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汇总十篇

时间:2024-02-23 14:39:35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1)

一、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内容

(一)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主要内容

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内容较为丰富,简单的理解就是农村商业银行为了适应当前或未来的金融形势的发展,通过改革经营管理制度和研发或改进金融产品达到金融产品创新的目的。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创新金融工具,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来实现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二是通过金融技术的创新来完成改革这一重要任务,三是利用金融制度的变革为农村商业银行改革铺平道路。一般来说,金融工具创新主要是指将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不同特性进行排列组合,每一种金融工具都具有不同的特性。例如,有些金融工具的收益性大,但是它的风险性也较大。有些金融工具的收益性小,流通性大其风险性也小。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等特性的不同排列组合会给金融产品的创新带了新的生机。通过不同特性的组合,以适应市场现实的需求。金融技术的创新主要是指通过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金融知识,通过技术手段的提高来实现创新。例如,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学习城市银行通过结合电子商务和现代金融实现了金融产品电子化网络化的创新。最后一点是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制度是金融业发展的准则和基石。任何一个行业都不能没有制度的约束。然而制度有时候也可能制约创新的发展。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受到经济体制的束缚,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差距还很大。因此,在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中要对与金融活动有关的市场制度、管理制度进行变革,以适应现代市场的要求创新。

(二)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内容的划分

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内容也有不同的划分,现今金融界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内容主要有两大观点。一种观点归纳为广义的全面改革。另一种观点则可以认为是狭义的制度改革。狭义的金融创新指的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国家政府减少了国家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政治干预之后所引发的的农村商业银行改革,这一时间段里,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初具成效,但是同时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也遭遇了危机和挑战,不得不进行更深层次的金融改革。同时随着世界政治格局和经济发生的变化,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也受到了全球金融的影响。而广义上的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涵盖的内容和范围都要远远大于狭义上的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广义上的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将整个农村地区看做一个整体。通过整个银行体系的创新来实现农村金融行业的改革创新。从现实意义上来说,这无疑是一项积极的举措。通过金融体系不断成长、创新的过程可以进一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概括的说广义上的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就是指是指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内部要素的变革。从银行内部机构的设置,对金融市场的分析,传统业务的开展,新业务的研发,银行金融制度的管理等等一系列方面出发进行改革。那么本文分析和阐述的对象就是广义上的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因为它更具代表性,更有现实意义。本文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内容当然也包括了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及金融制度的创新三方面。对商业金融创新内容的分析能够了解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吸收国外商业银行几十年发展的经验以及金融学知识对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特点

一般来说,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具有两个重要的特征即新颖性和效益性。新颖性表示与以往不同,在服务质量和金融产品上有了实际的变化。具有时代性的特点,这样更容易被农村或者农业人口所接受。效益性自然不言而喻,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因此,效益性往往也是银行决策者最为关注的一项指标。作为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一部分的金融改革,其根本目标必然要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根本目标――效益性相一致,这也是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和标志。此外,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也说明了这一点。

除此之外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还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近些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村地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都直接影响了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纵观世界金融体系,金融体制的改革总是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大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要谈金融改革的内容是离不开金融环境这一重要影响因素的。金融改革的环境对银行改革有着深刻的影响。这一点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当时的金融环境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和世界性的石油危机,利率和汇率出现了剧烈波动。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需要对自身的金融产品进行创新,研究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样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随着滞涨影响的不断加深。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以及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世界经济环境的发展,此时作为银行就必须进行改革。与此同时市场的空白又给商业银行创造了新的业务。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农业的发展和转型以及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在农村地区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催生了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加之这一时间段内国内经济学理论不断丰富使得农村商业银行的创新力大大增强,市场的饱和已经促使农村商业银行不断降低改革成本,而重视金融科技的发展。

三、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模式

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和改革的趋势主要有三种:

(一)风险导向型。在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中,仍旧需要面对所有商业银行都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更好的规避利率风险带来的损失,因此银行针对规避利率风险,采取了转移利率风险的创新模式。通过研发浮动利率的金融产品,以浮动利率的债权债务工具和期货期权工具成功转移了一定的汇率风险。这一模式的优点是以市场利率风险为导向,在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中既达到了产品丰富的要求,又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双管齐下降低了农村商业银行的汇率风险,同时发展了多种多样的金融衍生工具。例如,货币远期交易来降低和分散贷款风险。这系列的金融创新举措都可以降低农村商业银行对于金融风险的担忧。

(二)管制导向型。随着近些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一个高收益高利润的行业也越来越发展壮大。农村商业银行与城市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就显得更加激烈。为了避免银行之间激烈的竞争而带来的金融秩序的混乱,政府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的管制措施。此时,银行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就会就必须要适时的对政府的管制进行规避。同时政府对金融机构发展的限制越来越明显,促进了金融机构寻求规避管制的创新活动的发展。管制导向性模式的发展使得金融银行的创新更具针对性,也通过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银行业的整体发展。

(三)技术导向型。技术导向型模式在近几年来发展迅速。是源于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创新趋势越来越朝着电子化的技术创新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金融产品投向市场,电子金融产品又必须要依赖于电子信息技术的支持。无论是从硬件上还是软件上。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都进一步降低了提供金融业务的成本,使得金融产品的创新更具动力。同时在横向领域方面,拓宽了农村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市场。

四、总结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农业经济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因此,我们更应研究好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创新。通过转变农村商业银行发展模式和进行金融创新来实现农村商业与银行的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2)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139

农村土地确权的内容直接Q定了农村集体改革的发展方向。在开展农村集体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于农村土地经营和转让的试点的应用和拓展,并且应当加速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所有权等权利的鉴定登记机构的工作的完善性、全面性以及有序性。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可以有效的保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1 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因此农村土地确权对于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意义重大。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度,我国农村现阶段主要的基本经济制度。随着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不动摇。

由于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的规模和范围十分的庞大,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工作开展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也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但是我国农村集体产权的清晰度始终都不够理想,并且产权管理责任的分配不明确,对于产权的保护措施开展的也相对不全面,从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有效改革[1]。将土地确权应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可以使得农村的集体产权的关系更加的明确,此举使得农村能够更好紧跟我国城市的发展步伐,共同做到经济的飞速进步。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的边界的扩展速度也在不断地增高。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归法也在不断的变化,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存在着流失问题。并且随着农村与城市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在农村土地占有赔偿等问题上,出现分歧和冲突的现象也十分常见,因此开展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农村的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对于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存在着重要的意义。

2 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

2.1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广大的农民,是农村在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所要坚持和明确的基本原则。我国的相关法规章制度,例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宪法》都对于我国的土地确权和集体产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我国的集体产权实施过程中没有有效的确立产权的法人地位,因此制度的实施效果仍然不够理想。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可以使得我国的集体产权实施过程中的产权法人地位更加明确,从而使得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得以有效的改革。

2.2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强化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保障

农村土地确权应用的基本内容就是应用法律的方式明确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和涵义[2]。从土地管理的角度上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具有以下的几个方面的内容:农村集体产权中的发包权。农村集体产权中的发包权的基本内容是指:农民拥有对其所有土地或者是国家依法分配其的土地资源的发包的权利;农村集体产权中的调整权。农村集体产权中的调整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正常情况下已经签订的合同不能够随意的调整或者是变更,但是如果在承包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期的因素,可以应用农村集体产权适当的调整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农村集体产权中的管理权。农村集体产权中的管理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在国家和政策和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对于承包放流传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

3 总结语

开展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当明确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探究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以及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强化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保障。通过开展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促使农村土地集体产权的种类和划分制度更加明确,从而使得我国的农村在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下迎来发展的新纪元。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3)

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对我国农村教育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农村教育多方面的发展。

(一)新课程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教育的办学方向,体现了城乡教育公平的理念

新课程改革明确提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从中可以看出,新课程改革强调义务教育应使全国城乡的适龄儿童都受到基本的、为终身发展奠定初步基础的教育,是着眼于提高国民素质、为学生成为合格公民打下共同基础的教育。这一理念和改革的目标,不仅明确了农村教育的办学方向,也确保了农村学生作为未来公民接受与城市学生相同教育的基本权利,增强了农村儿童在发展中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体现了城乡教育公平的理念,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新课程的实施推动了农村学校教育思想与观念的转变

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加之教师素质较差,课程资源短缺,“满堂灌”、“题海战术”等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学生乃至教师的身心发展。新课程倡导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会学习,生动活泼地学习;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强调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这改变了农村中小学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学生被动苦学、教师被动苦教的局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提高了入学率和巩固率,降低了辍学率。

(三)新课程改革增强了课程对农村学校的适应性,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新课程改革增强了课程的适应性,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学校、不同水平的学生的需求。在课程管理上,新课程赋予了学校一定的课程自,从而促使农村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需求以及民族文化等开发学校课程,确保了学校提高水平,办出特色,教材的多样化也逐步实现。对于学生来说,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水平、未来志向等选择不同的课程,大大增强了课程的适应性,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新课程改革促进了教师专业发展,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师改变是课程改革取得成功的内在动力。我国新课程改革是伴随着大规模的教师培训而展开的。在新课程实施之初,教育部就明确提出了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为了实施新课程,各地开展了不同层次、大规模的教师培训。国家除了对培训者开展免费培训以外,还对西部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开展了免费培训,使得西部地区中小学教师有机会参加国家层面的高水平培训。与此同时,各地(包括西部地区)也千方百计筹集经费,对教师开展以新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

(五)新的课程决策机制和课程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农村新课程改革受到关注

新课程改革赋予了地方一定的课程自。地方课程方案的制定、地方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教材的选用、考试方案的制定等,都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专家、校长、教师等的参与。为此,各地都制定了一系列课程政策,吸收了大批的教师、校长和本地专家参与课程管理和课程决策,这不仅培养了一批本土化的课程专家,而且也形成了新的课程决策机制和课程管理体制。特别是通过新课程改革,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十分关注农村教育的特殊性问题,在课程决策、课程管理、课程实施以及教师培训、校本教研、专业支持等工作中,都十分关注农村学校。

二、当前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课程在农村学校稳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了农村教育的发展。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再加上长期以来农村教育发展的滞后性,农村新课程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政府对新课程改革重视不够,领导不力

地方政府对新课程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的主要目标、内容等认识不清,认为课程改革就是教材的更换。一些地方政府认为课程改革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事情,是学校内部的事情。由于缺乏主要领导的参与,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难以协调课程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政府部门对学校的考核主要看分数和升学率,制约了新课程理念的落实。

(二)农村学校课程改革的经费、课程资源配置和开发不足

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需要一定的投入,但从现实来看,在新课程改革中,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课程改革的投入都严重不足。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教育经费的不足,对课程改革的投入更少,很多地方没有任何投入,严重制约了课程改革的效果及其推广。

(三)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仍然薄弱

尽管新课程改革促进了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总体来看,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教师队伍还相对薄弱。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少,高水平教师流失严重,教师培训机会少,部分教师知识老化、教学方法陈旧,难以适应新课程的要求。这导致新课程的部分理念和内容难以落实,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研究性学习、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等难以实施。

(四)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

亟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手段。但从调查来看,部分农村学校不具备基本条件,信息技术设备不足或较差,难以满足教师的需要;部分学校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不足,使用效果较差。至于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获取资源、开展学习,在农村学校就更为困难,大大影响了新课程的实施。

(五)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课程改革分步实施,影响了初中课程改革的推进及效果

课程改革中,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课程改革分步进行。在很多省份,实施了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学生,在升入高中后还是原来的课程体系,学生不能适应高中的课程,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更为突出的问题是,许多学校为了保证学生适应高中的学习,在初中阶段使用新、旧两种教材,这不仅影响了新课程的实施,也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三、加强农村学校课程改革的对策

(一)强化政府对新课程改革的领导,加强对农村课程改革的协调

课程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是很难顺利推进的。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把课程改革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中,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要明确,课程改革绝不单单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的事情,也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课程改革不单纯是教材的更换或改革,而是从教育理念、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到评价方式,以及管理体制等均要进行改革。建议成立国家和地方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对课程改革进行宏观协调,提高课程改革的决策层次和领导层次;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担任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组长,强化对课程改革的领导工作,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对新课程改革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新课程改革对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把课程改革作为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要像重视校舍建设那样重视课程改革;要改变那种等待、观望的消极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课程改革,推进新课程的实施;要将推进课程改革特别是推进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力度和效果作为评价校长、教师的重要指标;要认真研究新课程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于新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经验,予以突破。

(二)将课程改革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设立中西部地区农村课程改革专项基金为了保证新课程改革的顺利

推进和持续性,要将课程改革经费纳入教育经费的范围,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议设立中西部地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基金,加大中央扶持的力度,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实施新课程。为了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实施新课程,确保新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和健康发展,中央政府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三)修订课程标准,增强新课程对农村学校的适应性

从调查来看,相对于课程改革的理念,课程标准在农村中小学的适应性要差一些,这既与农村中小学的师资、办学条件和学生的背景有关,也与课程标准的制定有关,更为重要的在于我国的国情,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较大。课程标准是重要的国家课程文件。一般来说,国家课程的标准不宜过高,通常是中等偏下,这样就能保证绝大多数学生都能达到国家标准,从而避免因标准过高而将那些处境不利的学生排除在外。这既是国家课程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发达国家课程改革的重要经验。当前应根据新课程的试验情况和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各门学科课程标准对农村学校的适应性,特别要看是否适合农村学生和农村教师的实际。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积极地对课程标准进行调整,扩大弹性,使课程改革更加适合农村学校的实际,真正达到通过课程改革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目的。

(四)积极组织力量,开发适应农村中小学实际的教材教材是教师教学的重要凭借,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据。

调查结果表明,相当多的校长、教师认为新课程缺乏适应性主要指的是教材缺乏适应性。另外,现行的很多教材在使用过程中要求较高,比如有些教材的练习要求学生上网才能完成,有些作业要求家长的帮助才能完成,有些教材在使用过程中对学校的资源有较高的要求,而这些对于西部地区一些农村中小学来说是不现实的。因此,当前应积极组织力量开发一些适合不同地区包括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实际的教材,这些教材既要能够达到课程标准的质量要求,不降低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又要使农村学校的教师、学生好用,比如内容贴近学生实际,完成作业不需要家长太多的帮助等,以增强这些教材对农村中小学的适应性。另外,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和校长共同参与的教材选用机制,使农村中小学的校长和教师在选教材时参与其中。

(五)进一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新课程改革提供保障

目前我国新课程改革中,评价制度的改革还相对滞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一方面号召教师要参与课程改革,推行新课程,另一方面又按照过去的、与新课程不一致的方法要求教师,评价教师的工作,从而使得教师的改革热情受到打击,许多教师形容为“戴着镣铐跳舞”。当前要改变单一评价主体的现状,使他评、自评和互评相结合,使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活动;要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建立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指标,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动机及积极的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内容;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要重视采用灵活多样、具有开放性的质性评价方法,不仅仅把纸笔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把考试和其他评价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描述学生的发展情况;在试题内容方面应加强对开放性试题的研究,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淡化记忆性内容的考查;要强调对学习过程的评价,不但要关注学习结果,更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将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

(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对于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农村教师,应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比如大幅度提高工资、实行轮换制、提供专门的进修机会、保障住房、医疗等,使这些教师能够安心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更好地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要通过在职培训、专题研修、教学研究、远程教育、送教下乡、观摩示范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教师的业务能力,使教师熟悉新课程,掌握新课程的主要特点。在提高农村教师业务能力的同时,更要注重其思想道德教育,使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农村教育事业,热爱农村儿童。要通过教育和其他有效措施,使广大农村教师敬业爱岗,扎根农村中小学。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4)

2.乡镇管理条块分割问题突出。乡镇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突出,县级政府以及乡镇政府双重管理部门较多,这导致各个组织部门各自为政,各项工作开展的立足点不是为了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而是追逐自身的利益,结果就导致乡镇管理协调难度大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到经济、文化、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内容,需要工商、税务、农推、文化等机构之间通力合作,这样才能够有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反之则会拖累新农村建设。

3.乡镇政绩考核模式比较落后。政绩考核模式存在误区也是乡镇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政绩考核的目的在于发现乡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改进,但是反观目前乡镇绩效考核基本上陷入了一个为了考核而考核的误区,数字出干部、数字出优秀成为了绩效考核的直接表现。在具体的绩效考核内容层面,新农村建设相关指标没有被纳入到乡镇管理范畴之内,乡镇考核基本上就是以经济考核为主,考核内容单一,考核方法落后,考核结构使用不足,对于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

二、乡镇管理改革中的困难分析

1.改革遭遇巨大阻力。面对新农村建设给乡镇管理提出的更多要求,乡镇政府改革势在必行,但是也必然会遭遇到预料之内的巨大阻力,这些阻力处理利益阻力之外,还包括文化、理念等方面的阻力。利益阻碍是指在乡镇管理改革中可能受到利益损害的工作人员对于改革会进行的阻挠,文化以及理念层面的阻碍是指乡镇行政文化非常落后,带有严重的官本位、人治色彩,乡镇政府官员都是高高在上,没有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政府服务理念,而新农村建设要求行政文化的重塑,这意味着对文化阻碍必然乡镇管理改革。

2.改革遭遇动力不足困难。从改革动力来看,乡镇管理改革缺少足够的动力,首先就是乡镇上级政府动力不够,在乡镇管理改革动力方面,基本上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存在动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出于种种考虑乡镇管理改革总是踯躅不前。其次是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滞后,其对于乡镇政府改革的推动力比较弱,经济发展是推动乡镇管理改革的重要动力,经济落后自然就会影响到改革动力。最后是农村公民社会尚不成熟,广大农村居民在公民意识、法制意识等方面都比较落后,村民自治水平比较低,这也影响到了乡镇管理改革的推进。

3.改革基础条件不够充分。从乡镇管理改革基础条件来看,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不具备同样给乡镇管理改革带来了很多的困难。乡镇政府改革涉及到多方面内容,其本身并不是一个的孤立的工作,需要全面的做好的配套制度的改革,这样才能够为乡镇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反之在配套制度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改革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很难达到预期改革效果。乡镇管理改革基础条件不够主要表现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社保制度等方面的不健全或者缺失,从而成为了乡镇管理改革的拖累。

三、乡镇管理改革的具体路径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既是乡镇政府改革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乡镇管理改革的路径,乡镇政府在具体职能定位方面,要加快转变步伐,利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结合新农村建设具体要求与内涵,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前提下,针对职能定位方面存在的越位以及缺位问题,有计划的制定职能转变路径。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5)

第二阶段的大体是1983~1990年。主要标志是中共中央1984年1号文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的农村综合发展经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准许农民“离土不离乡”,本质是把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允许农民“综合发展”——发展乡镇企业(主要是加工业、建筑业、流通服务业)。这一次改革,顺应和保护了农民在乡村创业的积极性,乡镇企业很快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第一次结束了新中国商品短缺的历史。这一阶段的改革可以简单地解读为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自然资源转换为现金收入和资本,改革的制度收益是一部分地方和一部分农民先富了起来,农村约1%的农民成为老板,约10%的农民成为乡镇企业的职工。

第三阶段大体是1990~1996年。主要标志是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市场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为主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准许农民“离土又离乡”,本质是把农民和农村各种资源从乡村解放出来,允许农民在更广阔的空间和领域创业发展。这一次改革,把有寻求新的发展机会能力的农村老板和又敢闯敢冒的青年农民从农村解放了出来,让农民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所有的领域里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机会,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在城乡异地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一大批农民企业家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领域异军突起,一亿多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沿海劳动密集性产业突飞猛进,大城市经济圈高速扩张,小城镇也呈现大发展之势。这一阶段改革的制度收益(就农村而言)是农民非农业收入超过了农业收入,每年民工的劳务收入高达6000~8000亿元(每个农民工收入6000元)。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逻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改革改什么?开放放什么?改革就是要革除苏联“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模式的弊端,开放就是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总的目标是解放生产力。

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突破口是经济体制改革,着力点是解放农民和扩大农民生产经营的权力。

第一步改革开放就是把农民从人民公社的桎酷中解放出来,给了农民组织农业生产的自主权和农产品的收益权。随之,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空前地释放出来,劳动生产率得以极大的提高,农民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绝大部分是自己的。随之,农民有了积累,有了购买能力,有了投资的冲动。农民购买力的扩张,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农民的积累,为农民创办乡镇企业提供了原始资本。

第二步改革开放自然而然就是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即离土不离乡),给农民在本乡本土发展乡镇企业的自主权。随之,一部分农民跳出农门,在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流通运输业等领域大显身手,一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农民首先成为万元户、十万元户、百万元户,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农民企业家,数以千万计的农民离开土地成为乡镇企业的职工。一个乡镇企业就像一艘大船,企业家就是船长,农民工就是船员,经过几年的发展,乡村的沟河港汊已满足不了他们扬帆启航、乘风破浪欲望了。

第三步改革开放自然而然就是将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从乡村中解放出来(离土又离乡),给农民企业家以更大的发展领空间,给农民工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就业的机会。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的流动,成为当时最活跃的发展力量,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整体性提升。

农村经济改革的逻辑过程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公营退民营进”,是按照两根主线展开的。第一条主线是放开对劳动力的束缚,过程为:束缚在人民公社制度里——放开到责任田里——放开到乡村社队里——放开到全国城乡。第二条主线是对农民开放经营领域,过程为:没有经营权——经营责任田——在社区范围内经营乡镇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所有的行业经营(几大特殊行业除外)。

经历了上述三步,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大局已定。经济改革开放必然要求政治改革开放的同步进行。政治改革开放的逻辑过程应该是“官权退民权进”。农村政治改革开放在80年代与经济改革开放是基本同步的。

当分田单干把农民从人民公社的体制中解放出来时,客观上已经把人民公社的经营职能让渡给了农民。中央随之在1983年作出决定,撤销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至此,政社合一的经济高度集中、政治高度集权的体制消失了。随着经济改革开放的发展,民间力量在农村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的确立,客观上要求国家将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权让渡给民间,1983年开展了村民自治、直选村主任的试点工作,乡镇的供销合作社、食品公司等经营部门开始改制,国家给予部门的经营特权退出。应该说,这一时期的总体改革思路是清晰的、符合逻辑的、朝着总体改革方向前进的。但是,从80年代的后期开始,农村政治改革开放的步伐停了下来,有的改革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农村政治改革开放的滞后和倒退,是直接导致了90年代农村衰落的重要原因。

三、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负面作用

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第一步——分田单干,每亩增加粮食产量250斤。当时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每亩上缴50~60斤粮食就可以了。农民得到了约200斤/亩的实惠,这是第二步经济改革开放的物质基础。

由于政治改革开放的滞后,官权不仅没有退,相反还前进了。1985年以前,一个乡镇政府的财税所一般3人左右。到后来,财税所分成了财政所和税务所,再到后来,税务所分成了国税所和地税所。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报道过的湖北省监利县红城乡财政所105人,如果加上国税和地税的人,超过了200人。1985年以前,乡镇党委政府的机关人员一般不会超过20人,到90年代,乡镇下面又设置了管理区,乡(镇)区的机关人员一般都在100人以上。80年代,村级民办小学的老师都是民办教师,到后来全是公办教师了,一个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是四个民办教师的总和,美其名曰是为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实质上是教育特权垄断的结果。1985年以前,农村的征粮征税成本大约10%,到90年代中期,农村征税成本高达90%(农村税费现在已经不够发县乡干部的工资了)。

到1987年,农民每亩土地的负担需要100斤粮食;到1990年,农民每亩土地负担70元,折合粮食250斤/亩;到1994年,农民每亩土地负担150元,折合粮食约300斤/亩;到1998年,农民每亩土地负担180元左右,折合粮食400斤/亩。进入90年代,对乡镇企业的乱收费开始泛滥,此时,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国家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中西部乡镇企业面临双重压力,加上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消费能力下降,农村市场萎缩,尽管1994、1995、1996三年粮食涨价,也没能扭转中西部乡镇企业开始走下坡路的局面。到1997年,中西部地区农村普遍出现种地负债经营,农民要靠打工收入缴纳各种苛捐杂税。

由于农村政治改革滞后,机构和人员过度膨胀,恶化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加剧了农村资本、人才的外流;由于农村政治改革的滞后,乡镇政府及其部门成为村民自治最大阻力,村民自治十几年几无进展,乡村矛盾尖锐、干群关系恶化。毫无疑问,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是农村凋敝和各种矛盾交织的重要原因。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6)

20世纪90年代,安徽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三乱”问题突出,农民负担过重成为当时影响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可谓当时“三农”的真实写照,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探寻减轻农民负担治本之策过程中,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安徽人,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努力探寻农村税费改革的新路子。

当时,农民负担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名目繁多”。其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负担就有5大类:一是依法向国家缴纳的税收,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向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按照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缴纳的村提留和乡(镇)统筹费,即“三提五统”;三是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的10个义务工和20-25个劳动积累工;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向农民收取的教育集资;五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和各种摊派等。

从安徽省的情况来看,1999年,农民承担的农业税为14.17亿元,人均28.43元,农业特产税为7.80亿元,人均15.65元;承担的“三提五统”为34.14亿元,人均68.50元;承担的各种集资摊派达 9.26亿元,人均18.58元;承担的义务工26800万个,劳动积累工42188万个,人均约14个,按每个标准工日10元折算,人均劳务负担就达140元。总体来看,农民每年人均承担的各种负担高达270多元。此外,农民还要承担水费等生产经营性费用和各种名目的搭车收费以及摊派等。

日益加重的农民负担,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影响到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为寻找一条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征收管理的新路子,安徽省早就开始了探索。

1993年,太和县开始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大胆尝试,在农村税费征收中采取“税费合并、统一征实”的办法,开展农村税费征收方式改革试点,这在全国也是较早的。

1995年初,五河县开始了以“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探索,砍掉多只伸向农民的手,基本解决农村“三乱”问题。1996年,五河县探索突破农业税税制,暂缓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当时引起了一股不小的“冲击波”。1998年,五河县按照“废费正税”的思路,将“三提五统”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在全县进行试点。

199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报经财政部同意,来安、望江、怀远、濉溪等4个县开展了以“取消乡统筹、改革村提留、调整农业税”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这4个县开展的“寻求减轻农民负担治本之策”的探索历程,有效遏制了农民负担过重现象,初步规范了农村分配关系,触及了农村上层建筑的改革,初步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更重要的是,这些探索和实践锻炼了干部群众,积累了试点经验,为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试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安徽素有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改革精神,1978年发端于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村“大包干”改革,揭开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幕。安徽推进农村改革的动力和务实探索从来没有停止过,应该说,在安徽全省范围内率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首先,安徽省农村改革的基础比较扎实。作为全国农村‘大包干’的发源地,全省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改革意识较强,改革的思想基础比较扎实。其次,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于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全省从上到下,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第三,全省各地态度积极。农民对“三乱”非常反感,各地都有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各部门也认识一致,各方面都有改革的决心。可以说,农村税费改革在我省有着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第四,安徽省地理条件有广泛的代表性。安徽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长江、淮河横贯其中,地形地貌多样,平原、丘陵、山地面积各占三分之一,兼具南方和北方的自然特点。同时,安徽省又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多,农民负担重,是水稻、小麦、棉花、油菜等粮食和经济作物主产区。第五,安徽省的前期探索与中央的要求不谋而合。中央在探寻税费改革之初,曾将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作为突破口。然而,由于种种原因,1998年燃油税改革“搁浅”,中央遂决定将税费改革的重点推向农村,而安徽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的先行探索恰好符合中央的意图,自然进入中央的视线。

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历史再次选择了安徽,不畏艰难险阻、勇挑重担的安徽人民,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征途上再次谱写新的篇章。

改革方案在汇集民意中出台

进行农村税费改革,中央有方向,安徽有决心,广大农民有意愿。而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要有一整套科学可行的方案作指导。为此,省主要负责人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多次深入基层和村组农户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历经一年零11天,方案十六易其稿,最终成型。

1999年3月13日,为做好全省全面实施税费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我带领财政厅几位处长赴阜阳、亳州、蚌埠等地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实地考察了五河县和太和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一共走访了7个乡镇,组织了10次座谈会,参加座谈的乡镇、村干部和农民共150多人。座谈会上,基层干部群众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使诸多疑问和担心在调研中逐步消解,改革的思路也逐渐清晰起来。随后,我们迅速形成了题为“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势在必行”的调研报告。

这份调研报告阐明了当时全省农村税费征管及税费改革试点现状,详细梳理了五河县和太和县的经验。同时,由于我省江南及江淮之间大部分地方未实行税费改革试点,农村税制老化,税费征管过程中矛盾日益突出,我们特将许多地方要求改革的强烈愿望表达了出来。

报告还指出了当时农村税费征管及改革试点中存在的4个主要问题,即农业税制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不适应,存在“有地无税、有税无地”现象;农民税费负担制度与土地承包制度不适应,农业税费负担不平衡,“三提五统”缺乏合理性、准确性;农村基层干部集中精力抓好农业生产的愿望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绝大部分时间疲于收取各种税费,农村干群关系较为紧张;现行农村中部分中心工作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相适应,指令性的达标、升级严重脱离农村实际。

报告就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提出了3条建议,一是建议立即成立由省主要领导挂帅的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协调和处理改革中的日常事务。二是建议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思路,提前设计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方案。三是建议制定完整的配套措施,包括全省各级建立相应组织,加强舆论宣传,农村税费改革应与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三位一体,三管齐下,相互补充,互为促进等。

省领导对这个调研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时任省委书记回良玉批示:同意,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农口、税务等有关部门人员认真研酌,着手设计农村税费改革方案。

1999年3月20日,我抽调人员组成起草组,着手起草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

当时,起草试点方案,没有任何现成的材料可供借鉴,要在试点方案中做到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结合本省实际,达到通过改革解决农民负担重、农村分配关系不顺等一系列复杂矛盾的目的,难度可想而知。起草组经过认真研究,初步确定试点方案的总体框架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第二部分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组织领导及配套措施。

方案第一稿基本构建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主体框架。但其中仍有许多不完善和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地方,如农业税税率及附加比例到底定为多少,如何进行乡镇机构改革等,当时都只有初步的提法,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随着全省部分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深入,一些主要矛盾不断暴露,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起草组对改革政策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这期间,起草组对方案又进行了3次修改。1999年5月12日拿出试点方案第四稿,对试点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具体配套措施都进行了调整。

2000年1月,我们根据中央最新精神,在第五稿中,将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 “一个取消,两个调整,一个完善”调整为“四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同时,根据中央可能确定的农业税税率上限,第五稿还提出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上限不得突破7%,要求各市在制定试点方案时,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税率幅度。

方案第五稿,于2000年2月16日报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根据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起草组对试点方案进行了重大修改。重点提炼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农业税政策,强调全省平均税率不超过7%,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第一次提出各市、地、县要结合农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税率幅度,经省批准后,分类测算到村,并落实到农户或者其他农业税纳税单位和个人。这就有了以后的农民负担卡和到户纳税通知书。

第六稿主要明确了村提留征管办法,同时增加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时间安排,将2000年各项改革重点工作分为5个阶段。

2000年2月开始,起草组进入冲刺阶段,全体成员几乎整天泡在办公室。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安徽率先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正式拉开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序幕。起草组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又多次对试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到3月中旬,形成了方案第十六稿。

第十六稿在农村税费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内容等方面已基本成熟。概括起来说,指导思想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从根本上治理农村“三乱”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保持长期稳定,建立规范的农村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基本原则是,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行。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兼顾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采取简便易行的征收方式,规范税费征收行为。实行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和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乡镇财政体制,促进乡镇财政良性循环。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群众路线,促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起草组的这些提法,在正式报省委、省政府审核时,只增加了两个字,即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健康发展”前加上“持续”两字,其余几乎一字未动。省领导完全同意了方案第十六稿中提出的改革政策、配套措施、时间安排等内容。

4月8日,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请批准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

2000年4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

改革试点成功的关键环节是合理确定农业税税率。为了稳妥起见,我们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农民负担水平,对1993年至1997年5年间的全省主要农作物产量、二轮承包土地面积、农业人口、农业税收和乡统筹、村提留等86个指标进行了全面统计调查,逐级测算到乡镇、村,具体落实到农户,共调查测算和分析了上亿个数据,反复进行测算和比较,提出了5套方案。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7)

第二阶段的大体是1983~1990年。主要标志是中共中央1984年1号文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的农村综合发展经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准许农民“离土不离乡”,本质是把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允许农民“综合发展”——发展乡镇企业(主要是加工业、建筑业、流通服务业)。这一次改革,顺应和保护了农民在乡村创业的积极性,乡镇企业很快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第一次结束了新中国商品短缺的历史。这一阶段的改革可以简单地解读为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自然资源转换为现金收入和资本,改革的制度收益是一部分地方和一部分农民先富了起来,农村约1%的农民成为老板,约10%的农民成为乡镇企业的职工。

第三阶段大体是1990~1996年。主要标志是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市场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为主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准许农民“离土又离乡”,本质是把农民和农村各种资源从乡村解放出来,允许农民在更广阔的空间和领域创业发展。这一次改革,把有寻求新的发展机会能力的农村老板和又敢闯敢冒的青年农民从农村解放了出来,让农民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所有的领域里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机会,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在城乡异地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一大批农民企业家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领域异军突起,一亿多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沿海劳动密集性产业突飞猛进,大城市经济圈高速扩张,小城镇也呈现大发展之势。这一阶段改革的制度收益(就农村而言)是农民非农业收入超过了农业收入,每年民工的劳务收入高达6000~8000亿元(每个农民工收入6000元)。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逻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改革改什么?开放放什么?改革就是要革除苏联“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模式的弊端,开放就是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总的目标是解放生产力。

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突破口是经济体制改革,着力点是解放农民和扩大农民生产经营的权力。

第一步改革开放就是把农民从的桎酷中解放出来,给了农民组织农业生产的自和农产品的收益权。随之,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空前地释放出来,劳动生产率得以极大的提高,农民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绝大部分是自己的。随之,农民有了积累,有了购买能力,有了投资的冲动。农民购买力的扩张,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农民的积累,为农民创办乡镇企业提供了原始资本。

第二步改革开放自然而然就是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即离土不离乡),给农民在本乡本土发展乡镇企业的自。随之,一部分农民跳出农门,在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流通运输业等领域大显身手,一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农民首先成为万元户、十万元户、百万元户,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农民企业家,数以千万计的农民离开土地成为乡镇企业的职工。一个乡镇企业就像一艘大船,企业家就是船长,农民工就是船员,经过几年的发展,乡村的沟河港汊已满足不了他们扬帆启航、乘风破浪欲望了。

第三步改革开放自然而然就是将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从乡村中解放出来(离土又离乡),给农民企业家以更大的发展领空间,给农民工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就业的机会。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的流动,成为当时最活跃的发展力量,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整体性提升。

农村经济改革的逻辑过程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公营退民营进”,是按照两根主线展开的。第一条主线是放开对劳动力的束缚,过程为:束缚在制度里——放开到责任田里——放开到乡村社队里——放开到全国城乡。第二条主线是对农民开放经营领域,过程为:没有经营权——经营责任田——在社区范围内经营乡镇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所有的行业经营(几大特殊行业除外)。

经历了上述三步,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大局已定。经济改革开放必然要求政治改革开放的同步进行。政治改革开放的逻辑过程应该是“官权退民权进”。农村政治改革开放在80年代与经济改革开放是基本同步的。

当分田单干把农民从的体制中解放出来时,客观上已经把的经营职能让渡给了农民。中央随之在1983年作出决定,撤销和生产大队,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至此,政社合一的经济高度集中、政治高度集权的体制消失了。随着经济改革开放的发展,民间力量在农村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的确立,客观上要求国家将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权让渡给民间,1983年开展了村民自治、直选村主任的试点工作,乡镇的供销合作社、食品公司等经营部门开始改制,国家给予部门的经营特权退出。应该说,这一时期的总体改革思路是清晰的、符合逻辑的、朝着总体改革方向前进的。但是,从80年代的后期开始,农村政治改革开放的步伐停了下来,有的改革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农村政治改革开放的滞后和倒退,是直接导致了90年代农村衰落的重要原因。

三、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负面作用

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第一步——分田单干,每亩增加粮食产量250斤。当时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每亩上缴50~60斤粮食就可以了。农民得到了约200斤/亩的实惠,这是第二步经济改革开放的物质基础。

由于政治改革开放的滞后,官权不仅没有退,相反还前进了。1985年以前,一个乡镇政府的财税所一般3人左右。到后来,财税所分成了财政所和税务所,再到后来,税务所分成了国税所和地税所。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报道过的湖北省监利县红城乡财政所105人,如果加上国税和地税的人,超过了200人。1985年以前,乡镇党委政府的机关人员一般不会超过20人,到90年代,乡镇下面又设置了管理区,乡(镇)区的机关人员一般都在100人以上。80年代,村级民办小学的老师都是民办教师,到后来全是公办教师了,一个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是四个民办教师的总和,美其名曰是为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实质上是教育特权垄断的结果。1985年以前,农村的征粮征税成本大约10%,到90年代中期,农村征税成本高达90%(农村税费现在已经不够发县乡干部的工资了)。

到1987年,农民每亩土地的负担需要100斤粮食;到1990年,农民每亩土地负担70元,折合粮食250斤/亩;到1994年,农民每亩土地负担150元,折合粮食约300斤/亩;到1998年,农民每亩土地负担180元左右,折合粮食400斤/亩。进入90年代,对乡镇企业的乱收费开始泛滥,此时,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国家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中西部乡镇企业面临双重压力,加上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消费能力下降,农村市场萎缩,尽管1994、1995、1996三年粮食涨价,也没能扭转中西部乡镇企业开始走下坡路的局面。到1997年,中西部地区农村普遍出现种地负债经营,农民要靠打工收入缴纳各种苛捐杂税。

由于农村政治改革滞后,机构和人员过度膨胀,恶化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加剧了农村资本、人才的外流;由于农村政治改革的滞后,乡镇政府及其部门成为村民自治最大阻力,村民自治十几年几无进展,乡村矛盾尖锐、干群关系恶化。毫无疑问,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是农村凋敝和各种矛盾交织的重要原因。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8)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现状

2003 年6 月,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提出了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1)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产权改革的具体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具体而言,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其他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市)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2)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管理,由银监会依法实施监管,但在微观经营决策上由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这几年,各地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效比较明显,提高了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2005 年6 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为10299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4720亿元,增长了84.60%,占贷款总额的46.9%。其中,农户贷款8239 亿元,占农业贷款的80%,比2002年末增加4002亿元,增长94.5%。农户贷款中,小额农户信用贷款1767亿元,比2002 年末增加1034 亿元,增长140%;联保贷款968 亿元,比2002 年末增加715亿元,增长336%。改革后各个试点省(市)存贷款余额以及农业贷款都较改革前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尤其是不良贷款比例下降,并且资本充足率增加。

二、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使其能够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就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效果却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1)农村信用社改革动机有偏差。国务院制定的改革目标是“花钱买机制”,而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政策支持,即获得人民银行的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农信社从高管人员到一般员工把国家的资金扶持等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核销,认为只要达到专项票据发行兑付的两项硬指标,就大功告成。(2)所有权仍然缺位。虽然农村信用社通过大规模的增资扩股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募集了大量的股金外部股东的比例大幅度增加,但外部股东关心和推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工作的能动性却很低,原因是,单个外部股东持股比例十分有限,股东权力的分散性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信用社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外部股东入股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得到农村信用社更多、更好的信贷支持,而不关心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他们参与农村信用社决策、管理的积极性十分有限。

其次,目前的信用社通过增资扩股造成股金性质异化。出现脱离“三农”的倾向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可实行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是获得社员资格必须交纳的基础股金。是社员获得信用社优先、优惠服务的前提,投资股是由社员中有实力的各类经济组织,个人投资大户形成的股份,很多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就采取对资格股实行固定利率分红,即实行了股金存款化。在入股三年后可自由退股,从而导致股金异化,由于这一方式的出台。本应向“三农”募股的方案,却成为向信用社职工和一些关联企业、个体户招股。形成信用社股本金中职工、企业、大户入股的股本金迅速增加并已成为主导股金。这样不仅造成了农户入股额和比例下降及农民股金的弱势地位,而且使利益分配向经营者倾斜。出现了农村信用社脱离“三农”的倾向。背离了国家进行改革的初衷,

第三,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经营上的多元化目标发生冲突。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经营目标有多个,即合作制目标,主要为社员服务原则;政策性目标,支持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三农”目标;赢利性目标,以及作为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业务品种范围而追求的规模经济目标。多元目标冲突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绩效低下,并直接造成信用社经营管理中的机会主义。在出现亏损时,农村信用社不是主要从自身管理寻找原因,而是倾向于强调自己所承担的政策性义务和非赢利性。

此外,内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普遍较低也是农村信用社目前存在的问题之一。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者、经营者小农意识比较浓厚,缺乏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和应对措施;官办作风仍然存在,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很难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的员工素质在金融机构中较低,员工队伍结构不优,素质不高已成为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大阻碍。

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这次农信社改革的重点在贫困落后地区而不是发达地区,然而这轮农信社改革在经济发达地区取得的成效比较明显,成立了一批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而在经济落后地区就比较困难。这说明了金融环境很重要。现代金融企业的建立和生存需要一定的金融环境。在经济发达地区,金融生态好,农信社就比较容易生存,改革的难度小,也比较容易取得成绩。在经济落后地区,金融生态恶劣,农信社难以生存,改革的难度也大,当然在经济落后地区发展其他金融组织也很困难。因此,农村金融改革的难点在经济落后地区,这才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

三、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思路

农村信用社改革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首先,农村信用社仍应定位在为“ 三农”服务上;其次,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第三,改革应以政府为主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产权改革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首要环节

只要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则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其法人治理结构扭曲的现状都难以得到真正改变,经营困难的局面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扭转。因此,产权改革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首要环节。要改革产权制度,使农村信用社产权明晰,必须做到:(1)理顺股权结构。对农村信用社长期遗留下来的每股几元、几十元的股金进行妥善核算量化,并按照法人运作的标准重新明确并落实出资者的权利和义务。(2)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出资者的所有权得到明确,股东权利得到全面保证,防止经营者滥用权力,并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相一致,通过改革,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二)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社目前沉重的历史包袱大多是由国家政策制度安排、地方政府干预以及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但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也应因地制宜,要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进行认真鉴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补偿的政策。其次,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信社发放的“三农”贷款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免征所得税,从而降低其经营风险,提高竞争能力。第三,适当降低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适当降低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扩大其贷款规模也是农村信用社增加收入的一个来源。但是应当注意到,准备金的减少意味着风险的增大,所以在降低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时一定要掌握适度的标准。第四,加大再贷款支农力度。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要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允许跨年度使用。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允许延期归还,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农信社的扶持。第五,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农村金融的垄断局面,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组织。允许农信社跨乡镇经营,扩大竞争面,并允许不同区域的农信社跨区域兼并收购,实现优化组合。

(三)积极实施人才战略和科技兴社战略

由于多种原因,农村信用社的职工素质和电子化程度都较低,是影响农信社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农信社应以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人才工程,加强信用社员工的现代金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将各种优秀人才吸收到农信社队伍中来,提高农信社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信用社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信社结算和联行业务的电子化进程,增强竞争能力。

参考资料:

[1] 许志忠,崔晓初.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问题及改革建议[j].华北金融,2001.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9)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农村中小学要注重全面素质教育,在适当阶段增加农业和其他实用技术的教学内容,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需要,为乡镇企业和农村产业升级提供充足、适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决定》明确了农村中小学的培养目标和办学方向,成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根本指导思想。

此次课程改革,充分考虑我国农业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现状,对农村初中课程进行改革的具体措施是:在保证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前提下,不延长课时,不加大授课总量,调整部分教育内容,在农村初中引进“绿色证书”教育,对学生进行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教育。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地区,要依据地理条件以及农业经济、科技、主导产业等情况并考虑当地农民的意愿,因地制宜地选择“绿色证书”教育的具体内容,不搞“一刀切”;未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地区,要切实加强职业技术教育。

在课时安排方面,适当调整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课程,在初中阶段的劳动技术课时和地方安排课时中安排“绿色证书”培训课程,使学生在初中阶段有300课时左右的教学时间,其中60%左右用于理论课,40%左右用于生产实习课。县、乡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2至3门专业课程,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掌握某种岗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另外,根据农村的需要,删减部分脱离农村实际的内容,补充农村和乡土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农村实用经济政策、经营管理、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增加课程的弹性和灵活性,各地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

为使“绿色证书”教育更适合农村普通初中学生,教育部、农业部将对“绿色证书”教育的有关教育内容和要求进行修订,省、地(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据此组织、委托有关人员编写有关教学资料,供不同地区的农村普通初中学校选择使用。

农村初中课程改革涉及农业、科技、教育等诸多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支持课程改革,将课程改革纳入社区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的轨道。要通过对现有文化课教师的培训及聘请兼职教师等多种形式,解决师资问题;同时,要大力推进师范教育改革,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农村培养“一专多能”的新型教师。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篇(10)

1998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基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工作目标,其中五项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以及税费改革。原先,税费改革是想从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入手,推行燃油税,取消公路上到处设立的收费站。这项改革的准备工作早在1997年就开始进行,初步草拟了方案。经国务院同意,1998年10月25日提交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始料不及的是,提案被人大常委会以一票之差否决,两个月以后再次送请审议,也没有通过。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被迫暂时搁置。农村税费改革是在作为替代车辆和道路税费改革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大约在1998年5月,我随朱基总理去安徽调研。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王太华同志和省长许中林同志建议说,现在农村各种收费既乱且多,影响干群关系,农民负担沉重,中央财政拿出80亿元分几年集中解决一下农村各种乱收费。通过税费改革集中解决农村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也是财政部内部议论的一种设想。王太华、许中林他们是经过测算的。他们分析,安徽农村的经济情况大体为全国农村的十分之一,解决安徽农村乱收费约需8亿,全国80亿的建议就是这样推算出来的。回到北京以后,我向朱基总理转述了王许两位的建议,朱总理认为,思路是对的,但80亿绝对不够。他对我说,你至少得准备200亿元。没过多久,有一次朱总理又说200亿也打不住,恐怕得300亿以上。后来,农村税费改革经中央研究决定作为一次重要的改革列入议事日程,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

王太华、许中林同志的建议是有政治远见的。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长期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逐步改革税费制度。王许两位的建议符合党中央的精神。1998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决定,由我和时任农业部部长的陈耀邦、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段应碧组成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成立专门机构,集中精力研究和提出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包括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配套措施等。在形成的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地方同志,特别是基层同志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作出了许多指示,给予了亲切的关怀。

一是叮嘱我们一定要重视这项改革。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同志曾指示我们:“农村税费改革事关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一定要把这件大事办好。”在当时,我们根据领导的指示,把农村税费改革定位在事关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旨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涉及农村上层建设的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改革,不敢有丝毫懈怠。

二是改革的重点、出发点是减负。同志指示我们:“减轻还是加重负担,绝不是少拿多拿的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问题,是增强还是丧失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基同志指示:“要改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换汤不换药,不如不改。”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同志多次率领工作组到基层调查,亲自参加部署改革的工作会议,作报告,做工作。他在讲话中指出:“农村税费改革的首要和第一位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兼顾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不能不算财政平衡账,也不能光算财政的平衡账,更要算农民的负担账。”

三是先试点,后推开,改革要稳步扎实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事关国家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改革要先试点,是中央常委会决定的。2000年8月,我曾受国务院的委托,先后两次向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汇报改革方案。后来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及配套进行的思想都是党中央决策的。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农村税费改革的方针为“减轻、规范、稳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简称:“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根据中央的精神,农村税费改革还要同时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规范农村税费管理,精简机构和压缩人员,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统一归县财政管理,以及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等。

整个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是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由试点到部分省推开直至全面铺开,大体经历了四年时间。

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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