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02 13:20:42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1)

出口信贷是指出口国为了鼓励和支持本国商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所采取的对本国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信贷担保或保险的中长期贷款方式。它主要分为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和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两种形式。卖方信贷是由有信贷权的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出口商提供出口信贷资金,再由该出口商向相应的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信贷的一种出口信贷方式。而买方信贷是由有信贷权的银行直接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其进口所需款项的一种出口信贷方式。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是出口信贷项下的一个具体金融融资品种,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其定义为“对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接的能带动国产设备、施工机具、材料、技术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工程所发放的本外币贷款”,它也可以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形式。

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与其他出口信贷一样,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它是我国政府支持的中长期贷款,按目前规定最长期限可达十年;第二,国家给予利率优惠和利差补贴;第三,作为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一些银行负责该信贷,主要由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实施,近来已允许四大国有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开展此业务;第四,与信贷保险相结合,甚至由国家提供担保。

除此之外,对外承包工程贷款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贷款有特定的对象,即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接的能带动国产设备、施工机具、材料、技术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工程。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配合党中央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我国外经企业的良性发展,促进境外承包工程业的繁荣。

近几年,我国外经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但是,他们能进入的国际市场大多是亚非拉落后国家,这些国家的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世界银行和区域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贷款项目和资金有限;同时,境外承包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开展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工程所在国政府乐于接受,我国外经企业既能如愿以偿地承包工程,又可以减少筹资成本和施工成本,必将推动我国外经企业的良性发展,促进境外承包工程业的繁荣。

2.实现对外承包工程和国产设备材料厂家的双赢。

一方面,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具有项目融资带资承包的特点,发包方对工程的报价审核不像世界银行或区域性银行贷款项目那样严格,承包方也不存在激烈的竞争,一般说来工程利润率较大;另一方面,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要求该工程带动国产设备材料技术劳务和管理的出口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至少15%),也就是说,项目所需的一部分资源必须来自于国内。这样就实现了双赢。

3.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或补充国际经济援助项目。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也可以起到促进我国与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交流,支援友好国家建设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或补充国际经济援助项目。

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的比较

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同为出口信贷,有着与出口信贷相同的特征和做法。这里主要分析它们的区别以及各自的利弊。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借款主体不同。买方信贷由贷款银行直接将款项贷给进口国银行或境外工程业主,对外承包企业只是作为承包商单一身份;而卖方信贷的最终借款人虽然也是境外工程业主(这里称之为最终借款者),但贷款银行将款项直接贷给本国对外承包企业,该企业既是借款人也是承包商,同时还是贷款人。

2.运作程序不同。买方信贷由贷款银行将款项直接贷给业主并与之签订借贷协议,在规定的年限内由借款方将本息还给贷款银行,对外承包企业作为承包商只负责承建工程并与其他工程一样获得结算款,也就是说它与贷款不存在直接关系。而卖方信贷先由贷款银行将款项贷给本国对外承包企业,再由该承包企业将款项转贷给业主(最终借款方)并承建该工程,在工期内或工程完工后若干年内由工程最终借款方将款项按还款计划还给对外承包企业,再由对外承包企业按协议还给贷款银行。

3.风险主体不同。买方信贷的风险主体主要是贷款银行和保险机构,而卖方信贷的风险主体,首当其冲的是对外承包企业。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买方信贷,贷款银行直接承担主要风险但可以获得主导地位,对外承包商几乎不承担还款风险但所获项目利润较低;对于卖方信贷,贷款银行不是直接风险主体,对外承包商承担主要风险但可以获得大部分项目利润。

由于我国开展出口信贷的时间不长,处于摸索阶段,对提供信贷的银行而言,买方信贷较卖方信贷承担较大的金融风险,而且银行与出口商同处于一个国家,因此国家授权的贷款银行(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境外承包工程贷款以出口卖方信贷为主。本文结合实例着重介绍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的具体运作。

运作实例

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水电对外公司成功实施了我国在西非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项目―――加纳沃尔塔湖移民镇电气化工程(以下简称加纳工程),这是一个典型的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实例。下面从承包商同时也是借款企业中水电对外公司的角度分阶段介绍其具体运作。

一、贷款申请和审批

1.向贷款银行初步申请并与借款国签署工程合同。

我国外经企业在取得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项目前,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在贷款银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与有借款意向的业主和还款方进行商务谈判,签署MOU(谅解备忘录),条件成熟时应签署工程合同;另一方面,向贷款银行提出初步申请并就与借款方谈判的进展情况随时与该银行沟通。贷款银行一般要求符合如下申请条件:借款人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且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已与业主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状况相对稳定,且预计项目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所带动的国产设备材料劳务及管理的出口额至少占合同总金额的15%;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业主预付款和进度款一般不低于合同额的15%,工程进度款应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支付保函;按贷款银行要求投保出口信用险;提供还款保证,最好提供进口国部级担保。

承包商中水电公司具体做法为:

(1)获知加纳能源部(业主)欲以国外出口信贷资金筹建沃尔塔湖移民镇电气化工程这一信息;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初步贷款意向,研究贷款政策并请求银行给予业务指导;

(3)就银行规定的条件与加纳能源部进行工程商务谈判,并与还款方―――加纳财政部(代表加纳政府)进行初步磋商,确定借款方的条件。其主要条件是GE(Grand Ele-ment), 即“赠与成分”,此外还有宽限期还款期利率和还款次数等条件。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取得优惠贷款时要求赠与成分不少于35%,宽限期还款期利率和还款次数等条件均对赠与成分产生影响;

(4)结合银行和借款方条件,经项目可行性评估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与加纳能源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条款载明预付款为10%,进度款为5%,其余85%的合同价款由贷款银行提供。承包商应特别注意,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与最终借款者的还款利率不同,前者往往高于后者;

2.向贷款银行正式申请获得同意后与借款国签署借贷合同和取得担保协议。

完成上述步骤后,可备齐贷款银行所需的资料提出正式申请。贷款银行按规定条件审核后评估项目风险,据以确定是否需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加纳工程向中国出口保险公司投保了出口卖方信贷保险,有效地转移了因加纳国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引起的坏账风险。贷款银行同意贷款后,中水电对外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按既定的条件与还款方加纳财政部签订借贷合同,并要求加纳中央银行代表国家提供还款保证。

3.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借款国相应机构审批,借贷合同生效。

由于加纳工程金额大,还款期限长,而且所在国存在一定风险,需报经我国财政部审批。同时,加纳方也需依法报国家议会批准。经过这些程序后,借贷合同正式生效。

二、贷款发放和业主付款

合同生效,工程也随之开始实施。业主加纳能源部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剩余工程款,一般的做法是由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进度分期向业主结算,业主审核后报加纳财政部批准,加纳财政部发函确认并支付相应比例的工程进度款(合同额的5%),贷款银行也据此分期发放贷款。

三、贷款偿还

贷款偿还有两层含义,一是最终借款方(由加纳财政部代表加纳政府)按还款计划表向对外承包企业还款;另一层含义是对外承包企业(中水电对外公司)向贷款银行还款。这一阶段程序简单,但无论对于贷款银行还是对外承包企业而言都非常重要,应及时催索余款,动态掌握借款方状况,随时评估收款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出口保险公司联系,经济化解各种风险,按期获得还款。

会计处理

出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分别从贷款银行和对外承包企业角度进行会计处理。

一、买方信贷的会计处理

1.贷款银行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发放贷款时,借记“中长期贷款” 并按贷款类别和贷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每期按时计算应收的贷款利息,计入“应收利息”并确认利息收入。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本贷款计提贷款呆账准备,对应收利息计提坏账准备。如发生贷款逾期,经批准后,应从“中长期贷款”转入“逾期贷款”科目。

2.对外承包企业的会计处理。由于在买方信贷下对外承包企业只作为承包商承揽工程,并不直接参与贷款,故无需对贷款进行专门核算。

二、卖方信贷的会计处理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2)

改革开放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阶段

(一)金融机构1978年人民银行分行从财政厅独立出来,同年,中国建设银行分行正式对外挂牌,这在是创建较早的国有商业银行。1980年中国银行拉萨分行成立。1982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局成立。1985年中国银行分行从人民银行分行独立出来,开展各项商业银行业务。1987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这是第一个非银行金融机构。1989年和1991年分别成立储汇局和信托投资公司。1993年在拉萨成立证券交易中心,成为第一个经营现代金融业务的金融市场。1995年,农业银行分行从人民银行分行独立出来,是分支机构最多的一家金融机构。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局成立。2008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分行挂牌成立。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有本外币存贷款、人民币结算、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理财、业务、银行卡、自动柜员机、金融超市、网上银行等现代化支付系统。(二)金融政策这一时期金融业以市场调节为主,逐步扩大银行的自主经营权。对农牧民的生产、经营进行扶持,逐步放宽金融政策,实行了优、免、补、贴等贷款利率政策。1.优惠贷款利率政策1980年第一次工作座谈会,人民银行分行经批准实行“优、低、免”的货币政策;1984年第二次工作座谈会后,进一步放宽金融政策,不断扩大了低息和免息贷款的范围。同时对贷款规模实行指导性计划,优先支持发展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重点支持国有骨干企业。1994年第三次工作座谈会继续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其利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个百分点,同时还实行了利差返还政策。2001年第四次工作座谈会规定在实行特殊的优惠金融政策,实行了“小额信贷”政策。2010年第五次工作座谈会提出要维持现行金融机构优惠贷款利率和利差补贴政策,加大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组建力度;继续执行优惠外汇管理政策;鼓励增加信贷投放和增强担保机构的能力;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并增加险种;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等项政策。2.扩大金融部门业务金融机构逐步拓宽城乡储蓄存款业务和存款途径,其存款途径有城乡集体、个体经营户、城乡居民、乡镇企业、农牧区信用社、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和保险公司等。随着存款途径的增加,存款额度大幅上升。扩大信贷范围,贷款项目增加。金融业还增加了对重点产业、行业、项目的扶持,对开办商业网店设施所需贷款、中短期设备贷款、对第三产业的贷款等提供支持。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国家对实行优惠扶持政策,贷款规模不加限制,贷款条件被适度放款,贷款手续也得到简化。3.结算业务的改革随着金融业业务、规模的扩大,人民银行分行逐步放款了结算范围,增加了结算手段。人民银行分行把集体、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等作为银行结算的服务对象,在汇兑、支票和异地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委托收款、商业汇票、区内汇票等结算方式,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在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中国银行拉萨分行不断扩大结算领域,从单一的委托承付扩展到远期票据贴现、预付买单、出口押汇等多种结算业务。在结算手段上,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设备,提高了结算效率。4.农牧业保险的试点2006年金融机构为农牧民提供农牧业保险,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农牧业保险进程缓慢。2006年11月,农业保险首先在日喀则地区试点,参保户达1.2万户,险种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农房险,保费共计195.67万元。2008年12月,农业保险扩展至全区74个县中的30个县,参保户数达16万多户,保费共计3050.6万元。①这一金融政策的实行,对于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发展保险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金融制度1979年实行外汇留成制度,享有免交中央外汇的优惠政策。1981年,人民银行分行对旅游外汇和非贸易外汇实行了自治区、创汇企业和生产企业三级分配制度。1984年进一步扩大了执行低息、微息、贴息和差别利率政策的范围。1985年,中国银行拉萨分行开始办理居民外汇存款业务。从1989年开始鼓励企业和个人外汇进入外汇调剂市场,同时,加强了外汇管理制度建设,维护了金融业外汇市场的有序运作。1988年,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关于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对存款利率实行全国统一利率,对贷款实行低息、微息、贴息政策和差别利率政策。1994年,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关于自治区货币信贷及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利差补贴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党中央对的优惠金融政策。2010年率先实现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惠及221万农牧民。(四)金融体制改革改革开放后信贷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差额包干、实贷实存和比例管理。从1978年到1984年,信贷管理体制由“统贷统存”调整为“差额包干”和“实行区别对待,择优供应;严格按计划、按合同办事;充分发挥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实行差别利率”的金融体制。同时,对农村信贷试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管理方式,大力支持生产和流通,发展商品经济。从1984年到1994年,人民银行分行对信贷资金实行“实贷实存”的管理体制,同时将指令性信贷计划调整为指导性信贷计划。1994年中央政府对实行62项工程,人民银行分行开始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和市场融通”的金融体制,并运用间接调控手段,调节、控制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量和信贷规模。2010年12月底,共有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83个,金融从业人员8320人。金融机构业务覆盖全区城乡,已基本形成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的金融体制格局。(五)金融绩效存款保持强劲增势,单位存款表现活跃。截至2011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1552.57亿元,同比增加351.54亿元,总负债为1535.34亿元,同比增加348.55亿元。①“十五”和“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131.29亿元,发证数39万余张,发证面达85.40%,农牧户户均贷款余额达8750元左右。截至2010年末,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余额达8.20亿元,其中发放扶贫贴息贷款3.14亿元。②可见,优惠政策的实施,满足了广大农牧户的大额资金需求,减轻了农牧民的财税负担,促进了农牧业基础设施和生产的发展,对提高农牧民的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3)

一、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回顾及现状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的一个典型特征是行业分布不均,在某些行业的贷款占比较高,而另一些行业的贷款占比较低,且差距较大。这一状况在商业银行改革以前存在,商业银行改革后仍然存在。就近年的情况看,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匀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历史回顾

1994年以前,在国家专业银行改革为国有商业银行之前,受政府政策的影响,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情况较为突出。 表1反映了某国有商业银行1986~1992年贷款行业分布情况, 具有如下特点:(1)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情况十分明显。银行用于农业领域的贷款占比较低, 工业领域的贷款占比较高,尤其是重工业领域贷款占比最高,在重工业的细分行业中贷款分布也不均, 电力和能源行业占比较高,而加工制造类工业占比较低。(2)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情况持续存在,在部分行业中的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从该国有商业银行的数据看,8年中该行的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状况不仅没有改善, 反而呈逐步加大的态势。

银行商业化改革启动之后,虽然银行业经历了多种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至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先后提出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必须把银行办成现代金融企业,以及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等,但是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情况仍然存在。从表2可以发现,在1999~2006年间我国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中呈以下趋势:(1)工业、其他短期贷款占比较高,农业贷款占比较低。(2)尽管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情况持续存在,但不同行业贷款占比的差距有逐渐缩小的态势。工业、建筑业行业贷款占比稳中有降,商业贷款占比持续较大幅度下降,农业贷款占比持续稳步上升, 不同行业贷款占比的差距逐渐缩小。

(二)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现状

就目前的情况看,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状况依然存在。表3显示了17家上市商业银行贷款的行业分布 ① , 其中第二产业中传统制造业贷款占比较高,而农业和新兴产业贷款占比较低。2007~2011年贷款占比较高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其他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这5个行业合计占贷款总额比例的平均值是85.55%。 贷款占比较低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建筑业,这5个行业合计占贷款总额比例的平均值是4.7%。 从行业贷款占比来看, 行业贷款占比最高的制造业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的近500倍。

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在各家上市商业银行中都有突出表现,而且各家商业银行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呈高度一致的态势。在17家上市商业银行中,9家商业银行其他服务业贷款占比最高,8家商业银行制造业贷款占比最高。各家商业银行贷款占比较高的行业集中分布在其他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没有一家商业银行在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的行业贷款占比可以排到前五位。

二、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成因

(一)政府政策导向的影响

银行业作为宏观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发展过程中自然会受到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也正是如此,宏观调整政策是银行业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成因之一。 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导致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途径包括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直接决定商业银行贷款行业投向, 以及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间接引导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业投向。

首先, 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直接决定商业银行贷款行业投向,造成贷款行业分布不均。改革开放前,我国为了保障重工业优先发展, 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垄断并按照国家意愿来配置信贷资金的模式。 [1] 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国家继续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的计划信贷制度。从1984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行使央行的职能,国家专业银行进入企业化改革阶段,三家政策性银行陆续组建,股份制银行纷纷创建,城市及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充实,但是银行与财政相互补充,共同为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的情况依然存在,直接导致贷款行业分布不均。

其次,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商业银行贷款行业投向,造成贷款行业分布不均。1998年,政府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系列改革,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计划管理的模式,信贷计划由指令性计划变为指导性计划。 [1] 然而,宏观调控政策在间接调节商业银行贷款行业的投向方面作用重大。如国家的区域经济振兴规划、行业发展战略、淘汰落后产能的制度规定等,都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在不同行业贷款的风险和收益,商业银行出于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和自己利益的考虑,会相应调整贷款的行业投向,从而引发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再如,监管机构也要求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在贷款行业的管理方面,不断改进信贷投向管理技术和手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产业政策相一致等,也会引发贷款行业分布不均。

(二)行业发展特征的影响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与行业发展特征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行业发展对于要素需求的差异,行业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风险收益不同等,都造成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

首先,行业的要素密集程度不同,对于资金的需求存在差异,造成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以要素密集度作为分类标准,行业可以分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资源密集型行业、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密集型行业主要分布在基础工业和重工业领域,如钢铁业、一般电子与通信设备制造业、运输设备制造业、石油化工、重型机械工业、电力工业、房地产业等。上述行业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多为基础工业和重加工业,可用于抵押的不动产较多,自然容易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 资源密集型行业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对劳动力、资源、技术的依赖性较大,而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小,其从商业银行融资的需求较少,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对这类行业的贷款占比较低。再者,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 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较高,子行业较多,也容易导致贷款资金占比较高。

其次,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风险收益不同,导致其获得贷款的能力不同,进而引发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行业, 其风险与收益水平也不一样。 [2] 按照一般的分类,可将行业生命周期分为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同一行业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风险收益呈现不同的特点, 幼稚期收益较低甚至为负,风险较大;成长期收益增长迅速,风险也随之增长;成熟期收益趋于稳定,风险相对较小;衰退期收益开始下降,风险再度凸显。行业生命周期与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之间存在累计因果循环关系,发展较好或处于成熟期的行业贷款存量较大,在获取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 从而易于获得信贷支持, 进一步导致该行业易于获得商业银行贷款, 最终形成贷款存量的增加。 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按照行业生命周期来看,其处于成长期,因为在这个阶段风险较大,获得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相对较难, 行业贷款占比较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较小也是佐证。

(三)银行逐利性的影响

商业银行作为经济主体之一, 其经营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此,商业银行会制定相应的信贷业务发展战略并研发相应的产品, 以实现其经营目标。 在市场的配置机制和商业银行逐利动机的影响下, 商业银行的贷款资源逐渐从低收益行业流向高收益行业,造成贷款行业分布不均。

首先, 商业银行的贷款策略导致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在国内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收入主要来源于信贷业务。 如2012年上半年,17家上市银行的平均非利息收入占比仅为16.15%,其中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13.72%, [3]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均超过其营业收入的70%,这直接决定了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中会特别重视信贷业务。在银行同业激烈的竞争下,为实现盈利目标,部分商业银行率先提出贷款集中投向大行业, [4] 其他银行在策略制定时迅速效仿, [5] 最终导致各家商业银行的贷款策略基本趋同,贷款较为集中地投向部分行业。同时,目前我国各行业发展不平衡,部分行业贷款收益率较高且不良贷款率较低, 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经济行为个体,发放贷款的目的是逐利,因此只有能为商业银行带来较高收益的行业才能获取更多贷款,而不能带来足够收益的行业较少或者无法获得贷款,结果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在某些行业。 [6]

其次,商业银行为实现盈利目标而研发相应的贷款产品,造成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商业银行提高经营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或降低风险事件的损失。为此,商业银行在贷款时除了评估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外,还会积极寻求抵质押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并将抵质押物视为最主要的信用风险缓释技术,以期通过抵质押物降低或转移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程度。不动产因为价值较大不宜变动而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因此,商业银行研发的信贷产品往往有不动产抵押。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占比为79.97%,其中房产抵押占比为48.96%,土地抵押贷款占比为31.01%。 [7] 这一做法也会导致缺少不动产抵押物的行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而有足够的不动产抵押物的行业就易于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造成贷款的行业分布不均。

三、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负面效应分析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对于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影响是双重的,既有利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综合来看,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特别是部分行业贷款集中度较高存在的弊端更加明显。

(一)不利于宏观经济发展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会通过两种途径对宏观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一是通过影响其他行业发展,从而间接影响宏观经济发展,二是对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直接影响宏观经济发展。

首先,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影响其他行业发展,从而影响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银行信贷资金是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美国金融学家哥德斯密的“引致增长效应理论”,银行对经济的引致增长效应主要源于将储蓄在各种投资机会中进行有效分配, 提高投资的边际收益率, 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8] 然而,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可能导致贷款过于集中的行业资金较为充裕,其他要素与资金要素配置不成比例,信贷资金利用效率低下;而贷款较少的行业资金极为紧缺, 其他要素不能有效利用发挥其效能。 上述两种情况下行业发展都可能出现问题,从而影响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同时,我国的社会资金大部分是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分配, 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将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正常运行,不利于国家开展宏观调控调整行业发展,并最终影响经济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影响银行业自身发展,并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平稳发展。 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 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会直接加大银行业的经营风险,从而影响宏观经济发展。贷款集中投向关联行业时, 相当于商业银行把自己的命运与这些行业绑在一起, 银行经营将更易于受到行业经营周期的影响,[9] 一旦集中贷款的行业出现经营失利或市场变化将引发风险积聚,并可能蔓延至其他行业,甚至可能引发系统的风险并导致危机。 [10] 巴塞尔委员会在2005年召开的会议中提到, 从过去25年的银行危机中可以发现, 贷款集中投向相互关联的几个行业是十分危险的。 如美国德克萨斯州在大力发展能源行业时,衍生带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当地这两个行业的相关性很高且同时获得银行的巨额贷款,但是当其中一个行业衰退期时, 相关联的行业也陷入衰退,导致银行业坏账大范围出现, [4] 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发展。

(二)不利于产业优化升级

从中观的产业层面看,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也不利于产业的升级。

首先,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从三大产业结构看,截至2011年底,它们占GDP的比重依次为10.1%、46.8%、43.1%,呈现“二三一”的特征,与发达国家1971年的水平基本相当,进一步优化的潜力较大。同时,目前我国总体上正在由工业化的中级发展阶段向高级发展阶段过渡,工业发展存在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问题。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较大, 需要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对不同行业予以合理的支持, 从资金投入方面助推产业结构调整。 然而,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贷款集中在第二产业和重工业,没有从资金配置方面为稳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促进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会因此而受到不良影响。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不利于产业的升级。对比表3和表4可以发现,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值高于这些行业贷款金额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比值。我国要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急需更新制造业的技术和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从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的情况看,虽然2007~2011年商业银行对制造业投放的贷款占贷款投放总额的比例都在25%以上;然而,同期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均在30%以上。可见,商业银行贷款并没有有效满足制造业的资金需求。再者,我国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而商业银行贷款资金不足同样不利于加速推进这一进程。

(三)不利于银行自身发展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对银行业自身发展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单个商业银行受自身资金规模、经营管理能力的限制,将有限的贷款资金集中投入几个行业, 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水平,增加贷款投放的精准度, 并增强贷款监管能力 [11],进而提高核心竞争力。但即便如此,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对于银行业自身发展的弊端也是极为明显的。

首先,贷款行业分布不均不利于商业银行提高盈利能力和收益水平。其原因在于:(1)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收益水平和风险水平,受行业生命周期的影响,不同行业发展存在高峰错位的态势,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广泛可以充分利用行业的收益和错位发展获取较高的收益;(2)商业银行在不同行业投放贷款的收益会受边际收益递减的影响,在某一行业投放贷款初期,随着贷款规模的增加,贷款的边际收益会呈现增加的趋势,当行业贷款存量达到一定规模后,贷款的边际收益开始下降,总收益的增长趋势随之趋缓; [2] (3)任何行业都有可能经历繁荣和衰退的周期,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在个别行业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必然积聚风险,一旦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导致这些行业走向衰退,信贷风险就会突显,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其次,不同行业的风险与收益是不同的,商业银行贷款行业过于集中易于诱发风险。 一是银行内部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系统风险较大;二是不同银行贷款行业分布呈高度雷同态势, 加剧了行业竞争,市场竞争压力较大,易于导致恶性竞争风险。 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在我国银行业有较为突出的表现,如2012年部分上市商业银行的半年报显示,兴业银行、 平安银行制造业新增不良贷款占全部新增不良贷款余额的比例为78%、70%,浦发银行制造业不良贷款占全行不良贷款余额的比例超过50%, 这与银行在制造业贷款占比较高有着密切的关系。 正是如此,国外的部分银行特别注重贷款的分散化发放,从贷款发放规模、 发放行业以及发放对象地理位置三方面加以控制, 并将其作为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途径。如2007年,美国富国银行商业贷款的投放对象呈现高度的行业分散化, 发放贷款额最多的10个行业中, 比例最高的小企业贷款也仅仅占11.4%,其余均低于5%。 [12] 相比之下,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行业集中度太高。

四、优化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的建议

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对于宏观经济发展,产业优化升级和银行业自身的发展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正是如此,必须结合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的成因,积极采取措施加以优化调整,从而不断发挥其积极作用并降低负面影响。

(一) 结合国家政策导向, 在对机构自身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行业信贷政策

银行业作为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其发展中势必受到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但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决定自身发展不能盲从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在贷款投向方面,需要紧跟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在对本机构的实力和优势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推行差异化的竞争战略,确定重点支持的行业以及不同行业的贷款比例和准入条件,并在业务发展中予以重点支持。同时,根据政府的政策导向,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二)加强行业分析研究, 在准确判断行业发展前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支持行业

从外部环境看,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不同行业的支持力度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从行业自身看,不同行业贷款的信用风险水平不同,同一行业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的行业投向时,必须做好行业分析工作,准确把握市场供求关系和产业发展变化趋势,全面评估贷款行业投放规模和预期收益水平,[2] 在行业之间合理分配信贷资金。也可以通过行业研究分析,建立市场信息预测体系,在对行业发展前景进行准确研判的基础上,率先进入特定行业,谋求战略的主动。 [13]

(三)不断扩大收入来源, 逐步降低商业银行对于贷款利差收入的依赖程度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4)

目前,我县有工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银行、农联社和村镇银行7家机构,营业网点37个,自助银行12个,其运行特点:

(一)存款增幅很小,结构也不合理。上半年,我县银行机构各项存款增幅是历史上同比最少的,全县银行机构各项存款610395万元,比年初仅增加604万元,存款结构也不尽合理。一是以储蓄增加为主,而企业存款少。截至6月末,全县银行机构储蓄存款352892万元,比年初增加2298万元,而企业存款247810万元,比年初只增加1140万元。主要原因:我县果业面积大,资金需求量剧增,大量资金投向于果业;银行信贷资金吃紧,果农不得不求助于私人借贷,诱发民间借贷活跃;去年加强打击非法开采稀土力度,一部分人因怕露富或被引起注意,将部分资金存入附近的广东平远和梅州等县市,异地存款分流突出;全县工业企业少,工业企业237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家,工业规模小。二是以农村信用社增加为主,而其它机构增长不一。在七家银行机构中,农信社增幅最大。截至6月末,农信社各项存款306329万元,比年初增加12497万元,工行、建行和银行分别比年初增加5226万元、3947万元和6206万元,而农行、邮储行和村镇银行分别比年初减少17771万元、9033万元和468万元,农行成为历史上同比减少最多的,全县出现了不平衡发展格局,不利于我县银行业整体发展。

(二)贷款总体增加,但发展不平衡。一是从贷款总额看,农信社多而其他银行少。截至6月末,我县银行机构贷款386244万元,比年初增加34964万元,总体呈稳步增长,但从各行社情况看,呈现农社“一枝独秀”态势,农村信用社贷款194042万元,比年初增加15706万元,占上半年全县贷款净增额的45%,工行、农行和村镇银行分别比年初增加4473万元、5340万元和4474万元。农社贷款较多,有点孤立难支,无法满足全县信贷资金需求。二是从贷款对象看,个体及农户多而中小企业少。截至6月末,全县银行机构个体及农户贷款308995万元,占贷款总额的80%,而中小企业贷款仅有4774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2.4%。个体及农户贷款明显高于中小企业贷款87.6个百分点,表明我县银行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仍然不足,中小企业贷款难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从贷款行业看,涉农贷款多而工业贷款少。我县银行机构结合本地果业优势,加大了信贷支农力度,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以支持和服务“三农”为宗旨,不断增加支农贷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截至6月末,全县银行机构涉农贷款37042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5.9%,其中农信社涉农贷款182018万元,占涉农贷款总额的49%,有力解决了农业生产及果业开发等资金需求,而全县工业贷款只有30155万元,占贷款总额的7.8%,低于涉农贷款88.1个百分点,说明我县银行机构贷款以农业为龙头,工业后劲明显不足,加强工业信贷扶持、促进工业发展势在必行。

(三)信贷质量提升,但潜在风险还有。我县银行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6月末,全县银行机构不良贷款7560万元,比年初减少41万元,不良率1.96%,比年初下降了0.2个百分点,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不良率比年初下降0.35个百分点,农行和邮储银行不良贷款也较低,分别为0.94%和0.24%,建行、银行和村镇银行没有不良贷款,全县银行业机构信贷资产质量明显看好。但从我县经济金融发展状况看,我县银行业不良贷款仍面临一些潜在隐患和风险,如工行上半年新增不良贷款9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较年初上升0.14个百分点。一是有的涉农贷款会产生不良。目前,我县涉农贷款占全县贷款总额的95%,而涉农贷款的90%以上又是果业贷款,这些果业贷款随着黄龙病危害程度不断加深将会出现一些不良,给涉农贷款带来影响。从去年黄龙病灾害情况看,全县因黄龙病被砍的果树达到果树总量的10%左右,大概有310万株(全县果树面积52万亩,按60株/亩计算共3120万株),直接影响了部分果农今年的收成,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今年还本付息的困难。二是有的房地产贷款可能断供。由于受果业黄龙病和稀土产业限制性开采的影响,导致大量果农和个体私营者无力购买,我县房地产市场不太景气。房地产价格由原来每平米5000-6000元降为4000-5000元,销售量也明显下降,可能会带来一部分银行房地产贷款月供问题,住房按揭贷款不能按时月供或者不月供的情况将会不同程度地显现。

(四)经营效益见好,但不能过于乐观。我县银行机构经营效益不断提升,上半年,实现利润4236万元。第三、四季度是利息清收旺季,预测今年利润亿元以上。但据分析,我县银行业经营面临两大问题:一是中间业务收入少。上半年,全县银行机构业务收入16563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5522万元,占收入总额93.7%,而中间业务收入仅有1041万元,占收入总额6.3%,少于贷款利息收入87.4个百分点。二是集约化程度不一。上半年,全县银行机构人均利润11.7万元,从总体上看,集约化程度不低,但从各行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集约化程度相对高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工行和农行人均利润分别为13.9万元和27.3万元,而农信社3.1万元,远远低于这两家老牌国有商业银行。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集约化管理是我县银行业经营面临的一个突出课题。

二、我县银行业存在风险和问题

当前,因受国家政策调整、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县银行业经营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问题。主要有:

(一)资金供求矛盾突出。目前,我县经济主要以蜜桔、脐橙的种植业作为龙头产业,全县90%以上的资金投向于果业,但由于果业生产周期长,特别是去年受黄龙病灾害影响,收入明显减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据统计,全县共有果园面积约有52万亩,按每年0.3万元/亩计算,每年全县果业资金需求量为15.6亿元,如果从贷款增量来分析,上半年全县银行机构净增贷款3.5亿元(不剔除其他因素),与果业资金需求量相比,资金缺口达12.1亿元,远远满足不了果业资金需求。同时,我县工业基础薄弱,今年又提出发展83个重点项目,需要大量资金启动,导致资金供求更加吃紧,矛盾也更为突出。

(二)信贷结构过于单一。由于受产业结构的影响和信贷资金的限制,我县信贷结构较为单一,全县银行机构大部分资金投向于果业,特别是近几年全县掀起种果热潮,90%以上的贷款投向于果业,而工业贷款明显不足,信贷结构极为单一,给我县银行机构经营带来贷款集中度风险,将会出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畸形局面,如去年因受黄龙病影响,一部分果农收入减少,无法接济,导致我县房地产市场疲软。

(三)信贷权限过于集中。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了集约化管理。我县国有商业银行属低类机构,信贷权大多集中于上级分行,基层支行要发放贷款需要层层申报和诸多环节,一些好的项目也因为权力过于集中带来的时效滞后而未能及时得到贷款支持。同时,因我县属山区小县,经济总量小,相对于其他大县(市),上级下达的信贷规模相对更小,如农村信用社本是法人机构可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但因上半年人民银行下达的信贷规模1.56万元限制而无法发放贷款,满足农村强大的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县银行机构信贷业务拓展。

(四)民间借贷异常活跃。近年来,随着国家实行稳健货币政策,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投入相对趋缓,信贷投放量愈来愈少,结果助长了我县民间借贷的活跃,主要以赊销物资为基础的间接资金融通和以信用为基础的直接资金融通两种方式,集中在果业发展较快的中心乡镇,如吉潭和澄江,均在1000万元以上。据测算,目前我县民间借贷资金约有3亿元,利率高达25‰不等。

(五)准金融机构冲击大。目前,我县已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有1家,资本金0.6亿元,另有一家在申报筹建之中,其注册资本1.3亿元,而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却有20多家,不同程度地从事地下融资活动,高利率回报吸引了大量民间资金从银行体内分流到体外,银行存款上不了,信贷资金趋于吃紧。同时,一部分信贷资金也通过不同方式流入到这些从事融资的准金融机构之中,融资风险也会转嫁到银行机构。

(六)资金异地分流突出。我县毗邻广东和福建,交通便利,资金分流现象较为明显。据估计,近几年,我县资金分流达到15亿元之多,约占全县银行存款24.6%。一是因日常生活而分流。我县紧邻广东梅县,大多群众看病、购买日常物品等直接到梅县而不去,以致一部分日常生活资金流入广东。二是因购置房屋而分流。多年来,我县群众到广东梅县购买的房屋达到2000多套,如果按每套房屋50万元计算,因购买房屋流入广东的资金达10多亿元。三是因购买小车而分流。近几年,我县群众购买小车的热情逐年高涨,到广东购车并挂牌的达2000多辆,如果按每辆小车15万元计算,因购车分流的资金也达到3亿多。四是因受执法严打而分流。去年,因当地政府加大打击无证开采稀土的力度,有部分人因怕露富或被引起注意,将部分资金转移到附近广东平远和梅州、福建武平等县市,分流到广东、福建等地的资金达到1亿多。

三、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要尽快走出经济金融低位运行困境,难达预期发展目标,关键要结合我县银行业经营风险和问题加以分析研究。为此,拟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力促争取更大信贷规模。在第三季度对各银行机构执行信贷规模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时间进度用足用好信贷规模的机构提出监管意见,并要求各银行机构主动向上级行反映当地实际,争取更多信贷规模调剂到当地,以解决我县有信贷资金而无规模发放的问题。二是推动信贷政策有效落实。当前,国家已出台“降准”、“微刺激”政策,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尽快制定执行微刺激政策的方案与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落实不到位或执行流于形式的机构,将实行监管谈话,约见其高管人员说明和表态,以推动国家微刺激政策在我县有效落实。

(二)强化信贷有效管理。一是做精信贷产品。督促各银行机构全面调查分析我县优势产业项目,筛选好信贷支持项目,并给以积极的信贷支持,把有限的信贷资金投入到精品项目上,以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优化投向结构。要求各银行机构根据当前我县产业优势和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思路,特别要紧扣政府今年83个项目做文章,协同政府寻找工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新路子,使信贷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三是搞好银企对接。要求各银行机构加强银企信息交流,特别是加强与中小企业信息沟通,充分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对一些有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不折不扣地落实今年两次银企签约资金到位,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5)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 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 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 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6)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 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

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 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 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

,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7)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艿玫浇崩庖苍谝欢ǔ潭壬献萑萘瞬涣即畹牟?/P>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8)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9)

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062-03

一、项目贷款内涵

项目贷款是指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融通资金的方法,它是国际中、长期贷款的一种形式,工程项目贷款的简称。由于通货膨胀和新建大型工程项目所需费用急剧增长,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另外有些政府或企业的资金被占用在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中,也使得它无力再举办新的大型工程。为了促进大型工程的建设及开拓资金运用的新途径,一些银行办了这种工程项目贷款业务。这种业务与各种传统的融资业务有所不同,除了向银行贷款要求的需有项目主办人之外,还需有一个为工程项目而新建立的项目单位来进行筹资、建造和经营管理这一项目。

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目前,工商银行项目贷款按项目性质、用途、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商业网点贷款。

二、银行项目贷款风险评估

(一)银行项目贷款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主要是指确定哪些风险会影响项目,并将其特征记载成文。而参加风险识别人员通常应尽可能包括以下人员:项目班子、风险管理班子、公司其他部门相关领域专家、顾客、最终用户、其他项目经理、利害关系者和外请专家。对于银行项目贷款风险的识别来看首先主要从风险管理计划、项目规划产出、风险范畴及历史资料来鉴别。其次从文件审查、 信息搜集技术、核对表及图解。最后得出对于此项贷款所产生的风险值。

(二)银行项目贷款风险评估

项目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后,对于风险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风险评估报告是对信息资产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而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项目主办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目标项目的全面调查、综合分析和科学判断,确定目标项目是否可行的经济文书。它是项目主管部门决定项目取舍的重要依据,是银行向项目主办方提供资金保障的有力凭证,也是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需的指导文件。一般由作为项目评估方的国家项目管理部门或者项目主办方的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者授权委托专业咨询公司、意向上为目标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来实施项目评估并制作项目评估报告。

(三)项目风险度量

项目风险度量是对于项目风险的影响和后果所进行的评价和估量。项目风向度量包括对项目风险发生可能性大小(概率大小)的评估和估量,对项目风险后果严重程度的评价和估量。对项目风险影响范围的评价和估量以及项目风险发生时间的评价和估量等方面。项目风向度量的主要作用是根据这种度量去制定项目风险的应对措施以及开张项目风险控制。其工作内容有:(1)项目风险可能性的度量。(2)项目风险后果的度量。(3)项目风险影响范围的度量。(4)项目风险发生时间的度量。

(四)银行项目贷款风险评估方法

在银行贷款风险评估方面,国外已经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早期信贷风险评估方法主要是要素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方法。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都有其自身的贷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而这些贷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是采取信用评级的方式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然后根据评级结果确定贷款的风险。不过就目前而言,中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评估方法运用最广的还是信贷评级法。目前中国银行的项目评估主要采用风险等级评定法。

三、银行项目贷款风险控制

(一)项目贷款风险预警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所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贷款行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预警和宏观预警。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全行或地区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

(二)项目贷款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对各种专项贷款,要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对贷款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审批、实施、验收、评价的管理过程,以确保贷款项目的成功。严格执行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审批授权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要素完整,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三)项目贷款风险监督

金融监管部门严格要求贷款风险的监管,并且对于项目贷款质量分类,由信贷和会计部门按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并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监测要求进行归并统计。实行贷款质量分种类、分地区动态监测。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置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贷款质量的量比及其变动情况,贷款质量布局和地区、行业、种类等结构情况,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

四、辽宁熙盛集团项目贷款风险评估与控制

(一)辽宁熙盛集团项目概述

辽宁熙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是1999年11月,经过开原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 852万元。目前经营项目有粮食干燥设备制造、热风机及配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仅限本企业安装维修)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保温销售:二三类机电产品零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广告、广告策划与创意(仅限于开原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站综合楼顶)。目前经营项目:粮食干燥设备制造。

公司设技术部、财务部、销售部、设计部、厂办和综合办等部门,共有员工140人。截至200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9 101.32万元,负载总额3 740.77万元,所有者权益8 148.77万元,2009年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 227.18万元,利润总额811.01万元。

(二)辽宁熙盛集团项目贷款风险评估

辽宁信誉评级委员会在2010年5月13日对辽宁熙盛集团项目贷款的风险进行了评估,根据2009年的财务报表及主要数据分析,该项目被评定为A+。

表1 主要数据分析表单位:万元

从公司财务情况分析,公司近年发展趋势较好,企业资产规模逐年提高,但是目前公司曾提资产流动性一般,可用流动资金较少。公司负载结构中应付账款占比较大,公司拆借款较多,对公司负债结构影响较大。由于公司销售回款期较长,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压力。所有者权益结构稳定,资产和净资产对整体负债的保护能力尚属恰当。

表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由表2可知,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大,从2008年和200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9.32%和8.6%,公司2009年的资产总额增长速度较之前放缓。公司近三年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同样逐年增大,公司2008年和2009年负债总额的增长分别是42.18%和3.96%,2008年和2009年所有者权益的增长率分别为10.58%和10.93%,公司2008年负债总额增加很多,但公司2009年的资产总额增长主要是由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的增加所带动。

公司资产总额中近两年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规模都随着收入规模的提高比2007年规模有所增大;但公司近两年末的存货水平角2007年降低了近38%。

在收入及利润方面。公司近三年的收入和利润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08年和2009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9%和32%、利润增长率分别为49%和76%,可以看出公司今年来的营业收入增长水平稳中有升,利润空间的增长速度明显超出营业收入增长的速度,并且保持了很高的利润空间增长速度。

从盈利能力指标来看,公司近三年包括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毛利率的盈利能力指标逐年提高,2009年的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较2007年的水平提高1倍左右、毛利率水平提升显著。

公司近年发展趋势较好,企业资产规模逐年提高,但是目前公司曾提资产流动性一般,可用流动资金较少。公司负载结构中应付账款占比较大,公司于当地单位的拆借款较多,对公司负债结构影响较大。由于公司销售回款期较长,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压力。所有者权益结构稳定,资产和净资产对整体负债的保护能力尚属恰当。

(三)辽宁熙盛集团项目贷款风险控制

根据对辽宁熙盛集团贷款项目风险分析,结论是辽宁熙盛集团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较强,企业经营处于亮相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还能力会产生波动。为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风险控制。第一,进一步细化项目贷款等管理制度,准确把握辽宁熙盛集团主营业务现金流量的稳定性、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经营效益及相关非财务信息。第二,落实风险预警与评价措施。利用银行信息系统加强对辽宁熙盛集团财务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的收集与分析,及时作出风险状况提示。做到持续动态监测。第三,增强风险管理效能,落实贷后管理责任。辽宁熙盛集团贷款项目负责人要对资金的汇划、账户的管理、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档案管理、问题贷款处置、贷款收回的全过程负责。

参考文献:

[1]吴玉宇.村镇银行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8,(1).

[2]吴晓灵,李德.金融业的风险管理与信用评估[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朱晓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4]刘琴.试论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6).

[5]周雁.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成因及防范[J].鸡西大学学报,2008,(8).

[6]孙涛.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控制模式及防范策略研究[J].财贸经济,2006,(5).

[7]郑纯毅.中外银行贷款分类比较分析[J].金融论坛,2007,(10).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篇(10)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spanonclick="sendmsg(''''pw_ajax.php'''',''''action=relatetag&tagname=%D6%D0%D0%D0'''',this.id)"style="cursor:pointer;border-bottom:1pxsolid#FA891B;"id="rlt_3">中行糯楹虾托糯芾沓绦蚪幸荒暌欢然蛄侥暌欢鹊纳蠛恕I蠛诵∽橥ü扑阈糯楹系募尤ㄆ骄鹗Ц怕剩范ㄐ糯楹系姆缦占妒?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

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

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上一篇: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下一篇: 地震应急演练总结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