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工作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21 15:26:43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1)

二、用和谐理念提升执法水平。刚才,董局长都分析了我们现在的执法任务非常重,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的执法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这么说,没有我们执法队员的辛苦和努力奉献,甚至是委曲,就不可能有现在整个潍坊市城镇化这个进度,就没有现在从县城一直到中心城区这样整洁有序的环境,所以大家付出的劳动,市委、市政府非常理解,也非常感激。董局长刚才分析了城管的执法和别的部门执法不一样,公安执法主要是抓坏人的,法院执法就是裁判,检察院执法就是对付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而城管执法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众。可以这么说,这些群众不管守不守法,几乎百分之百的都不是我们的敌人,都不是我们的对象,都是我们可充分依靠的对象。尤其是现在的一些执法对象,包括摆小摊的,包括各个方面,很大程度上都是弱势群体,所以说,城管执法这种执法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和谐的理念、和谐的精神、和谐的方式来正确处理执法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董局长刚才也作了充分阐述。在这个问题上,我想我们根本的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人为本,有两个含义或者有三个含义,中央在十七大上讲了三句话,叫作:“一切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人民共享”,这是以人为本最权威的解释。具体到城管执法系统来说,以人为本有两条,一是完成好执法任务,保持城市优美的环境和有序的管理,靠谁呢?靠的就是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对待执法人员,一方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提高水平;也要关心他们、同情他们、理解他们、支持他们,这两个方面都要搞好。当前我们的整个执法水平不低,刚才董局长也说了去年年底评议,也都看出来,评议的名次也大大地提高了。另一方面,执法队伍的素质,还要进一步提高,这是以人为本的含义。二是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为老百姓服务的理念深深地贯彻到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否则,就很难从根本上把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落实到底。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我们执法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以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执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要学习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的方式来协调各方面关系,在执法中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2)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台儿庄城市发展为主线,以开展城市管理突破年活动为抓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打造天下第一庄优良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工作重点,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区城市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多次开展了城区环境专项和综合整治活动,城区面貌明显改善。以城区主要街道和旅游通道为重点,做到堵、疏结合,加强对流动摊点、早市、夜市等占道经营行为的治理,有效规范了市容秩序;认真查处乱停乱放车辆,联合有关部门整治抛洒车辆,保证城区道路通畅清洁;按照古城风貌要求,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积极扮靓城市环境;抓好控建拆违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古城建设。

(二)突出依法行政,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入手,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城管先锋、问责问廉问效等主题活动,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有了新提高。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手段,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制定并落实案卷审查制度,使案件处罚更加合法化、规范化。全区今年1000余起城市管理处罚案件,无一例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执法效能和执法质量有了新提高。

(三)突出管理创新,城管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在工作实践中,区城市管理局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积极提升工作水平。结合市容管理,实行包路段徒步巡查制度,对主要路段进行责任承包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章经营行为。结合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奖惩机制。采取巡查、督查和暗访等方式,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及时兑现奖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区城市管理局在严格履行职能的同时,注重加强同公安、工商、建设等职能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联系,共同推进城管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市民群众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但是,调查组也了解到,对照当前我区城市发展的形式和要求,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市民城市意识相对薄弱。调查中,有半数以上的受访人认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宣传力度不大,城市管理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多数群众对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工作重点不清楚,客观上造成了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的自觉性还不强,影响了工作开展,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队伍作风有待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和过去相比,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仍有极少数执法人员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耐心结合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存在不文明执法、重罚轻管的现象,队伍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仍需完善。近年来,区城市管理局建立了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但是有些制度在工作中落实不够,需要认真改进和完善。如控建巡查机制,调查中群众认为在管理范围、管理时间、查处结果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城区控建效果不理想。对部分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有效查处,甚至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最后形成违建事实。另外,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还不高,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效果。

四是城区摊点布局不合理,缺乏长远管理规划。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一直是我区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整治反弹现象比较严重,暴露出城区摊点布局不合理,缺乏长远管理规划,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如,兴中路南段是通向大战纪念馆景区的重要通道,由于多种原因形成早市,区城市管理局多次进行专项整治,但交通拥挤、秩序杂乱的现象一直没有改善,不仅增加了管理执法成本,也严重影响了景区形象。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评议调查组及时向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反馈。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的要求,通过专题宣传活动、代表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为做好今后工作,评议调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不仅要靠执法部门的严格管理,更需要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城市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地理解、支持和配合城管工作。要积极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努力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3)

 

按照区政协2017年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总体要求与实施方案部署,区政协民主评议城管局工作小组自10月初至11月底,在郭云山、李连明两位副主席的具体指导下,组织部分区政协常委及委员组成评议工作小组,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议小组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区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动员会议召开后,评议小组主动了解区城管局具体工作情况,并与城管局按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区城管局负责同志多次与评议工作小组进行对接,就有关事项及时请示评议工作小组领导,确保评议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得开展。

   (二)城管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自区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开展以后,评议小组与区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区城管局切实将此次评议活动作为履行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接受委员监督、推动工作开展的良好机遇,区城管局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在评议活动开展前,区城管局开展了认真自查,通过工作回顾、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各位委员公正评议,科学献策。为确保评议工作深入扎实,区城管局邀请部分区政协委员对城管工作进行实地视察,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民主评议工作座谈会,对区城管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评议。

二、评议小组总体评价

通过现场视察、实地调研、区政协委员意见反馈、调查问卷分析及听取区城管局工作情况汇报,评议小组对区城管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城市管理。一是围绕主题,丰富载体。自创城以来,共清理违规安装、破损的广告牌匾179处,维护公益广告241处,城区大型户外LED业主及沿街门店定时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以及“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共完成8条主要街道614个灯杆道旗广告、30余处大型广告、12处候车厅广告、3处主题公园(好人广场、颜氏家训公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整体设计安装,营造了“陵城文明,人人文明”的浓厚氛围。二是规范市场,提升形象。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百局帮百区”活动要求,区城管局帮扶黑马农贸市场,先后投入资金3.8万余元、出动人工600余人次、集中行动6次,围绕黑马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黑马市场环境明显改观。今年又对黎明小区便民市场、车管所市场进行了规范,平整场地、施划界限、新建公厕、为经营业户提供开水等,切实达到利民、为民、方便于民。取缔田园路、迎宾街、陵边路3处马路市场,新建纺纱便民市场1处,已投入使用。加大购物中心、银座商城周边管理力度,先后集中活动3次,出动人工600余人次,对其周边环境彻底清理,安装防护桩200多个,防护栏300多米。通过充实综合执法组的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等一系列城市顽疾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维修升级,优化品质。雨季来临之前,对堵塞的排水口实行销号制清淤,清淤完成雨水井口1300余个,疏通管道16米,更换堵塞管道32米,清淤河道2处,淤泥100余方。扶正路沿石1800余米,补路边石120余米,补花砖500余平方。维修花砖1300平米,更换井盖240余个,砌墙体20余米。

(二)环境保护整改,提升城市形象。一是渣土车辆规范治理。48辆渣土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安装密闭装置和GPS卫星定位,城区渣土车管理已实现正规化、常态化。二是露天烧烤治理。取缔城区所有露天烧烤摊点,烧烤摊位一律店内作业,并安装无烟烤炉、油烟净化设备。采用播放录音通告、悬挂宣传条幅、突击检查、错峰执法,宣传教育与执法惩戒相结合,将露天烧烤管严、管死、管到位。三是餐厨油烟依法整改。对建成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食品加工企业等)进行全面整改。已有235家安装使用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四是停车场整治。全区共有停车场19家,其中对11家进行规范整治,安装喷淋设施,6家关停整改。

(三)抓好“五大提升”,规范城市管理。一是环卫设施提升。投资170万元,购进铁质垃圾桶400个、地下垃圾箱50个,摆臂车1辆,挂桶车2辆,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在城区安装太阳能果皮箱550个,已全部投入使用。二是市政设施提升。投资420余万,对城区政府街、陵州路等7条街道的人行道、盲道、缘石坡、花池小护栏以及24处公厕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招标。三是亮化设施提升。投资70余万元,对主城区8条断头路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了主城区亮化无死角。四是三无小区管理提升。自今年9月1日开始,区城管局全面接手31个三无小区管理,共聘用保洁人员64名、管理人员10名,全方位、无缝隙开展小区卫生保洁工作。五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投标,除项目东区外,全部实行公司化管理,由明德公司具体实施。今年以来,收运环节基本顺畅,管理体系逐渐完善,破损设施逐步更新,人均垃圾处理量明显提升。在今年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陵城区取得全市排名第五,全省第39名的成绩。

(四)重视项目建设,丰富城市载体。一是颜真卿公园,总投资6000万元,二是两河公园。总投资1.2亿元,今年又规划建设了“好人广场”,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五)提案办理效果好。今年区城管局共承办的政协提案16个,内容主要涉及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都是当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管局工作的重点。包括“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过街天桥等工程的建议”、“在全区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城管局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提案按时办复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评议小组认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由于管理体制、客观条件、遗留问题多等各方面原因,当前城管局工作仍存在制约发展的困难与问题。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4)

【正文】

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普法责任自查报告

自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执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对内部人员、服务或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为建设大美阜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0年度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

1.成立领导小组。普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承担普法具体业务的工作机制。局党组每年听取至少一次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法,帮助全局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到程序合法、规范执法的重要性。

2.加强经费保障。每年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交流培训等工作得到落实。

3.加强督查考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城管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协调一致、统筹推进,我局将城管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成为科室及个人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和谐环境

1.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召开民法典专题讲座。2020年10月15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讲座。讲座特邀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室主任万筱萍教授就新颁布的民法典为城管执法人员讲课,通过解读条文、列举例子,为全体执法人员作了一堂深入浅出、内涵丰富、分析透彻、精彩纷呈的民法典专题宣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考试。组织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城管局239人分批参加了省建设法制协会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其中局本级共有52名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通过率88%;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今年来我局先后组织执法人员498人参加了省住建厅组织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组织执法人员130人参加了省建设法法制协会组织的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每年的江淮普法行、“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容城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利用户外led电子屏与市司法局共同开展民法典宣传。积极运用户外广告的形式,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已投放全市大型广告电子屏共29处,有效营造城市法治文化氛围。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地””垃圾分类进社区”等为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1月,市环卫处同京九路街道办事处一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进小区、入巷道向辖区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引导广大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倡导居民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12月4日上午,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围绕“向宪法致敬”主题,组织执法队员前往全市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售楼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房企员工送去了宪法宣传手册和《城乡规划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小册读本,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尊法、守法意识。

三、有序开展立法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1.有序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2016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先后出台了《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阜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四部涉城地方性法规和一部政府规章《阜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其中《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阜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是我市通过的首部政府规章。

2.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根据职责调整及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我局每年及时调整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行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共198项,根据不同违法情形,视情节在幅度范围内划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出台使得通过关系“讨价还价”等人情罚、态度罚、行政议价等行为,受到有效控制,把执法的随意性限制到最小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3.推行三项制度促进文明执法。一是制定了《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编制、更新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信用体系平台等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实行“阳光执法”。二是制定并印发《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四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加强记录信息的调阅监督等作出规定。三是出台《阜阳市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规则》,对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议会议的人员组成、召开时间、审议内容、审议形式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4.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六保。一是开启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绿色通道。为缓解疫情对企业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疫情期间对企业做出罚款等处罚决定,企业因未复工等原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缴纳罚款的,经申请可以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款。2020年,共收到安徽创弛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炬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针对5件案件184万余元罚款的延期缴纳罚款申请,经核实无误后均予以同意。目前,上述企业复工复产后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通过分期、延期收缴罚款,既确保了罚没资金足额上缴国库,又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助力了企业复工复产,实现了双赢;二是开启延长案件办理期限绿色通道。2020年3月,经局办公会研究,疫情期间,因企业未复工等原因当事人无法及时返阜的案件,依法不计入办案期限,待企业复工复产后后再行推进案件办理,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同时消除企业不予配合顾虑;三是开启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绿色通道。出台了《关于印发〈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等二十三种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5.加快复议案件办理力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起,其中确认违法2起、维持原决定2起、驳回复议申请1起。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纠正基层城管执法部门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倒逼基层城管执法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6.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收到法院发来的行政起诉状后,严格按照规定提出答辩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庭审,配合法庭调查。2020年度,共出庭应诉案件9件,其中已作出判决7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未发生一起败诉案件。

7.组织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评查。为推动法治城管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案卷评查活动,邀请局法律顾问、有关单位法制机构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全市城管系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综合素质,增强结合工作实际,熟练应用行政法律法规,防范、化解行政执法风险的能力。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5)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加强对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与考核。各单位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部署、指导、协调、督察和考核作用。

(二)坚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坚持办公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和学法制度,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相应工作目标,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规范办公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三)加强依法行政办事机构队伍建设。及时充实法制机构力量,组织法制人员参加省市政府法制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办事机构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确保法制工作专人专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四)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证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宿府法[2011]2号)要求的六个清理范围,逐条对照清理,并按机关业务科室的要求,及时上报清理情况。

二、积极探索,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一)认真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公众参与度,确保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

(二)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突出抓好“三个转变”,即:在执法理念上,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思想,继续推进“服务式管理、说理式执法”;在执法手段上,由被动整治型向提前介入型转变,增强预测防范能力,将各种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在执法方式上,由驱赶取缔型向教育疏导型转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城管建设,以此确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统筹协调,建立顺畅有序的运行机制。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过程中,执法行政主管部门与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包括转办单、案件处理告知、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的工作衔接机制,使审批、管理和执法部门之间能够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在工作上相得益彰,并逐步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顺畅、权力和义务相配套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健全机制,努力适应大城管格局

(一)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全市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对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予以细化、量化,制定出全市城管执法统一的处罚标准,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统一城管行政执法系统法律文书格式。按照《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导规范》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做好规范调整现行法律文书格式工作,组织全系统法制案审人员开展法律文书制作专题培训,提高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水平。

(三)制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情节复杂、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采取具体部门承办,法制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程序,制定城管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形成的处理意见由参加讨论的全体人员共同签字附卷。

(四)修订相关制度。适时制订《案件立卷归档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适应当前的城管执法工作。

四、强化培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一)建立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每季安排1次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活动,以依法治国方略、城管执法专业法律等内容为学法重点,做到学法有教材、学习有笔记、会议有记录,逐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全系统采取“月学季考”法制学习制度,由各县区局、各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安排;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订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开展1次全系统集中法制培训;根据省、市法制办的安排,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年审考试。

(三)组织新进人员资格认证。根据省法制办的整体安排,认真组织140名新进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和培训,确保新进人员顺利通过资格考试。

五、完善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加强对区局、支队(大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统一执法规程,统一考核标准,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建立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局属各单位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办结后的七日内向局机关备案;各县区局办理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备案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案件季报表制度。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季报(局属各单位)、年报制度(县区局),结合工作总结予以通报,为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依据。

(四)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全系统各县区局、局属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按照省、市法制办案卷评查工作部署或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六、发挥职能,提高法制机构工作水平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合法、公正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对全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按季通报,对典型案例进行总结交流。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6)

近年来,随着本市城市化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而城管执法因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而难以适应当前城市综合管理的需要。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管执法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增加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主体,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为保障改革在法律框架下顺利进行,此次修法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对乡镇城管执法体制、执法保障措施、执法分级监督以及规范没收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赋予镇乡政府执法主体资格

此次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将原有的市和区县两级执法体制调整为市、区县、镇乡人民政府三级执法体制,将镇乡的城管执法机构由区县派驻改为“镇属、镇管、镇用”,同时,在街道范围内仍维持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派驻的方式。为此,《修正案(草案)》赋予了镇乡人民政府城管执法主体资格,同时明确镇乡所属城管执法机构以镇、乡人民政府名义承担具体的执法工作。在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法规对镇乡政府授权之后,市里应明确装备、经费等人、财、物方面的配套政策,同时市和区县的城管执法局也应做实做强。

强化公安部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保障

从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看,公安部门对于威慑暴力抗法行为、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方案对此规定,区县公安机关明确专门的力量,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工作。《修正案(草案)》据此作了相应的表述。在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公安的配合与支持是城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法规应规定得再具体一些,以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明确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街镇的监督

城管执法重心下沉后,为保证街镇城管执法机构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其加强监督尤为重要。为此,《修正案(草案)》赋予了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三方面的监督权力:一是责令镇、乡城管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或者直接查处。二是对镇、乡人民政府城管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查处建议。三是加强对街道、镇、乡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告区、县人民政府。在审议过程中,有的委员提出,为避免城管执法队伍属地化管理后与管理对象熟悉而不作为,本次队伍下放应吸取历史教训,由区里掌握队伍交流的权力,建立起基层城管执法人员的交流制度。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7)

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中央和省级层面尚没有单独的城管执法机构,市县城管执法机构缺乏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地方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第二,市县城管执法机构的职能范围、建制属性不规范,有的是单纯行政执法,有的是“管理+执法”,有的是分级执法,有的是一级执法模式,有的是单一管理,范围局限于市容环境卫生,有的是综合管理。管理职能条块纵横、权责不清、政出多门,综合执法很难实现,往往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他利则拖。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仍然存在不少城市管理“盲区”。第三,缺乏统筹协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脱节,缺乏统筹协调,重末端执法,轻源头治理,普遍存在“建、管分离,管、养分开,管、罚分设”等问题,从源头上给城市管理造成了诸多难题。

二是法律授权不到位

由于在国家和省级层面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城市管理的定位、机构、建制、职权、经费等基本内容未能以法律形式确立。部分地方探索出台的规定不完善,有的缺乏操作性、可行性,有的甚至尺度不一、相互冲突。

三是城管执法人员的编制配备尚没有统一

大多数城市配备执法人员主要参照住建部2008年出台的《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该定额规定,市容监察人员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的标准配备。事实上,市容监察只是七大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中的一项。加之近十年来城镇化迅猛发展,城市规模、人口、管理职能及管理难度已不可同日而语。由于执法编制不足,地方普遍临聘辅助人员,一些地方辅助人员占在编人员总数的3/4。

三、提高城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在纵向上,理顺层级关系。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明确市、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负主体责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将工作重心转移至基层。省级层面,进一步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省级负责城市管理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以及跨区域联合执法。在横向上,理顺部门职责。建议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坚持编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权责统一。市县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此外,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执法体制。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是通过推进相关立法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通过制定标准规范,解决按什么标准管、达到什么管理标准等

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省级层面加快推进《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在法律上确立城市管理在城市工作中的战略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无法可依、借法执法等困境。建议加快制定或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规范。在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出台前,积极采取地方立法、部门规章、技术指南、定额标准等多种方式,形成系统的城市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8)

执法人员既是执法者又是普法者,这对执法和管理本身是有帮助的,因为在执法和管理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会更加规范自身行为才能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同时通过行政相对人和市民群众反馈的信息,发现和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

城管队员执法行为规不规范,决定了依法执法、精细化管理、为民服务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为此,我们专项打造了城管执法教育培训基地,就是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城管执法队伍提供了新的平台,一方面利用这个平台更好地开展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这个平台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让“城管蓝”蓝得更自律。

在2019年,我们首次在城管系统开展了“现场执法技能竞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来考核执法队员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及现场应变能力等综合技能,在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同时,也起到了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和教育的目的。在开启的执法记录仪下、在取证的摄像机前,每一位执法队员是执法者,承担着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每一行政相对人是当事人,履行着违反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规定,让“城管蓝”蓝得更阳光。

针对在日常管理和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还有一些行政相对人和市民对我们执法管理工作提出存有异议的质疑,我们根据城管队员的工作性质,结合实际在所辖的城管执法中队开设“城管巡回微课堂”,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群众投诉和质疑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互动答疑+交流心得”的教育方式,提升基层城管队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的去解决群众切实关心的事情,让“城管蓝”蓝得更规范。

城管执法会涉及到行政处罚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我们一直开展着群众公议活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将案件卷宗材料及拟处罚的初步意见提交给群众公议团,由群众公议员们进行独立评议,并形成公议意见,作为案件最终处理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透明。目前群众公议的形式已经推广为网上群众公议,这种形式避免了群众公议员与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接触,保障了群众公议过程和结果公正,这将意味着有更多的群众能够参与到案件的公议中来,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本身就是一个学法、用法和普法的活动,让“城管蓝”蓝得更亲民。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9)

一、统一思想。

市人大工作的一项创举。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这项工作开创了人大监督的新领域,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1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安排,明确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要把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作为基本执政方式,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机统一。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有利于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丰富人民政治参与的形式,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找到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切入点和联结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

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今年5月,2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就是9号文件。9号文件就“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这两个重点,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贯彻9号文件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大的重要任务。而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不只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而且有利于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客观需要。

依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有效方法。今年初,3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同志对浙江提出了三个走在前列”要求,省委为贯彻同志的指示,作出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面安排。杭州作为浙江的省会乡村,要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就必需深入调查研究,寻找有效对策,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难点、热点和单薄点问题,不时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而人大述职评议工作,不只对评议对象履行职能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找了存在突出问题,而且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对于解决当前工作中遇到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各项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价值。因此,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对于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当前,4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其中包括组织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在内的综合性措施,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体系。而人大述职评议不只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有效形式,而且是人事监督和干部监督的有效手段,对于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作用是明显的因此,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有助于健全干部监督体系,有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人大述职评议工作,总而言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完全符合杭州的实际,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又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了深化,提升了评议对象的层次,进行了满意度的测评,形成了完整的操作顺序,等等,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希望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开拓创新,继续规范完善,力争使这项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落实措施。

也是述职评议的根本目的接受述职评议的同志,整改是述职评议的关键阶段。都要抱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述职评议的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存在主要问题。这次述职评议中,委员们对赵荣福同志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方面给予了较高评价,对市城管执法局组建以来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赵荣福同志工作中的缺乏,比如工作的前瞻性掌握、工作协调性的加强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和要求。认为,对赵荣福同志的评价是实事求是问题点得是准的意见建议提得是中肯的赵荣福同志和市城管执法局,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具体地讲,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赵荣福同志以及城管执法局必需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这些意见和建议,1要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上下功夫。这是搞好整改工作的前提。对于委员们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依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体现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愿望和要求,也体现了委员们对赵荣福同志及城管执法局的关心和支持,赵荣福同志和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一定要做到认识到位、思想重视,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认真梳理、切实整改。要珍惜这次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全面深入地进行对照,正视已经取得的效果和存在问题,理清今后的努力方向。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以及在满意满意意单位评选活动中征求到群众意见,2要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上下功夫。这是搞好整改工作的重点。根据委员们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城管执法局存在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规范执法和严格执法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这就要求赵荣福同志和市城管执法局,认真加以分析研究,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始终坚持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体地讲,一要规范执法,不时完善执法顺序,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长效管理;二要严格执法,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时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相信,这些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市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一定能够再上新的台阶。

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而且要着眼长远,3要在完善机制、强化制度上下功夫。这是搞好整改工作的关键。整改工作不只要立足当前。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市城管执法局是一个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的时间不长,执法的权限集中,与其他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管理体制的磨合过程中,市城管执法局更要在机制的理顺上下功夫,加强制度的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和科学完备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互通,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优势互补,以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管理水平。

这次人大常委会同时也对市民政局等7个部门的局长和市检察院的2位副检察长开展书面述职评议。希望进行书面述职评议的同志,此外。也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虚心接受委员们评议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真正做到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工作上有新的进步。

三、从严要求。

市政府组成人员、两院”负责同志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述职评议工作首先是针对评议对象的同时也是面向全体领导干部的今天。希望大家通过这次述职评议,都要从中受到启发,受到教育。尤其要从述职评议的3个重点内容入手,查找差异,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严格要求自己,争做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治国是党的基本治国方略,1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基本执政方式。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相当大的水平上标志着依法治国的水平,体现着我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清醒认识到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定要自觉地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时增强法制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坚定地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模范,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为的各个方面,把公正司法体现到两院”工作的各个环节。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篇(10)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党的*和*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执法的理念,以依法执法、合理执法、高效执法、透明执法、诚信执法、廉洁执法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适应城市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建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其它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区局(大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处,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系统推进依

法行政的调查研究,提出和制定具体工作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各区局(大队)、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

三、基本目标

到20*年,各区局(大队)、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思想观

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显著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素质明显提高,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依法履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行政处罚职能,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街面管控水平明显改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基本健全、科学、完善;分工科学,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正确率达到97%以上,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

策。

1、健全行政执法决策程序。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建立和

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涉及年度执法工作意见、重大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应当建立队员参与、分级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依法公开制度和逐级报告、备案制度。

2、建立行政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

法制机构负责人应当列席本级机关涉及执法工作事项的局长(大队长)办公会议,对会议议题的有关法律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各工作部门起草拟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执法事项的,应经同级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方可按规定报批制发。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策实施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要加

强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反馈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决策评估办法,定期对决策实施的成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执法队

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继续坚持和完善市局处以上领导干部

周一夜间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各区局(大队)、市局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全面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学习,及时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各级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学好行政执法方面的综合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的专业法律知识,全面理解和精确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熟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常用规定和有关政策,不断提高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指导、监督本级机关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总体法律知识水平应当高于其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其它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增强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的知识素质,提高自身依法指挥、依法监督、依法协调、依法处理投诉、依法宣传、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执法业务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要认真调查研究执法队伍

业务建设状况,以增强执法能力为核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精心安排培训内容,不断完善培训方式。要通过集中授课、座谈讨论、典型案例剖析、模拟执法、专题辩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务实管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市局要建立对各区局(大队)和市局直属单位中队长(科长)的培训证书制度和对各单位中层干部(含中层干部)及以下执法人员的抽样业务考试制度,并将培训考核记录和考试成绩作为对本单位执法队伍法律业务素质建设的重要考核依据。

4、坚持和完善激励机制。通过评选规范化中队、星级中队、“十

佳队员”、办案能手、服务明星、最佳案例、最佳范例、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示范效应,激发广大执法人员学先进、赶先进的积极性,促进执法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体系。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案件逐级审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和核审、备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范,罚缴分离,暂扣罚没物品处理,立案监督,处罚听证,行政强制拆迁,错案责任追究,国家赔偿等系列配套制度;以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执法机关职责分工,区域边界的执法配合,各类报表、台帐,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政执法的指挥、调度、协调、反馈和投诉的处理等系列配套制度;以行政执法形象和绩效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的着装、举止、语言、内务规范,“六条禁令”、局规,机关效能建设、街面管控标准,执法监督、问责,案例评查,检查考核,违纪处置等系列配套制度。

2、严格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在教育全体执法人员自觉遵章守纪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执纪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通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执法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有序,执法形象良好,执法绩效明显,政府、人民满意的目的。

(四)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1、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按照“阳光政府”、“透明执法”的要求,在现有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条件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暂扣罚没物品的处理结果、去向的公示工作,逐步公开处罚结果,公开投诉处理进程和结论,公开强制拆迁、拆违进程,公开执法工作统计数据等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行政执法工作信息。要创造条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执法政务,扩大公开范围,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为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奠定基础。

2、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检查、评议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积极改进;要认真、及时地处理好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并及时反馈。

3、认真接受复议机关的行政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要正确对待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正当行为,按要求积极做好复议申请的答复和出庭应诉工作,按时向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执法依据。对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都要自觉履行。

4、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市局、12345、96666、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城管执法系统各项工作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批评和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取信于民,不得推诿拖拉;对确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或不能整改到位的,也要坦诚相待,如实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谅解,不得闪烁其辞,模糊不清;对属实不属城管执法机关管辖的事项,要认真向投诉人告知正确的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或者代为转办、移送,不得不闻不问,态度生冷。要继续做好聘请志愿者、行风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广开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5、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城管执法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审理复议案件,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提高复议质量。对各区城管执法局(大队)被复议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得故意袒护下级,以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区城管执法局(大队)要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请求听证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和请求行政赔偿权,认真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意见,理由成立的,要予以采纳,严禁因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救济权而加重对相对人的处罚,或者在事后对相对人打击报复。

(五)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调研工作,优化执法环境。

1、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优化法制环境。市局法制机构要认真牵头做好城市管理七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修改的参与工作,从合法性、必要性、可操作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认真向主管部门和立法机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座谈讨论,依法依理阐述论证,最大程度地为主管部门和立法机关改进现行法律规范存在的不合时宜、概念模糊、条文不明确、可操作性差的缺陷与不足提供依据和理由。市局各直属单位、各部门和各区执法局(大队)也要积极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广泛在执法工作实践中发现、收集、整理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市局法制机构,为完善法律规范提供事实依据和实例。

2、积极开展行政管理公务协助制度的研究,优化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助、配合环境。要以整合行政管理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目的,认真研究行政管理公务协助的概念、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具体方式及公务协助的检查监督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向立法机关提出公务协助方面的文本草案,促进公务协助法律制度早日出台。市、区城管执法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努力营造行政管理主体之间的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氛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主管机关与城管执法机关之间的协助配合机制。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优化社会舆论环境。要通过举办法律咨询、展览、局长接待日、开通热线电话、典型案例报道、文娱活动、有奖竞答等多种途径、方式,借助媒体、网络、板报、橱窗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和互动,增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尊重法律、服从法律、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4、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优化对策措施。要针对城市管理中的无照商贩、“门前三包”、停车、犬类等既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又是城管执法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全面剖析形成问题的各方面原因,尤其要关注其中深层次的社会历史原因和时代背景,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依法、理性、科学的原则,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办法,提出合法有效、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共同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开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谐城管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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