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4 17:21:17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1)

1引言

 

农药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投入品,这其中大部分都是有毒化学品,农药施用于农田或作物之后,一部分作用于靶标生物,起到防治作用,另一部分则残留于食物链,即农药残留,影响农产品和生态环境安全与人类身体健康。所以,蔬菜农药残留问题一直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甚至有可能还关系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尤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农作物中农药的残留问题,相应的农药残留监管的工作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1]。本文拟通过对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与发展对策,旨在为我国农药残留监管的发展与完善提出思路,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提供支持。

 2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

 

2.1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不健全

 

蔬菜生产主要是广大的基层农村,所以农药残留监管的重点也应该是在生产一线,但就目前我国农药残留监管机构机构体系来看,市县专门监管机构大多尚未建立,或者即使建立了,受限于仪器、试验监测水平等条件制约,监管能力也不强。而广大的乡镇基层监管能力更弱,致使质量安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另外的问题是检测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与各行政机构,大部分隶属于农业、质检、食品监管、环保等部门,虽然有少部分已经开始脱离政府机构独立经营,但速度很慢,与财政上与政府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真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中间机构从事蔬菜农残检测的很少,而且受限于资金与技术力量的因素,普遍发展的很慢,权威性较差。

 

2.2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农药残留检测,一般都涉及较为专业的技术知识,甚至有一些还需要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与教育,对于专业技术的要求相当高。比如对于生物芯片、试剂盒、各种生化药品的药理特性的把握;酶联免疫,PCR,荧光印记,DNA的提取制备等技术的了解[2]。而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大部分都是隶属于行政机构,行政色彩大过了学术色彩,导致检测机构的人员整体水平偏低,行政意识大于专业技术的意识,工作经验较少,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也有限,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队伍的工作效率。

 

2.3蔬菜农药残留监管职责不清,管理混乱

 

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属于质监、卫生、农业、环保等多各部门的联合监管之下,众多管理部门却并没有发挥出多部门的联动优势,相反最大的症结就出现在了多头监管,互相推诿上;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部门的检测标准存在“内外有别”的尴尬标准,这主要体现在出口蔬菜品要求高,内销则要求低。

 

2.4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信息缺乏有效利用

 

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国家、省、市县各级虽然均设有检验机构,但检测项目少而且检测技术落后。并且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都有下属的检验机构,单位之间硬件设备基本相同。各检验机构任务来源单一,检测经费来源不足,在完成条块任务后,设备闲置,利用率低下。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个产品重复检验,但检验来检验去结果仍然不可信,甚至互不承认检验结果。既浪费检验资源,又增加蔬菜生产与加工企业的成本。

 3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改进措施

 

3.1建立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推进检测市场化

 

推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脱离政府控制,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维护检测结果的公平是推进食品安全检测改革的重要举措。也只有依靠市场调节的,不受外来各种因素干扰的食品安全检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检测”。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以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相关数据汇总和分析,把食品安全检测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可以承接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的食品安全检测研究的课题,为政府重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推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2)

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贫困农民生病之后往往是抗不过去才用药,并且买药专挑便宜药。一些乡村卫生院、诊所、药店等供药单位也是受经济利益驱动,采购药品时一味追求低价格,使药品质量存在很大隐患。这些问题具体反映在药品质量上,从深层次看反映在体制、政策,以及贫困落后的根源上。

农村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的现状销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在调查中发现,零售药店和县一级医院,通过换发许可证,内部执行常规性的报损销毁处理制度,销售和使用的药品在有效期内,并且多为近两年的生产批号,而单体药店、小型诊所甚至乡镇卫生院销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的问题比较严重,并且由于普遍实行拆零销售,农民见不到原包装上的有效期,一般难以发现药品失效。

销售使用假、劣药品。

在县城的药店和医院、诊所中,纯粹不含有效成分的假药比较少见,但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购进的非法医疗制剂常能看到其踪迹。乡村的药店、诊所问题较多,某卫生院一次被查出头孢氨苄胶囊、吗叮啉等十几种假药,是院长从药贩手中购入的。一些基层医药网点不同程度地存在销售劣药的问题,除了前面提到的过期失效药品外,中药饮片掺杂掺假问题突出。特别是一些保健食品和所谓“性保健品”、“壮阳药品”,更是肆意标明适应症和主治功能,冒充药品,欺骗患者,谋取不义之财。

使用不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乡村诊所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大多是从东部省市的药品市场或无证经销处进货,普遍存在进货无发票,质量问题多,使用后不毁形就直接倒在垃圾堆或低价按废品出售等问题,存在不安全隐患。

尤其一些偏远落后、缺医少药的村庄,老百姓无医可看,致使人、兽同医同药,人用药质量无法保障。

药品经营条件简陋,流通秩序比较混乱。

调查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大部分能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药品质量验收、养护、储存、保管等制度和药品验收记录,药品质量基本能够得到保证。县一级多数医院药品管理也比较好。但是在乡村,药品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主要是:乡村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货渠道混乱。

据调查农村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

一是从非法渠道和个体药贩处采购药品,无验收记录和合法票据,也无购销记录;

二是进货无合同,没有质量保证条款,所购药品难以做到先质检后进货,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三是医院、诊所的自制制剂进入零售药店及基层医疗网点,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

药品经营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相当一部分农村卫生院所、诊所和零售药店的设施设备,与其药品经营使用规模和质量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无论是药房面积、仓储条件、专库的划分、温湿度的控制以及避光、防虫、防鼠、通风等设施条件基本没有达到要求。有的医院将必须冷藏的生物制品精制破伤风抗毒素常温下保存几个月;有的药品和生活用品混放;有的兽药、人药共营;有的中药饮片借斗串斗,顶替代用;有的西药仍用广口瓶储药,拆零药品的标识分装不按规范要求去做等等;因而造成药品积压浪费、霉烂变质、虫蛀鼠咬、过期药品延续使用等问题。

游医药贩流窜乡间,或承包门诊科室,摆摊“看病”,或上山下乡给医药网点“送药”。

不少基层医院、诊所经费紧张,经营困难,将门诊、诊所内部承包或对外出租,只管收费,放弃管理,任其胡为。游医药贩是联系制假用假的纽带,其祸害所至,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成为农村制售假劣药品和坑蒙拐骗群众的窝点。

贫困乡村医疗条件落后,药品供应网点少,农民看病用药困难。

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的乡村,地广人稀,故医药网点服务成本高,效益差。农民看病很不方便,远的要走10公里的路程。多数行政村没有药店,只有一个卫生所,医疗设施简陋,而且常常是一人身兼数职,看病打针卖药,医疗技术难以保证。而且农村医药专业人员极其缺乏,不能有效地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药品监督力量薄弱,边远地区很难到位。

眼下药监队伍组建工作正在进行,人员还未完全到位,经费难以落实,执法装备还未配备。农村药品日常监管和应急案件的查处工作受到很大影响,药品市场秩序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加上农村基层药品监管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问题较多,任务繁重,直接影响药监部门履行工作职责。

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的对策农村药品市场直接面向广大消费者,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药监部门必须管好农村药品市场。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加大《药品管理法》在农村的宣传力度。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半数以上的基层用药单位主管人员不了解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农民用药法律意识更为淡薄,发生问题时,不能用法律有效地保护自己。因此,要加大《药品管理法》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不仅要教育药品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也要教育广大农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依法用药的氛围,让违法销售使用药品者失去市场。

大力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农村药品零售网点少,群众买药困难,这不仅给非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且给监督管理造成一定难度。因此,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在县上设立药品配送中心,统一为基层药店供药;在乡镇开设零售药店,并将这些药店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要研究适当降低在行政村开办药店的准入条件,堵塞管理死角,使农村药品零售网点布局合理。

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经营行为。依法治药,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推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其购销、使用行为。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小型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管理,帮助他们建立药品进货制度和程序,规范进货渠道。要加大对无证经营和游医药贩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药品市场,确保合法药品进货渠道畅通无阻,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3)

(一)药品购进验收制度不健全,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质量隐患大。我县自2004年以来,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中全面推行了凭证式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工作,有效的规范了药品购进渠道,把住了药品源头关。从调查情况看,药品经营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较好,但个别乡镇卫生院和不少村卫生室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有的虽然建立了购进验收制度,也是为了应付检查,。。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缺项漏项多,这就为不法药贩留下了可乘之机,给假药的侵入打开了方便之门,往往使案件的查处线索中断,无法查到假药源头,不能从根本上堵住假药进入农村市场。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用药安全意识较差。由于当前农村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都不高,法律知识匮乏,造成超范围经营药品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不落实的情况十分突出。同时,违法分子将目标瞄准农村,主要是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淡薄。近年来,我县采取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还有不少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致使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员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员管理较松,导致销售队伍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同时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

(三)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药品贮藏设施不齐备,储存、养护条件简陋。药品贮存条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当前,我县的药品经营企业都通过了GSP认证,但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我县农村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绝大部分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再加上农村医疗机构在管理上普遍存在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特别是许多村卫生室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大多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品陈列储存区不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部分药品就地堆放,明显标有湿润度冷藏存放的抗生素类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药品养护无从谈起。

(四)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目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较多,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加上一些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往往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

二、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农村药品安全问题实质是个“三农”问题,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因此,各级要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危害性的认识,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事来抓。一是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乡(镇)政府除分管领导外要有专人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真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地方政府应在财力上支持,以保证食品药品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各级要建立配套的药品安全“两网”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在部门协作上,药监、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要相互协作,及时反馈情况,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4)

1引言

 

农药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投入品,这其中大部分都是有毒化学品,农药施用于农田或作物之后,一部分作用于靶标生物,起到防治作用,另一部分则残留于食物链,即农药残留,影响农产品和生态环境安全与人类身体健康。所以,蔬菜农药残留问题一直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甚至有可能还关系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尤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农作物中农药的残留问题,相应的农药残留监管的工作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1]。本文拟通过对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与发展对策,旨在为我国农药残留监管的发展与完善提出思路,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提供支持。

 2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

 

2.1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不健全

 

蔬菜生产主要是广大的基层农村,所以农药残留监管的重点也应该是在生产一线,但就目前我国农药残留监管机构机构体系来看,市县专门监管机构大多尚未建立,或者即使建立了,受限于仪器、试验监测水平等条件制约,监管能力也不强。而广大的乡镇基层监管能力更弱,致使质量安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另外的问题是检测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与各行政机构,大部分隶属于农业、质检、食品监管、环保等部门,虽然有少部分已经开始脱离政府机构独立经营,但速度很慢,与财政上与政府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真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中间机构从事蔬菜农残检测的很少,而且受限于资金与技术力量的因素,普遍发展的很慢,权威性较差。

 

2.2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农药残留检测,一般都涉及较为专业的技术知识,甚至有一些还需要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与教育,对于专业技术的要求相当高。比如对于生物芯片、试剂盒、各种生化药品的药理特性的把握;酶联免疫,pcr,荧光印记,dna的提取制备等技术的了解[2]。而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大部分都是隶属于行政机构,行政色彩大过了学术色彩,导致检测机构的人员整体水平偏低,行政意识大于专业技术的意识,工作经验较少,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也有限,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队伍的工作效率。

 

2.3蔬菜农药残留监管职责不清,管理混乱

 

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属于质监、卫生、农业、环保等多各部门的联合监管之下,众多管理部门却并没有发挥出多部门的联动优势,相反最大的症结就出现在了多头监管,互相推诿上;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部门的检测标准存在“内外有别”的尴尬标准,这主要体现在出口蔬菜品要求高,内销则要求低。

 

2.4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信息缺乏有效利用

 

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国家、省、市县各级虽然均设有检验机构,但检测项目少而且检测技术落后。并且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都有下属的检验机构,单位之间硬件设备基本相同。各检验机构任务来源单一,检测经费来源不足,在完成条块任务后,设备闲置,利用率低下。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个产品重复检验,但检验来检验去结果仍然不可信,甚至互不承认检验结果。既浪费检验资源,又增加蔬菜生产与加工企业的成本。

 3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改进措施

 

3.1建立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推进检测市场化

 

推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脱离政府控制,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维护检测结果的公平是推进食品安全检测改革的重要举措。也只有依靠市场调节的,不受外来各种因素干扰的食品安全检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检测”。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以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相关数据汇总和分析,把食品安全检测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可以承接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的食品安全检测研究的课题,为政府重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推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3.2进一步完善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建设

 

首先是建立健全各地基层蔬菜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与,明确职能和人员,保障经费,发挥监管和行政执法作用,确保从源头开始监管;另一个问题就是强化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建设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国家

中心或区域中心,建立健全省、市和县级检测中心,承担各种执法检测任务。

 

3.3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信息要加强整合

 

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进行整合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多部门在政府的协调下达成联动协议。我们认为可以借鉴药品检验的模式,将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下属的检验机构整合到一起,成立专门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专门负责蔬菜安全的检测,同时强化蔬菜生产企业或个人在农残方面的责任,检测机构加强对市场上的蔬菜食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的免收检测费,不合格的收取检测费。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不同部门之间重复购置检测仪器,重复招聘技术人员,造成资源的分散[3,4]。

 4结语

 

蔬菜是居民生活中的必需品,所以蔬菜中的农药残留对居民身体健康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并且隐藏着潜在的生态安全,所以进一步加强蔬菜农药农药残留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是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当然,农药残留监管涉及的方面很多,不是短时期能马上解决的,这需要从行政管理、技术检测、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多管齐下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李春华. 食用蔬菜安全监管的有力手段—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上海蔬菜,2005(2).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5)

一、现状及成因

**县辖4镇、7乡、×××个农林牧渔场,人口×××万人,县域内有县级医疗机构×××个、乡(镇、场)卫生院×××个、个体诊所(口腔诊所)×××个、村级卫生所×××个、卫生室×××个,主要集中在乡、镇和人口较密集的村。

该县级医疗机构对药械使用的管理比较规范,用药水平也较高,有专门的药学技术人员对药品质量进行把关,建立了药品管理制度,能按要求进行药品养护和贮存。而农村医疗机构,尤其是村级卫生所(室)基本上都没有专门的药学人员管理药品,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的水平比较低。通过调查,目前辖区内农村医疗机构在监管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

1、购进渠道虽已规范,但仍出现违规购药现象。在调查单位中,部分村级卫生所(室)采购药品出现8:1:1现象。一是从合法批发企业购货占×××。在我局的监管督促下,农村医疗机构能够从合法企业购货,占到所使用药械的大部分数量;二是从零售药店找零占×××。由于我县的特殊地理环境,距县所在地偏远的村屯对于药品配送中心的固定时间配送,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部分药品的批发价格比药店的零售价格还高,为了方便实惠,卫生所就近在药店购进药品,而且还可以赊欠;三是从个体游医药贩手中买药占×××。有部分游医药贩打着义诊的名义,与药监部门搞游击战,部分村级卫生所(室)明知道这种行为违法,但为了贪图便宜,就明知而犯了。

2、未建立完整的合法供货企业资质档案。对于供货的企业,在监管部门的硬性要求下,他们知道索要“三证”,但不清楚“三证”是什么,不知道要在供货合同上签字,不知道查看证照是否有效。在检查中,经常发现卫生所建立的档案中,证照已过期,合同上未签字,而且有效期已过,有的甚至未索要销售人员证明材料。对于使用的医疗器械根本就没有索要产品注册证的意识。

3、各项记录不规范。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涉药单位建立药械购进验收记录。经过近几年的监督管理,药械购进验收的记录情况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村级卫生所(室)在做购进验收记录时,只是简单地对照购进发票,照抄上面的内容,票据上没有的,购进验收记录上也体现不出,例如检查中发现,某村级卫生所建立药械购进验收记录中,生产厂商一栏中填写了天津,产品批号栏中填写20090610,一对照购进发票,原来发票上简写了生产厂商,产品批号与有效期打串了。可见,验收记录还是只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应该说是在应付药监部门,记录的重要性相对人理解严重不足,而他们所做的购进验收记录已经毫无意义。

4、基层医疗机构经济环境有待提高。大部分村级卫生所(室)药房与设备设施及其简陋,根本不具备药械必要储存条件,无药械专用库房,药械混储现象较普遍,无通风、防潮、温控、货架等基本设施,卫生条件较差,有的墙面表层已经脱落,墙面上布满霉点和下雨时漏雨留下的痕迹;有的药房光线暗,里面阴暗潮湿。大部分村级卫生所(室)还有出现诊断室、注射室、药房三合一的现象。

5、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村级医疗机构中从业人员大都为×××人,只有个别为2—×××人,即使有多人也都为亲人关系。因此,在农村医疗机构中,一名工作人员自己既做医生又当护士,同时还是药品管理人员。调查结果表明,基层医疗机构药械专业人员普遍较缺乏,×××以上均不属专业人员,多数均未经过专业培训,无法做到规范管理、规范用械,×××以上的从业人员对药械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熟悉,规范管理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到位。

(二)在使用药品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

1、药品摆放不规范。大部分村级卫生所(室)分类摆放意识差,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外用药、口服药、注射剂等药品随意混放一起,甚至将日常生活用品与药品混摆一起,药品包装盒上满是灰尘,而且只有兼搞防疫的卫生所有冷藏设备,但这冷藏设备还是和家庭混用。有些卫生所将药品直接堆放于床下及房屋空闲处,部分药箱底受潮发霉;中药贮存加工条件简单,普遍用布袋、方便袋盛装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缺乏中药炮制加工和养护的必要设备,没有烘干、熏蒸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设备,没有温湿度计更谈不上记录。

2、处方管理不规范。调查中发现,仅有×××的农村医疗机构凭处方使用药品。×××医疗机构是给患者看过病后就销售药品,而不开具处方;×××医疗机构并不给患者看病直接销售药品。老百姓也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所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

(三)在使用医疗器械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

1、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普遍使用。通过对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大型、小型医疗器械登记备案情况看,有部分医疗器械在其外观上无法看清型号规格、生产单位、执行标准、批号等相关内容,例如在某医院检查的尿液分析仪上只能看到gf-u780的标记,其余什么也找不到。通过了解医院负责人,这类医疗器械大部分是国家、省扶贫救灾时划拨的,无法查到资质、证件,但由于医疗机构自身经济条件与实际情况,这些医疗器械仍在使用中。

2、医疗器械使用后处理不规范。不少卫生所(室)或个体诊所既未按规定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制度,又未按规定严格执行销毁制度。现场检查时发现对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毁形、不消毒处理、乱丢乱扔现象时有发生。即使销毁的也采用的是焚烧方法,在毁形物较多的情况下,就存在焚烧不彻底情况(如针头、调节器),为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

二、对策及建议

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比较特殊,涉及地方政府和卫生、药监等各部门,因此,要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的监管,需要卫生、药监和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共同来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行为。只有多方动员,采取多种形式,标本兼治,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当前,农民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现象还很突出。如果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因此,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就是要积极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就要积极坚持“四个加强”。一要加强培训。针对农村药械人员业务素质低,用药水平差这一问题,应加大培训的力度,建立农村药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专业素质、法律意识和药学服务水平。药监与卫生部门应加强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并按照“教育先导,重在规范”的原则,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对考试不合格者,建议取消其行医资格或继续学习。二要加强宣传。目前,老百姓对药械管理的法律知识理解不够,安全使用常识懂的不多,因而应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安全用药信息网络,及时向老百姓传递医药知识,改变农村安全用药信息闭塞的现状,根据农民的消费习惯和文化水平,做好法律及常识的宣传。利用县内大型活动或城乡集市等群众聚集的机会,讲解相关的政策法规,与合理用药的小常识、或发放宣传单、利用电视字幕、宣传条幅,深入到中小学校向学生授课,再通过学生反馈给家长等多种有效的形式,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参与,达到社会各界自觉维护药械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扶助。要积极争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对偏远村屯、贫困村屯,经济条件差的卫生所(室)开展扶贫帮困。采取“输血”和“造血”并举的方式,积极为贫困村、贫困屯、贫困卫生所开展以“送资金、送设施、送制度、送指导”活动,彻底解决农村医疗机构中的“缺口”问题,解决边远村屯老百姓就医用药的困难。四要加强监督。作为监管部门,更应主动把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去,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为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

(二)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相结合。在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就要积极协调和争取当地新农合管委会的支持,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管和规范,从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三室”分离、房屋设施、药械贮存条件、药剂人员的上岗培训、药品购进验收和贮存保管记录等方面,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可以当地新农合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名颁发“新农合规范药房”牌匾,从根本上达到强化和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目的,近而为农村老百姓创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6)

1引言

农药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投入品,这其中大部分都是有毒化学品,农药施用于农田或作物之后,一部分作用于靶标生物,起到防治作用,另一部分则残留于食物链,即农药残留,影响农产品和生态环境安全与人类身体健康。所以,蔬菜农药残留问题一直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甚至有可能还关系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尤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农作物中农药的残留问题,相应的农药残留监管的工作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1]。本文拟通过对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与发展对策,旨在为我国农药残留监管的发展与完善提出思路,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提供支持。

2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

2.1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不健全

蔬菜生产主要是广大的基层农村,所以农药残留监管的重点也应该是在生产一线,但就目前我国农药残留监管机构机构体系来看,市县专门监管机构大多尚未建立,或者即使建立了,受限于仪器、试验监测水平等条件制约,监管能力也不强。而广大的乡镇基层监管能力更弱,致使质量安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另外的问题是检测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与各行政机构,大部分隶属于农业、质检、食品监管、环保等部门,虽然有少部分已经开始脱离政府机构独立经营,但速度很慢,与财政上与政府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真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中间机构从事蔬菜农残检测的很少,而且受限于资金与技术力量的因素,普遍发展的很慢,权威性较差。

2.2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农药残留检测,一般都涉及较为专业的技术知识,甚至有一些还需要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与教育,对于专业技术的要求相当高。比如对于生物芯片、试剂盒、各种生化药品的药理特性的把握;酶联免疫,PCR,荧光印记,DNA的提取制备等技术的了解[2]。而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大部分都是隶属于行政机构,行政色彩大过了学术色彩,导致检测机构的人员整体水平偏低,行政意识大于专业技术的意识,工作经验较少,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也有限,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队伍的工作效率。

2.3蔬菜农药残留监管职责不清,管理混乱

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属于质监、卫生、农业、环保等多各部门的联合监管之下,众多管理部门却并没有发挥出多部门的联动优势,相反最大的症结就出现在了多头监管,互相推诿上;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部门的检测标准存在“内外有别”的尴尬标准,这主要体现在出口蔬菜品要求高,内销则要求低。

2.4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信息缺乏有效利用

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国家、省、市县各级虽然均设有检验机构,但检测项目少而且检测技术落后。并且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都有下属的检验机构,单位之间硬件设备基本相同。各检验机构任务来源单一,检测经费来源不足,在完成条块任务后,设备闲置,利用率低下。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个产品重复检验,但检验来检验去结果仍然不可信,甚至互不承认检验结果。既浪费检验资源,又增加蔬菜生产与加工企业的成本。

3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改进措施

3.1建立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推进检测市场化

推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脱离政府控制,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维护检测结果的公平是推进食品安全检测改革的重要举措。也只有依靠市场调节的,不受外来各种因素干扰的食品安全检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检测”。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以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相关数据汇总和分析,把食品安全检测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可以承接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的食品安全检测研究的课题,为政府重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推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3.2进一步完善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建设

首先是建立健全各地基层蔬菜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与,明确职能和人员,保障经费,发挥监管和行政执法作用,确保从源头开始监管;另一个问题就是强化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建设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国家中心或区域中心,建立健全省、市和县级检测中心,承担各种执法检测任务。

3.3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信息要加强整合

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进行整合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多部门在政府的协调下达成联动协议。我们认为可以借鉴药品检验的模式,将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下属的检验机构整合到一起,成立专门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专门负责蔬菜安全的检测,同时强化蔬菜生产企业或个人在农残方面的责任,检测机构加强对市场上的蔬菜食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的免收检测费,不合 格的收取检测费。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不同部门之间重复购置检测仪器,重复招聘技术人员,造成资源的分散[3,4]。

4结语

蔬菜是居民生活中的必需品,所以蔬菜中的农药残留对居民身体健康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并且隐藏着潜在的生态安全,所以进一步加强蔬菜农药农药残留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是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当然,农药残留监管涉及的方面很多,不是短时期能马上解决的,这需要从行政管理、技术检测、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多管齐下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李春华. 食用蔬菜安全监管的有力手段—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上海蔬菜,2005(2).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7)

一是指导注重,机构健全。树立农村药品监视供给网,做好农村药品监视,能维护农村用药的正当权益,促进农村社会昌盛不变。进步看法,实在增强指导,是包管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立任务安康有序向前开展的基本包管。早在2010年,我县就成立了以分担副县长为组长,药监、卫生、物价等部分首要担任报酬成员的“县农村药品监视供给收集建立指导小组”,并将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品监视治理局,使我县农村药品监视供给收集建立任务构成分工明白,各司其责,部分联动的任务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立打下了扎实的组织根底。

二是合理规划、积极探究。2012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食物平安任务的决议》[(2010)2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药品平安监督工作的告诉》[(2012)18号],依照“建得起、运转好、立得住”的任务方针和“监管全掩盖”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本,降低监管本钱,连系“新农合”建立任务,我县对农村食物药品的监视供给网执行“并网”,而且对全县的药品监视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调整,将底层局部涉医涉药人员聘用为食物药品监视协管员、信息员,以便进一步进步监管效能。当前,全县的21个乡(镇)和105个行政村都悉数树立和落实了食物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个中协管员34名,信息员109名,合计143名。县村庄三级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药品都执行了一致配送,105个行政村中有77个村有药品供给网点,占全县行政村的73%。全县以监视为主,协管为辅的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步队建立初具雏形,保证群众用药平安、经济、便捷的任务目的日趋展现,农村药品市场次序和药质量量有了分明的好转。

三是增强培训,进步本质。依照国度局印发《农村药品“两网”培训纲要》,连系我县实践,重点就食物药品监管部分的司法律例及食物药品平安知识展开培训,使协管员、信息员根本把握了监管职责及其任务技艺,根本能精确申报信息,协助监管。制订了县农村食物药品监视协管员、信息员任务规律、任务职责、例会培训准则和奖惩准则,做到监管有根据,行为有约束,进程有追查的运转机制。每年度案件来自协管员、信息员告发的达10%左右,有力地加强了药品监管自动性和打假的针对性。

四是标准药房,丰厚内容。农村、农业、农人问题不断是党和当局非常存眷的问题,存眷农人,起首要关怀农人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安康,这是“三农”问题最根本的前提,没有农人的身体安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我县经济欠兴旺,80%以上的生齿散布在广阔农村,而75%以上的农人用药首要靠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计生站医疗机构来供给。为此,我们根据药品司法律例标准其行为,把医疗机构药房建立成为契合要求的药品终端供给网点,才干包管运用药质量量。起首是参照GSP规范,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药房”标准规范,借助新农合的时机,我县乡镇卫生院革新率达100%,目前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个契合药品贮存要求的药房。到当前为止,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立完成50%,村级医疗机构标准率达20%以上。其次是与“千乡万村工程”相连系,将药品供给网点归入到千乡万村工程中,借助其政策优惠与资金支撑,开展村级卫生室或药店,延长药品供给网点,提拔“两网”运转效率。

五是净化市场,群众实惠。农村“两网”的有用运转,完成了对农村药品市场的长效监管,更给广阔农人带来了真正的实惠。起首净化了市场,执行药品的一致配送后,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运用和保管前提差等问题获得了彻底处理,医疗机构用药获得标准,根绝了不合法运营行为,保证了药质量量;还强化了监管,由本来的逐点无序监管,酿成了控泉源、抓渠道、查记载、管告发等系统的有序监管,实在进步了监管的效能;再者,药品供给价钱逐年下降,药品供给种类数目逐年添加,农人群众用药愈加质优价廉。

二、当时“两网”建立存在的首要问题

一是农村药品“两网”全体运转效率偏低,与“立得住、运转好”目的仍有相当差距。

二是协管员信息员展开任务所需通信费、交通费、办公费等没有足够保证,影响任务顺畅完成,义务监视员、协管员、信息员的效果未完全发扬出来。

三是医疗机构药房从业人员难以治理,由于当前药事司法、规章欠完美,缺乏约束力。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8)

自2003年下半年起,农村药品供应网已覆盖到了全国大部分县、乡镇和行政村。各地形成了一条以直接配送、连锁配送、委托代购为主的供应模式,其它模式为补充的农村药品供应之路。农村药品供应网的建设开拓了农村市场,促进了医药经济的发展。药品经营网点增多,也方便了农民购药,同时还降低了农村药品价格,减轻了农民负担。据初步统计,“两网”建设开展以来,全国农村药品终端供应价格普遍有所下降,一般降幅在10%-20%,个别药品降幅达50%左右。但在农村药品供应网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采取相应对策。

1 药品供应网的定义及组成

药品供应网目前尚无明确的定义,从概念上可理解为“以药品零售企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互为补充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点所形成的网络”,其关键要素是供应网点的药品来源于具有批发资格的大型药品经营企业或县(市、区)药品批发企业,目的是方便农民就近购药[1]。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形式,一是以支持和鼓励大型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兼并和改造县(市、区)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基层药品配送中心,直接向农村药品供应网点配送药品;二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三是逐步推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也可由乡镇卫生院为村级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通过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阻断游医药贩非法经营假劣药品的渠道,保证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品。

2 药品供应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北京、江西、陕西、成都等地开始开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协调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招标或签约的方式选择药品配送主题,向农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配送药品。配送的形式分为三种:一种是直配式,即由批发企业配送药品到乡镇卫生院、乡配送站、村卫生室、零售药店;二是连锁式,即药品连锁公司配送药品到所属的各个网点;三是代购式,即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向药品批发公司代购,再分发到各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疗机构再加人供应网络,发挥其看病、售药“一点两用”的作用,这样既节约了社会资源,又降低了管理成本。目前,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已经在全国大范围内启动,并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农村药品的供应网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之处。

2.1 药品供应点的资质和法律地位不明确[2]

由于《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均未对药品供应点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一些药品供应点的资质始终得不到法律上的认可。大部分农村药品供应点(或药柜)事实上并不具备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但是,为了方便群众购药,一些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先开店,后规范”以及“先经营,后办证”的方式,许可药品供应点经营药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药品供应点处于无证经营的状态。而一些地方降低标准为药品供应点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又面临随之而来的GSP认证。

2.2 药品经营网点的正常运转难以保证

要从根本上实现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就必须保证农村药品经营网点长久、正常地运行下去,但是,由于大部分农村行政村的人口少,居住分散,设在这些地方的药品经营网点每天的销售额很少,利润很低。而按照有关规定,这些经营网点每月还须交纳各种税费,致使一些网点维系正常的经营活动非常困难。

2.3 药品供应点经营品种不能满足需要

在农村,有些疾病属于常见病、多发病,农民对药品有特定的要求,但是,由于现行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限定,农村药品供应点只能提供一些基本的乙类非处方药,无法及时向农民提供急需的少数处方药,这也给农民用药带来了诸多不便。一些地方采取“一点两用”的方式设立药品供应点(即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既是药品经营单位,又是药品使用单位),又导致了“小诊所、大药房”现象的出现。

2.4 药品集中招标方式存在后遗症

有的农村采取的集中招标的方式确定企业的开办资格,并明确中标者迅速设点的责任。这虽然符合市场机制,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又造成了中心店在区域内独家垄断,不利于竞争。而中心店往往会受到利益的驱使或者自身实力所限,未必会在所有行政村都设网点,必然会采取委派人员投资经营的方式,这样会导致主体资格不够清晰,能否长久也很难说。

2.5 药店开办准入条件上难以把关

有的农村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条件,但是似乎放宽的条件还是显得过严,这令一些有意开拓农村医药市场者望而生畏。有的农村开办条件降低之后,如何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确保药学人员的知识和素质,成了他们面临的一个新的问题。还有的农村在连锁零售企业开办农村门店的手续还是过于繁琐,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2.6 乡镇卫生院对药品集中配送积极性不高[3]

药品收入是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实施药品集中配送之前,乡镇卫生院可通过对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的选择或代购形式来提高药品的净收入或形成药品价差,从而赚取利润。而药品通过集中配送后,乡镇卫生院的选择余地也大大减小,同时阻断了某些经办人或主管人员的利益来源,从而影响了对药品集中配送的积极性。

2.7 药品的配送成本较高

有的农村配送成本较高,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边远农村。由于一些农村地域较广,交通、通讯不便,而配送企业向配送对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配送时,不仅定期对配送对象配送,而且在特殊情况下还要及时补配,这使得配送成本上升,导致经营成本的增加,体现出来的就是药品价格的上升。

这些问题都是在药品供应网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的,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农民的用药问题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3 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应采取的对策

3.1 正视农村药品市场的客观存在

农民对药品需求的客观存在、农村药品市场的客观存在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客观存在的需求和市场只会越来越大。药监部门应正视农村药品需求和药品市场的客观存在,建立规范合法的市场供给来保障需求,并引领不断创新的市场供给来创造和满足新的需求。

3.2 正确处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关系

药品监管网络的建立是药监部门责无旁贷的神圣职责,尤其要在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运行机制上下大功夫。而供应网络的建立严格讲属于企业行为,作为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整合现有医药卫生资源,鼓励

企业到农村开办零售药店。

3.3 加强部门间协作和政策研究

农村药品供应服务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因此,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药监、工商、卫生、税务、物价、财政等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共同制定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发展的政策规定,为合法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能够健康持久地巩固下去。

3.4 适度降低农村药店的准入条件

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药品的需求是较低水平的,农村药学人才非常紧缺。村级药店要迅速发展,就必须从实际出发,适度降低村级零售药店的准入条件。笔者认为,农民的药品需求是有规律的,因此药品监督部门应强调药品分类管理。例如,对初中毕业初级技能工开办的村级药店,药监部门可以核定其经营范围是:OTC、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部分处方药。这个范围以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作为法律支撑点,体现的是合法性;以农民常用和习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部分处方药(大约60种)作为OTC的补充而适度降低准人标准,体现的是其符合国情的合理性。

3.5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店

目前农村的供应网主要有两条线:一条是医疗机构供应线,主要是卫生院(所、站)供应线;另一条是零售药店供应线。药监部门应当营造好这“两线”的竞争共存环境。卫生院(所、站)和零售药店作为农村药品的两条供应线,应形成有序竞争,相互监督制约,共求生存发展。同时,药监部门对待“两线”必须依法做到公平、公正。就卫生院(所、站)而言,它们经过多年的建设,布局、布点比较合理,建设重点在于规范其药品使用管理行为;而零售药店长期以来不被重视,布局、布点任务还相当繁重,建设重点在于培育和发展。

3.6 实施药品供应网点扶持政策

针对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受税费困扰的问题,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并争取相关部门在政策上的扶持,适当减免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尤其是村级药品供应点的管理费和税收,对连锁门店的税费收取,尽量实行向总店一次性收取,避免逐级收费的现象发生,以保护企业开办药品供应点的积极性。

3.7 改革乡村医生的补偿方式

在许多农村地区,多开药、开贵药不可避免地成了一些医疗机构提高自己收人的重要手段。另外,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高额回扣促销,也是促成药品滥用、浪费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实行“医药分开”,在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将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和部分医疗收入上缴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再根据其完成工作的情况合理返还,既可保证乡村医生收入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制止“以药养医”,促进合理用药。

3.8 大力推广基本药物目录和规范用药品种[4]

针对目前我国农村药品市场存在的混乱状况,我们应从两个方面来解决:第一,针对农村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农村常用药、急救药、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和药品供应点经营品种目录,对极少数处方药品种,应实行药品供应点统计上报、配送定量供应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用药的需求;第二,对“小诊所,大药房”的现象,要坚决按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予以打击,以确保农民用药安全。

3.9 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药品供应点的资质和法律地位予以明确,解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的难题,提高企业开办药品供应点的热情。

4 小结

我国自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就目前我国农村药品供应网的建设状况而言,问题较多且杂,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建议。然而农村药品供应网的建设要从根本上解决,仅仅依赖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不够的,而且需要引起社会广泛的重视,以及其它组织与个人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这些问题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研究与探讨。唯有如此,农民的用药问题才能得以真正解决。

参考文献

1 王福亮.从实际出发建设好农村药品供应网[J].江苏药学与临床研究,2005,13(1):36.

2 谢先德.试论农村药品监督及供应问题[J].中国药事,2005,19(1):21.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9)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__县基本情况

__县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东靠碧罗雪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保山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福贡县,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738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__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边疆:__地处滇西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36.24公里,是全省的3.36%,全州的30.31%。民族:境内居住着傈僳、白、怒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__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20__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

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篇(10)

【关键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县基本情况

××县位于××××族自治州南部,东靠××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县,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738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边疆:××地处滇西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36.24公里,是全省的3.36%,全州的30.31%。民族:境内居住着××、白、怒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2006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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