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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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1)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1-0034-0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理论界提出的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新概念。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专家和学者们提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区域发展新问题的凸现,这一内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如早期的研究注重区域协调、缩小地区经济差距。新的历史时期,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要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更重要的是强调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注重区域发展的生态效益,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区域协调发展主要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区域中人地关系的协调,即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协调;其次是区域中人的协调,涉及同代人之间与代际之间的关系;再次是区域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协调。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质是利益的追求和分配,即效率和公平的平衡。[1]笔者比较认可上述观点,因为它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新的历史时期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内涵。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减缓区域经济差异扩大、发挥国民经济的整体优势和增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根本所在。

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东部沿海地区持续快速发展依赖于我国实行非均衡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为了促进经济基础较好的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当时,改革开发总设计师邓小平指出:“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市场的力量和政府的有意扶持,使大量的资源和要素向东部沿海聚集,并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等经济区域经济总量大幅扩张,而且新的区域合作态势正在逐步形成。但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亦存在一些病灶,主要是在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对不足,资源和环境难负其重,双重约束已显端倪。

中国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新疆、青海、陕西、宁夏、甘肃10省市区,①占地49.1万平方公里,为全国的51.15%;人口2.72亿,为全国的22.7%;人均占地为全国平均数的2.46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令人瞩目。然而,西部地区受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的局限,构成了影响其经济加速发展的诸多不利因素,导致西部地区严重落后。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标志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随后,中央政府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成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积累宝贵经验。在这一形势下,西部12省区经济发展较快①,社会事业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出现加速势头;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生态建设迈出较大步伐。但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产业结构层次低,自我发展能力弱;贫困面仍然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科技、资金方面制约仍十分突出等。

东北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期,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建设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推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作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但同时东北老工业基地也是中国传统产业较为集中的地区,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区域堡垒,不仅有产业和区域的衰退问题,而且有体制和机制问题。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东北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之和比2002年实现了翻番。东北地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3325亿元,比2002年增长101.3%,占全国GDP的9.458%;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2007年东北地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403.9亿元,比2002年增长284.5%,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9.7%。①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继续保持着平稳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着产业结构调整有待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形势仍然严峻;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我国中部地区包括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6省,其区位优势明显,在全国经济格局中承东启西、接南连北。近年来,在东部提速、西部加速、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情况下,中部发展问题日益凸现。中部地区相对于全国总体水平或平均水平,在经济总量、发展水平、发展速度、“三化”(即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距。怎样实现从“中部塌陷”走向“中部崛起”成为关注的热点。2004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问题。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作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上半年,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山西6省经济均实现较快发展。河南第三产业增长13.5%,创出历史最高水平;湖南、安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7.2%和16.1%,均创出10年来最高水平;山西、江西进出口增长分别达到83.8%和62.7%,增幅居全国前3名;河南、湖南、湖北规模以上工业分别实现利润726亿元、227亿元、202亿元,增速分别为71.6%、87.9%、94.9%。②同时,中部地区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体制僵化;对外开放力度不够;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等。

二、我国区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区域发展差距过大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1.从总体上看,地区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2006年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东部地区的比例分别为66.2%、65.0%和65.7%,农民人均纯收入占东部地区的比例分别为63.3%、49.9%和72.2%,比前两年均有所下降。省际间居民收入差距依然存在,2006年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与收入最低的新疆年收入之比为2.3∶1,相差10655元,绝对差距比上年提高1190元;而东北的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只达到上海市的一半。③仅以东部与西部地区相比,1978年的东部人均GDP是西部的1.8倍,2000年是2.4倍,2006年是2.5倍,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贵州相差十倍。在社会发展指标上,东北与中西部同东部相比,更显得落后。

2.经济活动空间分布与人口空间分布不均衡。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经济总量聚集的地方,也应当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最终形成经济总量与人口大体协调。而我国情况却与之相反,经济总量大的地区没能吸纳相当数量的人口,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缺少资金、人才,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增加就业和收入的机会也相对较少,经济总量比重比较低,而人口比重却大大高于其经济所占的比重。东部比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集中了全国地区生产总值的36%,而人口却只占全国人口的15%;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地区生产总值的17.1%,人口却占全国人口的28%,这就导致区域人均收入的差距不断扩大。

3.地区人均公共服务的差距较大。我国区域发展的差距,不仅表现为各地区人均可支配财力的不平衡,而且表现为人均公共服务的差距。城乡、地区和不同群体之间公共服务资源分配差距较大。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明显落后于城市,流动人口享受的公共服务大大低于户籍人口,西部地区公共服务水平落后于东部地区。

(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重重

1.行政区与经济区之间的矛盾。由于我国是一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行政区与经济区划分不一致导致经济有机体被行政辖区分割,使得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不断以公开和隐蔽的形式出现,不利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加之地方政府行为目标的短视化,为“保护”自身利益而采取一种“理”,即保护本地市场,使本地利益最大化,使得区域间的恶性竞争加剧。这种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地方主义行为,对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构成了极大的阻碍。

2.缺乏区域协调发展的的机制和机构。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主要包括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区域之间一致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3]各区域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现有发展条件的不同,各有各的比较优势,因而发展多种形式的区域合作,有利于形成各区域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但由于我国存在着行政区划的局限以及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势力,各区域之间没有形成统一的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市场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没有能够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我国东部地区具有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优势还没能够很好地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资源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受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影响,国家对欠发达地区支持的力度不够。并且,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行政区域协调机构,区域经济的协调大多采用非制度性的组织形式,这种松散的形式无法满足合作深入发展的要求,[4]既增加区域协调的成本,又无法实现综合利益的提升和合理分配。

(三)从整体上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不够理想

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也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应该从整体上把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内涵,走集约型、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从整体上把握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形成优势互补、合理地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强我国区域经济整体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我国各区域还没有形成全局发展和整体最优化的观念,在一些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地区存在不合理开发的现象,造成土地沙化、生态退化,使国家和地区生态屏障遭到破坏。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势必影响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继续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

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1.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通过国家支持、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投资环境;继续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坚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推进人才开发和科技创新;加强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边境贸易;落实和深化西部大开发政策,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

2.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东北地区要重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粮食基地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商品率和附加值;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帮助资源枯竭地区实现经济转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

3.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增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支持山西、河南、安徽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支持发展矿山机械、汽车、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以及软件、光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建设干线铁路和公路、内河港口、区域性机场;加快推进重点城市群的发展,积极探索新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市场体系。

4.积极支持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促进加工贸易升级,积极承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资源特别是土地、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支持海峡两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创新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新的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形成,但是要实现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创新机制,形成统筹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

1.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市场。只有建设国内统一市场,促进各种要素流动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各地区才能从全国性、区域性市场获得更大的规模效益。其中关键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区域之间一致的市场体系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要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通过制定或修订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保障各类经济主体获得公平的市场准入机会;依法规范政府行为,界定政府在市场准入和市场运营方面的权限和行为;推进现代流通进程,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2.积极发展跨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要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交流与协作。[5]当前急需编制跨越行政区划界限的区域发展规划,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研究。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越来越明显,通过行政区划制度的变迁对资源和利益进行重新分配,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思路。

3.建立对口帮扶的长效机制,促进西部等欠发达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东部沿海率先发展起来的地区要顾全和服从国家新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布局,体现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和先富帮后富的精神。同时,在继续坚持国家多年来一直实施的东西部之间的“对口支援”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期合作、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的新机制。

4.中央政府应在继续发展经济相对发达区域的同时,注重采取措施加快欠发达区域的发展。[6]要不断规范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的供给,真正使老、少、边、困地区的人民逐渐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之路。主要包括:加大对欠发达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投入;为欠发达区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改善对外交流的条件,引导跨区域的合理投资;增加对欠发达区域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科研方面的投入;鼓励欠发达地区加快城镇化建设,给予欠发达区域财政支持等。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快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在制度和机制保障下得以实施。充分运用经济和行政干预等多重手段,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尽快制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区域协调发展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全局性的伟大工程,法律法规是落实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的有力保障。当前对重点区域开发法和规划法的研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规定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权利、责任等,从而有效地依法促进和规范区域协调发展。

2.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效能。目前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对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着比例偏小、结构不合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好地普照不发达和欠发达区域。[7]总的来说,对欠发达地区要加大资金、项目的扶持力度。财政专项资金要从过去偏重于投放发达地区转为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主要扶持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科技、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划拨的运作程序,加强监督,增加透明度,提高使用效率。

3.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制度,促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解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时,政府应该首选并实行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各地区所有人都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到数量和质量都大体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发展中实现区域公平。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区域公平着眼点不是缩小地区间经济总量的差距搞平均主义,而是缩小地区间人民享有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8]重点要大力发展西部等落后地区的社会事业,增强落后地区长期的发展能力。

4.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主体功能区开发制度,增强整体发展能力。主体功能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产物,主体功能区划的提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突破。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也应有所差异:优化开发区域要着力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提升参与全球竞争的层次;重点开发区域要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提升区域辐射功能;限制开发区域要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方针,加强生态环境整治,适度发展特色经济,引导超载人口有序向外转移;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关键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等方面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从而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和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殿廷.从可持续发展到协调发展――区域发展观念的新解读[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2]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苏多杰.把握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J].攀登,2008,(2).

[4]吕丽娜.我国中部崛起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新思维[J].经济导刊,2008-6-1.

[5]刘嗣明,李月华.区域经济战略[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2)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之势;但受区位地缘、历史基础和社会人文诸多因素影响,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拉大亦是不争的事实。

对我国区域经济总态势可概括为:三大阶梯、四大板块、三驾马车、三类病灶。和我国地形西高东低相反,从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看是东高、西低、中部居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是鹤立鸡群的三大经济高地,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前行的“三驾马车”,据2003年工业增加贡献率分析,粤、苏、浙、鲁、沪5省(市)占64%。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亦存在一些病灶。西部地区重点表现在“欠发达”上;东北三省突出表现在体制和结构的双重矛盾;东部沿海地区在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对不足,资源和环境难负其重,双重约束已显端倪;中部地区则兼有上述杂症。需要说明的是,三类病灶在不同地区重点有所不同,但不排除其它病灶,如广东、福建属发达省份,但粤北、闽西、闽北一些地区至今还处于相当欠发达的状态。

从区域经济现状与问题出发,经过怎样的路径,才能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实现各地区间的共同繁荣。国内外经验表明,这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又需要宏观调控与政策扶持。为有效运用两种手段,需要有一个科学的空间组织架构。

首先是大范围的“区域政策覆盖区”,现在是4大板块,即西部12省(市、自治区)、东北3省、中部6省和关内沿海10省(市)。

其次是,“区域政策点击区”,上述政策覆盖区,广义地说,亦是按发展阶段和存在问题相同或类似的原则划分,但面积大,小则近百万平方公里,大则数百万平方公里。了提高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力度,有必要在发展不同阶将一些问题突出的地区单独划出。例如资源型城市,特别是矿竭城衰的城市;产业严重衰退、就业问题非常突出的某些老工业基地;再如入口严重超载的生态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等等。以上两类区域,都有相应配套的区域政策,是直接为区域政策服务的。例如针对四大板块的宏观区域政策是: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

另一类区域体系是为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区域(城市)合作服务的。它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要素整合、集成优势,实现合作各方互利共赢。根据合作的地域范围和性质,大体有如下类型: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3)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046-03

税收竞争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税收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作用。实际税率的降低减少了扭曲效应。税率降低带来的税负减少从整体上削弱了税收的额外负担,使资源配置在全国范围内得以优化,提高了国家的整体经济效率的总体竞争力;扭曲作用的削弱有效地扩大了税基,而税基的扩大拓宽了税收政策工具的调节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歧视性课税的不足。从国际投资者的角度看,一国内的税收竞争实际上是降低了整个国家的实际税率,使得该国的投资环境相对其他国家更具吸引力,只要不达到OECD规定的恶性税收竞争的界限,就不会引起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报复性税收竞争,区域性税收竞争实际上增强了我国整体经济对外资的吸引力。

当前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形式主要表现在:优惠税率或定期减免税,税收先征后返,人情引税、买卖税款、折扣收税,税收自由裁量权滥用,对具有税收性质的规费减少收取等。

随着区域经济竞争的加剧,通过税收竞争已获取利益的地区会想法首先保住已获取的优势,进而想法提升税收竞争力去获取更多的资源;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地区也会采取更进一步的竞争措施,争取扭转不利的局面。这样税收竞争的范围会越来越广,程度会越来越深,初期适度有序的竞争终被过度失控的无序竞争所取代,税收竞争的正面效应会被负面的效应所代替。

一、发挥税收竞争的积极效应,促进城乡区域及早实现统筹协调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既是各经济区的黄金发展期,又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在此时期将会长期存在,如何化解诸多矛盾“碰头”带来的不确定性及发展中存在的长期风险,最为根本的在于发挥好税收竞争的积极效应,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分配手段,搞好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把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道路,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在协调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协调。我国目前最大的发展差距是城乡差距,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仍是城乡二元结构,这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30多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长10%,但城乡差距却从1998年的1.26:1升至2011年的3.13:1。2011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少477元,比全省城镇居民少近12000元,农村80%的耕地仍旧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农民增收之难的心结挥之不去。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发展,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应有之义。

1.围绕主题主线,明确统筹协调经济区城乡发展的基本思路。城乡统筹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更是落实对“三农”“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夯实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统筹城乡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为提高农民收入创造条件。城市经济发展是城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统筹城乡发展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城乡经济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

2.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关键在于有效破解城乡利益二元结构。我国的城乡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资源过多地流向了城市。就河南如此近亿的人口大省,城乡衔接、城乡协调发展,理应成为与城市化并行的,并用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路径。而城乡衔接、城乡协调发展既非消灭村庄,也不是城乡隔离,而是确立一种有机联系城乡经济和城乡社区的衔接带,实现村庄新生。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源要素总是向高收益高回报的产业和区域配置,特别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更易从农业转向工业,从农村流入城市。

今后一个时期应稳定集体土地承包权,让农民获得土地资本收益。应强化承包权的继承、抵押、转租、转让、互换等功能,使农民充分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益。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不能强行收回农民土地,设定农民退出土地条件,保证农民退出土地时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

3.有效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政策,着力解决好“三农”问题。(1)“三农”问题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最大难题。工业化、城镇化越是加快发展,农业的基础地位越是显得更为重要。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我国实行了一种城市与农村有别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在税制上表现为二元税制特征明显,就是对农村居民剩余的索取远高于城市居民,政府的税收再分配有利于城市居民而不利于农村居民。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背景下,这种利益分配模式有违现代公共财政的公平性,不利于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难以实现城乡间的包容性增长。解决问题的根本举措在于统一城乡税制,实现城乡居民税负公平,避免税负向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的不合理转嫁。(2)实施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重视税收政策对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正效应。要树立科学的税收管理观,深入分析研究减免税政策效应,拓展税收优惠的作为空间,主动服务好中央的农业现代化战略部署,在权限内科学调整、合理适用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各项税收政策的积极效应: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减征企业所得税。(3)发挥税收优惠引导作用,促使金融为“三农”和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为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完善涉农信贷税收激励政策。(4)完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其吸纳更多城乡劳动力就业。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和高新持术产业,承担着全国数亿人口的就业。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小微企业对改善民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全国小微企业数量约为4000多万家,提供了全国近78%的就业岗位。中小微企业中请的发明专利占全国的66%,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国的80%,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本力量。

4.创新分配手段,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当代中国从沿海到内地城市,从古代名都到现代新兴城市,大体上都循着相同的结构、功能、样式发展,正在失去自我、失去自然和地方性。从根本上扭转中国城乡发展失衡格局,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其要害在于发挥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也孕育着社会的未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中原城镇化发展滞后,严重牵制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之一,更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城镇化是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重点、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促进城乡区域发展的强劲动力。要在城乡平等互利、城乡优势互补、城乡协调发展原则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城乡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城乡互动发展;构建城市化与农村城镇化协调机制,做大县城、乡镇所在地城镇化规模,大力发展县城、乡镇经济,促使中小县城走内涵式发展、乡镇走集聚式发展规模经济之路。中原城市化已形成居高不下的高耗能城市化模式,应有针对性提出对资源高消耗城市化的化解之道,走可持续的生态化的城市化模式,创造本土化的充分就业和公共服务场等化城镇化模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城乡协调发展的承载能力。要把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作为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建设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和谐宜居、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城镇,努力走出一条不以牺牲粮食生产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5.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税制,构建中小城镇“土地生财”机制。城乡统筹,城镇化加速,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趋紧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城镇化”趋势强化。这是基于城市建设用地存量不足的难题,不得不将土地征用和开发扩展到农村。

如何破解小农生产与集约化、产业化的矛盾事关“三化”协调的大局。而目前的问题是在大区域都市圈内的城市之间,在省城城市行政区间,在县与县城镇之间、在县域内的乡镇区域间,在街道与村组间,存在大量或大或小的“区域性结构空间”,存在多类型、显性化的“三不管”地带,成为不同类型的落后区域和被遗忘的“社会角落”,造成就业、居住、生产、生活和消费空间的不合理区隔,其结果是城市化发展越快,传统乡村和乡镇发展越相对落后,城乡二元结构更加固化。2011年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94.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604.3元,城镇几乎是农村的3倍,二者分别培长8.4%和12.7%。

推进城镇化,涉及社会财政投资、城市规划等一系列制度问题,而其核心是鼓励发展中小城镇和农村社区,鼓励民间投资创业,扩大农民进城镇就业,以此提高农村土地比较收益,增加当地财政收入,进而为农民进城镇、社区提供财力支撑。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但也造成了城市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症”,形成了城市“征地—卖地—收益”的粗放式土地经营模式,使城镇化发展面临着不可持续的风险。

二、抑制税收竞争消极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之一。区域协调发展也是今后一个时期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各区域既要逐步缩小区域间人均发展水平的差距,更要努力实现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税收竞争的双重效应,需要加强各级政府和经济区域税收协调,将税收竞争的各主体限定在中央政府设置的秩序框架内开展竞争,从而建立和维持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竞争规则体系,以达到趋利避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1.规范省以下财政分权秩序。中国自1994年以来基本确立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但基于国有经济、国有资源、国有土地大量存在的国情,不同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分税制,中国的分税制在财权划分体制上应考虑分税与分租、分利的适度平衡。尤其是国有土地、国有资源和国有企业(经济)所带来的大量租金收入、产权收入、分红收入需要进一步规范。应将这些收入纳入财权划分体制,减少因收入主要归地方所带来的对中央财政宏观控调的负面影响,或因收入主要归中央而带来的大量转移支付所造成的效率损失。因此建议建立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财政间的分租与分利体制,进一步完善财权划分体制,减少因收入监管不力所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在改革过程中,中国的财政分权出现了无序化行为,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

2.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区域之间、区域内行政分割突出现象并未因经济区域规划的出台而减弱,资源整合和区际协调的任务仍任重道远。消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是中国各区域协调发展的难点。如何在竞争中促进合作,在彰显区域比较优势的同时,促进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避免各区域恶性竞争显得尤为关键,为此应优化地方政府合作基础,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横向合作与竞争,培养和提升地方政府的合作意愿和能力,增强省级政府深化区域合作管理的职能。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秩序,开展有序的政府间税收竞争,须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地方政府是否享有宏观经济调控权,在现行宪法中规定不明确。分税制的不彻底性也加剧了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频发。

3.转变政府职能。要准确定位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要摒弃企业化思维,回归到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上来。政府要代表全局长远和公众利益,把握经济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正确导向。政府财政介入的范围要严加限制。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政府公共投资应突出结构调整,围绕社会转型,公共投资应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围绕政府转型,公共投资应体现服务型政府建设。财政要坚决退出一般生产建设领域,禁止向特定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和投资,截断政府和企业间的直接利益,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应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创设制度环境来进行,以使政府职能公共化。政府决策必须向社会公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使辖区政府间能预见彼此的行为,减少“囚徒困境”博弈,以杜绝“暗箱操作”式的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规范政府收入,将一些经常性的税收性非税收入转为税收,清理乱收费性的非税收入,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主要通过税收来补偿,实行收费预算管理,切断政府及其他部门与规费收入间的直接利益关系。通过政府职能的公共化,减小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经济动机,政府行为的法治化和收入的规范化,提高财政政策的透明度和受控性,限制地方政府利用非税收入开展恶性竞争的空间。

4.创造规范税收竞争的基础条件。建立和完善一般市场竞争规则,让多数市场竞争者按市场规则行事。对政府竞争规则进行界定和规范,一方面要鼓励各级政府开展公平税收竞争活动,引导要素资源的有序流动;另一方面要引导各级政府创造有利于开展公平税收竞争活动的基础条件,推动政府行政服务职能的转变及效率的提高。

5.加强区域税收协调。构建区域税收协调平台,为抑制税收恶性竞争建立长效协调机制。要建立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打破行政框架制约,协调相关主体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适应区域经济协作深化的要求,为实现趋利避害,上级政府要完善和制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以产业鼓励为主,税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相匹配,在现行税制的框架下,体现税收支持的公平性,结合区域内各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整合应用所得税、流转税、行为税等税种优惠政策,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研发、产品推行使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建立(下转第49页)(上接第47页)起协调规范的税收竞争运行机制,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6.树立经济税收观。经济决定税收,要坚持依法治税,弱化税收计划刚性。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特别是税收计划的关系,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组织收入和税收计划的全过程。改革税收任务分配方式,建立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的调整机制,努力使税收计划与税源相符合,加大税收征管质效考核力度,实现由任务型考核向征管质效考核的过渡。

对中原经济区实行有效引导,一方面抓住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机遇,另一方加强税收政策、外资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的引导,发展先进制造业,避免走上传统增长方式和国际分工体系的老路。而区域经济内各主体则要共同清理不符合税制规定的、有害税收竞争的政策规定,改变外资大量涌向一般生产、加工、消费性行业,引导外资向区域协作所急需发展的产业流动上来。将原“以优惠政策促引资”的思路转为“以优化投资环境促引资”,各区域成员都要承诺不重复征税,不擅自减免税,不出台和实施与税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相背的单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等,以保持现行税法公平性取向,区域各主体都要按统一规范的尺度执行税收政策,协调区域内税收负担率,公平税负。

7.完善财税体制。探索建立相关各方实现利益共享的有效机制,通过制度安排保障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科学发展。分割现象严重的财政体制,使得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各级政府间权责不清,财权、事权不匹配,很大程度上存在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突出问题。转移支付体系不健全,一般转移支付规模不足,缺乏促进各地财力平衡的机制。资源税费体制的不完善,不利于保护和促进资源环境的合理开发利用。

完善横向地方政府间的税收分配办法。解决区域税源分布和税源争夺问题,协调地区间的税收分配,将有利于实现公共事业的均等化,缩小地区经济差距,促进各经济区域的协调发展。主要是解决好税收管辖权与税收属地入库原则的背离、资源类产品非市场定价导致税收与税源的背离、税制设计本身造成的税源与税负归属的背离、地方政府税源竞争导致的资本在区域间无序外流、税收流失和不合理转移所形成的背离。

税制改革必须面对国际税收竞争,从竞争的角度来设计税制;严格履行WTO的有关规则,积极鼓励外资投向符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产业和领域,把提高税制竞争力作为税制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应椐据WTO和国际惯例,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的财税支持政策,减轻企业税负,做好结构性减税这篇大文章,促进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中国应坚持在发展中共促繁荣,支持WTO、OECD等国际组织对全球价值链的研究和讨论,坚持通过减免关税等多种途径为发展中国家对华出口创造条件,对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的税目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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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克清.论我国财政分税体制下的政府间税收竞争[J].税务与经济,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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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笑萍.国内税收竞争的经济效应分析[J].税务研究,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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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战军.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示范引导作用,加快实现中、西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探讨(2011年中国税官论税制改革)[M].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2011)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4)

建国以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如下 轨迹:均衡发展战略――非均衡发展战略――非均 衡协调发展战略――协调发展战略(或称“统筹区 域发展”战略,新领导集体执政时期的核心理念) (见附表)。与建国初期的均衡发展战略相比较,协 调发展战略在理念上发生了显著变化。均衡发展战 略中的“均衡”有。均分财富、平衡发展”之意,是新 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期间及其之后出 现的里程碑式的新气象,是计划经济体制“一平二 调”集权力量在区域发展上的集中展示,是在当时 国际政治封锁和国内生产力布局极度失衡条件下不 得不做出的次优战略选择,虽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 却也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历史意义。协调发 展战略中的“协调”有“关系顺当,和谐发展”之意, 是在当前区域差距出现巨大鸿沟、区际公平呼声日 起、“以人为本”理念深入人心之际,党中央、国务院 针对新矛盾、新问题而采取的顺时应势之举,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充分发挥政府 宏观调控以谋求社会公平与长期效率并举的“帕累 托最优”战略。“协调”有着比“均衡”更为宽泛、科 学的内涵。均衡不是社会的一种常态,追求均衡的 努力往往在现实中会遭到挫败。均衡的实际效果有 好坏之分,因而可以分为好的均衡和不好的均衡,好 的均衡亦称为均衡协调,不好的均衡则称为均衡不 协调,协调显然包括均衡协调(好的均衡)和非均 衡协调,非均衡协调是社会的常态。也就是说,在现 实社会中协调发展的常态不是并驾齐驱(均衡协 调),而是错落有致(非均衡协调)。中国区域经济 协调发展的目标不一定非要等到落后地区追上或超 过发达地区时才能实现,只要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 的关系能够由冲突的鸿沟边缘缩回到协调的边际 (或边界)之内,即使表面上仍然处于一种非均衡状 态,也可以认为已经达到了实质上的协调,因为差距 的完全消除是不具有现实可能性的。由此看来,以 协调为真义的统筹区域发展思路已经摆脱了。抑快 促慢”的均衡战略的窠臼,它打破了过去“均衡是 美”的传统理念,以“协调是美”的崭新理念重新诠 释了我国新时期的区域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5)

根据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我国区域经济良性运行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共同富裕问题。之所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就是国家为了谋求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共同富裕而进行的总体策划。 我国是地大人多,但人均资源占有并不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各地区在自然资源、地理区位以及人文特点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影响着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影响着各地区的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道路。因此,区域经济问题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邓小平同志对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高度重视,在总结前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高瞻远瞩的战略构想。党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选择,体现了我国现代化建设和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构想的实践和发展。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内涵 1956年前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以促进内地工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思想在“二五”计划和中央有关经济方针政策中得以体现。邓小平曾高度评价《论十大关系》所蕴含的宝贵思想,认为“对当前和今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建国后,为了冷战时期备战的需要,国家曾以优惠的财政政策和大量的投资加快内地的工业发展。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然而,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基础较差,投资回报率明显低于沿海地区,多项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强调内地发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表面上缩小了内部差异,实际上导致了中外差异的扩大。 总结建国以来区域经济布局的经验教训,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不顾东西部地区的客观差异,人为地推行均衡发展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他认为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同时富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是一种空想,其结果只能造成共同贫穷。因此他再三强调:“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按照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观点,区域二元结构是市场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反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转将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差异将连同“核心�边缘”结构一同消失。1965年,美国人Williamson利用24个国家1940—1961年间的有关统计数据,计算了7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区际不平等程度。结果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区际不平等程度大体上呈现出由扩大到缩小的倒“U”型变化。因此,尽管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区际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但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倾向于均衡和趋同。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一种适度倾斜的发展战略。适度倾斜是指从全国总体布局考虑,把投资和生产布局向沿海适当的倾斜。因为区位条件和历史因素决定了东部地区易受海外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起步快、阵痛小,较易迅速成长为亚太地区新兴的经济带。但适度倾斜要求处理好重点开发区域与非重点开发区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简单的扶持东部,而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扬长避短,共同发展。 非均衡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开放体系中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从总体上讲,既要有重点地推进生产力空间布局,以追求投资的高回报率和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区域间经济关系,协调主导产业同其他产业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工格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1)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倾斜经济发展战略,在强调经济效益目标中,忽视了平衡目标,投资重心与政策优惠一味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和区域利益关系严重扭曲。我国在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选择时,既不能重蹈覆辙,也不能矫枉过正,另走极端,偏重地区效率,牺牲全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在设计我国区域经济新的发展战略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复杂和独特的区域问题,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沿海与内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 目前对我国应该实行何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它要求以“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一项基本指导方针,从“九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及地理自然特色,突破行政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形成多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发展各区域优势产业,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促进区域经济在高起点上向前发展。 二是多极增长发展战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几个省、市或地区或流域(如长江流域),像过去扶助东部沿海增长极那样,培养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是沿江经济带以互助互动为中心的协调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先导,把“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协调与发展灌溉农业和发展高能耗、高水耗、大运量工业体系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资源利用的互补与协作;一般产业协调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建立沿江经济带市场联合体,协调区域市场,协调金融市场,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考虑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的客观事实,也认识到制定发展战略应当从全局出发,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上,同时十分关注我国区域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试图在三者的统一中寻找最佳的区域发展模式,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宜采取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指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共同富裕。 另外,国民经济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要保持协调。这就要求国家实行的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为前提,因此,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就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 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应的是:启动经济高速发展的车轮,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速经济发展,实行全局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精髓就是从“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其实质是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允许而不是限制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而其最终目的则是实现共同富裕。 中央对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关系高度重视 ,明确提出了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并进一步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发展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企业”,要“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在“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党中央下决心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步伐。这将使我国地区经济结构发生重要变化,与此相适应,将逐步形成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并为最终实现全国的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6)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内涵

1956年前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以促进内地工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思想在“二五”计划和中央有关经济方针政策中得以体现。邓小平曾高度评价《论十大关系》所蕴含的宝贵思想,认为“对当前和今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建国后,为了冷战时期备战的需要,国家曾以优惠的财政政策和大量的投资加快内地的工业发展。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然而,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基础较差,投资回报率明显低于沿海地区,多项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强调内地发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表面上缩小了内部差异,实际上导致了中外差异的扩大。

总结建国以来区域经济布局的经验教训,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不顾东西部地区的客观差异,人为地推行均衡发展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他认为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同时富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是一种空想,其结果只能造成共同贫穷。因此他再三强调:“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按照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观点,区域二元结构是市场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反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转将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差异将连同“核心�边缘”结构一同消失。1965年,美国人Williamson利用24个国家1940—1961年间的有关统计数据,计算了7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区际不平等程度。结果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区际不平等程度大体上呈现出由扩大到缩小的倒“U”型变化。因此,尽管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区际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但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倾向于均衡和趋同。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一种适度倾斜的发展战略。适度倾斜是指从全国总体布局考虑,把投资和生产布局向沿海适当的倾斜。因为区位条件和历史因素决定了东部地区易受海外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起步快、阵痛小,较易迅速成长为亚太地区新兴的经济带。但适度倾斜要求处理好重点开发区域与非重点开发区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简单的扶持东部,而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扬长避短,共同发展。

非均衡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开放体系中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从总体上讲,既要有重点地推进生产力空间布局,以追求投资的高回报率和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区域间经济关系,协调主导产业同其他产业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工格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倾斜经济发展战略,在强调经济效益目标中,忽视了平衡目标,投资重心与政策优惠一味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和区域利益关系严重扭曲。我国在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选择时,既不能重蹈覆辙,也不能矫枉过正,另走极端,偏重地区效率,牺牲全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在设计我国区域经济新的发展战略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复杂和独特的区域问题,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沿海与内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

目前对我国应该实行何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它要求以“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一项基本指导方针,从“九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及地理自然特色,突破行政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形成多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发展各区域优势产业,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促进区域经济在高起点上向前发展。

二是多极增长发展战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几个省、市或地区或流域(如长江流域),像过去扶助东部沿海增长极那样,培养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是沿江经济带以互助互动为中心的协调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先导,把“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协调与发展灌溉农业和发展高能耗、高水耗、大运量工业体系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资源利用的互补与协作;一般产业协调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建立沿江经济带市场联合体,协调区域市场,协调金融市场,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考虑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的客观事实,也认识到制定发展战略应当从全局出发,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上,同时十分关注我国区域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试图在三者的统一中寻找最佳的区域发展模式,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宜采取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指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共同富裕。

另外,国民经济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要保持协调。这就要求国家实行的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为前提,因此,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就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

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应的是:启动经济高速发展的车轮,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速经济发展,实行全局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精髓就是从“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7)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区域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产业规划等基本上遵从重工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比较明显的均衡特征。改革开放初期到1980年代末,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的实践历程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总体发展战略。在当时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可以利用的经济资源极其短缺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只能通过非均衡的发展模式,只能通过把有限的资源集中投放在特定的产业部门和特定的经济区域,并通过这些产业部门和经济区域的优先发展带动其他部门和区域的全面发展。鼓励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正是关于这一时期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最为简洁的概括,它不但标志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根本转变,而且也标志着经济学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

缩小差距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处理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关系。针对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处理好这种关系实质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另一方面是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而这一切都必须在保持东部地区经济和总体国民经济较快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是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的结合

作为对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必须体现对传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继承,同时,保持国民经济较快发展的需要也要求具有发展优势的东部地区继续发展。所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决不意味着以降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为代价来谋求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另外,广大中西部地区内部相互之间在经济基础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差异,也决定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本身也必然具有非均衡的性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思想,正是通过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的结合,逐步实现各地区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

2)中西部地区要立足于自身优势,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必须建立中西部地区经济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中西部地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资源多样,各个区域的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和社会经济基础存在很大差异,又大都具有自己的特色优势产业。这正是推动区域间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市场交流的内在动力。所以,立足于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注重发挥自身的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走出一条有自己特点的发展路子,中西部地区才能在日益开放的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3)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展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

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首先必须充分考虑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消除区域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但是,实践证明,单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东西部发展的差距问题。由于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经济基础等因素的约束,它们与东部地区的市场主体并非处于同等的起跑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投入,才能为实现西部地区的经济起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从而提高西部地区市场主体的竞争实力。同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要采取横向经济联合和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帮助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区域统筹发展战略

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方向,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原则推进改革和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个统筹”包括的内容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中,统筹区域发展在五统筹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政府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角度,通过宏观调控,有重点、分阶段地全面解决各种类型的区域问题,逐步协调区域关系并促进各种类型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统筹区域发展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又一次转变。

(一)区域统筹发展战略的战略部署

1)推进西部大开发

基于西部大开发的实际情况,“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通过国家支持、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实行重点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出境、跨区铁路和西煤东运新通道,建成‘五纵七横’西部路段和八条省际公路,建设电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工程。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加强植被保护,加大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支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清洁能源、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及加工,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及其他有优势的产业。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推进人才开发和科技创新。建设和完善边境口岸设施,加强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边境贸易。落实和深化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

2)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出:“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粮食基地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商品率和附加值。建设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石化、汽车、船舶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抓好阜新、大庆、伊春和辽源等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搞好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加强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和跨省区公路运输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强黑土地水土流失和东北西部荒漠化综合治理。支持其他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十一五”规划纲要给予中部崛起问题以充分的关注。提出:“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支持山西、河南、安徽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发展坑口电站和煤电联营。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支持发展矿山机械、汽车、农业机械、机车车辆、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以及软件、光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建设干线铁路和公路、内河港口、区域性机场。加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体系。” 2006年4月,中央进一步下发了关于中部崛起的有关文件,提出在中部建成“三基地一枢纽”,以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的建设带动中部六省整体的发展。四大城市群的建设正式进入中国宏观发展战略的视野,这既可以看作中部崛起战略从理论层面走向实践层面的一个重大标志性事件,也暗示着中部战略一开始便有了“后发优势”。

4)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对于东部地区的发展不能采取遏止的措施,而应是将战略重点转移的同时,鼓励其自行发展,抓住时机,率先实现现代化。“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精加工和高端产品。促进加工贸易升级,积极承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强耕地保护,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资源特别是土地、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评价与展望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基本上经历了非均衡发展战略―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发展战略三个阶段。不同演变阶段,既体现了作为发展战略必须具有的继承关系,也体现了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基本上遵从重工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需要,具有比较明显的均衡特征。但是由于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忽视了各个区域自身的发展优势,导致区域经济活力不足、效率低下和整体发展速度迟缓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改革开放之后,在以提高经济效率为基本目的的大背景下,我国从根本上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实行非均衡的区域发展战略。国家将发展重点向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重点开放地区倾斜,从而加速了沿海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并进而促进了我国总体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随着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和市场自发作用的逐步增强,区域发展差距问题开始凸现并日趋严重,促使社会各界对这种战略本身进行反思,并催生出以处理好东部与中西部发展关系问题为核心内容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同时,结合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资源、生态和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统筹处理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关系包括区域之间的关系,其重要性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认同。在这种情况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区域统筹发展战略应运而生。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反映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决策层不断总结区域发展的经验教训,对区域发展内在规律认识的逐渐深入,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过程。

从三个阶段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容看,它们相互之间既有共性,又不乏各自的特性。从特性的角度观察,非均衡发展战略、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发展战略,在战略理念、战略重点、运作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从共性的角度观察,在战略目标上,三个阶段的发展战略的提法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以实现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基本目标;在战略原则上,非均衡战略注重东部地区的发展,协调战略注重西部地区的发展,统筹战略更加注重东北和中部地区的发展。虽然不同阶段的侧重点不同,但是不同战略都坚持一个基本的准则,即以发挥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来促进区域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在战略推行上,三个阶段的发展战略都遵从了由点到线再到面、从局部到总体、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思想;在具体操作上,三个阶段的发展战略都强调通过政策倾斜和要素投入,来推动特定区域的超前发展。

总之,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过程是有承继性和转折性的。如果从战略形成到战略执行的时间跨度观察,战略演变的三个阶段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界限,特定阶段新的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不绝对拒绝和排斥上一阶段发展战略及其相关政策继续发挥作用,只是在不同的阶段发展战略有所侧重。这也正是部分学者提出诸如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区域协调统筹发展战略等观点的原因所在。这个判断在战略实施的空间模式方面表现的非常突出。点轴开发模式、“菱形”发展模式、“开”字型发展模式、三沿战略、四沿战略、三环战略等,显然既可以被理解为非均衡发展战略的空间模式,同时也可以被理解为协调发展战略的空间模式。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8)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在各方面都取得了瞩目的成就。而这种结果正是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不断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发生的。伴随着发展的脚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根据不同的指导思想制定相应的区域发展战略,体现时代的要求。目前,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区域发展的核心思想,是战略制定和实施的依据和准则。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1.发展观及其在我国的演变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它指导着发展的道路、发展的模式和发展的战略,引导和推动着发展的实践朝着一定的方向前进。它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

建国至今,发展观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多次转变,每次转变都意味着党和人民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更进一步。首先,是经济增长的发展观,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增长。虽然国家经济也确有增长,但却造成社会、环境诸多问题,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局面;其次,是可持续发展观,它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经济―社会―生态三维复合系统动态平衡、协调发展的全新发展观,旨在解决由于追求经济增长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和盲目、过渡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增强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第三,是科学发展观,是对可持续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以人为本,以实现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

2.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十六届三中全会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首次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深刻反映出党和人民对党的执政能力、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经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区域发展战略也不例外。

二、区域发展战略概述

1.区域发展战略的概念

区域发展战略是指某一特定区域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愿望,在一定时期内作出的区域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宏观谋划;它是在经济区划的基础上对未来区域经济发展蓝图的总体勾画,是进行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的重要前提;它根据不同地区生产要素条件的情况和该地区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地区未来发展目标、方向和总体思路的谋划,指导地区经济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和历史性影响。

2.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演变

建国以来,党中央领导集体都非常重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战略指导思想和区域实际,先后提出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指导区域发展。改革开放以前,基本采取区域均衡发展战略,使百废待兴的中国各区域均衡发展,以期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基本上经历了非均衡发展战略、协调发展战略和新时期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区域发展战略三个阶段。每阶段发展战略的演变,阶段之间并不存在明确的界限。新的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不绝对拒绝和排斥上一阶段发展战略及其相关政策继续发挥作用,阶段性演变都是对前一阶段发展战略的平稳继承和进一步发展。不同阶段区域发展战略之间有很强的承继性和包容性,而并非大转折式的突变。当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区域发展战略,继承了非均衡发展战略和协调发展战略的最具有价值的内涵,是对非均衡发展战略特别是对协调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完善。

三、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区域发展战略要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已经进一步提出了当前我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并明确载入“十一五”规划中,强调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这是全党全国站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的产物。这一区域发展战略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这一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标志着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基本形成,明确宣告未来中国区域发展的主旋律是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新时期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它有如下几方面新特点:一是在继续强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区域均衡发展的核心目标。二是明确提出要根据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前景,把握区域比较优势,进行合理功能定位,选择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实现全国可持续发展。三是在体制机制上进行系统改革和创新,在政府和市场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分类管理的政策体系。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切实贯彻和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关键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各地要按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所谓主体功能区,是指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区域分工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划定的具有某种主体功能的规划区域。“十一五”规划中,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并在各区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四类主体功能区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它有助于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协调,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各区域根据自身条件明确其主体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逐步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关键是,主体功能区划是保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效率与公平”统一的现实选择。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缩小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为己任,而主体功能区规划,一方面,通过大力增强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的发展能力和发展速度,从整体上保证国家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体现效率的要求;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财政政策、转移支付等手段,改善禁止和限制开发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有助于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区域差距,体现公平的要求。

虽然,目前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我国刚刚起步,实施和操作中尚有很多难题,但它的确是我国在探索区域协调发展道路上的重大突破,需要在不同的功能区域实行不通的财政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等,在相关行政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的协调发展。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包括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制度保障。健全市场机制,有助于在区域和全国实现统一的大市场,打破地域分割和行政区划的局限,使生产要素在区域和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和高效配置,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健全合作机制,是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因为由于历史的、现实发展的和资源禀赋等原因,各区域在人力、技术、资源等方面存在差异和不均衡。在要素不能完全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如果在政府、企业等方面的助推下,加强各层面、各区域的相互合作,能够节约成本,提高整体运作效率,实现各方优势互补,向区域协调和均衡迈进;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补充力量。使欠发达和落后地区在发达区域的帮扶和支持下,能够分享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公平,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只有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建立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利益共享的区际关系,才能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三,加强制度创新,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目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已经在经济发展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区域发展是在行政区划的框架内进行的,特别是改革以来,随着中央权限的下方和地方权力的扩大,行政分割越发严重,地方利益合法化,保护主义泛滥,严重阻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和要素的自由流动,甚至有的地方官员为了自身的政绩考核,保护本地市场,使本地利益最大化,严重阻碍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下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在跨行政区域下开展的,需要适度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划界线,才能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作用。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各行政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弱化“行政区经济”现象,更要避免服务“真空”或服务多头供给。如创新和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可以避免地方官员人为分割市场和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现象发生。

第四,大力培育和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十一五”规划从区域空间结构的角度上提出城市群的概念,使城市群、都市圈战略成为我国新时期区域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和创新。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城市群、都市圈必然形成,它们有很强的聚合力和更大的承载力,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吸纳更多资源,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区域的工业化进程。随着城市群、都市圈的扩大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口、资源等各类要素都会实现优化配置,减轻承载力弱的地区的压力,使其获得发展的空间,缩小地区差距。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便是要依托城市群,打造都市圈的竞争力,保证区域发展。

城市群、都市圈战略将带来区域空间结构和布局的极大变化,使各产业、资源、人口等方面更符合自身的发展能力,适应发展规律的要求,避免了与自身优势和发展规律不相适应的破坏。

总之,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顺应时代的潮流,符合区域发展的现状,体现与时惧进和创新精神,充分表达了党和人民对区域发展问题的重视程度。要全面领会其要领并积极贯彻落实,促进区域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杨益明:中国区域发展战略转向与当展观演变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6,(08)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9)

区域经济是指具有区域特色的国民经济,它是以特定的空间为载体,具有一定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的经济综合体,兼具综合性、区域性、空间性、系统性、联系性和规律性于一体。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提出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区域战略的变化明显地分为五个阶段:内地建设战略阶段(1949-1964年)、三线建设战略阶段(1965-1972年)、战略调整阶段(1973-1978年)、沿海发展战略阶段(1979-1991年)、协调发展战略阶段(1992年至今);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建立,区域协调发展开始得到中央高度重视①。我国的历次五年计(规)划,都集中体现了“政府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从“八五”计划开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方针便得到不同程度的明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认识正不断完善和深入。2003年 “五个统筹”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成熟。

有关学者的理论论述从1989年就已经开始,之后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无论从区域间的协调还是区域内部的协调都有诸多研究。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含义

张敦富、覃成林(2001)认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指区域间在经济交往上日趋密切、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发展上关联互动的过程,它以实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和谐,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的和核心。②陈秀山、刘红(2006)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协调发展战略,强调坚持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相结合,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既要保持区域经济整体的高效增长,又能促进各区域的经济发展,使地区间的发展差距稳定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并逐渐收敛,达到各区域协调互动、共同发展的一种区域发展战略。③魏后凯、高春亮(2011)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包括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各地区内部的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是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的可持续协调发展。④

结合前人的分析,我们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含义概括为:它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它既包括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也包括区域内部自身的协调发展,既包含区域发展的问题也包含区域关系的问题,也在客观上体现了相互关联的区域间的利益联动、协调共生性。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

从学者们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含义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区域协调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性:

1.全局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涵盖经济增长与资源、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之间关系的协调。

2.相对性。区域协调发展中,协调是相对的,一个地区甚至一国的区域经济是否协调发展是相对于其他地区或者其他国家来说的。正如国际贸易理论中讲到的相对成本优势理论一样,“相对”是同其他地区或国家相比较而产生的,有比较才知道劣势和优势,才能采取最有利于自身的发展方式使自己不断发展壮大。

3.渐进性。区域协调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区域发展存在的问题要随着时间的推进才能被发现,才能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才能为区域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关联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区域内部或相关区域之间在经济、政治、资源、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发展上相互联系、关联互动、正向促进,区域利益同向增长,区域差异趋于缩小的过程和状态。

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既包括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包含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首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主要的方面是经济的协调,各地区之间以及区域内部之间,经济差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经济差距小则经济协调程度相对较高,反之,则反之。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会导致区域间的差距增大,也会给社会的安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区域发展政策主要倾斜于东部沿海地区,东部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也使中部和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逐渐拉大。东、中、西三大地带之间的发展没有得到很好地协调,地区资源之间的交流、融合也就受到抑制,东部的迅速发展、西部和中部的相对落后,使得东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资源供应不足等现象,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工程应运而生。

其次,区域社会生活水平的协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也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区域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会导致人口的流动,而多数人口流动都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流向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像县级市到地级市的人口流动、地级市向省会城市的人口流动,甚至是西部等不发达地区向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的人口流动,都是与生活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的。我国的东、中、西三大地带之间,各地区内部由于资源、环境、文化、交通等方面的差异,适当的社会发展差距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也是合理的。但若不采取相应措施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的话,人口的大量流动不仅会造成落后地区资源的浪费,也会导致人口流向地区的资源、基础设施等的过度紧张,造成环境问题的加剧。“先污染,后治理”并不是经济发展的明智之举,环境污染对经济的发展后劲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经济发展既要注重“质”也要注重“量”,发达地区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数据的增长而对不发达地区的资源进行无限制的掠夺,落后地区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候也要注意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因此,经济的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也是相当重要的。

最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还包括了区域间产业梯度转移与产业合作这一内容,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区域间产业合作。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资源、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是不然存在的,而各地区之间由于行政区域的差别,单纯从GDP来决定产业结构的现象严重,导致区域间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各地区之间恶性竞争,造成资源浪费。区域间联系的削弱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区域间产业的协调性不高,这样区域间的产业合作就会受到影响。低水平重复现象就会层出不穷,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剧,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利,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抑制经济发展后劲。

注释:

* “八五”计划提出“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坚固、共同富裕的原则,努力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九五”计划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十五”计划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十一五”规划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①张可云.区域经济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438-445.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篇(10)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9-0009-02

一、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我国经济布局

区域长期增长决定于资本、劳动与技术进步要素是新古典增长理论的观点。他们认为,在自由竞争条件下,劳动总是从低工资区域向高工资区域流动,资本则总是从高工资区域向低工资区域流动,因此,区域增长是倾向均衡的;与新古典学派相对立,缪尔达尔、赫希曼学派认为,区域增长是一个非均衡化的过程。1957年缪尔达尔提出循环累积因果原理: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发达区域表现为一种上升的正反馈运动,不发达区域经济为一种下降的正反馈运动.在这种循环累积过程中,存在着扩散和极化两种效应。扩散效应是指发达区域强大经济势能向周边区域的扩散和辐射,主要表现为资本、信息、技术向落后区域的转移和传递,这种效应有利于带动落后区域的经济增长:极化效应是指生产要素从落后区域流入发达区域的现象,它将引起落后区域经济活动的衰退。在循环累积因果过程中,极化总是大于扩散。因此,如果没有周密的经济政策干预,市场力量的作用通常是倾向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间的差异。区域经济增长理论主要有均衡和非均衡增长两种流派,而且这两种理论都脱胎于资本主义国家。建国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国区域发展理沦研究主要沿袭了前苏联的思路。到了80年代,通过对前一段时间区域发展和实践的总结,西方主流区域增长理论又成为左右我国制定区域发展政策的理论依据。所以,建国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经历了从均衡发展战略到非均衡发展战略,再到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历史演变。

二、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经济布局的演变

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也称为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该战略主张区域经济发展要推动所有产业部门同时发展,齐头并进;要保持各个区域之间发展的平衡。通过同时推动各个产业和区域的发展,来实现国家和区域经济的全面、持续增长。均衡发展战略旨在提高不发达地区的发展水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区域经济实行均衡发展战略。从理论基础的角度看,1978年是我国区域发展政策变化的分水岭。建国初期,我国区域发展理论及实践基本上是照搬照抄“苏联模式”,而苏联学者则机械地否定西方区域发展的所有理论。他们以生产关系决定论为基础,建立了平衡布局的区域增长理论。均衡理论认为区城经济发展是一个由不平衡到自发平衡的过程,而平衡布局理论则不顾区域发展的阶段性,强调平均布局,即每一个过程都是均衡的。这种以生产关系论为基础的平衡发展理论传入我国后,对我国区域发展政策制定及生产力布局实践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从生产关系决定论出发,人们认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配置规律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资源配置规律是截然不同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区域间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区域的生产只是片面专业化的,它使各区域分离为农业区和工业区,不可避免地造成社会劳动的巨大损失。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不同,其目的是不断满足全社会和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区域间经济发展必须是平衡的,区域生产是综合发展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布局的基本原则就是均衡地配置区际生产力,综合发展各区经济。主席就曾经指出“我国工业过去集中在沿海。”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布局的演变

一是发展战略的演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资源配置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从强调区域经济均衡发展转而重视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宏观经济效益,强调充分发挥和利用各区域优势,尤其是东部沿海区域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技术优势。基于东部沿海与内地中西部北地区相比,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设施以及较完备的设备、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第一个大局就是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对外开放,率先发展。因为只有东部地区先发展起来,国家才有条件、有能力帮助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更快地发展。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在总结建国以来我国区域生产力布局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发挥沿海地区优势,加快发展沿海地区的发展战略。他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的方针,大力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这表明我国宏观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已经由注重公平的“均衡发展”向注重效率的“非均衡发展”转变。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它是一种以非均衡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来实现地区共同富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基本思路是:我国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各异,各地区经济发展有先后、快慢之别,决不可能齐头并进、等速前进。因此,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适度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将保持适度倾斜和协调发展结合起来,在地区间的资源配置和政策投入上,实行适度的地区倾斜与必要的区域补偿相结合;在各地的产业发展上,实行适度的地区专业化与必要的多样化相结合;在各种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上,实行适度的地理集中与必要的地理分散相结合:从而在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较快速度、较短时间使地区经济向有序发展转化。从不平衡中求得平衡,从无序中达到有序,这是一种差别战略、重点战略,同时也是一种全局战略、全程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依据,就是邓小平提出的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在不平衡发展的过程中,通过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途径,逐步实现各地区经济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地区间协调发展的核心应是重视和解决地区发展差距问题,而减少地区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着眼点在于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而不是抑制发达地区的发展。

二是思想解放运动为区域发展理论研究的进展奠定了思想基础。首先否定了生产关系决定论,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平衡布局的理论基础。其次,突破了传统区域发展理论框架,确立了以不平衡和区域分工两原则为支柱的新体系。在此基础上,人们提出了若干个区域发展理论及发展模式,但对西方主流区域增长理论而言,没有取得什么突破。我们知道,投资效益与投资环境密切相关。通过对比研究,一些学者发现,在效益优先的国家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资金总是投放到投资环境较好的地区,区域间的差距是不断扩大的,而不是缩小。据此,上海社料院两位学者提出“梯度开发理论”。对于一个长期处于贫穷、短缺状态的社会,自然是十分渴望效益的。在这种背景下,以提高效率为中心的“梯度开发理论”就为学术界、政界所认同,成为倾斜发展战略的理论依据,左右了这一时期区域发展政策的基本走向。这种理论认为,从效益出发,社会资金应重点投放在投资环境比较好、经济效益比较高的经济相对发达区域,自觉运用区域发展不平衡模式。而从经济技术现实水平来看,我国客观上存在着东、中、西三级梯度:东部相对发达,经济技术水平较高;西部经济落后,经济技术水平较低;中部地区介于二者之间。梯度理论认为,区域发展应因势力导,充分利用梯度差的经济势能,按照东、中、西的顺序安排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区域分配,先集中力量发展技术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然后,依次转向中、西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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