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4-02-23 14:39:29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1)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自从1999年年底进入中国老龄化社会之后,先后出现了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种养老模式,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有效地结合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势。但是,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供给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仍然问题重重,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不完善,财务管理不健全等,其中,以财务管理不健全的问题体现地尤其严重,这些问题严重制约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发展,因此,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一步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并且过份依赖于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及自身经营收入所占比例较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投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等培训工作投入有限。

2、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有效监督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在财务监督的方式上面,主要以内部监督为主,缺乏外部监督,尤其是媒体监督、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财务捐赠人监督方面;在监督的力量方面,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并没有全面地深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内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专项监督,也没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监督的内容和监督做出明确要求与规定,内部监督层面,缺乏内部监督与岗位监督。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不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不完善,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组织管理不完善;第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正是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财务管理组织与制度上的缺陷,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现金、物质、人等方面管理混乱。

4、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并不具备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财务工作的基本职业技能,如不能准确地编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财务报表等;另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不高,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等并不能完全准确、真实地反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情况。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的优化对策

1、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来源渠道的构建工作与经费的基本保障工作,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实现资金筹集的社会化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一个资金来源渠道,也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拨款应该在各级财政中单独列项,设置科目,注明使用方向,并依据当年的经济法发展情况,建立逐年增长的机制,财政拨款的资金主要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以及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二个资金来源渠道来自于社会筹集,其主要形式是寻求社会各方力量的捐赠,这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融资的重要途径。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捐赠的数量,可以从二方面着手:第一,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可,以及作为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增加其捐赠的意识;第二,捐赠的形式多样化,一方面,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与形式,定时、定地点的组织公共捐赠,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社会捐赠账户,并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公信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三个资金来源渠道是自身的经营收入,它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围绕其使命所开展的一系列的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如组织老年人开展的商业汇演、为部分老年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营所得,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形成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实行一定的有偿服务和低偿服务。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非营利性,因此,这部分的资金来源有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实现其社会使命的同时,可以适当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如商业汇演,增加部分收费项目,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其更好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经营性活动开展,务必把握两个基本原则:这些经营性活动的开展的根本目的是为更好地实现其社会公益服务性质的宗旨,其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及其组织章程的,是不会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本身是不会造成声誉上的损失;加强对经营所得的管理,其经营所得最终必须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修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等非营利活动,不得用于组织内部分配。

2、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监督力度

要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专款专用和透明化等,就必须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的监管力度,通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监督来源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两种。

第一种监督形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内部监督。首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自身必须严格遵循DADS原则,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财务公开工作,定时、定期地向社会公众全面、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运营管理纳入大众的监督之下;其次,岗位监督,依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相分离;最后,畅通内部财务信息监督通道,赋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并设立内部奖励制度。

第二种监督形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外部监督。通常,外部监督包括政府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中,社会监督又包括媒体监督、捐赠人监督、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监督等。在政府部门层面,政府部门要深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监督的内容和监督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财务监督与审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进行及时地提醒与纠正,令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出现私自挪用、截留等严重问题,对于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财务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养奸。在社会监督层面,既要提高媒体、捐赠人、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信息监督的意识,又要赋予其监督的合法性权利。

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

首先,要完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组织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主管领导对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其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包括财务预算制度、固定资金管理制度、流动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以及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等,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这些财务管理制度得以顺利执行。

4、培养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

做好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引导工作,引导财务工作人员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处理各项会计事务时,做到科目准确,数目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及时、正确地编制各类会计报表,保证对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准确、及时与完整,对违反相关财务制度的收付凭证,拒绝登帐,并及时向领导反映,管好会计档案。

四、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以及缺乏有效财务监督等,严重制约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进一步发展,务必通过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监督力度、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培养专业的财会人员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这对于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绩效水平、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本文为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大学生创新科技项目文章,项目编号为42713041)

【参考文献】

[1] 贾素平:养老机构管理与运营实务[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3.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2)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并且过份依赖于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及自身经营收入所占比例较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投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等培训工作投入有限。

2、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有效监督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在财务监督的方式上面,主要以内部监督为主,缺乏外部监督,尤其是媒体监督、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财务捐赠人监督方面;在监督的力量方面,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并没有全面地深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内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专项监督,也没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监督的内容和监督做出明确要求与规定,内部监督层面,缺乏内部监督与岗位监督。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不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不完善,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组织管理不完善;第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正是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财务管理组织与制度上的缺陷,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现金、物质、人等方面管理混乱。

4、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并不具备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财务工作的基本职业技能,如不能准确地编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财务报表等;另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不高,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等并不能完全准确、真实地反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情况。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的优化对策

1、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来源渠道的构建工作与经费的基本保障工作,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实现资金筹集的社会化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管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一个资金来源渠道,也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拨款应该在各级财政中单独列项,设置科目,注明使用方向,并依据当年的经济法发展情况,建立逐年增长的机制,财政拨款的资金主要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以及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二个资金来源渠道来自于社会筹集,其主要形式是寻求社会各方力量的捐赠,这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融资的重要途径。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捐赠的数量,可以从二方面着手:第一,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可,以及作为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增加其捐赠的意识;第二,捐赠的形式多样化,一方面,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与形式,定时、定地点的组织公共捐赠,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社会捐赠账户,并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公信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第三个资金来源渠道是自身的经营收入,它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围绕其使命所开展的一系列的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如组织老年人开展的商业汇演、为部分老年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营所得,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形成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实行一定的有偿服务和低偿服务。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非营利性,因此,这部分的资金来源有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实现其社会使命的同时,可以适当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如商业汇演,增加部分收费项目,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其更好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经营性活动开展,务必把握两个基本原则:这些经营性活动的开展的根本目的是为更好地实现其社会公益服务性质的宗旨,其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及其组织章程的,是不会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本身是不会造成声誉上的损失;加强对经营所得的管理,其经营所得最终必须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修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等非营利活动,不得用于组织内部分配。

2、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监督力度

要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专款专用和透明化等,就必须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的监管力度,通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监督来源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两种。

第一种监督形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内部监督。首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自身必须严格遵循DADS原则,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财务公开工作,定时、定期地向社会公众全面、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金运营管理纳入大众的监督之下;其次,岗位监督,依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岗位与出纳岗位相分离;最后,畅通内部财务信息监督通道,赋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并设立内部奖励制度。

第二种监督形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外部监督。通常,外部监督包括政府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中,社会监督又包括媒体监督、捐赠人监督、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监督等。在政府部门层面,政府部门要深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财务监督的内容和监督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财务监督与审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进行及时地提醒与纠正,令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出现私自挪用、截留等严重问题,对于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相关财务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养奸。在社会监督层面,既要提高媒体、捐赠人、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家属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信息监督的意识,又要赋予其监督的合法性权利。

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

首先,要完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组织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主管领导对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其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包括财务预算制度、固定资金管理制度、流动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以及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等,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这些财务管理制度得以顺利执行。

4、培养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

做好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引导工作,引导财务工作人员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处理各项会计事务时,做到科目准确,数目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及时、正确地编制各类会计报表,保证对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准确、及时与完整,对违反相关财务制度的收付凭证,拒绝登帐,并及时向领导反映,管好会计档案。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3)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4)01-0128-01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6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就已经达到了382万,其中城市80岁以上老人占9.9%,人口老龄化的态势已经非常明显。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地,他们对于社区服务的依赖性很强,以社区为基础的居家养老模式就变得很有吸引力。张家口市作为一座古城,居民对于养老这种传统道德问题十分重视,因此,居家养老模式在张家口市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一、居家养老模式的基本问题及存在现状分析

1.居家养老模式的概念

居家养老模式,就是把家庭作为养老核心,把社区作为养老工作的依托,同时在民族传统的支撑下,依靠专业的服务力量,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以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活动、社区支援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或日托服务为主要内容。居家养老模式目前在张家口地区的城镇中适用范围很广。

2.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现状

(1)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取得的成绩。就我国的整体情况而言,城镇居民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有了大范围的反正,各个城市也都形成了自身的模式特色。针对张家口市而言,根据调查,目前,在张家口市,面对就业压力以及生存压力,同时在与首都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管理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去北京等大城市就业,这样就使得张家口地区的空巢老人更多。而张家口市又是一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城市,对孝道的恪守使得他们更加重视家中老人的养老问题,因此,居家养老模式就成为重要的选择。根据调查,张家口市已经有近65%的城镇老年居民处在居家养老模式下。所以说,不管是在张家口市,还是在我国的其他城市,居家养老模式都已经获得了认可并有了蓬勃发展之势。

(2)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不足。在看到发展中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还要注意到目前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在张家口市。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很多地区开始了居家养老模式,但是在模式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就是家庭与社区的工作对接存在缺陷,这使得很多工作最终没有落实,为老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其次是整个模式下的工作没有针对性,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老人的服务内容都是相同的,而事实上,不同年龄段下的老人的服务需求是有很大差别的,这样的服务模式,效率自然很低;再次是对于这种养老模式,政府的资金支持不够,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提供,缺乏政府资金,服务质量就很难保证,这位居家养老模式的生存提出了很大的考验。

二、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作用

在生活方式和生活现状不断变化的今天,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有利于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弘扬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孝”占有很大比重,很多礼仪的产生都已“孝”字为根基,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养老问题,是对于“孝”的最直接体现,面对社会的发展,年轻人不得不选择增加工作或者异地工作,这样一来又很难照顾家中老人,最终陷入到生活困局之中,或者不得已抛弃老人。而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就很好的权衡了照顾老人和年轻人工作的问题,所以,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有利于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弘扬。

2.发展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可以有效的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减轻儿女的负担,这样,就可以缓解儿女之间因为老人养老问题发生的纠纷,同时,对于老人的社区服务,可以为老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减轻老年人因为日渐衰老的体制而产生的心理低落。总之,发展城镇居民养老模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调查内容以及数据的研究分析,对于张家口地区的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增加政府对于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扶植

政府对于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扶植既包括财政的扶植,也包括政策的扶植。通过财政扶植,可以改善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财政的支持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员走向社区为老人服务的队伍中;而政策扶植,可以增加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注,以及家庭中对于居家养老模式的认可程度,这样,居家养老模式才能向更大范围发展。所以说,增加政府对于居民居家养老模式的扶植是这种模式发展的重要策略。

2.对于社区服务工作进行改进

对于居家养老模式中社区服务工作的改进应该是全面的,多方向的。第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进行分类,比如按照年龄分,然后根据不同类别的老人的需求进行针对性的服务,这样才能保证服务质量,也有利于居家养老模式的长久发展;第二,在物质内容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精神生活服务,比如组织适合老年人观看的演出等,只有这样的服务,才是全面的服务;第三,壮大社区老年人服务队伍,对于居家养老模式而言,其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是非常大的,这就需要大量的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因此必须壮大社区服务队伍。

四、结束语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4)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如何加快我国养老事业建设,以实现对老龄化人口的妥善安置成为了我国养老事业的首要内容。从我国传统文化角度分析,家庭养老是每个人都比较向往和热衷的养老方式,但随着当代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水平正在逐渐下降。而机构养老又没有形成相应的机制,这使得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出现了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如何能够更好地为居家养老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使不同层次老年人都能够享受舒适的老年生活,成为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主要问题。

一、国外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国外将“居家养老服务”称之为“老年社区照顾服务”,其是基于希望国家倡导的“在合适环境中养老(Aging in Place)”而建立起来。在这种养老服务模式下,老年人可以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并获得社区服务的相应照顾,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医疗卫生、日常生活等需求。西方学术界对此种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老年人社区照顾服务提法与概念

A.Jamison(1989)指出,老年人社区照顾服务是指对需要帮助的居家老人提供极可能的长期照顾。P.Schopflin(1991)提出,老年人社区照顾服务是以为制度性方式对老年人进行安置与照顾,其内容包括家庭清扫,贴身护理、膳食等。

(二)老年社区照顾服务供给特点(英国)

S.Tester(1989)经过对社区照顾服务研究发现,英国社区服务所提供的内容不仅包括日常看护、家政等基础,还包括娱乐、教育等精神,这些服务在为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照顾的同时,也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受到了老年人的喜爱。J.Alber(1992)提出职业私营养老金是社区照顾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而这一切是在政府的鼓励与支持下实现的。Walker(1992)提出英国社区照顾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从政府变为了专业的独立服务部门,相比于政府而言,独立服务部门的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且服务范围更为全面。

(三)社区照顾服务系统(澳大利亚)

1985年,澳大利亚颁布了居家社区法案(Home and Community Care Act),法案重点内容就是进行整合性社区照顾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实现对服务片段的有效整合。Ackerman(2005)根据对澳大利亚的整合型社区服务体系研究提出,此种服务系统能够是服务输送提醒更具有弹性,从而有助于服务品质的提升。

二、国内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有效控制我国人口的同时,大大削弱我国家庭养老水平。面对庞大的老龄化群体,学术界开始主张发展家庭式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目前,国内学者对居家养老的研究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背景与意义

赵丽宏(2005)提出居家养老服务是世界绝大多数家庭的客观需要,其中东方家庭的需求度更大。任炽越(2005)提出面对庞大的养老群体,机构养老为国家带来的经济压力巨大,发展社会性居家养老服务势在必行。刘飞燕(2007)提出家庭“小型化”发展,使家庭养老面临严峻挑战,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机构养老不受青睐的当下,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养老的有机结合,更符合我国国情。张民省(2008)认为,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我国的养老模式应加快转变和创新,应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模式。陈平(2010)提出居家养老是适合中国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内容

宋宝安(2003)指出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包括饮食供应、医疗护理、体育活动、文化娱乐、文化知识更新、家庭关系调节、老年心理咨询;杨艳珠(2008)把老年人的需求归结为日常照料类、医疗保健类、精神慰藉类、法律维权类、文化娱乐类、应急救助类等服务需求;贾雪华(2009)指出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研究的重点更多集中在物质需求方面,而忽略了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重视。

(三)居家养老服务缺陷及不足

一是资金问题。杨福彬(2003)、孙泽宇(2007)指出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较低,而养老需求人数的增多,会引起养护费用的增长,资金来源的不稳定性,会对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产生制约。二是人员问题。赵立新(2004)指出当前居家要老服务人员工作重心更多的是创收,而并非真正的为养老服务需求人群提供服务。何荣(2005)指出养老服务职业声望的偏低,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带来制约。孙钦荣(2012)等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服务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薄弱等问题。三是服务内容问题。方秀云(2006)提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服务覆盖面窄、服务资源不足、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资源整合性差、专业技能偏低、医疗保健匮乏、医疗费用过高和精神关爱缺失等问题。耿雅琴(2013)等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服务种类和层次较低、服务同质化严重、服务对象过于狭窄等问题。四是政府角色定位问题。李兵水(2013)等认为,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缺位问题,并据此提出政府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服务的购买、运行和监督机制。

(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方向

叶妍(2004)提出民营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使居家养老服务实现了市场化发展,有助于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会成为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方向。孙仲彝(2005)提出政府应将养老服务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通过对设社会各类资源的利用,来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方秀云(2006)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未来发展重点应放在对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方面。

三、研究述评

通过对上述文献的回顾、整理、分析,可以看出国外的居家要老服务发展相对较早,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现已较为完善。我国国内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比较多,主要集中在居家养老服务背景和意义、服务需求内容、服务存在问题等方面,对于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资源整合意见,但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具体构建和运作模式研究还是相对较少,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丁英顺.日韩两国居家养老服务比较及启示[J].日本问题研究,2013,04:60-66.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5)

【关键词】

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急剧变迁,人口流动加速,老龄化程度加深加重,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兼备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而受到老年人的认可与欢迎,成为我国应对养老挑战的重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对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把握事物的特征与规律。居家养老概念虽然在我国提出已久,但学者们对其内涵外延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从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关系角度进行的界说。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地点与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组合。陈友华以养老地点、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供给三个要素为标准,将养老分为不同模式。根据养老场所与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可以分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根据养老资源提供者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根据养老服务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和自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即是上述“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的组合形式。[1]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2],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更新。居家养老模式古已有之,如邻里照顾、家政服务等,只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社会化服务增多,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多而已;二,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与联系进行界说。居家养老是一种不同于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是改良了居住形式的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院”,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是把养老院的部分功能搬回了家。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视角分别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征,对认识和理解这一概念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共同涵盖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家庭是居家养老的主要场所,这里的家庭有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更强调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上的归属性。第二,养老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第三,居家养老的内容不仅涉及基本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还包括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援助等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第四,居家养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诸多实践与研究

(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居家养老意愿研究。这类研究以机构养老为比照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倾向度。研究结论具有普遍一致性,大多数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需求虽有提高,但其比例仍远远低于居家养老。分城乡进行比较,城镇老人对居家养老选择度略低于农村老人。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在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中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占比例较大。需求影响因素研究能够准确锁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群体以及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这类研究多遵循假设检验的思路,分析筛选影响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可能因素,并对相关因素进行交互分析,最后对分析结果利用各种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显著性检验,确定最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普遍显示,从不同人口、社会经济特征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类型、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社会保障等都对养老方式选择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居住类型、年龄和自理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独居、高龄、不能自理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最强烈,其他因素影响不明显。在群体需求特征上,高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度较高,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精神慰藉、服务热线的需求度较高。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研究。需求强度反映了服务受体对不同服务项目需求的迫切性、优先程度以及不可或缺性,有助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的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助于其他主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确对接。已有研究多以全国老龄办的居家养老三大类服务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根据需求细化项目,再通过项目选择的频率统计或者需求强度测量确定不同服务需求的迫切性。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来看,城乡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医疗护理、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教育的需求程度较高,农村老年人对紧急救助、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健康体检的需求较高。纵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调查者与受访者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存在差异。居家养老意愿调查中,普遍存在被调查对象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混为一谈现象,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二,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多停留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的描述分析上,缺乏指导实践的深入探索。服务需求只有转化成利用率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仅仅呈现了老年群体的一种主观愿望,与客观利用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分析两者之间产生落差的原因并促成两者的平衡才应是需求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居家养老实践模式总结。

关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从已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学者的研究呈现为不同地方做法的描述,如对先进社区工作做法的介绍、实际工作部门一般性工作经验介绍和应用研究中地方做法的概述,理论层面的模式总结较少。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模式总结来看,模式提炼维度错综杂乱,有从服务提供主体维度将养老实践总结为“政府包户型”、“企业主导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志愿者凸显型”,也有从特色经营方式上将其归纳为“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还有从多元主体作用方式上将其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志愿者”等。以上归纳多以地方经验的特色概括为主,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中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通过对各地居家养老实践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将居家养老模式概括为四种:一,政府主导,层级联动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采用行政强制力自上而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方式。其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即政府筹集资金、政府管理、政府运营)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单位分级建立规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同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弱病残群体。二,政府主导,民间运营方式。这种模式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建民营方式,即由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由民间经营,提升运营效率。第二,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中心。政府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调动民间积极性参与养老产业。第三,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发挥机构养老的辐射作用,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第四,政府购买,市场运营。其采用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在市场上购买服务的的方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需求。[4]上述文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归纳总结了我国居家养老实践的具体模式,对其他地区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研究评述

近年来,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越来越丰富,累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数据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往的研究主要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现实意义、实践现状、运行机制、服务需求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进行论述,观点重复的较多,而且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将外部环境考虑在内的系统分析。已有文献多是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本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囿于学科视野,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系统研究。任何项目、组织、制度的正常运转都是嵌入在一定的制度、结构甚至文化因素中,就像一颗种子的发芽必须具备适宜的土壤一样。居家养老服务要持续平稳运转,必须与其嵌入其中的制度结构、文化环境、认知观念、政治氛围相配套,当前文献缺乏从外部环境出发的系统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多停留在表象描述,缺乏触及本质的深度分析。当前居家养老研究主要是以宏观抽样为主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以服务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为主,研究注重对统计结果的现状描述,缺乏解释性分析。以个案研究、典型研究为主的经验介绍、模式总结和问题发现,停留于表面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原因剖析和理论提炼。第三,缺乏城乡差异性视角。城乡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异性,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比如城乡社会组织的发育、养老市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等,现阶段的研究没有对城乡上述差异给予关注,而是倡导城乡统一的居家养老推进方式。第四,学科视角过于单一。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人口学、建筑学、医学等领域,与其他学科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相关性较小。第五,居家养老研究过多的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模式本身的研究,缺乏从老年人、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相关研究多停留于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而缺乏学术性的理论指导与概括,虽然部分学者也尝试着进行了理论建构与提炼,但仍然不成熟。葺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6)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截至2013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161万,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9.7%。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居家养老得到普遍推广。由于居家养老服务隶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NGO参与居家养老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目前,我国政府正积极倡导NGO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来确保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一、NGO参与居家养老的优势

NGO作为非政府组织形式的存在,其本身具有非政府性、组织性、公益性、自治性、非政治性等特性,在参与居家养老时,NGO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优势有以下几点:

(一)弥补政府不足,创新服务方式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政府单方面供给的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群体的需要。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NGO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供给总量上的压力,扩大服务受益人群;另一方面能够克服政府供给服务个性化低等问题,可以针对不同的老年人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增加老年群体的个案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不仅能够弥补政府不足,还能够创新服务方式。

(二)提高服务效率,减轻社会负担

NGO本身具备的非政府性和公益性,能够很好的将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现行的市场机制相结合起来,从而避免政府失灵现象造成的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NGO参与居家养老一方面其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轻老龄化加剧所造成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负担。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增加了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这样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

(三)整合社会资源,增加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推广,与之配套的政府、社区、家庭所具备的服务设施也已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NGO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服务设施,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一方面可以减少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针对新产生的服务需求可以做出积极的应对策略,从而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各种需求。NGO参与居家养老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轻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NGO自身存在缺陷

我国NGO自身缺陷主要包括自主性低、资金缺乏和人员缺乏三个方面。一是,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自主性较低,由于大多数NGO主要依存于政府而存在,他们往往政府政策的执行方,参与政策制定的机会很少。二是,资金是NGO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我国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比较低,并且融资渠道不完善,从而较少的资金支持限制了NGO的发展。三是,我国NGO缺乏大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主要是由于薪酬较低、社会地位不高等原因导致难以吸引专业人员从业。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缺少政策法规支持。目前我国只是出台一些有关养老和NGO的自身建设的政策法规,没有详细出台关于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政策法规,无法保护NGO的相关合法权益,缺少法律保障。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而政府在资金筹集方面的来源又呈现单一化。三是,缺少监管体系。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缺少相应的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没有健全的监管机制,这样就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和供给者双方的权利。

(三)宣传推广力度不到位

目前,我国居民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虽然有关政府文件已经多次提到全力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但是普通居民对其认识还是处于朦胧阶段。大多数居民仅将其认识为一种公共产品,应该无偿享受,导致NGO收入较少,难以进行长期运营。另外,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持观望态度,认为NGO的加入会造成部分职能重叠,削弱社区的功能,从而不支持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几点建议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加,仅是政府单方面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是十分必要的。针对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NGO自身能力

NGO应该注重其自身能力的完善,这样才能有利于其在参与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得到可持续发展。第一,建立健全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如,组织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制度、投诉建议机制等,这样既有利于其自我完善又有利于其自我发展。第二,增强自身的筹资运营能力。充足的资金是NGO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NGO的资金来源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拨款,还应创新筹资渠道,如,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从而争取国际资金等。第三,着力于人力资本培养。NGO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与高校进行“产学研”结合,培养一大批专业化人才等。

(二)增大政府支持力度

NGO参与居家养老,既有利于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又有利于解决政府的养老压力,政府应该加大对其支持力度,鼓励参与居家养老。第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应建立起一套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有法可依,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性。第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一方面,增大国家的资金拨款,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来激励引导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普及宣传推广力度

加大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培养居民和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报纸、杂志等进行宣传推广,也可以通过讲座等形式针对社区进行知识普及。另一方面,加大志愿者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NGO中,这样有利于节约成本,更有利于培养全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而保持其发展的可持续性。(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奕伶,李月凤.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4(1).

[2] 胡宏伟,严晏,时媛媛.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模式分析[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8).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7)

1 研究背景

2004年至2014年江苏省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数由开始的793.9万人增长到965.53万人,增长率达20.36%。由此可见老龄人口总数持续上涨,且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随之发展起来的社区居家养老也成为新时代养老的热门选择。南京作为老龄化增长迅的省会城市十分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辅助、机构养老为候补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南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有93家,其中建邺区最多,已有13家,溧水区最少,只有2家。

2 存在问题

2.1 参与度不高

中国式传统的养老观念、社区宣传的不足、以及部分限制条件(如年龄限制等),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参与度不高。调研中发现,目前还有许多老人、社会人士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这一养老模式的认识并不全面,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误认为类似于养老院的养老机构。加之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使得大众认为,赡养老人应该是为人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一家人就应该住在一起。这些不全面的认识,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老人参与度不足。

2.2 收费偏高

由于南京市相关部门目前没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向老人收取的费用具体的划分规定,因此各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收费标准也就存在了一定的差别,总体呈现出收费偏高且逐年增高的趋势。一般社区里的老人退休工资处于中下水平,多数在2500元左右,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没有收入来源,养老服务站每月的收费已经接近老人退休工资的一半,这样的收费对于大部分老人来说已经超出了承受范围。

2.3 各项设施不够健全

社区从事社区诊疗工作的人员缺少老人专业护理工作经验,专业度不够,且理疗设备配备数量种类不齐全,因而使得服务站的专业服务水平停滞在较低水平。在助医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一般会给老人提供测血压、测血糖等基本检查,但是在调研走访的过程中发现理疗室里的理疗仪器,健身设备并没有人使用,虽然配备了理疗设备但是没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指导,这使得理疗室成了摆设。除此之外服务站活动面积小,功能室分配不健全(如没有建立专门的用餐室只能在活动室用餐),硬件设施(如室外健身器材,多媒体室电脑等)建设数量、质量未达到标准。

2.4 安全管理不规范

适用性不强,没有专设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存在的主要的安全问题。目前南京市绝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多是由政府提供场地将民房改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适用性不强,没有专设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对于一些设在楼上的服务站来说,也仅有老旧昏暗的楼道,没有安全通道就算有的服务站会临时改建走道,但是改建后的规格还是未达到规定标准。由于南京的地理位置因素,个别老小区的地势高低不一,斜坡较多,斜坡外侧也没有安置扶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 完善建议

3.1 政府资金扶持

政府应该丰富资金来源,多方面筹集资金,对于资金量需求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可以考虑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扶持。将视野放宽,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与社会上的公益组织,单位合作,给老人提供一些例如无偿捐赠,慰问演出、健康讲座等活动。可以尝试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银行的支援。

3.2 扩大志愿者队伍

社区可以从内部发展一支自己的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里40、50、60年龄段的居民参加志愿者队伍,以他们现在做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换取他们将来享受养老服务的时间。一方面,在老人之间建立互助关系,身体健康的老人可以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并以此获取养老时间;另一方面,和本市的高校建立长期合作,高校可将志愿者服务列入学生综合测评,服务站依据每人每次工作的情况给志愿者打分,高校也可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评分情况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既解决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志愿者短缺的问题,又给高校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平台。

3.3 严格规定构建标准

缺少硬性规定、约束框架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实行面临着极大的隐患,要想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健康长久的发展下去必须要通过构建标准来约束。限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占地面积,以此划分不同的等级,例如一甲、二甲、三甲。并对各级别服务站的基础设施数量、规格,以及工作人员数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可根据市场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3.4 提升专业护理人员素质

适当提高专业护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吸引高水平高素质人才,专业护理人员以持证上岗的方式参与工作,对于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以优先录取。政府或者服务站内部对录取人员要进行相应的理论知识的培训,并且每年定期要进行再教育。定期考核(例如健康饮食、急救、康复训练、日常保健相关知识),设立奖惩措施以调动专业的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理疗室、医务室的理疗仪器发挥作用,避免“虚置化”现象的发生。

3.5 加强多方面监督

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不定期监督,可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部分老年人进行走访,或是委派第三方发放评估表给老人及其家属,以不记名的方式填写,第三方及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分析,并反映给相关部门,了解服务站的服务质量,及时获取真实信息,确保维护老人的权利和利益。各项评估结果透明公开,并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来调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 结语

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既方便了老人的生活,也为老人子女缓解了部分压力,是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以及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既然社会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下转第40页)(上接第35页)如此重要,那家庭、政府和社会就应该相互配合,积极协作,争取把这一新型的养老模式发展得更好。因地制宜,听取各界意见,杜绝“虚置化”现象的发生,这样才能使南京养老服务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徐晓雯,张新宽.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探析[D].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3(1).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8)

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入老年型社会,自此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具有老龄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快速化,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养老服务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

一、三种养老服务方式分析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三种。家庭养老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服务方式。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的文化模式和运行方式的总称。家庭养老即自家养老,子女养老。家庭养老具有在熟悉地养老,享受天伦之乐,生活体面等特点。机构养老服务主要是指由专门服务人员在固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如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等)为居住在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机构养老可以集中资源,针对性的提供专业,老年人集体居住,消除孤独寂寞以及异代人沟通障碍。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为手段,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的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服务。居家养老是一种创新性的养老服务方式,是一种介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可以集中资源,提供专业化服务,又可以在老人熟悉的地方养老,享受天伦之乐。居家养老即不同与家庭养老也不同于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的区别在于居家养老可以在老人熟悉的地方进行养老,但是生活照料主要依靠社区而不是子女。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是可以进行专业性的养老服务,但是居住自己家里而不是机构。

虽然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各有优点,但是我国现在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上存在很多问题。

二、家庭养老模式现存问题

虽然家庭养老依然是我国目前的主要养老方式,这种养老方式在我国的历史更加悠久,更加贴近我国的传承文化,但是目前我国家庭养老却遭遇着危机。1.由于计划生育和生育理念上的变化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小型化使子女无力承担老人的养老。如4-2-1 家庭中的中年人是很难兼顾4位老人的老年生活的。家庭结构的核心化造成分居家庭,子女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功能减弱。2.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女性和男性一样在事业上有所追求,从而导致原本主要负责老人照顾的女性无暇照顾老人。与此同时,由于竞争性,很多年轻人选择异地工作,只能逢年过节才能陪同老人,照顾时间上的缩短也弱化了家庭养老的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功能。3.由于经济,健康条件的发展,我国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从而导致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增多,带病时间延长,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增多。这也增加了家庭的照顾和经济负担,势必会弱化家庭养老功能。家庭养老亟需扶持。4.由于4-2-1家庭结构,造成父母对独生子女的养育更加用心,对于老人的照顾却相应减少,代际倾斜十分严重。中年人把精力过多投入到子女的身上很容易忽略老人。经济上在发展,但是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在家庭养老的得不到满足。5.孝文化的缺失也是家庭养老的问题所在。孝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但是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过重的看重物质的增加,忽视了伦理道德,从而导致不孝事件的频繁发生。

三、机构养老现存问题

1.机构养老供需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养老机构总量不足和养老机构结构不合理。在机构养老发展较好的上海,截至 2011 年年底,该市共有养老机构 631 家,养老床位 101896 张,占 60 岁以上户籍人口(347.76 万人)的 2.93%,每百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不到 3 张。养老机构结构不合理表现在公办养老机构不够住,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于费用和服务质量等问题空置率高。2.护理服务提供上不合理。比如很多养老机构在护理服务专业性上不足,专业护工少。养老机构对于老年的精神供养很缺失,甚至没有精神供养观念。在护工人员的发展制度,工资制度,晋升制度上也没有很好的完善。社会对于护工也持有偏见,认为护工就是一件伺候人的事情,往往受到歧视。3.老人养老观念很传统,在心理上也比较排斥机构养老,认为进入机构养老是子女的遗弃,自尊上也接受不了。很多老人宁愿自己在家养老也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

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

既然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都存在那么多问题,那么居家养老服务就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本身也有其发展意义。1.居家养老服务是自家养老为基础的,有利于利用家庭养老的资源。由于我国传统家庭养老观念,自家养老,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养老,有儿孙相伴的养老才是老人想要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的功能在弱化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能够让老人即能体面的享受天伦之乐,又能有人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得到社区的专业化服务,那么老年人也会欣然接受的。这对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都是很有益处的。2.居家养老服务能够合理的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现在我国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供需结构不合理,更新周期慢。但是我国建设养老机构经费投入又很高。对于发展中国家,大量增加公办养老机构也不现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又空置率很高,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没有实现收益,对于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居家养老可以将有限的资源,配套设施以最低的资源消耗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3.居家养老也有助于发挥社区的作用。居家养老是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方式。依托社区,社区行政人员可以整合来自上级部门,企业,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市场等不同的资源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服务。4.居家养老也可以实现老人对于健康医疗的专业性要求。很多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配备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使老人在享受家庭的温暖同时也接受专业的服务。

综合以上论述,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居家服务。但是发展居家服务应该认识到任何一种养老模式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以完善。所以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要强调我国要依然是家庭养老为主要模式。机构养老也不能缺失,因为机构养老更加注重养老服务的多样性,层次不同的养老机构为不同经济实力,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要注重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让更多老年人更加了解这种养老服务方式。要加强其专业化程度,不仅仅管理要专业化,社工也要专业化。与此同时不能厚此薄彼,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却忽视了家庭,市场,社会的作用。要想完善我国养老服务质量就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机构养老服务供需及对策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张子珍 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4月15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9)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机构养老

Key words: population aging;pension mode;home-care for the aged;institute pension

中图分类号:C913.6;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9-0290-03

1 国家养老政策的演变及养老模式现状

1.1 国家养老政策的发展及演变 1996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施行,该法指出,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同时强调,要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和支持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此后根据我国养老事业的实际发展情况,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需要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2013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对老年人权益的界定及保护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正是这些法规和政策的施行逐步将养老服务推上了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

从这一列有关解决养老问题的政策和法规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养老问题的相关政策导向,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举措。

1.2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是中国最传统的养老模式,即养老的物质需要和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老年人家庭照顾主要是指来自家庭成员对老人的照顾,家庭成员包括了老伴、子女、子女的配偶、孙子女和老年人的兄弟姐妹等亲属。[2]在老年人的亲属中,子女是照顾老年人的主要力量。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来看,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观念,大家认为子女照顾父母天经地义。另外,老人在家庭中养老,处于一个熟悉的环境之中,家人从精神上的关怀和生活上的照顾更能让老人享受到天伦之乐,其养老生活质量也会更高。

1.3 充分发挥政府及社区功能的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是针对家庭养老存在的不足和出现的一些问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是指社会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养老模式。就其定位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是“福利多元化”在老年人福利领域的体现:社区通过整合社区资源、联系基层政府组织、协调家庭与社区之关系,为社区内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系列服务。[3]居家养老模式主要以社区为依托,这种方式让老年人并不脱离自己熟悉的居住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环境,又能享受到社区养老服务。这种模式既可以避免社区资源的浪费,又能解决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社区居家养老有一定的市场参与性(如购买服务),但福利性是其主要特色。

1.4 机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就是以养老机构为主导,为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方式。机构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起到一个托底的作用。它主要是为一些无依无靠的老人、还有一些家庭困难,无力抚养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社会上其他一些需要机构养老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新的挑战,使机构养老成为一种日趋重要的选择。[4]为了适应这一需求,各个地区都纷纷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成立了由政府投资主导的养老机构,也有民间及社会组织成立的养老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机构养老方式的优势在于:养护结合,服务专业化;老年人集体生活可以互相交流,排解孤独;可以减轻子女照顾负担。而劣势在于:老年人离开了熟悉的居住环境和人际关系网络,需要重新适应环境,重新建立人际关系;亲人的精神关怀减少;养老成本高,需要额外支付基本生活设施租赁费用;有些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要求较高。

2 不同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1 家庭养老模式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困境。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的独生子女人数已突破1个亿,随之产生了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自我服务功能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这些都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5]目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独居老年人问题、留守老年人问题、空巢老年人问题、高龄老年人问题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有一定的关系。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户均规模3.16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1人下降了31.5%;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38.3%。[3]由此可以看出,老龄化的问题是刚性存在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趋于弱化。

2.2 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有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缺乏心理沟通和精神抚慰的‘空巢家庭’,不符合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的概念涵义”。前已述及,目前各地开展的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但在探索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职责边界不明晰。我国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尚处在政府扶持推动阶段,因此政府参与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各个环节之中,这虽然有助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内涵窄化,政府的行为及宣传使人们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实际上政府购买服务仅限于自理有困难的老人,主要是城市的“三无老人”。政府的过多参与造成家庭照料期望移植政府,加重了政府负担。另外还存在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等问题。

二是资金短缺。一方面,由于社区养老服务具有社会福利的刚性,社区养老服务支出具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资源的需求日益多元化。这两方面因素都会导致主要依靠民政部门投入、部分来自福彩资助的传统筹资模式面临困境。只有解决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可持续性问题,才能维系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提供、人员培训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所需的资金。

三是服务队伍建设乏力。近年来虽然各地都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但从服务人员的素质、数量还是服务质量,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就全国而言,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普遍缺乏,有的社区甚至根本没有建立志愿服务站。从志愿服务的管理上看,大多数社区缺乏量化的评估体系和长效激励机制,志愿者更多是基于道德的考虑而进行无偿服务。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足,这直接制约了居家养老的进一步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2.3 机构养老模式 多年来,各地区都投资兴建了一些公立养老机构,民间投资也逐步加入进来,设立了一些民营养老机构。但在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家叫汇晨老年公寓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政府投资9千万元,购买房产和装修,200个床位,目前入住80个老人。[6]这样的问题在各地养老机构中都有反映,部分养老机构经营陷入困境,难以为继。机构养老中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不高,想入住的老人却无法入住。这是因为收费低的公立养老机构配置不足,民营养老机构收费高。

二是老年人护理职业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规划,从业人员的职业地位低,护理人才十分短缺。

三是机构养老的类型单一,功能雷同,不符合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导致了养老机构未能全面、快速的发展,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导致老年人缺少归属感。

四是受多种因素制约,养老机构的经营能力弱,难以盈利。我国的公办养老机构一般建筑设施较好,配套比较齐全,而民办养老机构一般规模较小,在机构设施上的配置较差,缺少相应的医疗服务条件。

3 对现有养老模式有关问题的思考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较西方国家要晚一些,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遇到挑战时,相关的问题才开始受到重视。有别于家庭养老模式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模式在政府、社会组织的推动下开始起步、探索。但也走过了较长的一段路,积累了一些经验。对于不同养老模式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采取不同的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完善养老模式。

3.1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做好资源整合 养老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需要中央结合全国的实际情况,适时做出统一规划设计,指导全国的养老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细化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保障老年人养老的合法权益的力度,充实有关医疗保险的内容,以调整各类社会成员的关系,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方面起到切实的作用。在资源整合方面,要协调好民政、妇联、工会、文化教育、劳动人事及企业等各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打破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等方面的条块管理,整合民政、国土规划、卫生及社会保障部门的资源,落实对老年人权益和老年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3.2 加强养老行业职业规划,培训专业人员,提高护理水平 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对专业护理人员的需求量很大。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这一行业的职业规划,让护理工作成为一个为政府、社会所认可的职业。给专业护理人员提供发展及上升通道,吸引更多的人从事专业的老年人护理工作。在这一点上德国的校企合作培养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的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在德国只有30%的人进入大学学习,70%的学生直接接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校学理论的时间只占30%,而在企业接受实践培训的时间占到整个学业时间的70%。[4]德国养老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学校负责颁发理论课程合格证书,企业(养老机构)负责颁发实践课程证书,学校校长兼任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机构院长兼任学校校长。这样的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出医院式管理优势、专业技术优势和教育研究优势。

养老专业化人才在职业化的发展模式下,其队伍会逐步壮大并趋于稳定,解决在一线护理老人过程中存在的护理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女性多,男性少;专业教育背景和训练不足,缺少护理经验等问题。

3.3 加强互助,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 在充分发挥社区功能的居家养老模式下,以社区内居民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是社区多层次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要注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充分借鉴“道德银行”、“时间储蓄”和“老年生活互助”等富有特色的管理方式。通过量化评估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和绩效,激励和吸纳更多志愿者参与服务。这种通过社会信誉来保障的志愿服务机制比单纯依靠个人道德来维系的机制更具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另外要充分发挥社区内老年人自身的作用,互帮互助,让社区内身体健康老年人发挥余热,社区加强管理与引导,让老年人在帮助他人过程中获得快乐感和认同感,在这方面我们可学习台湾在社区义工管理方面的经验。

3.4 加大扶持机构养老力度,提升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机构养老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养老模式,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调研,合理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老年人需求建设规模相当的公立养老机构;另外要努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切实落实好国家的税费优惠政策,各类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要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和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或合作设立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同时要加强政府投入,多管齐下,加快推进我国养老机构建设,整体提升我国的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水平。

在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方面,要积极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树立养老服务产品观念;重视老人的需求,增加服务品种,提升服务的功能;努力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实现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特色化。养老机构要以自己的品质环境和品质服务取胜。坚持做好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护理工作、设施设备和伙食水准等各个方面的细节工作。合理收费,让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能入住,住得起,住得舒服,安度晚年。

4 结论

在我国人口加速老龄化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随之产生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模式对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针对这些尚处在发展中的养老模式,政府应加强管理与引导,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分担,对制度进行科学的分层与设计,充分利用覆盖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有利条件,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实现我国养老模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CCTV-13 《共同关注》,2013年12月.

[2]郭竞成.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2010(1).

[3]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篇(10)

1.保险政策知晓率高,养老待遇最为关注。调查结果显示,有八成以上受访者知晓市区两级政府出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广大居民对市区两级政府出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知晓率高达87.6%。从具体细节看,在回答多选题“您对《实施意见》中的哪些方面最关注”时,受访者选择“养老金待遇标准”的为374人,占83.1%;选择“参保范围、方法”的为242人,占53.8%;选择“养老金领取条件”、“与其他养老保障的衔接”的分别为157人和137人,占34.9%和30.4%(见表1)。

表1: 受访者对《实施意见》关注程度

2.社保养老成为首选,参保资金来源单一。如今农村居民需要追求高质的生活质量,关注养老保障,社保、储蓄、投资、商业养老保险等成为农村居民养老可选择方式,而社保符合国情成为首选。“社保+储蓄”、“社保+投资”等的组合方式越来越被农村居民重视和接受。与此同时,参保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己支付为主,73.8%系“自己支付”,成为参保资金来源的最主要形式;41.1%系“单位或集体组织支付”,成为重要的参保资金来

3.居家养老占比较高,针对服务充满期待。数据显示,受访者对自己最希望的养老方式,选择“居家养老”的占89.3%(见图2)。这客观反映出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养老观念的源远流长、居家养老符合百姓养老的心理预期,并与国家的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调查结果反映“医疗服务”、“应急救助”、“安全检查”三项排在老人期待村(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的前三位,比例分别达到了82.0%、42.4%和33.1%。另一方面,“居家养老”符合民间习俗与老人生活习惯。在问及“如果您将来选择去养老院养老”的主要原因时,47.1%的受访者把“不影响子女工作”排在首位,传统的民风得到体现;更多老人对生活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追求与向往,可见对养老所受服务充满期待。

4.老村老人保障不高,文娱活动较为缺乏。一是从居住形式看,与子女同住为主。二是从收入来源看,以养老保险金为主。三是从日常料理看,以自己料理照顾为主。农村老人民风淳朴,生活起居以自己料理照顾为主。四是从文娱活动看,以居家劳作为主。虽然目前农村环境逐渐优化,文化娱乐场所增多,但老人们仍把“劳作”放在第一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养老问题忧虑不少。关注百姓养老问题就是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调查显示,受访者“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的占47.1%,其中“很担心”的为4.0%,“有点担心”的为18.7%,“不太担心”的24.4%;表现出对政府构建社保体系惠民政策不知情和对参与社保体系享有社保权利信息的不知晓。

2.参保意愿相对不足。450名受访者中有46名占10.2%的受访者表示“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养老金,加上以“储蓄”、“投资”等形式准备自己养老金方式的即还没有真正进入社保养老金体系的占受访者的24.0%。占44.9%的受访者由于“以后再考虑”、“无能力支付保险费”、“子女会赡养”等原因没有参加其他养老保险,表现出总体参保档次低

3.制度配套有待提高。诚然,政府花大力气推进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充分分享发展带来的成果,享受品质生活。但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政策配套才能奏效,事半功倍。

4.养老院养老心存疑虑。对农村居民来讲,去养老院养老观念上往往政府对“五保户”孤寡老人的福利救助,儿孙满堂的平常百姓是不曾想过的。缺乏亲人照料、收费的现实问题、面子问题,甚至担心养老院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差、伙食差、卫生差等等,对养老院情况不熟悉,了解不多,心存疑虑,这些都将成为左右影响普通农村居民迈进养老院,改变养老方式的不可忽视的道道障碍。

三、几点建议

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又是让广大农村居民充分分享发展成果的惠民举措,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倾听民意,惠及村民。

1.高度重视,心悬人口老龄化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人口老龄化、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化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区服务、扶贫帮困、养老设施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尊老敬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尊重和包容老年人,切实关心帮助老年人,关心和支持老龄工作,从而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上一篇: 防溺水安全意识 下一篇: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