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10 14:49:26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1)

近年来,各地雾霾频发,如何治理大气污染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山东省在2014年2月26日颁布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1年多以来,取得的效果非常显著,给各地治理大气污染问题提供了新思路。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空气生态补偿的研究十分缺乏。

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内涵

概念

在探讨空气生态补偿之前,我们首先应明确生态补偿的概念。然而,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生态补偿的定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众说纷纭。在国内学者给出的定义中较具代表性的学者如武汉大学杜群教授,她认为生态补偿是国家或社会主体之间约定对损害资源环境的行为向资源开发利用主体进行收费或向环境资源保护主体提供利益补偿【1】。

基于此,笔者认为,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定义如下:以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通过政府政策和市场等手段对大气的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及其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或者措施。它包括大气环境的破坏者对其受害者的补偿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体得到的相应补偿。

空气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

根据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外部性分为外部正效应和外部负效应。另外,根据公共物品理论,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市场对于公共物品供给进行调节时常常出现“市场失灵”问题。空气对于人类来说是必需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但是大气环境的破坏者没有因为破坏环境而受到惩罚,而改善空气质量的主体也没有得到补偿,出现空气环境领域的“外部性”问题。因此,需要政府的介入解决空气的“外部性”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的最终成果体现在环境空气质量上,而建立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则可以将各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或恶化的外部环境成本体现到其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本中,能够较好地解决大气环境领域的“外部性”问题。

空气生态补偿现状

国外较早就开始尝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公认的生态补偿机制最早源于1976年德国实施的Engriffs regulung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外在实践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政府直接补偿、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征收生态补偿税”的生态补偿模式。但是国外并未建立明确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而是将其并入整个的生态补偿模式中。

而对于国内来说,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在流域、自然保护区、森林等方面建立并实施了生态补偿制度。但是目前仅有山东省在2014年颁布了《暂行办法》,开始尝试建立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因此,考虑到国内外建立空气生态补偿的现状及结合我国的实际,笔者将重点分析山东省建立空气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借鉴其经验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策将其更好的推广至全国。

可供借鉴方面

据调查显示,2014年初全国空气质量“十差”山东占了三个,且大范围雾霾天气笼罩山东。通过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了奖惩机制,倒逼各市积极改善空气质量,各市空气质量普遍大幅度提高。其中,聊城市仅用一年多的时间,从保持13年的空气质量倒数第一,跃居到中等水平的空气质量。显然,空气质量的改善幅度非常大。

从以上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山东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中有较多可供借鉴方面。

建立了资金奖惩机制。设立了专项“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并建立了资金奖惩机制,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视考核结果而定有奖有罚,能借此倒逼各市积极改善空气质量。

考核计算公式较明确。山东省《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了各市考核并计算补偿资金的公式,在考核因子的设置上,把目前影响空气质量的四项因子全部纳入,且指标考核权重设置符合山东省实际。尽管公式非常复杂,涉及到各种指标的变化计算和权重及各种系数等,但是公式操作性很强,计算方式非常清晰,能够对空气质量改善或恶化情况进行明确量化的考核。

信息公开较好。考核采用的自动监测数据每月通过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数据和计算方式公开透明,并且各市每季度上缴或市级下拨的资金额度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开并进行排名,形成了各市相互进行竞争,能够更好地促进各市积极提高空气质量。

结合实际设置调整系数,更加公平。根据自然条件对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条件,将全省17个市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即设置了稀释扩散调整系数,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外在因素对生态补偿考核带来的影响,增加了公平性。

我国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尽管山东省建立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有不少值得借鉴的方面,但是从我国目前的现状及山东省的经验来分析,我国目前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考核内容不全面。山东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对各市的季度考核只单独考核其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而缺少对其他相关重要工作的考核,如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等,单方面注重考核结果。从《暂行办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省只考核其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奖惩措施单一。从《暂行办法》中可知,对各市的考核结果的奖惩主要是生态补偿资金的奖惩,而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各市积极提高空气质量,并且也有利于各市形成相互评比和竞争的形势。但是,对于政府公务员个人来说,这一奖惩措施并没有直接涉及到其年度绩效考核。

没有考虑生态存量,对某些地区不公平。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两类,即一类区和二类区。一类区生态存量大即一直空气质量好,其良好的空气提高了全省或者全国的空气质量,并且也牺牲了一定的发展机会,但是在空气生态补偿中没有对其进行补偿或者予以侧重。

生态补偿资金巨大,来源单一,存在潜在危机。从《暂行办法》中可以看出,生态补偿资金实行省、市分级筹集,是地方财政。并且其支付方式是省市上下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方式缺乏。而资金实行每季度计算清缴,从清算结果来看,生态补偿资金巨大对地方财政来说是不小的压力。横向转移支付方式的缺乏也限制了生态补偿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没有考虑未来发展情况。目前空气生态补偿没有考虑到,随着未来的发展,政府治理空气污染将促使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而与此同时,空气的生态补偿功能也将逐渐削弱。跟此相对应的奖惩标准也应该降低,即资金补偿系数应该逐渐递减。从山东省《暂行办法》可以看到,其资金补偿系数是一个固定值,为20万元/(微克/立方米),所以说不尽合理。

空气生态补偿机制路径推广

从山东省的实践情况可以看出,其建立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对其改善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可见值得推广研究。上述分析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思路将其推广至全国各省市,以便更好的改善全国空气质量。

考核方法和内容上包括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三方面的考核

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各省市结合本省的空气污染具体情况,在相应的权重设置和资金补偿系数等方面跟山东省有所区别,并且另外设置了生态存量系数和生态补偿资金递减系数。结合我国大多数省份空气污染状况,各省应对PM2.5、PM10、SO2、NO2这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进行考核,P、M、S、N分别表示这四类污染物的季度平均浓度,I1、I2、I3、I4分别表示这四类污染物的考核权重,各省市结合本省具体情况确定。

考核计算公式:某一地区的考核得分K=【(Pt-1-Pt)×I1+(Mt-1-Mt)×I2+(St-1-St)×I3+(Nt-1-Nt)×I4】×C×T.(其中,t-1表示考核区县上年同季度污染物平均浓度;B为生态补偿资金系数,各省市结合本省空气污染情况及财政状况确定,参考值为25万元/(微克/立方米);B′生态补偿资金递减系数,当T

信息公开考核。为确保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量化考核的全面性和可靠性,保证空气生态补偿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故有必要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信息公开量化考核总分I设置为3分,根据每项指标的权重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具体子分数,在进行量化考核时相应的公开指标公开程度不合格或使用虚假的数据进行公开的则该项指标的子分数归零,全部指标合格即满分3分,加总合格指标子分数即为信息公开工作量化考核总分数。而这些具体的指标由各省市环保厅(局)根据环保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并结合空气生态补偿来制定。

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为巩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的基础,评价机制运行主体是否及时全面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成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量化考核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总分E设置为2分,根据每项指标的权重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具体子分数,在进行量化考核时相应的宣传教育指标不达标的,则该项指标的子分数归零,全部指标合格即满分2分,加总合格指标子分数即为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总分数E。同样,这些具体的指标由各省市环保厅(局)根据环保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并结合空气生态补偿来制定。

最后,总体考核得分考核方法为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分数K、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分数I、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分数E加总,根据所得总分R对环保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考核奖惩机制上包括生态补偿资金奖惩机制和考核得分奖惩机制

生态补偿资金奖惩机制是指根据上述相关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一个地区的考核得分,并基于此计算出生态补偿资金额度以进行奖惩。若某地区补偿资金额度计算结果为负表示有关地区应向上级交纳的资金,如果为正则表示各地区获得的补偿资金,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

而考核得分奖惩机制则包括“一票否决制”和“改善加分制”两项。“一票否决制”是指在“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项中,如果某地区考核得分K为负数,则表明该地区治理大气污染相关工作没有做好。对此,不仅在生态补偿资金上有上述中的惩罚措施,而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来看就是,K为负数的话,则对地区政府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中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考核得分全部得分为零。

另外,“改善加分制”是指在上述具体考核方法中的总得分R(R=K+I+E),由一票否决制可知,否决完K为负数的地区之后,其他地区总得分一定是大于等于零的。总得分为大于等于零表明该地区做好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因此制定了改善加分制这一奖励措施。改善加分制具体是指将总得分R加入地区政府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中去,以不超过相关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总分为上限,具体方法由省市环保厅(局)会同省市公务员人事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备案。

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生态补偿金潜在压力

改进和调整现有的财政与金融措施。制定新的财政收入分配措施,将空气生态补偿资金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逐年增长。另一方面,利用税收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按照税费改革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税费改革,逐步完善税制,进一步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

扩大空气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

现行的空气生态补偿补偿主体仅是省和各市政府,可将政府主体扩大至中央政府。例如,如果某省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计算结果为负,则表示其空气恶化,不仅该省各地区应向该省政府缴纳一定的生态补偿金罚款,而且还应按一定比例向中央财政上缴,作为中央政府对该省空气污染恶化的一种惩罚,而这笔罚款将用于中央政府对空气质量改善的省份的一种奖励。而另一方面,还应将企业和个人等微观主体纳入空气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例如,各省市政府可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提高,并且扩大其征收范围,而对于排放大户的个人也需将其纳入征收范围。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采用了节能环保技术间接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提升,政府应对其进行补偿。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商贸系)

作者简介:1陈发明(1994,7―),男,江西赣州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2杜清(1992,9―),女,四川巴中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潘敏(1996,9―),男,江西赣州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3叶丽平(1993,12―),女,四川泸县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2)

中图分类号:X17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632175

森林因其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作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关注,但目前,我国对森林的各项服务功能考虑还不够充分。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水平与科学技术层次的增长,人们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层次的需求,这就要求我国相关林业人员通过对森林的合理经营进一步提高其对空气质量的改善功能。由此可见,对森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功能监测与评价的研究进行已刻不容缓。

1 为什么选择黑龙江省进行森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功能监测与评价研究

黑龙江省是我国的林业大省之一,其林业总面积达到3126万hm2,占到黑龙江省土地面积的68.9%。有林面积达到1919万hm2,活立木总蓄集15亿m3,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3.6%,森林相关数据位于全国首位,多年来对我国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这样的林业大省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的研究很有典型性,且如果能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将对我国相关空气质量的改善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 森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功能监测体系设置

采用群状圆形样地,并在样地中按照4km2的网格间距进行抽样,设置监测因子,通过监测因子对森林本身对空气环境带来的影响定期进行监测,从监测得出的结果中对不同林木种类及其自身状态对改善空气环境功能的大小进行分析,相关研究人员应在森林中心设置永久性观测样地,为长期进行森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功能研究做好准备。在具体监测中,相关研究人员需要选择林分温度、湿度、空气负氧离子含量作为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因子,并在监测因子设置中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监测因子需要能够充分反映森林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在具体操作中,监测因子应具有可执行性,且较为便利操作。监测因子花费的费用对于经营单位应该是可以接受且合理的。

3 关于森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功能监测评价的方法

3.1 监测中林分因子与空气环境质量关系分析

在监测中,选择不同的林分类型、林分发展阶段、林分郁闭度等主要林分因子,与通过监测到的负氧离子含量、空气湿度、温度等影响空气质量的相关因素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在分析对比中了解森林不同林木种类及其自身状态的不同对空气环境质量的作用与影响以及其中的相关规律。 为了方便研究人员分析,可以根据黑龙江省林区特点将林区分类,可以将其分为未成林、灌木林、针叶林、针叶混交林、阔叶林、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论等7种林木种类。在对林木进行分类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多功能自然森林经营理论,对黑龙江林区的森林发展阶段进行分层,可以分为无林地阶段、林分建群阶段、竞争生长阶段、质量选择阶段、近自然林阶段、恒续林阶段等6个阶段,研究人员可以采用相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

3.2 监测中对森林改善环境质量功能进行评价

研究人员在对森林改善环境质量功能进行评价时,可以采用温湿指数评价体系、安培空气质量评价系数、森林空气负氧离子评价模型等评价方法对其进行评价,从多种评价方法角度考虑不同森林对空气质量改善效果的不同。其中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其参考的环境因素也有所不同。

3.2.1 温湿指数评价体系

在温湿指数评价体系中,其主要从生理气候角度评价人体对空气环境的舒适度等感受,在这个过程中,温湿指数评价体系综合考虑了温度、适度和日照等气象相关因素对森林空气环境的影响,这些因素都是直接影响人体体表对冷、暖、凉、热、干、湿等感觉的直接指标。温湿指数评价体系多用于森林空气环境评价、旅游气候环境研究中,在对森林空气监测中发挥了巨大的效用。

3.2.2 安培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安培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是在国际上受到广泛认可的一种森林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在我国也经过了较多的实践监测,其能够较好的反映森林的真实空气质量,在对森林空气监测中发挥了巨大的效用。

3.2.3 森林空气负氧离子评价模型体系

森林空气负氧离子评价模型体系也是在国际上受到广泛认可的一种森林空气质量评价体系,由于空气中的负氧粒子对空气中的污染物和悬浮颗粒有着很强的吸附、聚集和沉降作用,所以说空气中的负氧离子能够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在森林空气负氧离子评价模型体系中,将空气中的负氧离子的高低作为评价森林空气质量好坏的重要指标,在对森林空气监测中发挥了巨大的效用。

4 结论

在森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中,很多影响监测的关键性因素会随着季节变化而变化,因此笔者建议相关人员最好在天气气候较稳定的夏秋季节进行监测,以此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3)

1952年12月5日清晨,伦敦像往常一样覆盖着浓雾,市民们并未很在意。但很快,伦敦变成了云中楼阁,到处可以闻到浓雾的恼人气味,喉咙难受,开始咳嗽。

浓烟不断侵袭,公共汽车无法运行,一名试着开车的司机后来回忆:“煤灰的油烟像油漆一样挂在挡风玻璃上,都没办法擦掉。”渐渐地,全城的戏院、剧场和电影院都逐渐被浓雾所占领。这座工业之城的交通彻底瘫痪了,只有救护车停在路上,应付突发的情况。

伦敦的报纸起初只是关注大雾对人们衣食住行的影响,但医院开始传出这样不幸的消息,死亡人数越来越多。

英国官方数据显示,从12月5日起,短短一周时间内,伦敦市因支气管炎死亡704人,冠心病死亡281人,心脏衰竭死亡244人,结核病死亡77人,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增加。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这起事件总共造成12000人死亡。

这就是后来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

因为这次沉痛的灾难,英国人民开始深刻反思。英国政府开始“重典治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治理效果。

今天的伦敦,已成为一座“绿色花园城市”,空气质量有了极大改善,烟雾事件时期的首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下降了99%。

伦敦如何有效治理雾霾?《中国经济周刊》联合中国清洁空气联盟共同《伦敦烟雾治理历程》报告(下称“伦敦治理报告”),分阶段详解伦敦的治理经验并探讨其对中国治理雾霾的启示。

祸从煤出

专家后来解释烟雾事件时指出,在集中供暖时代之前,寒冬的伦敦,数以万计的家庭只能烧煤取暖。由于战后经济困难,政府将优质煤出口国外,而伦敦人则烧劣质煤,污染更为严重。

烧煤的工厂排放的大量浓烟、汽车排放的机油废气和从欧洲大陆飘过来的污染云,都令伦敦的空气质量变得很差。

当年的伦敦,工业排污量非常大,每天都有1000吨的浓烟从烟囱中飘出来,排放2000吨二氧化碳(CO2)、140吨盐酸和14吨氟化物。更为严重的是,当大量的SO2从烟囱中排出后被氧化,混合了水蒸气之后,就形成了800吨的硫酸。

当空气不流通的时候,这些污染严重的黄烟就被“困在伦敦上空”。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的主要污染物是SO2和黑烟,而高浓度的SO2可以诱发急性呼吸系统疾病促发死亡,因而在两周之内导致了几千人的过早死。

事实上,在烟雾事件之前,伴随快速的经济发展,伦敦的空气污染形势已经渐趋严峻,在冬季发生过多起空气污染案例,最早的记录甚至可以追溯到1813年。此后100多年,工业革命推动英国经济快速崛起,大量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消耗量不断增加,使得伦敦大气污染愈演愈烈,并最终酿成惨剧。

烟雾事件成为一个楔子,以此为节点,拉开了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的序幕。

制伏SO2和黑烟

伦敦治理报告通过梳理史料和大量数据,将伦敦近50年(1950—2000)的烟雾治理过程,按照其空气质量的改善趋势划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1953—1960)。伦敦治理报告显示,烟雾事件后,倍感压力的英国政府于1953年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领导的比佛委员会(the Beaver Committee),专门调查烟雾事件的成因并制定应对方案。在比佛委员会的推动下,英国于1956年出台了专门针对空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该法提出禁止黑烟排放、升高烟囱高度、建立无烟区等措施,并且在控制机动车数量、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

同一时期,清洁空气委员会(Clean Air Council) 成立,负责监督空气污染的改善情况,并从对空气污染治理有经验、有学识或有责任的人那里获取空气污染治理建议。

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划定烟尘控制区,改造家用壁炉,更换燃料,禁止黑烟排放;设立奖惩机制,对控制区内进行壁炉改造的合理费用,由地方政府补贴至少 70%,而对违反条例的人员则依情节处以10~100英镑罚款或最高3个月的监禁。

1960年,伦敦的SO2和黑烟浓度分别下降20.9%、43.6%,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是显著削减阶段(1960—1980年)。1968年,英国政府对《清洁空气法》进行了修订和扩充,赋予控制黑烟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部长更多权限,包括出台新的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的权力,和可以强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力。

政府还在1974年颁布了《污染控制法》(Control of Pollution Act) ,规定了机动车燃料的组成,并限制了油品(用于机动车或壁炉)中硫的含量。

这一阶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扩大了烟尘控制区的范围,到1976年,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在大伦敦地区已达到90%。

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伦敦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第一阶段还略有波动,但到了第二阶段,伦敦的空气质量便有了显著变化,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短期内均大幅下降,10年降幅超过80%。

1980年,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终于进入平稳改善阶段,控制重点也从控制燃煤开始逐步转向机动车污染控制。政府陆续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法案,如《汽车燃料法》(1981年)、《空气质量标准》(1989年)、《环境保护法》(1990年)、《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年)、《清洁空气法》(1993年修订)、《环境法》(1995年)、《国家空气质量战略》(1997年)、《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年)。

2000年之后,伦敦的空气质量和20世纪50年代相比,有了巨大的改善,SO2和黑烟浓度再下降84.2%和47.4%,都不再是伦敦的主要污染物。

2002年,伦敦市长经过广泛咨询后了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其中详细说明了伦敦要如何达到国家空气质量目标。此后,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在2006、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目前,伦敦空气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机动车污染控制,而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氮(NO2)和PM10。

“拥堵费”和“低污染排放区”

伦敦治理报告显示,无论是在人均GDP、三大产业比例还是能源结构方面,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和现阶段的中国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中国在过去30年间也经历了空前快速的经济增长,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和大量能源与资源的消耗,带来了空气质量的严重退化,并最终引发了2013年大范围持续的“雾霾污染”。

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环境质量状况随着工业化发展恶化到极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产业结构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将逐渐得到改善。

然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而是传统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教训和经验的总结,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环境、资源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中国不能坐等“拐点”的到来,而是要吸取教训,尽早行动。

根据中国目前面临的现实情况,伦敦治理报告指出,“拥堵费”和“低污染排放区”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很有借鉴意义。

从2003年开始,伦敦政府采取了收取“拥堵费”的政策以缓解伦敦市中心的拥堵状况,该政策减少了机动车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增加了财政收入,为推行其他交通控制措施筹集了资金。

该政策的具体规定是:收费区域为伦敦市中心8.5平方公里区域(现在已扩展到了22平方公里),从周一到周五的早上7点至下午6点在收费区域内行驶,需要缴纳10英镑/天的拥挤费用。研究表明,该措施减少了收费区域内26%的交通拥堵。区域内行驶速度增加了5~10公里/小时;2003—2006年,该措施减少了由交通排放的氮氧化物(NOX)、PM10和CO2污染物浓度分别为17%、24%和3%。

此外,伦敦政府在2008年推行了低污染排放区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污染严重车辆的更换速度,促进老旧车辆加装减排装置,降低车辆的污染排放,使伦敦的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在低污染排放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否则将会被征收费用。

研究结果表明,与低污染排放区以外的区域相比,该措施的执行使得PM10污染浓度下降了约2.46%到3.07%。而且,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也强调,未来会通过不断提升低排放区的准入门槛,加强对机动车排污的控制。

大气治污仍任重道远

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1952年烟雾事件后的60年间,伦敦政府采取了许多空气治理措施来改善伦敦的空气质量,但伦敦烟雾治理的成功经验主要来自于完善的立法,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推行诸如烟尘控制区、地方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等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不断改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解洪兴认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管理机制得以成功运行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及足够的接受过相应教育、培训的人力资源。“英国部级的环保部门包括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Defra),环境局(Environment Agency)等不同的机构。截至2011年3月31日,仅英国环境局就有员工11527人,2010—2011年该部门全年的预算就达到12亿英镑(约合119亿元人民币)。

伴随着英国空气质量的改善,英国的能源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煤炭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从1948年的90%下降到了1998年的17%,而天然气的占比却从0上升到了36%。

有鉴于此,近年来,北京也在对煤炭的消费总量进行控制。2013年8月,北京市颁布《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实现核心区无煤化;到2017年,北京市的燃煤总量将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北京市还计划显著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到2017年,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力度与能源平衡进一步加强。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4)

深入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富强、生态、幸福的现代化新。

二、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对城区周围实施封山禁采后,又对城区燃煤供热锅炉进行了拆除,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目前存在的主要空气污染问题是:县城区(不含热电厂)燃煤总量估算值为2.5万吨,燃煤锅炉使用单位43个,锅炉总吨位为143.6吨,部分燃煤锅炉未建设脱硫设施;施工及拆迁场地存在扬尘污染;部分工业企业存在工艺废气及空气异味,污染源主要是酒精制造、医药、化工、塑料、造纸等行业;机动车尾气排放,食品服务业油烟,焚烧垃圾、落叶、秸秆和露天烧烤等。朱刘片区主要是扬尘、煤烟污染和焦化等化工异味污染。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我县整体环境形象,影响城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我县投资环境。因此,集中整治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继续加大燃煤脱硫除尘和企业工艺废气、异味治理工作力度,是本次改善县城区和朱刘片区空气质量工作的重点。

三、任务目标

县城区、朱刘片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年内实现空气质量“三无两达标”,即空气基本无异味、烟囱无冒黑烟现象、无可见扬尘污染和污染源达标排放、空气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我县境内重点监控废气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5%以上。

四、治理措施及责任单位

(一)工艺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所有生产工艺废气的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实现厂区周围空气无异味。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因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改正。逾期完不成任务的,停产治理。(详见附表二)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二)扬尘污染治理措施

1.工程施工、拆迁场地扬尘。施工工地必须洒水保湿压尘,周边应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一律停止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内存放的土方、水泥、砂石等易扬尘物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遮盖等防尘措施。长期的土层应进行绿化、固化或硬化,确保不露天扬尘。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硬化进场道路,硬化后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并定期洒水降尘。在车辆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进出车辆轮胎及车身,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拆除作业应在采取围挡措施后进行,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要及时洒水或冲洗,防止扬尘飞散,破土处要洒水保湿、压实或覆盖。机动车过往的临时路段要洒水保湿,确保路面湿润不扬尘。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等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表三)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县住建局、县拆迁办

2.城市保洁。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禁止使用机械法干式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保持路面湿润不扬尘。非硬化路面应洒水并保持24小时路面湿润不扬尘。道路两侧地面要分别采取绿化、硬化和洒水压实、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详见附表四)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县市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3.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在大气环境敏感区内实施大型货运机动车禁行措施。入城车辆必须在入城前清洗轮胎、底盘和车身。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煤炭和垃圾等可扬尘物料时,必须覆盖或密封,防止运输车辆沿途泄露遗撒。严查违规扬尘运输车辆,严厉查处夜间扬尘偷运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县公安局

4.物料场及煤炭经营场所扬尘。定期向物料堆及煤堆洒水,不宜洒水的物料要采取封闭、遮挡等防尘措施。干燥季节、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装卸,并在物料堆及煤堆加盖篷布。及时清理堆放场遗撒物料。(详见附表五)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

(三)燃煤污染治理措施

凡是处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单位,一律采用集中供热,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新、扩、改建含燃煤设施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现有1t/h以上的燃煤设施一律采取脱硫除尘污染治理措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建城区内应淘汰1t/h以下民用燃煤设施,现有原煤散烧的燃煤设施限期改用燃油、燃气、电热等清洁能源,条件不具备者可使用型煤、焦炭或其他清洁煤技术。城区内淘汰燃烧散煤的茶浴炉、食堂大灶,改用燃气、燃油、电热等清洁能源。(详见附表六)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县经信局、县市政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

(四)露天烧烤、饮食油烟污染治理措施

取缔城区沿街露天烧烤点。酒店、食堂等饮食服务单位禁止油烟横向排放,应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油烟达标排放。(详见附表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县城管执法局

(五)秸秆焚烧污染治理措施

各镇(街、区)是秸秆焚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开展专项行动,禁止作物秸秆焚烧,严肃查处自行焚烧等污染大气行为,严禁在城市保洁区内焚烧垃圾、落叶等,防止烟尘产生。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

(六)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目标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的年检工作,对监测合格的车辆,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监测不合格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或治理。未获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年审、挂牌及过户。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依法实行强制性报废。严厉查处“冒黑烟”的机动车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五、保障措施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5)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清洁空气:立法模式:环境保护法

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目前,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尽管总体上与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相比有了很大改进,但与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要求依然有较大的差距,科研学术界对目前的修订草案也依然有很多分歧和争议。新《环境保护法》的许多精神以及一些有意义的条款都没有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得到体现,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从立法模式、目标导向、政府责任、制度逻辑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值得商榷和改进的地方。为了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得到一个真正向大气污染宣战、让老百姓对蓝天有期待的“清洁空气法”,提出五条框架性修改建议。

尝试改革立法方式,建立科学立法新模式

尽管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新《环境保护法》为新时期科学立法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模板。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的框架要求,环保立法工作近中期将面临着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法”的任务。为更好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真正实现保护大气环境的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需要提高到国家层面,建议尝试改革立法模式,突破部门立法的限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立法,让公众和专家充分参与立法过程。法律制定要突破传统的“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即使无法做到像近300页的美国《清洁空气法》那样详尽,也要尽可能成为一部职责清晰、规定详细、可实施操作的法律,为重拳治霾、铁规减排、依法行政、环境法治奠定法律基础。

如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这种惯例去制定单项法,那么上位法应该是“环境污染防治法”,而不是《环境保护法》。建议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为契机,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并吸取《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经验,将现行的以原则性要求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扩充成为包含详细法律规定的“清洁空气法”(以下统称“清洁空气法”),以增强法律在实施中的实用性和权威性。根据行政程序,以往的做法是先由全国人大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再制定实施细则,环保部门再制定实施办法,地方人大或政府再制定条例和规定。这样一方面造成实施时间拖延很长;另一方面留给行政部门很大的“法律空间”和“自由裁量权”。

明确清洁空气目标,支撑环境管理转型

防治环境污染是我国环境立法一直以来围绕的主题,其重点是对各种污染源的排放行为做出法律规定。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立法目标应该适时进行调整,清晰树立面向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立法新思维,为全面实现环境质量导向的环境管理转型提供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实现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型的法律、体制和公众基础。为此,建议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名称直接修改成“清洁空气法”,作为面向民生、科学立法、依法治国的突破口,切实推进空气污染依法治理工作。而且,建议已经启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准备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分别更名为“清洁水法”和“清洁土壤法”或“土壤环境保护法”,为支撑面向环境质量的管理转型提供法律保障。

清洁空气是确保公众健康的必要条件。建议把保障公众健康放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首要位置,“清洁空气法”要体现这一要点。政府部门不应回避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在环境保护立法过程中要加强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干预这种影响的有效措施。建议“清洁空气法”要在条款中具体体现新《环境保护法》第39条的要求,把大气污染的健康影响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健康效益落实到法律条文中。例如规定建立更加有效的灰霾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以及根据对健康影响的干预效果评估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效等。同时,建议增加法律条款,明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政策的制定要求,要进行社会一经济一技术一环境综合分析,特别是费用效益分析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建立达标管理机制

“清洁空气法”要充分体现污染源对排放达标(包括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负责、政府对区域空气质量达标负责的总体立法思路。明确空气污染控制或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期限,真正落实辖区政府改善空气质量的责任。建议在“清洁空气法”中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的最终目标,通过保护大气环境减少或防范大气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授权政府对未来可能恶化的大气环境问题尽早进行预防和应对,以避免类似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和PM2.5污染防治工作启动太晚,错过最佳控制时机的情况再次发生。由于“十一五”期间没有对氮氧化物采取总量控制措施,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了37%。为了让百姓看到我国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建议国务院明确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时间表,在“清洁空气法”中明确国家空气质量达标的期限,在“十三五”期间至少有一批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如果不能在法律中明确提出时间表,则建议增加一项要求“各级政府2016年6月5日之前本地区空气质量标准达标期限,并向社会做出承诺”的条款。

考虑到大部分城市目前都达不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因此不达标城市必须实行严格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制度。这是“清洁空气法”要重点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根本途径。建议新的“清洁空气法”专门设立一章对此做出详细规定,给出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别对目前已经达标的、近期(如五年)能够达标的、中远期实现达标的城市提出空气质量管理要求。对于不达标地区和城市,新法律应该亮出几个“杀手锏”,如党政同责、区域限批、行业限批。考虑到目前城市群的迅速发展,法律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和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的协调也应做出规定。在达标规划的技术层面上,要注意空气质量改善和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之间的转换关系以及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的协同问题,注意排放总量控制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以及主要“双高”行业的生产总量控制的关系,明确提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优化减排管理模式,理顺总量控制机制

污染减排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支撑手段,是实现蓝天白云的“硬道理”。但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基于技术可行性和基于减排潜力测算的总量控制,总量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企业达标之间存在着脱节。随着以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模式的确立,“清洁空气法”需从立法层面调整优化污染减排的手段与模式,制定、实施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多种污染物环境容量控制方案,提高总量减排的精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建议将现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嵌入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框架中,运用污染源达标排放、超低排放、最佳可行技术改造等多重手段,共同推进污染减排。对于远距离传输的高架点源以及可监测、可统计、可核实的大型污染源,实施全国和区域总量控制;对仅限于局地影响及监测、统计基础薄弱的污染源、污染物,以治污减排工程、技术、管理、政策推动作为重点,强调地方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对排放标准实施的监管。

新的“清洁空气法”还应理顺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多种排放控制手段之间的关系。目前,上述手段之间尚存在不衔接和相互矛盾的问题。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全国所有燃煤电厂若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三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约为500万吨;而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除烟粉尘外前两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合计为1 550万吨;若所有燃煤电厂都实现超低排放,即烟粉尘排放浓度10毫克/米3、二氧化硫35毫克/米3、氮氧化物50毫克/米3,上述三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合计为160万吨。因此,建议“清洁空气法”进一步理顺质量达标、总量控制以及达标排放三者之间的关系,以质量达标确定总量控制目标,以总量控制作为制定排放标准的依据,通过排放标准的修订来实现总量控制和质量达标。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普遍实施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但国务院和环保部都一直没有出台详细的法规。“清洁空气法”应该明确这项制度与企业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将来的环境税制度之间的关系。作为应对当前企业排放普遍超标问题的法律“底线”,建议“清洁空气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全面实施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同时规定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是对企业监督的关键法律依据。

强化经济激励手段,全面公开环境信息

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没有充分体现《环境保护法》确立的“多元共治,多策并举”的思路。草案尤其缺乏对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总体上看,这一立法缺陷与我们以往要求企业“必须怎么干”的传统立法模式有直接关系。因此,“清洁空气法”除了要关注不同污染防治对象之外,还要特别注意平衡好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包括媒体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关系,确立清晰的政府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因此,“清洁空气法”要特别强调地方政府以及非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对清洁空气“督政”给出具体规定和法律依据。

建议“清洁空气法”要确立法律、行政、市场和信息多种手段“并举”的框架。特别是市场经济激励型政策,也是需要政府出面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因此,建议“清洁空气法”把一些目前试点证明有效、可以全面推广的经济政策予以固定化,如排污权有偿使用、环境责任保险、大气治理补偿、环境税费等制度,对于那些没有全面试点但有很好发展前景的经济政策手段给出一些鼓励性的法律条款。

环境法治最基本的保障是环境信息公开。新《环境保护法》的最大亮点也在于此,其用单独一章确立了信息公开在环境保护中的独特地位。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力,而且环保部门也应该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便利。建议在“清洁空气法”中,将企业排污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境公益诉讼专门形成一章,并制定可操作的公众参与大气污染违法举报奖励制度。还要特别设立大气环境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以全面建立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

主要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EB/OL].2014-11-30.ht tp:// npc. gov. cn/npc/xinwen/lfgz/flca/2014-12/29/content_1891880. htm

[2]EPA. Clean Air Act[EB/OL]./ epw. senate. gov/envlaws/cleanair. pdf.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6)

【摘 要】2014年APEC峰会举行期间,北京及其周边城市临时实施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因此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对该应急措施思考分析,探讨中小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可行的方法和路径。

关键词 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改善路径;探讨分析

0 前言

2014年APEC峰会举行期间,北京及其周边区域的天空格外蓝,空气也格外新鲜,从而诞生了一个新词汇——APEC蓝。“APEC蓝”是会议期间北京及其周边城市通过高污染高能耗的工厂企业停产、燃煤锅炉改造、扬尘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增加公共交通出行等临时实施的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而取得的效果。通过实施该应急措施最终证明:实施严格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雾霾是可以减轻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可以有效改善的,这对于中小城市探寻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路径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1 中小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源解析

环境空气污染的成因非常复杂,形成雾霾的因素也非常多,通过对国内各大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对比分析,基本可以认为中小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气污染、燃煤及生物质燃烧、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交通和工地扬尘、以及污染物相互作用造成的二次污染等,因此,中小城市要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需重点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控制、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扬尘治理、以及减少生物质燃烧等。

2 中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路径分析

2.1 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工作

近年来,污染及重污染天气逐渐增多,持续困扰着各中小城市,除与气象因素紧密相关外,一方面与城市功能区布局不完善、不合理有很大关系,造成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形成热岛效应[1],从而出现重污染天气,因此,需要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根据城市常年气象气候及地理地形特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消除污染物聚集产生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中小城市普遍存在大量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往往也是该城市的支柱产业,进一步加重了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的概率,因此,中小城市需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等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大力支持并发展绿色的环境友好型高新技术产业。

2.2 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扬尘、油烟等治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中小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连年上涨,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需要加强机动车管理,依据城市环境承载能力[2]及污染现状实施限行措施,严格落实机动车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老旧黄标车,实施机动车油改气、引进新能源车等工作;对于城市建筑工地及道路运输扬尘需严格监管,并加强道路清扫洒水,做好降尘、抑尘工作;并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监督管理,引导并鼓励广泛使用清洁能源。

2.3 转变发展思路和观念,并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

我国经济经过长期高速发展后与环境污染的矛盾逐渐突出,环境空气污染尤为明显,因此,需要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逐步转变经济发展思路,树立绿色发展观念,并切实增强环保责任,深刻认识环境空气污染是人类活动的产物[3],治理污染是有办法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通过持之以恒的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4 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空气治理工作

城市环境人人享有,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加强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3 结语

通过对中小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源解析及相关分析,改善中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需加强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二是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扬尘、油烟等治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三是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精细化、常态化,转变发展思路和观念,并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五是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引导并鼓励社会各界及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空气治理工作,共同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参考文献

[1]赵志敏.城市化进程对城市热岛效应因子的对比分析[J].中国环境监测,2008,24(6):77-79.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7)

1.1污染物产生的影响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污染物有很多,对人类健康产生的影响也大不相同。室内空气的污染物主要有固体颗粒、有害气体和微生物。如果考虑到微生物的传播途径,还可以将污染物分为有害气体污染物和颗粒污染物,其中颗粒污染物又包括微生物和固体颗粒。室内有害气体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苯、甲醛、二甲苯等。固体颗粒中危害人体健康是可吸入性的颗粒物;较大的粒子则能通过气管纤维和鼻毛的拦截而被除去。在人们吸烟时,烟雾中既具有悬浮的颗粒物,还有气态分子的污染物。近年来,具有放射性的氡气对于室内空气质量的污染问题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因其产生的衰变物能诱发肺癌、皮肤癌的发生。室内空气污染具有污染范围大,污染物浓度低、种类多且危害性大的特点。熟知污染源会相应产生何种的污染物以及污染物之间相互反应的过程,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性因素。从理论上来讲,控制污染源的产生是避免室内污染的最佳方式,但对于控制有害气体的污染却很难实现。

1.2空调的影响对于空调新风的清洁度和新风量的大小是处理新风问题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新型的空调设计应该充分将这两种因素考虑进去,同时提供舒适的湿度和温度,是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的关键性因素。新风清洁度是指室外的空气在空调的作用下对室内空气产生的影响。目前,新风的过滤是主要将室外空气中附着的微生物和室外的颗粒污染物过滤掉。然而,这只是污染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个小的因素。正因为如此,新风过滤对改善空气质量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1.3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影响室内温度指的是室内环境中空气的温度。温度对于调节人体的热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对人体的舒适度和健康有着极大的影响。湿度是室内空气中水分的含量,湿度对于人体的温度热感和热平衡也有十分重大的作用。经过丹麦技术大学的研究表明,人体感知到的空气质量受到人体吸入的温度和湿度的影响。经实验结果表明:造成低湿度和全身热舒适性的原因是由室内空气污染物和室内人员数量共同确定。

1.4建筑材料产生的影响(1)氨。氨主要来自于在建筑施工中使用了混凝土外加剂。尤其是在冬天进行施工时,在混凝土的配合比中加入了氨水和尿素为主要成分的混凝土防冻剂。这些防冻剂中含有大量的氨类物质,随着温度的逐渐升高,这些外加剂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被还原成为氨气释放到空气中,造成室内氨的含量大量升高。于此同时,氨气还可能来自于室内用于装饰的增白剂中。这些氨气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2)苯类物质。苯类物质的毒性较大,在1993年时就被确认为致癌物质。苯类物质存在于各种建筑材料的有机物中,例如:在油漆中就含有大量的苯类物质,在一些劣质的家具中同样也含有。若是长期接触苯类物质会引起慢性中毒,出现失眠、头晕、记忆力减退等症状,最为严重时还能使骨髓中造血功能发生障碍,从而影响身体健康。

2如何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在经过调查之后显示,要想改善空气质量,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要不断完善空调通风系统、消除造成污染的污染物的来源。从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相互关系和主要的因素来分析,提出了以下有关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具体措施。

2.1对污染源的控制减少或消除室内空气污染的最有效措施就是对污染源的控制,从理论上来说,采用低污染性的材料取代具有高污染性的材料是最理想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的方法。针对已存在于室内的污染源,应该弄清楚污染源的特性和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方式,采取封闭式或隔离式的方法对污染源进行处理,从而防止污染物进入室内的其他环境中。如在一些现代化的大楼中,最常见到的是具有挥发性的污染物,其控制的方法可采用隔离控制和过滤、吸附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微生物的污染,由于水分和营养是微生物生存所必须的条件,因此,降低微生物污染的最有效方式就是控制湿度和尘埃。也可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对在施工中容易受潮的微生物和材料进行及时的清除;将有助于微生物生长的材料进行密封处理。

2.2空调的改进措施在对空调系统进行设计时,要尽可能做到以下几点:对新风选择要具有合理性,不能盲目进行,改进对新风的过滤处理系统;提倡新风直接进入室内的方式,减少在途径中的污染,新风所经过的途径越少,其受污染的程度越低;于此同时,还可以运用一些新的技术手段,提高工作区内新风的质量,由全面向局部转化;安装能对气流进行监测的系统,保障室内良好的空气质量所需循环风量和新风量;在有特殊传染源的房间,还要安装局部排风系统。

2.3吸附净化处理利用多孔性固体吸附剂的方式处理气体的混合物,使污染物中一种或多种组分吸附于固体吸附剂的表面,从而形成分离。此方法尤其适用于室内空气中具有挥发性的氨、二氧化硫、硫化氢和氡气等气态形式的污染物。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8)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己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尤其是对室内环境及其舒适性提出了较高要求,因为人们有7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

近年来,室内空气品质方面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室内空气品质是衡量室内环境的重要指标,对之的研究已经成为建筑环境学科领域内的一个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室内空气品质不仅影响人体的舒适和健康,而且对室内人员的工作效率有显著的影响。

2.室内空气品质的影响因素

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室外环境;暖通空调设备及系统;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和家具;室内常用设备及人员活动。其中空调送风系统所占的比例最大,为43%。

2.1 建筑外环境

建筑外环境与室内环境息息相关。近年来室内空气品质变差的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室外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工业污染和交通污染是建筑外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建筑外环境影响室内空气品质,因此在选址评估、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外环境因素对室内空气品质的影响,主要包括:室外空气质量、附近污染源、气候、土壤和地下水品质。

2.2 暖通空调系统

暖通空调系统一方面具有正效应,它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排除或稀释各种空气污染物;但另一方面,它的消极作用在于它可以产生、诱导和加重空气污染物的形成和发展。

由于暖通空调系统问题导致的室内空气品质问题可以归纳为:不合适的室外新风的引入;不合适的室内空气输送;不当的室内气流布置;风机问题;不适宜清洁材料;不洁净的空气处理室;效率较低的空气过滤;不良局部排风;空气输送阻塞及缺乏状态监测和预见性维护。

2.3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和家具

建筑材料特别是装饰、装修材料的大量使用是引起室内空气质量变差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人为追求美观时尚,在房屋装修中用到很多合成板材,此外一些高档家具在制作中用到大量胶粘剂,殊不知这些人造板材、胶粘剂含有多种有害化学物质,如甲醛、笨等;有些土、石、砂等建筑材料中含有放射性物质;涂料中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铅、镉、铬、汞等有害物质,这些都会严重恶化室内空气品质。在这种环境下生活、工作的人轻者会出现头昏、胸闷、眼痒、精神不佳等症状,重者会产生皮肤、呼吸道等疾病。

2.4 室内常用设备及人员活动

人在室内生活受室内环境的影响,同时人也会影响环境。一方面人体通过呼吸道、汗腺可排除大量的污染物;另一方面,人在室内进行的各种活动会给室内空气品质带来直接的影响。首先,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含有多种有害气体。其次,日常化工品的如消毒剂、杀虫剂、化妆品、清洁剂的大量使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污染。此外,室内常用办公用品和设备如电脑、复印件、打印机、手机、空调、电视机等,可引起电磁辐射和臭氧污染等。另外,室内吸烟所带来的污染是相当严重的,据统计,烟草烟雾中含有至少3000种成分,已经证实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就有几百种,可以说吸烟是导致肺癌和肺气肿等疾病的罪魁祸首。

3.室内空气品质控制方法

面对日益严重的室内空气品质问题,如何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实现由舒适性空调向健康性空调的转变,创造一种卫生、健康、舒适的室内空气环境,是建筑环境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室内空气污染控制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①源头治理;②通新风稀释和合理组织气流;③空气净化。下面分别就这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3.1 污染物源头治理

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最彻底、最有效的方法是消除室内污染源,正所谓“良医治未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首先,消除空调系统对室内空气品质的影响,因为暖通空调系统是室内空气品质的首要影响因素。在设计和安装空调系统时,要注意防止凝水盘积水,以防止菌尘微粒在空调系统中滋生;新风口设置应避免设置在建筑排风口或其它污染源的下风侧;同时,还应定期对空调系统的风管进行清洗,定期对冷却塔水进行消毒与监测,以避免军团病菌污染发生的可能。空调系统系统除了设计优秀以外,还应有高质量的安装和调试,同时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也应先进到位。

其次,禁止室内吸烟,创造无烟环境。一方面,加强戒烟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吸烟的危害;如果确实有人要吸烟,须到室外或者吸烟室,尽量避免对他人带来二次污染。

再次,少用或不用空气清新剂、杀虫剂以及化妆品。空气清新剂并不能净化空气,它只是通过散发香气混淆人的嗅觉来“淡化”异味,并不能清除有异味的气体,想要空气清新,就不要使用空气清新剂;杀虫剂毋庸置疑具有毒性,散发到空气中对人肯定有不良影响;至于化妆品,最好不用,自然美才是最美的。

3.2 通新风稀释和合理组织气流

提高新风效应是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简单、有效的办法。一方面,应给建筑物室内提供一定数量的新风量来稀释室内的有害物质,这对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十分有用。另一方面,在保证一定的新风量的前提下,还应该保证新风品质。新风口应远离排风口、冷却塔、卫生间、厨房等处,新风口最好是设置在排风口的上风向并低于排风口。并且应设在室外比较清洁、尽量靠近绿化地带的地方。在空调系统使用过程中还应经常清洗新风系统的设备和管道,以减少对新风的污染。

3.3 空气净化

目前,空气净化的方法有很多种,可以归纳为:机械方法、物理方法、生物方法和化学方法。机械方法主要有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是一种低成本的实用净化技术;物理方法是最常用也是最简单的方法,有紫外线照射法、光催化法、等离子体净化等;生物方法有植物净化法,兼具美化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的双重功能,有很广的应用前景,还有生物酶净化法,也是比较先进的生物控制技术;化学方法是利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杀菌,常被医疗机构采用。

4.结语

改善室内空气品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医学、建筑、暖通等多个专业领域,需要我们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努力,致力于解决如何以较简便的途径和较低的能耗,创造合适的室内空气品质这个难题。同时,还要不断地利用新的技术,开发新的设备,完善我国的暖通与空调标准,完成由舒适性空调向健康性空调的根本转变。

参考文献

[1] 朱颖心.建筑环境学(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邹国荣. 室内空气品质的影响因素及其改善措施. 制冷与空调.2005.第一期.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9)

[中图分类号] X830.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2-238-2

我国工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突发的环境问题现象比较复杂,对于大气污染现象产生严重的滋生效应。而沙尘、煤烟污染是新疆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特征,目前大气污染物主要以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主,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由工业、采暖锅炉和汽车尾气所造成,其所带来的影响尤其值得关注。结合新疆地区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现状,进行内部资源开采工序的检验,从而使得不合理的资源浪费行为以及生态破坏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和治理。这就要通过浮尘、扬尘、燃料燃烧以及矿井水排放、工厂的废气排放等问题进行总体分析,进行系统改进方案的制定,确保大气质量得到改善。

1新疆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新疆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干旱,除自然形成的沙尘外,其他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都直接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2012年新疆环境状况公报》指出,新疆19个主要城市中,只有阿勒泰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克拉玛依、伊宁、塔城、博乐、昌吉、奎屯、乌苏、阜康、石河子和五家渠等10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乌鲁木齐、哈密和库尔勒3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另外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全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优良天数占全年的80.6%,三级轻微污染天数占15.4%,四级、五级中重度污染天数占4.0%。与2011年相比,全疆区域性沙尘天气增加了7次,局地性沙尘天气增加了58次,沙尘天气发生频次有所增多。

2大气污染有害物质监测工作的主体内容

大气污染物主要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主,污染物排放主要来自工业、生活及交通运输。

对于二氧化硫成分的监测处理主要根据煤炭资源使用过程中的燃烧效果以及具体冶炼工程的废气标准含量进行充分界定。通过甲醛溶液内部分光光度处理手段以及电导方式等进行分解处理,使得后期有害气体的改善工作方案能够顺利制定。内部溶液吸收效果对于化合物稳定状态的保证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后期氢氧化钠伴随溶液反应过程产出的二氧化硫物质,结合副玫瑰苯胺以及甲醛进行反应处理,使得伴生物质呈现紫红色的状态,这种单独分离的处理技巧可以精准的保留实际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废气含量,是保证内部二氧化硫防护工作的重要依据。监测的手段主要依靠分光光度计进行监测统计。

石化燃料经过高温环境的处理以及化肥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都会伴随一定容量的氮氧化物,造成大气环境的严重污染;另外,在汽车产生的尾气污染中也包含着大量的氮氧化物。因此关于此类污染颗粒物质的观察监测,主要依靠跟踪监察,保证实时数据的校验和可利用价值,从而促进改进方案的具体制定效果,才能保证环境空气质量的高速恢复。

3大气污染问题的监测以及应对策略制定

随着现下超高污染事件的急剧上升以及人们对于清洁空气质量的严格要求和关注度的提高,根据内部污染状态的合理评估,进行防控措施的高效率制定是非常必要的。

大气污染内部的物质比较复杂,常见的污染现象主要包括扬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内部悬浮颗粒等。伴随吸入物质不断增加,具体清洁标准工作系统的研究处理的不定因素的增多,实际治理依据材料的总结仍然不够充分,这是造成空气破坏现象严重并且维持时间较长的主要原因。

针对具体的大气环境内部物质的数据监测工作的细化手段以及严重污染情况的科学判断依据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全面落实的监测参数设计以及资料记录,进行专业计算机智能处理程序的录入,使得高标准的治理方案以及手段得以落实。

4大气污染监测分析的方法

大气污染具有扩散速度快,扩散范围广、造成影响大的特点。因此,对大气污染的监测应当力求快速、及时、准确。随着我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不断的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起了能在短时间内及时准确地检测各种有害气体的分析方法,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大气污染的监测分析方法主要有检测管法、仪器法、指示纸法、化学分析法等。

(1)检测管法:该法具有现场使用简便、快速、便于携带和灵敏的优点。目前已有几百种有害污染气体可用检测管测定。不失为一种较为经济,易于普及的方法。

(2)仪器法:仪器法是利用有害污染气体的热学、光学、电学等特点对它们进行测定。其优点是灵敏度高,测定准确,浓度直读,可自动记录或与计算机连接。

(3)试纸法:试纸法是用试纸浸渍试剂,在现场放置或置于试纸夹内抽取被测空气,显色后比色定量。其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测定范围广,但准确度相对较差。

(4)化学分析法:化学分析法是将吸收液本身作为显示液,采样显色后与标准管比色定量。其灵敏度、准确度都相对于试纸法要高。

5无线传感环境监测系统的在线监测方法

无线传感辅助技术主要应用在危险区域及大面积监测区域的气体情况监控,通过传感器来测量与监测所需的参数,再借助网将它发送到控制中心。结合必要的节能网络节点位置追加,进行自发组织结构方式的适应性设计,同时根据单位节点的装置标准进行一定范围的扩建,结合不同位置的协作以及信息沟通交流对不同微观环境的细节工作进行系统补充,确保气体分布状态以及内部参数的合理设计,为后期改进方案制定过程中详细、准确的信息提供渠道。无线传感网络追加装置根据气体的复杂颗粒物质堆积进行高度采集和分析,使得燃煤过程中产生的空气热害以及污染现象通过必要的信号检测以及数据进行管理,监测中心及时传达,建立整个大气环境监测、维护标准参数。后期的空气改善工作措施能够借助高效的模型参数进行设计,框架应用理论内容进行完整的编辑,保证计算机分析的标准指令。

6结语

目前,我国实际产业规划活动中,伴随能源的高效利用,内部空气质量的监督以及数据应用,根据今年污染物浓度年际变化统计,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工作的布置以及改进还有待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实时化监测是环境监测重点,与无线传感辅助技术的结合,使大气环境监测的手段得了进步,能够快速、精准、区域化与细部对大气环境展开全面数据采集和实时分析,给大气治理工作及时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篇(10)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0005502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迅速推进,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突出,尤其最近几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让空气污染逐渐走进老百姓的视野,人们开始关注环境空气,关注政府解决环境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笔者就国外空气污染治理经验和我国相关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仅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 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其中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9%,中度污染为4.2%,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1]。

2 发达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1 英国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1.1 扩大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自治权

1968年英国修改和完善了《清洁空气法》,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权限,包括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地方政府有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利。197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污染控制法》规定和限制了油品中硫的含量。上述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至1975年,伦敦雾霾天气从以前的一年几十天减少至每年15 d,到1980年降至5 d。

2.1.2 重视企业在环境质量重的作用

英国政府在通过征收气候变化税、设立碳基金、建立炭交易排放制度等措施,调动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方面的积极性。如从事金融服务的野村证券既是典型代表,企业通过整合优化食品、办公设备投递、垃圾清运等环节,有效减少了垃圾车的运输次数。在建筑节能方面更是加大投入,集团新楼楼顶被绿色植物覆盖,以生态调节代替空调能源消耗,办公室按照环保锅炉、节能灯等措施降低能耗。

2.1.3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

英国充分保障民众对环境治理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英国在几十年的环境质量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一整套高效的完整污染物检测系统。此系统负责监测空气中污染物浓度以及在空气沉降中对土壤和水的作用,此类信息会在环境部门官网或脸书、推特上进行公开。更是建立了GoogleEarth软件,此软件是一款强大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下载安装此软件可以方便地浏览伦敦各监测点位数据及变化趋势图。通过上述措施让伦敦居民可以实时查询到自己所处环境PM10、PM2.5等污染物信息及未来变化趋势[2]。

2.2 美国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2.1 排污许可证制度

美国1990年前只要求新建项目需领取排污许可证。1990年美联邦修改完善了《清洁大气法》,修改后的法案要求联邦各州需在1991年按照联邦环境保护署有关排污许可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包括所有行业在内的排污许可证规划,其目的就是将各行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之内,强化排污监管。为强化排放监管,规定所有污染源必须安装排放控制装置和监测排放的系统。

2.2.2 环境税及财政支持

美国通过征收环境税,如损害臭氧的化学品消耗税、汽油税、开采税、环境收入税、二氧化硫税等,进一步激发技术创新,减少各方面大气污染物排放,并使相关技术更好的达到标准。对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并降低污染排放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美国环境保护署针对清洁空气技术还在继续推行“清洁空气优秀奖”,并有针对社区行动、宣传教育、法规政策创新和高效交通创新等方面的分类奖。用以强化先进环境质量措施及方案的支持奖励力度。

3 我国目前相关措施

3.1 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上述法律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切实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2 制定专门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明确提出了改善环境空气的十项具体措施,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推进。此后各地区、部门出台了相关配套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10、PM2.5、NO2、SO2等污染物逐年下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3 强化污染源头治理

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直强化源头治理,对污染物排放源头加强监管,例如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企业污染物专项整治、建立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区等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污染物排放。通过提高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等措施降低汽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4 Y语

从国内目前情况看,我国采取的相关空气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以下几方面亟需完善:一是在公众参与环保和信息公开方面有待提高。应深化网络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便于市民查询的信息公开系统,让能出在当前空气环境中的居民实时看到自己所处环境的状况。二是排污许可证制度和在线监测安装普及率相对较低。建议逐步将所有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并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采取措施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实行污染物交易,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自主性。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R].北京:环境保护部,2016.

[2]邓文钱.英国如何治理空气污染[J].政策t望,2015(4):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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