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法律培训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20 09: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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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培训

篇(1)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1姓名:杨女士性别:女

婚姻状况:已婚民族:汉族

户籍:江苏-淮阴年龄:30

现所在地:广东-东莞身高:160cm

希望地区:广东-东莞

希望岗位:律师

寻求职位:律师

待遇要求:可面议

最快到岗:随时到岗

教育经历

2002-06~2006-06北京大学法律本科

培训经历

2010-10~2010-11东莞科技办企业专利管理专利工作者证

2009-06~2009-09在职学习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证

2007-11~2007-12江苏淮阴黄河驾校汽车驾驶驾驶证

工作经验至今6年0月工作经验,曾在3家公司工作

_公司(2010-07~至今)

公司性质:其他行业类别:法律服务

担任职位:执业律师岗位类别:律师

工作描述:担任政府、协会与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刑事辩护人、代办取保候审。

经济、民事、行政、劳动案件的调解、诉讼与仲裁。

清收债款、工程款等。

办理投资、融资、并购、清算与破产、公司上市等法律事务。

企业劳动规章、工资制度审核与制定等劳动法律事务。

_公司(2009-06~2010-06)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其它生产、制造、加工

担任职位:法务主管岗位类别:法务人员

工作描述:建立与完善公司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与完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修订企业规章制度。

诉讼案件的处理。

法务室管理工作。

企业法律宣传工作。

_公司(2007-03~2009-05)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法律服务

担任职位:法务专员岗位类别:其他相关职位

工作描述:1﹑负责公司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纠纷等诉讼案件处理,在职处理案件近五十余起,案件胜诉率达90%以上。

2﹑审查公司一系列商业合同。

3﹑制定修改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拟定劳动合同版本。

4﹑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交流﹐强化企业法治管理。

5﹑回复企业相关法律咨询。

_公司(2005-12~2006-12)

公司性质:其他行业类别:法律服务

担任职位:律师助理岗位类别:其他相关职位

工作描述:起草各类法律文书、_协助律师参加案件诉讼程序、接受各类法律咨询服务、整理归档案卷资料及协助执业律师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技能专长

专业职称:

计算机水平:初级

计算机详细技能:

技能专长:擅长写作、绘画。

语言能力

普通话:粤语:

英语水平:PET3口语一般

英语:一般

求职意向

发展方向:希望从事法务经理、企业法律顾问

其他要求:

自身情况

自我评价: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2基本信息

姓名:赵_

性别:女

婚姻状况:未婚

民族:汉

户籍:天津

年龄:28

现所在地:长沙

身高:165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求职意向

希望岗位:律师

工作年限:6年

职称:初级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

工作经历

_年3月—至今_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部/经理助理。主要工作是:

一、对外方面

1、在律师的指导下负责该公司全部对外法律事务。

2、参与公司大型合作项目(包括学校设施整改工程、装修扩建等项目)的洽谈,项目分析、论证以及公关工作,实施执行,沟通协调部门间工作关系提升工作效率。

3、在学校学生保险方面因业务接触也很多也熟悉该业务流程。

二、对内方面兼管理行政事务

1、起草,审议公司业务有关合同,记录/回答有关法律问题咨询,处理一般劳动争议事件等。

2、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或是公关任务。

3、有一定的行政后勤工作经验:采购工作服装、安排卫生清洁、车辆管理。

_年3月—_年7月_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主要工作是:

1、合同管理,起拟文稿,办理律师证年检,及相关文案管理工作。

与客户沟通提供公证/见证业务咨询等,客户接待。

2、为有关政府部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或合作参与相关调解工作。

3、组建核心团队长期永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等公司风险管控(包括车贷/房贷等不良资产管控)熟悉该部门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

4、合作中长期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单位处理不良资产或提供法律意见;

熟悉该部门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

5、为广州市内几大汽车销售商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承办车贷担保的风险管控,熟悉该单位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

6、广东省内客户公司的商帐管理,安排人员调查跟踪财产线索以及正面接触当事人;

完成上级交办的与客直接洽谈诉讼业务及其实施细节,并根据客户要求迅速及时处理高难度的调查取证工作。

7、在律师的指导下能独立完成民事类案件,从调查分析,提出实施意见,整理数据,补充证据,立案,起诉,出庭到最后阶段执行工作,根据委托人要求与法院协调推动案件审理、审判或执行的相关工作。

8、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归档管理,办案总结,做好回访;

并根据合作需要制定业务申请计划大力拓展新客户。

9、曾经独立过多起工厂工伤事故纠纷,人事劳资纠纷,财产转让纠纷,根据客户需要通过稳妥途径解决。

10、曾经独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熟悉交通事故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阶段的工作,处理此类案件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心得。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本科

毕业日期:2009-07

专业:法学

语言能力

英语水平:一般

国语水平:良好

粤语水平:优秀

自我评价

1、本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长时间的法务实践,在公关接洽,合同管理,财产调查、起草文案等方面都有工作经验积累。

2、在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的指导下曾经独立过十多起工厂工伤事故纠纷,人事劳资纠纷,财产转让纠纷,尤其熟悉民商事合同纠纷,根据客户需要通过稳妥途径解决。

3、曾经独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熟悉交通事故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阶段的工作,处理此类案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心得。

4、在公司从法务专员成长到经理助理,尤其熟悉公司一般法务工作,在处理人事和劳动纠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

5、适应能力较强,性格随和,做事耐心。

擅于沟通总结,勇敢改正错误,团结友人。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3本人概况

姓名:_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_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_号

邮编:

EmailAddress:

呼机: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1992.9--1996.7法律专业

_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_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熟练

_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_996.9--1998.9_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_998.10--至今_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4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邮编:

email:

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通过国家律师资格

通过国家六级,听说读写熟练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20__/9——20__/9,__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知识

20__/10——至今,__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文件/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5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居住地:上海

电话:

E—mail:

最近工作〔2个月〕

公司:北京市__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行业:法律

职位:专职律师

学历

学历:硕士

专业:法学

学校:复旦大学

自我评价

本人勤奋踏实,细致谨慎,能吃苦耐劳,上进心与学习能力较强。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兼顾诉讼与非诉业务且均较为熟练,口才好,擅长商业谈判,擅长销售、租赁、并购等房地产传统业务,透彻了解企业融资方案的实际、风险的把控、熟悉担保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法律,金融/投资/证券,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建筑/建材/工程,房地产开发

目标地点:上海,浙江

期望月薪:10000—14999/月

目标职能:律师/法务/合规,咨询/顾问

工作经验2010/7——至今:北京市__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150—500人)〔2个月〕

所属行业:法律

公司与房地产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一般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法律事务,业务涵盖公司法务、争议解决、股权转让、房地产信托、知识产权等。

2009/3——2010/6:上海__律师事务所(少于50人)〔1年3个月〕

所属行业:法律

专职律师,执业领域:一般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务、股权转让、劳动争议等合同法、经济法领域法律事务。公司法务:根据律所安排,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合同审核、纠纷解决、项目跟踪等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教育经历

20__/9——20__6__大学法学硕士

20__/9——20__/7__大学日语本科

证书:

20__/3律师执业证书

20__/1职业咨询师(中级)

20__/9国家司法考试证书A证

20__/7日语一级证书

20__/6大学英语六级

语言能力

日语(精通)

篇(2)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1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的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的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2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0__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__县__镇潘__拖欠货款案,二是廖__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__县何__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__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__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__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__年10月份,前公司员工孙__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__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__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__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__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__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__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律顾问年终总结3

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重视以及公司法制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在这期间发生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总结经验,发扬长处,克服不足,以更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的法律事务,现将过去一年时间里本人提供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重点作好公司债权案件诉讼及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首先,2010公司法律顾问会同公司法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在2009全面梳理的工作基础上对所有案件进行了进一步深入。

对所有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催收工作。

1、对于证据比较充分拖欠时间比较长的案件的直接起诉进行诉讼。

2、对于有偿还意愿并表示继续偿还的在可控范围内的案件由专人进行负责。

3、对于欠款时间长寻找相对人有难度的交给公司新设立的清欠办进行处理。

4、其次,依法出具律师函、催款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

5、由公司领导层对负责催收工作的专人进行督导。

其次,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积极处理执行、诉讼案件 件。2010年主要处理工作及案件如下:

A:四川省巴中华西、达龙地产案件,

1:沧州中院 协助执行

2:最高院的裁定下发,

3 :河北高院的开庭。

4:配合北京取证

5:河北高院艰苦判决

6;河北高院的判决修改 最终使本案尘埃落定。 此案择机申请执行

B:山东海德路桥、淄博果里案件的工作,

1 沧州申请执行工作

2: 沟通工作(审理法官法官多次)

3:河北省高院的申诉工作多次(石家庄)

4:撤销执行后的取证工作 。明年重点申诉

C:德州天元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南方,案件的重审工作,

1:历经任丘开庭、

2:沧州法院证据的重新调取。

3:沧州开庭

4:沧州质证等工作

5:现已终审。 本案明年重点申诉

D:四川力量案件,

1:证据整理 收集

2:整理案卷及查询档案

3:配合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4:北京执行中建8局工作

5:多次北京中建8局执行

6 : 北京执行工作完成。 本案明年重点 执行。

二:姜鑫案件的工作

1:大兴建筑总公司催款

2:对姜鑫本人的多次催款 。已经完毕

三:吴中华案件

1:判决生效

2:配合任丘法院沧州、泊头 执行

3: 催款人员积极催讨。

四:天津正天建筑公司公司案件

1 : 委托天津市法院执行

2 转回北京执行 现已经中止执行。

五:赤峰中城案件;

1 大兴法院执行工作(多次配合沟通)

2;唐山查询发现证据。

3;现已经裁定施工方不许支付 。

六:安徽肥西案件 ,通过工作已经收款。

七:沈阳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诉讼,并以开庭 现没有结果。

八: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诉讼 ,历经开庭 查封 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九:沈阳兴大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历经开庭 ,查封 ,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大连市金州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历经开庭 查封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一:北京京秦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历经开庭 查封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历经 因为主体问题现已经撤诉。

十三: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历经多次开庭 查封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十四: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历经多次开庭 查封保全 现已经调解结案。

七、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债权、债务制度管理方面,我们与法务部依法向公司提交了2010年制定的《北京市新发京建债权、债务管理办法》,规范了新订立合同的管理制度及债权、债务预警机制,细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法务部债权、债务催要中的职责;新发京建合同经办人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会计部门在债权、债务催要中职责;新发京建债权、债务催收中总经理职责等。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公司进行人力资源制度的改革,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充分利用自身法律法规熟悉的优势积极参与其中,建言、建策为公司人力资源改革的成功进行作出了自己贡献,也得到了公司同仁的.好评。

公司法律顾问和法务部制定了《合同会签管理办法》,对公司制度建设作出了贡献。

公司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

进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沈阳分公司、任丘分公司、武汉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今年进一步加深。直接致电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及时、迅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

法律顾问及法务部全力协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配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议,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在公司业务扩张、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投资香河工业园区工作中的建议通过细致考察、精心计算成本,询问协商工作流程,对对接环节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避免失误。

八、举办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举办了预防职工职务犯罪、合同签订管理法律培训讲座,提高了广大职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对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上是我们一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欣喜看到,公司的业务飞速发展,公司的运行有序规范,诉讼事务明显减少。这在客观上,与我们顾问律师及法务部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紧紧围绕债务清欠这个工作重点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

篇(3)

首先是法务形式问题。在中小企业的法务工作中,就存在着法律专业人员与非法律专业人员、企业内部顾问与外聘律师等主体之间的矛盾,造成企业内部工作混乱。如何正确采用合理形式来处理法律事务,如何选取适合本企业的最好的法务制度,合理的开展法务工作,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正确处理法律事务,至关重要,但这也是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不知所措的问题。

其次是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问题。在日常经营中,中小企业忽视缺少风险防范意识,在经营过程中通常不进行法律咨询论证,以交易结果为重,以盈利为重,不注重依法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界定,致使权利义务关系混乱,法律责任不清,导致发生纠纷后不能快速的寻求解决途径。而且,企业在对外交往中不注重考察对方资信和经营管理情况,这些都是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表现,容易导致企业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给企业造成损失。

第三是企业整体法律素质问题。中小企业除了法务机制不健全、储备法务人才不足外,对于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有阻碍的一个重大问题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质普遍不高。具体而言,阻碍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素质提高的存在的问题表现如下:首先,在法律基础及对相关问题的掌握上还欠缺准确性;其次,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不高,法律手段的运用则处于次要地位。

浙江作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浙江的中小企业法务建设走在全国领先水平,但同样受上述问题的困扰。同时,由于地理、政策、经济结构的影响,浙江省中小企业的法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有着特殊的一些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涉外经济活动法律支持不够。浙江作为出口大省,外贸占据了了经济活动很大的比重,但在国际贸易中,浙江省中小企业在企业组织和行为、企业交易行为、企业各项专业管理活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几个方面都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不能很好的获取经济利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首先是融资和担保法律体系。尤其是随着金融危机以来,浙江省作为出口大省,人力、物资成本的加大,资金的短缺尤为明显。其次是创新法律体系。没有好的创新激励机制,缺少正确的创新法律支持,不能充分的发挥企业的潜能,不能使企业保持动力。

二、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务制度建设缺陷的原因分析

法律体制不健全。我国企业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企业没有成熟应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机制,功能缺失严重。在我国,除了个别企业如华为从国外引进成套法务管理办法,按照国外企业的操作模式进行操作以外,国内没有获得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渠道,缺乏研究的人员和较为系统的研究,各企业之间实质性可借鉴的经验交流很少。

法律教育普及程度不高。在目前的浙江省中小企业中,相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其它重大问题而言,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被大多数企业轻视或忽视。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国内法制环境的不完备、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企业的法律工作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三、浙江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法务制度的完善

重塑法律服务机构,确立基本模式。一是要重塑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必须要在企业中设立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并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企业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其职责、定位及运行方式,同时,与律师事务所交流,确立常年法律顾问联系,必要时,要与国外的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在国际经济贸易往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要确立法律事务运行基本模式。主要是包括法律工作先期介入业务、常规业务标准化和制度化、开展法律公关工作等。

建立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法律事务与公司业务已经高度地融为一体,观念上认为法律工作也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是推动和保持业务发展及竞争力的手段,公司业务发展到哪里,法律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法律和业务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要同在。

建立企业法律培训制度,培养企业职工法律意识。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下,公司法律事务机构不仅要重视专职法律人员的培训,也要非常重视职工的法律培训。特别是对一些容易对外引起法律关系的岗位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下,公司法律事务机构不仅要重视专职法律人员的培训,也要非常重视职工的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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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由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或部门、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等内容构成,是企业经营管理架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国内经济运行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和日益增多的法律事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已经突出摆在企业面前。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作为或者不作为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从而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与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不同,法律风险贯穿于企业的全部行为,企业法律风险大,无疑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甚至一个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会使企业遭受灭顶之灾。因此,现代企业高度重视、合理管控法律风险尤为重要。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企业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组织机构和制度上的体现和保障。“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最高境界,作为非诉业务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实现“无诉”。

二、当前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近些年来已经逐步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热点,尤其在一些发达国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理论上取得了发展迅速。我国理论界也有很多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讨论。但是,目前很少有人将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作专门的研究,实践中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例如,中国企业的法务工作并没有得到管理层的足够重视,甚至表现出对公司法务机构、法务及律师职能的轻视。因此,加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进而全面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当前中国现代企业应当努力的方向。

三、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

(一)设置规模合理的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企业设立规模合理的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确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在整个企业管理架构中的地位以及拥有何种权利和义务等是建立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前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建立独立的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而非设立于其他部门之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专门承担法律事务职能,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法律事务管理职能。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承担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并与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治工作机制,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其次,明确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作机制和职责,职责中不仅应包括日常的合同管理、法律咨询,更重要的是健全其在企业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防范职责。

再次,由被动型服务逐步转变为主动型管理。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不再仅仅提供对业务部门的需求,而应全面识别企业法律风险,主动将风险节点提前在各业务环节中进行控制,对法律风险进行主动管理;二是注意国内外法律环境以及行业法律环境,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交易规则,对企业的各种交易、投资项目等主动提出法律论证性意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合理配置企业法务人员

企业法务人员是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基础,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质量保障。通过选聘标准、待遇、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法律资格取得等方面考察企业法务人员,有助于判断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前景和将达到的总体质量。企业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和完善。

其一,选聘的法务人员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其二,选聘的法务人员至少是本科学历,有法律专业背景,最好有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其三,法务人员的配置数量符合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一个企业的法务人员数量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量、业务性质、人员总量等因素相匹配,过少则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过多将增加企业成本,同时也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

其四,企业应为法务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据了解,目前,中国企业整个法律服务支出占企业营销比例是0.2%,支出水平远远低于国外。比如,法律服务支出占企业营销比例,美国占1.2%,英国最高占1.6%。当然这个支出水平中包括外部律师的费用,但是可以说明,我国企业不愿意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法律服务中。

其五,注重对企业内部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奖励制度或者人才提拔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业务人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考取相关法律资格,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会使企业获得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度

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大小决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因此,企业应当考量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否进入企业的关键决策程序,即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的法律咨询或法律审查意见是否纳入企业经营决策前置环节,并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尊重和采纳。

目前,由于不同企业管理层对法律服务的认识理念和重视程度不同,导致不同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呈现较大差异。在现实的公司法务管理中,常常会发生企业的管理层或者业务部门对公司法务工作的抱怨,认为内部法务机构在经营中总会提出这样那样的风险和问题,只会“踩刹车”,而不懂得“加油门”,使企业错失商业机会。

综上,企业应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要能够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在这方面,企业需要建立保证法律事务机构的意见进入决策的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法律意见进入决策,能否被采纳,内部法律事务机构提出的意见既要体现法律性,又要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并且,企业领导也要提高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意见才能得到更好的采纳,也才能真正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四)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起草、修订、谈判、审批、履行、监督等环节,以及相应的管理流程及制度设计等,是否将法律审查和业务审查进行明确划分且具可操作性,已成为判断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否运行良好的重要标志之一。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建立合同文本模板数据库,并根据外部法律环境变化和企业内部的实际需求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三是,企业法务人员应在合同涉及的立项、选商、谈判等合同签订前的环节及早介入;四是,注重合同管理环节的责任设置,在企业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中对于各部门、岗位的责任点应当予以明确;五是,提升合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合同的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合同会签的各个流程的经过,而要注重将法律审核落实到合同的各个环节。

(五)加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外部法律资源的利用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轻视外部法律资源即外聘律师的作用,外聘律师通常对新的法律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在某些专业性强的领域也能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这一点是公司法务所不能比拟的。公司法务更多的是处理常规的、简单的企业法律问题。并且,在企业法务人员紧张时,外聘律师也能为企业提供及时的支持。

在一些诉讼、仲裁、并购等费时且需要专业经验和技巧的领域,外聘律师的优势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往往外聘律师在给企业做法律咨询时,出于最大化规避自身法律风险及企业法律风险的考虑,一般会给出比较保守的意见,这种情况下,只有企业内部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共同起作用,才能满足企业法律服务的需要。因此,任何企业的法律需求均应通过内部法律服务和外聘律师提供的服务来满足,但是不同企业对外聘律师的依赖和利用程度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及法务人员与外聘律师的配合模式如何,构成了判断该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否运行良好的又一标准。企业可主要从以下两大方面予以完善。

一方面,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要主动对外聘律师提出服务要求。企业首先要对自身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一个全面的识别,然后根据需要,如通过拟定清单、提出书面问题的形式向外聘律师提出法律服务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对外聘律师的考核机制。外聘律师的“好”与“差”不能凭企业负责人或者业务人员的感觉,企业应该有自己的一套考核机制,对外聘的法律服务进行量化考评。比如,要求外聘律师定期出具工作报告,在企业内部对外聘律师的工作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等。合理、科学的外聘律师评价制度,不仅仅是对企业自身的负责,也是对外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负责。

(六)加强企业对法律风险和法律服务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力度

建立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为实现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的目的,以减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造成的违法损失。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也能进一步降低企业法律服务的成本。因此,企业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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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经营的法律环境日益复杂。实施有效的法律事务管理,建立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全面、系统、科学地识别、分析、控制法律风险,成为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紧迫的工作。” 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点科技)风险管理与控制事业部解决方案及产品中心总监刘爱和表示,“当前,中国企业愈加关注法律事务管理,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个经营管理问题,更是一个重大法律问题。尤其是对有国际化需求的中国企业,需要更加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合规的要求。”

的确,伴随着中国市场和企业的全球化进程,一个在公司内部从事法律事务的职业群体正在悄然壮大, “公司法务”逐渐成为企业运营与管理以及招聘网站的热门词汇。

以华为公司为例,你能想到该公司的法务方面的员工有多少吗?超过600名,还不包括外部的法务顾问,这无疑是令人惊讶的数字。记者的一个朋友就在“华为法务部下属的法律部的贸易合规办公室的网络安全组”工作。这句话读起来有些绕口,但足以说明华为公司法务分工之细,据称仅法务部下属的法律部就有十三个专业组。

举华为的例子就是为了说明法务工作对于当前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性。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数据,截至去年底,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达到1.8万人,持证上岗率接近60%;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6.7%、98.1%和98.6%。

国资委主任张毅在今年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研讨会上要求,中央企业应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新要求,强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依法保障中央企业实现稳中求进、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刘爱和有多年从事集团企业法务管理研究和实践的经验,根据他的经验,企业法务工作如果依靠传统的管理手段,即使有了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难以真正落实。他认为,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传统的法务管理需要新的手段和工具,那就是信息化。

传统法务管理之困

我们可以通过传统法务管理模式所存在的问题来先简单了解一下法务信息化的具体价值所在。

在企业的法务管理实践中,企业法务部多数是在事前法律防范上做工作,而对于事中、事后的法律风险管理缺乏手段。以法务管理中最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管理为例,法务部在合同审核结束后,就没有办法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控。直到发生合同纠纷了,才参与进来,这时候往往企业的损失已经产生。这种情况司空见惯,也最让企业头疼。有了信息化,便可以很好的加强对事中的监控。法务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了合同准备、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履行、合同履行后的查询统计的过程,全过程的信息都管起来了,不仅仅是合同审核,审核完了以后对于合同执行的过程也可进行管理。

风险控制是法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以前,企业需要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一般可以找咨询公司也可以自己组织人力来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这个过程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输出的结果仅仅是一个制度,或者说是一个文本、一个电子文档,却可能没有办法去让每个员工真正去理解它或者很好去应用它。而通过信息化,就可以先将风险管理制度拆解开来、细化,也可以叫做制度碎片化,将长篇大论的制度拆解出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再将这些关键控制点配置到管理流程的每个环节当中去。这样的好处是,在管理流程运转过程中,在每个环节处理业务的时候,它的工作页面上就会展现出相应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个环节需要关注的要点是什么,就能很清晰地展现在员工面前。刘爱和强调:“制度的关键不在于你制定出来以后放在柜子里,而是贯穿实际工作能够随时提醒员工遵照执行,这样才能将风险管理良好地落实到企业工作中去,这是法务信息化如何控制风险的一个切入点。”

当然,跟其它领域的信息化一样,法务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升效率。但是通常的理解,有了IT系统以后效率提升是非常简单的事,其实也并不简单。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流程电子化带来的效率提升,信息在不同部门、不同人之间传递的速度比人工的速度快多了,这是大家可以明显感觉到的。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化的处理方式,业务处理的自身过程也在改变。举一个简单例子,企业在起草合同时,如果用系统中的标准合同模板来起草,那么系统会把人员对这个标准合同模板所做的全部修改都记录保留下来。这个修改痕迹带来的好处就是对于相关的会签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在审核时就不用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了,可以直接看修改了什么地方。这种效率的提升比仅仅流程电子化带来的信息传递效率的提升更为关键,带来的价值也更大。

发挥并利用IT的价值

当然,法务信息化的价值还有很多,这里不再赘述。那么企业如何才能有效利用法务管理信息化的价值呢?

刘爱和说,从他为众多企业实施法务管理系统的实践经验来看,企业若想借助信息系统来提升法务管理的效率、控制法律风险,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是管理提升的问题。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法务管理效率,在法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前,信息系统供应商与企业法务部门必须就法务管理业务中的问题,哪些是信息技术可以解决的,哪些需靠管理改善解决的达成共识。??此外,还需要从管理的成熟度和信息化的依赖程度两个维度,对法务管理业务系统做出细致的分析,才能理清信息化的思路。慧点科技在帮助企业建立信息系统前,提供了专业的业务顾问与企业法务部门一起深入细致地对企业法务管理相关业务进行研究分析,对现有的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找出缺陷,提出改善性建议,为信息化奠定基础。

其次是信息系统功能的问题。法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不是简单的把表单、流程的电子化,而必须将管理要求与信息系统真正结合起来,通过IT手段进行制度固化,才能控制风险,体现信息系统的管理价值。所以,在设计法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时,企业必须对自身的需求做细致的梳理和分析,同时对信息系统供应商的产品功能有深入的了解。这样才能区分出,哪些是企业个性化的管理要求,哪些是标准的信息化产品功能。这样开发出来的信息系统才能很好的匹配企业管理实际。从管理软件的实践来看,企业的管理需求和业务实际不同,没有产品能“普适性”满足每个企业的要求,一定是“产品+定制”的信息系统,才能满足企业的管理要求。基于前期的梳理,慧点科技提供的业务顾问就能帮助企业规划设计出最贴合企业业务实际的法务管理系统,从而保障了系统的使用落地。

还有便是用户的培训。对一个新的法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来讲,最终用户是发挥法务管理信息化价值的关键。一方面要针对不同用户类别,设计针对性的培训。比如对领导角色,必须考虑领导的时间、领导的操作特点等设计一对一的培训。对管理员角色,就需要对其进行更加详细的管理操作培训。对于系统用户来讲,不仅要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功能操作,还要了解新的制度要求,这才能保证法务信息系统顺利、有效的发挥其价值。

GRC之上

从目前的市场来看,中国有50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只有少部分企业在专业的法务管理信息化实践上做了尝试,还有部分企业是在企业信息化系统中有部分法务管理的功能,而大部分业务还没有实现法务管理的信息化。法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这也是刘爱和所在的慧点科技公司如此重视这块市场的一个原因。

慧点科技成立于1998年,率先引入国际先进的GRC(管控、风险与合规遵从)管理理念并因地制宜地与中国客户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大量的业务实践,打造了以“管控・风险・监管”为核心的管理软件与服务体系,并成功为以中国移动、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神华集团等近40家央企和接近半数的中国百强企业为代表的近千家大型客户,及数百万最终用户提供了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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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某食品企业与某贸易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价值300余万元的食品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贸易公司提出,在合同签订后会先付预付款20%,在收到货物后会立即支付剩余所有款项。由于食品公司在之前与贸易公司签订过几次少量的买卖合同,且贸易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也及时支付了货款。食品公司认为贸易公司的信誉良好,遂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了所有了的货物。但货物在被贸易公司签收后,即被该公司抛售,公司也被注销,经查,这是由贸易公司“煞费苦心”策划的一起诈骗案。造成食品公司损失的最主要原因在与食品公司并没有对买卖合同进行细致的审查,造成公司面临严重的经营风险损失。因此,若想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不仅要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更要在经营中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合同审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一、公司法务工作中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法务管理意识不强

公司的法务意识是公司建立健全法务管理体系的前提,只有公司意识到法务部门的重要性,才能建立起完善的法务管理体系。首先,一些公司并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务部门,甚至没有专门的法务人员。在公司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多是由公司的销售人员或者业务员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对于合同的细致条款并没有仔细审查,因为多数销售人员或者业务员根本不具备独立审查合同条款的水平和能力,一些细节条款可能就会成为公司遭受损失的主要原因。其次,一些公司没有健全的法务管理体系。有些公司虽然有法务部门,但是由于管理不佳,法务部门的人员并没有肩负起应有的严格审查合同文本的责任。这主要与公司并没有将合同损失的责任归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有关;缺乏赏罚分明的管理制度是公司法务部门难以高效运行起来的前提。最后,公司法务部门的人员素质不高。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法务人员是企业审查合同的重要基础,但许多公司的法务人员的素质并不高,而且公司也缺乏对法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导致他们的水平难以与日益复杂的合同文本审查需要相一致。

(二)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约定不明

合同文本是双方签订合同的“意向书”,规定双方的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详细的合同条款规定能使公司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的无谓损失。但是,一些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的文本并不重视,签订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导致双方之间约定的意思不明,出现纠纷时也无法通过合同文本的内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有些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规定,卖方需按买方的需求供货,在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以合同法以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加以解决。这样的约定根本不符合正规合同的规定,增加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不利于维护公司自身的利益。

(三)忽略了合同的动态审查

合同的审查不仅体现在合同签订之前,也体现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对方公司的市场信誉、注册资本等因素对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审查,这是签订合同的前提。但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公司的资金、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等都会不断的发生变化,在签订合同后的交货、验收以及结算等环节,都可能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况。这就需要法务部门的人员及时跟进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防止因对方履行不能给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要认识到签订合同之前审查的必要性,更要在履约的过程中,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等经营状况,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

(一)组建专业化的法务人员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务人才队伍是公司在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方面的最重要保障。首先,有条件的公司要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这样有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专门化分工,提高公司法务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没有条件的公司也要根据公司规模以及业务的需要,聘用专门的法务人员,使得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工作由专门的法务人员来处理。其次,招聘专门的法务人员。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是一项要求极高的工作,必须由具备该学科知识的人才来胜任。公司应当招聘那些法学科班出身、拥有法务工作经验的员工,这样有助于公司的法务工作尽快开展起来。最后,定期组织法务员工培训。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运行的风险不断增加,只有及时为员工培训必要的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好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公司可以定期组织员工到高校学习专业的法务知识,请教授为员工们讲解合同审查的必要理论知识;还可以邀请优秀的法务专家到公司为法务部门员工授课,提高他们在合同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法务工作的实际案例为基础进行讲解,丰富员工的法务工作经验。

(二)合同文本的具体审查

1.合同主体的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人的追认。对代订立合同的人的资格审查,一定要审查人的身份和资格,即是否有被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权是否超出了权限。对于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特殊行业的当事人,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2.合同内容的审查

合同内容的审查包括合同名称是否合法,避免张冠李戴,似是而非;标的物本身是否合法,审查标的物是否属禁止或限制流通等;另外还需审查履行方式是否合法,生效方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要尽可能明确、具体,避免出现模糊词语等可能导致出现纠纷时无法分清责任的情形。例如,对于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应按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解决。对于这样的合同就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及时作出修改。此外,还要注意格式合同的审查。例如,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文本,要仔细审查该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有无格式条款,在审查后就合同内容要求对方做出合理的解释,如果双方的理解不一致应重新修订该条款。

3.违约责任的审查

违约责任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审查时应注意,如果合同是由对方起草的,应细致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以及加重己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对于发现的要及时协商修改。

4争议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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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国内各个企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空间,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对资源的配置相结合,大大促进了国内企业的综合实力,然而,在国家提倡企业作为独立平等的市场主体的同时,也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建立法制型市场经济。企业在发展自身经济实力的同时,只有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运用合理的法律手段建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利益和自身利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存问题

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中的一种,其他风险如企业商业风险中也隐藏着法律风险的问题,法律风险在现阶段是企业最普遍的问题,它给企业效益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出现法律纠纷的企业必须为其实际行为和预期结果之间的巨大差异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法律风险指的就是企业为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企业巨大损失的可能性。现阶段,国内很多企业因为法律意识低下、法制建设不健全、法务部门不完备、法律责任不明确、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使得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停滞落后,陷入形式化和表面化。于此同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不到位加大了企业自身各种风险的产生,在当今国内外大市场环境的背景下,很多企业在改组重建、兼并收购、投资经营、合作发展等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因法制建设的缺陷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可行性和合法性分析不到位,因而在面临法律纠纷时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商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企业能否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是否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具备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有效管理法律风险的能力。[1]由此可见,建构有效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优化企业管理结构对现阶段国内企业的发展改革,增强综合竞争力十分必要。

三、建构有效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1、提高管理者的法律素质

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更加激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提高管理者的法律素质是指企业管理者首先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整个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做好榜样。公司管理人员对国际经营法律规范、国内《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及时学习,了解企业所处的法制经济环境,提高自身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能够灵活运用法律,做好制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准备。在公司法制建设过程中,注重培养法律管理的专业型人才,对公司的内部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相关培训,建立良好的企业法制文化氛围。

2、完善企业法务机构

完善企业的法务机构指的是企业管理者应该充分重视法务机构在整个企业运行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任用法律管理专业人才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建构企业法务部门完善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体系。企业法务机构在公司制定决策、会议调研、谈判合作、监督管理等工作中都应依法提出可行性意见,法务机构参与到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充分发挥其科学引导、有效制约、监督管理的作用,以保障企业的健康运行,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3、健全法律纠纷应对机制

现阶段,随着各种企业法律纠纷的出现,健全企业法律纠纷应对机制显得十分迫切。企业在文件的起草、合同的制定、企业资产的审查、企业专利的申请等方面针对容易出现的法律纠纷都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在确定各项决策之前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对文件起草的法律漏洞、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违约问题、企业资产关涉的法律敏感点、企业专利的创新和保护等都应该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完善应对机制。企业加强自身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同时,其法务部门应及时调查反馈资产、合约、专利等实行情况,做到法律纠纷出现时能够及时应对。

四、结语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研究。[3]然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构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企业管理者和内部人员的长期共同努力才能得以真正实现。建构科学、合法、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对企业的长足发展意义重大,因此,企业经营者在实现其商业利益的同时应努力加强企业的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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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二、合同管理的误区

案例一重视合同签订环节,轻视合同履行环节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企业对合同的签订环节很看重,建立了合同审批办法和流程,但是往往轻视合同在履行(包括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等)环节的法律风险控制。其实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合同价值,但是合同签订不等于经济行为已经实现,合同的全面履行才是关键所在。现在不少企业没有建立合同履行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也没有必要的证据意识,导致对方违约时不知道即将面临的法律风险,更不知道应如何妥善应对。

A企业质量索赔案,因B企业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A企业业务人员曾用电话方式告知B企业,后来又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但是未取得对方有书面回复。结果在法庭上B企业声称没收到质量异议通知。由于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有质量异议,须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结果A企业没有证据证明曾提出了质量异议,结果直接导致案件败诉。其实我们只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合同履行环节的风险防范体系,即能有效化解法律风险。以质量索赔为例,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索赔流程,及时保全相关证据,才能有效地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案例二合同管理等同于“合同书”的管理

合同管理应是企业各部门共同参与,而非仅仅是法律部门的工作。

但还是有不少企业误认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即合同书)的管理。“具体工作是按公司内部签约授权等级对商谈中的合同进行审查、会签和盖章,然后对已签合同进行备份、分类归档和保管。”这种合同管理模式将合同管理的本质视为合同订立过程的流程管理,不能真正有效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和实现企业合同管理的目标,属于计划经济下的传统思路。

从静态管理的角度,这种合同行政管理模式是将合同管理理解成单纯的合同文件管理,动态过程则表现为业务部门拟定合同样稿,法律部门对合同的法律问题进行把关审核,最后由企业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盖章。这一管理模式忽略了合同交办审核的细节,包括当事人背景资料、前期谈判的焦点、合同履行的技术细节等问题。

事实上企业的法律风险存在于经营交易的全过程之中,包括从合同商谈,客户是否已在“库内”,(在库外的客户还须对其进行考察)、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必须设定相关风险条款(包括交付期、货物验收、退货条款与认定、货款支付条件)等各阶段都要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目前中国企业面临最大的合同法律风险是:能否按时保质保量交付标的物,能否及时回笼应收账款。

因此,企业要从“合同文书管理”的误区中走出来,取而代之的是“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案例三重视事后诉讼补救,忽视诉讼前的预防。

不少企业往往把关注点放在完善法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上,并不关注事前的预防即法律风险识别和评估,认为合同管理只是为了便于解决纠纷的制度设计,以至于身处纠纷缠绕时才发现自己已深陷法律风险之中,有的即使案件胜诉了却发现被告无偿债能力。经案例分析统计,其实预防诉讼所花费的成本远远低于案件的诉讼费用,且效果明显。

根据以往案例分析告诉我们,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可以从四个方面做起,即:证据预警、质量预警、时效预警和偿债预警。

证据预警是指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证据链条断开,造成无法充分举证或举证不能的情形出现而采取的措施。

质量预警是指在合同约定或法定检验期间内,或在质量保证期间内,对货物质量进行及时的检验,如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的措施。

时效预警主要是指距最后一次付款接近两年、此后无书面催收记录也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时,法律部门应通过书面催收等手段中止或弥补时效的措施。

偿债预警是指负债方逾期偿还货款,或遇负债方有改制、合并、分立、破产、隐匿财产等情形,可能影响到货款正常清偿时,法律部门应及时向企业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企业债权的安全性。

企业应建立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对将来可能产生于诉讼不利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预警措施,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经营损失。

案例四误将合同管理视为专属公司法务部门的工作

不少企业认为合同管理是专属于公司法务部门的事,其他部门只是配合法务部门的工作,甚至不少中小企业根本就没有法务部门,也没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笔者认为合同管理是专属公司法务部门的事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因为法务部门只是参与合同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公司的很多部门皆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

以合同审查环节为例,现行的合同审查机制基本上是业务部门将合同文本交法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由于法律部门不了解合同背景资料,无法掌握合同缔约过程的细节,无法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有效的审核,进而无法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为保证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合同审查应当不仅仅就拟定的纸上条文进行风险审查,更需要对合同的整个商谈、磋商过程有所了解,追溯合同反映出的每个问题的渊源,并了解交易背景和自己一方的立场及所关注的主要内容,并会同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效益性进行会审。而在合同履行阶段,传统模式是法律部门是不主动参与的,而事实上企业各管理部门是需要分工合作的,法律部门则应成为合同履行的协调者和监督者。

例如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开票、对账、结账和财务数据分析等;业务部门(包括采购和销售)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客户开发、资信调查、合同商谈和签订合同,联系品保(包括采购和生产部门)部门安排生产,联系仓储部门交货,协助财务进行货款回收等;品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打样,安排生产进度,监督产品品质,参与产品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等;物流部门(包括报关、仓储和运输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安排发货(包括退换货),核对交接货清单,办理物流保险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与其他各部门进行定期会商、不定期的走访交流、合同月报制度和重点领域采取的专项风险防范机制,企业法务部门可以掌控合同履行过程的动态情形,并对可能引发重大法律风险的环节和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可以有效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三、点评

篇(9)

我国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机构设立方式的整体思路

1.综合考虑是否逐级设置法务部门。结合当前企业实际及存在的问题,我国企业应根据规模考虑是否设立常设的法务事务部门,在企业集团的各个层级如何设置法务部门。在我国的大部分企业中,总公司一般是投资机构或者是控股公司,是整个企业的投资与融资中心,一般不从事具体的生产工作。从企业的管理层次上来分析和考虑,在总公司应设立法律事务部这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同时设立企业总的法律顾问,从总体上负责总公司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分支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具体实施企业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企业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直接向总的法律顾问报告工作。此外,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还可以在企业各部门、车间等委任相应的法务管理专员。

2.总分机构法务部门的职责分工。从企业的内部组织形式上来考虑,企业各层次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工作和负责的不同事务的性质,以及所要管辖事情的现实情况,在本机构里面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一起提高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工作,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总公司法律顾问及法务部门是整个企业法律事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他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具体工作的制定、组织、决策和执行管理,而且直接对企业的法人负责,直接向企业的法人汇报工作。与此同时,还应该及时指导和监督下属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子公司一般都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地位,也是整个企业的利润盈利中心,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在子公司要设立专门的企业法律事务处,它的工作职责就是全面、具体的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下面分公司疑难的法律事务工作。

就我国的分公司而言,一般都是独立的经营实体,但是一般都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济活动相当频繁,也是整个企业成本控制的中心,因此,在分公司应该设立具体的企业法律事务科,以全面负责整个分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的工作,处理分公司日常的、具体的法律事务工作,如果遇到重大的、疑难的法律事务上的问题,应该及时上报到上一级子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处进行开展工作。分公司的企业法律事务科,受上一级子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处和总公司的企业法律事务部的双重领导。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思路

1.企业法务工作要立足于业务与基层。企业法务工作不同于专业的法律事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其根本职能还是对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专业的法务意见。因此,企业法务工作要立足业务与基层,如合同的复核审批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争议案件包括诉讼案件的处理,对于公司投资和发展的法律支持,公司融资以及证券的法律支持,公司的会计以及审计工作的法律支持,重大业务事项的法律意见,员工劳资纠纷,相关的法律事务培训、宣传和业务学习交流,以及及时监控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并且及时对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相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等。只有充分立足实际做好了基于业务的法务管理,才完成了法务部门最本职的任务。

2.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必须朝着全方位、高层次、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当前,虽然我国企业法务工作的水平还参差不齐,但提高企业法治意识,依法经营是当前各大企业的共识。因此,企业法务部门全方位、高层次、专业性的工作要求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要依法开展工作,紧密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目标。企业所有的一切活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所服务的。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的上层领导进行决策,并且给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其次,强调法务工作的指导性。法务工作是指导企业长期平稳发展的保障性工作。譬如,在公司的投资发展业务中,法务部并不仅仅局限于设立合同、章程等规范文本的制作上,而是要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就应对项目的管理情况、重大法律事务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等进行实地了解并做出判断,作为可行性论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法规的出台与修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在对项目公司的改制进行方案设计时,法务人员应当发表意见。最后,强调法务工作的专业性。法务工作是一项来不得半点虚假的工作,一旦有所闪失,必将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这要求企业的法务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重大事宜,提出重大意见时,必须高度审慎,本着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的出发点,客观、公正地向公司提出专业的法务处理意见,以使企业的各项工作维系在轨道内运行,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3.必须不断提高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法律事务工作做的好坏,完全要依靠法律事务工作的从业人员。应该鼓励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取得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对现在已经上岗的法律事务从业人员,企业应该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鼓励企业法律事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电大、函授、自考等形式的继续教育,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与此同时,还应该从专门的政法学校、专门的管理干部培训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政法专业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企业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队伍。同时,引进高层次法律专业的研究生加入到企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中去,建设一批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的高素质的法律事务管理人员。

4.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首先,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与其他部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通过倾听他们的思想和意见,再想办法采取各种措施从法律上将这些思想和意见进行完善。其次,要有充分的耐心把业务在法律上的解释判断清楚,从而可以让业务人员感受到确实是真真切切为他们考虑,因而可以得到他们真心的认同和归属感。只有业务人员真心感到法律人员的介入可以让他们产生真实的安全感时,才是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的人真正融入到企业的管理队伍中的时候。再次,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提高企业效率的必要性。在保证各项规范制度的前提的同时,最大限度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以确保各项中心工作的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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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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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概况

姓名:XXX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0755-12345678;1390111123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XX号 邮编:518028

Email Address: ; 呼机:66806688-1234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1992.9--1996.7 法律专业

*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熟练

*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1996.9--1998.9 XX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1998.10--至今 XX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 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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