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体系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21 16:44:01

农贸市场体系

农贸市场体系篇(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提升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定位,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作为一项回应民声、顺应民心和彰显民本的重要举措,把它提高到“稳增长、促转型、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由营利性商业业态向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两保一稳两化”改造,着力解决市场无主、规范无章、经营无序、管理无为等问题。同时,通过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体制改革、硬件改造、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农贸市场布局更合理,建立起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1年)。完成东兴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净菜市场的“两保一稳两化”改造试点,按标准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2年)。完成城区和中心镇农贸市场的改造任务,并按标准全面建立市场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具体需完成改造的农贸市场为:集贸市场、第二中心菜场、崇福集贸市场、濮院集贸市场、乌镇集贸市场、洲泉集贸市场、大麻集贸市场、屠甸集贸市场、高桥集贸市场。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3年)。全面完成全市登记在册的农贸市场改造任务,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全市所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联网。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市场布局。要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布局专项规划,并与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合理设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区域网点布局,建设批发集散与分销零售良性互动的农副产品供应保障体系,避免无序、重复建设。城镇小区配套的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的要求配足用好摊位面积,严禁挪作他用。

(二)创新投资运营体制。逐步探索建立与农贸市场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投资运营体制。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确定,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公共服务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资本参与投资经营,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加快推进硬件改造。以“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为基本要求,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为目标,对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推行农贸市场在用衡器的“四统一”(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

(四)加快推进软件升级。以“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为基本要求,普遍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告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及时公布农副产品供应、价格、检测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普遍建立交易追溯系统,对上市农副产品实行全程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副产品的全索证、全备案;普遍建立联网监测系统,对农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供应、价格和食品安全进行监测,并实现监测信息的区域联网共享。

(五)积极鼓励业态创新。支持农贸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建立产销对接机制,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连锁配送、“订单提货式”、“菜单配菜式”、净菜销售等模式,实现服务的优质化、个性化和便捷化。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贸市场经营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督促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等制度;强制落实快速定性检测制度,完善快速定性检测体系,全面建立农贸市场检测室,增添检测设备,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公开检测结果,并将检测情况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实时监管;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市场经营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市场投资者、监管者要承担相关责任,对检测不合格的农副产品要及时销毁,对屡次发现销售质量不合格农副产品的经营户要清退出场。

(七)加强供求与价格预警。大型农贸市场要逐步建立主要农副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和公布农副产品供求状况和价格水平;逐步建立农副产品供需调节和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必要时可通过组织抛售储备,实施价格临时干预等形式,平抑重要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保持农副产品价格的总体稳定。

(八)强化信用评价监管。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计量诚信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公示信用分类结果,实施信用激励与惩戒,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借助星级市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等有效载体,打造一批合法经营、诚信经商和文明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格商户、品质商品为核心的农贸市场商业文明。

(九)落实社会管理责任。对国有控股的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和减免摊位费,并在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提出平价条款;农贸市场规划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市场摊位的产权不得出售;市场举办者不再举办市场时,只能按股权或整体转让,不得将市场摊位和营业房分割转让;市场举办者要预留市场维护发展资金和市场物业管理基金,以确保市场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贸市场集民生性、公益性和社会性于一体,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渠道,是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载体,是事关群众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风向标,是考量政府执政能力、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更是展示文明城市形象的示范窗口。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制定有力措施,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建立奖惩制度,确保全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按计划如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工商局、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宣传部、发改局(物价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经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国企办、供销总社、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市农贸市场按规划实施建设与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建设与改造期间相关工作;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补贴资金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责任主体,各农贸市场举办方为具体实施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方案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

发改局(物价局):负责指导全市农贸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监测分析农贸市场商品的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支持列入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并给予政策等方面扶持。负责农贸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农贸市场相关价费政策、明码标价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加强农贸市场价格、供求状况监测和预警分析,健全应急和预警机制,做好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管理。

经贸局:建立农贸市场主要农产品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农产品现代配送体系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和推进受国资办委托管理的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

公安局:打击查处强买强卖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农贸市场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良好治安秩序;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财政局(地税局):负责筹措落实支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审计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国土资源局:做好农贸市场用地计划的编制与安排工作,对规划内新建或改造的农贸市场在用地上给予支持,严查农贸市场用地随意改变用途。

规划建设局:督促、指导全市做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审批新建、扩建、迁建农贸市场的选址及地块拆迁事项的协调;指导全市农贸市场供排水、节水、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营和管理;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

农经局: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与监测;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做好本地优质农产品优先进入农贸市场的指导、推进工作,预测并农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卫生局:负责农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做好农贸市场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新(拆)建或改造的环境评价报告审批,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城管执法局: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治理,依法取缔场外非法占道设摊等经营行为;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市场秩序管理。

国企办: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猪肉供应保障。

供销总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贸市场对接,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负责加强和推进由本社举办的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

工商局:牵头、协调、指导、组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负责市场登记发证的审查审批;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承担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

质监局:监督管理农贸市场计量工作,对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实行“四统一”;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农贸市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条件成熟时,成立市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参与全市农贸市场建设与改造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并通过行业自律,提高全市农贸市场的层次和水平。

(四)完善配套政策。市财政应积极筹措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贸市场配套设施改造、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添置、市场监管人员配置、衡器“四统一”和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奖励等。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土地供给、降低营业税费、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以更好地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属性。

具体奖励政策:1.新建农贸市场应视同公建配套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酌情减免。今后凡新建设农贸市场倡导以国有或集体投资建设为主。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年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2.市政府确定的按文明规范农贸市场标准改造的农贸市场,竣工后经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验收合格,集贸市场、崇福集贸市场、濮院集贸市场,市财政给予80万元补助;第二中心菜场、乌镇集贸市场、洲泉集贸市场、大麻集贸市场、屠甸集贸市场、高桥集贸市场、市河山农贸市场,市同福农贸市场,市财政给予50万元补助;市西门农贸市场、市梧桐街道长乐菜场、市南日集贸市场、市梧桐农贸市场,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今年试点完成的净菜市场,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

农贸市场体系篇(2)

作为一名规划师,笔者着眼在于城镇农贸服务体系的建立,因为这个体系保证了生命的健康,同时也保障了滨海新区这个巨大系统的正常运行。滨海新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前行着,城市定位、城市生活都在悄悄的发生着改变,如果我们的必要配套体系还保持着原来的状态,那么终会因为不协调而发生问题。

1 滨海新区农贸市场现状分析

1.1 现状农贸体系

滨海新区现有农贸批发市场1座,主要负责核心区的农贸产品批发供应。正规农贸零售市场57座,其中传统农贸市场45座,综合超市12座,其经营面积均在1000以上。另有几处定时的占道市场。形成了“批发――零售”的二元性结构体系。目前滨海新区农贸市场所经营的农贸产品种类比较齐全,大部分新区市民能够获得满足其需求的购物环境.

1.2 现状主要问题

1.2.1 总体服务能力不足。若新区所有农贸零售市场服务能力均取上限25000人,总服务人口约145万,而至2010年底,新区常住人口约248万,形成了巨大的服务缺口。其结果将导致很大人群得不到服务,同时部分市场超负荷运营。

1.2.2 空间分布不均。滨海新区农贸市场的空间分布不均匀,大都集中于老城区,中心区新建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并未及时建设。

1.2.3 配套设施不足。虽然部分市场(如锦州道市场、濒开里市场)建筑规范,配套齐全,但大多数的市场配套是不足,不具备停车条件及公共厕所的配备。

1.2.4 食品安全隐患。部分市场还无法做到“净菜入市”,产生了大量附属垃圾,且得不到及时有效清理。一些市场经营面积局促,过道狭窄,地面湿滑,光线较暗,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2 滨海新区农贸体系建设要求

据了解,在老城区及新建居住区,农贸市场服务均达不到规定的1000至1500米服务半径标准,菜市场服务空白区域较多。日新月异的滨海新区,快节奏的紧张生活将成为一种常态,保证生活质量的同时节约时间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农贸服务体系的安全、便捷、周到将成为人们对它的主要要求。

2.1 供给体系的安全要求

农贸产品从田间产出一直到百姓菜篮子里这中间要经历很多环节,虽然农贸产品最终由市场销售出去,但始终是个体对个体的联系模式,这就可能由于监管的不到位而产生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如果采购与销售环节,甚至于生产环节能够适当引入集体运营模式,形成一套严格的标准并加以监管,那么食品安全会得到极大的保证,百姓也才能更加放心。即以集体经营代替个体经营。

2.2 终端销售的便捷要求

大量外来人口不断涌入新区,人口年轻化,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明显,人口结构的不同必然带来生活方式的转变。如要求农贸市场的营业时间固定并适当延长,以更好的适应消费者时间要求;缩短在市场内停留的时间以适应未来可能较快的生活节奏。在这一点上,南方城市正在大力推广的生鲜超市就具有一定优势。

2.3 产品涵盖周到全面的要求

滨海新区将成为一座新的移民城市,来自各个地区的人们生活习惯不同,增强他们对新区的认同感才能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这对于新区及其个人都有好处。可以考虑建设特色市场,经营各地农贸产品,以满足来自各地区的人口对饮食口味的要求,从而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区的建设中去。

针对人们的现实需求,现阶段在老城区和新城区应采用不同的规划对策,原住民与大量的外来人口也要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引导。

3 滨海新区农贸体系构建

3.1 滨海新区生鲜超市的探讨

生鲜食品超市现阶段可定义为营业面积在800 平方米以上,50% 的营业面积经营生鲜食品,若干年后要与国内和国际的水平相近, 营业面积在1000至2000平米间, 80%的营业面积经营生鲜食品。传统菜市场虽然提供了比较全面的选择,事实告诉我们, 国内国际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 集市式的菜场供应方式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农副产品供应的安全性, 因为除了交易方式落后不卫生之外,经营者无证照性的个体化, 必然导致交易行为的非规范化和消费者维权难和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无法进行追索和控制。其经营方式和营业时间都有很大的随意性,与新区未来的发展趋势存在显著差异,早已不适应未来新区的发展需要。生鲜超市在滨海新区大行其道将是必然。

3.2 新区农贸体系构架

农贸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需要科学谋划的大问题,根据新区的发展定位和市民的需求导向分析,建议新区农贸体系采取“批发市场―中心生鲜超市―小区生鲜超市”的三元性结构(见图2),其中中心生鲜超市可包含各地方特色农贸产品供应的职能,由此形成了能够满足各种层次需求、安全、便捷的服务体系。

批发市场负责区域内的农贸产品采购与批发供应。中心生鲜超市主要负责居住区一级供应服务,服务人口5-8万人,服务半径2000米,经营范围介于批发市场与小区生鲜超市之间。小区生鲜超市主要负责小区内的农贸产品供应服务,服务人口1-1.5万人,服务半径500米,经营范围主要针对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

3.4 新区农贸体系构建方式

滨海新区的农贸体系规划可以大力推进生鲜超市的建设和发展。新区要把发展生鲜食品超市为主而不是发展菜市场为主作为规划的重点, 因为生鲜食品超市的食品安全供应链控制是从农田源头做起的, 从农田土壤的物理和化学结构、种子、肥料、收割、储存、运输、加工和配送等等整个系列的品质控制,对禽类、畜类、鱼虾类等产品的生产加工等也是如此, 这是一个带有国际性规律的发展方向。

老城区用地紧张,新建占地25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另外还有大量的搭建市场需要改造。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老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结合商业设施建设生鲜超市。

在新建区,目前就应该按照控规用地性质和居住区配套要求新建生鲜超市。要努力实施一个既是延续性又是创新性的实事工程, 即建立以连锁性生鲜超市为销售终端的生鲜食品供应链工程, 以此来带动都市型农业的发展, 带动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发展, 通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来提高农民的收入, 来保障新区市民的食品安全性。新区要将超级市场建设到底,加大建设力度,在实施上可以采取政府“ 公益性补贴”超市竞标经营的方法。

农贸市场体系篇(3)

1、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的提升发展,是有效保障“菜篮子”供应、平抑农产品价格和维护食品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切实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和切入口。发展好、管理好农贸市场对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更好地对接和服务“三农”,解决再就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以来,我县农贸市场取得了显著发展,涌现出一批硬件优良、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对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城市形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农贸市场的发展现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农贸市场重经济效益,轻社会责任,规划布局不合理,市场硬件设施落后,检测室形同虚设,市场缺乏常态化管理,“脏、乱、差、湿”现象仍存在。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放心、平价的购物环境迫在眉睫。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为目标,以“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的体制改革、硬件升级、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全面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2011年以天长路菜市场为试点,开展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2012年重点完成澄江桥头王、江口上辇农贸市场等2家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2013年基本实现全县农贸市场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3、高标准推进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督促农贸市场严格按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能休息”六大标准开展硬件改造提升,以“价公示、可追溯、连成网”为目标开展信息化改造。重点做好试点市场的提升发展,努力争创全市的示范市场和全省领先。农贸市场要使用“台州市农贸市场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及“信息公示查询平台系统”的软件,明确市场信息化具体负责人员,落实信息化管理制度、实施日常农贸市场信息化巡查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置,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农贸市场相关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以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4、加快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与农贸市场公益性地位相适应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体制。对城区新建的农贸市场,政府可以全资投入或以成本价控制产权,使农贸市场在国有资本的调控下体现公益属性,还利于民;同时要明确市场的标准、建设规模,要使用“台州市农贸市场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及“信息公示查询平台系统”等软件;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营可以委托给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要积极引进人才,可以招聘大学生作为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充实管理力量,积极组织管理团队的输出,提升全县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要通过制定绩效管理目标、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市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

5、强化市场举办者责任。市场举办者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市场提升发展中切实承担起“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的社会责任。对国有控股的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和减免摊位费,并在与经营户签定租赁合同中明确提出平价条款;农贸市场规划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市场摊位的产权不得出售;市场举办者不再举办市场时,未经县政府同意只能按股权或整体转让,不得将市场摊位和营业房分割转让;举办者每年提取不低于市场摊位费总额的10%用于市场改造提升发展,每年将不低于市场摊位费总额的5%用于市场管理水平的提升,不得挪作他用,村集体举办的市场由乡镇、街道负责监督,国有市场由主管部门监督,以保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6、引入新型业态。积极引入农贸市场与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直销对接、连锁配送、设立直供直销点等新型业态,完善“菜园子”与“菜篮子”对接机制。鼓励主产区农产品经营大户、产地大户、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入场设立专柜,积极引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品牌农产品。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经营户发展连锁经营,面向消费需求大的社区设立平价供应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和经营户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采购大户提供送货服务,并逐步开发净菜加工、采购等业务。引导市场根据辖区不同消费群体进行商品品种和区域配置调整,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7、建立价格监测体系。在大型的中心农贸市场中要建立主要商品的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和价格水平,实行价格公示。要逐步建立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通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等方式做好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各项准备。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不良经营行为,切实稳定农产品价格水平。

8、维护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建立农贸市场的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准入和快速定性检测制度。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建立进货台账,开展索证索票,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逐步实现全索证、全备案。全面建立农贸市场检测室,要逐步拓展检测项目,对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商品,市场举办者要及时销毁,对屡次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要清除退市。农业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工商、经贸、卫生、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

9、打造市场商业文明。广泛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要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农贸市场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工商部门要建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和动态考核机制,保质保量推进“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树立一批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格商户、品质商品为核心的农贸市场商业文明。政府鼓励和支持市场举办者通过契约加强对经营户管理,对于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在次年摊位招标中减免部分摊位费,对于失信严重经营户可以清退出市场。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文明规范管理”评比活动。由工商、创建办、农业、卫生等部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进行检查、评分,将检查结果形成通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刊登。

农贸市场体系篇(4)

关键词:

农贸市场;发展;对策;建议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建或迎检”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有长抓不懈的思想,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等现象。使濮阳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重“城”轻“市”,有“城”无“市”,城市功能严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由于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农贸市场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缺失的问题。例如,中原路贯穿濮阳城区,但沿线仅有一个美景小区农贸市场,且规模过小。这就造成了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马路市场治理又屡禁不止的尴尬局面。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多数属于自发而建,至今没有专业规划,空间布局严重失调,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区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场单体建设标准低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濮阳市只有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市场,基本属于规模以上农贸市场,其他大多数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摊位数不足五十个,普遍存在辐射能力弱、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堪忧,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简陋、软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场是半封闭大棚结构、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软件方面,主办单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市场长期发展缺乏理性的判断与分析,对市场设施提升满足于简单的修修补补,不愿意投入资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四)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虽然工商、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场发展中心受职能制约,对市场主办单位既没有行政约束手段,也没有奖补激励措施,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行业指导和服务。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村办市场和自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多年来,农贸市场之所以成为城区居民关注的热点,政府多次创建、迎检的工作难点,主要问题:一是农贸市场管理无主管部门。多年来多头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创建迎检特殊时段“男女老少一轰而上”,过了时段就“放羊”,市场建设管理一直无人问津。二是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无统一管理标准和明确的管理主体,绝大部分市场处于个人承包,只收费不维护、只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推进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郑州、安阳、济源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市场发展中心对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农贸市场为主体、以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濮阳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1.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力争2-3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2.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3.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1.综合管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住建、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2.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市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产权无法回收或回租的民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3.维护秩序。由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补贴资金筹措,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提供经济杠杆;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市市场发展中心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农贸市场体系篇(5)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5-0039-02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

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建或迎检”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有长抓不懈的思想,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等现象。使濮阳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重“城”轻“市”,有“城”无“市”,城市功能严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农贸市场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缺失的问题。例如,中原路贯穿濮阳城区,但沿线仅有一个美景小区农贸市场,且规模过小。这就造成了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马路市场治理又屡禁不止的尴尬局面。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多数属于自发而建,至今没有专业规划,空间布局严重失调,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区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场单体建设标准低

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濮阳市只有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市场,基本属于规模以上农贸市场,其他大多数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摊位数不足五十个,普遍存在辐射能力弱、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堪忧,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简陋、软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场是半封闭大棚结构、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软件方面,主办单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市场长期发展缺乏理性的判断与分析,对市场设施提升满足于简单的修修补补,不愿意投入资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四)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

虽然工商、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场发展中心受职能制约,对市场主办单位既没有行政约束手段,也没有奖补激励措施,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行业指导和服务。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村办市场和自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多年来,农贸市场之所以成为城区居民关注的热点,政府多次创建、迎检的工作难点,主要问题:一是农贸市场管理无主管部门。多年来多头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创建迎检特殊时段“男女老少一轰而上”,过了时段就“放羊”,市场建设管理一直无人问津。二是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无统一管理标准和明确的管理主体,绝大部分市场处于个人承包,只收费不维护、只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推进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郑州、安阳、济源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市场发展中心对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农贸市场为主体、以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濮阳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

1.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力争2-3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

2.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

3.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1.综合管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住建、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

2.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市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产权无法回收或回租的民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

3.维护秩序。由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补贴资金筹措,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提供经济杠杆;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市市场发展中心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

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农贸市场体系篇(6)

二、现状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造成交通拥堵大多数农贸市场均会对道路交通造成不良影响。比较典型的是马路市场,它一般占据着城市支路,周围分布着大片的居住区,因供需两旺,加上部分经营者不服从管理,占据车行道经营,导致购买者随意停放车辆,遇到上下班高峰时段时,经常出现一个马路市场堵塞一条城市支路的局面。这不仅使需要取道支路的行人深感不便,支路不能发挥分流交通流的作用,还会进一步给周围干道的道路交通造成压力。封闭式市场虽然做到了“退路进厅”,但是由于大多数市场在建设时没有预留出停车用地,所以购物人群的车辆依然处于自行停置状态,一般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被带进市场,汽车等在便道或马路上随意停放,阻碍了道路的通畅。居住人口密集又缺乏正规市场的地段的自发市场和摊群,其规模虽然不大,但由于缺乏监督管理,对小范围的道路交通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如保定市老城区和旧城改造区的琅瑚街、穿行楼南街、陵园路、小集街等,这种现象比较突出。

(二)造成环境污染农贸市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垃圾、污水和噪声污染三方面。封闭式市场的环境问题相对较小,马路市场和早市则往往缺乏配套的专用上下水道和污染物排放、处置设施,因此经营者就地处置污染物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马路市场的环境污秽不堪。这不仅增加了环卫工作的负担,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降低了城市环境质量,而早市的噪声污染则对附近住户的休息形成干扰。

(三)经济效益良莠不齐尽管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培育并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但是市场中的每个经营者仍然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己任的“经济人”。经济效益好的农贸市场可以吸引众多的经营者进行竞争性经营,顺利达到方便生活、繁荣经济的目的;经济效益不好的农贸市场则会逐渐萎缩,既不能实现市场建设的目的,还会造成投资的浪费。因此,经济效益的好坏仍然是衡量农贸市场建设是否合理的重要因素。目前,这四种类型的农贸市场由于地域、档次、规模和辐射范围等种种原因而呈现经济效益良莠不齐,总体而言马路市场的经济效益优于封闭市场,规模适度市场的经济效益优于规模失当的市场。综上,现有的农贸市场建设状况已经不再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构筑新的农贸市场体系以克服农贸市场的种种弊端。因此,为了协调市场发展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规范农贸市场的建设行为,使农贸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服务,进行农贸市场规划已经势在必行。

三、农贸市场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进行农贸市场规划必须克服思想上的近视和狭隘的局部观念,从全局着眼,以宏观、科学的规划原则作为指引。

(一)协调原则

协调原则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也是农贸市场规划应当首先遵从的原则。协调原则要求市场主体的规划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消费人群经济能力等因素,使市场既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生活消费需求,也能创造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协调原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布局与人口分布相协调农贸市场布局应与人口密集程度相适应,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区)特别应注意农贸市场的配套。总体来说,人口密集的区域应当建设或者多建设农贸市场,人口相对稀少的区域应当少建,甚至不建农贸市场。以保定市为例,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保定市总体规划》及《保定市分区规划》,立足保定市实际情况,在人口居住密集区域,宜按服务半径350m至600m不等布设农贸市场。但由于以前忽视了这一原则,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失败的例子。如秀兰城市花园、西苑小区、新一代小区、富昌新城等地人口密集,但这几个区域却没有一处正规农贸市场,居民购米、菜等物需花费较多时间;而五一市场因周围居民较少而相当萧条。此外,农贸市场属于公共服务设施,投资成本回收周期较长,所以选址时也需充分考虑这一特点,在兼顾其他条件的同时,应选择投资相对较低的地块,以降低建设与运营成本。

2.类型与布局区位相协调根据农贸市场单次交易量的大小,可以将农贸市场区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的市场对市场的位置要求截然不同:批发市场对所处区位的交通便捷度要求较高,要求市场尽量在城市主要交通干线附近选址,并且附近应有较大面积的空地以便于运载副食品的车辆出入和停放;零售市场则要求接近消费人群,因此其位置宜优先考虑邻近城市支路或小区路,尽量避免邻近城市干道,这样既可以减少市民穿越城市干道的机会,确保人身安全,也可以避免对道路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保定市的府河市场是违反这一原则的失败例证。它作为惟一辐射全市、进行大宗副食调味品批发的市场,却位于交通岗口附近,占地狭长,被河道和居民住宅包围,车辆出入极为不便,从而使得发展空间、繁荣程度都受到了限制。

3.规模与辐射范围相协调市场规模是农贸市场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规模过大、消费群达不到“门槛值”,会造成利用率(即摊位占有率)低、市场辐射范围萎缩、土地资源浪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容量过小、农贸市场的规模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时,则必然会带来交通拥挤、购物环境恶化等负面效应,还可能使马路市场和摊群产生、蔓延,进而影响城市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所以,农贸市场应根据消费者的数量确定适宜的辐射范围和规模,才能赢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一般而言,农贸市场的规模按居住区域和人口多少考虑,按居住区级农贸市场用地1500——2000m2、小区级农贸市场用地500——1000m2控制。其具体规模根据所处区域住宅区分布、人口数量、多年形成的市场人气指数而定。以保定市为例,目前保定市的农贸市场在以上两方面均存在问题,一方面作为一级农贸市场的府河市场随着城市的扩大、消费人口的增多,经营已经“饱和”,市场内拥挤,环境卫生较差,而扩建市场又困难。另一方面辐射范围较小的五一市场和红阳市场等,又因消费人群小,辐射范围萎缩而出现土地闲置、经营效益低下等现象。

(二)层次合理原则

在现阶段,人们整体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贫富差距也逐渐拉开,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对不同档次市场的需求差别十分明显。因此,科学的农贸市场体系应当是不同等级、档次的市场互相结合,高、中、低档市场共存的混合体系。按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等级体系规律,市场等级、档次愈低,数量就应越大。在市场最优原则下,1个一级市场应配有2个二级市场、6个三级市场、18个四级市场和更多的低级市场。所以,农贸市场的规划宜根据辐射区域内居民的消费能力配置为不同等级、档次的市场。如在平民区设置中低档市场,在高新区及别墅区考虑设置档次较高的超级农贸市场。

(三)前瞻性原则

1.配套设施建设具有前瞻性现状农贸市场之所以整体形象欠佳、环境污染严重,除去市场建筑形式简单、材质落后的原因外,配套设施缺乏或简陋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农贸市场规划中,配套设施一体化原则也应被尊为基本原则。配套设施主要包含水电消防设施、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停车场地三个方面,在进行市场主体规划时应同时考虑这三方面的要求,一并进行规划。首先,应当为市场设计给排水管道、照明线路、消防栓及其他消防设施。其次应当为市场设计专用下水管道、烟雾排放处理设施、封闭式垃圾盛放器、卫生隔离措施,以及厕所。最后,应当根据市场规模规划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可以采用售货区适当后退的形式,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市场内部用车和购物车辆分区停放。自行车停车面积按每百平方米营业面积大于等于7.5小型汽车标准当量控制;机动车停车面积按每百平方米营业面积大于等于0.30小型汽车标准当量控制。2.经营模式具有前瞻性大力倡导连锁经营模式,引导农贸(菜)市场走连锁之路,并适时逐步推进生鲜食品超市发展。

(四)可行性原则

农贸市场体系篇(7)

Abstract:Theruralcommoditymarketrunningbasisinsouthwestminoritynationalityareasisweakanditsrunningfactorshavedefectanditsrunningenvironmentisadverseandminoritynationalitytradedevelopmentisindifficulty.Constructionofruralcommoditymarketanddevelopmentofminoritynationalitytradeinsouthwestminoritynationalityareasshouldfollowtheauto-developmentroadincombinationofindustryandmarket,shouldcarryoutminoritynationalitytradepolicyandshouldrestructureminoritynationalitytradesystem.

Keywords:southwestminoritynationalityarea;ruralcommoditymarket;minoritynationalitytrade

一、引言

西南民族地区民族贸易体系曾经为少数民族必需品的生产和流通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作出过重要的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传统的民族贸易体系正逐渐萎缩和被边缘化,这使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走向衰退。因而,研究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有着现实的紧迫性。

目前,国内外关于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研究资料相对较少,大多数学者主要从一般意义上来研究农村商品市场和商品流通领域,如A.deJanvry(1981)、D.Bryceson(2000)、K.Jansen(2000)等人指出农村市场体系的创新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王晓红(2000)、周力(2005)、柳思维(2004,2006)等人则分析了农村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的构建对经济增长与发展和提升农民利益的重要作用。另外,少数学者如彭继芝(2004)、朱瑞雪(2005)、郭妍(2002)、杨清震(2003)等分别从新时期民族贸易的地位和作用,绿色边境贸易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族贸易政策与民族贸易发展,民族贸易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方面对民族贸易进行了探讨[1]。真正运用区域经济理论和城乡协调发展理论来研究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创新与民族贸易发展的则更少。目前,仅有王兆峰、张海燕教授(2007)从民族地区农产品市场创新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探讨。不过,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的客体不仅仅局限于农产品,还涉及日用消费品、民族工艺品、农业生产物资等。因而,从农村商品市场的一般客体的角度来研究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是有必要的。本文正是以此作为切入点,在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构想。

二、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表现及民族贸易发展的困境

西南民族地区主要包括贵州、重庆、四川、湖南、湖北、云南、广西、等辖区内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这些地区以山区为主,自然条件相对恶劣,长期处于封闭与半封闭状态。再加上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和农村生产力水平、收入水平低的制约,以及在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中“重城市,轻农村”、在农村工作中“重生产,轻流通”惯性思维的影响下,政府对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发展缓慢[2]。并且,在全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传统的民族贸易政策、民族贸易体系不能适应新的经济条件,民族贸易政策名存实亡,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则逐渐萎缩和被边缘化。

(一)商品市场运行基础薄弱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首要表现就是商品市场运行基础薄弱。从产出能力来看,西南民族地区农村自然条件恶劣,长期以来的“刀耕火种”式家庭生产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大量的剩余。并且,由于缺乏市场意识,村民所生产的农产品也主要为基本粮食作物,缺乏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价值。显然,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落后的生产方式严重地制约了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的产出能力。从需求能力来看,消费者需求的商品数量、商品种类及消费水平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密切相关。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落后,村民收入来源单一且有限,再加上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及其他预防性支出的制约,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的现实需求能力极其有限。在低产出能力和低需求能力的双重制约下,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基础相当薄弱。在缺乏利益的驱动下,市场机制难以吸引众多资源向西南民族地区农村转移,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该地区商品市场运行基础发展的滞后。

(二)商品市场运行要素缺位

在所有的市场运行要素中,市场主体是最积极和主动的要素,在商品市场建设中也发挥着核心作用[3]。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的三类要素普遍缺位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最突出表现。首先,缺乏合格、规范的商品市场主体。传统的民族贸易企业的萎缩与退出、城市现代商业组织不愿进入、经过专业培训的经纪人数量有限使得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主体仍以个体商贩为主。其次,商品市场客体相对单一。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最主要的商品市场客体是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物资,而且主要是从城市市场淘汰出来的次品或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西南民族地区特色的农产品和民族工艺品既没有形成大规模的产出,也尚未成为商品市场客体,极少数民族旅游开发较好的村寨的民族工艺品和特色农产品虽有销售,但规模极其有限。另外,质量较高的家电产品、首饰、服装等时尚产品也尚未成为这些地区农村商品市场的客体。最后,实现商品交易的网络体系等商品市场载体陈旧且残缺不全。西南民族地区仍以传统的集市作为商品交易的载体,商流、物流、信息流仍高度统一于交易的一刹那。在随机匹配的单次博弈和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农村商品市场是一个“柠檬市场”。可见,商品市场主体、客体、载体“三体”的缺位不仅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表现,也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商品市场运行环境恶劣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环境恶劣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由于自然条件闭塞、信息传递渠道狭窄,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具有天然的信息劣势,主动搜索市场上哪些产品畅销、哪些产品滞销,产品的价格、质量等信息对于单个农民来说成本高昂而且由于信息外部性导致的“搭便车”行为使信息搜索者缺乏搜索的激励,进而使农民长期蒙受信息不对称之苦。第二,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监管工作不力[4]。由于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与手段,导致进货渠道混乱。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是主要的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市场,如药品质量案件中农村占80%。另外,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的事件时有发生,乱收费、乱摊派和乱涨价现象也相当普遍。第三,区域社会资本缺失[5]。社会资本是“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它是经济发展和商品市场运行的“剂”、“黏合剂”[6]。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缺乏普遍的社会信任以及被大家“理解”和“共享”的正式和非正式规范,这阻碍了村民市场意识、市场观念的形成,也进一步恶化了商品市场的运行环境。

(四)民族贸易发展的困境

民族贸易是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特殊的商贸形式,是我国民族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策性、民族性和区域性。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价格补贴、财政拨款、利润留成与税收减免“三项照顾”的老民族贸易政策基本上全部失效,而新出台的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优惠贷款、税收返还等民族贸易政策也因为商业银行的贷款普遍向效益好的地区和企业倾斜以及民族地区财政困难等现实而有名无实。另外,由于民族贸易企业地处经济落后地区,长期以来经营业务单一,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用品趋向市场化,固有的民族特殊用品逐渐减少,以及民族贸易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经营观念落后、资本积累和投入不足,民族企业大量转产、倒闭,民族贸易网点大幅萎缩。如“十五”期间在青海农行开户的62户民族贸易企业中已经关停、倒闭、破产的为60户,占96.8%[7]。可以说,民族贸易发展面临困境,使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雪上加霜”。

二、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思路构想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有其自身的基本规律,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现有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下,立足于民族特色产业,走“产业——市场——产业——经济发展——市场”的自生型的农村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道路是总体的思路。具体来说,现阶段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可以参考以下构思(如图1):在商品市场运行基础建设方面,重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生产特色农产品并深加工,同时注重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和民族工艺品产业,减轻农民负担,提供消费信贷,扩大农村消费力;在农村商品运行要素建设方面,大力引进城市连锁商业组织,恢复和拓展民族贸易企业和网点,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形成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市场运行主体,扩大和丰富特色产品、消费品和生产物资等市场运行客体,建设以专业化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和城乡一体化物流系统等市场运行载体;在商品市场运行环境建设方面,主要通过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来规范社会市场秩序和培育区域社会资本。

三、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任重道远,但又事关国家“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民族团结稳定的大局。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农村,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建设作为中央政府投入的重中之重。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方面明确指出,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然而,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特有的封闭性、分散性和低效率均衡性使得其发展在遵循国家总的指导方针之外,还应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其中,借助政府、城市现代商业组织、其他新型市场主体等外部力量的冲击,打破现存的低效率均衡状态,以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贸易政策为依托,引导市场向现代流通体系演进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关键。因此,本文从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的总体构想出发,提出四点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一)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夯实商品市场运行基础

产出能力和需求能力是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西南民族地区农村极其有限的产出能力和需求能力是阻碍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而且,产业发展落后又是村民消费能力不足、消费观念落后的主要原因。因而,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夯实商品市场运行基础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基本切入点。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特殊的自然条件和特殊的民俗民风是其宝贵的资源,充分挖掘和开发这些资源,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价值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生产和深加工产业。西南民族地区特殊的土壤和气候条件适合于种植一些营养价值高、口感好、无污染的绿色食品、药材和花卉等农产品,如湖南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茶叶、橘子、猕猴桃等。通过引导和组织村民进行专业化种植,部分直接销售,部分经深加工生产出价值更高的相关产品之后再销售。二是大力发展民族旅游产业。西南民族地区特殊的民俗民风和古朴的建筑都是重要的旅游资源,而且随着国家旅游市场的扩大,文化旅游、村寨旅游、原生态旅游已成为游客们青睐的对象。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可以与周边的旅游胜地开展合作,使其成为大旅游品牌的子项目,也可以定位为周边城市居民周末休闲娱乐的场所。三是积极发展民族工艺品产业。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居民是少数民族特色工艺等民族文化遗产的直接继承者,他们熟练掌握着各种民族工艺品的制造工艺。组织村民进行民族工艺品的大规模制作可以迅速发展民族工艺品产业。总之,以上三大产业的同时发展可以极大地提高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的产出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需求能力,进而为商品市场的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提供扎实的供给和需求基础。

(二)培育现代市场“三体”,充实商品市场运行要素

现代市场“三体”,即商品市场运行主体、客体和载体是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基本框架,任何一“体”缺位,市场都不完整。因而,合格、规范的商品市场运行要素的引进和培育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和民族贸易发展的核心内容[8]。具体而言,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主体建设方面,一是大力引进,二是积极培育。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主体之所以不规范,一方面是缺乏竞争,另一方面是投入不足。农村商品市场潜在的需求能力是城市现代商业组织最大的诱惑,进入农村市场也是它们的战略目标之一,引进城市现代商业组织不仅可行,而且它们的进入将对现有的市场运行主体形成刺激,加速其改革,迅速提高市场运行主体的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其次,运用相关的民族贸易政策,支持和加大民族贸易企业的投入,改革民族贸易企业经营模式,扩展民族贸易网点,恢复民族贸易企业在民族工艺品、特色农产品生产中的核心作用。同时,培训大量农民经纪人,建立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经纪人成为有组织的农村商品市场基层运行主体[9]。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客体建设方面,一是多样化农村产出产品种类,如种植尽可能多的特色农产品,并深加工成各类相关产品;二是丰富农村市场消费品的种类,将一些目前只能在城市才能购买得到但在农村有需求的产品引入到农村市场,同时在生产物资的供给方面也要尽可能地种类齐全。而且,要严把所有流入和流出商品的质量关,提升农村商品市场客体质量。在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载体的建设方面,通过建立乡镇、产地专业化市场以及遍布各村的贸易网点,开发乡镇、产地及特色产品电子商务网站,建成城乡一体的物流体系,确保商流、信息流和物流“三流”畅通。

(三)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优化商品市场运行环境

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是确保商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散、乱、差”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所致。由于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很少触及农村,农村市场秩序混乱,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产品横行。一方面,应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但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应通过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来实施农村商品市场的自治。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可以通过结合政府监管的“自治”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秩序,而且可以培育区域社会资本,提高各市场运行主体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村商品市场运行效率。另外,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还可以利用自身搜寻信息、洞察市场走势、集体谈判等方面的优势,使处于具有信息劣势的农民不论是作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能从市场中获得正常收益,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积极性[10]。

(四)落实民族贸易政策,重构民族贸易体系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是民族贸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民族贸易企业的重要使命。作为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的主体,民族贸易企业一方面要用足、用活、用好现有的民族贸易政策,加大投入,恢复和扩展民族贸易网点;另一方面,要积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经营管理绩效,立足于民族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特色工艺品、民族必需品、民族特色旅游等民族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企业[11]。同时,西南民族地区政府也要调整和落实民族贸易政策,在确保民族贸易企业享受民族贸易政策的同时,将民族贸易政策扩展到那些积极参与民族地区尤其是民族农村地区商品市场建设的城市现代商业组织及个体,如提供农村商品市场建设、民族特色产业开发的专项资金贷款等。此外,西南民族地区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统一规划,重构民族贸易体系。如多元化和规范化的民族贸易主体,组织化和现代化的民族贸易形式,多样化和规模化的民族贸易内容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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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明明,李汉文.中国农村市场体系的现状及改革思路[J].价格月刊,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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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原梅生,弓志刚.论现代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构建[J].财贸经济,2005(5).

农贸市场体系篇(8)

中图分类号:F3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56-02

在我国城市中进行农副产品交易的集市被称为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集市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是中国最古老的交易形式,同时城市农贸市场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的补充。农贸市场是我国普及城乡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市场,它与城乡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承载力的重要支点。它与农村的集市贸易不一样,不是农产品生产者彼此交换为主的市场,而是以农民自产自销与城市居民、小商贩的批发和零卖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城市居民、集体单位和酒店餐饮业作为买方,农村、农场和农民作为卖方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可以这样认为: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发展进度已成为衡量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它的发展和存在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食品供应状况,还可以使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转移到农村、农场,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有所增长,所以说,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能推进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能帮助我国人民早日实现“中国梦”和促进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前进步伐。发展和创新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还能加快城区市场繁荣,保证城乡产品买卖交易持续稳定,保障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更进一步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笔者就职于河南省濮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耳闻目睹了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和一步步发展壮大。笔者欣喜地看到:目前,城市农贸市场服务已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城市经济增长的亮点,特别是在网络营销和知识经济的推动下,城市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业种配置、市场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创新,服务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服务内容更加拓展延续。但是,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在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是自发调整的,市场价格不是长期不变的,它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要求城区发展服务中心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遵循国家对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使城市农贸市场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但是,一些农贸市场由于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设施陈旧落后,市场管理简单粗放、行业监管不得力等问题,使得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受到严重制约。

1.农贸市场建设落后,设施利用率较低。目前,由于大部分城区面积迅速扩张,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使得城市人口急剧增长。这就需要城市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迅速扩大,市场设施快速更新,以保证农产品交易成功率大大提升,这样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但是据笔者调查所知,许多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仍旧滞后,设施利用率仍旧低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15分钟可满足购物”的市场建设要求,很多城市小区仍然达不到这个要求,目前很多离城市较远的小区购买生活用品时需要开车购买,往返需要近一个小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场地狭小,使得市场内部颇为拥挤,买卖肉食的区域又脏又乱、污水横流;买卖蔬菜的区域杂乱无章、烂菜叶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气味;市场内经常发生争吵、斗殴现象,同时也给小偷造成了偷窃机会,消费者丢钱包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市场在初建时期建设规划比较保守,在设施上没有投入较多资金,所以市场地面坑坑洼洼,上下水不通畅,市场大棚锈迹斑斑,公厕内臭气熏天,这样的环境怎能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到此消费呢!

2.上级部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管理粗放。业内同行都很清楚,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其中有工商、农业、城管、公安、消防、林业等,这种形式的管理给农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在检查、收费、监管等方面,各个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和检查方法,经营者要接受这些部门的各项检查,经常是这一拨的检查人员刚走,下一拨的检查人员又来到。由于一些职能部门没有深入到农贸市场进行驻场管理,缺乏常态监管机制,只是过一段时间走马观花地检查一下,使得好多农贸市场出现无照经营、不配备消防器材、食品加工经营户没有“三证”或“三证”不全,市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上级有关部门监管不得力的后果造成市场管理粗放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划行规市不科学、不规范,蔬菜区域也有卖水果的摊位,水果区域内干鲜水果摊位混杂在一起,肉类区域生肉、熟肉一起卖,炒货、小吃点乱摆乱放,农产品检测项目、市场信息、复秤设备更是没有健全,公厕无人清扫、苍蝇满天飞,粗放管理使得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布局乱七八糟。

3.马路菜市和早市问题十分严重。笔者曾在一些农贸市场的周围做过调查研究,发现几乎每一个农贸市场周围都有马路菜市和早市存在。早晨城市居民都要出门,有的上班有的上学,但被熙熙攘攘的马路菜市和早市阻碍了出行道路。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拥堵在一起,喇叭声、自行车铃声与小商小贩的叫卖声和消费者的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使得农贸市场周围杂乱无章。市民的抱怨声此起彼伏,因为马路菜市和早市的存在,上班迟到被扣奖金,上学迟到被老师批评。城市居民曾大声呼吁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但马路菜市和早市像春天的韭菜,被取缔一次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了。只有从根本上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才能保证农贸市场周围的交通通畅。

二、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

目前,许多城市政府为加强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都制订了相应的总体设想和目标,比如,河南省濮阳市就针对农贸市场设立了“立足实际、方便群众、科学布局、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设想,并制订了“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与市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建设规范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目标。笔者长期在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愿意与业内同行一起探究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以美化城市、规划经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为目标,为广大市民创造一批环境整洁、宽敞明亮、消费安全、价格公平、买卖公正的农贸市场。

1.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式,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进行精细化创新管理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改造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转变观念,遵守国家与市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方针,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修建改造不合理的设施,科学布局、规范经营,将农贸市场修建的宽敞明亮;消费者的通道要布局合理,防水、防滑、防火、防拥挤;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经营者要文明经商,礼貌用语;建立和建设农产品检测台、市场信息网络和复秤设备;这样做可以提高市场买卖交易成功率,实现市场信息、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共享。二是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成立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城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与物流体系、农村、农场和农民形成一条农产品销售链,可以采用农产品配送的形式将农产品配送给城市的酒店、食堂和居民小区,这样做可以促进农产品渠道向新型化发展,缩短农产品流通流程,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和价格,使城市消费者和农场、农村及农民的利益达到双赢。三是重新调整农贸市场布局,拓宽业种配置。笔者认为,应该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规范、合理的布局,将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分为三大区域,第一区域为肉食、蔬菜、水产和干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放在市场的中心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第二区域为粮油、水果、熟食和杂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的产品放在市场边角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消费者不需要天天购买;第三区域为绿色产品、本地特产和报亭、彩票销售等,这一区域的产品可以放在市场门口,吸引外地游客前来购买。这样的布局使农产品交易相互搭配、增加市场人气,还可以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2.创新市场经营管理,营造市场和谐氛围。笔者深深感到,要想创新市场经营管理,首先要营造和谐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不能再以上级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是到期收取租金、检查一下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通知经营者一些注意事项就完成工作任务了,而是应该以市场经营者的朋友身份出现,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一名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处理急发事件的能力,如: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并能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经营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管理人员应冷静分析矛盾发生的起因和经过,以谈心的方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化解矛盾心情愉快地经商。当经营者家庭遇到困难时,管理人员要伸出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尤其是一些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没有亲戚朋友,遇到困难时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管理人员帮助解决困难。管理人员就要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热情地帮助他们。如:经营者的孩子入托难、入学难、看病难、租房难等实际问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管理人员都应当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这样做可以使他们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工作,有利于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和发展,还可以营造市场和谐氛围,使市场很快繁荣起来。其次,创新市场经营管理。笔者曾学习了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工作经验,认为创新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批零结合”的经营模式。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利用城区交通便利的特点,积极创造“批零结合”的必备条件,吸引外地批发商到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使农贸市场的零售和批发经营并驾齐驱,越来越红火。二是“农加超”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利用农贸市场和超市之间的差异化经营,使农贸市场和超市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再加上其他业态的补充和完善,达到农贸市场和超市互利的双赢局面。只有打破陈旧的经营理念,才能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创新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要想创新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必须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首先要完善对农贸市场的体系建设,因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建立一套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谅解,一边抓市场的安全、整治,一边抓市场的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创新体系,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存在问题,随时随地掌握市场实际情况,使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成立市场经营户管理委员会,完善和推行市场经营户自律管理体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牵头组织每年度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还可以在市场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保持市场的正能量上升,以打击歪风邪气。二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经营户签订卫生保洁承诺书,这样做可以保证市场的卫生清洁,还要定期公布市场违规违纪经营户名单,促使经营户自觉遵守市场规定,诚信经商、文明待客,使市场买卖交易次序井然。同时还要教育和要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决不能接受经营户的贿赂,要按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要求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经营者摊位前的“三包”规定,有效防止经营户乱搭、乱建、乱停、乱贴、乱摆等违规行为。其次,各部门应尽其责、合力治理农贸市场。笔者希望涉及到管理农贸市场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个“秩序化、优美化、清洁化、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使市场成为布局科学合理、买卖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居民安然消费、新型的农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既是城乡居民买卖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场所,直接关系到民生发展的社会问题,又是一座连接城市、农村农产品贸易的桥梁。它关系着城乡人民的日常生活及生活水准的升降,还关系着社会安全、稳定与和谐。只有不断强化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才能将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城市最鲜活的亮点。笔者希望业内同行不怕吃苦、不怕受累,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自己管理的农贸市场更好地为城乡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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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体系篇(9)

1. 中日韩农产品贸易背景

对贸易关系的确定是研究双边贸易的基础,对确定双边贸易合作有无潜力具有重大的作用,因为竞争性越大的国家组成自由贸易区。所产生的利益越大。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升温,对中国与日本、韩国双边贸易关系的研究也逐渐增多。通过对中日韩三国间贸易额的比较研究,三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将进一步扩大,竞争也随之更加激烈,贸易依存度更强,中国农产品仍然是以传统自然禀赋优势参与三国间贸易,贸易方式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2. 分析框架及思路说明

两个国家或地区间贸易关系既体现在产品上,同时也体现在市场上。单独的从某个部分或角度分析。并依此为依据来判断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强弱是失之偏颇的。对贸易关系的分析必须把产品和市场两个角度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才够全面和深入。对贸易关系的分析是基于以下两个框架和判定标准: (1)如果两个国家出口的农产品同时集中于某个市场,但是在出口的产品结构上具有很大的差异性,那么两者的贸易关系将不是以竞争性为主; (2)如果两个国家都同时出口同一种产品,并且都具有比较优势,但是两个国家的出口市场具有明显的划分,出口市场截然不同,那么此国家间的贸易关系也不是竞争的,可能存在互补关系。

分别从产品和市场角度来综合测定两个国家问的贸易竞争关系。主要利用产品的出口相似性指数来定量测算两个国家的产品市场的差异程度:另外利用市场的相似性指数来测定农产品贸易的市场相似性程度.从而综合度量中国与日本、韩国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中所体现的竞争程度的大小。

3. 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实证分析

3.1从产品角度分析

在世界市场上,2005—2006年中国与日本农产品的产品相似性指数都在65%以上,中国与韩国该指标数值则都在70%以上。产品相似性水平很高。另外,在世界市场上,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产品相似性指数的上升趋势非常明显,此后一直上升,2010年,达到72.3%和81.65%。所以,从农产品总体出口来看,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出口在产品上的相似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为了更好地说明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出口的产品相似性。选择了对三国农产品出口都至关重要的美国市场进行了分析。在美国市场上,2005—2006年中国与日本的产品相似性指数在55%以上,而与韩国则在45%以上,产品相似性指数依然很高,但是,2005—2006年中国与日本的农产品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开始超过韩国。2010年相似指数日本和韩国分别是62.4%和53.7%.,无论在世界市场还是美国市场.中国与韩国农产品的产品相似性指数都大于日本的态势已经被改变。

3.2从市场角度分析

呈现了中国与日本、韩国分别在蔬菜和水果两种产品上的市场相似性指数。从蔬菜产品来看,2004—2006年中国与日本的市场相似性指数都在15%一20%之间,与韩国的市场相似性指数在2005—2006年略高于日本,但是仍然在20%以下。与65%以上产品相似性指数相比较(世界市场2005—2006年),市场相似性水平总体水平不高。另外,中国与日本蔬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下降趋势明显,一直下降到2010年的8.46%。而中国与韩国蔬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上升趋势明显,2010市场相似性指数已经从上升到21.65%。

从水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来看,中国与日本、韩国都分别高于蔬菜产品。从而在国际市场上。水果产品的竞争激烈程度要高于蔬菜产品。另外。中国与日本在水果产品市场相似性指数的下降趋势依旧,从2006年的16.73下降到2010年的13.49%,而中国与韩国水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的上升趋势却并不明显。虽然市场相似性指数从2006年的28.72%.但此后几年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到2010年已经降到21.38%。

4. 中日韩农产品竞争的未来趋势及建议

4.1从未来发展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来看,政策上关注和解决产品层藏相似性过高的问题至关重要。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的产品相似性指数的上升趋势能说明问题的紧迫性。

4.2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相似性大于市场相似性。虽然欧盟、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同为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但是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市场相似性指数小于产品相似性指数。日本、韩国同为亚洲发达国家,而且国土面积较小,与中国农产品出口在产品上表现出较大的雷同,这与经典国际贸易理论的常识不符,形成这种贸易格局可能与日本和韩国农业高保护带来的生产及贸易扭曲有关。

4.3中国与日本、韩国由于出口市场上的差别决定了其农产品贸易关系仍然不会以竞争为主。也就是说,中日韩三个国家出口产品存在非常大的雷同,但是由于出口市场的较大差别,两者的贸易关系也不会是竞争的,而且还可能存在很强的互补关系。

中国与日本、韩国的农产品贸易关系还受双方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影响。如果未来中日韩三方都注重出口产品专业化的话,那么这种竞争在主要市场上将有下降的趋势。近年来,中国与日本、韩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下正在积极谈判,试图加强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可以预测,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随着农产品 关税 的逐步削减、农业生产分工的进一步深人,三国农产品在产品上的差别都将得到强化。在双方合作情况下市场开拓会进一步条理化,竞争也将更加有序,从而表现在产品上的竞争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中日韩的农产品贸易将会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 崔超、吴林海, (2007)“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第7期.

[2] 刘鸿雁、刘小和, (2005)“中日韩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农业经济问题》增刊.

[3] 孙林、赵慧娥. (2004)“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经济》第7期.

农贸市场体系篇(10)

过去的一年,我市立足于农贸市场的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作为保供应、保安全、保民生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有力、责任体系健全、政策措施到位、财政保障有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以及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政策推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市在原先的“市区菜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商务、发改、财政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全部建立了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领导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去年市政府将“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计划,并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排上重要议事日程或列入为民办实事计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出台政策意见。在深入调研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现实基础、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后,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市区农贸市场奖励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要求、推进措施和扶持政策等内容,为有序、持续地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真抓实干,克难攻坚。一是“一场一策”,狠

抓试点。去年,我市斗潭菜场等7个农贸市场被列为省文明示范创建单位,在各级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各农贸市场对照硬件标准和“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的软件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制订改造提升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要求。7个市场共投入1900万元并在规定时间全面完成了“两保一稳两化”改造,得到了省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二是对照标准,狠抓整改。在硬件改造方面,县城区中心、城区、农村的农贸市场分别按照省三星级农贸市场、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和我市农村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分类进行改造提升。在软件提升方面,以“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为基本要求,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运用公示栏、电子信息技术及时公布农副产品供应、价格、检测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建立交易追溯系统,对上市农副产品实行全程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副产品的全索证、全备案。三是注重方法,齐抓共管。为保障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圆满完成,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专题调研龙游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推进、抓政策、抓投入、抓氛围,确保圆满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积极开展“三看”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新闻媒体代表130余人,对全市6家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观看、意见座谈;并专门组织督查组,对全市6个县(市、区)农贸市场试点单位改造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单,有力地推动了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

(三)建章立制,长效监管。一是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通过建立市场食品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台账、电子监管平台等手段落实销售食品的可追溯制度;在各农贸市场设立检测点,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市场食品快速检测体系。二是强化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建立农贸市场信用评价监管制度,指导农贸市场对经营户开展信用评价,通过信用分类监管和公示,激励诚信经营者,惩治失信经营者,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经营氛围。2011年,全市共有35家农贸市场被评为A类市场,63家被评为B类市场。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以市场准入为抓手,对农贸市场经营户建立“一户一档”,每个经营户有独立、系统、全面的资料,为“保供应、保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应用驻场式管理模式,各创建市场都设立工商联络员,明确主管领导和主抓领导,将工商干部的监管前移,推行农贸市场网格化管理,加强市场巡查,确保市场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是积极探索工作创新。积极创新市场业态,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支持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全市已有10余个农贸市场设立农副产品直销点,全市超过20个农产品基地和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上百种农产品进入各农贸市场直销,农产品流通平均成本降低20%以上,老百姓切实得实惠。不断完善农贸市场部分商品价格信息公示制度。从2009年8月起,工商、物价部门根据市场采集价格的情况,每月3次在晚报、政务网站上,定期公布鸡鸭鱼肉蛋、生鲜蔬菜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商品价格,让消费者做到“明白”消费,受到市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大好评。

二、寻找差距,查摆问题

经过去年一年的试点,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7个试点市场100%通过了省政府考核验收,其中江山市西市街菜场创建过程中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但是,从省政府考核组对我们的考核意见和最近的实地调研来看,我们还不能太乐观,还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一。前段时间,我在参加全省农贸市场工作会议期间参观了黄岩城区、城郊、农村的三个农贸市场,对我印象深刻,黄岩经验的可贵之处在于领导重视、真抓实抓。项目都是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协调。在改造过程中,黄岩区委区政府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作为革命性的民生工程来对待,各职能部门思想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当前我们尚有少数领导、少数成员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现象,认为这是工商部门、市场业主的事情,这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要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一。去年,全市各地都已出台了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政策意见,也都提到了财政扶持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可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仅市区、龙游县出台了具体的扶持、奖励政策,江山市明确了星级创建和文明示范创建补助奖励数额,其它各地政府都未出台相应的农贸市场用水、用电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农贸市场业主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市场管理水平不一。由于市场基础、经济状况、周边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些市场的日常卫生管理、交易秩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价格监测、信用评价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还执行的不够到位。个别市场里有一些熟食卤味加工店的水池及消毒设施不规范,防蝇防尘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测设备的相对落后,检测项目偏少,检测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市场的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还不够完善,可追溯、联成网的信息系统建设需进一步推广落实。这主要是对市场软件水平,差距较大。

(四)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去年,市领导小组对各地7个文明示范创建的市场进行了督查,并在10月份开展了人大政协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百姓代表参观市场,在查找问题的同时也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从年底考核的情况看来,我们开展督查的次数还是比较少的,这项工作今年需要加强。前几天,我和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以及两个区的领导到航埠和廿里菜场了解改造提升具体情况,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上述“三个不一、一个不够”的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坚定目标,扎实推进

省政府的要求是从2011年起,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今年是第二年,是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关键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从数量上来说,去年列入改造提升的市场有4家,今年是14家,是去年的三倍多;去年列入全省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任务是7家,今年是13家,接近去年的两倍;这里面有5、6个市场是重复的,也有2个市场列入了为民办实事。从质量上来说,去年改造的、创建的市场都是硬件条件比较好、管理水平比较好、地理位置比较好的“三好”市场,而今年要列入改造提升任务的绝大多数是中心镇一级的农贸市场,各方面条件更差一些,经营素质也相对低一些,民营企业控股多一些,复杂性程度更高一些,实施起来难度更大一些。为此,我们要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围绕今年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明确职责,加强配合。为了更好的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界定划分,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后最终以文件的形式给予了明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具体推进工作的时候,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之间、成员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要密切配合,成员单位要将部门的一些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早地加以梳理,并尽可能多途径帮助地方政府加以利用。地方政府要总牵头,确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经常性地对当地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情况进行了解、检查、督促、奖惩。今年,我们对每个列入改造提升和文明示范创建的每一个市场都确定一个联系单位,并将市场年底验收情况和联系单位的考核联系在一起,要加强学习文件的相关内容,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文件的要求加强服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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