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27 22:36:39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篇(1)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现在食品的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了广大民众的注视。食品的安全关系到国人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繁荣……我们只有做好食品安全的工作,才能维护世界的安宁。

从以前的“三鹿”奶粉,到现在的“瘦肉精”。食品的安全越来越差。厂家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可以在奶粉里放化学物质,再到地沟油。这些奶粉原来是给婴儿吃的,现在有了化学物质,父母又怎么会不忧心忡忡呢。对此,温家宝总理在位时和同国务院参事在座谈中强烈提出看法。现在因拆迁而使许多农民没了田地,粮食也在逐渐减少,再加上现在的食品问题更让许多人名不聊生。现在蔬菜中残留农药,生产泡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了黄酒丢了性命……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让人心惊胆寒。在南通的路边有许多地摊,这上面的东西是否安全。可有时也忍不住食物的诱惑,就算知道地摊上的东西不卫生,也不得不向那直往你鼻子里钻的香味“投降”这才造成了惨不忍睹的后果。这些厂家为了一时的利益干出让人痛心疾首的事。不知这些人看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报道,是否能唤起他们的良知。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按常理说,食品的安全会经过重重检验,可有些人昧着良心赚黑钱,拿老百姓的性命开玩笑,在那时老百姓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上。所以我们要提倡“八荣八耻”的精神,一起维护自身的安全,把“伪劣”等词语从世界上抹去,还大家一个安静,美好的家园。让所有国人不再因为食品而饱受折磨了。

大家一起众志成城,一起为食品安全而努力,那样才能有真正的有“小康”家庭,祖国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六年级:邵鑫宇

食品安全篇(2)

“冬瓜和土豆营养好,而且现在蔬菜都打药水,只有这两样是不打药水的,为了你们的安全,我也没办法。”爷爷斜了我一眼,似乎对我的挑剔很不满。

“唉呦!就是嘛,天天吃这些,吃的我都不要吃了。”姐姐嘴里虽嚼着一块土豆,但好像也不满,大声对着爷爷嚷嚷。

食品安全篇(3)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食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食品安全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首当其冲会受到侵害。例如服了有毒有害的食品,轻者身体不适,重者会引起疾病危及生命;同时不安全食品带来的危害具有涉及面广、隐蔽性强、潜伏期长等特点,因此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带来的国际贸易问题也日显突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取消了关税壁垒,有些发达国家凭借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等优势,实施以检测标准为基础的贸易技术性屏障,对食品质量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由于出口食品质量不达标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达到几百亿元,给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造成巨大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们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形象。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仅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由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工作基础差,加之影响食品质量因素多、涉及面广等原因,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依然不高,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每年全国都有多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并且有死亡病例,这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药、兽药、重金属超标;食品掺假;食品生产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工原料;食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污染、变质;人畜共患病;加工过程中滋生有害物质等等。

我国政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国务院领导多次对“菜篮子工程”的食品安全性和我国食品贸易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出重要批示。

2001年4月,农业部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从生产源头抓起,提出了从“土地到餐桌”的全面监控,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市场准入5个环节上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上,农业部已组织制定了行业国家标准450余项,行业标准1450余项;规划建设了12个农产品部级质检中心和175个部级质检中心;同时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目前已形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认证体系格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年推出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卫生部2004年度提出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国家质检总局的每周质量报告,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欧洲受阻后,有关食品安全的理论研究开始加速,同年科技部专门投资2亿元,设立“十五重大科技专项”,专门对食品安全领域进行研究。

需要指出的是,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受多种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都决定着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因此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长抓不懈,稳步推进。

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我国当前正处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攻坚阶段,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高的局面。

首先要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的立法进程,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现今虽然有了《食品卫生法》、《质量安全法》等法规,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准入资格;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急性中毒事件和突发事件,要追究领导责任。

食品安全篇(4)

莱克多巴胺就是俗称的“瘦肉精”,是一种医药原料,能提高肌肉组织生长速度。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明确禁止瘦肉精在养殖业使用;在2009年商务部也通知宣布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但今年查获的瘦肉精违法案件再次向社会相关部门敲醒了警钟,暴露了监管链条的缺失与不足。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宣布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这是继我国禁止将瘦肉精用于养殖业之后,对该类产品作出的最严格规定。

2011年12月19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下,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决定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

TOP2首个“食品塑化剂”行标通过审定

2011年年中,潜伏在台湾食品行业30年之久的塑化剂被爆出,台湾省受塑化剂污染的产品高达千种,涉及企业也多至几百家。在台湾省,乃至中国内地引起轩然大波。国家质检总局立刻全面加强了对台湾省进口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果酱、果浆或果冻、胶锭粉类等食品及其相关添加剂的检验监管力度。这场“塑化剂”风波带来的不仅仅是相关企业及产品为此付出的惨重代价,更是深深伤害了公众对整个行业与市场的信心。

塑化剂(DEHP)是一种有毒的化工业用塑料软化剂,由于其能增加材料延展性、弹性及柔软度,所以被广泛使在工业中,属于工业添加剂,不得用于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包装中。但不法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便将这种有毒塑化剂取代棕桐油配置“起云剂”添加到果汁、果酱、饮料等食品中。若长期食用该物质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2011年6月2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了由厦门检验检疫局起草制订的《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测定》行业标准。该标准己正式通过专家组审订。经5家实验室验证,可一次性检测22种邻苯二甲酸酯(包括国际高度关注的DINP,DIDP和DAP等),检出限值(0.01~O.5mg/kg)高于国家标准。其各项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灵敏度达到国家标准。该标准制定并实施后,将能够对食品中添加塑化剂进行更加全面的监测,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IOP3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吹响“集结号”

“骨汤门”一度触及了百姓的敏感神经,颠覆了其―直以来企业标榜的“有营养”的品牌形象。连一些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连锁餐饮企业也深陷其中,“外出就餐”着实让人心生不安。当然,餐饮行业在急需规范监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唤起餐饮企业的良知与责任。

2011年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简称《规范》),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规范对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规范》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要求。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备案公示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有关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且,明确了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各餐、供餐等一般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以及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料现榨、水果拼盘制作、面点制作、烧烤加工、食品再加热、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食品留样、贮存等特殊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要求。

2011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监督抽检情况等10各方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等10种行为将被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办法》要求,对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监管部门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量化分级等级降级、向社会曝光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TOP4抗击“地沟油”战役成功打响第一仗

地沟油的生产销售已经不是最近一两年的事,已有10个年头了。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约有200万~300万吨。不断壮大的地沟油产业在2011年再次“风起云涌”,随着巨大产业链曝光于天下,政府相关部门是时候该为地沟油另寻一条出路了。

2011年9月,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6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据2011年12月,公安部公布的数据获悉,历时3个月的战役涉及全国28个省份,共侦破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28起,捣毁60个地沟油犯罪网络,查获6万吨地沟油――这是1万多家中型餐馆1年的用油量。尽管地沟油的存在早己被人们深知,但2011年如此全环节破获的以地沟油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还是让不少人震惊不己。

2010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随后,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同年9月18日,卫生部消息称正全力组织科研攻关研究鉴别地沟油检验方法。当时共征集到5种检测方案,然而论证结果显示,未达到卫生部设定的检测标准。2011年12月,卫生部发出告示公开征集地沟油检验方法,这也是卫生部第二次征集检验方法。对于今后的监管,希望相关部门站好岗,把好关,在源头上狠下功夫,将餐厨垃圾集中回收与处理,彻底让地沟油远离百姓餐桌。

TOP5新国标规范蜂蜜市场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多个省市蜂蜜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表明,蜂蜜产品合格率堪忧,一些省市蜂蜜产品合格率仅为60%左右。一方面,蜂蜜产品的造假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近一年来频频

曝出的各类蜂蜜产品“假蜜门”事件致使我国蜂蜜产业饱受困扰。新国标的实施,让我们看到了传统蜂蜜产业未来的希望,也看到了国家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决心与进步。

卫生部的GB 14963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于2011年10月20日起实施。

新国标由对原来的原料要求改为了对蜜源的要求,增加了蜂蜜的定义。蜂蜜新国标明确表示: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对故意在蜂蜜中添加葡萄糖浆、蔗糖等工业生产物质,却仍标“蜂蜜”或者“蜜”的产品,将被视为假冒产品。新国标要求,蜂蜜是天然物质,凡经过化学工序加工的成品,只能称为蜂蜜制品,不能称为蜂蜜。

标准还明确规定,100克蜂蜜中至少含有60克果糖和葡萄糖。柑橘蜂蜜、桉树蜂蜜、荔枝蜂蜜等的蔗糖含量要小于或等于10%,其他蜂蜜的蔗糖含量则要求小于或等于5%,还设置了果糖、葡萄糖、蔗糖等的限量规定。此外,新国标还对蜂蜜在感官和理化指标上进行了要求,并增加了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等项目检测。

TOP6严抓食品添加“关”

继“香精包子”、“增白剂”面粉,以及最近的“营养快线”添加剂等相关事件陆续曝光后,百姓面对日常饮食中的各种“被添加”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但是更多的还是无助,混乱的食品添加剂市场势必需要经历彻底的整治与管理。添加剂在作为人类食品工业进步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功臣”的同时,今后更多地需要考虑如何使其为人类的饮食健康和营养“锦上添花”。

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在2011年3月1日正式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这两种物质。

2011年4月24日,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联合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

国家质检总局在2011年11月13日的《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中称,今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已生产的这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质检部门目前己停止受理这33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2月20日前撤回并注销所有己批准的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书。同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TOP7山西老陈醋质量标准全面升级

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副会长一番“市面上的山西陈醋95%为勾兑醋,且大多添加防腐剂”的言论,一时间让“山西陈醋”成为2011年瞩目的焦点。在卫生部和行业协会的回应下,这看起来只是一场理解有误的“乌龙”事件。但是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这其实是两个问题,前者纠结在现行标准和新标准的差异上,后者关心的则是食品安全。

目前,中国在食醋生产方面有3个标准,即《酿造食醋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保护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和《配制食醋行业标准》。其中《酿造食醋国家标准》是在2000年颁发、2001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至今已有10多年的时间。目前市场上的食醋,多数依据的就是这个标准生产的。山西老陈醋的现行国家标准是《原产地域产品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是从200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一国家标准主要对山西老陈醋原产地域保护范围、产品要求、检测规则等做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山西老陈醋品质,由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制定的山西老陈醋产品质量标准日前通过国家标准评审,预计不久将会正式颁布。新标准调整了一项重大指标,即总酸由原来的4.5度调整为6度,酸性较高,靠老陈醋自身品质就可以实现在常温、阴凉环境下久放不坏,完全取消添加防腐剂及保质期。而且,还将对产品全部实行严格规范的贴标管理。此次修订标准主要是针对山西老陈醋的生产和品质制定更加科学的评判标准,作为纯粮酿造的山西老陈醋,在理化指标上有着其他食醋难以达到的高度。至此,“山西老陈醋”风波终于尘埃渐落。“陈醋门”对于山西的醋产业发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关键在于建立正规的监管体系。

TOP8《速冻面米制品》新国标快速启动

不久前,思念、三全等速冻水饺相继被检出含有金葡菌,不少地方的超市相继将其产品下架,消费者也谈之色变。随后,快速实施的新国标将生制品中的金葡菌由原来的“不得检出”改为“1000~10000CFU/g”的限量检出范围,再次引起热议。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国标的每一次改革都是一种进步,都是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业,服务大众。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于2011年12月21日正式施行。新国标适用范围包括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

在《速冻面米制品》新国标中,微生物指标是其重要内容,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指示菌。根据速冻面米制品检验和监测情况,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管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 2011)采用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原则,调整了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规定,删除了志贺氏菌规定,取消了霉菌指标。根据指示菌的卫生学意义及速冻面米制品的食用特点,修订了标准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制数量由原来的“不得检出”改为限量检出;新标准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新标准根据速冻面米制品的原料控制要求,对理化指标和污染物指标也做了相应调整:修改了过氧化值指标;删除挥发性盐基总氮、酸价等质量指标。并且标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的各种原料应当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

TOP9乳业市场持续震荡

从“三聚氰胺”牛奶到不久前的“致癌奶”,似乎牛奶的质量安全问题持续升温,从没有淡出我们的视线。与此同时,2011年明,在2010年《生乳》新国标实施一年之余,专家炮轰乳业新国标的言论引起了业内又一番激烈争论。一系列的问题奶事件,不得不引发相关部门与企业的重视与深思,怎样让百姓对一伤再伤的国产牛奶卸下心防,回归理性消费,喝上放心奶,恐怕还是任重而道远。

此次热议的焦点首先在于,《生乳》新国标中,蛋白质含量每100克含2.8克,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其次是新国标规定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限量,由原来旧标准的每毫升50万个上升到了每毫升200万个,比美国、欧盟每毫升10万个的标准高出20倍。对此卫生部专家强调,生乳只是作为原料乳,消费者不会直接饮用,牛奶生产商要经过杀菌等工艺后方可上市销售。中国奶业新标准“世界最低”引发公众质疑,为何在食品安全之弦越绷越紧的今天,乳

品质量标准却不升反降?一种理直气壮的说法则是“国情决定论”。

这场乳业新国标风波刚刚告一段落,2011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针对涉及21个省市128家企业生产的200种液体乳产品展开抽查后发现,蒙牛乳业集团眉山公司2011年10月18日生产的250ML/盒包装的纯牛奶产品被检测出黄曲霉毒素M1达1.2ug/kg,超标达140%。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2011年10月8号生产的250ml/盒“长富纯牛奶”则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80%。

TOPl0有机食品亟待管理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营养知识的增强,从而更加关注食品安全与品质,有机食品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并且在2011年的市场竞争中崭露头脚,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在越来越“热”的消费过程中,国内有机食品存在的各种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

食品安全篇(5)

食品包装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包装材料使用不当问题严重

包装材料从材质上分为纸质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陶瓷包装、玻璃包装等。包装材料的卫生级别分为工业级、食品级和药品级。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应达到食品级要求,但目前还有很多小企业因生产条件或经济利益生产不合格产品,有的用工业级原料或回收废料代替食品级原料,有的甚至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增塑剂、稳定剂、染色剂和甲醛等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2.印刷使用苯类溶剂问题

食品包装发生卫生质量问题,印刷油墨是关键因素之一。油墨中苯类溶剂及重金属残留严重。

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使用的油墨系统中油墨本身就是含苯的,所以工业上常用苯类溶剂加到油墨中以达到稀释的目的,且甲苯价格低廉,不少企业都把它作为调配混合溶剂的主要原料。苯的残留量如果超标,对人体危害极大。同时,苯具有蓄积性,人一旦吸入很难排出,日积月累会引发癌症等疾病。现在,欧美国家已不允许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含苯及重金属的原料,日本政府在几年前也规定食品包装材料中不得含有苯。我国也在推广环保的水性油墨,用于解决含苯油墨对包装及食品造成的危害。

3.违规添加助剂,禁用、乱用问题严重

以一次性塑料快餐盒为例,许多不法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在产品中大量添加工业级的碳酸钙、滑石粉、石蜡等禁止用于食品包装生产的添加剂。更有些黑心企业将主要原料和添加剂的比例对调,工业碳酸钙、石蜡等添加剂的使用量超过了50%,有的高达80%。食品温度较高或微波炉加热时,有害物质就会溶解在食物中。

再以目前方便面碗的外层纸包装为例,最外层与嘴直接接触的光油部分,具体成分包括树脂和溶剂或树脂、油和溶剂,涂于方便面碗表面后,形成具有保护、装饰和特殊性能的涂膜,因为与嘴和食物会直接接触,因此应认定为食品包装。但光油是一种成分复杂的混合物,内含多种不同成分的化学物质多达3 0余种,如五氧化二砷、二氯化钴、重铬酸钾、二甲苯麝香、三丁基氧化锡、砷酸氢铅、三乙基砷酸酯等。而在目前我国允许用于食品包装的1 2 6 3种添加剂中,只有极少数是在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没有获得许可。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用方便面碗喝汤、吃面的时候,有害物质可能就在光油中析出溶解到食物中,对人体造成安全隐患。

4.使用后废弃,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除了食品包装本身存在的安全问题,使用后废弃对环境也会造成严重污染。食品包装使用废弃后,大部分被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只有极少部分因回收价值高(如透明矿泉水瓶等)在处理前被收集并再次利用。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包装制品因不便于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因此多用填埋的处理方式。但包装制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被填埋到土壤中,将会对土壤、水质造成严重危害。

5.塑料桶装白酒析出塑化剂,增塑剂不检测或难检测

并不是所有塑料都含有塑化剂,如用途十分广泛的聚氯乙烯(PVC)就含有较高的塑化剂。因此,最好不要用塑料来装酒和油,非要装最好选择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PET),也就是在瓶底或者瓶身上有个三角标志,里面有数字“1”的塑料桶。不过,即使是PET塑料桶包装的白酒也最好是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打开后尽快食用,避免酒的成分变得不稳定和其他成分发生反应。

塑化剂在水、酒、油和醋等不同的介质里,会有一定的溶解度。所以我国特定的迁移量要求,允许溶解一部分,但是有量的限制。白酒中塑化剂的来源大多来自酒瓶盖里面的橡胶垫,如果垫子是采用国家已禁用的聚氯乙烯,就会出现塑化剂溶入酒中的现象。我国规定,塑化剂禁止添加到食品中,但可以使用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以增加材料的弹性、塑性、透明度、改变其性能。但不排除企业人为因素,因为添加塑化剂可增加白酒的黏稠度,让酒显得更有品质。此外,自来水管道、瓶盖等包装也可能是白酒含塑化剂的原因。

目前我国对白酒中增塑剂含量的检测,一直没有纳入必须检测的项目;虽然标准有了,但不是强制性的检测项目,所以也导致了很多制品生产企业在送检的过程中不检这一项,导致了一些企业钻了漏洞。

食品包装要健康发展,就离不开政策标准,只有食品包装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健全、严格,才能对规范和推进食品包装行业起到作用。

食品安全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随着食品包装安全等同食品安全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说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守该法。

《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可以归纳为以下特点:

①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②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

③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保障监管工作的统一性。

④规范食品检验行为,保证食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

⑤注重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⑥加大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⑦规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监管制度更加合理。

⑧强化了公民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后,食品安全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许多问题仍然存在,所以国家质检总局从2006年开始,加强了对食品包装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从2006年开始对食品包装产品实施强制性市场准入(QS)管理制度,逐步加强对食品包装、食品包装用原辅材料、添加剂以及相关设备实施的监管力度,以确保食品包装的健康安全。

实施食品及食品包装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6年来,产品的质量比实施准入制度前有了很大提高,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确实起到了规范行业企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了并不等于流通到餐桌上和进入人们口中的食物就一定是安全的。食品安全危害除了来自于食品本身和食品链全过程之外,还来自于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危害。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铅、镉、铬等重金属,甲醛、苯、多氯联苯等)会迁移并渗入食品中,造成食品污染。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制定了高标准,对食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安全指标,加大了发展中国家食品出口的难度。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安全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食品的出口和食品包装行业的发展。

2007年8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2007年〕第123号公告),主要内容是:为保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效果,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

2007年7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实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对外正式公布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包括两类、21个产品。

为了加快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5月17日公告,要求自2009年9月1日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目前食品用塑料制品和纸制品在食品包装中的比例,市场准入制度(QS)依然是检验企业是否有能力提供合格产品的重要依据。

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与《食品安全法》同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使用要求明确强调“未在列表中规定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用容器、包装材料”。该标准适用于所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特别是食品接触用塑料、纸制品、橡胶等材料中用到的增塑剂、增韧剂、固化剂、引发剂、促进剂、防老剂、阻燃剂及有关胶黏剂、油墨、颜料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截至2012年7月,卫生部已经公布了硼酸等304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即使加上新修订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中的959种,目前可用于食品包装的添加剂种类已经达到1263种。但与实际相比,仍显不足(国外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用添加剂有2000多种)。

4.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酝酿多时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其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为保障首都食品安全,北京市将实行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同时,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对于“地沟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提出要加强源头防控,不得随意处置。这个条例将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面对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个条例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和示范效应,但制度有了,能否落实、如何落实才是接下来真正的考验。

我国现在已经设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包括15个部委级的领导部门。北京市也有食品安全办公室,包括工商、质监等农业部门。但是这些部门是协调机构,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或者执法机构,在这里协调完以后还是到执法部门去执法,执法过程当中就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各部门参考的标准是不是统一、执法依据是不是一致、量刑是否一致。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企业钻部门之间的漏洞,甚至找熟人、拖关系,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了执法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权力的统一、标准的统一、量刑的统一,才能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起到关键作用。

食品包装行业应该注意的几点

1.安全化:由于材料不同,使用环境不同,盛装的食品不同,食品包装中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渗入食品中,因此,生产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与食品实现双QS),还要注重标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指导消费者使用食品包装制品。

2.标准化:在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严于国标并适合产品特性的企业标准。

3.功能化:开发更多新型包装,展现保护食品、生产工艺的适应性、促进销售、卫生安全、包装的经济性、节约资源等功能。

4.减量化:通过对包装的设计改进,在达到同等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包装制品的使用量。

5.资源化:对所有有较高价值的包装制品进行回收和利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延伸生产者责任,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生产-消费-再循环”这一循环经济新理念。有望在今年出台的《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将会对生产者的责任作出详细的规定。

6.无害化:对于确难回收的废弃物如塑料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使用更环保的可重复使用的布袋,减少浪费。

食品安全篇(6)

食品添加剂是否有毒

食品添加剂不等于有害物质,我们每天的主副食里都含食品添加剂,如果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饼干、方便面等食品就不会存在。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会急剧增加。在一些发达国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均多于我国。目前全世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达到4000~ 5000种。人们可以放心的是,经过正式审批的食品添加剂在适量使用的前提下是安全可靠的。每一种食品添加剂在审批前,必须对其进行卫生评价。这是根据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理化性质、质量标准、使用效果和范围、加入量、毒理学评价以及检验方法等),做出的综合性安全评价。安全性评价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来确认该物质安全的使用剂量。所以,经过安全性评价被允许合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说是对人体无害的。

实际上,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量,并依据被加工食品的感官要求、理化性质和营养特征,科学、规范及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内外尚无食品添加剂引起疾病的证据,其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食品添加剂绝对安全并不现实

首先,无论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在一定范围及剂量内使用才安全,无限食用都不利于身体健康。如天然色素也能致癌;糖、盐等一般认为“绝对安全”的天然物质,若用量过大,食用时间过长,也会引起有害的结果。其次,除了食品营养强化剂,大多数食品添加剂均为化学合成,所具有的一定毒性不仅由其本身结构与性质决定,还与浓度、作用时间、接触途径与部位、物质相互作用及机体功能状态有关,在达到一定剂量水平后显示毒害作用。例如,长期违规在肉制品中使用防腐剂亚硝酸盐具有致癌危害,在尚未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之前只能严格控制其使用量。再次,各种食品添加剂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与食物成分吸收利用之间的关系,至今仍没有得到详尽研究。

因此,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原则是在达到预期效果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如能通过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达到保持生产工艺正常进行、保证食品品质的目的,就尽量不使用。而食品生产者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要使用时才使用,且在使用时应尽可能低于最大允许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存在的安全问题

1.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适用范围及用量均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生产商想扩大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目前,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的主要品种为: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和合成色素等。经研究证明,长期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给身体带来慢性毒害,包括致癌、胎儿致畸、致突变。如人们熟知的肉制品中的亚硝酸盐,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每日亚硝酸盐允许摄入量为0.2毫克/千克体重,超剂量使用就会变成一种潜在的致癌物质。

2.食品添加剂标识模糊不清部分生产企业害怕因为食品中含有添加剂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出明确的标注或是做了错误的标注,以至误导消费者。如一些糕点中使用了明矾,却未在配料表中标注。对于一些复合食品添加剂,很多厂商仅仅只是写出其笼统的名称,未对具体成分做出详细标注,其中以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蜜饯等产品出现上述情况的现象较为严重。

3.滥用非食用物质作为添加剂非食品添加物一般是指工业使用的添加剂,是国家卫生部门所明令禁止用于食品行业的添加剂。但由于其价格低廉又可以改变物质的某些性能,所以被一些企业非法使用。如在某些食品中添加苏丹红,在面粉中添加“吊白块”进行漂白,台湾的有毒塑化剂事件、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还曾有报道发现某烧饼店用工业级碳酸氢钠代替食品级碳酸氢钠加工烧饼,结果造成多人铅中毒事件等。正是因为这些滥用非食品添加剂的事件,使真正的食品添加剂遭受人们误解,导致公众对其排斥。

如何选购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1.仔细看食品标签。在逛超市时,一定要一包包、一罐罐地仔细阅读食品说明。尽量选购添加剂少的食品。尤其对于儿童来说,我国规定2岁以内婴幼儿食品中禁止添加除营养强化剂之外的任何食品添剂。因此,不要随意给婴幼儿购买饮料、水果制品、糖果、点心等食物,除非是专门制作的婴儿食品。另外,要学一点食品知识,它真是关乎你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2.不能过于追求鲜艳的色彩、浓郁的香味。选购食品时应当追求食品的本色、原味。颜色过于鲜艳、口味过重、香气明显的食品很可能使用多种食品添加剂或非食用添加物质。薯片、虾条等膨化食品是年轻人的最爱,口味十分鲜美,但添加物也会特别丰富。口味单纯的相对好一点,所以原味相对优于特殊口味。

食品安全篇(7)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10-0048-02

1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的要求也在不断的变化,由原来的简单的吃得饱向吃得健康、吃得安全转变。最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食品市场慢慢走向正规化。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这个社会的安全,食品的安全涉及到每个人们的安全直接影响着广大人们群众的健康,影响着这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农用化学品的残留。目前,很多食品在源头上就受到了污染。比如大量化肥、农药、兽药等的使用。兽药、激素和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不当危害更大,使用不当不仅仅危害人体的健康而且能导致人畜共患病增加疫病的传染。(2)使用劣质原料。目前很多小作坊在加工食品时,为了节省成本,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采用劣质原料。比如:霉变的大米加工大米制品;使用死病畜加工熟肉食品;使用“地沟油”加工油炸食品和火锅等。(3)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很多食品加工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非法滥用非食品加工用的化学物质,致使食品的安全受到严重的隐患。很多馒头生产厂家使用熏蒸馒头;街边包子店使用二氧化硫进行包子增白;为了使大米、饼干增亮使用矿物油;在生产木粉,腐竹等产品是使用甲醛次硫酸氢钠来调节食品的口感。(4)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相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以及用量都做了详细的明文规定,包括食品中添加剂的残留、超量等一系列。但是目前很多厂家为了使食品更加美观,口感更加甜美大量使用添加剂。比如:前几年食品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在饮料中成倍使用甜味剂来增加饮料的甜感;在面粉中大量使用增白剂,经检测超出限量的5倍;在腌酸菜时使用大量的苯甲酸,有的厂家超出标准要求的20多倍。(5)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很多厂家在食品加工、包装贮运、上市流通过程中对食品的监管部严格,很容易造成食品中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对食品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一般容易造成食品微生物的病原有以下几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食品中微生物的引起病原较容易发生在气温较高的夏季和秋季,所以在这些季节厂家要特别重视这些方面。(6)假冒伪劣食品。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假冒伪劣食品越来越多,品种五花八门,影响范围也非常大,危害程度相当严重,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比如;三鹿奶粉;用工业酒量勾兑的白酒;用化学物质合成的酱油;有化学物品合成的肉制品等。(7)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机。转基因食品目前在我国没有出现不良的影响,但是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生。很多外国研究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研究表明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转基因食品对人员产生有毒性;损坏人体的免疫系统;导致人体产生过敏综合征;引发人体对药物的抗性;对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危害等,所以说我们应该提前预防,对转基因食品重视起来。

3 提升食品安全的对策

(1)加强食品源的管理。要想食品的安全,就必须从食品源抓起。要想做到此就必须做到以下三点:①建立安全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保证在源头上控制食品的安全,从根本上进行治理,确保农产品有着干净的生产环境,杜绝有害物质的危害;②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强化管理;③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控制食品中添加剂的量,对于非法企业要进行重罚。(2)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实现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规覆盖面狭窄、存在着很多盲区等问题;解决目前执法部门之间互相推脱、相关部门责任不清楚、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完善先行的法律法规,解决现行法律单薄的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遇到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可循;解决各个法律法规之间概念不清、尺度不一、操作不顺等一系列问题。(3)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仅仅要参考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有关国家先进标准而且要根据我国现有的国情,人们生活情况制定合理的、科学的、系统性较强、实用性较强、比较先进的质量标准,并且要时刻关注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行完善和修改质量安全标准体系。(4)政府牵头,加强管理。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生产水平都不相同,要想解决好这一问题,国家就必须出面进行统一的管理。有了管理平台,我们要充分的利用,一定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打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一种高压态势,威慑不法分子,使不法分子不该铤而走险。(5)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充分利用高科技进行安全检测,保障食品的安全。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监测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科学检测质量体系。保证食品检测水平越来越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等。(6)强化舆论监督。广大人民群众是食品的最大消费者,他们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动员全民进行对危害食品的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发现违法食品要及时进行举报,保证违法者不漏法网。还要对人们群众比较满意的商家进行表扬和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4 结语

综上所述,食品的安全监管应该贯穿于食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保证食品的安全。目前,虽然说我们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相比国际食品安全来说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我们要不断发现问题,正视我们得问题,分析研究找到解决的方法。希望在国家的领导下,人们群众的监督下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能更上一个台阶。

食品安全篇(8)

2009年

,我县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各种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已列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为保证2009年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和实施,4月份,××县人民政府召开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县六乡一镇及9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与××县人民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联合宣传工作 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能力,震慑了不法商贩的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三、强化措施,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1、联合专项整治 2、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开展工作情况 畜牧部门:出动人员32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兽药批发零售商1户,疫苗使用1户,饲料添加剂批发零售商2户,养殖户7户,检查兽药3个批次241个品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批次35个品种。完成屠宰检疫猪15916头,牛724头,羊861只,禽31660只,其中检出病害猪47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对进入我县的畜产品及禽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畜类19.92吨,禽类25.4吨;开展产地检疫,共检疫上市活畜猪16890头,牛1538头,羊4658只,禽类48140只,检出带病畜17头,已作合情处理。开展《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宣传21场次,用民族语言播放了《动物防疫法》磁带,受宣群众达8.2万余人次。值金额40000余元。抽检茶叶、植物油、白酒3种6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召开2009年××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共组织和参与元旦春节、食品添加剂、3.15食品安全、食盐安全、春夏之交食品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国庆中秋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人员19人次,车辆7车次,监督检查户数292户次,现场监督销毁变质水果23件1050斤。出动人员12人次、车辆6车次、初步完成对全县餐饮户的调查统计。制作《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起草和下发了《春夏之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15食品安全宣传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发案》、《国庆中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印食品安全信息10期,印发食品安全预警公告3期,在县电视台、广播上播放3期。

四、取得的成效

1、《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卓有成效,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认识能力,提高了群众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

2、在源头上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了食品从源头上就是安全的。

3、继续加强对生产加工业的管理,对备案企业的巡查回访,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4、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经营户的流通领域的进销货台帐和消费领域的进销货台帐发放面。

5、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无论检验种类和数量,都有了较大进步。

食品安全篇(9)

近年来,关于美国“沙门氏菌”的报道不绝于耳。2008年,美国因西红柿携带沙门氏菌造成近千人感染;2010年,美国又因鸡蛋含有沙门氏菌导致1500多人染病。这些沙门氏菌是从哪儿来的呢?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沙门氏菌。它是一种在霍乱流行期间被分离出来的一类肠道杆菌,分很多种,有些只对人致病,有些对动物致病,有些则对人和动物都致病,感染沙门氏菌的人或者带菌者的粪便污染了食物,才会使人发生食物中毒。粪便怎么会感染食物呢?现在多数都使用化肥了,什么食物会接触到粪便呢?那就是有机食品。

其实,充足的紫外线照射就可以杀死沙门氏菌,但有些崇尚“自然”的人和组织,甚至不允许有机食物经过紫外线灯的辐照,认为这也违背了自然,他们不仅吃自然的食物,还采用“自然”的吃法——生吃,生吃水果、生吃蔬菜,甚至生吃鸡蛋。于是,沙门氏菌难免乘虚而入。

除了沙门氏菌以外,大肠杆菌也是这类问题中比较严重的,它同样大量存在于人和动物的粪便中,感染有机食物。

有机食品不仅有细菌感染的问题,还有病虫害问题,不使用农药,作物很容易生虫,有虫、虫卵以及虫斑、病斑的食物,即使对人不致病,吃了对人也没有好处。

食品安全篇(10)

一个食品生产企业应如何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如何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来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是食品生产企业要时刻关注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关注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1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ISO是标准化组织,成立于1947年2月23日。它的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国际标准化协会国际联合会”,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最具权威性的标准化专门机构。

ISO 9000的8项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这8项管理原则是标准的精髓与灵魂,贯穿于整个标准的思想中,它们的执行必将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执行的是GB/T 19001-2008标准,等同使用ISO 9000标准,应用的过程中,要求企业按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质量管理的发展历程从最初的质量检验阶段和统计质量控制阶段走向了全面质量管理阶段,而ISO 9000国际标准的和推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和应用,我国通过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运用好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以下4方面的工作是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重要措施。

第一要注重企业内部审核。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活动对于一个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通过内部审核活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体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才能使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高。增强企业自身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感,自我管制是食品企业内在建设的根本,没有良好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企业,其发展不会长久。

第二要做好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参与实施的体系管理有效性、充分性、适宜性评价机制,通过管理评审可以有效整合企业资源,发现企业的不足,也是对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次有效评价,是贯彻企业执行力的次重要活动。

第三要通过第三方审核。通过审核机构的审核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仅可以利用好审核机构的专业性评价体系对公司各方面的运作进行评估,也是验证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满足顾客需要的产品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通过不断完善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加顾客的信任。

第四要将质量体系与食品安全有效结合。食品安全的整个工作是贯穿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在质量体系运行的过程中原料的品质控制、成品质量的控制、生产过程的控制、供应商管理都关系到食品安全问题,只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生产出安全的食品。

2 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HACCP体系对从原料种养、接收到生产加工乃至销售整个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了控制,以消除各个环节的潜在危害。在这个体系中仅限于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危害控制,以防止存在潜在危害因素的产品流向终端消费市场。

HACCP理论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1999年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食品卫生通则》的附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应用准则》中,将HACCP的7个基本原理(工作程序)确定为:危害分析及危害程度评估。从原料、制造过程、运输直至消费整个食品生产过程的所有阶段,分析其潜在的危害(包括物理、化学及微生物的危害),评估食品加工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并控制这些危害的管制项目。

确定关键控制点。CCP是指能去除危害或降低危害发生率的个点、步骤或程序。它存在于原料、配方以及(或)生产包装,运输、调配、加工和储存等过程的任何个阶段。但每个引入或产生显著危害的点、步骤或工序未必都是关键控制点。

建立关键限值。关键限值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界限,每个CCP必须有个或多个CL值,包括确定CCP的关键限值、制定与CCP有关的预防性措施必须达到的标准、建立操作限值等内容。

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监控是指系列有计划的观察和措施,用以评估CCP是否处于控制之下,并为将来验证程序中的应用做好精确记录,包括监控什么、怎样监控及监控频率和力度的掌握、负责人的确定等方面内容。

纠偏措施。确认经监控认为关键控制点有失控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当监测系统显示CCP未能在控制之下时,需建立的纠偏措施。

建立验证程序。建立验证HACCP体系正确运作的程序,用来确定HACCP体系是否按照HACCP计划运转,或者计划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再被确认生效使用的方法、程序、检测及审核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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