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融资方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17 11:12:01

资金融资方式

资金融资方式篇(1)

(一)前期工作准备

对于重要的项目融资方式,前期项目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必要前提。在项目融资过程中,PPP融资项目要求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的专业评估,特别是项目的预测分析,这对于银行风险防范而言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实际工作中,项目的实施同时要求企业必须有合理的管理机制以及风险承担机制。对于多业务、多项目的大型企业而言,还款人对经营需要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对成本必须有相应的控制力,对贷款安全性有一定的保障能力。担保和支持体系的建设,贷款人需要有贷款担保,对于公路建设而言,项目融资风险较大,完全依赖贷款人是不现实的,因此,参与者都必须有相应的贷款分担能力,承担相应的风险,这要求项目资产以及权益抵押必须有完善的体系。这也使得PPP在各理分配上比其他传统方式更加符合实际要求。这也使得遵循风险分担原则、合理分担项目风险成为PPP的主要前期工作。

(二) PPP的融资方式

作为一种投资周期长,投资项目较大的融资,PPP需要在融资方式和渠道上逐步实现多元化,只有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才能将社会和政府的资金风险压力降低。针对当前公路工程建设,融资主要有贷款、股权基金、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资金融资方式篇(2)

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政府性和公益性,这就决定了政府必须投入建设资金,高速公路就属于应该主要由政府配置资源的范畴。高速公路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服务全社会等特点,是自然垄断性的准公共物品。从理论上说,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大部分应该来自国家投入,但由于全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需求巨大,中央和地方财力有限,不可能将高速公路作为公益性项目来完全由政府来投资建设,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融资结构中中央财政投入和省市级地方投入约占6% ~7%,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提供的贷款占60% ~70%左右,其他20%左右则为有政府背景的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和长期企业债券,以及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

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银行贷款一直是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银行信贷资金在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链中占有重要位置。根据2007年交通部对高速公路投资完成额和资金来源的统计,2007年上半年,我国全年公路建设资金来源总计126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821亿,中央政府国内贷款636亿元,国外银行贷款62亿元,地方政府贷款123亿元,银行借贷融资占总投资的64.8%。

(一)国内银行贷款

国家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基础产业给予重点扶持,增加信贷规模。银行也从自身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加大对收益稳定的高速公路项目的投入。银行贷款实际上成为高速公路建设最主要和最重要的资金来源。银行投入到公路建设中的高额贷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路建设中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我国一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依靠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的期限通常较短,而高速公路建设时间长,在高速公路运营初期,车辆通行量较少,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还本付息,这样会给企业造成沉重的债务负担,触发财务危机。目前商业银行对于向高速公路提供贷款非常矛盾。一方面,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考虑到高速公路收益稳定的具体情况,银行愿意给高速公路提供贷款,但另一方面,由于许多高速公路无法按期支付银行本息,这必然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金融风险。

(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外国银行、外国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均构成国家外债,国家不仅需要承担偿债义务,而且要承担全部的汇率风险,因此我国政府对于举债是十分慎重的。世界银行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国际金融组织之一,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筹措公路建设资金,1993年中国第一条经国务院批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跨省、市的高速公路工程京津塘(北京至天津至塘沽)高速公路通车。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贷款、外国银行贷款为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充分国内利用民间资本

(一)发行高速公路建设债券

高速公路债券在我国有一定经济基础。目前公路建设债券的种类包括中央公路债券、省级公路债券和企业债券,利率根据高速公路项目的回报率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对公路企业来讲,发行债券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避税,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因此,债券融资是企业较为适宜的融资方式。发行公路债券的优点是获得资金使用期比借款长,一般是三年以上,一次性筹资数额大,便于企业财务安排。

对于投资者而言,我国的储蓄存款一直是家庭的主要投资方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资金拓宽投资渠道的要求越来越迫切。高速公路债券作为政府公债和具有较高信誉度的企业债券,无论从风险最小化还是从收益稳定的角度来看,都是民间资金比较理想的选择对象。购买债券投资高速公路行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投资收益稳定,债券的投资收益一般高于银行利率,切相对比较稳定,不会因为高速公路行业的经营状况而大起大落。二是投资方式灵活、操作简便。民间资金购买债券金额可大可小,可根据自己的实力决定购买的数量,同时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可充分利用其比较完备的操作平台和操作系统,为债券的购买和到期兑付提供良好的服务。三是变现容易。债券可以通过回购、抵押等方式变现,相对于股票而言变现更为容易、流动性更强,高速公路债券也是民间投资者资金短缺时获得现金的一种较好的出售或抵押品。

(二)直接吸收民营资本投资

所谓直接吸收民营资本投资,就是通过直接投资、股份制等方式筹集资金。这种方式需要部分或全部出让高速公路经营权,直接融资无需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只需根据高速公路的运营情况支付给投资人红利和股息,高速公路企业可以在留足发展基金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自主决定分配形式和分配额度,从而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采取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投资商在项目前期阶段进入,投资商可以较为详细地了解、掌握项目情况,便于项目的投资控制和资金筹措。

由于直接投资的投资者可以参与高速公路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和管理,出于利益驱动的原因,投资者有权要求高速公路企业作出科学、合理、公平的决策,这样既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又有利于高速公路未来的发展。对于国内外投资者而言,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环境和高速公路良好的发展前景非常诱人,资本的逐利性驱使他们去寻找更适合投资的领域,而高速公路行业正是其中之一,直接投资可以使投资者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给高速公路行业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来说,投资高速公路能给投资者提供较多、较稳定的获利机会,其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因而对于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许多外商看好高速公路直接投资,在这方面进展较大。

(三)发行股票上市融资

随着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已成为我国公路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高速公路股份制在全国迅速推行,定向募集和公开上市发行股票,使民间资金进入高速公路行业有了一个全新的渠道。到2008年底,全国公路类a股上市公司已达20家,高速公路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已逐渐趋于成熟。对于民间资金来说,通过购买证券市场上发行的高速公路行业股票直接投资于高速公路,能获得了进入高速公路行业的有效途径,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投资方式。对于政府来说,通过股份制可以募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达到吸引更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行业的目的。对于高速公路企业来说,通过股份制在证券市场融资有利于改变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促使企业采取更加市场化、科学化的管理方式来提高效益。

在证券市场日趋规范的情况下,通过证券市场直接投资进入高速公路行业,可以更好保障投资人的利益,高速公路行业收益稳定,成长性好,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均为股东投资,在公司经营期内不存在偿还本金的问题,但需每年从经营中分得数额不固定的红利,这就使股东有可能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给高速公路行业带来的收益。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也能有效地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进行bot项目融资

资金融资方式篇(3)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金融租赁是一种微观金融活动方式,它是以设备、资产实物形式达到资金融集的目的,使高校硬件环境得到提升尤其是大型高值设施设备的使用上,缓解高校资金压力,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一、高校金融租赁的分类

(1)以“物”为目标的直接租赁方式。直接租赁方式由承租方、租赁公司及资产生产企业组成的以产、购、租为主线的传统租赁方式,是由承租方指定所需资产的详细要求,租赁公司从生产企业处进行购买,再由承租方支付租金使用的过程。

(2)以“资”为目标的间接租赁方式。另一种租赁方式是以“资金”为目标的间接租赁方式,也称售出反租租赁方式。它是承租方因资金短缺而将自有资产售卖给租赁公司,但由于仍存在使用需求,承租方再通过租赁方式获得该资产的使用权并支付租金。对于资金支出结构复杂,需求量大的高校来说,可通过现有设施、设备的间接租赁方式实现资金的快速融集。

二、高校通过金融租赁方式融资的可行性分析

1.高校金融租赁融资方式的优势

①高校建设需要提高效率,金融租赁方式在手续及筹资速度上都较快捷,有利于提高高校资金的利用率,且不涉及高校在贷款融资中所遇到的担保问题,简化了融资难度。

②金融租赁方式对高校财务、经营等要求相较于其他信贷融资方式较为宽松。高校本身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与公信力基础,加之有可预期的稳定的学费收入及广阔的发展前景,是租赁公司理想的客户。

③由于高校产品具有一定公共产品特性,租赁公司经营风险相对较低,因此也会在租赁费用、租赁期限上给予高校一定的优惠,降低高校融资成本。而且 高校金融租赁业务往往为价值较高的高科技设施、设备等,国家规定为高校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公司可通过税前扣除租赁租金的方式来减轻税负;同时高校融资租赁设备的折旧年限较短,有利于提高资金回收速度,高校因此可享受更优惠的设备租金。

2.高校金融租赁融资方式的劣势

① 金融租赁方式虽已在部分高校中开始进行尝试,但其普及率还不广泛。这与高校管理缺乏具有市场经验的相关人才有关,同时由于高校长期仰赖国家财政经费的支持,对于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较弱。

② 由于金融租赁方式需高校与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生效期间不的解约,高校将面对一定的资产贬值风险;且承租方即高校不得对租赁设施、设备进行拆改,但这对以教学、实训为主的高校来说,不能根据实际需要对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势必会造成使用上的缺陷。

③ 由于我国高校的特殊性质,在进行金融租赁时,大多需以招标形式开展,相较于社会企业,对租赁公司来说稍显繁琐,也会影响到融资成本。

3.高校金融租赁融资方式的机遇

我国正逐步完善租赁融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租赁融资各环节,维护参与各方利益。正在制定中的《融资租赁法》,将有效地解决法律体系中对于融资租赁物的界定、登记、风险资产规模及租赁行业的统计等问题。

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至2011年我国各级各类融资租赁企业已达近300家,融资租赁合同额达九千多亿元,可见其资金实力相当强大,正适合资金需求迫切的高校。

4.高校金融租赁融资方式的风险

由于目前融资租赁相关法规制度并不健全,高校与租赁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仍会承担一定的信用及市场风险,如未按合约时间交付租赁物及后期服务,租赁公司购买的资产不符合约定要求,由于资金问题造成租赁公司无法履行合约,或因资金成本下降或科学技术的快速变化等,此外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原因也会给投融资双方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高校开展金融租赁方式融资的建议

从国家管理角度上,加快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管理进程,尽快出台相关法案,保障各方利益。现阶段可在专门法规出台之前,通过完善其他如民法、商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对这一融资租赁领域进行制度保障。

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将会对融资租赁行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提高了高校融资的便利性及可行性。现有的税收制度基础之上,可考虑对于高等教育融资租赁业务,给予额外的税收减免或补贴。

从高校融资角度上,高校应打破旧有融资模式,树立创新意识,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目的。同时完善自身信用观念,以市场化的规范来要求自己,做到诚实守信。对金融租赁融资方式高校应进行科学的组合利用,即建设过程中大型高值设施、设备等可首选直接租赁方式;对单价较低用量较小较常见的设施设备等可自行购买或采用传统的租赁方式;当高校资金出现缺口时,可采取售出反租模式将自有设施、设备转让给租赁公司再进行反租,以解燃眉之需。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高校可在租赁期满后将资产购回。

此外,高校还应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加强融资部门人员的市场化专业化培养,从资产管理、成本收益、风险控制等方面对高校金融租赁融资方式进行全面管理。

参考文献:

[1]王冲,王晓明.高校资本结构多元化负债模式探析.江苏高教,2005(2):25-27.

资金融资方式篇(4)

对金融稳定①问题的研究是近些年及未来经济、金融研究中非常活跃的领域。[1]早期的金融危机理论模型主要包括“第一代”货币危机模型[2]和“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3],这两种模型主要是从宏观视角探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外汇市场的汇率波动如何影响一国的金融稳定。第三代模型则转变视角,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为背景分析企业(包括银行)在微观环境变化后如何调整投资函数和行为,进而影响金融的稳定。[4]至此,从融资体制、融资结构及融资方式选择的视角来研究金融稳定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和关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企业负债融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与发行公司债券两种方式来取得,两者各有优势,不可偏颇。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会对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5]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以有效缓解银行系统固有的期限不匹配等问题成为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政府完善金融体系和金融结构的努力方向。

一、公司债券、银行贷款与金融稳定

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企业因负债过多都可能和经济危机就会形成或加剧。不过,由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对应不同的融资机制,其对风险的形成和分担机制也不尽相同,甚至呈现较大的差异。

(一)公司债券市场比银行贷款能够承担或分散更多的风险

由于银行比一般债券持有者有高得多的负债率,所以一个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的经济其系统风险要比银行和公司债券均衡发展时大得多。传统的银行融资体系在本质上是脆弱的,通过资本市场可以分离存款和贷款业务,更好地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从而增强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Bodie,2000)。如果存在发达的债券市场,亚洲金融危机国的企业就可以转向该市场发行债券来满足长期的投资需求,相应地降低银行借短贷长的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的期限不匹配;同时,企业发行长期的公司债券,减少银行借短期外债的压力,货币的不匹配就减少,从而降低银行危机的可能。

(二)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方面公司债券与银行贷款亦存在差异

公司债券一般能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和流通,其价格能够反映风险的变化。由于债券的价格波动直接关系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他们对公司的经营结果会更加关注,从而有更强的动机来做相应的风险调整。这样,二级市场上公司债券的价格便能引导投资者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进而能避免银行常常面临的资产急剧缩水的困境[6]。相反,对银行而言,当经济中资本资源相对稀缺时,银行能通过“关系”拥有企业的私有信息,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但当资本资源大大超出投资需求时,商业银行便很难有效地发挥信息生产和监督功能[7]。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对贷款资产不能准确地进行风险识别、定价和及时地进行风险调整而积累风险。表现在:一方面信贷决策权过于集中到少数银行手中,限制了银行分析处理信息的效率而导致贷款质量下降;另一方面银行贷款的非流动性使得潜在的购买者很难识别和评估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贷款资产交易的受阻进一步促进了贷款风险向银行的集聚。

(三)与公司债券相比,银行贷款的软债务特性更加突出

一般来说,企业发行的债券被广泛持有,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企业同债券持有者进行债务再谈判是相当困难的,公司债券也称为“硬”债务,而银行贷款的再谈判因为是一对一的协商,其谈判难度与成本明显要低,因而,银行债务也称为“软”债务 。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这两种债务方式的“软”、“硬”契约特征,对债务融资风险的分担和释放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8]由于企业出现财务问题后可通过与银行再谈判获得新的信贷支持(如贷款展期和追加贷款等),再加上许多银行的不良贷款受政府的支持和保护而很难核销,这将导致银行风险的进一步集中和加深,银行的风险难以从根本上化解和分散。而公司债券的持有者是分散的,由于再谈判的难度较大,一方面可促使企业努力经营;另一方面即使企业出现财务危机,债券投资者也可根据债券价格信号决定继续持有或抛售,各自承担价格的波动风险和企业的破产风险,因而公司债券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分散和化解。

二、公司债券市场、风险管理与市场参与者的金融风险

从整体经济来看,如果没有一个拥有多种期限和不同发行规模的公司债券市场,就不能形成市场化的利率结构,资本的机会成本就不能准确地得到反映。如果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结构,为经济提供风险管理的衍生工具市场,就很难有效地发展。在远期市场上,资产的现货价格与其远期价格有紧密的联系,而其中联系的纽带便是反映持有资产机会成本的市场利率,如果没有市场化的利率,远期市场的发展就会受到极大地制约;同样,在期货市场上,市场利率也是联系资产的即期价格和期货价格的主要变量,而期权与互换都可看作是一系列远期合约的组合(Black and Scholes,1973; Smith, Smithson and Wakeman,1986),因此,期权市场和互换市场的发展自然离不开市场化利率机制的构建。换句话说,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市场均主要依赖债券市场确立的利率来定价和调整头寸。如果没有一个发达的债券市场,即使存在能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远期、期权和互换等合约工具,但由于缺乏价值评价与比较的参照基准利率,这些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成本往往很高且流动性差,导致市场参与者会承受更大的风险。

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没有一个发达的公司债券市场,投资者选择资产的方式比较单一,一般会更多地持有银行存款, 接受―个相对低的回报,或者在股票市场上去承担―个更高的风险,或投资购买金银和珠宝,而这又会减少储蓄资金的供应,降低生产性资金投入。Hakansson[9](1999)指出,没有发达的债券市场,持有长期负债的专业金融机构,如人寿保险,养老基金会发现没有办法能够买到长期的资产,同其长期负债相匹配。如果资产和负债不相匹配,它们就会有金融风险的暴露。

从企业角度看,若没有这些衍生工具市场,企业就没有相应的工具来管理金融风险。另外,如果缺乏公司债券市场,且信息披露、法律规范和司法基础建设不足,银行更趋向短期借款(Diamond,1991),这无疑会增强公司融资结构的脆弱性,即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中,短期负债居多,导致企业短期净现金流下降,加大企业财务风险。公司债券市场的缺乏引致企业对银行短期借款的依赖,还会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即出现投资的短期化。研究表明,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企业一般会努力匹配其负债与资产。[10]这样,如果企业的负债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的短期贷款,则企业的投资行为就会趋向短期化,企业对基础、公共设施和资本密集型乃至风险投资产业的投入就会减少,这显然不利于构建合理的产业、经济结构,成为经济、金融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当然,一些声誉良好的大企业可能会从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筹集长期资金,以弥补国内资本市场的不足,但由于筹集的是外汇资金,它们还得承担外汇价格汇率波动的风险。再加上国内又缺乏能进行风险管理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这些企业筹资的市场风险便会大大增加。

对银行来说,公司债券市场的缺乏使得银行不能通过发行债券来降低其流动性风险,加重了银行风险管理与监控的负担。不过,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对此并不以为然,因为这些国家往往对银行的业务经营提供各种隐性的保护或担保,导致银行有更大冒风险的激励,尤其当市场对资金的需求不充分时,银行往往通过放宽期限或其他手段“诱使”借款者借入资金,为过量的存款寻求出路。这种有违借款者投资意愿的借贷行为会导致投资项目效益低下,进而出现不良贷款,为金融危机的产生埋下隐患。这种情况在东亚国家中较为普遍。[11]即便银行没有这种扭曲的风险激励行为,如果经济中缺乏公司债券市场,相应的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也不会走出多远,银行管理风险的能力更是微乎其微。因为银行不能发行债券而只能廉价出售贷款来增强流动性,但贷款的廉价出售导致银行损失增加反而会进一步加剧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当危机出现后,借款者不能用债券替代银行贷款,使得信用集中的银行体系更趋不稳定,导致项目投资减少,总需求下降,经济陷入萧条。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所显示的正是这样一个痛苦的过程。[12]

债券市场的缺乏还会影响危机后对银行问题贷款的处理。银行危机出现后,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一般会通过发行债务购买银行的不良债权,但如果缺乏一个组织与运行良好的债券市场,政府债务的流动性就会较差,且资产证券化困难重重,经济恢复的速度就大打折扣了。

三、公司债券市场与稳健的国家资本结构

在公司融资领域,融资结构不仅是筹集资金的渠道,而且决定了借款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个国家也是如此。稳健的国家资本结构是指一个国家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在货币与期限上相互匹配;反之,则称国家资本结构失衡、不稳定或国家资本结构陷阱。稳定的国家资本结构可以将―个小的外部经济冲击控制在一个小的范围内,风险的国家资本结构却可以使一个小的错误演变成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即使宏观经济相当稳健,由于国家资产负债表结构及其管理的问题,金融体系也可能具有内生的脆弱性。因此,构建稳健的国家资本结构,增强金融稳定性,必须保持融资体系中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的均衡协调发展。当经济体中基本的融资方式失灵的时候,必须存在替代性的“后备”融资方式将该经济体的储蓄转化为投资。如果没有“后备”的融资方式满足社会资金的需要,一旦银行或市场陷入危机,就会拖累整个经济陷入危机。[13]1990年美国银行业陷入困境,是资本市场替补了银行业的缺位,否则经济衰退会严重得多。 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这些国家经济的持续衰退,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缺乏一个有效的债券市场而严重地依赖银行,使得这些国家的资本结构极具风险和脆弱性。如果亚洲国家有一个发达的本币公司债券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存在固定利率的中长期公司债,则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的国家资本结构,就可以避免金融领域的问题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

Davis 和 Stone(2004)对包括美国在内的 29个国家在1977-1999年发生的76次金融危机后的影响与其企业的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14]结论显示:金融危机对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均会产生负面影响,且经济的萎缩(GDP的下降)主要源于公司项目投资和存货的下降,而公司项目投资和存货的下降又与企业的融资结构关系密切。实证结果还进一步显示:那些对银行融资过分依赖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当金融危机出现后,这些国家的企业由于没有可替代的融资方式(如发行公司债券),导致经济下滑的平均速度更快,而经济复苏的进程更慢;相反,发达国家受益于多元化的融资机制,当银行危机出现时,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来缓和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波动明显小于新兴市场国家。

四、总结与借鉴

总结以上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尽管都是企业主要的债务融资方式,但其对风险的形成和分担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在风险识别、风险定价和风险分散化解方面,公司债券比银行贷款更具优势;在一个缺乏有效的公司债券市场而严重依赖银行融资的经济中,不仅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会承担更多的风险管理压力,而且这些国家的资本结构也极具风险和脆弱性。因此,发展公司债券市场,保持融资体系中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的均衡协调发展,有助于构建稳健的国家资本结构,增强金融稳定性。

由于相同的文化背景和相似的金融体系,我国也存在亚洲危机国家普遍存在的银行体系问题。如中国的银行系统在金融体系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中国的银行体系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估计占GDP的40%―50%。如果考虑政府提供的隐性存款保险,这一债务水平将提高到GDP的70%―90%。这个负债水平表明中国的银行系统面临巨大的风险。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允许银行存款自由流动,将不可避免地出现银行危机。我国之所以能够躲过亚洲金融危机,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我国资本项目实行管制,人民币没有自由兑换。由此可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金融市场面临着开放的巨大压力,我国必须尽快消除银行危机的隐患。除了银行体系内部的改革,如减少政府干涉和担保,加强监管等外,一条明智的选择就是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构筑一个稳健的国家资本结构,系统性地降低波动性,消解冲击对经济的长期影响,从根本上降低金融系统的风险。

注 释:

①本文所指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及其对应的金融风险、金融危机或金融不稳定在本文中不考虑其细节区别,混同使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富兰克林•艾伦、道格拉斯•盖尔著《比较金融系统》[M],王晋斌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5-256页。

[2]Krugman, P., A model of balance-of-payments crises[J]. . Money Credit Banking .1979.11 (3), 311325.

[3]Obstfeld, M., The Logic of Currency Crises, NBER Working Papers, 1994. No. 4640.

[4]Greenspan, A.,. Do efficient financial markets mitigate financial crises?” Speech to the 1999 Financial Markets Conference of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Atlanta, 1999.October.

[5]刘锡良等著《中国经济转轨时期金融安全问题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168页。

[6]Rajan, R., Zingales, L., Financial dependence and growth[J]. Am. Economic Rev. 1998.88, 559586.

[7]Masaru Yoshitomi,and Sayuri Shirai.Designing a Financial Market Structure in Post-Asia How to Develop Coporate Bond Markets.ADB Institute Working Paper Series .2001,March 27.

[8]Rene M.Stulz.Does financial structure matter for economic growth? A coporate finance perspective.ABCDWorld Bank Conference in Washington.1999.

[9]Nils H.Hakansson.The Role of a Coporate Bond Market in an Economy-and in Avoiding Crises.Paper RPF-287,1999.

[10]Jacob Gyntelberg,Guonan Ma,Eli M Remolona. Corporate bond markets in Asia[J] .BIS Quarterly Review, December 2005

[11]Pipat Luengnaruemitchai ,and Li Lian Ong. An Anatomy of Corporate Bond Markets: Growing Pains and Knowledge Gains.IMF Working Paper July 2005

[12]Richard J.Herring,and Nathporn Chatusripitak.The Case of the Missing :The Bond Market and Why it Matters for Financial Development.The Wharton Financial Institution Center.2000.

[13]Greenspan, A.,. Do efficient financial markets mitigate financial crises? Speech to the 1999 Financial Markets Conference of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Atlanta, 1999.October.

[14]Davis, E.P., Stone, M., Corporate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financial stability[J].Journal. of Financial stability.2004..1,65-91

Selection of Corporate Debt Financing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资金融资方式篇(5)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3.03.020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已占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突显其重要性。但中小企业的成长面临的一个最普遍和最关键的制约因素就是融资难。非正规金融根植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交流频繁、信息获取成本较低,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非正规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指游离于正规金融体制和国家权力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之外、没有被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常规金融监管系统内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筹措活动。非正规金融是中小企业非常有效的融资渠道,尤其是那些规模小、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鉴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和信贷形势以及非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的作用,有必要站在非正规金融融资渠道的角度来考虑中小企业的融资策略问题。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国内学者一致认为:非正规金融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有金融体系中资金供求的矛盾,解除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同时应该规范民间金融,引导中小企业对非正规金融融资策略做出正确选择,合理利用民间金融灵活便利等特点促进企业发展。[1-3]本文拟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不同形式的非正规金融融资及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发展非正规金融的策略。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

占我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从我国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额不到银行贷款额的50%,还略少于占我国企业总数0.5%左右的大企业的贷款总额,表明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还远远没有得到满足。近年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和理论界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从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上来分析其特点。

1.对内源融资过渡依赖与外源融资相对不足

一般来说,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其内、外源融资策略会有所不同。在企业的初创期,经营的不稳定性使企业破产的风险较大,外源融资比较困难,其主要依赖于内部融资。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量逐渐加大,外源融资应该逐渐成为企业的主要融资形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比较特殊,无论是在企业的初创期还是在成长期,企业均高度依赖其内源融资。[4]由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高度依赖于内源融资。但是,自有资金很多时候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要,80%的中小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已经严重阻碍了它们的发展。

注:资料来源于2010年3月《IFM季刊》。

2.对债务性融资过渡依赖与权益性融资相对不足

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活动主要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而且资金来源主要是国有银行,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来源过于单一。但是,垄断了信贷资金80%的国有商业银行将其发展战略定位于 “大行业、大企业”,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资源的最大拥有者,长期以来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权重一直不是很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量较少。

此外,我国证券市场门槛过高,创业投资体制还不够健全,公司股票、债券发行的障碍等,使中小企业很难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来源,这就进一步导致中小企业对于银行信贷融资的过分依赖。

3.非正规融资渠道仍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鉴于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正规渠道融资获取资金比较困难,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便应运而生,常见形式有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典当、私募股权等。非正规金融活动符合市场经济的特点,如组织成本低、机制灵活、效率较高、对企业资信比较了解,在一些地方,它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二、非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作用 1.中小企业的非正规金融融资行为

(1)典当。典当行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它是正规金融机构的有力补充,能够覆盖到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涉及的中低收入人群,使客户能够迅速拿到资金,一旦资金周转正常,随时可以赎回自己的典当品。据统计,2006年服务中小企业的典当业务超过了典当总额的一半,当金多用于应急货款、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在备受融资难困扰的中小企业眼中,典当行已经成为它们的第二银行。[5]

典当融资的主要特点有三个方面。一是灵活性。其灵活性主要表现在当期和当费灵活,企业可以在当期期满前赎当,也可以在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后续当。二是安全性。典当的当费制度受法律保护,我国制定的《典当管理办法》对动产等抵押物月综合费率做出了最高限额的规定。三是小额短期性。中小企业在需要短期小额贷款时,典当融资是最好的选择。

(2)商业信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选择商业信用的原因在于:由于中小企业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之外,它们即使付出很高的成本也得不到贷款,而通过建立商业信用关系这一渠道,能够形成一种长期合作和信任的关系,这种关系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般来说,企业愿意给下游企业提供商业信用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便于获得下游企业的信息增强信任,以免因其变故导致本企业遭受损失。二是便于控制。尤其是对于依赖原材料供应稳定的那些企业,可通过商业信用迫使供应商遵守合约。因此商业信用既可帮助企业筹措到一定资金,也能够规避一定的风险。

(3)私募股权。私募股权融资具有4个特点。第一,主要以管理层为主要对象,企业职工适度参与。第二,资金来源主要是按照社会圈层结构逐步向外扩散。一般先是企业员工家属和亲友,然后是熟人,继而再向扩散。第三,分红方式灵活,利润丰厚。企业分红的方式主要有现金配送、赠股以及二者结合的形式。第四,股权的转让存在特殊限制。一般企业的股权私募转让限于企业内部。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在外源性融资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通过股权私募的方式融资不仅能够为企业本身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减少企业经营风险,而且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对企业的人力资本实现激励和约束。所以对企业来说可谓是一箭双雕,这种内源性的融资方式正在被很多企业采用,效果显著。

2.非正规金融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1)有助于克服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正规金融的客户群体以私营组织和中小企业为主,从而使大批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成为其赖以生存的市场基础,非正规金融也为这些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中小企业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但是地域、职业、血缘等关系的存在,使非正规金融市场上的接待双方能够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可以在融资双方之间建立较对等的信任关系,从而使非正规金融乐于将中小企业作为其主要的投资对象。正是由于非正规金融机构具有的这种信息上的优势,使得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正规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出现。[6]

(2)可以有效地解决私营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对资本需求量相对较大的中小企业融资活动来说,可能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活动来满足其生产发展的需要,如果同时又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必要的资金,就会丧失很多发展机会。而非正规金融市场就克服了这种无组织、分散的资本市场的先天性缺陷。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多采用信用贷款,且放贷手续简单,运作方式高效灵活、能够迅速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解企业的燃眉之急。

(3)有助于促进正规金融的发展和完善。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之间存在着竞争、互补和转化的关系,非正规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给正规金融施加了压力,这种压力有助于正规金融增强竞争意识,挖掘内部潜力,改善自身的金融服务,从非正规金融那里夺取部分市场。同时,正规金融的这种竞争意识也有助于非正规金融把较高的利率降下来,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之间的这种良性互动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非正规金融融资方式发展瓶颈及对策建议 1.为非正规金融向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合法的渠道

长期以来,非正规金融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没有合法的活动平台。为非正规金融提供一个合法的渠道,既可以减少因规避监管而发生的成本,也可以减少非正规金融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对社会法制和道德环境造成的伤害。当然,非正规金融在发展中有许多缺点,如由于其投资行为的盲目性造成的金融风险、因缺乏有效地监管而不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等问题。

我们在为非正规金融提供合法渠道的同时,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界定各种非正规金融融资方式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用法律手段治理和规范非正规金融市场,推动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运作。另外,有关部门在健全金融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委托贷款、委托租赁及典当等业务,规范发展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允许并引导民间资本依法组建民营中小金融机构。[7]

2.健全非正规金融制度,规范非正规金融活动

现有的非正规金融由于其募集资金来源的散杂性及高回报性,很容易吸纳非法资金进入到非正规金融体系中,使民间非正规金融充当了非法资金洗钱的工具,为非正金融机构的合法性经营带来障碍。许多案例证明,现存的一些缺乏明确贷款契约的借贷行为,没有基本的合法风险管理控制,使其安全性无法保障,以致出现暴力催收等行为。由于缺乏长期有效地硬性约束机制,非正规金融活动易引发道德风险,滋生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威胁。非正规金融作为正规金融体系的一种重要补充,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发展体制,以扬长避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要有效监管和控制,非正规金融机构应在一定程度上锁定那些拥有充裕闲置资金或者资金管理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作为其主要的资金募集对象,缩小资金募集的范围;在资金的运作机制上,提高其放贷业务的专业性和合法性,包括专业性的金融人才和专业性的放贷业务流程管理,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金融知识教育培训。另外,鉴于非正规金融经常会因为缺乏详细明确的贷款契约而发生债务纠纷,因此通过规范放贷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减少非正规金融活动的不确定性。

3.促进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互动发展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民间非正规金融融资体系还缺乏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非正规金融之所以被称为“非正规”的根本原因,就是与正规金融相比缺乏严格的外在监管体系与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相比之下,正规金融的监管体系相对严格,融资条件比较苛刻,手续繁杂,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在严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理性经济人的最优选择就是不予贷款,故中小企业在此难以获得所需资金。而非正规金融由于其地下性和内生性,不存在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缺乏自己的风险监管机构,相对来说其融资成本较低,形式也简便灵活。但是,这恰恰也使非正规金融隐藏着巨大的风险。这就需要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相互借鉴和相互作用,完善自身的融资体系。

前文已指出,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两者可以利用其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如正规金融可以与小额担保公司、基金会、互助会等非正规金融担保机构组织开展合作,非正规金融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向正规金融机构承借贷款,并收取合理的手续费,这样在满足客户资金需求的同时,既保障了正规金融贷款的安全性,又使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了手续费收入。

利用非正规融资部门的信息优势降低正规融资部门高昂的信息搜寻成本和利用正规融资机构的资金优势弥补非正规融资机构资金不足的缺陷,可以提高整个市场的金融交易水平。

[参考文献]

[1]魏崴.民间集资可否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华东科技,2010(8):63.

[2]冯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10):66.

[3]罗丹阳,陈沛然.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研究[N].金融时报,2012-10-29(12).

[4]王滨,何兵玉.中小企业融资实务[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9.

资金融资方式篇(6)

0 引言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具有产出高、资金密集度高、投入高、风险高等一系列较为显著的特性,而要让房地产行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就在于要确保充足的资金。党中央、国务院在2008 年出台的“金融国九条”房地产政策措施中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首次作为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来提出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被称为是中国房地产业的一种具有创新性的融资形式。本文就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创新进行探讨。

1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概述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指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以信托或者企业作为组织形式(以企业为主)的投资机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能够为房地产行业融资或者收购包括仓储中心、旅馆、公寓、写字楼、购物中心等在内的收益类房地产,并享受税收优惠。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股票通常都在市场或者证券交易所进行自由交易。利息收益(投资于短期债务工具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股票收益(投资于其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票)、租金(出租房地产)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三大主要收入来源。

纵观世界各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已经日臻成熟,特别是在澳大利亚和美国,截至2014年底,美国在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已经达到了183只,总市值为4000多亿美元。从目前来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加拿大的覆盖率为9%,在欧洲的覆盖率为13%,虽然亚洲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较短,但是中国澳门、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相继推出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促进房地产行业快速稳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2 国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经验的借鉴

(1)以权益型为主导

权益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发达国家的发行量较大,无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市值都占到了整个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市场的8 0%以上。通常而言,权益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所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管理、维护、收购、整修、租赁房地产,偶尔也会对不动产直接投资或者销售房地产。基于美国对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相关规章制度来看,权益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可享受不纳税的优惠政策;为了能够更好地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美国政府规定权益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90%以上的净收益都应该作为收益回报来反馈给广大的投资者。

(2)适度规模经营

无论是从亚洲发达国家(如新加坡、韩国、日本等),还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和美国等)的经验来看,虽然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能够吸引广大的投资者参与到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过程中,能够让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固定成本有所降低,带来较佳的规模效益,但是务必要适度。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最佳效益点,那么就会出现募集资金线停滞、信息阻碍、规模不经济等问题,会严重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务必要适度规模经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切忌不可盲目市场扩大化。

(3)设立条件务必要严格

国外很多发达国家都对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设立了专项的法律支持,严格规定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运作程序及约束范围,包含地区限制、上市要求、资金投向、存续期限、收益分配、收入来源、地区限制、持股限制等。

3 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对策

(1)健全相关法律和政策

由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具有参与方数量较多、运营过程较为复杂、组织模式多样等特点,所以,无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还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亦或者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设立机制,都需要国家立法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予以规范。日本虽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较快,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日本政府专门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出台了“专项立法”模式,以法律的手段来规范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各个环节,促使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我国目前的封闭式产业基金模式、信托产品模式等集资投资模式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通过,)作为规范性的法律法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并没有明确涉及到信托所投向的具体产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定位信托投资公司的资金信托业务为私募性质,所以出台了相关细则,提出单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不得大于200份,这样一来,必将会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的规模予以较大的约束。与此同时,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实施细则、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没有具体阐述如何针对信托房屋进行变更登记、产权转移,如何有效运作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细节,而这些细节恰恰是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务必要健全相关法律和政策,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保驾护航。

(2)明确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政府监管主体

若想实现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良性发展,那么就不能只依靠于行业内的自律监管,这更加需要政府监管,而明确政府监管主体是极为重要的。

金融监管主体是代表政府来对金融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具有公共性、独立性、权威性等特征。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产物,欧美等国目前都已经明确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政府监管主体,通常都是采用多重监管机制――一家监管机构为主、其他多机构相互配合。我国可以参照欧美等国的成熟经验,先建立起多重监管机制,然后再结合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具体特点来寻找最佳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模式。从目前来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还是以“机构监管”模式为主,每一类型的金融机构都有它所对应的监管机构,例如商业银行由中国银监会监管,保险业由中国保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则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等,因此,笔者建议由中国证监会来主要监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行业。在确定了主要监管机构之后,还应该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辅助监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行业的配合与协调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监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资金流向、借款利率等事宜,同时还要重点监管“洗钱”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申请成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企业法人的各项资格,确保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严厉打击利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从事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通过以中国证监会管机构为主、其他多机构相互配合的模式,能够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行业的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3)培养复合型人才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对管理人才有较高的要求,既要拥有房地产专业知识及实际管理经验,又要了解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财能力。由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试点阶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过渡性产品――房地产信托也还与真正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有一定的差距,精通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复合型人才在我国少之又少。所以要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

4 结语

总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我国房地产业具有创新性的融资形式,若能够正确引导,必将能够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资金融资方式篇(7)

一、金融资产的概述

(一)金融资产的含义

金融资产属于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金融资产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资产的权利,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定义,金融资产组成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组合等。狭义的金融资产是指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本文所分析的金融资产侧重于狭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分析。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债券、股票、基金、权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工具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企业的持有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经明确规定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能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比如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其他三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也就是说若管理者的意图不是很明确或者没有计划将其归类到前三类,那么就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例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二、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差异

(一)初始计量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即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均直接计入初始取得成本。会计处理为: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后续计量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将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或做相反分录。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其账面价值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利息/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影响的是所有者权益,不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或做相反分录。

(三)资产处置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被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将其转入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科目;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被处置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处置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科目。

三、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实例分析

现行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两类金融资产,在核算上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在会计处理上很容易混淆。本文以股票为例,通过比较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的不同,从而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对企业当期产生的不同财务影响。

例:2012年11月11日A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一批B公司发行的股票600万股。取得时公允价值为每股8.3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3元,另支付交易费用8万元,全部价款以银行存款支付;2012年11月16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的现金股利;2012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8.9元;2013年3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7.5元;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6.4元。预计股价的下跌是非暂时性的。2013年7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值回升至每股6.6元。此时导致前期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的客观因素已消失。2013年8月6日,甲公司出售全部股票600万股,售价每股7元,另付交易费用6万元。

该例中A公司从二级市场购买了股票,如果该公司管理层的意图是为了近期出售,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则会计人员应将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若管理层不是为了短期获利而持有该股票,则会计人员应将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至于归为哪类金融资产,主要取决于管理层对利润等财务指标的考虑。所以笔者以这两类金融资产为例,从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资产的减值和处置等方面来具体说明它们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见表1)

这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是对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发生的交易费用简化处理,直接费用化冲减当期损益,符合简明原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发生的交易费用资本化处理,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初始确认时,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将会对企业当期个别财务指标产生不同的影响。

若将其归为前者,则甲公司的当期利润会减少8万元,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也会减少8万元,当期所得税费用也随之减少2万元(假定该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25%),致使当期净损益减少6万元。若归为后者,则不会对该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任何实质的影响。

(二)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价格变动的会计处理(见表2)

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对该资产由于市场价格的升降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将公允价值变动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一种未实现的损益,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当期利得(损失)来反映。

实际上,期末股票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只是一种潜在的、隐含的损益,只有等到将该股票出售之后才真正实现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很好地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大大压缩了企业利用市场价格上下波动随意调节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将未实现的损益通过利得(损失)来反映,很好地贯彻了全面收益观的思想,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体现。

(三)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见表3)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下跌的幅度达到甚至超过其成本的20%,或连续下跌的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导致下跌的因素是客观存在且非暂时的,就应合理地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按现行市价与其成本的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将持有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大幅度下跌所累积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余额转出,不足的部分再计提减值准备,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下跌至每股6.4元时,价格下跌幅度高达其成本的20%,且是非暂时性的,可以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当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时,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二者对减值部分的确认和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现行市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冲减当期损益(即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60万元;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按现行市价与其成本的差额冲减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968万元。两种处理都会减少当期利润,但后者对当期利润的影响程度要大得多。

(四)金融资产市价回升时的会计处理(见表4)

当客观减值因素消失,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回升时,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在于对市价回升金额的确认不同。前者将市价回升形成的潜在收益计入了当期损益,而后者将市价回升形成的潜在收益计入当期利得。不同处理将产生不同的财务影响,前者会使当期利润增加120万元,而后者的当期利润不会受到影响。

(五)金融资产处置时的会计处理

处置时,两类金融资产不同的会计处理对当期损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将收到的处置款4 194万元抵减购买支出4 800万元,亏损606万元。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前期已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968万元。导致本期实现了收益354万元。这两种处理对当期损益产生相反的影响。此种情形若是出现在年末,仅仅由于归类的不同,会对年报的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四、现行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资产的确认有待完善

由于衍生金融资产是一种选择权,该权利所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时间和金额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并且其价值也会不断的变动,流入或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也无法计量。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金融资产既不符合资产定义,也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不能作为资产确认,只进行表外披露,把未来不确定的利益和潜在风险变成可控指标,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随着法律、金融市场等环境条件的完善及计量手段的发展,衍生金融资产将由表外披露转为表内确认。

(二)金融资产的计量有待改进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计量采用了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历史成本混合计量的方法。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时,原则上也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这样处理会导致初始计量时交易费用处理不一致;后续计量时,对于相同的金融资产,在不同企业甚至在同一企业的计量也不同等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金融资产计量简化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两种方法,对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其合同现金流量确定,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如果其合同现金流量不能确定,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权益中的“其他收益”。

资金融资方式篇(8)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也逐渐流行起来,一点点被人们应用于小微企业融资,从而开启了这一新的融资合作模式。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互联网众筹平台(不含港台澳地区,下同)至少有365家 ,其中2015年上线的平台有168家,较去年小幅增长7.0%。互联网金融下融资规模日益扩大,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出现了多种创新融资方式,规模迅速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贡献越来越大。2015年,拍拍贷官网数据报道,拍拍贷总用户数量超300万,新增用户超90万,交易规模超20亿元。发展前景良好。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不仅仅填补了传统的以银行为首的融资渠道的空白,并且提高了社会上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大幅度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方式

(一) 众筹融资方式

众筹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借助网络众筹平台向大众投资人公开发出的融资申请,并承诺项目成功后向投资人提品或服务、股权、债权等回报的一种新型互联网融资模式。众筹融资的分类有:

1.捐赠众筹是指投资者对发起人进行无偿投资的模式,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捐赠众筹的投资者几乎不会在乎自己最终能获得多少资金回报,更注重的是精神层面的满足。

2.回报众筹是指投资者对发起人进行投资,以获得产品或服务的模式。

3.债权众筹是指发起人以出让一定比例的债权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向大众融资的模式。

4.股权众筹是“股权众筹”,指某一公司让出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众筹平台投资者,众多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渠道出资入股这家公司,从而获得未来收益。

(二) 点对点融资方式

点对点融资(Peer-to-Peer),简称P2P。P2P网络借贷就是小微企业以点对点的方式来达到融资的最终目的,要进行借款的小微企业能够借助于网站平台来挖掘出相应的借贷的用户,从而使得其融资成功。点对点融资的分类有:

1.纯线上融资渠道:人人贷、拍拍贷等都是典型的代表,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中,资金的借贷资金活动都将在线上进行;

2.线上线下结合的融资渠道:该融资渠道的典型代表是翼龙贷,具体地说,就是在线上进行申请,而在线下进行审核处理,最终完成融资整个过程;

3.债权转让融资渠道,这种渠道的典型代表是宜信融资,是企业以中间人的角色来寻找最佳的借款人,通过个人进行借贷资金行为之后,在此基础之上,将债权向理财投资者进行转让的活动。

(三) 电商平台融资方式

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利用商家在线交易信息和客户支付信息形成大数据金融平台的一种模式。

(四) 供应链金融方式

电商企业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利用电商平台积累和掌握的供应链上下游的大数据金融库用电商平台积累和掌握的供应链上下游的大数据金融库,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所需客户信息和技术支持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所需客户信息和技术支持,为自身平台内注册商户提供贷款台内注册商户提供贷款,因为是在产销贷这个链条上运营的,也被称为互联网供应链借贷。

二、关于互联网金融下的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的建议

(一) 小微企业角度

现代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小微企业可从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开始加强自身建设。小微企业应尽快改变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从自身状况出发引入专业的职业经理人机制,建立规范化的现代企业财务、人事等管理机制,用提高自身的信息透明度和全面性,降低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借贷双方的风险。同时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要坚持诚信经营,与社会各个方面接触的时候都需注意累积信用,以保证融资的信用基础。

(二) 互联网企业角度

为了长远的良性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不断推进金融创新产品设计和服务。可以不断凭借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挖掘、细化,从操作流程、客户资格、还贷期限、还贷方式、还贷利率等方面提供更加灵活的解决方案,提供更加具有个性化和针对性的融资服务,此提高客户黏性和满意度,取得长远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比如通过信息技术的创新,解决网络征信中的具体操作困难等问题,风险管理是金融企业的生命线,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加强风险管理。

(三) 监管机构角度

国家监管机构应组织开展制定互联网安全标准,促进形成互联网下安全监控机制的形成。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建设,用前瞻性和预期性眼光进行建设,在体系建设过程中,首先,要修正和完善金融立法体系,使之更适合现代金融市场;其次,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基础性立法工作,明确法律规范;再者,要制订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章制度,强调行业规范要求;最后,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普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提高消费者在互联网金融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结语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为许多小微企业带来了曙光。目前,互联网企业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也不断深化。他们不再满足于只做单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而开始依据自身平台进行积累的大量的数据信息形成大数据,并结合数据挖掘技术,开始涉足小微企业的信贷领域和供应链金融领域。虽然互联网金融融资方式为解决小微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但仍有很多不足之处亟须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资金融资方式篇(9)

一、引言

我国物流业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更是落后,大多数物流企业目前只能提供运输、仓储等一般,只有极少数企业可提供国际流行的物流网络设计、预测、订货管理、存货管理等物流服务。物流金融中涉及三个主体:物流企业,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为资金需求企业提供融资,物流金融的开展对这三方都有非常迫切的现实需要。物流金融的兴起源于三种利益主体的结合:1.有利于融资企业走出融资困境。2.提高第三方物流的竞争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3.金融机构需要中间业务提升利润空间。

当今社会是一个讲究和谐、共赢的社会,而物流金融的出现正是迎合了这种理念。在物流金融所涉及的三个主体都可以实现利益共赢,从而建立一个比较稳定的利益循环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所有成员都将得到长足的发展。而物流企业就是这个系统的成员之一,第三方物流作为我国物流业中新兴的一部分,与传统物流企业相比具有更强的生命力、竞争力,所以物流金融的发展给第三方物流带来新的契机。

二、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物流金融博弈分析

从博弈论角度看,假设商业银行贷款的利息收入为RB,贷款损失为WB,监督成本为CB,则得益函数为。如果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商业银行无需承担全部的贷款损失,假设只承担其中k倍,k为小于1的常数,商业银行也无需对融资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事前审查,不需要对融资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假设监督成本为,为小于1的常数,则给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得益函数为RL。第三方物流由于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获得更多的客户及收益,假设其在不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时的收益为 ,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时,第三方物流能够获得更多的客户和收益,假设此时第三方物流的收益为。商业银行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之后承担风险损失的k倍,实际上到底承担多少风险比例,是由融资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博弈决定。关键问题不是商业银行承担多少风险,而是能分散多少风险。商业银行分散风险越多,给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越大。

假设融资企业在没有物流金融业务时的贷款额为Rc,利率为r,贷款所花费的时间为t,其得益函数为(k1,k2为常数)。如果利用第三方物流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时,融资企业可以获得更多贷款,假设此时贷款额为(>),由于有第三方物流担保,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可获得利率更低的贷款优惠,而且融资时间大大缩短,假设此时利率为r’(r’

根据委托人――人理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融资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博弈都是一个两个博弈方之间的,每阶段都有两种选择的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其扩展形如图1、图2。

在这两个博弈中,博弈方都清楚自己和对方的得益情况,也都能观察到对方的选择,因此这两个博弈是完全且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适合用逆推归纳法进行分析。首先讨论人(第三方物流)在商业银行――第三方物流的委托人――人博弈中的第二阶段是否接受委托人(商业银行)委托的选择。此时第三方物流选择接受委托的得益是 ,不接受委托的得益是RL,由于R’L>RL,第三方物流在第二阶段会选择接受委托。同理,在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的委托人――人博弈中,利用逆推归纳法可知:第三方物流在第二阶段同样会选择接受委托。然后我们回到第一阶段委托人的选择。如果委托人(商业银行)选择不委托,此时得益为RB-WB-CB。如果委托人(商业银行)选择委托,由于委托人清楚人的选择,此时得益为。由于,委托人(商业银行)在第一阶段会选择委托。同理,在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的委托人――人博弈中,由于委托人(融资企业)选择委托的得益,选择不委托的得益为,由于,可知>,所以委托人(融资企业)会选择委托。综上所述,以上两个博弈的纳什均衡是商业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也接受商业银行的委托;融资企业也会选择委托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也接受融资企业的委托。

根据纳什均衡定义,那什均衡策略相对其余策略组合的最佳对策。任何博弈方都不愿单独改变改变自己的策略。所以,根据以上两个博弈的纳什均衡可知商业银行、融资企业都会选择委托第三方物流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而且各方都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策略。为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模式提供理论依据。

三、第三方物流的融资模式探讨

物流金融发展至今,其主要模式有三种:担保模式?质押模式和垫资模式。但是这三种模式中物流企业在整个融资过程中基本上是起到一个连接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作用,但是物流企业的作用可以更大。为了促进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在融资模式中可以尝试推进第三方物流的中心地位,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模式。这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1.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我国的信用机制还不完善,中小型企业的信用情况不为金融机构所了解,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对象是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在金融机构眼中,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比较低,不符合放款条件,金融机构需要一个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中介作担保。

2.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可以简化融资程序,提高融资效率。如果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直接接触,由于平时没有建立起稳健的融资关系,信用审核等相关手续比较繁琐,而融资企业通常又是急需用资,这样金融机构的稳健与融资企业的效率要求就产生了矛盾。第三方物流的引入不但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减少一些中间环节,同时可以满足融资企业急需资金的要求。

3.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可以降低系统风险。第三方物流与融资企业的接触较多,至少对融资企业所处的行业比较了解,在融资过程中可以掌握充足的信息,基本实现信息对称,降低系统风险。

4.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可以使得共赢系统中建立起三种长期稳定的关系。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可以建立起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与融资企业、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由于第三方物流的媒介作用,使得各方利益得到维护,从而使共赢系统的稳定性加强。

正因为第三方物流给整个融资系统带来好处,所以可以把第三方物流作为融资活动的中心,进而构建出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模式。在以上几种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模型。这个融资模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定期信用评价阶段(图3);第二阶段:融资阶段(图4)。

该模型的特点就是信用评价阶段与融资阶段是分开进行的,这样设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1)便于金融机构对第三方物流统一授权,增大第三方物流在融资活动中的灵活性。金融机构对第三方物流进行信用评价,执行严格的指标,确保通过信用评价的第三方物流都是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同时第三方物流以一定的担保形式抵押于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形成一个利益整体。这样金融机构就可以给予第三方物流比较大的灵活性,把原来属于金融机构的一些工作交由第三方物流处理。

(2)融资过程与信用评价相分离,使得融资流程更顺畅、时间更短、效率更高。第三方物流取得金融机构的统一授信后,在融资过程中,其主导地位加强。融资企业直接向第三方物流申请,第三方物流根据其信用情况、抵押条件决定是否建立融资关系。由于第三方物流与融资企业的业务关系密切,对融资企业的信息了解,处理融资关系的前期工作比较快捷,而且决策的合理性更强。这样使此环节的时间更短、效率更高。

四、结论与研究展望

本文通过委托人――人博弈分析得出开展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物流金融必要性,然后提出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模式,并阐述此融资模式的优点。

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金融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微观态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如何有效地管理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业务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管理中的应用,以及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融资服务收费定价、信用与评估体系、系统动力学的实际求解偏差分析等。

参考文献:

[1]孟 超 田志军: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创新_物流金融[J].经济研究,2006(9)

[2]谢 鹏: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J].福建金融,2007(2)

[3]陈祥锋 石代伦 朱道立:仓储与物流中的金融服务创新系列讲座之五金融供应链与融通仓服务[J].物流技术与应用,2006(3)

资金融资方式篇(10)

    摘要:在后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际经济在今后较长时间内仍处于缓慢恢复状态,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需求减弱,对我国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影响还将持续。在分析金融危机情况下出口企业资金压力和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应运用新型贸易融资帮助企业融通资金和规避风险。

    关键词:金融危机;国际贸易;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

    中图分类号:F746.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0)12-0015-02

    一、引言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环节发生的资金和信用融通活动,其关键就是银行依托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和信誉捆绑,在有效控制授信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对进出口企业的资金融通。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既包括大型优质生产型企业,也包括一般的中小企业和纯外贸企业。本文所讲贸易融资一般仅指对出口商的贸易融资。通过贸易融资,出口商不仅可以获得资金,将商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而且可以分散或转嫁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风险、银行风险、汇率风险等不确定因素。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贸易融资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也越来越丰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成为进出口企业做大做强的强力外部支持,同时也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发生于2008年下半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至今影响持续。由于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链式传播明显,贸易融资风险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负面影响的扩撒而扩散,许多国家的进出口商因为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压缩业务或者破产,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运行遭受巨大影响,严重制约全球经济复苏。同时,这一形势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常运转,造成出口企业对外贸易风险大幅上升。

    (一)金融危机使出口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1.贸易融资需求增加。在金融危机中,传统的出口市场由于需求锐减,一些进口商破产倒闭,造成国内出口商资金链近乎断裂。同时为了维持业务持续发展,一些企业需要转型,开拓国外新兴市场,一时间资金成了中小企业生存的关键,需求量剧增和供给不足加大了企业的融资缺口。

    2.银行对贸易融资重视不够。调查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3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全部商业贷款的15%。而外贸企业一般都是中小企业。另外在遭遇金融危机后,银行贷款更加慎重,强调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将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等同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忽视了贸易融资业务的自偿性特点,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融资困难。

    3.民间融资推高企业财务成本。金融机构的嫌贫爱富行为,往往将中小企业推向民间融资领域以解燃眉之急。民间资本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无法按照市场准则运作。一笔民间借贷利息可能是银行贷款的数倍,特别是金融危机情况下,民间融资利率悄然上升,较正规的民间融资市场,利率高的时候达20%,一般也有10%左右,那些不太正规的民间融资市场,利率更高,甚至达到40%的天价。

    (二)金融危机推高了国外进口商的风险

    1.进口商的客户风险。进出口贸易从谈判、签约到履约都是一种商业信用,因此,进出口双方的经营能力、工厂的生产能力等诸多因素均会影响到贸易能否顺利完成。任何一个不利因素的出现,都有可能导致经营失败,产生风险。客户风险主要表现为进口商面临资金流动性短缺而无法履约,以及进口商转移挪用销售回笼资金等情况。

    2.进口国的市场风险。主要是进出口商品市场价格(fwsir.com)发生剧烈波动引起客户业务中止或亏损较大。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蔓延到国际贸易,一些大宗商品的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客户的支付能力出现问题。国际信用保险及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科法斯根据其位于全球65个国家的信用保险客户提交的赔偿申请数据显示,2009年前四个月的企业付款违约件数较上年同期上升45%,显示与金融危机有着紧密联系。

    3.相关银行的风险。进出口双方之间的交易属商业信用,进出口双方的银行对促进双方交易的顺利进行起着关键作用。只有选择具有良好资信的行,才能使贸易从商业信用转化为可靠的银行信用。有些银行因投资于美国次级债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而产生巨额资产损失,引起流动性紧张,资金支付困难。有些发展中国家银行对贸易及金融惯例了解不够或根本不按惯例办事,银行资信不佳的状况,导致应收款变为坏账,使客户蒙受损失。

    疾风暴雨式的2008年金融危机,在各国强力财政、货币刺激政策作用下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过度宽松的宏观政策只是掩盖了问题,而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尤其是我国不仅面临金融危机带来的外部冲击,更有自身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今后的3-5年还将持续。

    作为我国对外贸易主体的广大中小外贸企业,一方面要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同时又要规避交易对方的风险。如何解决这两方面的难题,就要跳出以信用证项下融资为主的传统方式,积极尝试新型贸易融资。实际中银行对于传统贸易融资的管理往往采取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办法,融资建立在对客户担保抵押的基础之上,中小企业一般缺少有效担保,所以这样的管理办法等于变相将中小外贸企业拒之门外。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外贸出口企业要解决融资和风险转移,就要积极尝试以保理、福费庭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为主的新型贸易方式,而这些融资方式所具有的无需担保抵押、风险买断和方便快捷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出口企业实现资金融通和风险规避的需求。

    (一)国际保理

    1.保理。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定义,保理是指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据此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和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2.保理业务特点。在保理业务项下国内出口方在货物装船后就可以预先支付大部分的货款。具有较多优点:(1)一定程度上完全规避了不可预见的远期风险;(2)实现融资、无需信用额度限制;(3)适用多种结算方式;(4)提前办理出口退税。

    3.保理业务适用情况。(1)缺乏有效担保的出口商;(2)进口方不愿意采用信用证结算;(3)从地区国别来讲,比较适合欧美等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成熟社会。

    4.保理作用。在此融资方式下,保理商至少为出口商提供其中两项以上的服务:(1)贸易融资;(2)销售分户账管理;(3)应收账款的催收;(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从进口方的角度看,会得到一定期限的付款宽限时间,因此会积极合作。

    (二)福费廷

    1.福费廷业务的含义。福费廷是指出口地的银行或专门的包买商对出口商持有并经银行担保的债权凭证进行无追索权购买的融资业务,也称包买票据。银行设计了基于一般商业企业风险的100%本金的无追索权买断业务,其实质是利用其海外分支机构对该业务项下海外债务人已经建立的信用额度来支持本地融资需求。本质上看,是将对出口商的追索权转嫁到了对进口商的追索权。

    2.福费廷业务的特点及适用情况。(1)福费廷业务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出口方可以得到无追索权的融资;(2)无需担保抵押或授信额度;(3)融资可以视为已经收汇,所以可以提前办理出口退税;(4)从国别来看,该业务适用于中东和其他中等风险的新兴市场国家。

    3.福费廷业务的作用。对出口方来说,该业务具有无追索权的融资,消除了企业未来收汇的不确定性风险;拓宽融资渠道,在转移贸易风险的同时,实现改善现金流,全面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

    (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

    l.背景。出口信用保险及其项下贸易融资(以下简称“信保融资”)业务,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一直发展缓慢。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美等我国主要产品出口地进口大幅降低。我国企业积极拓展非洲、拉美等新兴出口市场,这些国家地区往往具有内政不稳、外汇管制、信用环境欠佳等高风险特点,信保业务正好成为助推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2009年,出口信用保险全年承保金额达到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85. 8%。2010年以来,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势头更为迅猛,仅第一季度就实现承保金额285.7亿美元,同比增长253. 5%,占我国同期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0.2%,比2009年全年水平上升1.6个百分点。

    2.出口信用保险及信保融资。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为推动本国出口,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根据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协会的统计,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这一比例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信保融资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贸易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出口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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