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23 10:31:23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

篇(1)

一、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的内涵

所谓城乡空间结构规划是指在城乡一定的空间范围之内,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导向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一定程度的制约,对城乡的多种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以达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目标,它是通过市场调配城乡资源与政府参与城乡资源调控有机结合的一种有效的可持续增长的方式。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的基本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城乡资源科学的、合理的配置。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偏重于大、中城市的商业、金融业、服务业等现代行业,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乡镇企业经济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从政策、规划等方面注重乡镇企业经济的发展,而是仅仅片面地依靠市场对城乡资源进行自发性的调节,这必然会导致优质的城乡资源流向经济发展基础好、基础设施配套佳的大、中城市,从而使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所需资源严重不足,很大程度上阻碍乡镇经济的正常发展,进而在整体上影响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与发展,而由政府参与制定城乡空间结构规划方案,既可有效地避免单纯市场调节的盲目性、滞后性问题,又能提高城乡资源的利用率,为缩小城乡经济差距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建立实现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政府要建立完善、配套、科学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从而在一定的范围内达到实现利益合理分配的目标。城乡空间结构规划和城乡各项经济建设,都应以一定的利益分配作为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建设、发展前期单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必然导致利益分配经常出现不公的现象,这严重制约了乡镇经济发展的活力。科学的城乡空间规划方案,不仅应该充分考虑到影响城乡利益分配和城乡资源配置的各种因素,还应重点考虑到市场的千变万化和市场调节的自发性所带来的风险性。

3.政府要完成的宏观政策目标和有针对性、目的性的环境建设工程。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因经验不足、认识不到位等原因,政府及相关部门片面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造成了对大气、水、林地、土壤的严重污染和破坏,影响了我国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通过制定科学的城乡空间规划方案,有效地加强对城乡发展过程中的自发经济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及时制止城乡经济建设中对环境的破坏行为,科学引导城乡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

二、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的作用

党的十提出“五位一体”的五大建设,结合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运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理念来进行城乡空间规划,对改善城乡发展中的不均衡,缩小城乡差别,解决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现象有着重要的作用。城乡空间规划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表现在:

1.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看城乡空间规划不可或缺。科学的城乡空间规划是保证城乡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在设计城乡空间规划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城乡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道路,这是保证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城乡空间结构规划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别由为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四个步骤构成。从宏观方面看,城乡空间规划有城乡的性质、发展方向和在区域经济中的定位。具体包涵城市、村镇功能分区,人口数量分布,交通枢纽建设,城市防洪减灾工程和公共绿化地的多少和布局。从微观层面来看有建筑间距密度,道路建筑红线,日照标准、城市容积率,间距比等指标。

2.城乡空间规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也日益改善。日益完善的设备设施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由于部分人和一些企业,只注重自身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引起了大气和水资源的严重污染、城乡绿地面积减少,土地荒漠化日增,极端恶劣天气出现频率提高,严重地影响了人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在城乡空间规划中,我们应该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3.科学的城乡空间规划是社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基础。在城乡空间规划中,要提高城乡土地利用率,为城乡的土地开发提供了稳定的、竞争有序的市场,大力促进城乡绿地、人行道和车道的合理划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从市场运行方面来看,合理的城乡空间规划可以克服土地开发中的市场调节失灵的弊端,使得城市土地开发竞争的成本降低,提高市场经济效益。当前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城乡发展一体化还有很多阻碍因素,如工农业发展不均衡,工农产品价格差别,城乡人口素质的差距,同时城镇化发展,导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给我国大、中城市发展的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要用科学发展的视角、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城乡空间结构进行合理规划,保护耕地,合理用地,平衡工农业发展,有序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三、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的现状

因政府对于市场经济下的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经验不足,导致规划不够科学和合理。具体表现为:

1.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完善,政府城乡规划实施手段不明确。由于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计划经济模式,系统的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管理理论进入我国较晚,因而政府与科学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要求的较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有一定距离,以致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城镇化的飞速发展,使乡镇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但同时也使政府面临较重的行政管理压力,政府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和实施机,更没有行之有效的手段来加以实施。

2.我国城乡空间规划实施过程中没有健全的公众参与机制,公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够。一是公众参与城乡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没有保障。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城乡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模糊,城乡空间规划中的划许可公众参与程度比较大,而规范执法因没有相关制度作保障公众参与程度比较低,规划评估起步较晚,公众参与的程度更低;二是公众参与城乡空间规划实施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城乡空间规划实施中公众参与的机制主要表现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主体、方式、过程等缺乏一定的内在联系,每个层次、每个阶段参与的主体,方式由规划单位或部门自行决定,这无法切实有效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听证权、监督权;三是公众主动参与意识淡薄。我国公众主动参与城乡空间规划实施的目的比较狭隘,因而导致参与方式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公众参与只有在政府组织下才能进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众参与的方式,这在一定度上限制了公众充分行使参与权。

3.城乡空间规划缺乏前瞻性,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评价一个城市、城镇是否宜居,主要看城市、城镇的布局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保持了良好的、有益健康的生态环境,其规划是以人为本,其规划是否具备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目前我国城乡空间规划缺乏前瞻性,引起城区中公共设施缺乏,道路拥挤,户外活到空间狭小,对生态环境造破坏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科学的、合理的城乡空间结构规划举措

城乡空间结构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城乡空间规划,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城乡空间结构规划:

1.城乡空间结构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是城市、城镇大家庭中的主体,进行城乡空间结构规划要以人为核心和导向,理解和尊重人民的利益,切实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结合当地城乡空间规划建设的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方案、政策,提高公众参与城乡空间规划建设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促进人与人之间,城乡之间的和谐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2.转变以城市为主导的传统规划观念,以区域发展战略取代过去单纯的城市发展战略。一方面传统的城乡空间结构中,由于片面地重视城市经济发展,只重视城市的空间规划,农村的空间规划被忽略,造成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剧。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更多地考虑广大农村区域的建设和发展,从而实现城市反哺农村,促进农村区域交通体系的逐步完善,大力整合城乡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城乡空间结构,实现城乡间的功能互补,提高区域经济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在城乡空间结构安排上,应站在有利于整个区域发展的高度上,打破城乡、大、中、小城市的等级结构规划的桎梏,实现资源利益的有效分配,应体现城镇区域聚居点的梯度性,营造城乡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3.强化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的严肃性,高度重视规划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在城乡空间结构规划中,要逐步强化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法律、法规对城乡空间结构规划在规划阶段和实施阶段的强制规范作用,提高规范的严肃性。工业化和城镇化导致环境问题日益加重,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健康,因此,在城乡空间结构规划中,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特别关注保护生态环境,关、停、并、转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大力发展环保型、能源节约型企业,运用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促进城乡资源科学、合理地利用。

4.城乡空间结构规划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建设要素的合理流动。在城乡空间结构规划中,要遵循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居民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与城乡发展协同化,整合、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科学、合理布局城镇的建设,规划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各行业的服务水平 ,做到以城带乡,促进农村的建设,从而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城乡空间结构,促进城乡各项建设要素的合理调配,实现城乡建设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平衡,实现城市对农村区域发展的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杨虹,秦丽媛,李哲莹.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思考[J].科技资讯,2012(16).

篇(2)

Abstract: Under the current planning system,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s faced with a series of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urgent need to integrate. On the basis of Guangzhou Baiyun district regulatory plan integration project,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its background and the main problems.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gration planning, it explores the path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ntegration from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integration and value integrated system three aspects. On this basis, the focus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ntegration is combed.

Keywords: integration planning,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integrate, path

中图分类号:F1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直接指导着规划许可的行为。它通过技术手段结合行政力量来约束市场开发建设行为的负外部效应,在我国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因此它是城市规划体系中最大量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作为承上启下的一个规划类型,由于缺乏“一体化”规划思路而饱受各方的批评和非议,修改工作也是规划编制中最为频繁的。因此如何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协调好城市开发、城市管理和个体利益之间的矛盾成为城市规划业界关注焦点。

为进一步强化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落实广州市“东进、西联、南拓、北优、中调”的空间发展战略,实现“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一体化联动的目标,保障广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管理,广州规划主管部门以区为单位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工作。白云区作为广州北部以空港为核心的重要区域,白云区成为这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州市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项目是一个相对特殊的项目,需要按照“一体化规划”思路进行操作。首先,规划尺度非常大,范围涉及广州市整个白云区,面积达80.20平方公里,要求从全市统筹视角展开,对各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整合;其次涉及到城市开发、城市管理和个体之间的利益,“整合”并不同于单纯的规划编制,更多是协助规划主管部门,从规划管理角度对于在编规划进行检查、校正、调整与拼合。本文结合实际的项目经验,按照“一体化规划”的思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进行了初探。

2.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主要问题

2.1规划体系衔接脱节

从本次整合项目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上下层次规划衔接脱节,纵向“一体化”的规划体系尚未形成。这其中可以分为两类矛盾:第一类,上层次规划之间自身产生的矛盾,即以《广州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为代表的城市规划与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的矛盾;第二类为上下层次规划之间的矛盾,即上层次规划的内容,在下层次规划没有得到具体反应。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类:第一是信息掌握不全,对于一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而言,要掌握各个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并且难以甄别其有效性;第二是上下层规划之间的传递规则不明确,虽然依据《城市规划强制性条例》明确了具体的控制内容,但是上下层次规划间如何传递具体控制要素的技术方法并未明确。以城市用地为例,按照上述条例,规划期限内的用地规模、发展方向等方面是规划要求控制的强制性内容,但是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而言,在发展方向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对于规模如何落实到空间上并无明确规定,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超出界限一部分,当所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拼合后,整个白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超过原有总规边界的21.65平方公里,违规用地比例为26.96%,十分严重。

2.2规划管理存在缺陷

作为规划管理依据的技术规范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各个规划之间的横向“一体化”联动尚未形成。以公共设施规划标准为例,在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过程中发现两个问题。第一,规划人口计算口径缺乏统一标准,造成标准执行不统一,十个整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竟然存在八种不同的人口算法,差异非常大,造成同样区域内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差异非常大;第二,公共设施规划选址缺乏可行性,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公共设施选址在现状改造难度较大的居民区或者工厂区,造成规划设施未来执行时难以落地。而这些在现有技术规范中均未提及,给规划的实施带来一系列问题。

2.3价值体系尚未统一

城市、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相互协调的价值体系尚未统一,用地权属的落实带来一系列问题。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的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现阶段的规划管理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市场效应推动的用地权属分布与强调城市整体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无可避免地形成了一些矛盾。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公共绿地、公共设施与用地权属产生重叠;二是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布局给用地权属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三是城市结构与用地权属的使用性质产生冲突。如何在公权与私权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构建“一体化”的价值体系,成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必须回答的问题。

3.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思路和对策

3.1构建“一体化规划”的技术线路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在于现有规划编制体系与各个规划层次构成的纵向规划体系及各个部门编制的横向规划体系之间是相互脱节的。本次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从“整”和“合”两方面入手,提出“一体化规划”的思路。

“整”就是校正与调整,包括:(1)检讨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规模、用地布局、道路系统、基础设施等对上层次规划的落实情况;(2)检查现行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落实情况;(3)核查现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合”就是拼合与协调,主要包括 (1)分析各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衔接与协调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整合规划方案,保证空间整体协调性;(2)分析拼合后的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近期重点工程的协调情况,协调城市近远期发展布局,具体整合技术框架如下所示。

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技术线路

3.2“一体化规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对策

(1)规划体系一体化

建立一套“活”的总体规划的维护和运转体系。目前国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由部分规划师在特定的环境下较短的时间内编制完成,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则总规定型。这样的规划实际只是反应特定时间的特定意愿,实际是应付审批的规划,并不能成为城市统筹建设的抓手。在城市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很难保证总体规划编制的绝对合理并能够有效指导城市发展10-20年发展,能够有效指导城市各个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规划要做到上下衔接,首先要提高总体规划质量,把总体规划在一些刚性原则下,变成一个开放系统,一方面有效对接各个建设部门的专项规划,一方面以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为契机,在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导下,保证一部分刚性内容不改变,同时切实与地方发展需求所对接,切切实实以项目与行动来改变城市。

设计一个合适的弹性制度。实现城市发展目标的方法和途径常常是难以预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弹性是恰恰针对城市的不确定性。刚性控制内容应强调否定式的消极控制,即控制对象“不该做什么”;而弹性内容,则应偏重于包括诱导性的积极控制,即希望被控对象“该做什么”。根据传统的规划理论,一般从“定性、定量与定位”的三个方面构建规划体系上下传递的控制内容。首先要明确刚性内容,然后应确定弹性内容明确其传导与弹性实施机制。我们以用地为例,上层次规划应明确职能与规模作为刚性内容。但是对于定位,即城市增长边界(某种意义上等同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边界)则应该赋予一定的弹性,保证其符合一定程序和技术要求(比如整体规模不变、不与刚性要求如区域绿地冲突)前提下,按照一定的程序,赋予其一定的调整权力(比如国土规划设计的“弹性圈”就是一个较好地对于“定位”进行弹性控制尝试)。

(2)管理体系一体化

地方规划主管部门有必要设立相应的动态的检讨和更新制度,保证规划技术规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能够采取合适的反馈措施,适应形势的变化。技术规定作为通过一定技术方法演绎而得出的一个部门规章,实际上相当于规划主管部门针对现有条件对于城市规划技术作出的一个相对合理的假设或者是判断,他需要通过实际管理来检验,针对一系列管理目标来分析其实施绩效,并遵循 “假设——检验——再假设”这样的程序不断的完善技术规定,保证其实施绩效。同时将技术规定的调整,作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整体调整的一个前置性依据,在技术标准更新后,对于城市控制要求变化的地区,可以依据技术标准要求的改变,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计划,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灵活性与严肃性,使规划管理体系能够适应形势的变化。

(3)价值体系一体化

从物权角度来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在于从公共利益出发,制定出“一套保护与管理地价的法律机制,是对土地经济利益的严格控制”。物权法强调“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也将“公共利益”作为政府行使征收权与政府对私有土地利用自由的限制方面的前提条件。因此,实现城市、集体和私人价值体系的一体化是解决多方面的矛盾的必然选择。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用地权属信息的收集与甄别。按照法律效率的不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详细调查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土规划许可证信息,同时按照各个证照的办理时间与法律效率,来核查地块权属的有效性,同时明确法律认可的容积率 。原则上来讲,与公共利益没有冲突的用地权属,必须在规划中予以落实。

第二,基于公共利益对于用地权属进行相应的处理。a、对于绿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与用地权属发生冲突时,并且在绿地与公共设施无调整可能时,公共利益优先,按规划控制;b、某些区域内由于城市重要公共设施建设,对于周边环境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针对这一类项目,按照安全与环境保护原则,公共利益优先,个体物权按照规划调整,比如白云国际机场的建设,产生了噪声区,按照规划在75分贝噪声区内的居民区一律搬迁。

第三类比较复杂,具体可以分为两类:a、用地权属虽然与城市结构冲突,但是功能间并无重大干扰的情况,规划应予以保留;b、用地权属与城市结构冲突,功能间并无重大干扰,但是业主自身体希望调整,比如某镇中心工厂申报“三旧”改造项目,规划鼓励调整;c、用地权属与城市结构冲突,并且功能存在重大干扰,规划按照城市整体利益优化的原则,对于原有功能进行调整。第三,公众参与。规划用地权属和用地布局的调整涉及到业主、土地使用者、周边居民等多个群体的利益,需要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其参与到规划设计中来,反映他们的发展诉求,减少规划实施的阻力,提高可实施性。

4.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重点

根据上述“一体化规划”的思路和对策,广州市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4.1统筹各层次用地规模布局

城市规划要关注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也必须重视城市现阶段的发展需求。白云区作为城市重要的空港门户地区,规划重点关注近期相关重大项目的落户问题,保证地区经济发展;同时依据上层次的法定规划《广州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协调城市边界拓展与规划指标调整问题,保证规划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确定规模以外区域作为城市拓展待定区域,原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储备,等待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后再开展相应审批工作。规划通过上述手段将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放到城市整体空间布局中加以整合,保证重大项目与城市总体发展格局相协调,同时也引导重大设施项目建设与公共投资方面能够形成结合形成合力,使其在引导城市空间优化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促进各个层次用地规模布局的协调。

4.2构建一体化生态绿地系统

规划以城乡空间整体为背景,以用地空间为载体,通过规划手段实现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规划重点关注区域绿地、 重点抓好区域绿廊、绿轴保护。使城市建设由注重规模扩张转向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转变,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关注水系保护,落实了水利部门的蓝线控制,同时设立增加水面率核查指标,针对水面率不足地区,核查现状,重新疏理蓝线控制体系,有效降低城市应对强降水的抗灾能力。规划关注环境容量控制和人居环境改善,衔接《城市绿地专项系统规划》,根据可达性与可能性等多重指标,切实增加城市绿地,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3平方米提高至15.2平方米,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形成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系统。

4.3完善各级各类公共设施配套

规划注重与民生息息相关、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在新区生活的人们能够享受齐全完善的生活设施和高质量的生活服务。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通过与城市、分区及镇的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将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进行核查,补充不足公共设施,一共增加1395.21公顷,为社会各阶层居民创造舒适、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对接近中期的重要的道路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核查,更正道路红线96处,并在轨道站点周边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及非机动车停车场;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与实际建设项目,对于市政设施进行核查,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市政设施用地及历史已批市政设施用地共52处,增加市政设施面积245公顷。

4.4统一城乡建设管理体系

从两地规划、旧村改造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分类引导的方式,有效处理城乡问题,引导城乡有序发展。规划根据基础条件与自身意愿的不同,将规划范围村庄可以保留类、改造类与重建类。根据不同的建设模式确定,以政策法规与经济测算为依据,确定合适的开发容量。并按照城市住区的相关指标对其进行控制,保证未来城乡建设标准与公共服务标准的均等化,同时通过容积率的预先提高,在城市郊区地区预留充足的公共服务空间,保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接村经济发展留用地与村宅基地规划,协调新区开发与镇村一级利益,空间上落实两地,并将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对于村宅基地新增分户用地,按照城市居住社区上楼模式来确定用地空间,并按照城市居住区来安排公共服务与绿地规划;而对于村经济发展用地则按照城市工业与商业用地进行相应指导,有序引导其开发建设。

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后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5.展望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自其出现以来,一直以实践为基础而经历发展、成熟和变化,并在不断的变化完善中前进。随着《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及系列相关法规出台,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环境愈来愈完善;而城市不断自我发展完善的背景下,需要有更多的规划来支撑。以“一体化规划”思想来指导控制详细规划的编制也和整合,是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尝试。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推动业界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思考,进一步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S].2007.

[2]黄珍.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的思考[J].广州建筑.2005(4).7-10.

[3]王世福.完善以开发控制为核心的规划体系[J].城市规划汇刊.2004(1).40-44.

[4]周进.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的规划控制与引导[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10:p205-206

[5]孙晖,梁江.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什么——美国地方法规的启示[J].城市规划,2000(24). 19-22

[6]谭纵波.《物权法》语境下的城市规划.国际城市规划[J].2008(22).127-133.

篇(3)

中图分类号:TU9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8-0085-02

1 前言

201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其中第十一条提出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简称“单元规划”)编制是结合城市规划管理实践的需要,对完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规划体系的有益尝试,旨在将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进一步分解,有效指导控规下层次规划编制,促进城市总体控制目标由上至下的衔接和落实。

2 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问题及单元规划作用与层面

我国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一步细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各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规划期一般为20年)内城市发展在宏观层面上的战略布署和发展蓝图,对人口分布、功能布局、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基础设施做总体安排,具有宏观性、战略性、综合性等特点。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其战略性的发展趋向愈加明显,且其调整修编的准备程序等工作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对城市的建设发展需保持相当的结构完整性和政策连续性。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涉及面广,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其成果一般不作为指导单一区块城市开发和建设的直接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地区城市建设的直接依据之一,用地面积一般为8~12hm2,其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需要体现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兼顾地方的实际利益,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的环境品质和城市总体战略意图的贯彻落实。因此,两者之间的衔接尤为重要。按目前的城市规划体系,分区规划作为两者衔接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编制主体缺位、与地区实施性规划的衔接以及分区规划的技术标准和成果规范等问题。具体规划成果方面存在总规与控规之间衔接反馈不到位。首先,总体规划从编制到通过审批,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需要编制分区规划等下层次规划,才能将总体规划的内容进一步深化落实,从总体规划编制到真正运用于指导控规,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往往导致总规与控规之间衔接的时效性差,因而出现控规编制缺乏上层次规划依据,或上层次规划依据未及时更新的情形。其次,控规中对上层次规划的调整又未能及时反馈,总规层面缺乏一个平台承载控规对总规的更新,通常是总规编制完成后就束之高阁,接下来的控规编制则屡屡在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等指标上突破总规,总规与控规之间缺乏反馈,从而总规与控规之间的衔接不畅影响了总体规划的实施效果。

建立“覆盖全市、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的城市规划体系,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实现规划落地的重要前提。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总规与控规衔接的有效载体,其编制是对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补充与完善,是城市总体规划落实的重要环节和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分级管理中有效解决市、区部门协同运作问题的关键环节之一。根据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从上至下依次可分为四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城市总体规划,第二层面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分解总体规划,明确建筑总量、用地性质、公共服务设施等指标;第三层面是具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三个层面是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第四个层面是按照已批准的规划实施项目管理。

3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成果是用未衔接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自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注重编制成果的可操作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弹性原则。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城市发展的渐进性和不可预见性是共存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要为城市发展留有一定余地,以便于“单元规划”能够持久有效协调。(2)可更新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城市信息和资源的平台,内容和成果会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单元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作为一个长期过程,只有在单元规划编制完成后根据现状和规划的变化进行周期性的调整和修正,对单元规划成果进行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才能保证其长期有效地进行。(3)重点突出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要注意重点突出的原则,一是对城市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的控制,二是“单元规划”编制控制内容应重点突出。(4)注重与城市规划管理配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要充分注重与城市规划管理的配合。第一,体现在“单元规划”对城市规划管理的控制与引导作用;第二,注重单元规划编制成果与城市规划管理的协调和配合。(5)控制与管理相结合原则。控制与引导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面向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目的和手段。要注意把握好控制与管理在技术层面上的“度”,控制太弱、引导太强会使“单元规划”调控作用失效;控制太强、引导太弱又阻碍了城市的合理发展。在“单元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尽可能寻求控制与引导的平衡。

4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内容及重点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成果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单元规划这一层次,解决了过去在编制具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多大的地域内应编制一个详细规划,各个详细规划之间如何衔接,详细规划中哪些内容是强制性的、不容随意变更,以及多大程度的变更才须进入规划修改程序等问题。以单元规划为基本单位,对人口、建筑容量进行分解和控制;落实社区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确定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分布和规模;提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则遵循单元规划所提出的原则与控制要求。总体来说,“单元规划”编制内容包括九个方面。

4.1总体定位

以社区为基本研究单位,确定单元规划编制的功能定位和基本要素。同时,按照“无缝衔接、全城覆盖”的要求,确定单元的范围。一个社区(街道)一般以主要干道、河流等自然界限等划分为2-3个规划发展单元。

4.2规划规模

包括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等。按照分区规划对于总量的分解要求,确定各单元在人口、用地、建筑容量等方面的规划控制指标,属强制性控制要求。人口规模指标的确定,取决于社区住宅建筑总量、人均居住用地、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作为上限控制指标,以此作为规划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依据。建设规模包括可开发用地和建筑总量(特别是住宅建筑总量)等。按分区强度控制要求和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对开发用地和新增住宅建筑量进行控制和引导。

4.3开发控制

根据地区功能定位和环境、交通承载力,建立开发强度分区,控制地区开发强度。依据中心城总体开发规模和配套设施的状况,划分为适建型、协调型、控制型三类街坊,对三类街坊的开发控制要求作出规定:适建型可以进行整体开发建设的地区;协调型在完善各类配套要求和满足其他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度进行小规模开发;控制型不再新增居住用地,只增加用于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化等公共配套型用地,并明确三类街坊不同的开发策略。

4.4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强调均衡布局。具体落实绿地系统规划中所确定的用地,并提出规划绿地指标,作为强制性指标。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综合考虑绿地服务半径、人均服务水平等因素,社区级公共绿地具体范围可适当调整。

4.5风貌保护

划定风貌保护区范围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等;落实已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市级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的位置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等保护要求,并以此作为详细规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4.6空间景观

通过建筑高度、公共空间、路径(景观道路)、界面(连续界面、开敞界面)等景观要素对景观控制区、景观控制带及景观控制节点等提出控制要求。

4.7公共服务设施

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市级、区级设施等。居住配套教育设施在行政区范围内统筹考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在社区范围内综合平衡、合理布局。一般来说,各类设施在空间布局上分为定位与不定位两类,具体范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

4.8道路交通设施

道路红线和轨道交通控制线作为强制性要求,作为详细规划编制的刚性依据。同时,根据各专业规划落实各类交通设施(如轨道交通站场、公交换乘枢纽、社会停车场、加油站)等的布局,在空间布局上同样分为定位和不定位两类,具体用地范围则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

4.9市政基础设施

依据各专业规划,单元规划内表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主要是在次分区范围内经综合平衡后所确定的大型公共性设施。在布局上,分为定位与不定位两类。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地区发展需要,并与各专业主管部门协调,在满足系统规划的前提下可作适当调整。

总而言之,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强调“定性质、定功能、定总量”,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差别处理、注意实效”的原则,强调单元内区域平衡,不强求所有内容均要定位,而保留相当的弹性和灵活性。总体来看,单元规划更加注重强制性和指导性的有机结合。一般由十个强制性规划要素构成: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和高度、公共绿地、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城乡安全、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等内容。这些要素既是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在编制单元上的分解,又是指导下一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强制性要求。同时,编制单元还有三个指导性指标,分别是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轮廓线规划要求和特殊颜色限制等。

5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发展展望

5.1单元规划编制与总体规划同步开展

为了加强总规与控规的衔接互动,可将规划编制主要分为总规和控规两个阶段。总规阶段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其中,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应根据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规划发展单元的边界,确定单位规划编制及主要控制内容,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单元规划应与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开展,避免当前规划编制体系中等待总规批复后再逐级编制分区规划、控规,而导致总体规划的指导滞后、总规与控规脱节等弊端。

5.2加强与城市规划管理的衔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和事务也同时发生变化,政府应积极应对这些变化,及时解决城市发展的新问题,修正不合理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精细化与深入形成的规划成果,能切实有效指导控规编制,是城市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城市管理从“计划性”向“精细化”转变的需要。在今后其成果编制过程中更应充分考虑城市建设的渐进性和市场的需要,加强与城市规划管理的衔接,注重形成可操作性强的城市规划成果。

5.3以单元规划为平台,形成总规与控规互动机制

以总规成果指导控规的编制,加强总规对控规的指导,将总规的内容分解落实到单元规划,通过单元规划的控制内容,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并有效监控控规阶段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同时加强控规对总规的及时反馈,建立单元规划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总规成果的动态更新在控规阶段的规划编制以及以控规为依据进行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因此,在控规阶段的规划编制中需调整规划发展单元控制内容时,应视情形处理,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反馈,及时动态更新到单元规划控制内容中,以保证规划发展单元控制内容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通过更新规划发展单元控制内容,实现总规的动态更新。

5.4加快应用规划新技术

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所具备的各种数据,尤其是空间数据及其属性数据的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可有效解决城市规划中的复杂问题。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城市信息资料作为基础,其中包括城市功能分区、城市空间、城市道路、城市市政设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信息量是相当庞大和全面的。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这些城市信息需要迅速的更新和查阅。随着电脑技术的不断发展,“单元规划”数据结合GIS等规划新技术作为工作的平台,在计算机系统的支持下对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进行采集、编辑、组织、管理、输出及更新,为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的完成“单元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这是“单元规划”编制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建设“数字城市”过程中,我们应积极有效的利用已有的规划新技术,为城市规划编制提供坚实的基础和科学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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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洪再生,杨玲.转型期我国特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创新实践比较[J].城市规划学刊,2006(06):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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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use planning,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use planning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real lif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planning method.

Keywords city; planning; preparation; method; space;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国家。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以及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人们对传统的城市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也开始进行转变和反思.城市建设也正由土地的粗放式使用、外延式发展向集约化.精细化发展转变。作为城市空间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下空间,由于在高效率容纳城市功能、集约化使用土地.建设节约型城市等方面具有自身特有的优势和特色。

1、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发展历程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规划工作大致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

(1)“深挖洞”时期(1977年前)。我国城市“以人为服务对象”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源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受到“”“山美关系”及“中苏关系”等国际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国掀起了“深挖洞、厂积粮、备战备荒为人民”的群众防御运动,当时建设了大量的“防空洞”,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已建成的工程质量差,可使用率很低。

(2)“平战结合”时期(1978年-7986年)。这一时斯我国处于新的国际坏境中并且实施了改革开放政策,1978年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人3}工作会议,提出了“平战结合”的人防二程建设方针:对既有人防工程进行改造,使之在和平时期可以得到有效利几;新建人防工程必须按“平战结合”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与建设同时,人防建设规划作为一项专业规划,被正式列入了城市规划的编制序列,并进行了单列编制在这一阶段,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进行人防工程建设成为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流。

(3)“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时期(1987年一1997年)。1986年10月,国家人防办和建设部在厦门联合召开了“全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人防二程“平战结合”的主要方向是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因此,城市规划序列中的“人防建设规划”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和技术要求。“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提高城市发展的综合效益兔度来研究和编荆“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4)有序发展时期(1998年至今)1997年12月,建设部颁布了国家层面的法规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线规定》,明确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序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重要性,研究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线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一项全新内容,在全国各地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不少经验,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但是,由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标准建设滞后,致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远远跟不上实际发展的需要。为此,国家建设部于2005年确立了“国家技术标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办"研究课题,组织我国主要的研究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加速推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技术标准的建设与编制的试点工作。

2、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方法与思路的探讨

一套完整有效、切实可行,符合城市实际发展特点和地下空间可持续利用的编制体系和方法,对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指导地下空间的合理有序开发.综合利用和效益的最大化,防止地下空间的开发性破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结合我国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只对总体规划层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一套完整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思路。限于篇幅,未对其他层面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进行探讨。

2.1规划编制工作方式

2.1.1规划编制的组织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应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联合承担。这样,一方面便于全市的统一组织与协调.另一方面便于与人防工程,城市规划的衔接.兼顾各方利益,从而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科学’l、生和可实施性。

2.1.2规划编制方式

地下空间是一种特殊的城市空间资源,具有不可逆性(不可复原性)和介质性.开发利用需要付出高于地面空间的成本和代价,开发难度大.涉及面广。这势必要求地下空间的开发应慎重.谨慎,因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在满足城市规划编制常规要求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地下空间的特殊性,应重视前期研究与评估.以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实用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用。部门协作.专家把关.公众参与,突出协调”的模式,广泛吸纳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规划编制的预见性和可行性。

2.2编制思路和技术流程

2.2.1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节约型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因地制宜.突出城市自身特点.加强与城市规划的统筹,重视保护与开发的

关系.进行合理有序.有重点地开发利用。

2.2.2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价值取向

突出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功能重要载体的特征,以解决城市问题为导向.把地下空间纳入城市空间资源进行统筹考虑.实现立体化再开发.重视地下空间与城市地上空间的互补关系及二者的延续性。

2.2.3确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工作步骤和技术流程,如图1所不。

图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技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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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个规划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1.电网规划大多由电网企业自行编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不能充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城镇发展趋势,有些规划目标过高或过低,缺乏科学性,与县域规划建设存在较大差异。

2.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存在一定的单项性,电网规划建设虽属电力基础性设施建设,但在电网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出现矛盾时,地方政府往往更偏向于城市规划建设。

3.信息交流不畅,形成你编你的规划、我编我的规划,电网规划建设因不能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难度大,因而常常抱怨电网企业电网建设无计划、无顺序,随意性强,想到哪、干到哪。

4.科学性不够、实施不好、规划之间不衔接等,是各种规划共同的问题,电网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不好,从根本上说是政企关系问题。电网规划应属行业规划,更多体现行业特点和电网发展目标,并具有区域性和跨区域性的特点。而城市规划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的综合性规划,在电网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相比,地方政府往往更偏重于城市的结构布局与发展。另外,在规划间关系方面,电网企业不能主动向政府汇报规划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也简单以“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划定两个规划间关系,认为企业要服从于政府,其规划也应服从于地方规划,从而淡化了两个规划间的有机衔接。

二、两个规划不协调的原因分析

1.规划编制出发点不同。电网规划以负荷预测和电源规划为基础,确定电网建设类型与时间,以达到规划周期内所需要的输电能力,在满足各项技术指标的前提下使输电系统的费用最小;电网规划从城市用电需要出发,重在解决城市供电和电网布局问题,以满足县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原则。城市规划是综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规划的目的,是要促进城市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的素质,取得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综合效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从城市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重在解决城市空间布局问题,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空间走廊。

2.规划编制起点不同。城市规划产生较早,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吸收借鉴了许多优秀的规划理论和方法,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比较强,城市规划大都具有较高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我县电网规划20世纪90年代末才在电力系统范围内开展编制工作,大部分规划由企业自行编制,企业站在自身的角度,视野不够广阔,信息也有限,且过去电网规划考虑比较多的是与发电资源规划结合问题,忽视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往往由于对地方经济发展考虑不充分,城市建设较快,造成电网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3.规划区域范围不同。电网规划的区域和范围比城市规划的区域和范围大,它要对整个供电区域(包括城镇)范围内电网网架结构布局进行规划并做出安排,同时对跨区域电网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规划。而城市总体规划则根据城市发展特征,着重对城市发展进行全面综合规划,并建立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规模,包括对城市电网建设用地和走廊做出安排。就规划范围而言,城市规划和电网规划是点和面的关系。

4.规划所处层面不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是指导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综合发展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法律保障性。电网规划是一个行业性的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应属专项规划范畴,电网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统领,做好规划的有机衔接。

5.规划编审程序不同。电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原则上说是电力企业行为,具有“行业性”特点。地市级电网规划编制主要由地市电网企业负责,经专家评审后报省电力公司审批。而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都是政府行为,经专家评审后报批,在评审报批前,城市规划要有方案论证、政府会议研究、人大审议等环节,同时,城市总体规划需报省级政府审批。

三、如何实现电网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

1.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规划之间不能有机衔接是当前的共性问题,如果是两个规划不协调,电网规划建设布局与城市规划建设布局形成矛盾,所产生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其实任何一个规划都应有自己的体系,从大到小、从上到下、从城镇到乡村,相互衔接,层次关系清晰。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相关的规划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衔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相关规划之间要相互衔接,同级规划相互协调,城市规划、电网规划也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就县级电网规划而言,目前在层次上要考虑与省、市级电网规划相衔接,在层面上要考虑与电源规划、高压电网规划以及城配网规划、农网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是综合性规划,包括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又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则包括环保、水利、交通、电力、电信等。城市总体规划不但要做好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同时还要考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那么电网规划既属专项规划,其电网建设的用地及走廊就应给予保障,但由于规划间存在的不统一性、不准确性和不协调性等问题,往往在具体问题上存在相互制约、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按照从大到小的层次去梳理,将规划的衔接问题提到一定的高度上进行统一规范。

2.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电网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渠道的互通,形成两个规划间的常态沟通机制。具体组织两个规划的编制单位电网企业和规划部门应该加强联系沟通,互相探讨,建立两个规划间的长效的协调机制,应共同就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规划的范围、规划的技术方法、规划的周期与编制、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探讨协商,从规划编制、修编、审查等各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从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走廊、电网布局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两个规划相互衔接。在编制电网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电网建设应当与城市化进程协调一致。

3.处理好两个规划关系。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非常必要,关键是要处理好两个规划间的关系。电网规划的目的是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提高总体社会效益,应该说电网规划主要侧重于城市空间内电网的科学合理布局,更多地强调技术和经济层面的合理性。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作的一个综合全面规划,更侧重于规划市区的科学合理的布置,更多地强调规划实施的管理与指导。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都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和空间走廊,规划年限都要求到2020年,它们应该是相互协调和衔接的关系。因此,两者的衔接首先要落实到规划的编制阶段,在审批和实施的过程中也要衔接。电网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原则下进行编制,以往电网规划仅是将规划项目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变电站位置和线路走廊都是未定数,政府规划部门难以预留与控制,往往形成“建时再定”、“随建随定”的状况,不能做到实际上的有效的衔接。根据实践,我们目前的主要做法:一是实现规划同步,确保规划编制时间、年限的一致,并同步进行调整与滚动修编;二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电力企业与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开展城乡供电专项规划和10千伏及以上电网的布局规划编制,实现城区变电站和线路精确到地理坐标点、廊道宽度和转角位置,乡村变电站和线路走廊落实到具体乡村位置 ,与城市规划有机衔接,作为电网建设和城市用地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三是建立统一规划体系,搭建平台,实现信息畅通。

4.共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电网规划要求根据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电网网架布局,确定建设规模和方案,需要预留站址用地和线路走廊。而城市规划建设则更侧重科学合理布局和保护环境,城市规划首先要考虑资源约束,寻求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强调内涵发展,两者即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电力基础设施,满足城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布局、资源节约,保护环境”,应该是两个规划衔接的总基础。其核心内容是电网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与否,直接关系着两个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关系着县域经济能否健康发展。“规划节约才是最大的节约”,负责编制规划的电力企业和城市规划部门应本着城市电网与城市设计协调原则,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城市为目标,根据城市综合布局,确定电网网架布局。电力企业应依据城市建设规划,从电力建设适度超前和贯彻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出发,不断优化和完善电网结构。尽量使输电线路走廊与交通规划紧密结合,避开人口密集的城镇和村庄,将新建线路及改造老旧线路尽可能建设于规划走廊内,便于土地总体规划。新建变电站选址既考虑位于负荷中心,还应考虑占用荒地,合理控制用地,对距离居民区较近变电站,选用新型高科技设备,紧凑型布置、全封闭组合电器、低噪音变压器等先进技术以及典型设计,以尽量减少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大力推广应用多回路杆塔、紧凑型设备、大容量导线,低噪音导线等技术,优化基础型式、铁塔结构、总平面布置等,少占土地,少占通道,少占经济林区,少拆房屋。

四、完善规划实施措施

1.电力职工全员参与措施。加强规划的宣传,增强全体电力职工的规划意识,争取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电力工程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2.法律机制措施。确立规划的权威性,依法管理,确保规划的实施,对规划预留的用地和空间必须进行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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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快速崛起时期,人民生活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而对城市规划有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其规划任务也愈加困难重重。在实际的规划工作当中却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工作正在为社会的现代化推进而面临一个重大的挑战。为迎接这个挑战,城市规划必须更加科学化,本文通过详细介绍城市规划科学化的概念,以及目前规划当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将科学化结合到城市规划当中,解决当前的不足,使规划工作能与时俱进,符合实际要求。

2城市规划科学化的概念

2.1城市规划的科学属性

①实践性:城市规划这门学科是需要经过实践来检验的,任何城市规划的蓝图都需要用实际行动来达到目标,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具备可靠地实施性和操作性。②社会性:某种意义上来看,城市规划是社会多方利益的交点,牵一发而动全身,若规划工作出现问题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只有考虑周全才能协调各方利益,维持社会稳定。③政治性:在市场经济当中,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用来优化经济结构和实现经济平稳发展。

2.2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内涵

城市规划科学化是为解决我国目前规划工作当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合实际的问题而提出的。城市规划科学化是为了使各项规划工作当中的主观意识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城市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城市规划也要与时俱进,不断修改完善。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实质是在特定经济条件下的期望目标与执行过程的规律和知识的加和。也是一种科学精神,即务实求真,客观理性,批判的人文精神。并要求规划师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更好的协调各个利益集团所需求的空间利用,而城市规划科学化是利用客观科学的精神来协调各种利益的有效手段。

3城市规划所面临的问题

3.1规划编制的质量制约规划水平的提高

我国目前存在的普遍情况是总规具有偏深偏细的特点,不符合实际发展的情况。原因:①决定规划工作的指标不具备客观科学的理论依据,缺少对城市的设计做更加深入的研究,光靠主观意识决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②在划分土地之前没有对土地的权属惊醒深入的调研,致使地块划分过于随便,实施过程缺少可靠地操作性;③在地块开发过程缺少合理性,不够灵活,规划土地的性质偏绝对化。这些问题造成了规划过程需要不时的做出调整,使规划工作表现出不切合实际,缺少严谨的缺点。

3.2城市设计的质量影响城市空间环境的品质

由于在空间环境的设计工作中存在着粗放性和随意性,造成城市设计成果质量不高。而想要做到高品质的规划建设就必须以管理和法定规划编制两方面为基础实施。从宏观来看,总体的规划结构不是非常令人满意,规划结构缺少创造性,同时也缺少科学化的深入探究;而从微观角度出发,规划设计带有粗糙性,不够细致入微,而不必要的细节却没有进行删减,这样便大幅降低了城市空间环境的品质。

4如何实现城市规划科学化

4.1树立明确的发展观

做到真正的将科学化落实到城市规划当中,就必须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观点作为出发点,做到:①每一步规划工作都要严格遵循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经济摆在首要位置,规划工作的实施要围绕发展的大局来进行,不能偏离实际,过分的主观理想化;②规划工作要做到自我批判,时刻紧跟发展的变化,符合形势的需要,切合实际,惊醒自我完善和优化。以与时俱进作为城市规划科学化的精神。

4.2敢于自我否定

城市规划要紧随新时代的步伐,不断创新,时刻保持着客观实际的严谨态度;敢于接受批判,自我否定,切合实际,在对过去和现在局势的改变有了深刻的认识的基础之上,查漏补缺,对欠缺的地方有目的的修正更新,及时校正规划工作的不足。下面以冉家坝龙山大道为例:在重庆的渝北冉家坝地区,修建的龙家大道被总规确定为城市景观大道,规划工作已在行进当中,而从实际来看存在三个问题:①偏于交通化,却没有体现出景观大道的实际用途;②道路的空间利用率不高;③道路的绿化带缺乏实用性,偏重形式。针对这些缺点勇于自我否定,决定修改现有的规划方案,将景观大道的功能确认为休闲和生活性的交通功能,确保满足通行要求。进行调整之后,市民拥有了近九万平方米的开阔城市空间,形成良好的城市公共环境。

4.3勇于创新的精神

世间万物没有一成不变的,一切都在发展进步,当然,旧的规划设计以及理论规范都不能完全适应今天的要求,要在旧城市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大胆的创新,取长补短,既要为其注入新鲜的血液,也要保留有价值的经验。规划设计人员不要墨守成规,勇于创新,使规划工作适应发展的需求,符合实际,这是实现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关键所在。

4.4加强规划设计的研究

首先对目前的发展局势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①中外结合,广泛吸收国外先进的规划管理理念,结合国内的经验,双管齐下,取长补短,制定出最具可操作的规划思路;②结合规划城市的实际发展方向,符合当地的政策与重要纲领;③规划工作要客观实际,提高理论水平还要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

4.5高度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在如今这个知识经济和信息飞速发展的社会,规划工作必须要以先进的理论知识为基础。①狭义来说,规划工作当中的理论理念与经验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出现新的变化,要求设计人员及时的做更新;②规划设计本身就是一门交叉性的综合学科,需要规划者对其涉及的方方面面都有一定的了解,要广泛的汲取先进的知识,充实自我;③在借鉴与学习的时候,试着加入自己的创新,不要完全照搬,要善于思考,灵活多变的运用固有的知识理论体系。

5总结

城市规划作为一门具有交叉性和综合性特点的自然学科,必须遵循求真务实,客观理性,自我批判的人文精神,不断创新,随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规划设计者要学会审时度势,客观务实,敢于自我否定,为实际的需要作出合理的规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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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305-01

电网规划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力事业更快的发展,但是在电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与用地以及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为了保证城市规划的合理性,需要保证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更好的衔接,是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从而实现电网的建设,推动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更好的进行。

1、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不协调的表现

电网规划是一项单项性的规划,而城市规划具有多项性,电网规划是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当两种建设出现矛盾后,政府部门一般偏向于城市规划,是将城市规划作为工作的重心,这有时会制约电力事业的发展。两种规划的信息交流并不顺畅,在规划时,交流比较少,所以二者很难做到相互协调。电网规划时增加项目时,向政府部门审批时难度比大,这也暴露了电网企业规划时无计划、比较随意、组织性不强的问题。两种规划无法做到有效的衔接,也说明规划方案科学性不强,在实施时难度比较大,而且政企关系处理的不好。电网规划属于行业性质的规划,其体现了电力行业的特点,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城市规划是按照国家政策,对城市进行综合性的规划。政府部门一般对城市规划更加重视,这涉及到城市的布局以及城市的外观形象,是促进城市经济提升的有效方式。

2、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不协调的原因

2.1编制的出发点不同

电网规划一般是以电源规划以及负荷预测为基础,规划人员根据电网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对规划的周期进行调整,满足城市对输电能力的要求,规划的过程中提出了电力技术指标,还保证了输电系统费用的最小化。电网规划主要是考虑到城市用电需求,对电网进行了合理的布局,从而解决城市供需电的矛盾。城市规划包括电网规划,其是综合考虑城市性质后,对整个空间的优化布置,其规划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的发展水平,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的共同提升。

2.2规划编制的起点不同

城市规划产生比较早,在规划的过程中,借鉴了其他城市的丰富经验,而且参考了国内外优秀的规划方案,吸收、借鉴了先进的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规划比较注重科学性以及协调性,在规划的过程中,可以扩大城市建设的规模,在对规划方案进行编制时,都是由专业的机构完成的。电网规划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在规划的过程中,是由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编制的规划方案,其主要是站在企业的角度,信息也比较有限,在规划时容易忽略与城市规划的协调性,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所以,电网规划还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以及用电的需求,避免电网规划出现滞后的问题。

2.3规划区域范围不同

电网规划的区域范围一般比较多,其具有跨区域的特点,在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对整个供电区域的电网网架结构进行优化布置,对规划方案进行总体的安排,对跨区域的电网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城市规划需要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着重对城市发展进行全面综合规划,并建立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规模,包括对城市电网建设用地和走廊做出安排。就规划范围而言,城市规划和电网规划是点和面的关系。

2.4规划编审程序不同

电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原则上说是电力企业行为,具有“行业性”特点。地市级电网规划编制主要由地市电网企业负责。而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都是政府行为。

3、如何实现电网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

3.1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电网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渠道的互通,形成两个规划间的常态沟通机制。具体组织两个规划的编制单位电网企业和规划部门应该加强联系沟通,互相探讨,建立两个规划间的长效的协调机制,应共同就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规划的范围、规划的技术方法、规划的周期与编制、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探讨协商。从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走廊、电网布局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两个规划相互衔接。

3.2处理好两个规划关系

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非常必要,关键是要处理好两个规划间的关系。电网规划的目的是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提高总体社会效益,应该说电网规划主要侧重于城市空间内电网的科学合理布局,更多地强调技术和经济层面的合理性。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作的一个综合全面规划,更侧重于规划市区的科学合理的布置。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都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和空间走廊。根据实践,我们主要做法:一是实现规划同步,确保规划编制时间、年限的一致,并同步进行修编与调整;二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电网企业与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开展城乡供电专项规划编制,实现城区变电站和线路精确到地理坐标点、廊道宽度和转角位置,乡村变电站与城市规划有机衔接,作为电网建设和省(市)域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三是建立统一规划体系,搭建平台,实现信息畅通。

3.3共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电网规划要求根据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电网网架布局,确定建设规模和方案,需要预留站址用地和线路走廊。而城市规划建设则更侧重科学合理布局和保护环境,城市规划首先要考虑资源约束,寻求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强调内涵发展,两者即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电网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与否,直接关系着两个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关系着城市能否健康发展。“规划节约才是最大的节约”。

4、结语

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较多不协调的问题,在二者出现矛盾后,政府部门一般会偏向于城市规划,为了保证两种规划可以相互促进,应做好二者的衔接。本文对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存在的矛盾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还对实现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提出了建议与措施,实现二者协调发展,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的用电需求。在对城市规划方案进行调整时,用做好土地与空间布局的优化,促进电网更快的建设,推动各项规划建设项目可以顺利的展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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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乡和城乡所在的区域,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乡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乡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研究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城乡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下就城乡规划如何实现与建筑设计的结合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1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城乡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规划即对城市空间进行布局控制,对人与自然、人与建筑关系的协调。建筑设计是解决室内空间的美观和使用的要求,同时在具备一定时代特性风格的前提下,在外部形体上协调建筑与城市控制性规划、城市文脉、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针对城乡建设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城乡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明确要求。各级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为城乡面貌实现质的飞跃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城乡建设存在品位不高、特色不明显等突出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不高。只有有了高起点的规划和高水平的设计,才能实现高标准的建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为切入点,加快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塑造城乡品牌、推动城乡发展,是目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2 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现代建筑设计、城乡管理必将与规划、景观设计及相关领域密切结合。城乡规划的实质在于合理利用城乡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协调城乡功能布局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其着眼点远离建筑物质形态而偏向于社会的整体平衡。城乡的建设大都还是由许许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关的个体项目构成。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城乡社会的空间环境设计,改善人们的生存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城乡管理作为一种在定性、定量图文结合方式下的弹性控制方法,可以直接指引到具体建筑单体的设计层面。城乡建设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化过程,特点在于设计城乡而非设计建筑物,它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从总体上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生活环境的优良品质,促进城乡空间的有序发展,同时为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种长效的技术管理支持。

3 城乡规划管理中应结合建筑设计的运用

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增加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难度。城乡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乡空间,我们对城乡空间进行分析及规划,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乡规划。而城乡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乡的历史,展望城乡的未来,因此在城乡的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对城乡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乡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乡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乡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乡环境,必须与城乡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同等重要。

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存在着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问题。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4 正确处理城乡规划管理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

4.1科学对待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是一种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根据阿普尔亚德的观点,城乡规划管理内容日趋综合,方法包容性更强,从单纯注重形态的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不但要注重城乡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必须强调“城乡规划管理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规划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一个城乡建设的好坏与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为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一般一个城乡规划管理经批准后,要执行十年以上,因此,在批准城乡规划管理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

4.2建筑设计服从城乡规划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例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四周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5 结束语

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促进了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对城乡的形象和景观产生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胡振宇.促进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契合有效途径[J].江西建材,2012,0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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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多规合一”基于城镇空间布局的衔接与协调,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实现“一个城镇空间,一个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空间,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

1“多规”内涵及意义

“多规合一”改革正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它是把多张蓝图变为一张蓝图,这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等资源,有效解决了“规出多门,各自为政,相互打架”等突出问题,更有利于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挖沟填沟,填沟挖沟”问题。

“多规合一”的涵义。 “多规”主要影响镇(乡)域范围村镇布局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空间规划和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主要为发改委编制的五年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区域土地利用为主导,突出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控制的规划;城镇空间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市政设施规划、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综合通讯发展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及环卫规划等。

“多规合一”的意义。2014年 4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举行新闻会。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在“十三五”规划将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并以此为基础,把一张蓝图干到底。

城镇规划“多规合一”并不是说把多个规划合并成一个规划,而是使多个规划整合互通,充分发挥系统性的作用。为全面推动城镇发展一体化,“多规合一”的重心还在于土地规划,核心是解决建设用地的供给来源与农村同步发展和农民顺利进城就业这对矛盾。目前我国城镇建设问题十分突出,所以在城镇建设中,通过“多规合一”规划方法,使城镇文化、经济、建筑、景观特色得到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城镇在各系统、各层面、各类型之间的关系。

2.推进县域“多规融合”管理模式

推进县域“多规融合”,关键要统一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底图、统计口径、技术标准,增强规划融合后的统一性、权威性和长效性。

在总规的统一指导下,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同,省直有关部门要联合部署、联合推进、统一选点、集中探索,县市由政府牵头,一把手亲自抓。

重点区域规划。对已建区内存在一些未充分考虑发展要素的建设行为,在管理中应考虑在建设活动类型、建设强度等方面,采取退出或避让等管理措施;城市旧区改造应与城市规划(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城市设计(风貌、天际线等)等相关内容,要根据已批复的区域内城市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对建设活动类型(房地产、工业、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强度(建设密度、容积率、建筑限高、地下开发)、建设风貌等内容进行监督,保障规划的执行力。

由于受政策要素、工程性限制条件、市远景发展用地等方面的约束,将建设活动类型、建设强度、建设时序作为管制的重点,农业发展开发用地主要属于此区域范畴。

行政辖属协调规划。地方规划管理部门在划分建设用地管制区时,往往是基于本辖区内的土地资源、地形条件与开发建设需要,较少考虑邻近城市辖区的管制区划分情况。针对于此,建议各行政辖区进行土地空间管制时,需征求邻近辖区政府部门的意见,并将其作为本辖区空间管制的依据,以实现区域协调管控,共谋发展。

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资源,则是在环保部门和林业部门的权力范畴之内。因此,在重要生态资源为主的禁建区周边,需考虑不同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建设用地分区划定时,应与多个管理部门协商,划定一定的缓冲地带,作为严格限建的区域。

缓冲地带与弹性用地区域协调。出于管理需要,某些政策设定的禁建区往往先行划出,而后才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与管制分区,便有可能出现禁建区周边存在适建区的情形。为避免以上情况,各管制分区之间需划定一定范围的缓冲地带,缓冲地带的具体宽度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并给予缓冲地带介于两区管制强度之间的管控政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有条件建设区,给土地利用提供了一定弹性,可有针对性地适时调整城市建设活动,而城镇规划管制分区中无对应的概念分区。 因此,为使两规在空间上有效衔接,可对城镇规划中的适建区进行细分,使城市建设用地区对应允许建设区,预留发展用地对应有条件建设区;将已建区与适建区合并为最大允许建设区, 并与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对应一致,从而建立空间协调机制。

3.建“多规合一” 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从 “多规合一”现实状态来看,要解决规划的主要问题,在技术层面是非常重要,而技术面包含城镇化水平、规划范围、人口与用地规模、技术标准等。

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预测一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人口规模的预测,关系到建设用地规模的预测, 因此, 在 “多规合一” 的过程中,首先必须在人口统计口径上达到一致, 统一采用公安局、 统计局、计生委等部门的调查统计数据;

统一规划区范围。在规划区范围应当统一,如功能区规划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涉及的范围一致,而综合性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都应当与禁建、 限建、 适建范围也应当一致。

统一用地规模与标准。建设用地应当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量目标和保护耕地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城镇化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满足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需要, 统一确定建设用地标准。

统一规划基础资料。对于同一层级的各项规划,应当采用相同范围、精度和格式的地形图、现状图,以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规划基础资料。

篇(10)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7-0230-02

地形图中蕴含着丰富的信息,能够读出这些信息对于正确的规划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过去对设计师的基本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城市规划专业在规划设计中所需要的量化分析和决策支持也日益增多,这种分析和决策对于空间信息及其处理提出很高的要求,仅凭人工经验的做法显然已经难敷需要。地理信息系统(GIS)是处理地理空间信息的综合性技术,其空间信息的管理和分析能力使得其在园林城市规划行业应用非常自然,这方面国内已有不少先行者。

因此,对于城市规划专业教学来说,探索在城市规划教学中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结合实际的课程教学和科研项目实践,将GIS技术运用到教学实践和科研项目中,通过培养学生掌握GIS强大的数据处理和空间分析能力,来解决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一些问题,探索一种更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教学体系,并积极与市场接轨培养复合型人才积累教学经验,是城市规划学科发展顺应现代科学发展的总体趋势。

一、在城市规划教学中引入GIS课程的原则

(一)国内院校城市规划专业的GIS教学现状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行)》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求城市规划专业学生需要了解GIS及CAD的基本知识等,在国家注册规划师考试大纲中,也明确列出了3S(GIS、GPS、RS)技术与城市规划管理相结合的内容要求,把GIS等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列为《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国内设置城市规划专业的相关院校也陆续开设了GIS课程,这也足以证明GIS课程在城市规划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国内一些重点院校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设置了城市规划专业,且基本上都开设了GIS课程,但是,由于目前GIS技术在中国规划管理行业的应用因数据与资金来源管理与认识水平以及地方政府体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仍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国内大多数院校的城市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比较注重于建筑及城市物质形体、色彩、构图等专业技能的训练,对CAD训练较强而GIS训练相对较弱,有很多学习城市规划专业的大学生甚至不知道GIS是什么,这样就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与社会脱节,学生毕业后不能马上适应社会的需求。而英美等国家城市规划专业普遍重视应用GIS进行宏观分析和空间辅助分析,因此,在城市规划教学中引入GIS知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符合交叉型人才的需要。

(二)构建城市规划专业GIS课程的原则

结合我国城市规划专业的教学现状,在融入GIS知识时,应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1.交叉性

GIS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在内容上包含了地理学、地图学、测绘学、遥感、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结构、数据库技术等众多方面。因此,在教学中要注意学科的综合性和侧重性。在城市规划教学中融入GIS知识,可以从地理学的角度来思考,将GIS的空间分析功能融入到城市规划中,从而实现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实用性

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学习GIS的目的是将GIS运用到其具体设计与管理工作中,所以要紧密结合城市规划专业的特点进行教学内容的组织。我们可以把对本科生的培养定位在系统的使用及维护上,而不是成为系统开发者,因此教学目标主要有两方面:一是GIS平台软件的学习,目的是为了日后对图形及属性数据进行某些处理;二是城市规划GIS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维护,如图形与属性查询、叠置分析、缓冲分析、专题图的制作、统计制作、出图出证、新的图形及属性资料的入库等。

3.实践性

GIS本来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理论讲述并不能够让学生详细了解GIS的强大功能。因此,在课程安排的时候,应该将理论讲授与上机实习进行有机结合,将课堂讲授与课下开设讲座、参观等实践活动相结合,合理分配学时。在GIS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做到随时与学生交流互动,特别是在上机实习中,要深入到学生中去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答疑、解惑,这样可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对学生感到困难、难于理解消化的内容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学习达到最佳效果。

二、在城市规划中GIS的应用分析

GIS作为存储、分析和管理空间数据的技术,十分适合城市规划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一)在总体规划中应用GIS技术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各种自然条件的分析相当重要,可以应用GIS的空间分析和模型应用功能进行城市规划预测评价、规划模拟和决策。

在做总体规划时,对城市现状的调查和分析时可以用到GIS技术,利用遥感卫星所获取的基础资料(有控制点等相关信息),在GIS软件中将其分类并进行面积的测算,就能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现状有一定的了解。在此现状基础上要对城市的土地未来发展有更好的把握,还可以利用GIS软件中所带有的预测功能对未来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预测获取遥感影像图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对土地利用进行分类。分类以后还可以对某一项类型进行专题特征的提取和量算。

(二)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应用GIS技术

GIS具有海量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功能,这一点是GIS技术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被广泛应用的原因。在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中都建有基于GIS的规划空间数据库,利用GIS数据采集功能可以提高城市规划信息获取的效率,方便地将多种数据源、多种类型的城市规划信息输入到数据库系统中;利用GIS的信息查询功能可以迅速提供用户所需的各种城市规划信息,包括空间信息、属性信息、统计信息等;利用GIS的数据库管理功能可自动管理海量的城市规划数据,并进行城市规划数据库创建、操作、维护等工作;利用GIS的统计制图功能可将大量抽象的城市规划数据变成直观的城市规划专题地图或统计地图,形象地展示出各种城市建设专题内容、城市建设数据空间分布与数量统计规律;利用GIS输出功能可支持多媒体演示及基于多种介质的城市规划信息输出,还可用可视化方法生成各种风格的菜单对话框等。

从总体上看,在城市规划管理领域中GIS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与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主要用于城市动态管理和对城市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进行科学决策的一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

(三)在城市规划编制中应用GIS技术

城市规划编制是指根据国家的城市发展建设方针以及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重点强调规划区域内土地利用空间配置和城市产业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利用GIS的空间分析功能可以在城市规划编制中进行城市空间扩展和城市景观格局分析研究,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市公共设施选址研究,城市交通网络研究等。在这些研究中最常用到GIS空间分析模块包括空间信息的查询和量算,缓冲区分析,叠加分析,网络分析等。

随着三维GIS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把城市规划的理论和模型构筑于三维GIS平台上,可以运用三维GIS技术进行城市规划的仿真模拟,这样不仅可以预测城市规划状态的变化,而且可以对各种不同的规划方案进行客观评价和选择,从而使城市规划问题解决得更好。实践证明把GIS的空间分析功能应用到城市规划编制中,可为确定城市合理的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提供科学依据,这必然会提高城市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和精确性。

三、城市规划专业GIS课程的主要内容

教学中主要运用课堂讲授与课程设计指导两种教学方式,课堂讲授分理论部分和上机练习两部分进行集中授课,课程设计指导则根据该学期开设的设计课程的相关需要进行具体指导,整个课程分32学时16次课完成,具体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见表。

城市规划专业GIS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GIS基础知识和有关软件的使用,其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在有限的学时内使学生掌握在城市规划实践中涉及的有关空间数据与空间信息的基本概念,并学习GIS在城市规划辅助设计中的基本技术;通过上机实习使学生加深对所学GIS理论知识的理解,熟练掌握一门GIS软件,重点在于培养学生使用及维护GIS系统的能力;通过课程设计指导这一实践环节,让学生了解一些规划实例,从而找寻自己理论学习中的不足。

在城市规划专业引入GIS课程,加强对规划专业学生在GIS、RS等新技术应用方面的训练,积极探索新的城市规划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结合实际的课程教学和科研项目实践,将新的信息技术运用到教学实践和科研项目中,将有助于提高未来规划工作者的综合能力,使规划设计方案更为综合完善、更有实际依据,规划管理行为更为规范、更有效率,规划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量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与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成芳,黄铎.城市规划专业GIS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实践研究[J].规划师,2007,(11):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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