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工作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2-01-28 13:00:49

督导组工作建议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1)

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上来 今年1月5日、6日,中央在京召开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月17日,省委召开了全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张德江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中央20号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对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把握全局、做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进一步明确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必须正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开展这项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别是要把握好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只有严格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正确把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才能确保各批次、各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质量。

贯彻落实这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关键是要把握好“四个一”的总体要求,即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线,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着眼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方针。这次教育活动要达到的目标要求是“四句话”: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体现了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又体现了“使党员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的精神,要全面理解。同时,中央提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五条”指导原则: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必须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这些原则,是我们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我们要在教育活动中认真加以推广、落实。

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关键在于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主要通过正面教育的途经来实现。要在提高广大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上下功夫,要与“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其中。通过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觉解决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解决好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把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好、发挥好,真正成为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奔康致富的排头兵。

三、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确保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每批按三个阶段展开。中央把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安排在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单位大都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集中,党员比例高,教育对象的文化层次和政策水平都比较高。第一批的教育活动搞得如何,影响重大。搞好了,可以积累好的经验,对第二批、第三批的教育活动产生示范作用,还有利于党政机关能够腾出手来集中精力抓好后两批的教育活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下足气力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局工作。要加强领导和指导,从一开始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同时又是接受教育的对象,必须以身作则,起带头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本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积极负责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又要主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先进性活动中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学习、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写好分析材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党委(党组)、支部(总支)书记还要带头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足够的时间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要求到位,实际行动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坚持指导思想不动摇,基本原则不改变,规定程序不减少,工作标准不降低,重要环节不放松,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第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正面教育、走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方法和工作原则。把广大群众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发动好、引导好、保护好,是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条件。广大党员工作、生活在群众之中,党员作用发挥得如何,有什么优点和长处,存在什么问题和缺点,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广泛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面,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走群众路线,欢迎群众的批评和帮助,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第三,要立足教育提高,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通过正面教育来提高党员的觉悟和素质。当前,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数是因学习、教育不够的原因产生的。因此,要立足于学习教育提高,通过认真学习规定的必读书目,抓理论武装头脑,使学习真正入心入脑,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打好理论基础。在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突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要把是否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四,要坚持边整边改,不断探索创新。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把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以成效取信于民;暂时不具备条件整改的,要作出整改规划,逐步整改。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以往相比,教育对象有新的特点,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和教育内容都有新的要求,工作中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在教育活动中,我们要把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借鉴过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载体,又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工作,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坚持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的原则要求中,做到不变通走样,完成好“规定动作”,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载体,使“自选动作”也能很好发挥。

第五,要正确处理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当前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当前,正值新春佳节来临,各方面工作很多,任务繁重。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结合实际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处理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能脱离当前工作孤立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也不能强调工作忙而不认真抓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来,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关于省委督导组的职责任务与工作方法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要由上级组织派出督导组,这是防止先进性教育活动走过场、确保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督导组4位同志,分别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受省委委派,我们具体负责xx市、xx市、xx市三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导工作。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2)

关于建立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建议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文件要求,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市要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单位派出督导组。参照中央、省委先进办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市委督导组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方案。 一、 督导组的组建和人员的抽调 (一)组建12个督导组。在我市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8个县(市、区)、12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12个督导组。 (二)抽调36名干部。督导组由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每个督导组3人(其中组长1名,共12人;组员2名,共24人)。 12名组长从市直各单位抽调正处级干部担任(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各抽4人,市纪委抽1人,市委组织部抽1人,市委宣传部抽1人);24名组员从市上派下挂干部和市直单位中抽调副处级干部担任。 二、 督导组的分组办法 向8个县(市、区)、12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12个督导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导组:梅县、兴宁市、蕉岭县、平远县 第二督导组:梅江区、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 第三督导组:党群系统、统战系统、宣传系统 第四督导组:交通系统 第五督导组:政法系统 第六督导组:建设系统 第七督导组:农业系统 第八督导组:经贸系统 第九督导组:科教系统 第十督导组:外经系统 第十一督导组:计划系统 第十二督导组:政府系统 三、 督导组的工作方式、职责和要求 督导组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通过采用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去地方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和推广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 (三)及时发现所去地方和部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四)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督导组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四个不”:不擅离职守,不干预所去地方或部门的其他工作,不随便表态,不借督导工作谋取私利。 四、 督导组的培训 参照省委的做法安排督导组组长和成员参加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部署动员会,以会代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建议我市把培训工作与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结合起来,以会代训,时间1天(1月20日左右)。 上午:督导组全体人员参加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听取市委领导的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含对督导组工作的要求)。 下午:以组为单位学习讨论,督查组与所督导的县(市、区)和系统代表一起讨论。学习讨论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讲话;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和需要准确把握的重点问题。 五、 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 督导组人员由市委先进办统一抽调,1月20日以前提出抽调人员及分组名单,报市委审定。1月20日左右结合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对全体督导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督导组分赴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督导组所需经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中列支,所去地方和部门要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将在第三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届时由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另派督导组。

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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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工作建议篇(3)

(一)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有效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在全市行政村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二)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对村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确保各项监督制度得到落实,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三)保障农民群众权益。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进一步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协调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自我完善和发展,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拓展监督工作内容,加强对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履职情况等方面的民主监督,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行政村的经济状况、社会结构、人口分布、风俗习惯等情况,合理确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能和运作方式。

三、主要内容

建立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村级民主监督工作。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定位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组织。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置及人员产生

1、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5名,其中主任1名,成员2至4名。

2、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小组。

3、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成员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的负责人一般应列为候选对象。成员采取回避制度,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主任除外),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机构的人员。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国家政策法律意识强,且有一定协调议事能力;

2、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关心集体公益事业;

3、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本村村民,比较熟悉本村情况。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和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3、联系村民,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反映,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本村五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运行机制

1、村党组织应切实加强对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并为其正确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2、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村民或村民代表监督。

3、当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监督职能时,有权向乡镇(街道)党委或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乡镇(街道)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4、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年度信任度评议。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出不信任案的,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信任票未达到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应自动辞职,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新的成员。

5、加强对村级民主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的水平。

6、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给予适当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是完善村级自治组织和机制,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的有力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县区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不断把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4)

一、聘请方法

特邀监督员由有关主管单位领导提名推荐,并征得所在单位、部门和本人同意,经区委组织部审定后,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征得被聘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任。特邀监督员因工作单位变动,需作调整的,由区委组织部与有关方面协商,视情况作相应变更。特邀监督员接受区委组织部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履行干部监督职责。

二、工作任务

1、了解和反映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中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的情况,主要内容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2、了解和反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情况,主要内容有:是否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3、了解和反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方面的情况。

4、了解和反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以及干部队伍中呈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为群众举报牵线搭桥,或转告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为组织部门提供线索和有关证据。

6、提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的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事例。

7、对我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以及组织部门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或反映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有关工作课题的调查研究和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

9、积极向群众宣传当前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中心任务和工作要求。

10、对所在单位受到各种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供受处分干部的情况。

三、工作方法

1、特邀监督员通过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参加各种活动,与群众进行广泛的接触和联系,发挥组织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了解掌握情况,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积极开展工作。

2、区委组织部与特邀监督员保持经常性联系。特邀监督员了解、收集到的有关情况或对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可采取信函、电话或直接来组织部等形式反映情况。

3、区委组织部对特邀监督员所反映的内容,做好工作记录,报部领导阅处;对需要作答复处理的有关问题,在调查清楚、查明事实后尽快答复特邀监督员。

4、区委组织部每年召开一次特邀监督员工作例会。会议交流总结工作情况;通报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通报当年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的精神;征询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组工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

5、区委组织部不定期走访特邀监督员,加强联络服务工作。建立与特邀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特邀监督员的工作情况,取得单位的支持。

6、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特邀监督员,区委组织部将予以表彰、奖励,或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5)

通过督查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两办《规定》情况,了解掌握各地在贯彻落实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督促工作力度,促进各地扎实做好两办《规定》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

二、督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市、县(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建立健全情况;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情况;上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下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情况等。

(二)专职审计机构建设情况。各地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建设及专职审计人员配备情况;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关于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的要求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等审计管理情况。各地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情况;2008年至2011年已审计领导干部数量以及占审计对象数量的比例情况;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重点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向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落实转型情况;创新审计组织实施方式情况;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指标、责任界定标准的健全完善情况等。

(四)审计结果运用和工作成效情况。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有效运用审计结果情况;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解决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对推动本地区乃至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提高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印发督查工作实施方案,选择部分设区市进行重点抽查,汇总上报和通报全省有关情况。设区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督查工作,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汇总上报和通报本地区有关情况。

(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12日前,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督查工作方案,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省督查工作。

(二)省、市、县(区)各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25日前,对本地区贯彻落实两办《规定》情况进行自查。

(三)省、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月14日前分别选择部分市、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省经审办在7月20日前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由中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能安排的重点抽查。

(五)设区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月19日前,汇总市、县(市、区)并向省经审办报送本地区督查情况。

(六)省、市、县(区)各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分别在本地区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性质和任务

1、有效整合村级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级廉情监督小组等村级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和决策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

2、建立完善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3、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三资”服务制度和“群众评官”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在工作中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服务大局。坚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为着眼点,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3、坚持改革创新,着眼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办法和考核办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要在乡党委、政府和乡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级廉情监督小组有效整合,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仍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级廉情监督小组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涉农政策,协调议事能力强;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等条件。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人选可以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村级廉情监督小组组长中推选一人担任,优先考虑中共党员。成员采取回避制度,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其配偶、近亲属以及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考核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干部一起接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罢免程序参照产生程序。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执行情况;

2、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

4、协调村级组织搞好村务公开、村民“点题公开”工作,全面履行《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和《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责;

5、监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处置活动;

6、监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各项制度和程序的落实;

7、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8、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行政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执行过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村党组织会议,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全体监委会成员应当列席村党组织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可以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询问或质询,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的决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以提请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有重大分歧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以直接向乡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乡党委、政府将及时妥善处理解决。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

2、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努力做好村级事务决策的宣传员、决策的监督员、矛盾的调解员、工作的推进员。

3、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4、规范监督行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开展的监督工作进行小结,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保障措施

1、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以及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会议,要通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掌握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2、乡党委、政府、乡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各村可根据村集体经济条件适当给予误工补贴,但不得增加村民额外负担。

七、实施步骤及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要在7月底前在全面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一)实施步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具体分三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6月上旬)。主要做好:(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要求;(2)做好调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3)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2、具体实施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

(1)按照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级廉情监督小组有效整合,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要提供办公场所,并挂牌、雕刻印章。

3、建章立制阶段(7月底前)。

(1)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2)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指导各村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村务民主管理制度》和《村民主监督制度》,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施行,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7)

关于建立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建议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文件要求,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市要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单位派出督导组。参照中央、省委先进办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市委督导组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方案。一、督导组的组建和人员的抽调(一)组建12个督导组。在我市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8个县(市、区)、12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12个督导组。(二)抽调36名干部。督导组由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每个督导组3人(其中组长1名,共12人;组员2名,共24人)。12名组长从市直各单位抽调正处级干部担任(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各抽4人,市纪委抽1人,市委组织部抽1人,市委宣传部抽1人);24名组员从市上派下挂干部和市直单位中抽调副处级干部担任。二、督导组的分组办法向8个县(市、区)、12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12个督导组。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督导组:梅县、兴宁市、蕉岭县、平远县第二督导组:梅江区、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第三督导组:党群系统、统战系统、宣传系统第四督导组:交通系统第五督导组:政法系统第六督导组:建设系统第七督导组:农业系统第八督导组:经贸系统第九督导组:科教系统第十督导组:外经系统第十一督导组:计划系统第十二督导组:政府系统三、督导组的工作方式、职责和要求督导组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通过采用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实履行以下职责:(一)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去地方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总结和推广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三)及时发现所去地方和部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四)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督导组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四个不”:不擅离职守,不干预所去地方或部门的其他工作,不随便表态,不借督导工作谋取私利。四、督导组的培训参照省委的做法安排督导组组长和成员参加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部署动员会,以会代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建议我市把培训工作与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结合起来,以会代训,时间1天(1月20日左右)。上午:督导组全体人员参加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听取市委领导的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含对督导组工作的要求)。下午:以组为单位学习讨论,督查组与所督导的县(市、区)和系统代表一起讨论。学习讨论的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讲话;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和需要准确把握的重点问题。五、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督导组人员由市委先进办统一抽调,1月20日以前提出抽调人员及分组名单,报市委审定。1月20日左右结合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对全体督导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督导组分赴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督导组所需经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中列支,所去地方和部门要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将在第三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届时由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另派督导组。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1月18日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8)

联席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全会精神,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监督条例(试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等为依据,适时分析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同时结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干部监督信息,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主要职能

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学习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委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通报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3、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4、通报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提出建议。

5、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6、其它需要讨论研究事项。

三、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党委、市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互相联系、紧密配合、全面协作基础上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

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掌握并反馈对市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以及立案查处情况。

市级机关党委负责掌握并反馈机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市局负责掌握并反馈群众对市管领导干部的重要举报及有关重要件的核查处理情况。

市人民法院负责掌握并反馈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掌握并反馈对市管领导干部的重要举报和初步发现掌握市管领导干部的违法问题,以及立案侦查情况和案件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掌握并反馈市管领导干部受治安行政处罚的情况,以及在刑事案件侦查中涉及市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掌握并反馈市管领导干部违反人事和机构编制等有关干部人事纪律规定的情况,以及干部惩戒、纪律处分涉及工资调整等事项。

市审计局负责掌握并反馈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财政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

市委组织部负责掌握并反馈反映市管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抓好干部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日常的干部监督工作。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掌握管理并通报全市干部监督方面的综合信息。

各成员单位同时要按照加强事前防范的要求,对有关市管后备干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掌握并反馈;根据联席会议的安排,做好有关工作。

四、组织协调

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召集,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召集人委托主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并负责向联席会议报告各成员单位提供反映领导干部政治立场、道德品德、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报情况,违纪违法干部立案审查情况和重要事实材料。

2、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

3、了解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

5、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方式是召开会议、报送材料和口头商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定期联系通报和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工作制度。

1、建立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后交联席会议讨论。提交议题的单位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编印《干部监督信息》,向市委领导及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建立定期联系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的联络科室负责联系通报工作,联络科室的负责人是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要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根据分工要求,负责每季度一次通报有关领导干部监督信息,并填写《干部问题情况联系通报表》(附相关法律文书、审查结论、处理决定等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到市委组织部。

3、建立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发现有关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重要线索,虽未经调查核实,但需要组织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以便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把关的情况,应以口头形式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遇有紧急情况或发现重大问题应随时通报,尤其是对已进入有关法律程序的市管领导干部案件,必须在三日内上报。

六、工作要求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

二、产生程序及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一般设主任一名,成员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具体的人数视行政村发展情况和村民人数按照比例确定,并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1、候选人提名方式。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在村党组织的组织下,由村民或村民代表酝酿提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级党组织任命1名党员委员担任;成员一般应为村民代表,优先将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极党风廉政监督员等成员列为候选人,也可适当从返乡干部职工、退休教师等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员中产生。

2、候选人资格。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具备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群众信任、熟悉村情,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监督能力的非村“两委”班子成员直系亲属等条件。

3、选举与任期。村党组织负责领导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应将候选人名单报乡纪委审核、党委批准备案,并在村内公示一周,群众无异议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实行差额制,选举活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张贴公告,对选举时间、程序等进行及时公示。选举时以实到会场选民为准,候选人的选票要超过到会选民的一半。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在乡党委、纪委及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备案。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2010年村民监督委员会任期与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相同

4、工作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负责,以党务村务公开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产自愿监督、重要事项监督为主要工作内容,其主要职责:

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对村级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定期查阅审核村集体“三资”账目以及“三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审查党务、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委员列席涉及农民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

定期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认真听取群众对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村集体“三资”惯例及其他村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反映,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做法要求“两委”及时纠正处理;

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授权,由上级安排,可以展开对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村民委员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的审计,并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情况;

村民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得直接参加与村“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监督过程中要公道正派不讲私情、不滥用监督权力;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党组织有群给予一定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

5、机构建设。村民监督委员会原则上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悬挂村民监督委员会牌匾和制作印章。制定完善监督委员会章程、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及监督制约等规章制度,达到“六有”即:管理有组织、工作又有制度、运转有程序、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

6、职权行使。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职责权限正确履行监督责任,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年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打不到村民会议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村党组织要广泛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监督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须经多数成员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执行,防止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三、全乡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日—8月20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培训大会,安排部署全乡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各村按照乡《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和系统部署选举工作,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法规政策培训。广泛领用广播、板报、标语册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8月21日-10月20日)规范操作,依法实施。各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规定职责在乡党委和村党委组织的领导下,在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报告工作。

第三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调研督查,查漏补缺。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各村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指导,发现、培育先进典型。

第四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总结完善,规范提高。总结交流各村先进经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部署。

督导组工作建议篇(10)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常州市**工商局、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级机关工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组成。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二、联席会议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分析研究我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区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贯彻实施文件;

2、针对我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指导组建工作,督促检查组建工作进度,共同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3、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信息,沟通情况,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信息网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指导全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收集汇总联席会议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二)常州市**工商局

引导企业经营者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持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并为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三)区经贸局

积极向企业业主宣传党组织组建、开展党建工作对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广大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指导、督促各镇、开发区和街道企管部门配合抓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四)区外经贸局

积极向外商投资企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公司法》,争取外国投资者支持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及时收集外商投资企业对企业党建工作的建议,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大力宣传《》和《公司法》,增强广大业主支持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识;配合企业做好党员职工招聘工作,为企业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六)区统计局

在统计工作中积极向企业业主宣传《》和《公司法》,提高企业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做好非公企业统计数据收集与分析工作,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全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信息;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七)区环保局

在环保工作中积极向企业业主宣传《》和《公司法》,提高企业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八)区国税局

在税征工作中积极向企业业主宣传《》和《公司法》,提高企业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九)区地税局

在税征工作中积极向企业业主宣传《》和《公司法》,提高企业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十)区级机关工委

组织开展区级机关千名党员志愿者进企业活动,发动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深入企业,宣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企业组建党组织、做好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十一)区工商联

指导基层商会和行业商会积极向会员单位经营者宣传《》,提高企业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指导基层商会和行业商会为企业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提供帮助;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十二)区总工会

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大力支持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发挥工建促党建的积极作用,指导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工会组织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并为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创造条件;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党建带工建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推动党建带工建工作的不断发展;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十三)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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