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师职称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31 21:52:28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1)

二、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合作,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晋升教师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2.违反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

3.无故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违背学术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者。

三、学历、资历条件与任职能力要求

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

1.考核确定职务条件

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教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在高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累计工作满三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讲师职务。

2.晋升职务条件

晋升讲师职务,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年限累计两年以上。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晋升副教授职务,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五年以上。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晋升教授职务,一般要求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从事学生工作年限累计三年以上,具备其他专业博士学位者,从事学生工作年限累计五年以上。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其中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并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的业务骨干教师,可按正常条件晋升);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

第五条任职能力要求

1.进修培训要求

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完成国家和省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所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新任辅导员应参加由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辅导员上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晋升讲师职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本学科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从事学校某一方面或一个年级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能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学生的好评。晋升副教授职务,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对大学生中有影响的社会思潮具有较强的剖析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体负责学校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全面负责一个院(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完成具有全局意义的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能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开拓创新,并取得较大的成效,其经验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晋升教授职务,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比较渊博的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遵循教育规律,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善于在工作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开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所分管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独具特色,对高等学校教育管理改革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3.外语、计算机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四、业务条件

第六条晋升讲师职务业务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

讲授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或卓有成效地指导过两次以上学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或心理咨询,或上党课,或面向学生开展形势政策专题讲座等。根据需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社会上主要观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工作实绩要求

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5%以上。

第七条晋升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

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讲授过一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效果好。或者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定期组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上党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1.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针对学生的思想发展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新的工作方法。其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2位)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科研奖励。

(2)公开出版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论著、译著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承担省、部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4)作为主要撰稿者(前2名)起草的工作经验材料(在本人所主持的工作领域)在省级以上相关会议上进行过交流,或者撰写的调研报告为省级以上领导机关提供了参考决策。

(三)工作实绩要求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3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

第八条晋升教授职务业务条件

(一)教育教学工作

1.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四分之一。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指导过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并积极组织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运用现代最新知识和政治理论,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学校公认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带头人。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1.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研究的能力。运用政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新形势,对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提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其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2.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4篇以上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学术著作(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2)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设计者、组织者。

(3)作为主持者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科研奖励1次以上。

(三)工作实绩要求

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3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4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

五、附则

第九条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十条本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为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上的学术论文;论著、译著或教材为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2)

《普通高等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下简称《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中第一课堂和直接平台。因此,我们只有充分发挥辅导员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优势,有针对性地破解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困境,才能真正实现培养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

一、辅导员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优势

(一)依据充分,职责明确。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中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下简称《思想政治教育意见》)规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条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因此,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的教学是符合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中央层面文件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规定的。

(二)了解情况,因材施教。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管理学生的时间和空间相对固定,对于学生的专业特点、基本概况和个性特征等都有比较全面的把握。这有利于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上契合学生的专业特点,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实效性。如学文科的同学和学理工科的同学对于同一事件的看法往往会有不同的思维模式和表达情感的方法。例如在上形势政策课的时候针对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成就归纳布置作业。辅导员可以让文科的学生通过小组组队表演诗歌朗诵、手抄报、小品等方式进行;而对于理工科的学生,则可以提倡创作电子杂志、绘画和手工模型等更符合学生的专业特长和思维习惯的方式,从而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三)融教于管,注重实效。

《思想政治教育意见》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可见,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十分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看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课堂,学生课外活动开展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第二课堂。第二课堂应该是第一课堂的自然延伸和知识的自觉运用。在这个过程中,辅导员能够充分地发挥寓教于管的角色,在日常管理中自觉地把第一课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融人到对第二课堂的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中。如形势政策课中,南海争端问题的内容较为抽象,辅导员就可以指导学生党到军营、舰艇、训练场中去开展参观交流活动,增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性教育。同时,辅导员在第一课堂上再引导学生对相关理论的问题作深入地、有针对性地思考,在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的同时也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四)把握动态,及时调整。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大学生的辅导员一般都相对固定,是在大学期间与学生相处时间最长的教师之一。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日常管理者,有便利的时间和空间资源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能够及时检验学生所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对于学生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能够及时调整教育的方法和思路,致力于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提高,进而实现把大学生培养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

二、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困境

(一)操作性的指引不明确。

《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中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但是在另一个作为专门、具体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的文件《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思政理论课队伍建设意见》)却没有把辅导员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当中的授课资格、课时、课程内容等基本内容予以明确。这就导致在实践中,对于如何平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所辖老师的课程安排没有操作性的指引,作法不一。

(二)职称评审边缘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这两门课程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往往还是由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研部门所辖老师担任,辅导员只能担任一部分《形势政策》课的教学。许多辅导员拟评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时经常遭遇到的难题是课时严重不够。这是因为其主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形势政策课课时量极其有限,远远不能够满足评讲师的系列,且会制约高一级别职称的评比。

(三)教学任务确定性模糊。

辅导员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是不是属于辅导员的一项必须的工作在实践中并没有达成共识。与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相比较,辅导员承担教学任务更像是一项兼职的工作。在许多高校的管理体制中,辅导员的工作体制往往等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人员,实行白天坐班制。辅导员从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一般只能在晚上进行。致使辅导员的工作强度非常大。

(四)教学安排被动特征突出。

辅导员在实践中往往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后备师资力量,而在课程的安排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一般都是优先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所辖教师。这种被动的课程安排模式很难保证每一位辅导员每一学期都有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机会。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辅导员教师身份的认同感不强,制约了其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影响到教师系列职称的评定。同时,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实行的统一排课,往往使辅导员所担任的教学对象不一定是自己日常管理的学生,不利于辅导员利用日常管理的优势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另外,课件的制作和考试的方式、内容也统一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实行划一的确定和操作,不利于辅导员发挥自身的管理优势对学生实行针对性强、富有有实效性的教育和考核。

三、解决途径

(一)明确教学的主体地位。

学校的人事部门、教学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应该严格依照《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把辅导员队伍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师队伍中,并依据《思政理论课队伍建设意见》中关于师资方面的要求选取、培养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中的常规力量。《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对于辅导员中级(含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是业绩,而对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则主要看教学水平和科研力量。对于辅导员而言,评定为中级职称的一般已经从事专职、一线的辅导员工作且具有一定的年限,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实务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能够从中总结出辅导员工作的一些规律和经验。因此,对于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的辅导员应该给予其担任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支持和扶助。同时,这也是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辅导员能够最终实现评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副教授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必由之路。

(二)细化辅导员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规定。

学校层面的教务部门应该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排课、时间安排和形式权力下放到学院,即由教务处与思想政治教育课教研部门在教学大纲、师资培训、质量监控、科研平台搭建和考核等宏观层面进行统筹、监督和促进。目前,高校中学科差异和细分程度不断增强,许多高校都开设了文科以及理科的专业。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课,如果继续实行全校课件统一、试卷统一的作法,就会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失去针对性和动态性。因此,学院可以根据学生上课的特点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时间和场地,使辅导员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寓教于管、以教促管。

(三)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第二课堂的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大学生作为集中、系统、规范接受社会先进性、文明性、进步性思想教育的群体,大学在校期间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和责任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目前,在大学当中出现的一系列不文明的现象甚至是骇人听闻的弑师事件、凶杀事件、泼硫酸等事件都向高校教育者,以及全社会发出了增强思想教育实效性的警号。这些也深刻表明了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课堂上,辅导员应该积极地通过寓教于管,在学生课外活动的第二课堂中注意观察、检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然后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

(四)重视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

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时代特征鲜明、主题深刻、教学手法多样等特点。目前,辅导员的专业背景也已呈现出以马克思主义学科为主、其他专业为辅的特点。辅导员应该与其他专任教师经常性开展横向的交流并实现资源共享,如法学院关于一些社会上典型案例的收集可以为全部学院的备课资源;信息学院收集的视频或者设计的课件背景也可以成为公共资源;外语学院提供的外文参考资源或者外国的电影、视频也可以相互参考使用。同时,教师教学风格不尽相同,有的教师侧重旁征博引,有的教师善于互动引导,有的教师侧重逻辑思维严谨训练。经常开展这些经常性的横向交流,有利于发挥辅导员与专任教师队伍的互补优势,也能为建设合理科研梯队提供有效参考。

参考文献:

[1]周烁.高校政治辅导员“专业化”刍议[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4,(02).

[2]陈垠亭.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6).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326-02

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时期高校教职工的价值观念、学习观念、和个人追求的目标不同程度地发生了许多变化,沿袭了数十年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和内容对当今的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已不太适应,高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面临新的困境、问题和挑战。

一、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面临的困境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高校一直以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政治理论教育制度,这种相结合的形式可以及时地有效地对高校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高校政治理论教育对于引领教职工自觉抵制各种负面的、消极的和腐朽思想文化地侵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一)对政治理论教育认识不足

近些年,由于高校之间的“排名次”是以科研成果的多少为依据,高校管理部门领导认为高校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厚实的理论基础,多出科研成果可以为学校争得荣誉,他们的教学科研任务重,精力有限而时间宝贵,用专门时间让他们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怕“耽误”了科研时间。另外,高校教师在晋升职称、职务时,学校主要以教师科研业绩为重要指标,教师为了自己是前途,不得不想方设法争取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致使一些教职工对政治理论教育不太重视,不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再加上一些高校的政治理论教育不创新,还是传统的老一套,不少教职工认为学习只不过是听领导枯燥地传达上级政策精神,因此产生厌倦和反感情绪,即使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也是流于形式,闭着眼睛熬过一个多小时的学习时间。学校宣传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同志虽然想下大力气改变这种政治理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但怕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这个中心工作,冲击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安排的专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往往被其他工作占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在一定程度上被淡化了。出现这样的困境主要是校领导对伴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体制改革和一系列社会变革所引起的人们思想的巨大变化认识不足,从而造成对政治理论教育认识不足。

(二)政治理论教育形式单调枯燥

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了一些人对其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组织者本身在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上缺乏创新。在知识精英汇聚的高等学府,他们视野开阔,获取各种信息的途径多,国内外大事变化、国家一些政策、文件精神都可以通过现代网络获知,我们的组织者在政治理论学习会上还是用传统的读一读报纸和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这样陈旧呆板的政治理论学习方式,不仅不能提高教职工学习兴趣,还容易造成教职工学习疲劳。其次,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理论联系实际,有的高校把政治理论学习当成是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任务而组织学习,学习的内容抽象化、文件化。我们的政治理论教育者要深入教职工中间去,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要知道他们想些什么,了解他们需要什么,正确理解和把握上级和学校对知识分子的相关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方案,联系本校具有代表性问题在会上进行探讨,将学校面临的困难或问题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与理论学习相结合,激发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兴趣,让政治理论学习变成教职工的一种发自内心的需要。

(三)政治理论教育要结合教职工切身利益

高校教职工是善于思考、思想活跃的一个特殊群体,一直以来,西方各种思潮对高校的渗透以及西方敌对势力把高校教职工作为他们西化、分化的重点对象,致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面临着严峻挑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强化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在新时期国内外各种复杂形势下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同时,伴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一些消极现象,加强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也是高校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高校行政化越来越严重,等级森严,福利待遇按级别职务、职称划分,一些教职工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工作几十年,还不如毕业才几年的一个20多岁的青年处级干部的待遇,加上职称评审和科研项目申报的竞争,工作环境、学习进修和生活等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加,一些教职工对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甚至不参加。虽然这些年上级强调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但我们不少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还没有从本校实际情况出发,没有联系教职工的实际利益,真正重视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如果我们每次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对干部评价、教师职称评定、教职工业绩考核、学校对教职工的有关职务职称的晋升和考评政策等某一方面问题进行座谈,我们的教职工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热情一定会很高。

二、当前高校教职工的思想问题

我们现处在一个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随着政治、经济等改革的一步步深入,一些新矛盾和新情况等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新问题的出现影响着高校教职工的思想,使我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遇到新的挑战。

(一)高校工作压力大、福利低对教职工思想影响大

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办学经费都是财政按在校生源拨款,绝大多数高校办学经费比较紧张,由于学校创收能力很低,许多教职工收入较低,受到住房、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压力,特别是一些中青年教职工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到暗淡,更重要的是评职称有“职数”限制,如果没有老教授退休“腾出”指标,中青年教师评教授就没有希望,对此,他们的“失望”渐渐加深,对学校一些事物不是那么关心,有的甚至心存怨气,对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冷言冷语,还有的设法离开学校寻找“高枝”。有的高校由于一些有才华的中青年教师的跳槽,对学校的事业发展造成损失。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这些中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觉悟不高,关键是我们要解决高校教职工在思想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高校教职工由于工作压力较大且经济收入、住房、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问题,加上对其子女成长与发展而焦虑感较强,身体处于亚健康状况。高校要改革教学科研制度,改革职称评定政策,关心他们的福利,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高校教职工如果能看到自己的希望,他们一定会努力地工作,也会关心学校的发展,把自己的前途和学校的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

(二)高校有极少数教职工缺乏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是所有教师应具备的职业品德,高校一直都重视师德建设,大部分教师的职业操守与师德是令人称赞的。但也有极少数教职工的人格风范缺失,缺乏师德,在言行举止和工作态度、作风方面难以成为学生的表率,在学生中造成不好的影响,甚至对学校的社会荣誉造成损害。他们课前不认真备课,不是将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上课时念教科书,为了防备学校检查其教学质量,在讲课时将考试的内容告诉学生;有的学生如果对自己的考试没把握,向其送礼,他们也竟然可以“送分”;他们纪律,上课迟到早退的现象往往发现在他们身上,有时为了自己的私事,甚至随意停课、调课,打乱教学计划和学生的学习计划。部分教师将名利看得过高过重,师风不正、心态浮躁、不安心做学问,治学华而不实,不加强学术道德修养,科研成果弄虚作假,为学生做了坏的榜样。尤其是个别教职工思想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职业意识淡薄,不仅不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思想道德状况,而且往往流露出消极的情绪和言论,羡慕腐朽的生活方式,向学生传播一些消极的思想,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造成不良的影响,我们花几年时间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努力,往往被个别教职工用反面“教材”鼓噪使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探索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教育新模式

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教育要考虑教职工的工作特点,他们的工作特点决定了政治理论学习必须结合教职工教学、科研等工作实际,探索政治理论教育的新模式,杜绝政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不相干的现象,切实提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与实效性。

(一)政治理论教育内容应结合实际

制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方案的部门主要是校党委或者是党委宣传部,在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前要根据国家形势和学校的工作需要,深入基层实际,掌握原汤原味的第一手材料,结合教职工所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将政治理论学习和解除教职工思想困惑以及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举办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座谈会,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对生活上有困难的教职工给予关心,呼吁学校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教职工深切感受到党和学校的温暖,分享学校改革成果。实践证明,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千方百计为师生排忧解难作为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重要课题来研究,学校党组织在教职工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就会增强。当然,教职工的许多问题要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得到全部解决也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引导教职工有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职业观,通过采取不同的学习内容与形式,使他们较全面地、正确地认识学校在改革中出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从而体谅学校在改善教职工待遇和福利上遇到的暂时困难,使他们对学校的未来充满希望。

(二)政治理论教育要创新学习形式。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4)

二、评审办法

各地评审办法适用于高职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及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评审体系包括4个部分:资格资历条件、教育教学条件、科研条件与破格条件。资格资历条件参照普通本科的标准制定,包括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职称计算机、英语、继续教育等;教育教学、科研与破格条件体现了职业教育特点。(一)教育教学条件。教育教学是学校的核心工作,体现了对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1、课堂教学条件。课堂教学包括教学工作量与教学效果。授课课程、课时数要求,专业课与基础课教师不同:专业课教师要求授课2门课程,其中有1门实践课程或指导过实训,课时数最低要求为120课时/年,最高为300课时/年;基础课教师课时数最低要求为150学时/年,最高为320学时/年。为改变以往“重科研轻教学”局面,教学效果和质量也成为一个重要衡量指标,包括督导专家听课评议、学生评教和院系考察推荐等,内蒙古自治区自2015年增加了“说课评价”环节。学生评教作为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申报者须合格,湖南、山东、江苏、天津等地的申报者须有优秀等级1-3次。2、实践教学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的要求,专业课程教师应具有“双师”素质。申报者需达到任现职期间行(企)业工作(顶岗、兼职、咨询、调研或技术服务、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等)的累计时间要求(5-6个月);或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3、育人工作条件。教师不仅是“授业者”,同时也是“教育者”。首先申报者需有承担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或指导社团、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经历。同时申报者还应在工作中承担“传帮带”的角色,包括指导青年教师、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包括教学业绩、科研业绩与社会服务。1、教学业绩条件。教学业绩的衡量指标包括:教书育人奖励、指导学生获奖及教学改革与研究情况。教学改革与研究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含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项目、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等)、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等。2、科研业绩条件。科研业绩的衡量指标包括论文论著、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强调的是论文的质量和主持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数量要求副教授3-5篇、教授5-10篇;质量要求各地标准不同,常用方式是规定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数量(副教授2-4篇、教授2-5篇)。科研业绩条件各地均有考虑学科差别,常见方式是分文理科设定,其中艺术类(音乐与美术)与体育类的条件另设。重庆细分为9类学科(包括政治与法律类、思想政治教育类、财经类、管理综合类、文化教育类、体育学、农医综合类、理学综合类、工学综合类)设定条件;江西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年均课时>200、<100<=200、<60<=100)设定条件。3、社会服务条件。高职教师肩负着教学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双重任务。社会服务工作包括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咨询以及高技能人才培训。申报者需具备承担重大横向项目、授权实施的发明专利、技术推广、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等条件,强调科学研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破格条件。对于确有真才实学,取得高质量、标志性成果的突出拔尖人才,可打破评价指标标准化,不受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各地的条件:破格教授需教学、科研成果获得部级政府奖励或部级政府荣誉称号;破格副教授则需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或省(部)级政府荣誉称号,奖励等级要求与排名要求各地有所不同。(四)评审方法。职称评审一般都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的方法。适合定量评价的指标,如教学工作数量、科研成果数量等;适合定性评价的指标,如教学工作质量、科研成果质量、思想道德表现等。申报者先要通过学校内部学科组对其德、能、勤、绩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情况进行评议,然后推由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临时专家评委会进行最终评审。

三、问题与思考

各地高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均力求体现对教师的要求,但在职业教育要求不断提高的时代,仍有几点亟待思考。(一)需重视师德考核。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概括为“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各地评审办法中的思想政治条件根据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受警告以上处分或弄虚作假者进行延期申报处理,未将师德考核要求放在首要地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将对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将“红七条”的师德禁行行为作为考核指标,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应优先考虑。师德应为职称评审的首要考核指标。(二)需单独评审专职辅导员。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主体为专职辅导员,《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将专职辅导员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各地多将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直接纳入教师职务系列评审条件,除课时要求外,均与思政教师统一标准;内蒙古、上海、河北、江苏等地出台了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评审指标仍围绕着教学科研,均不利于考核出辅导员的真实水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指出高级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具备有影响力的成果,成为该领域的专家,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与理论与实践研究,对辅导员的职业能力考核确立了详细指标,可为职称评审参考。(三)需科学合理地评审。各地高职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对教学能力、业绩与实践教学都提出了要求,但评委会由教育主管部门临时委托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方式侧重看论文、审科研项目,评审结果偏学术化,具有高技术水平,爱岗敬业、服务一线的人才不能突显出来。为了激励“把论文写在讲台上,写在车间里,写在流水线上”的将研究与技术相结合的教师,2015年黑龙江高职高专教师系列职称实行直接聘任制度;2014年浙江省宣布逐步下放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权限,淡化资格,强化聘任,解决评价与使用“两张皮”的现象。2017年《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让真正的人才在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作者:唐鸿铃 单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5)

1高校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1.1职称评审标准有失公允

目前职称评审可找到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但是这些法律都是一些原则性规定,对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规定得过于模糊,在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强。于是很多高校纷纷制定本高校特有的评审标准,这些评审标准无疑是提高了职称评审的门槛,再加上这些标准年年都在变,缺乏稳定性,使得教师评审职称变得难上加难。职称评审本是为了激励教师的科研热情,促进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在看来,由于功利的驱使,教师职称评审成了“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再加上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与普通教师一起参加评审,势必会利用职权抢占指标。很多领导只是长期从事党政工作,没有“教”和“授”,却也想利用职权获得职称评审,不免使那些有优秀教学成果的老师感到不公。

此外,现有的评审标准过于注重教师的科研能力,明确规定评审的条件必须是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获得一些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而对于教学成果方面却重视不够。J.H纽曼曾经提到“发现和教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职能,需要迥然不同的才能,同一种人兼备这两种才能的人并不常见”。能做到科研和教学兼顾的教师并不多,这样的评审标准必然导致教师把精力全部花费在科研之上,使得科研与教学本末倒置,背离大学教书育人的初衷,还容易滋生学术腐败。学术造假现象的频频出现令人深恶痛绝,这不禁让人反思现在的学术机制。由此看来,监督机制的介入迫在眉睫,必须用司法程序来监督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和授予这一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杜绝学术腐败现象,保证学术评价机制的客观公平性。

1.2正当程序缺失

对于职称评审程序方面的规定主要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组织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该《章程》对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评审程序作了相关规定,从表面上看没有很大漏洞,但却让潜规则从幕后走上前台。《章程》规定,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一定比例的专家学者构成。而从实践看来,学术机构官员化现象比较严重,担任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多数为校领导,虽然他们也是学术精英,但行政力量和学术力量混为一体定会让学术淹没于行政力量之中。而且评审程序的不透明更是让职称评审成了权力寻租的摇篮。职称评审的过程中很多信息公示不完善,比如答辩流程和评定依据都不公开,对于落选原因没有相关说明,《章程》中规定的回避制度也流于形式,而且匿名投票不免会有很多人情因素出现。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种种暗箱操作,对那些埋头真正做学术的人来说是及其不公平的。其次从学科分配上来看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尤其在进入第二层级评审时,大多的评审委员都是“外行”专家,自然不能对参评者的真实水平做出客观判断。况且评审程序繁杂,评审时间有限,委员们都是走走形式,大体根据科研成果的多少和第一印象就做出判断。职称评审应在具体的科研教学中做出动态评审,而不应只是一次简单的流水线工作。职称评审是关系教师权益的大事,不能只看论文和科研成果的量,更要看质。要想保证职称评审的客观公正,就必须调整评委会组成人员的比例,增加“同行”专家学者的比例,让最有发言权的“同行”专家来说话,摒除“唯论文、唯科研”的评审标准,重视教学成果的考察,评选出既有科研又懂教学的“双师型”学术专家。

1.3教师权利救济途径不完善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相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救。我国对教师权利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诉讼和非讼途径。然而从实践来看,由于大?W拥有较多自治权,司法对其监督范围极其有限,很多事项教师不能通过诉讼来救济。职称评审虽然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但是当教师诉诸法院时,法院往往以“该项请求属于行政内部管理行为,法院不予受理”为由做出处理,因此,用诉讼途径维权很难实现。对于非讼途径,法律规定的主要是申诉制度,但是我国的教师申诉制度又存在诸多问题。由于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教师申诉受理机构,于是部门之间都相互推诿,教师申诉道路举步维艰,致使教师无处伸冤。而且,就算有教育行政部门来受理教师的申诉请求,教师申诉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因为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之间本来就存在上行下效的关系,难免会有偏袒和不公,再加上教育行政部门不是专门的申诉受理机关,其处理结果缺乏权威性和公正性。此外,立法方面对教师申诉制度的规定过于模糊,存在很多立法空白。比如接到申诉后是否处理的时间、申诉的处理期限等都没有相关规定。处理申诉过程中的说明制度、听证制度以及申诉后不服提起复核所适用的程序等方面都有待完善。此种状况导致教育行政机关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势必会出现不合理的处理决定。有权利即有救济,在强调保障权利的法治国家中,救济途径不完善实属权利行使的一大硬伤。

2纳入司法审查是保障教师权益、建设法治高校的需要

我国立法对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规定的不尽完善,虽然《教师法》规定教师权益受到损害时可通过复议途径救济,但由于多数高校内部并未设置校内复审机制,以致于教师对评审结果不服时没有切实有效的救济方式,使得教师维权变得羸弱无力。高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主体,有一定的高校自治权,但其权力的行使也应遵循合法性和正当性原则。由于立法的保守性和滞后性使立法的发展不能完全跟随时代前进的步伐,所以单凭立法来规范各项权力的行使不切实际,而司法监督正是弥补这一缺陷的有效途径,司法的介入可以保障各项权力的行使都有法有据,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规范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所以笔者认为应将高校的行政行为尤其是教师职称评审的权力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这不仅对促进教师的学术诉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树立高校的公信力和促进依法治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而防止权力腐败的最好方法就是权力制约权力。而司法审查制度正是这种权力制约精神的重要产物。司法审查是指通过审查纠正不法行政行为,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国家行政机关的侵害的司法行为。既然教师职称评审和授予是具体行政行为,其必然要接受司法审查。当教师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诉诸法律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是对行政机关最为有效的监督。理论固然美好,而现实状况却颇有漏洞。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确立历时已久,功不可没,然而随着教育新常态的发展,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弊端滋生,其滞后性已然不能适应当前的教育发展现状,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例子已屡见不鲜,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要解决职称评审中的弊病沉珂,调动教师工作的热情,促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高校法制化管理,就必须洞察目前职称评审中存在的诟病,对症下药,将职称评审和授予权纳入司法审查的范畴,用司法手段来洗涤大学这一片净土。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6)

 

一、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内涵 

师资队伍素质和能力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本文所说的高职院校,是指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不包括本科院校的职业技术学院。从广义上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有三部分:一是专兼职教师队伍,包括公共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能课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以及外聘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等;二是干部队伍,包括党政工团等各级非教师干部队伍;三是专职辅导员。从狭义上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是指专兼职理论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队伍。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教育,突出技能培养、实践性是其最大特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系统论和统筹学理论为指导,从全局和整体的高度进行研究。按照系统论和统筹学的思想,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二是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培养和提高师资队伍职业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四是优化学校内部环境;五是改善外部条件。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师为本,依“法”治师,全面加强师资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改善教师工作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努力造就一支结构优化、梯队合理、充满活力、专兼结合、执行有力的高职院校师资队伍。 

二、重庆市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师资配置结构性矛盾突出。第一,从学缘结构来看,高职院校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教师比例过低。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资料》(2007年)显示,2007年,重庆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分别占专任教师的15.25%、18.34%,远未实现教育部规定的到“十五”末基本达到35%的水平。第二,从职称结构看,初、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分布不合理,正高级职称的比例很低,2007年,重庆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副高职称者1870人,正高职称者238人,分别占专任教师的29.35%、3.74%。第三,从能力结构看,虽然“双师型”教师数量快速增长,但仍满足不了需要。2007年,重庆市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占29.09%,与教育部门有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50%”的合格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第四,从课程师资结构看,公共课教师过剩,专业课教师不足。2007年,重庆高职院校有公共基础课教师1936人,占专任教师的30.4%,比例偏高;专业课教师4433人,占专任教师69.6%,比例偏低。 

2.“能力本位”意识轻,“官本位”意识重。由于政治地位、物质待遇等原因,一些教师不注重自身能力培养与提高,“官本位”意识重。一些教师舍专业而奔仕途,或把追求物质利益作为其价值目标,不能集中精力于专业教研。笔者对重庆部分高职院校教师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57.1%的教师认为造成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是教师待遇低,有36.6%的教师认为是由于“官本位”意识重和没有做到以人为本,部分教师缺乏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实践技能不强,科研水平不高。高职院校专职教师由于业务进修少,缺乏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的现象依然突出,导致教学与生产实践相分离,与行业企业的需求相脱节。实践能力不足,必然影响科研水平的提高,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少。笔者抽样调查显示,在部级期刊5篇以上的教师占7.2%,发表3~5篇论文的教师占17.5%,发表1~2篇论文的教师占27.7%,未的教师占47.6%。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中,承担5项以上科研课题的教师占4.2%,承担3~5项科研课题的教师占10.2%,承担1~2项科研课题的教师占22.9%,未承担科研课题的教师占62.6%。 

4.人才流失突出。重庆市内大部分高职院校经费短缺,教师待遇不高,这直接影响到了教师队伍稳定,高级人才向优质学校、示范院校流失问题突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热门专业教师、高水平专业及学科带头人流失较多,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流失严重。笔者抽样调查显示,有79.3%的被调查者认为 “专业基础课教师和重点专业骨干教师”流向了主城区优质高职院校。 

三、重庆市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应对之策 

1.树立师资队伍建设新理念。第一,树立以课堂教学活动和实践教学活动为本的理念。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本,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积极性,突出师生互动,突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以教师较少的课堂教学时间、精力消耗获得较高的教学质量,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以实践教学活动为本,在教师实做实训示范的基础上,让学生掌握操作要领,锻炼动手能力,逐步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坚持把实训效果作为考核师生专业课程教与学成绩的主要依据。第二,树立以质量为本的理念。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之本。教学质量是实施教学和实践活动的主体(教师)的教学价值满足接受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需要的程度。教师是实施教学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提高教学质量是高职高专院校永恒的主题。以质量为本,最重要的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实习实训质量,这将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社会认可度和可持续发展。第三,树立教师能力以实践能力为本的理念。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师资队伍建设要强化动手能力,提高操作技能。强化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教师的培养培训应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为核心来制定、组织和实施。 

2.加强师资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在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中,思想政治素质发挥着根本性、决定性的作用。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教师,能有效地教育和影响学生,培养出的学生综合素质高、能力过硬,并为社会所认可。高素质的教师必然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政工师”,因此,需要把培养和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师资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集体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 

 3.优化师资结构,实施“名师工程”。优化师资结构,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第一,改善教师学缘结构。通过培养在职研究生和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来优化整个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尤其要提高品牌骨干专业、热门紧缺专业、应用类专业等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力争尽快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第二,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和专业带头人。第三,改善教师职称结构,提高正高级职称比例。 

 实施高端带动战略,启动“名师工程”。要以高标准制定名师标准和实施办法,从师德师风、学历层次、教学水平、实践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制定衡量教师水平的标准,并由名师研究制定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设计的制度机制。 

高职院校的生命力在于其办学特色和质量。只有办出特色,才有市场竞争力。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创品牌,以品牌求发展,是高职院校应倡导的办学理念。其中,师资队伍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我们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规划,开拓教师培训渠道,为品牌专业教师提供各类培训机会,落实培训措施,支持教师到企业和用人单位进行顶岗作业和实践锻炼。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培养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基地。大量聘请行业企业一线高级管理者、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逐步实现实践技能课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来完成的目标。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重点强化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 

 从政府来讲,一方面,应尽快出台有利于教师到企业一线顶岗实训或挂职锻炼的政策。例如,政府可设立“双师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对于到企业第一线或为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优先或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并适当放宽评聘条件;另一方面,在职称评定上与本科院校区别对待,把教师尤其是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成果作为评聘职称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文件规定: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并作为教师提职、晋级的必要条件,其他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应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和调研。实践教学成果包括到行业企业第一线的实习实训指导和顶岗作业成绩,参与政府举办的各种对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成绩,参加技能大赛的成绩等。这有利于调动教师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为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7)

1.高职类本科学生的特点分析

就笔者所在的学院为例,(1)学生来源分析。学生来源分为两部分:90%左右的学生来源于职高生;10%左右学生为民族生。(2)学生人文知识背景分析。对于职高生而言,高中期间不学历史;初中的基础也不扎实,几乎相当于没有学过。民族生的人文知识比职高生还要薄弱,因此老师在给职高生上课时不仅要讲基本史实的内容,还要讲理论的内容,就会导致在有限的学时内,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往往会顾此失彼。(3)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在高职类院校中,学生更加重视的是毕业后能不能找到工作。因此,绝大多数学生认为人文学科是无用的,特别是以理工科专业为主的高职类院校,对待“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样的思政课的态度尤为如此。

2.高职类院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教学现状

(1)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

基于高职院校学生的现状,在“纲要”课学时少内容多的情况下,教师要把大部分课时放在理论教学上,几乎没有多余的课时来进行实践教学,这就导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严重脱节。

(2)教学方法与考试方式陈旧、单一

目前高职院校教师基于高职生、民族生历史基础较弱的现状,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授课方式,主讲基本历史史实,进行满堂灌式的方式,教师以教材为中心,主讲教材内容,学生被动学习,被动接受教材知识。与此同时,考试方式也以考查理论知识为主,闭卷考试,高职生和民族生用同样的试卷,一考定终身。结果民族生在考试中效果很差,不及格率在所有考生中最高。

(3)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内蒙古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年轻化,职称较低,教学任务量都很大,每学期每位思政教师上课人数达到1000人左右。教师把大量的时间用到备课、上课、考试、判卷上,基本没有时间提高自己、搞科研和写文章,整天处于疲倦状态。

二、高职院校本科生“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1.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纲要”课的教学理论与实践同等重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因此,“纲要”课的32学时里,在保证基本的理论教学的情况下,我们拿出8个学时观看相关历史影片,演唱红色歌曲,背诵毛泽东诗词,参观本地红色纪念馆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

2.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

“意见”中明确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要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探索专题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法越来越受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的青睐和肯定。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主要针对高职生和民族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教师的引导下激发学生去主动发现、思考、探索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力。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8)

一、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内涵

师资队伍素质和能力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本文所说的高职院校,是指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不包括本科院校的职业技术学院。从广义上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有三部分:一是专兼职教师队伍,包括公共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能课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以及外聘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等;二是干部队伍,包括党政工团等各级非教师干部队伍;三是专职辅导员。从狭义上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是指专兼职理论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队伍。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教育,突出技能培养、实践性是其最大特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系统论和统筹学理论为指导,从全局和整体的高度进行研究。按照系统论和统筹学的思想,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二是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培养和提高师资队伍职业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四是优化学校内部环境;五是改善外部条件。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师为本,依“法”治师,全面加强师资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改善教师工作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努力造就一支结构优化、梯队合理、充满活力、专兼结合、执行有力的高职院校师资队伍。

二、重庆市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师资配置结构性矛盾突出。第一,从学缘结构来看,高职院校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教师比例过低。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资料》(2007年)显示,2007年,重庆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分别占专任教师的15.25%、18.34%,远未实现教育部规定的到“十五”末基本达到35%的水平。第二,从职称结构看,初、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分布不合理,正高级职称的比例很低,2007年,重庆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副高职称者1870人,正高职称者238人,分别占专任教师的29.35%、3.74%。第三,从能力结构看,虽然“双师型”教师数量快速增长,但仍满足不了需要。2007年,重庆市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占29.09%,与教育部门有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50%”的合格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第四,从课程师资结构看,公共课教师过剩,专业课教师不足。2007年,重庆高职院校有公共基础课教师1936人,占专任教师的30.4%,比例偏高;专业课教师4433人,占专任教师69.6%,比例偏低。

2.“能力本位”意识轻,“官本位”意识重。由于政治地位、物质待遇等原因,一些教师不注重自身能力培养与提高,“官本位”意识重。一些教师舍专业而奔仕途,或把追求物质利益作为其价值目标,不能集中精力于专业教研。笔者对重庆部分高职院校教师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57.1%的教师认为造成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是教师待遇低,有36.6%的教师认为是由于“官本位”意识重和没有做到以人为本,部分教师缺乏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实践技能不强,科研水平不高。高职院校专职教师由于业务进修少,缺乏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的现象依然突出,导致教学与生产实践相分离,与行业企业的需求相脱节。实践能力不足,必然影响科研水平的提高,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少。笔者抽样调查显示,在部级期刊5篇以上的教师占7.2%,发表3~5篇论文的教师占17.5%,发表1~2篇论文的教师占27.7%,未的教师占47.6%。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中,承担5项以上科研课题的教师占4.2%,承担3~5项科研课题的教师占10.2%,承担1~2项科研课题的教师占22.9%,未承担科研课题的教师占62.6%。

4.人才流失突出。重庆市内大部分高职院校经费短缺,教师待遇不高,这直接影响到了教师队伍稳定,高级人才向优质学校、示范院校流失问题突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热门专业教师、高水平专业及学科带头人流失较多,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流失严重。笔者抽样调查显示,有79.3%的被调查者认为 “专业基础课教师和重点专业骨干教师”流向了主城区优质高职院校。

三、重庆市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应对之策

1.树立师资队伍建设新理念。第一,树立以课堂教学活动和实践教学活动为本的理念。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本,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积极性,突出师生互动,突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以教师较少的课堂教学时间、精力消耗获得较高的教学质量,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以实践教学活动为本,在教师实做实训示范的基础上,让学生掌握操作要领,锻炼动手能力,逐步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坚持把实训效果作为考核师生专业课程教与学成绩的主要依据。第二,树立以质量为本的理念。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之本。教学质量是实施教学和实践活动的主体(教师)的教学价值满足接受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需要的程度。教师是实施教学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提高教学质量是高职高专院校永恒的主题。以质量为本,最重要的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实习实训质量,这将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社会认可度和可持续发展。第三,树立教师能力以实践能力为本的理念。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师资队伍建设要强化动手能力,提高操作技能。强化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教师的培养培训应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为核心来制定、组织和实施。

2.加强师资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在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中,思想政治素质发挥着根本性、决定性的作用。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教师,能有效地教育和影响学生,培养出的学生综合素质高、能力过硬,并为社会所认可。高素质的教师必然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政工师”,因此,需要把培养和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师资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集体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

3.优化师资结构,实施“名师工程”。优化师资结构,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第一,改善教师学缘结构。通过培养在职研究生和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来优化整个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尤其要提高品牌骨干专业、热门紧缺专业、应用类专业等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力争尽快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第二,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和专业带头人。第三,改善教师职称结构,提高正高级职称比例。

实施高端带动战略,启动“名师工程”。要以高标准制定名师标准和实施办法,从师德师风、学历层次、教学水平、实践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制定衡量教师水平的标准,并由名师研究制定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设计的制度机制。

高职院校的生命力在于其办学特色和质量。只有办出特色,才有市场竞争力。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创品牌,以品牌求发展,是高职院校应倡导的办学理念。其中,师资队伍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我们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规划,开拓教师培训渠道,为品牌专业教师提供各类培训机会,落实培训措施,支持教师到企业和用人单位进行顶岗作业和实践锻炼。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培养造就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基地。大量聘请行业企业一线高级管理者、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逐步实现实践技能课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来完成的目标。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重点强化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

从政府来讲,一方面,应尽快出台有利于教师到企业一线顶岗实训或挂职锻炼的政策。例如,政府可设立“双师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对于到企业第一线或为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优先或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并适当放宽评聘条件;另一方面,在职称评定上与本科院校区别对待,把教师尤其是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成果作为评聘职称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文件规定: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并作为教师提职、晋级的必要条件,其他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应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和调研。实践教学成果包括到行业企业第一线的实习实训指导和顶岗作业成绩,参与政府举办的各种对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成绩,参加技能大赛的成绩等。这有利于调动教师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为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9)

一、医学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团队建设的意义

(一)课程内容的政治性与丰富性、创新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把马克思主义内化为大学生的政治信仰,将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大学生的内在意志和自觉行动[1]。思政课与高校其他课程相比,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其课程内容有鲜明的政治性。高校思政课教学,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大学生,引导大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牢固增强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从而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思想政治课教师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实践者,首先要求思政课教师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通过思政课教学团队的建设,组织教师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章进行学习,有针对性地对思政课程的一些重大理论进行研究,掌握马克思主义发展变化创新的历史过程,特别是要弄清楚马克思主?x理论产生的条件和环境,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而不歪曲马克思主义。通过建设思政课团队,强调思政课教学的原则性、方向性,可确保成员教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对各种错误的思想和理论的鉴别能力。

高校思政课内容丰富,涉及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多门学科,且富含时代性、创新性。如“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它是由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理论融合而成。毛泽东思想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涵盖社会主义本质、改革开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祖国统一外交、治党治军等。这些内容博大精深,有着深厚的理论形成渊源和创新发展的历史。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否起作用以及所起作用的程度,关键在于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理论的说服力以及对现实的解释力,要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课程,必须首先做到以理服人[2]。思政课教师要讲清理论,就要真正深入研究理论、掌握理论。这就要求教师对所教学科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广博的知识,而且还要有与时俱进、不断补充更新相关知识的本领。要随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要了解所教学科的前沿、研究动态等,能知晓理论发展变化的过程,把理论讲深、讲透、讲正确、讲清楚,讲出新意,能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通过生动有趣的课堂教学来吸引当代大学生。这些仅凭教师个人的学习和研究往往难以实现这些目标。因此,建立思政课教学团队,可以集思广益,提升优势,弥补劣势,互通有无,共享教师之间的理论研究和学习心得,有效克服个体教师自身知识的局限和教学的有限,以及教师精力和能力有限、学习结构不合理和专业背景狭窄等问题。

(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合理性

近十几年来,随着医学院校教育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张,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教师队伍呈现多样化,师生比例也失调,教师队伍的现状与提高医学院校思政课教学效果的矛盾显得益发突出。思政课教师队伍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十几年前高校扩招,为弥补师资的缺乏,各高校纷纷调进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教师充实教学队伍,近几年也招收了一些学历较高的新教师。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了高校教学队伍中老年人数较多,年轻力量明显不足的不合理结构。教师队伍存在着:有的教师责任感不强,教学热情不够,把思政课教学当做副业,不能专心致力于教学,不愿意花时间、精力搞好教学。有的教师本科阶段不是学习政治教育专业,理论功底不扎实,知识面不全面,不能从客观的角度、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正反的角度、全面的角度等讲清理论的内在逻辑性、科学性。有的教师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手段单一。缺乏教学常识,不知道怎样备课,怎样把握教学环节,怎样运用教学语言进行授课,导致教学感染力不强。有的不懂教学方法、技巧,不会驾驭课堂、组织教学,导致课堂缺少师生互动,教学吸引力不强[3]。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医学院校的发展不相适应,难以满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二是思政课教学队伍师生比例下降。有的教师要完成好几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师的负担增加,课堂教学也往往表现为大课教学,不同班级甚至文理科背景不同的班级合课教学,课堂教学人数众多,导致师生距离空间大,情感难以互动,讨论式、启发式教学难以发挥,对学生点名花费时间多,难以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等行为常常出现,课堂纪律难以把控等,这些都影响了教学的有效进行。通过建立思政课教学团队,分析教材章节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专题讨论、观摩教学、听课评教、教学方法讨论、教书育人心得探讨等方式,来提高思政课教学效果。

(三)医学院校的特殊性

医学院校作为培养医疗人才的摇篮,更要注重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医学院校进行思政课教学面临突出的困难:一是医学生课业负担重,他们大部分时间都要在教室和实验室度过。医学教育要求医学生掌握大量的科学知识,如解剖学、药物学、分子生物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饮食科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再加上近几年,由于大规模扩张引起的另一个反应是,毕业生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数快速增长。每年约有18万人通过考试取得资格,但仍然远高于国家每年注册的执业人数(10万人左右)。即便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也未必能够被接受为注册医师。最终,医学毕业生当年能够从事医生职业的可能性仅约15%[4]。这种就业压力,使医学生学习明显带有实用化的动机,关心毕业后就业的前景,更加重视专业课学习,认为思想政治课对自己的专业发展没有什么帮助,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学习思想政治课,而倾向于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医学专业课学习,即使思政课教师要求严格,学生在课堂上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看医学专业书籍。二是受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的影响,医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比较薄弱,人文、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三是他们中的不少人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观性强,随意性大,好像不够科学,实用性也不够,不如自然科学严谨,有逻辑,较实用。因此,要迫切提高医学院校思政课的教学效果,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进行全方位的理论阐发和深刻的理论认证,用具有说服力的理论逻辑和事实材料去加以阐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把所学习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转化为个人思想认识层面的高度认同,进而内化为理想信念[5]。这除了要求教师本人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外,还要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始终注重教学内容的启发性、科学性、逻辑性、时代性,把理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医学生的实际,提高医学生学习的兴趣。如,作为医学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还要尽可能地把医学专业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以各种形式渗透到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更深刻地理解其自身的职业价值和专业伦理的重要意义[6]。最主要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组建思政课教学团队,通过教师团队合作,共同研究医学生的特点、困惑及关注点。结合医学院校的特点,精选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把医学的责任感教育、医学的人文教育、医学的伦理教育等渗透到教学内容之中,既提高了医学生的学习兴趣,又使他们得到了职业道德情感的教育。

二、影响医学院校思政课教学团队建设的因素

(一)学校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不够重视课堂教学

一些医学院校存在着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学校在职称评聘中,最主要是看教师的科研论文和课题,把它们作为晋升的硬性规定,教学的工作量权重比较少,教学的质基本上不会考虑,且每年的教学量不能累计,只要能完成基本的教学量就行了,而每年的科研论文和课题在评聘中可以累计。有的医学院校甚至把对思政课教师的评聘的科研要求和医学专业教师的要求等同,事实上这导致对思政课教师的科研要求比较高。在三到四年一轮周期的聘期绩效考核中,把教师分为科研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等,但绩效考核指标中还是教师的科研论文和课题的成果所占的权重比较高。大部分教师的收入与职称高低成正比,且各个层次的职称差距比较大。这种评聘和绩效考核机制,直接导致大部分思政课教师轻视教学,而在科研课题研究中投入大量的精力和热情,以快速获取职称晋升的同时又获取大量课题经费的利益。

(二)思政课的重要地位得不到应有的体现

医学院校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培养医学人才的根本标准,作为立德树人主渠道的思政课教学,更要提高教学效果。医学院校由于校级领导大都是医学类专业出身,对医学专业比较熟悉,即使重视教学,往往会重视专业课教学,会花经费和精力、时间抓专业课的建设,而把政治课教学边缘化,常常是口头上重视,行动上缺乏,导致思政课团队建设难以有效进行。

(三)教师之间的差异性以及社会科学衡量的复杂性

教学团队就是要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协作,凝聚力量,集思广益,实现团队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的目的。由于教师年龄结构、学历情况、职称结构、学缘结构等不尽相同,教师个体的能力、素养、价值观等也大相径庭。有能力的教师不太愿意无偿地花时间和精力向团队成员提供自己研究的理论成果和教学经验,年老的教师希望得到尊重,年轻的教师渴望得到理解,在合作上会存在差异,彼此之间容易存在一定的隔阂,导致合作交流不畅等问题,教师之间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不强。加之,相比较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见解不容易判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社会科学成果的价值衡量出现多元复杂的情况。虽然人文学科的真理性同样需要用实践来检验,但检验起来较为复杂,往往还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如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就经历了200年―300年才逐渐完善。思政课教师对一些理论和观点也会经常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判断,这本属正常,可以通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自主式解决,在民主、自由、平等的氛围中,对学术和教学问题进行讨论和参考。但如果处理不当,这也会在教师之间产生矛盾,甚至导致教师间互相攻击,导致思政课团队相比其他专业课团队更易破裂。

(四)缺少经费与团队管理制度保障

一些医学院校对思政课教学团队建设措施不力,有效办法不多,团队有效?行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措施等不够完善。学校缺乏对思政课团队资金的支持,使得思政课教师不能够完全投入其中,团队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团队建设处于放任状态。有了经费保障,学校对团队教师的监督和惩罚也有了根据,团队管理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不至于走过场,流行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

三、加强医学院校思政课教学团队建设的途径

(一)建立基于教师教学效果的职称评聘与绩效

考核机制

客观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对于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科学设计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发挥这种机制的导向作用,改变过分以学术发展为主导的评价机制,必须适当平衡教学与科研在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中的关系,实事求是地承认教师的教学成果,逐步让教学业绩成为教师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中不可缺少的条件。如,我国台湾地区应对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张,教学质量受到社会各界质疑和“重科研,轻教学”等挑战时,采取了“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开展了高等教育评价,教师教学评价以及成立专门的教师教学发展机构等措施[7]。

(二)完善团队建设管理与监督制度

要建立有效的思政课教学团队合作机制,就要通过制度建设把教学团队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之中,把管理制度纳入已有的学校教学督导处监督、检查之中。要严格考勤,固定时间、地点,安排团队备课、理论学习、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等,防止随意性和形式化。基于团队建设除了本教研室的教师成员外,还有学校其他相关教师,他们之间的协调也难,一个月宜安排一个下午,每次两节课时间,一年九次到十次,持之以恒,抓出实效。

(三)以课程为依托,以教研室为基础,将教学团队建设和教研室建设有机结合

政治教师职称论文篇(10)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动态,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全省或全国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任现职期间,年度(任期)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延迟申报:

(一)年度综合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中)及以下等次者、连续病假6个月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并受聘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每年参加以形势任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及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认真贯彻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系统地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了解国内外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新情况、新经验,具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第七条专业能力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某一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保障工作任务完成起了重要作用。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独立完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报告、总结、规章等。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创本单位、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独具特色,在全省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第八条专业业绩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针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交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

(二)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厅)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撰写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5篇。

第十条外语要求

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取得成绩,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取得成绩,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四章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0年以上,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并受聘8年以上,或符合规定学历不具备规定资历者,工作业绩特别显著,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第十三条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个人获得全国或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

(二)作为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被评为全国或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起了主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三)作品获得过部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1次,或市(厅)级一等奖3次以上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资格评定仅接受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者应提交第三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见附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在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上有所创新或突破,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全省或全国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在职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人员的参评范围按《关于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宣发[2003]1号)文件确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思想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中)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三)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获得部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次,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以上(前三名)。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某一领域做出开创性的贡献。

(三)系统地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最新知识及其发展趋势,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对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第七条专业工作能力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某一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保障工作任务完成起了重要作用。

(二)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并在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创本单位、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独具特色,在全省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一)针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积极提出具有独创性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提交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

(二)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厅)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3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5篇。

第十条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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