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9 16:41:0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篇(1)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本管理意识不强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将市场机制引用到工程招投标过程之中,由投标单位在了解市场行情后,综合自身的实力进行自主报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某些单位不能适应市场变化,成本管理意识淡薄,为达到中标的目的盲目上报价格,不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负面影响,在后期建设施工的过程中也可能由于资金问题导致施工质量下降。另外,由于成本管理意识的欠缺,在面对市场行情变化时无法采取及时有效措施。

(二)成本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在现阶段对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中主要还是侧重于工程局部的管理,可能会导致工程造价不受控制,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三超”现象。此外,在成本管理体系中没有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等动态因素,在后期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可能造成施工成本的变化。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与程序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

首先应根据工程项目各个分项的实际情况,对其中所涉及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缺项、漏项的现象。其次,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项目,在综合考虑市场行情以及自身实力的基础上,合理的估算施工成本,其中具?w的计算过程如图1所示。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招投标

就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发展情况来说,主要是应用在招投标阶段,能够有效实现施工单位间的公平竞争。招标单位在确定项目工程施工的最优方案之后,就可以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在计算过程中要依据规定的计算准则,最后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之后,首先应详细了解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确定项目的工程量。随后进行工程量单价的套用,工料单价法将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目单价汇总之后,最后生成预算成本。综合单价法是将措施费、管理费等相关的费用综合进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之中,其中应用较多的是综合单价。在评标阶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用,更有利于公平竞争,实现合理低价中标。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合同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应用过程中,投标单位依据所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成本预算,保证计算结果的精确程度。若是在计算方面存在疏漏之处,将会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成本要素的控制

(一)用工批量的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合理规划用工批量,并记录当天的用工数量。在进行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需定期对用工批量数据进行审核,若与清单中设定的数据存在的差距较大,则应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修正指标,同时加强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有效的控制用工数量,降低在此方面的费用支出。这种控制方式的实用性较强,能够对工程项目的每个阶段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施工材料费用控制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中,施工材料的费用在直接成本中占据的比例较高,是成本管理的重点,而且施工材料的价格受到市场规律波动的影响,属于成本管理中的动态因素。对于施工材料费用的控制,首先体现在原材料采购的过程中对施工材料进行优选,在保证材料质量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以工程量清单中的上报的材料单价作为主要的指标,避免出现盲目采购的现象。在材料入库之前必须对其质量进行检测,确保质量验收合之后方可入库。其次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来确定材料领用的数量。同时应对材料用量过大的分项进行分析,找出存在原因,检查是否存在材料浪费的现象,对于在施工材料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

(三)机械费用控制

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施工要求,确定施工过程中所需机械设备的规格和数量,避免出现设备闲置的情况。在施工中用到大型设备应对设备进场的时间进行合理规划,控制机械费用方面的支出。另外,在机械设备运行时应由专业人员操作,防止由于操作失误造成额外的维修费用,做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

(四)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

如果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或者发包单位提出新的要求,就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由于停电或者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外界因素,出现施工中断的现象应办理工程签证。在此过程中,由专门的技术人员确认工程量,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施工,应及时上报相关的管理部门,明确工程签证所包含的内容。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体现,但实际施工过程中已经发生的费用,造价人员应做好相应编制,避免在后期竣工结算的时候出现经济纠纷。

(五)其他成本要素管理

在成本要素中还包含施工现场的管理费用、税金等,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制定合理的预算指标,并以此为依据来对每笔开支进行审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控制管理费用。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于施工成本的管理,合理的规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加强项目成本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确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不同,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机械设备、施工工期也会有所差异,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成本有直接的影响。在进行施工方案选择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相关因素,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工期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规划部署施工流程。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有效提高施工质量,也可以加强施工成本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引进新的施工技术以及新型施工材料,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效率,同时有效的降低施工成本。

(二)正确划分成本中心

为了实现对项目成本的合理控制,应根据成本中心确定不同的成本责任。若在成本划分方面存在问题,就会导致成本责任在履行时存在一定的难度,不利于对其进行核算。因此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科学划分成本中心,提高成本管理的质量。施工单位应充分意识到成本管理不仅仅是一项财务工作,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综合指标,必须对成本管理工作加以重视,对于成本的管理控制应贯穿于施工的整个流程之中。

篇(2)

那么,风险究竟为何物呢?概括地说:风险就是活动或事件发生的潜在可能性和导致的不良后果。

风险是活动或事件发生并产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显然其主要是由不确定的活动或事件造成。而活动或事件的确定或不确定是由信息的完备与否决定的,即风险是由于人们无法充分认识客观事物及其未来的发展变化而引起的。大干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由于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存在着局限性,造成人们对未来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某些规律无法感知,从而不能作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是造成信息不完备导致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信息本身的滞后性是导致风险发生的另一个原因,从理论上讲,完全绝对的完备是不存在的,对信息本身来说,其完备性也是相对的。人类总是在不断地探索事物、认识事物、并通过各种数据和信息去描述事物,而这种认识和描述只用当事物发生或形成之后才能进行,况且这种认识和描述需要一个过程,所以,这种数据或信息的形成总是要滞后于事物的形成和发展,导致信息滞后现象的必然性。

二、工程项目风险

工程项目风险的概念,风险既然是无处不在的,对建设工程项目来讲,其存在风险也是必然的。工程项目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可能遭遇的风险,可将其定义为:在工程项目目标规定的条件下,该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包括工程项目风险率和工程项目风险量两个指标。

工程项目风险的特性

工程项目风险具有以下特性:

T-S工程项目风险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决定了工程项目风险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工程项目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活动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确定性。表现在:风险事件是否发生、何时发生,以及发生后造成的后果怎样都是不确定的。但人们可以根据历史的记录和经验,对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工程项目风险的可变性。在一定条件下,事物总会发生变化,风险也不例外,当引起风险的因素发生变化,也会导致风险产生变化。

风险的可变性主要表现在:

①风险的性质发生变化;

②风险造成的后果发生变化;

③出现新的风险或风险因素已消除。

程项目风险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

①风险主体是相对的。相同的风险对不同的主体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对一方是风险,对另一方来说也可能是机会。

②风险大小是相对的。同样大小的风险对不同承受能力的主体,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

工程项目风险的阶段性。

风险的发展是分阶段的,通常认为包括三个阶段:

①潜在阶段,是指风险正在酝酿之中,尚未发生的阶段。

②发作阶段,是指风险已成事实正在发展的阶段。

③后果阶段,是指风险发生后,已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的阶段。

以往,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项目的建设一直采取的是无险建设状态,所谓“无险”并不是工程建设无风险,而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不承担风险,而由国家承担工程全部风险。这样,造成我国企业既无风险防范意识,由无抗风险能力。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使我国建筑企业逐步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参与国际竞争,我国适时制定实施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管理模式,要求企业在进行工程计价时,充分考虑工程项目风险的因素,体现工程项目风险发包、风险承包的意识。

转贴于

风险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也体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主体上,即业主、承包商、咨询机构及监理工程师。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咨询机构及监理工程师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 ,双方各自分担相应的工程风险,但由于工程承包业竞争激烈,受“买方市场”规则的制约,业主和承包商承担的风险程度并不均等,往往主要风险都落到承包商一方。

从国际建设工程项目来看,作为业主一方,其承担的主要风险有战争、暴乱以及政局发生变化的风险;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的风险,如:地震、山洪、台风等。经济局势动荡,通货膨胀、税收增加等经济类风险;此外,还有项目决策失误,以及项目实施不当造成的风险。对于业主方的风险,其可以要求承包方购买保险、订立苛刻的合同条件,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工程实施完成后的反索赔措施等转移风险;此外,业主还要筹备一笔资金作为风险基金。

对于承包商来讲,其承担的风险较多,一般包括政治风险 战争与内乱、业主拒付债务、工程所在国对外关系的变化、制裁与禁运、工程所在国社会管理与社会风气的好坏 ;经济风险 物价上涨与价格调险、外汇风险、工程所在地保护主义 ;技术风险 地质地基条件、水文气候条件、设备材料供应、技术规范、工程变更、运输问题等 ;公共关系等方面的风险 与业主的关系、与工程师的关系、联合体内部各方关系、与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关系 ;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承包商机构的素质和协调能力等。

对于具体工程项目来讲,承包商在进行项目决策、缔约及实施工程中,还要面临如下风险:决策错误风险,包括:信息取舍失误或信息失真风险、中介风险、买保与保标风险、报价失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包括: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及合同中定义不准确、合同条款遗漏、工程实施中的各项管理风险;责任风险,包括:职业责任、法律责任、人事责任,以及他人归咎责任——替代责任。

由于承包商在工程承包过程中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所以其在投标报价和生产经营的过中,要善于分析风险因素,正确估计风险的大小,认真地研究风险防范措施以避免或减轻险,把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承包商在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时,还要建立风险成本观念,并将工程项目风险成本作项目成本的组成部份,应体现在工程造价成本费用中。所谓“工程项目风险成本”一般是指风险活动或事件引起的损失或减少的收益,以及为止风险活动或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而支付的费用。

风险成本包括:

风险有形成本是指风险活动或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发生在风险活动或事件现场的财产损失或伤亡人员的价值;间接损失是指发生在风险活动或事件现场以外的损失,以及收益的减少。

风险无形成本

风险无形成本也称隐型成本,是指风险活动或事件发生前后,而使风险主体付出的代价。

主要包括:

减少获利的机会;

阻止了生产率的提高;

引起资源配置不合理;

篇(3)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拟建工程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该实物量清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在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市场竞争状况的基础上,自主形成投标价格,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措施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等;其他项目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导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发生就会引起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的变化,甚至会导致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同纠纷。因此,必须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变更造价进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合理,严格按合同管理的原则,运用灵活的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处理,从而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变更的工作。

2变更工程的定价方法及原则

2.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

根据FIDIC条款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按其相应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或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类似的单价经换算后确定。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个与工程量清单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

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既能保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产生争议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且只要合同单价合理,则这一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按上述原则计价时可能给建设单位或承包商带来不利的影响(单价偏高时对建设单位不利,单价偏低时则对承包商不利)。

造成单价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的实质是:承包商为了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或争取获得更大的额外利润,而建设单位则会力图减少不平衡报价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双方都会不约而同地利用工程变更来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机会,从而造成工程变更的管理更加困难与复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某一项目单价偏高时建设单位往往会对这一项目的内容做出更改甚至取消这一项目的施工;而当某一项目单价偏低时承包商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对这一项目内容进行更改,甚至要求退出这一项目的施工。对于这样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深感棘手的难题。一般规定适用于合同单价比较合理的正常情况,如果承包商在投标时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且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未对明显不平衡的单价进行调整,则可参照以下原则处理。

(1)若项目合同单价较高,建设单位故意要求减少此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则双方应按合理的市场单价扣减此单价及总价,或承包商也有权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赔。

(2)若项目合同单价较低,建设单位故意要求增加工程量,则双方应协商对增加部分应按合理的市场单价计算合同总价,除非工程承包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承包商有权认为此部分为新增加的工程内容而拒绝施工或索赔。

(3)若项目合同单价较高且设计或工程量清单中有错、漏之处,而且又不得不增加此项工程,则双方应按“双控”的标准重新计算增加部分的单价及总价。

(4)若项目合同单价较低,承包商故意以材料、工艺等借口要求减少此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则建设单位有权按另行分包的单价或总价扣减此项目单价及总价。当上述原则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现象时,合同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均应以工程建设的大局为重,友好协商,避免采用过激或违背合同精神的行为。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以合同为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将工程总造价原则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

根据FIDIC条款的规定: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一起协商单价,意见不一致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最终确定或以合同规定按有争议的解决。当工程变更超过合同规定的某一范围时,则单价或合同价格应予以调整,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和可取,对变更工程可以采取计日工的方法解决。工程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在确定其价格时就要非常慎重,因为如果合同中并未就工程范围超过如何调整单价做具体的规定和模式,稍不注意就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甚至有可能使工程造价失控。即如果合同中的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变更后的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2%,而H该项目的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数量的15%时才考虑价格调整。若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种方式一般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程,此时可将这些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并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同时考虑管理费和利润,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最后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但对于重大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因为一方面它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同时对把握发生的计日工的数量准确度难以保证。实践证明,单项工程变更后采用“双控”指标是十分必要的,即协商确定新的单价,这是在合同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通常做法。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另一种是以预算定额(以企业定额为佳)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

(1)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例如:某水电站厂房混凝土垫层设计为12cm厚,其单价为45元/m2,现工程变更为16em厚。若按上述原则可求出变更后垫层的单价为45×16/12=60元/m2,该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依据。但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高。而且如果设计变更大、工艺复杂或原价不合理,用该方法对新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理的。

(2)以企业预算定额为基础定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依据,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能真实地反映完成该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其缺点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另外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时,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项变更发生后混凝土垫层16cm厚的预算单价为6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确定的单价45元/m2高出15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混凝土垫层(12cm厚)的单价偏低。其单价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报价普遍较低(即合同总价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该单价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即合同总价不低,但该项单价偏低)。对于前一种情况,采用预算单价后会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使合同的结算价理性同归到预算价格上。对于后一种情况则不仅不能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发挥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结算价格,使合同的总结算价超过预算总价。

以上两种方法均存在不足,较合理的方法是采用加权定价方法。即在考虑混凝土垫层(16cm厚)的单价时,保持原有报价不受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对新增工程部分按计价表定价,以此加权确定混凝土垫层的单价。就以上例而言,其合理的单价应为45+4/16×65=61.25元/m2(65元/m2为预算单价),但该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未考虑规模效益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

3单价分析对工程变更计价处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它包括各项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且当工程实际与工程最清单项目的“可组合主要内容”不同时, “可组合的主要内容”应当调整。因此对一个具体工程而占,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特有的。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变更的往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由于清单单价不能清楚的反映每一具体工作内容的费用价值,因此对部分内容变更导致清单单价的重新确定缺少了参照依据,给工程变更费用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为了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将允许变更的内容与方式尽量在合同中明确,规范投标报价行为,对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单价进行分析,为工程变更单价的准确确定提供合理的对比依据(包括消耗量、标准、管理费及利润)。进行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不平衡报价现象的发生,降低工程变更管理的难度。因此建设单位及招标机构在招标时就应认真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清单中对项目内容进行详细的描述与说明,对投标单位的清单单价进行详细分析,确定合理的合同单价,为以后工程变更的管理和合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承包商而言则可以为以后工程投标报价积累经验,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深远,它将极大地推动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管理部门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新模式,需要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断推行,完善和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将促进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技术、管理水平的发展。

篇(4)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按照现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体制,我们主要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指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分部工程量明细表清单。这种计价方法的计价依据是统一的,简单明了而且易学。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市场化”的要求。业主和承包商都会接受这种计价模式。它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1、招、投标过程:

优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对于招标单位,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出准确、详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因为工程数量是暂定的,结算时按实调整,计算错误或设计变更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揽,这样就促使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也为以后的项目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和索赔。由于清单的公开性,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于投标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此投标单位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的投标报价,改变过去依赖行政主管部门定额和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计价的模式。同时有利于节约投资和规范建设市场,使招标活动透明度增加,有利于发挥企业的自主报价的能力,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缺点:由于工程清单报价方式的中标单位有可能低于成本中标,可能发生以下现象,一、投标方为抢占市场或为了创信誉,或者为了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不求短期利益,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先赔后赚; 二、是先争取低价中标,施工期间以各种名目向业主索赔。三、是偷工减料,甚至会中途停工,迫使业主方让利,这样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拖长,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利于保护承包商的利益。失去了公开招标的作用,因此业主首先应确定工程的合理低价,二是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市场清出制度,防止恶意降低标价中标。

承包商还可能利用投标策略进行报价,以保证在标价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常用的一种策略是不平衡报价,在总价固定不变的前提下,提高部分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是早收钱,另一个是多收钱。投标人适当提高早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的单价,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使前期工程的收入合理的大些,从而达到早收钱的目的。为了多收钱,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于实际施工数量比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多的或可能多的,不妨合理的提高单价,反之,则可降低报价。鉴于以上现象,我们通过在招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中规定,采用了中标后平衡报价的现象,避免了第一种现象,对于第二种现象,我们根据招标文件范本中52.2条中,对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项目变更后的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这样就有效的控制了单价。

2、工程项目实施过程:

经过以上招投标环节,我们已为中标以后的项目管理做了50%的工作。接下来,项目开工以后的合同管理,也是以清单为依据,进行实际工程量支付和变更。

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不仅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进行过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也是总包施工单位合法分包的基本价格参考依据,在工程量清单中,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对合同双方是有约束力的,而不论“套用综合单价”是否正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经济关系几乎全部是通过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联系起来的,因此工程量清单的地位颇为特殊和重要。

由于我们项目实行的是清单控制支付,通过清单的完成数为支付提供依据;不但有效的控制了投资,而且保证了质量和进度,容易提高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但是它仅是该工程项目的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应予以完成的工程和实际、准确的工程量,由于采用清单计量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后滞性,在项目管理中应根据批复的变更和索赔,及时更新工程量清单。以维护清单的全过程监控性。这样业主对工程进度情况掌握得比较清楚,依靠费用牵制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不合格就不能支付,完成得早就早支付。如果不能支付对承包商后继工作都会带来不小的影响,首先垫负资金的比例加大,其次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对于标价外的工程项目变更,清单也提供了很好的依据。根据FIDIC相关条款及目前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或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

(1)如果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价格合适,就应用于变更工程项目;(2)如果工程清单中没有相同的项目,但有类似的项目单价可以借鉴;(3)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价可借鉴同期招标且相邻标段的相同或类似项目单价;(4)如果工程量清单及相邻标段中均没有适合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价格,则由业主和承包人一起协商单价或价格,意见不一致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最终确定;(5)当涉及变更的单项工程变更的款额超过合同价的2%,同时该单项工程的变更工程量达到原工程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

以上原则都是以工程量清单为主要依据规定的,为我们项目管理中的变更提供了很好的依据,缩小了业主对工程单价的控制权,即防止了业主过度压低价格,造成承包商的损失,也避免了业主对工程单价的暗箱操作,滋生工程腐败现象,保护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3、工程项目完成

在工程项目即将结束后,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费用按清单形式进行汇总,确定项目最终合同价,对不同工程性质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发生设计变更的各种原因,最后将最终的工程总费用与原合同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对比、分析,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检验签订合同时工程量清单对工程费用预测的准确性。因为工程量清单的精细程度还要取决于设计深度,它与图纸相对应,也与合同形式有关。这样即可以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招标文件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可以检验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勘察水平,即为今后的工程合同费用管理工作积累经验,也为设计单位提高自己的设计水平提供了很直观的量化考核。

4、结语

重视工程量清单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为合理、有效、保质保量的完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提供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篇(5)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它表示的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指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项目;税金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有如下几个特点。

(1)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原则上它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是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并反映在招标清单内,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形成综合单价。但该综合单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综合单价中。

(3)工程量清单报价,它打破了工程造价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很大程度上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单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体现,招标投标也失去了意义。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也就是说投标时的单价在竣工结算时是不变的。

2 工程量清单项目审计中造价控制的四个阶段

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为保证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的合理有效运用,根据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控制工程造价。

2.1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前的准备阶段

工程项目招标前的准备阶段主要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作为审计人员,应在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的基础上,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尽量在最快的时间里获得最准确的信息,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做好充分准备。把计划定好、把概算做好,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往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点,麻烦就会减少一点。

2.2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由于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标过程乃至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审计工作控制造价的关键,因此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2.2.1 细致审核招投标资料

审计人员应该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是否出现问题等等。一个完整合格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全面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代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其结果会突破概算。例如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或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含糊,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工程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另外协商单价的争议。

2.2.2 对工程项目特征重点分析

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它是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的一种公开的信息。对招标人而言,它是拦标价组价的参照,而对于所有投标人来讲,它也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同时也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甚至漏项、错误,均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导致纠纷和索赔。多数审计人员是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进行审核,因此应当对项目特征进行重点审核。

2.2.3 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价不看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思想

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报价都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分部分巧的综合单价报价最低。同时,也要克服只看综合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量大的综合单价要重点研究,并且要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还要克服只看综合单价不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及项目特征的缺点。

2.2.4 招标控制价的合理与否也是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控制价如果编得过高,大大高于工程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就可能出现投标人高价串标,围标等情况,导致中标价也过高,从而严重减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助长了腐败的发生。相反,如果控制价编得过低,低于工程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就可能会出现无人投标或投标人数量不能达到要求,使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既影响了招标效率,也会增加项目的财务成本,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如果控制价编得过低情况下,也有投标人中标,那么很有可能出现投标人无力施工,或者施工后不能如约履行合同,还可能出现即使勉强履行合同,同时也想方设法要求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等方法,变相增加工程造价,最终还是会增加工程成本。

2.3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施工实施阶段是落实第二阶段已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原则和内容,特别要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审计人员在拿到工程量签证后,应首先检查签证的合理性,部分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并非工程专业,所以很难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是合同外的,哪些工作内容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哪些工作内容在综合单价中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怎样签、签多少等等。所以审计人员在对签证的合理性进行判断之后,还应对签证的工作量反复推敲,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对签证提出质疑的同时多提醒自己“有增必有减”,“有变必有因”。

2.4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

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定,就要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变更签证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只计算增减工程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可能会遇到施工单位追加工程造价的申请,这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里,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因此审计人员关注如下方面。

2.4.1 作为审计人员,首先应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其次要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由于从事预结算工程的预算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体形较为复杂或装饰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深入工地现场核对、测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审计人员在审核或编制结算时,应该先查阅所有资料,再粗略地计算工程量,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工地核实。一个审计人员不仅要深入工程现场实地掌握实际,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中有数,避免造成计算误差,使自己处于被动。

2.4.2 审计人员在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

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里。编制或审计时,不依编制对象与自己亲、熟、好、坏而因人而异。要服从道理,不固执己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促使竣工结算审计的良性发展。

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审计水平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不断推行,传统定额计价的僵化模式将逐步的被打破,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更新造价专业知识和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是我们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王秉桐,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M].北京:中国建材出版社,199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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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25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 measure measurement of items is a complex activity, its occurrence and some solid works in specific activities, and some real engineering specific activities not directly related, therefore, reasonable to determine the project quantity list of measures the project cost is an important issue. This article from the measures project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ontent, the project measures of measurement are discussed, for reference only to see!

[ Key words]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measures the project cost; reasonable measurement

工程量清单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其中,措施项目清单是用于非工程项目实体,但所发生的费用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始终,也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结算争议较多的地方。解决这些争议对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及投资有很重要意义。本文从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费的特点、内容出发,就如何合理计量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在竣工结算中的调整和确定,如何在合同中约定措施项目费的调整范围等问题进行论述。

1.措施项目的特点及内容

1.1措施项目的特点

措施项目与分部分项不同,它不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那样有明确的计算规则、清晰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一般来说,措施项目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关系不大。

措施项目具有可选择性及多样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其施工方案的选择有直接关系,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即使是同一建设工程,由于可以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其费用也会产生多样性。不同的施工方案,所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用支出也是不一样的。

因此,清单计价规范第4.3.5规定: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自主确定。

1.2措施项目的内容

《08版计价规范》将通用措施项目与专业措施项目分列,并规定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08版计价规范》第3.3.1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1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各省、市对通用措施项目一般会补充。

表1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2措施项目费的计量

2.1措施项目清单在招标阶段的设置和计量

招标人在编制和招标控制价时,应合理计算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选用的垂直运输机械型号、数量,按照相应的国家定额工期计算其垂直运输费用,同时还应计量相应的塔吊、电梯基础及连接件费用;应根据施工方案中所涉及的大型施工机械型号和数量计算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业主在工期、质量方面如有额外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明确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的计量方法。建筑物檐高超过25m,应在措施项目中列出超高费用项目清单,并按有关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计量相应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2.2措施项目费在投标阶段的计量

由于措施项目清单为开口清单,根据招标原则可容许投标人合理增加项目。对于合理增加的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技术标中给予充分说明。工程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该工程应该发生所有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则认为其费用在该项工程综合报价中已经考虑,不能请求单列追加这部分费用。也就是说投标人在中标后要自已埋单,发包人不承担这项费用。这对减少招投标中为了中标而故意漏项、少报单价的现象起到遏制作用。例如,某市政项目工程,基础为人工挖孔桩,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没有考虑工程入岩的措施项目费用及降水增加的台班费用。开挖后,承包人要求每根桩加500元的入岩费和共计60个抽水台班费,要求监理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予以签证认可。表面来看,施工过程中已经发生,但是从清单计价管理规则来看,这些签证请求不合理。承包方在投标时不但要考虑施工工艺,还要根据地勘报告考虑土质情况、水文情况并结合这些情况对措施项目进行综合报价。这二项费用可以认为已经综合考虑到其他工程实体项目内了。从措施项目费用来看清单报价,更能体现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的风险。

2.3措施项目费在竣工结算阶段的调整和确定

现阶段一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都有类似的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所列的费用是合同制约的固定包干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中所列的费用,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这样的规定并不够严谨,容易引起争议。

案例一:某食堂及商业工程承包人在中标后,当地建筑管理部门考虑到当地海淤性地质的实际情况,颁文要求工程塔吊基础采用桩、砼承台基础,承包人以投标时未考虑此项费用,要求业主增加塔吊桩、砼承台基础的费用,业主以塔吊基础归于措施项目费,采用桩、砼承台基础并不是工程变更,不予支付。

案例二:某运动场及看台工程,二层看台标高8.675米处,存在高度为8.775m,跨度为7.800m的模板高支架搭设项目,承包人以“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要求增加专项安全管理措施费14000元和高支模方案专家认证费用5000元;业主以招标时措施项目清单中已列出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项目,承包人报价时应结合施工图纸综合考虑,不同意支付该项费用。

措施项目费在竣工结算中的调整与确定,要依据施工合同、投标书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特别要结合合同中的承包范围,承包内容,以及关于工程变更、索赔、单价调整等规定综合起来看,才能得出较全面的结论。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主要有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和2010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007版通用合同条款中未涉及措施项目费调整,2010版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的估价原则第15.4.4因工程量清单漏项(仅适用于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或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项目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采用原措施项目费的组价方法变更;原措施项目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项目费变更,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措施项目的费用。笔者认为,措施项目费的调整要有两点:一是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是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二是工程实体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发生变化时才能调整。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一引起措施项目费的变化就调整,实质上这给措施项目费的价格带来较大的弹性,甚至可能使投标时的措施项目费的报价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意义。因此,对于业主,要做到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量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调整的范围,约定范围内措施项目费在结算时不得调整,属于承包人报价风险,这样竣工结算时就比较方便。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充分理解措施项目费的含义和范畴,合理地提出与工程相对应的科学合理的施工措施,才能达到安全高效的施工目的,只有重视措施项目费合理的预测,才能做到科学的动态管理,既不忽略,也不滥用,从而保证该项目费用合理使用。

参考文献:

[1]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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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发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对水文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需要围绕水生态监测、城市水文、水资源管理等进一步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印发了《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年)》,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总投资约201亿元,涉及13个具体项目,项目数量多,建设任务重。如何适应大规模投资建设的要求,这对水文系统是个重大考验。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招投标工作是不可逾越的重要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凡属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坚决进行招标投标。招投标是一项专业技术较强、程序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事招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由于前些年水文系统建设工程偏少,建管经验不足,在招投标工作方面不论是理论水平还是实际操作都无法满足大体量水文工程建设需要。作为水文项目建设的业主方,我们应该熟知常规招标工作程序,并在实践的基础上,推动水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1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特点

工程建设项目经过立项和初步设计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内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招投标工作。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竞争,优选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尽可能地降低建设投资,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控制项目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塑造廉政工程有着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重要变革,其特点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随着中国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度的逐步完善,改革按预算定额计价方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逐步解决定额计价中与工程建设市场不相适应的因素,彻底铲除现行招投标工作中弊端的根本途径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

2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意义

2.1规范价格行为,引导公平竞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直观反映各项目所需的消耗和资源,所有投标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自主报价,不偏不倚,公平有序。同时,由于清单量是常量,投标人竞争的是工程的综合单价。在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的风险因素费用,而这些并不随着工程量的变动而改变,报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根据市场价格行情,企业施工定额、实际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综合考量,慎重决定工程的报价。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这种形式,施工企业的投标价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招标单位也可以通过横向的投标价格对比,直观地对投标企业的实力做出高下之分,较好地引导投标企业进行公平合理的价格竞争。2.2控制工程索赔,提高投资效益。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索赔内容主要集中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等项目上。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措施项目清单及其他项目清单一般都是总价支付,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施工难度和施工技术措施差异等对工程的综合单价一般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业主方而言,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从宏观上把握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控制工程索赔,以达到较大的经济效益。2.3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提供,投标企业只需要根据企业施工定额及法定税率,依次乘以清单项目工程量,即可得出工程总报价,大大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缩短了投标的准备时间。由于不需要再复核工程量,投标人可集中力量进行综合单价分析与施工方案的编写,有充分时间考虑其报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充分体现企业的竞争优势。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同时对缩短工程工期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4淡化标底作用,遏制腐败现象。在传统的招标投标中,标底一直是投标企业关注的焦点所在。为寻求中标,他们往往不惜代价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标底,甚至收买招标单位或招标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达到目的。同时,标底的编制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工程量公开透明,投标企业之间的竞争完全是自身综合实力的竞争,标底的作用逐渐淡化,从而避免了关系标和人情标的产生。目前国际上最优秀的评标方法是无标底评标,这种评标方法的推行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是密不可分的。推进工程量清单招标能够简化标底编制甚至取消标底,避免了工程招标中围绕标底的暗箱操作和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有利于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减少工程腐败。

3水文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重点

工程量清单招标程序一般包括招标报告备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信息、出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异议处理、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等。针对水文工程项目而言,在整个招标流程中,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以下三点:一是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合同技术条款和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招标文件一旦发售即具有法律效力,无论索赔还是仲裁,都将成为法律依据。作为水文建设项目的业主方,我们一般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需要选择技术实力雄厚的招标机构和造价咨询公司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但是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我们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要与编制方充分沟通,并严格要求编制方用规范化的语言细致阐述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二是严把工程量清单编制关。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由于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全责。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准确,其风险完全由业主承担。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因此,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详尽,避免漏项,对主要材料和设备详细描述规格、品种和品牌,避免由于描述不清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报价时的失误和纠纷。三是谨慎选择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选择中标方案。这将会导致一些实力弱,业绩差的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为谋取中标,违背价值规律,恶性压价竞争,以不合理低价取得项目,中标后,或者偷工减料,造成“豆腐渣工程”,或者千方百计拉拢建设单位,通过一系列手段,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更有甚者,干脆一走了之,留下烂尾工程。这就要求我们擦亮眼睛,在资格审查阶段认真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财务状况、业绩、信誉等,严防一些信誉差、实力弱的单位混入投标队伍之列。在评标阶段仔细甄别,警惕偏离合理低价的投标方案。

篇(8)

2措施项目费计取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对于措施项目费的列项不够全面

工程量清单一般都是由招标人自己或招标机构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的,其中包括措施项目清单列项。但在实际工程中发现,很多招标人对于哪些是实体项目,哪些是措施项目的列项不够清晰,常常漏项、错项。甚至会把部分措施项目列入了实体项目的清单列表,从而导致措施项目费在清单列项中的不全面。这其中,当然不排除招投标各方为了谋取私利,故意人为含混措施项目费的列项,此举为项目后期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了招投标双方纠纷的隐患。

2.2投标人为了提高中标率,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的报价

自从实行了“招标控制价”以后,以往都是围绕着如何接近“标底”的招投标,现在变成了在招标控制价这个限额的基础上,尽量的压低投标价格以保证项目最终的中标。由于投标总价对于中标率的决定性影响,如何降低总价是所有投标人努力的目标。而可以体现企业实力的措施项目费,成为了可以调整投标总价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这样的前提下,许多投标人为了能够提高中标率,往往会采取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报价的投标策略。而实际上,在施工中一定会发生的项目,如果一开始没有在清单中予以列项,后期发生费用增加的,施工单位是不可以申请追加费用的。因为,在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中,这部分费用被认为已经在综合报价中被计算过了。而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往往是用低成本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来达到的,在后期项目的进行中,施工组织方案不适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种种问题会逐渐的暴露出来,极大的影响了项目后期的顺利开展。

2.3审计人员对待措施项目费的重视程度欠佳,导致数据含糊、难以审计

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外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如果重视得当,也能在控制措施项目费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招标阶段招标人拟定工程量清单的时候,审计人员应当对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的列项、范围、包含的内容以及各子目特点的描述是否清晰明朗进行慎重仔细的审核。如果此时能够发现问题,可以发挥很好的“事前控制”的作用;而在项目施工的进行过程中,如果审计人员能够及时跟踪项目的进程,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第一手资料,如:勘测报告、会议纪要、验收记录等,能够与施工方的预算员一起核对,就可以很好地发挥“事中控制”的作用。但在实际工程中,审计人员对待措施项目费的重视程度往往欠佳,导致工程前期和中期的措施项目费数据含糊不清,最终审计时则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2.4措施项目费部分在合同的订立与执行过程中缺乏合理的监管

措施项目费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是有着相关说明和规定的。但在实际工程中,在对措施项目费进行调整时往往无法在合同中找到相对应的调整依据,也就是说明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尚缺乏科学的监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为违背合同的相关条款,通过“关系”来确定相关的措施项目费,这更是合同监管不力的表现。合同是保障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的法律依据,也是甲乙双方进行相互合作的合作基础。如果基础出了问题,到最后,损害的很可能是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还会让整个行业形成恶性竞争的大环境。

3对措施项目费计取的管理建议

3.1评标人应重视对投标人措施项目费的核查

评标过程中,对于措施项目费这块灵活性最大的部分,评标人应进行仔细的核查。还应通过以往的工程项目进行经验总结,即对以往工程中索赔较多的措施项目费部分,单独列项,然后在每一次的评标中,这些条项都应作为重点排查项目。这样既能提高评标的效率,减轻评标人员的工作量,还能有效防止错项、漏项。

3.2招标人应订立完善的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对于盲目压低措施项目费的投标人,其在项目后期一定会想尽办法进行索赔,如果其索赔的费用过高,损失最大的就是招标人自己。如果招标人能够在订立合同时,考虑周全,并且有针对性的订立一些能够限制后期索赔的条款,对于自身利益无不是最好的保障,防患于未然。尤其是一些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开始投标方可能为了中标,设计的都是成本低的方案,但也许并不适合工程实际;后期施工中,承包方会提出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而对提高的成本向甲方提出索赔。工程项目在经过多次的索赔之后,最终的成本可能远超出预算。所以,招标人订立完善的合同保障自身的利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3.3鼓励行业内的诚信合作,引导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循环

措施项目费中的各项问题,其实,追根溯源还是企业的诚信问题。由于目前的招投标市场中,诚信只是作为一个参考指数,并不对招投标的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招投标双方往往都忽略了这个因素,而单纯的去追求利益最大化了。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就是,钻漏洞、玩伎俩,互相之间防不胜防,最终形成了恶性竞争的怪圈。如果能够鼓励行业内进行诚信合作的风气,或者将诚信指标作为可量化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那么笔者相信最终的结果都会是愉快的双赢。鼓励诚信,不但能遏制恶性竞争,还能引导我国的招投标市场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篇(9)

中图分类号:F275.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平等报价的基础,同时,也使中标后的施工项目的利润降到了一个较低点。一旦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就基本确定了,施工企业只有在项目成本控制上下功夫,最大限度的把成本控制在清单报价的范围内。如果施工成本过高,必然是以降低企业经济效益为代价。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很好的控制成本,那么,施工单位就可能没有利润或出现亏损。本文就施工项目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成本的控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单价的固定性。工程量清单经投标人填写价格后成为清单报价表,招标人通过中标书的方式确认,工程量清单单价具有法律意义,不能随意变动。工程结算时,如果构成工程实体的数量与清单中的数量有差异,则以实际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报价构成工程结算价。

2、单价的可变性。单价的固定性是在规定的合同条件下成立,但在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时,单价可能发生变化。

3、单价的综合性。一方面指单价中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另一方面也指单价中综合包含了该工程项目的责任、义务和风险。

二、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价款的构成及计价的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价款构成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经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的计价方式一般是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它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工程造价在正常情况下已基本确定,只是当出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动等)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成本控制的重点,是在工程造价已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对成本构成要素进行管理及控制。

1、对人工费的控制。人工费在建筑产品成本中约占10~25%,并且随劳动力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对整个施工期间所需发生的人工费做出切合实际的预测,是控制人工费用支出的前提条件。

首先应根据企业施工进度计划中劳动力消耗量计划,计算出各施工工序合理的用工数量,结合劳动力市场人工单价计算出总的人工费控制指标,并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将其分解到各月,形成每月的控制指标,在每月月末,对本月完成的各项工程用工数量与月初计算的控制用工数量对比,考核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推行工序单价承包制,依据工程量清单及企业定额,科学、合理地测算每道工序的承包标底价,并引入竞争机制,在班组之间开展竞标,实行优胜劣汰,与善管理、单价低的施工班组签订每道工序的承包单价合同,以达到控制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另外,人工费用支出中,要杜绝工程量清单以外又无法签证的用工,因为这些用工是不能得到费用补偿的,这些支出意味控制指标的失控,也就会减少已取得控制成果。

2、材料费用的控制。材料费用在建筑产品成本中约占60~70%,是成本控制的重点。材料费用的控制主要应从“量”和“价”两方面进行。根据材料的供应方式不同,“量”和“价”的控制也有所不同,对施工单位自己供应的材料,在“量”上,要以施工单位自己算出的材料用量(最好以企业内部的施工定额为依据计算)为主,而将工程量清单上提供的材料用量作为参考来确定各分项工程材料用量,要合理储备,减少资金占用;材料管理部门应根据确定的各分项工程的材料用量进行限额发料,避免材料的浪费;对于砂、石等散碎材料,加强计量验收;对不易在单个分项上进行划分的材料,应至少在每月根据工程进度进行一次核量,如果实际用量超出施工单位自己算出的用量,就应该找出原因,加强控制。在“价”上,应通过采购过程降低材料单价来控制,对量大价高的材料,一方面要发挥企业集团化优势,通过集团采购(如有的材料是企业各分公司或项目都要用的,就可由公司组织,集体采购),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要尽量直接向厂家定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对一般性的材料,要在保证材料质量前提下货比三家,以最低的材料价作为采购价价格。同时,还应注意市场信息,随时掌握主材的变化趋势,争取在价格对自己最有利时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另外,如果市场材料价格已高于投标时考虑的材料价格风险,那么就应及时与业主协商,争取重新签署一个新的材料价格。对业主供应的材料,重点放在“量”的控制上,要确保足斤足两,并严把质量验收及材料入库环节。另外,在施工过程中,还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通过改进施工技术,达到节约材料的目的。月末应把控制后的材料用量和价格同工程量清单上的数量和价格进行对比,考核实际效果,对超控部分要落实清楚,找出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机械使用费在建筑产品成本中约占5~15%,机械使用费的控制,主要是控制使用机械的台班数,使其不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机械台班数。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合理布局、精心安排、充分利用各种机械,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机械闲置;同时,也要注意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其利用率。对于现场停电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最好当天)与业主和监理做好签证记录。在每月月末,将实际使用的台班数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台班数进行对比,若台班数超控,就应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并采取相应对策,争取将超控部分在后面的时间里赢回来。

4、管理费的控制。成本费用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成本外,还有综合费(包括管理费和利润)、风险金等其他成本费用。这部分已综合在了工程量清单的各子项的综合单价之中,中标后已成既定的数,因而,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管理费用的节约,制定切实的预算指标,对每笔开支严格依据预算执行审批手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作到高效精干,提倡一专多能。对办公费用的管理,从节约一张纸、减少每次通话时间等方面着手,精打细算,控制费用支出。另外,对于临设费的管理也是一个重点,搭建临设时,要依据施工工期及现场情况,精心安排,合理布局,使其既能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又能满足文明施工的需要。

篇(10)

2003年开始,我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尝试借鉴和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符合国际惯例的技术手段。2007年,针对铁路工程专业多、设计深度差异性大的特点,铁道部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到目前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经基本建立并自成体系。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引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在分析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切实做好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基础工作。

1造价管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1. 1工程项目过程造价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就是通过对建设项目工程投资进行全过程、动态的控制, 从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影响工程投资的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评价,并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技术、经济措施,以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资金活动计划有序,最终确保铁路建设项目在一定的期限内, 以合理的价格和优良的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各个阶段的划分如图1所示。

图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3个阶段划分示意

在这3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建设前期的重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交易期的重点是形成交易价格或合同价格;工程实施期的重点是验工计价、施工结算及竣工决算。这些造价形式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关系。

1. 2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工程量清单是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价格是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原理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总量,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依靠市场和企业的竞争实力形成价格。

2清单计价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2. 1对工程项目建设前期造价管理的影响

在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对项目的造价管理是建立在定额计价模式上的,表现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直接管理和调控。这种工程造价管理在理论上会引起定额价与市场价偏离,从而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因而,在工程建设前期,就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保持定额价与市场价的一致。同时,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推行后,应重点解决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如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衔接的问题。现行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过于笼统,还是建立在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所确定的“章节表”的基础上,使得每个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尽一致。

2. 2对工程项目交易期造价管理的影响

在项目建设的交易期,项目造价管理从形式上来说,是建立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上,但实际上仍然处于定额计价的模式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直接管理及调控之中。因而,在工程交易期,项目造价管理应使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真正转变为工程量清单价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水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的了解项目造价,其主要核心是“企业的全面成本管理”,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总量,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而所谓“放开价格”,指的是“放开工程报价”,而并不是放开工程的“材料单价”。由于铁路工程建设具有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施工区域大、所需材料品种多等特点,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应将材料单价由静态管理变成动态管理,从而有利于对交易期造价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在工程的交易期,应重点确定报价所需“材料单价”的水平,从而使所有的报价单位均在同一“材料单价”水平上进行报价;与此同时,确定合理的“材料单价”调整方法,并加以明确,在此基础上放开总价,使所有的报价单位可根据自身实力、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在“材料单价”及其调整方法相同的情况下,进行竞争报价,使其把报价的重点放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及优化、创新和提高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上。在工程的交易期,应重点研究“材料单价”的调整方法,变静态控制为动态控制,并保持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

3. 1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前期造价管理

正确的决策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项目的投资决策是投资行动的准则。项目一经决策就确定了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方案。正确的决策是设计的依据,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和投资效果。因此,正确的决策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首要前提。

3. 2完善工程项目交易期造价管理

在工程交易期,要完善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工程交易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便于市场形成价格。其中在招标过程中要考虑到工程综合单价一般投标报价时都是按市场价组成的,再加上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组成投标报价,这里应明确一点,投标时在自己企业能承受的情况下,为了中标市场价可以适当压缩、管理费、利润也可以少一点。而其他费用也需重视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间接工程费(间接工程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他费用组成如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税金等)及措施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1)强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加强规范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合理划分清单项目,并建立一套科学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之更便于实际操作,更能平衡工程建设风险。

(2)制订铁路行业统一的消耗量定额(标准)。消耗量定额(标准)的计量规则应尽量与推出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致。

(3)建立以市场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这就要求主管部门放开主要材料、水、电、运价、人工、机械台班的价格,定期与消耗量定额相应的综合单价信息,指导施工企业进行报价,同时定期向社会,逐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的格局。

(4)完善适合于工程量清单的评标定标原则和方法。包括建立科学的、便于实际操作的各项评标标准,增加定量评标因素,并在实际评标过程中以制度化的方式保证有充足的评标时间,确保评标定标的公正合理。

(5)企业建立起自己的企业定额后,投标报价才能突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充分竞争。行业部门要出台相应要求、规范文件,帮助、引导企业尽快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

3. 3完善工程项目实施期造价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减少施工合同纠纷、加快推行竞争和市场定价机制以及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实施阶段完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应重点加强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基础的合同管理。

(1)改进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和预付款办法,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2)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必然会出现低价竞标的局面,要依法建立履约保证金等约束制度,防止投标企业低价中标后逃标或在施工中以各种借口要求变更承包合同、试图提高合同造价,保证合同的履行。

(3)建立一套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需要积极吸取国际承包市场上通行的工程索赔办法,尽快掌握索赔的具体操作方法,并结合实际建立一套可行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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