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13 05:48:31

小区停车管理

小区停车管理篇(1)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停车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费;??

3.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

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

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7.应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8.应向甲方开具停车泊位证明,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交纳停车费后,有权索要停车泊位证明和发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5.应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费;??

6.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遵守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停车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停车管理服务费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年或按月)??

交纳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责任

1.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的,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车辆,并要求乙方保证车辆不被损坏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费______元/月。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申请主管部门调解;??

3.申请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其中,3、4项不能同时选择)

六、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停车管理篇(2)

1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汽车拥有量也日益增多,这一点在大中型城市表现的更为突出。但家用汽车的普及化在提高有车家庭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环保问题、交通秩序问题、停车问题等。其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为住宅小区停车问题而产生的矛盾与纠纷也日益增多。这些矛盾与纠纷必须依靠一定的制度加以消除或缓解。笔者试对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构想。

研究问题必须对问题的具体含义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就此而言,本文必须先明确“住宅小区”的外延,也即具体涵盖范围。据笔者搜集的资料,“住宅小区”这个概念源于建设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城市居住区”的概念。该规范第1.0.3 规定:“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住宅小区、组团三级”,并且对于三类城市居住区的划分标准有详细的规定。因此“住宅小区”的外延是符合国家规划设计标准的城市居住区。此类住宅小区一般由房地产开发商出资建造,并且按国家规划设计标准配置一定数量的车位、车库,并且一般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包括停车管理在内的住宅小区事务管理工作。

2 研究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的意义

2.1 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与车位车库权属制度的关系

要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就必须建立两类制度,一类是区分所有建筑物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这一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确定包括住宅小区在内的一切区分所有建筑物区划内的停车设施――车位、车库相关权利的归属,包括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制度。此外还包括如何发挥车位、车库所有权效能的制度,例如车位、车库的转让制度、车位、车库租赁制度等。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是解决住宅小区停车矛盾纠纷的基础。只有明确了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利的归属,才能确定应受保护的权利主体和应受保护的权利的范围,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可以说,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实现了“定分”的作用。但是仅凭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并不能解决所有的停车问题。比如某住宅小区的车位数量有限,虽然全部车位已经明确归属一部分车主所有或专属其使用,但仍有众多车主未获得车位,由此产生了占用住宅小区道路停车问题和无车位车主占用他人专属车位问题,前一问题甚至导致有车位业主在车辆停放拥挤时段无法将车驶出住宅小区,后一问题往往引发无车位业主与拥有专属车位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冲突。可见仅仅明确车位、车库的归属,非但不能解决住宅小区车辆通行秩序问题,还可能妨碍到业主对其车辆所有权的行使。可见“定分”并不能“止争”。因此要想真正实现“止争”,还必须建立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在车位、车库权属明确的基础上,对住宅小区车辆的停放、通行、保管等问题依制度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实现住宅小区良好的停车秩序,维护车位、车库权利人的权益,消除或缓解停车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因此要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问题,有赖于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与停车管理制度相互配合,缺一不可。

2.2 相关研究的现状与局限性

虽然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与停车管理制度都很重要,但是在研究领域,这两类制度所受到的关注程度相差甚远。目前,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归属制度,受到民法学者(其中不乏著名学者)、律师、法官的高度关注,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十分丰富①。而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则恰恰相反,并未成为理论界、司法界人士关注的焦点,相关的研究成果较少,而且往往仅从物业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对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这一现象是与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极不相称的。因此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研究具有较强的紧迫性与现实意义。

3 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完善建议

3.1 公共停车位设置问题

3.1.1 是否需要设置公共停车位问题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如果仅仅用于满足业主停车需求,那么当住宅小区发生火灾、违法犯罪活动时,相关执法部门的车辆难以顺利抵达事发现场,业主的利益,甚至是相邻小区、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利益都可能遭受损失。因此小区车位、车库除了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外,还必须满足因公共安全利益产生的停车需求,此类需求主要因治安、侦查、抢险救灾等执法活动而产生。因此应当设置公共停车位予以满足。

3.1.2 公共停车位的位置问题

我国现行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属制度为二元架构,住宅小区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依权属可分为两类:占用业主道路等共有场地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他车位、车库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其归属②。由于目前开发商所建大多为地下车库,因此住宅小区地面车位为业主共有,而地下车库的车位已售出的,属业主个人所有,未售出的,则归开发商所有。考虑到公共停车位所满足的是短期停车需求,而且要与建筑物尽可能接近,地下停车位在便捷性上无法满足要求。所以公共停车位应当设立在业主共有的地面车位。

3.1.3 公共停车位的设置应以何种形式加以规定

考虑到公共停车位的设置主要是服务于公共安全与业主切身利益,因此不宜由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决定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而应当由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确定公共停车位的具体设置位置、设置数量等强制性标准③。

3.2 业主共有车位的管理问题

3.2.1 管理权属问题

既然住宅小区的地面车位为住宅小区业主共有,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地面车位是由业主自行管理还是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笔者认为,管理权的归属不必与所有权的归属相一致。地面车位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相较于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更为妥当。小区业主若自行管理地面车位,则其必须置自身职业、生活于不顾,专门从事该项工作。但这是与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密化趋势以及现代工作节奏快速化、紧张化的趋势相违背的。业主不可能以牺牲自身事业、生活为代价,亲自管理停车事务。至于是否一定由管理本住宅小区物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地面车位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由管理本住宅小区物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比较合适,因为如果另行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地面车位,则其职责范围与负责本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范围难以划分,例如对于停放地面车位的汽车,负责本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必然在其进入小区时要进行查验问询。因此容易产生纠纷,要么争相管理,要么相互推诿,导致管理混乱。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问题不宜以行政强制规范的方式予以规定,而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服务企业问题,这既是对业主作为所有权人的尊重,也是对《物权法》的遵守④。

3.2.2 业主共有车位应当如何使用问题

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车位的使用方式也会直接影响到停车管理。实践中共有车位的使用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全体有车业主,不设置专属车位,有车业主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停车,即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停车。而另一种方式则是对共有车位设定固有专属车位(实践中往往在车位范围内标明专属车辆的车牌号),该车位仅供小区业主专属车辆停放,即使该车位处于闲置状态,其他车辆也不能使用。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第一种方式能够实现车位的较高使用效率,但是如果小区地面车位不能满足未购买车库车位业主的停车需求时,势必产生乱停车、妨碍车辆通行等问题,易引发业主之间的矛盾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与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而且如果该住宅小区的车库只售不租,那么其价格加上管理费用,对于购买经济性家庭汽车的业主压力较大⑤。因此往往容易造成车库车位无人问津,地面车位拥堵不堪、占道停车、围堵他人车位、车库停车的局面,一旦发展到危及住宅小区正常行车秩序的程度,这些专属车位业主又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甚至有车业主发生冲突,此类纠纷已属住宅小区多发纠纷⑥。

而第二种方式能够将地面车位一一对应于某一特定有车业主,有利于化解停车矛盾并形成良好的行车秩序,但是车位在上班时段却被大量闲置,利用效率不高,而且该方式化解停车矛盾的效果也受到住宅小区业主汽车拥有量及车库车位的购买、使用成本的制约,如果业主拥有的车辆数远大于地面车位,而车库车位购买、使用成本过高,即便明确了地面车位的专属性,仍然无法避免前述乱停车局面的发生。对此,笔者认为,虽然后一种方式也存在局限性,但是相较于前一方式效果却还是好的多,而且其局限性可以通过其他措施予以弥补,对于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达成协议,将专属地面车位在上班时段开辟一部分供外来一般车辆临时停车,而对于因车位数不足以及车库车位无人问津导致的乱停车问题,则可以采取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开辟小区外路旁夜间至早晨的单边停车位,业主与开发商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降低车位车库购买、使用成本等措施予以疏导、缓解。

所以业主共有车位应当以设定专属车位的方式供业主使用。但是这一方式不宜以行政强制规范的方式予以规定,而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采用,这也体现了对全体业主作为地面车位所有权人的尊重。因住宅小区停车管理问题的根源在于业主拥有的汽车数量远大于实际可供使用的车位,这也意味着有车业主占全体业主的比例较高,如果将上述辅助措施一并实施,业主大会决议将地面车位设定为专属车位应当并不困难。

3.3 住宅小区占道停车管理问题

由于《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住宅小区可以利用区内道路设立停车位。对此物业服务企业不能一概禁止占道停车。但也不能允许任意占用区内道停车。是否允许占道停车的标准应当是是否妨碍小区正常的行车秩序。因此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占道车位的设置标准,这一标准应当是保证行车秩序的最低标准,而业主大会有权根据本小区实际,决议通过更高标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除允许在符合标准的占道车位停车外,对于其他的占道停车一般采取劝导的方式予以疏导,其中对于本住宅小区业主的车辆,应当劝导其将车停放到地面或车位或车库车位等合法停车位,而对于非业主的临时停车,如住宅小区条件较好,设置有专门的临时停车位或专时临时停车位,则劝导其将车停放到上述两类临时停车位。实践中,经常出现驾车人不听从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劝导,只是双方发生争执,甚至肢体冲突的情况。笔者认为,如果发生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冲突,此时事件性质已经发生转变,不再是业主自治领域事务,而转化为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治安、刑事案件,因物业服务企业无执法权,此时应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当然,业主大会也可以依管理规约对在冲突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业主,作出相应的处罚。

3.4 住宅小区临时停车问题

小区业主无论是否拥有车辆,都可能在某时产生停车需求,这些需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关业主接受他人服务而产生的提供服务者的临时停车需求,如医疗救护停车需求,搬运大件物品停车需求、接收邮件和快递物品的停车需求。另一类则是小区业主自身的临时性停车需求,如驾车亲友来访的停车需求,自身租用车辆而产生的停车需求。这两类需求中,前者停车所需时间较短,而后者所需时间则难以确定,可能是短期临时停车,也可能是长期临时停车。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家用汽车普及化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小区车位稀缺程度不同,难以采用统一的途径处理临时停车问题。所以不宜在此问题上借鉴家用汽车已长期普及化的国家或地区的解决途径⑦。可行的办法是,以是否超过一天为划分标准将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划分为短期临时停车与长期临时停车。对于短期临时停车,因时间较短,加之上班时段多数住宅小区的车位处于闲置状态,可以利用地面车位和车库车位设置专时临时停车位(时间从上午9点至16点为宜),而对于在此时段返回住宅小区拥有专属车位的车主,则允许其利用此时段闲置车位停放车辆,也就是说对住宅小区业主的停车专属权进行一定的限制,而物业服务企业从获得的临时停车费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补偿享有停车专属权的业主,达到“双赢”的效果。对于上班时段以外的短期临时停车,则视住宅小区车位情况而定,如果确有闲置车位,则允许其停放,如果闲置车位属于地面车位,应将部分停车费收入提交业主委员会,作为补偿。如果该住宅小区无闲置车位,则上班时段以外的短期临时停车依靠商业停车场所与社会公共停车位予以解决。

对于临时长期停车需求,如确有长期闲置车位,则允许其停放,按照业主自有车辆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如果闲置车位属于地面车位,则物业服务企业同样应将部分停车费收入提交业主委员会作为补偿;如果无长期闲置车位,则同样只能依靠商业停车场所与社会公共停车位予以解决。

4 结语

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成因复杂的问题,本文仅对其中的管理制度问题进行了一个较为浅显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构想。笔者认为,要妥善解决住宅小区停车管理问题,在制定、实施相关制度时还必须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切实遵守《物权法》规定的车位、车库归属、利用制度,尊重业主对其自治事务的决定。当然,对相关物权法律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对于“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这一原则就面临如何具体解释的问题;二是应当注意把握公权力介入住宅小区停车管理问题的程度,既不能过分介入,侵害业主对住宅小区车位、车库自治管理权,又不能听任危及公共安全利益、妨碍小区正常行车秩序的现象发生;三是在维护业主利益、公共安全利益的同时,要兼顾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利益,毕竟它们才是小区停车事务的实际管理者。只有激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在有关行政部门机构的适当介入下,住宅小区停车管理问题,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注 释

①杨立新. 窗前绿地•楼顶空间•停车位论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必须解决的三个问题[EB/OL]. (2008年8月20日访问)。

⑦例如美国的夏威夷州现行制度规定,公寓(类似于本文的住宅小区概念),必须设置充分的来客停车区域,但是停车时间通常限定为3小时,并且凌晨2时至6时不向来客提供停车区域。违反此规定的车辆将牵引至指定场所。见参考文献[1]。

参考文献

[1] 陈华彬.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M]. 法律出版社, 2007: 212.

[2] 宋锡祥. 论两岸建筑物区分所有架构下的车库权属问题. 海峡法学论坛论文集, 2008.

小区停车管理篇(3)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郑州市市区内提供物业服务时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郑州市市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物价局负责;各县(市)、上街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和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模式。

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和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别墅及非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服务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应当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经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管理。

(一)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服务五项。

(二)每个服务项目根据服务要求、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不同,分为五个收费等级。

(三)物业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四)物业服务最终价格为五项对应等级收费标准之和。

第九条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各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具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

各住宅小区具体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物业服务项目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第十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

第十一条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持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等级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在实地勘验后,对具备收费条件的物业小区核定收费项目等级标准。

(一)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小区总平面图;

(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材料;

(三)申请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的书面材料;

(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五)法人登记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六)物业服务合同;

(七)物业承接查验报告;

(八)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继续按原合同约定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如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新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应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以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

第十五条 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并交付使用的房屋,自开发建设单位交付之日下月起,业主开始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 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第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广使用集成电路卡(IC卡)的,按业主实际使用数量免费发放,丢失补办的可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在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和地下规划共用车位、道路或其他共用场地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商定的意见或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在产权人取得相关产权后,可由产权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产权未明晰前,车位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二十条 物业企业代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收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或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价格管理形式、价格举报电话12358、行业监督电话等。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相关规定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xx〕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规定同时废止。

小区停车位如何管理的具体方案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对小区去年停车管理的总结,近两个月来客服中心不断的与业主、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沟通和讨论,拟定了20xx年的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统,固定车位车辆直接刷卡出入小区,在进入地面固定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时需要再次刷卡。临时车辆进入小区,需领取智能卡,刷卡计时,缴纳临时停车费方可驶出小区。

二、小区固定停车场(1号、3号、4号、6号)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另外601603号楼前西段停车位划入3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614616号楼前停车位划入4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地面车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续20xx年的分配方案,同时为了固定停车场停车有序,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一车一位,刷卡进入。

三、根据消防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调整原路两侧固定车位(包括2号、5号停车场),不再纳入抽签分配范围,改为临时停车位,供搬家、来访、业主临时停放及特殊车辆使用,并采取计时收费办法。

四、由于地下车库机械二层车位的启用,保障车辆停车规范及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位。

五、对已办理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私家车,可以参与地面固定停车位的抽签,对抽中地面停车位并自愿放弃地下车位的车主,可以办理终止地下车库停车位租赁协议,停车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月进行退费。

六、地面车位收费依据标准: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xx]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位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计时单位的通知》(京发改[20xx]495号文件)、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地面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

小型车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

小区停车管理篇(4)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汽车逐渐走向家庭,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为历史的原因,现在许多住宅小区没有进出口控制,停车问题当然就无从谈起。而有进出口控制的小区,多数也仅是对车辆进出小区进行人工的管理。因为管理方式、看管人员素质等等的原因,小区业主虽然向物业公司交了管理费,但车辆安全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小区停车的问题也困扰着物业公司。总起来讲,目前停车场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现有的停车场以人工管理为主,效率低下。

2、现有停车场的收费方式不太合理

3、在小区零散的停车存在安全隐患

4、不能有效避免应收费用的流失

综上所述,为适应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物业管理方式改革的要求,在己建住宅小区,特别是在新规划的住宅小区,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已是很紧迫的问题。

二、系统设计目标

停车场管理系统是智能化小区信息系统的一部分,所以在系统的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到和小区系统的兼容性,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充分利用小区现有资源,实现小区消费、门禁等一卡通

小区一卡通充分体现了小区管理的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规划中应考虑到各子系统的兼容以及后续新系统的扩展。

2、使车辆进出有序、手续简便、安全防盗

3、收费公正合理,管理方便,应收费用不流失

4、系统开放,尽量做到软硬件分离,便于系统升级改造

5、较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系统数据流程分析

系统建模在信息系统开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系统开发的一种主要手段。建立的模型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信息系统开发的成败。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构造不同的信息系统模型。例如,从过程的角度可以构造对象系统的过程模型,从数据的角度可以构造对象系统的数据模型,从行为的角度可以构造对象系统的行为模型。本论文主要讨论过程模型,过程又称变换,是指将输入数据转换为输出的加工处理。过程建模技术是一种组织和描述系统处理、输入、输出和数据存储的技术。

有两种流行的DFD符号体系:DeMarco/Yourdon符号集和Chris Ganeand Trish Sarson符号体系。这两种符号集己经成为构造流程图的标准,并且为大多数结构化CASE工具所支持。本系统采用Chris Gane and TrishSarson符号体系

本质处理过程是指无论系统是如何实施的都必须执行的任务或动作。由于本质过程只是显示所必须完成的工作,所以最终过程是以哪种方式实施的是无关紧要的,也就是说,本质过程刻画了过程“做什么”,而不关心过程“如何做”。逻辑过程模型中的过程均应是本质过程。

对本质过程如何命名,取决于DFD的层次,即是一般的处理过程,还是详细的处理过程。在一般情况下,所有处理过程均应以强动词+客体的方式命名。但这是不现实的。高层DFD是从用户的角度来笼统描述业务系统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过程往往代表一组详细处理过程。

四、系统逻辑划分方案

在停车场管理系统业务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的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对系统进行模块划分,在进行此项工作时,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模块要具有相对独立性

模块的划分必须使得模块内部功能、信息等各方面的凝聚性较好,各模块相对独立,尽量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数据调用和控制联系,并将联系比较密切、功能近似的模块相对集中,这样对于以后的搜索、查询、调试、调用都比较方便。

2、要使模块之间数据的依赖性尽量小

3、模块之间的联系要尽量减少,接白要简单、明确。

4、模块划分的结果应使数据冗余较小

5、模块的设置应考虑今后管理发展的需要

下面提出本系统拟采用的子系统划分方案:

车主信息管理模块

IC卡管理模块

现场管理模块

系统管理模块

查询模块

报表模块

在线帮助模块

五、系统设计

系统的体系结构

本系统采用C/S结构与B/S结构相结合的模式。在停车场管理系统中,用户对停车费用的查询与对消费记录及水电煤气费等的查询一样,采取浏览器的方式。系统中除了用户查询之外的部分是C/S结构。

系统软硬件组成

系统软件分两部分:一部分是C/S结构下的停车场管理系统部分,另一部分为B/S结构下的面向用户浏览的服务器端程序。

本系统涉及到的硬件较多。系统现场管理模块即控制模块由主控计算机和出入口管理设备构成。出入口设备包括IC卡读写器验卡机、出入场拦车器、车辆临近传感器和汉字信息显示器构成,这些设备在计算机控制下完成客户持卡进入或离开停车场,车辆驾驶员在显示屏中文信息提示下操作,若是合法用户,拦车器可自动开启放行,而后自动关闭。

从以上过程可看出系统采用的硬件设备的应用情况,它们从不同方面提高了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其中的有些硬件设备并不是不可缺少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以下对系统采用的硬件设备做一介绍。

1. IC卡读写器

IC卡是系统不可缺少的信息载体,IC卡的读写由IC卡读写器完成。IC卡读写器由IC卡读写控制模块、IC卡信息传送板和天线组成,当IC卡靠近天线时,IC卡读写器可将卡内信息读出,由计算机判别其合法性,并写入必要信息,需处理的数据由通讯转换器传送给主控计算机。

2、通讯转换器

由与计算机通讯的控制部件及长线通讯转换器构成,采用232方式或485方式与主控机通讯。

3、拦车器

拦车器是停车场入口和出口必不可少的设备。

4、车辆传感器

车辆传感器感知车辆的到来,使系统进入工作状态。

5、显示屏

显示屏采用LED显示方式,可显示汉字、字母、数字及标点符号等,也可显示简单图形,用来向司机显示车辆存车时间、车牌号、卡号或应付停车费等,提高系统的友好性。显示屏采用RS-232方式通讯,如通讯距离超过15m,可以加装长线通讯器。

6、车辆感应器

车辆感应器有多种,比如地下感应器等。其主要功能是判断进出车辆的临近,从而使系统进入工作状态。

7、车辆传送装置

立体停车场可做到车辆进出自动控制,不需要驾驶员存取车,而由车 辆传送装置完成。

六、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设计涉及到很多的内容,如需求分析、数据定义、数据约束、数据联系、数据冗余等。其中必须首先判断哪些问题是该数据库系统所需要的,需求分析技术用于界定和定义一个应用领域的作用范围和需求,其研究问题的范围包括:定义一个应用中的人和用户因素:定义和约束一个应用的功能;定义应用管理和使用的所有信息:确定一个应用的所有接口的来龙去脉等等。考虑到挂失以及用户查询时的方便,数据库中有一些冗余,如出场数据库中既有卡号也有车主编号。

七、在线帮助功能

提供系统使用帮助。

八、界面设计

用户界面是系统与用户之间的接口,也是控制和选择信息输入输出的主要途径。用户界面应坚持友好、方便、实用、易于操作的原则,尽量避免过于繁琐和花哨。以下是用户界面设计的原则:

1、系统信息提示:随时将系统给用户的信息用图标或声音反馈给用户,以便使用户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2、最少工作:进行界面操作时应尽量减少用户的工作量。

3、复原:用户可能会出错,想退回去重新开始,界面应该提供返回恢复先前状态的能力。

4、一致性:程序的不同部分,甚至不同应用程序之间,具有相似的界面状态、布局。

5、增加可视化图形表示

5.1采用数码摄象机和图象识别卡,利用车牌自动识别技术,增强防盗功能。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除了读取IC卡中的信息,还可以用数码摄象机摄下车牌号的图象,经计算机图象自动识别处理软件,提取车辆特征值,与IC卡信息结合形成一组特征数据,存入数据库中。当车辆出停车场时,计算机再次读入IC卡信息和车牌号码,若进出的号码与卡中信息不一致则报警,从而确保车辆管理的安全性。

车辆特征识别系统是从包含车牌的车辆原始图象中自动识别出车型、车号、车牌颜色,车辆特征识别技术从理论上可以实现,主要的问题是应用方面的困难,比如车辆结构及车牌位置千差万别,车牌的损伤、变形等都给车辆识别带来许多困难。

5.2增加对车辆进出的指挥调度

可以在停车场内部安装地下感应器等设备,这样系统就可以掌握停车场内车辆位置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可以设计寻址算法,采用传送的方式,做到车辆全自动进出,或者利用语音及屏幕对进出车辆指挥调度。

5.3车辆进出的全自动控制

停车场可以设计成立体的,采用垂直载车电梯的方式,汽车在出入口处进入载车电梯,由载车电梯运送到指定层数。因为此种方式下车辆的位置都由系统指定,大大增强了系统的自动化水平。

九、结束语

小区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现了停车场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便于管理人员、现场操作员和车主进行准确、及时、直观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满足了智能建筑和现代交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何大可,多功能IC卡系统设计与系统安全性,计算机应用1999.9.

小区停车管理篇(5)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7、公用设施不配套。在老小区和次

总之,从根本上说,公用设施上的硬件不足和 二、关于解决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目标、原则和 3、交警、城建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许多老小区和次新区即使用足区内停车资源,也不能满足全部需求;尤其是实施规范停车后,必然产生对部分车主的挤出效应。因此,依靠区外道路道板、公共空地和周边单位合作停车是一个现实选择。建议,建立交警、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道板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实施,同时建设部门要给予配合,对道板泊位下的管线承重能力进行评估。

总之,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推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贴近小区,使业主的诉求充分表达、意见民主集中、纠纷快速处置,从而真正把小区物业矛盾消解在基层。

(二)政策创新。一是制定扶持停车产业的投资与经营政策。投入大、回收慢这一影响停车产业化的最大难题,对此我们建议两条对策措施:第一条,针对公用

设施严重缺乏的小区,将停车设施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办公用房等公用设施以及商业设施三者捆绑建设,给予优惠政策,以副业补助主业,一举多得,既解决停车问题,又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小区增强造血功能。第二条,对区外单独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将之作为市政设施,土地采用划拨方式;政府可以土地投入,吸引外来资本建造,以合作的方式组建项目公司,优先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和适当盈利。为了培育和推动停车产业发展,可以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现有停车资源和土地资源,注入专业化公司,依靠规模化经营和现代信息管理技术,降低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在审批、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制定扶持和规范物业管理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物业管理产业加快发展;以制度规范,引导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创新财政政策。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低保户、企业职工特困户、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群,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家庭实行物业管理费减免政策,对所减免的物业费在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后再作支付,既彰显社会公平,又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对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激励考核政策。仅针对本课题而言,一方面,通过对小区的数字化考核,为区和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业绩提供量化依据,从而形成市考核区、区考核街道、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监管物业企业这样一个层层有责任、纵向管到底的管理格局;另一方面,借鉴杭州经验,按照费随事移的原则,把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的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杭州是把白天和夜间两种不同收费管理方式全部下放到区,建议我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夜间包月收费下放带街道和社区),统一下放到街道、社区,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为帮助收费困难的物业企业改善经营,也可委托物业企业负责夜间包月制停车的收费管理。

(三)价格体系创新。一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多数业主能够承担的生活地停车价格体系。充分考虑车主的承受能力,依据停车方便程度和安全性,建立泊位租用价格区内场库区内道路停放区外封闭空间包月停放(主要是周边场库和单位)道路道板与公共空地的价格体系。建议,在4个环节改革探索:

1、多管齐下,兼顾各方,建立小区停车地下场库的统一收费价格。第一,降低人防车库现实租用价格,切实改变人防车库被开发

商或物业企业作为经营资源的做法,充分利用人防车库这一国有资产为民服务,对其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三,鉴于开发商产权车库占用业主的公共资源,不能简单地实行开发商单方面自主定价,也要实行政府调控;第三,将地下人防车库、开发商产权车库和公用配套车库的不同价格,加权平均,制定出统一的租用价格,但是要以每月300350元为上限区间(杭州360元,苏州400元),不准上浮,只能下浮,并根据不同性质的所有权,对收益分配进行合理规定,其中人防车库收益必须归政府分配使用。这种加权平均、统一定价的办法,不仅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小车进车库,也均衡了业主、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对占用业主公共空间的开发商产权车库,强化成本核定特别是土地成本的核定,遏制出售价格不断攀升的势头,并发挥政府对开发商的窗口指导作用,规定开发商产权车库2年内未能出售就必须出租,抑制其只售不租或变相强制出售的行为,引导小车停放进场库。

2、稳定当前小区路面停放收费价格水平;3、对于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停车,实行包月制;4、对生活时段与周边单位合作停车和使用经营性车库停车,也实行包月制。对于后两者停放方式,管理单位应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二是建立物业管理菜单式价格体系。将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绿化管养、公用设施维护等具体服务项目的价格,按服务等级标准量化,让业主自主选择、透明消费,改变信息不对称状况,促进物业市场公平交易。市物价、房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四)科技创新。一是小区与城管联动,将数字城管的信息传输、处置、监督的功能覆盖到小区;二是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既使车主能够在最近的地方停车,又减轻道路动态交通的压力;三是推进城运一卡通建设,在加油、洗车、停车收费、年检、缴纳罚款、行车引导及停车信息诱导服务等方面,为车主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建设小区治安视频监视系统,促进小区治安状况好转。

的管理,确保规划车位的建设到位、数量到位、功能到位。3、借鉴北京经验,规范商品房买卖 一项工程指的是以老小区和次新区为重点的公用设施完善工程。工程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停车设施;二是小区公共服务用房及设施;三是部分老小区封合式改造。我们根据本次普查的结果,并结合轻重缓急和现实可行性,提出停车设施和公共服务用房严重不足的小区名单,供政府决策参考。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把问题相似、地缘相近的相邻小区作为一个项目提出,目的就是为了分片规划、统筹安排,实现建设的集约化。此外,市规划部门已经编制了《常州市停车场规划》,但主要是针对工作地的公共停车设施,对于住宅小区的停车需求考虑的不多。因此,对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市规划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协同推进,切实增强可行性。

对于如何最大程度增加停车泊位,我们按照先区内、再区外、先地下、后地面、先盘活、后增建的思路,从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增设补建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

1、盘活存量:①开展专项整治,恢复停车设施功能;②明确政策导向,将开发商产权车库的只售不租转变为合理价位租售;③利用城市道路及道板和公共空地划线包月制停车;④区内区外实施保持绿化总量、调整绿化形态,探索绿色停车。

2、整合资源:⑤与周边单位合作,签订资源共享协议,推行双向错时停放;⑥周边经营性车库和公共泊位为车主提供生活时段的包月停放。

小区停车管理篇(6)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7、公用设施不配套。在老小区和次

总之,从根本上说,公用设施上的硬件不足和 二、关于解决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目标、原则和 3、交警、城建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许多老小区和次新区即使用足区内停车资源,也不能满足全部需求;尤其是实施规范停车后,必然产生对部分车主的“挤出效应”。因此,依靠区外道路道板、公共空地和周边单位合作停车是一个现实选择。建议,建立交警、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道板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实施,同时建设部门要给予配合,对道板泊位下的管线承重能力进行评估。

总之,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推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贴近小区,使业主的诉求充分表达、意见民主集中、纠纷快速处置,从而真正把小区物业矛盾消解在基层。

(二)政策创新。一是制定扶持停车产业的投资与经营政策。投入大、回收慢这一影响停车产业化的最大难题,对此我们建议两条对策措施:第一条,针对公用

设施严重缺乏的小区,将停车设施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办公用房等公用设施以及商业设施三者捆绑建设,给予优惠政策,以副业补助主业,一举多得,既解决停车问题,又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小区增强造血功能。第二条,对区外单独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将之作为市政设施,土地采用划拨方式;政府可以土地投入,吸引外来资本建造,以合作的方式组建项目公司,优先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和适当盈利。为了培育和推动停车产业发展,可以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现有停车资源和土地资源,注入专业化公司,依靠规模化经营和现代信息管理技术,降低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在审批、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制定扶持和规范物业管理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物业管理产业加快发展;以制度规范,引导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创新财政政策。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低保户、企业职工特困户、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群,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家庭实行物业管理费减免政策,对所减免的物业费在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后再作支付,既彰显社会公平,又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对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激励考核政策。仅针对本课题而言,一方面,通过对小区的数字化考核,为区和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业绩提供量化依据,从而形成市考核区、区考核街道、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监管物业企业这样一个层层有责任、纵向管到底的管理格局;另一方面,借鉴杭州经验,按照费随事移的原则,把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的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杭州是把白天和夜间两种不同收费管理方式全部下放到区,建议我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夜间包月收费下放带街道和社区),统一下放到街道、社区,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为帮助收费困难的物业企业改善经营,也可委托物业企业负责夜间包月制停车的收费管理。

(三)价格体系创新。一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多数业主能够承担的生活地停车价格体系。充分考虑车主的承受能力,依据停车方便程度和安全性,建立泊位租用价格区内场库>区内道路停放>区外封闭空间包月停放(主要是周边场库和单位)>道路道板与公共空地的价格体系。建议,在4个环节改革探索:

1、多管齐下,兼顾各方,建立小区停车地下场库的统一收费价格。第一,降低人防车库现实租用价格,切实改变人防车库被开发

商或物业企业作为经营资源的做法,充分利用人防车库这一国有资产为民服务,对其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三,鉴于开发商产权车库占用业主的公共资源,不能简单地实行开发商单方面自主定价,也要实行政府调控;第三,将地下人防车库、开发商产权车库和公用配套车库的不同价格,加权平均,制定出统一的租用价格,但是要以每月300——350元为上限区间(杭州360元,苏州400元),不准上浮,只能下浮,并根据不同性质的所有权,对收益分配进行合理规定,其中人防车库收益必须归政府分配使用。这种加权平均、统一定价的办法,不仅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小车进车库,也均衡了业主、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对占用业主公共空间的开发商产权车库,强化成本核定特别是土地成本的核定,遏制出售价格不断攀升的势头,并发挥政府对开发商的“窗口指导作用”,规定开发商产权车库2年内未能出售就必须出租,抑制其只售不租或变相强制出售的行为,引导小车停放进场库。

2、稳定当前小区路面停放收费价格水平;3、对于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停车,实行包月制;4、对生活时段与周边单位合作停车和使用经营性车库停车,也实行包月制。对于后两者停放方式,管理单位应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二是建立物业管理菜单式价格体系。将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绿化管养、公用设施维护等具体服务项目的价格,按服务等级标准量化,让业主自主选择、透明消费,改变信息不对称状况,促进物业市场公平交易。市物价、房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四)科技创新。一是小区与城管联动,将数字城管的信息传输、处置、监督的功能覆盖到小区;二是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既使车主能够在最近的地方停车,又减轻道路动态交通的压力;三是推进“城运一卡通”建设,在加油、洗车、停车收费、年检、缴纳罚款、行车引导及停车信息诱导服务等方面,为车主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建设小区治安视频监视系统,促进小区治安状况好转。

的管理,确保规划车位的建设到位、数量到位、功能到位。3、借鉴北京经验,规范商品房买卖 “一项工程”指的是以老小区和次新区为重点的公用设施完善工程。工程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停车设施;二是小区公共服务用房及设施;三是部分老小区封合式改造。我们根据本次普查的结果,并结合轻重缓急和现实可行性,提出停车设施和公共服务用房严重不足的小区名单,供政府决策参考。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把问题相似、地缘相近的相邻小区作为一个项目提出,目的就是为了分片规划、统筹安排,实现建设的集约化。此外,市规划部门已经编制了《常州市停车场规划》,但主要是针对工作地的公共停车设施,对于住宅小区的停车需求考虑的不多。因此,对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市规划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协同推进,切实增强可行性。

对于如何最大程度增加停车泊位,我们按照“先区内、再区外”、“先地下、后地面”、“先盘活、后增建”的思路,从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增设补建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

1、盘活存量:①开展专项整治,恢复停车设施功能;②明确政策导向,将开发商产权车库的“只售不租”转变为合理价位租售;③利用城市道路及道板和公共空地划线包月制停车;④区内区外实施“保持绿化总量、调整绿化形态”,探索绿色停车。

2、整合资源:⑤与周边单位合作,签订资源共享协议,推行双向错时停放;⑥周边经营性车库和公共泊位为车主提供生活时段的包月停放。

小区停车管理篇(7)

一、引言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我国城市居民的私家车数量也有了飞速增加。以达州市为例,截止2013年7月底,达州市私家车拥有量达157017辆。随着私家车的增加,小区停车位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由此引发的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成为社会和物业管理的难题。

相比上涨的油价和拥挤的马路,更让生活在达州市的车主们揪心的是找车位。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达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主要为各单位、小区配建的停车场,城区内尚无专用的大型机动车停车场、库、楼等社会公共停车设施。目前有39个建设项目配建了地下车库,批建面积为137800平方米,实际作为车库使用的面积为103250平方米,加上各小区地面配建,共计停车位4570个,但这仍无法满足市民停车的需要。达州市城区“路窄车多”,要找个便利的停车位更是“难于上青天”!虽说在城区有路边停车场供车主停车,但是本来就不宽敞的市区道路加上路况拥堵,根本无法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停车难的问题仍旧未解决。生活在达州,停车难,究竟难在何处呢?为了深入了解达州市居民停车的现状,笔者对达州4个行政区的8个典型住宅小区的业主随机发放问卷调查500份,有效回收480份,并对愿意接受访谈的业主进行深度访谈;走访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资料和走访政府有关部门了解与停车位有关的政策和制度。

二、调查结果

1、小区车位数量与车辆数量对比

从小区停车位数量与车辆数量对比(如下表1)发现,停车位供求矛盾突出,出现了严重的供不应求问题。在达州市,由于主城区修建时间较早,规划并不完美,并且许多早期修建的楼盘并没有考虑到停车这一因素,因此导致达州目前面临停车不易的难题。在调查的8个典型小区中,62.5%的小区出现了严重的供求缺口,没有出现缺口的小区都是新建小区,大部分业主都还没有入住,所以调查的数据还无法反映真实的需求情况。此外,笔者在达州市达川区各大楼盘销售现场,随机走访了20余位有购房意向的市民,其中约有六成均有购车打算,也就是说,私家车的增长还将保持高发展势头。

2、地上停车位车满为患,地下停车场却存在闲置

所谓地上停车位,是指利用小区道路、公共场地、公共绿地等空间用作的停车位。从上表可以看出,地上停车位使用率达到280%。与地上车满为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下停车场却存在闲置,除地下车库停车位少的使用率可以达到100%外,其他小区地下车库均有闲置现象。

3、业主对物业公司在停车管理方面满意度不高

在被调查的480名业主中,在被问及对物业公司在停车管理方面是否满意时,有25%的业主对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极不满意,65%的业主认为一般,仅有10%的业主表示满意。而业主反映主要问题集中在停车管理不规范、处理纠纷不及时、收费不合理、车位分配不公平等方面。

4、因停车难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

停车难问题已经很困扰人了,由停车难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也让业主觉得十分头疼。根据被调查业主提及问题的频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下表2。

三、小区停车矛盾产生的原因分析

1、私家车增长过快,停车设施严重滞后

目前达州市私家车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有的家庭有两辆甚至更多。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而停车空间却是有限的,这种矛盾就引发了小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达州老城区的中心广场、人民公园、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地附近的公路上,基本上都密密麻麻地停放着私家车。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日趋增长,公共场所和小区机动车停车矛盾日益突出,车位数不足与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之间仿佛打了一个“死结”。据调查,不论是旧小区还是新建小区,都存在停车设施滞后的现象。具体原因如下。

(1)大部分旧小区没有停车位规划。1998年以前,达州的私家车还属于奢侈品,很多家庭根本没有买车的打算,对停车位更没有什么概念,所以90年代以前建的小区,在设计时就没有设计停车位。但是在随后的十几年里,私家车数量猛增,使得停车问题很快凸显出来,由于没有停车位,业主只能把车停在过道或是绿化带上,这样给业主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

(2)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标准偏低。1998年国家规定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停车位。达州市也于2009年6月21日在《达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中提出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住宅每户建筑面积的不同配建停车位,见表3。

停车位配建标准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但是这些停车位依旧满足不了小区业主日益增长的停车需要,私家车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标准所支持的力度,所以停车位紧缺问题依然存在。

2、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清导致收费不合理

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有70%的业主能接受现在情况下的车位租金,但仍有25%的业主认为停车收费太高,难以承受。现阶段达州市停车位销售并不理想,一个地下车库动辄一二十万,让很多购房者难以接受。而且96%的业主所购买的车位只有短期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停车位权属法律模糊不清的情况下,除了可能会出现地下车库管理、维修问题,还会导致地下停车费远高于地面停车费,有的甚至会出现几倍的差距。业主们考虑到地上停车费用少且停车方便,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停在地上停车位,结果是地下停车位大量闲置,地上停车位却车满为患,有的甚至占领消防通道,给小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3、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产生纠纷

住宅小区停车位本来就不足,加上物业公司的管理欠缺,造成小区停车位存在诸多问题。调查发现,曾因停车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的业主就有48%,这成为小区停车矛盾的主要矛盾之一。主要表现如下。其一,在购房初期,70%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车位分配上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二,物业公司不征得业主的同意,擅自将小区公共用地改建成停车场地然后租给业主,收取租金;其三,对小区业主的乱停乱放,物业公司只采取劝说、告知等方式,对大部分业主没有约束力,不能解决违规停车的现象;其四,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在接到业主投诉后,仅有20%的物业会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大部分情况是表面答应却毫无作为。

4、业主素质不高,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一些新建小区停车设施比较完善而且也能正常运行,但也存在停车难的现象。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有些业主为图方便,将车乱停乱放,抢占他人停车位或是占用公共通道。停车问题的合理解决涉及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配合,即需要物业管理的有条不紊,也需要业主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停车难问题得到解决。

四、治理小区停车问题的对策

1、合理控制居民私家车拥有量

以现在私家车增长速度来看,如不采取措施合理控制私家车的拥有量,短时间不可能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从欧洲的经验来看,政府一方面应积极引导市民拼车出行,或鼓励市民出行使用公共交通,另一方面通过增加购车税、燃油税、交通拥挤费等措施,提高市民私家车的使用成本,从而抑制市民私家车的拥有量。

此外,可以借鉴日本的优秀经验,规定个人或单位在购买车时必须提供拥有固定车位的证明,这种固定车位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长期租赁的,否则交管部门将拒绝上牌照,这样就可以通过停车位数量来限制汽车数量的增长,真正做到有位才有车,一位一车。

2、用动态发展的思路调整停车位配建标准

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求相关部门用动态的、发展的思路,提高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仅满足当前业主的需要,还要满足业主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建议可以按照适当超前的原则,根据小区总产数的80%设置停车位规划标准,由于不同类型的小区居住人群不同,可以制定不同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例如,《烟台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新建住宅划分为三类,住宅配建停车场标准为:一类居住用地按每户1.2―1.5个机动车位设置,二类居住地按每户1―1.2个机动车位设置,三类居住用地按每户0.7―1个机动车位设置。

3、多方配合引入市场机制增建停车位

当前住宅小区停车场由于产权不清、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开发商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加强对建设地下停车场的支持和鼓励,建议可以给建设地下停车位的开发商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补贴。通过减免税费或提供资金、土地等资源鼓励发展停车服务业,鼓励在小区周边空地兴建机械立体停车场。日本的机械立体停车场占70%,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库型从二层简易升降式发展至目前垂直升降式、升降横移式、巷道堆垛式等大规模集成车库,每年安装投运的停车位达10万个以上,而在中国机械车立体停车场目前只占2%~3%。综观各国,机械立体停车系统是未来停车方式的发展方向之一。

此外,还可以由交警、城管等部门在物业管理公司的配合下在小区周边道路规划建设夜间停车位,充分利用市政道路资源,缓解周边小区市民的停车难情况。

4、提升物业公司停车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

对物业公司而言,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关键是制定好小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管理规范制定的主旨一定是要方便业主,因此无论是制定还是执行程序都要公开,充分发动业主自己来讨论规范条款。在制定好停车规范后,物业公司就严格按照规范实施停车管理,科学划分地上临时停车位,及时疏导停车位,巧妙利用车库死角等地方,节约利用不多的停车空间,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小区道路停车位,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要。在业主管理方面,物业公司要加强对规范停车的宣传,建议可以通过跟社区居委会合作,通过发传单等方式对业主进行劝导和教育,促使业主自觉遵守并维护停车规范和秩序。

此外,由于小区服务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针对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适当提高地上停车收费标准,促使业主自觉地将车停入地下停车场。

(注:本课题由四川文理学院社区服务发展研究创新团队(编号:川文理2014112-10)支持。)

【参考文献】

[1] 杨传明:城市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2(8).

[2] 战晓静:济南市居住区停车位的建设与管理初探[J].住宅产业,2008(5).

小区停车管理篇(8)

中图分类号:TB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4.103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的人口增加,我国近些年来私车数量急剧增长,尤其是大城市里普通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日益显著。虽然各方渐渐意识到了停车问题的严重性,也开始变化策略进行调整,但普通住宅小区的停车难现象仍然无法得到更多的改善。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分析我国住宅小区停车问题的原因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以便更好地缓解我国普通小区停车问题。

1 我国普通住宅小区停车现状

1.1 我国私家车拥有情况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日美韩欧为主的汽车厂商纷纷进入中国,加上我国实行“鼓励汽车私人消费”方针,人们对轿车的需求开始急剧释放,中国的私车拥有量也开始迅猛增加。同时,国产轿车也顺势呈现产销“井喷”式增长,从2001年的82万辆,急增至2007年的532万辆。统计局最新的数据表明,2016年私家车保有量达到1.46亿辆,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2013年统计汽车的总量,而这些私车正是占领住宅停车位的主要来源。

1.2 我国普通住宅小区停车位数量情况

相比普通住宅小区来说,高档住宅小区或e墅区一般不太被停车问题所困扰,因为这类小区容积率小及在设计之初车位的配比充分。我国普通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又大致可以区分两种分布情况:一是2000年之前建造的老旧住宅小区,往往在建设之初并未规划正式的停车位。随着小区居民对车位的需求逐渐增加,这类小区开始规划正式的地面停车位。起初只是在绿化带和建筑周边环绕规划车位,但随着私车的增加,甚至绿化带本身也被清理出来,规划做车位使用。二是2000年之后建造的次新商品房住宅小区,在规划之初就建设了地下停车库和地面停车位,通常车位设置的比例为3-4户有1个车位。虽然在使用之初可以适应住宅业主的停车需要,但随着私车的不断增加,此类小区的物业方面往往划出了原来行车通道的一边作为停车位使用。

1.3 当前我国普通住宅小区停车的突出问题

目前小区物业方面解决停车问题的措施简而言之就是不断在小区地面开发停车位。只要留有一丝能够行车的空间,就将剩余部分全部开发成停车位似乎已经成为了物业解决停车问题的原则。然而,随着近几年私车的快速增加,不管是在老旧小区还是次新小区,由于车辆都停在小区的路面,本来就不宽敞的小区行车道被堵得水泄不通,进出车辆只能单行,特别遇到有反向互相行驶车子的时候,不少车辆在这过程中发生了碰撞摩擦。而原本每个小区都应配备的消防通道也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且不说消防车的行使,就连小区内部的业主行人也难以向外疏散。所以,停车困难不仅造成人车纠纷,甚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另外,一些小区业主为了省事,甚至将车停放在小区地面花坛上,破坏了小区生态环境、影响了小区的景观。还有的车主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上,更是影响交通,也给自己买下交通罚款和交通事故的隐患。

2 我国普通住宅小区停车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停车位规划滞后

由于过去在全国城市规划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汽车停车位和停车场,各房地产开发商在设计开发住宅项目时也就没有将其纳入自己的考量,也并没有从发展的角度充分规划停车位。正是因为房地产市场兴起之时,我国对停车问题还未重视,缺乏一个完整科学、统筹协调的停车发展规划,造成停车设施布局不合理,规划用地未预留,停车库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很难得到根治,小区占地面积早已框死,除却减少绿化和占用行车道之外,无法做到再增加停车位了,可是与此同时,私车却没有停止增长。停车位规划滞后,是住宅小区停车的“硬伤”。

2.2 住宅物业停车管理不到位

很多住宅小区物业方面并没有非常重视在停车问题的管理工作,对于进出小区的车辆并没有实行比较严格的门禁管理,往往是凭借安保人员在大门口用记忆识别的方法,区别小区业主的车辆和外来车辆。这种管理方式让许多外来车辆钻了空子,一些附近商家的私家车就停放在小区空闲的私人停车位上。如果只是利用业主私车不在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登记按照时间离开的话,或许还能接受。但一些外来车辆一旦停放,就不顾不管原有车主的情况,常常停靠完就找不到人。这样的举动妨碍了小区的停车秩序,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有所作为。物业方面需要在区别小区内部车辆和外来车辆上多下功夫,进行停车管理登记。

小区停车管理篇(9)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2.008

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及居民富裕程度的提高,为了出行方便或者满足一定心理需求,城市居民购买私家车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致使住宅小区停车位数量无法适应汽车增长的需求,无车位、抢车位、乱占车位、“山寨”停车位、炒车位、绿化带或公共道路被改成停车位、停车位收费高等等问题层出不穷,也因此导致了交通不畅、住宅区环境恶化、业主与物业还有业主与业主之间出现矛盾。应该怎样解决停车位供需矛盾,应该怎样在不破坏环境的情况下满足人们对停车位的需求等对于现代化社会来说是个巨大挑战。笔者以蚌埠市为例,在实践调查的基础上,了解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原因,以探讨有效解决住宅小区停车位问题的方式途径。

2蚌埠市住宅小区停车位现状及存在问题

蚌埠市现在私家车数量已经比较多,且呈快速递增态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6.85万辆,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蚌埠市区共有停车泊位5万余个,住宅小区内部停车场泊位35000余个。很明显,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十分不足,而这一问题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而越发突出。以下是笔者对蚌埠市停车位现状的分析。

2.1多数老旧小区没有停车位的规划

这些小区多建造于八九十年代,其时私家车还未兴起,在小区规划建设的时候基本或根本没有停车位的概念。而后私家车数量迅速增长,使停车位短缺问题很快就暴露出来。

以安财西校区教职工宿舍小区为例,该小区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没有车库,只是在道路两旁规划机动车停车位置,也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并且规划车位与住户配比严重不协调;在管理方面,有门卫对车辆停放进行一定引导,但并没有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挤占小区住户的活动场地,侵占活动空间,影响了他们在小区内的活动,并导致出行受阻甚至威胁到居民安全;(2)影响小区和谐,为了抢占停车位,住户之间常常发生争执闹的不愉快,并且有些车主不听从门卫对车辆停放的管理,经常发生矛盾;(3)安全急救方面存在隐患,由于道路本身不是特别宽敞再加上两边的车辆停放,使得救援通道狭窄,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消防官兵和救护车辆都无法及时抵达。

2.2很多成熟小区停车位利用率不高

新世纪以来建成的大多数小区都将停车位纳入规划之中,居住区居民停车场有了一定的配件指标,但由于各种原因,停车位利用率不高。

以龙湖春天小区为例,该小区已经有些年头,入住率较高,周边配套较好,小区规划基本也定型。该小区目前有部分车库,并且仍在新建车库,停车位并不缺乏,但由于价格原因和业主谈不拢,其中好多车位被物业租了出去,剩余车位只是闲置着,而与此同时一些车主的车一直停在自家门口的道路旁。在管理方面,有物业人员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但对车辆停放并无严格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一些停在路旁的车辆存在不安全的情况,会被无意或人为地破坏;(2)乱停的车辆使小区的美观程度下降;(3)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很大,业主普遍认为物业服务很差,不交物业费,导致物业更不管事,形成恶性循环。

2.3新小区停车位利用率待考察

许多新建在售的楼盘在停位的规划上要比之前建设的小区考虑充足得多,但是由于是新小区,多数楼房在售,入住率还不高,还需要时间进一步观察。

以绿地国际花都为例,该小区是一个新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丰富,有大量空车位。在管理方面,有较为规范的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人员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引导。存在的问题有:(1)部分业主认为车位费用较高,负担较重;(2)目前小区有好多空楼层,也有部分家庭没有买车,日后停车位还是否充足还有待考量。

3住宅小区停车位问题的原因分析

(1)小区停车位规划相对滞后:老旧小区开发时没有考虑到停车问题,未设计停车场,之后的小区虽然设计了停车场,但配置的车位数量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2)停车库建设和销售行为不规范:开发商没按规划指标将车库建设到位、将车位改作他用、对已建成的车库没有完全出售、出租或出售价格高使许多业主不愿购买或承租,却将车位以较高的价钱租给业主以外的人导致小区内车位与业主的车辆数量存在较大差距。

(3)小区内车辆的急剧增加: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为了出行方便或者满足一定心理需求,私家车的增速迅猛加快;并且存在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把公车开回家过夜的情况,使小区内的车辆就更多了。

(4)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管理不到位:一些小区对车辆的进出没有进行严格登记管理,外来车辆的随意进入使得小区原本就存在的停车压力加剧了。

(5)政府对停车问题重视不够:政府还没有把停车当作一种产业来对待,重视程度和投入资金都较少,而且对于住宅区停车管理的制度规定不完善,监管不力。

(6)汽车产业发展和停车产业发展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们原有的住宅小区没有按照动态交通系统来规划,当汽车以较快的姿态进入居民家庭的时候,两项没有很好的接轨。

4住宅小区停车位问题的对策建议

4.1开发商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小区停车系统

(1)随着私家车普及程度越来越广泛,做好小区停车设施总体科学规划建设相当重要,在住宅小区的整体规划布局中必须预留充足的停车空间。

(2)要针对小区的住房类型及业主需求采取不同的停车位建设标准,以收入较高阶层为主要业主的小区,需要适当提高停车位建设标准,而以中低收入阶层为主要业主的小区可以采用较低的停车位建设标准,减轻他们的压力。

4.2物业整合资源缓解停车压力,加强停车位管理

(1)物业想办法增设停车位:小区有一定的闲置空地、利用率较低的储物空间或者部分有地下室的建筑可以改造为较规范的停车位,有较多绿地的小区可以把部分绿地进行重新规划改建,在每个车位之间种植高大树木作为停车线,地面铺就草地砖,这样既增加了停车位又不会破坏小区环境。

(2)物业与周边地方协商错时停车:住宅小区一般白天车位空闲较多晚上不够用,而商场、医院或工作单位等地方却相反,所以小区物业可以与周边这些地方进行协商,有偿错时停车,缓解晚上停车压力。

(3)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与小区住户建立和谐关系。

4.3政府加强停车位建设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政府要大力发展停车产业,秉承“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对公益性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投资。

(2)成立管理机构,对在建小区的停车设施从审批建设到管理收费等作出清晰规定,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考核指标并加以监督;对现存小区的停车设施实施精细管理,根据业主平均消费水平调整停车费标准。

(3)在停问题较严重的小区内部由政府配套建设立体车库,或者建设大型地下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及收费,提高空间利用率;在小区附近建造社会停车场供住户们使用,缓解小区内停车压力。

(4)大力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便利市民出行,引导居民减少私家车的购买,从而缓解住宅小区停车压力。

4.4业主委员会做好宣传沟通协调工作

(1)业主委员会要健全内部机制,重视业主在停车方面反馈的问题与建议,及时与物业联系,发挥桥梁作用,并且要监督物业的工作。

(2)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车主有序停放车辆,而且对不遵守规定的车主进行思想教育,必要时可以采取罚款措施。

4.5小区住户提高素养配合工作,积极监督

(1)小区住户要提高道德素养,自觉遵守规则,从自身做起,杜绝乱停车行为,不占用他人停车位。

(2)积极配合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相互理解,共同改善小区停车乱的境况。

(3)监督物业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张海茹,陈军.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对策――从哈尔滨市停车难谈起[J].北方经贸,2010,(5).

[2]苏宝炜.停车问题构成社区新矛盾[J].现代物业,2006,(2).

小区停车管理篇(10)

 

随着江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影响到原有的停车秩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江门市城区停车场建设滞后,停车泊位不足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停车乱、停车难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城市运行效率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江门市城区停车场管理,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高静态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对城区停车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势在必行。

一、江门城区停车场现状

经调查,江门市城区现有停车场110个,共计停车泊位3396个。按照停车场使用性质共三类:第一类是社会公共停车场。有停车场33个,949个停车泊位。第二类是配建停车场。有停车场61个建设管理,2323个停车泊位。第三类是路边停车场。有停车场16个,计204个停车泊位。

根据江门市单位和市民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建成区成规模的停车场和泊位主要集中在四种位置。第一种在商业聚集区论文提纲怎么写。此区停车场共计4处,停车泊位170个。第二种在交通集散地。主要集中在汽车站,此区停车场共计1处,停车泊位60个。 第三种在大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单位。主要集中在医院、宾馆等单位,此类停车场有61处,停车泊位2323个。第四种在小型单位密集区。此区停车场30余处,停车泊位700个。

二、目前城区停车场的主要问题

(一)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严重不足,未能满足城区的停车需求

江门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地比较缺乏,停车困难及车辆占道停车,影响城市交通。城区停车场110个,停车泊位3396个,而城区仅汽车保有量近75000万,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远远满足不了飞速增长的机动车停车需求。

(二)部分停车场建设不规范

部分停车场没有按国家标准设置统一的交通标志,科学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制度不健全。

(三)停车场布局不合理

江门市停车场分布主要集中在交通集散地、商贸聚集区、大型公共单位,这些区域又主要集中在老城区,道路较窄,人、车流量较大,再加上市民上下班出行时间集中,造成了停车时间集中、车辆密集,极易造成交通拥堵。

(四)停车场规划滞后

由于历史原因,江门市多数大型公共建筑、单位未配建停车场,直接制约周边道路的交通及停车秩序管理。老城区内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停车位严重不足,一些机动车乱停乱放建设管理,已影响居民出行。

三、原因分析

(一)由于机动车数量近几年飞速增长,使停车压力加大

目前仅江门城区汽车数量接近115000台,加之数量庞大的摩托车及出入江门的外地车辆,使总共只设有3396个停车泊位的停车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乱停车占道现象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有序性。

(二)多数住宅小区和建筑物没有按配建标准建设或预留停车场地

老城区的城市空间形态早已形成,原有的机动车停车场较少,居住区及公建等停车位配置率较低。比如,35幢在建、已建的高层建筑(12层以上)中,仅有15幢配建了地下停车库,仅占总数的42.9%;一些宾馆酒楼从不考虑停车场地问题,占道停车的现象十分严重;新建的小区也没有配建足够的停车场地,不少居民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附近道路上。

(三)老城区的人口密度太高,空间局促,增加了停车压力

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往往是人口、商业密集区。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地方也成为了机动车停放密集区,而老城区空间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机动车停放的需要。这些地区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摩托车挤占了人行道,汽车违规停放于街道两旁,造成过往人流拥挤和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形成诸多交通安全隐患。由于空间局促,使停车设施再规划、再建设难度加大。

(四)在建设停车场建设的实际操作中,存在征地难,征地费用高,征地矛盾多等情况,停车设施建设难度较大

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往往是在人口密集区、商业繁华区建设管理,而在这些地区筹建停车场难度非常大。用地紧张,这就使在筹建过程中牵扯到多方面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加大了征地难度;老城区地形复杂,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给筹建工程带来诸多压力。

(五)部分室内停车场因收费和自身结构等问题造成使用率偏低

例如三角塘停车场,白天停车每月150元,全天停车每月250-300元,有些住宅小区停车位售价8-9万元,最高的11万元一个车位,市民不接受。江门人的经济收入在珠三角处于较低水平,买小车也多数是经济车型,如果花钱买小车位觉得不划算,于是就停在公路边论文提纲怎么写。

四、对策

(一)加强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

建议由江门市政府牵头制定目标、政策,整合现有的城市停车资源,使停车场的建设良性发展。措施包括:

1、改造利用现有设施,挖掘停车资源,包括合理利用城市广场和公共绿地的环境资源,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

2、严格执行临街大中型建筑、小区配建停车场的规定和标准,同时科学合理地配置一定数量的占道停车设施。

3、交通高峰期时,允许部分路段临时停车,允许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单向依次停放。

4、增大公共交通的分担比例,减少小汽车出行,减轻停车压力。

5、物价部门应颁发经营性停车场收费许可证,防止乱收费行为,同时制定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采用分区、计时、累进收费的方案,使中心区收费高于边缘区收费;路边停车收费高于路外停车收费;长时间停车单位时间费率高于短时间收费,以调节停车泊位使用率建设管理,保证停车设施经营者能够通过正常的经营获得一定的收益,进而引导投资者参与停车场建设和经营。

6、要科学规划城区停车场的设置。在新开发大型建设项目时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在新建高楼大厦的同时要配建停车场;在新建居民小区时,考虑配建停车的泊位;对现有的路网和旧城区改造时,留足规划停车用地;根据城市的布局,设置多个大型货车和农用运输车的停车场,让这些车有序地停放,改变这些车随意停放的现状,提高城市的品位。 加强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对于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城市形象和品味具有十分紧迫而现实的意义。

(二)出台政策,鼓励停车场建设,推动停车产业快速发展

政府要对停车场建设问题高度重视,给与政策支持。

1、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建设工作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发展思想,从政策上进行倾斜、扶持,保证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到位。

2、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能,特别赋予规划和公安部门在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职责,组织对大型项目开发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在城区改造、建设大型建筑、小区规划、在城市重要干道两侧的开发和改造等建设时,在项目的选址、立项阶段需要初步的交通影响分析,以便及时对城区交通影响进行科学地分析和判断,防患于未然,避免工程建成后再采取补救措施。

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有计划地分片分段划拨出专门土地投资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

4、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 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经济手段是调整停车秩序的一种有效办法,政府要积极支持各种形式的停车场建设,并允许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在允许停车的地方建设管理,按车位和停车时间进行有偿使用,根据不同地段、不同设施、不同时间按规定收取不等的停车费,所收停车费全部用作停车场点的管理和建设。一方面相对缓解停车紧张状态,另方面用聘请停车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地段的交通秩序。

5、在土地使用、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实行优惠和保障,以解决停车场建设和经营等问题。

(三)倡导建立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

为解决江门城区建设停车场征地难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和建设资金,建立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势在必行。

1、在车辆停放密集的老城区,特别是在商业繁华地区应提倡建设多层立体停车楼,以节省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2、在具体项目建设中,应鼓励并要求采取地下停车场的形式,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满足停车需要。

3、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建设立体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具有法律保障。

(四)要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停车场管理体系。

政府要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对城市停车场进行规划、建设、审批和管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研究处理在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负责工作落实到位论文提纲怎么写。

(五)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划监管职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江门市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全面监控停车场,全力推进城区道路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1、积极参与停车场的规划审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大型建设项目规划时,积极向规划部门提出配套建设停车场的规模、位置、建设标准参考意见。在建筑物规划设计阶段,应该参与图纸审批,对不满足配建要求的图纸不予通过。

2、积极参与停车场建设的监督。在建筑物建成验收阶段建设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该确认其按图纸要求提供停车泊位,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予以重罚,处罚的额度要大于开发商不建停车场所带来的收益。配建停车场必须与主体同时投入使用。对利用单位门前空地建立的社会停车场和路边停车场,统一规范施划、设置交通标线、标志。

3、积极抓好停车场管理。要在加强交通公共道德观念教育的同时加大对违法停放车辆的整治力度。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收效不明显的重要原因在于公众的交通公共道德观念非常淡薄,应在加强交通宣传的同时,要加强人民群众交通公共道德观念的德育,要动员舆论界的力量,对违法者进行曝光。建议利用移动电子警察和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工具,进行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将违法车辆送到电视台的曝光台进行曝光,并制定违法处理的监督制度,防止违法人员通过各种人际关系讲情,使违法停车者在接受处理过程中得到应有处罚的同时,受到应有的教育。

解决停车设施不足、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与机动车数量逐年增长的矛盾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能否科学合理地规划停车设施建设直接影响了江门市交通的有序性和城市建设的长远规划发展。其次需要协调各方面力量,鼓励企业和个人加入到建设当中,同时执法监督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宣传力度,促使人们自觉遵守停车规则。

参考文献:

1、江门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科内刊,2010.12.6。

2、江门建委内刊《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2010.7.20。

3、江门市政府颁布《有关车辆乱停乱放暂行办法》。

上一篇: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 下一篇: 色彩设计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