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9 17:31:33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1)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工程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由于工程项目工期一般较长,使得相关合同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周期较长。(2)工程规模大,材料设备消耗大,使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3)施工项目往往流动性强,造成合同管理相对具有短期性。(4)工程施工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较大,造成干扰多、合同变更多、风险大,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须是动态的,合同的控制和合同的变更管理、合同的风险防范极为重要。

由于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以上几个特点,因此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或部门)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之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2、当前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2.3、合同文本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目前实施的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来看,中小型建筑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2.4、索赔意识薄弱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认为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从而采取一些违背常理的手段,以致损失更大。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索赔没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没有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索赔意识薄弱,在出现问题时才开始研究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收集证据,从而陷入索赔的被动局面,影响自身的经济利益。

3、强化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3.1、劳务分包合同是项目实施中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虽然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种类的合同,但项目的主体工程系指构成工程永久性的结构物或构筑物,如路基、钻孔桩、承台、墩身等等的实施主要是以劳务分包的模式来实现的。劳务分包的概念是作为我们施工单位在中标工程项目后,因自身施工资源(劳动力、机械设备、技术力量)等在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显得不足,而去寻求社会资源来共同实施项目,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不能将工程的主体材料也整体的分包出去,即违反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所以采用乙方自带一部分小型机具和机械设备,且主要以劳务输出的形式与我们合作来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统称为劳务分包。

3.2、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并且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导的依法经营思想,把抓施工合同管理放到企业抓质量管理和市场开发一样的重要位置,把施工合同管理列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

3.3、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涉及工程管理、合同控制、施工技术、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经济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学科、多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考虑到目前的工程施工项目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际惯例、FIDIC条款、国外设计施工规范的转换应用都对索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3.4、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实行合同实施监督: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最后,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总之,工程项目大多具有工期长、干扰多、材料设备消耗大等特点,因此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必须是动态的,贯穿施工全过程,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对施工单位而言,从业主招标文件即要约,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即承诺,以及项目的实施,都包含在合同管理的范围内,同时,工程施工合同也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支付等工程管理工作的依据;从狭义来讲:合同管理是指公司或项目部签订合同所进行的流程管理,包括合同的审核、签订、执行、结算等管理工作方法。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2)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合同是否公正、可行,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其经济效益都会产生影响。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工程合同条款将逐步应用于国内的建设项目,如何利用有效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将成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合同的实施控制

工程项目中的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明确业主与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的主要依据,是确立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要使合同顺利实施,合同双方必须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责任。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与控制应贯彻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1、参与落实计划

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的其他职能人员一起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如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工序间的搭接关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2、协调各方关系

在合同范围内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相互之间出现的问题,如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议、工程活动之间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不协调。承包商与业主、与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与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与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各分包商之间、工剧、组与分包商之间常常互相推甸一些合同中或合同事件表中末明确划定的工程活动的责任,这就会引起内部和外部的争议。

3、指导合同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作经常性的合同解摄,使各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中起“漏洞工程师”的作用,但不是寻求与业主、工程师、各工程小组、分包商协对立。合同管理人员的目标不仅仅是索赔和反索赔,而且还要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防止漏洞和弥补损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三、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1、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由于现阶段合同管理意识欠缺,必须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2、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3、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四、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必须寻找新方法,掌握新技巧,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3)

[DOI]10.13939/ki.zgsc.2017.12.172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控制工程,受到经济、工程技术、人的愿望、社会关注等多方面的影响,多种影响下会导致工程管理控制的侧重点不同,但是这些客观因素的影响都是在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起作用的,合同约定才是施工项目管理控制指标值确定的关键和先决条件。

1 工程管理的实质与控制指标

公路工程施工行为的实质是基于合同关系的一种买卖交易行为,发包方履行买方义务,按时按规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货款;承包方履行卖方义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发包方提供合格的工程产品。所以这种买卖行为在合同订立之初就已经确定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两项重要指标,即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

承包方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是依据合同开展的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过程,是为了实现利润而进行的必要管理行为。在过去的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管理水平和施工条件的落后,还有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人员伤亡成为正常现象,甚至可以规定一定的死亡指标,现在随着“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尤其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明确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使得安全生产目标日益被政府和工程参建方所重视,安全目标也成为施工承包方项目管理的另一项重要指标,几乎可以和前三个指标处于同样重要的位置。

现在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习惯上将承包方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控M度、控质量、控成本、控安全,管合同、管信息,统一协调。从这样的总结,我们可以知道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是项目管理的关键,是关乎项目管理目标能否实现的全部体现,是衡量项目成败的标准。所以,施工项目管理的一切工作都应该围绕着这四个方面开展,一切的工作都应该为这四个指标服务。

2 “四控”指标之间的作用关系

在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四个指标当中,进度和质量是合同中约定的,从履行合同约定的角度来讲,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降低标准的,只能是进度更快,质量更优;成本是完成合同约定,交付合格产品所应该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当投入相对较少时,利润就相对较高,企业盈利目标就能更好地完成,所以施工企业都会最大限度地压缩成本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安全则涉及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关乎的是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和“饭碗”以及相关负责人的人身自由,所以不可谓不重要。

在常规认识当中,质量要求越高成本就越高,是正比关系;质量要求越高进度就越慢,是反比关系;进度要求越快成本就越高,是正比关系;安全和质量对进度和成本的影响相似,安全要求越高成本越高,进度越慢;在一些项目管理中,为了赶工期、节约成本,而违规生产和违章操作,在赶工期的时候,放松对材料、设备的检验、放松生产工艺的把控,交叉施工相互之间的协调和联系,相互抢点,野蛮施工,这是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所以进度越快、安全生产投入得越少,成本越低,安全状况越差,也是一个近似正比的关系;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生产工艺规程、检验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这就可能既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又发生安全事故;在不安全的条件下,尤其是公路隧道和高桥的施工,如果安全条件不满足,操作者心情紧张,心理压力加重,必然影响其操作的规范性,也就必然危及工程质量,所以质量和安全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通过上述分析和常规认识,我们可以知道这四个控制指标之间是对立统一的,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而不是独立的互不作用的。其相互关系如下图所示。

“四控”指标相互作用

3 “四控”指标的变化区间

现实施工管理当中这四个主要控制指标当中,质量、进度、安全是受到合同限制的,虽然也会有变化,但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上下浮动,而不是无界限地可以任意发展的。比如工期是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工期的,当前工程建设实际中,进度是不允许超过合同约定的,而工程施工(下转P176)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4)

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很强的风险性。因此,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

1 合同风脸的主要表现形式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可将其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

1.1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1.2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合同内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条款,缺少对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或发出错误指令的制约条款等。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 施工合同风险的方法

2.1 专家调查法:主要包括调查面谈法、问卷法、德尔菲法、专题讨论法等。

2.2 流程图法:为了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进行风脸分析,提出补救措施,以流程图的形式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人、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绘制出来。该方法简洁和直观,最容易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2.3 财务报表法:采用财务报表法进行风险识别,深入地分析研究财务报表中所列的各项会计数据,通过对以往相似工程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来识别拟承揽的工程风脸。

2.4 经验数据法(统计资料法):根据已承建项目的相关风险资料来识别拟承建工程的风险。

2.5 初始清单法:首先把合同风险分解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然后,再从时间维、目标维和因素维对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分解,识别出建筑工程主要的、常见的风险,或者参照同类建筑工程风险的经验数据或针对具体建设工程的特点进行风险调查。

2.6 风险调查法:风险调查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鉴别和确认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二是,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

3 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

3.1 树立合同风险意识并强化管理

承包人必须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并应结合企业以往工程实施中所遇到的各类风险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分析、评价和总结风险发生和影响的范围。学会从风险分析与管理的角度研究项目在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中的每一条款,深刻了解各种风险因素,强化参与者的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3.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机构要发挥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和诉讼的作用。制度网络,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起草、评审、谈判、签订、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3.3 重视合同谈判

首先,组织好谈判班子。施工企业必须组织一支包括企业经营开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法律顾问参加的精干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充分做好谈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其次,注重谈判策略。施工企业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合理分配的目的。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研究透彻,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要将合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通过谈判完善合同条文。对业主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逐条进行研究,不要轻易做出承诺。要尽可能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结合专用条款,逐条与业主谈判,明确双方的风险责任。

3.4 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组织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有关人员对合同有一个全面、完整的认识和理解。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在施工过程中利用好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发生与合同条款相违背的行为,这也是承包方降低合同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

3.5 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谈判和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对于能够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应尽量采取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为了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不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发放转移风险:①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也可以向发包人索赔。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但承包人的索赔就相对的困难。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风险大的分项工程转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组建联营体的形式,与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③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即为购买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因此,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素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减少财务损失。

3.6 重视索赔管理

首先是索赔的及时性。承包方进行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而不是之后出具正式函件通知业主或其代表。逾期不报,业主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其次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所以,承包方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有确凿的索赔证据。在工程管理中,管理人员应注意所有原始资料的保管、分类、汇总,以便在索赔事件发生时能提供齐备的资料证明,否则,会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失败。

最后是索赔的技巧性。在解决索赔问题中,由于双方利益和期望的差异性,在索赔谈判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大的争执。如果承包方态度强硬地坚持自己的观点,会造成双方关系紧张,失去长期合作的机会。因此,在索赔谈判中,承包方应避免和业主发生冲突,要善于整合双方的差异,寻找付出较小代价就能给业主带来很大利益的条款。此外,让步是解决争议的常用技巧。在具体操作中,承包方应提出较高的索赔期望,经双方谈判,在业主感兴趣或利益所在之处作出让步,从而实现索赔目标。

3.7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仅要加强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还应及时学习国家新的政策和法规,不断更新理论知识,例如可以选拔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使之成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此外,强化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内部牵制制度,实行定期轮岗,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立即调岗或辞退。

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一项相当复杂、繁重的工作,它始终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风险防范与规避.同时,它又是创造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要从源头做起,全面加强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陷阱”,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我们应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及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5)

一、索赔与反索赔的应用现状及认识误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形成,目前,索赔还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分巨大,有时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这不仅只是技术与理论上的不足,而是与许多问题诸如法律、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牵连造成的。“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是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验总结。随着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五制”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

索赔需要证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建设工程索赔证据是无法收集的,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1、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业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压制或回避索赔。

2、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索赔。

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即不会索赔。

4、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5、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做出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与反索赔含义及意义

索赔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分为索赔和反索赔,前者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后者是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当一方的权利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索赔是弥补损失的惟一选择。无论是对承包商,还是对业主,搞好索赔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1、索赔是为了维护应得权利。施工索赔已成为承包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性方法。

2、索赔加强了合同管理,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起着推动作用,因为索赔的依据在就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证据。

3、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4、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作为施工单位,要取得索赔,保证自己应得的利益,就必须做到自己不违约,全力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使建设项目按期完工,实现合同目标,早日投产取得经济收益。

5、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

6、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索赔是国际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遍的做法,是国际上工程建设管理的通行作法。

三、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应用

在索赔的实施过程中,索赔技巧格外重要。索赔技巧具体有以下几项,仅供参考:

1、要及早寻找索赔机会。 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 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时,可引用效率降低来论证索赔的根据。

2、商签好合同协议。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承包商必须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避免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发出“索赔通知书”,过期无效。

5、索赔报告要论证充足。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这就要求承包商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相关资料,并可随时从中索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这些资料必须详细完整,只有具备高水平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才能为索赔提供有利的证据。

6、索赔计算方法和费用要适当。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解决。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而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从而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7、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8、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索赔争端是难免的,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6)

关键词 目标成本合同 工程项目 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

建立基于目标成本合同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是指在项目成本管理过程中,引入目标成本合同的管理方法,借鉴目标成本合同的优势,促使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风险,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基本理论

1.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的概念

管理体系是以组织机构为框架支撑,以资源为基础,通过规定合理的程序和过程而达到一定目的的一系列组织活动的总成。成本管理体系是指企业为实施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以达到目标成本所需要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作为一个组织所有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是指挥和控制项目成本。在工程项目中采用成本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节省资源。

2.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的内容

完整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应包含成本预测体系、成本控制体系和信息流通体系三方面内容。

2.1成本预测体系

依据工程项目范围、设计文件、施工详细要求和资源价格信息等数据资料,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逐步分解到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形成明确的成本目标。

2.2成本控制体系

企业根据分解的目标成本,对成本形成的过程进行控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层次、各部门成本信息的反馈,对成本目标的优化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偏差,使项目成本限制在目标成本范围之类。

2.3信息流通体系

信息流通体系是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有关成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的系统。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对成本形成过程中实际成本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形成完整的成本信息数据。企业可以根据反馈的成本信息数据进行成本偏差的纠正工作,确保目标成本的持续实现。

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的要素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通常包含四个要素:

3.1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指人员的职务范围、责任、权力的安排,其本质是员工的分工协作关系。一个组织结构通常包括职能结构、层次结构、部门结构、职权结构等。

3.2程序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程序是指从成本估算开始,经过编制资源计划和成本计划,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进行成本控制,直到成本核算和决算为止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步骤。

3.3过程和资源

成本管理是贯穿整个项目寿命周期的管理过程,需要对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进行合理组合和调度,以达到优化配置的目的。进行成本管理活动,需要的各种资源作为支持,并且要合理使用和配置这些资源。

3.4成本体系文件

成本管理体系需要用各种成本体系文件来描述,以形成完整的规章制度和记录文件。

二、业主层面的成本管理体系实施方法

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参与方有咨询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设计院、工程造价单位等,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产品定位、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资源计划的编制等工作都由这些参与方和业主内部的专业人员一起完成。

业主层面的成本管理任务是与各参与方协作编制成本估算文件,确定项目需要的各类资源计划,据此制定项目成本控制目标。

1.在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获得批准之后,便可以开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的成本很大程度上是由设计工作决定的。地质勘察资料的详尽程度、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对后续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成本影响巨大。

为预防工程范围变更、设计文件不充分等风险对目标成本合同的实施带来影响,地质勘察和方案设计宜采用单价合同,以获得详尽完整的勘察和设计文件。

2.在招标阶段中降低采购成本

在招标阶段,要多方比较,选择工程经验丰富、报价合理、合作态度积极的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

为做好招标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尽可能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成本控制措施,如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指定材料、指定分包工作等,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减少索赔发生的可能性。

当一项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可以按照目标成本合同的实施步骤,确定初始目标成本、基本酬金,并通过谈判确定承包商的盈利/亏损分享系数。所有参数确定后,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目标成本合同,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对于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则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调价方法,以平衡风险。

3.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强成本控制工作

项目的实施阶段是成本管理的重点过程。虽然各方的责任在目标成本合同中已经明确,但是如果不采取有力的管理措施,实际成本超出目标成本的概率将会急剧上升。为此,可以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加强承包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2)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要尽量做到不随意变更、不随意改变设计文件。当变更必须实施时,要及时评估其实施成本,相应调整成本控制目标。

(3)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必须确保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4)合理确定材料采购价格,严格控制材料用量。

(5)加强项目文档管理工作,要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形成的合同、变更、签证、会谈纪要、付款记录等文件,为项目的结算提供准备的数据资料。

4.在项目结算阶段的加强成本核算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后,在承包商提供结算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工程预算量、结算量,根据各种文档资料剔除不合理的费用,从而得到项目的最终实际成本。此时,依照目标成本合同中确定的盈利/亏损奖惩机制,确定结算价格。

三、承包商层面的成本管理体系实施方法

1.建立完整的成本管理组织结构

承包商的成本管理组织结构应当包含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部、具体岗位人员三个方面。

(1)企业管理层:主要负责和业主进行谈判,确定项目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对项目的成本管理过程进行监督,负责考核奖罚和审计工作,确保成本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2)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在确保项目工期、质量目标的前提下,制定并落实成本管理计划和规章制度,确保实现企业管理层规定的成本目标。对项目的具体岗位人员,则层层分解成本指标,确保项目经理部每个岗位人员都承担一定的成本目标责任。

(3)具体岗位人员:负责各个岗位的生产任务,并落实成本管理目标责任。

2.做好投标报价阶段的目标成本预测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做好项目的成本预测和确定投标价格。做好成本预测工作的基础是获取数据,包括业主提供的项目信息和市场数据信息等,主要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工程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项目周边的交通条件;业主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附加条件的要求;项目所需资源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水平等。

3.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目标成本分解工作

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在投标阶段预测成本的基础上,制定项目的目标成本。在议标过程中,业主可能会根据招标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对合同条款或施工技术方案进行部分调整。承包商需要综合考虑业主要求、施工组织方案和分包商价格水平等要求,将预测成本深化为目标成本。

4.做好项目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

在施工阶段,承包商的任务是按照成本管理信息流通体系,认真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确保所有发生的资源投入都有数据可循,确保已经确定的成本目标可以顺利实现。

在投标阶段,企业对项目的成本进行预测,中标后,需要根据某些实际情况对预测成本进行调整,形成目标成本,并将其划分至分部分项工程和开办费子目中,然后按照层层分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与此同时,结合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加强每个时间区段或关键施工节点的成本目标的控制,严格控制已经确定的资源消耗量。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成本信息时,按照时间阶段,对每个部门和岗位发生的实际成本与下达的成本目标进行对比,如果超过成本目标,要详细分析超出部分的资源消耗量,找出超支原因并制定解决办法。

5.做好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目标成本考核工作

在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承包商要对项目的实际成本进行考核和评估,将所有发生的成本数据汇总,按照竣工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做好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工作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如果每一阶段的成本管理做到位,每个时间阶段、部门和岗位的成本数据非常完整,只需要汇总这些数据,就可以得到项目的实际总成本。

此时,将实际成本与经过调整的目标成本进行对比,便可以看出成本是超支还是节约。项目竣工结算后,双方基于项目实施阶段形成的成本数据,可以得到实际发生的成本。同时,按照目标成本的调整原则,在原始目标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属于业主的风险而引起的成本调整,便可以得到最终目标成本。对比实际成本与最终目标成本,按照盈利/亏损分享机制,确定业主最终向承包商支付的合同价款。

四、基于目标成本合同的成本管理体系实施建议

在目标成本合同模式下,为保证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充分发挥目标成本合同优势,有以下几点建议值得采纳:

(1)业主应对项目范围详细定义,承包商应具备完善的数据系统以提供详细的作业信息和价格数据,从而有助于制定现实可靠的目标成本和激励水平。若项目范围定义不合理,会导致业主风险和目标成本的变化,不利于成本管理的实施。

(2)业主和承包商应建立完整的文档管理系统,相关的文档包括:招投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形成的正式文件和信函;各种合同、图纸、技术要求、现场签证等文件;供应商报价文件和供货合同;与工程账户有关的银行对账单;记录承包商详细工程款开支的付款凭证及账簿;经业主审确认的工程预算及预计的每月用款现金流量表。加强文档管理的透明度,使业主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各种文档资料,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低效率。

(3)承包商要尽力确保按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对项目过程实施进度和成本的控制,减少工期延误带来的索赔事件。

(4)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召开讨论工程变更的会议。一方面可以及时记录和处理变更,做好工程投资的事前事中控制工作。同时,能及时对变更进行归类和定性,有助于预测工程的最终成本,加快竣工结算的过程。

(5)双方要重视长期合作关系,由对立状态向伙伴关系转变,共同解决工程上的困难。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共同努力实现双赢。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时,双方应加强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7)

0引言

建筑工程单位在实际经营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要求进行;缺少了建筑合同,那么就无法对工程的后续经营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而当双方合同签订之后,建筑单位的一切生产经营计划以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被纳入到合同的范畴之中。有的建筑企业之所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无法崭露头角,主要是因为其对于建筑合同管理没有充足的认识,在实际中没有将建筑合同管理贯彻落实,最终导致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市场份额,进而面临着经营困境,难以再持续发展下去。任何一个企业是否具有较高的生产经营水平与合同管理之间是不可分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对合同管理加以重视。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论述,同时针对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措施,希望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以此使其合法权益得到良好的保障。本文主要对当前建筑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论述,其次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旨在为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提供一定的科学参考与借鉴。

1.当前时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1981年《经济合同法》颁布之后,国务院又制定并了关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同时,建设部门也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这些条例规定的颁布,对于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后来,从199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合同法》之后,《经济合同法》被废除,并且与《经济合同法》一同形成的相关规定条例也被废除。由于后来颁布的《合同法》属于一项程序法,因此,在实际中 ,其无法对建筑工程合同中出现的诸多的违法违纪行为采取有效的监督与处理办法。所以,在《合同法》的一百二十七条中有这样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各自所承担的职责权利范围之内,根据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不良行为,严格监督与处理;对于已经构成了犯罪的,应根据相关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当前实行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中,除了《刑法》内有明确的对通过合同进行犯罪的实际处罚规定之外,其他的相关法规对于建设工程各个双方主体之间产生合同纠纷,没有制定一套有效的监督与处理手段。

1.2对合同管理体系及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要特别重视合同管理体系以及制度建设方面的内容;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工程建筑单位没有充分的认识到合同体系与制度建设具有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水平低,甚至还错误的认为合同管理就是一个文档性的管理,对合同决算严重缺乏有力的控制力度,与此同时,合同的归口管理、授权管理以及分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与完善,并且,也没有制定一套明确的合同管理程序,对于合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1.3合同文本中存在着一些不足

从当前的施工合同文本中看出,有绝大部分的建筑单位所制定的合同文本都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如没有明确的将责任进行划分、对工程各个参与者所承担的权利、责任、违约处理方式等都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并且,还有部分施工合同文件中双方商议的约定权利、义务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不等性,比如经常强调工程承包方拥有的权利义务,没有制定关于对业主的制约条例,对于违约等相关规定没有详细的描述,同时,还严重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处罚手段。另外,还有的施工合同文件没有制定关于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等事项的规定。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受到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的严重影响,从而使得索赔工作一直得不到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致使其后续的索赔管理无法形成一个有利的依据。

2.提高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措施

2.1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才能够保证建筑市场持续稳定的运行,这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基础性的依据。在制定法律法规过程中,要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过程进行充分的考虑,以此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阶段都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范畴之中,这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提高工程各个主体法制观念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另外,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的制定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从而推动建筑市场朝着健康的方向持续不断的发展前进,进而为合同管理营造一个良好氛围的宏观环境。

2.2建立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应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必须要将该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与未来一周的工作规划递交到合同管理部门,这样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才能在第一时间里对合同中履行的动态充分的掌握,从而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有效的措施;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及时的与工程各个项目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工作,并将合同中的关键性内容一一说明;另外,应建立补充合同制度;对于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关键事项,比如合同价款、标准范围等,必须充分的考虑这些事项的变革实际会对工程的成本、施工进展速度造成多大的影响,双方主体应及时的进行谈判与协商,以此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

2.3进一步规范施工合同文本

当前,绝大部分的施工合同条款在制定过程中都是在发包方的基础上而建立的,主要明确强调承包方的具体义务、缺乏对业主制约性的条例、没有一套切实有效的惩罚措施;另外,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以及管理水平不够规范性,工程实际建设队伍与实际建设规模不相等,从而使得在工程的承包活动中业主经常处于主导地位,为了避免风险,他们向承包方提出了诸多的尖锐的条件并且还具有明显的不等性。那么,为了进一步的将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规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此明确工程双方主体所承担责任、权利等内容,与此同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规,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3.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重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同时,我们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摸索合同管理新方法、技巧,制定有效的措施用于新问题的解决,同时还要督促工程双方主体在实际中要严格执行合同中的条例规定,以此降低建筑市场存在的风险,确保建筑市场的秩序稳定,从而使得建筑工程能够持续良好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 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7,26(6).

[2] 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6,(1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8)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是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订,在指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上明确上方的利益关系和义务责任的一种协议。相对应的合同管理就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部门,以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采取的相对应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用于对合同关系进行监督和组织指导,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为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纠纷,制裁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实际的生产实践中发现,有一部分企业对于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建设单位存在合同管理十分混乱的情况,简单地将合同管理理解为是一个文档性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没有进行实时的跟踪调查,合同结算疏于控制,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也不是十分健全。没有严格地遵循合同管理程序,忽视对于合同管理的审查工作,相应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

(二)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就现今施工合同的文本来看,合同文本本身还不够成熟,很多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文本都有许多缺陷。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于合同责任的划分不够清晰,对于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没有具体全面的规定,描述不清楚。还有一部分合同对于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公正,比如在一些合同文本中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缺乏对于业主的限制,没有对业主违约的情况做出说明,缺少具体的处理办法。除此之外,一部分施工合同文本中,没有明确工程保险责任,没有具体的索赔计算原则。由于我国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特别是一些中小施工企业,对于索赔工作的重视程度一直不够。所以,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一定要增加相适应的索赔条款,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三)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

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合同管理作为一项专门的业务出现,由工程师等专业人士负责。合同管理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士从事,要求合同管理的从事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通晓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目前,我国的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十分匮乏,即使有相关的从业者,也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甚至有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由相关的工作人员。所以,当出现合同纠纷时,法律支援很难到位。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建筑行业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压力,合同管理的从业人员不仅要对国内的行业规定了如指掌,还要掌握一定的的国际通行的法律法规。

二、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要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处的监督职能,各个职能部门要定期将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每周将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方便合同管理处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地处理各种突发状况。

二是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要求合同管理人对其他个项目的管理人员阐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使得每一个工作小组明确自身的责任,确定自己的工作范围。对于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的责任事件分配到各个工作小组,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工作,共同进行合同管理。

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当工程项目出现重大的变更时,合同也要做相应的更改,比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等出现变更时,必须对工程成本进行全新的核算,重新估计工程的进度,通过合同双方的谈判对合同进行补充。

(二)规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目前,一部分合同对于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公正,主要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比如在一些合同文本中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缺乏对于业主的限制,没有对业主违约的情况做出说明,缺少具体的处理办法。不仅如此,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再加之管理的不规范,工程建筑队伍于和建设规模之间的协调性越来越差,在建筑工程承包活动中,业主越来越明显地占据着主导地位,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往往会提出一些极为苛刻的要求,行业中不平等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为了加强建筑市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国家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风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行业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大了监管的力度。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对合同管理的从业人员进行筛选,对于已经入职的从业人员实行“优胜劣汰”的管理办法,坚持使用最为优秀的人才。重视在职培训的开展,根据企业的实际和当前的市场状况,组织在岗的合同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在岗平培训,不断地对专业知识进行扩展,对当前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在企业中推行深造制度,定期的筛选优秀的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到相关的高校进行深造。

总结:合同管理是对合同关系进行监督和组织指导,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为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纠纷,制裁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本文通过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探讨,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进行改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9)

1.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的运转都是在合同的框架下进行的。一个工程项目运转的正常与否和合同管理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合同管理的好,能够对项目的有序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项目参与各方都是根据合同来执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的总体框架安排

在一个工程项目还处于启动阶段时,业主单位就应该对项目合同的总体框架作出安排。合同的总体框架包括模式、内容和时间三个维度。模式维度是指对承建单位特别是总包单位采取什么样的承包合同模式,有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有施工和设计分开的模式等。内容维度是指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专业施工分包合同、设计合同和专业咨询公司合同等。时间维度是指各个合同的有效期时间。

3.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前期,即建设用地购买和设计概要起草阶段。此阶段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时期,因为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定主要是在此阶段完成。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运用目标管理法,从能实现项目具体目标的角度出发来起草合同并进行协商谈判。合同内容要详尽,能覆盖实现主业单位所有的项目目标;合同内容要明确,特别是一些工程技术细节和具体数字要求,不留模糊条款和争端隐患。在为合同的签定而进行的协商谈判中,业主单位要能够在非原则问题上进行适当灵活的妥协,从而稳步推进合同的尽早签定。对一些深奥的法律术语,业主单位内部不能明确理解的,必须咨询外部工程专业领域的律师。

目前项目建设的土地购买合同往往会需要谈判很长时间;但作为购买方,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卖方谈判,因为土地款在总成本中占很大比例;而且土地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开展有非常大的影响。比如项目控制性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等对建筑本身的设计和效益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前期辅技术支持,项目建设地块的地勘、环境评估等合同须同时执行,且要作为土地购买的前置合同。这些辅的技术调查,也是项目可行性调查的一部分。

如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包合同模式,就必须在合同中详细说明设计与施工的要求,特别是设计要求,因为没有设计与施工合同分开模式中的二次纠错功能,发包方如果对设计要求不详尽,承包方就会有意、无意地利用设计要求漏洞设计出与发包方预期不一致的结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模式对缩短项目周期有着明显的效果,且业主将大量风险转移到承包方。

在合同的签定过程中,业主单位不能一味地利用业主身份优势压低承包单位的合同签约总价,要给予承包单位合理利润。因为合同总价与承包单位的合同责任履行有密切联系;不合理的低合同总价必然导致承包单位合同执行的低质量。

4.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中期,即项目的设计施工阶段。因为到此阶段时,项目的主要合同都已经签定。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大量运用各种过程管理的方法来管理合同,如样板管理、精益管理、旁站管理和PDCA循环管理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合同、执行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要求设计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施工出符合合同要求、符合国家各项规范规定的建筑。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执行要素是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费用三大方面。对合同的进度规定,必须执行施工关键节点和时间关键节点控制。如建筑出地面、结构封顶、通电、机电调试等施工关键节点;年、月、周等时间关键节点。合同质量要求主要是各施工过程和成果符合各项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必须在分步分项施工验收中予以整改。费用控制就是对进度款和变更费用的审核;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对进度款按时足额发放,以保证工程正常开展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

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措施应采用合同条款、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承包单位履约行为四结合的方法。经济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款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奖惩。技术措施是指应用具体的工程技术规范来检查核对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履约行为是指承包单位执行合同的具体行为,即具体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工作。这四个方面的措施必须结合起来运用才能起到良好的预期效果。没有合同条款的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硬性约束无从谈起;没有经济措施的威慑,本着利益而来的承包单位对于业主方的指令视而不见;没有工程规范明文的要求,承包单位的设计与施工就会极易因无法可依而偷工减料;没有承包单位的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具体工作,合同管理只是纸上谈兵。

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一个易被忽视的方面,就是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项目内外环境变化,及时与有关合同签定方进行协商,对既定合同进行增补和修改,以完善合同,减少异议。

5.项目后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后期,即竣工验收和保修期。此阶段是合同管理中合同冲突的高发期,因为此阶段交织着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完工政府审批手续等诸多事项。合同双方对合同的不同理解也会在此阶段全部显现出来。业主方应着眼于项目能尽早完工后所带来的收益角度去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着重于功能性合格验收与消防等主要的完工政府审批。对于合同双方的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谈判的方式予以解决。确因合同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应该按照行业常规做法分清各自职责。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篇(10)

关键词: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引言

当前,工程建设所实施的招投标制度,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得到广泛认可的、科学合理的的工程承包方式和交易方式,是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的最佳办法。招投标是工程建设合同签订的前提,加强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主要包含了招标和投标两个方面的内容,在这过程中,招标人的主要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从而建设一个合乎规范的工程,但是坚决抵制不合理的低价竞标;而投标人的主要目标是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来完成一个满足招标文件的建设任务,从而完成工程建设,并且获取最大程度上的盈利。因此,招投标活动的实质就是招投标双方为获取自身最大利益而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并不能放任自流,必须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但是,由于招投标双方在活动过程中并无合同关系,这就要求通过投标保证金等手段来约束投标人,一旦确定中标人,立即将投标保证金退还所有投标人。所以说,招投标是工程建设合同的谈判和订立的前提,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也是必要的步骤。它的时间比合同管理的时间提前,但其成果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

3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初步形成,招投标和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不熟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管理力度不强,以致于发生暗箱操作、违规转包、非法分包、串标围标、随意变更、偷工减料等现象。

3.2建设工程市场竞争激烈,参与企业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市场准入机制尚不完善,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工程市场的开放性和资格后审招标方式的推行,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对潜在中标人的能力和声誉没有了解,评标过程对投标企业的筛选有一定困难,甚至是出现中标企业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严重后果。另外,个别企业通过围标、挂靠等方式,达到中标的目的,形成“劣胜优汰”的现象,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困难,工程质量、安全、投资难以控制。

3.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缺乏力度

我国部分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上缺乏力度,导致招投标管理程序不规范、招标文件不完善、条款不严格或不完整,导致招投标倾向模糊,易引起争执,在招投标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未能够充分考虑重点、难点以及不确定因素,以致于合同条款存在漏洞,此外部分合同条款制定不严谨,以致于合同双方产生理解差异,进而导致合同执行困难,增大合同管理风险。

3.4专业管理人才匮乏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应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有机结合,由专业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以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施行。然而由于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项目众多,既了解政策法规和专业技能,又有实际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非常稀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水平。

4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手段

4.1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招投标阶段中,应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各参与方的法制意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和实施的《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部委下发的一系列有关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办法,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2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以制度规范组织人员行为。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职责,让合同管理覆盖到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由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由合同专职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监察审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等组成管理网络,以此为平台开展合同管理的工作,从而贯彻落实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①通过对工程总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的系统分析,选择工程项目施工的结构、空间和时间等多维关系中的最佳切合点,科学合理的对工程整体进行分标与合同类型策划,保证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获得优质的施工单位,有效控制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及造价,以确保能够实现工程项目目标。②招标前详细勘察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收集水文地质资料以及施工现场的综合概况,收集整理后以书面专业材料或报告的形式上报,组织专业人员严格审查施工中所需的图纸的设计,总结工程项目的施工难点、重点,明确制定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工艺特点和用材要求。③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着重关注合同实质性条款和专用性条款内容的设置,明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编制原则。根据工程具体要求,明确潜在投标人的要求,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评标方法。着重关注招标范围、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投标有效期和工期等需要投标人实质性描述的条款,保证清晰无争议;招标文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就是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它是合同造价控制的核心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明确编制引用定额和取费标准,且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内容清楚,尽量做到既不多算,也不少算,既不漏项,也不留缺口,从而做到平衡报价。④贯彻落实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查制度,召集监理、设计、施工技术及造价工程师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会审,以保证逻辑严密,语言表述精确,条款和内容无歧义、无漏洞、无矛盾和无争议。

4.3重视外部中介力量的运用和自身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由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涉及的法律面广、专业性较强,因此对专职管理人员的要求高,然而目前企业中在这方面的人员配备较少,人才较为匮乏,这就要求在重视对人员的培养和管理的同时,针对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预决算、招标等专业性强的工作,可充分利用社会中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力量,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5结语

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规范化、系统化的工作,只有完善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才能保障建设工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操作中,须将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整合协调,实现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一体化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项目具体的实际情况,注重自身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法治意识增强的同时,合理利用社会中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力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韩晓玉.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6,42(22):234~235.

[2]任志斌.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J].建筑•建材•装饰,2009,10(11).:27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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