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最基本的方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2 09:15:51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1)

党的十七大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提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高校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关键在于切实加强对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有机整合。

一、以人为本是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共同基础

首先,以人为本是现代德育的核心。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社会发展本质的正确把握要求我们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全而发展作为经济社会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今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竞争、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根本上是人才的竞争,重视人的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已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主流。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要求人们必须终身接受教育 ,不断提高 自己的水平 ,不断完善 自己的人格,回归人的本质,做一个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就是科学发展观对大学德育的根本意义。从世界各国德育的共同趋势来看,“学会做人”“学会关心”“学会共处”“学会生活”成为德育的主题,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色彩日趋浓厚。无论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还是从道德的实践主体本质,或从教育是培养能独立思维、有创新精神、有自主意识和自觉行为的个体来讲,以人为本都是现代德育的核心。现代德育具有突出的人学特征,核心思想是促进人的现代化,实现人的和谐全面发展,从而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

其次,以人为本也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关于“法治”,西方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有个著名的公式被人们广泛引用,他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而什么样的法律才是 “良好的法律”,涉及法律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意义就在于确信法律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地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免受他人专横意志的摆布,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必然离不开人的自由发展,人的价值开始被重视 ,维护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保障人权 、实现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法律的必然价值取向。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江泽民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法律价值的承载者和终极目的。我国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和终极归属都是为了对人的自由幸福生活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证,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取『旬所制定的法律才能形成人们对法律制度的自觉认同。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取向的必然选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 目标,是大学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人本基础。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辩证统一关系

回顾中国历史 ,强调道德的重要性是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经看到法律和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已经看到道德教育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不重视道德教育,一味地依靠刑罚的强制手段,靠强力来制服那些违反法律的人,人们就不可能产生“羞耻之心”,也不知道违反法律是“可耻的”,不可能在内心中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防,而只是力求逃避法律的惩罚,甚至想方设法去钻法律的空子,一犯再犯,从而陷入邪恶的深渊。纵观儒家学派“德治”思想,尽管其强调“德治”往往重于、多于强调“法治”,而且常常用滥用刑罚的亡国亡君的事例来强调“德治”的重要性。但在其“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后面仍能看到其德法并举思想。中国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唐朝,统治者一方面搞“贞观修礼”,制定了一套封建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又制定法律,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严密、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唐律,不仅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推行其道德观念。目的是“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促进社会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要求我们用系统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改革。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都是大学德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都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论 自我是否意识到,从客观上来说,人在社会里生活就必然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法律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普遍要求,而道德则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要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许我们不可能做到使每一个大学生都达到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完美境界,但是至少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给每一个大学生的行为确定最后一道防线。可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点之一在于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基本要求。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有所长,但又相辅相成。道德教育强调的是自律,而法制教育的侧重点在于他律;道德要求人应该为善,法律要求人不得为恶。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功能上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劣势,能使二者共同发挥最大作用。

三、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途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德育与法治相结合是学校德育的一个突出特点。道德规范主要是靠个人自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但要使道德教育具有约束力,还必须以法制和纪律作为保障。西方各国不仅建立了完备的基本教育法,还有一系列的学校工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来配合,实行依法治校。《2000年目标 :美国教育法》的全国性教育改革计划,1993年首先作为法案正式生效。又如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全面展开。再如,日本 1947年 3月 31日颁布实施《教育基本法》,强调:“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国家及社会的建设者,培养爱好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的价值 、注重劳动与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国会还以《教育基本法》为准则,之后又颁布《学校教育法《教育委员会法》《教职员T许可法》《社会教育法》。1987年 ,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根据教育基本法确定了而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法律的权威性 、强制性为学校德育实施提供 了强有力 的保障。②

当代西方学校德育教育不仅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做保障,而且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规范化,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发挥法规的作用。在世界导师制发祥地——英国牛津大学,导师对学生要求十分严格,无论是文科或理科学生,都要求他们不仅要有好的学习成绩,而且要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质和社交能力。1984年,学校出版了一部管理学生的“法典”——《学监备忘录》,对重要场合的着装、俱乐部或社团的组织、公共集会或游行、公共演出等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规定。美国所有大学都设有校警,大的学校还设有警察局,学生若有违法行为,轻则由校警配合学校进行教育,重则交校外警察局法办。而且,西方学校把许多德育教育内容融于制定的准则之中,如《常用语言、行为的准则》《家庭中的行为准则》《人与人之问的准则》等,使德育教育在法制和纪律的保障下,处于良性循环之中。美国高等教育阶段的道德人格教育与法制教育是互相结合的,其主要解决的是学生社会义务、法制观念、心理健康、人格理念等问题。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为例,该校设有学生工作中心,这一机构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在校内开办经营性的服务实体,在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帮助孤寡老人料理家务,帮助贫困家庭修盖房子,帮助移民子女学语言等这些活动,使学生体验生活,体察社会,增强社会义务感。这所学校还在校纪方面明确规定,不许打架,不许盗窃,不许吸毒与贩毒,就是在校内游行与静坐也必须在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否则即按违犯校规令其退学,这对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必要的。③

借鉴和反思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我国正在实践中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近年来,我国已颁布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建立了基本教育法。还进一步强调实行依法治校,有一系列的学校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出台。法律所固有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教育包括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还应从以下方面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首先,要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项基础性教育 ,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学评估、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教育管理机制。要从娃娃抓起,针对幼儿、小学、中学、大学的不同特点,循序渐进地展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学还应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配套的法律课程选修课,开展各种理论联系实际的相关教学实践活动。其次,要由简单的道德说教转变为以赏罚机制为载体的教育,克服只讲鼓励不讲惩罚或只讲惩罚不讲鼓励的两种片面倾向,把主体的德行作为利益赏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再次,高校德育应加强法制化管理。法制化管理是一种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现代德育方式,它通过执行制度、管理行为去教育学生,完善学生人格。但是,这项重要工作仍处于不完善的状态 ,最主要的问题是制度不完善或者有章不循。这种状态使管理混乱,既费时费力又做不到公平公正,学生受不到应有的教育。因而,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法制的作用,把德育的内容融于具体的法规与准则之中。凡可以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德育活动和工作,都应制定相应制度。不仅要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且要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落实在行动上,从而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处于良性循环之中。

总之,只有把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从制度上有效促进他律向自律转化,实现高校德育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公丕祥.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578.

②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294.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2)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07-02

高校德育是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人才的一项根本工作,是高校育人的生命线工程。当前高校德育所面临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大学生群体也呈现出新的特点。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德育方法,使高校德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依据

德育方法是德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中介,是实现高校既定德育目标的必要条件,是使德育内容产生德育效果的重要手段。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就是要求教育者根据时代要求和发展趋势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生思想实际,在批判继承优秀德育传统方法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德育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活动,对德育方法不断创造。创新高校德育方法,既有其相应的时代背景,也有其迫切的现实需求,更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

1.高校德育方法创新的时代背景。德育作为人类社会一种普遍的实践活动,在当代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虽然不同的国家对德育的表述不同,如公民教育、共同价值观教育、品格教育等,但其本质是一样的。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深刻而剧烈的历史变革之中,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和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使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日趋多元化,追求平等与个性自由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凸现,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德育环境,既为高校德育提供了新内容、新途径、新条件,有力地推动了高校德育工作向前发展,也对高校德育不断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新希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高校德育方法只有不断改进、不断发展,切实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对创新型人才的素质需要,才能真正发挥德育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的作用。

2.高校德育方法创新的现实需求。德育的实效性问题是道德教育领域恒久的话题,也是道德教育领域很难解决的―个问题。说它难以解决,从深层根源上看,固然与教育者自觉或不自觉奉行的深层的道德教育哲学理念密切关联,但也与德育方法本身的不适当地选择与应用有关。在一定意义上,正确地选择与应用德育方法是提高德育实效的关键。正如有论者所指出:“好的德育内容只有通过有效的方法才能为受教育者所接受,进而转化为他们的人生准则”。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我国高校德育工作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德育方法滞后于实际,缺乏针对性和适应性,从而导致德育效果不佳、实效性不强。要想尽快改变这种局面,最关键的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变化的特点,主动适应时展,进一步创新德育方法。

3.高校德育方法创新的理论基础。现代德育的基本精神正朝着崇尚人性的人文主义方向发展,强调以构建学生和谐人格的人格教育为核心。这就要求学校德育不仅要在内容上进行革新,而且要在方法上有所创新。而现代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发展,不仅为德育方法提供了相关学科最新知识和方法。而且直接为德育方法的创新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与手段,有力地推动了德育方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对道德教育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以理导人、以情育人、以形感人、以境育人的道德教育方法为德育方法的创新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源泉;现代心理学揭示了人的道德品质形成过程及人的能力性格等个性特征形成的途径和方法,为德育方法的实施提供了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为科学关于人的共同理想和行为规律的研究,关于如何调动人的极积性、主动性、创造性等方面的研究,也都是德育方法创新值得吸收和借鉴的;数学方法的运用使德育从定性向定量的转变,为德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准确性提供了可能;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为丰富德育方法提供了现代化的操作平台。

二、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思路

创新德育方法已成为新形势下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德育方法的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认识一实践一再认识―再实践”的无限循环发展的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实现以下四个转变,以不断引领和促进德育方法创新。

1.建立德育民主性,使德育方法由单向灌输向平等交流转变。人是教育的中心,同时也是教育的目的,一切教育都应该以“人”为本,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高校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德育的主体也应该是学生,因而必须以“学生”为本。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把他们简单地当成教育对象,“灌输”现成结论与传授道德知识,只注重对他们进行观念的说教、规范的灌输、行为的约束,施加的往往是口号式的令人可望不可及的教育条目,整个德育过程忽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把人视为填充各种美德与高尚品格的袋子。这样的一种道德教育其实效性必然大打折扣。因而,在德育工作中,教师不应再是以道德教育的权威者的身份出现,而应是一位顾问,一位帮助学生发现问题的引导者,一位讨论问题的参与者。让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是个人道德生活的主体,并以一种积极进取、自觉成长的生活观,与教师互相探讨、共同思考,学会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

2.实施德育个性化,使德育方法由模式教育向个性张扬转变。德育个性化旨在培养个性充分发展的、人格健全独立的、会做人、会做事、懂生活、精工作的社会公民。实施德育个性化要求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尊重学生主体个性,注重个性化人格的培养,帮助学生发展优良的个性品质,抑制和克服不良的个性和特点,使学生得到和谐健康发展。反思以往学校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差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德育以培育“听话的好学生”、“模式化的人”为目标,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忽视人的千姿百态的差异,忽视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这种模式教育把学生定位于自觉的、机械的“听话人”,既无视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现实生活脱离,又禁锢了学生的思想,窒息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因此,创新德育方法,要求我们要学会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意愿,给学生一个选择的余地,在常规教育的同时,引导学生对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进行选择,对

冲突的价值取向做出自己正确的判断,保护学生个性发展的权利。

3.培养德育自觉性,使德育方法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大学生良好人格和道德习惯的养成,既有赖于严格的要求和纪律约束,更有赖于学生自身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和坚持不懈的自律慎独。培养德育自觉性就是使学生形成自觉树立道德目标,主动提高道德能力的主体意识,使学生的道德素质得到全面和谐、充分自由的发展。就目前我国学校德育而言,由于施教者要完成规定教学任务以及受传统教育观念的束缚,在方法上,惯用的是说服教育、批评指正、品德评价等,这些教育方法多少都带有强制意味。这些强制性的“灌输”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产生抵触心理,导致德育他律功能的弱化和消解。“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走出德育他律困境的出路是德育自律。德育自觉性就是要改变德育他律的强制性、约束性为德育自律的内控性、自主性,突出理性说服,关注爱的施予,重视隐性课程的教育,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过渡。

4.落实德育实践性,使德育方法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道德品质的形成动力来源于新的道德需要,新的道德需要产生于具体的生活实践,脱离了生活实践,学生的道德需要就会枯竭。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下,学校德育工作一直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学校的德育工作,总是把学生束缚在校园里,禁锢在课堂上和书本中,让学生不加思考地接受既定的政治思想和价值观念。这种德育方法脱离了丰富的社会生活实际,不给学生创造自己认识社会、自己判断思考的机会。这种闭锁性的德育方法不利于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德育观念必须更新,德育方法必须改革。学校应从现实出发,把学生从课堂上书本中解放出来,让学生走出“世外桃源”,自己去观察社会,去思考现实问题。让学生在开放的德育过程中真正产生免疫力,掌握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本领,最终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三、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原则

原则是以客观规律为基础的,根据实践主体的意志提出的主观要求,它反映了人们对基本规律的认识,又对人们的活动产生指导作用,是行为的基本准则。为了确保高校德育方法创新取得最佳效果,在实践中我们还必须遵循和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它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服务的。高校德育过程作为道德的外化过程和动态表现,其方法必定具有特定的阶级性和方向性。因此,我国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必须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正确把握高校德育发展,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总结,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适时地修正自己的教育方法,逐渐形成一套适合于新时期高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体现方向性原则。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3)

其次,以人为本也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关于“法治”,西方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有个著名的公式被人们广泛引用,他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而什么样的法律才是“良好的法律”,涉及法律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意义就在于确信法律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地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免受他人专横意志的摆布,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必然离不开人的自由发展,人的价值开始被重视,维护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法律的必然价值取向。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法律价值的承载者和终极目的。我国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和终极归属都是为了对人的自由幸福生活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证,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取『旬所制定的法律才能形成人们对法律制度的自觉认同。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取向的必然选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大学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人本基础。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辩证统一关系

回顾中国历史,强调道德的重要性是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经看到法律和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已经看到道德教育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不重视道德教育,一味地依靠刑罚的强制手段,靠强力来制服那些违反法律的人,人们就不可能产生“羞耻之心”,也不知道违反法律是“可耻的”,不可能在内心中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防,而只是力求逃避法律的惩罚,甚至想方设法去钻法律的空子,一犯再犯,从而陷入邪恶的深渊。纵观儒家学派“德治”思想,尽管其强调“德治”往往重于、多于强调“法治”,而且常常用滥用刑罚的亡国亡君的事例来强调“德治”的重要性。但在其“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后面仍能看到其德法并举思想。中国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唐朝,统治者一方面搞“贞观修礼”,制定了一套封建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又制定法律,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严密、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唐律,不仅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推行其道德观念。目的是“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促进社会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要求我们用系统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改革。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都是大学德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都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论自我是否意识到,从客观上来说,人在社会里生活就必然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法律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普遍要求,而道德则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要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许我们不可能做到使每一个大学生都达到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完美境界,但是至少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给每一个大学生的行为确定最后一道防线。可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点之一在于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基本要求。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有所长,但又相辅相成。道德教育强调的是自律,而法制教育的侧重点在于他律;道德要求人应该为善,法律要求人不得为恶。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功能上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劣势,能使二者共同发挥最大作用。

三、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途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德育与法治相结合是学校德育的一个突出特点。道德规范主要是靠个人自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但要使道德教育具有约束力,还必须以法制和纪律作为保障。西方各国不仅建立了完备的基本教育法,还有一系列的学校工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来配合,实行依法治校。《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的全国性教育改革计划,1993年首先作为法案正式生效。又如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全面展开。再如,日本1947年3月31日颁布实施《教育基本法》,强调:“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国家及社会的建设者,培养爱好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的价值、注重劳动与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国会还以《教育基本法》为准则,之后又颁布《学校教育法《教育委员会法》《教职员T许可法》《社会教育法》。1987年,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根据教育基本法确定了而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②

当代西方学校德育教育不仅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做保障,而且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规范化,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发挥法规的作用。在世界导师制发祥地——英国牛津大学,导师对学生要求十分严格,无论是文科或理科学生,都要求他们不仅要有好的学习成绩,而且要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质和社交能力。1984年,学校出版了一部管理学生的“法典”——《学监备忘录》,对重要场合的着装、俱乐部或社团的组织、公共集会或游行、公共演出等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规定。美国所有大学都设有校警,大的学校还设有警察局,学生若有违法行为,轻则由校警配合学校进行教育,重则交校外警察局法办。而且,西方学校把许多德育教育内容融于制定的准则之中,如《常用语言、行为的准则》《家庭中的行为准则》《人与人之问的准则》等,使德育教育在法制和纪律的保障下,处于良性循环之中。美国高等教育阶段的道德人格教育与法制教育是互相结合的,其主要解决的是学生社会义务、法制观念、心理健康、人格理念等问题。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为例,该校设有学生工作中心,这一机构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在校内开办经营性的服务实体,在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帮助孤寡老人料理家务,帮助贫困家庭修盖房子,帮助移民子女学语言等这些活动,使学生体验生活,体察社会,增强社会义务感。这所学校还在校纪方面明确规定,不许打架,不许盗窃,不许吸毒与贩毒,就是在校内游行与静坐也必须在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否则即按违犯校规令其退学,这对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必要的。③

借鉴和反思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我国正在实践中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近年来,我国已颁布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建立了基本教育法。还进一步强调实行依法治校,有一系列的学校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出台。法律所固有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教育包括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还应从以下方面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首先,要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项基础性教育,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学评估、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教育管理机制。要从娃娃抓起,针对幼儿、小学、中学、大学的不同特点,循序渐进地展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学还应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配套的法律课程选修课,开展各种理论联系实际的相关教学实践活动。其次,要由简单的道德说教转变为以赏罚机制为载体的教育,克服只讲鼓励不讲惩罚或只讲惩罚不讲鼓励的两种片面倾向,把主体的德行作为利益赏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再次,高校德育应加强法制化管理。法制化管理是一种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现代德育方式,它通过执行制度、管理行为去教育学生,完善学生人格。但是,这项重要工作仍处于不完善的状态,最主要的问题是制度不完善或者有章不循。这种状态使管理混乱,既费时费力又做不到公平公正,学生受不到应有的教育。因而,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法制的作用,把德育的内容融于具体的法规与准则之中。凡可以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德育活动和工作,都应制定相应制度。不仅要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且要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落实在行动上,从而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处于良性循环之中。

总之,只有把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从制度上有效促进他律向自律转化,实现高校德育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公丕祥.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578.

②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294.

③刘和忠.美国学校德育的特点及其评价[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106

[参考文献]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4)

基本规律又称根本规律,是事物之间或事物诸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及其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诸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及其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笔者认为,它可具体表述为: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一定要适合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的规律,它可简称为“适应超越规律”。其中,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是指教育者所运用的教育介体(即所传授的教育内容和所实施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环体(即所创设的教育环境);“一定要适合”是指一定要基本适合这样一种必然趋势,是以承认存在不适合的情况为前提的,而并非时时处处都一定要完全适合;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是指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的现有状况和发展状况。

适应超越规律就是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决定教育者的教育活动的性质、发展方向和形式。具体而言,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决定教育者所传授的教育内容、所实施的教育方法和所创设的教育环境的性质和层次。另一方面,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对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具有反作用。当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相适合时,教育者所传授的教育内容、所实施的教育方法和所创设的教育环境就会推动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发展,使受教育者逐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反之,当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不适合时,教育者所传授的教育内容、所实施的教育方法和所创设的教育环境就会阻碍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发展,使受教育者难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但是,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对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和服务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是辩证统一的,既相互作用,又相互转化,共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地不断发展。适应超越规律是否可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规律,取决于它是否具备作为基本规律范畴应有的本质特征。一般而言,基本规律范畴应具备以下四个本质特征:第一,它揭示某一现象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第二,它在某一现象特有的规律体系中居于总体上的最高层次;第三,它在某一现象的全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第四,它具有历史性。笔者认为,适应超越规律完全具备作为基本规律范畴的上述四个本质特征,这是因为以下原因。

1它揭示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是教育者所掌握的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是否定自身,即不断克服旧质、增加新质、最终克服决定矛盾运动的矛盾自身。而适应超越规律正好揭示了这一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是教育者所掌握的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被克服的必然结果。因为正是教育者的教育活动这个中介,从根本上推动了教育者所掌握的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与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运动,从而最终使受教育者形成了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

受教育者进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思想政治品德结构,达到了一定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因此,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之前,必须对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确定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相协调的教育介体和教育环体,然后再实施教育活动。教育者通过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规范的传授影响受教育者,使受教育者产生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受教育者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表现为教育者所传授的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规范与受教育者已有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之间的否定性运动。这种否定性运动使得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诸心理要素呈现出此消彼长、此涨彼落的状态。只有通过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才能使这种状态向积极方向变化发展。这时,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从属地位。

但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当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相协调时,受教育者必然主动接受教育,从而引起自身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这时,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而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成了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从属地位。

然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过程是从知到行的过程,即知然后行,行深化知,知行互动,最终达到知行统一的过程。

因此,在受教育者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过程中,教育者不是被动接受这种变化,而是针对受教育者内在的思想矛盾由旧质转化为新质所呈现出的状态,重新进行调查研究,重新确定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相协调的教育介体和教育环体,重新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活动,增加新知的量,控制和引导由新知转化的新质行为,使之强化新知。这时,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又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又转化为矛盾的次要方面。

随着矛盾运动的循环往复,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呈现出教育者进行调查研究,确定教育活动,实施教育活动,然后再重新进行调查研究,重新确定教育活动,重新实施教育活动的运动规则;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则呈现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者传授的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内化阶段),再把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转化为行为(外化阶段),然后再接受一定社会更高层次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重新教育阶段)的运动规则。双方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最终结果是使受教育者知行统一,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

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基本适合的循环往复的运动规则和最终结果,正是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被克服的必然结果,这也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因此,适应超越规律充分具备作为基本规律范畴的第一个本质持征。

2它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规律体系中居于总体上的最高层次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在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有关的各个阶段、环节上具体展开,产生了与之相辅相成的许多具体矛盾。基本矛盾和具体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基本矛盾规定事物的本质和发展方向,具体矛盾通过基本矛盾影响事物的发展。凡是矛盾运动,都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对基本矛盾运动规则的揭示抽象是基本规律,对具体矛盾运动规则的揭示抽象是具体规律,它们共同构成了事物运动的规律体系。由于基本规律和具体规律所依赖的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基本规律必然制约和影响具体规律的实现程度,在规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例如,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双向互动规律(教育者的主导作用与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辩证统一的规律)、内化外化规律(内化与外化辩证统一的规律)和协调控制规律(协调自觉影响与控制自发影响辩证统一的规律)等具体规律的实现程度,最终受到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一定要适合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的规律的制约。因此,适应超越规律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规律体系中居于总体上的最高层次,充分具备作为基本规律范畴的第二个本质特征。

3它在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多种规律综合作用的结果。然而,这些规律的作用不是等同的,而是有差别的。其中,适应超越规律在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它的地位是其它规律所不能取代的。这是因为:第一,它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始终。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无论是内化阶段,还是外化阶段,乃至重新教育阶段,这一规律都始终存在并发挥作用。只有当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被克服时,它才随之消失。而其它规律只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某一阶段起作用,只有当某一具体矛盾被克服时,依赖于这一具体矛盾的规律才失去作用。第二,它规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发展的基本趋势。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基本趋势,正是由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与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基本适合,循环往复的运动规则所规定的。因此,适应超越规律充分具备作为基本规律范畴的第三个本质特征。

4它具有历史性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5)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道德习惯的形成有一个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年龄较小的少年儿童要从初级的、简单的、具体的事情做起。他还就培养和形成道德习惯的规律作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

在加强对小学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中,我们借鉴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理论,注重对学生的道德习惯的养成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明理激情法。这是最基本的一种方法。我们知道,任何一种道德现象,只有当少年儿童对它形成了正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内化为情感和意志,外化为行为和习惯。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自觉性是形成道德习惯的必须条件之一,要培养学生的道德习惯,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从向提高其自觉性。我们对学生每提出一种道德习惯要求,总要做好充分的说理工作。譬如对于升国旗时立正致礼的习惯要求,我们开展了“知国旗、爱国旗”的教育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给学生讲解国旗的来历、国旗的象征意义,使学生从内心深处生发对国旗的热爱之情,自觉地养成习惯。

2、榜样激励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够对小学生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因此,在训练学生的道德习惯时,我们注重树立道德习惯方面的榜样以导向、激励学生既注意把历史上及当今社会上的具有良好道德习惯的人物介绍给小学生,引导他们学习,更注意在本校学生中树立道德习惯榜样。每学期,我们都要结合“家乡好孩子”活动,评选出道德习惯方面的小标兵,如最讲礼貌标兵、最守纪律标兵、最勇敢标兵等等,张榜公布,并组织宣传小标兵事迹的演讲会、故事会,号召学生学标兵、赶标兵。由于标兵就在身边,就是自己的同学,学生觉得亲切、可学。

3、师德垂范法。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对青少年学生接触最多,了解最深,影响也最大,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常常是学生的楷模。因此,教师垂范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习惯的一种重要方法。我们要求教师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提出“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应该做到;凡是不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也应该做到”的口号,全体教师严以律己,在道德习惯的各个方面为学生做出了典范,给学生以深刻的影响。

4、自我教育法。苏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自我教育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他反复强调“自我教育是学校教育中极重要的一个因素”、“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帕夫雷什中学》),同样,道德习惯的养成教育中,自我教育也是“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我们制订了《在校一日常规》、《道德习惯二十条》等制度,并把其中的主要内容编成儿歌、顺口溜,还谱成歌曲,让学生吟唱,使其牢记行为习惯方面的基本要求,在平时自我对照,自我约束。我们还制订了道德习惯考评细则,其中有学生自评、互评,并采用量化的方式,让学生定期自我评价,自我矫正,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道德习惯水平。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6)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3―0114―02

德育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映,与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及文化等因素联系在一起,处于不同社会关系之中的中外德育,在目标、内容、途径、评价体系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德育内涵、功能及定位是德育的基本理论基础,对此所作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对中外德育在其他方面的差异作出更明晰的对比分析,进一步明确我国德育的基本目标和立场。

一、中西方德育的内涵比较

“道德”一词本身丰富的内涵使得德育的内涵一直难以简单界定,而它与政治、法律、宗教、个体心理等方面的紧密联系又进一步扩大了其内涵的范围。因此,讨论德育的内涵可以从多个角度人手,本文主要从其基本组成部分和内容两个方面谈起。中西方古代德育主要是范围广泛的“习俗教育”或“社会意识”教育。近现代西方的道德教育则从笼统的社会意识教育中独立出来,但又渗透着政治、法律、宗教教育的成分。西方的德育理论研究中将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等严格区分,但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却又将它们不着痕迹地融合在一起,相互渗透贯通。我国虽然在德育史上曾出现“政治泛化”的现象,但总体说来,实行的是将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等融为一体的“大德育”。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的“大德育”在传统意义上侧重的是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从形式到理论的研究都是较少的。西方德育较之我国的德育更注重法制教育、宗教教育,但是它们却能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等相互补充,使得德育的内涵更加丰富,形式更为活泼,效果也可能会更好。西方德育中的社区文化、心理咨询、宗教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为各国德育工作者所肯定,它们实质体现的是西方的“大德育”传统,当然这主要也是得益于其浓厚的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基础以及它们在教育学中的运用。

西方德育在方式上经历了一个从强化灌输到价值中立再到回归传统并与现代方法相结合的道德认知的过程,体现在德育内容上就是:西方传统德育内容也是一些较为固定的道德规范、准则和单一的价值观。近代的西方德育随着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盛行在内容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反对传统的规范、规则的强化灌输,而以似是而非的德育内容激发和发展个体的自我道德判断能力。这种德育模式最终导致了20世纪初西方社会一系列道德问题的出现,于是现代西方德育又一次向传统德育内容回归,但在实践方法上仍然反对传统的教条灌输方式,提倡对个体认知、判断思维能力的培养。我国德育内容上一直延续传统德育“德性”教育方面的主要内容,到了近代又有了浓郁的政治教育的内容,这与我们党在近现代历史上创造的重大贡献和其优良作风使社会成员对其产生的信任感有关。西方将德育作为一种培养个体观察和理解社会状况的能力,以及有意识地训练其自我控制能力的过程,因此,其内容也是集中于最基本的个人和公民责任感的培养。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展现个体的一切社会关系,使个体理性地认识并能恰当地维护这些关系。这些都是西方理性主义精神在道德教育中的体现,也渗透着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因此,西方通常并不设立单独的德育课程,而是通过整个课程来发现美德的实际意义,通过环境、隐性课程、宗教活动等发现有关道德教育的丰富内容。这也使得西方德育成为最终导致价值观多元化的因素之一,而其一般层次的德育内容也可能会导致个体价值观的虚无主义。现代的道德教育,已逐渐地从抽象化、空洞化、圣人化的教育模式中走出来,开始注重面向现实生活,贴近现实生活,以满足和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需要为要求。

尽管中西方在对德育内涵的理解上存在许多差异,但大致上都将道德教育作为德育范畴的基本内涵,把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视为德育的组成部分或是有关联的部分,只是各国依据各自不同的国情和时代特征而有所侧重,导致其实施途径的差异。现阶段世界各国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强调对年轻一代的政治、法制以及宗教式世俗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并试图通过各种改革加强它们之间的联系。

二、中西方德育功能及定位的不同

中西方在对于德育功能概念的界定上存在众多不同见解,但我们基本上可以从其社会和个体两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因为这是一切德育功能问题所涉及的最基本的维度。对比中外的德育发展史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到近代德育侧重于德育的社会,强调德育在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功能,涉及个体性发展的方面,主要也是改造人性、引导人性向善进而到维护社会统治稳定这一政治目的。我国现代德育理论则已经逐步认识到德育在个人发展中的功能不仅只在改造、引导、完善人性的这一层面,最终还要促进人性的自由和解放。德育的个体是促进这种本体价值的实现,达到更高层次的价值实现。国外德育在功能方面从古代至近现代一以贯之的是同时注重德育社会性和个体性两方面功能,在强调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功能时,也注重其促进人性发展完善方面的功能。但是西方德育的个体强调的是其促进个体品德发展的功能,所依托的是道德的工具功能,最终是为其社会服务,脱离不了其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哲学根源,脱离不了其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度的根本目标。我国的德育研究者认为,只有当德育在个人关系领域内充分发挥它的功能,德育才不是把人作为工具来培养,而是作为目的来培养,德育才赋予它原应有的本质的意义。功能反映的是一种价值关系,它决定于人们或社会对德育的需求状况。德育功能本质上具有客观性,但它总是会与我们主观期望和价值设定联系在一起,即与德育的目标相联系,中外各国对德育功能的不同阐释体现了各国德育目标的差异,最根本体现的是体制、文化、价值观方面的差异。中西方对德育功能的不问理解,会直接导致其对德育在社会生活中定位的不同。中国传统儒家教育和欧洲古代中世纪的学校教育,多将德育作为唯一的教育。二战后的西方国家曾一度将教育的重点转向了科学技术,直接导致后来的一系列社会德育问题。近现代时期各国大都认识和肯定了德育并将其作为社会活动的组成部分和教育的基本内容。社会发展变化中我们强化德育的社会适应,将其作为德育功能的基点。西方国家通常注重发挥德育的社会适应,根据社会现实发展,培养个体的自主意识、道德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以便能更好地面对多元多变的世界和社会形势。我国传统德育在社会功能上侧重其规范、规则方面的限制和目标较高的、具有政治性的发展,只强调这两方面会造成个体在多元社会中价值选择和行动上的困惑和矛盾,不利于其个体的发展。

不同的社会构成论和不同的社会发展论会产生不同的德育社会论,不同的品德构成论以及人性构成、发展论,又会形成不同的个体观。德育功能要向个体强化的方向发展,社会的最终价值实现是落实在个体的实现程度上,因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人的自由和幸福。德育不仅是让受教育者认识和维系各种社会关系,还要让受教育者感受到各种“合道德性关系”的美好,并能从这些道德关系中享受到幸福感和满足感。由约束、服从发展为自我满足和幸福,由道德规范、政治思想的传递到个体“德性”的激发和引导,这是对德育个体的进一步拓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国都在试图不断丰富德育内涵,强化德育的功能。德育应该成为满足个体道德精神需求的过程,德育既具有工具功能,也有一种目标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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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约翰・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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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8.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7)

一、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是时展的需要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德育工作是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是紧跟时展推进德育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也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有效途径。

一是针对青年学生特点,找准德育工作“着力点”。现在,多数青年学生的家庭条件比较优越,即便是农村学生,父母也都比较溺爱,过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小时候在家里面是“小皇帝、小公主”。有人宠着、爱着;进了学校以后是“祖国的花朵”,有人保着、护着;听惯了“恭维话”,吃惯了“张口饭”,使得其心理成熟度远远落后于生理成熟度,再加上他们大多数以自我为中心,喜欢将“自己”封锁起来,用学校的条条框框约束他们比较困难。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可以更好地接近他们、了解他们。可以更好地把握他们的思想脉博、年龄特点,也可以更好地“因人而异”开展品德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尊重青年学生主体地位,找准德育工作的“支撑点”。青年学生是教育的主体,是德育工作的对象,也是德育工作的主要力量。德育工作光凭几个学生管理人员、光靠几堂德育讲座、光开展几项公益活动,是很难收到令人满意的成效的。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生才是德育工作的重点和主体。德育工作的开展,应该把学生吸纳进来,充分发挥学生会、团支部、班级干部的作用,给他们空间,给他们舞台,调动他们参与德育工作的积极性,追求一种“被动教育”向“自主教育”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说服力。

三是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找准德育工作的“落脚点”。开展素质教育。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出对社会建设有用的人才。可什么样的人对社会有“用”呢?在某一领域掌握一技之长,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定的社会价值,这样的人可以说是人才,但一旦他误入歧途、道德品质败坏,就可能做出危害他人生命甚至危害国家利益的事,这样的人是犯罪的高手,更加可怕。可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是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有力保证,认识到这一点,也就进一步突出了德育工作的重要性。

二、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需构建“三位一体”

学校、家庭、社会是青年学生主要的活动场所,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学会利用这些资源优势,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德育工作模式,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打造一个良好的平台。

一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学校是素质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德育工作的主要阵地。建设一支由班主任、思想品德课教师、课外辅导员组成的德育工作骨干队伍,将那些思想觉悟高、品德修养好、专业基础精、奉献精神强等深受学生爱戴的教育工作者吸纳到这支队伍中来,使之能够胜任德育这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团支部等各级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砺志拼搏、受益终生的演讲、晚会、艺术节、捐款等各项活动。同时,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奖励机制,表扬个人。激励先进,不断调动广大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要发挥家庭“避风塘”作用。家庭是一切教育的起点,是青年学生的第一课堂,我们每个人在遇到挫折、失意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就是父母家庭,家是一个人躲避暴风雪的港湾,当然也是德育工作的重要资源。一方面。通过电话、短信、家访以及召开家长会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可以更好地搭建起桥梁,为教育帮助孩子健康成才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在孩子成才的过程中,家长通过良好的言行举止,深入浅出地对其讲明事理,引导他们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树立良好的人生导向。特别是当孩子遇到困难、困惑、不如意的事的时候,能够打开孩子的心结。帮助孩子走出困境。

三要发挥社会“大舞台”作用。社会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大课堂。社会上的一些新兴事物、歪风邪气,在我们的校园里或多或少地存在,加强社会风气建设,在某种意义上说,直接关系到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学校的德育工作开展也要借助于社会这个大环境。城镇的各级党政部门、街道社区等社会各个方面,要综合运用横幅标语、板报橱窗、电子屏幕、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基本道德规范和基本的礼仪礼貌。经常性地组织一些公益活动,不断充实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内容。使青年学生在接触社会的过程中耳濡目染,健康成长。

三、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需加强“三个教育”

教育是德育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在教育当中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时代感、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使德育工作富有成效。

一是加强“大德”教育,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青年学生的人生导向还没有最终确立,需要德育工作帮助引导。所谓的“大德”教育,主要是指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当中,通过外请专家教授专题讲座、组织观看爱国主义影视作品、参观爱国教育基地、举办特色纪念晚会等不同形式,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坚定青年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爱国情感、集体荣誉感,进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8)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65-02

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对一个案例的描述、分析,总结归纳出所要讲授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体现了现代教育理念,能够增强德育课的吸引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学生具有诱导、激励作用和协调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德育课教学中的作用

在高职德育课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材内容、教学任务、教学目的、学生的实际情况,运用案例教学法,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必将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德育课的教学中具有以下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体现了现代教育理念。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的单项知识传授,学生被动学习的学习方式,采取的是师生互动的双向知识的学习,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积极参与的主动学习,师生之间有了充分的交流沟通空间,学生的参与度加大,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教材内容,花费更多的精力,从浩如烟海的资料中,选择具有正能量的典型案例。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分析,与学生一起探讨,相互提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总结、归纳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能够增强德育课的吸引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德育课的教学是一个动态过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应该是被动的,更不是一个机械的接收教师传授知识的接收器,而是具有独立思考、健全人格、丰富生活阅历的活生生的人。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千方百计地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内在动力,教育引导学生如何学习,学习什么,如何做人,如何做事,纠正不正确的认识等等。案例教学法是一个增强德育课吸引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一个案例是现实社会或现实生活中有血有肉的真实事例,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有的凝聚了正能量,有的可以吸取反面的教训。通过对案例的描述、分析,能够吸引、激发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生活阅历、经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归纳总结的能力等等。

(三)案例教学法具有诱导、激励的作用。一个活生生的德育课教学案例,不但可以唤起学生的心理注意,增强学生学习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求知欲望,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课堂互动的热情,保证教学秩序有条不紊的进行。而且能够诱发学生深入思考案例反映出的道德问题和包含的人生哲学,思考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明确自身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四)案例教学法具有协调作用。选择符合教学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德育课案例进行教学,既能消除德育课教学给学生造成紧张不安的心理,又能营造一种和谐宽松的课堂教学氛围。德育课教学,一方面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觉悟,另一方面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进行互动,进行真挚的情感交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般都会产生紧张不安的心理,另外,德育课本身有着与其它课程不同的特点,有的问题比较抽象,不容易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够浓,而案例教学法通过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营造了和谐宽松的课堂学习氛围,消除了学生紧张不安的心理,发挥了协调师生间关系的作用。

二、如何正确运用案例进行高职德育课教学

在高职德育课教学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要完成教学内容、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正确运用案例教学,必须在案例的收集、选择、运用的方法上进行探讨。

(一)案例的收集。德育课教学案例的收集途径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资料收集。资料收集就是指教师通过阅读大量的与德育课教学有关的资料,进行案例收集的方法,是常用的、间接的方法,也是最基本的案例收集方法。教师通过阅读大量的图书、报刊杂志、不同版本的教科书和教学参考资料等,进行案例收集。尤其要注重收集在社会上、理论界、学术界引起人们高度关注思考的、有争议的案件,是德育课教学的最好案例。这样的案例不但能够说明一般的理论问题,而且能够让学生发现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的盲点,从而激发学生积极参与、主动学习和探讨意识、兴趣。

2.网络收集。网络收集是指教师通过不同的网站进行案例收集的方法。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给人们提供了学习的平台。是教师收集资料、备课的最有效的渠道。由于网络信息多,内容更新快,教师可以通过网路收集到最新的典型案例,运用到德育课教学中,增强说服力。

3.实践收集。实践收集是指教师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进行案例收集的方法。每个人都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德育课教师也不例外。深入社会、深入实践、深入生活进行调查研究,是德育课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德育课教师通过在社会实践中收集案例,通过收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实故事,并把收集到的案例运用到教学过程中,更能生动形象地说明问题,更好地体现理论联系实际,收到较好教学效果。

(二)案例的选择。

选择符合教学内容,准确反映基本原理的案例。通过资料收集、网络收集、实践收集到的案例,并不一定都适合德育课的教学内容,因为,德育课的内容包含了许多基本原理,德育课教学所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要包含或者准确说明德育课中的某一个基本原理或知识点。同时,德育课中的许多基本原理贯穿于不同的章节中,因此,在德育课教学过程中,要想让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某一个基本原理,作为德育课教师,不但要精心阐述、论证德育课中所涉及的基本原理,而且要通过案例的具体描述、分析进行说明,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这就要求德育课教师,对收集到的案例进行深入地思考,分类选择。选择那些与教学内容联系密切、具有说服力的、准确反映基本原理的案例。

选择案例的原则。如前所述,德育课教学内容包含了许多基本原理,有的还贯穿于不同的章节中,德育课教师在对收集到的案例进行分类选择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目的性原则、科学性原则、针对性原则。

1.目的性原则。所谓目的性原则,就是依据教学内容,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案例选择。选择案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德育课的内容和基本原理讲清楚,让学生全面掌握所学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德育课所讲授的基本原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内容、围绕教学目的进行案例选择,做到有的放矢,切记脱离教学内容和实际的纯粹的选择案例。

2.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选择案例要始终坚持以科学思想为指导,从现实社会和生活中选择真实的故事,也就是以事实为依据。德育课教学不同于其他课程的教学,德育课是培养学生做人做事、具有高尚思想道德情操的课程,选择的案例必须要准确说明德育课的基本原理,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必须选择具有科学思想、聚集正能量、使学生能够产生正确思想认识的案例,杜绝选择具有非科学思想的案例。

3.针对性原则。针对性原则是指选择案例要针对德育课教学中某个章节、某个基本原理、某个知识点,尤其是针对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选择适合教学内容的案例。案例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教学内容,是为教学内容服务的,所以案例的选择不能脱离具体的教学内容,如果案例选择脱离了具体的教学内容,再好的案例也不能说明教学内容,更谈不上什么教学效果。

(三)案例的运用。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说明教学内容、达到教学目的一种方法,所以,运用案例教学要跳出案例看案例,正确运用案例。

1.案例的运用以具有正能量的案例为主。在德育课教学过程中,应以运用具有正能量的案例为主,那些反映社会阴暗面的案例对学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尽量不要在教学中运用。另外,运用的案例既要简单,又要说明问题,复杂的案例,最好不要运用,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2.案例的运用在精不在多。在德育课教学过程中离不开案例,但是,并不是运用的案例越多越好,过多地运用案例,不但占用了课堂教学时间,而且会影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讲授,对学生是不利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避免过度地运用案例,要根据教学内容有目的、有意识的运用即简单明了,又能说明问题的案例,突出一个“精”字。

3.案例的运用要适时更新。任何一个案例都有特殊的适应范围和时限,即使同一个案例能够在不同的教学内容中都能运用,也不能反复运用,如果在德育课教学过程中,一味地反复运用某一个案例,不仅会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所以,根据教学内容运用不同的案例,要适时更新,每一个案例最好运用一次,说明一个基本原理或知识点,最多使用两次。

参考文献:

[1]王跃.浅谈案例教学法在德育课有效教学中的应用[J].《课程教育研究》.2014年08期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9)

1.德育是教育者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教育)

2.德育过程是对学生知、情、意、行的培养提高过程,其实施顺序是(视具体情况,可又多种选择)

3.实行饥饿纪律教育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

4.教师自觉利用环境和自身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熏陶和感染的德育方法是(实际锻炼法)

5.提出"要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的教育家是(马卡连柯)

6.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提出的"平行教育影响"的德育原则是指(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原则)

7."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这句明言体现的德育方法是(榜样示范教育法)

8.我国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德育的基本方法是说理教育法

9.中小学德育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是(教学)

10.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是(教育者提出的德育要求和受教育者已有的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

二、辨析题

1.德育是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的活动。

错误。德育是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动。所谓品德是指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政治准则、思想观点、道德规范来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哪些经常而稳固的倾向和特征。因此,品德包含的范围较广,而道德只是期中一部分,故不能以偏概全。

2.德育过程是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过程。

错误。德育过程是思想品德形成过程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其主要不同在于三点:其一,范畴不同。德育过程属于教育活动,思想品德形成过程属于素质发展范畴。其二、影响因素不同。其三、结果不同。

3."一个钥匙开一把锁"体现的是德育的方向性原则。

错误。体现的是因材施教的原则。

4.德育过程的主要矛盾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矛盾。

错误。主要矛盾是教育者提出的德育要求与受教育者现又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

三、简答题

1.简述德育的重要意义。

1)德育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

2)德育在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形成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条件

3)德育是学校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保证。

2.中小学德育的具体任务有哪些?

1)培养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导学生逐步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3)逐步使学生养成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法制观念和文明行为习惯

4)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品德能力和良好的品德心理品质。

3.简述我国中小学德育的具体内容。

1)爱国主义教育

2)理想教育

3)集体主义教育

4)劳动教育

5)自觉纪律教育

6)民主与法制教育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篇(10)

根据系统论原理,学校德育应当是一个系统。学校德育系统,需要研究者进行整体构建,使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方法、德育管理、德育评价等系统的要素横向贯通,环环相扣,形成合力,以保证在整个德育过程中要素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同时,使小学、中学、大学德育等系统的层次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螺旋上升,以保证各个教育阶段德育工作的层次性和渐进性。各个教育阶段都应有德育整体意识,总揽全局,加强各阶段的衔接,以发挥德育的整体功能,提高德育工作的整体效用。于是,学校德育系统可以建构为一个双向结合的二维结构模型(如图1)。

“学校德育二维系统模型”是一个平面直角坐标系下的3行6列矩阵(结构),共18个元素。矩阵的行向量表示学校德育的“层次系统”,矩阵的列向量表示学校德育的“要素系统”。矩阵的每一个元素都对应着一个学校德育系统的非空子系统。比如,第一行表示“大学德育系统”,第二列表示“学校德育内容系统”,行列相交处的元素a12表示“大学德育的内容系统”,它是“学校德育内容系统”的子系统。系统论立足于从要素、结构、功能和所处环境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的关系中,分析系统要素的结构功能,有意识、有目的地使系统内各要素达到最佳建构和配置,以求系统形成结构最优功能和最优的整体效应。

二、学校德育系统的要素化

“学校系统模型”是以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三个层次为经,以德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管理、评价六个要素为纬,纵横交织而构成的,具有时间的全程性、空间的全面性,能够产生整体效应的开放系统。为了便于对系统进行过程控制,根据矩阵分块的原理,研究模型矩阵可以转化为研究矩阵的六个列向量,即是说,学校德育系统可以要素化为六个子系统。

1.德育目标子系统

学校德育目标子系统是学校德育要素系统的第一列子系统。

德育目标是党和国家对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法纪、心理素质等方面所应达到的规格要求,是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德育目标子系统确定的依据,是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是根据党和国家对学生在“德”方面的要求,遵循学生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德育目标要力求达到方向性和现实性的统一,力求达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与学生成长需要的统一。

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的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者在将来成长为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奠定基础。

构建德育目标子系统的基本要求是:总体目标,一以贯之;学段目标,各有侧重;年级目标,具体明确;情意兼顾,知行统一。

2.德育内容子系统

学校德育内容子系统是学校德育要素系统的第二列子系统。

德育内容是为实现德育目标而确定和安排的特定的教育内容。德育内容子系统主要包括:德育内容的性质和构成由德育目标所决定;德育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受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品德发展水平的制约;德育内容的针对性从学生成长的需要和现实社会的迫切要求出发。

构建德育内容子系统的基本要求是:德育内容,循序渐进;德育规范,形成序列;要素完整,层次清楚;注意衔接,螺旋上升。

3.德育途径子系统

学校德育途径子系统是学校德育要素系统的第三列子系统。

德育途径是对学生德育影响的渠道,是实现德育目标、落实德育内容的组织形式。德育途径子系统是以完成德育任务、提高德育实效为目的,以我国国情和各级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而提出的。学校德育途径子系统包括: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其他各科教学、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班主任工作、党团队和学生会工作、劳动与社会实践、课外活动、校外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家庭与社会教育等。

构建德育途径子系统的基本要求是:德育途径,对应内容;一项内容,多项途径;有主有辅,协调配合;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4.德育方法子系统

学校德育方法子系统是学校德育要素系统的第四列子系统。

德育方法是完成德育任务的手段。概括起来,德育方法子系统可分为4类18法:

(1)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如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辩论法、演讲法等;

(2)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法、小品表演法等;

(3)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

(4)以品德评价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

构建德育方法子系统的基本要求是:根据内容,对应途径;多种方法,优选组合;辩证思维,法无定法;留有余地,鼓励创新。

5.德育管理子系统

学校德育管理子系统是学校德育要素系统的第五列子系统。

德育管理是协调实施德育的组织之间、组织与德育工作者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增强德育实效,完成德育任务,实现德育目标。它是整个德育工作的指挥和保证系统。具有协调、组织、实施和评价的功能。

德育管理子系统包括:领导体制、法规政策、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督导检查、考核测评等项内容。

构建德育管理子系统的基本要求是:理顺健全领导体制;稳定提高教师队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德育网络。

6.德育评价子系统

学校德育评价子系统是学校德育要素系统的第六列子系统。

德育评价是根据国家对学校德育的政策、法规、文件、大纲等要求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条件、过程和绩效进行的价值判断。德育评价对学校德育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德育评价子系统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校长对班级德育工作和任课教师教书育人的评价、班主任及教师集体对学生个体的品德评价三部分内容。

构建德育评价子系统的基本要求是:三级评价,体系健全;指标体系,科学简明;认真研究评价原则,正确掌握评价方法。

德育评价的难点是指标体系的量化。指标体系一般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标准)、权重、评价方法等项内容,既要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又要具体、简明,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学校德育系统的环境化

学校德育系统不是孤立的、封闭的,总是在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中调整着自己的要素、层次和结构,使系统从无序到有序、从低序向高序、从二维向三维演化和发展,这就是系统的开放性。

学校德育系统的开放性的主要表征是德育系统的环境化。所谓德育系统的环境化,是指学校德育要从直接实施德育的学校环境向间接影响德育的家庭环境和间接作用德育的社会环境全面开放,以环境为载体,以社会规范为主要手段,以自我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以道德进步为目标,从而使德育的首要地位得到真正提升,德育系统的整体效果得到切实体现。因此,德育系统环境化的“环境”需从三个方面进行界定:一是指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二是指优化的环境;三是指有教育意义的环境。而学校德育系统的环境化的要旨,在于通过设置一定的心理环境,引导学生去感知、体验和自觉思考,在良好的氛围和潜移默化中受到启迪和教育。

基于上述对学校德育系统环境化的认识,可以提出学校德育系统环境化的三条基本原则。

1.学校德育活动要与环境相谐调

学校德育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必须与外部环境发生物质、能量及信息的交换。因而德育过程不应自我封闭,要使之成为开放系统,实施开放性教育,把握好德育与环境的谐调性。

谐调性就是要求学校德育必须适应社会发展,联系社会现实,这是学校德育系统化的首要原则。这即是说,要求德育过程既具有目的性、计划性、组织性和相对独立性的一面,又具有与时展合拍、与学生心境和需求合意的一面;要求德育活动能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做出较敏捷的反应和较有力的调节,发挥积极作用,抑制消极影响,使学生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2.学校德育活动要以环境为载体

思想教育不可能到学生头脑中去直接作业。它是通过说理、形象感染、社会交往这些外在形式在学生心田中潜移默化地进行耕耘的一种特殊活动。这些外在形式就是德育环境。

比如,现实环境(包括自然或人造的环境、家庭环境、人际环境、社区环境、社团环境等),就总是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积极或消极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学校环境更是最经常、最集中、最系统和最具目的性地对学生产生深刻影响。此外,情景环境(包括师生的共振关系、群体压力、个性心理以及德育实施的时间、空间及条件等),对德育效果也有着至深的意义。因此,如何以环境为载体实现德育系统的整体效果,是学校德育环境化的根本任务。

3.学校德育环境要综合优化

社会是一个大熔炉,也是一个大染缸,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学生,不能不打上深深的环境印记。从影响学生德育的环境性质来看,有引导和推动人们健康向上、努力进取的积极因素,也有侵蚀人的灵魂、玷污人的思想、干扰人的正确思想形成和影响良好行为培养的消极因素。因此,环境的综合优化和德育合力的形成,是学校德育系统环境化的重要原则。

四、学校德育的3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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