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会议纪要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29 15:04:05

办公室会议纪要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1)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制定工作规划和活动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各行业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实施,防止形式主义,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2)

二、*办公会实行*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三、*办公会议组成人员为监察局正副*。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

四、*办公会议由*或*委托副*召集并主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五、*办公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应向主持人请假,也可对*办公会议题提出意见。

六、*办公会议主要讨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事项。

1、传达学习并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市、区委、政府,省市纪委,省监察厅、市监察局的有关廉政建设及行政监察的重要部署、决定、指示、规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全区行政监察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工作总结;

3、重要检查、调查事项;

4、区监察局召开或举办的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

5、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行政监察对象的行政处分意见;

6、以监察局名义向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重要请示、报告;

7、受区政府委托起草的行政监察规章制度;

8、区政府、上级监察机关、区纪委常委会及其领导人员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意见。

9、下级监察机关和本级政府部门监察机构请示的有关行政监察方面的重大问题;

10、特邀监察员的聘任和解聘;

11、其他需要*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3)

一、会议召开制度

(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及对上级重要汇报在二、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党政办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和会议服务;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在红楼会议室召开,由组织会议的部门负责会场服务和清洁卫生;机关大会,在红砖楼会议室召开,由党政办负责会议服务和会场清洁。

(二)各个会议室的使用应遵循先满足党政领导召开的会议需要;部门会议需占用二、三楼会议室的,应事先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意方可;外来单位需借用政府会议室也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其清洁卫生和会议服务自行负责。

(三)一般情况下,会务工作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凡邀请多位领导出席的,会议承办部门须提前向党政办通报会务准备情况,由党政办协调通知参会领导。承办部门在会议期间要全力以赴做好会务工作,会场布置要规范,座次安排要合理。

(四)凡需村(居)干部或镇域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一般情况下以党政办名义发放会议通知(人代会等例会除外),各部门不得擅自通知村(居)干部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会。发放会议通知时要明确会议主题、参会人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具体内容。党政领导一般由党政办发会议通知。

二、改进会风制度

(一)以党委政府名义安排的会议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党委政府的决定统筹安排、从严控制;以部门名义安排的会议由分管领导从严掌握;要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分管领导参加即可解决问题的,不得要求主要领导参加;一位领导讲话即可解决问题的,不安排多位领导讲话;可不安排分组讨论的,尽量不安排;可采取书面交流的,不安排会上发言交流,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议程,提倡讲短话;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二)要严格履行会议审批程序,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提前2天报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然后报书记镇长签批;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举行的活动,由部门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提前3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和通知。

(三)会议一律坚持从简节约的原则,不许发放纪念品,不许摆放水果鲜花等,会议经费一律按财经纪律办理。

三、会议纪律

(一)开会时,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会场报到,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中途不得无故出入会场;

(一)与会人员要按照指定座位就座,严肃会场纪律,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会议期间不得随便说话,将通讯工具关闭或开到振动状态,会场内不得而知随意接听小灵通或手机。

(三)与会人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对不能全面领会会议精神和不能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或事项,延误工作的,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四、会议请假

(一)凡参会人员都应按时到会,因公、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请假,请假按照逐级请假的原则,一般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二级班子请假由主持会议的领导批准,一级班子请假由书记镇长批准;

(二)需要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五、违反会议纪律的处理规定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4)

一、切实提高对政府会议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会议是政府系统贯彻政策、实行决策、布置任务、沟通信息、协调行动的重要行政手段。办会工作如何,直接体现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会风如何,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风、政风和各级各部门机关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面貌和事业心、责任感。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进全县政府系统会议的规范和会风的转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

二、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切实规范会议程序

坚持精文简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以文件、电话、口头安排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不召开专题会议。实行会议统筹安排、分类审批制度。全县政府系统会议实行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具体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会务科负责安排协调、指导会议的各项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服从指挥,搞好配合,确保政府系统各类会议的质量、效率和形象。

(一)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

1、县长决定召集的县长办公会和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和全县性工作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国务院、省、市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专项工作会议要严格实行会前审批制度,部门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县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会议方案的内容包括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报告人、会议议程、参会人员等。会议方案经县政府领导审批后,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承办单位组织召开会议。

3、乡镇、县直部门会议需邀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请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对会议议程安排和会场布置情况把关验收后,通知主要领导出席。

(二)切实搞好会议筹备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和业务分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会务工作的副主任牵头,协调做好政府系统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做好配合工作。全县大型、综合性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牵头,副主任和有关科室参加筹备,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1、会议通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要安排专人通知会议,必须通知到参会者本人,并就通知情况做好登记,同时,根据需要通知新闻媒体记者参会。需四套班子领导、乡镇书记参加的会议,要报请县委办公室审核,县委主要领导审定后通知;对县政府各部门的通知,由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通知。全县大型、综合性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通知各系统党委办公室,各系统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本系统所属各部门参会。全县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涉及企业参加的会议,由企业的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实行会议通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接到通知没有按时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人员,要追查原因,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及时通知、通知不到且没有报告造成影响的,视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严格问责。

2、座次安排。根据需要分层次编排会议座次安排表。要按照县级领导、乡镇、县政府组成部门、县直其他部门、垂直部门及企业负责人依次编排。有乡镇、部门多人参加的会议,一般要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门一把手编排在会场前区,其他参会人员编排在会场后区。会议承办单位要编排座次表初稿,座次表要落实到人员名单,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务科把关后统一印发。

3、会场布置。要充分做好会场准备工作,会议室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提前开启空调、灯光,调试音响、话筒;要加强对会场桌椅、灯具、音响、水电暖、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要在会场布置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会场卫生,保证会场的干净整洁。县直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专项工作会议所需的会标、桌签、花卉、礼仪、证件、座次表、领导讲话材料以及主席台背景制作等由承办单位负责承担,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安排布置。

(三)认真做好会中服务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确定专门人员做好会议的服务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1、会议签到。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同会议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签到,严肃认真地履行签名登记,严禁冒名顶替签到。会议开始前要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参会人员到会情况。

2、会场安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供电、消防、卫生、等单位做好会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供电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3、会议室服务。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县政府办公室会务科要开始清点人数,并提醒参会人员准备开会;会议室所属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关门,并做好倒水等服务,确保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请假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业接到会议通知后,要严格按照要求无条件按时参加会议,严禁旷会、替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请假。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的会议,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并提前告知县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5)

一、公文处理

(一)来文处理

1.凡中央、国务院、总省市行、市人民银行及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有关单位及其所属部门的文件、信件及对本集团工作的指示,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分发处理。

(1)办公室文书收到文件后,在文件处理单上标明办理时间要求,即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注意见呈送集团领导批阅。

(2)如主管领导不在东港,文件又急于转至部室办理的,可将文件复印件先送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根据领导授意办理。

(3)有关部门收到文件后按领导批示立即办理,重要事项要在上报前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将办理结果报分管领导。

(4)特别紧急和重要的文件,办公室主任可直接请示董事长或总经理,特事特办。

(5)有关部门应将办理的结果或会议研究的意见,及时形成正式文件,经总经理签发后,上报领导机关或印发给辖属有关单位。

2.其他单位、部门来文、来函的处理程序是:

(1)办公室收文后,即在文件处理单上标明处理时间,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批意见,呈分管副总经理阅批。

(2)分管领导批示后,由文书送有关部门处理。

3.各公司以正式书面材料请示工作、需作答复的,办公室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签批有关部门处理,重大问题或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先由有关部门将办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二)公文起草

第一,起草。各部门文件、材料的起草人,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起草的文件、材料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情况真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直述不曲、切实可行、符合规范,篇幅力求简短。文件初稿要附上填写完备的发文稿纸,一并提交给部门经理审阅修改。

第二,审核。部门经理作为文件起草的负责人,要对文件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负全面责任。对文件的政策依据、领导要求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根据文件内容要求、重要程度、发送范围等初步核定密级和紧急程度,签名后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修改和签发,然后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对公文格式、文种使用、公文主题词、语言表述、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修改后交文书编号、打字、印刷和邮送。

(三)文件签发

上报各级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发,重要文件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签发。

文件签发、印制的程序:

主办部门起草并填写发文单送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送办公室核稿(提供文件拷贝)由办公室编号由办公室修改、打印装订分发。

(四)文件制发与归档

1.文件制发。经总经理签发的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核稿和印制。由文书进行登记,编制发文文号,核定印制份数,文件经校对准确无误后发送。文件按发送时间分为特急件、急件和一般文件。对特急件办公室要随到随印制并发送;急件要抓紧印制并发送;一般文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印制并发送。

2.文件归档。所有文件制发完毕后,文件底稿交给办公室文书,由其妥善保存,于次年年初统一分类整理、立成案卷。

二、会议管理

(一)公司外的会议

公司外会议是指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求或其他单位邀请本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性会议。

各级政府或职能部门通知本集团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秘书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并立即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凡要求董事长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送董事长批示;凡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签注后呈分管领导批示。参加会议准备的材料,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秘书通知有关部门在限期内完成,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定。

(二)本集团召开的会议

1.会议的组成和议题

(1)董事长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董事长和各位董事。董事长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主要议题是讨论决定集团总体工作思路、重大经营方针政策和重要改革举措。

(2)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各公司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员工队伍建设及干部的奖惩、任免、调动等重要事项;审议决定对案件的审查处理和处理有关违规违纪人员;研究决定以集团名义授予的先进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3)部门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会议。主持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主要议题:研究决定本集团的改革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研究决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制定各公司业务经营战略、计划和目标;讨论决定重要规章制度和办法;听取审议各部门工作、分析业务经营状况。

2.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5分钟就座,参加经理办公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的人员要在签到簿上签到。因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

(2)会议期间,会场上严禁吸烟,与会人员不准会客,不处理其他公务,关闭通讯工具,专心听取有关问题的讨论并认真发表意见。

(3)会议保密。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会议内容严格按照会议主持人的要求进行传达,不得私自泄漏需要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3.会议记录、纪要

(1)会议记录。每次会议都要进行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

(2)会议纪要。会议主持人决定是否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写明会别、会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的事项、议定事项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完成的时间和原则要求等。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凡是需要印发的会议纪要,在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前,要先送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会议纪要的分发范围为出席会议的部门和领导。根据需要,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扩大分发范围。凡是不需要印发的会议纪要,但要求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通知承办单位办理。

(3)会议记录、纪要的归档。由办公室主任封闭立卷,交文书存档。

三、对外活动

1.本集团组织的重大活动,需要邀请政府有关领导或其他单位领导参加的,一律由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以辽东实业集团名义邀请。

2.市政府有关领导、各部(委、办、局)来集团视察工作,由总经理接待。总经理不在,可授权副总经理接待。

3.非业务部门,如新闻宣传、档案等来商谈工作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安排接待。

四、请示、报告、议事

(一)请示

1.本集团内部,各公司向总经理请示工作,涉及重要决策的,应以书面材料送交,总经理批示后办理,原件交办公室存档。

2.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请示工作,以正式文件办理,由总经理签发。

(二)重大情况报告

建立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本集团辖内各机构发生的重大事件,如被盗、被抢、爆炸、绑架、携款潜逃,重大职工人身安全事故、员工突发重病或交通事故、员工家属亡故,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情况。

2.报告程序和方式

各部门要及时以电话形式向办公室(值班室)报告情况,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报总经理批示。

(三)议事规则

1.议事程序

(1)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涉及普遍性的问题或有明确规定或在分工范围内的问题,由分管人员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重要、疑难问题,要在部门经理主持下经部门内研究后予以答复和解释,重大问题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2)处理业务涉及其他部室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统一意见后,由主办部门处理。

(3)超出部门职责范围或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不能统一意见,需提请分管总经理定夺的问题,要在本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4)副总经理在分管部门提请研究决定事项涉及其他分管部门时,亦应主动与其他副总经理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统一意见后,由主办部门处理。

(5)经过上述程序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事项报请总经理决定。

(6)涉及机构人事及全公司业务经营重大问题时,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会研究。

2.议事纪律

(1)做到雷厉风行,力求急事先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对总经理明确答复和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抓紧办理,不得拖延。

(2)树立政策观念,坚持科学决策,不得擅自、盲目决断。杜绝拖拉、推诿,上交矛盾的不良作风。

(3)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承担责任。不得越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研究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答复、批复的事项负总责。

(4)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及会议汇报工作要简明扼要、观点明确。

(5)对回避矛盾、不负责任、贻误时机造成影响和出现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督促检查

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经理办公会议确定事项和总经理的批示进行督办。各部门协助办公室落实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会及集团领导确定和交办的事项。

办公室定期汇总督办事项办理结果,向总经理汇报。

(三)督查事项办理时限

对总经理批示或交办事项,要即收即办,由办公室根据要求提出办理时限并督查催办,各部门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如有困难要提前向办公室备案并作出说明。

六、出差

(一)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包括:离东港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其他因公事项。

(二)实行逐级报批。离东港在丹东市内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活动,参加部门应持有关部门的正式通知,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参加;在丹东市外的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同一部门正副负责人不能同时全部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全部外出时,事前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三)做好出差汇报。出差结束后要撰写出差情况报告,包括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凡离东港参加各类会议、活动,都要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呈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出差结束后要向集团分管领导汇报。其他人员出差结束后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七、

(一)办理来信

1.拆封、登记。件由办公室秘书拆封,写给公司领导个人姓名的信件,由其本人或委托秘书拆封;写给各部门的来信,由部门领导或指定专人拆封。各部门和办公室收到来信后,应将来信姓名、单位、地址、日期、内容等逐一登记。

2.办理、答复。件经办公室主任批示后,由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接待来访

1.来访人员先由办公室秘书接待,然后根据来访人初步反映的情况和涉及问题,由秘书通知有关部门接待。

2.部门负责人得到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专人负责接待,重大问题由部门负责人亲自出面接待。

3.接待来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解答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6)

二、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召开全区性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现场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务工作和接待上级领导视察,由主任、分管主任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由有关科(室)分别承担。其中:会议通知、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以综合科承担为主;信息、新闻报道、会后督查由信息督查科负责;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指南等文件材料印制、分发由秘书科统一扎口落实;会场布置由秘书科牵头会同机关事务处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由秘书科与事务处联系安排。

四、不是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议,若有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会前跟班主任及秘书科必须检查会务工作(包括主席台席位排列),保证会议效果。

五、区委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根据区委领导活动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必须始终保持整洁有序,会后及时清理打扫,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扎口安排。

全区重要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党代会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筹备(分工作组、党代表组等)——会议正式通知——召开预备会——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图、文件、讲话稿、决议等)——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分发——会场布置(会标、宣传标牌等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票箱准备等)——讨论室安排(讨论室门上贴讨论组名单、落实各讨论室服务和记录人员、茶水供应)——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向市委报告等)——会后督查

.区委全体(扩大)会议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正式通知——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表、文件、讲话稿、决议等)——表态发言材料的把关——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会场布置(会标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等)——参观点安排(提前踩点、落实车辆、通知相应参观点、准备扩音器、落实讲解员等)——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等)——会后督查

.区委书记会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除研究人事任免以外的事项)——重点工作督办

.区委常委会议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会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除研究人事任免以外的事项)——重点工作督办

.党政联席会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会议议程安排——材料准备——会务(每隔—分钟由专人负责倒水、通知发言人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信息——重点工作督办版权所有

.现场会流程:拟定活动方案——会议通知——现场会场地布置——落实车辆、踩点——会务——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后督办

.接待上级领导流程:拟定接待方案——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多媒体幻灯片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水果、烟、纸巾等)——环境布置(鲜花、制作欢迎牌等)、电梯准备——与上级机关衔接,提前通知领导迎候——会务(每隔—分钟由专人负责倒水、由专人操作多媒体幻灯片)——会议记录——后勤服务安排(落实参观点、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结束前电梯准备

.承办全区性大会流程:会议准备方案(确定会议规格、落实到会领导、确定参会人员等)——会议通知——召开预备会——会场布置(会标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人员就座示意图制作等)——表态发言材料的把关——文件材料印刷——领奖、签定责任状等会前彩排、走台——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主席台倒水、视到会情况由专人负责安排与会人员尽量靠前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后督办

日常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分管书记召集的会议:跟班副主任交办(填写电话通知单、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电话通知——会议室准备(秘书科供应茶水、冬夏季开空调)——会务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预备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交办(填写会议通知单、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电话通知——会议室准备(秘书科供应茶水、冬夏季开空调)——会务

《会议纪要》分送范围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7)

第一条为使**公司纪委(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全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公司纪委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纪委全委会(以下简称“全委会”)。

第三条全委会由全体纪委委员组成,是**公司纪委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重大纪检监察事项。

第四条全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五条全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如果纪委书记认为必要或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委会。

第六条全委会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全委会必须至少有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第八条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有关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可列席全委会。

第九条纪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会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应出席会议的人员。

第三章 议题的提出

第十条全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或上级纪委、**公司党委有关文件、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

(二)研究讨论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专项工作部署。

(三)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情况,向**公司党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纪委的重要决议、决定以及向上级纪委的重要请示。

(五)听取案件和党员申诉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研究决定**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制度规定。

(七)研究讨论**公司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八)需要**公司纪委全委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需由全委会研究、讨论、决定的议题,由纪委书记确定。

第十二条会议议题由纪检办公室提前一至二天通知与会人员。重要议题需附书面材料。

第四章 议题的审议

第十三条全委会讨论议题时,应由相关议题的人员作出说明,并提出具体意见,与会者要紧紧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的决定或决议,涉及党员权利及奖惩、纪委规章制度等重要决议事项须经应参会纪委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其余决议事项须经应参会纪委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十四条每次全委会应做到有议有决,如果委员对议题意见分歧较大,难以作出决定,会议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付诸表决或暂缓决定的意见。

第十五条全委会进行表决时,各位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会议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六条全委会讨论的议题如涉及与会人员或其亲属,有关与会人员应当回避。

第五章 决议的执行

第十七条每次全委会后一周内纪检办公室整理并形成《纪委全委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字后,及时送纪委委员阅。

第十八条全委会决定事项由纪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分工应由其它单位处理的事项,由纪检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做好督办和检查工作。纪检办公室应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凡经全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非经本议事程序不得擅自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时,允许保留或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前,应执行已形成的决议。

第二十条全委会决定的事项,需报请**公司党委批准办理的,必须报经**公司党委批准后再行办理。

第六章 附则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8)

开会是各级党政机关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党和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会风是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风、政风,直接反映着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和作风素养。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多次会议情况看,绝大部分部门、单位都能够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认真遵守会场纪律,确保了会议的顺利召开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全面落实,但也有个别部门和单位无视会议纪律,有的无故缺席,有的不按规定请假,或擅自变更参会人员;有的迟到、早退。特别是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会场人员稀拉、秩序松散,凡此等等,严重影响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遵守会议纪律、开好各类会议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会风,严肃对待,认真参加好每一次会议,以准确把握会议精神,确保会议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会议管理措施,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今后各乡镇、各部门接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达的会议通知后,必须完整准确地做好接知记录,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各与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特别是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顶替参加。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上级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未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替会。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必须以文字形式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请假并说明情况。要认真填写会议请假审批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汇总,及时呈办公室主任、分管县领导审批,并将领导审批意见通知请假人所在单位。请假审批表不得越级直接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

(三)严格会议签到管理。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要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主动到签到席签到。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考勤工作,按要求及时将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缺席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会的人员等)于会前报告会议主持人。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到达会场后,要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或组织参加的各类会议,一般要摆放名签,参会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指定位置就座。不摆名签的会议要靠前聚中就座,或按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座。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准在会场内抽烟,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听电话或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准中途退场。凡列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其他人员与会。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参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不得穿无袖背心、休闲短裤、托鞋以及与公务人员身份不符的服装参会。凡配发有公务服装的单位人员参加会议时,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带好笔记本、笔或录音笔等工具,认真听会,做好记录,并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9)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局长、副局长。涉及议题的区纪委常委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议题涉及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因事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副局长主持。

第五条局长办公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前应向主持人请假,也可对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相关室提出,经分管局长同意后交办公室汇总,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各副局长、需要参加会议的区纪委常委及列席人员。凡列入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的事项,需要提供材料的,由有关室负责提前准备。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办公室会议纪要篇(10)

一、主要职能

围绕加强对全县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选拔任用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任务是: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有关领导的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或提出建议;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通报拟出的有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有关工作;研究落实县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局等部门组成。

三、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的主要内容

1、县纪委(监察局)

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的综合分析情况、典型案例及群众反映干部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

2、县委组织部

通报组织部受理的群众举报干部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及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3、县法院

通报法官队伍建设及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审判的综合分析情况。

4、县检察院

通报检察官队伍建设及对干部违法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和的综合分析情况。

5、县公安局

通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及干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综合分析情况。

6、县人事局

通报对干部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及人事纪律的综合分析情况。

7、县审计局

通报对科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分析情况。

8、县委县政府办

通报群众中反映干部问题综合分析情况及反映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情况。

9、其他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在会上通报和提出研究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方式

(一)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以随时沟通情况,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日常信息沟通

1、实行双月报告交流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每两月填写一次《干部监督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双月月底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其他需要沟通的单位。

2、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对干部违纪违法及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或组织人事纪律被查处的情况;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出境、失踪、非正常死亡等情况;组织人事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情况;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信息报告制度。报送时需填写《干部监督重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二),并附上“”、立案、处罚、审计移交、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刑事处分等相关文件资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其他需要沟通的单位。

3、平时制发的与干部监督工作有关的简报和信息及进报送县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

五、组织协调

联席会议由组织部负责召集,部长为召集人,分管领导同志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了解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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