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知识培训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5 16:46:32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1)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提高农资经销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假劣农资,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增强观念,齐抓共管,营造氛围,标本兼治,达到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到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提升农资经营户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政治业务法律素质,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公平竞争和行业自律意识,端正与更新经营理念,更好地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资资料,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秩序,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培训对象

因培训项目的要求,本次培训原则上只对如下农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实行全部免费。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的人员,其包括县种子协会会员、全县农业、林业和供销系统、农资生产企业、农资连锁企业及其代销网点人员。

2、年龄在18到60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或者已取得市级以上培训机构颁发的农业职业技能证书。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1、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聘请农科院、科技学院的教授、市委党校的高级法学讲师、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植保站的农业专家等对农资经营人员集中培训教育,地点在镇培训中心。

2、培训时间。

五、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进行解读。

二是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学习农资市场管理制度、农资“经营台账”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农资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的具体内容。

四是种子、农药、肥料法律法规及其基础知识。

五是国家最近有关农资管理方面的新政策和新规定;

六是种子行业自律管理规定等知识;

七是农资生产经营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及典型农资案例讲解;

八是主要农作物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技术;并且进行农资经营户分类指导、座谈研讨。

六、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镇上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将此次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对农村干部的年度考核,把是否积极组织、是否带头参加教育培训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支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强化组织领导。支部书记是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精心组织好培训工作。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确保参训人员和培训时间,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2)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2076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治的必需品,它为植保防灾减灾,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全州县近10a年农药用量730t,年防治挽回稻谷损失69659t、挽回蔬菜和经济作物损失15247t、挽回水果损失30763t。然而,近年来农药不科学、不合理使用,也带来一些诸如农业面源污染、杀伤天敌、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农产品质量安全、害虫抗药性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加大、药害事故等问题。绿色防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农药残留超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措施之一,但优先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农药、对症下药和交替轮换用药、严格按安全间隔期用药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技术难以全面推广。笔者结合多年农技推广和植保工作与全州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情况,分析影响因素,提出相关建议。

1 科学使用农药的影响因素

1.1 村级没有了科技干部

村农科员是为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在村委会设立的工作岗位,20世纪90年代以前,各村委都设置有农科员,他们担负的主要工作职责: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组织开展对农户的农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在县乡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积极组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负责本村农情、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同时协助做好防灾抗灾工作。1988年开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级干部制度改革,每个村委会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3~4人。农科员这个科技干部在村委会没有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此断了层,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农事活动少了这最直接、最贴近的技术员,农业科技不能及时有效传递到农户,致使病虫防治等时间、季节性明显的农事活动很易错过最适期。

1.2 农业种植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科学用药意识与水平低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多为老(老年人)、弱(体弱者)、妇(带小孩的妇女)群体,劳动力严重不足,农业生产的重担落在留守的老、弱、妇群体身上。据调查,留守在农村从事稻田病虫防治施药人员妇女占20.2%,小学、初中文化的人数占81.3%,50岁以上人员占57.6%[1]。由于这群留守人文化程度不高,病虫防治知识显然不足、技术水平低,面对作物病虫害的频频发生,以及众多的农药品种,该如何防治、打什么农药、何时打、怎么打。根本就无所适从这种技术含量高、用工多、劳动强度大的病虫防治作业,没有根据病虫发生特点和规律科学施药防治,重治轻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药科学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时常出现按习惯喷药、打保险药、打过头药的现象。再者常常因农药包装袋(瓶)小而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书字体较小,上了年纪的人根本看不清,难识别,导致不能做到用药精准,甚至用错药,出现药害或中毒事故。

1.3 农药经营者素质问题

全州县共有农药经营销售店(点)241家,多分布在各乡镇所在地和大的村屯。这众多的农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没有受过专门的农药知识培训,缺乏专业系统的农药使用知识。广大农户自主防治病虫害一般是根据农药销售人员推荐选择防治所需农药。据调查,农民要购买农药对稻田进行病虫害防治时,到农药销售店指明农药品种购买的约占25.1%;向经销商询问,防治某某病虫要买什么药,或该什么时候杀虫防病的约占74.9%[1],这时,受利益的驱使,经销商会推荐利润高的农药品种,为了能够短期见效或确保防效,并会加配1~2个农药,加大农药使用剂量,甚至防治各种病虫的农药都给配上,从而导致农药用量增加,造成超标。

1.4 专业种植户素质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不足,农业种植大户大量产生。大户种植面积大,但是施药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化程度不高,多采用背负式喷雾器喷雾,劳动强度大,人工费高,一次用药常是药多量大,以保药效期延长来减少施药防治次数;种植大户中设施种植户和特色产品种植户,为了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生产中频繁施用化学农药、盲目加大农药使用量,使病虫产生不同程度的抗药性,增大了防治难度。

1.5 植保技术力量薄弱

全州县农业局系统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20名,植保专业的技术人员18名,占8.18%,其中县级10名,18个乡镇农技推广站105名农业技术人员中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仅8名,平均2.5个乡镇才有一名植保专业技术员,而科学使用农药技术性较高,难度较大,工作上难以适应要求,导致科学用药技术推广困难,并且乡镇农技推广站除站长外,普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很少,知识老化,不利于植保新技术、新药剂、新器械的推广应用。

2 建议

农药科学施用技术的推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此,需要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有力支持,调动推广应用积极性。在此前提下,必须完善推广体制,加强培训,发展专业防治服务。

2.1 健全完善推广体系

在村委设立科技干部,负责本村农技推广工作,指导广大农户科学防治病虫害。

2.2 强化技术培训,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加强对农户的培训,重点培训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技术骨干,提高化学防治技术水平,增强科学用药、安全施药意识,改变不合理用药,促进农药的高效安全使用;提高操作水平,推广新药剂、新器械,扩大示范效应。加强对农药经营销售者的培训,提高农药经营销售人员的系统农药知识和从业道德素养,以便在营业中指农户对症下药、精准用药,推广生物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植保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植保专业技能,增长指导科学防治技术,促进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应用。

2.3 发展专业防治服务,推行统防统治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3)

敦煌市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县级市,全市耕地面积2.83万hm2,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农作物病虫害常年发生面积超过2万hm2以上。2015年,敦煌市全年销售农药约320t,销售额达650万元以上。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蔬菜产业已成为敦煌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蔬菜种植面积由2012年的0.37万hm2发展到2017年的0.59万hm2。但是由于滥用农药,还存在着农药污染、残留等问题。

1敦煌市农药经营现状

自农药市场放开后,农药由原来的农业技术部门、林业技术部门和供销系统专营变为谁都可以经营。目前,敦煌市共有大大小小农药经营门店122家,其中,比较规范、规模较大的占20%。经营门店主要集中在市区及各乡(镇)集贸市场,少部分分散在各个村组。全市共有农药从业人员260余人,农药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经营户总量多,专职管理人员少,监管难;二是农药经营场所分散,市区、各乡(镇)所在地及村组均有分布;三是进货渠道复杂,市场混乱;四是农药销售地域性差距大,经营规模偏小;五是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六是经营规范程度较低,农药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全。

2存在的问题

2.1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药经营人员必须通过农业技术部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农药经营门店与日用百货、食品经营等店面毗邻,整改难度大。二是从事农药批发业务、规模较大的农药经营门店有农药储存专用仓库,而小的农药经营门店基本没有专用的农药存放仓库。三是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上缴的农药产品质量合格证,部分门店都不能全部或是能少量提供农药产品合格证。四是农药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全,存在农药经营户为应付检查而潦草记录的现象。

2.2农药进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药经营进货渠道混乱,农药经营人员进货随意性大,部分农药经销户不到合法批发商处进货,有的通过网络购进农药,有的通过流动批发商进货,而网购的农药和流动批发商的农药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甚至存在高剧毒农药售卖的情况,给高剧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进入市场留下可乘之机。

2.3农药施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户在农药施用过程中施用不规范。一是部分农药经营者缺乏农药知识,无法正确指导农户施用农药,存在有因农药施用不当而造成损害的风险。加之,经营者素质低,缺乏应有的鉴别能力,有时甚至会购进假冒伪劣农药。二是农户在农药施用过程中,擅自加大施用量,导致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例如敦煌市葡萄种植面积达到0.97万hm2,种植户为使葡萄颗粒大、销售畅而大量施用膨大剂,按剂量应该每30kg水对药量5g,个别农户会加大到20g左右,加大了4倍用量,有的甚至加到50g,虽然葡萄颗粒大,但农药残留多,对人体的危害也相应增加了。同时,葡萄容易腐烂,给运输造成困难,严重影响了葡萄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农药施用量或几种农药胡乱混用,并在农药施用后安全间隔期不到的情况下就采摘果实的风险存在。

3解决对策

3.1严把农药经营准入关

2014年以来,笔者一直参与本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及办证材料申报工作。结合敦煌市农药经营实际和办证中存在的问题,按照201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决定》文件精神,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户进行严格培训,培训分三阶段走:第一阶段是理论培训,由农业执法人员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授课,讲解农药知识和实际案例,让经销人员意识到农药销售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第二阶段是组织农药经营人员相互讨论,交流经验,促使批发商与乡(镇)零售商搭成帮扶对子,起到帮扶作用;第三阶段是参加理论与实践考试,让经销商能真正学到农药安全销售和施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二是按照文件精神,严格审查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硬性标准,对不达标的农药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在办证过程中,按照农药施用量和辐射带动能力,本着便于管理,控制好各乡(镇)农药经营门店数量,相对扩大经营户的经营覆盖范围,减少经营户数量过多而引起的恶性竞争行为。四是制定相应的农药许可经营监管和信息反馈制度。实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目的是为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让广大农户就近购买农药,得到更好的服务。

3.2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农业、林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做好农药科学施用技术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工作

一方面要提高农户自身素质和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新农药、新技术,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农民进行科学用药。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科学综合防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用药量和用药次数,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3加强农药经销管理

2015年以来,敦煌市在农药销售方面建立了电子档案备案制度,要求每个农药经销者把经销的每种农药照片都上传到所建立的农药管理群对应的相册里,做到新上一个农药品种就上传一个农药品种,既方便管理又能随时监管所售农药是否违规违禁。在农药市场监管中一方面要抓好农药批发商,尽量不让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下一级分销商手中;另一方面要规范好乡(镇)村组一级经营农药经销户的进货渠道,确保其购进质优、适路的农药。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4)

根据省、市农业部门对农资打假的安排,结合农资销售季节,对农资市场经营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一)种子市场由于我县及周边县、市、区都是杂交水稻、油菜制种区,在集贸市场上违法销售散装两杂种子现象比较突出,同时销售人员大多数是老弱和妇女。对此,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

加强对种子经营户经营行为的规范。首先,针对部分种子经营户在种子进、销过程中存在票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在执法中要求经营户在进货、销售中只能使用委托方的票据,以明确法律责任。具体作法为先在培训会上宣传法律、法规规定,再次在市场检查中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行为。其次,对经营户种子备案和种子广告、宣传进一步进行规范。在2~5月和9~10月两次大规模市场排查,对27户经营户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二)农药、肥料市场今年农药市场管理重点是查处农药标签不规范和违规经营甲胺磷等五种撤消登记的高毒农药。采取定期在农药销售高峰时期对市场进行排查,并结合平时市场监管采取不定期抽查。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配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标签市场监测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在全国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全面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完成1500多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工作,推进条例修订进程。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指导地方农药管理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进一步开展蔬菜用药调查,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开展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培训,组建药害事故鉴定专家库,指导地方做好农药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加强农药经营管理,开展农药经营单位状况调查,检查农药经营资质,规范经营行为;指导地方做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合理安排限制农药经营网点布局,积极探索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近几年抽检不合格企业的产品抽检力度,重点检测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特别是高毒农药成分。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农药的生产企业,检查落实1586号公告等规定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

(四)加强农药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1500项残留限量标准,清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4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1700个样品。

(五)落实补贴政策,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制定试点方案,总结实施成效,做好示范引导,完善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农药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农药经营培训、考核,提高经营人员素质。以“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为主题,以蔬菜等鲜食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安全用药技术指导为重点,广泛利用各种资源,培训农民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农药管理条例》同步实施。5月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药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宣传农药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农药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10月份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4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进行抽查;将在农药生产高峰季节,农业部派人对近几年涉嫌违规生产假劣农药重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四)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4月份召开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研讨会。5-6月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及设备转化处置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时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地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继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工作,重点抓好菜药组合的筛选和联合试验的管理,着手开展小宗作物登记管理政策收集整理和作物分类及病虫草害群组化研究,9月份召开农药登记政策研讨会。

(七)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补助。4月份召开《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座谈会,完善示范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4-10月份指导地方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11月份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助管理办法》。

(八)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7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为制定《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做好准备。

(九)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4月份,印发《2013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4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十)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4月份,编印、发送《科学使用生物农药》、《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4-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积极推行技物结合,强化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十一)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6)

中图分类号F203.9;F25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3-0398-02

近年来,泗阳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总体看来,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作一探讨。

1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1.1从业人员年龄较大,素质较低

据初步统计,从全县所有经营者和直接从事农资经营、服务百姓的从业人员层次来看,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占总数的20%,40~50岁的占40%,其中50岁以上的占40%;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60%,其中部分还是小学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总数的40%。不少经营人员不具备指导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经营中时常出现指导失误。大多数经营单位没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所掌握的知识仅为来自实践的粗浅认识,对法律法规、农业的基本知识、实用技术、新技术、新产品了解甚浅。还有为数不少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较差,受利益的驱使,存在故意加大用药种类和数量的现象。无形之中增加了农民的用药成本,破环了生态环境。

1.2农资市场不规范

一是无证经营。特别是村一级,有的是杂货店代销种子,有的是小商店代卖农药,还有的是副食品店也代销农药,并且类似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店有很多。其经营方式严重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部分市场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唯利是图,对所销售的产品以假乱真,冲击“放心农资”市场,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制假售假的终端。二是挂靠经营。目前,只有肥料、种子实行放开经营,农药还没有放开,乡村经营者要想有证照经营农药,就必须挂靠上级经销单位。一般情况下,具备法人资质的单位,为了经营的合法化,在乡村大肆增设网点、设立许多分支机构,造成低素质、无条件的经营者披着合法化的外衣经营农资现象,扰乱了市经秩序。三是无序竞争。农资供应渠道比较混乱,有直接从厂家进货的,有从二级批发商进货的,也有无照经营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同一名称的农药肥料,有多个企业的产品同时进入一个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网点布局来看,农资连锁店、供销社及农技站下设服务网点较少,给无证经营留下了不合法的经营空间,而事实上,有大部分供销或农技站的农资经营人员直接加入个人无证经营行列,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同时,农资杂乱品种多。尤其在农药经营方面,一个病害或虫害的防治,有多个农药品种在同一个市场(地方)同时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有不同商品名的同一种农药在同一市场上出现,农民在选购农药时无所适从[1-2]。此外,虚假宣传多。一些农资经营者为了促销自己的商品,夸大经营商品的使用效果和范围,有的甚至不择手段,擅自篡改农技推广部门的病虫情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民众选择农药增加了难度。

1.3技术指导体系不健全

由于种种原因,10多年来,各乡镇农技站没有新进人员,队伍面临青黄不接的窘境。一方面,镇农技人员知识严重老化,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乡镇农技站人员待遇普遍不高,公益服务和经营服务职能没有明确,关系没有理顺,导致一些基层农技人员因自谋生路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部分乡镇的农技站角色错位,等同某些个体户,重经营、轻服务,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导致主管部门的技术意见得不到有效地贯彻与落实。加之镇村广播通响率不高,农业生产技术尤其是病虫害防治技术难以及时传达与推广,技术实施到位率不高。

1.4执法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面对全县面广量大、不同类型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经营单位和个体户,现有的执法力量常常捉襟见肘、力不从心,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硬件跟不上,亟需改善。二是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抽样检测仪器设备等设施严重缺乏,送检费用高,直接影响对损害农民利益的假劣农药肥料事件的查处[3]。三是相关执法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现象,综合执法合力不强。

2泗阳县农资市场监管对策

泗阳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笔者认为农资市场监管必须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扎实推进该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的整治监管工作。

2.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大事,必须迅速建立起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完善协商、通报、移送、联合执法的机制。强化农资执法的机制建设。整合执法力量查处重大案件,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4]。制订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应急预案、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重大灾情的应急处置水平。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警防控技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防违规农资扰乱市场,规范市场程序。

2.2提高素质,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完善培训机制

目前农资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农资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加强对农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其掌握农技知识的本领,提升其为农服务的能力。由农委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各项工作,财政、工商、安监部门协调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组织和实施培训、考核,工商、安监部门派员参加。人员安排、计划及培训地点由农委确定,财政部门保障工作经费。每年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全体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2~3期培训,主要培训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管理要求等,经培训合格发放结业证书,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年检时,予以审核把关,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从业单位或个体户不予年检。此外,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敦促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人员参加学习,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质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户要严管重罚[5]。

2.3严把准入关口,构建经营许可调控机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药肥料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场准入条件,对现有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确保安全经营、方便农户、合理布局的原则,联合重新确认经营资格。今后在发证办照探索“会签制”中,相关部门共同把关,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切实加强发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药肥料经营主体,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和取缔。通过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农资经营者整体素质提升。

2.4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经营行为约束机制

加强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诚信评比活动,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和质量公开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构建农资经营信用管理平台。对诚信企业实行免检等信用激励机制,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必要时采取公开违法记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通过民众的的监督,进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鼓励农资经营企业,打破行业界限,组建同业商会,探索新的农资营销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根据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确定农资品种,广告须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查,切实改变市场无序竞争的现状。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定期农业生产资料监管信息,实现农资经营的政务公开,增强农资监管的透明度。

2.5坚持疏堵结合,搭建便民高效服务机制

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技服务网络全、覆盖广的优势,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广泛开展技术服务宣传,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使用3个环节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有关农资打假护农的精神,全面拉网式整顿农资产市场,治理农业投入品市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6]。

2.6壮大市场主体,引进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以创办为农服务社和“万户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为抓手,大力兴办农资连锁,通过连锁品牌效应、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将一些经营条件和信誉较差的经营个体淘汰出局,让农民找到方便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经济消费的主渠道。加强对农资连锁店经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为农服务水平,科学指导农民施肥、用药,做到诚信服务、守法经营。

2.7强化绩效管理,建立考核督查奖惩机制

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用制度规范执法主体和经营主体的行为。落实案件的上报、督办制度,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农药肥料规范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指标,针对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督查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药、肥料的考核与长效管理机制。从领导责任、技术责任、宣传责任、市场管理体制责任等方面,明确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失职、渎职、、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7]。

2.8多渠道加大投入,建立农资监管政策倾斜机制

为了确保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必须强化农资执法监管的后勤保障工作。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设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投入上向农资执法部门倾斜,通过向上争取一点、政府财政倾斜一点、部门自筹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今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保证执法经费所需。通过设立大案要案专项经费,争取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专项抽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3参考文献

[1] 杨文超.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J].新农业,2010(2):10-11.

[2] 曹明艳,李荣.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疆农业科技,2010(1):59.

[3] 王卫.浅谈如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决策探索,2009(22):86.

[4] 刘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河南农业,2007(3):17.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7)

经调查目前平凉市辖区内没有农药生产企业,全市共有农药经营单位281家,年销售农药商品总量约1900t左右。其中国有独资单位1家、股份公司6家、集体经营单位10家、个体经营户264家,分别占0.4%、2.1%、3.6%、94%。个体经营户占绝大多数,其中在安监部门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120家,占43%。经营从业人员327人,以高中或中专以下文化程度居多,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的220人,占67.2%,农药经营人员总体素质较低,缺乏专业技术知识,违规违法经营时有发生。生产人员和农户主要是从农业部门、农药经营单位获取病虫害防治知识,通过经营者的介绍、看使用说明等使用农药,从而产生一些违规及超范围用药现象,严重的甚至导致发生药害事故。

二、日常农药监管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1.认真开展全市农药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农药经营主体登记调查工作是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年各县(区)都会依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登记、经营条件,联合工商、公安、质检、供销等部门,对各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通过登记调查,基本可以掌握我市农药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方向。

2.认真开展农药标签和质量抽查工作

农药标签是反映产品性能、特点、质量、使用范围和施用技术等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判断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使用的重要途径。为此,每年我们都会按照省农牧厅和市农牧局的统一按排进行农药质量、标签抽查工作。今年我们制定下发了平农〔2011〕45号《平凉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得力人员,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区域、作物种类、农药品种,依照农药登记证号、毒性标志、农药名称、使用范围、企业名称、防治作物、防治对象等内容积极配合省、市监督抽查组开展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农药质量鉴定暂只能依靠省上的抽检,农药标签抽查结果为在抽取的150个样品中,不合格标签3个,标签合格率98%。

3.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

高毒及禁限用农药监管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制定措施和方案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击力度,并督促辖区内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进销货台帐,要求农药经营者进货前应验明供货商的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标识,如实记录购进农药的品种及生产企业、供货商信息。止目前我市未发现有经营甲胺膦等高毒禁限用农药现象。

4.加大违规经营行为处罚力度

为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净化经营环境,有效震慑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对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违规经营查处力度,据统计我市从2006年至2010年年底累计查处农药违法案件40起,涉案金额22.26万元,查处违法农药8.91t,其中农业部门查处农药违法案件27起涉案金额1.79万元,违法农药数量1.41t;其他部门查处农药违法案件13起涉案金额20.47万元,违法农药数量7.5t。

5.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农药监管的主动性和群众科学使用农药的自觉性,各县(区)结合市场巡查、质量监督抽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集市、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讲解农药鉴别知识、鼓励群众对非法经营农资行为及时举报、介绍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和使用技术,引导广大群众合理、科学选用农药,提高了用户抵制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的自觉性,增强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两年来全市累计出动车辆230多台次,举办专题培训60多场次,举办现场培训58场次,印发宣传材料11.96万余份,发放磁带、光盘212盒(张),电视、广播宣传报道13次,放心农药及农药新产品推介24.5t。通过向经营者、消费者传授农药使用相关技术知识和伪劣农药的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指导经营者选择进货渠道、向农民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合理、科学选用农药新理念;通过设立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及时举报非法经营行为,提高群众抵制违规农药产品和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农药的自觉性,确保我市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三、我市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药经营主体、经营行为仍不规范

在经营企业中,个体户占绝大多数,一些挂靠法定经营单位的经营户大多也是个体经营,有些县(区)在市场整顿中,对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取缔和限制,其中存在很多矛盾。一些随意经营、邮政混合经营、走村串户摆摊设点甚至副食商店代卖农药等现象也大量存在。如何正确引导和加强规范是目前农药管理中急待解决的难题。

2.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素质低下

由于缺少正规专业培训和行业标准考核,经营者缺少足够的专业知识,经营指导的随意性很大,大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唯利是图,很难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水平。

3.违规及超范围用药现象时有发生

大多数农民和果蔬生产基地没有建立生产档案,用药随意性大,不能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农药。

4.农药管理手段落后,经费紧缺

大多数的农药管理人员,缺少农药质量方面的专业培训,没有农药质量鉴别所必需的工具、资料和设备,大部分人员的现场检查只能靠直观印象,很少使用《农药登记公告》《农药管理信息汇编》《农药电子手册》等进行核对,执法工作存在很大漏洞。农药的质量鉴定只能依靠省上的抽检,农药质量管理存在较大困难。

5.复配制剂农药种类繁多,质量不容乐观

目前生产的复配制剂品种越来越多,原因是单制剂农药大多有国标、行标,企业不容易钻到空子,而复配制剂基本是执行企业标准,审查的尺度比较宽松,产品质量令人怀疑。在我市销售的许多复配型杀虫剂中,部分品种可能含有违禁的高毒农药成分,存在源头上的安全隐患。

6.最主要的是农药经营监管部门不明确

《农药管理条例》虽然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药管理的主体,但却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目前在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安监部门办理,日常监管工作却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造成许多经营单位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形成了监管上的空洞,在执法过程中还往往存在农业、工商、质监、安监等多头执法现象,形成交叉重复执法,尤其在县(区)一级没有专门的农药经营监管机构和固定工作人员,这些问题都给农药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1.健全机构,争取经费支持;

2.加强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3.强化上岗培训,努力提高经营人员素质;

4.突出重点,加大市场专项整治力度;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8)

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水平;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完善追溯机制;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农药市场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清查,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专业资质人员、有登记备案、有质量承诺、有规章制度、有交易台账”的“六有”标准,全面进行整顿。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名称、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生产经营农药品种(尤其是高毒农药品种)等,全部进行登记入档,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100%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质量不达标农药、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除批评教育外,还要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加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在违规生产、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套证冒证的、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四是全面普及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高毒农药经营网点要设立专柜,并建立高毒农药进销货台账和发票,详细记录农药名称、生产企业、产品证号、进货来源、数量、日期以及购买者姓名、住址、购买品种、数量、日期等。五是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要抽检10个农药产品,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要对相关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二)切实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

为搞清农药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我们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增加例行抽检的数量和批次,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抽检次数不少于3次,样品不少于300个。在做好例行抽检的同时,还要抽取10个样品,委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甲胺磷、对硫磷等22种农药含量进行定量检测,为全面了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供依据。

各镇街区要加快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配齐检测人员和设备,认真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

(三)集中开展用药技术培训指导活动

一是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同时,要指导农民使用粘虫板、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二是开展技术培训。特别要在大姜生产集中区域开展大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向姜农传授大姜安全用药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印发技术资料。按照食用农产品的种类,编制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制成明白纸,对应发放到每一个种植户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认证和园区建设

按照《市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规划》和《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梳理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对各镇街区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任务。

三、组织领导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9)

2021年春节前农业执法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动物监督所,对县城及周边的屠宰场、肉食品经营门店、超市,对武胜驿镇范围内的牛羊肉交易市场、肉食品经营门店、冷链肉食品库等进行联合检查,重点对私屠滥宰、无检疫合格证出售的动物产品进行了查处。关停无检疫合格证出售动物产品门店一家,收缴未检疫出售的动物产品20公斤。

(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稳定保障农业生产

1、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管理局《2021年全省“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法发﹝2021﹞3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2021年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组织农技中心、种业监督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农业执法人员,在全县开展为期20天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农资的经营许可、农药、种子登记备案、电子台账运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药安全经营进货售货台账、包装标识等进行了清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2人次,车辆200台次,检查经营门店509家次,责令下架不合格种子一袋、过期农药30.64公斤、兽药3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督促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05处,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80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02公斤。

2、组织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10场(次),培训人数100人(次);签订《永登县农药安全诚信经营承诺书》100份,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禁限用农药目录》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各100份,培训了农药经营人员电子平台操作及运行,提高了管理水平,规范了农药市场,收到了良好效果。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10)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本次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主要针对工商、质监、卫生、农牧等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食品安全信息员、检查员、助理卫生监督员、检查员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含饲料生产单位、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店、畜禽养殖园区(场)、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食品添加剂保管、使用操作人员等。要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工作,使广大一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食品添加剂相关业务知识,以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能做到监管、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同时通过对相对管理人员的的培训,让食品生产经营者系统掌握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和标准,正确选择使用食品添加剂,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保障开发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健康安全。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本次培训时间计划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市食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的通知>的通知》(红食安委办发[]3号)及早做好安排,并按照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监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

三、具体培训内容及要求

为将培训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对本单位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开展培训。

卫生部门要开展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助理卫生监督员、检查员、各餐饮单位法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着重讲解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使用原则、食品分类、食品添加剂备案、标识标注及标签评价的有关内容,通过培训使卫生监督员对食品添加剂知识及检查要点有了进一步了解,使卫生监督员对正在开展的“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政策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地查处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质监部门要开展好开发区各食品加工企业(作坊)的培训,培训各经营业主如何正确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以及允许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销售单位自觉的开展自查,建立好使用台帐,做到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坚决杜绝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工商部门要对一线工商执法人员和流通环节管理相对人开展培训。着重讲解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识假辨假的方法和相关知识,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使用物质要严格检查,并对各经营单位的“三合一”台帐的建立健全逐一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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