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业务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05 10:09:40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1)

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

(一)明确税务筹划空间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主要是以其收入与可扣除项目为主要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即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应纳税额。由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过程时间周期性长,工程建设资金数额较大,经济业务复杂繁多,使得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难度加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对自身经济业务税务涉及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了解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空间临界,及时规划财务预算,保障税务工作的合理有序进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理选择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法

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共同依赖于税务筹划空间的合理界定和税务规划的合理化与科学化,所以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工作要合理有序开展就必须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加以相应科学化的税务筹划方案,方可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是以控制或减少相关纳税额为目标,因此,房地产企业应综合分析土地增值税纳税额的影响因素,在保证按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结合其实际纳税份额分析增值税占比,并在规划增值税额的前提下,通过增加税额扣除和收入分散法,选择合理化、科学化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案,给房地产企业降税,促进房地产企业持续发展。

1.分散收入法。房地产企业应按法律相关规定,在两个及其以上纳税人间分担应纳税额,以此实现减少企业税务负担。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加大与其它相关企业合作力度,分散资金纳税额,同时还可以通过分散地产模块来获取政府税务优惠,比如开发性地产、租赁类地产和商业地产等等,分散企业投资模式,以此获取超额利润,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务负担。房地产企业通过不同的销售合同确定相应的收入,由于商品房毛胚房销售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金,装修收入则不需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降低毛胚房售价,提高装修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纳税额。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2)

1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税务规划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根据对当前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实际工作,总结出土地增值税在税务筹划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许多房地产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之前缺乏对自身实际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导致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没有真正的落实,房地产企业在设计税务方案的过程中忽略了税收业务本身的真实特征,并没有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践原则,与房地产企业的特有属性相悖。其次,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做增值税规划安排时,不仅忽略了税务本身的实际特性,甚至还忽略了个体规划税务工作的重要性,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并不科学合理,进而不能为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总体方案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帮助。最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规划工作应用的是超额累计税率的计算方式,税率是依据增值额占比进行累计的。在国家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条文中,在企业之外的财务费用中,持有相关、有效金融机构证明且房地产企业的相关项目是按照份额计提利息,允许企业按实扣除,但扣除费用要低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额。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结合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对税务工作进行合理筹划,减轻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税务负担,保障房地产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2房地产企业的相关税务筹划工作

2.1对税务筹划空间的分析和明确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来自于房地产企业增值额,增值税主要包括可扣除项目和收入这两方面因素。房地产企业的收入额和可扣除项目额对增值税率的高低有直接关联,换句话说,就是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金额多少由企业的收入额和可扣除项目额直接决定。房地产企业所涉猎的项目业务相对较多,合作单位范围广,且项目开发过程很复杂,房地产工程建设需要较大资金来维持运行,项目实施工期长而且项目规模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规划工作时必须首先了解好项目涉及的业务类型和业务规模,掌控好税务筹划的空间边界,对项目的各个阶段做好财务预算,进而为增值税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打好铺垫。

2.2应用合适的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

合理界定好税务筹划空间、科学选择税务筹划方法能够有效地提高税务规划的工作质量,因此,房地产企业就必须结合自身项目特性对增值税税务开展相关筹划工作,再加以应用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法,才能够保障房地产企业的利润收入和发展水平。但是要考虑到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或者减少有关纳税金额,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所有影响纳税金额的因素综合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应用增加收入和税额扣除分散法,并结合房地产企业实际的纳税份额增值税所占比重,对土地增值税进行合理有效的筹划工作,切实减少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额度,保证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分散收入法。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两人及两人以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分担纳税责任。房地产企业可以运用与气压企业的合作关系来分散纳税负担,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可以将地产项目模块化来获得国家更多的税务优惠,以分散投资的经营模式来获取更多的企业效益,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压力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房地产企业签订的不同销售合同规定了不同的经济收入,需要上缴土地增值税的房屋是商品房、毛坯房,但是房屋的装修金额不需要纳税,所以,降低毛坯房售价相对的提高房屋装修费是提高房地产企业利润收入的有效手段。(2)增加扣除项目法。增加扣除项目法就是指房地产企业为了调整税收扣除额来适当增加部分扣除项目。在保证土地增值税率恒定的基础上,合理规划、调整扣除项目,进而能科学规划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额,在实际调整扣除项目金额的工作规划中,为了降低税收金额,要不断对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成本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规划。我国税法所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成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金额、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其他扣除项目。在其他扣除项目进行资金扣减时,房地产企业的纳税人能够依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之和比重的20%进行资金的扣减。房地产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纳税人可以直接取一部分资金转移到成本,再将一部分资金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完成之后再进行资金转移的行为均被视为偷税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可见,房地产企业进行的税务筹划准备工作是相当必要的。(3)税率临界。国家颁布的相关税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比例,针对超出实际纳税金额的份额实行累加计算的税收方式,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国家规定的税率临界点,将企业土地增值税税额有效控制在预期额度之内,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工作保驾护航。

3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为了维护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市场和发展环境,企业相关法人需要依法定期向国家缴纳税收。本文主要从收入、扣除项目额以及税率三大方面对土地增值税的税务规划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和比较,并针对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利润收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和经验支持。

参考文献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3)

一、增值税新政策对企业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

(一)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

近些年来,传统营业税的征收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制度及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要求。对于一些如餐饮、运输等缴纳营业税的行业来说,在增值税改革前,企业以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缴纳营业税的基础,不考虑企业从上一流通领域所支付的劳务费等支出,这样容易造成税收的重复缴纳。而在增值税改革后,只对企业每个增值环节进行征收,允许抵扣上一个环节所支出的费用,极大地降低了企业整体的税收负担。

(二)对企业具体会计核算的影响

增值税改革对企业财务核算产生重大影响。传统营业税纳税主体单位只需要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乘以营业税率即可计算出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但在新政策实施后,财务人员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不同的二级、三级科目,并需要对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兼营等特殊事项给予关注,此外还要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1]。

(三)对企业经济利益方面的影响

首先,在税率方面,增值税政策规定了不同的税率适应范围,使不同规模、行业的企业可以使用不同的税率[2]。其次,在税收总额方面,传统营业税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均按照固定的税率缴纳税款,在新政策出台后,一些刚成立的小型企业可以小规模缴纳人的身份缴纳税款。税率等优惠方面的政策极大地缓解了刚起步企业的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此外,价外税的计征基数使税负有所降低,特别是允许企业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样既可避免重复缴纳税款,又可以适当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在“营改增”政策背景下,企业强化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在增值税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除应了解新政策的文件内容外,还应该关注增值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日后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的积极作用。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使企业涉税行为更加规范

企业通过制定增值税税收筹划制度与详细方案,能够促使企业经济业务经办人员积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也将严格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视同销售、混合销售等涉税业务的纳税申报,同时,也将使企业内部增值税发票在开具、填列、网上申报与比对等方面更加规范。

(二)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税负最低目标

通过税收筹划工作,企业可以在纳税人认定、进项税额抵扣、享受优惠政策、销售确认时间与会计政策的选择等方面进行事先筹划,从而通过筹划使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增值税的税收负担,进而使企业将节省下来的税款用于扩大再经营等方面。

三、在增值税新政策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困难

(一)多种复杂的因素对税收筹划工作产生的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应该对税收纳税程序、会计核算、发票管理及互联网信息化平台操作等方面重新进行梳理与调整。同时,随着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陆续出台,企业在行业政策、金融利率、原材料供应及税收风险等方面面临着极大的威胁。我国经济发展的变动性与增值税税制的变动性成正比关系,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对增值税相关的变动内容进行正确的评估,就容易使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与现行的增值税法律、法规相违背,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税率的不断变化将对原有方案产生影响

“营改增”政策最明显的特点就是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利率,并与改革前相比适当地降低了原有的增值税税率。近年来,国家在原有“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将陆续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及对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税率的变化会对企业原有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造成巨大影响,使企业无法根据原来制定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实现降低企业增值税缴纳金额的目标,企业就需要原计划重新进行筹划,但重新筹划也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并且,根据税率的变化进行税务筹划,可能会使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方向产生变化[3]。

四、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应用

(一)通过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在新政策实施后,企业财务人员除了要关注新政策对核算、发票管理方面产生的影响外,还要确定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纳税人身份将直接关系到企业以后的增值税申报与税收负担。例如,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后,其生产经营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可享受抵扣优惠,但企业选择了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后,则无法享受任何抵扣政策优惠,更重要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为购货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对于一些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的购买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扣分”项目。基于此,企业纳税工作者要在降低税负的基础上,对销售规模、销售范围、销售产品、销售效益进行综合性分析,科学选择纳税人身份,从而实现效益的最优化筹划。

(二)通过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企业财务人员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在相关税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产品营销模式、会计核算体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及税负最低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目前,我国企业可通过采用以下方式对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筹划。财务人员在将本企业生产的商品用于投资、福利发放时,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视同销售所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避免因未及时申报,被税务稽查机关发现后承担税收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4]。企业财务人员在编制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时,应明确合同的签订方式、条款、发票开具、会计核算政策等内容,以便于工作人员能够明确税收筹划的工作职责。再如,企业如果想通过销售折扣对增值税进行筹划,就应保证销售额和折扣额均在发票中注明,并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反映,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作为销项税额。同时企业的销售款发票和供应商进项税发票都要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处理,这样税务机关才会进行审核,才能成为抵扣项的凭证。企业在利用销售折扣方式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时,可以只承担销售额减去折扣额后剩下部分资金的纳税义务。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关注发票开具的时间与金额。

(三)通过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增值税的主要优惠措施就是允许一般纳税人通过取得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但如果企业经办人员或财务人员取得了不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发票开具时间超过了抵扣时限,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员应主动学习增值税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应知晓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对增值税发票的辨别能力。首先,企业最基本也是最简单的税收筹划方式,就是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正规发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以保证企业可以享有一定规模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其次,企业财务人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与业务类型,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进行科学筹划,从而实现企业进项税额的高抵扣[5]。最后,企业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增值税法律中有关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能够合理确定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以避免自身承担过多的税收法律风险。

(四)通过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税收筹划

按照目前的增值税改革要求,企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采购价格的固定比例,抵扣当期或下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应充分利用固定资产抵扣优惠政策,使企业可以真正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例如,企业要尽量选择在销售旺季进行采购固定资产,以确保当期或近期的销项税额可以被及时抵扣,从而缓解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

(五)通过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展税收筹划

首先,按照“营改增”新政策要求,在2019年4月以后,企业如果存在当期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财务人员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留抵税额退还,只要获得了税务机关的认可即可享受退税优惠。此时,纳税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方可享受留抵退税优惠条件:企业应保持在6个月内,每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同时,最后一个月的留抵税额必须高于50万元,最后企业的纳税等级应在B级以上。此外,在税务行政处罚方面,企业在申请前的近3年内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次数不得高于2次,且近3年不存在骗取退税等违反税收法律的行为。2019年4月前,企业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因此,企业应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通过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联系,确保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能够认可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避免企业因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失去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优惠的机会。最后,企业财务人员应定期通过网络查询、咨询注册税务师或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掌握近期国家新出台的增值税税收政策,财务人员应根据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现在的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以保证企业各项条件满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文件要求,从而切实实现降低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的目标。

(六)合理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抵扣、会计核算、计税基础,特别是发票开具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税收负担方面也有较大的差别。因此,纳税人的正确选择是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战略及销售方式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税收负担最小的纳税人身份。同时,财务人员应在熟练掌握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预计的销售额分别在两种假设前提下计算出增值税的税负,选择出综合税负最低的纳税人身份方案。

(七)增强企业财务人员税收筹划水平与能力

一是要督促财务人员不断更新自身的增值税相关理论知识。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就是在深入学习“营改增”政策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事先对发票的开具时间、会计政策选用、销售收入确认等环节进行评估、筹划,使企业增值税的税负达到最低,从而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增值税政策优惠条件。同时,在会计核算方面,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准则要求,按照增值税政策开设、使用会计科目,这是确保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可行、合法的重要保障。在增值税深化改革后,国家为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切实降低企业税负,针对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企业财务人员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研读相关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切实降低企业税负[6]。二是增强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能力。在传统营业税模式下,财务人员只要将每个月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税税率相乘,记入应交税费科目就可完成营业税的会计核算,即可进行营业税的申报工作,但在新增值税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这些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已无法满足“营改增”政策的要求。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应主动学习税收相关的政策与会计核算政策,充分利用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知识,为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咨询与服务。此外,企业可组织财务人员到同行先进的企业中进行调研、学习,在提高财务人员理论知识的同时,丰富其纳税筹划的实践经验。企业还应定期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随时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从而对培训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和改善。

五、结语

在实施增值税深化改革后,新政策除了在会计核算与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等方面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影响外,还对财务人员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应主动学习增值税相关的政策文件,在充分对企业生产经营流程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可行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刘苗苗.增值税改革新政下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中小企业,2021(1):164-165.

[2]郭李娜.增值税改革新政下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20(8):101.

[3]宋淑俊.增值税改革新政下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市场,2020(8):149-150.

[4]杨洁.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对企业纳税影响[J].纳税,2020(2):29.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4)

摘要:房地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要法人主体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以便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税务筹划工作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税前利润,进而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状况。因此本文将从土地增值税的优惠临界点入手,分析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筹划;问题;筹划方法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的宏观调控力度,并开展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措施,对房地产企业的运作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国家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颁布了国五条,这一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房地产企业投机行为的出现,但是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营运成本,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越来越复杂,高利润优势被削弱,行业竞争性不断增强。房地产企业要想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获得进一步的生存和发展,就要重视重视国家政策的变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开展经济活动,并要充分了解国家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要求,根据税务筹划要求做好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营运成本。一、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就其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只要有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都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的税务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对象就是土地和建筑物,因此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目前房地产企业关于土地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主要停留在个别实例筹划工作中,并没有根据不同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每一例的税务筹划方案都忽视了房地产企业的实际业务性质和特点,并没有做到实事求是,忽视了房地产企业的个性。同时,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时,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建立税务筹划模型,也没有将个体化的税务筹划方案公式化,税务筹划工作缺乏科学的量化分析,难以为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再者,房地产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时,往往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按照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率划分税率累进级次。根据超率累进税率的相关内容可知,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优惠政策的规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积极为房地产企业减少税负提供必要的基础,同时该项优惠政策也是房地产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一)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空间解析土地增值税是以房地产企业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主要涉及到收入和可扣除项目这两个主要的因素。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和可扣除项目金额直接影响到其税率的高低,即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金额大小,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的业务和合作单位比较多,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数额较大,项目开发过程时间较长,生产周期和生产规模较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需要对自身的业务涉及范围进行明确的了解,同时要了解税务筹划空间边界,务必做好各项预算规划,从而为税收安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依据。(二)筹划方法的介绍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不仅取决于税务筹划空间的合理界定,同时还取决于税务筹划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程度。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好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就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税务筹划工作要求选择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法。土地增值税有许多具体的筹划方法,从本质上看,主要的筹划工作就是为了控制增值额,并要充分了解增值额的影响因素,以控制增值额为基础找到合理的方法降低增值率,从而进一步降低应纳税额。房地产企业降低增值额,主要可以从分散收入法、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法和税率临界点法等入手,选择适合税务筹划工作需要的方法。分散收入法就是房地产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在两个或者多个纳税人之间分列应税所得或者应税财产,因此可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标,这是一种合法的税务筹划方式;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法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适时增加增值税扣除额,从而实现直接节税或者调整各个计税期间的扣除额,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比如:在订立不同销售合同时,房地产企业可以分别确认收入。在销售精装修住宅房产时应该分别与客户签订毛坯房销售合同和装修合同,并对销售毛坯房收入计缴土地增值税,装修收入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应税金额。税率临界点是土地增值税税法中规定的一定比例标准,当应纳税额超过该比率标准时,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更高税率的增值税,因此房地产企业要重视应纳税额的临界点,将土地应纳税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便实现税务筹划工作的目标。比如,根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可知,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临界点为20%,如果建造的是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为20%以下,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房地产企业要重视税率临界点。如果售价提高取得收入与增加税收相比,提高售价取得收入大于增加税收,则为可取,否则不可取。参考文献:[1]赵朝敏,刘拥军.营改增对土地增值税纳税方案优选的影响[J].财政监督,2016(17).[2]陈梅.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分析[J].企业导报,2016(10).(作者单位:山西中裕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5)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2-0067-03

营业税的定义为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自从1954 年问世于法国以来,因其能有效地解决传统累积税的重叠征税问题,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全球迅速推广,征税范围几乎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我国从引入增值税以来,先后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大部分货物和劳务。我国于1979年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地开始引入增值税制度,1984年增值税条例(草案),1993年增值税暂行条例,2012年以部分现代服务业为切入点开始“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在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营改增”的全面实施,是进一步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的有效措施;“营改增”的实施也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地质勘探行业属于我国服务业中的重要行业,同样也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制度改革范围,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所带来的企业税负的差异将会直接影响到勘察与施工单位的经营和收益状况,怎样正确面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制度改革为企业带来的影响,科学合理地应对税收制度的调整,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让企业顺应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进行企业行为有意识的规划和设计,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收支出,本文结合勘察与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多个方面对于我国“营改增”税制度改革之后,就勘察与施工单位怎样做好纳税筹划进行探讨和研究,希望能通过对“营改增”下勘察与施工行业税务筹划的研究为勘察与施工行业的经营与管理理论的建设做出贡献。

一、税务筹划的作用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纳税单位通过对本单位经营投资活动的合理安排,以合法手段得到税务减免效果的行为,税务筹划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其合法性、筹划性与目的性方面。合法性主要体现在税收筹划的所有行为和段都需要在合法范围内开展,不能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措施进行税务上的减免,实施税收筹划的单位如果采用非法手段则不仅不能增加企业的收益,而且会使企业陷于违反法律的境地,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声誉都将面临重大损失,这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围,因此合法性是税务筹划根本性原则。筹划性表现在为了合法减免税收而先期进行企业行为方面的主动的合理规划与设计,由于我国法律当中对于纳税人性质的划分与征税对象在征税方面因对象与条件的不同相应的税法规定也有差异,因此纳税单位可以通过合理规划自身行为来合法地减免缴税。目的性表示实施税务筹划的单位在自身行为上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也就是实施税务筹划行为要达到的效果是减少单位的税收支出,而非单位的其他经营或管理目的。

勘察与施工单位也属于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在管理运营过程中,追求以最小的开支获取最大的收益是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勘察与施工单位为国家上缴的各类税负,也属于勘察与施工单位的费用支出,此类支出会加大企业的现金流出,造成勘察与施工企业盈利减少,而怎样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来减少此类支出,是每一个想要做好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勘察与施工单位都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二、“营改增”对勘察与施工企业税收方面的影响

2016年5月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此举对税种税率、会计核算以及税务筹划等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下面从几方面分析“营改增”对勘察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税率大幅调高直接导致税负加重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照勘察与建安施工企业的业务范围,在“营改增”税改前,勘察依照规定缴纳5%的营业税,建安施工缴纳3%的营业税;“营改增”全面实行后,勘察收入依照“营改增”新规定的6%税率计缴,施工企业税负从之前的3%转为目前的11%,税负明显提高了。在不考虑进项税额抵扣之下,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从税率观察,勘察设计企业的实际税率为6%/(1+0.06)=5.66%,相对“营改增”之前税率反而加大了0.66%;施工企业的实际税率为11%/(1+0.11)=9.91%,相对“营改增”之前税率反而加大了6.9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率×(1 -抵扣率),营业税额=含税销售额× 营业税率,根据以上公式来测算勘察与施工营业税及增值税的无差别抵扣率,抵扣率=1-营业税率×(1+增值税率)/ 增值税率,根据公式计算得出:勘察设计行业无差别抵扣率为11.67%,建筑施工行业无差别抵扣率为69.73%,由此看出,如要达到税负不增就需要取得足够高的抵扣率,而建筑施工业的抵扣率更是高达69.73%。但在实际工作中不难发现,勘察及建筑施工行业人工成本、零星外购材料等无法规范取得有效抵扣凭据,实际的抵扣率远远低于无差别抵扣率。

(二)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足

税收制度改革之前,勘察设计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计算营业税,建安施工也实行“建筑工程分包业务”差额征税。5月1日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勘察及施工企业的零星外购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修理费、交通费、资料费、房租费等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此类支出的对方企业主要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居民,而他们不具备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因此,相应的企业支出也就无法得到抵扣。同时,勘察设计企业由于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差旅费在企业支出中所占比重很大,而差旅所涉及的住宿、车票、餐饮等支出很难要求对方全部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这部分支出也难以做到全额抵扣;再者,企业已经购买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等进项无法抵扣,实施了“甲供材料”的工作也无法抵扣。另外,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型企业,企业人员的劳务支出占企业支出的份额很大,而劳务支出由于难以获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也难以抵扣,这都使得勘察设计企业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因很多勘察设计行业所涉及的工程多处在较偏远地区,勘察设计人员在此类地区所形成的开支普遍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而没有增值税发票则无法抵扣,这样就造成了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由于可抵扣项目无法得到应有的税务抵扣而实际税负增加了。

(三)对企业税款及利润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以前,营业税的计算方法通常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计算营业税数额,依照计算出的营业税总额扣除可以抵扣的分包勘察设计收入作为勘察设计企业营业税计税基数。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以后,通常而言,企业计缴的增值税额是依据销项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因此勘察与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同时,不管合同款项是否收到,都须根据规定确认收入,并在当期缴纳增值税。但通常情况是,企业开具的部分发票在开出后有可能因某些客观情况而造成款项无法得到回收,而这种情况下,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却无法退回,这使得相应的销项税额不能得到冲减,造成企业税款与收入情况脱节,从而使企业的税收支出增加了。施工企业自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之后,势必导致施工企业确认的营业收入减少,增值税不再包含其中,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应税劳务、物资等,只要取得的票据是合规且为能抵扣进项税的,就能够对进项税抵扣,这样企业施工成本就会降低,进而可以增加利润。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像营业税一样能列入业务税金及附加而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定价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对比税改前会有所增加,施工企业处理账务方面同样变化较大。就譬如“营改增”后企业买进材料物资或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是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比原来多列一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相应的“原材料”或“固定资产”金额也对比原来“营改增”前减少了。同时,勘察与施工企业财务报表有了一定的变化,因为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因“营改增”后营业税减少,表中成本费用降低从而提高利润。

三、“营改增”后勘察与施工单位的纳税筹划思路

由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依照增值税征收思想:首先,不针对同一项目重复征税,主要针对货物、劳务销售额中由纳税人创造的尚未征过税的部分进行增值额征税,因此增值税征收不会出现重复征税。其次,每个环节征税、扣税,主要将产品或劳务的消费者作为税款承受者。再次,税基广阔,增值税的征收具有普遍性与连续性。所以,勘察与施工单位在生产经营中要保障增值税抵扣的连续性,就需要在企业的采购中对所有企业支出索取合法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无法抵扣的开支出现而使得企业税负增加。换而言之,“营改增”是不是能够使施工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能力是关键。比如,勘察设计单位签约一个300万元的工程勘察合同,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以前依照5%的税率计算,营业税应该为15万元,而依据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后的6%税率计算,如果成本项目里面存在80万元属于可抵扣进项,那么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300×6%-

80×6%=13.2万元。所以,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后,勘察与施工单位在采购环节应注意每项开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发票,这样才能使相应的税款得到抵扣,企业的税负才能因而降低。

站在长远的角度而言,如果施工企业积极合理税务筹划,是能够降低税负的,施工企业会出现短期内税负略微下降、中期上升、长期引发建筑业洗牌并降低税负。“营改增”的税务筹划关键点是进项税额抵扣,要做好工程与劳务分包的筹划,重新梳理选择供应商,关注视同销售和混合销售,重视不动产固定资产的进项抵扣,全面开展合同清理,完善合同与明确开工日期,准确界定新老项目;健立健全发票管理机制,提升税务筹划水平,特别是甲供材料的筹划,对于建筑施工业的人工成本和零散材料成本的抵扣可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尽早出台规定予以解决。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企业内部有冲突发生时,需要出台一定的机制解决,应税劳务定价机制就是一个有效途径。例如甲与乙不同的施工单位均服务于一家施工企业,乙公司负责的任务为运输甲公司货物,运费标准是每吨200元,但在“营改增”以后,在筹划税金及附加之时,如乙公司税负每吨提高4元,涨到每吨7元,进项税抵扣后对每吨3元的税负进行扣除,乙公司实际税负却下降了。不难看出,在没有逾越税负下降幅度的前提下,对合同中的运费可以适度提高,建立的价格运行机制确保取得双方同意,这样税负才能真正达到合理、科学的转移。

与营业税比较,国家与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税优惠政策,勘察与建安施工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自身所处的税务环境与企业把握增值税条例的实际水平,合法且灵活地展开税收筹划。施工企业需要适当调整报价,避免政策执行后,发生税负增加不降的情况。施工企业需要与时俱进设置自身的发展目标,联系实际情况做到动态实时调整,这样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税务筹划还表现在勘察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签订方面,为降低税率,勘察合同与施工合同最好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如果将勘察合同与施工合同共同签入一个合同,该项目依据我国税法规定则属于混合销售,而混合销售税率较高,会加大勘察与施工单位的税负开支。举例而言,如某项水源地勘察评价与施工项目,合同总金额是1 000万元人民币,合同项目依据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合同中的地质勘查评价部分为300万元,打井施工部分为700万元,依据我国税法规定,勘察评价合同符合“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的免税条款,因而技术合同在得到我国相关部门依法备案之后,可享受免税待遇。而该部分免税后整个合同项目就仅仅需要就打井施工部分的700万元上缴营业税,依据税法规定的3%税率,则整个合同项目应纳税额=700万元×3%=21万元。假如项目合同没有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并根据税法规定在相关部门做好技术合同备案工作,就需要依据施工合同总金额额1 000万元征收营业税,这样的话整个项目应缴纳的税额=1 000万元×3%=30万元,这就比实施了税务筹划需要多缴纳9万元的税额。因此,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项目合同的合理规划,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另一项关键措施。

四、结语

由于税务筹划涉及到勘察与施工单位经营方面的多项内容以及我国税法的很多具体实施细则,因此勘察与施工行业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时,不仅要熟悉全面的税法知识,而且要结合本单位地质项目施工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企业内部财务、合同管理等多个部门的共同配合进行开展。在税务筹划工作中,还应该注意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了解我国税法方面的政策与动态,在合法范围内尽可能地争取税务部门的支持。与此同时,还应该针对税务筹划对相关部门与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针对不同部门与人员所负责业务的需要分别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内容主要为税务筹划所需要的税法知识、财务知识、行政知识、票据的取得和保管使用知识等等,让企业内部参与税务筹划工作的相关人员都具备优良的素质与良好的业务能力,通过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税务筹划人力资源队伍对于提高企业应对税务筹划的能力与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另外,在开展税收筹划工程中,勘察与施工单位要充分考虑政策规定与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方案对于企业经营与利益的影响,不能片面地考虑减免税收而忽略的企业行为对企业经营产生的整体效果,应站在企业管理角度综合运用税务筹划来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要注意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改进,税务筹划的方法与措施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企业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及时地跟进与调整。只有从实际出发,不断地改革与提高,才能使税务筹划真正为勘察与施工单位的经营与发展的大目标服务。

参考文献: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6)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一是对建筑企业资产总额的影响。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建筑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可按购买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扣除进项税额,这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比课征营业税时要少,从理论上讲,营改增后企业的资产总额会比营改增之前下降。

二是对建筑企业收入及利润的影响。由于业主在合同谈判上占有主动权,营改增之后,相同标的物的合同价格应该变化不大,建筑合同总价变为含税价格,企业的营业收入将比营改增之前要低。而且在现实中,材料采购存在就地取材、个体供料的情况,部分供应商可能无法出具合规发票,使得施工项目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因此实行营改增后,存在一些流通环节购置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发票等问题,使得建筑业营改增后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理论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部分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将导致企业多缴增值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也将有所下降,使企业完成绩效的难度增加。

三是对建筑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在实际业务中,税务机关一般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并依此收取税款。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实行税款预缴,工程完工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但事实上,工程款收回大大滞后于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要垫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还要垫付未收回款项部分工程的税金,给企业现金流带来沉重的压力。营改增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可在收到工程款或取得业主确认的完工签证时,计算并缴纳税金,有利于改善企业现金流。

(二)对财务分析的影响。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制度,建筑企业原材料成本的降低将降低企业的营业成本,新购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降低会减少其折旧费用,也会降低营业成本。在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增值税在账务处理上与现行营业税的记账方法不同,营改增后给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带来一定的变化,影响企业各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

(三)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尤其对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的发票,税务部门的管理和稽查更加严格,因为其直接影响着企业增值税的缴纳金额。因此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都非常严格,我国《刑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做出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对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与违规使用增值税发票行为的处罚措施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四)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营业税采用简易核算方式,增值税采用抵扣核算方式,营改增后,必然带来税制衔接问题,税收核算、会计核算及所得税清算的难度较原来都有所增加,同时也给报表信息披露、税额抵扣和缴纳等操作方面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带来了财务核算不合规、税额计算不准确等风险。因此,营改增后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发生变化给会计人员带来巨大的考验,对其业务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营改增”下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应对措施

(一)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动态,与主管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建筑企业要实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及实施条例,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强化企业涉税事项管理。营改增政策刚刚推出不久,与之相关的政策、实施办法也陆续公布实施。因此,企业要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的各种资源与力量,以帮助企业解决涉税事项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为企业合法纳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及基础。

(二)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处理能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会计核算的变化等给会计人员带来新的考验,因此企业要组织安排会计和涉税人员参加相关税务知识的辅导培训,认真及时研究新政策的规定并熟悉相关业务处理,做好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管理工作,尽量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发生,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防范发票管理舞弊风险。由于发票的获得、开具、传递、作废、管理及真伪鉴别都区别于普通发票,因此对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仅需要财务部门给予重视,在开具和传递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要高度重视。各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制订出适合自身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严格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管理,制订发票开立、领用、使用和核销的管理制度,做到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和抽查工作,有效防范发票管理舞弊。

(四)运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防范会计核算变化带来的风险。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会计处理相应发生了变化。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税法的要求进行业务处理,结合自身特点合理选择各种会计政策,按照增值税相关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账户以及必要的辅助表,做好纳税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衔接。同时还要修改调整相应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及有关制度,做好税收改制后的会计核算工作,以防范新税制对企业会计核算带来的风险。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7)

自2011年国家下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方案以后,随着这个方案的不断蔓延,涉及的领域也逐渐增多,全面实行营改增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怎样应对营改增背景下电力施工企业出现的税务筹划转变问题,是我国电力施工企业必须要引起重视的首要任务。

一、营改增的内涵

营改增,简单来说,就是指将国家以往收取的营业税改为现在的增值税。具体来讲,就是用企业的增值额度,也就是刨去成本的营业额来替换原有的营业收入额度,并以此来作为税收的基础。但是对于电力施工企业来说,实行营改增还会带来一些挑战:

(一)税负明显增加

营改增实施后,由于变电站的建筑业务以及输电线路的安装业务,这二者的税率都提高了8%,与此同时,其他的电力服务性业务的税率提高,因此,在企业没有其他足够抵扣业务的前提下,就会不可避免的使税负大幅度的增加。

(二)实际操作难度加大

由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后,在税率的归类以及具体税负的统计、税基换算以及确认、抵扣发票的鉴别等环节都会不同程度上增加难度,这对于相关的负责人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三)抵扣难度加大

目前,电力施工企业的原材料成本至少要占总体成本的一半,因此,一旦上游供应商有大量的小规模纳税人,就很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抵扣;此外,员工的工资也要占总体支出的30%左右,这些因素决定了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要远远低于销项税额,导致成本的增加。

(四)衔接容易出现问题

第一,在实行营改增过程中,如果整条产业链中的所有企业都能实行营改增的话,电力施工企业的营改增进程就能顺利进行,反之则不然,一旦这些企业的营改增步调不一致,衔接就会出现问题;第二,在电力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过程中也容易出现衔接问题。以往电力施工企业在以营业税为基础的税务征收过程中,会借鉴相关的配套准则,但是营改增以后,电力施工企业会将税务筹划的重点以及基点向增值税转变,而在转变的过程中,营改增细则尚待颁布,留给企业的准备时间非常有限,容易出现衔接问题。

二、营改增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转变的措施

电力施工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方案时,针对企业的税务筹划转变问题,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

要做好准备工作,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以往负责税务筹划以及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如预结算部门,在实行营改增之前,应该要对自身的综合素质进行转变,并且要加大对他们的增值税原理方面等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在以后的营改增背景下,踏实做好应对计划,落地和实操,合法合规做好相应的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第二,电力施工企业在开展新的项目以及业务时,应该转变过去以营业税为主的想法以及习惯,将工作的重心变为以增值税为基础,与此同时,为了今后电力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应该严格的落实国家出台的营改增方案。三、需要对营改增宣贯,要单位各部门都一起来认识营改增,税种变化会涉及到到企业内控,经营管理模式的的变化。

(二)基础工作

税务筹划的基础工作,就是在会计核算清晰、合理以及规范的前提下支撑起来的。因此,做好了会计基础工作,也就代表税务筹划基础工作也达到了要求。其中,做好基础工作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第一,增值税比营业税要更加的精细,这就要求相关的会计基础工作能更加的扎实,与此同时,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改进现有的会计制度、严格规范会计行为等一系列的措施,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改进以及完善,为以后的税务筹划提供便利;第二,转变以往的会计工作形式。由于征收营业税以及增值税这二者之间在会计工作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策划工作

营改增扩围后,企业进项抵扣。第一、提前筹划跨期合同。营改增前签订的合同在营改增后很多正处于执行期,企业应抓紧找对方沟通税金承担方式等细节,按以往经验税务机关对开具发票时间把控。第二、对库存材料、库存合同进行盘点。94年的增值税改革时,对库存材料是有94年期初未抵进项税额的,但新的营改增有没有这项,还不知道,故需提前做好工作。盘点库存合同,需要确定有多少合同是在营改增之后开票的,需要考虑如改革前已完工但未结算的工程是不是现在开具营业税发票,以后能否开具专用发票;已开工但未完工的工程项目,是分段开还是开同种税票?第三、根据电力施工企业自身条件,以及下游企业的情况进行一个摸底,判断成为一般规模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哪个重。

(四)配套工作

关于税务筹划的配套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在保证电力施工企业相关的项目以及业务能适应营改增机制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机制;第二,对于总包商以及分包商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以及优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第三,在条件基本一致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合作方,以此来降低企业的税务筹划成本。除此之外,关于施工预算、报价等方面的工作也要引起重视。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8)

我国实施“营改增”策略,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资金运转压力,避免企业承受过重的税负,帮助企业尽快完成升级转型目标。对于邮政业务来讲,企业财务管理要充分考虑到“营改增”给企业税收策划工作带来的影响因素,针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特点进行分析设计出符合企业实际的最佳纳税方案,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一、概述

“营改增”对于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1.“营改增”可以降低企业税负从计税方式上来分析,营业税和增值税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增值税是对产品、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纳税,所以不管是增值税收的优惠政策,还是税率,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实际税负和利益情况。而“营改增”,大大提升了生产、销售环节的税率管理水平,避免了重复征税,也就是减轻了企业税负。

2.规范纳税流程

推行“营改增”之后,各个行业都需要对现有的税收策划工作进行变革。在增值税的管理上,有包括税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法律部门都可参与其中,对于邮政行业而言,有业务往来的相关企业都具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监管的层面和风险都是有所增加的,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流程办事。增值税计税过程中需要利用专用发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的资金运动都要开具相对应的发票,并且给予认证,这也是抵扣的凭证。政府规范管理增值税,增值税计税方法的复杂程度也会因此增加。这也突出了征收依据的重要性,如果存在虚假开设和未曾开设发票的情况,导致国家税收因此遭受损失,而且企业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3.增加营业利润

邮政企业的经营范围比较宽,运输业务、金融服务业务、零售业务都涉猎,属于混业经营模式,也存在着不同的税率。我国在全国推行“营改增”,加大了会计核算的难度,会计人员需要区分不同税率的产品和服务。邮政企业在经营中,也会担当采购商的角色,所以在对供应商的选择上,也是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评价,尤其是商品以及服务的采购价格,要做好市场调研分析,找准价格优惠的临界点,这样才更有利于降低实际的经营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运营利润空间。

4.业务模式有所改变

自“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邮政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的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原有的业务模式需要做出调整。为了进一步规范化管理邮政行业的增值税征收过程,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公告,规定了企业的申报方式。例如邮政企业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个区域的,应该以业务种类为基础,分支机构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预缴后按月做好信息传递,总公司则需要按照季度汇总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影响下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1.做好准备工作

在邮政行业发展过程中,“营改增”政策是制度改革的趋势,因此邮政企业需要认清现实情况,转变税收筹划观念,积极应对“营改增”的影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首先企业对于“营改增”给企业税负带来的影响,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管理者,要积极学习相关的财税制度和国家政策,对于企业的税收策划工作要给予财力、物力、人力上的支持,明确税务发生的任何变化,邮政企业的税收筹划计划要适应国家的税收变化情况,要积极学习、熟知,并灵活利用国家给予企业在“营改增”上的一些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近几年来,我国的快递行业、通讯行业发展非常迅速,给传统的邮政业务带来了很大的市场冲击,在这种市场环境下,邮政企业就必须要在继续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开发新的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思路,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而这对于财税人员来讲,工作难度也随之加大,因为按“营改增”要求,税务人员要对不同产品的税率进行区分,避免从高纳税,以保证企业纳税的合理性。

2.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邮政企业利用健全的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税费缴纳的质量。发挥制度的作用,建立管理体系,实现税收策划的统一管理,保证科学合理性。企业需要进一步细化财务会计的工作范围,落实每个财务会计的工作责任,提高企业账面的规范化,细分核算科目,加强管理材料采购环节,有序开展邮政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立规章制度的时候,企业要深入了解自身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现状,建立的规章制度要适应当前发展情况,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加大力度管控企业成本

邮政企业要严格区分应税业务和免税业务,免税业务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严格控制应税业务的采购环节,选择供应商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其价格因素,也要考虑供应商是否可以提供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这样有利于促进邮政企业的业务发展,降低整体采购成本。介于邮政企业生产成本的总类比较复杂,所以必须要做好成本梳理,因为人工成本与国际运输费是属于不可抵扣的类型,必须要区分清楚。邮政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占据重要的地位,通过分析“营改增”对于邮政企业的影响,邮政企业可以购置更为先进设备,从整体上大幅度的提高企业邮政服务的质量以及智能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邮政企业可通过采取外包的经营模式,把一些零散的或者是自身欠缺管理经营能力的业务分包给其它专业机构来打理,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企业优秀的管理资源不被分散,而且还可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服务专业性水平,同时也可以因此获取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增加企业的可抵扣成本。

4.严格筹划采购环节的纳税工作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9)

1.增值税税收筹划概述

1.1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意义

1.2.1 增值税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

增值税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销售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管理水平的依赖程度很高,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本行业、本产品的涉及到的特殊税收政策,统筹考虑各税收筹划方案,从整体上考虑其对企业的影响。因此,要真正做好企业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客观上要求企业统筹考虑从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始阶段到最后的利润分配阶段的所有领域。通过规范的企业财务核算制度为纳税筹划提供准确、真实的基础资料,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协调和规划,提高税收筹划的整体性。

1.2.2 增值税税收筹划能够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通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可以降低增值税的纳税基础,从而降低企业当期应缴纳增值税以及相关税种(例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的绝对缴纳数额,增加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此外,通过增值税税收筹划还可以均衡各期的应纳增值税额或者递延增值税的缴纳时间,递延税款节约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增加企业的价值。

1.2 增值税及其特征

1.1.1 增值税的含义

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其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种类的增值税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适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纳税人按照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距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金额 = 当前销项税额 - 当前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当前的应纳税额,其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当期的销售额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金额 = 当期销售额 *增值税征收率

1.1.2 增值税的特征

(1)征收范围广

我国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涉及到在我国从事生产经营的所有企业,适用范围广泛,从单个企业来看,增值税征收涉及到企业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各个环节,因此,涉及的环节非常多。

(2)价外税

价外计税是指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不包含增值税税额本身。

(3)使用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加强增值税税收的管理,我国企业涉及增值税的业务活动(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免税货物、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及应税劳务等情形外)要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原则

2.1 增值税税收筹划遵循合法性原则

由于增值税征收制度对不同的纳税人、经营和销售方式采用存在差异性的征收办法,并且存在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条款存在执行弹性,从而在法律上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最后,税收筹划的方案不仅要在法律上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还必须征得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才能使税收筹划在法律上具有可操作性。

2.2 增值税纳税筹划应具有统筹性

税收筹划的统筹性是指要综合考虑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的影响,在时间上要具有前瞻性,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就做好规划和安排,注重税收筹划方案对企业的未来影响;在范围上要从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体入手,不仅要考虑增值税这一税负的高低,还要考虑对其他税种的影响。此外,也要考虑税收筹划方案对客户、供应商的影响,争取实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共赢,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持续性。

2.3 增值税税收筹划应注重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它的成本以及实施方案带来的收益。这就要求企业全面考虑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带来的交易成本,关注企业涉及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变化,对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降低税收筹划的成本和税负。税收筹划要考虑因税收筹划方案带来的内在税负,主要表现为具有税收优惠的投资机会往往具有较低的税前收益率或者较高的投资风险,要求企业不仅要考虑税负的直接减少数量,还要考虑由此带来的机会成本和风险。

3.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对策建议

3.1 营造良好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

3.1.1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从企业的角度讲,企业无法改变法律法规以及整个经济运行情况,但是企业可以通过熟悉精通国家的增值税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政策,发现本单位可以利用的税收筹划空间,密切关注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3.1.2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

企业增值税税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体状况,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要改善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层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从思想上重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给予财务部门足够的支持和明确的税收筹划要求,要求企业其他部门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财务部门要从增值税的核算、缴纳等基础工作入手,规范工作环节,为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准确、详实的会计资料。

3.2 提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技术水平

3.2.1 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企业配备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人才队伍才能满足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的要求。为此,企业财务部门要做好财务人员的引进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进入门槛,从源头上提高财务人才的整体素质。要做好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对涉税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动态。在充分发掘企业内部人才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外部“人才”的支持,这里的“人才”主要指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或者税收筹划专家,外部“人才”是企业增值税乃至整个税收筹划工作方面的专家,能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不可替代的支持作用。

3.2.2 综合利用多种税收筹划手段

目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合理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类别。规范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工作,避免因工作失误导致取得的增值税无法认证和抵扣。灵活运用和处理让利销售、混合销售等方式,细化增值税核算,熟练掌握和利用增值税缴纳的政策避免业务分类不清导致适用较高的增值税税率或者发生是(视)同销售的情况。综合应用多种税收筹划手段的另外一个要求就是企业的税收筹划要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总体战略考虑,重视增值税税收筹划与其他税种的缴纳的统筹,实现税收筹划综合方案的最优化。

结语:税收筹划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节约资金支出,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同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纳税的纳税意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和合法性。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同时在企业各税种所占的比重较大,如何结合增值税的特征,利用税收筹划的理论做好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黄南友:《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与税收筹划 》,《现代商业 》2007年第 7 期。

2.李晶生:《企业存货计价的税收筹划》,《发展》2006 年第 12 期。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篇(10)

“营改增”是2016年国家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税务统筹和财务处理等各项工作。增值税计征复杂、管控严格,涉税刑罚处理严重,稍有疏漏,就会发生亏损或出现涉税风险,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规范和优化增值税业务管理工作,降低涉税风险,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效益,必须对“营改增”工作进行合理规划与筹划。

一、围绕“营改增”工作进行全员培训,转变全员观念

增值税税制要求以票抵税,发票管理是增值税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发票的取得报销涉及每一名员工,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税务统筹和财务处理等各项工作。因此进行全员培训,转变观念是非常必要的举措。

二、围绕“营改增“重新修订各部门职责

建筑业增值税制改革实施能够促进建筑施工经营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和机械化作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增值税管理需要各部门、各项目的分工协作。

(一)财务物资部牵头组织全局增值税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核算、监督以及涉税业务处理,指导各部门、各项目涉税工作。控制要点包括督促相关部门(项目)确保票据合法,及时完成票据传递、外部申报、内部清算等。

(二)市场开发部门主要负责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的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界定承(发)包模式(尤其注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混合销售中低税率应税行为等合同条款约定的涉税风险),优化纳税义务时间,争取质保金扣留基数为不含税工程价款,注意区分不同税率项目合同分别签订,控制无收益价外费,做好项目预算和成本测算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加强成本测算、控制管理,界定分包模式,确保采购合同真实,票据合法有效,对于应取得增值税专票的项目,必须要求取得专票。

(四)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工成本涉税风险。由于企业本身支付的人工成本不能抵扣,所以人力控制的要点包括测算人工成本比重,调整人工成本构成,积极扩大劳务外包范围,使用集中采购模式,建立合格供方名库,制定增值税绩效考核办法。

(五)合同法规部门主要负责发包、采购合同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完善合同条款,督促落实合同执行。合同范本应增加供应商、分包商的身份识别条款,对分包合同明确不允许再次分包,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还应当进一步确认是企业还是个人;对合同价款进行价税分离;明确提供发票的类型、时间以及不能按约定提供发票的违约责任;增加对不同税率合同标的物的描述和区分等。

(六)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物资、设备采购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结合采购比价机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库,落实集中采购制度,合理使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合理选择结算方式,确保采购合同真实、票据真实合法,加强物资过程控制管理,完善各环节物资资料等。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取得的管理,提高进项税额的取得率

增值税税制下,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以此核算方式来看,进项税额的取得对增值税税负的影响至关重要,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取得的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业务人员有权拒收。

(二)发票的取得以实际业务活动为基础,所有施工项目的采购合同均需到合同法规部门审核并签署“合同专用章”,合同中应明确对方提供发票的义务和种类,取得发票时,业务人员应审查发票票面信息的准确性。

(三)发票的取得应确保“三流对应”,即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保持一致,建筑施工企业有多个在建项目,多个项目资金的划分,建议采用虚拟账户的形式分别核算。

(四)用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日常采购的钢材、水泥、砂石料、分包工程、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等所有货物和服务,只要取得合法票据,除限定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职工福利等)和明确规定不可抵扣外,都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日常管理中,应加强进项税额的取得的管理以降低增值税税负。

四、重新修订财务核算流程,新设增值税核算科目,制定相关的增值税核算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款及城建与教育费附加,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层级管理体制,制定相适应的增值税核算管理制度,以方便增值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纳税稽查等。

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增值税收入项目应单独核算,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核算;对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应保证其合法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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