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课教学方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6 11:08:44

劳动课教学方法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1)

一、引言

目前,高校自主组织的《劳动法》课程考试一方面给学生带来了压力,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生的智力发展,使得人们对它的作用提出了质疑,有人甚至提出了取消《劳动法》课程考试,用其他合适的办法来检测教与学。我国各高等院校虽然开始重视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测定与评价问题的研究,但是研究的主题多集中在学生的问题上,很少研究管理者及教师的问题;过多地强调从严管理,而忽视人性化管理;把考试违纪现象归因于学生的道德品质,从而引发一系列考试诉讼案,使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都处于对立的位置。为扭转这一局面,对《劳动法》课程考试进行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二、《劳动法》课程教学与考试考核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目标错位。

高校教学管理目标是《劳动法》课程考试管理目标确立的依据。当前《劳动法》课程考试的管理明显存在“为管理而管理”的目标取向。考试管理目标与教学管理目标分离。从理论上来讲,考试是教学的一部分,应该为教学服务,引导师生努力实现教学管理目标。调查结果显示,100%的教师认为组织《劳动法》课程考试的目的不在于证明学生的学习能力,而在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考试态度,并改进教学与管理。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情况却并非如此。大部分学生认为考试的目的在于区分学生的优劣,考试管理的目的是限制学生。其次,考试管理的目标往往与实际状况脱节。有些学校的《劳动法》课程考试不是根据本校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精心设计内容,慎重选择测试方法和内容,而是沿用旧的试卷。

(二)考试设计环节不科学因素。

1.考试内容片面。考试的内容十分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考试内容着重于零星事实和条文公式的复述,就一定会使学生形成死记硬背忽视理解的教条主义的学习方法。如果教师出题目专从教材中不重要或生僻的部分着眼,就自然容易导致学生形成注意细节、碰机会、靠运气,猜题目种种不好的学习态度。但高校《劳动法》课程考试大多偏重对知识记忆的考察,局限于教材、课堂笔记、教师划定的范围和指定的重点,缺乏对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评价,形成“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后全忘记,学完全忘记”的教育模式。

2.考试形式单一。考试形式是一种在直接意义上指向《劳动法》课程目标并间接指向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活动方式之一,这是教育教学目标、《劳动法》课程与考试之间的“应然”关系。科学合理的考试形式有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单一或不恰当的考试形式则妨碍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在特定教育教学目标和《劳动法》课程目标的视野下,理解、思考与设计考试方式。考试的形式要因《劳动法》课程性质而异,采用多种考核结合,尽量避免采用单一的期末一锤定音的考核方式。

(三)评分标准不一。

《劳动法》课程考试大部分采用标准答案,似乎采用的是统一的标准,其实在阅卷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很多人为的因素:不论是集体阅卷还是个人阅卷,教师都有一定程度的疲劳感,很少有阅卷老师能够在整个阅卷过程中自始至终地理性地看待每个学生的试卷。据调查,阅卷过程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导致评分标准不一,宽严不当,打印象分等影响考试成绩真实性的不良后果。另外,有些教师还忙于教学以外的其他事务,根本无暇顾及教学,甚至请学生代为评卷,从而进一步增强评分标准的多重性。

三、《劳动法》课程教学与考试考核方法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教育管理理论、心理学理论等作为充分的科学依据,使其具有可靠性、可信度,并采用科学的考试管理方法、成熟的管理经验,使考试管理活动行之有效,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

(二)公正原则。

考试管理的公正关系到考试的权威性,反映的是校风考风的建设程度。而且,考试直接关系到被试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被试者的心理,影响到个体对社会的态度。因此,我们要积极地创造条件,使考试尽量公正。

四、《劳动法》课程教学与考试考核方法的策略

(一)实施科学的教考分离。

1.积极修订教学大纲,为《劳动法》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建立前提条件。多年来,不少高校的《劳动法》课程大纲建设一直滞后,很多《劳动法》课程的大纲二十年不变,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还有很多《劳动法》课程就没有大纲。原因是在以前教考合一制度下,《劳动法》课程缺少大纲的矛盾暴露得并不明显,教考分离制度将教与考分为两条线,但没有《劳动法》课程大纲则无法组织有效的教学,更无法组织有效的考试。因此,高校应积极组织力量修订、制定《劳动法》课程大纲,为《劳动法》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创造前提条件。

2.建立高质量的题库,使教考分离更科学化。实行教考分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科学的题库。科学的题库可以提供各种规格、各种层次及科目的试题。采用试卷库的试卷可以克服由于教师命题随意性带来的信度和效度差的弊端。考试采用试卷库的试卷并且由水平较高的非授课教师参加阅卷,这在一定程度上能预防和杜绝授课教师在考试环节中参与作弊的现象。学校内部考试通过这方面的改进,可提高校内考试的质量与权威性。但建设科学的题库、卷库并非一蹴而就,它既是一项阶段性的、多方人员合力攻坚的综合技术工程,又是一项长期的,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充实、革新、完善的系统工程。高校因学科、专业的多样性,试题要注意学科性、专业性,而且要适应学生能力、教学水平变化的需要。

(二)考试方式多样化。

高校应鼓励教师根据本门《劳动法》课程性质选择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突出《劳动法》课程的考核重点。对于外国高校校内考试所有形式和方法,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照搬,但其指导思想却可以借鉴。根据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高校基本考试形式可采用以下四种:

1.闭卷考试。指考试中不允许携带和查看任何资料的一种用笔答卷的考试方式。

2.开卷考试。指考试中允许携带和查看资料的一种用笔答卷的考试方式。该方法根据允许携带和查看资料的限制情况,可分为全开卷考试和有限开卷考试或一页纸开卷考试。全开卷考试指考试中允许携带和查看任何资料;有限开卷考试或一页纸开卷考试是指考试中允许携带和查看规定资料或写有学生自己总结和归纳《劳动法》课程内容的一页纸。

3.口试。指应试者通过口头语言来回答问题的一种考核方法(含答辩考核),是面试中常用的一种。

4.成果试(如设计、论文、报告、制品等)。指应试者就某个具体问题或任务、项目通过查阅资料、计算、绘图和制作等环节,用规范的方式做出书面表达或形成实物作品的一种考核方法。

五、结语

考试是学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衡量教学效果的重要尺度,抓考试就是抓教学质量。笔者通过对高校《劳动法》课程考试过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与分析,推进考试观念的深层次转变;建立考试中心,完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培养和建设高素质的考试管理队伍;实施科学的教考分离;考试方式多样化;重视平时考试;实行全程管理,以提高考试活动的效率,实现检测教师《劳动法》教学质量,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创造能力。

参考文献:

[1]方芸.劳动法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与探索.技术与市场,2009.01.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2)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于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之中。案例教学法能够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迅速被推广到法学及其他学科的教学实践中。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要求也随之渐高。劳动关系管理实践中,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劳动法知识的应用。作为该专业的主干课程,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教学效果也突出反映在案例教学方面。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具有专业化程度高、实践应用性强的特点,同时,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内容涉及的很多是劳动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其适用要求具备精准、唯一且具有底限性的特征,因而凸显了案例教学在巩固课程知识方面的重要性。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效果分析

案例教学法作为首创并应用于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受学生的欢迎。但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并非一门专业的法学课程,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案例教学方法必须不同于法学专业的劳动法学,而应该将管理学元素与法学元素结合起来应用到案例教学中方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下表是笔者教授的三个年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章节测验成绩统计结果,学生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章节内容的平均成绩是最高的,究其原因,是劳动合同的内容教师应用的案例教学内容是最丰富的,由此可见,案例教学确实是迅速增强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

备注:1.教学方法分理论教学(L)和实践教学(S)两种,案例教学包含在实践教学中;2.教学手段分传统教学(C)和多媒体教学(D)两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的作用分析

案例教学是连接实践和理论的桥梁。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之所以能够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是因为案例教学在教学实践中所起的作用。

1.对案例的应用模拟可以实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单一的理论教学手段使学生对有关知识的理解过于抽象,辅助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将抽象知识形象化,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从而达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

2.对案例的排比分析有助于梳理理论知识体系。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案例选取的典型性与关联性。教师通过对关联案例的比较、综合案例的分析,建立案例库,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理论知识体系,快速地提升其综合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

3.对案例的理论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是一门极其重要的主干课程,对学生将来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非常关注此门课程的教学实践应用效果。案例教学本身就是一种源于理论、用于理论的教学手段,之所以深受学生欢迎,就是因为这种教学手段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

4.对案例的价值导向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属于应用型专业,专业学习导向并非基础理论研究。因此,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丰富的案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够使学生感知到本课程的应用价值。借鉴马克思的商品使用价值理论的精髓,当一门课程的应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就能迅速激发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热情。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案例教学正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对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的要求。

(一)案例选取要有典型性。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应用性专业的特点,教师在进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时要注重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性的特征。

1.针对劳动纠纷的多发点选取案例。比如对工资制度的案例教学应该结合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展开。除此之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可以重点分析的现实问题还有:劳动合同管理中关于劳动合同形式、试用期、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等。基于此,教师在开展教学前,首先要深入企业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研,梳理出问题多发点,选择性地摘取案例分析点,最终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展开针对性分析。

2.结合学生的就业实践选取案例。所有的高校毕业生最终都将面临就业问题,在如今就业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要在实际教学中,结合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问题选取案例,这样更容易引起学生关注。因此,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就业动态,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就业信息反馈机制。比较可取的办法是与学生保持网络联系或通讯联系、与学生就业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3.学会从社会热点话题中选取案例。这一类问题比较容易截取,比如针对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华为解雇风波,河南农民张海超的“开胸验肺”事件,富士康的员工跳楼事件,还有当下热门的“萝卜招”等社会热点话题都可以作为选取案例的依据。此类问题由于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起学生讨论的兴趣,在研讨式和辩论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应用度很高。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3)

二、《劳动法学》课程包含和蕴藏着就业促进的诸多教学资源

当然,任何一门课程都有为学生提供谋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做人的人格和道德,从而促进其就业的作用,但《劳动法》课程的就业促进功能,并不仅限于这种为学生未来从事本专业职业,如律师、法官、HR等,进行职业准备和职业开发的作用,它还能以自身独有的课程教学资源,为解决高校大学生(包括非法学专业的)各种就业难题提供专门的法律帮助,完全能够在法律上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助一臂之力。可以说,让《劳动法》课程承载就业促进的教学功能,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笔者认为主要是难在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就业岗位不多,当前我国人才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仍没有改观,依然是“买方市场”;二是就业渠道不宽,就业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就业的机会也不够充分,很多时候往往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三是就业条件不公,就业歧视和就业担保现象普遍存在,将许多大学毕业生人为挡在就业大门之外;四是就业信息不畅,为此很多人遭受就业欺诈或因此多走弯路,“摩擦性失业”问题也较为严重;五是就业能力不强,因知识和技能与岗位和职业不相匹配或难以胜任而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所谓“结构性失业”现象同样存在;六是就业保障不力,已经就业的,工作缺乏稳定性和满意度,劳资关系紧张,各种就业侵权现象屡屡发生,导致一些毕业生对就业和职场有畏惧甚至恐惧感。上述制约和阻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两点,一个是就业数量还不够多,二是就业质量还不够高。而究其原因,既有经济发展的因素,也有观念认识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制度提供的问题。因而要实现就业促进,有效破解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关键还是要在制度提供上做文章,其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向高校大学生提供有关就业促进的法律制度。而在这方面,《劳动法》课程可以大有作为,它就是专门致力于研究和传授保障就业权实现、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学科,包含和蕴藏着大量的就业促进的教学资源,让大学生了解和掌握这些就业促进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无疑对于帮助他们毕业后破解各种就业难题,保障他们就业权的高质量实现,具有极高的教学价值。对于《劳动法》课程独具的就业促进的教学资源,许多人仅仅认为体现在就业促进法这一部分内容上,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正如有学者就劳动合同法立法所评论的那样,“我国劳动合同立法虽然采取的是与就业法分立的模式,但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比其他国家更重视促进就业的功能,应当把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的实现作为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合同运行秩序的基本取向和重要内容”。实际上,我国现行《劳动法》课程讲授和研习的几大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劳动关系法、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以及劳动监察法等,都体现了这一立法精神,也都包含着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实现的基本取向,蕴藏着丰富的就业促进的教学资源。例如在扩大就业数量方面,为解决就业岗位不多、就业渠道不宽、就业信息不畅等问题,上述几部劳动法律都提供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就业促进法,就首次在法律上构建了扩大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它建立的就业信息统计、登记和制度、职业介绍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知情权制度,可有效的克服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实现的重要法律工具,该法引入和规范的劳务派遣制度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制度,被认为是一种偏好就业数量追求的就业促进制度,可大大拓宽我国的就业渠道。劳动基准法中,标准工作时间的缩短和各种弹性工时制以及限制加班制度,也都间接具有增加“增量”的就业促进功能。社会保险法中的失业保险制度,除了为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障外,促进其再就业也是它重要的且越来越突出的制度功能。再如在提升就业质量方面,即对于解决就业条件不公、就业保障不力和就业能力不强等问题而言,《劳动法》课程涉及的上述几部法律的作用和价值更不可小觑,因为它们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例如,几部法律都对就业歧视和就业担保持否定和禁止的态度,就业促进法还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就业歧视司法救济制度;劳动合同法在避免劳动关系空心化、短期化、试用化、断裂化等问题的作用更为许多人所称道;劳动基准法、集体劳动关系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察法,可视为是为提升就业质量而提供的标准保障、团体保障、社会保障以及司法和行政保障;劳动法上的职业培训制度,则被公认为是一种开发人力资源,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非常有效的制度工具,可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和水平。

三、《劳动法学》课程发挥就业促进功能的几点教学改革建议

课程功能的实现和发挥,必须通过相应的课程设计和教学实践才有可能。不难发现,当前许多高校的《劳动法》课程,无论是在课程的内容体系,还是课程的设置范围,抑或课程的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尚不利于其就业促进教学功能的发挥,实有予以改革的必要。在此,结合我们实践探索的初步思考,提出以下几点《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建议。

首先,确立就业促进的课程导向。《劳动法》课程要发挥其就业促进的教学功能,首先必须改变功能性导向不明确、不清晰甚至被遮蔽的缺漏,在课程设计上确立就业促进的课程教学目标导向。这既能更好的体现和发挥该课程的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又能满足和顺应学生就业知识需求不断增强的要求,以及高校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改革趋势。为此,我们以就业促进作为一条教学主线,重新整合和编排劳动法课程的教学架构体系,这不仅要打通《劳动法》课程涉及的几部法律之间在就业促进方面的内在联系,而且应当针对劳动法律制度相对较为分散的特点,采用线索式方法将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专门的归纳和链接。我们的经验是,以就业权的实现与保障为核心概念,重建劳动法课程教学架构体系,具体为将“就业促进原则”引入并确立为劳动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其余两个分别是“劳动自由原则”和“劳权优先原则”),并在各章标题后附于一个副标题,揭示该章内容在就业权实现和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如“第一章:劳动法基础理论——就业权的理论分析”;“第二章:就业促进法——就业权的政府保障”;“第三章:劳动合同法——就业权的合同保障”等等,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向学生提示各项具体的劳动法律制度的就业促进功能。

第二,增删相关教学内容,强化那些就业促进功能较大的法律制度的教学力度。课程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程教学内容的选取,《劳动法》课程教学要凸显就业促进功能,就必须对教学内容进行有选择的取舍性调整。为此,我们以就业促进为功能导向,在不破坏课程体系科学性的前提下,增删和调整教学内容,构建《劳动法》课程凸显就业促进功能的教学内容体系。例如,大学生实习制度、就业见习制度、勤工俭学制度、就业协议制度等,虽然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的调整范畴,但考虑到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在实际教学中都将它们适当安排纳入了课程教学内容中。至于像就业服务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劳务派遣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资支付与保障制度、加班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等,由于它们具有较强的就业促进功能,更是作为教学的重点予以突出。而对于那些就业促进教学价值不大的的劳动法有关内容,如劳动法的发展历史、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一些过期失效的政策和制度等内容则进行了删减。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4)

劳动教育是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学会劳动、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校3—6年级安排了劳动课程,每周各年级一节,并根据大纲对各年级的不同要求,按年级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下面谈谈我在劳动课的教学中,所做的一些有益探索。

一、寓思想教育于劳动实践中

在劳动课教学中,劳动实践是进行劳动教育的基础,劳动课以劳动实践为主,寓思想教育于劳动实践之中,把思想教育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掌握知识、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实践性、教育性相统一。

因此,在教学中,我不仅向学生传授工艺技术,而且积极捕捉上述内容因素,尤其思想教育方面的因素,并将其有机地渗透到劳动课的教学中。例如,在教“剪喜字”一课时,首先引导学生讨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剪字?你见到最多的剪字是什么字?“喜”多用于什么场合?因为有了上述讨论,所以学生们在剪字时极为认真、小心,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劳动课要选择一些尽可能做到的、看得见的、摸得着的、能亲手操作的知识进行教学。例如:五年级学到《种蕃茄》一课时,老师感到城市学生没见过怎样种蕃茄,并且老师也不熟识这方面的知识,讲起来抽象,有难度。于是老师们经过讨,这节课选择种大蒜的教学内容。老师们找来几个花盆,装上土,提来一桶水,准备一把蒜瓣放在讲坛上。课堂上老师一边讲解,一边在松软的土壤里动手种蒜瓣,并告诉学生怎样施肥,怎样浇水,保持怎样的密度。接着让学生口述种大蒜的要领,最后让学生分组轮流动手种大蒜,又布置作业,回家在阳台上的花盆里,门前的花园中,菜哇上种大蒜。这样动手动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内外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学到简单的劳动知识,也没有照搬课本的内容,而是结合本地实际,使学生真正掌握了一种劳动技能,完成了劳动课的教学任务。

三、挖掘教材的创造因素,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积极主动性

对学生来讲,新技能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在技能训练课中,工具、材料、任务和要求都摆在学生面前,如何多快好省地进行加工,这里面蕴含着大量有待于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若能引导学生自己去解决,要比由教师直接教给学生怎么做的效果要好得多。因为,创新的答案,决不是唯一的,而是有一定的选择性和灵活性。比如,加固扫帚,圆形扫帚和扁形扫帚的捆绑,不能采用同一方法。

上这节课时,我先引导学生开动脑筋,进行发散性思维,尽量多地提出扫帚的捆绑方法。学生们积极思索,争先恐后地提出了许多种方法,有的方法虽然很幼稚,但毕竟是他们自己思维的成果,他们很兴奋。然后,我再引导学生筛选经济、简单、可操作的方法,让学生自己动手捆绑,用实践来检验方法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最后,验收和评比,哪个捆得结实?方法是什么?此时学生发言踊跃。这节课,就加固方法而言,已大大超过教材规定的内容。

四、重视学生劳动成果,提高学生劳动兴趣和认真态度

以往,学生们认为劳动课是副课,应付一下,教师给个成绩就行了。因此,部分学生上劳动课很不认真,劳动成果也很不像样,更谈不上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因为学生们把劳动课当作一种练习课,其劳动成果也自然是练习品,没什么价值。改变这种现状,关键要让学生自己的劳动成果发挥作用。我在课后,总想法把学生的劳动成果利用起来。比如,用学生做的纸花纸链布置教室,用学生加固的扫帚打扫教室等等。学生看到自己劳动成果有了正式的作用,其学习的积极性自然就提高了,也注意了劳动成果的质量。

五、课内外联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5)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5.132

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在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对高职人才的培养又以课程的开设及课堂教学为载体来实现。根据学生的特点,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在理工科课程中运用较多,而文科性课堂教学中运用较少,本文立足通过该教学模式实现在高职劳动合同法教学中的应用,探讨任务驱动式教学模式下劳动合同法具体运用。

1 任务驱动式教学在劳动合同法教学中的内涵

传统的劳动合同法课堂讲授主要遵循劳动合同的概念、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六个主要步骤,而在讲授具体六个步骤中,除了讲授含义,还有特征、法条规定等知识,高职学生从头听到尾,面对一份劳动合同,仍然不知道如何来签订。传统的授课方式注重理论而较少关注实际运用,作为高职高专类学生,高端技能型的培养目标定位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学而会做。

在课堂实践教学中,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笔者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制式劳动合同为范本,融入真实案例,利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一份劳动合同的学习和签订。同时,在学习过程中,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制式劳动合同范本条款顺序讲解劳动合同的主体、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生效及变更等内容,在讲解的过程中,同步要求学生根据学习的知识,完成合同条款的签订,使学生在课堂上即学会、完成一份劳动合同书的签订。

2 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在劳动合同法课堂中的应用

2.1 任务导入

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良好的教学效果要求教师对课堂教学任务进行设置、分析和引导。劳动合同法课堂中,将学生作为一个求职者放在真实的合同签订场景中,模拟学生以一个劳动者身份与企业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教师在授课中,无需对学生强调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的理论知识,直接将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制式劳动合同发放学生手中,提出学生需完成的任务。

2.1.1 项目内容

小张到用人单位应聘后被录用,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学习,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签订一份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

2.1.2 项目要求

①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素;

②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实质要求;

③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在学生明确所要完成的项目任务及项目要求后,教师要明确,作为高职高专类学生的高端技能型培养要求,学生应掌握合同签订过程中必要的理论知识点。因此,在知识目标中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 熟知劳动合同订立的内容; 熟练掌握在各种条件下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法律责任;熟悉我国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在一定的理论知识目标完成后,达到能够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能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目标。

2.2 实施与评价要点

在任务驱动式课堂教学模式的运用中,任务实施不仅要考虑到学生任务的完成,还要对任务完成过程中涉及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讲授,拓展学生知识外延。本项目的开始任务中布置了一个任务:小张到用人单位应聘,用人单位同意录用该劳动者,请帮助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2.2.1 任务分析

为完成上面的任务,应熟知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包含的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结合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特点主要解决以下问题: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工资待遇;劳动争议处理。

2.2.2 任务实施及检测

①任务内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②任务要求:将学生分成两个小组,一组代表用人单位,一组代表劳动者,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劳动合同。

③教师对劳动合同的完备程度进行总结点评。

本项目介绍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条件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我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资的规定进行了介绍。 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还专门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通过任务驱动法教学法,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由表及里、逐层深入地学习到了劳动合同法的理论知识点及实际运用。采取用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有利于老师与学生在课堂中互动与交流,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确实能有效提高《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教学效果,特别是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培养要求,有利于强化学生职业教育特点。实现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使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达到学以致用、学而有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冯毅.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运用[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3,(7).

[2]吕宪栋,刘伟,钟健.任务驱动法在文科教学中的有效应用[J].文学教育,2010,(7).

[3]曹晓凡.任务驱动式教学在高职《环境法学》课程中的应用[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6).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6)

2006年3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宣称,我国将进一步加快清退中小学代课人员工作,采取系列措施把44.8万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 2007年,重庆市1万余名代课教师中,有8000名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转为公办教师,代课教师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其他地区也纷纷采取行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代课教师的去向、同工同酬、社会保险等问题时刻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一、代课教师问题令人堪忧

数量庞大。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学校,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学校,存在着大量的代课教师。2009年年底,我国普通中学有代课教师100671人,小学有代课教师234502人,幼儿园有代课教师105004人,特殊教育学校有代课教师1024人(资料来源于教育部网站2009年教育统计数据),总数达441201人。

工作环境异常艰苦。我国之所以存在大量的代课教师,除了基层财政困难等原因,偏远、落后山区的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异常艰苦也是重要原因。《凤凰琴》《一个也不能少》等影视作品就是代课教师工作环境的真实写照。在这种恶劣的环境里,公办教师调不进,即使调进来,也稳不住。因此,繁重的工作只有依靠大量的代课教师承担。

待遇低。代课教师从事的是与公办教师同样繁重甚至比公办教师还要繁重的工作,但其工资待遇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更是远远低于公办教师的工资。相当一部分代课教师长期只拿每月不到百元的工资,还不到正式教师工资的1/10。

现在社会关心的是代课教师的去留问题。虽然我国政策规定要全部清退代课教师,并且不允许产生新的代课教师,但实际上,只要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只要基层财政还存在困难,代课教师就有存在的空间,这不是靠一纸文件就可以解决的。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也都存在代课教师问题。事实上,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代课教师 “是否转正”,而在于如何利用相关法律保障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因此,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必须正确定性代课教师的法律属性,完善法律法规,最大可能地维护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代课教师法律关系的分歧

目前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关于代课教师法律关系的认定,存在着人事关系说、劳动关系说、劳务关系说这三种观点。

代课教师人事关系说,主要是从《教师法》之角度来考察代课教师的法律关系。从教师的职责与使命看,我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从教师的传统身份看,我国长期以来对教师实行的是人事制,教师具有干部身份。从教师的流动方式看,教师交流主要是采用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调动的形式,落后地区的师范毕业生实质上仍然采取行政分配形式。基于教师与学校的这种关系,代课教师既然也是教师,其与学校之间也应当是人事关系。

代课教师劳动关系说认为,无论从代课教师与学校的实际关系,还是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看,代课教师与学校之间都应当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代课教师被聘用后即成为学校的一分子,需服从学校的管理与工作安排,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其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构成要件。

代课教师劳务关系说认为,代课教师的身份毕竟不同于在编的公办教师,其身份定性应当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实质上就是民法的雇佣关系。我国《合同法》虽然没有规定雇佣关系,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了雇佣关系。这种定位对代课教师非常不利,因为将代课教师的关系定性为劳务关系,代课教师自然就不能获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特殊保护。

三、代课教师法律关系定性产生分歧的原因

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之所以存在对代课教师法律定性的诸多分歧,主要的原因在于:学界对代课教师的内涵界定不一致,讨论问题时混淆了代课教师应然法律地位与实然法律地位的区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不断扩大,我国关于教师的政策也对代课教师的法律定性造成干扰。

(一)代课教师内涵界定的分歧

定性代课教师的法律属性,首先必须界定代课教师的内涵。我国学界对代课教师之内涵有不同的界定。广义的代课教师,是指不在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之列却临时或长期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人员或非专业性人员。狭义的代课教师,是指学校教师缺编或因病、因事请假,学校征得上级教育部门的同意,请具有相应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并热爱教育工作的人代替缺编或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专职教师上课的教师。狭义的代课教师包括顶编代课教师和短期代课教师。最为狭义的代课教师,仅指顶编代课教师,即长期以代课为业、以教师为主要身份的代课教师。对代课教师内涵界定的不同,自然会导致对代课教师法律关系定性的偏差。兼职教师与兼职学校之间、短期代课教师与学校之间一般形成劳务关系,如果将兼职教师、短期代课教师与其他代课教师混为一谈,就很难定性整体代课教师。再如,代课教师到底应不应该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学历条件,就成为代课教师究竟应该适用《劳动法》,还是适用《教师法》的分歧所在。

(二)代课教师实然法律地位与应然法律地位的分歧

目前关于代课教师法律关系的分歧还在于学界对于教师实然法律地位与应然法律地位的分歧。从教师专业性的角度看,代课教师应当属于教师的范畴,应当按照《教师法》来调整;从教师与学校未来关系的发展趋势看,教师与学校之间应当逐步实行聘任制,要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处理。但这都是从应然角度来分析的。从现实角度看,代课教师有县教育局聘的,也有乡政府聘的,还有学校聘的;代课教师有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也有不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代课教师中有采取聘任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但大部分并没有纳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按照劳动合同关系,更难按照人事关系来规范代课教师与学校的关系。

(三)《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不断扩大

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反复强调代课教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关系来进行规范,但问题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一直在逐渐扩大。比较《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劳动合同法》的范围要宽。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其一,在传统意义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内部的正式人员只有干部和工人两类,正式人员意义上的工人是按照《劳动法》管理的。代课教师被排斥在学校正式人员之外,无法适用《劳动法》进行保护。如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限定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学校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自然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对象。其二,我国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教师与学校之间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教师的工资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学校缺乏用人自。因此,代课教师(包括教师)名义上是学校聘任的,但是学校受制于编制等问题,无法完全兑现《劳动法》规定的待遇。

(四)我国政策的影响

我国关于教师特别是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受政策的影响非常大。因此,代课教师如果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险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让单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得到的最常见的答复是“不予受理”。理由很简单:代课教师如果是教师,应当归人事部门管;但因为不是正式教师,又不属于人事部门管。本文开头所举案例就是对目前代课教师尴尬处境的最好阐释:政府对代课教师的管理处于真空状态。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的确,看不到政策对代课教师法律地位的影响,势必会造成定性的偏差。

四、代课教师的法律定性

代课教师的法律定性首先要看实然法律地位,然后从发展趋势角度对其作出正确定性。本文首先将代课教师定位在最狭义的角度,这是由于兼职教师、短期代课教师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对代课教师本人并没有实质影响。

(一)代课教师实然法律地位

从实然角度看,我国代课教师的身份应当是民法上的受雇者,其与学校之间建立的应当是劳务关系。不可否认,农村相当一部分代课教师直接由学校随意聘任,许多人只有初中学历,而且没有任何聘用合同和手续,没有受过教育教学培训就直接进入教学领域。代课教师教学权利的取得、教师的身份和地位与《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不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来处理,实现“同教同酬”,就会造成与《教师法》等的冲突。

(二)代课教师应然法律地位

从应然角度看,代课教师应当定位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从聘任制改革的角度分析,教师与学校之间正在向劳动合同关系演变。正式教师的法律定位在向劳动合同关系发展,代课教师当然也不例外。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7)

一、教学内容:

① 种植几种观赏植物;种植油菜花

② 自我服务和家务劳动;

③ 生活小常识,劳技课教学计划。

这些内容不仅注意适应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而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实践性和趣味性。

二、本学期劳技课的教学目的

1、使学生掌握一些简单的种植方法。

2、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自立能力和耐心细致的高尚品质。

3、提高学生对劳动生活的学习态度和兴趣。

4、培养学生爱科学,爱生活,用科学的创新精神。

三、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1、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通过了解,班上的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坏习惯,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好的思想教育,告诉他们劳动创造了人,劳动是最光荣的,讲一些热爱劳动的小故事,来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2、积极进行劳动课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

劳动课的教学不仅要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学生掌握劳动技能和各种能力的培养。因此在课堂上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掌握劳动和种植方法,学会总结规律,在学生掌握了简单劳动和种植方法的同时,学会创新,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气氛,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知识,提高了技能,陶冶了品德。

3、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教师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兴趣。

4、经常带领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大胆创新,勇于竞争的实践能力。

总之,在本学期教学中,要以以上的总体计划来完成劳技课的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为社会培养出高素质人才。

劳技课教学计划(二)

一、教材概况:

本册教材根据1992年秋季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的精神,又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写。本册教材为二期课改后实行的新教材,以社会生活为主要内容,编排了一些看看、说说、做做的内容,工作计划《劳技课教学计划》。尤其强调实践性,要求学生都要亲自动手实践,以提高动手能力。本册教材内容主要有:一,工具的认识与使用,二,自我服务劳动,三,家务劳动,四,公益劳动,五,简单生产劳动,六,创造与制作。这些内容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而且,教师还应根据实际适当补充校本教材,以提高学生对劳动技术课的兴趣,提高动手能力。

二、班级学生情况:

本学期我担任的五年级劳动技术课教学,每班学生数为50人左右。由于去年我已经开始教劳动技术课,知道学生对劳动技术课还是比较喜欢,他们喜欢动手,喜欢做实验,这对我来说有利于上好本学期的劳动技术课。虽然我不太熟悉这一学期的学生,但在三年级时,我也给他们上过课,所以还是有所了解。所以,我有信心上好五年级的劳动技术课。

三、教学要求

1、教育学生初步懂得劳动创造社会财富、劳动光荣、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道理;从小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遵守纪律、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不怕困难的劳动态度和勤劳俭朴、爱护劳动工具、珍惜劳动成果等优良品质;初步树立质量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2、使学生学习一些浅显的劳动知识,学会使用一些常用工具;初步掌握自我服务劳动和一般的家务劳动的基本技能;能进行简单的生产劳动。

3、通过劳动课的教学和实践,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并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思维、想象的能力和创造精神,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四、教学措施:

根据本学期五年级劳动技术课的要求、内容和班级学生实际,我决定采取以下教学措施:

{1},认真钻研教材,熟悉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尤其做到亲自动手。凡要求学生会做的小制作、小物件,首先自己会做,并在课堂上认真做好演示,激发学生上劳动技术的兴趣。

{2},努力学习信息技术,摸索信息技术与劳动技术课整合的方法。通过运用信息技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3},上课作好充分准备,按时进课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35分钟教学质量。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8)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具有专业化程度高、实践应用性强的特点,同时,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内容涉及的很多是劳动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其适用要求具备精准、唯一且具有底限性的特征,因而凸显了案例教学在巩固课程知识方面的重要性。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效果分析

案例教学法作为首创并应用于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受学生的欢迎。但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并非一门专业的法学课程,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案例教学方法必须不同于法学专业的劳动法学,而应该将管理学元素与法学元素结合起来应用到案例教学中方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WWW.133229.CoM下表是笔者教授的三个年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章节测验成绩统计结果,学生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章节内容的平均成绩是最高的,究其原因,是劳动合同的内容教师应用的案例教学内容是最丰富的,由此可见,案例教学确实是迅速增强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

备注:1.教学方法分理论教学(l)和实践教学(s)两种,案例教学包含在实践教学中;2.教学手段分传统教学(c)和多媒体教学(d)两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的作用分析

案例教学是连接实践和理论的桥梁。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之所以能够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是因为案例教学在教学实践中所起的作用。

1.对案例的应用模拟可以实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单一的理论教学手段使学生对有关知识的理解过于抽象,辅助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将抽象知识形象化,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从而达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

2.对案例的排比分析有助于梳理理论知识体系。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案例选取的典型性与关联性。教师通过对关联案例的比较、综合案例的分析,建立案例库,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理论知识体系,快速地提升其综合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

3.对案例的理论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是一门极其重要的主干课程,对学生将来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非常关注此门课程的教学实践应用效果。案例教学本身就是一种源于理论、用于理论的教学手段,之所以深受学生欢迎,就是因为这种教学手段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

4.对案例的价值导向分析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属于应用型专业,专业学习导向并非基础理论研究。因此,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丰富的案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够使学生感知到本课程的应用价值。借鉴马克思的商品使用价值理论的精髓,当一门课程的应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就能迅速激发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热情。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案例教学正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对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的要求。

(一)案例选取要有典型性。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应用性专业的特点,教师在进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时要注重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性的特征。

1.针对劳动纠纷的多发点选取案例。比如对工资制度的案例教学应该结合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展开。除此之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可以重点分析的现实问题还有:劳动合同管理中关于劳动合同形式、试用期、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等。基于此,教师在开展教学前,首先要深入企业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研,梳理出问题多发点,选择性地摘取案例分析点,最终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展开针对性分析。

2.结合学生的就业实践选取案例。所有的高校毕业生最终都将面临就业问题,在如今就业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要在实际教学中,结合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实际遇到的问题选取案例,这样更容易引起学生关注。因此,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就业动态,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就业信息反馈机制。比较可取的办法是与学生保持网络联系或通讯联系、与学生就业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3.学会从社会热点话题中选取案例。这一类问题比较容易截取,比如针对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华为解雇风波,河南农民张海超的“开胸验肺”事件,富士康的员工跳楼事件,还有当下热门的“萝卜招”等社会热点话题都可以作为选取案例的依据。此类问题由于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起学生讨论的兴趣,在研讨式和辩论式案例教学过程中应用度很高。

4.注重点面结合地选取案例。对于单元学习而言,选取一些足以说明对应的知识点的小型案例实施教学进度控制。此外,教师要适时地选取一些综合性案例展开分析,以便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链。综合性案例由于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宜采用研讨式、情境式、辩论式的教学方法。

(二)案例应用要有实践性

案例应用的实践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案例必须具有实践价值,解决实际就业问题。除了上述案例选用技巧中论及的方法,教师还可以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中选取一些说法类节目中的实际案例启发学生思维。此外,教师还可以带领学生一起参与用工调研,帮助学生理解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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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要思维多元化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课程设置特点与劳动法学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其涉及的内容不仅仅是个法学问题,还包括管理学的相关问题。由此,教师在该门课程的案例教学中要应用多元化思维剖析,即既要从非法学的思维去学习法学及与法学相关的管理学问题,又要从管理学思维去理解法学相关命题。

(四)案例教学方法多样化

如果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方法局限于课堂教学,那么将无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开展本课程的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善于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教学内容精彩纷呈。尤其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章节的不同知识点必须采用不同的案例教学方法。

三、针对教学对象特点进行案例教学改进的若干方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方法改进思路应该是,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分步骤、有计划、灵活性地推动,切忌教学手段单一化、教学方法模式化、教学内容模块化。为此,针对面向对象的特点提出的案例教学方法改进的内容如下。

(一)教学理念突破

传统的案例教学应用往往是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个知识点而进行的辅助性说明,建立在这种理念下的案例教学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难以形成知识系统化;二是难以形成教学互动。对传统案例教学理念的突破就是要实现“让学生学会知识”到“让学生会用知识”的转变,把案例教学不再作为辅助性手段而是作为主要教学手段应用于教学过程中。

(二)教学手段改进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手段改进并不仅仅指要采用多媒体手段教学,而是指要针对课程章节特点灵活运用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在某些时候产生的教学效果并不强于传统教学手段。对本课程理论性较强的内容部分宜采用传统教学手段,以课堂讲授为主;对实践应用性较强的内容可以选择性地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值得一提的是,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并不是简单地把案例的文字阐述简单地从教材搬到幻灯片上,而是要学会使用多种幻灯片制作技术,灵活应用动画、视频、声音等多种丰富幻灯片画面效果的处理技术。

(三)教学对象梳理

思想家孔子教学成功之道在于因材施教,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各种方法的应用也要注意因人而异,因此,教师首先要对自己的教学对象展开摸底,对学生进行简单分类。分类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性格特征和学习能动性。分类的目的是针对不同性格特征和学习能动性的学生应用不同的案例教学方法。比如外向型的学生往往在进行角色模拟的时候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经典案例选择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的选取尤为重要。选取案例时要把握案例的代表性、前沿性和时效性。案例选取的来源主要有:(1)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的重要社会事件或案件;(2)参考书中编写的一些模拟性教学案例;(3)教师根据自己掌握的学科知识动态编制的案例。

(五)具体方法改进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的具体方法应用中要改变过去单一讲授的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变学生被动为主动,形成教学相长的良好局面。具体可以应用的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

1.研讨式案例教学。主要是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分组讨论、集中座谈等方式,让学生对案例问题进行自主讨论。这种教学方法比较容易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是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的重要手段,但在过去的教学实践中应用得不多,是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改进中重点要改造的领域。

2.情境式案例教学。又称为角色模拟式案例教学,主要是让学生扮演案例角色,将案情以真实情景再现。这种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活跃课堂气氛。情境式案例教学往往是一些外向型学生乐于参与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由于耗时较长,应用频率不宜过高。

3.辩论式案例教学。主要是教师拿出一些有争论的案例,在学生中展开正反相对的辩论。这种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具有快速的应变能力和高度的知识驾驭能力。尽管这种方式学生们都有较高的参与积极性,但由于难度较大,也不宜经常使用。根据辩论设置的规则要求,为了改变部分学生的学习惯性,可以让一些性格内向和学习能动性不强的学生作为一辩,使他们尽快融入集体氛围。

4.讲授式案例教学。这是一种最传统、应用最普及的案例教学方式。主要是教师针对课程知识举出案例,然后进行案例讲授分析。为了控制课程进度,讲授式依然是当今开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的最主要的授课方式。但对这种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是可以通过改良手段使之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的。在讲授过程中,可以辅助以课堂提问、误导性假设、各抒己见等手段使学生思考。

5.反串式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角色反串,由学生临时性担任教师角色来分析案例,教师作为学生听取学生的分析意见并适时提出问题启发学生思考。这种教学方法应该提前布置,给学生足够的准备时间。这种方法适时采用可以帮助学生提前预习课程内容,但由于难度较大,也不宜经常采用。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多种教学方法应用推广的限制条件克服措施。

应用多种教学方法是当前开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必须推广的做法,但由于现实存在的诸多限制因素,教师必须想办法尽力克服。

(一)课时限制条件的克服

由于课时总量的限制,辩论式和情境式案例教学方式采用频率不宜过高。为了控制教学进度,教师和学生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预习、讨论,以确保一些比较耗时的案例教学方式顺利推进。

(二)学生参与面局限性的克服

辩论式、情境式、反串式等案例教学方法的学生参与面是有限的,为了避免在准备和开展过程中苦乐不均的现象,教师可以进行分组,不确定参与直接参与人选,由各小组集体讨论后再确定参与人选,而此时的参与人实际不过是小组意见的代言人。由此,可以避免学生参与面过于狭小的局限性。转贴于

(三)学生积极性调动的限制因素克服

部分内向性格和学习能动性不强的学生往往不愿意参加一些需要公开发言的场合,为了调动这部分人的参与积极性,可以通过课堂提问阶段的针对性提问、辩论阶段安排非自由辩手、角色模拟中分配非主要角色等方式提高其参与度,逐步调动其参与积极性。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9)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说得很具体:“实施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这里将生产劳动提到了教育的社会本质高度,而劳动教育作为学生的一个重要素质则用一个“和”字提高到了与德、智、体、美四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认为中学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抓好劳动教育,换言之,没有劳动的教育是不全面的教育,不全面的教育就谈不上素质教育,两者是有机的结合体。

一、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的意义

1.开展劳动技术教育能促进德育教育。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修养和世界现是在人与人交往中,在劳动中形成的。劳动能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培养学生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的美德;通过劳动课的活动能使学生养成爱护设施,爱惜别人的劳动成果,遵守公共秩序的习惯,同时能改变学生懒惰的习惯和轻视体力劳动的观念;通过劳动课的教学,还能培养学生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的优良品质。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能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劳动创造人本身”。劳动过程是让学生从不会到会,从领悟到掌握,这就是一个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转换和运用过程,这便是素质教育。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在实践中边做边学,培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造思维和动手能力。双手灵巧,热爱劳动的学生,一般都具有比较清晰的思维。手脑结合,脑教导手,手又发展和训练脑,使人心灵手巧,学生的技能越高,他就越聪明。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能促进美育。美学家认为:“世界上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在笔者看来学校里也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时间和精力。然而劳动教育可以成为一块艺术教育的小天地。因为劳动课所从事的创造不仅要求运用科学的知识去创造,而且要求运用美学的知识去创造。学生创造出来的作品,不仅有技术规格的要求,而且有结构、造型、色彩等审美工艺的规格要求,这就必然使学生从中获得审美能力的发展。可以开辟一个劳技作品展览室,要求学生自己动手制作作品参展,学生们各显神通,用麦秆、纸、木头、石头、可乐瓶、泡沫塑料做材料,制作各种物件,从中表现出极大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中学生是民族的未来,为使他们能健康地成长,在目前的情况下,必须帮助他们从对父母和教师的依赖中解脱出来。教师要重视对他们进行劳动教育,注重平时的劳动实践,逐步培养他们的劳动能力。

二、转变观念,摆正劳动技术课的位置

基础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克服轻视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陈腐观念,把上好劳动技术课提高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高度来认识。李岚清同志曾经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发展教育要坚决扭转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办学模式,走一条适合当地实际的办学路子……不论是九年教育,还是六年教育,都要在学好文化知识、养成良好道德行为及文明习惯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职业技能和实用科学知识的内容。这样,大部分学生毕业后,都用其所学技能和知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真正把劳动技术课摆到应有的位置上去,按照中学课程设置计划和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足课时;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根据不同年级的特点,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地进行劳动技术教育,逐步实现劳动技术教育的规范化和系列化。

三、加强劳动技术课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素质

1.营造氛围使学生喜欢劳动技术课。教师对于劳动技术课的首要职责不在于“教”,而在于“导”,在于营造一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使学生形成一种乐于劳动的心理愿望和性格特征。如情境法,通过创设与课文内容有关的情境,如把自己当作环境卫生的保卫者、班级的美容师,把枯燥的卫生打扫变得富有人情味,学生干起来也特别积极;也可运用尝试发现法,让学生独立思考,自行发现问题,并寻求答案。教师不论用那种方法,都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教师要摆正位置,甘当配角。配角并不等同于消极参与。教师应适时地参与学生讨论,并使学生忘却师生界限,消除学生的被驱使感。

②教师要包容学生的失败。劳动课实践操作的过程本身就是学生尝试创造的过程,教师要正确看待学生在这一过程中所犯的错误,要引导学生正视失败,告诉他们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畏首畏尾,封闭自卑,不敢尝试。

2.加强引导让学生明白劳动的意义,重视劳动。根据中学生的认知特点,从感性认识入手,使他们从生活实践中了解劳动的意义。带领学生参观农村、工厂,了解爸爸妈妈一天的工作,使他们懂得身上穿的衣服、每天吃的粮食都是人们辛辛苦苦劳动的结果,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的一切。同时结合课堂教学,通过开展班队活动,使他们认识到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我们有机会能为大家服务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

3.教给劳动方法,使他们学会劳动。在教学中借助生活劳动教材,依据中学《劳动课教学大纲》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并根据课文进行讲解,学生参看课文图示,用课本的知识与生活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学会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学校的劳动实际,教给学生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的方法。如入校第一次大扫除,教给学生怎样扫地、排课桌等,既美化教室的环境,又学会打扫方法。教学生劳动,家庭的作用不能忽视,因此要发动家长,每逢节假日教孩子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可组织学生向家长学一样劳动本领,开展“我学会了……”的活动,扩大学生的劳动范围。

4.重视评价,巩固教学效果,让他们自觉劳动。在劳动中,教师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评价,不断激励学生的劳动热情,自觉端正劳动态度,是取得良好的劳动效果的重要保证。

①学生自评。在劳动中,要求学生随时检查自己做到了没有,做得对不对,与要求有多大差距,随时做到自我调整。

②学生互评。学生相互间的启发帮助,比教师一个人面对四十几个学生考虑得更周到、细致。

③家长参与评价。对于生活自理方面的劳动,学生在家的实践由家长给予评价。

④教师评价。在上述的基础上,再由教师对学生作全面的评价,重点放在总结经验,明确下一步的努力目标上。

可以相信,不断加强劳动教育,坚持学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开展有益的劳动竞赛,不仅能提高学生的自我服务能力和劳动技能,而且定能培养出一代有知识爱劳动的高素质学生。

参考文献:

劳动课教学方法篇(10)

一、学期教学总体目标:

1、使学生掌握一些简单的劳动方法。

2、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自立能力和耐心细致的高尚品质。

3、提高学生对劳动生活的学习态度和兴趣。

4、培养学生爱科学,用科学的创新精神。

二、教材分析:

本册劳动课共15课,内容包括“十字绣”、“种植”、“雕刻”、“饮食制作”,十字绣主要内容是十字绣的基本功和练习绣梅花;种植主要内容包括番茄的育苗、移植、管理保鲜与加工;雕刻主要包括果皮、萝卜、肥皂的雕刻和橡皮印章的雕刻;饮食制作主要让学生学会一些简单的菜的制作方法。这些内容不仅注意适应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而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实践性和趣味性。

三、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三、四年级学生整体素质不错。但思想较浮躁,大多数同学热爱劳动,有部分来自农村,他们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爱劳动,能积极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手工制作能力比较强。但部分学生劳动积极性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极个别学生劳动态度不端正,对他们应加强指导和教育。 四、主要措施:

1、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通过了解,班上的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坏习惯,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好的思想教育,告诉他们劳动创造了人,劳动是最光荣的,讲一些热爱劳动的小故事,来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2、认真钻研学习《新课程标准》和《劳动教学大纲》,熟悉教材内容,备好每一节课。

3、积极进行劳动课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

劳动课的教学不仅要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学生掌握劳动技能和各

种能力的培养。因此在课堂上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方法,学会总结规律,在学生掌握了简单劳动方法的同时,学会创新,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气氛,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知识,提高了技能,陶冶了品德。

4、改革劳动课的评价制度

改变过去单一的理论测试的评价制度。本学期要从三个方面评价学生的劳动。①平时的劳动(如值日、义务劳动)②对待劳动课的态度③家务劳动。即:一方面从学生平时的值日,义务劳动等情况,评出等级;第二方面从学生在劳动课各方面的表现评出等级;三从家长反映在家中的劳动情况评出等级,最后进行综合评定,这样全方位地调动了学生热爱劳动的兴趣。

5、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教师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热爱劳动的兴趣。

6、经常带领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大胆创新,勇于竞争的实践能力。

总之,在本学期教学中,要以以上的总体计划来完成劳动课的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为社会培养出高素质人才。

一年级劳技教学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初中劳动技术教育是以学生获得积极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基本目标,以操作性学习为基本特征的教育。劳动技术课程的教学与实施要注重体现基本课程基本理念,体现“全体性、综合性、科学性、实效性”原则。正确认识初中劳动技术课程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初中劳动技术课程是为与之衔接的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打基础的必修课程,是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基础学习领域。课程实施中,要明确初中劳动技术课程具有为高中阶段通用技术打基础的通识教育意义,教学中应努力提高学生的基础技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和富有个性的发展。注重技术思想和方法以及符合时代需要并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发展学生技术实践能力。通过技术设计等活动,培养学生探究、批判和创新意识,使学生创造潜能、批判性思维得到有效开发,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奠定基础。

二、教学目标和依据

以“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作为劳动技术课程基本目标,以九年义务教育《7~9年级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施指南》为教学依据,以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作为参考。

劳动技术课程课时安排应依据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试行)来安排,满足7到9年级劳动技术课程100课时的要求。以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材《劳动

技术》作为主要参考进行教学活动,同时在课程实施中要结合各校实际情况,选取适合的教学内容,突出学校特色。

三、教学要求

1. 认真学习研究《7~9年级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施指南》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实验)》 ,理解初中阶段劳动技术课程的课程目标和课程理念。明确初中阶段劳动技术课程是以基础的、宽泛的、与学生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技术内容为载体,以学生获得积极的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基本目标。理解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关系,三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注意融合与协调,努力实现三者的统一。注重学生在技术理解、技术实践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经历和基础奠定。

2. 认真备课,仔细研究和设计教学内容。围绕教学目标,结合学校特点,选择适合的技术学习内容。在课堂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亲历设计过程,重视技术思想和方法的指导,重视技术试验的教学。

3. 选择适当教学方法,倡导多元化学习方式。改变传统的技术教学中单纯的技能培训模式,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创新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针对不同学习内容,考虑学生差异,选择模仿、合作和研究等不同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在教学中加强与学生互动、谋求共同发展。

4. 遵循发展性评价理念。评价中要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

结合,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和发展功能。评价要体现本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评价时要关注学生的劳动态度与技术实践能力。评价方法注重多样化,将作品评价、访谈评价、书面测试、技术活动报告等多种方式结合,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参与程度,给学生提供自我评价的机会,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反思。

5. 增强科研意识,开展课题研究。以“初中劳动技术教师技术素养提升策略的实践研究”课题为契机,引领劳动技术教师从自身专业发展角度出发,寻求提升技术素养的方法;以劳动技术学科课堂教学低效(无效)现象研究为核心,推动劳动技术学科课堂教学有效实施。

6. 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促进课程资源的开发。立足教学中的具体问题,通过研讨、听评课、课题研究、专题讲座、技能培训等各种形式,加强本课程教学研究和教学资源的开发整合。加强校际之间劳动技术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分享经验,提高教学能力。

7. 固化教学成果。重视经验、成果、案例等积累,将课堂教学或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提炼,汇总成教学设计、活动案例、论文、研究报告等,同时将学生和教师作品进行整理。

四、教研活动

1. 研读本学期教学计划和要求。

2. 组织教材教法分析、研究课、专题讲座活动。

3. 组织木工、电子传统工艺技能培训。

4. 组织青年教师说课基本功交流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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