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7 17:40:41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1)

认真学法 依法办事 在“四五”普法期间,我根据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带领全区城建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加大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取得了较大收获。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区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加大学法力度,熟练掌握各项法律法规 守法、执法的根本前提在于学法、知法,在“四五”普法教育期间,我注意加大自身和城建系统的学法力度。 1、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重要性的认识 我们城建系统包括建设、国土、房产、交通、市容、人防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开发公司等建设单位,在工作中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专业性很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对于我们做好工作十分重要。为做好此次“四五”普法工作,我在全区城建系统内部深入进行宣传发展,进一步统一思想,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据保障。在行政执法部门,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将大大提高法制素养和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群众工作的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开发建设单位,熟练掌握国家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提高我们的业务素质,在基本建设的手续办理上少走弯路,将大大加快建设进度。通过深入发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并能够自觉结合岗位工作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2、认真学习,及时掌握各项法律法规知识 根据城建、城管工作与法律法规联系紧密的特点,我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大学法的力度,利用业务时间、工作间隙,自学了《土地管理法》、《人防法》、《行政诉讼法》、《建筑法》、《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南京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自己对工作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同时,利用各种形式,采用多种办法推动城建系统内的法制学习。一是组织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专项法规;二是在每年7、8月间抽出一周时间举办全区城建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班,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学习有关城建法规;三是在每月城建工程基本收尾的年底、年初,组织各有关单位举办冬训班、春训班;四是结合土地日、创卫等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等变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重点学习,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3、大力宣传,广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关键在于提高全民的知晓程度,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中,不仅要求我们的建设管理人员能够依法执法,更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为此,我们加大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区有线电视台举办了多次法制教育专题节目,区、街道、村、社区等各级组织利用召开,悬挂横幅、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力度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根本目的在于应用,在快全区的城市化发展进程。 2004年8月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2)

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呼唤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

首先, 城管监察涉及到城市规划、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诸多方面的管理和监察, 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面对社会、服务广大市民等诸多特点, 决定了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明、执法素质高的城管监察队伍, 才能完成其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其次, 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不可避免地给城管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和问题, 实事求是地面对城管监察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并且灵活、高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第三, 随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 部分国有企业经营不善, 濒临倒闭的局面, 造成企业职工下岗分流; 同时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 部分农民进城谋生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民以食为天”, 出于谋生的需要, 城镇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甚至乱搭乱建等现象, 必然给城管监察工作增加难度。面对此种情况, 如果管理手段薄弱、管理方法简单,将会使城管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只有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才能妥善处理工作中的难题, 而不激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达到“管而不死, 活而不乱”的稳定局面。最后,从城管监察队伍自身状况来看, 多年来,由于诸多方面因素, 部分城管监察执法人员存在着政治薄弱, 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不高, “吃、拿、卡、要”、甚至野蛮执法、越权执法的现象, 这不仅影响了城管监察队伍自身的健康发展, 也制约了城管监察工作前进的步伐。

综上所述, 提高城管监察队伍自身素质, 不仅是城市化战略的必然选择, 也是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变化、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监察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为目标的前提下,中央在提出推进社会建设的同时,强调要创新社会管理,这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现阶段形势的清醒认识。目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人民群众对加强社会管理的要求极为迫切。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是从政府统管的一元化管理模式走向党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主体协作治理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城管监察队伍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管理创新、引导人民群众建设“全民城管”方面处于改革的第一线。艰巨的任务,决定了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打造这支城管监察队伍。

(一)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不但是树立城管监察队伍社会形象的前提条件, 也是顺利完成城管监察各项管理工作任务所必需具备的素质要求。城管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首先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理想,这是我们党在战争年代取得胜利的思想先导,也是党在和平执政年代密切联系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其次,我们每个城管队员都要牢固树立以下几点意识:一是廉政意识。一般来说, 城管监察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职权, 能否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这些权力, 是检验每一个城管队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 而廉洁奉公, 不谋私利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为此, 要教育城管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管理中时刻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只有廉政, 才能秉公执法, 依法办事; 只有廉政, 才能树立起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赢得上级的信任、人民的拥护。二是, 责任意识。城管监察工作具有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城管监察人员的工作具有流动性、分散性、独立性。其工作实绩、效率难以用精确的量化指标来衡

转贴于论文联盟

量。因此, 搞好本职工作,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管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三是, 公仆意识。每一个城管监察人员都应当树立自己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员的观念, 从而能够在执法工作中将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高度统一起来。

(二)知识素质 论文联盟

第一,文化知识是学习和掌握其他知识的基础, 没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法律知识、专业知识都无从谈起。执法人员应该刻苦学习各方面的文化知识, 努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提高知识素质。第二,法律知识。依法行政, 是我国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法律知识素养, 则是保障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作为一名合格的监察人员,至少应熟悉本部门执法依据的专业法律,了解与本部门执法工作有关的相关法律。第三, 专业知识。监察人员应熟悉与本部门管理对象如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等有关的专业知识, 否则, 管理者只能停留在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只知其然, 不知其所以然的境地。

(三)工作素质

首先,城管监察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调查取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调查能力是执法工作必备的能力之一。它包括查处案件时的调查思路、步骤, 调查手段,同时要能正确使用、制作执法文书。表达能力是城管执法人员在管理工作中需要着力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监察人员在与各行业、各阶层的人们打交道时,必须学会既能坚持原则, 准确表达思想、看法, 又能在表达方式上、态度上、分寸上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应变能力也是管理工作中需要的基本素质。在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中, 应变能力是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其次,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相处的能力。城管的工作方向在于引导与协调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管理城市,形成“全民城管”,这就要求我们城管队员要真真切切的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指导下深入群众,融入群众中,并引导与管理群众工作。

(四)身体素质

健康的身体是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基本条件, 也是城管监察队伍必不可少的素质之一, 没有这个素质, 其他素质再强, 都将失去实际意义。

三、多力并举,加强城管监察人员的素质

(一)规范选拔考核用人制度

执法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成效,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而规范选拔用人制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选拔录用的机制比较严谨,层次比较高的话,选的人员素质就会更高,这样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运作才能更合理。

首先,建立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机制,向社会公开、公正地招考。身份管理是城管执法队伍素质提升的基础。国务院63号文件规定, 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国务院〔2002〕17号文件进一步指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由此看出,国务院对这支队伍身份的定性是公务员,要求按照公务员的相关规定进行录用与管理。从各地实际情况看,这一要求还没有完全实现,各地的城管执法人员身份复杂,有的是行政编制,有的是事业编制,有的是兼有行政与事业编制,有的地方不按编制而是给予公务员身份,有些地方甚至是临时工身份。不规范的身份管理直接导致了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参差不齐。城管执法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完善城管队伍的身份保障机制。在人员的选用上,其任职条件应当由国家统一制定,其中对于知识条件要有严格规定。对某些确实暂时无法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经济落后地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选拔出较高素质的城管执法人员。 转贴于论文联盟

其次,完善执照上岗制也是选拔用人的一种很有效的方式。为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可以采用执照上岗的方式。对于已经录用的人员,设置一套完整的培训课程,以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教育并重,修完培训课程的人员即可参加专门的上岗考试,通过考试的执法人员在领取上岗执照后方能执行行政处罚的工作。论文联盟这样可以促使执法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等,有利于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提升城管队员的业务法律素质与岗位责任意识

作为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执法工作,城管执法需要处理的事务涉及到工商、交通、环保、规划、绿化等多个领域,因此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进行业务培训,才能真正实现“一队多能,一人多能”的目标,也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城管执法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不下百种,在如此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正确选择适用法律条款是城管队员必须做到的。因此,加强业务培训,使队员熟悉并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除了学习运用法律法规以外,城管队员还必须学习规范制作各种执法文书,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学会正确适用法律程序等等。总之,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处罚种类和法定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此外,还要对执法队伍进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强化其执法中科技手段的运用。引进和广泛应用当代先进的信息技术,增强执法管理的科技手段,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建立起包括基础网络、互联网站、业务管理等子系统的信息化系统,这就需要加强执法队伍收集和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建立一支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城市管理的执法队伍。

同时,城管工作中的流动性对城管队员的岗位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开展以 “敬业爱岗强素质、忠于职守强责任”为内容的岗位教育,树立岗位意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岗位教育可以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角色认知,使其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所担任的角色与应承担的责任。尤其是要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挖掘、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敬业精神。通过岗位教育,在执法队员中营造用心做事,尽心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氛围,进而实现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的提升

德是为政之基,也是做人之本。每个城管工作者都要认真领悟“以德治国”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行动中贯彻落实,追求崇高的道德境界,做到以高尚的道德影响人、以良好的美德感染人、以诚信的业德服务人、以优良的公德带动人。一要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待人真诚、为人正派、仁厚宽容、光明磊落,不虚伪奸诈。必须依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该怎么处理的就怎么处理,不耍转贴于论文联盟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3)

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呼唤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

首先, 城管监察涉及到城市规划、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诸多方面的管理和监察, 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面对社会、服务广大市民等诸多特点, 决定了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明、执法素质高的城管监察队伍, 才能完成其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其次, 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不可避免地给城管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和问题, 实事求是地面对城管监察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并且灵活、高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第三, 随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 部分国有企业经营不善, 濒临倒闭的局面, 造成企业职工下岗分流; 同时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 部分农民进城谋生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民以食为天”, 出于谋生的需要, 城镇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甚至乱搭乱建等现象, 必然给城管监察工作增加难度。面对此种情况, 如果管理手段薄弱、管理方法简单,将会使城管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只有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才能妥善处理工作中的难题, 而不激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达到“管而不死, 活而不乱”的稳定局面。最后,从城管监察队伍自身状况来看, 多年来,由于诸多方面因素, 部分城管监察执法人员存在着政治薄弱, 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不高, “吃、拿、卡、要”、甚至野蛮执法、越权执法的现象, 这不仅影响了城管监察队伍自身的健康发展, 也制约了城管监察工作前进的步伐。

综上所述, 提高城管监察队伍自身素质, 不仅是城市化战略的必然选择, 也是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变化、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监察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为目标的前提下,中央在提出推进社会建设的同时,强调要创新社会管理,这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现阶段形势的清醒认识。目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人民群众对加强社会管理的要求极为迫切。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是从政府统管的一元化管理模式走向党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主体协作治理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城管监察队伍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管理创新、引导人民群众建设“全民城管”方面处于改革的第一线。艰巨的任务,决定了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打造这支城管监察队伍。

(一)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不但是树立城管监察队伍社会形象的前提条件, 也是顺利完成城管监察各项管理工作任务所必需具备的素质要求。城管监察人员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首先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理想,这是我们党在战争年代取得胜利的思想先导,也是党在和平执政年代密切联系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其次,我们每个城管队员都要牢固树立以下几点意识:一是廉政意识。一般来说, 城管监察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职权, 能否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这些权力, 是检验每一个城管队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 而廉洁奉公, 不谋私利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为此, 要教育城管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管理中时刻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只有廉政, 才能秉公执法, 依法办事; 只有廉政, 才能树立起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赢得上级的信任、人民的拥护。二是, 责任意识。城管监察工作具有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城管监察人员的工作具有流动性、分散性、独立性。其工作实绩、效率难以用精确的量化指标来衡

转贴于

量。因此, 搞好本职工作,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管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三是, 公仆意识。每一个城管监察人员都应当树立自己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员的观念, 从而能够在执法工作中将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高度统一起来。

(二)知识素质

第一,文化知识是学习和掌握其他知识的基础, 没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法律知识、专业知识都无从谈起。执法人员应该刻苦学习各方面的文化知识, 努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提高知识素质。第二,法律知识。依法行政, 是我国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法律知识素养, 则是保障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作为一名合格的监察人员,至少应熟悉本部门执法依据的专业法律,了解与本部门执法工作有关的相关法律。第三, 专业知识。监察人员应熟悉与本部门管理对象如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等有关的专业知识, 否则, 管理者只能停留在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只知其然, 不知其所以然的境地。

(三)工作素质

首先,城管监察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调查取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调查能力是执法工作必备的能力之一。它包括查处案件时的调查思路、步骤, 调查手段,同时要能正确使用、制作执法文书。表达能力是城管执法人员在管理工作中需要着力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监察人员在与各行业、各阶层的人们打交道时,必须学会既能坚持原则, 准确表达思想、看法, 又能在表达方式上、态度上、分寸上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应变能力也是管理工作中需要的基本素质。在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中, 应变能力是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其次,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相处的能力。城管的工作方向在于引导与协调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管理城市,形成“全民城管”,这就要求我们城管队员要真真切切的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指导下深入群众,融入群众中,并引导与管理群众工作。

(四)身体素质

健康的身体是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基本条件, 也是城管监察队伍必不可少的素质之一, 没有这个素质, 其他素质再强, 都将失去实际意义。

三、多力并举,加强城管监察人员的素质

(一)规范选拔考核用人制度

执法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成效,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而规范选拔用人制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选拔录用的机制比较严谨,层次比较高的话,选拔出来的人员素质就会更高,这样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运作才能更合理。

首先,建立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机制,向社会公开、公正地招考。身份管理是城管执法队伍素质提升的基础。国务院63号文件规定, 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国务院〔2002〕17号文件进一步指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由此看出,国务院对这支队伍身份的定性是公务员,要求按照公务员的相关规定进行录用与管理。从各地实际情况看,这一要求还没有完全实现,各地的城管执法人员身份复杂,有的是行政编制,有的是事业编制,有的是兼有行政与事业编制,有的地方不按编制而是给予公务员身份,有些地方甚至是临时工身份。不规范的身份管理直接导致了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参差不齐。城管执法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完善城管队伍的身份保障机制。在人员的选用上,其任职条件应当由国家统一制定,其中对于知识条件要有严格规定。对某些确实暂时无法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经济落后地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选拔出较高素质的城管执法人员。/

其次,完善执照上岗制也是选拔用人的一种很有效的方式。为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可以采用执照上岗的方式。对于已经录用的人员,设置一套完整的培训课程,以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教育并重,修完培训课程的人员即可参加专门的上岗考试,通过考试的执法人员在领取上岗执照后方能执行行政处罚的工作。这样可以促使执法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等,有利于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提升城管队员的业务法律素质与岗位责任意识

作为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执法工作,城管执法需要处理的事务涉及到工商、交通、环保、规划、绿化等多个领域,因此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进行业务培训,才能真正实现“一队多能,一人多能”的目标,也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城管执法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不下百种,在如此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正确选择适用法律条款是城管队员必须做到的。因此,加强业务培训,使队员熟悉并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除了学习运用法律法规以外,城管队员还必须学习规范制作各种执法文书,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学会正确适用法律程序等等。总之,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处罚种类和法定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此外,还要对执法队伍进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强化其执法中科技手段的运用。引进和广泛应用当代先进的信息技术,增强执法管理的科技手段,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建立起包括基础网络、互联网站、业务管理等子系统的信息化系统,这就需要加强执法队伍收集和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建立一支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城市管理的执法队伍。

同时,城管工作中的流动性对城管队员的岗位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开展以 “敬业爱岗强素质、忠于职守强责任”为内容的岗位教育,树立岗位意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岗位教育可以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角色认知,使其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所担任的角色与应承担的责任。尤其是要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挖掘、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敬业精神。通过岗位教育,在执法队员中营造用心做事,尽心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氛围,进而实现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的提升

德是为政之基,也是做人之本。每个城管工作者都要认真领悟“以德治国”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行动中贯彻落实,追求崇高的道德境界,做到以高尚的道德影响人、以良好的美德感染人、以诚信的业德服务人、以优良的公德带动人。一要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待人真诚、为人正派、仁厚宽容、光明磊落,不虚伪奸诈。必须依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该怎么处理的就怎么处理,不耍转贴于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2011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学习培训内容

(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三)城管执法基础常识、执法技巧及《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常用法律知识和其他与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我大队编制的《城管执法职责与城管执法常见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小册子。

(五)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制作及归档管理等。

(六)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通告、协议书及便民提示的拟定等内容。

三、培训形式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个人学习。

(二)中队组织。以中队、科室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及“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我大队法制建设。

(三)执法培训。由法制科组织,大队领导及其他中队、科室负责人参加授课,讲解相关执法知识、执法行为、执法技巧,以此提高执法效果。

(四)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适时组织中队、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针对城管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进城管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中队、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在大队上下营造讲学习、爱学习、都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全力打造“书香机关”品牌。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六五”普法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优良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促进法制城管建设。

二、主要学习内容

(一)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及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

(二)及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规划;2012年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三)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四)城管执法相关执法程序及《省行政程序规定》、《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常用法律知识和其他与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制作及归档;其他档案的管理等。

(六)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三、学习培训形式

学习培训的方式要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学习领域,增强学习的实用性,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举办讲座、案例分析及探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个人学习。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

(二)中队组织。以中队、科室自行组织、集中学习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及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及“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法制城管建设;对涉及城管执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章等要及时组织队员集中学习,做到了解、掌握、熟知。中队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三)执法培训。由法制科组织,局领导及其他中队、科室负责人参加授课,讲解相关执法知识、执法行为、执法技巧,以此提高执法效果。

(四)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及专业人士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知识。

(五)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适时组织中队、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针对城管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定期组织集中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四、具体要求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6)

城建系统各单位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推动普法进程,并在工作中实行“四定”,即在领导上定责、时间上定时、内容上定量、考核上定标准。

一是在领导上定责。建系统各单位,纷纷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做到任务到人、职责明确,使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在时间上定时。建委系统各单位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并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时间20小时。如北京市公路局集中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总学时达到22小时,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大兴区国土房管局5月20日至6月20日,由执法监察科组织,结合土地治理整顿,每周不少于两次到镇、村进行了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拆迁法》。

三是内容上定量。各单位在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这些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部门法,能够有效的在工作中做到懂法用法。如京南住房开发公司有重点的组织员工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交通法》、《建筑法》等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文件。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首先,城建系统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外部监督的制度化、日常化。其次,继续加强内部层级监督的力度。局长与副局长、副局长与科长、科长与副科长和科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岗位、职责、标准、时限,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岗位工作执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第三,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我们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公务员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手册》相结合,对不按规定的权限、程序、时限、标准违法行政的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加强“四类重点”人员学习,整体推进依法治区。

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城建系统重点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党员进行宣传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负有领导管理的责任,是决策者、领导干部首先应知法懂法,才能在工作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因此城建口各单位领导十分重视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因此,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党委中心组利用每周五学习日时间进行《宪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5月20日至6月20日兴创投资公司“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学习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制宣课;国土房管局5月25日,组织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主题的专题讲座;万兴集团组织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建筑法》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大兴邮政党委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季度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与工作台实际相结合,使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执法,因此,各级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北京市公路局大兴分局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学法用法,大兴区公路局以《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大兴分局对执法人员每周四进行政治学习,通过看录像讲座,请法院的专家来进行法制教育讲座,采取考试的形式对大家规划法规的掌握情况进行测试等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兴区交通局组织执法人员以科、队、站为单位,定期按计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组织了两次考试,80人参加了考试。并利用周五下午的时间,结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再学法律、法规,强调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教育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克服执法中的随意性,服务社会,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3、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学习。为了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在普法宣传日期间下发围绕宪法为主的知识答卷1000份,并组织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并联参加了闭卷考试,合格率100%。大兴区交通局组织公务员、审批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参加人员共计50余人次,并参加了市、区组织的考试,合格率100%。

4、加强党员的普法教育。把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党风党纪教育,按学习计划落实在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思想水平。万兴集团为190余名党员统一订购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读本、《行政许可法》并督促他们积极认真学习和宣传其中的内容。大兴建筑工程总公司针对党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条例》的宣传教育,结合公司改制的具体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先后举办了两次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学习法律法规,使员工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广大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情。

三、加强普法宣传,开拓创新,突出“三新”。

在开展“四五”活动中各单位采取了多种形式,使普法工作更加广泛深入。一是利用重点节日上街宣传。如土地局利用“6·25”土地日、环保局利用“6·5”环境日、环卫局、规划局、市政园林中心、交通局、地震办、公路局等单位也都利用节日开展法律宣传的活动。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开动宣传车,广泛的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6月14日,环保局派出领导深入学校,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环保知识、法律法规等讲座,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二是利用广播、电视进行普法宣传。在社会普法工作中,广播、电视传媒工具的宣传更具有快捷性和广泛性。因此,城建口各单位在普法中广泛的利用了这一传播方式。如环保局在区电视广播服务中心广播电台及大兴区信息中心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及行政许可法,今年上半年共播出宣传稿30篇。交通局在“民主法制宣传月”中,作了一期电视专题,同时,在区广播、信息网络等媒体中,也投放了各种稿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三是利用板报、橱窗、图片展、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搞好宣传,有些单位还利用图片展或其它形式搞好宣传,如环保局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展板两块、环保横幅三幅、宣传挂图150余张,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全民的环境意识;大兴交通局每月两期运用板报、橱窗进行宣传,上半年共计12期。

据不完全统计(部分单位上报数字)各单位办法律培训班60次,培训人员125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6万份,板报、橱窗77期,标语236条,挂图457套,展板49张,广播30期。在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标语等这些常规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创新载体。大兴建筑工程总公司以公司局域网为载体,全文转发有关法律知识;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利用互联网、触摸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并设立专门咨询台,供广大市民查询;万兴集团坚持办好每期《万兴简讯》上的“法制宣传”栏目。该栏目结合当前的热点问题、适用的法制现象,通过法规解释及案例分析,使广大职工对与自已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使他们在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得到了教育,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学法的积极性。

2、创新形式。在普法工作中有些部门不断的开拓创新,采取了其他一些形式普法。大兴建筑总公司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知识测试、现场问答、相声、小品的形式,寓教于乐,使员工在充满趣味性、娱乐性的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学习法律法规;大兴区环保局和大兴区校外教育办公室利用“6·5”世界环境日有利契机,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年的“我爱我家”青少年绿色环保活动的启动仪式,并聘请北京大学讲师做“让我们的天空更蓝,让我们的城市更美”的环境法律普法报告;大兴区城管监察大队与北京卫戍区教导大队建立了市容环境协作单位、签订了军民共建协议书,与滨河小学、西红门龙海学校建立了大手拉小手爱我家乡环境共建单位,并与枣园社区、兴涛社区、御花园等社区建立了协作关系,并建立城管监督岗,将城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送进社区、宣传到居民手中。

这些有效的普法形式,积极有效地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大家更深入的了解了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

3、内容的创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本部门的普法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兴区地震局组织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大兴区环境保局结合环保中心工作,学习了《环境保护法》。国土房管局组织学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承包法》;京南住房开发公司有重点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城市房拆迁管理条例》、《建筑法》;大兴区人防办,抓住4月28日《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三周年纪念日的有利时机,于当日在清源小区设立宣传点,组织学习了《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使广大居民了解人防法规和人防知识,进一步增强人防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大兴区交通局定期按计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并组织了两次考试,参加人员80余人。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7)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市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统领,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适应全局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和广大城管执法相对人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观念,培育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成果的自觉意识。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着力提高宪法意识。主要是学习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及维权、、投诉、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法律法规。以“美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容貌、维护人民利益”为工作职责,把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

(二)深入学习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学习宣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和我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工商、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结合全市“三违”整治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方面进一步帮助市民群众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内容,逐渐增强自觉维护和保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另一方面不断促进自身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提升,提高依法管理、防范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发挥城市管理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三)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廉政意识。以城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部门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促进“法治”为目标,努力提升全市人民法律素质。一是继续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等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充分运用宣传单、专栏、广播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公民意识。四是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园林绿化市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对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其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

(五)认真抓好以“12·4”为宣传重点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把对群众单纯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培养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法律缺失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和保障机制。要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实施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施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8)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市局及时调整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从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处室分工协作和各直属单位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负责;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落实。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分析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普法和法制工作的具体措施;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局“城管大宣传”体系,必须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列为重要内容;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

二、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城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在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上求突破。一是继续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六进”活动。继续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月”等活动,采取街面设点宣传、接受咨询,设置宣传展板,发送法律宣传手册等,加强对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规定的宣传,并有针对性地送法上门,开展法律服务;特别要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送进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法制宣传,争当“城管小卫士”,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及时向辖区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街道和小区发送新颁的与城市管理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宣传材料。二是积极利用市级平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的“18”法制广场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城管开放日”及其他各类法制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解答群众疑问,并将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分别编印成册,发放到市民手中。三是继续发挥社区城管公共信息栏的宣传作用。适时对小区和街道设立的480余块公共信息栏进行维修和调整、更新。明确其中一部分版面必须专门用于张贴城市管理方面的内容,如新颁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真正发挥城管宣传阵地作用。四是办好“市市民城管流动学校”。“五五”期间成立的“市市民城管流动学校”和在京口区、润州区城管局设立的城管流动学校分校,两区所辖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市民城管流动学校教学站,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六五”期间,要继续利用“城管流动学校”这个载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城管知识的传播。继续开展“优秀城管志愿者”评选活动,推动城管加民管的进程。五是办好城管网站“六五”普法专栏。“六五”普法专栏,内设二级栏目4个(1.首页,2.普法宣传,3.依法行政,4.法律法规)。要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及时转载新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本系统人员学法用法和广大市民了解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搭建平台。

此外,还要利用《日报》、《京江晚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本市主流媒体经常性地进行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和报道。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

一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要在突出抓好党的十精神学习宣传的同时,采取城管高层论坛、法律讲座、专题辅导、规定内容自学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深刻领会党的十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每年人均要达到40个学时以上。重点组织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要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八个一”活动,局领导班子坚持落实每季度集中组织学法一次的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全年不少于两个专题。根据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要达到100%。二是继续抓好执法队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在支队、各执法分局多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法的基础上,市局将采取分层次全封闭的形式对执法队员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学习和培训,并统一组织考核。三是有针对性地抓好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教育。各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四、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9)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牟定县城及城市管理机构的概况

牟定县地处楚雄州中部,这里素有彝族“左脚舞之乡”、“匠人之乡”的美誉。全县辖4镇3乡、89个村(社区)、778个自然村、1206个村(居)民小组,2013年末户籍人口2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5.7万人。全县国土面积146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1%、坝区占9%,有常用耕地面积约32万亩(统计使用数据19.9万亩)。全县人口密度约140人/平方公里,居全省、全州前列。街道总长达10442米,街道总面积达246858平方米,城市绿化面积达132000平方米,建成设施完善的居住小区10个,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6平方米。县城的日常管理由牟定县城市管理局(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局目前共有职工92人(其中执法人员35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城管股、执法大队、环卫站等科室。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城市市容市貌治理,占道经营、无照商贩、包括店外经营、店外生产、加工及维护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乱停乱放、占道营运的各类车辆;查处建筑、生活垃圾、各类杂物在公共区域乱堆乱倒、污水外溢、车辆抛洒现象,全面治理围城垃圾;查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现象,规范管理户外广告、匾牌字号、门面灯饰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设施;查处各类破坏和非法占用城市道路、河湖坑塘、桥涵绿化、环卫等一切城市基础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综合管理.

二、牟定县城依法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点多、面广、线长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的不断推进,其发展的规模、速度、等级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水平,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当前县城行政执法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文明的执法态度和规范的程序是保证依法行政的必要前提,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程序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这些不文明的执法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城管队伍的形象,也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差

受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制约,我县城市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城市管理的许多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1、是县城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乱牵乱挂、乱刻乱画、乱停乱靠、乱摆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马路市场、不规范广告招牌问题突出;2、是规划执法不严。个别单位及个人置城市规划于不顾,乱搭乱建、强占强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时有发生;3、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绿地、公共娱乐设施、停车场地、专用市场等建设严重不足;4、是市民文明意识不强。爱护环境、参与管理的氛围不浓,部分市民文明意识淡薄,陈规陋习根深蒂固,随意燃放鞭炮、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等现象随处可见,环境脏乱差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办理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养成亮证执法习惯;先扣押物品后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告知相对人所违反的法规和条款,甚致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使相对人往往误会执法人员没有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四)城区市政配套设施滞后

特别是城区范围缺少停车泊位、垃圾中转站(点)欠缺、街道垃圾投放点不健全、人行道彩砖破坏、街道灯箱广告破烂、绿化树木残缺、公厕数目太少、农贸市场少而且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县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县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县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

三、县城依法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由全国人大颁布的城市管理法律或由国务院制定的城市管理法规。处罚的依据则是从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绿化管理条例、市政管理条例等法规中剥立出来的,是借法执法,其效力和群众认可度不及法律、法规大。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发生的几率。

(二)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我县现有的城管执法人员以复转军人和原城管、环卫人员为主,我县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这些同志有热情、有社会经验,但是缺少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更主要的缺少行政执法的工作经验。在现实工作中表现为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存在偏差,在执法的程序上不完备,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这几年来,我县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相对于快速的城市化步伐和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仍滞后。地方政府在追求确定的经济目标时,往往难以顾及城市建设的质量,致使城市道路、绿化、环卫设施配套严重滞后,最终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管理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是城市管理“难”的根本原因。例如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区小型汽车数量剧增,但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短缺,造成乱停车、破坏人行道等行为时有发生。

(四)市民及经营户素质参差,管理难度大

目前由于文化、教育等因素,我县仍有很大一部分市民的文明意识还比较低,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行为放眼可见。部分经营户乱占道、不服从管理,甚至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执法队员日常工作任务非常繁重。

(五)城管依法管理的体制、机制、保障不到位

目前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际上承担了几个部门长期不想管、或是管不了的“烂摊子”弱势地位显现,加之基础薄弱,缺乏支撑,动辄即成为众失之的。

由于我县城市管理存在体制、机制、保障不到位、不健全等弊端,经费严重短缺,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形成。而地方政府在维稳、创建等中心工作中对城市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疲于奔命”,充当“机动队”、“救火队”,往往给群众造成“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乱管”的印象。另外,由于工商、环保等部门已明确的职能划转不到位,协调机制未健全,部门之间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管理空当、多头管理等问题实际上仍然未得到解决,严重抑制了城市管理执法效能的发挥。

四、依法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转变执法理念,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确立新的执法目的,就要彻底消除“执法即处罚” “执法即管人”等错误的执法观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 “执法为民”观念。要端正执法思想,正确认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以往特定的执法环境和狭隘的思想观念就显得工作方式的粗犷与单一,随着城市建设的改造和管理态势的发展。我县城市管理就要努力提高全社会公民的综合素质,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依法、高效开展有益于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活动,从而避免各类行政违法、违章的情况出现,大家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市容,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氛围,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工作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三)认清现状,理顺体制,完善监督机制

按照责任主体唯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从横向角度看,由于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应当建立职责明确,有统有分,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提升城市主管职能部门的地位,突出城市管理协调作用,力求形成政府主导、主管职能部门统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无缝隙化管理新格局。要进一步增强城管执法大队的综合执法功能,以利于降低城市管理成本,减少相互扯皮、推诿,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从纵向角度,要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作用,该下放的权力要下放,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方面,加快“村改居”工作,落实和完善各项社区功能,另一方面,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协调一致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力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合、信息联网的社区城市管理模式。实行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内外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文明、合法,使得人民群众取得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加大对城市依法管理的宣传力度

城市管理是全社会的问题,需要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要着重培养、强化广大市民的公共道德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接受和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作为我们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也要注意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媒体的协调机制。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城市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

城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篇(10)

(三)继续专项治理。“标本兼治”治理城市“牛皮癣”小广告,采取打击制假贩假源头、早晚时间段清涮小广告,截至6月20日,东西片已清理乱张贴小广告共计6.4万张,涂料覆盖面积达2200平方米。在主次街道设置公共信息栏的基础上,逐步将公共信息栏向社区延伸。

(四)开展了“关注学生健康、共建宁静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向学生、家长和老师发放了“远离流动摊点,拒绝不洁食品”的倡议书,从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交通秩序,净化市容环境等角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了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城区各中队打破管理常规,采取重点时段重点管理,一般时段巡查管理的方法。在学生上学前和放学时,在学校周边定人加岗,对流动摊贩进行疏导、教育、纠正,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在学校上课期间,安排力量不间断进行巡逻检查,对流动摊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

二、标本兼治,着力抓好长效管理

(一)强化规划龙头地位。加强规划管理力度,抓好对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维护规划建设有序开展。1到6月共受理各类规划案件397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68起,拆除面积5034.43平方米。依法办案,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法定权限办案,结案率达100%。无一起出现复议、诉讼案件,为顺利实施城市规划提供了保证。

三、强基固本,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一)法律知识宣传培训。4月中旬,我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机关党工委、县教体局联合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旨在深入普及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化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期间,我局全面开展城管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活动,重点开展岗位业务培训,采取封闭式学习、专家授课、专题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贴近一线,立足实际,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讲解;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播放电教片、听讲座、剖案例等形式,提高队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组织队列专项训练,严肃队伍纪律,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团队精神,展示队伍风采,建设一支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赢的城管执法队伍。

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店”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城市管理法制专题学习,教育机关干部带头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开展城管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巡回展览,设置城管法制宣传窗等;开展城管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广大市民群众踊跃参加。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了“城管杯”有奖征文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班会。

(二)做好语言文字迎评工作。我局作为公共管理行业和窗口行业,工作涉及面广,与社会接触面大,城市的每一块招牌、每一幅标语,都将成为塑造我县文明形象的名片;与服务对象的每一次交流,都可能成为我县公共服务的一面窗口,因此,我局在县语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内动员,强化“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对外宣传上,设置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公益广告牌是一项硬性的考核指标,也是保证舆论宣传效果持续性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按要求在城区主要街区设立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公益广告牌,加大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力度的要求,使“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我做起,力求规范,强化管理,严格督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在中层干部配置上对超龄干部进行了调整,新调整选拔了2名文化程度较高、自身素质较好的年轻同志担任中层正、副职,完善和优化了组织管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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