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04 17:23:58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1)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从1988年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至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近6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高速公路里程的日益增加加快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高速公路的不断增加及其科技含量的提高也给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提出了越来越多新的问题。在高速公路使用寿命期限内,随着年限的增加,高速公路在其自身使用功能不断下降的同时各种病害也会日益严重。与高速公路建设已取得的巨大成就及远景目标相比,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却严重滞后,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公路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如何解决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合理和即使的养护工作显得尤为 重要,如何采用科学合理的养护技术,以延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以及减少养护工作的时间,已引起人们的重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难度大,正确理解和评价高速公路的运营状况和服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养护维修,不断探索管理新思路,创建安全、舒适、快捷、美观的行车环境,是每位养护管理工作者应积极探索的问题。

一、高速公路养护的概念与基本要求

1、概念

高速公路养护是指通过管理数据库和有效的道路、桥梁评价预测系统,建立优质高效的机械化养护方式,同时,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最经济的方式保证路面平整、畅通,各种设施完好,提高高速公路的耐久性和抗灾能力,使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达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机动性的要求,为保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其使用质量下降,并向高速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它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适当的工程技术措施,坚持日常保养,及时修复,经常保持公路完好、畅通、整洁、美观,延长公路的使用周期。

2、基本要求

高速公路的养护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累计交通的增大,使用 性能会逐渐衰减,并出现病害。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快速、畅通、安全、舒适、景观、环保、经济的使用功能.保持高速公路的原设计状态。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合理的养护技术和措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长期性、预防性、高质量的养护维修。其目的是能够经常保证公路上的各种工程及设施。如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挡土墙、防护坡、绿化以及护栏、照明、标志、监控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公路养护管理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高速公路优良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之一。及时发现高速公路不同程度的损坏并有效修复这些损坏,有利于保持高速公路良好的使用状态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向使用者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经济、优美的行车环境,有利于树立高速公路的对外形象,最终提高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了解并正确评价养护对象状况及服务水平及时安排日常养护、专项养护及大修保证高速公路良好行车环境。通过养护调查可以建立相应的技术状况数据库,为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提供完整、科学的技术数据,并将数据分析处理后为决策服务。应当指出的是,在高速公路通车初期,许多技术数据及养护资料往往易被管理者忽视,而这些资料对于今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发现并及时弥补由于设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道路及其设施的先天不足和使用缺陷。一般来说,在高速公路投入使用后,由于建设期的种种原因,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会出现诸如道路排水、边坡防护、通道设置、标牌处置、建筑物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后期的养护维修加以弥补,并逐步形成高速公路较完善的使用及服务功能。提前预防道路及设施病害的发生,及时治理随时出现的损坏,尽可能延长道路及设施的使用寿命,延缓大修周期,降低运营管理成本。由于高速公路具有高车速、重交通、大流量的特点,因而通过早期养护可以防止微小病害的进一步扩大,使高速公路经常保持原有技术状态和标准。减少或杜绝由于道路及设施维护不当给用户及使用者带来的意外损害,避免为此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特点

1、养护实施的强制性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既是国家基础设施,又具有收费的特性,因此,保证高速公路良好的使用性能和优秀的服务水平,就成了养护管理的首要任务。养护工作的任何懈怠和疏忽不仅会对道路及其设施本身造成潜在危害,也会对高速行车的驾乘人员构成严 重生命威胁。因此,高速公路应当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强制性养护。

2、养护对象的广泛性、全面性

高速公路的养护对象除道路、桥涵、隧道及其沿线附属设施之外,还应当包括交通工程设施,监控、通信、照明设施,绿化、环保、园林设施,棚亭建筑设施,以及各种生活服务设施等等。这些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几乎涵盖了道桥、建筑、园林、机电、光电、机械、计算机等多种专业,形成了一个内容广泛、互有联系、缺一不可的综合养护体系。

3、综合养护成本高、人员素质要求高

由于高速公路建设标准高、养护范围广、材料选用较精、机械规模及使用比例较大、施工程序复杂,且保护措施较全、现代化设施较多等原因,使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成本要比一般公路高出许多。高速公路的养护投入换来的是道路及设施的长久完好,是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是通行费收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回报。从事养护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对养护对象的技术构成十分熟悉,必须具备高素质。

4、养护技术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高速公路养护除需要具备机械化、专业化技术外,还需要随着养护管理的发展不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其中如路面高强修补、桥梁伸缩缝修复、护栏快速更换、通道防渗处理、土工合成材料综合使用等,都是今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普遍遇

参考文献:

1、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北 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6。

2、许永明主编.公路养护与管理.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3、贾松涛刘洋.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浅谈.辽宁交通科技

上接第224页

保险法律法规来规范存款保险机构与商业银行的行为,确保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实施。

2.选择存款保险机构的类型。在已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存款保险机构的类型分为:政府独资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合资建立;民间资本建立。而我国的金融体系主要由政府管制,应组建一个由政府独资或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非营利机构。

3.保险标的、保费缴纳和存款保险资金的来源。保险标的主要是指居民储蓄存款。我国应采取事先向投保机构收取保费的模式来建立理赔型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资金可通过国家的财政拨款、向投保机构收取的保费等来筹集[6]。

参考文献:

[1]张健勇等.浅谈金融开放中的我国利率市场化问题[J].经济研究.2013

[2]弓永华.试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意义及措施[J].经济问题.2006

[3]张娥.我国利率市场化问题及措施[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

[4]陈燕.利率市场化模式的构建[J].广西大学学报.2004

[5]钱胡风.构建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市场保障体系―基于存款保险制度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

[6]邱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J].财经科学.2001

探究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意义

黄锦

福建省121地质大队 364021

摘要:施工企业做好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有效节约成本的关键,其中的合同管理又对造价管理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可以说做好合约管理工作,对整个施工项目大有裨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如火如荼的开展,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增添了有力的砝码。施工单位需要签订施工合约才能使得施工项目合理合法,施工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推进项目的顺利开展,施工单位应该积极探索有效推进途径。

关键词:施工合同 工程造价 管理意义

一、工程造价把控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受到合同管理影响

工程成本开支受到工程造价的影响,施工单位如果能有效做好合同管理,其经济利润必将稳步提升。工程分为设计、施工与验收,其中工程的施工作为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已经广为人知,假如对其忽视,那么成本将大大提高,并支付其他不必要的费用,造成工程利润受损。这里,如果做好合同管理,通过合约的形式规定双方之责任与权利,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把控,为双方在建设中做好施工参考,工程造价必然会朝着预期方向前行。

(二)权利义务双方矛盾纠纷需参考合同解决

经济活动双方扯皮赖账并不少见,固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但空口无凭,只好以合约方式立字为据。工程施工中常出现双方发生纠纷的情况,这时,可参考合同之规定,判断谁违约,再做违约责任的处罚,跟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该如实承担。国家司法机关也是通过双方的书面合同作首先的违约判断,最后才是根据行业习惯进行判定,可以说合同就是“法神”,其中体现公平二字。

(三)管理工程造价要对合同管理坚持不懈

所谓的坚持不懈在于工程的施工过程始终离不开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比如准备施工阶段、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与最后完工等,都应看到合同的身影。像在准备施工阶段,要做好物资的采购、人员招聘、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签订相关合同后再进行施工设计图探讨与设计,进行合理的审核。依靠合同的规定确定工程建设时间,做好预付款项准备。合同管理在后续的施工阶段更加复杂多变,如施工进度、质量要与合同规定相符,做好监测工作。根据设计要求支付合同款。如果有委托监管合同,那么应该做好工程的监管。在项目完工后,以合约为参考,对建筑实体、档案、材料等逐一验收,做好工作备案。

(四)工程完工结算中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完工后,业主需要对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并作审核结算工作。施工双方大多死盯着工程的完工结算,忽视在之前签订的合约,最终的结果也只是合同的形同虚设,在随意的审核与不规范的结算当中,二者必有一方会遭到一些经济损失,工程结算也在双方的损失当中背上了恶名。其实大可将开工前订立的施工合同作为参考,并在结算中严密的实施。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放眼长远,做好有备无患。

二、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缺陷

现代工程项目建设动辄几十个亿,规模之大,前所未有。这就决定了施工技术要求高与工期长的特点,并且施工过程变化无常,受人为与自然因素干扰较多,从而引起的经济纠纷也就在所难免。这时就应该把目光放在问题的解决上,借助表达清晰、规范严格、准确严谨、完备条款的合同来判断双方的过失与责任。但当前合同存在着一些缺陷。

(一)合同内容太多粗浅

在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现合同内容太多简单,遗漏部分不少,这个解决纠纷带来参考上的缺失。一些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视之为儿戏,粗心大意,认为合同只是陪衬,内容松散、对材料规格的规定模凌两可,签订合同一叶障目,忽视了工程建设的始终;甚至出现工程建设不签订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纠纷出现的时候往往没有解决参考,造成各执一词,各说各有理。在争执的时间里,贻误了工期,造成了双方巨大的损失。

(二)合同履行的缺失

合约作为保障双方的权利的文本,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如果有违约行为可以此为参考依据明确法律责任。但现实情况是,合同并没有严格的履行,不看,不做,合同交底也随意而为,也不会以合同为依据进行后续的监管,最终的纠纷也就在所难免。工程造价纠纷是主要的合同纠纷。

三、做好施工合同管理,为工程造价管理保驾护航

(一)签订合同应该放眼全局,准确无误

管理施工合同当然应该签订施工合同。可以说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后来施工建设、验收的助推剂,当然签的坏就可能成为阻碍。因为工程项目存在范围广、资金投入大、工程建设周期长、个体差异明显的特性,那么,合同的订立就应该以动态的眼光着眼与未来施工施工,做好防范于未然的准备。要有清晰的表达语言、内容合理明确细致,避免模凌两可情况的发生。招标文件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合同内容的订立,价款应该是重中之重,分清工程价款、经济条款、相关责任条款,以及他们间的相互关系,仔细斟酌,力求全面准确。

(二)做好施工项目的变动的合同管理

世间万物随时都在变,工程施工变化更为无常,不可避免。比如工期计划的变动、设计的变动、施工方案的变动,所有这些变动无不给施工带来一定的挑战。抑或造成工期的增加,抑或引起成本的上升,对整个工程造价带来影响。因此,合同中应该做好工程变动的应急预案,合约中要有成本变动预案与工量应急处理条款,做到变动有参考,做到成本的最优。

(三)管理现场签证工作

合约条款中往往会有工程项目建设中遗漏的部分,这时做好现场签证能很好的处理工程施工的紧急情况。工程造价包含了现场签证花费的欠款。在最终的工程完工结算上,签证也会出现在其中,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也受到合同之外的现场签证管理。要知道工程的有效结算受到签证的影响,只有通过对签证的管理才可实现最终的工程利润达到预期。

(四)通过合同做好工程的管理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良心所在。现实施工中往往因为工程质量部合标准而对簿公堂的大有所在。为了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应该合同中给予明确的规定,对不达标工程应付的补偿责任,规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另外,工期对工程造价有巨大影响。如果工期无故拖延,那么工程成本将会增加。比如变动工程中,应该有具体工期审核办法与参考标准。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长都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合约中还应该做好支付工程款的工作,承包商如果没按时接受到业主的预付款,那么工期将会延长,工程建设将无法继续。如果出现多付的情况,承包商不予退还,业主遭受损失,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合同中关于回扣、支付与计算的规定应该明确具体,以完善预付款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

四、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法治的完善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工程造价中加强合同的管理是有效节约成本、推进工期、解决纠纷的前提,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不敢有违约行为,并严格的遵守,使得工期如期推进。当出现矛盾纠纷时,可通过合作做好纠纷的解决参考,保护各方的利益,推进工程进度。可以说,合同为工程造价管理穿上了一件法律的外衣,使得造价管理有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1] 陈婕.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3).

[2] 李建军.浅谈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7).

[3] 张雪松.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工程造价控制研究[J].价值工程,2011,30(25):76.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2)

 

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3)

中图分类号:U448文献标识码: A

路桥施工企业中标后,项目经理部通过项目合同上明确各方责任。路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实际是履行合同的过程。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和保险合同、租赁合同。合同管理在路桥施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在企业项目的成本控制上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一)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 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动态性。路桥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平行、顺序、流水等施工组织方法进行施工,各分项工程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动态进行,同时,施工计划可能因种种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各项目合同管理也必须随之动态进行,以保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2. 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多样性。 路桥施工项目是一次性、 单件性的,不是工厂式的重复生产,不能按同一图纸、同一施工工艺、 同一生产设备进行批量重复生产;同时,路桥施工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生产中碰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问题多,呈现多样性;这导致了各项合同管理必须按每个路桥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从而呈现多样性的特征。

3. 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在路桥施工项目生产过程中,路桥施工企业的生产人员、工具与设备须随生产而流动;同时,路桥施工项目受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及业主、监理以及施工地各方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路桥施工项目的这些特点,使其各项合同管理复杂,稍有考虑不周就会出现问题。

(二)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合同管理和索赔在建筑业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我国建筑业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背景下建筑市场将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合同和合同管理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国内的外资项都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实行严格的合 同管理。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体管理水平就不平衡,项目经理部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过于倾向于买方。工程合同价格中的利润成份减少,而且合同风险也逐渐增大。工程项目要求的条件越来越苛刻。承包商在这种环境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合同管理,几乎无法实现工程的盈利目的,稍不小心还会造成工程的亏损。因此,市场竞争越激烈,越要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我国建筑业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想要增强承包工程管理的竞争力,就要在施工合同管理中下足功夫,但现阶段我国合同管理仍然是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承包商、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一些工程的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所以,要想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一定要具备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能力。

二、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

(一)成本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路桥施工项目一般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防护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多,工程量大,路线长,有的一个合同段就有几十公里长;涉及的地区多,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协调量大。同时由于工程所需劳务、材料、机械数量巨大,工期较长。可见,一旦成本控制不严,很容易出现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超支的问题,并可能导致工期拖延、质量难以达到要求,如何通过项目合同管理来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就成为项目管理者将解决的难题。

(二)市场监管不到位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来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 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造价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造成阴阳合同的主要原因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垫资,在我国建筑市场,垫资已成为建设单位不成文的融资渠道。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施工企业垫资。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带有垫资条件的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如果招标文件中有垫资要求,很难通过招标文件备案程序;而如果在合同中加入垫资条款,又很可能无法通过合同备案程序。二是压价,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信息不对称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大特点。因此,招标人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迫切的希望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以将价格的控制掌握在自己手中,特别是在担心投标人之间可能的串标行为从而使报价被人为抬高时,招标人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要求就更加强烈了。

(三)合同管理的意识不强,相关人员的素质较低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路桥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应用

(一)管理合同的签订

根据工程的特点 选择合理的发包方式和价格的调整条件,在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的方式,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工程成本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要选用由国家颁发的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结果来定。合同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

(二)管理合同的实施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就关系到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工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每个行为正规化、规范化。做好处理各种合同纠纷的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研究好合同中相关的索赔和反索赔。

(三)合同的评估

合同后的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通常是被人忽视的,其实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影响工程造价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是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借鉴的。

(四)合同的精细化管理

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和工程实施,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管理细则”。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人才建设管理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对于路桥施工成本的控制起到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管理合同的签订、实施和评估,加强合同的精细化管理和人才素质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工程成本的降低和工程质量的提高,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4)

1.存在的问题

1.1签订合同的文本不够规范

由于个别人员或单位的维权意识薄弱,对于合同的法律效益认识不足,所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随意性很大,不能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以至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大大削弱。还有个别人员自制合同范本与对方签订合同。还有的建设单位不能按照程序办事,比如私自指定施工方,没能公开报建招标,使很多程序不规范,使合同的签订存在很大的隐患。施工合同中错字现象、歧义现象也会给维权带来麻烦。

1.2 缺乏索赔意识

由于施工双方不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凭证作用,所以签订合同时忽视了对于建筑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风险的估算,不能制定出索赔方面的合同。合同一经制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合同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而施工前合同的签订往往只是关注了双方的义务、工期、造价等,很少涉及索赔内容。而实际施工中却难免会出现工期延长、造价提高、意外伤害等问题。这时候双方都受利益的驱动,在索赔方面很难达成一致。使对方可能因为不想或者少承担责任而造成索赔搁浅现象。由于双发都不让步所以导致停工、拖欠工资等施工障碍。因缺乏法律的凭证使索赔陷入两难。有时会两败俱伤。比如下面这个事例可以证明,某承包商与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对于索赔根本没有涉及。承包商过于追求利润,所以在工程的后半期他就抽走了一部分工人去另一个工地,结果延误了工期,没能在规定时间交工,至使业主要求索赔,双发因为没有合同的约束,所以索赔意见争执不下。最后竣工之后业主没能全额支付工资,造成拖欠工资现象。这种争执没有法律的保护所以很难界定索赔的数额,如果事先达成协议也不至于日后产生纠纷。

1.3 口头协议,无法律效益

由于承包商为了迎合业主要求,而私下制定口头协议,在同一个工程项目里,正规合同往往与私下协议共存,他们受利益驱动,制定一份正规范本的合同作为显性合同应付检查,私下履行合同之外的口头协议,比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压缩,对资金的预算进行更改,对材料设计进行变更等。一旦出现纠纷无法维权。

2.应对措施

要想完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的法律效益,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要在各个环节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实现有效监管,动态的管理。避免出现纠纷后互相扯皮的现象。

2.1 签订好合同

要在施工前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合同的法律效益,采用正规的合同范文,健全合同的各个项目,比如招标价、工程造价、意外伤亡、工期、索赔等方面都要有书面约定。双方都要高度重视,自觉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思想培训工作,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签订合同要认真谨慎,防止出现错字歧义等现象可能带来的一些后果。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做充分的估计,并签订好索赔的方案。如下图一启示人们签订合同就要做到事无巨细。

2.2 管理好合同

合同签订以后不能束之高阁,因为在工期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风险,比如意外伤害,天气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预算超标等。这些可能在合同中并没有详细规定,这就要求对合同要时时监管,动态管理。合同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对管理人员要进行专业化培训,让他熟练掌握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具有专业的管理才能。结合具体的施工项目,合同的组织管理形式也是灵活多样的,主要可分为以下类型:

(1) 如果施工项目规模很大,施工过程漫长,势必会造成合同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作为施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部门,为了确保管理的实效性,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可以设立专门的合同经理、合同管理员等职务。管理好与施工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还要负责合同的后续工作。

(2)如果遇到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不一定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项目稍大一些的可以由项目经理挑选合格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管。而对于规模特别小、工序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由承包经理将合同管理任务分解给各个职能项目的人员,要他们自己管理。项目经理作出统一协调、统一策划。

(3)要合理科学的策划合同。如今很多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工期漫长、技术复杂,并且建筑单位繁多。加上市场对业主愈来愈开放,业主选择的自由度、灵活性越来越高。所以业主容易利用这一有利的条件在签订合同时对承包商提出很多苛刻的要求,而承包商有时受利益驱使难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细节,盲目签订的项目,至使很多条目成为施工的障碍,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纠纷。所以双方都要科学合理、认真谨慎的策划合同,充分预测施工中会出现的风险等,避免出现风险后认责不清。

3.履行好合同

合同签的好只是基础,合同履行好才是目的。

3.1 合同交底、责任分解

合同签订好以后,管理人员要考虑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将合同的具体规定向各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底,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项目,把合同上规定的各种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组织、管理人员或施工者。制定相应合同履行责任制度,对合同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如图纸的审核、竣工工程的验收等,把工序制度化。对于工期的变更、造价超出预算、意外伤害等风险问题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要采用双方协商的制度。召集有关人员以协商会议的形式商讨解决方案,并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将协商解决的方案及时记录下来,并补充到合同文件中。

3.2 报送及时 动态管理

每天都要有专人及时的向合同管理员报送当天的情况,包括工程进度、款项支出、意外事故等。以便合同管理人员能尽早掌握工程情况,对一些涉及合同的问题及时准确的做出判断,提出对策,及时的调控进度款额或施工索赔等,使工作不至于被动。管理人员要建立合同管理的文档系统,通过计算机达到信息管理的目的。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保存完好。在计算机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统一编号、分类管理。实现动态管理。可设计如表1建立的合同档案。

4.结语

施工合同是工程双方维护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作为合同的双方要切实把好合同签订关,要充分认识合同的权威性,要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使合同给施工过程带来正能量。

参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5)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and role of the contract in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discuss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electric power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characteristics of power construction contract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电力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同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2.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因此,无论是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还是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合同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电力工程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当前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电力工程施工有工期较长、子工程项目多、施工单位与人员众多等特定,它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目前电力工程市场体制尚不完善,许多市场行为不规范,这使得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3.1 合同文本不正规

国家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更为客观全面的强调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义务和权利。但是当前许多施工合同文本,对业主的制约偏少,对发包方的约束过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业主方在市场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容易转嫁工程风险,这也是造成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方面。

3.2 合同条款制订不规范

由于合同语言和表述不尽详细谨慎,合同条款漏洞众多,很容易造成签订方对合同内容的误解或产生歧义,进而引发纠纷和争议。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约定不清,在费用预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3 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能密切联系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有着千丝万缕的重要关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节奏、工程质量和资金投入的法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工作及管理体制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和团队。承包方中标后一旦签订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为例行文件传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终造成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招投标管理的脱节。

3.4 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不相符

招标文件是施工单位对发包方的要约,发包方的中标通知书是对中标单位的书面承诺,发包方与中标单位以此为基础签订合同,而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招投标书是签订工程合同的重要文件之一。但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上的买家地位,要么增加附加款,要么将对其不利的部分条款从合同中删除,要么要求施工企业不计风险全部包干,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内容,给中标单位带来隐性经济损失。

4上述问题的应对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应对策措施:

(1)重新制定承包商资质审查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的供求平衡通过提高资质审查门槛,严格实施承包商准入制,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设队伍的施工水平,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保证;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单位的数量,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的问题,保证合同双方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行为。

(2)理清企业内部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的关系,正确看待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关系。建议施工方和发包方企业内部成立合同专业化管理团队,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定岗定责,打造高素质队伍保障合同管理质量;创建起严格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的合同评审纪律,确保每份合同签订前都能经过严格、细致和全面的评审程序:认真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最大程度上规避潜在的失误和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违约情况。

(3)树立和强化合同的法律意识,不断规范合同签订与执行行为。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性,因此签订合同时可以引入法律机构参与合同制定和后期管理,充分发挥出法律机构熟知法律条文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优点,严把合同签订、履行关。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签订质量,而且加强了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签证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从而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6)

【P键词】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实践

【Keywords】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practice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5-0001-02

1 引言

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处于快速发展和转型的关键时期,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得到审批并投入建设。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其不仅能够有效约束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行为,还能够确保工程施工的进度和工程质量,同时还能够帮助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相关利益方要充分重视工程合同管理,尽最大努力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成本,实现工程质量和经济的双赢。

2 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含义

2.1 工程合同管理的含义

工程合同在传统的民法规定中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其实质就是承包工程方进行工程的施工建设,发包商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在形式上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种,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的起始日期、工程的预期质量、工程的预算造价、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1]。

工程合同管理就是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不受侵害,同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获得最大经济利润。

2.2 工程造价控制的含义

工程造价从狭义上来讲,单指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的发包、投标报价、具体施工等的花费,但是从广义上讲,指的就是根据工程的图纸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从工程项目从开始投入施工到竣工的整个花费[2]。

工程造价控制,指的是使用一定的手段(如监督等)有效控制施工过程的花费,使工程花费总额控制在甲乙双方都认为合理的范围内,从而最终通过项目投资和工程施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润。工程造价控制一方面是通过对工程造价的多次预算和评估实现对投资方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对向具体施工提供劳务服务的承包商的控制。

3 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3.1 合同是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投资方在工程开始之前需要根据既定的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在施工进行一定阶段的时候支付相应的进度款。投资方在支付款项之前,一般都会派出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对工程量的核定单和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和核算,只有项目审核合格才能够支付相应的款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款项的拨付。当然投资方是不会一次性把所有款项付清,其在拨付进度款的时候也会遵循预付款的支付原则。由此可见,合同是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3.2 合同是控制施工过程变更的依据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错误,最大程度上节约成本,在工程开始投入施工之前,需要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对于工程图纸中出现的明显错误要及时给予修正,修正时要依据相应的工程合同。当然不能避免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当设计单位提出某些施工环节需要变更的时候,就需要做好施工的经济核算,认真计算出追加或者减少的资金,变更核算完成之后进行三方会签,以避免工程施工后期出现经济上的纠纷。

因此,合同对变更的工程项目的审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有效防止施工单位出现多报、虚报花费的现象。

3.3 合同是工程后期索赔的依据

在工程施工中总会遇到各种问题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这个时候就容易出现索赔的情况。想要有效地解决工程索赔问题,就必须主动加强施工控制,在索赔提出之后进行及时地处理。其中工程合同就是工程后期索赔的依据,首先要搞清楚工期延误的具体原因和失误方,然后进行合理分析,最后要仔细审核索赔的要求是否符合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索赔双方的信服。

4 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的具体实践

4.1 合同签订要全面和准确

工程合同的签订是后期进行有效施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工程施工具有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面面俱到,对每一项条款的说明都要用语准确,使用模棱两可和有歧义的句子都是签订合同的大忌。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全面性,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同时还要注意与招投标相关文件保持一致,在合同中要明确区分出工程价款款项和经济责任款项。合同签订的全面和准确有利于后期约束承包商和投资方的行为,在其出现违背合同约定的现象时及时予以纠正。这也是进行合理的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最终实现有效地工程造价控制。

4.2 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变更项目的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总会有很多不可控事件影响到工程进度,这个时候就需要变更工程的一些项目,比如:与工程设计方取得联系,多方协商制定合理可行的变更方案;要对变更项目后的工程进度进行科学的估计,做出最新的进度计划变更;对现场施工环境进行有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其实在实际变更项目的时候,会出现费用增加和施工时间的浪费,为了避免后期出现相关方的利益纠纷,就需要充分发挥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职能,对变更的项目做好登记工作,并且进行三方公示。因此,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变更项目的管理有利于最大限度上降低成本增加值,保护工程相关方的经济利益。

5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商看中了工程施工这个行业,社会各界对于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也逐步加深,更多的合同管理方案和经验被认可和引用,这对于严格控制工程整体的造价、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认识到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认识到工程合同是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依据,是控制施工过程变更的依据,也是工程后期索赔的依据;在工程开始之前工程的合同签订要全面和准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变更项目的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把握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企业经济效益。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7)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8)

建筑行业的发展关系着国计民生,施工合同管理以法律条款形式规范和约束建筑项目施工行为,是保障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建筑市场发展需求,应特别重视施工合同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减少项目纠纷,加强施工成本控制,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1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长、工序多、施工复杂等特点,实际施工时还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各种问题,若建筑项目合同双方没有按照严格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仅会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而一旦建筑项目出现施工问题,还会引起合同双方相互推诿,使得合同约束作用不断弱化甚至丧失,难以达到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施工合同签订时,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限,结合具体建筑项目的情况设置合理条款,保证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另外,施工合同管理除了直接关系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也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如果建筑项目合同中没有对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规定,承包方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使用一些廉价但质量无保障的建筑材料,这样必然会影响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并且如果施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项目竣工日期,也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从而降低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建筑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应积极健全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2.1缺乏管理意识

很多建筑项目施工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仅缺乏建筑行业法律知识,并且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低不平,合同管理效果较差。在实际项目施工中经常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有些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假名义或违法签订项目合同。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包括若干个工程项目,而某些大型承包商中标以后再将小工程项目分包给小承包商,而这些小承包商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的意识非常淡薄,并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现象,无法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加之我国建筑领域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经常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

2.2合同条款不明确

条款内容是建筑项目合同的核心,由于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不重视项目合同,或者合同制定没有经过专业法律人员把关,使得项目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这就导致有些人利用项目合同漏洞谋取利益。建筑项目合同制定是一项非常专业、复杂的工作,其涉及多项内容和多方面知识,而有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建筑领域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了解不深,因此制定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在内容条款方面模棱两可甚至存在歧义,严重影响了项目合同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合同管理落实 不到位。相关建筑项目施工各单位没有建设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甚至没有专门管理项目合同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的项目合同管理非常混乱。同时,某些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具有切实可行性,合同管理处于静态状态,不能根据建筑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具体,也没有及时评估或者跟踪项目施工,直接影响了合同管理效果。另外,缺少项目合同履行手续,无法有效开发建筑资源,造成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项目的顺利、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强化合同意识

为了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须强化建筑单位的合同意识,规范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在制定项目合同时,应由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负责,结合建筑项目具体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相关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项目合同评审,全面汇集专业工作人员的智慧、经验和知识,客观、科学地分析项目合同利弊,从源头上降低或杜绝建筑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加强履行项目合同风险控制,认真收集索赔证据,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证据资料严谨完整、签章齐全、结论清晰,减少建筑项目纠纷。健全岗位责任制,对于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奖罚、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强化内部竞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规范合同条款内容

建筑企业领导应根据建筑项目合同管理要求,选择熟悉会计财务和项目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情况,做好合同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个别研究和集中学习,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期限、建设要求、项目种类等,规范合同的书写和制定,提高项目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权利和责任,制定严谨、完善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建筑市场发展要求,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3.3加强合同管理

结合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项目合同内容,消除合同漏洞,确保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相关机构,加强项目合同审查、登记、整理等管理,做好检查和统计,建立项目合同台账。结合建筑项目不同阶段的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实现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加强合同执行监督,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4结语

建筑项目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强制约束性和规范性,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建设起到指导、规范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出现的一些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优势,积极打造精品建筑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9)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索赔研究

Key words: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claim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3-0098-01

1我国工程施工索赔的现状

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又是索赔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法律观念和合同意识的淡薄,使中国工程界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工程索赔。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给中国工程界带来了强烈的冲击波,而冲击的核心内容是出现的索赔,索赔概念自此开始进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政府、企业及研究机构对索赔有了一定的关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大量外资项目和世界银行等贷款项目的建设,对外工程承包业务的发展以及经济建设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索赔也逐渐被国内的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承包商)所认识和重视。但总体而言,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环节,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认识都不够全面、正确。对索赔的方法、程序及计算等,也不够科学、规范。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与索赔工作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在不同地区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敢索赔、不会索赔、不能索赔、不让索赔等现象,概括起来,我国工程企业对索赔管理的认识及其现状可以描述如下:①索赔意识薄弱,对索赔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②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③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企业在针对具体工程索赔时,不知如何进行和运作,存在不会索赔现象。④索赔专门人才缺乏。⑤索赔管理的理论研究还不能满足工程实践的需要。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国际业务的开拓和收益的获取。也使我们和国外的承包商打交道时,事事处于被动局面。

2我国工程施工索赔问题的提出

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篇(10)

0引言

建筑管理中的项目管理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实行全面协调、控制、计划以及组织,促使整个建筑工程能够在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施工项目,促使整个建筑工程能够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从而给施工建设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会有大量的露天、高空作业项目,并且整个施工的时间比较长,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很多意外情况,影响整个建筑项目的管理质量。对此,建筑管理中有效的项目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建筑管理中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

1.1施工项目管理意义

1)进度控制的意义。项目管理能够促使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内容以及实际的施工现场条件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以及施工流程,并将总体的计划划分为每周、每个月的施工计划,计划的内容囊括整个施工过程。也就是施工前的准备、施工中的方案工艺、作业方式以及各个工种之间的协调性安排、劳动力供应等等。通过项目管理能够显著地保障施工进度得到有效控制,明确各个施工项目的施工目标以及工程整体的施工时间及组织,必要时通过项目管理对进度进行调整。因为建筑工程中施工项目管理的项目非常多,如果无法确保进度的控制,其必然也会导致项目施工本身出现较为严重的问题。总而言之,项目管理能够保障整个建筑施工按期、按量完成。

2)施工质量控制意义。按照施工质量标准,编制施工的整体控制内容和施工方案,并根据设计图纸以及我国管理部门所出台的相关规定严格制定相应的施工规范标准。通过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以及交接检等检验效果,保障材料验收检测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施工材料质量以及工程整体质量,保障整个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标准。

3)施工安全控制意义。任何建筑的施工管理都是以安全为第一前提,这也是我国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的主要要求,同样也是保障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的主要途径。建立相应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及安全保护措施,制定纸质的明文规定是项目管理的根本保障。借助项目管理,提升所有施工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安全性等,确保所有人员的合理分配,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的人、物等非安全情况进行严格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所有安全事故的发生。

4)施工成本控制意义。通过项目控制制定建筑工程以项目为核心的成本控制制度,实行项目成本的预测,并制定施工成本的控制计划以及实施方案[2]。实行成本的核算以及分析,并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成本投入情况,详细记录各类收入、支出项目,降低施工成本,提升建筑企业施工利润。

1.2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作管理意义

除了以上几项施工项目的管理以外,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以及信息管理也是项目管理的实施重点。现场管理的含义:建筑管理项目的施工现场是体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质量以及企业形象的一个主要方面,其管理必须以“不扰民”“整洁卫生”“安全有序”以及“文明施工”为主,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的统一性管理,并对涉及到施工人员进出的地方安置“七牌两图”,也就是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牌、安全无事故计时牌、安全纪律牌、防火告知牌及安全生产牌、环境卫生牌以及项目组织结构图、施工总体平面图,并公布施工现场责任人名单。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管理要求,保障场地容貌的整洁性,确保施工位置不积水和泥浆,确保场地的容貌整洁度,完成各类型标志及标识的安装。

通过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标准,实行“物流有序、设备完好、纪律严明、环境整洁”等标准;合同管理的含义: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根本依据和重要管理指标,严格遵守施工合同进行施工和管理是体现施工企业诚信的主要方式。施工项目部应当重视对合同的管理,认真履行合同当中所制定的各项内容,认真完成施工过程中合同当中所出现的变更、增减、改变等工作。通过项目管理,强化对合同的履行、订立、管理等内容,从而提升以合同为核心的管理质量;信息管理的含义: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构建相对的项目管理体系,并不断优化、完善当前的管理体系和结构,以更加高效、准确、落实的信息管理结构进行管理,实现真正的信息化项目管理,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整体质量。

2建筑管理中项目管理的优化措施

2.1优化各个项目的施工规章制度

施工规章制度是确保质量管理控制的根本依据,同样也是保障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资源管理以及整个程序的实施过程。建筑管理中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在施工开展之前就必须进行的活动,需要在施工之前就制定一个符合当前施工实际情况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开始时,针对实际的施工情况对管理制度进行及时的调整、优化。在施工准备的阶段,需要完成细致、全面的质量管理规划,对一些细节性的容易发生质量性问题或安全问题的项目做好问题防控操作,真正杜绝各类质量隐患、安全问题的出现。

2.2优化项目施工整体计划

建筑管理项目管理中的施工设计是确保整个建筑工程各个项目质量的主要方式。施工设计主要包含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方式等内容。同时,在施工开展之前,需要保障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均能够充分了解并熟悉施工图纸的意思以及实际施工的计划,并保障自身具备施工图纸所要求的施工工艺,确保后续的施工能够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会审施工图纸是确保施工图纸质量的主要工作,会审过程中,需要及时发现设计当中的差错以及不合理的地方,对施工设计当中不明确、模棱两可的施工内容进行多方协商之后进行修改。在图纸会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内容:

1)施工图纸的设计是确保施工质量的重点,这也就决定图纸设计必须满足施工条件和技术,如果在会审过程中,发生任何的问题,都必须进行整改,如果因为施工的特殊性会使用特殊的施工道具或施工工艺,则必须分析这些工艺或道具是否能够应用在项目当中;

2)施工图纸的施工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3)施工图纸当中的管道线路的品种、规格是否符合相应项目的实际状况,建筑、设备以及结构等方面是否有冲突。

在会审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都需要由建筑、施工以及设计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协商,并在协商后由设计部门对图纸进行修改,保障所有的施工设计均符合高效施工、安全施工的根本条件。

2.3优化施工材料质量

施工材料是保障建筑管理中项目管理的物质层面的主要条件,施工材料的项目管理是保障工程不会发生质量问题的主要条件。施工材料项目管理中,必须要保障施工材料符合建筑施工的规定,杜绝事后返工的现象。施工材料的采购是施工材料方面项目管理的重点工作,采购人员需要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务必保障所有材料的采购渠道均属于正规的采购渠道,并且必须选择具备资金保障、技术标准以及国家认证许可的材料制造商。在采购之前,需要对所有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价格、质量等实行对比,选择最为实惠、经济的材料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保障材料的生产标识等内容清晰可见,在发生材料问题时,需要由施工材料采购者负责。除此之外,必须确保施工材料的合格性,坚决杜绝各类型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在施工现场中,确保建筑管理的整体质量,保障建筑质量。

3结语

建筑管理中项目管理非常重要,是一个复杂、系统的特殊工作,对于施工单位而言,项目管理的真正落实是确保建筑管理有效实施的根本,能够真正强化项目的管理,提升工程投资的效益,保障企业综合经济利益得到稳步提升。同时,建筑管理中项目管理需要从多方面进行不断完善,从而确保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彭林秀.成本核算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中重要性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20):312.

[2]李虎.基于当前建筑施工项目管理中技术管理重要性的探讨[J].城乡建设,2013(21):445-446.

[3]滕发栋.成本核算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13):169.

[4]王海明.试论项目管理在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中的重要性[J].建材发展导向,20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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