银行风险分析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27 07:48:55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1)

(一)企业经营风险分析尽管在企业的经营中存在各种风险,但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和倒闭的风险是现金流断裂的风险,而哪些原因会导致企业的现金流断裂,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1)由于企业对负债管理不当,而导致到期的债务不能及时偿还,资金流断裂,从而导致企业破产。(2)由于企业对资产管理不当,资产使用的效率不高,大量的资产积压,使企业现金流短缺,资金流断裂,从而导致企业破产。(3)由于企业亏损,资不抵债,企业用资产无法偿还债务,资金流断裂,最后,导致企业的破产。

(二)风险导向下企业财务报告体系构建思路导致企业破产的风险来自三个方面,即对负债管理不当、对资产使用效率管理不当、企业亏损。如果通过企业的报告系统能及时反映这三方面管理不当的情况,同时反映导致这三方面管理不当的原因,将使企业能够及时地发现风险,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因此,以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报告体系的构建如图1:

(1)建立反映负债管理情况的指标体系,通过这个指标体系了解企业负债管理的政策与状况。但仅仅有了这个指标体系还远远不够,因为这个指标体系仅仅反映负债管理的合理程度或不合理程度,但不能反映这种负债管理政策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在何处,这个风险究竟有多大。因此,在此基础上应该建立负债管理政策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在哪些债权人处、风险有多大的分析报告。这样才能让企业更有效地控制风险。

(2)建立反映资产使用效率的指标体系,通过该指标体系了解企业资产使用效率的状况。但了解企业资产使用效率高或低不是目的。对于管理来说,了解导致资产使用效率高或低的关键要素才是目的,只有知道这些导致资产使用效率高或低的关键因素,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因此,在建立反映资产使用效率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应该建立资产使用效率关键影响因素的分析报告。

(3)建立反映盈利与亏损情况的指标体系,同样,这个指标体系仅仅反映了企业盈利与亏损的程度,不能反映什么关键因素导致企业盈利不高或亏损,因此,在此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盈利与亏损的关键影响因素分析报告是必要的。

二、负债管理指标体系及主要风险分析报告

(一)建立反映负债管理情况的指标分析体系对负债的管理,也即是对筹资方式的管理,在这种管理中,企业要考虑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但这两个因素往往是矛盾的,成本低的筹资方式往往风险大,而成本高的筹资方式往往风险小。通过各种筹资方式所占比例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对负债管理是否合理,是否风险大的筹资方式太多了。如相对权益筹资来说,企业的负债筹资的成本小,但风险大,那么,就必须考虑企业权益筹资与负债筹资的比例是否合理。反映企业负债管理情况的指标体系如下:

(1)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这个比率可以说明在企业所有资产中负债所占有的比例。这个比例越高,说明企业利用负债进行筹资的比例越大,而利用权益进行筹资的比例越小,也说明企业的筹资成本相对低,但筹资风险相对高。

(2)流动负债中有息负债与无息负债的比例。在企业流动负债中,有息负债指的是银行短期贷款、应付票据,而无息负债指的是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等。相对应付账款来说,银行贷款和应付票据筹资风险低、但成本高,而应付账款筹资成本低,但风险大。这是因为银行贷款的债权人只有银行一家,而应付账款的债权人可能是多家供应商,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供应商的数目就会更多,因此,银行贷款的风险就来自银行一家,而应付账款的风险来自多家供应商,从这一点上看,应付账款的风险要大于银行贷款的风险。另外,如果企业一旦不能支付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供应商马上就会停止原材料的供应,直接影响企业生产与经营,而企业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所带来的影响没有这样直接而快速。因此,为了保证既稳健又有效地经营,有息负债与无息负债的比例应该保持合理的比例。笔者对2009年制造业的1104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做了统计,在流动负债中,无息负债占流动负债50%以上的上市公司为54%。

(3)长期筹资与短期筹资的比例。长期筹资方式包括权益筹资和长期负债筹资,长期筹资方式成本高,但风险低,而短期负债筹资成本低,但风险高。从理论上讲,为了稳健经营、防止风险,流动资产应该与短期负债筹资相匹配,而长期资产应该与长期筹资相匹配。但在企业的实际经营中,往往是不匹配的,常常会出现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小于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现象,这说明企业存在短期负债长期使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筹资成本低了,但同时风险也提高了,因此,企业应该保持长期筹资与短期筹资合理的比例。笔者对2009年制造业的1104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做了统计,有31%的上市公司存在短期资金长期使用的现象。

(二)编制主要风险分析报告建立该报告有两个目的,第一是分析企业是否存在负债到期不能偿还的问题,第二是如果存在负债到期不能偿还的问题,债权人对此态度如何?因为债权人的态度决定企业风险的大小。

一是编制银行贷款风险分析报告。银行贷款风险分析报告主要进行如下三方面的分析:(1)分析风险是否存在。分析每笔银行贷款到期前企业是否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进行偿还,包括分析偿还债务的资金从什么渠道筹集,能够筹集资金的数量及能够足额筹集的可能性。(2)分析风险的大小。如果企业存在银行贷款到期不能偿还风险,就应该进一步分析银行对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态度,这种态度决定了风险的大小和下一步应该采取的措施。(3)规避风险的措施。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现有情况分析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规避风险。

二是编制应付账款风险分析报告。应付账款的风险分析报告与银行贷款的风险分析报告构成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应付账款的还款对象不是一个而是多个,而且有可能是很多个,从多个供应商处得到其对应付账款偿还期、拖延偿还的态度以及其对此采取的措施是判断企业是否存在风险和风险大小的关键,企业可利用网络,通过问卷调查或其他方式及时了解多个供应商的想法,发现风险所在及风险的大小,并及时采取规避风险的措施。

三、资产使用效率指标体系及关键影响因素分析报告

(一)建立反映企业资产使用效率的指标体系以制造业企业资金的周转为例,如果不考虑预收、预付,企业资金的周转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从资金周转为原材料;从原材料、固定资产周转为产成品;从产成品周转为产品销售收入;从应收账款周转为现金。第一周转阶段因涉及到应付账款,在前面已讨论,其他三个周转期对企业来说,应该是越短越好。周转期越短,周转率越高,说明

资金占压的就越少,资产使用效率越高,资金流断裂的风险也就越小,因此,可以用周转期或周转率来代表资产使用效率高低的指标和资金流断裂风险大小的指标。

(1)生产周期或原材料周转率。生产周期表示从原材料入库到产成品下线这一时间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准确计算这一指标比较困难,而使用原材料周转率(当期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原材料余额)代替,这一周转率越高表示原材料占压越少,资金周转越快,反之亦然。对这个指标的管理一方面是战术管理,如:通过对生产技术的改进、对工人激励制度的改进缩短生产过程,另一方面是通过战略管理,即生产模式的改变,如通过外包生产等模式,缩短生产过程。

(2)产成品销售周期或产成品周转率。产成品销售周期为从产成品下线到销售出去的时间段,在实际工作中,准确计算该指标比较困难,而使用产成品周转率(当期产品销售成本,平均产成品余额)代替,这一周转率越高表示产成品占压越少,资金周转越快,反之亦然。对该指标的管理一方面是战术方面的管理,如通过缩短送货的时间、激励销售人员扩大销售市场;另一方面是战略方面的管理,如营销模式的改变或企业整个商业模式的改变。

(3)收现率。收现率代表企业将应收账款转换为现金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当期收现额/当期应收款额,当期收现额为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人,当期应收款额为期初应收款项+当期销售收入。该指标越高,说明应收账款收回的越多,资金的占用越小,资产使用效率越高,资金断裂的风险也越低。

(4)固定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为产品销售成本/固定资产余额。对该指标的管理不同于对原材料周转率或产成品周转率的管理,对原材料周转率或产成品周转率的管理,可以通过减小原材料、产成品的余额或增加销售来加速周转,而对固定资产周转率的管理,则只能通过增加销售来进行,因为固定资产是先期投入,属于沉没成本,不能改变。

(二)编制企业资产使用效率关键影响因素分析报告反映企业资产使用效率的指标体系,仅说明了资产使用效率或资金流断裂风险的高低,但为什么高或低却没有答案。通过编制企业资产使用效率关键影响因素的分析报告,使企业管理者知道原因所在。编制该报告的关键是正确找出对资产使用效率各项指标影响最大的因素,并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制定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避风险的措施。表1列出了影响各项资产使用效率的关键因素及分析报告的格式。

四、盈利与亏损状况指标体系及关键影响因素分析报告

(一)建立反映企业盈利与亏损状况的指标体系一是贡献毛益率或毛利率。贡献毛益率为(产品销售收入一变动成本),变动成本,而毛利率为(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成本,从这两个指标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这两个指标的大小由产品的销售单价和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或单位产品销售成本决定。由于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产品的销售单价由市场决定,因此,该指标的大小更多地反映了企业对变动成本的控制能力。二是税前利润。税前利润=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贡献毛益-固定成本。在贡献毛利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前利润主要由产品的销量和对固定成本的控制决定。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不同,变动成本是可控的,而固定成本中只有部分是可控的,因此,税前利润反映了企业销售能力和对部分固定成本的控制能力。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2)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概述

商业银行普遍使用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分别是风险与控制评估(Risk And Control Self-Assessment,简称RCSA)、关键风险指标(Key Risk Indicator,简称KRI)和损失数据收集(Loss Data Collection,简称LDC),操作风险三大工具始终贯穿操作风险管理始终,为高效率、系统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提供科学手段。

操作风险三大工具分别从未来、现在、过去为时间轴的完整视角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关键风险指标就是以当前视角,通过关键风险指标值的变化能够反映未来风险特征信息的变动;对当前风险与控制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对过去的损失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

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5月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关键风险指标被定义为“指代表某一风险领域变化情况并可定期监控的统计指标”。关键风险指标可用于监测可能造成损失事件的各项风险及控制措施,并作为反映风险变化情况的早期预警指标(高级管理层可据此迅速采取措施),具体指标例如:每亿元资产损失率、每万人案件发生率、百万元以上案件发生比率、超过一定期限尚未确认的交易数量、失败交易占总交易数量的比例、员工流动率、客户投诉次数、错误和遗漏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等。

可以看出, KRI是反映关键操作风险状况的一系列统计数据,定量跟踪监测风险发生可能性、影响度或控制有效性。关键风险指标是针对重点关注的关键风险或控制设定的,可帮助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动态持续监测的操作风险预警信息及控制现状,同时,管理层可依据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所反映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优先排序,指标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恰当措施控制风险。

二、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开发

KRI的开发是基于识别的关键风险领域选择关键风险指标并设置阈值对关键风险领域进行监控的全过程。关键风险指标开发主要基于操作风险自我评估法和因果分析模型,选择已经识别出来的主要操作风险因素,并结合商业银行的内部操作损失事件数据形成统计分析指标,用于评估商业银行整体的操作风险水平。

KRI开发原则。关键风险指标与操作风险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关键风险指标能够真实反映操作风险水平;关键风险指标的变动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操作风险变化情况,随着业务发展和风险偏好的转移,指标的选择不断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优化;能够根据现有技术条件对关键风险指标进行准确量化;关键风险指标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和各业务部门的现实需要,覆盖当前操作风险重点环节。

KRI类型。关键风险指标依据层级划分为银行层次和流程层级,银行层级是以总体的角度,依据操作风险偏好/容忍度,监控银行所关注的焦点;流程层级是以流程的角度监控流程分析中所识别的风险点与控制点以及实际损失状况。关键风险依据警示内容划分为风险指标、控制指标和暴露指标。

KRI开发流程。关键风险指标开发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识别关键领域,建立覆盖全行各级机构和各业务条线的关键风险指标体系。通过对操作风险偏好以及对特定操作风险可以容忍的程度,转化为银行层级关键风险指标以及相应的阈值。通过对流程分析过程中所识别的操作风险事件、风险因子、影响效果以及相应的控制措施,设计可以反映风险与控制水平变化的指标。

流程层级关键风险指标开发。首先要在对各个条线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对所有风险点进行识别基础上,发现关键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应的风险点。业务流程中涉及操作人和管理者应用德尔菲法或头脑风险等科学决策方法,调整现有关键风险指标或设计新的指标,并考察指标对风险敏感性、相关性、可计量性、实用性和重要性,结合业务专家意见以确定备选指标。按照数据可取得性,指标特性及专家等因素,筛选最终指标,同时明确指标含义和数据收集程序和计算方法。

三、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应用

关键风险指标主要是对关键风险指标值进行监测,针对关注和异常指标开展原因调查以及采取相应的行动方案对预警指标所对应的操作风险进行控制或缓释,并对行动方案执行结果进行跟踪或报告的全过程。

KRI监测。指标数据来源机构和条线按照关键风险指标要求定期收集相关数据,通过对指标的汇总和整合,计算相应的关键风险指标数值,形成关键风险指标日常监测报表。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机构对按期对指标数据进行检查,对于出现关注和异常的指标,对指标的异动进行初步分析,并开展原因调查;对于出现异常指标,发出预警信息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KRI控制。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开展异常指标原因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对于本部门管理管辖范围外的原因引起的异动指标,由归口管理部门自行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相应行动方案。

KRI报告。关键风险日常监测报告原则上每月一报,日常监测报告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报告期内关键风险指标日常监测表;报告期内关注和异常指标的原因和分析;针对异动指标制定的行动方案。相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的实施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动方案,同时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跟踪和报告。指标管理部门原则上应按季对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并出具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汇总报告。

KRI优化。关键风险指标优化通过定期重检和不定期重检方式进行。定期重检以报告周期为基础,每六个周期报告进行一次。不定期重检在指标重检触发事项发生后的下一个周期内进行,指标重检触发事项包括:新产品和新流程的应用;发生重大损失事件;自行评估结果暴露重大问题;内外部检查或审计暴露出重大问题等。定期重检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指标进行优化:指标的风险相关度或风险敏感度;指标是否覆盖关键的风险领域;指标的可行性和数据质量;指标的阈值设置是否合适等。优化关键风险指标可以通过增加指标、删减指标、调整阈值或变更指标属性等方式进行,指标优化也应通过相关报告、审核、运行、验证和审批的管理流程进行。

参考文献: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3)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内涵概述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会计师在掌握企业经营环境和内部制度的基础上,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会计报表错误风险作为导向,判断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错报风险,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实质性的测试最终得出结论的一种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导向就是被审计单位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对其可能出现的内外部风险因素作评估,以确定审计的重点以及范围。风险导向审计是适应现代银行高风险形势的一种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把有限的审计资源集中到高风险领域进行合理配置,在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上都有重要作用。

商业银行可以说是一个社会财富管理的中心,但是就是因为处于这样一个中心的位置也使得商业银行成为风险的中心。因为银行风险防范失误造成的各种银行案件使得商业银行不得不去寻找一种新的防范方式,而且这种防范方式应该是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降低风险又能够降低银行的成本的。在此形势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

商业银行现代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指商业银行内部的审计人员在审计中通过识别风险、测试压力等方式对审计资源进行优先分配,并分配到银行高风险领域。此种审计方法通过分析影响商业银行战略风险的因素,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做好商业银行内部的补充测试,全面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测量,最终得出报告。

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特点分析

同传统的审计方式进行比较发现,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特点。

(一)审计内容和方法的创新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颠覆了传统的审计模式,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审计方法。无论是内容上还是方法上,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同传统审计方法都有很大的不同。首先,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拓展,其内容不仅包含了内部控制和银行内部管理,还增加了诸如银行风险评估以及预测等新的内容。以往的审计主要重视发现问题,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不但注重问题的发现更重视对银行中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解决。可以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更重视的是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二)对价值增值功能的重视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从始至终都是以关注风险为起点,以风险的防范为落脚点的。通过降低银行的风险对于提高银行自身的价值也十分有益。另外,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也从最初的查错防弊和资产保护等功能逐步扩展到了事前发现问题、改善经营和提高银行经济效率等方面。银行可将审计部门最终的审计报告作为风险分析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其改善内部管理的一个参考。因此,可以说现代风险导向设计对于银行的价值增值功能是存在的。

(三)加强对银行各类风险的重视

传统的审计模式下,在财务业务导向、管理导向审计过程中都没有关注银行的各类风险。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风险管理、银行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审查融合在一起,实现了审计的综合性。这种审计模式只考察银行的一些资料,对银行内控的评估也还没有达到影响银行战略的水平。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已经开始关注企业战略同企业可持续成长的关系,而且为所有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银行信息,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不可小觑。

(四)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的审计方法

因为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了银行的风险和治理上,且有继续扩张的趋势,因而,其审计方法也要相应的进行更新。业务范围的广泛性必然会使得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方法运用具有广泛性。例如,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分析时,需要使用一些数理分析方法,这是传统审计方法中很少使用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对银行各部门进行审计工作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对应的方法进行审计,使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

(五)参与式审计的重视

传统审计中审计人员同被审计单位通常会让人有一种警察和小偷的感觉。审计部门往往被称为稽核部门,被认为是仅对企业和单位进行业务和财务数据的审核单位。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使得这种关系得到改善,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允许被审计人员参与,共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因而,也能提高被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在提升审计效率上也大有裨益。

(六)强调事前预防、实时监控

传统审计方式对商业银行进行审计主要是对其过去的交易事项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出意见。在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只对银行以往的历史资料进行审核很难为银行提出预警。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则弥补了这一不足,通过强调对银行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做好风险预防工作,一旦出现问题立即审核,使得商业银行有足够的时间做好风险防范。审计人员也从事后检查者的角色向风险预测者角色转变,能够为银行应对风险提出专业建议。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程序: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编制审计报告。制定审计计划是审计程序的开始,主要了解被审银行的基本环境和经营情况等。实施阶段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主要阶段,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测试。最后阶段就是根据分析测试工作对被审单位进行评价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具体实施分为以下几点。

(一)全球经营环境下战略风险识别

商业银行的战略风险管理应根据已经制定好的战略加以实施,在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的基础上处理风险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的降低银行成本,并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动态管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摆脱了传统内部审计的束缚,为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更好的建议。审计部门应当优先考虑商业银行的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识别就是对影响银行经营业绩的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需对银行经营情况、市场情况以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了解,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应当识别一些积极的成功因素和影响银行战略目标实现的威胁因素。商业银行的战略风险识别是动态的,会因为银行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二)内部审计对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分析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同传统审计模式的一个重要差别在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重视对银行中主要风险的识别,将优先的审计资源集中到银行的关键环节,而不是重复的对银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商业银行最为关键的经营环节也是进行风险导向审计的敏感环节,也是审计中内部审计剩余风险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在进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时需要重视一些高风险领域。

1、高额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

商业银行为减少交易成本会大量给一些优质企业或客户高额贷款。这些客户办理贷款时银行也会相应的为其提供方便。这种做法虽然能够提高银行优质客户对其的满意度,但也会因贷款的集中性给银行带来更大风险,尤其是在经济危机的时候很难规避损失。另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购置车辆和房产,因此由此产生的贷款也在增加。有的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商业银行业务剧增而无法对每笔贷款进行仔细核查的机会,虚报价格,通过各种不法手段套取银行的贷款。

2、易被挪用的银行票据及凭证等

商业银行有着特殊性的经营内容,其中有一些工具流动性很强,比如商业银行中的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或者一些承兑汇票等等。

3、会计期末的复杂和异常交易

在会计季度期末会涉及银行员工的绩效考核问题。为了能够在考核中拿到较好的成绩,提高自身的业绩,一些银行人员会掩盖风险,甚至进行违规交易。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需对这些异常和复杂交易重点审查,避免舞弊行为发生。

4、违反银行监管法规教育

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大,为保证银行业绩增长会通过高息揽存等方式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实际上这种做法属于吸收存款,有违监管规定且风险较大。

(三)现代风险导向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实质性程序

实质性程序是风险导向审计对银行进行审计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实施实质性测试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通过观察、复合等方法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获取直接的审计证据。该程序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2个主要部分。前者是在分析银行异常数据基础上确定将要进行细节测试的对象。后者是对银行内部进行审计的详细过程,是获得审计证据的主要途径。

(四)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测试

对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控制测试是为了能够确保银行各活动能够持续运行,能够保障商业银行的资产安全,可以规避舞弊和违规事件的发生,最终保障银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不是说要完全的摈弃传统的审计模式,内部控制对银行固然重要,但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也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中的重要内容,不过这种测试仅仅只能作为其补充。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主要是对其内控体制的存在性以及机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商业银行的审计部门首先应该对内部控制系统实施符合性测试,在得出测试结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以及高风险领域再作实质性的测试。

(五)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在对前面所述程序进行审计后,应当对结果出具审计报告。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报告要根据前期的审计结果并结合审计人员经验判断对商业银行已经评估和预测的风险进行报告。其中应包括已经有效控制和未进行管理控制的风险。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4)

一、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及时性分析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是指信息在失去影响决策的功能之前能够提供给利益相关者。信息除了具备真实性与完整性特征之外,还具有时效性特征。由于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与商业银行高管层在掌握信息的时间上存在差异,为了解决上述各方在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不对称性上可能产生的弊端,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披露信息,减少有关人员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增强银行透明度,降低监管难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及时披露的信息可以使投资者作出理性的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使银行的价格及时得到调整,减少市场盲动。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银行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银行应立即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以说明事件实质,并明确了11项重大事件。但事实上,对这11项重大事件中的某些事件,上市银行几乎很少主动履行披露义务。

(一)信息披露的时间特征分析

1.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偏后

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是我国证券市场建设不断走向规范的又一重要标志。定期报告预约披露可以帮助利益相关者结合公司业绩预告信息,对自己作出的相关决策形成某种预期。据巨潮网统计,我国上市银行基本按照预约披露时间进行定期报告披露。同时也发现,我国上市银行在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安排方面存在前松后紧的现象(见表1)。

从表1可以发现,近两年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时间逐步向后推移。在2008年,有10家银行选择在3月份完成了对2007年年报的披露工作,3家银行选择在4月份完成了对2007年年报的披露工作,但是,前述10家银行中有4家,3家银行中有1家在当年5月又对已经披露的信息进行了修订,修订年报的银行数占上市银行数的比例高达36%;也是在2008年,高达86%的上市银行集中在最后15天披露半年报,其中最后10天内披露半年报的银行数量达到了11家,占全部上市银行数的79%。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过于延后,存在有悖于信息披露及时性原则的嫌疑,上市银行本来截止到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管理信息,却大部分推延到次年的3月份、4月份才披露,这期间的信息泄露成为了不可避免的事情,上市银行信息不对称性特征显得相对严重。

2.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原因分析

针对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原因,上市银行给出了若干的理由,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点:(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量大;(2)上市银行合并报表的范围扩大;(3)对审计报告有影响的事项尚未解决;上述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这不应该是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后延的理由。同时发现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的现象在上市银行中仍然存在。如有的银行对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完整披露,有的银行对部分资产价格的大幅波动未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等等。报喜不报忧的心理大概也是这些上市银行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原因吧。

(二)信息披露的方式分析

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方式随着科学技术进步而逐步完善。如何能把上市银行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利益相关者是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重要表现。各国在资本市场设立之初,通过书刊形式披露信息是常见的手段,一般是通过全国性或地区性的金融类报纸定期刊登信息披露。我国证券市场指定的上市银行信息披露报纸主要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等,上市公司一般是以缴纳信息披露年费的形式与报社签订协议。

1.上市银行报刊信息披露状况

本文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上市银行年报统计,选取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家数来分析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广度(见表2)。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上市银行信息披露报纸家数的中位数均为3家,从算术平均数上讲,2005年度平均每家上市银行在2.8份报纸上披露信息,2006年度和2007年度,平均每家上市银行在3份报纸上披露信息,2007年上市银行信息披露选择的报纸家数略有增加。主要原因表现在,2007年有14家上市银行在上述5类报纸上刊登公告,而2005年只有5家上市银行信息披露选择在3家报纸上披露信息;2007年有12家上市银行在3份及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2005年只有4家上市银行在3份及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由此得出结论:与2005年度相比,2007年度上市银行家数虽然增加,但是以选择的信息披露报纸份数指标作为衡量信息披露的广度时,2007年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广度整体上有所改善。

2.上市银行电子化信息披露的状况分析

近二十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出现,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国际证券市场等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的形式逐步电子化,从而大大地提高了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成为信息披露方式的历史性变革。考察海外主要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报刊披露;二是使用专门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系统;三是通过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化信息披露系统。这三种方式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共同使用,其中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披露是海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

我国上市银行电子财务信息披露主要集中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一种是证监会指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主要内容是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其他证券信息。目前上市银行几乎所有的公开信息都被要求在两个交易所网站上实施电子化同步披露,例如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各项议事规则、公司治理文件等。另一种途径是上市银行利用自己的公司网站披露相关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前一种披露形式属于强制性的,是证券监管部门通过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执行的强制性制度安排。而第二种信息披露电子化形式是自愿性质的,是上市银行自觉培养诚信意识取信于投资者的一种手段。

目前,我国14家上市银行都在互联网上设立了公司自己的主页,100%能够实现有效进入,在主页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报告的公司占比达到80%,上市银行自愿信息披露的意向度相对较高。但我们研究发现,我国上市银行的网上信息披露也存在着以下四个问题:一是披露的内容不全面。上市银行偏重于对经营数据的披露,而对非经营性信息和反映经营风险程度的信息披露较少,而且不够及时。结合上市银行披露的年报分析,多以笼统概括内容为主,未能深入地涉及会计信息。二是披露的对象模糊化。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对象模糊为广大信息使用者,而对于相关利益主体则未能专门提供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信息内容与特定使用人的决策分析相关性不强。三是披露的时间滞后。按照规定,上市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对于相关利益主体来说,四个月的时间将大大降低信息的使用价值,影响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四是披露的报表格式单一。目前国内网上披露的报表格式基本与纸质财务报表相同,格式单一化使内容难以适应信息多样化的需求。

二、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分析

理论上看,上市银行应该披露的信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上市银行的基本面信息,《公司法》及《证券法》中所要求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度和中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报告、分红配股政策、收购兼并信息等均属此列。这些内容中最容易确定其内涵与外延的是“重大事项”,最易造成违规或潜在纠纷的是对上述内容中任何部分的“重大遗漏”。另一类信息是从现有财务数据、行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宏观经济形势等数据中衍生出来的、对公司盈利前景的预测、市盈率的推断等相关信息。利益相关者由于对董事会作出的行业及本行盈利预测颇为关注,一般也将这种事实上的信息看作基本面的信息。尽管这种预测一般并不可靠,而且常常被利用来作为误导市场的工具,但在大多数投资者的眼里,它的重要性一般高于其他基本面信息。依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上市公司应该准确披露以上两类信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完整性不足主要表现在选择性信息披露上。

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上市银行在实施信息披露中仅披露部分信息或向部分人披露信息或在时间上选择披露的行为。选择性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公平性原则。资本市场上,选择性信息披露现象非常普遍,可以说几乎每一家商业银行都希望通过信息披露能够给本行带来最大限度的积极效应,无疑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最好的选择。例如,银行在披露利好消息时,通常都“不厌其详”,而在披露不好消息时,却“言简意赅”,甚至“压根不提”;披露重大事件时,通常隐瞒不好的消息,或者推迟披露不好的消息,或者选择“最佳”时机披露不好的消息。目前,尽管资本监管部门和各利益相关主体通过种种制度安排来抑制选择性信息披露,但是上市银行选择性信息披露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在自利理性经济人基本假设下,上市银行中每个具体的人又都会不同程度地将自己的利益置于银行的利益之上,这就导致银行高管层在完成披露义务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不披露对自己不利的信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其他相关者的利益。

三、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实证分析

(一)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分析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4家上市银行,调查数据来自各家银行的2007年度报告,大概信息如下:1.合规性披露。从总体上看,我国上市银行对国内信息披露法规的满足情况较好。各家上市银行年报中的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情况简介、监事会报告和备查文件等项目披露信息完整。2.自愿披露比率。从总体上看,我国上市银行自愿披露信息占年报信息总量比例较高,反映该状况的指标――自愿披露比率的行业平均值为80%。此部分各家银行的披露水平差异比较明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自愿披露比率最高,浦发银行次之,中国银行和民生银行处于行业平均水平,城市行的比率最低。3.自愿披露风险性项目比率。从全行业来看,我国上市银行自愿披露的项目中有关风险信息的项目所占比率与法规接近,考察该情况的自愿披露风险性项目比率行业均值为39.92%,即自愿披露的信息中不到一半是有关风险的信息。14家银行自愿披露信息中风险性项目所占比率最高的是招商银行,其自愿披露风险性项目比率达到77.36%,最低的是3家城市银行。4.风险性信息自愿披露比率。就行业整体来看,流动性和资本结构部分的风险性自愿披露比例最高,由于信用风险的相关规定多,故信用风险部分的自愿比例并不高,只有21.89%,自愿披露比例最低的是操作风险及其它风险部分,14家银行只披露了5项,自愿比例仅有18.93%。

(二)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国际差距

巴曙松等人(2006)通过参考巴塞尔委员会在 2001 年问卷调查中的问题选项,设计披露比率和风险信息披露指数两大指标,我国银行业的信息披露水平同国际水准的差距,研究发现:1.对于资本结构和资本充足率的披露。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与国际上披露比较,主要是对法规的遵守情况,自愿性披露并不多, 且披露的项目主要集中于资本充足率的定量信息;对于银行内部设定和评价资本充足水平的程序、资本结构变化对银行的经营效益、资产负债配置的影响等定性信息则缺乏披露,使外界难以了解资本充足率管理在银行内部应用的情况。2.信用风险的披露。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关于信用风险和不良贷款的大部分项目的披露情况好于国际平均水平,这和我国关于信用风险、不良贷款的信息披露的法规规定的较为详细具体有关,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原因并不是存在技术困难或是业务水平达不到,而更多是商业银行的自愿披露动机问题。披露较为薄弱的项目集中于衍生工具的信用风险和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的披露,而关于内部评级法在银行应用的定性、定量信息则缺乏披露。3.市场风险的披露,国外银行业已经全面使用 VAR、EAR 等市场风险模型来管理汇率、利率等风险,我国还停留在定性披露管理策略加上定量披露静态指标的原始阶段,差距十分明显。即使是披露静态指标,我国的商业银行也无法完全达到。关于披露汇率、利率对银行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的影响的相关信息,我国的商业银行只是定性地作出粗略的分析,缺少披露利率或汇率变化(上升或下降)可能对资产、负债及权益资本经济价值的影响的具体数值。4.操作风险的披露。巴塞尔协议中提出了计算操作风险头寸的基本指数法、标准法和内部计量法及其资本要求,但是与市场风险计量相比,操作风险计量模型方法显得较为不成熟。如对操作风险的披露要求中,巴塞尔协议的定性披露多于定量披露,且主要是披露操作风险的主要类型以及重大特殊事项。与之相比,中国在这方面的法规要求披露的项目较多,而各家银行对这部分的披露也比较充分。5.会计政策列示方面的披露。相关会计政策在各家商业银行中得到了充分的披露,大大缩短了我国与国际水准的差距,同巴塞尔委员会调查的结果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绝大部分项目的披露比例超过了国际平均披露比例。6.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由于我国的信息披露法规对衍生工具提出披露要求,我国上市银行除了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外,还应当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补充财务报告。在补充财务报告中,各家银行都基本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披露了衍生金融工具的有关信息。总的来说,我国上市银行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情况不错。

(三)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分析

1.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相对较低、风险经营能力相对不强,资产质量相对不高,财务盈利能力可持续性不强,这些银行普遍担忧公开披露会有损形象,进而影响业务拓展。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细致、从表面到深层、从重结果到重过程、从以定性阐述和指标披露为主到以定量模型分析与指标分析为主的变化这样一个过程。监管要求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技术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我国商业银行要适应这一变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3.信息披露协调方面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披露监管法规不统一;监管机构职权分工不合理,不利于对信息披露违规的监管;监管力量薄弱;国内块状分割经济制约了行业自律组织发挥作用;各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4.自愿披露的动机不足。

【参考文献】

[1] 王晓枫.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2(4).

[2] 夏博辉.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原则和披露信息的质量标准[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4).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5)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缺乏一个全面、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直到1995年才在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56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至于公布的格式及公布的对象、范围、地点等均未作明确说明。为满足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需要,2000年11月证监会陆续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第2号和第7号要求上市银行在招股说明书和年报中披露银行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并就不良贷款率、重组贷款和贷款风险集中度等有关指标予以明确。同时要求上市银行对信用风险因素能够做出定量分析的,应进行定量分析,不能做出定量分析的,应进行定性描述。由于第1号、第2号和第7号披露规则均是在2000年年底前的,对各类风险的分类和定义描述仍然停留在原有阶段,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最新要求不尽一致。

2002年5月,人民银行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在考虑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制定的。办法针对银行资产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提出了比较系统和规范的披露标准,其中关于信用风险披露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质量和收益的情况,包括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信用风险分布情况、信用风险集中程度、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贷款重组、资产收益率等情况”。条款基本涵盖了第1号、第2号和第7号披露规则中的有关要求。因此,本文将主要以《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中关于信用风险披露要求为标准,对四家上市银行的信用风险披露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二、四家银行信用风险披露情况分析

随着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推广和运用,有关信用风险的监管要求和手段也日益具体和完善。从各上市银行的年报来看,有关信用风险的披露相比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类别风险而言更为丰富和具体,在披露手段上也遵从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信用风险总体情况披露。从四家上市银行的总体披露情况来看,各行对信用业务活动的内容界定、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等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披露,披露方式以定性披露为主。各行对信用业务活动的内容基本界定为各类贷款业务和票据贴现、同业拆借、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函等贷款性质的业务;各行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基本为信贷审批、信贷业务和风险管理三分的组织架构;关于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各行也主要从建立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统一授信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信用风险防范措施。除了招商银行披露正在积极建设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之外,其他银行没有披露有关措施,这说明尽管各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不断趋于系统全面,但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建立“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信贷资产质量披露。在信贷资产分类程序和方法方面,各行均明确了1999年(含以前)使用的期限法(通常称为“一逾两呆”分类)和2000年后的“资产五级分类法”,但对五级分类的具体判定标准和程序却缺乏详细披露。从信贷资产质量来看,从2000至2003年,浦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逐年下降,分别为10.3%、8.11%、5.53%和2.7%,民生银行也从2000年的5.72%降至2003年的1.6%,招商银行从2000年的16.59%降至2003年的4.18%.单从比率来看,可以说四家上市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非常乐观。

如果对不良贷款率的具体构成进行分析,结果不尽其然。无论是按照“一逾两呆”还是“资产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都是不良贷款额÷全部贷款所得的比率。首先,分析“分母因素”可以发现,深发展、浦发、民生和招商银行的贷款业务始终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如深发展银行2000—2003年的贷款额分别为145.7亿元、534.65亿元、841.15亿元和1101.2亿元,2001年比2000年增长267%,2002比2000年增长477%,比2001年增长57%,2003年比2001年增长106%,比2002年增长30.9%.即使如此,深发展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在四家银行中仍处于末位,浦发、民生和招商三家银行的业务均以超常规的速度迅速扩张,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张与不良贷款率下降可以说不无关系。其次,从“分子因素”-不良贷款额的绝对值来看,个别银行较上年甚至大幅增长。如深发展2002年按“一逾两呆”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余额合计93.85亿元,比年初增长18.24%;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合计97.64亿元,增长了19.28%.事实说明,在贷款规模急剧增加的前提下,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贷款的大规模增长是导致不良贷款率降低的主要原因,而不良贷款的绝对额却在不断增加,上市银行的资产质量并不乐观。各行依靠扩大贷款规模来“稀释”不良贷款率似乎很有效,但并不能掩盖实际蕴涵的巨大风险,而这种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大,需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关于逾期贷款,除了深发展之外,其他三家银行都对逾期贷款进行了程度不同的账龄分析,其中浦发银行对呆滞和呆账贷款均按细化的分类标准予以披露,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划分的标准较粗,且只对呆滞贷款进行了详细披露,对呆账贷款没有披露。对贷款重组以及重组后的逾期贷款,四家银行均进行了相关披露。

(三)贷款风险集中程度披露。关于贷款风险集中程度本文共统计对比了三项指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从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来看,各上市银行的指标值逐步降低,从2000年的平均值8%左右降为2003年的3%左右,贷款分布行业主要集中在石化、电力、电信、房地产、公路、运输等方面。随着2004年国家宏观调控和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各行的贷款分布将进一步趋向煤电、高科技行业。从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来看,各上市银行的这两项比例指标逐步降低,基本符合≤10%和≤50%的要求,但是民生、浦发和招商银行在2000至2003年期间都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其中浦发和招商银行尤为明显。分析说明,各上市银行单一客户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的集中风险正逐步分散,但依然呈现出不平衡和波动形态,还需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三、相关政策建议综上分析,当前我国上市银行无论是信用风险制度还是现实披露状况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一方面,上市银行有关风险方面的披露规范有待更新完善,如《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第2号和第7号颁布时间较早,对信用风险的披露要求较为粗线条,还未充分吸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相关风险的最新概念和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尽管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信用风险概念和披露内容保持一致,对信用风险的披露要求也更为具体,但总体来看,披露要求仍停留在基本阶段,缺乏更为体系化的信用风险披露规定,对信用风险评价标准和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缺乏系统的定量分析要求和标准;另一方面是当前上市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有限,《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国际活跃银行和全球符合标准的大银行加快实施“内部评级法”,在当前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领域逐步放开的背景下,这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均提出了挑战。

有鉴于此,监管部门首先要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将信用风险考核指标体系化、标准化,在考核不良贷款率的基础上,加大不良贷款绝对额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对不良贷款率下降而不良贷款额上升的银行应认真检查分析原因,防止银行利用新增贷款降低不良率的行为;其次监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毛晓威、巴曙松,《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4月。

2.汤云为、胡奕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巴塞尔原则及对我国的指导意义》,《会计研究》,2002年3月。3.《巴塞尔核心原则联络小组成员国贷款分类和准备计提的现行作法的调查报告》,中国银监会网站。

4.项有志、郭荣丽,《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改进》,《会计研究》,2002年11月。

5.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2002年5月21日下发。

6.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6)

2002年5月,人民银行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在考虑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制定的。办法针对银行资产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提出了比较系统和规范的披露标准,其中关于信用风险披露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信贷质量和收益的情况,包括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信用风险分布情况、信用风险集中程度、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贷款重组、资产收益率等情况”。条款基本涵盖了第1号、第2号和第7号披露规则中的有关要求。因此,本文将主要以《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中关于信用风险披露要求为标准,对四家上市银行的信用风险披露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二、四家银行信用风险披露情况分析

随着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推广和运用,有关信用风险的监管要求和手段也日益具体和完善。从各上市银行的年报来看,有关信用风险的披露相比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类别风险而言更为丰富和具体,在披露手段上也遵从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信用风险总体情况披露。从四家上市银行的总体披露情况来看,各行对信用业务活动的内容界定、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等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披露,披露方式以定性披露为主。各行对信用业务活动的内容基本界定为各类贷款业务和票据贴现、同业拆借、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函等贷款性质的业务;各行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基本为信贷审批、信贷业务和风险管理三分的组织架构;关于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各行也主要从建立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统一授信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信用风险防范措施。除了招商银行披露正在积极建设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之外,其他银行没有披露有关措施,这说明尽管各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不断趋于系统全面,但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建立“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信贷资产质量披露。在信贷资产分类程序和方法方面,各行均明确了1999年(含以前)使用的期限法(通常称为“一逾两呆”分类)和2000年后的“资产五级分类法”,但对五级分类的具体判定标准和程序却缺乏详细披露。从信贷资产质量来看,从2000至2003年,浦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口径)逐年下降,分别为10.3%、8.11%、5.53%和2.7%,民生银行也从2000年的5.72%降至2003年的1.6%,招商银行从2000年的16.59%降至2003年的4.18%.单从比率来看,可以说四家上市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非常乐观。

如果对不良贷款率的具体构成进行分析,结果不尽其然。无论是按照“一逾两呆”还是“资产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都是不良贷款额÷全部贷款所得的比率。首先,分析“分母因素”可以发现,深发展、浦发、民生和招商银行的贷款业务始终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如深发展银行2000—2003年的贷款额分别为145.7亿元、534.65亿元、841.15亿元和1101.2亿元,2001年比2000年增长267%,2002比2000年增长477%,比2001年增长57%,2003年比2001年增长106%,比2002年增长30.9%.即使如此,深发展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在四家银行中仍处于末位,浦发、民生和招商三家银行的业务均以超常规的速度迅速扩张,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张与不良贷款率下降可以说不无关系。其次,从“分子因素”-不良贷款额的绝对值来看,个别银行较上年甚至大幅增长。如深发展2002年按“一逾两呆”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余额合计93.85亿元,比年初增长18.24%;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合计97.64亿元,增长了19.28%.事实说明,在贷款规模急剧增加的前提下,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贷款的大规模增长是导致不良贷款率降低的主要原因,而不良贷款的绝对额却在不断增加,上市银行的资产质量并不乐观。各行依靠扩大贷款规模来“稀释”不良贷款率似乎很有效,但并不能掩盖实际蕴涵的巨大风险,而这种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大,需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关于逾期贷款,除了深发展之外,其他三家银行都对逾期贷款进行了程度不同的账龄分析,其中浦发银行对呆滞和呆账贷款均按细化的分类标准予以披露,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划分的标准较粗,且只对呆滞贷款进行了详细披露,对呆账贷款没有披露。对贷款重组以及重组后的逾期贷款,四家银行均进行了相关披露。

(三)贷款风险集中程度披露。关于贷款风险集中程度本文共统计对比了三项指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

从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来看,各上市银行的指标值逐步降低,从2000年的平均值8%左右降为2003年的3%左右,贷款分布行业主要集中在石化、电力、电信、房地产、公路、运输等方面。随着2004年国家宏观调控和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各行的贷款分布将进一步趋向煤电、高行业。从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来看,各上市银行的这两项比例指标逐步降低,基本符合≤10%和≤50%的要求,但是民生、浦发和招商银行在2000至2003年期间都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其中浦发和招商银行尤为明显。说明,各上市银行单一客户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的集中风险正逐步分散,但依然呈现出不平衡和波动形态,还需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三、相关政策建议

综上分析,当前我国上市银行无论是信用风险制度还是现实披露状况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一方面,上市银行有关风险方面的披露规范有待更新完善,如《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第2号和第7号颁布时间较早,对信用风险的披露要求较为粗线条,还未充分吸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相关风险的最新概念和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尽管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信用风险概念和披露保持一致,对信用风险的披露要求也更为具体,但总体来看,披露要求仍停留在基本阶段,缺乏更为体系化的信用风险披露规定,对信用风险评价标准和信用风险的因素缺乏系统的定量分析要求和标准;另一方面是当前上市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有限,《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国际活跃银行和全球符合标准的大银行加快实施“内部评级法”,在当前全球一体化和金融领域逐步放开的背景下,这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管理和管理手段均提出了挑战。

有鉴于此,监管部门首先要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将信用风险考核指标体系化、标准化,在考核不良贷款率的基础上,加大不良贷款绝对额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对不良贷款率下降而不良贷款额上升的银行应认真检查分析原因,防止银行利用新增贷款降低不良率的行为;其次监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1.毛晓威、巴曙松,《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国际金融》,2001年4月。

2.汤云为、胡奕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巴塞尔原则及对我国的指导意义》,《研究》,2002年3月。

3.《巴塞尔核心原则联络小组成员国贷款分类和准备计提的现行作法的调查报告》,银监会网站。

4.项有志、郭荣丽,《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改进》,《会计研究》,2002年11月。

5.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2002年5月21日下发。

6.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7)

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阶段,操作风险曾被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给银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个定义意味着操作风险可能引发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较容易理解,是指某一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按照银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反映在银行法定财务报表的损失,损失包括所有与该操作风险事件相联系的成本支出,但不包括为避免后续操作风险损失实施的相关成本支出。但对于如何界定操作风险引发的间接损失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是其他类型的风险发生引发操作风险事件发生,或者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引发其他类型风险发生而造成的财务损失,但难以把握的是,间接损失数据是应当归入操作风险损失,还是归入其他类型风险的损失。后来,在新资本协议定稿之际,操作风险被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事实上将间接损失排除在外。

参考新资本协议的定义,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现阶段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的原则:

(1)全面管理。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总部和国内外分支机构都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控制操作风险损失。而操作风险管理具有高度分散化的特征,因此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控制力应该渗透到银行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分支机构和岗位,并由全体员工执行。

(2)政策及时调整。由于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尚未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制订监管规则,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战略、方针、政策也都处于变化当中,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应随着外部和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

(3)成本与收益匹配。管理操作风险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商业银行的管理措施必须与具体业务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通过付出合理的成本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在银行经营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不切实际地追求零操作风险并不可取。

(4)严格问责。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处于操作风险发生频率较高的阶段,应坚持严格问责的原则。银行内部操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并严格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操作风险的分类

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七类,每一类还有相应的子类。但如何根据新协议对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操作风险进行有效分类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不少国内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带有典型的“中国特色”。因此,在新协议的指引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或许是当前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

按照新协议中规定的操作风险的四类诱因,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类别大体可以分为:

(1)由于银行业务流程、制度管理存在不当或偏差而没有及时完善,导致操作或执行困难而产生的操作风险。比如,内部或对外流程不适当;责任分工不明确;文件残缺;合同标准文本条款残缺;合同标准文本条款对银行不利;文件记录内容不全面;合同标准文本中空白条款填写不完善或不正确;风险管理报告不充分;财务报表披露不充分;新业务或新产品已经在前台办理,相关的文件没有及时传达到前台;对前台相关业务的新规定没有及时传达到员工;对业务流程要求执行不力等。

(2)由于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这类操作风险是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人员风险源于主观和客观因素,前者为银行员工不遵守职业道德,违章、违规或违法操作,单独或参与骗取、盗用银行资产和客户资产,或工作疏忽,其行为给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者为员工的自身能力与岗位对人员素质要求不符给银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由于IT技术或技术应用环境失灵造成系统服务中断或造成错误的服务,或由于系统数据风险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行而产生的操作风险。如科技投资风险;系统开发和执行风险;系统功能问题或系统失效风险;系统安全风险;法律或公共责任风险;风险管理模型风险等。

(4)来自外部的主观或客观因素产生的操作风险。如交易对手通过诉诸法律而使交易无效(并非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与外部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发生冲突;反洗钱活动不力;业务操作违规;对客户的隐私和数据保护不力;外部采购或供应商风险;外部开发过程中所面临的第三方中断必要资源的风险;火灾、洪水、其他自然灾害等。

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计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未来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应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商业银行总部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总部其他部门、国内外各级分支机构等构成。

在这个管理层级体系中,董事会应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操作风险管理的发展蓝图和体系框架,审议并批准操作风险基本管理制度。评判操作风险状况,对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各级机构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整个银行机构能够识别、衡量、监督及控制操作风险。确定整个银行操作风险可以接受的水平,监控整体操作风险状况是否符合本行的操作风险偏好,对特殊情况进行审议,必要时向董事会报告特殊情况等。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管理政策、基本管理制度,评估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监控相关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识别相关管理制度的不足和缺陷,决定为完善操作风险管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或行动方案。

商业银行总部是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拟订有关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办法,以及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计量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就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及拟采取改进措施和行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协调、监控、督导总部其他部门及各一级分行开展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和执行高级管理层的决定,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负责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及其占用的经济资本状况等。

商业银行总部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报备牵头管理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操作风险控制程序,贯彻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积极掌握和运用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模型和经验,识别本部门存在于产品、业务、流程方面及其他方面的操作风险,并确保在推出新的产品、业务、流程及IT系统前,对其内在操作风险做出充分的评估,采取适当措施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对本部门操作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主要业务范围内的操作风险暴露及操作风险事件进行持续监控,完成本部门操作风险状况的汇总、归集和分析工作,按时报送牵头部门。

国内外各级分支机构负责本级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实施辖内操作风险信息的汇集、操作风险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向上级机构报告本级机构操作风险状况,同时向本级机构负责人汇报。对辖内各部门及下级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政策执行督导和检查,汇集辖内操作风险信息状况。通过自我评估等方法识别对实现工作目标有负面影响的各类内在因素(如本机构业务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人员的素质、组织的变化及人员流失率等)及外在因素(如经济状况的波动、产业技术的改变、政策形势的变化等),制订或完善相应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采取适当措施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

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未来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应该由识别和确定、量化和评估、缓释、监控、规避、报告等环节组成。

从操作风险的识别来看,首先要通过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分支机构、不同业务的操作风险事件来识别操作风险。由于操作风险表现程度上的差异,在确定操作风险事件时应根据对操作风险的历史经验、未来操作风险预测、潜在损失金额、潜在损失频率等因素,将操作风险事件进行一定的分类,如一类操作风险事件、二类操作风险事件和三类操作风险事件等。

操作风险的度量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最难以做到的。根据国际活跃银行的经验,一般是通过量化方法,归集和分析银行在不同部门、不同分支机构、不同业务的各类操作风险,全面衡量银行总体操作风险承受能力。随着战略投资者进入我国商业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借助战略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技术,引进关键风险指标、战略风险评估、自我评估问卷、操作损失分析等方法,建立完整的操作风险度量体系。

操作风险缓释实际是银行操作风险的“出口”。我国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操作风险管理的成本效益和预期损失相匹配原则,以及各类风险缓释措施在应用中的可操作性,针对不同类型操作风险事件可以考虑采取接受风险、减少业务量、实施外包、购买保险、调整流程、计提准备金、加强人员培训等不同的操作风险缓释措施。

操作风险的监控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的另外一个难点。操作风险事件涉及的领域非常宽泛,没有IT手段的强力支持,有效地监控操作风险几乎是一句空话。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IT手段建立操作风险的监控体系,操作风险的信息应纳入整个银行企业级数据仓库项目中。在风险缓释措施难以奏效,风险监控手段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业务产生的盈利无法覆盖可能带来的损失,应果断限制开展具有高操作风险的业务。

现阶段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考虑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制度。完整的操作风险报告制度应涵盖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频率等要素。操作风险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操作风险类型,所有因操作风险事件产生的相关数据和损失原因,关键风险指标KRI、战略风险评估结果、自我评估问卷结果、操作损失分析结果,对监管机构、董事会稽核委员会、内外部审计机构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结果等;无论是商业银行总部的职能部门,还是国内外各级分支机构都应该设立本级机构操作风险的报告人,由报告人负责报告辖内的操作风险状况;应区分报告的内容,确定操作风险报告的频率,有临时性报告、月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对于重大操作风险事故或案件,应采取特事特报的方式,不设时限规定,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信息。

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的环境建设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应特别注意操作风险管理的环境建设。

首先,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必须对操作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营造由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操作风险管理环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操作风险管理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其次,根据银行企业级数据仓库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对计划实施的流程进行操作风险识别,同时建立及时归集操作风险损失的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库,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现阶段就应着手收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实现连续、实时地监控和评估整个银行总体操作风险,确保总体操作风险水平在董事会确定的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同时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根据操作风险数据对操作风险状况进行有效评估。

第三,银行内部应加强对操作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培训,保证各级员工获得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对新入行员工,应在上岗前将岗位的操作职责及操作技能作为培训的必要内容。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8)

关键词: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风险管理

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风险日益增大,使其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挑战,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就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其作用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对银行而言,风险是可能对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的事件、行为和环境,而对这种不确定性进行调节和驾驭的能力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并非是要消除风险,而是通过对未来结果不确定性的分析预测和周密思考,以降低决策错误之几率、避免损失之可能,相对提高银行的附加价值。 

商业银行的风险种类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信贷风险,信贷资产是银行业的主要资产,在当前实行分业经营的背景下,它是银行业最大的盈利项目,信贷资产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银行经营目标的实现。二是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而引发的种种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价格风险。三是经营风险,主要是由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和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风险。近年来,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尽管有所加强,但受利益驱动和相关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影响,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控制能力不相匹配。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员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以及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比如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银行内外勾结、流程执行不严格、系统失灵、系统漏洞、外部欺诈、突发外部事件等。 

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营环境复杂多变,银行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加大。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通过评估、计量和报告总体风险,推动银行实施风险管理,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化解可预见的风险。具体而言,其作用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能够客观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充分性 

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这使其可以从全局出发,从客观的角度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所谓风险识别是指对银行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换言之,就是要确定银行正在或将要面临哪些风险,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否均已被识别,并找出未被识别的主要风险。内部审计师不仅要识别相关的风险,而且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风险进行评估:一是评价银行战略目标的制定是否是在分析组织和行业发展情况和趋势、银行的优势和劣势、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来制定;二是看分解到各部门的目标是否对战略目标提供足够的支持,是否与整体目标保持一致;三是评价员工是否确知已建立的工作目标(或业务管理目标);四是管理层是否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该机制至少包括机构、人员、政策和程序以及支持系统。管理层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否准确,是否已对面临的风险进行恰当分类;五是是否已识别出各类内部和外部的风险因素,并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计量,分析控制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使银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都落在风险容忍度之内;六是风险监控是否持续得到执行,监控报告制度是否合理,风险管理报告是否充分、及时。 

(二)能够综合分析和计量风险的恰当性 

内部审计对现代内部控制的焦点不仅在于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充分性,而且在于强调风险分析和计量。风险分析和计量是内部审计对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采取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确定。定量分析方法是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量化估计,通用的公式为:风险值=风险影响X风险概率。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缺少实施先进风险计量方法的必要支撑,但新资本协议鼓励银行采用更为先进的风险计量方法,如允许银行通过内部评级确定风险函数计量加权风险资产;运用金融工程技术转化基础工具计量市场风险;运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和风险模型计量操作风险等。内部审计可以借鉴新资本协议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计量和解析。在风险难以量化、定量评价所需的数据难以获取时,应采取定性评价。定性评价的复杂性在于很多情况下需要主管判断不同结果的可能性,不同背景、不同经验、不同性格和不同职位的人对风险判断都可能不同,如银行在计量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时,其金额具有不确定性,需要进行合理而恰当的估计。 

(三)能够发挥风险反馈的预警性 

内部审计在银行管理控制系统中发挥反馈作用,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起预警功能。内部审计在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执行情况和控制效果,特别在关注高风险领域和内控不健全区域的潜在威胁时,是通过风险反馈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确保目标与预算如期完成的。一方面,内部审计要与相关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沟通,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重大的审计发现按清晰传递的线路进行报告,传递给内部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方面,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报告,使风险及时得到控制和防范;另一方面,以风险为核心及出发点的内部审计,能够客观地从全局的角度管理风险,能从组织的利益和实际出发,提出防范风险的有效建议,作为管理层改进风险管理的参考意见,内部审计的建议更加强调风险规避、风险转移和风险控制,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建议反馈,提高组织的整体管理效率。

三、加强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风险审计理念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9)

根据微誉咨询对国内26家样本城商行的分析,声誉风险管理平均得分仅为68分,近六成不达标。其中已上市的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以及上海银行、汉口银行分列前五名,但距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标杆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能力仍有一定差距。

微誉咨询合伙人徐达内说,城商行近年因为迅猛扩张,在中国整个银行业中所担任的角色越来越受瞩目。虽然国内大部份城商行已经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建立了规范性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并提出处置重大声誉事件的原则和方法,但如何实施落地却一直缺乏清晰的框架和举措。结合此次抽样调研及与国外银行横向比较研究,国内城商行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被扣分较多的主要在五个方面。

第一、声誉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虽然早在2006年,银监会将声誉风险监管要求和评估方法写入《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指引(试行)》,声誉风险成为银监会日常监管的要素之一,但银行管理层日常关注风险仍然集中在传统的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员工道德风险等,没有意识到声誉风险和其它风险的相互转化,以及声誉风险对监管态度、品牌价值、银行业务、员工忠诚度等方面的巨大负面作用。

第二、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尚未规范。例如大部份城商行声誉风险管理职责和流程未能完成理顺,声誉风险统筹是由办公室负责还是风险管理部负责?出了什么样问题汇报到哪一级?部门处理的时间期限是多少?部门处理的过程如何汇报、记录?部门之间如何协调等都没有进一步明确。同时,应急预案的原则性强而灵活性不足,特别是没有组织过针对特定情景的演练,缺少后续措施跟进,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三、声誉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不完善。监控网络难以覆盖事前,也从不主动与主流媒体沟通,造成许多负面新闻无法在刊登之前获悉、防患于未然,只能被动地等到风险爆发,通过网络监控后再加以处理,导致突发事件升级、影响扩散、解决成本加大。在客户投诉管理方面较为随意,首问责任制基本流于形式,也未成立客户服务部门,由专人统筹、规范处理客户投诉,并从声誉风险角度提出优化建议。

第四、声誉风险管理部门职能不完善,人才匮乏。在此次调研的26家城商行中,声誉风险相关部门大多各自为政,除行长室召集外,很难就某一主题统揽全行开展工作。危机管理应对小组名大于实,具有危机处理能力的专业人员和专家极少,决策水平和预见能力存在不足,声誉风险爆发时也难以有效发挥协调指挥工作。

第五、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及后评估缺位。即使在为数不多的培训中,也过多强调概念及媒体现状分析,缺乏同业研究、案例解析、采访技巧、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至于声誉风险管理再评估,对银行声誉风险的改进情况作出判断,采取进一步优化措施,促进业务、流程改进等,基于属于空白。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篇(10)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从2007年4月起,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外资银行进入国内的金融市场,抢滩市场份额。我国商业银行不仅要坚守传统的业务和市场,还要不断开拓新的业务、新的领域,更要重视金融风险的防范,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刻不容缓。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已于2006年12月8日由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四大国有银行也相继制定了本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健全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迫在眉睫。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控制。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商业银行实现发展战略。

一、重视商业银行内部环境的治理

内部环境是商业银行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是银行的纪律和架构,塑造文化氛围并影响员工的控制意识。良好的内部环境,有利于商业银行控制目标的实现。

(一)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商业银行应当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由于中行、建行、工行、农行是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经过金融体制改革,先后成为上市公司,依法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明确了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审计的日常运行。要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充分认识履行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二)健全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商业银行应当结合金融业务的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力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2003年以来,建行、工行等商业银行实施的一级分行及二级分行的内部控制方案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指出,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相关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正式、成文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震惊世界的1995年霸菱银行倒闭案例是由于新加坡分支机构利森的舞弊行为所致,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井口俊英11年进行了3万多笔交易造成11亿美元的亏损,实质反映银行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完全失灵,银行总部与海外分支机构监督制约机制脱节。农行邯郸县金库管理员监守自盗,用2,000万元购买体育;中行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5人集体舞弊案,96笔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体外循环”长达2年之久,说明银行相关关键岗位之间职责分离不清,监督控制制度没有确实落实,就会造成银行资产流失。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关键岗位及其控制要求,关键岗位应当施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内部审计,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指出,内部审计要实行全行系统垂直管理,下级机构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应当由上一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总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负责;把银行所有的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纳入内部审计范围,对各个部门、岗位和业务实施全面的监督和评价,建立有效的报告和纠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及时有效报告纠正。

(四)健全人力资源政策。完善健全的人力资源政策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其经营目标。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传统体制下运行了很长时间,在用人机制上存在着“近亲繁殖”、“同事同行同监督”、“控人失度”与“用人失察”并存的现象,在激励机制上存在着“激励不足、惩罚不利”的现象。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完善健全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与辞退;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罚,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商业银行的管理部门制定正式或非正式的职务说明书,逐项分析并规定各工作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树立“知人善用”的思想,完善招聘和选拔制度及操作程序,对新聘员工进行银行文化和职业道德导向和培训,对违法违规违反制度准则的任何事项,制定纪律约束和处罚措施,制定奖励和激励作用的薪酬计划,避免违法不道德的行为,根据阶段性的业绩评价结果,进行晋升奖励。

(五)加强内控文化建设,培育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银行文化。商业银行为了扩大生存空间,提高经济效益,往往忽视了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的教育,导致银行系统不断出现银行资产流失。而只有重视加强内控文化建设,使“守法守规、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从董事到普通员工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层在内控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以自身的优秀品格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银行的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建立完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

1998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了“银行内控制度基本原则”报告中原则指出,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有效识别和持续评价有关风险,特别是对银行经营目标有负面影响的重要风险。《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总则也将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尤其是设立新机构或开办新业务,均应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商业银行董事会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英国渣打银行总部设立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主要的业务部门均有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对本部门所有业务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矩阵设置管理,并对每项业务的进展相应产生风险报告,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标出风险等级,操作系统与授权严格分离,一项业务完成,系统会自动产生报告,以监控系统中发生的行为。对重大和例外事件必须报告风险委员会,同时同样报告给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部门,正常情况下每月例行。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借鉴国际上银行先进风险管理经验,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或业务风险管理部门,不仅对银行的内部风险进行分析,包括全员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等评估在,还应对银行面临的外部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国家和支付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报告和持续监控,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和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常用的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规避,即改变或回避相关业务,不承担相应风险;风险承受,即比较风险和收益后,愿意无条件承担全部风险;风险降低,即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发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风险分担,即金融资产的套期保值,设立风险头寸管理制度等方式来分担一部分风险。采取对风险业务定期或不定期全程跟踪反馈程序报告制度,避免银行资产的损失。

三、落实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从授信的内部控制、资金业务的内部控制、存款和柜台业务的内部控制、中间业务的内部控制、会计的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六个方面详尽阐述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内控措施指引,各银行总行、一级和二级分行、各业务部门、基层网点要充分理解,认真学习,并针对各自部门业务类别特点落实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深刻认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原则;(一)内控全面性原则,即内部控制覆盖贯穿银行各种业务和事项的流程,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点;(二)内控第一原则,当内控制度与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发展目标、经济效益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内控制度;(三)内控备案原则,采用书面文档形式对内控制度建立、实施情况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确保内控建立与实施的可验证性。

四、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

商业银行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是银行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控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银行内部、银行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银行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主要包括:

(一)提高信息质量。信息是银行各类业务事项属性的标识,是确保银行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银行日常经营业务活动需要收集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可用性。银行可以通过会计资料、管理资料、调研报告、计算机信息、专项信息、内部资料等,获取内部信息;可以通过银行协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市场调研、网络媒体和监管部门,获取外部信息。

(二)完善信息沟通反馈制度。信息的价值必须通过传递、反馈和使用才能体现。1、银行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信息沟通反馈制度,保证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透明高效;2、信息在银行内部各层次之间、银行与外部有关方面之间及时沟通反馈;3、重要信息需及时反馈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4、员工诉求有顺畅的反映渠道。

(三)提高信息系统的高效、安全和稳定性。银行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控流程与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对银行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建立反舞弊机制。舞弊是指银行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它是银行重点加以控制的领域之一。银行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同时,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确保反舞弊机制落到实处。

五、健全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控建立与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控的有效性,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问题,以及提出的改进建议,及时加以纠正,保证内部控制的实施。银行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定期根据内控评价部门对内控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报告。银行内审部门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形成内部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揭示存在的内控缺陷。内部监督形成的报告应当有畅通的报告渠道,确保发现的重要问题能及时送达至治理层和经理层;同时,建立内控缺陷纠正、改进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效力。银行各级层面、各业务部门也要定期对内控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自我评价报告,提出改进纠正意见,报请上级管理层面,并以此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政府是四大国有银行的所有者,客观上存在着政府目标与银行经营目标相矛盾,将政府行政行为作为商业银行的综合社会贡献指标,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中考核的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价指标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客观地评价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行为。

健全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重视商业银行内部环境的治理是基础,建立完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是依据,落实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是手段,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是载体,健全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是保障。我国各商业银行构建完善内控体系,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免疫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作者单位:河北医科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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