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15 15:21:36

空气污染的建议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1)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2)

1.进一步强化全国机动车污染防治。201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4亿辆 (其中汽车1.54亿辆),年消耗汽、柴油近3亿吨,排放污染物超过4500万吨,且主要集中在城市区域,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一是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公安、环保、交通运输、质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出台可操作性的规则和措施,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的落实;二是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交出行率,提升公交出行和换乘的便利程度,积极在各地推行错时上下班制度,避免上下班高峰堵车问题频繁发生;三是建议国家整合相关资金渠道,建立和增加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补贴资金;四是不断提升车用油品标准和质量,加强车用油品管理,确保合格油品在全国范围内供应。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分级分区、注重成效。根据大气污染情况建立不同级别的污染等级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划分不同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优化应急预警与响应流程,提高时效性。

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应急体系,对潜在污染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

(四)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结合深圳市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具体分级为:

Ⅲ级预警: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或中度污染时,启动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时,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时,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五)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1.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根据本市各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将本市划分为2个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按照不同分区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启动不同的应急措施。具体分区为:

西部区:包括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等4个区(新区);

中东部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等6个区(新区)。

2.分区执行要求。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强制性措施全市执行;其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分区执行原则,依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分区实施。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由市人居环境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监察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城管局、气象局、建筑工务署、公安交警局、新闻办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确定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督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监测预警工作组、专家会商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检查督导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建。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应急措施实施方案,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时组织实施。

(三)应急专家组。

为了保证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决策的科学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大气污染应急专家库,组成大气污染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会商机制。专家会商采取现场会商与视频会商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的分级,专家会商划分为三个层次: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时,由会商工作组内专业人员会商形成结论;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参加会商;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和2位外地专家参加会商。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

1.预警应急信息分析及专家会商。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100以上,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分析是否启动预警与应急响应,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会商结论和应急启动建议。

本市未达到相应级别,但由于珠三角区域应急联动需要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送应急启动建议。

2.应急启动决策。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及时健康提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长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预警应急信息。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及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手段,预警应急信息。

市人居环境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配合,联合机动车限行公告,并且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为预警应急措施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

4.应急措施实施。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各自职责落实本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工作组应及时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预警与应急响应解除。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回落至100以下且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时,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形成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应急指挥部。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报经市长同意后解除。

(二)大气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级别分3个级别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应急措施。

1.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市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2.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Ⅱ级预警时,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责令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按当天日期对应的车牌尾号(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除重大工程项目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对工地周边及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未规范有机废气排污口或无后处理设施的,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3.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市市场监督局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I级预警时,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责令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柴油等污染燃料的锅炉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施禁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单双号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以上(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油漆喷涂和粉刷作业(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满足预警应急的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基础平台建设,实现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天气形势预报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降低大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同时,确保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信息有效传达,提醒市民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

(三)加强执法监督。

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违法排污的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应急预案的减排措施。

市公安交警局加强冒黑烟车执法,在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10个;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20个。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对大气污染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五)开展应急演练。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加强应急培训。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应急队伍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大气污染应急预报、监测、处置等专门人才。应急培训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七)加强监督考核。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对本预案规定职责的落实情况。在应急行动期间加大对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的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八)强化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职责。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本预案启动时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并配合做好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及机动车停驶工作。

(九)落实区域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4)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环境是我们的向往,也是市委、市政府的努力目标。然而,日益增多的建筑扬尘、交通扬尘、汽车尾气、露天烧烤、工业粉尘等,正蚕食着我们清洁的空气,影响着你我的身心健康,更与我们的宜居梦想背道而驰。

为改善大气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在此,xx市环保局倡议:

贡献一份力量,倡导一种文明。“爱护家园,人人有责”。在日常生活中,请您坚持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拒绝露天烧烤,合理健康饮食;使用清洁能源,抵制劣质煤炭;垃圾分类处理,决不焚烧杂物;禁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绿色环保出行,少开机动车辆。让文明,在你我之间传递;让洁净,从你我身边开始。恪守一份承诺,撑起一片蓝天。“蓝天白云,你我共建”。在生产经营中,请您自觉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履行治理和减排义务:绿色文明施工,减少建筑扬尘;拒绝超限超载,防范交通扬尘;完善除尘设施,保证达标排放;规范经营行为,治理餐饮油烟;主动拆改锅炉,实施能源改造。让承诺,牢记在你我心中;让污染,尽快从你我身边走开。

承担一份责任,捍卫一方净土。“牵手蓝天,你我同行”。法律法规是治理大气污染的有力依托,人民群众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强后盾。在社会交往中,请您积极宣传法律,自觉维护法律,主动参与到大气防治行动中来,敢于制止举报各类污染行为,争做保护大气环境的忠诚卫士,让天空多一份湛蓝、让白云多一缕亮色、让xx多一分美丽。

亲爱的朋友们,蓝天之下你我他,洁净环境靠大家。生活在共城大地的xx儿女,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争当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清新,共城的天空会更蔚蓝!

倡议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护空气的倡议书【二】

xx市的公民们:

最近,xx空气污染指数一直很高。走在街上,风里都带着一阵阵灰尘。听别人说,这就叫做空气污染。所谓空气污染,一般是指人为原因所引起的空气污染。我很讨厌空气污染,它会让人很不舒服,还会带来很多疾病。我发现,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主要来自于工业企业、炉灶和锅炉和交通运输。人类无节制地向空气中排放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空气污染,一般是指人为原因所引起的空气污染。

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卫生防护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在居住区里,随着人口的集中,大量的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也需要耗用大量的煤炭,特别在冬季采暖时间,往往使受污染地区烟雾弥漫,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大气污染源。近几十年来,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城市行驶的汽车日益增多,火车、轮船、飞机等客货运输频繁,这些又给城市增加了新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汽车排出的废气。汽车污染大气的特点是排出的污染物距人们的呼吸带很近,能直接被人吸入。汽车内燃机排出的废气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铅化合物等。除了这些,生活中燃烧香烟、建筑装饰材料等也会释放一些有毒气体。

由上可知,空气污染所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人们要想“尽终其天年”,必须保持和创造一个干净的空气环境,在这方面,人们又应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呢?我觉得应该:

(1)植树造林,美化环境。

人们都有这样的感受,当你在闷热的夏季来到凉爽的海滨或喷水池边时、会感到心旷神治。雷雨之后,到屋外走一走,也会感到空气清新,呼吸舒畅,

(2)发展新能源,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

新能源在自然界大量存在,我们熟知的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以及氢能、原子核能等,都是干净的新能源。目前,一些大城市的屋顶,已开始安装太阳能收集器。人们向往的太阳能炊具、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空调设备也已试制成功,并将逐步推广应用。

倡议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护空气的倡议书【三】

敬爱的市长:

您好!

自古以来,济南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而拥有许多泉水。泉水之多,涌量之大,形态之美,水质之优,世界上没有哪个城市可以相聘美。

可是,那都是几年前的事,那个美丽的泉城之乡济南马上就要不复存在了看到这个我真是太失望了,经济发展了可环境破坏了,

您不失望吗?济南是泉水之乡可我家有时三番五次的停水这是因为什么?水的供应。现在我发出以下建议:

1.通过多种途径向人们大力宣传节约用水。

2.多植树造林,保护水源。

3.带头开展一水多用的活动,节水。

4.保护树木,多植树。

5.多建双重垃圾桶。

6.不过多造船和舰。

7.让小孩们从小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8.学校多开展节约用水的活动。

虽然我的方法不多,但是,我觉得对济南有一定的好处。济南是泉水之乡,我们是泉水人家,不能让济南变成干涸之乡。大家一定要好

好的用水,注意节约用水啊!

我相信,未来的生活在我们的保护下一定会更好!

保护空气的倡议书【四】

昨天中国之声邀请了兰州市长做客,讲述兰州从长期重污染城市变成优良天数超过100多天的经验。笔者认为对西安乃至全国治理空气污染都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由于没有完整的听,现就将自己听过的写给大家,希望有关部门,以及市民多提意见。

第一:把各项治理空气污染的政策一定要落实,所有的环抱设备要全部开。不能因为花钱就当摆设。

第二:投入要大,兰州市投入7亿,引进民间社会资本40多亿元。将全市的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

第三:所有建设要以人为本,科学施工。始终把环保政策贯彻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序。

第四:找来环保部门和科学院士分析空气污染的成因,找到源头。分为四大污染。

第五:冬病夏治,夏季可以放松。冬季限制用量。夏季进行环保改造。工业减排,关停。全民参与,冬季派人员督察,查偷排,和不负责人的行为。一个工厂排12个人,因为三班倒。

第六:关停并转。停就是要改造,搬迁过程中得到改造。

第七:三限:即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全市设立统一的用煤计划,质量在冬季必须是优质无烟煤。夏季可以放松。冬季限制用量。其他市场生产生活用煤也必须是优质无烟煤。设立统一的煤质检测发放部门。杜绝劣质煤使用。

第八:立法。规定环境标准,使用的标准比国家高。并且实际落实到位。

第九:政府补贴,循序渐进,一户补助20元,有烟煤改无烟煤。小吃饭店的源头用煤得到控制,必须是无烟煤。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5)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

近年来,我国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水污染事故多发,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环境形势,治理水污染,自1987年开始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也被本届人大提上议事日程。如何加快立法进程,并以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法治后盾,“两会”代表委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

《环境保护》:今年的“两会”上,您所递交议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全:今年“两会”,我所递交的议案有2个,均是关于法律修订的,一个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另外一个是加快修订《水污染防治法》。

目前,全国人大正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通过一审,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来看,强化源头控制、落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推进公众参与以及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较有针对性,但还存在如何与《环保法》进一步衔接,尚未充分吸收地方上一些好的做法,一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制度没有明确等问题,还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和水安全问题,1984年5月11日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1996年和2008年对这部法律又进行了两次较为重要的修改。本届人大又根据当前我国面临的水污染严峻形势,再一次把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我们建议,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进程,以解决我国水环境管理中突出问题。

《环境保护》: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中,您认为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存在哪些不足?

张全: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大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还没有明确或者体现得不充分。

一是社会共治的理念尚未充分体现。建议本次大气立法在如何体现全社会共同责任上作进一步的细化,从政府、企业和社会三个层面,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是大气污染治理市场化的相关制度尚属空白,例如,第三方治理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都是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治理措施,但这两项制度在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尚未体现。三是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自2007年统一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检验周期,将排放检验纳入安全检验的范围,并明确在用机动车未经排放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建议在本次大气立法中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采取类似上海的做法。此外,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应引起重视,港口船舶排放加重了雾霾等大气污染,建议本次大气立法在严格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的基础上,推行大型港口、码头岸基供电和使用低硫油等措施。四是大气违法成本低、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也应当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要从制度设计源头上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难的问题,做到完全剥夺企业违法所得的预期利益,以消除企业的违法冲动。

《环境保护》:除上述框架上的不足外,在立法思维和制度规定等具体内容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应做哪些完善?

张全:一是给地方立法留出空间,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国家层面对某一事项作统一具体的规定难度较大(如社会面源的污染防治措施各地差异较大),如果作出统一规定执行性可能比较差。鉴于环保的特殊性,建议创新立法思维,参照环境标准的管理模式,授权地方在大气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可以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如果地方有更严格规定的,优先适用地方规定。二是体现社会共治,建议在修订草案中除了强化政府责任外,要突出企业在源头减排、污染治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要倡导公众低碳节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并且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公众低碳节俭生活行动指南。在监管上,除了明确环保部门的职责外,还要明确其他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三是建议增加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制度。针对第三方治理采取引逼结合的方式,既要在起步阶段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又要在法律层面规定约束性措施,同时强化对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管,划清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责任;建立严重污染企业强制保险制度,对化工、石化等严重污染企业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投保环境责任险;完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制度:推行机动船岸基供电和低硫油;进一步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在《环保法>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差别化电价、停水停电、变排污结果罚为行为罚等措施。

《环境保护》: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2015年上海在大气治理上将有哪些新举动?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6)

1997年1月,国务院第三届环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由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提交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空气污染预报工作的建议”的报告,提出为更好地反映环境污染变化势态,为环境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环境质量信息,并使环保工作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促使我国环境监测工作与国际接轨,建议在我国开展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及空气污染预报工作。一、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周报 建设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全国47个重点城市分三批实施空气污染周报,第一批实施时间1997年10月1日,第二批实施时间1997年12月1日,海口市安排在第二批。为了确保周报工作的顺利进行,1997年12月底,海口市政府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从美国引进具有90年代先进水平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仪器,建立由四个子站、一个中心监控站组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998年1月开始子站站房建设,子站站房建在由海口市环保监测站1993年优化布设并经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大气质量监测国控点上,3月份安装仪器,4月份整套仪器系统试运行,5月份正式投入开展了空气污染周报工作。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用美国热电子公司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测,整个系统由电脑联网的四个监测子站和一个中心监控站组成,每个子站备有二氧化硫脉冲荧光分析仪、氮氧化物化学发光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β射线分析仪,其中的一个子站还备有小型气象测试仪器。系统二十四小时连续对环境空气进行自动采样、分析,完全无人值守,能实时显示海口市空气污染物浓度的变化值。为了保障子站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仪器使用寿命,必须加强对仪器的维护,为此,在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后,成立自动站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子站仪器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子站仪器由两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护,每周对四个子站各巡查三次,记录仪器运行状态的数据参数以及外部保养、易耗品更换等。二、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建立日报工作管理制度2000年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全国47个重点城市实施空气污染日报,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每天中午12点由中心监控站从四个子站电脑提取三种污染物浓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监测数据后,对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生成报表,经技术主管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电脑登录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报送。国家总站根据上报污染物的浓度计算出空气污染指数(api)后,报中央电视一台于每日晚间新闻后播出。日报工作形成由监测站业务主管副站长监管,大气室主任督促,自动站工作小组固定二位工作人员采集数据及汇总并生成报表的管理制度。三、建立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模型 开展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2001年初,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全国47个重点城市在继续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工作的基础上于200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空气质量预报。2001年1月至4月,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室会同技术室研制了海口市环境空气污染预测模式,利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近两年的每日监测数据,并对影响大气污染水平的气象因素进行研究,使用线性回归方法和平稳时间序列分析方法,找出气象因子与大污染物浓度之间响应关系,及污染物浓度日变化之间联系,建立海口空气质量预报模型。5月试行预报,6月5日正式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通报。即时后每日的中午12点、下午2点分别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报送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国家总站根据上报污染物的浓度计算出空气污染指数(api)后,报中央电视一台于每日晚间新闻后播出。从2001年到2002年的预测结果统计,准确率69%—92%。四、1998年—2002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从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中心监控站数据库提取1998至2002年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海口市五年的环境空气质量处一级水平(见表1),两项气态污染物年均浓度远低于一级水平(见表2、3、4)。空气污染物每年的年月变化特性一样,呈春、冬两季高,夏、秋两季低。以1999年的tsp监测数据为例,图1体现出该污染物年月变化趋势。表1 1998—2002年海口市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及首要污染物年份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污染指数api 74 75 65 36 31空气质量级别 级 ⅰ ⅰ ⅰ ⅰ ⅰ首要污染物 tsp tsp tsp pm10 pm10表2 1998—2002年海口市so2浓度变化趋势年份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浓度 mg/m3 0.004 0.008 0.007 0.009 0.008级别 级 ⅰ ⅰ ⅰ ⅰ ⅰ表3 1998—2000年海口市nox浓度变化趋势年份 1998 1999 2000浓度 mg/m3 0.014 0.013 0.017级别 级 ⅰ ⅰ ⅰ表4 2001—2002年海口市no2浓度变化趋势年份 2001 2002浓度 mg/m3 0.012 0.013级别 级 ⅰ ⅰ表5 1998—2000年海口市tsp浓度变化趋势年份 1998 1999 2000浓度 mg/m3 0.074 0.075 0.065级别 级 ⅰ ⅰ ⅰ表6 2001—2002年海口市pm10浓度变化趋势年份 2001 2002浓度 mg/m3 0.036 0.031级别 级 ⅰ ⅰ五、下步的打算1、进一步健全自动站的管理制度,加强自动站巡查力度,确保自动站正常运转。2、开展新海口大气优化布点研究,积极争取政府资金,增设两个自动监测子站。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7)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1-0051-02

一、武汉市空气污染概况

(一)研究对象分析

近年来武汉市为了追求经济快速发展而忽略对环境的保护,进而导致空气质量与经济发展严重失调。针对于空气质量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一个权衡,最大化的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研究。以武汉市1996-2012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社会经济发展数据为依据,着重分析空气污染对武汉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空气质量管理的对策建议。分析研究对象策略见图1。

(二)合理研究假设

1.API值对不同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具有可度量性,即:相同API值对应的不同污染物危害程度相等。2.忽略数据更新频率为每小时一次,的数据或会有所延滞,或不能及时更新的影响。3.当遇到监测仪器校零、校标等日常维护行为,或出现仪器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情况,可能会出现不能及时更新或某些站点没有数据。本次旨在尽最大努力及时满足公众知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需求。

二、武汉市空气质量研究的定量分析

(一)概论

环境系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所以,空气污染现象也一定是一个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的因素对污染程度的影响的大小不同,其中,对空气污染程度影响最大的作用因素,我们称之为“主要因素”。而“影响”这个概念是一个模糊的,定性的概念。因此,欲确定空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就应该收集不同作用因素的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引入量化指标对其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这个量化指标,最终确定其对空气污染程度影度大小。根据相关的大气科学资料,我们需要确定对城市空气污染程度影响较大的几个因素。

四、武汉市空气污染治理的建议

加强预防,预防是环境空气污染防治的基础,没有检测手段就很难对环境空气进行有效的监督预警,要进行预防,这就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管理,及时发现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居民进行生产生活,以促进生产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治理,需要在管理制度、技术上综合进行,管理上:实施流域综合管理计划,统一规划空气污染控制政策和设立执行部门,进行空气污染的综合治理。从领导层开始加强对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增强领导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抓好组织落实,完善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分阶段、有重要地推动工作开展。

严格法律制度,强化环境管理,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参考文献:

[1] 司守奎,孙玺菁.数学建模算法与应用[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1.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8)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敦化市位于吉林省东部长白山腹地,是吉林省区域面积最大的县级市,隶属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近年来,随着敦化社会经济和现代化工业的发展,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消耗日益增大,城市人口逐年密集,各类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导致尾气污染加剧,大气污染从构成到防治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敦化市一项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五年(2006~2010)环境空气质量年度对比分析

(一) 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分析

根据2006~2010年敦化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变化统计表分析,全市三个监测点位的五年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没超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三项空气污染物浓度均呈现下降趋势,但变化幅度不大。二氧化硫年均值从2006年的0.028 mg/m3下降到2010年的0.025 mg/m3;二氧化氮从2006年的0.028 mg/m3下降到2010年的0.026 mg/m3,可吸入颗粒物从2006年的0.098 mg/m3下降到2010年的0.095 mg/m3。

根据各年度采暖期与非采暖各污染物浓度数据变化来看,采暖期各污染物浓度高于非采暖期,市区两监测点位(国税局、进修学校)的污染程度要高于江东地区,呈现出市区人口密集区污染程度在采暖期明显增高的环境空气污染特点,可吸入颗粒物在2006年度采暖期的0.106 mg/m3下降到2010年的0.093 mg/m3,说明敦化市在空气污染防治效果呈现逐年好转的趋势。变化趋势详见折线图。

(二) 污染物综合指数及构成变化情况分析

通过对敦化市2006~2010年大气污染综合指数比较结果可知,5年来敦化城镇综合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06年较2010年下降了0.130,详见表1-2-1。

表1-2-12006-2010年敦化市大气污染物构成统计表

从大气污染物构成变化情况来看,2006-2010年大气污染物构成不相同,但可吸入颗粒物仍为各年度的主要污染物,2006-2009年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负荷比保持平稳,在2010年出现五年来负荷比增大,由43.6%增加到47.1%,主要原因一部分供热取暖锅炉老化,设备有等更新,另外敦化市机动车辆由2006年的27226辆增到2010年的50037辆,因此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有所加剧。

二、分析结论

(一)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统计分析和评价结果,敦化市大气污染物在时间上呈现明显的变化规律,冬季采暖期各污染物浓度值高于非采暖期各污染物浓度值。在空间上,市区两处环境空气监测点污染物浓度高于江东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成为本市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的特征污染类型,呈现出市区人口密集区污染程度在采暖期明显增高的环境空气污染特点。

通过对敦化市2006~2010年大气污染综合指数比较结果可知,5年来敦化市城镇综合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06年较2010年下降了0.130。

从大气污染物构成变化情况得出结论,2006-2010年大气污染物构成不相同,但可吸入颗粒物仍为各年度的主要污染物,2006-2009年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负荷比保持平稳,在2010年出现五年来负荷比增大,由43.6%增加到47.1%。

敦化市上述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问题是一部分供热取暖锅炉老化,设备有等更新,部分小型洗浴锅炉的烟尘排放也为敦化市环境空气污染做了很大“贡献”,几处存在于市区的全年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生产性锅炉烟尘,也是导致市区非取暖期可吸入颗粒物难以下降的原因所在。另外敦化市机动车辆由2006年的27226辆增到2010年的50037多辆,因此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有所加剧。

(二) 环境空气污染原因分析

除上述社会因素外,气象条件起到很大的作用。敦化市属于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非采暖期与采暖期几乎各半,因此采暖期长为这一地区的空气污染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敦化市市区所处地形为山间河谷冲积平原,大气稳定度多以中性和偏稳定度情况出现,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通过对这一地区逆温发生频率统计分析,无论是非采暖期还是采暖期,该地区的逆温出现频率较高,非采暖期为75%,采暖期为80%,导致市区污染在采暖期高于非采暖期污染特点,因而控制人为空气污染源成为影响敦化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

三、大气污染防治建议

根据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五年评价结果,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非常接近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年平均的标准值,因而控制此项污染物的产生量是确保敦化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根据敦化市污染源分布情况,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严控燃煤污染,实行集中供热,推进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控制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

2、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取缔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规“小炭窑”等大气污染源依法予以,强化环境源头治理力度。

3、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和检查,加强对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治理低空污染。

4、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对市区内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堆放推行仓化、棚化储存;对建筑工地采取渣土车加盖遮篷等多项措施,禁止道路遗撒。

5、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在用车排放监管,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6、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扩大城乡绿化面积,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改造城区土路,提高城区硬覆盖率和绿化面积。

7、广泛利用宣传、教育等手段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参考文献]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9)

市人代会上提交议案 推动空气治污法制化

厉明代表通过走访专家、实地调研等形式,对雾霾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就如何解决雾霾问题进行了积极思考。结合各地治理雾霾的实践,他认识到,治理雾霾问题一定要采用法制化的手段,严格执法,力求实效。为此,在2013年的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厉明作为领衔代表联合其他15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空气治污应法制化,建议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细则》的议案。

在这份议案中,厉明代表直言当前治理空气污染存在的几大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他提出的对策是制定地方立法,使临时措施常态化、法制化。当上海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时,他提出要建立应急防护措施:首先要建立提醒特殊人群机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市内,停止户外运动;督促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建议一般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立督导特殊对象机制: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对于治理大气污染,他建议要针对各个污染源进行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如对于工业废气排放,要制定法律规定控制废气排放,更新制定相关废气排放标准;针对扬尘污染,应当重点规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减少过度施工和重复施工;对于车辆尾气控制,应当通过立法进行调控,降低汽车尾气排放;还要明确各个部门的相关监管职责;明确相关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议案提出后,经大会主席团同意,交付市人大城建保护委会后审议。城建保护委审议后认为,2001年制定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确有必要在法规中增加相关规定,强化对PM2.5污染的防控。2013年11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重点聚焦了PM2.5污染防治。并将法规草案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上海人大公众网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热线连接环保局长 共同努力改善上海空气质量

2013年市人代会期间,厉明代表提出空气治污法制化议案后,在新闻媒体的牵线搭桥下,与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在这次交流中,厉代表将议案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指出了空气污染治理难的重要症结:“污染一出,由环保部门一家推动,其他部门被动接受,全社会主动配合度不高,治理效果可想而知”。他还向张全建议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交出行以降低汽车尾气污染。张全则向厉代表详细介绍了上海市PM2.5的来源。会谈结束后,厉明和张全还互留了联系方式,建立起连接市人大代表和环保局局长的“环保热线”。

有了这次交流,厉明代表在2013年4月份专门给张全局长发了一封函。在这份函中,他提出“建议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门停止现行的通过燃烧方式销毁非法烟花爆竹的做法,避免污染空气”。在他看来,改变现有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方法是改善空气质量的一条捷径。通过烧毁的方式处理非法烟花爆竹对大气的污染较为突出。他通过大量地调研论证提出,对烟花爆竹的处理手段,除烧毁外,还有其他办法:水溶化法和深埋法。厉代表建议考虑建设或利用现有的焚烧车间,通过少量多次对烟花爆竹予以烧毁的办法,将由此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将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拆解,并对残骸作无害化处置。公安消防等部门应该做出表率,积极改进现行“粗放式”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方法,为大气污染的治理做出贡献。厉明代表的这些建议得到了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就此与厉明代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并力求改进方式以避免产生环境污染。

在2014年的市两会期间,厉明代表与张全再次交流起雾霾治理问题。由于2013年上海遭遇了严重的雾霾污染,如何治理雾霾在2014年的两会上,成为包括厉明在内的大多数人大代表们极为关心的议题。在这次交流中,厉明代表建议上海市环保局应坚持打好治污这一仗,不能松懈。他还直言“上海做好了自己的环保工作,还会受到周边地区影响。上海要加强长三角联动,共同治理雾霾污染”。他建议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张全局长,在全国两会期间为推动长三角环保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厉明代表还再次提出要重视采用科学方法处理非法烟花爆竹,争取快速改善当前空气质量。

关注禁放烟花爆竹 推动全体市民提高环保意识

随着对雾霾污染的研究不断深入,厉明代表发现要真正解决环保难题,不仅仅是职能部门的事情,更需要提高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一起治理。为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他瞄准了烟花爆竹问题。

空气污染的建议篇(10)

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 A

蓟县位于天津市最北部,京、津、唐经济区的中心,全县总面积1470平方公里,山区与平原对等分布,总人口80万人。因其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素有“天然氧吧”、“京津”后花园之称。近几年来,更是京津冀大都市短期休闲度假的首选目的地。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蓟县的环境质量也不容乐观,根据有关部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数据显示,个别月份甚至出现了环境空质量综合指数全市倒数第一的状况。为全面掌握蓟县环境空气质量的真实情况,使环境保护工作有的放矢,本文在深入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专题分析引起空气质量变化的成因,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现状。

1、环境空气常规监测项目监测及点位布设

2013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由原来的三项增至六项,新增了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三项评价指标。自2004年1月1日开始,天津市启动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4小时全天候自动监测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六项主要污染物;这六项污染物的监测结果执行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规定方法评价分级,若其中出现一项不达标,就被视为一天的空气质量不达标。蓟县大气常规监测项目共5项,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硫酸盐化速率和降尘。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共设4个监测点位,即盘山风景区、蓟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六九医院和县环保局。监测频次为每月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采样点位设在引滦于桥管理处,实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

2、评价标准及现状。

本年度自动监测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的评价标准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降尘、硫酸盐化速率采用《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定》中的推荐值。评价方法采用空气污染指数法(API)和综合污染指数法。按照2014年前6月的监测数据,对蓟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显示: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时好时坏,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从第1至16之间不等。通过对每个月的6项污染物指标分析研究,主要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指空气动力学直径等于或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两项,其它4项污染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在每个月中基本达标。而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

二、蓟县环境空气污染成因

经过对蓟县当前环境空气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客观分析,认为污染成因与地理位置、气象条件和某些人为因素均有直接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地形地貌和气象条件影响。蓟县北高南低,位于西、北、东三面环山的特殊地理位置。且我国北方地区春季干旱少雨气候干燥,静风天气较多,大气稳定度较高,不能形成明显对流,不利于污染物稀释与扩散。另外,由于冷暖交替频繁,温差起伏大,易形成气旋,在冷热空气交替和气旋影响下,沙尘、雾霾天气频频出现,持续时间较长,再加上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离水库水面较近,易形成雾旋带尘,致使自动监测站附近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增高。而其它区县地处平原,在同等气候条件下产生的尘较为容易扩散。

2、受建设开发施工场地影响。第一,受城区及周边地区大面积的房地产开发施工影响。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督促各建筑工地的料堆场采取了防尘措施,但在建筑物料的运输装卸和贮存过程中,依然产生了大量扬尘。另外,工地的地坪大都未作硬化处理,也未进行洒水降尘,致使尘土飞扬。第二,受新城拆迁项目全面土建影响。随着新城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建设场景如火如荼,且大都处在自动监测站点的上风向,在大风强度足够时,施工二次扬尘污染不可避免,对城区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3、受道路运输扬尘影响。进出城区运输渣土、煤炭、煤灰、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尤其是自邦喜路与翠湖东路连接路段(环境空气自动站附近)的过往车辆比较集中,大都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遗撒或泄漏现象严重,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大。

4、受矿山开采创面植被恢复不及时影响。近年来,蓟县县委、县政府下大力度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法,强制关闭了全县所有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粉尘污染大幅下降。但由于开采创面没能全部得到及时治理,山体面积较大,又处在我县城区上风向,间接影响城区空气质量。

5、受供热锅炉煤烟影响。尽管我县已实施热电联产,对建成区内各大供热站进行并网,但是仍有40余台小型供热锅炉和城中村的土暖气燃用高硫煤取暖,致使一季度空气质量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另外,城区内有大量洗浴锅炉、饭店茶炉未改用清洁能源,且大部分没有安装有效环保设备,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空气质量。加之城中村居民大都采用土暖气燃用高硫煤取暖,致使一季度大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

6、受露天烧烤烟尘影响。每年夏季,城区有一大部分餐饮饭店都把经营烧烤作为主要经济来源,不但里空外摆影响市容市貌,烧烤时所产生的大量碳灰和油烟烟尘严重污染城区环境空气。

7、受道路扬尘影响。进出城区运输渣土、煤炭、煤灰、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较多,尤其是自邦喜路与翠湖东路连接路段(环境空气自动站附近)的过往车辆比较集中,大都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遗撒或泄漏现象严重,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大。在道路保洁方面,目前我市大部分区、县每天对主要干路实施机扫、喷水作业,道路交通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较低。我县城区路面大都采用传统的扫帚清扫,卫生清扫方式比较落后,且路面不能定期喷淋洒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扬尘污染。

8、汽车尾气的排放影响。近些年家庭汽车拥有量急剧增长,上下班时间各交通干线汽车大量拥堵,产生大量尾气不易扩散;为治理运载违规现象,全县设有多处超限检查点,在进行检查时,大量载重车辆停留排放汽车尾气这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汽车尾气大量排放,使硫、氮等多项污染物超标。此外,城区内的部分加油站没有安装油气回收工程,造成油气泄漏,也造成大气污染。

9、受境外污染源影响。虽然我县下大力量关停了小石料、小石灰、小水泥等污染企业,但与我县东毗邻的河北省遵化市、西北方向毗邻的三河市境内的石料开采,以及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扬尘,随季节风飘入我县,特别是县城东部砂石料运输车辆从我县东外环和南外环穿城而过,使粉尘在城区上空造成空气污染。

三、改善蓟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几点建议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建议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有效实施针对性管理,强化治理粉尘污染,进一步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构建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和美丽蓟县建设的实施进程。

1、加强对燃煤设施的监管。蓟县是燃煤消耗大县,其中,国华盘电、大唐盘电年使用燃煤500万吨左右,占全县燃煤消耗的比重在90%以上。近些年来,两家电厂先后实施了燃煤脱硫、脱硝工程,SO2、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等到了有效遏制。2013年我县利用电厂资源,实施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逐步替代了城区内原有燃煤锅炉,但仍有一部分燃煤锅炉正在使用,要加强对未并入热电联产管网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管理,督促脱硫设施正常运转,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同时,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倡导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在用燃煤供热锅炉以及工业燃煤锅炉的有序退出,还城区一片蔚蓝天空。

2、强化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扬尘等项治理。一是对城区内的渣土、沙石、煤灰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进行统一监管,对运输车辆进行限载并采取密闭或苫盖等治理措施,对邦喜路城区路段至环湖东路路段实行运输车辆限行措施,防止运输二次扬尘污染。二是建设邦喜路二线,禁止大型运输车辆在城区行驶,将遵化入蓟大型车辆由邦喜路经果河桥入别九线至102国道,避开城区减少粉尘撒漏。三是增加道路清扫设备投入,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机扫和喷水作业,确保城区主干路面清洁。四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施工现场的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严禁扬尘;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不准使用无盖车辆;建立定期洒水、喷淋制度,及时做好工地及周边的清扫保洁;严禁抛撒渣土、垃圾等废弃物。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工地的“三堆”(煤堆、灰堆、料堆)全部落实苫盖措施;集中开展对城区范围内经营性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治理,减少烟尘污染。

3、有序开展矿山开采创面综合治理。蓟县关停小石矿、小石灰等污染企业后,留下了“千疮百孔”的尾矿,这些尾矿沙尘对大气的污染也相当严重。近年来,虽然实施了一些尾矿治理工程,但总体效果不佳,有些只是对迎面山进行了复绿,大量的创面还未实施修复。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做好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大事,本着“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矿山开采遗留现场植被恢复工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明确环保、地矿、国土等部门在尾矿环境管理中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加强配合,从根本上改善尾矿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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