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1 09:23:13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1)

今年全国两会上,环境保护话题成为最热门话题之一,代表和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强烈而迫切。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同党的十报告一脉相承。“生态文明”也成为2013年全国两会热词。

安徽代表团在《关于设立“美丽中国”区域实现模式滁州试验区的议案》中指出,建设美丽中国既要有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更要有试点经验和板块突破,建议设立“美丽中国”区域实现模式——滁州试验区。据介绍,滁州是安徽的东大门,西接中西部地区,东邻长三角,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地理和生态环境兼具多样性和典型性特点。

在安徽代表团小组审议中,六安市市长毕小彬代表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铜陵市委书记宋国权代表建议制定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环境修复扶持政策。池州市市长赵馨群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建议国家出台差别化政策,对于生态建设领域和项目给予资金和税收上的优惠,“用利益导向推动生态建设,推动低碳城市建设。”

这一话题也在贵州代表团引发热议。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代表建议进一步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治理石漠化、沙漠化,同时强化环境执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代表针对贵州生态脆弱的实际,建议中央预算安排考虑贵州的情况,加大支持力度。

在河北代表团分组审议中,承德市市长赵风楼代表说,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加强生态环境文明建设。河北农业大学校长王志刚代表建议,加强对京津冀地区生态资源承载力的研究,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来自广东团的王如松代表希望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写入宪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在节能减排、优化国土空间、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从长远来看,要让享有美好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权利,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义务,还是有必要将相关内容写入宪法。”今年65岁的王如松是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已致力于生态环境研究数十年。在他看来,入宪是转变一些地方政府“GDP至上”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治理生态恶化的需要,“在一些地方,口号是生态,行动是经济。干部考核主要看经济成绩”。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王如松认为,环境权是公民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是免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环境权写入宪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在他看来,环境权入宪是国家保障人权和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包含环境权的实质内容和要求;有助于受害者维权,有利于单行法中对环境权进一步细化,使公民正当环境权益得到维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

王如松表示,在他领衔、陈敏等代表附议的《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议案》中,建议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后增加:“人人都有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生活的权利,同时也有为当今和后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到3月11日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401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393件,监督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3件。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提案成一大热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表示,“为了建设美丽中国,应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吴青早在当广东省人大代表时,便对土壤污染问题作过深入调研。她向记者列举了近日互联网上被关注的“中国癌症村地图”,来说明土壤污染的危害。“环保公益人士制作的图表中,村子数量被认为超过200个,这说明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何等严重。”吴青解释说,各种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积累后,被植物或者动物、禽类吸收,间接被人体吸收,危害人体健康。

在议案调研中,吴青遇到很多困难:相关土壤污染数据无法获得,因此土壤污染产生的危害情况无法了解得更详细、深入。她从环保部的《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印发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等文件中感受到环保现状不容乐观。“最大的问题在于,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分散而不成体系,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吴青认为,宪法、侵权责任法、刑法、农业法、环保法、土地管理法等主要保护的是农业用土壤污染防治,均未全面覆盖各类用地保护,特别是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明显不足。

据悉,环保部已于2012年初启动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的起草工作。在议案中,吴青等代表建议建立土壤污染标准、污染风险评估、污染检测、污染治理与修复、公众参与等制度,明确土壤污染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治理大气污染刻不容缓

农工党中央的提案指出,目前我国“污染减排手段”与“空气质量改善”严重脱节,建议各级政府建立PM2.5监测、评价及考核的具体规范,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

我国污染物防治目前实行的是属地控制,但现在出现的综合性污染、复合型污染则是由区域共同作用形成的,按行政区防控大气污染的方式不尽理想。3月5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加强PM2.5监测和信息,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区域联防联控。

如何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主席付志方建议,由国家大气污染治理主要责任部门牵头,有关部委和相关省市共同参与,明确责任主体,通盘研究、规划。同时,对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所有方面与预期目标作出全面安排,其中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要有刚性的量化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教授俞光岩在这次两会上也重点关注治理大气污染问题。他建议,由环保部、卫生部、科技部共同设立空气污染与人口健康专项科研项目,研究城乡空气质量与相关疾病的关系,提高与空气污染相关疾病的防治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谢晓尧认为,防治大气污染,应大力推进完善相关立法工作。

谢晓尧建议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构建适合我国发展阶段的、适度超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通过完善立法,严格依法追究污染者的环境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糖尿病医院院长王执礼委员建议,将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空气污染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制定单行的环境损害赔偿法,明确环境损害责任承担主体、赔偿责任范围、责任承担方式、救济途径等基本制度。将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公益损害与公民的私益损害,列入赔偿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龙认为,在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加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刻不容缓。徐龙说,1987年制定、1995年和2000年两次修改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存在6方面不足:立法理念上,过于依赖行政手段,缺乏从源头、全过程控制大气污染的理念;重要制度及标准缺失,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建立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缺乏问责条款;机动车污染监管不够得力;法律责任部分多为刑事责任,过于单一、僵化,实施效果不理想;信息化治污有待加强。徐龙认为,现行大气污染法缺乏治污信息公开的规定,导致实践中信息监测及公布手段单一、渠道狭窄、僵化,无法有效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

记者看到,徐龙等代表在《关于加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后附上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共8章137条,而现行大气污染法仅7章66条。该议案主要修改内容为: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定、建立政府环境问责机制、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等。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建议:将水利、环保、国土资源中涉及环保的相关职能合并在一起,赋予大环保部更多职能与权限;之后,实现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让相关政策真正落地。

有评论认为,虽然环保部门一路从环保局升格到环保总局,直到环保部,但一直以来,环保部门是缺乏强硬执法手段的“软衙门”,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改变,正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必要授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让环保部门成为对污染企业拿得出强力反制手段的“硬衙门”。环保部门的确应被授予更大的权力。 另一方面应该发挥公众监督污染、监督监督者的作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应该“松绑”,让民间力量通过诉讼、索赔,对污染企业形成有效的震慑。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2)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治理;法律监管

2014年12月,倍受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已经由国务院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此次修订草案共8章100条,虽然比现行法仅增加了一章,但对结构、顺序和实质内容的改动较大。本文将从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必要性、内容、亮点等方面对修订草案进行简要评析,同时针对目前修订草案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以期能为修订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必要性

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直接关乎公众的生命健康,关乎国家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各地频发的大气污染事件已经对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也因之受损严重,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强烈诉求成为此次修法的一个显著特征。2013年11月,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修改工作进程因我国大气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和紧迫以及《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而不断提速。具体而言,此次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我国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节能减排措施,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仍然难以改变,煤炭消费量持续提升。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以臭氧、细颗粒物( PM2.。)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通过尽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以适应我国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严峻形势尤为必要和紧迫。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诸多问题

虽然已经经历过两次修改,特别是2000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体现了环境管理思想的变革,即:大气污染防治范围从全面防治变为重点防治、大气污染控制方式从浓度控制变为总量控制、大气污染超标规定从超标不违法变为超标即违法,但是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明显,主要是:立法理念陈旧,未以环境质量改善和达标为核心;制度设计缺乏系统化,重要制度缺失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政府排污者和公众法律责任及义务不明确且不平衡,特别缺乏对公民受污染损害的法律援助;对违法排污和造成环境重大损害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致使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需要

此次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另一个重要依据就是20 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的《环境保护法》在立法理念、基本制度、监管模式、政府责任、环境执法、环境责任等诸多方面都做了许多改进与革新。

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亮点评析

此次修订草案由现行法律的7章66条修改为8章100条,不仅新增了大量条文规定,同时对现有条文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呈现出以下几个亮点。

立法理念的进步

首先,修订草案反映出源头治理、协同控制的新理念。具体体现为:草案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先行,对市场准入的要求更加严格,强调污染排放物的协同控制与总量控制相互配合;在污染物防治对象上,从过去对单一污染物的控制转变为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氟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新增的第五章从原来对大气污染治理属地管理的理念转变为区域联合防治。其次,修订草案立法理念的进步还体现在其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上。结合当前我国大气环境污染状况,草案新增的第6章既着重解决以灰霾为典型代表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同时也从未来长远发展着眼,通过系列规定来引导和促使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主要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是大气污染预防制度的完善。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且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原来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扩展到全国,明确了分配总量指标、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原则和程序,以及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等;草案还对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完善,明确政府责任,确立规划环评制度,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从而与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新《环境保护法》更好地衔接。二是大气污染重点领域防治制度的完善。修订草案在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燃煤、机动车船和粉尘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原则规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关于工业污染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污染防治的规定,同时对原有规定进行了补充和细化。例如在燃煤、工业方面,明确国家采取措施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在机动车方面,强化对新生产机动车、在用机动车、油品质量环保达标的监督管理等。三是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制度的完善。为应对近年来雾霾问题日益恶化的现实之需,同时结合我国多年来开展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的经验,草案第5章专章规定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同时明确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有关部门在重点区域内开展联合执法等。四是大气环境监测制度的完善。修订草案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新增监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了全国监测网络的统一;草案针对重污染天气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同时注重大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监测,鼓励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大气污染有关的疾病。五是大气环境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修订草案第6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所建立的大气环境风险预警机制也成为此次修订的亮点。草案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规定了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有关地方政府的预警和应对责任,以及可以采取的相关应急措施等。

法律治理机制的创新

修订草案的治理机制创新之处体现在以大气环境保护规划为基础,突破以往由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包大揽承担治理责任的方式,强调大气污染防治要规划先行,积极推进多元治理模式和综合治理手段,同时重视相关的政策引导作用,从而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机制创新。

首先,“规划先行”是本次草案修订理念的一大亮点,也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机制创新的起点。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在现行法律规定的“限期达标规划”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调按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并规定了此类规划的评估、修订所应依据的法律规范,同时对于已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政府提出更高的规划要求,对持续改善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其次,“多元治理”的模式在修订草案中得以进一步完善。修订草案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参与主体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负责”;新法增加了国家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国家鼓励和引导文明、绿色祭祀等规定。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中,特别是在各个领域倡导公民树立“绿色”的生活理念,积极参与到日常生活与大气环境息息相关的领域中来,强调各方主体的义务,使其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新机制。再次,修订草案还综合采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防治大气污染,呈现出治理手段多样化。

法律监管的健全

一是进一步明晰政府的职责范围。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重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使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改善。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权。修订草案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渔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职权。

三是进一步健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与现行法律相比,修订草案新增了排污许可证中应当载明监测方案、防治技术要求、应急措施等内容,另外还新增了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等强制性规定。

四是进一步强化大气环境行政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行政问责。修订草案新增了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开。

法律责任的强化

此次修订草案对法律责任部分也进一步加以强化。首先是强化了政府的法律责任,第74条规定了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将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公务员法》予以追责。其次,修订草案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治以及责令停业、关闭等行政处罚。对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实行按日计罚,并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细化了不同违法主体和情节的处罚数额。再次,修订草案对个人的追责也较现行法律更为严格,如第76条规定因拒不执行停止排污、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第87条新增了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规定;第92条规定的对个人的罚款等。

完善修订草案的几点建议

修订草案在呈现出上述诸多亮点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本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人手对草案做出修改完善:

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和细化法律责任,特别是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例如,修订草案第74条只是规定了对于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按照新《环境保护法》、 《公务员法》等法律进行处分,但是这并不能涵盖本法所有由政府或其相关工作部门应当采取而未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处罚,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及相关负责人对大气经济环境质量所应担负的责任。

二是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法律制度,增强可操作性。例如重点区域联合防治制度,不仅仅是环保部门,其他部门如地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能源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都需要共同参与才能形成合力,建议在第5章中增加上述有关部门参与联防联治的规定;对于跨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治,建议考虑建立国务院相关部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沟通协调的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建议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尽管目前的草案中规定了公民参与大气环境保护的义务,以及大气环境标准、规划等的应当征求公众意见,但其规定仍然十分原则性,缺少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建议予以补充。同时除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之外,还建议增加有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第三方组织等对污染防治进行服务、监督等的规定,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大气污染。

四是建议进一步充实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式和手段。如前所述,大气污染防治的复杂性决定了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管控,更要重视市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引导企业和公众减少污染物排放;要更加重视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创新驱动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五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修订草案中的法律责任虽然比现行法律有大幅度提高,但相对于当前大气环境质量的严峻形势,处罚力度总体仍然偏低,不足以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行为。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于企业偷排、机动车船不达标排放、秸秆露天焚烧、建筑扬尘、餐饮油烟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数额,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主要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2013年中国环境统计公报[EB/OL]. jcs.mep. gov. cn/hj zl/zkgb/2013zkgb/. 2014-12-23.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3)

一、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状况

(一)空气质量现状。

截止2019年X月X日,我市(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X,同比好转X%;主要污染物S02平均浓度24ug/m3,同比好转X%;PM10平均浓度Xug/m3,同比好转X%;PM2.5平均浓度X ug/m3,同比好转X%。其中,X月秋冬季以来,我市(市城区)综合指数平均为X,同比好转X%;主要污染物S02平均浓度23ug/m3,同比好转X%;PM10平均浓度89ug/m3,同比好转X%;PM2.5平均浓度X ug/m3,同比好转X%,达到X平原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序时进度。

(二)面临的主要大气环境问题。

一是污染减排治理结构性矛盾。X市高度重视经济结构调整,超重型结构已经有所减轻。但是产业结构仍以煤焦、电力、化工、建材、钢铁等行业为主,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结构性矛盾突出。二是全市X%工业企业集中在X盆地XX沿线县(市),区域内污染排放量大,且由于地理环境特点,传输性污染特征明显,污染严重。

(三)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按照《XX关于分解下达X省2019年生态环境指标计划的通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基本要求为同比改善;2019年计划为X%;细颗粒物(PM2.5)浓度:基本要求为同比改善;2019年计划为42μg/m3;较2015年下降X%;二氧化硫浓度:基本要求为同比改善;2019年计划为Xμg/m3”。

截止X月X日,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三项指标的基本要求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改善不能完成外,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浓度同比改善预计可以完成,三项指标的2019年计划均无法完成。

二、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主要污染途径

我市城区大气污染途径主要有五类:①扬尘源(裸露表面、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土壤源等排放);②燃煤源(民用燃煤、电厂燃煤和工业燃煤);③机动车源(汽油车排放、柴油车排放和非道路移动源排放);④工业源(钢铁,焦化等工业工艺直接排放);⑤二次硫酸、二次硝酸、二次有机气溶胶和其他源(生物质燃烧、餐饮、农业生产等排放)。

X市采样期间颗粒物的来源解析结果显示,在参与拟合的源类中,各源类的分担率大小依次为:燃煤源(21%)>二次硝酸盐(20%)>扬尘源(17%)>SOA(13%)>机动车源(11%)>二次硫酸盐(7%)>工业直排(6%)。贡献源类以二次源、扬尘源、燃煤源(分担率均>15%)主导,此外移动源占比也达到了11%。燃煤源成为首要贡献源类,二次颗粒物的累计贡献(二次硫酸盐+二次硝酸盐+SOA)达40%。

(二)颗粒物空间分布

颗粒物污染的空间分布特点是:各子站点(榆次三中、锦纶小区、榆次区政府和南都小区)点位贡献源类均以二次源、扬尘源、燃煤源(分担率均>15%)主导。除南都小区外燃煤源均为首要贡献源类。

三、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工业企业提标升级方面

全市涉及无组织排放治理企业共X家X个点位,目前已完成X家X个点位;X家重点行业工业企业VOCs治理已完成X家,X家工业企业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已完成X家;全市X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X台,X台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全部完成,X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已全部完成;年初经过排查确定全市域淘汰X蒸吨燃煤锅炉X台,实际完成淘汰X台(含新排查锅炉);完成工业炉窑专项治理X台。

(二)清洁取暖改造方面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X户;设置洁净煤供应企业(点)X个,已累计供应X万吨洁净煤;开展民用型煤、民用洁净煤监测X批次。

(三)机动车污染管控方面

我市已设立X个路边检查站,累计路查车辆X辆;入户抽测X辆;完成抽检车用油品X批次,车用尿素X批次;累计查处货车闯禁行X例;淘汰老、旧中重型柴油货车X台;取缔黑加油站点X个、黑加油车X辆,查扣柴油X吨。

(四)扬尘管控方面

我市已完善扬尘治理清单,全市在建项目X项,X家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已安装视频监控。全市建立了PM2.5污染控制机制,设定阈值,通过对超过阈值浓度的预警,督促各县(区、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减轻PM2.5浓度。

(五)秸秆禁烧方面

我市制定了《2019-2020年秋冬春季秸秆禁烧专项督查方案》,并通过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X份)、电视台合作播放秸秆禁烧电视广告等加强舆论宣传;对全市露天焚烧秸秆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累计发现露天焚烧问题X起,完成整改X起,完成处罚X起,罚款金额X万元。

(六)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

我市修订了《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了应急减排清单、错峰生产清单和错峰运输清单的编制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判和会商,响应区域联动,以XX“1+30”区域为重点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截至X月X日,我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X次,其中黄色预警X次,橙色预警X次(其中2次由黄色升级为橙色)。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和系统工程,必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成效,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因此建议:

(一)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事关转型发展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治理大气污染必须付出长期努力,仅靠单一部门难以完成。建议市委、市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和建设美丽X的重要抓手和重点领域,坚持抓、突出抓,切实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空气质量改善。

(二)明确责任,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气污染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加强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科研,加强监管执法,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切实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治理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市大气污染治理要见成效,需要更加严格的工作推进落实措施。对完不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的工作单位和责任人,通过目标否决、区域限批、财政挂钩、行政问责等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4)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分析

对2008年—2012年邹城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二氧化硫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且降幅比较明显,已稳定在环境空气二级标准以内。二氧化氮的污染程度虽然比较小,但是其浓度却小幅上升。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已超出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要求。

“十一五”期间,积极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治污减排;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工业企业“退城进园”;自2009年开始城区冬季实行集中供暖,城区锅炉大幅减少,强力改善大气煤烟型污染状况,导致二氧化硫下降明显。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老旧车辆更新缓慢、车辆拥堵严重,导致城区二氧化氮有小幅增加。目前,我市建筑、拆迁、市政等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成为影响城区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邹城市属暖温带季风气候,春秋冬季干旱少雨,有风极易形成扬尘;总体来说夏季污染轻而冬季污染重,主要因为夏季雨水多而冬季少,夏天日光辐射增强了大气层的不稳定性,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2012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保部依据新标准重新修订了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在环境质量评价中新增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评价标准也更加严格,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结合我市大气污染现状,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与建议。

2 综合防治措施及建议

2.1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制定统一的产业准入、优化、调整、提升政策,要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新、改、扩建火电机组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火电机组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逐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加强钢铁、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达标整治。

2.2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山东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检测方法(遥测法)》已在全省推广实施,为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技术保障。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整治公交车、货运车等冒黑烟现象。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优化公交线路,科学安排车次,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

2.3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积极与环卫、交通、城管、园林等部门联合,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加强渣土车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强化城市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控制城郊接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

2.4 加强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继续做好秸秆禁烧执法监督,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坚持以“用”促“禁”,提高秸秆资源化水平。

2.5 加强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

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并开展调整和整治工作,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

2.6 加大宣传、增强公民环保意识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5)

2013年起,四川开始对各个市(州)进行空气质量排名,排名靠后的市州将被惩罚、约谈等,这让各市(州)在巨大压力下重拳治理大气污染,力争上游取得了一定成效。

“这是工地进口处的沉砂井。别小看这个设施,进出的车辆经过时将车轮上的泥沙沉淀在沉砂井里,会大大减少工地和周边的粉尘。”在达州市一小区建设现场,项目负责人热情地向前来参观的市民介绍着。谈话间,犹如蒙蒙细雨般的水雾喷洒下来,空气立即清新了些。这是工地里新安装的喷雾降尘罩,在施工期间,喷头会不断喷洒出水雾,吸附空气中的粉尘,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

通过学习考察、反复研究实验,达州市住建局面向全市推出了搅拌机防尘、喷雾降尘罩等多项降尘新技术,在建筑工地推行绿色施工。

老工业基地自贡,每年秋冬季也备受空气污染的困扰。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多部门联合向空气污染“开刀”:开展城区在建工地专项整治,对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项目立案调查;探索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激励和运行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约谈区县主要领导。南充从2014年开始对主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试行考核奖惩,“重污染天数”等列入考核指标,某区单月如果三天及以上空气质量指数过200,将按每天2万元对该区政府进行处罚。

联动机制保驾护航

2014年初,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治理空气污染举措,提出告别重污染天气时间表,力争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为防治灰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2015年出台《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灰霾污染防治的政府规章。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6)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0005502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迅速推进,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突出,尤其最近几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让空气污染逐渐走进老百姓的视野,人们开始关注环境空气,关注政府解决环境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笔者就国外空气污染治理经验和我国相关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仅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 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其中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9%,中度污染为4.2%,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1]。

2 发达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1 英国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1.1 扩大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自治权

1968年英国修改和完善了《清洁空气法》,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权限,包括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地方政府有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利。197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污染控制法》规定和限制了油品中硫的含量。上述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至1975年,伦敦雾霾天气从以前的一年几十天减少至每年15 d,到1980年降至5 d。

2.1.2 重视企业在环境质量重的作用

英国政府在通过征收气候变化税、设立碳基金、建立炭交易排放制度等措施,调动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方面的积极性。如从事金融服务的野村证券既是典型代表,企业通过整合优化食品、办公设备投递、垃圾清运等环节,有效减少了垃圾车的运输次数。在建筑节能方面更是加大投入,集团新楼楼顶被绿色植物覆盖,以生态调节代替空调能源消耗,办公室按照环保锅炉、节能灯等措施降低能耗。

2.1.3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

英国充分保障民众对环境治理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英国在几十年的环境质量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一整套高效的完整污染物检测系统。此系统负责监测空气中污染物浓度以及在空气沉降中对土壤和水的作用,此类信息会在环境部门官网或脸书、推特上进行公开。更是建立了GoogleEarth软件,此软件是一款强大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下载安装此软件可以方便地浏览伦敦各监测点位数据及变化趋势图。通过上述措施让伦敦居民可以实时查询到自己所处环境PM10、PM2.5等污染物信息及未来变化趋势[2]。

2.2 美国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2.2.1 排污许可证制度

美国1990年前只要求新建项目需领取排污许可证。1990年美联邦修改完善了《清洁大气法》,修改后的法案要求联邦各州需在1991年按照联邦环境保护署有关排污许可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包括所有行业在内的排污许可证规划,其目的就是将各行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之内,强化排污监管。为强化排放监管,规定所有污染源必须安装排放控制装置和监测排放的系统。

2.2.2 环境税及财政支持

美国通过征收环境税,如损害臭氧的化学品消耗税、汽油税、开采税、环境收入税、二氧化硫税等,进一步激发技术创新,减少各方面大气污染物排放,并使相关技术更好的达到标准。对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并降低污染排放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美国环境保护署针对清洁空气技术还在继续推行“清洁空气优秀奖”,并有针对社区行动、宣传教育、法规政策创新和高效交通创新等方面的分类奖。用以强化先进环境质量措施及方案的支持奖励力度。

3 我国目前相关措施

3.1 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上述法律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切实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2 制定专门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明确提出了改善环境空气的十项具体措施,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推进。此后各地区、部门出台了相关配套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10、PM2.5、NO2、SO2等污染物逐年下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3 强化污染源头治理

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直强化源头治理,对污染物排放源头加强监管,例如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企业污染物专项整治、建立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区等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污染物排放。通过提高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等措施降低汽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4 Y语

从国内目前情况看,我国采取的相关空气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以下几方面亟需完善:一是在公众参与环保和信息公开方面有待提高。应深化网络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便于市民查询的信息公开系统,让能出在当前空气环境中的居民实时看到自己所处环境的状况。二是排污许可证制度和在线监测安装普及率相对较低。建议逐步将所有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并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采取措施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实行污染物交易,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自主性。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R].北京:环境保护部,2016.

[2]邓文钱.英国如何治理空气污染[J].政策t望,2015(4):50~52.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7)

市人代会上提交议案 推动空气治污法制化

厉明代表通过走访专家、实地调研等形式,对雾霾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就如何解决雾霾问题进行了积极思考。结合各地治理雾霾的实践,他认识到,治理雾霾问题一定要采用法制化的手段,严格执法,力求实效。为此,在2013年的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厉明作为领衔代表联合其他15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空气治污应法制化,建议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细则》的议案。

在这份议案中,厉明代表直言当前治理空气污染存在的几大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他提出的对策是制定地方立法,使临时措施常态化、法制化。当上海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时,他提出要建立应急防护措施:首先要建立提醒特殊人群机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市内,停止户外运动;督促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建议一般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立督导特殊对象机制: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对于治理大气污染,他建议要针对各个污染源进行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如对于工业废气排放,要制定法律规定控制废气排放,更新制定相关废气排放标准;针对扬尘污染,应当重点规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减少过度施工和重复施工;对于车辆尾气控制,应当通过立法进行调控,降低汽车尾气排放;还要明确各个部门的相关监管职责;明确相关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议案提出后,经大会主席团同意,交付市人大城建保护委会后审议。城建保护委审议后认为,2001年制定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确有必要在法规中增加相关规定,强化对PM2.5污染的防控。2013年11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重点聚焦了PM2.5污染防治。并将法规草案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上海人大公众网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热线连接环保局长 共同努力改善上海空气质量

2013年市人代会期间,厉明代表提出空气治污法制化议案后,在新闻媒体的牵线搭桥下,与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在这次交流中,厉代表将议案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指出了空气污染治理难的重要症结:“污染一出,由环保部门一家推动,其他部门被动接受,全社会主动配合度不高,治理效果可想而知”。他还向张全建议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交出行以降低汽车尾气污染。张全则向厉代表详细介绍了上海市PM2.5的来源。会谈结束后,厉明和张全还互留了联系方式,建立起连接市人大代表和环保局局长的“环保热线”。

有了这次交流,厉明代表在2013年4月份专门给张全局长发了一封函。在这份函中,他提出“建议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门停止现行的通过燃烧方式销毁非法烟花爆竹的做法,避免污染空气”。在他看来,改变现有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方法是改善空气质量的一条捷径。通过烧毁的方式处理非法烟花爆竹对大气的污染较为突出。他通过大量地调研论证提出,对烟花爆竹的处理手段,除烧毁外,还有其他办法:水溶化法和深埋法。厉代表建议考虑建设或利用现有的焚烧车间,通过少量多次对烟花爆竹予以烧毁的办法,将由此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将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拆解,并对残骸作无害化处置。公安消防等部门应该做出表率,积极改进现行“粗放式”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方法,为大气污染的治理做出贡献。厉明代表的这些建议得到了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就此与厉明代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并力求改进方式以避免产生环境污染。

在2014年的市两会期间,厉明代表与张全再次交流起雾霾治理问题。由于2013年上海遭遇了严重的雾霾污染,如何治理雾霾在2014年的两会上,成为包括厉明在内的大多数人大代表们极为关心的议题。在这次交流中,厉明代表建议上海市环保局应坚持打好治污这一仗,不能松懈。他还直言“上海做好了自己的环保工作,还会受到周边地区影响。上海要加强长三角联动,共同治理雾霾污染”。他建议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张全局长,在全国两会期间为推动长三角环保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厉明代表还再次提出要重视采用科学方法处理非法烟花爆竹,争取快速改善当前空气质量。

关注禁放烟花爆竹 推动全体市民提高环保意识

随着对雾霾污染的研究不断深入,厉明代表发现要真正解决环保难题,不仅仅是职能部门的事情,更需要提高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一起治理。为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他瞄准了烟花爆竹问题。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8)

让浙江车子早日“喝”上清洁的汽油

新年的第二个周末,大半个中国陷入层层迷雾之中。

2013年1月12日省环保厅监测数据显示,杭州、湖州、绍兴、金华4市的PM2.5数值均超过二级标准限值75微克/立方米,部分地区甚至超标近一倍。其中杭州,2012年共出现130天的霾天,进入2013年不足一个月,霾天竟已超过15天,且多日为重度霾。

面对如此严重的空气污染,很多百姓根本不敢出门,甚至不敢开窗通风和晾晒衣物。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吴伟进代表说,会议期间,他在驻地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原本应该去外头走走,就因为PM2.5,他只能在宾馆里走楼梯锻炼。当看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全面开展PM2.5监测,加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时,他希望省政府能尽快细化方案抓落实。

“早晨一起来,看到的就是满眼灰霾,这绝不是美丽杭州应有的景象。”中国新型建材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技术发展部主任薛滔菁代表说,这些天的切身体会,让她深感大气污染防治已是迫在眉睫。

“城市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不仅给交通带来了拥堵,其排放的尾气也成了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薛滔菁代表建议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切切实实做好公交优先,“一方面缓解日益严重的道路拥堵,另一方面还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有效清洁空气。”

“在一些欧美国家,马路上跑的车辆不见少,为什么空气质量却不见差?因为我们国内的油品质量标准,跟欧美国家相差太远!”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浙江海越经济研究院院长吕小奎代表的一席话,赢得在座代表的频频点头。

说起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机动车尾气,吕小奎代表认为,关键原因是油品质量不过关。他说,国内油品目前使用的添加剂甲基叔丁基醚(又叫MTBE),可把90号油变成93号,93号油变成97号,可它会污染地下水,产生PM2.5,欧美国家目前已禁止使用该添加剂。

“除了MTBE,国内汽油还含有芳烃、烯烃和硫等物质,汽车‘喝’了这样的汽油,就会一路跑一路排放PM2.5。”为此,吕小奎代表建议省政府抓紧立法或采取政策扶持,支持汽油使用清洁的添加剂,让浙江的车子早日用上清洁无污染的油品。

该搬的搬,该改的改,从源头治理工业污染

工业废气也是我省空气污染的另一项主要污染源。

在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方面,台州市走在我省前列。不过,这是以“阵痛”的代价换来的。早在几年前,台州市椒江区还是个被几十家医化企业排放的“恶臭”包围的“臭城”,当地百姓怨声载道。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椒江医化园区内的33家医化企业退出了百余个恶臭项目,固定资产损失10多亿元,最终换来了如今的清新空气。

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牟义军代表说,要想彻底根治工业废气污染,政府部门必须痛下决心,“这样的‘阵痛’是在所难免的”。

不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宇松代表认为,在经历“阵痛”的同时,企业也能从中获取机会和效益。

据他介绍,仙琚制药每年投入3000万元以上用于购置、运行治污设备,但通过改善工艺、废料回收等方式,每年也能节省1500万元左右的生产成本。而且,由于国外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对其环保方面的要求很高,所以企业在节能减排的同时,也赢得了很多与国外大企业合作的机会,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大的平台。

为了给节能减排的先行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张宇松代表希望政府能对所有的相关企业一视同仁,“制定统一的游戏规则,一旦触碰环保底线,该关的关,该停的停”。

对此,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宏儿代表深表认同。他指出,浙江作为制造业大省,对一些技术落后的企业,该淘汰的要坚决予以淘汰,该治理的要坚决予以治理,决不能让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进驻城市。

作为从业人员,牟义军建议有关部门应尽早完善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污染物其实远不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等,还有四氢呋喃、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丙酮等很多对空气有污染的物质,但有关部门至今未制定这些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据牟义军介绍,目前,他们在检测过程中只能参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的标准,“一旦发现有企业超标排放,我们也不能对相关企业作出处罚,只能在批准、验收新上项目或进行环评时不让其通过验收”。

规划顺“天”而行,废气才能顺“流”而走

“我认为,杭州的空气不太好,还跟杭州的地理环境有关。”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执行院长王慧中代表说,杭州三面环山,一面朝钱塘江,可由于钱塘江边高楼耸立,整个城区变成了一个“围城”,城市上空的空气流通很不流畅,“加上工业污染、汽车尾气排放严重,极易形成雾霾天气”。

他建议:“要科学地进行城市规划设计。钱塘江边不要全部建造高楼大厦,保留大气进出的通道,就像我们的房子一样,南北向要通风。”

对此,宁波市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钱燕珍代表也有类似看法。她说,浙江上空80%的时间刮的都是西北偏西风,如果一些高污染的化工企业正好在一座城市的西北位置,再加上一些城市的特殊地理位置造成空气流通不畅,那这些污染物就会随着气流飘浮在整座城市上空。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9)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面落实“四减四增”

1. 全面落实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挖掘减排项目,筛选出大气减排项目94个,水减排项目11个,农业源减排项目127个。二是全面梳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按减排计划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查看DCS及中控实时及历史数据,督促企业环保治理正常运行。三是做好全口径及减排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减排档案资料齐全。四是按照省厅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根据201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反馈结果和2020年减排计划情况,能够全面完成2020年及“十三五”减排任务指标。

2. 配合做好对排污许可证审查抽查工作。配合市生态局对今年排污许可新发证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抽查,核查企业共194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3.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收官。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高质量服务,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评为表现突出集体。

4. 抓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对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进行更新,确定我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7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1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共159家,其他重点管理单位49家,共计789家。

5. 完成2019年环境统计年报、季报工作。一是做好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确定2019年环境统计年报重点调查工业企业1205家,污水集中处理24家,大型畜禽养殖场39家等,其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38694吨、38863吨、28259吨、30495吨,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6929吨、3476吨。二是做好环境统计季报工作。组织企业进行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统计季报填报,筛选全市火电、钢铁、水泥、造纸行业及污水处理厂等行业企业共84家,其中工业企业67家,污水处理厂17家;筛选后三个季度企业名单,确定2020年后三季度环境统计季报调查单位为76家,按照10%的抽查比例,对24家企业季报直报数据质量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建立季报档案。

(二)加强在线监测监控能力,提高分析研判预警能力

1. 一是配合省监测中心编制完成《山东省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运维管理规范》,该技术规范在国家规范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面规范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8月9日起正式实施。二是配合做好并完成《山东省固定污染源烟气流量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工作。制订系统的烟气流量在线监测技术规范,保证烟气流量监测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实时变化情况,提高流量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9月20日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并完成9个站点废气排放速度场均匀度检测。

2. 督导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一是督导全市581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截止11月底,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156家,已安装152家,废气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328家,已安装311家,对未按时完成联网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已按要求移交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处理。二是督导全市VOCs排污单位联网自动监控设备至市平台,截止11月底,联网95家、145个站点。三是督导电量监管平台联网,截止11月底,安装425家,联网425家。四是落实《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计划》要求,检査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及相关人工监测数据,分析平台数据,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重点检查并按省6.0平台要求推送报警工单,并督促各区县分局积极落实核查相关内容,现场核实及处置率位居全省前三名。

3. 做好自动监控数据的实时调度和汇总报送。一是全面完成国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系统软件的使用和管理,做好全市联网的239家企业537个站点数据修约管理工作,1-10月份数据传输有效率99.73%,达到国家和省里的要求(90%以上)。二是监督审查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3680万余个,废水污染源、污水厂自动监控数据860万余个,出具重点污染源日均值超标报告435份,小时值超标报告1241份。三是对1405万余个城市空气、镇办空气、地表水、水源地、城市管网自动监控数据监督审查。

4. 做好镇办空气站点巡检、管理及考核工作。加大对全市空气站点的抽力度,截止11月底共抽查空气站点、VOCs站点、第三方质控站点144个。每月编制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及VOC空气站点质量月报,截至11月份总计编制22份月度综合分析报告并提出精准管控建议42条。

5. 完成市控地表水自动站运维和比对质控单位的巡检、管理和考核工作。一是现场巡检市控水站506次,编写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检测报告110份。二是每月以实际水样比对10个水站20台设备(COD、氨氮各10台),同时以质控样考核水站。三是编写水环境监测月报,对水环境监测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提高自动监测的监督水平。

6. 组织每月重点监控企业座谈会,2020年召开超标排污单位帮扶座谈会共6次,解决超标顽疾效果明显,超标小时数由5月的2864次下降至10月的617次,下降78%。组织区县召开大气防治视频调度会共164次,通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废气污染源超标情况。

7. 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提出预警建议。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610份,正式预警建议2次。按规则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高值提醒745次。召开环境空气质量会商会305次。

(三)提升监控信息化水平,打造综合调度平台

1. 编写完成《淄博市生态环境综合信息调度指挥平台推送信息闭环处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的《淄博市调度指挥平台发现问题闭环处理机制》《淄博市生态环境综合信息调度指挥平台信息处理考核办法》《淄博市生态环境综合信息调度指挥平台值班制度》《工作流程》。

2. 健全完善“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制定平台建设方案,召开信息化建设技术交流座谈会,将平台建设方案细化。

(四)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创优营商环境

1. 根据淄博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高质量发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2020年5月中心指派专人前往对标单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先进模范学习,紧抓环境监管主线,完善网格化监管,不等、不靠、不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奋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2. 做好《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按程序召开《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向社会征求意见。9月底,《条例草案》进行了部门会签。该《条例草案》共5章41条,包括总则、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和数据应用、法律责任、附则。10月份《条例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的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我市此次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题进行地方立法,开创全国地市级城市的立法先河。

3.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方案》,深入学习海口企业家在深圳和海口不同遭遇的新闻报道、《淄博日报》党报记者深圳行系列报道等有关内容,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深挖思想短板,深刻学习营商环境对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十问”,从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深入进行大反思、大讨论。

4. 聚焦群众和企业所盼,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76份,就质控中心工作服务情况进行意见征求,回收意见表76份,收到建议51条,对收到的建议进行整理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思路不够开阔,举措不够创新。一是执法职能取消后,重点排污单位现场巡检工作进门难。二是河流断面及纳污管网数据异常后的问题溯源技术操作难度大。目前只是部分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并非全覆盖,数据出现异常后,无法对这部分企业及时进行问题排查。

(二)工作闭环机制还不完善。抓工作力度和实效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标准不够高。重点排污单位数量较多,逐一现场巡检以及问题整改“回头看”力度不够。

(三)横向联动不足。中心内部科室融合主动作为不够,与其他部门单位沟通不主动,被动接受工作任务的情况多,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的情况。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一是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存在廉政风险点,制定管长远、见实效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强化对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系统学习,切实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能力。

(二)科学谋划“十四五”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目前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数据,综合分析我市空气质量与全省平均值之间差距,确定“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预计到202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71万吨、7.58万吨、4.33万吨、4.87万吨、0.14万吨以内,比2020年分别下降10%、10%、30%、15%、15%。

(三)更新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结合环境统计、已竣工的新改扩建项目、新发排污许可实施重点管理的企业名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名录库等数据,凡是符合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做到应纳尽纳,最终名录通过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系统软件上报省厅,并于2021年3月底对外公布。

(四)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调度体系。一是建设淄博市生态环境超级指挥平台。整合现有各类与生态环境质量有关的自动监控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及时共享;对关键监测数据进行逻辑关联性分析,快速、准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建立综合调度工作机制。成立综合调度指挥组,制定综合调度信息闭环处理办法,实现数据统计分析、预测预报、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整改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做到“每一环节皆留痕、所有环节可追溯”。三是实现监测数据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对环境空气质量污染高值时段提前预警,并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实现高值时段污染物浓度削峰。

(五)健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政府对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采用最新的数值模式系统、技术方法、业务流程和模块功能为淄博市建设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实现全市逐小时3km×3km分辨率的不包括当天未来7天的精细化预报。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10)

中图分类号:X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9-0222-01

自从空气污染还未人们关注以来,慢性死亡率是533/10万,占2012年死亡率的86.6%,主要是呼吸系统疾病造成的空气污染。空气污染是健康状况的重要危害因素,如呼吸系统异常开放,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引发了重型工业大量出现。但是,随着空气质素的严重及恶化,工业能源消耗和由于失职造成的人力损耗进而造成人类健康的威胁。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绍,急性中毒,急性死亡和慢性中毒。及时采用措施控制减少空气污染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模型与中国各大城市空气质量相对比的主要步骤:①选定指标的初始变量和城市空气样本数据建立初始数矩阵,②矩阵标准化的初始数量,③对标准化矩阵的数量采用因素分析法主成分法,为了得到共同因素的数量,④使公共因素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利用旋转共同因素进行研究并给出解释⑤关于常因子回归的旋转分析,计算选定城市的样本空气因子得分值,以及所选城市体重的因子贡献率,计算综合得分和排名的空气质量,给出了分类的类型。因子分析过程数据主要用于标准化而且预处理研究数据单位多元化,然后是因子分析。KMO标准应为:0.9以上的值表示可以进行因子分析;大于0.8的值意味着可以进行因子分析;超过0.7的值意味着可以进行阶乘分析;低于0.5值不能进行因子分析。KMO值为0.764,表明可以进行因子分析。巴特利特检查了391.903的卡方值,概率为0,低于0.01,显示出非常高的水平。假设在显着性水平被拒绝,相关矩阵不是单位矩阵。另外,研究变量已被证明是相关的,表明因子分析是可以进行的。因子分析的因素分析是通过研究相关变量矩阵的相关系数和找到可以控制所有变量的几个随机变量来描述观测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显然,要素分析只是为了方便分析,简化复杂问题,为决策者提供理论依据。因子提取和结论,3.536和1.055之间的特征值具有两个以上因素的特征值。第一个因素解释了58.925%的差异,第二个因素解释了17.575%。可以得出结论,累积方差贡献率包含76.501%的信息,这两个因素可以作为说明的指标。第一个常见因素是二氧化硫的高负荷,可呼吸颗粒的年平均浓度,年平均浓度的NO和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表明四个因素相关,可以称为类别。第二个常见因素是NO2的年浓度高浓度和8小时臭氧最大浓度为90%,这被称为一类。因此,空气质素因素的影响可分为两个方面。可以导致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计算两个因素。另外,得分系数矩阵可以用SPSS获得如下:F1=0.301X1-0.027X2-0.308X3+0.426X4-0.262X5+0.215X6,F2=-0.059X1+0.439X2+0.010X30.306X4+0.666X5+0.124X6.

二、空气污染及建议

建议空气污染是由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引起的。例如,工业中的烟雾,有机物和氧化物,煤燃烧,火山喷发和森林火灾是污染物向大气中释放的原因。最近国家经常严重污染天气,不同城市发出橙色警戒和黄色警戒。阴霾越来越多,当天的相关标准越来越低。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控制空气污染。将重工业从人口稠密地区转移到郊区城市高层建筑事实上是缓慢的。空气循环下降,抑制污染气体的消散。城市人口密集,居民受到非常大影响。改变重工业的做法是一个重大的补救办法。鼓励多种树,森林砍伐和根据第八国民自己增加森林覆盖率。可以总结出结论,也就是说环保问题日益突出,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建议:

1、完善法制制度

在完善法制制度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优化产业结构。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直接影响到污染物排放。并且由本文分析可知,第三产业发达的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于第二产业发达的环保重点城市。因此对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地区应该合理地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实现资源配置最优。

2、环境信息公开

缺乏公共环境要求是中国城市空气污染的社会事业。所以我们需要公开的“自下而上”的参与来保护空气环境。采取行动进一步扩大企业环境信息,扩大企业范围,确保污染数据的真实性。政府要加强公众的环保要求,表达制定相关政策保护和鼓励公众监督的重要性。

3、完善相关环境政策

改善企业政策污染物排放,企业处理污染物收取制度,环保节能产业,现代服务业给予所得税优惠等,只有企业利益的建立和环境损害成本是与系统成正比,将环境污染成企业内部化的成本,避免向全社会污染空气环境的成本,从而使污染物排放的合理控制真正成为企业的有意识行为。

4、分区域进行治理。

不同领域的空气污染问题是不尽相同的,除了上述建议外,最重要的是当地情况。工业发展应更加紧迫地解决工业污染物,充分利用清洁能源,提高生产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减少燃烧,反应,加工等污染物;也要大力推进空气环境保护和空气污染防治重要,使每个公民健康,绿色的生活习惯,保护环境,进入每一个人的生命,最终杜绝资源的浪费和空气污染。

结语

随着全球城市化的高速发展,空气污染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严重影响自然h境以及人类生活。在过去几年,我国已经将空气治理作为了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在节能减排、工业转型、绿色出行等方面都下大力气推进空气污染治理。但是对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情况实证分析却不多见。对一个国家不同地区进行研究有利于比较不同自然条件和不同社会环境的地区在空气质量上的异同,总结经验教训。因此,为了保证城市发展,提高空气质量,很有必要对我国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析我国空气质量所面临的困境,提出解决不同地区空气污染问题的可行路径。排名和聚类结果表明,西部和沿海地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中央工业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因此,全国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城市质量差到市参与良好的环境保护管理和投资力度,大力发展无污染产业,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规划应从大局出发,考虑经济布局,地理范围,自然条件等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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