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品行业发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7 17:40:4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医药品行业发展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医药品行业发展

篇(1)

具体地说,法国的药品流通模式为:84.7%的药品通过药店进行零售,另外15.3%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使用,在药店销售的药品,其中88%由药品批发商分销给药店零售,另外12%由厂家直接销售给药店进行零售,制药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能直接向病患者销售药品。德国的药品流通模式为:84%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其中70%为处方药和可报销OTC药品,14%为非报销OTC药品,16%的药品(部分OTC药品)由超市销售,医院用药只占16%,医院药房从药厂直接进货。

我国的药品流通模式基本为:

具体地说,生产厂家可以直接销售给医院。目前,有些医院试行药品招标,但数量仍然很少,绝大部分药品是通过医药批发公司销售给医院的。零售药店可以从生产厂家进货,也可以从批发公司进货,但销售量有限。零售药店不能直接将药品销售给医院,这是与法、德两国药品销售模式的根本区别。

我国医药市场现状

药品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效益低、管理差,竞争无序

目前我国有13万家左右的药品经营企业,其中批发企业1.65万家,零售企业11.5万家,与前几年1.6万家医药批发企业、7万多家零售企业相比,猛增了4万多家。而这13万家左右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有计划经济下的医药批发公司,有改制后的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有新成立的医药有限公司,有个体挂靠户、经营户。11.5万家左右的零售药店,绝大部分属于医药批发公司和药品生产厂家,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私人承包经营或个体户经营。这些企业大多规模小、效益低、管理差、竞争无序。而在这众多的药品经营企业中,符合GSP要求的还不足1%。

药品经营企业如此迅猛发展,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药品经销中的高额利润及一些非法商业贿赂、高额回扣等非正常利润。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各行各业都纷纷加入卖药的行列。各种非法药品市场,各种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药品市场鱼龙混杂,医药流通行业已进入恶性竞争状态。

价格秩序混乱,药品价格过高

目前在我国逾万种药品中,由国家定价的有131种,省定价的156种,其余都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我国药品生产厂家过多,药品严重供过于求,迫使企业纷纷采取不正当手段推销药品,加之我国众多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恶性、无序竞争,使得药品价格秩序非常混乱。“虚高”的药品价格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1)以高额折扣为主要推销手段的药品购销机制的存在,使得价格越高,折扣越大,药品就越好销售;(2)现行行业规定的药品销售利润率本身就居高不下,批发企业加价率(进销差率)高达20%。(已远远超出法国8.4%的药品批发差率),零售企业加价率(批零差率)高达15%,两者相加为35%,这样的销售利润率,足以使药品价格高涨;(3)我国医院医药行业体制使得医院收入的50%-70%来自于医院药房。各家医药代表纷纷使出各种招数,不惜采用不正当竞争,使得医院药房变成了药品销售的主战场。大家纷纷把药价抬高,医院可以拿高额回扣,药厂、批发公司可以增加利润,医药代表可以增加收入,彼此心照不宣,利益共享。但惟独苦了自费的老百姓,而公费的也增加了单位的负担。

法、德医药市场现状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考察团去年的考察报告显示,法、德药品批发市场集中度很高,但在它的早期,市场也是相当混乱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医药批发企业也相当多。但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间通过联合、收购、兼并,立足于今天药品市场的都是规模大、成本低、服务水平高的企业。在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中,3家市场份额高达95%。在德国现在只有10个大的药品批发商,其中3家所占市场份额高达60%-70%。以法国最大医药批发公司OCP为例,OCP年销售额321亿法郎,利润2.94亿法郎,主要经营药品,也兼营一些小百货如化妆品、妇女用品等,但为了争取客户,这些兼营业务都是免费提供的。其经营的药品有2.5万种,另有1.5万种药品不储存而是随时向药厂进货,公司争取客户的方式有每天2-3次送药,2-3小时送货,不管新老客户都保证24小时内送药上门。

法国、德国药品分销及药品批发物流系统效率很高,药品批发企业在各自的市场区域设有分销中心。例如,OCP在全法8个市场区域设有57个分销中心,拥有1.6万家药店客户,药品分销中心效益很高。设在巴黎的拥有400人的药品分销物流中心具有欧洲最新的自动物流处理系统,仅有15天的药品库存,每天进货65吨,送货55万种次,每天送药3次,从接订单到药品送达药店仅需2-3小时,早晨的订单中午前送货,下午的订单晚上6点前送货,晚上的订单次日早晨送货,40%的药品都是一盒一盒拆零分销给药店的。由于药店与分销商有着稳定的购销关系,药店通过网络可以直接进入药品批发商的物流系统进行订货,所以供药及时,效率高。药店除柜台摆放的药品外,基本无库存。

在法国和德国,厂、批、零各环节在药品价格中利益分配大体由政府规定。在法国,药品价格的利益分摊情况是:制药企业占64.9%,批发企业占6.3%,零售企业占25%,税占3.8%。在德国,药品价格的利益分摊情况是:制药企业占51.5%,批发企业占7%,零售企业占28%,税占13.5%。但为了促进销售,批发企业可以给药店一定的浮动,例如OCP给药店浮动1.8%。

政策建议

医药行业是引进外资较早的一个行业,多年来,生产企业竞争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商业流通领域未受到外资冲击,始终没有多大起色。这种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医药商业流通模式,像一个瓶颈,已严重扭曲、阻碍了我国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改革。

要改变目前医药流通领域的混乱状况,取消地方行政保护

行政保护,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只要政企不分离,行政保护就有存在的理由。为官一方,为了地方经济繁荣,更为了自己的政绩,不这样做不行。但药品市场的地方行政保护却异常严重。近几年来,我国地方医药行业纷纷撤局,相继成立了一批大的医药集团公司,有的还成为上市公司,里面既有生产厂家,又有批发公司、零售药店,这种大而全的企业跟计划经济并无两样,既有政府职能,又有市场行为,看似庞大,实际上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组织。在思想深处,在潜意识里,都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我国改革开放已20多年,药品市场还是画地为牢,各大医药公司都只能在自己的地盘上做文章,若想开辟外地市场,人家不批、不发经营许可证,那就枉费心机。

厂、批、零宜分家,但必须做到“政企分离”

政企分离,实在是国企改革的一大难题。医药行业根本算不上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完全可以进行深层次改革。那些大而全的公司可以以母公司投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把下面的生产厂家、批发公司、零售药店分离出去,而对那些经营差、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按资产的一定比例卖给个人,经营好的,可以赢利,不好的,则血本无归,所以对个人而言,风险是相当大的。通过这样的产权制度改革,政府与企业自然就分离了。企业就可以进行横向联合、收购、兼并,通过市场无情的淘汰、竞争机制,最后形成一批规模大、服务好、成本低的大型批发企业,零售药店也能真正实行跨地区的连锁经营。政府可以制订合理的厂、批、零差率,规定三者的利益分配,使医药市场步入良性竞争状态。

篇(2)

近年来营销方式的创新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目前,药企在营销方面存在两种极端:一部分药企在营销方面缺乏创新、技术老化,跟不上市场的变化;一部分企业以明星代言加广告狂轰滥炸拉动销售、重销售轻技术研发,急功近利,缺乏品牌内涵。但产品却是药企品牌的核心。纵观辉瑞、罗氏、诺华等国际医药巨头,无不掌握大量核心原创药品配方并具备强大的研发实力,没有过硬的产品,没有技术创新和强有力的广告宣传,就不可能打造出真正有影响力的品牌。就广告宣传而言,在新阶段下,医药企业的广告营销由央视发力到地方卫视。

据非官方CCTV招标排名显示,药品行业仅中标不再“高不可攀”,药企豪赌央视风光不再。首先,是药品价格的不断调整,零售终端增长乏力,使得医药企业在营销战略上变得更加谨慎,是导致药企不敢贸然豪赌;其次,医药广告审核的日益严格,电视广告效用的不断降低,受从严整治是大势所趋影响,从一度热议的OTC广告禁令可窥一斑,也一定程度促进企业营销模式的转变;另外,电视媒体百家争鸣,央视长期受到各地方台的围攻,再加上央视本身栏目也没有地方卫视放得开,收视率和影响力不如以往,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央视的收视率形成了分流。在此背景下,很多药企弃央视,转而倾向于做“区域投放”。并且,由于新媒体投放大行其道,对传统广告形态有较大影响,直接造成原有广告份额的分流。

媒体由单一“发力综合”

以往医药企业营销中多采取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而广电媒体若要求发展就势必要从硬广告收入之外的其他方向寻找出路。随着微博等社交媒体的兴起,药企需要改变过去代言人、广告、研讨会、展会等的单一营销模式,到注重网络传播。事件营销及公益营销等,重视与目标受众的对话。如,在新的传播形势下,药企以公益事件巧妙传播产品和品牌信息,持续的公益活动的叠加效应,为药企带来社会和经济的双重效益。象快克虽未启用名人代言,却以差异化的形象而深入人心。

对于药企来说,营销资源相对有限,控制投入产出比,获得可持续利润是关键。企业的广告投入通常有一定预算,不用明星代言必然降低大部分的费用,减少成本压力。就电视媒体而言,可以考虑开发更多的软性资源,比如采取特殊资源植入,以及冠名赞助商;如果说通过拓展节目的发行渠道来扩充媒体收入稍显保守的话,那么利用新媒体借力新技术则是一种大胆的尝试——比如,在电视节目播出的过程中添加含有商品折扣信息的二维码,从而实现线下媒体的线上转型,把电视向营销平台转化。此外,通过打造媒体品牌来扩展营销范围亦能助力电视媒体的发展。

手法由冠名“发力植入”

医药企业实力逐步增强且竞争白热化,正取代以往的家电、饮料等行业成为轻松温馨的“娱乐营销”主角。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营销手法的创新令人眼花缭乱,更多的则是由冠名到广告营销的植入。借助红遍大江南北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一些医药品牌近期猛赚了一把人气。大量的药品行业不满足于单一的硬广宣传,试水与卫视采取特殊资源植入;有资金实力的药企如桂龙、999药业纷纷与综艺节目合作,加大品牌知名度。作为不久期火热的一档亲子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的主冠名赞助商,低调崛起的“999小儿感冒灵”此番可谓赚得“盆满钵满”。

同时,广药集团成功续签央视综艺频道收视冠军节目《开门大吉》,也意在为其大健康产品王老吉凉茶做宣传。在营销创新方面,不得不说 “王老吉”凉茶的案例值得借鉴。“王老吉”凉茶的营销手法多样,电视广告、户外平面广告、冠名各类比赛、组织各种活动,甚至数次动用网络推手,巧妙地利用捐款、非典等热点事件配合宣传。此外,2014羚锐制药通过开通微信公众账号,以及与热播大剧进行情节植入,将推动羚锐品牌在贴膏剂乃至整个行业的影响力。在微信的自行管理上,建立分部门、销售区域的微信群,将营销管理和品牌传播融为一体,建立一种便捷、及时性的管理工具。

尽管在企业发展和品牌建设中有太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当前营销方式的创新也成为趋势所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责任和创新永远都是品牌的基石,是不可逾越的。药企在创新的规程中,仍应把握好尺度。

模式由电商“发力健康 ”

篇(3)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8)11-0488-04

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是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卫生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证公众健康的基本保证。而药品生产准入制度作为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的关键环节,在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药品生产准入制度是指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医药市场,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称。目前我国的药品生产准入制度同一些发达国家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1 我国的药品生产准入制度概况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已建立了非常典型的许可模式的药品生产准入制度,对我国药品生产进行监管,从生产源头保障药品质量。我国的药品生产准入制度有其特点。

1.1 药品生产资格的获得必须具备“两证一照”

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设立,进入市场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经过三道法律程序:一是行政许可程序,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者必须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生产许可,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完整申办资料以后,进行资质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药品生产许可证”是药品生产企业有权生产药品的资格证明,有效期5年。“药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年检工作,到期重新审查发证。二是工商注册登记程序,即设立企业或直接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三是行政确认程序,新建企业还应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之后限期通过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获得 GMP 证书之后才能使药品监管部门承认自己生产药品的行为已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即GMP认证制度[1]。

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简称《药品GMP认证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主管全国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药品GMP的制定、修订以及药品GMP检查评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设立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库及其管理工作;负责进口药品GMP认证和国际药品贸易中药品GMP互认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2 企业的生产许可与药品的上市许可紧密结合

我国对药品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实行“两证一照”的管理制度。企业在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GMP证书后,才具备生产资质。我国在药品的注册审批过程中必须进行生产现场核查。新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证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该药品相应生产条件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根据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仿制药的注册申请只有药品生产企业才能提出。

2 一些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联盟的药品生产准入制度

2.1 美国: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登记注册制

2.1.1 美国的生产准入通过药品审评实现

美国药品法对药品生产准入的控制主要是通过新药审评(new drug application,NDA)和仿制药审评(abbreviat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ANDA)的结果来实现的。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规定,制药企业经过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注册即可建立,无需行政审批,但是企业生产药品的行为却受到准入控制,企业必须使自己生产的药品通过CDER的NDA或ANDA审评才能使生产行为合法化,NDA和ANDA程序均包括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 GMP 考核的内容[2]。也就是说,GMP检查是药品审评制度的一部分。通过注册,FDA 掌握并公开了制药企业的基本情况,便于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保护了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通过药品审评,上市药品的质量得以保证。

2.1.2 美国对药品生产进行动态的GMP管理

美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工作由FDA的监督管理办公室和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负责。药品监督办公室负责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工作,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负责药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真正从事药品GMP监督检查的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FDA分支机构。现场GMP检查从新药注册开始,当FDA接到NDA或ANDA后,由FDA进行现场GMP检查。除了注册审批过程中的GMP检查,美国药品生产企业每半年应向FDA呈报变更的产品目录,每年必须到FDA重新注册[1]。对药厂监督主要是检查药厂的生产活动是否处于控制状态,即药厂应有一套符合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及现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要求的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地区所根据过去监督情况或举报和返工记录等情况,执行监督计划。一般情况下,制药企业每两年受检1次,检查分为全面检查和简易检查,其中对每个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一般每3~4年进行1次。检点是查制度、查执行、查效果。

向美国出口药品的外国药厂虽不对其提出注册要求,但必须接受监督检查并报送产品目录,进口产品目录供海关验关时使用。FDA会对每个向美国出口药品的外国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GMP检查,检查采取与本国生产企业相同的标准和方式。

2.2 日本: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并推行国际互认制度

在日本,有关医药品的审查分为两种,即承认和许可。承认是针对每一个药品而言的。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医药品生产单位提交的有关医药品报批的申请内容和资料,对申请品种的物质性质、有效性和安全性等进行调查,并对该医药品的名称、成分、重量、用法、功效、效果和副作用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药品即获得承认。许可是对申请者是否真正有能力制造药品进行审查。如果医药品生产单位被判定有能力制造药品即可获得许可。

日本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工作由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医药食品局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日本每家工厂必须从厚生劳动省的地方部门获得生产许可,而每个药品则必须从厚生劳动省的中央部门获得上市承认许可。2002年生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用于指导药品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日本生产药品的企业必须获得许可证,生产的每个药品都必须在经过评审的基础上获得批准,并且确认具备生产的能力与条件后,才能被授予许可证。日本对进口药品要求严格遵守日本《药事法》。日本厚生劳动省不像FDA那样检查国外药厂,而是对进口药品要求符合日本GMP[1]。

日本于1974年制定GMP,1976年4月1日起实施;1988年7月制定原料药GMP,于1990年1月实施。日本于1993年开始推行国际GMP,对国际进出口药品要求遵循国家之间相互承认的GMP。已经与WHO的GMP实现了互认,与欧盟达成了互认的协议,并与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相关谈判。

2.3 欧盟:实行药品生产许可人和上市许可人分离的准入制度

欧盟实行的是药品“上市许可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和“生产许可人(production license holder)”相分离的药品市场准入制度。上市许可证是发给药品上市申请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application,MAA) 的,上市许可人可以将产品委托不同的生产商生产,生产的地点也可以在不同的企业。在上市许可制度下,获得药品上市许可的单位可以将产品委托给任何一家达到GMP标准的生产企业进行生产。而药品的质量、不良反应、召回等一切责任都由拥有产品上市权的单位负责,被委托的生产者只对生产负责。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均由上市许可人对公众负责,药品的生产许可人和销售许可人对药品的上市许可人负责[3]。

在荷兰,一种用于人或动物的药物在上市销售之前必须获得荷兰卫生部下属的药品评估委员会颁发的销售许可。委员会同时确定该药品的药性、包装说明以及该药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新药初次获得的销售许可只有5年有效期,到期后需重新审核。第二次获得的销售许可长期有效。在初次获得上市许可后,制药商必须每半年向药品评估委员会递交一份该药的安全报告。两年后,安全报告改为一年一报;重获销售许可后,改为3年一报。如被发现隐瞒问题,制药商将受到卫生部惩处,甚至被吊销销售许可[4]。

法国的医药监管由国家健康制品卫生安全局全权负责,该机构成立于1999年3月,与其前身法国医药管理局相比,职责从管理医药扩展到管理与健康相关的所有产品,其中包括药物、制药材料、生物制品以及美容产品等。法国所有医药制品必须得到这家机构的药品上市委员会颁发的“AMM上市许可证”[4]。

3 国内外药品生产准入制度的比较及我国存在的问题

3.1 生产许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捆绑构成新药成果产业化障碍

国内外药品生产准入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药品行政许可法律建设方面。西方主要国家普遍有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和生产许可人制度之分,一般将药品上市许可颁发给医药企业集团总部或科研单位,而将药品生产许可发给具体制药工厂。我国现行药品行政许可模式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有本质的区别。我国实行批准文号制度,将药品的上市许可与企业的生产许可捆绑在一起。我国药监部门首先代表国家对提出生产申请的法人进行多方面的审核,然后授予生产许可。同时我国对上市的新药及仿制药品执行严格的技术评审及行政审批,只有取得批准文号的药品方可生产与销售,并且药品批准文号只能发给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新药证书获得者如果不是药品生产企业,要么自己投资建厂,要么就必须技术转让,否则无法获得药品批准文号,不能进行生产。这就对药品技术转让体系和药品委托生产等构成了障碍,对药品法律责任的追究、药品监管模式等也产生很大影响。

3.2 许可证制度与 GMP 认证并存形成了药品生产准入的不合理障碍

许可证制度和 GMP 认证的并存客观上对制药企业形成了障碍,造成了生产准入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条件也就是许可证审查的标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拟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二是审查企业是否具备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的硬件和软件,即企业是否具有药学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相适应的厂房设施环境、检验机构人员及仪器和保证质量的规章制度等。但是,GMP规范完全可以涵盖上述几项条件,只不过许可证验收是在非生产运行条件下进行的静态 GMP 检查,相比之下,动态的 GMP 认证更具有说服力。可见,生产许可证的验收标准低于 GMP 认证的通过标准,而后者完全可以取代前者,除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审查外,许可证制度意义不大。

而且从程序上来看,新建企业通过许可证验收审查后,还须申请药品批准文号,获得批准文号之后才可申请 GMP 认证,从申请认证到通过认证还需等待近 7 个月的时间才可正式获得准入资格。GMP认证的时间后于许可证验收,此种程序安排造成了准入程序的复杂和重复,加重了企业负担,易导致产品上市的时间被耽搁,延长企业投资回报期,忽视了企业的微观经济效益,从而影响了医药投资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医药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3.3 我国药品GMP认证的强制性法律性质不够清晰

GMP 认证是针对医药企业进行的企业质量体系的强制性认证,企业必须通过认证才能正式获得药品生产经营的准入资格。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确认了 GMP 认证是药品生产准入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表述却不够清晰,并没有显示出 GMP 认证的强制性。《药品管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上述法律条款中的“必须”表明企业有遵守 GMP 的法定义务,但是没有规定企业申请 GMP 认证、通过 GMP 认证和取得 GMP 证书的义务。因此难以辨别该款规定是任意性法律规则还是强制性法律规则。对药品监管部门的 GMP 认证授权也不是以强制性法律规则的形式出现的。因此,可以认为《药品管理法》并没有对 GMP 认证的强制性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同一效力层级的立法性文件之间,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特殊法没有规定的,而一般法有规定的,应适用一般法的规定。由于《药品管理法》没有明确GMP认证为强制性的,但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企业质量体系的认证属于自愿性认证,所以可以推论GMP 认证不应属于强制性认证。虽然《实施条例》明确了 GMP 认证的强制性,但《实施条例》仅是效力低于法律的行政法规,GMP 认证的强制性并不是在法律上予以明确的,这就造成了药品监管部门强令企业通过 GMP 认证,将通过GMP认证作为药品生产准入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4 完善我国药品生产准入制度的建议

4.1 减少生产许可与药品上市许可的捆绑,逐步以药品上市许可证代替批准文号

药品上市许可证的持有人应当是包括药品研究企业、商业企业在内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而不仅仅局限于生产企业,这样可使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企业不再捆绑。上市许可人范围应扩大,但是要求应当提高,包括对其资产、技术、人员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审批,并应当禁止个人申请获得药品上市许可证。由于我国很多医药生产企业尚不具备新药研究实力,可以吸引医药行业以外的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新药研发,而药品上市许可则可以提供其足够的利益驱动。而药品上市许可的转让则可以采取备案管理,并向社会公告。

4.2 减少对药品技术转让和委托加工的过多限制,逐步建立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

目前在我国药品批准文号制度下,药品的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存在较多限制。新药证书获得者如果不具备生产条件,就必须将新药证书转让,由受让者申请批准文号,否则必须自己开办生产企业。在药品委托加工中,委托方必须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委托加工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生产委托方的限制不利于我国新药成果的产业化转移。因为技术转让与委托生产属于企业自主的商业行为,不应当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过多制约。

在上市许可人制度下,上市许可代表了药品技术的所有权,上市许可人对其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不需要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过多制约,从而使药品研究开发者有足够的利益驱动进行创新研究。在药品技术转让体系中,新药和仿制药的转让权限应有所区别,这样可以保障实现技术的效益最大化和生产厂家数量的控制。同样,委托生产作为企业之间的合同行为,也不会受到过多行政制约。药品研究企业或商业企业可以拥有自己的产品,并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生产。这就有效降低了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并且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对合同生产、授权生产、委托加工、外包等生产合作模式提供了有利的体制环境。

4.3 保留企业生产资格预审,在企业通过GMP认证后颁发生产许可证

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对药品生产企业设立实施登记注册制度,通过GMP认证就意味着获得药品生产许可。相比之下,我国内地的生产许可证制度、药品注册审批制度和企业或车间 GMP 认证制度相互孤立,内容重复。现有企业的 GMP 改造完成之后,我国应及时修改《药品管理法》,改革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企业登记注册,把 GMP 认证融入药品审评程序之中,实行产品品种 GMP 认证,即新建企业申请新药注册并通过其中的 GMP 认证后才能生产,已建企业如果申请新药或仿制药注册,就必须再次接受 GMP 检查(GMP 检查的力度根据企业接受的检查次数和遵守 GMP 的表现而定),这样既达到了严格市场准入的目的,又加强了对企业 GMP 认证后的监督管理。

4.4 修改《药品管理法》,明确 GMP 认证的强制性

只有在法律上清楚地表明 GMP 认证是企业必须通过的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认证,才能认为GMP 认证是药品生产准入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才能把普遍适用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法律固有的品性赋予 GMP 认证制度,从而更有效地发挥 GMP 认证规制市场主体的作用。强制 GMP 认证涉及药品生产者的重大利益,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执法者,如果其认证行为所依据的不是法律,而仅是效力层次低一级的行政法规,将会在执法过程中陷入被动。因此,应把《实施条例》中关于 GMP 强制认证的内容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修改现行《药品管理法》中含义模糊的用语,加以明确 GMP 认证的强制性。

参考文献

1 王宏广主编.发展医药科技,建造医药强国――中国医药科技与产业竞争力国际比较[M].北京: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7: 312-315.

2 李歆.我国药品生产准入法律制度的思考[N]. 中国医药报,2008-2-23(7).

篇(4)

长期以来,带金销售已经成为我国医药企业发展的一种痼疾,严重侵蚀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肌体。为严重打击处方药带金销售行为,改善医患关系的敌对状态,卫生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7年6月12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商业贿赂,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欢迎正常的临床业务沟通,支持公益性的推广学术活动。因此,我们必须以规范的营销行为来促进医药行业的发展,学术推广营销模式也就成为推动医药行业发展的真正主角。

医药领域的学术营销,是以药品特点与临床价值为核心,提炼富有竞争力的产品特点,通过多种渠道与医生和患者沟通,提高处方质量,优化治疗方案,从而实现产品的销售与产品品牌忠诚度共同提高的营销模式。它能针对医生和患者的需求,主动提供医药产品的知识,在产品知识的传播中达成与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互动,从而让医生和患者了解药品的功能以及适应的症状。因此,学术营销不但教育了消费者,同时也可以宣传和传播医药品牌。

一、学术推广模式的优势分析

在国外,学术营销是众多医药产品在推广中广泛使用的一种销售方式。目前,国内的本土医药企业的管理者也意识到企业进行学术推广的必要性。结合国内外医药企业的实践,学术推广模式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塑造成功的企业品牌。众所周知,品牌是商品的旗帜,是企业形象的代言人。学术推广模式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建立医药企业的品牌优势,并通过品牌优势体现企业的位置优势,反映企业的综合势力。因此,医药企业采用学术推广模式,不但能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企业成功的品牌形象,而且通过病人的实际经历和切身感受等营造出良好的口碑,从而让客户相信他们当前得到的就是最佳产品。

2.有利于实现丰厚的企业利润。学术推广模式就是要让医生从内心深处认可产品的差异化优势,认可产品带给患者的利益。毋庸置疑,处方药的学术推广是需要整合专家资源,强有力的权威和公信力不但能够影响成千上万的医生改变他们的处方,而且能够坚定患者的消费信心。走学术化推广道路的企业,当产品开始进行研发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当产品进入上市阶段时,则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教育医生,培养专家队伍,从而最终改变医生的观念,一旦进入产品的成熟期,前期所建立的营销基础将帮助企业实现丰厚的利润。

3.有利于保证持续的企业发展。药品学术推广模式发展的基础是药品本身的优势,而不是靠业务员的个人情感维系,业务员只是企业传递产品统一信息的媒介。他们的活动都是在公司统一策划下完成的,容易复制,一旦企业需要调整内部管理而更换业务员的负责区域,或业务员辞职,公司可以很快的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填充到市场中去,从而避免了销售的波动,以充分保证药品在市场中的持续销售,为最终达成医生和病人用药完全看公司品牌这一终极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医药企业的突破点分析

鉴于学术推广模式带来利益的持久性以及对外部政策环境的适应,国内有些医药企业已经开始实施学术营销管理。由于受旧式营销模式的影响,许多本土企业开展学术推广并不顺利。要摆脱这一局面,我们认为企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立足现实,模仿创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生产的化学药品97%都是仿制药品,而生产仿制药是不具有专利权的。如果市场上有许多生产同一种药品的企业,则这些企业只能获得行业的平均利润,只有那些不断推出新药的企业,才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其理论基础可以用如图所示的微笑曲线来说明,即具有自主研发、创新药物的企业处在微笑曲线的左上端,获得高额附加值,而普通的仿制药企业处于曲线的最底端,获得的利润最少,曲线右端代表的则是具有良好品牌的企业。

就我国医药企业的发展现状来说,尽管模仿创新的利润比较低,但由于规模不大、资金不充足,因此,适合我国医药企业的也只能是模仿创新,即对现有药物在活性、毒性、生物利用度上的二次开发,进行合成方法、制剂的工艺改造以及新用途的发现。北京诺华的扶他林缓释制剂的成功就是有力的证明。当然,药品同其他消费品一样具有生命周期,药品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学术推广在药品生命周期的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药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开展学术活动也要因时而异。为此,要把握好产品的生命周期,在推广形式上进行创新,做好产品结构的延伸以及产品结构的树立,从而保证企业销售业务的成长。

2.运用沟通,准确定位。医药企业实现销量的主要环节在于和消费者沟通。企业要使自己的产品具有卖点,引起医生的注意,尤其重要的一步是要与患者和医生进行交流。这样,通过了解客户的环境、观念、当前的处方行为以及对此类药品理想治疗状况的期待等信息,帮助企业做出清晰的产品定位,准确找到产品的卖点。产品定位过程中具体注意的几个方面如表所示。

值得指出的是,当企业的医药代表向医生推广医药产品时,要深深地懂得,产品的卖点也是医生的需求点。因此,不但要有针对性地对目标医生进行推广,而且要突出产品的差异化,并形成支撑卖点的临床支撑体系和理论体系。

3.系统运筹,整合传播。事实上,要提高学术推广的效果,医药企业就应结合产品的实际情况,采用与之相符的活动方式。我们认为,搞好学术营销应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媒体性学术推广。在相关的专业刊物上发表关于产品或企业的文章。除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外,网络媒体的作用也日益明显,如“好医生”“丁香园”等。传播的内容主要以产品卖点为主,同时可配合产品的硬广告、宣传性软文,从而实现软硬兼施。(2)临床学术推广。具体包括学术研究、产品论证、论证总结及、学术沙龙、学术教育、学术资讯、学术考查等。(3)会议性学术活动。这些活动包括科内、院内、省级会议、大区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或产品推介会,医学会、药学会、卫生系统的各学科年会。实践证明,这些传播方式对于建立品牌形象,促进销售增长是十分有用的。以我们所熟悉的杨森的吗丁啉为例。1989年,吗丁啉作为止吐药在中国上市,当时国内对运动障碍引起消化不良的这种说法还不了解。可以说是西安杨森率先向国内学术界引入胃动力概念,并针对不同层次的专业人员采用不同的传播手段。杨森就此产品展开的具体推广活动如下:(1)对于学术专家带头人,主要宣传“胃动力”这一概念,使他们逐渐接受消化不良中有一半以上的原因与胃动力缺乏或不协调相关的事实;(2)对于医院医生,从上腹饱胀、餐后不适、腹胀、食欲不振等四个典型症状的消除上进行宣传;(3)对于大众,则宣传四个典型症状与吗丁啉品牌的联系,让消费者明白吗丁啉的治疗范围。这样,不仅成功地将吗丁啉打造为中国胃病用药的知名品牌,还创建了以吗丁啉为代名词的“胃动力”药新概念。

4.注重素质,谨慎切入。处方药的科技含量相对来说较高,并且处方药的第一消费者――医生对药品信息具有很高的判断能力,只有在足够学术依据的情况下,才会改变用药行为。因此,我们必须配备具有专业水平的高素质学术代表,使其能够凭借医学和药学专业知识,谨慎地向医生讲解各竞争品种的优劣势,并对治疗领域的病例进行分析。在企业的具体运作过程中,可通过专门培训、专题讲座、进修、调研等多种方式,提高学术代表的专业水平、销售技巧、信息搜集、社交组织、时间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目前,国内许多医药企业,大多数还仅仅局限于公关能力上,对他们而言,自己建立学术推广队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使企业有自己的推广队伍,也往往不可能覆盖所有的领域。因此,借助专业的处方药学术推广机构,是一条事半功倍的捷径。

三、结语

专业化学术推广成就了许多重磅炸弹级别的药物。在我国医药市场中,葛兰素史克公司的产品贺普丁就是凭借学术营销,实现其在肝病治疗用药领域的领导者地位。诸多的事例和学术营销的本身特点说明,我国医药企业要非常坚定地走这条道路。只要国内企业有严谨务实的态度,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能够用好人才,更加专注和坚持专业化推广,就可能做成基业常青的传世企业。

参考文献:

[1]于斐:中小药企如何成功开展学术营销[EB/OL].全球品牌网,2006,6

[2]马宝琳:学术推广:本土药企的误区与突破[J].销售与市场,2007,7:75~78

篇(5)

3月9日~11日,本刊记者亲临第32届广州美博会,采访、观摩、交流、发现。一番忙碌和疲惫之后,仔细回想此届美博会的点点滴滴,可谓收获颇多,感慨万千。

参展商说

每次美博会都是一场盛宴,我们乐在其中,累在其中,收获在其中。

北京京华堂美容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王俊山先生已经连续参加了好几届广州美博会,经验丰厚。京华堂致力于“只为一万名尊贵女性提供最奢华服务的基因生物抗哀的美容技术”,因此,他们特意选择了一进专业线展馆那个最显眼的展位。以金黄色为主调的展会风格,一下子就吸引了很多观展商。王俊山直言不讳,今年的美博会京华堂收获很大。

见到广州纤益堂纤体有限公司总经理沈自依女士时,她们的展位里挤满了人。面对记者的到访,她笑着欢迎并表示,虽然这是她第一次参加美博会,但感觉收获不少。首先,参展让她有机会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了解公司和产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对接平台;其次,通过参展,自己也看到了公司的优点和不足,从而可以扬长避短。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广州美博会其实就是美容化妆品行业的一个方向标,它引领着行业的方向,她个人很看好这一平台。

惠州市古方真源贸易有限公司总顾问周子雄先生告诉记者,美博会是行业的一个不错的交流平台,在这里可以广交朋友、积累资源、了解趋势。但是他还反映,一些企业为了扩大招商而大肆宣传,虚假的成分太多,表现出对客户的不负责任。他认为美博会应该更加完善,并希望美博会国际化的氛围能够越来越浓厚。

西安美铂隆科贸有限公司的产品经理宋翠女士从北方远道而来,也是第一次参展,公司虽然并没有签成多少单,但她的心态却很乐观――“我就是来学习的”。

观展商说

河北石家庄的一位商告诉记者,来参展美博会已经四五年了,表面上看不出差异所在,很多企业仍然在大张旗鼓,大肆炒作。但是从细节上能看出很多变化,比如这次展位扩容到了8个展区,这说明参展商的数量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庞大。而且广州美博会各方面的系统越来越规范,并且越来越国际化,国际大品牌、进口品牌、高端品牌以及中医养生等都是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而对湖南长沙某连锁美容院企划部经理来说,广州美博会是必须要来的,一是来看看新产品,二是来看看有哪些新的营销模式。“不过,根据自己公司的现状和需求,用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了解大概,没必要待3天,这样可以省下很多时间和不必要的开销。”

河南的一家商对这次美博会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从本届美博会整个会场望去,今年的热点是养生。但他认为,养生的概念本身就很宽泛,大而广,现在更是被一些企业无形放大,所有人拿出自己的产品都说是养生品牌,该信哪一个?真正的养生品牌,谁又能说得清楚?他本来是想寻找个中端、价位不高、适合乡镇级市场的养生品牌,3天谈下来,自己嗓子都哑了,略有收获,但惊喜不多,反倒感慨美博会的平台越来越规范,那么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什么时候才能跟上它的步伐呢?这才是参会者们心中想的美博会。

本刊记者说

参展商像个大厨,精心筹备,全情演绎:观展商则像挑剔的食客,各怀主意,或走马观花,或细品佳肴。但不管是参展商还是观展商,他们都有同一个目的,那就是学习,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新概念、新产品、新亮点,掌握最新最好的东西,以便在接下来的一年明晰方向,奋力前行。

中医养生馆成亮点

第32届广州美博会上设立了300多个中医养生展位,汇集国内近百家顶尖大型中医药养生美容企业。据了解,这是国内同类展览中最高层次和水平的中医养生企业专业展区。以药养区、术养区、食养区、心养区、神养区为主体布局,深入浅出地诠释中华博大养生精髓。云南哈尼养生、上海绿光国际、北京益生美、天养国际、广州歌瑞化妆品公司、天鹰国际、健康元太太集团等著名中医养生企业汇聚中医养生馆。传承了前几届美博会大红灯笼、漆木装饰和传统宋朝汉服等宣扬中医养生文化的风格,并增加了更多鲜活的时尚元素,以宋朝纤巧秀丽、注重装饰的风格为主,为传统的中医养生文化赋予现代化、国际化气息,带给与会者强烈的视觉冲击。

近年来,“中药”概念在美容业盛行。而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天然植物类化妆品将成为今后研发的主要方向,中草药作为功能性化妆品的最好原料,不仅亚洲人接受程度较高,而且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健康观念也在改变,重视传统中草药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香港修身堂(国际)集团连锁有限公司总裁刘锡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医养生越来越火,是必然趋势,我们应该将这种传统医药文化发扬光大,让它走上国际舞台。

多国护肤风潮再袭

来自全国各省市及海外的买家齐集参观洽商,再创广州美博会空前盛况。国际品牌、琳琅满目的名优展品、鲜活炫目的现场表演,形成展会一个个令人瞩目的亮点。

盈星(DECLARE)、科俪思(MATIS)、利时唯(SWISSMONTEE)、盈件国际(TERRAKE)、倍姿丽(AURIEGE)、卡嘉莉(MARIA GALLAND)、北京法晨(Palaispa)、大昌洋行、香港卡连佛、利洋行、北京双诚永道等国际品牌纷携其拳头产品登场。此外,会所业新贵SPA水疗知名品牌,如Pevonia、Comfort Zone、Acade mie、Biodroga、Bioline、Histomer、Phytocean、Thalgo等也积极加盟,充分利用美博会这个国内最专业、最权威的美容商贸平台抢滩中国市场。

论坛研讨会数量多、档次高

展会期间,主办方推出一系列高端论坛,特邀行业专家及精英人士,共同分享前沿科技、市场动态、潮流资讯。主要论坛研讨会有:2010(第五届)中国化妆品发展论坛、走进日化线――日化线的产品和渠道特点分析研讨会、Spa水疗研讨会、2010国际化妆品趋势――“混血”化妆品的重要性、“国际化妆品市场分销渠道型”研讨会、“解读2010化妆品注册新法规研讨会”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国际化妆品趋势――“混血”化妆品的重要性研讨会上,国际著名化妆品技术专家、2001年美国化妆品化学师学会(SCC)年会戴那伐尔奖获奖者T.Joseph Lin博士,与参会者深入讨论了各种类型“混血”产品(包括“护扶品”与“有机食品”结合成的“有机化妆品”、“化妆品”与“医药品”结合成的“药妆品”等),探讨了各种科技在现代化妆品中的结合与运用。

前欧莱雅集团采购及形象设计总监Giacomo Gardumi先生也再次登上设计与制造论坛,从购物环境、消费习惯、视觉营销等角度深入剖析了百货商场、化妆品店、药店及超市等四大国际化妆品市场分销渠道。

另外,在“解读2010化妆品注册新法规”研讨会上,来自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质量技术认证咨询中心的易飞戈,给大家详细解析了化妆品注册新法规的事宜。

美甲美发走创新路线

篇(6)

一、美博会的变化

随着美容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美容品牌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美博会所产生的“奇迹”越来越少,而交易平台的功能也逐渐弱化,与往界美博会相比较,本界美博会呈现了如下的一些变化:

1、 参展品牌中越来越多的业内大品牌开始消失。

从上两界美博会开始,业内越来越多的大品牌相继选择不参展。专业线内前15大强势营销品牌,如创美时、安婕妤、香蔓5.5等相对大品牌,本次美博会基本上都选择不参展。另外,碧丝等部分品牌尽管有设展位,却无产品出售,其目的仅是进行品牌形象宣传而不为招商。

2、 展会参观人数减少

相比往届美博会的熙熙攘攘,24界的美博会则显得疲惫无力。不仅广场上各公司的气球没有了争奇斗艳,连会场的人流量也大量缩水。人群中很大部分为厂商员工,也有部分想投资美容院于是来了解行业的以及一些贪图便宜的社会人士,真正带钱过来签品牌的商和较大型的美容院老板较少。当然,这与天气不无关系,但很大一部分说明了行业内品牌自身的推广渠道开始成熟,美博会招商、交易功能已开始弱化。

3、 新出现的国内专业线品牌数量较以往减少,品牌质量较以往要好。

本次展会新涌现的专业线品牌相比往界要少,且品牌质量平均较往界新出品牌好,以圈钱为目的、为美博会而生的专业线品牌开始减少。往界参加美博会往往成为许多专靠概念炒作的新品牌“圈钱”过日子的重要途径,但本次这种本着“捞一把”心态的参展新品牌减少,很多新品牌一开始就已经重视做品牌做品质。

特别要提一点的是在业界纷纷虚拟外国品牌渊源的时候,茵的公司新推出“汉灸”,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中医文化切入,整个品牌视觉识别体系都极具中国历史文化气息,展位也极具历史韵味,吸引了不少老外驻足——毕竟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4、 概念炒作类产品,如金丝植入等开始消失,绿色美容方法开始流行

我国美容行业紧随国外先进的美容科学新技术,虽然在美容科学技术的实质水平上与国外还有较大的差距,但是在概念和技术的引入方面却相当及时和迅速。但本界美博会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就是大肆进行概念炒作的产品与技术开始消失,像往界的羊胎素、干细胞移植、金丝植入美容术等炒作成风的产品消失得无踪”。尽管部分品牌仍有概念产品提出,如希纯的“肌肤微雕术”、欧琳格的“细胞呼吸按摩法”等,但都仅限于在单个品牌上出现,像以往影响整个行业跟风的一起炒作的概念没有出现。

另一方面,以中医特有的文化内涵和理论衍生出的很多新型的绿色美容产品和绿色美容护理方式开始流行,如香蔓5.5的病理背穴、面部排毒以及其它品牌的针灸减肥、中药熏蒸、中药面膜、拔火罐、耳烛美容等都是在传统中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绿色美容方法。这些以调节肌体、驱邪扶正、通透脉络为出发点的绿色美容方法已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并喜爱,很多品牌也开始涉足于这一块领域。

5、 美容仪器展位增多,减肥和美体水疗的设备更加受到了市场的欢迎

随着美容机构数量的迅速发展,作为美容机构经营必须具备的要素之一——美容仪器市场也日益繁荣,新的美容仪器和美容服务项目之间互相需求,不断提升美容护理的科技含量,同时也在不断创造顾客的新需求。

本界美博会美容仪器展位较往界增多,进口的高档美容仪器品牌也开始增多,美容仪器市场竞争格局开始逐步形成;减肥和美体水疗的设备增多,大有成为今年市场主流的趋势。某瑞士品牌今年展出的“水床”可谓本界美容仪器展上的一大焦点,它以现场示范的形式展出,由两名老外进行现场操作,仪器的新奇性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看。美容仪器在带给顾客新鲜体验的同时也给经营者带来了更高的赢利机会,以美容仪器带动服务品质进而提升营业水平将成为美容店突破盈利的利器之一。

6、 部分知名内衣品牌、医药品牌纷纷进军化妆品行业

随着美容行业蛋糕的越做越大,越来越多的外行业资金开始涌入这一行业。本界美博会可以看到不少这样的品牌身影。如国内内衣市场第一品牌“嘉丽诗”推出中高档品牌——“妒嫉”、走日化品店渠道的婷美内衣中档品牌“婷美”化妆品,纷纷进入专业线领域,甚至联“三精国药”也开始涉足美发行业。

值得关注的是“嘉丽诗”的“妒嫉”品牌,其形象有欧来雅、雅芳等国际品牌的韵味,包材和产品体系也非常完善,其渠道应该是借助其现有的品牌内衣店体系拓开,有点像雅芳涉足内衣行业的推广模式。这种渠道资源的整合极易使新产品快速渗透市场,同时节约渠道开发和维护成本。

众多外行资金的流入必然是因为看好国内专业线领域的发展,也必然加剧行业内的竞争,从而促使行业加快发展、成熟。

7、 海外参展品牌增多

海外参展品牌增多是本界美博会的一大亮点:增设台湾馆,台湾全亚实业公司、俊宝俏实业公司等40多家投资客商将首次组团前来参展;韩国今年由以往的秋季才组团参展增加到今年的春、秋两季都组团来美博会参展;香港的众多实力品牌也纷纷进驻美博会,如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修身堂控股有限公司,今年也是首次参加美博会。香港影视明星、修身堂主席张玉珊小姐亲自出席美博会,其目的是展示自身在纤体美体方面的实力,找到颇具实力的合作伙伴,共同开拓潜力巨大的国内中高档美容美体市场(最新目标的是到2008年每年至少在中国增加6~8家直营店)。

国外的参展品牌增加,这也体现了国内美容市场的潜力非常具有吸引力。

8、 美博会今年增设保健品专区,纤维类营养保健食品唱主角

今年美博会新设保健品馆,众多保健品与营养健康食品开始试水美容业。除了有净怡膳食纤维、果蔬纤维美容果汁等产品外,还有一些新的概念模式,如广东海斯曼公司就提出了打造“中国式健康危机管理专家”的口号。保健品馆成为本次美博会的一大亮点。

美容业得天独厚的销售通路与一大批稳定、高品质的消费者,美容与养生、保健相结合将成为未来十年内美容业的一种主流趋势。

9、 OEM工厂展位增多,直面美容院的品牌DIY模式出现

每年数以百计的新品牌的出现,行业的特点催生了化妆品OEM工厂的繁荣。本次展会OEM工厂展位增多,有强有弱,较为吸引眼球的实力派工厂有广东大荣实业发展公司与德国柏美(香港)生物科技发展公司联合投资兴建的大型国际美容化妆用品OEM制造基地——柏美国际(清远)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另外,还有一种针对医院美容整形门诊和美容院和设立的产品DIY形式,可以以处方形式将产品调配出售给客人,并贴上自己医院或是美容院的品牌。

OEM是社会化大生产、大协作趋势下的一种必由之路,也是资源合理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结果。但目前我国化妆品OEM工厂普遍存在规模小、层次低的特点,基本上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多数企业是来样加工和来料加工等纯加工模式,真正达到国际水准的专业OEM品牌并不多。OEM工厂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发展做强、做大,就必须要有自己的技术,就必须由OEM发展到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设计生产),再到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ing原创品牌),建立自己的品牌,实施品牌战略。诸如柏美国际的大型合资的OEM工厂的增多将有助于推动国内美容化妆品业的发展。

二、从细节变化看美博会的发展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美博会没有来得及在制订好游戏规则就催熟了行业。作为美容化妆品企业推销产品的渠道和展示企业形象的舞台,美博会就像行业催化剂一样推动着美容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成就了自己。广州美博会从最初仅有的80多个展位逐步成长为现在拥有3500多个展位,总展出面积超过7万平方米的“亚洲第一美展”,仅用了十多年的时间,但是,伴随而来的是行业不规范运作、法规不健全、商户道德缺失等弊端日益显露。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专业线知名品牌开始选择离开美博会,参展人数减少,美博会招商、交易功能已开始弱化等等现象,在本界更纷纷暗示了美博会本身弊端的林林总总。

美博会所面临的发展瓶颈迫切要求美博会进行自身资源的整合、规范与创新!我认为,美博会最迫切的就是挽回丢失的信誉,加强商户道德的管理;同时将目标参会客商和目标参观人群的专业性工作做扎实;更加务实而不是好大场面、喜欢热闹,这样展会才有前途。另一方面,多年来美博会一直承载着美容产品与美容技术交易平台功能,却较少传递服务标准与服务模式的信息同时,所以,应通过各种后续手段强化美博会对美容业服务标准与服务模式的权威、专业性。譬如其已经推出的“商道维新”行业论坛就可考虑发展成成为传递行业服务标准与服务模式的信息的一个平台。同时,应该加强美博会的国际化趋势,吸引更多的国际品牌参展,从而推动国内品牌与国际品牌品质的接轨。

当然,作为行业最大的展会,广州美博会还是有其固有优势的:首先,其行业影响力还是存在的:就像一个习惯、一个风俗一样,广州美博会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被关注,如同过年回家一样很自然的成为话题。美博会何尝不是行业的一次“过年”,多数企业即便是千里迢迢,即便是劳民伤财,依然痴心不改过来参展;甚至即使不参展,仍会有意无意定时去逛逛。其次,本次美博会固然冷清了很多,但我们仍可以发现许多新气象的:譬如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的加入,越来越少的虚夸、浮躁炒作风气等。

但愿下一次的美博会能在一种健康状态下成功转型并作为行业的一面旗帜永远迎风飘扬,从而引导美容业健康、稳定、积极的发展。

三、从美博会变化看美容行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专业线美容行业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行业,经历了从80年代中期的启蒙时期到到九十年代的疯狂的炒作阶段,而本次美博会的微冷和种种变化预示着专业线美容开始回归到理性发展的路程之中。

1、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外部资金开始介入。

本次博览会看似平静,实际美容市场暗潮涌动:国内其他行业资金的介入、海外越来越多品牌的登入等,充分反映着这一点趋激烈,企业生存越发困难,

根据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 2006年之前进口商品关税已降至平均10%左右,更多的外国美容品和技术以及资本大量进入中国美容市场,企业的竞争将愈演愈烈。

已经成熟的连锁品牌继续快速扩张市场,逐步形成一定的市场统治力。

2、部分业内大品牌开始成熟,呈现一定市场统治力和影响力。

本次创美时、安婕妤、蒙妮坦、香蔓5.5等众多有影响力的业内品牌淡出美博会,或者仅借美博会做品牌宣传而非招商渠道,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行业内这些少数的、真正有影响力和市场生命力的品牌正在成熟,其自身的营销体系和市场通道开始成熟,并已经显示出对市场的统治力和影响力。

3、国家监控力度加大,行业越来越规范,行业服务标准与服务模式将开始建立。

本次博览会里弱小差品牌的开始减少、不负责任炒作开始消失的现象,充分体现了国家相关部门对行业看管力度的增加。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对行业的规范发展正式提出了要求,同时,国家对医药和化妆品广告的治理和规范也体现了行业需要建立诚信的内在发展要求。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的成熟,行业服务标准与服务模式也必逐渐建立。这一切必将指导行业更规范、健康的发展。

4、以终端顾客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开始占主流。

本界美博会的一重要特点就是概念炒作现像消失,行业其他混乱无序现象:如价格透明度低、功效过分夸大、服务质量差、服务承诺难以兑现、无中生有毫无根据的功效胡吹瞎编等现象也开始从市场淡出,而真正迎合消费者需求、符合消费者利益的绿色美容产品、技术开始流行。未来行业的主流价值观,必将是以终端顾客价值为导向,从而引导美容产品、服务的设计。

5、民族的中高档化妆品必然从专业线中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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