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办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01 20:08:06

信息办工作计划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1)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要求,着眼于“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的作风抓落实,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2014年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学习成果作为推动人防科学发展的改革动力,融合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夯实“能打仗、打胜仗”的基础,用改革的办法大力推动人防工程建设,大力推动指挥通信建设,大力推动人防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人防“准军事化”队伍建设,扎实有序地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加强人防信息化保障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县、乡两级人防指挥机构、人员和职责,加强人防“四级网”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人防指挥中心管理,完善警报器和控制系统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三是进一步规范人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中的基础作用,以弥补社会公共服务的不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防专业队整组训练,疏散演练,应急保障演练活动和赣盾-2014实兵演练,提高群众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人防自身队伍的实战能力;五是进一步扩大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音响覆盖率达95%以上。

四、加强人防工程建设

一是把人防工程建设作为县级人防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法推进“结建”工程,规范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二是全面提高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人员掩蔽工程大量配、物资库工程尽量压缩配”的原则,真正做到人防为战备做准备,为经济建设服务;三是贯彻落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统一规范人防工程公示牌,全面推行平时使用证制度,制定维管制度,加强维管检查,明确维管责任,提升维管水平,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五、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培训,完善、充实、提高“五进”活动的内容和措施,实现全县全覆盖;二是以“3.1”、“5.12”、“9.18”三个活动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人防宣传活动;三是协调县教体局选择一所中小学校开展人防教育示范学校试点工作,联合他们开展一次人防知识作文竞赛或演讲比赛;四是搭建好网络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向《人民防空》、《中国人民防空》等刊物投稿,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内容,把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延伸到千家万户居民家中;五是充分利用自建的大型LED多媒体显示屏宣传阵地,经常性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既创新人防宣传模式,又增强人防宣传效果,扩大人防影响面。

六、加强人防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省办〔2010〕449号文件标准进行联审联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间;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已审批的人防工程项目进行抽查;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人防安全生产检查,每年邀请一次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观和视察人防工程。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2)

1、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以需求为主导促进信息共享。在一期已建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区重点政务信息资源做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区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委、劳动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司法局等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将社区公共卫生、民政救助、计生、劳动保障、法人、社区矫正等主题纳入共享交换体系。促进cbd、电子城等功能区数据中心的建设。加快制定政务办公门户、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急需的规则和标准;实现单点登录、统一安全认证和在线帮助服务,建立容灾安全备份机制;加强支撑共享交换业务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2、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对电子地图的管理,整合全区各部门图层资源,建设全区统一的gis平台,提供给各部门开发使用;与公安、计生、卫生、劳动、残联、教委、妇联等部门对接,继续完善充实区实有人口库数据,增加数据项,建立长效更新机制;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导入法人单位数据,建立区法人单位库。依托基础数据库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更多的信息产品。

3、继续推动区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全区数据大集中和服务器大集中。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协调发改委、人事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抓住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契机,落实区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的地理位置、机构职能设置、人员编制和建设资金,争取尽快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二、积极推动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区域信息化水平提高

4、鼓励企业信息化,促进信息产业发展。采取配套资金、政府推广、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促进我区现代信息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使现代信息产业成为朝阳区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在区内企业广泛提倡和推广电子商务,鼓励建立互联网网站,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管理和生产销售水平。

5、推进数字功能区建设,带动区域信息化水平提高。开展数字电子城建设,建立面向园区企业的电子服务系统和项目申报系统,改造电子城网站,改善电子城园区信息化基础环境,引导信息制造业在电子城的聚集。开展数字cbd建设,积极引导各类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在cbd区域的聚集,在cbd核心区推行智能化交通引导和数字化安全防控,以wifi方式逐步实现 “无线cbd”。

三、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化,逐步实现城市智能管理

6、推进智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市政、环保、水务、绿化、规划、土地、房管、流管、旅游、城管监察、城管监督等部门的业务系统建设,逐步拓展统一的城市信息空间;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卫生、质监、商业、卫生监督、能源、物价、网络等领域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建立朝阳区的城市运行门户,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城市的科学管理、科学运行、科学发展。

7、继续推进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继续建设街乡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完成剩余街乡图像资源的整合工作,逐步与具备条件的专项指挥中心对接;根据奥运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对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进行完善;逐步建立图像系统运维体系,形成规范和标准,开发新的应用,为城市管理和社会面防控工作服务。

四、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大力开展“信息惠民”

8、促进社会事业各领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平台、居家养老系统、志愿者联盟管理平台、团区委志愿者多语种服务呼叫中心、区卫生局社区公共卫生信息化、区教委优质教育资源库、区劳动局社保基金监管信息平台等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与区劳动局等单位配合,开展人口管理一卡通工作。与区社建办、区农委配合,开展社区信息服务,与区文化委配合,促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站等的建设。与工商朝阳分局等单位合作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实施企业(个人)信用平台等项目。

9、丰富信息惠民内容。在cbd地区和农村地区开展无线城市宽带接入试点。与区残联继续推动信息无障碍网站和无障碍基地建设,面向残疾人开展信息无障碍培训。与区科协、区妇联等单位配合,继续开展开展百万家庭上网工程,组织参加2011年度全市数字家庭生活技能大赛,力争取得好成绩。数字家园、信息无障碍基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数字信息亭等设施,促进全民信息化水平提高;采取数字电视政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为社区居民开展便民服务,实现城乡服务一体化,向社会公众就近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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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政府网上服务渠道,推动政府业务流程再造

10、完善区政府内外网站,提高服务水平。结合汶川震灾和奥运期间的网站工作经验,加强对全区中心工作和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继续完善网站在线办事和为民服务功能,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平台。同时加强对政府网站群的规范管理,整合网站资源,加强网站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11、推广网上审批系统的应用。在区政府办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开展网上审批系统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运行的保障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大力宣传,积极推广系统应用,促进网上审批工作的开展。完成区投资服务大厅一表制系统的建设。对全程代办系统进行改造,与网上审批系统对接。

12、继续推进网上监察平台(二期)建设。与区监察局共同开展网上监察平台二期软硬件建设,逐步完成监察业务、效能监察、共享交换、决策支持等子系统的建设,与市级平台实现对接,规范监察业务流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县网上监察体系。

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3、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继续升级改造有线、无线政务网络,提高带宽和稳定性;推动“无线城市”建设,探索信息基础设施运营的新模式;加强对无线电台站频率的管理,逐步拓展业务范围;与通信运营商合作,促进区域内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宽带网络建设;支持3g、rfid、iptv、手机电视、下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等新技术在朝阳区的试点和应用。

14、加强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拓宽通信手段,提高保障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对各单位的网络、网站、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等级保护制度;完善信息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坚持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并重,提高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和防范能力;建设通信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重要数据灾备中心等基础设施;推广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的应用。

15、做好全区信息化项目管理。结合运行情况继续完善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体现项目过程监督;组织2011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做好对2011年度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立项前的评估论证和建设后的验收把关,对较大的软件项目进行软件测评。

16、开展信息化执法工作。加强对与朝阳区有关的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分析,特别是区域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的监测;探索开展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针对信息化项目招投标、信息安全、无线电管理等领域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17、继续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规范无线电波秩序。利用奥运期间形成的良好氛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整顿,规范无线电台和对讲机的管理,净化电磁环境,为合法设台单位和爱好者提供便捷服务。

18、加强全区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区各单位需求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信息化培训,重点为各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应用系统等方面专项培训;支持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国资委、区委党校、区劳动局、区信访办等单位的业务系统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水平;为各委办局街乡的信息系统和局域网运维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通过2011年的工作,我们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中心任务,开拓进取,勤恳奋斗,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全面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朝阳区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3)

在学院董事会、行政及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学院的整体发展战略目标,以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服务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为核心,促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整体规划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以网络覆盖无盲点、管理服务无盲区、数据服务集中共享、在线应用不断扩展为重点,建设满足学院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需要的数字化校园。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无纸化、信息化办公;着力抓好学院网站、学院博客圈、班级博客等的建设;建立健全学院各级信息收集与制度。

三、具体任务

1.加强校院网络建设,重点是合理分配有限的网络带宽,禁止工作时段占用网络带宽的P2P等软件的使用;

2.规划学院博客圈的建设,以达到宣传学院正面形象的目的;

3.建立班级博客、引导学生言论向有利学院发展;

4.进一步完善校园数字化建设,推进校园一卡通的校内应用;

5.建立健全学院各级信息收集与制度,完善电子政务上报制度;

6.建立校园信息化简报制度,向全院通报信息化建设和使用情况;

7.以“高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加强教学管理和监控网络的建设;

8.加强网络言论监控,及时处置不良信息;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学院正面形象宣传。

9.筹建学院网络呼叫与服务中心,及时向学院领导反馈各种情况,以方便决策与解决问题。

四、完成任务的措施

为实现以上具体任务,信息化办公室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出台学院博客圈管理制度、班级博客管理制度、信息收集与管理制度,并将各部门的信息化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在每月信息化建设简报中进行通报;建立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大学之大,不在大楼,而在大师”,校园信息化建设也是如此。校园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工程,在不断发展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必须开展“人才工程”建设,把德才兼备的网络技术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充实到校园信息化建设中来,同时,也需要全体领导和教师的共同参与,才能实现校园的真正信息化。

 

附件:《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化办公室2011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工作计划表》

                                           信息化办公室

2011-11-12

附件:

江西太阳能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化办公室2011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工作计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责任人(部门) 备注

8月  1.天工校区的网络接入

2.天工校区的一卡通系统建设  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9月  1.第一教学楼办公网络部署 1.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系(部) 

10月 1.现代学徒制专题网站建设 1.信息化办公室

11月 1. 网络不良言论处理

2. 高校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准备

3. 制定学院博客圈、班级博客、各级信息上报与管理制度 1.信息化办公室

2.信息化办公室、各部门联席会议 

12月 1. 采购流量控制软件

2.高校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培训 1.信息化办公室

1.信息化办公室、各部门 

1月

2月  1.检查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情况

2.高校综合管理系统资料录入 1.信息化办公室、考核办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4)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职责

(一)各部门、各单位计划生育职责

1、成立计划生育管理组织,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配备一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负责本单位(含空挂户、租房户、退休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和信息通报,计划生育信息员享受计划生育岗位津贴。

2、认真做好本系统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单位和单位住宅小区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宣传栏内容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奖举报办法和省、市、县、镇四级有奖举报电话号码等内容。

3、年初分别与下属相关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出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文件,将计划生育纳入本单位综合考评。每季度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半年、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兑现奖惩。督查、考核要有文件和相关资料。

4、建好本单位常住户、空挂户、流动人口的育龄群众档案。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两检”对象按时参加每季度的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政策外怀孕、生育的处理。

5、单位分管领导、计生专干按时参加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的例会,汇报上月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单位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规范填写统一的《阜阳市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上报所在社区。实行零报制。

6、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除要参加*镇每月召开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例会,通报相关信息外,也要参加所在社区每月召开的例会,上报本单位计生信息。公安、卫生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件时,需凭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房管部门要做好租房户的建档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

(二)*镇计划生育职责

1、充分利用广播、专栏、培训等形式,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有奖举报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

2、督促、指导社区、单位按要求建立规范计划生育各类统计台帐,力争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100%。

3、规范建立计划生育统计台帐,落实信息核查、反馈制度。认真组织核对社区、相关部门上报计生信息,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计生办WIS系统,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原上报单位予以纠正,并督促其及时上报纳入管理;对人户分离、流入人口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本县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并留好存根;外县的上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建立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帐,查验登记内容与社区居委会查验登记一致。

4、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及社区例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通报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检查相关部门、社区上月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各社区工作情况,发放社区工作信息提示单,计生办要有参加例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回执、例会内容记录簿、人员签到簿、参会场景照片等资料。

5、年初与县直单位及社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落实;年终对县直单位及社区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6、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公开栏和宣传栏,有生育政策、收费标准、办证程序、政策外怀孕、生育有奖举报、居民自治章程等内容。设立永久固定的城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奖举报电话号码。接受举报要有登记,查处要有卷宗,处罚要到位。

7、加大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宣传经费、孕环检、手术经费、办公经费、专干工资要落实;切实做好城镇无单位居民、流入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工作。

8、认真做好经常性工作,确保年度出生政策符合率98%以上,统计实现零误差,确保出生婴儿性别比125以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5%以上。

(三)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职责

1、社区居委会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社区主任兼职,配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住宅小区、家属院配备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建立系统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2、规范开展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培训,确保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知晓率95%以上。社区居委会、家属院、住宅小区要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四级举报电话。

3、年初与辖区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建立规范的“三簿四类”台帐,并将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以月报单形式上报镇计生办,确保实现信息统计、上报零误差。

5、认真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并有查验登记,查验结果及时上报镇计生办建档,纳入管理。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配合房管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力争合同签订率100%。

6、为办理有关证件的群众出具地址证明,社区有地址证明存根和登记簿,使用计划生育专用章。未提供相关证明和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暂不予办理。

7、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定期组织“两检”对象按时参加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杜绝早育和政策外生育。

8、组织召开辖区单位、住宅小区、家属院计生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参加的例会,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听取各单位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搜集计生信息,对单位通报的计生信息认真组织专人检查,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三簿四类”台帐;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提供信息单位,更正后重新上报。社区居委会例会要有参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书回执、人员签到簿、会议记录。

9、按时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信息核查等任务。

三、考核

(一)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镇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镇组织对县直单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实行月调度与半年、全年检查相结合的考评办法,每次调度、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四)省、市检查结果纳入县年终考评。

四、奖惩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5)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WIS建设标准要求,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为前提,以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综合决策和综合服务水平为目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的建设进程,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推动WIS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以“三网一库”为主要框架,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搭建“五个应用平台”,即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宣传教育平台、生殖健康信息平台、优惠政策信息平台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充分发挥计算机在计划生育统计、人事、财务、生殖保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数字化计生”,实现“一库三服务”目标。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强化应用、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办公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

局机关建立办公局域网,配备必要的多媒体演示设备,通过办公局域网,实现局机关内部相关文件、信息、资料交流的共享,全面推进办公业务数字化,实现办公无纸化。

2、建立计生局门户网站,构建计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成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政务信息等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计划生育网站。

3、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实现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文件资料的传输。区计生局要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及时向市人口与计生委反馈、传递各种信息资料,各镇办要利用专网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政务信息、新闻图片,逐步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传输数字化、政务信息、新闻图片报送网络化。进一步在村级推广使用信息量涵盖全面的《计算机信息报告单》,随月报表按时上报,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4、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更新应用经常化。各镇办在全面完成新旧数据库的转换后,做到育龄群众基础数据、生育节育、生殖保健、优惠政策、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等41类200多项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变更及时,建库率必须达到100%,育龄妇女个案录入率达到90%以上,主要数据完整率、逻辑关系准确率和信息变更及时率达到90%以上,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日常工作微机使用率达到95%以上。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反馈的信息,准确及时地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生育指标审批、生殖道感染疾病的信息储存、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科学的重要依据。

5、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区、镇办两级要成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级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工作,做到办公地点、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要按照“定员、定岗、协管”的要求为区级至少配备2名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镇办至少配备1名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其工作变动必须征得区计生局同意,落实微机操作人员最低标准每月50元的防辐射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镇办必须在微机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工作制度、数据备份、信息上报、信息变更、信息反馈、数据质量检查、信息保密制度及计算机人员《工作日志》、计算机故障维修记录等规范,并建立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定期例会制度、人员逐级建档备案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保密工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确需使用必须征得微机操作员同意。区、镇办两级计算机必须全部安装物理隔离卡,内部网络信息的采集实行专网下载、专人管理,严格履行有关保密审批程序,不得向其他部门提供原始个案信息,确保信息得到有效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办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机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动员安排项目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精心组织,扎实实施。

1、局机关实行局域网自动化办公,并开通计划生育网站。

2、按照要求落实计算机操作人员“定员、定岗、协管”制度和建档备案制度。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检查录入信息完整率、准确率和变更及时率,每月初10日前通过内网将更新好的数据上报区计生局,区计生局建立全区育龄妇女信息库。新晨

4、通过专网上报报表、信息稿件、新闻图片。

5、加大对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力度,建立各种应用资料档案。

6、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查漏补缺,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6)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WIS建设标准要求,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为前提,以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综合决策和综合服务水平为目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的建设进程,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推动WIS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以“三网一库”为主要框架,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搭建“五个应用平台”,即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宣传教育平台、生殖健康信息平台、优惠政策信息平台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充分发挥计算机在计划生育统计、人事、财务、生殖保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数字化计生”,实现“一库三服务”目标。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强化应用、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办公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局机关建立办公局域网,配备必要的多媒体演示设备,通过办公局域网,实现局机关内部相关文件、信息、资料交流的共享,全面推进办公业务数字化,实现办公无纸化。

       2、建立计生局门户网站,构建计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成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政务信息等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计划生育网站。

       3、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实现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文件资料的传输。区计生局要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及时向市人口与计生委反馈、传递各种信息资料,各镇办要利用专网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政务信息、新闻图片,逐步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传输数字化、政务信息、新闻图片报送网络化。进一步在村级推广使用信息量涵盖全面的《计算机信息报告单》,随月报表按时上报,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4、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更新应用经常化。各镇办在全面完成新旧数据库的转换后,做到育龄群众基础数据、生育节育、生殖保健、优惠政策、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等41类200多项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变更及时,建库率必须达到100%,育龄妇女个案录入率达到90%以上,主要数据完整率、逻辑关系准确率和信息变更及时率达到90%以上,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日常工作微机使用率达到95%以上。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反馈的信息,准确及时地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生育指标审批、生殖道感染疾病的信息储存、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科学的重要依据。

      5、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区、镇办两级要成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级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工作,做到办公地点、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要按照“定员、定岗、协管”的要求为区级至少配备2名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镇办至少配备1名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其工作变动必须征得区计生局同意,落实微机操作人员最低标准每月50元的防辐射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镇办必须在微机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工作制度、数据备份、信息上报、信息变更、信息反馈、数据质量检查、信息保密制度及计算机人员《工作日志》、计算机故障维修记录等规范,并建立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定期例会制度、人员逐级建档备案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保密工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确需使用必须征得微机操作员同意。区、镇办两级涉密计算机必须全部安装物理隔离卡,内部网络信息的采集实行专网下载、专人管理,严格履行有关保密审批程序,不得向其他部门提供原始个案信息,确保涉密信息得到有效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办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机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动员安排项目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精心组织,扎实实施。

     1、局机关实行局域网自动化办公,并开通计划生育网站。

     2、按照要求落实计算机操作人员“定员、定岗、协管”制度和建档备案制度。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检查录入信息完整率、准确率和变更及时率,每月初10日前通过内网将更新好的数据上报区计生局,区计生局建立全区育龄妇女信息库。

    4、通过专网上报报表、信息稿件、新闻图片。

    5、加大对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力度,建立各种应用资料档案。

    6、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查漏补缺,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7)

1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传统管理方法的弊端

1.1统计疏漏。统计疏漏的问题可能由工作人员的疏忽,原始资料遗失等原因导致材料不健全或丢失,给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麻烦,对后期数据查询管理造成困难。尤其是在“二胎政策”放开后,孕龄层级将会有新的变化,计划生育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将更为艰巨。

1.2人工劳动量大,效率低。传统的统计工作多采用电子表格人工录入,在面临如此庞大和流动性大的数据时,对计划生育工作者提出了不小的挑战,工作繁杂而且效率不能保证,只能靠主观能到性去完成工作,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组织机构人员冗长。

1.3数据准确性差、时效性差。人工操作难免会有遗漏、计算错误等,对统计数据的更新也比较慢,加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对数据的更新会造成许多麻烦。整个流程从上到下一个环节出错,必将难保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2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成熟的客观条件

2.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改革具有强力保障[1]。2003年3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定的机构改革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大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水平。”可见国家在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方面早已提出了新的要求,切实解决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的问题,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效率,达成信息及时快速更新以及便民服务等任务已经早已提上日程。

2.2政府办公信息化基础已奠定。随着科技不断进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全国政府部门已开始进入信息化办公时代,大数据和局域网,政务服务网站的铺开等一系列工作已逐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乡镇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经有80%配备电脑等设备,提高办公效率,这些软硬件的基础建设已经得以全面铺开,为信息化办公打下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2.3多窗口多渠道获取数据信息。随着政府职能网站的建立,已逐步建立如生殖健康管理系统、计划生育管理系统、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计划生育事业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等高效的职能系统,为广大群众服务。收集、处理、存储、查询、分析、反馈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及相关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等日常工作将变得简单高效,同时也为基层计划生育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

3信息化管理的方法列举

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将运用信息化管理的多种手段进行针对性开发和布局。其主要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3.1建立计划生育管理数据库。建立计划生育管理数据库将该改变原来的纸质档案模式,淘汰手工录入数据资料和人工计算,保存纸质档案的陈旧方式。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可实现轻松调阅想要查询的资料;对于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来说,将会有更多的时间运用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上,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要花大把的时间进行繁琐的数据计算和数据更新再重新整理档案。

3.2网络化办公,多方位,多渠道数据信息交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主动将向社会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等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组建政府专线网络实现本级计划生育部门和政府之间、和政府其它部门之间以及计划生育上下级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输网络化;计划生育部门的局域网,实现单位局域办公自动化,利用符合机关日常办公和计生工作特点的办公自动化软件(OA),实现在局域网上进行文件的传阅、网络文本打印等功能[2]。

4信息化管理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促进作用

计划生育工作运用信息化管理首先是组建了一个庞大的数据信息系统,不论是在建立的过程中或者在建立完善后,对整个计划生育管理都起到了脉络清晰,数据可靠,随时调用,准确性高和灵活方便的作用。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利用,满足了计划生育工作所要求的时效性。其次,网络化和系统化帮助计划生育工作者建立起了与政府、卫生部门的联系渠道,同时进行数据共享,实现了网内成员之间和成员单位内部政务办公“无纸化”,实现电子政务[3]。网络化开辟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思路,通过自媒体形式将计划生育工作渗透到各个角落。最后,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不会存在由于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诸多不便和人为因素干扰。

5结论

在全球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计划生育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必须加快脚步全面铺成,利用信息化管理的便捷高效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服务,更好的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综合决策、综合服务。

作者:陈赛儿 单位:浙江省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计生办

参考文献: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8)

1 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发展过程的可持续性

1.1 系统的文档管理与辅助办公

文档管理、辅助办公阶段指的是,将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其文字处理、办公事务的追踪、办公文档资料的管理、行文办理等各种日常的办公行为。文档管理与辅助办公阶段,主要是为了对办公事务中的较为浅显的文件进行处理的过程,这一阶段的工作能够有效的提升办公的效率与质量。通过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够有效的帮助计算机使用水平较低的工作人员,快速的进行学习和使用。在文档管理与辅助办公这一阶段,首先要最大程度上对硬件投资进行保护,主要有硬件设备、网络信息等,对日后计算机系统的发展做出全面的考虑。特别是针对规模较大的数据应用需求,在系统中面留与图形数据的接口,从而能够减少图文系统开发时,对已有系统的大规模的调整。在进行软件平台的选择时候,要通过认真全面的对各种软件性能进行比较,最大程度上实现系统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致性。

1.2 图形信息的建立与使用

在第一阶段所论述的城市规划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立与应用之后,用户肯定会对各种数据提出强烈的要求,这是由于规划行业自身的特点所造成的。所以,在第二阶段需要围绕图形数据库的构建来进行展开。主要内容有信息的获得与输入:对基础图形与专业图形信息的采集与录入,可以按照城市的大小、城市的特点等使用特定的信息输入方法;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对一伙的的数据作出分类与存储,初步构建数据库,为应用系统的使用提供基础;数据的转换和深入的分析:对所获得的所有原始数据作出有目的的分析与加工,使其变成有用的资料;综合信息的生成与输出:形成能够对城市规划给予支持的信息系统数据库。

1.3 图文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建设

在构建了业务管理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而且具备了相当数量的图形资料之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构建一套基于图形数据的城市规划信息办公自动化系统。图文一体是指将城市规划办公内容里面的,规划图形信息和非图形信息密切的联系在一起,能够更加方便的将其应用到办公过程中。缺乏图形信息支持的一个城市规划办公自动化系统,不是一个完整合理的系统。如果没有足够的图形处理作用,也不能称之为是有效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所以,只有图文并茂,灵活地综合使用,才能够成为一个科学的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当前的个人计算机系统的图形处理能力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大部分计算机的图形处理技术,都能够在计算机系统上使用。

1.4 信息系统与决策系统的综合运用

这一阶段作为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全面发挥作用的阶段,是在多种信息的条件下,通过借助于计算机的计算分析能力,完成城市规划与决策的专家系统,来为城市建设与规划提供实用功能。城市规划信息系统能够为管理决策者的决策给予很大的帮助,管理决策者可以借助于计算机的信息处理能力,对城市的规划建设作出科学系统的决策。在自身的各种管理功能实现之后,管理系统还能够实现规划部门与外界的沟通,为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

2 城市规划信息系统数据的可持续性发展分析

城市规划系统作为通过使用计算机,对空间与非空间以内的信息,进行搜集、存储、归类、分析以及输出的过程,能够为不同的用户提供决策支持的一种综合技术,主要有GIS、网络、系统集成、大型数据库等各种科学技术与手段。而这类系统对于数据的处理分析,特别是空间数据的依赖性,使得城市规划信息系统成为艰巨的、长期的、有可持续发展特点的一个时间过程。

在建立了城市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同时,可能会发现这样的情况:城市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客体,如何将规模与速度快速变化的城市建设信息在数据库中得到良好的体现,这就需要我们对数据库的动态更新问题进行分析与拓展,以保证城市规划信息数据库的新颖性与权威性。从计算机科学的应用角度来讲,这是一个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即怎样更好的演唱这一系统的生命周期,保证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 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的程序

3.1 计划阶段

数据库的建立作为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研究者谨慎、有计划的将数据库构建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错误进行预防和研究。在计划阶段,要对已经掌握的信息资源使用综合分析的办法,构建出一个数据库的结构,从而更为科学系统的做好数据库的建设与规划。

3.2 分析与设计阶段

在这一阶段,首先要明确城市规划行业的相关业务处理时候,对信息资源的实际奥球,在明确以后,对数据信息作出综合的分析,将其作为整体结构模型构建的基础。

3.3 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作为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构建的实质阶段,建立具体的数据模型和相关数据的试验装入等,要做到科学、认真,保证所获得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在数据装入以后,交付到用户的手中开始使用。

3.4 运行与维护阶段

这一阶段指的是在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完成以后,通过构建相配套的数据补充作用,实现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城市规划信息系统除了实现对原来的数据更新之外,还要不断地对数据源进行扩大,提高信息的存储量,保持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良好增长。

4 城市规划信息技术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动力分析

在系统科学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信息量也更见的丰富,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出现了更多的数据交换需求,这时候基于网络系统的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应运而生。当计算机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的时候,人们对某类共同感兴趣的数据进行研究,实现共同提高、研发使用,特别是在计算机应用到城市信息系统分析、统计时候,数据库这一信息处理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就很自然,通过将计算机与数据库连接在一起,共同促进城市规划领域的目标实现。

推动城市规划信息系统技术发展,最为有利的条件是城市空间信息的需求,当工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对各种办公数据作出处理之后,对城市规划过程中所需的图形信息就开始非常的强烈。与此同时,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使用者这一需要满足提供了技术支持,大容量数据管理技术、多媒体处理技术等在城市规划系统中的应用,使得城市规划这一工作形式真正实现了信息化。

参考文献

[1]韩振镖,尹杰. 3维GIS在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应用[J]测绘通报, 2002,(08) .

[2]孙汉青,卢明山. 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初探[J]. 测绘软科学研究, 2002, (04) .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9)

中图分类号: G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计划生育和人口管理现代化,对于我国各乡镇的发展至关重要。利用计算机相关办公软件信息技术、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信息化有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乡镇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确保国策的贯彻实施。

在以往乡镇建设发展过程中计生管理的常见问题

1.1多年来, 基层落实人口计划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对每个育龄妇女建立基础卡片,进行分类管理.。这种手工帐卡管理方法虽然对提高全国计划生育管理水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基层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支持的.。

1.2误差大、随意性强,易受人为因素影响。统计“水分” 大造成人口计划管理随意性大;计结果不

准确,漏报、漏统、错统,甚至故意篡改、有意瞒报等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

1.3超生、抢生等计划外生育以及计生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推诿、推卸责任等问题事先得不到充分暴露。

1.4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等诸多原因,上级计生领导无法随时掌握下级计生工作情况,也不可能对下级工作提供实时地、有效地管理与指导。

1.5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严重,其主要原因是信息不能共享且不能及时沟通。目前的计划生育管理是建立在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就业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的。随着 经济的发展,“人在户不在” 、“空挂户” 、

“下( 离) 岗” 等成为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由于流动人口、离岗人员、人户分离等情况复杂, 基层计生部门对他们的婚育信息很难掌握,形成了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最难点。

1.6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逐步转向对育龄妇女的全程服务。事实上,目前计生工作人员每月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做帐、更新卡信息和统计数据,难以分身去加强各种管理与服务,同时由于不能随时掌握妇女的准确信息以及每一个育龄妇女在育龄期的特殊需求,所以无法实现对妇女有针对性的个案服务。

1.7计生工作要求齐抓共管难以实施。由于信息不能共享,从而使得党政、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不能相互沟通,不能及时反映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实现齐抓共管。

综上所述,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共享以及以往计划生育工作中,没有能够对计算机和办公软件的重视并使用是引发当前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育龄妇女的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MSISW)

2.1 MSISW及办公软件的应用

MSISW是国内第一套以大型数据库为平台、多级广域网络为依托、融管理与服务为一体、对育龄妇女进行管理与服务的信息系统。在深入解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和各级计生管理人员需求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设计开发出的MSISW以及EXCEL、WORD等应用办公软件,通过对

基层育龄妇女的个案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存储、查询、分析和反馈,落实人口计划和各项管理工作,引

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向社会提供人口信息服务,辅助领导决策。

2.2同时MSISW具有以下创新之处

(1)实时、动态地对历年来的人口出生情况等做出精确的统计和分析,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该

系统可对任一单位、在任意时段的人口情况做出精确的统计,并且用直方图或饼图等形式把人口情况直观地显示出来,方便各级领导动态地掌握本单位或某一下属单位计生工作状况,以便发现问题、 研究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2)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数码化。依托网络,对流动人口实现“本地化”管理。在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实现流动对象两地流入/ 流出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3)提醒和催办功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方便领导及时、动态地掌握工作进

展,督促各级做好工作,实现了将目标责任考核融于过程考核之中。

(4)异种数据库之间的无缝联接。该系统后台采用INFORMIX数据库,前端采用Sybase Anyw here Server,实现了两者之间有效互联。前端可实现OF-FLINE(离线)操作,大大降低了系统的推广难度和因

通讯费用或通讯线路故障等给基层用户带来的不便。

(5)与办公自动化、教育、政务公开等其他系统及EXCEL、WORD等办公软件,共同运行在一个用群集技术筑建的混合大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

(6)与公安、卫生、教育、党委等各政府部门预留数据资源共享接口,可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横向信息交流。

三、MSISW及EXCEL、WORD等办公软件在乡镇计生工作中的便利性

3.1通过MSISW能够更好地促进计划生育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好地改进和完善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机制, 规范各种管理和服务,增强服务的手段和功能, 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而EXCEL和WORD的应用可以更好地把大量的基层信息通过计算机有效地汇集起来, 让全系统、来分享这种信息资源。对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具有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3.2MSISW系统能实时、精确地统计、汇总和分析数据,从而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减少了统计的水分,有效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另一方面,领导借助该系统可随时掌握某一单位任意时间段的人口出生情况、男女出生比例,方便领导作出相应决策,加强计生管理。

3.3流动人口实现本地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问题。信息共享与实时传递有效地解决了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或错误信息引导等各种原因所引起的上级计生领导无法随时掌握下级计生工作情况,对下级工作实时地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指导。

3.4实时、准确、全面的人口数据,为人口普查自动化提供了保障。人口普查是一项要求组织与计划严密的工作,它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费时长、 耗资巨大. 目前采用抽样调查获取的数据受诸多因素影响,其统计结果偏差较大。利用MSISW及相关办公软件可以实时、 动态地收集和处理人口数据,实现人口普查自动化。

四、小结

我国的人口规模大、总量多,造成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下降和生态环境状况日渐恶化,直接影响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MSISW及EXCEL等办公软件改变了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管理模式,为推动乡镇计生发展工作的转变提供了大大的便利,并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徐长醒. Fox Pro2 . 5 开发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 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信息办工作计划篇(10)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条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等部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第八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十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第十二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七条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流动人口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三)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者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查验婚育证明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者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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