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市场风险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5 16:51:24

医疗市场风险

医疗市场风险篇(1)

无奈世事难料。样机运到后,几番试验调试均不成功,无法实现预期功能。反复折腾之后,总算明白了一点基本原理,但关键的核心技术始终无法突破。合作方面对此景一声抱歉推托了事,留给公司一批外行欲罢不能,只好将样机死马当活马医。眼看进入十月份了,资金已捉襟见肘,秋季展览会即将临近,商频频催促,原来志得意满的总经理陷入半疯状态,其他人也揣揣不安。公司还能生存多久已成了疑问。一个当初根本没有意识到有风险的环节出了问题,导致一长愿景美好的蓝图即将化为泡影。

(2)风险意识

这位总经理在决策之时显然没有风险意识。客观地说,公司起步条件还是不错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很精干,都来自某上市医疗器械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业务素质能力。产品属于前沿技术,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合作研发单位是国内在该领域仅有两家权威科研单位之一,科研实力和业内声誉都很强。资金虽然有限,但若计划顺利也不成问题。总经销商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实力雄厚。期间笔者以此项目申请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在撰写项目申报书过程中,了解到合作单位和首席专家的一些背景。和总经理和其他同事一样,对其科研实力和合作结果从未产生怀疑,对技术优势这一条最不担心。只是觉得公司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有点模糊,知识产权归属不甚明晰。

也许各方面看似不错的条件滋长了一种盲目乐观的情绪,或者是过于相信合作方实力,对双方合作关系的可靠性信心十足,大家都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和威胁。结果最放心的环节反而出了问题。

笔者多年担任医疗器械公司市场部经理,曾参加美国IDG集团主办风险投资培训班,先后主笔撰写多份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书,成功获得2006年广州市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等300多万资金。尽管如此,笔者对医疗器械存在的风险没有认真深入思考。每次写到这一方面内容时都不以为然,以为做什么事都有风险,这些专家也太吹毛求疵小题大做了。如今仔细回想,才发现风险意识的重要性。在选择、投资、启动、参与某个医疗器械产品项目时,如何分析预测评估风险是一个大问题,竟然没有人能给出现成的解决方案。尽管项目申报书或商务计划书提供了一套标准模式,投资公司也有各自一套评估体系,但企业自己却经常是盲目的。企业处于获取合作投资机会等原因,趋向于夸大成功概率,低估失败风险。偶尔编造、拼凑资料数据也不足为怪。书中也提到劣势和威胁,但多加掩饰淡化。获利目标驱使人们对风险采取一种鸵鸟心态,导致战略决策失误和执行落实偏差。

除了主观原因导致企业风险意识淡薄和缺乏之外,现实中没有一种简便有效的风险分析预测评估方法或工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如前所述,企业撰写的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可信度较低,因为这类文件主要是给别人而不是自己看的。撰写人通常也不是决策者自己,而是一个或一组御用笔杆文人。而投资公司的评价体系多基于和侧重财务分析,对医疗器械行业特点、产品技术、市场环境等如雾里看花,没有多少真实了解。投资经理多是财会专业或MBA出身。投资公司的评估也多带有自己的利益色彩,其客观性完整性公正性都有疑问。

(3)什么是风险?

风险是影响目标达成的负面因素。不同的风险有不同的含义。医疗器械风险包括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从行政管理监督角度还有安全风险。技术专家关心技术可行性,财务专家关系投资预算平衡,管理部门关系产品安全。实际上市场风险才是最大的风险,一切问题都最终体现在企业和产品项目的成败上。所谓成功,就是实现市场化。所谓风险,就是影响市场化目标实现的各种负面因素。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安全风险等都是其中之一。市场风险不仅仅来自于市场营销过程。

经典的市场营销理论从需求分析开始,到市场细分,产品定位,价格体系,分销渠道,促销方式,再到营销管理,效益核算,涉及市场营销各个环节。现代营销观念突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顾客参与。当今市场上,国际国内政治、文化、社会、心理、自然、科技对市场营销的反影响力日益增强。市场风险就存在于这个作用与反作用过程中。突出地表现在几个方面。宏观上,全球化、科技进步、绿色环保意识、文化冲突、廉政风暴等。微观上,客户需求层次提高、竞争趋向激烈、成本不断攀升、促销手段同质化、采购方式改变、人力资源流动不稳等。这些方面都孕育着巨大的风险。

医疗器械市场还有自身特殊性。一是专业性强,二是差异性大,三是变化较快。医疗器械门类繁多,涉及专业知识比较深广,理论技术进步很快。伴随而来的市场风险也同样具有专业性、差异性和多变性。换句话说,只有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结合不同类别的产品类别和目标用户,与时俱进地分析判断,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医疗器械市场风险。

(4)区别与联系

风险分析与SWOT分析意义不同,但关系非常密切。SWOT分析通过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避开威胁,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虽然认识到劣势和威胁所在,但并没有具体指出什么是风险,以及风险有多大。一般企业都认识到资金短缺时间紧迫是最常见的“风险”。其实任何项目都有资金时间限制,无穷资金无限时间的项目是不存在的,这样的项目当然没有风险。战略决策必须建立在这个框架之内。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战略安排和有效的管理执行规避。可以有效规避的劣势和威胁就构不成风险。

真正的风险来源于项目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也就是企业最得意最骄傲,因而也经常是最放心的地方,即SWOT分析中列出的优势和机遇之中。俗话说:“机遇与风险并存”。优势越大,机遇越好,风险也就越大。面对优势和机遇,人们不是规避躲闪,而是扩大优势抓住机遇,将希望寄托其上,押宝拼命一搏。对优势和机遇的着迷常使人忘记背后隐藏的风险。这就是所谓灯下黑。打死会拳的,淹死会水的。最风光的地方最危险。

(5)优势/机遇就是风险

优势/机遇与风险如影随形,相依共存。人们只能面对而无法消除。以下是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中常见的优势和机遇,以及伴随而来的风险。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世上没有绝对保密的东西。一旦核心技术外泄失窃,或者被模仿超越,或者被更先进技术取代,优势立即荡然无存。大众消费品可能凭借几百年构筑起的品牌堡垒自我保护,如可口可乐、雀巢咖啡,即使配方被窃也未必崩溃。医疗器械产品不存在这样的品牌堡垒。

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在全球化时代,没有封闭的市场。需求对所有的企业开放。产品一旦流行,跟风者就会蜂拥而至,假冒伪劣,恶性竞争也随之而来。如果看到某个产品热销,而你只是一位后来者,极有可能等你开发出产品,市场已经发生变化。2003年非典期间,某知名企业立即投入开发心肺衰竭急救设备。没等试验做完,非典就销声匿迹了。

没有同类竞争产品——没有先例就意味着没有现成的市场。一切都需要自己从新开拓。不仅需要在产品推广、客户教育、病例积累、知识普及、公关活动、政府通关等市场培育中投入大量资金时间,而且极有可能先进变先烈,为后来者铺路搭桥。特别是一些有创的,带放射源的,内植材料,机理不明(中医理论)的医疗器械。某知名专家主导开发的微波消融肿瘤治疗设备,因没有医院敢接受同意临床试验,至今仍处于样机阶段。

产品技术领先工艺先进——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工程师有一种倾向,即沉湎于技术迷宫里不能自拔。依靠技术的思维,专家的自负,本行的习惯,制造出一台精美绝伦的产品,自鸣得意孤芳自赏。经常是合格而不合理,先进而不实用。工程师与临床医师之间沟通障碍屡见不鲜。

管理团队经验丰富——既往的成功不代表以后的成功,今天的团队也未必是团结高效的组合。团队成员的个人资历,工作经验,荣誉证书,辉煌成就只能作参考。成功者往往背负历史包袱,固守自己的惯性思维不能超越。面对新事物新情况,难以接受他人意见和建议。一个高手云集的团队又可能山头林立,互不服气。某个人影响力太大对企业也可能不利。

分销商实力强大——分销商话语权太大,表明企业自身销售能力很弱,基本依靠分销商生存。分销商是典型的唯利是图实体,总是倾向于挤压企业利润,降低客户利益,扩大自己获利空间。如果没有有效的掌控手段,分销商将最终损害客户,破坏企业产品品牌声誉。通过掌握产品定价权,耗材配送权,售后服务,统一促销行动,严格划分市场区域等手段,保持对分销商控制力。完全放手就会有尾大不掉、恶奴欺主的风险。

客户关系良好巩固——医疗器械销售环节中人际关系仍是最有效的,因而也是最脆弱的。医院院长,器械科长,科室主任每一次任免换届都意味链条断裂,过去所有投入付之东流,一切需要从头做起。随着国家打击商业贿赂力度加大,采购程序公开透明,招标投标成为必然,过去依赖个人关系的销售模式越来越不灵了。掌握重要客户关系的销售人员也有随时流动的风险。

(6)六字真经

由此可见,要发现什么是真正的风险,就要从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也就是所谓优势和机遇中去寻找。市场竞争从六个方面考验企业的优胜能力,概括起来六个字:“势,利,人,友,器,用”。

势(相对态势)

不是每个企业都明白自己所处相对态势的。所谓态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意指在当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环境、科技形势下,在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进程中,以及市场各要素影响下,企业所处地位和变化倾向。企业要根据自身实力和战略目标找准自己的定位和方向。很多企业在初创时并不明确自己未来愿景是什么,只是从某个具体产品项目开始构筑理想大厦。无论是通过严密的可行性分析,还是通过道听途说只言片语获取灵感,企业至少应该回答三个问题:是否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发展方向?顺势者昌,逆势者亡。

进一步回答:关键核心技术处于该领域什么位置(前沿、成熟、淘汰)?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一般、限制)?市场需求潜力大小(巨大、有限、萎缩)?回答过这些问题,企业基本就可以掌握自己所处相对态势,进而明确定位和方向。

显然,技术越是尖端前沿,政府越是号召鼓励,市场潜力诱惑越强,这类产品项目风险也越大。企业要根据自己实力和目标选择最合适态势,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所掌握有利条件。定位不准,方向偏差,企业就要承担极大风险。比如微创无创是外科器械发展方向,但具体实现有多种途径。创新固然可喜,改进或许更佳。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找到最合适自己的路,就能顺势而为,借势发展,才能事半功倍,快速壮大前进。在当今鼓励创新追求区隔的年代,企业切忌落入创新陷阱:为了创新而创新。一味地标新立异,只是为了拥有自主专利,或者竭力与竞争对手有所区别。这样极有可能使自己陷入窘境。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没有突破,基本原理还没有完全明白之时,刻意追求外观新颖,构造独特,功能多样,不仅增加成本,很可能增加技术工艺难度最终无法实现。国内医疗器械厂家经常犯此类错误。

利(有利条件)

企业能否生存发展,不会依赖一种条件,而是取决于四大支柱——资本、技术、人才、市场——有效协调配合。合理的资金安排,到位的人员配置,恰当的技术组合,准确的市场行动,都是围绕企业相对态势而确定的。高超的决策和英明的领导,可以始终保持这四位一体处于最佳动态平衡,有效支撑企业定位和方向。一旦这种动态平衡被打破,企业就会根基不稳方向偏移。在失衡状态时,任何一方都不单独成为有力条件;而在平衡状态下,任何一方也不会单独构成风险。资金不在多少,人才不论高低,技术不分先后,市场不计大小,只要适合企业相对态势,只要恰到好处搭配使用,也能成就一番事业。因此,企业最大风险一来源于不明白确定自己所处相对态势,二不能掌握发挥有利条件协调配套。企业如果过分强调依赖某一单方面有利条件,本身就隐藏极大风险。比如声称企业资金雄厚,人才强大,技术领先,市场广阔等等。很多失败企业不是缺乏有利条件,反而是某些条件太有利导致傲慢自负,利令智昏,看不见风险所在。大厦将倾,独木难支。

人(关键人物)

对企业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最危险的人物。对某个个人依赖性越大,风险自然也越高。医疗企业企业内掌握核心技术和市场资源的人最关键,他们的个人品质,与企业利益关系,产权关系,忠诚度等因素,时刻左右企业进程。这类风险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企业心知肚明却无可奈何,不能拿到桌面上公开论及。企业与关键人物之间的关系有时是十分微妙的,外人根本无法了解掌握。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也很难显示其中奥秘,投资公司和主管部门也无从知晓透里。

对研发生产型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掌握至关重要。严格的指标要求,明晰的产权关系和牢固的利益制约是企业维系关键人物的三项基本保证。三条纽带中任何一条缺失都构成风险。销售型企业对重要销售人员也要有类似的纽带。不要相信人品道德,不要相信朋友义气,不要相信赌咒发誓,不要相信舆论公道,不要相信因果报应。市场经济只有法律才是唯一相对可靠的保证。

友(合作盟友)

医疗器械行业三种合作关系比较重要。企业与合作研发制造单位之间的关系;企业与总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总经销商与区域分销商之间的关系。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是自主研发项目主要来源。近来很多企业与客户如医院直接建立产品研发合作关系。这样做的好处是直接在医学临床实践中开发并检验科技创意。理论上合作单位名气越大,实力越强,水平越高,对企业和项目越有利。然而,合作实践中证明其中也潜伏着巨大风险。

其一是从科技创意到实用产品之间的实现距离。处于科学理论技术前沿的临床专家和科技专家不乏崭新创意,但要从技术工艺上实现并非易事。其二是主业和副业之间的关系。很多科技专家和临床专家本职业务就十分繁忙,应酬极多。合作单位本身也有自己的课题项目,和企业合作只是副业。因此很少有时间精力投入到合作项目中。其三是合作双方责任权益划分问题。企业上门求助的单位大多吃皇粮且家大业大,与企业合作没有生存上的压力。双方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即使签订合同协议,对这样的单位和个人也没有约束力。项目进展顺利时双方是酒肉朋友,项目遇到难题时两边是冰火两重天。一方是企业农夫心里如汤煮,一方是公子王孙把扇摇,完全无所谓的心态。最可悲的结局是,企业成了合作方的提款机冤大头,反被其控制操纵。笔者曾就职的一家企业,因为在项目上完全倚重某医学专家,结果公司成立不久该医学专家就用自己的皇亲国戚充斥各利益部门,业务骨干反而受到排挤。最大股东明知失控也只能忍让迁就,虽然骑虎难下,进退两难,但害怕对方撒手颗粒无收,只好陪着笑脸与狼共舞。

器(客户利益)

医疗器械市场活动首要前提是给客户(医院、医师和患者)带来利益。很多企业都声称能给客户带来更大利益,但客户利益提升是以成本提高和风险增大为代价的。过度强调客户利益,不仅增加成本,也促使客户期望值高出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反而降低客户满意度。不切实际抬高企业承诺,只能给自己造成不堪重负的局面。盛名之下,其实难符。一旦出现医疗事故不良事件,对企业将造成毁灭性打击。

用(辅助支持)

构成一个完整市场环境的除了客户,企业,产品,渠道之外,还有各种辅助支持因素。这些辅助因素对市场有效运转提供基础支持和润滑催化作用。市场越是成熟完善,这些辅助因素就越重要。政府行政办事效率,金融服务水平,信息资讯便捷性,公共服务完善配套(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交通、商业等)属于一般性辅助因素。为医疗器械行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有物流、保险、咨询、信贷、外贸、会展、设计、印刷、广告、传媒、通讯等。其风险大小取决于企业对某项具体服务的依赖程度。比如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如果目标市场网络发展和信用体系尚不具备,就会面临较大风险。销售模式创新尤其需要注意研究目标市场具体条件,并非越新奇独特越好。

(7)小结

医疗器械市场风险分析、预测和评估,不仅对投资公司和政府部门有用,对企业自己也非常重要。企业在选择、投入、启动、参与某个产品项目时,应该具备基本的风险意识。人们习惯性认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的劣势和威胁就是风险,其实是一种误解。真正的市场风险来源于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也就是在人们引以为傲的优势和机遇当中。对此人们要么不予正视,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见而不认,要么认而不惧,要么惧而不防。分析、预测和评估市场风险需要合适的方法工具。本文提供一套简单实用的“六字真经”组合,通过分析企业相对态势(势)、有利条件(利)、关键人物(人)、合作盟友(友)、客户利益(器)、辅助支持(用),确定什么是对企业生存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最好机遇,从而发现什么是企业面临的真正风险。

(8)最后赠言

对一个资金有限,时间紧迫的企业来说,选择开发和经销某一医疗器械产品项目时,应注意避开以下高风险陷阱。敢为天下先,不要成先烈。

一、过于尖端前沿或偏门冷门,市场尚无先例,几乎没有示范用户和窗口单位。

二、无论过去怎么辉煌,如今明显淘汰过时落后,而且没有新用途新市场支持。

三、基本原理不明,或不能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人物。

四、与主要合作方权益关系模糊松散,成败无关对方利害的。

五、因偶然因素导致流行,已经火暴热销一段时间。

六、功能替代品很多,有其他更简便廉价方式满足需求。

七、市场没有成熟销售网络,企业自己无力开拓市场。

八、供应商或分销商话语权太大,生死命运取决其手。

九、缺乏重要人力资源和必要人际关系网络。

十、目标市场不熟悉,主流资讯管道不畅,信息不对称。

医疗市场风险篇(2)

中图分类号:F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778(2016)02-0027-04

一、背景

2010年3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TheUSPatientProtectionandAffordableCareAct,以下简称“ACA法案”),明确规定禁止拒保———保险公司必须接受任何雇主或个体的参保要求;禁止设置歧视性费率———保险公司不能根据参保者以往的患病情况收取不同额度的保费。从参保者角度看,上述条款有利于促进民众购买医疗保险,尤其是健康状况较差、医疗支出较大的高风险个体。为减轻逆向选择的不良影响,ACA法案采取了以下措施:强制参保———所有美国居民,若未获得由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且不在Medicare、Medi-caid等公共医保覆盖范围内,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处以罚款,且没有为雇员购买最低医保的雇主也将被罚;参保补助———对中低收入购买保险的个体,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助。从保险机构角度看,由于不能根据健康状况设置差别化费率,保险机构有很强的动机进行风险选择,即吸引低风险个体参保,避免高风险个体。即使禁止拒保的条款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选择的发生,但保险机构依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变相地进行风险选择,例如:在设计覆盖服务包时,不将高风险个体需要的某些服务纳入补偿;通过设置较低的共付率及较高的起付线,使其对高风险个体没有吸引力。为最大限度降低逆向选择和风险选择带来的不良影响,ACA法案建立了三个风险分担(Riskshar-ing)项目:风险调整(RiskAdjustment)、再保险(Rein-surance)和风险通道(RiskCorridors),统称“3Rs”。“3Rs”的基本设计理念是:由于不能根据健康状况设置差别化费率,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与其覆盖人群的健康风险、预期医疗费用支出并不对等;覆盖高风险个体越多的保险公司,面临财务风险就越大。因此,政府向低风险的保险公司收缴部分资金,转移支付给高风险的保险公司,使所有保险公司共同分担风险(在风险通道项目下,政府也需分担部分风险)。

二、美国“3Rs”介绍

三个风险分担项目在项目参与者、管理项目的政府层级、转移支付机制的设计、实施期限等方面存在差异(见表1)。

(一)风险调整

风险调整项目主要是由覆盖低风险参保者的保险公司转移支付部分资金给覆盖高风险参保者的保险公司,均衡各方财务风险。联邦政府开发了一个名为“HHS-HCC”的风险调整模型,根据参保者的年龄、性别和所患疾病组别来计算其风险得分[1]。开发者将ICD诊断编码进行分组,每组的疾病在临床和费用上具有相似性,最终建立了114个疾病组别,即“HCC”(HierarchicalConditionCategory)。HHS-HCC通过3个年龄段(成年、少儿、婴儿)和5类不同的保险计划(青铜、白银、黄金、白金、灾难性)的交互设计了15个子模型。例如,成年模型(21~64岁年龄段)包含的变量为18个性别年龄组别,114个HCC、16个疾病交互作用组,不同类型保险计划的成年模型包含的变量相同,但权重有所不同(见表2)。权重的计算通过已有的医疗保险补偿数据经回归分析得出。例如,一个63岁的男性白银计划参保者,同时患有哮喘和无并发症的糖尿病。由于不存在疾病交互组,不同HCC组别的风险得分可以累加,故该参保者风险得分为:0.704+1.120+0.904=2.728分。在权重计算中,将全部参保者的平均风险得分设定为1,故该参保者风险为平均风险的2.728倍,属于高风险个体。计算出保险公司所有参保者的风险得分后,除以参保人数,得到该保险公司的平均风险得分。在风险调整项目下,各保险公司的转移支付主要以其平均风险得分为依据,并结合保险公司的费率与全国平均费率、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等因素而确定[2]。在同一个州内部,转移支付的净值为0,即预算中性。

(二)再保险

再保险项目主要通过对高额医疗费用个体进行再保险的方式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所有个体、小团体和大团体保险市场的保险公司都要向再保险项目缴纳资金。ACA法案规定2014年再保险项目需要筹集的总金额为100亿美元,2015年为60亿美元,2016年为40亿美元。各保险公司需要缴纳的额度为该保险公司覆盖的参保人数乘以一个固定数值(2014年为63美元,2015年为44美元)。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对高风险参保者的再保险。2015年,高风险参保者再保险的政策为:起付线设定为纳入补偿的年度医疗费用超过70000美元;封顶线设置为250000美元;共付率设置为70000~250000之间的费用由政府拨付共付费用的50%的资金给保险公司。再保险项目同风险调整项目一样为预算中性,即联邦政府向保险公司拨付的资金等于向保险公司筹集的资金,政府净支付为0。ACA法案已预先设定好每年筹集的资金额度,如果拨付的资金超过(或低于)这一额度,联邦政府将下调(或上调)再保险待遇。

(三)风险通道

风险通道项目主要采取“结余共享、超支分担”的方式限制保险公司的结余和超支,要求参与的保险公司将80%的保费用于购买和提供参保者需要的各项医疗服务,称为“预期支出”(TargetAmount),保险公司每年实际购买和提供医疗服务所产生的支出称为“实际支出”(ActualClaims)。联邦政府向实际支出低于预期支出的保险公司收缴结余,向高于预期支出的保险公司支付损失。通过比较预期支出和实际支出的差额,确定保险公司需要支付或应该获得的金额(见图1):差额在预期支出的3%以内,结余或超支全部由保险公司负责;差额大于预期支出的3%时,3%~8%的部分差额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各付一半;超过8%的部分差额由保险公司负责20%、政府负责80%(结余保险公司自留20%,支付给政府80%。超支保险公司自负20%,政府补偿80%)。例如,某保险公司的年度预期支出为1000万美元,实际支出为880万美元,实际支出与预期支出的差额为120万美元,即12%的预期支出,那么该保险公司需要向政府支付57万美元。与风险调整和再保险不同,联邦政府从保险公司收缴的结余不一定等于向其他保险公司支付的损失。

三、对我国的启示

前面介绍了风险分担机制在美国竞争性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中的运用,在其他管理式竞争的医疗保险市场中,如德国、荷兰、瑞士等国家,风险分担机制也被广泛运用[3]。现阶段,我国实行区域划分、单一主体的非竞争性医疗保险制,但上述风险分担机制对我国医保改革仍有借鉴意义。

(一)风险分担与提高统筹层级

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是医保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各地正在加快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并逐步探索省级统筹。以省级统筹为例,可以构建一个由省级政府、市级或县级医疗保险部门、参保者组成的网络,参保者向市级或县级保险部门缴纳保险费用,省级政府负责运用风险分担机制进行转移支付。采用风险调整的办法,按参保人群风险结构和个人实际卫生服务需求,对医保资金进行内部再分配,增强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性,以及医保制度内部的横向公平性[4,5]。同时,还可辅以再保险和风险通道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分担能力。

(二)风险分担与商业健康保险

新医改以来,国家逐渐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扶持力度。《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2014〕50号)提出,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各类保险。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例,如果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形成一个管理式竞争的保险市场,同样面临逆向选择和风险选择的问题,需要运用各类风险分担机制。

(三)风险分担与支付制度改革

如果把政府、保险公司、参保者替换成保险部门、医疗机构、参保者,考虑的问题将变成保险机构对医疗机构的支付以及医疗机构的风险选择。因此,风险分担机制在供方支付制度改革中也可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支付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已由按项目付费逐渐向预付制转变,如总额控制或总额预付、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门诊大病及住院的按病种付费或DRGs。在预付制下,医疗机构存在各种形式的风险选择,如何科学设计风险分担机制,减少风险选择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将成为保险部门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风险通道机制已运用于总额预付中。美国ACA法案为设计风险通道提供了一个方向:多大差额范围可以进行共享或分担;共享或分担的比例多少。从保险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支付角度考虑,为防止服务提供方过于压缩医疗服务成本、减少提供医疗服务,可以制定一个最高结余率,超过的结余部分由支付方收回;同时,为降低支付方的财务风险,可以制定一个最高超支率,超过的部分由提供方承担。此外,还可设置最低结余率和最低超支率,并通过控制其大小来调控双方承担风险的大小。例如,最低结余率设为5%,最低超支率设为2%,支付方承担更大的风险;反之,最低结余率设置为2%,最低超支率设置为5%,服务提供方承担更大的风险。同样,共享和分担的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例如共享和分担比例都设为50%,或者共享比例设置为70%(即70%的结余归服务提供者,30%归支付方),分担比例设置为30%。还可将共享、共担部分制定相应的等级(例如2%~4%为一级,4%~5%为一级),不同等级分别设置共享分担比例(见图2)。除了风险通道在总额预付中的运用外,在如何确定医疗机构的预付总额中,可以采用风险调整的办法,根据医疗机构服务人群的风险大小来计算预付总额。而在按人头付费方式中,同样可以运用风险调整等风险分担机制。

参考文献:

[1]KautterJ,PopeGC,IngberM,etal.TheHHS-HCCriskadjustmentmodelforindividualandsmallgroupmarketsundertheAffordableCareAct[J].Medicare&MedicaidResearchReview,2014,4(3):1-46.

[2]PopeGC,BachoferH,PearlmanA,etal.RisktransferformulaforindividualandsmallgroupmarketsundertheAffordableCareAct[J].Medicare&MedicaidResearchReview,2014,4(3):1-23.

[3]VandeVenWP,BeckK,VandeVoordeC,etal.RiskadjustmentandriskselectioninEurope:6yearslater[J].HealthPolicy,2007,83(2):162-179.

医疗市场风险篇(3)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10日

一、商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产生

医疗保险与其他险种的显著不同之处在于它除了涉及到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之外,又引入了医疗机构这一第三方。作为提供医疗服务这一特殊消费品的医疗机构,它的作为与否,效率高低,对于保险合同的执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特征以及保险合同三方当事人的相互作用等因素使得商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较之于其他险种更为复杂,更难控制。

(一)医疗服务市场的特点。所谓医疗服务市场,是指将医疗服务作为一种产品,按照商品交换的原则,由医疗服务的生产者提供给医疗服务的消费者的一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一般市场构成的基本要素,即医疗服务的供方、需方及用于交换的医疗服务价格。与此同时,由于医疗服务本身的特殊属性,包括非原生性以及作为首要生存资料的重要性等,使得医疗服务市场有别于一般的商品市场,在供方、需方和价格等方面都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信息不对称导致供方垄断。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医疗服务产品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具有不可更改性、不可重复性与不可逆转性,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消费缺乏何时需要与需要多少的相关信息,也无法事先知道医疗服务的治疗与效果,较弱的信息可获性导致了较弱的判断力,病人始终处于劣势地位而不得不屈从于医生。由此,医疗服务供给方在提供服务时权威性很高,形成了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垄断地位,这种供方垄断为“诱导需求”提供了条件。

2、消费方式的极其被动性。医疗服务本身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而医疗服务消费者在作为医疗服务需方的同时,也是身受病痛折磨的患者,与其他消费者相比,他们处于更弱势的地位,也更具有盲目性和被动性。为了其生存与健康着想,一个理性的消费者无论如何也不会将医生的建议置之不理。

3、医疗服务领域竞争性市场理论的不适用性。经济学中认为完全竞争市场效率最高,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提供最低价格。然而,就医疗服务市场而言,其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完全竞争。医疗服务提供者具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在我国,医疗资源中公立医院的比重最大,曾一度占到98%。虽然近些年来非公立医院比重逐渐提高,但大多数医疗资源和市场仍集中在公立医院手中。较高的垄断性使得医疗服务机构对医疗费用的收取享有更高的话语权。

(二)医疗服务市场固有的道德风险。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以上特点,医疗服务供给者相比于需求者站在了更有利的地位上。医生在信息上的垄断地位使其有能力诱导需求,有倾向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如果医生的医嘱要求病人做某项医疗检查或手术的话,处于信息劣势的病人不能完全判断自己所需的医疗服务及其数量与质量,更无从评估医疗服务的价值是否与医疗收费价格相匹配,他们往往愿意接受医生的建议进行检查或手术,尽管有时这些医疗服务并不必要。这就是所谓的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萨伊定律”,即医疗供给创造医疗需求。医生诱导需求的能力大小与医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呈正比关系,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医生诱导能力越强。由此可见,医患之间的矛盾可谓由来已久,而近些年来医疗纠纷事件的日益增多正说明,医患之间的矛盾正愈演愈烈。

(三)商业保险介入后的道德风险转移。医疗保险市场使得原有的医患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在目前先自付后报销的付费模式下,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当被保险人患有可保范围内的疾病时,医疗机构向被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而最终的医疗费用通过报销形式全部或部分的转嫁给保险公司。

在投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由于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不仅面临医疗机构过度治疗的风险,连患者也有了过度治疗的激励。总结来看,围绕道德风险问题,形成了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和患者三方的三角关系。(图1)医疗机构虽然与保险公司没有直接的作用关系,但由于医疗费用补偿机制使得原有的产生于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作用到保险公司身上,如图中空心箭头所示。可以说,医疗保险的介入改变了原有的医患之间道德风险的作用模式,切断了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直接的经济联系,弱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但是这部分风险并没有从根本上消失,而是转化到了保险公司身上。

二、商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事前道德风险与事后道德风险。不同于逆选择,道德风险一般是指在合约订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一种经济外在性问题。图2给出的是一个保险事故发生情况下的时间轴,如图2所示,从保险合同生效直至最终保险合同终止的这一时间段都属于道德风险的博弈时间。(图2)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前后分为两个时间段,即事前道德风险与事后道德风险:被保险人的行动发生在自然状态改变之前的道德风险称为事前道德风险,发生在人知道委托人自然状态之后的属于事后道德风险。

关于医疗保险中事前道德风险的一般看法是,被保险人投保医疗保险后,主观上产生了一些侥幸心理和依赖心理,对自己的健康变得大意起来,减少了对疾病预防的投入,从而引起发病率的增加,导致保险赔付率的增长。然而,由于医疗保险的所保标的是医疗服务费用,其本质是对消费者的健康投保,一个理性人是不会随便以自己的健康为代价的。长期对医疗保险经验研究也表明,事前道德风险并未对发病率造成显著影响。

事后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医疗服务的过度利用,既包括需方即被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也表现为供方即医疗服务机构的过度供给。事后道德风险被认为是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主要形式,同时也是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根本原因。因此,研究道德风险问题的重点在于研究事后道德风险。

(二)事后道德风险中的需方风险。事后道德风险中的需方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大类:

1、过度医疗消费。医疗保险的补偿机制使得许多参保人在疾病发生后,缺乏费用节约意识,甚至主动要求提高医疗费用以达到预期治愈效果更佳的精神满足,以至于小病大养、小病大医的现象屡见不鲜。其机制可由图3中医疗消费供需曲线直观地表现出来。横轴为医疗服务数量,纵轴为单位数量的医疗费用。假设病人对医疗服务具有弹性需求,且需求曲线用图中斜线CD表示;同时,将医疗服务市场看作供方主导的垄断市场,且用图中横线AB表示。(图3)

当未投保时,消费者面临的医疗费用价格为C1,均衡时的医疗需求为Q1;投保后消费者面临的医疗费用由于保险公司的分摊降到了C2,均衡时的医疗需求为Q2。则(Q2-Q1)的差距即为医疗保险介入后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而产生的超额需求,造成保险人的实际赔付大大超过预期赔付。

2、欺诈行为。商业保险领域的保险欺诈率长期居高不下,据统计,美国商业健康保险欺诈带来的损失占总健康保险保费的10%,而中国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其大于10%。被保险人通过故意制造假门诊、假住院、虚报医疗费用等方式来骗取保险赔付,此外借卡就医、冒名就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由于难以得到医疗机构的有效配合,难以参与到医疗过程中,取证调查困难,保险欺诈行为也就变得难以杜绝。

(三)事后道德风险中的供方风险。排除上文中提过的与医疗保险需方合谋的人情处方与违规报销等助长需方欺诈行为的情况,供方风险主要表现为在利益趋势下,安排过度检查与过度用药方面,即医疗机构的诱导需求。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本身的原因,供方诱导需求较为严重。

在我国,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药品收入、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构成。随着医疗服务市场化进程,国家对医疗机构的投入已经退居次要地位,业务收入即医疗服务收入与出售药品收入逐渐成为医疗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于是,在当前“医药合业”制度下,医疗机构存在强烈的利用其优势地位诱导病人过度治疗的正向激励:通过多开药,采用多种治疗手段以提高收入。如果在认为较高的医疗费用可以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的条件下,这种名利双收的正向激励作用将会更加明显。

三、控制道德风险的基本思路

鉴于道德风险对医疗保险正常运作的负面影响,如何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已成为广为关注的话题。控制道德风险的最终目标在于控制不合理增长的医疗费用。以前控制道德风险的主要手段往往着眼于医疗需求方,包括设置免赔额或起付标准、使用共付的方法提高投保者的费用分担比例。但是以下两方面的原因制约了其有效性的发挥:首先,在医疗保险中,供方风险处于主导地位,如前文中所分析的那样,基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点及患者处于病痛困扰的弱势心态,医生在决定医疗方案进而影响医疗费用方面有着较高的话语权,以激励投保人的方式控制医疗费用的方法效果有限;其次,起付标准过高或参保者费用分担比例过大会使医疗保险这种商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可能导致医疗保险需求不足,低风险个体的投保率降低导致逆向选择的出现,进一步恶化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有效解决还应该从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入手更为有效。近年来,“被管理的保健”概念的提出和新型医疗保险组织的出现正是这种管理理念的体现。

主要参考文献:

医疗市场风险篇(4)

中图分类号:F840.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6-0059-03

作者简介:程晓丽(1983- ),女,河南长恒人,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

道德风险,是市场失灵的一种形式,最早是由阿罗在对医疗保险的分析中提出的,一般指一种无形的人为损害或危险,亦可定义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1]

与其它市场形式相比,医疗保险市场有很明显的特点,即市场中的活动主体有三个:医疗保险提供方(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指政府、单位,简称保险方)、医疗服务提供方(简称医方或服务提供方)和医疗保险的消费者或被保险方(同时也是接受治疗的患者,简称患方)。由于三方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供求关系,又因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了医疗保险成为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分布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大、又最难以有效规避的险种。

一、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与原因

目前,一般认为医疗领域中的道德风险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表现出来:[2]第一,被保险方通过个人行动故意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施加影响,例如一个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后就可能会产生一种依赖心理或思想上的麻痹,以至于反而降低了防范风险发生的努力行为,导致对医疗服务的过度消费;第二,为家庭提供的保险项目中存在着医疗服务消费的选择性问题,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可以以很少的成本获得较大的精神收益,从而影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成本控制机制,对这类道德风险,医疗保险机构很难控制,如像“一人投保、全家吃药”的现象十分严重,无病住院和带病投保的现象也相当普遍;第三,在社会医疗保险市场“第三方付费”的体制下,过度消费的心理很普遍,人们大多存在着“多多益善”的消费动机。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那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因为道德风险的产生与市场的不确定性、个体的自主选择性以及人们理性的有限性直接相关。而目前各国医疗保健体制中的“第三方支付”被认为是导致产生道德风险的“制度性”因素。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不同,医疗保险除了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突出以外,它的支付制度也具有特殊性,它不是由受保者本人直接支付,即不是消费者本人而是由第三者支付。这种情况下,首先从心理上讲,患者和医生在“交易”过程中都会有种“免费错觉”,双方都没有约束自己行为的制约机制,在客观上就容易形成“医患合谋”的局面。其次,社会医疗保险越全面,受保者个人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的责任就越少,在患者即消费者方面就出现了过度消费的倾向;在医生方面也存在着道德风险,他或是因为其服务得到了计额式的酬金而获得经济收益,或是因为其服务而获得了精神收益因此存在着过度供给的动机。私人医疗保险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导致的消费不足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就表现为道德风险导致的消费过度。第三,复杂的三角形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投入产出的联系过于松散,三方之间信息不畅,医患之间的这种信息不均衡必然导致医生的道德风险行为。

二、医疗保险市场中三方利益主体的责任探讨

医疗保险市场中的三个活动主体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是道德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在寻求防范措施之前研究其角色特点从而清楚界定其责任范围,而要正确界定我国社会医疗保险领域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就必须对各方的角色地位与功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当今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构成是由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服务供方(含药品商)和政府组成的立体的三角四方关系。在我国,政府则基本扮演着保险方的角色。

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保护者,对社会医疗保险这项具有部分福利性质的事业自然责无旁贷,具有为公民提供部分医疗保健费用的义务。然而,问题在于政府的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其责任和义务以什么样的方式体现或提供。从中国的国情和国外的经验来看,政府除了提供少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外,只对社会医疗保险财务负有最后的(而不是完全的)责任,或者说,政府应扮演“最后出台的角色”,即在以企业和个人为主负担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其收不抵支部分由财政补贴。并且政府负有强化医院医疗的质量与收费管理、在现有医疗单位中进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资格审定和制度考核、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医院提高服务质量等责任。同时,它还必须加强社会监督和各种控制措施,以保证社会医疗保险政策顺利有效地实施。

保险方――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属于国家事业机关,具有非盈利性质,其工作人员亦为国家公职人员。该机构及其下设机构,负责收取医疗保险金,代替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支付有关医疗费用及处理有关事宜。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可以自办医院,也可以同医院签订有关合同,委托其为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提供服务。二者之间要通过契约方式来明确被定为社会医疗保险合同医院的责任,如医疗服务范围、项目、质量要求、收费标准、付费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

服务提供方――医方按照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就诊、转诊、转院、检查、治疗、收费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由于医疗行业的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作为受保患者的人,医生拥有处方权和医疗技术的足够多的信息,而患者(委托人)不仅由于个体搜集、吸收和处理医疗信息的能力有限,而且由于信息传递的不完全和不充分,往往处于医疗信息的劣势地位。而作为委托方的保险方同样在这方面没有充分的信息,同样处于信息的劣势,因而不能有效对其进行监督。这些都为道德风险的产生创造了可能条件。因此,对提供方必须建立起有效的制约机制。

被保险方――患者的角色地位最为简单,他们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只作为部分保险费用的缴纳者和生病以后社会医疗保险的享受者。在其享受社会医疗保险过程中,医疗保险的出资方根本无法实行监督,同时又处于信息劣势一方而受制于人。

三、对医疗保险中各方道德风险的防范

在探索各方道德风险产生原因基础上,有必要对症下药,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首先,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医方道德风险与其行业的高度专业化、疾病治疗的不确定性、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以及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均有紧密关系,因此简单地通过强化医、保、患三者之间的制约关系来规避医疗保险领域中的医方道德风险是十分困难的,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可以尝试把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行为纳入到保险方的控制范围之内。主要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1)弱化医疗机构提高自身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呈相关关系。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效用与医疗服务的供给量呈正相关关系,医疗服务供给量越多,医疗服务机构的效用越高,这是刺激医疗服务供给过度的主要原因。要控制医疗费用,就必须切断医疗机构的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之间联系的纽带。如实行医、药的分离,限制过度检查措施等。(2)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合同及其管理。如医疗保险机构定期对病人的付费单据对照病历、处方等进行核对检查,建立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评审和鉴定制度,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有权对医院进行监督,包括对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拒绝支付医药费索取赔偿直至解除医疗保险合同。(3)改进对医疗单位的支付制度。(4)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及医德建设。(5)由于实行医保后医药费用得到控制,医院收入减少,必须建立合理的医疗补偿制度。

其次,鉴于医疗保险中保险机构的重要性和医疗机构的专业性,必须培养大量既具有保险知识又懂医学专门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从而使医疗保险管理人员能够从医疗服务的环节上清晰而熟练地了解医疗服务的程度、质量及其费用收取恰当与否。

第三,医疗服务成本分担机制,是制约患方的有力机制,使被保险人有动机愿意节省医疗开支,这种成本分担机制主要包括:扣除保险(设起付线),共付保险(设共保率),限额保险(设止付线)。

(1)起付线的设定。起付线又叫免赔额,即被保险人就医时先要自付一部分费用,保险人开始承担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实行起付线后,可以减少由于小额赔付产生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减少了审核时的管理费用,此外,合理的起付线可以抑制一部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需求,控制一部分小数额医疗花费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医疗保险费的总支出。

(2)共保率的设定。保险人为被保险的患者偿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就是共付保险,患者所负担的医疗费用比例称为共保率(大于等于0小于1)。共付保险的有效程度取决于医疗服务需求的价格弹性。医疗服务的需求弹性随着医疗服务类型和疾病的严重程度而变化。患者消费的医疗服务量总是部分取决于医疗服务的价格,共保率可以为某项医疗服务提供一个消费标准,如果保险人希望鼓励某项医疗服务的使用,例如某些费用低、治疗有效的服务项目,就可以设定相对较低的共保率;如果保险人希望限制使用某项医疗服务,例如限制过量处方和高价药品,可以设定较高的共保率,患者如要取药必须支付相对多的共付额。这样就把道德风险的损失程度控制在预定的范围内,并可根据实施效果数据来确定最优的共保率。

(3)止付线的设定。对那些费用开支过高或道德风险规避难度高的医疗项目制定一个年度承保上限,以避免损失过大。危重疾病,尤其灾难性疾病的发病率虽然低,但其占用医疗总支出的份额较大。某些可选择治疗方案也多为严重疾病,治疗花费较高,道德风险就会很严重;制定止付线后可将止付线以上部分的花费纳入另外的附加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进行承保,以保证基本医疗保险不因危重疾病花费巨大而难以支付,使得医疗保险的资源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在市场体系尚未完善的背景下引入的,医疗保险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各类风险容易集中出现的特殊市场,它与目前过渡时期的特殊社会群体特征和制度、市场背景相结合,又衍生出了一系列复杂的行为表现形式。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控制,需要从患方和医方两方面来着手,应该在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患者得到保证质量的医疗服务的条件下,体现保险机构的利益。现在世界范围内都在对医疗保险进行改革,主要是改变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式和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管理式的医疗保险开展业务,把商业经营的观念和办法引入医保领域,对医疗保健的价格、医疗服务的质量和人们获得医疗服务的途径,都进行严格的管理。

医疗保险市场是两个市场(医疗市场和保险市场)的结合,不能以一般的供求理论进行常规的分析。它的信息不对称十分严重,而且难以控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时有发生。显然,仅靠一方的节约意识并不够,还需要建立起有效的三方共同控制、相互制约的机制。政策的有效实施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后而且是最重要步骤。所以,我们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同时也必须关注政策的实施过程,使得道德风险问题能够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医疗市场风险篇(5)

1部分文献综述

保险公司的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局面在不断变好,但是相关的运行机制还不够成熟完善,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受到许多因素限制。现在商业医疗保险的运作模式很难限制医疗服务行为,进而无法控制医疗费用过高的增加,阻碍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

1.1关于道德风险理论

亚当斯密(1776)在他写的《国富论》一书虽然没有明确的提出道德风险这一概念,但文中的内容写到了这一风险的存在。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西方的经济学家提出了道德风险这一概念,意思是在经济活动中一方竭尽的获取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这种行为同时对别人不利,这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对于道德风险问题一开始是ArrowK.J(1953)在《具有不确定性的医疗保健经济学》写到,他从道德风险出发,对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为了保险赔偿金而做的欺诈事件进行了探究。他探究完以后写道道德风险是被保险人的个人倾向行为模式,由于保险保障的存在而发生了变化。Dionne(1954)在之后的一年更深一步探究,因为保险事故除了当事被保险人自己最清楚真像外,旁人的勘探很难得知事故的真实原因,所以众多保险人的调查只有从被保险人的口供来判断保险事故的发生原因,他最后总结道保险人的部分保险是最优均衡结果。LaffontMar-timort(1956)在道德风险疑问探究出现的第三年后于《激励理论:委托模型》中做出了随机保险收益模型,有竞争性市场下的,也有垄断性市场下的,最后总结出道德风险存在于保险市场,保险公司的破产原因里面可能就有道德风险的影响。时洪洋、郑先平、周杨(2014)提到说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合同成立后,如果被保险人因为疾病而在医疗机构花费的费用,其中部分是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的,具体怎么报销也是按照此前双方签订的商业医疗保险合同的内容来参照视情况而定。由于商业医疗保险里报销的相关规则,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安全性,以便支付更少的保费,他们会试图隐瞒他们的病史或为他们投保疾病,或将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不注意他们的健康问题,所以,投保人这种疾病的发病率高却又隐瞒了保险公司,这是非常规履行保险合同,投保人的这种行为通常来说就是叫做事前道德风险。当投保人自己心里清楚又故意隐瞒的疾病发病时,一是为了治疗自己的疾病,二是知道自己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商业医疗保险合可以去报销支出的医疗费用,三是常人对疾病的畏惧心理因素,想要自己痊愈重新获得健康的身体状态,这些原因会使得投保人到医疗机构就医时会产生很强烈的医疗需求,要求尽可能高的医疗服务水平,投保人这种放大了自己医疗费用的行为,通常来说叫做事后道德风险。

1.2关于我国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的研究

1.2.1定性研究。关于我国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陆越(2016)提到,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种是事前道德风险,一种是事后道德风险以及事后道德风险中的需求一方的风险。商业医疗保险前期道德风险观点通常来说,就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医疗保险合同后,主观上就有对商业医疗保险合同的依赖心理,还有对自身疾病不一定会出现的侥幸心理。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于自身健康状况维持的投入变少,对疾病的预防减弱,疾病的出现概率也就随之上升,这样一来去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支出也自然而然的变多,最后就成了保险公司的赔付增加。由于医疗保险的标的是医疗服务的成本,其实质是为了保障投保人的身体健康,正常来说一个人要是理性的话是不会让自己的身体健康去成为筹码的。在对商业医疗保险较长的实证研究过后,结果显示事前道德风险对医疗保险的发生率没有显著影响。投保人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与使用是事后道德风险的表现,到医疗机构可能小病大治,即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消费支出过高,还可能有医疗资源的提供方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过度供应。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占主要的是事后道德风险,医疗费用成本上升的根本原因也是由于事后道德风险的存在。所以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问题的探究更主要的就是事后道德风险。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医疗保险合同后过度医疗消费和欺诈是其出现事后道德风险的比较主要的表现形式。关于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危害,时洪洋,郑先平,周杨(2014)提到商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危害就是医疗服务过度需求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行为造成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支出提高,如此一来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有的时候,部分医疗机构可能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会把前来看病的患者导向花费更多的治疗手段,脱离了实在两个字,这也是网上经常看见的现象,看病贵,出现一些莫名其妙花费的医疗流水单。以上两种情况很容易造成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负担,阻碍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有许多投保人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不会考虑自己的病情是否需要去大医院诊治,都会因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存在去大医院诊治,投保人的这种行为无疑增加了医院的就诊率和医疗服务需求,还提高保险公司的赔偿率和浪费医疗资源。既然道德风险对商业医疗保险有很大的影响,那么自然需要一些防范措施去有效削弱影响,辛桂华(2015)对商业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后提出了一些主要对策:保险公司与医疗供给方建立合作关系;提高保险公司的专业经营能力;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增强道德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信息共享,建立对投保人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周浩翔、魏东海、古彦珏、冯欣贤、曹晓雯(2018)在研究我国商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防范的机制中写道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包括学科较广,所以受信息不对称影响较大,就容易出现过度医疗等一些道德风险问题。消费者导向本就是医疗保险市场的中心,道德风险的形成与价格和需求关联紧密。美国兰德医疗保险实验此前进行过一项研究,得知医疗保险拥有的人越多、保险公司支付水平的上升、医疗保险覆盖的地域范围扩大,这些都会使得医疗费用支出不断提高,总结到医疗保险合同中每提高百分之十的支付比例那么投保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也会提高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这个结论也就是说商业医疗保险会使得投保人医疗费用增加,反映出商业医疗保险中有着道德风险存在的问题。国外的学者为了分析验证兰德医疗保险实验的结论,在该医疗保险实验的后30年里总结数据,最后证实是对的。这些进行验证的学者认为在医疗保险市场里,这条实验的结果对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有参考借鉴的作用。1.2.2定量研究。在定性研究中有提到过商业医疗保险中事后道德风险一种表现形式就有投保人产生过度的消费行为。Zweifel与Man-ning(2000)提到投保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后心理上知道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后自己实际支出比较少,这会显著增加医疗费用和医疗需求。医疗机构供给的过度同样是商业医疗保险中事后道德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Emons(1997)利用瑞士某个州一些医生给病患一些手术做的安排的数据,观察了组成患者人员比例,他发现医生给一般患者安排的手术等一些医疗服务要比医生家属或者熟人多出来近百分之三十三。袁正、孙月梅、陈禛(2014)拟运用CHNS,实证检验商业医疗保险是否存在道德风险,其所用数据来自CHNS(ChinaHealthandNutritionSurvey),想验证商业医疗保险购买决策受影响的一些状况。个人在选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只有两种选择,利用二元因变量Logit模型进行估计,购买时yi=1,不购买时yi=0,该模型最初由McFadden(1973)指出。假定商业医疗保险购买决策服从Logistic分布,回归结果显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年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到本世纪二十年代初的两个结果很相似,说明道德风险这个问题影响到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上文提到过,兰德这个公司通过政府的扶持,研究医疗保险市场,在不同的医疗计划里采用随机分配的方式分配一些参与研究的人,主要是通过不一样的付费比例。他们的结果有着充足的资金支持,有着足够多的不同参保人员来得到作比较的数据,可信度高。黄枫、甘犁(2012)通过CHNS的数据,比较两种不同的保险制度,自付比例对劳动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下社会成员医疗支出和健康状况的影响。结果表明,劳动保险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

2问题

现在肉眼可见的城市发展速度,购买力的提高和奢侈品普及度提高,人们对于文化需求的以及医疗健康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与此同时,医疗费用的增加以及医疗资源的不平均以及浪费问题变得更多。现如今医疗费用的提高受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人口的老龄化加重、自然环境的恶化导致疾病发生率增加、大城市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工作环境给人的精神压力的变大、还有医疗技术成本的问题等因素。从别的角度来看,医疗费用逐步提高也是受医疗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的影响,就一般情况一般来说,投保人是不会抱着故意的心态去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去非道义的获取赔偿保险金,但有时候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医疗保险合同后,相对来说医疗机构有关的医疗服务价格发生波动,投保人所需支出的医疗费用比以前是变少了,按照正常情况来说投保人自然而然的就会增加自己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现实生活中由于许多不确定因素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很难做到真正全面的了解,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部分投保人选择看更多的医生和开出更多的药。医疗费用由第三方保险公司支付,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内的一些医务人员知晓有医疗保险的存在,知道患者的医疗支付水平因医疗保险的存在得到提高,有可能为了提高医疗收入以及收取回扣,给患者很小的问题要进行复杂治疗,多次检查,高价药品的使用和处方的扩大导致了医疗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部分医疗资源使用过度,最后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保险公司也多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3建议

3.1调整起付线

在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设计中,建立合理的起付线可以加强对事后道德风险的控制。在合同中合理的起付线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投保人过高的医疗服务需求,可以减少保险公司在商业医疗保险里不必要的赔偿金损失和相关的管理成本。

3.2加强核保力度

医疗市场风险篇(6)

据了解,中国报销型商业保险的市场规模目前还很小。尽管中国各大寿险公司纷纷推出重大疾病保险,但提供报销型医疗保险的为数甚少。毋庸置疑,中国寿险市场的盈利性远远胜过医疗保险市场。

但是,想要在方兴未艾的中国报销型医疗保险市场占得先机,该报告指出,保险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吸引潜在的富裕阶层和中产阶层客户来购买他们的产品,以及在产品运营过程中实现盈利。波士顿咨询公司认为,商业保险公司必须培养或强化六大关键能力,分别是高级客户细分、差异化主张和产品设计、渠道开发和拓展、高效理赔和运营管理、构建医院和医疗保健服务商网络以及健康管理。

2016年8月,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正式了一份小型研报《报销型医疗保险的困局、挑战和变革条件》,从报销型保险的困境、私立医院无法支持报销型保险、单病种保险的谬论、个险市场的高风险和整合医疗模式的困境等五个方面对目前报销型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上作出了简要的分析。该报告指出,作为中国报销型产品市场大部分的企业企补产品,并没有太高的保障上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在价格战、对服务方监督机制缺乏的大环境下,只能被动理赔,能够提供价值保障的空间很小。

报销型医疗保险的困局

1、报销型医疗保险的现状

2015年中国健康险总保费达到了2411亿元,年增速达到52%,虽然中国健康险增速明显超过寿险和意外险,但这并不代表商业健康险发展带来了保障上的提升。

中国健康险市场最主要的产品有两类。一类是定额赔付类产品,主要是重疾险。根据Latitude Health的数据,这部分产品占健康险市场保费的53%左右。另一类是企业医保补充保险,也就是通常说的企业企补产品,占市场的40%。剩下大约7%则是中高端医疗险。

虽然企补产品和中高端医疗险都属于报销型产品,但前者并不能从实际意义上提供有价值的保障。企业企补产品属于小额+相对高频的产品,其发展现状的特征有三点。第一,这类产品的保障非常有限,保额通常在2~3万上下,这样的保障对用户来说补充的作用非常有限。由于企补产品没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产品雷同非常明显,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的价格战非常严重,靠低价争抢客户非常明显,再加上对医疗服务方缺乏控制,只是被动理赔,企补产品的利润空间极小。在这样的价格战背景下,企补产品没有太大的保障提升空间。

第二,虽然用户在日常门诊上可以获得报销,也就是相对高频的接触,但事实上这种高频的医疗需求并不是用户对医疗风险担忧的核心点。高频日常医疗服务并不对用户构成灾难性威胁,在医保保障下一大部分可以覆盖,这也正是医保广覆盖的特征。对用户来说没有太大的财务风险和忧虑,因此价值不大。

第三,由于产品保障有限,这类企补产品无法保障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类产品的用户大部分情况下和仅拥有医保保障的用户在获得的服务上是一样的,在公立医院就诊,服务体验并没有得到提升。虽然有部分升级产品覆盖了公立医院VIP服务,但由于产品的价格战问题和保障局限,大部分产品设置了严格的VIP门诊天花板,通常是每次就诊赔付金额300元左右,并不能给真正想去VIP部门就诊的用户提供实际保障。

总结来看,作为中国报销型产品市场大部分的企业企补产品,并没有太高的保障上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在价格战、对服务方监督机制缺乏的大环境下,只能被动理赔,能够提供价值保障的空间很小。

在我们今年进行的对1012名有效个人用户的调研中,51%用户认为企业现在提供的以企补产品为主的团体商业保险并不满意,表示“没什么用”、“作用有限”或“保险公司服务不好”。而用户在最希望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上,明显表现出对报销型中高端医疗险的需求,而对医保补充产品的需求并没有那么高。参与调研的用户有85%购买了个人商业保险,61%的用户还有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商业保险,超过半数的家庭收入在10万到30万之间。

而在目前的报销型产品市场上,只有剩下的7%左右是真正能够提供较高价值保障的报销型产品。这一市场目前只有大约几十亿元,大部分是保费较高的高端医疗险,这部分产品从外籍人士起家,现在逐渐扩展到本土富裕人群,但由于价格因素和就医网络偏重国际医疗网络以及昂贵私立医院,在消费者中的可承受能力非常有限,企业也无法为员工大幅增加预算来购买这类产品,因此发展有很大瓶颈,难以成为市场主流,未来也没有办法成为健康险的主力。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普适性强,真正能让中国市场上的广大用户获得除了医保之外的医疗保障的产品还没有真正出现,目前的报销型市场难以成为真正满足用户需求的主力。

2、真正的保障型产品远未开场的原因

中国能够支撑有报销型健康险发展的土壤还很薄弱。中国的医保方向是普适性,先保证广度,再考虑深度。这种广覆盖的原则下,商业保险可能生存的空间就是在医保无法覆盖的地方提供额外保障,以及提供体制内医疗服务所无法提供的差异化服务。在这种土壤下,商业化运作本身就是补充的形式,但目前缺乏推动消费者或企业购买的动力――税收上的优惠。比方说,中国其实有大量的中小企业主,他们游离在医保外或给自己缴纳医保的水平很低,不能保障他们和其家庭的医疗风险。但税收方面优惠的土壤还不具备,因此很难给这些人动力去购买补充保险。 因此,缺乏良好的土壤给予购买者动力,保障型的健康险很难真正发展起来。

第二,中国的健康险的团险市场还很薄弱,缺乏推动力。团险比个险容易控制风险以及防范逆选择,一个成熟的团险市场意味着需要成熟的渠道和专业的销售人员去销售产品。这种渠道相比电话、银保、个人人、网络等手段更为专业,可以销售更为复杂的产品(如全方位保障产品),而不是目前中国市场上出售的大部分简单局限的产品。正因为中国缺乏成熟保障产品的根基,而且对企业端购买保险作为福利的支持土壤也很弱,所以整体才没有出现成熟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以至于整体健康险的大方向仍然往风险较高的个险在发展。

最后,健康险在目前的医疗大环境里只能重产品,后端的服务很难真正跟上发挥作用。这背后有两个原因。第一,中国的医院相对商业支付方处于绝对的优势,并不存在需要从商业保险带客流的问题。即便是公立医院的VIP部门也已经非常拥挤,从高端医疗保险带量并不是他们首要的考虑。第二,中国公立体系内的医疗服务定价被严重低估,低服务费无法支撑医生的薪酬,因此整个体系转向从药品获利。这种定价长期已经在用户心中植根,用户愿意为药品付钱而不是服务,因此体制外以诊金为核心的服务模式还没有发展起来,缺乏这样体制外的医疗服务市场也导致商业保险没有找到真正能有效帮助其控制费用的服务方,而体制内的机构和商业保险无论信息还是服务上都是不通的,商业保险没有办法形成其影响力。

3、未来的报销型医疗险市场格局可能发生巨变

由此看来,分析报销型健康险市场潜力以及预测未来的核心要素是,不能从现在的情况去推断未来,也不能从目前企补产品的市场规模之大来推断未来的发展。企补市场因为保障能力有限,不能成为未来团险的主流,未来这一市场可能发生巨变,而导致这种巨变的是劳动力人口的下降以及年轻人群的医疗需求变化。

未来企业将面对一个竞争更为激烈的市场,而劳动人口在不断减少。中国从1979年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之后导致一代出生人口减少,而这批1979年到2004年出生的独生子女恰是现在以及未来十年内工作的主力军,这批人的人口数量已经比1979年之前出生的人口大量减少,企业要争取优秀的人才,就必须提升各方面的待遇以及工作发展空间。

第二,企业将面对的人才将有与60年代和70年代出生的人才完全不一样的需求。他们对工作生活平衡、职业发展、雇主对员工的尊重、企业文化、自身健康有更高的要求。这一点不仅体现在白领职员上,也体现在年轻一代的蓝领工人和一些低收入人群上。他们对牺牲健康换取报酬的意愿会很低。因此,企业将在工作环境环保、员工健康、职业病防治、工作安全以及员工健康、压力管理上投入更多才能让新一代的员工满意。

第三,企业将面对经济的不稳定以及经济危机风险。一些企业可能面临生死存亡,能够存活下来的企业,以及需要更大发展的企业会发现他们面对一个挑战更大的市场,90年代伊始打开市场空白实现高速发展的历史将不复存在,企业将通过自身的人才储备以及适合市场的战略来获得成功,在这种情况下,用高福利吸引人才就会变得极为关键。

最后,当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员工福利的重要性,将推动市场形成羊群效应。因为当员工把标准化的福利作为工作的一部分,在更换工作的时候也会将类似福利作为要求,这将迫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增加员工福利的投入。同时,由于年轻人群对就医体验、服务流程以及服务价值的要求,目前的低保障、无法提供价值服务的企业企补产品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高端医疗险又价格太高,不具备普适性。

因此市场会有机会让真正适合企业员工的中端产品出现并发展,而这一市场发展起来之前,报销型市场可能会经历一个发展困难,速度变慢,甚至萎缩的过程,在找到真正的产品需求点之后,才重新开始发展。

目前的私立医院发展根本无法支持报销型保险

中国目前的私立医疗体系并不能支持报销型保险的发展。在医院市场,虽然私立医院在数量上和公立医院接近1:1,但在就诊量上,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却是7:1。大部分私立医院技术和医资力量都较弱,真正有实力的不多。同时,在支付方式上,私立医院中的大部分走的是医保支付路线,在医保环境下的低服务费导致医院很难从服务上获得主要收入,以药养医的情况无法避免。在这样的收费体系下,要和商业保险匹配的可能性很小,没有办法以费用控制为核心去运营。因此,这些私立医院中的绝大部分无法和商业保险结合起来,成为有价值的医疗服务网络。

在诊所市场,虽然中国的诊所85%是私立的,但平均每日服务量只有11人,是基础医疗板块中最低的,远低于社区卫生中心225人次的日均门诊量。在中国的19万家诊所中,除去牙科诊所和中医诊所,有一大部分是单科私人诊所,技术条件差,医师力量弱,市场公信力差,一直非常边缘化在发展。这样的诊所市场不可能与商业保险结合,成为其医疗网络。

从服务方的角度来看,能够为商业保险提供有价值的服务的私立医院和诊所都还没有成熟,价值型的门诊部虽然正在发展新建,但数量极少,不能撑起一个医疗网络。因此,目前远远缺乏私立医疗机构来作为商业保险发展的必要条件。

单病种保险的谬论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分摊,通过一个风险可以被平均的池,将整体的风险降低。这一原则体现在医疗险、意外险等多种产品上。而自动选择一个风险集中的人群,如糖尿病患病者,运动人群,有违保险的本质,或者说更类似互联网时代的一种产品销售噱头,而不是提供保障、控制风险的有价值的保险方式,严格上讲,这类产品和赏月险之类的营销类产品类似,不能称为真正的保险。

以糖尿病为例,从道德风险上来看,越到后期、疾病风险越高的用户越有可能购买这类产品,糖尿病的发展是有时间性的,根据个人的病龄和疾病发展速度,每个人的风险是不一样的。而由于保险公司免体检,或者在一定保额的产品下免体检,根本不能事先筛查出这类风险。在这一层面上,糖尿病保险的设计人为集中了风险。

相比而言,同为定额赔付产品的重疾险虽然保的也是某一类小概率疾病,但购买的人群是风险分散的,而且无法预测小概率疾病发生的时间和可能性高低。但糖尿病产品不一样,同样是糖尿病患者,发展程度不一样,年龄、患病时间长短不一样,血糖控制效果不一样,这些都可以看出来,因此他们最后可能会出现并发症的概率是不一样的,而且在某一类人身上风险更高。市场上糖尿病产品的保障时间有1年、5年、10年、20年不等。由于糖尿病发展的渐进性,从常理上推断,初患者、血糖尚能控制的患者购买这类产品的意愿度会很低,治疗中体现出疾病发展较快、越到后期的患者才会更感受到并发症的可能性。糖尿病产品的设计(先排除有没有可能销售出去)人为集中了风险,只不过这种风险的体现出来所需的时间比一般的赔付型产品(看病后马上理赔)要长一些。

而针对运动人群的保险产品也将面临同样的错误。运动人群在外伤上的概率更高,如果为其定制保险产品,越是运动较多,有外伤史的人群越有动力投保,而在运动群体上保险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就是外科开支多,导致理赔率高。如果在保险产品的设计和营销上专门针对这一类人群,将有可能集中风险,导致亏损。

个险市场的高风险

对于保险来说,个险是一个高风险市场,即便中国有增长中的高净值人群,而且对健康保障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但个险市场的逆风险极高,从目前中高端个险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道德风险让这一市场的亏损风险极高。从美国的个险经验来看同样如此。同时,个险市场的需求虽然存在,但符合普适性又能够在目前中国的商业支付方对服务方缺乏控制能力的环境下,能够抵抗医疗滥用风险的产品很难生存。从我们的调研数据来看,在家庭年收入30万到60万的群体中,有一半用户表示每年在健康险上花费的意愿在1000到6000元之间。而家庭年收入在60万到100万的群体,40%愿意每年在健康险上花费6000元到15000元。再加上个人购买保险的心态与团险不同,也就是买了就要用足,更加容易造成医疗滥用。从目前的市场来看,如果要将服务网络拓展到公立医院普通门诊之外,涵盖公立医院VIP或者部分私立医院,这一价格在个险上很难支撑保险公司的运营。

同时,需求的意愿并不等于支付意愿。中国的中产阶级近年来负债率增高,实际可用于消费和风险防控的收入并不多,消费能力被挤压得非常厉害。而保险市场因为用户教育还很不成熟,对保险和保障的认知度不够,尤其是对未发生的风险防范的意识不成熟,这一市场的需求很难转化为支付和购买。

整合医疗模式的困境

商业保险无法对医疗服务方施加影响并进行医疗控费面临种种实际问题,比如,商业保险一直无法解决过度医疗、欺诈、不合理治疗造成的医疗浪费。现阶段商业保险的客户量较小,而服务方处于绝对的量的优势,无论是议价还是支付规则上,最终只能从用户的行为和风险管理上进行干预,没有办法影响到医疗服务方的行为。

因此,近年来不少商业保险公司选择了自己进入服务方,已经有不少保险公司踏出了收购医院这一步。一些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直接收购医院,试图在未来形成支付加服务的闭环。但这条路在中国面临行政瓶颈、医疗资源分散、资金要求高、整合难度大等困境,实行起来非常困难。

首要的挑战来自于收购本身。优质的服务方大部分都在体制内,而体制内好的服务方很难被收购。目前保险公司进入服务方大多瞄准收购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进入体制内医院的困难是多方面的。一是真正好的服务方太大而且从行政层面看是不太可能走出体制的,因此最有可能被民营资本收购的医院大都是二流医院,而且二三级城市的收购难度要低一些。但这些医疗机构的地理位置与商业保险的用户并不匹配。现阶段商业保险发展起来的仍然是一线城市市场,要在这些地区要进行服务方收购是非常困难的。

同时,收购医院极耗资金且需要长时间运营和管理革新才能让医院的服务获得价值提升,尤其是从体制内转轨过来的医院,面临人员安置、薪酬福利待遇、成本控制等多重难题,没有三到五年是无法完成改革并体现效果的。因此,保险公司即便具备雄厚资近收购这些医院,之后的管理和改革也会耗时耗力。

第二,整合保险和医疗服务的前提是群聚效应,也就是在某一个地区(比如凯撒医疗在加州)密集拥有医疗服务机构,这样才能在这一地区产生市场影响力,控制这一地区的医疗服务,并达到紧密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控费的效果。

但是,中国的各地差异性很大,收购医院的难度和所费金额也很不一样,如果紧盯大医院而进行全国撒网,最终得到的服务方将散落在各个地区,无法形成群聚效应,耗费大量资金和时间却没有办法将资源整合到一起。

此外,基于中国病人对规模的信任,大医院在吸引客流上确实有一定的优势。但控制费用、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服务体验并不是规模能够做到的,恰恰相反,规模越大的医院,行政管理的成本越高,在当下缺乏医疗分级服务的环境下,大医院没有办法提供很好的服务体验。因此,在这一点上,从收购大医院切入整合医疗并不符合保险公司控制费用、为会员提供更好医疗服务的定位。

第三,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提供可选择性是非常关键的,虽然可以在赔付比例和自付规则上引导用户前往某一些医疗机构,但提供开放式的医院网络作为灵活选择仍然是必要的。在中国这样地域差别很大且用户需求不一的市场里,封闭的操作模式并不可取,即便是凯撒医疗在加州拥有了很强的自有医院,其医疗网络仍然是开放式的,在其他地区也采取了紧密合作的模式。

医疗市场风险篇(7)

医疗保险在我国社保体系当中占据很大的地位,医疗的健康发展与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医疗领域道德风险问题的严重性,阻碍医疗保险功能的正常发挥,制约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转。本文章提到的“道德风险”是指在医疗保险领域主客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而做出的一些损害他人的行为进而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失。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改革开始的比较晚,相关的体制建设并不完善,因此我国道德风险问题尤其严重。

一、医疗领域道德风险的表现

(一)诊疗检查以及各种治疗效果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医生越来越看重经济利益。面对迫切需要治疗的患者,医生暂时忘记了白衣天使的职责所在。明明可以做一些常规检查就可以解决的小毛病,到了医生那里就成了需要全面检查的大隐患。单纯的追求医院的经济效益,从而忽略了病患的心理感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患者做高新仪器的检查。笔者有一次亲生经历,朋友因为崴脚去医院,医生看了一眼就让去做血检。让笔者很是无语。做体检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的了解病人的病情,而不是部分医生赚钱的手段和方式。

(二)不合理的用药以及处方问题

由于现在现在药品价格要高于医疗服务的价格,导致医疗工作者和制药行业的工作者相互合作。医生通过给患者开好药、开贵药从药品销售方那里拿到回扣。对于患者来说,几块钱的药就可以解决的小感冒,却拿到手几百块钱的进口药。暂且不论药效是否一样,但价格方面就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承受的。现在的情况是,可吃可不吃的药一定要吃。增加患者的消费。医生之间比得就是谁卖出去的药多而不是谁又解决了哪个疑难杂症。对于处方药,大多医院采取分解处方或者是限制处方金额等方式达到多收费的目的。

(三)住院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的医院不遵守规范的出入院标准,对于可以出院休养的病人却让他继续留院观察,可以在门诊部治疗的病人却鼓励他住院治疗。变相地收取病人的费用,从而套取医疗保险金。

(四)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措施对医院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整改,但是现在的医院收费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医院以服务成本提高增加各项收费标准,国家让调高的药品价格一定会调高,但是国家让降的药品价格却怎么都降不下来。在给病人开收据时,床位、陪伴费被巧妙地改成了治疗费或者是换药费。有的医院在最后的账单中竟然出现了数额夸张的其他费用。何为其他费用?让患者根本不清楚自己的钱都花在了什么地方。医疗市场的监督机构在进行规范检查时,发现有的医院自己制定收费标准。举个例子来说,手术中所需要的的各种一次性耗材本来就包含在手术价格之中,但是却被医院重新作为收费项目。同样的事情在住院部也是常见,病人住院所需的床单、必须生活用品等费用常常也被重复收费。

(五)病人的医疗费用节约意识不足

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职工看病是不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导致职工在看病市没有费用开销大小的概念,在医院看病时,不管自己的病情如何,一味地然让医生给自己开好点的药或者是多开点药。现在虽然出台了医疗保险制度,却出现了另外一种现象。有些人用自己的医保卡给家人看病,因为持卡人是身体健康的年轻人,他根本用不到医保卡里的钱。所以他就拿着医保卡去定点医疗机构买保健药品送给家人,更有甚者是用医保卡去药店买生活用品。

二、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扭曲的委托――关系诱发道德风险

在医疗市场上,由于医疗产品及需求的不确定性,医生代替患者选择医疗药品,换句话说,患者把医疗产品的选择权让渡给了医生,彼此之间形成一种委托关系,这样医生成为人患者成了委托人,在医疗市场上,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人,其委托医生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医生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形成委托关系,保险市场成了委托人医生成为其人,医生便处于双重委托关系之中,他既是保险机构的人又是患者的人。医生则处于三方关系的枢纽地位。医生的利益与患者的利益以及保险机构的利益存在冲突,这样医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放弃患者的利益,医生损害患者的行为是很难检测出来的。

(二)法制观念淡薄

目前中国医疗环境中法律机制软约束,医院声誉监管力度不足,监管缺位等问题,导致了医生道德风险的行为被检测出来的可能性很低,被的概率更低。即使被发现、被,惩戒力度也是严重不足。起不到对医生震慑作用,这样医生会变本加厉反而做出严重违背委托人意愿的事。

(三)信息不对称

道德风险即委托人不能准确的查觉人的行为,而且医生掌握的信息多于患者,医生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十分了解,而患者占据信息的劣势地位,再加上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足,进而只能听从医生的嘱咐。如果信息是对称的并且是全透明的,医疗市场中的主客体都能准确把握与自己有关的所有信息,道德风险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医生的行为也能被准确的察觉。

(四)存在外生随机变量

在医疗领域,每个患者的身体素质存在差异,对于同一种疾病而言,对于不同的人医生会采取不同的诊疗措施,这样第三方就无法通过诊疗结果来定位医生的服务质量,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不同的身体素质就是一种外生随机变量。由于这些随机变量的存在,恰巧给医生的道德风险提供了一个诱惑,或者说是监管中又多了一个漏洞。

三、社会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的规避措施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将国有医院从卫生行政部门划拨出来,由国资委发起对国有医院的存量改革。第一,国有医院属于国有资产,划归国资委管理也是理所当然。第二,真正实行管办分离。使国有医院真正独立于政府之外。为医院形成市场声誉机制奠定基础;解除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医院之间的连带关系,充分的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能。第三,由国资委发起对国有医院的存量改革。将医院功能界定为为医生提供医疗设备、基础服务设施(病床)和医疗辅助人员(如护士和麻醉师等等)。医生与医院的关系由附属变为平等的市场交易关系。另外对医疗领域规模经济起到显著作用、医生之间需要保持密切的协作,实行挂牌行医诊疗制度,用来明晰医院声誉与个人声誉。从根本上改变医生的附属身份,使其成为医院各个科室的所有者,将医院变成松散的科室联盟。另外积极吸收民间资本进入,推行增量改革。民间资本进入时应该采取严格的资格审查,明确其是投资者还是投机者。取消国有医院的评定行政级别制度,是医院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培育医院的市场声誉。目前,国有医院的声誉均来自政府,因此,医疗供方不在乎患者口碑。正是这种行政级别评定制度歪曲了医疗供方声誉机制。放松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制。这样做不仅可以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同时也能有效的形成医疗市场声誉机制。只有医院的声誉在市场上具有了价值。医院才有动力积极树立市场声誉,而医疗服务的价格便能通过市场供求之间的博弈达到均衡状态。

(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医疗保险机构具有强大的信息功能和谈判功能。从理论上讲,医疗保险机构作为一个整体比市场上任何单独的个体都具有强大的谈判功能,包括搜集信息功能、和震慑能力,可以有足够的力量与医院进行博弈,解决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规制医疗供给方的道德风险,积极鼓励医疗供方市场声誉机制的树立,降低诊疗费用,这种状况在中国还不太理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通过建立机制来激励医疗保险机构的信息和谈判功能。基本思路是: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脱离父子关系,卫生行政部门与新型医疗保险机构脱离父子关系,改变作为政府附属物的身份,形成参保者可以自行选择医保机构、而医保机构也可以自行选择医院的竞争状况。附属关系的存在使医保机构和政府息息相关,医院既缺乏外部竞争压力,又缺乏内部改善的动力,只是简单履行任务,甚至可能与医疗供方合谋,丧失其信息功能和谈判功能。解除附属关系,是医保机构独立于政府之外。医保便有了生存压力,必须搜集有关医疗供方的信息,与医疗供方认真谈判。

(三)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在这三项改革之中,最重要的是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起到重要补充作用。如果前两项改革取得成功,医疗市场声誉机制和第三方购买机制就可以很容易的建立下来。药品流通领域中的价格问题也将迎刃而解。前两项体制改革的成功。使药品市场上具有两大谈判力量,一是医疗供给方,二是医保机构。通过在市场上正常的讨价还价将会大大降低药品原先的价格。

四、总结

道德风险在医疗领域内是非常严重的,对经济生活各方面都产生了消极影响,但并非是没有办法解决,只要坚持三改联动的正确方向,医疗领域最终讲走上正轨,道德风险也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一些成功的改革经验,再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加以改正。政府应该切实采取一些积极地政策,这样我们医疗领域才能健康顺利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曼.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与道德风险规避[J].则贸经济杂主.

医疗市场风险篇(8)

在中国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但事实证明,除部分试点地区和城市郊区,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恢复和重建,1998年卫生部进行“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1997年之后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农村收入增长缓慢,依靠“自愿”参加的合作医疗又陷于停顿甚至有所下降的低迷阶段。

至于有的地方的工会组织和医院以互助共济的形式开展的医疗保险业务,总体保障水平不高,规模也不大,风险分散性较弱。目前此种形式还未得到完全的肯定,有人质疑其增加了企业负担和风险,从而有悖于国家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原则。

显然,仅靠政府的力量不能完全解决全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而且其暴露的问题也日益严峻。那么我国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如何解决?答案就是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必要的一部分,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大潮中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

商业医疗保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商业医疗保险扩大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虽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都已初见成效,社会上仍将产生大量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而且职工只能享受半费劳保待遇,这些群体尤其渴望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而商业医疗保险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能覆盖社会医疗保险所不能覆盖的人群。

商业医疗保险分担高额度医疗费用带给人们的风险。由于开展社会医疗保险时间短,资金积累有限,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多,特别是一些大病和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远远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使患者个人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医药费用的持续上涨强化了人们的保险意识。而只有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才能减少潜在的风险。

商业医疗保险满足多层次的需求。从国家已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文件看,人们就医将受到更多制约,一些比较高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将不予支付费用;对部分经济收入稳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群体来说,社会医疗保障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险,保障有限,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能适应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这样可以发挥商业医疗保险自愿投保、全面保障的优点,在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满足部分特殊人群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

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有利条件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虽然起步较晚、规模不够、产品还没有丰富起来,但是经过前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探索,已经具备了非常有利的发展条件:

国家政策的倾斜。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共同构筑了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我国高层领导意识到社会医疗保险还不能满足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的需求,已经高度重视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朱总理在1998年就指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目的就是“力求建立一个以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基础,包括医疗福利和医疗救助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2002年7月,副总理又对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问题做了两次重要的批示,肯定了商业医疗保险的成绩,鼓励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较快的发展速度。由于医疗保险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各家保险公司采取比较谨慎的发展策略,主要以附加险的形式办理医疗险业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声誉、促进业务发展和积累寿险客户。尽管如此,商业医疗保险仍然取得长足的进步。目前,国内已有12家人寿保险公司开展了各种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全国商业医疗保险费收入从1996年的21亿元增至2002年的122亿元,年平均增幅达52%,其增长幅度远高于同期寿险业务。

一定的人才储备。商业医疗保险要求从业人员同时具备保险和医学方面的知识,对医学、风险管理、市场调研、条款设计、市场推动等方面有较深刻的了解。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们已经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商业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专业横跨保险、精算、统计、医学、法律等学科。他们与美国、德国的医疗保险专家多次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合作,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掌握了医疗保险的产品设计、精算、风险控制等关键技术,并且在我国的农村健康保险、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实践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初步的产品开发能力。针对日益高涨的市场需求,近几年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开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目前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数据,比较熟练地掌握了医疗保险开发的精算理论和方法,具备了较强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开发能力。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上经营的产品涉及国际上通行的多数类型和各种保障期限的产品,既有医疗费用型保险,又有定额给付型保险,涉及的保障期限有终身、长期和短期,涉及的人群有婴幼儿、大中小学生、职工、妇女和部分老年人,涉及的保障内容有意外、残疾、住院、手术、重大疾病、特种疾病和手术、门诊等100多种产品,为保险市场的不断创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比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业已摸索出一套较粗放但又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无论是在定性风险控制方面还是在定量风险控制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定性控制方面,涉及到产品、销售、核保、理赔等环节建立了一套专业的业务流程,经过技术处理规避风险;在定量控制方面,建立了多角度的(即分机构、分险种、分人群等)动态风险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控制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

由此可见,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已经具备了比较有利的发展条件,有能力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还不成熟,仍然存在着阻碍其发展的多方面的现实困难:

财税政策对商业医疗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目前,财税问题也是制约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投保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仍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个人及绝大部分团体购买的医疗保险的保费都是在税后支付,这不利于鼓励团体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也不利于鼓励个人为自己的健康投资。无疑会挫伤投保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保险产品的价格、增加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难度。

规范约束医疗机构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形成的医疗服务主体的垄断格局依然存在,加之我国人口众多,医疗服务始终处于“卖方市场”,加剧了医疗费用的上涨,促使道德风险滋生。降低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风险,必须对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院和医生的行为进行规范,使医院和医生在制定医疗方案的同时考虑到医疗成本的因素。医疗卫生服务体制的配套改革与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相辅相成,两者缺一不可。

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险的理念和方法还未深入人心。由于保险本身的特殊性,它涉及到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介入增加了医疗保险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但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经营医疗保险的公司,医疗保险都是寿险公司在经营,多数寿险公司仍然沿用寿险的管理方法、流程和理念来经营医疗保险,结果往往是导致保费很高、保障很低,但保险公司却亏损。

商业医疗保险专业人才资源储备相对不足。医疗保险的经营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对医学、精算、风险管理、市场推动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而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者却并未具备这些多方面的知识。同时,保险公司还缺乏高素质的医疗保险专业营销人员,难以向客户详细解释保险条款,阻碍了业务规模的扩大。而且保险公司的基层缺乏医疗保险专业核保人员,导致在医疗保险逆选择风险高的情况下难以保证核保质量,增加了医疗保险的经营风险。

经验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的体系有待完善。商业医疗保险综合性、技术性很强,它的险种设计和经营需要有周密的市场调研、大量的基础数据分析、严密的精算来支持。而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刚起步,积累的经验数据较少,目前都是以国外的经验数据作为精算的基础,但由于投保人群特征的差异,数据必然有偏差,全盘照搬国外的经验数据,势必加大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风险,给商业医疗保险的业务发展埋下隐患。

为了使商业医疗保险成功的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针对阻碍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现实困难,我们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内部机制的建立

建立多层次的经营机构网络体系。为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在整个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应有的作用,必须建设好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体系及其组织架构。这个架构中包括专业经营主体——全国性专业性医疗保险公司、专业管理主体——寿险公司中成立的专业化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销售主体——销售医疗保险为主的经纪公司或机构以及健康服务主体——承担管理医疗服务提供网络、费用结算、后期客户健康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性健康管理公司,逐步形成“经营—行销—服务”一体化的专业性组织体系。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行业中各经营单位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统一、规范、高效、便利的内部业务标准、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体系。包括全行业统一标准、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起行业内部信息交流和基础研究体系。鉴于医疗保险业务的特性和医疗费用支出的多边性,在险种费率和保障责任上要求较大的灵活性和组合性,在风险控制上要求各类数据的多样性和准确性,因而,长期的基础研究及必要的信息交流和利用,就成为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培养出高素质的医疗保险专业化人才队伍,应建立以有关大学、研究机构和各个经营机构为主体,其他专业管理协会为辅助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医疗保险的可控性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决策性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它主要涉及业务开展中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各个环节。加强风险防范的重点在于根据现行政策,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制定合理发展战略,调动医疗服务提供者参与费用控制的积极性;在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建立起相关风险控制机制。主要做好业务规划制定、市场调研分析、经营模式选择、产品开发定位、核保和理赔、业务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工作,最终实现既能开拓市场,又能控制经营风险的目标。

外在环境要求和配套政策支持

医疗市场风险篇(9)

一、发展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现实需求与意义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分散医院或医生的赔偿风险,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利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该险种自2000年全面推出以来并没有受到医院的青睐,相反医院普遍对其反应冷淡,投保的积极性不高,从而使医疗责任保险面临发展乏力的困境。究其原因,医疗责任保险所存在的自身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中存在医疗机构投保的积极性不高,逆向选择严重等问题。例如北京市拥有各级各类医院(含中央直属和部队医院)共计551家。2003年投保医疗责任险的医院不足20家,其中部分医疗机构具有很高的赔付率。即使在我国保险市场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深圳,在1999年—2003年的四年间,医疗责任保险累计保费收入仅200多万元,投保医疗机构比例不足5%,这与深圳保险市场接近20%的年保费增长率是极不协调的。

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滞后不仅使社会化的风险分担机制难以在医疗行业内普遍建立,也使得患者的损害得不到充分弥补,从而不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而当前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所存在的问题证明:完全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难以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应建立一种新的医疗损害赔偿给付机制和保险制度,即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一种保险制度,确立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强制投保义务,以分散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并使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以补偿。强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符合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强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是发挥医疗责任保险维护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需要

尽管医疗责任保险在维护和实现患者利益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医疗责任保险却面临极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医疗机构赔偿能力不足已严重影响到受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保险制度予以解决。事实表明,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医院的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不高,自我积累不足,有的甚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在发生医疗事故后这部分医院可能由于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受害人得不到充分的救济。通过责任保险制度来实现医疗损害的赔偿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另一方面,尽管医疗责任保险已推行多年,但在自愿投保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机会主义选择而拒绝投保,从而导致医疗责任保险无法在医疗行业内普遍建立,患者在发生医疗损害后仍面临索赔艰难、损害难以得到弥补的困境。

基于医疗损害赔偿风险的普遍存在和患者损害赔偿无法兑现的现状,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医疗机构投保的法定义务,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方面的作用。

(二)发展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是分散医院赔偿风险、降低赔偿压力的需要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现行医疗损害赔偿模式的另外一个突出弊端是:医疗机构的赔偿风险高度集中,从而承受较大的赔偿压力和经营风险。尤其是随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损害赔偿范围的扩大与赔偿标准的提高,医疗机构的赔偿风险和压力将进一步加剧。为此,应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通过保险实现损害赔偿的转移,即把集中于一个医院的侵权赔偿责任分散于社会,做到损害赔偿社会化,以降低医院的赔偿压力。

尽管如此,不少医院和医生对医疗责任保险缺乏认识和了解。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医疗责任保险的存在;有的医院尽管对医疗责任保险比较感兴趣,但仍持观望态度,或者因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而对医疗赔偿风险抱侥幸的态度,或者是基于短期内的成本效益分析而拒绝投保。在自愿投保不积极的情况下,通过强制手段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医院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医疗损害赔偿的社会化,从而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制投保是解决当前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足的有效手段

当前医疗机构投保的积极性不高,逆向选择严重,从而导致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固然与医疗责任保险自身不足有关系,但是医疗机构自身的原因也不可忽视。首先,不少医院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认为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过硬,不太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因而也就缺乏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内在动力。其次,在医患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医疗诉讼败诉概率小、赔偿金额低的情况下,医院普遍对于医疗损害赔偿存在侥幸心理,从而缺乏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内在动力。最后,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需求的错位也抑制了对责任保险的市场需求。很多医院不仅希望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转嫁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而且希望实现医疗纠纷的转移,使自身从医疗纠纷的困扰中解脱出来。很明显,医院对医疗责任保险的期望存在错位,实际上超出了医疗责任保险所具有的功能。

对于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足的问题,固然可以通过培育市场、完善市场竞争、更新产品逐步予以解决,但这种模式完全依赖市场的自我演进,故发展缓慢而缺乏效率。在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时代,市场需求的培育、竞争机制的完善都离不开国家的适当干预。因此,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国家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适当干预是不可或缺的。通过立法将医疗责任保险规定为法定保险,强制医疗机构投保,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自愿投保模式下所存在的市场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迅速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

(四)强制医疗责任保险适应了现代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客观化、损害赔偿分担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现代侵权法已由损害分散的思想逐渐成为侵权行为法的思考方式,认为损害可先加以内部化,由创造危险活动的企业负担,再经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功能,或保险(尤其是责任保险)加以分散。可见,现代侵权法在追求损害弥补的同时,更加关注损害赔偿风险的分散,即如何实现将集中在侵害人身上的风险通过一定的途径由多数人承担。对于高度风险的行业和职业而言,具备一定的风险分散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仍然将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赔偿风险全部由医院和医生承担,无疑会提高医院的经营风险和医生的职业风险,对于医疗机构及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在这种背景下,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体的风险分散机制是实现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五)发展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是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政府已将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全面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医疗损害赔偿给付和医疗赔偿风险的社会化分但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医疗价格体制改革紧密相连。仅仅通过价格机制转移医疗赔偿风险,不仅会直接导致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从而损害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更会导致医患关系的恶化和矛盾的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定的风险分担机制,实现医疗机构赔偿风险的社会化分担,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卫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

医疗市场风险篇(10)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负责建立的为解决劳动者因医疗、负伤和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因和生活,而给予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如我国现行的公费医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学生)和劳保医疗(职工)制度。但因其本身存在种种弊端,所以国务院于1994年3月开始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到为止,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总的特点是多种改革模式并存,政府、企业、职工、四方正在实践中深入地探索改革的途径。目前各地区的改革试验至少有如下五种模式:

1.多种形式的“统帐结合”。第一类方案是以江西省九江市和江苏省镇江市为代表的“三段通道式”,即一般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0%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一半左右为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形成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就医时先由个人帐户支付,支付完后进入一个相当于本人工资5%的医疗费用支付阶段,再多支付的医疗费则由统筹基金报销大部分。第二类方案是以海南省为代表的“双转并行式”,即医疗保险基金只负担规定的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的大部分,其余部分及其他疾病(一般为门诊疾病)的医疗费用则由个人帐户支付。第三类方案是以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等城市为代表的“三块式”,即同时建立个人帐户、企业调剂金和统筹基金。截止到1997年9月底,各种“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实际覆盖了276.5万人。

2.大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自8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一些地区为了分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遇到的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开始进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到1997年9月底,这一试点已扩展到1253万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到1997年底,覆盖1300万人。

3.以深圳市为代表的混合型改革方案。即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分别实行不同的改革办法:对职工实行“统帐结合”的方案,对外地劳务人员实施住院医疗保险,对离退休人员、残疾军人则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

4.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一部分地区根据企业离退休人员更需要首先得到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对离退休人员实行了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制度。到1997年9月底,有11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被覆盖进来。

5.一些初步改革的试验。多数没有实行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的企业,仍按原有规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但不少企业进行了内部的轻度改革的试验,其主要形式有: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或者实行医疗费用定额包干,节余归己,超过部分由企业补助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为员工投保了商业健康保险。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

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得很不充分。在改革前沿的广州市寿险市场上,虽然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这块领域,开办了各自的住院津贴型或门诊津贴型医疗保险,但是业务量并不大。目前在广州人寿保险市场上主要的医疗险种有: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开办的重大疾病定期、重大疾病终身、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保险,平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平安康乐、住院安心和住院医疗保险,友邦保险公司开办的防癌保险等九个险种。从保险的责任范围来看,中保人寿公司的重大疾病定期、重大疾病终身和住院医疗保险比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险种的市场竞争力稍强。从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1997年个人寿险业务的汇总情况来看,重大疾病医疗占健康保险业务的绝大部分的份额,达到了90%以上,住院津贴只占不到10%的业务份额。

截止1997年10月,我国享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保险的人约为1.7亿,占全国人口的13%,1996年有合作医疗保险的行政村约占17%,而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估计在500万人左右(约占总人口的0.4%)。1996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2100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医疗服务方面的费用大约为1700亿元;1996年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约13亿元,全国人均1元,仅占医疗服务费的0.76%,占GDP的0.019%,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太小,目前在我国,仍然主要由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着人民享受医疗的权利,维护着社会的稳定。

二、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趋势

(一)商业医疗保险的重要性日益显露

随着、医疗、经济、人文等方面的变迁,造成了人工作紧张,随之相伴的是生活无、消耗过度、运动量不足,许多文明病于是乘虚而入,且治愈难度越来越大。新近出版的《国际保健》杂志发表了有关部门对全球健康及医疗状况的评级,日本在最健康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5位,我国列第14位,我国大陆列第20位。报告还表明,东南亚国家的医疗健康问题备受关注,医疗方面的开支将大幅度增加。我国1992年人均住院费用才737.9元,到1996年已达2189.60元,年均增长31.25%.广州市在1994-1996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医疗费分别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4.19%、16.18%和19.60%,1997年1-9月份比上年同期增长43.2%.都市生活的繁忙、医疗服务费用的昂贵、福利制度的薄弱和社会保险体系的局限,都需要有商业医疗保险来作为社会医保险的补充,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给付不足,扩大保险金额和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满足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所以说,医疗保障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商业医疗保险将会在社会各阶层日渐得到重视。

(二)商业医疗保险前景广阔

1.社会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增加个人负担比例,以期节约开支。如广州市原有的公费医疗办法规定,全年自负额超过500元时,可报销全部门诊和住院费用,而本次医疗制度改革方案则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一律自负20%.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服务费用的提高,则个人自负的20%部分,必然会成为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这也就为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2.1997年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变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九五’期间,要在搞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随着这些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会日益增加,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表现出来的医疗保险需求越来越强。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有机地结合,并使之逐步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是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

3.商业医疗保险在国外一般都拥有相当大的市场,如西欧、美国、日本等地的医疗保险制度都相当发达,尤其是美国,85%以上的人口拥有各种商业医疗保险。据我国台湾地区“统计部门”1998年4月份公布,至2月底,台湾岛内参加健康保险投保人数达到2006万人,投保率高达96%.其中,癌症患者最多,其次为慢性精神病患者和肝硬化患者。而目前我国的健康保险投保率很低,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广州市为例,其健康保险投保率只有10%左右。

(三)竞争将日趋激烈,保障范围更广泛

有关专家预测,到2000年我国保险市场将分别有10家外资和30家中资保险公司进行竞争。经营主体的增加,必然会使寿险市场的竞争日趋广泛和激烈,而医疗保险这块领域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成为保险公司的争夺对象,虽然说依目前的医疗体系开展医疗保险业务会面临许多困难,但是险种的成功开发既可体现出公司的实力,又可成功地塑造公司的自我形象,增加无形资产,同时,还可以促进其他主险业务的发展。

我国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的医疗保险一般都是指狭义的健康保险,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商业性医疗保险的范围将会延展到广义的健康保险的概念上,即包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险。另一方面,随着的发展、医疗费用的高涨、所需交纳的保险费的提高和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增加,现在的综合医疗保险将会逐步分解为许多细的险别,医疗险种将不断丰富,不同层次的群众的不同的医疗保险需求基本上能得到满足。

三、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存在的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需求量大,而保险公司对险种的开发力度却十分乏力。医疗保险供给主要是通过医疗服务的形式实现的,因此,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对医疗保险供给有着非常重要的。医疗单位对医疗保险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是适当而有效的,即医务医疗人员对病人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疗效明显,就可以节省和降低用于医疗服务部分的医疗保险金的开支,从而相应地扩大医疗保险的供给。而目前在我国的医疗市场上,因为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造成医疗费用开支失控,以致形成了目前市民医疗保险需求大而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医疗险种的局面。

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开支,目前保险公司开办医疗保险时通常采取定点医疗方式,即被保险人生病后,只能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就诊。而保险公司或是医院设监督小组,查核各项医疗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或是与医院签订合同,实行医疗经费承包超支不补,节余按一定比例自留。应该说,定点医疗在减少医疗过程中的浪费,协调医疗保险各方关系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定点医疗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一是定点医院数量单一,不方便保户就医。二是容易导致医疗服务垄断。医疗行为具有隐蔽性与复杂性,一种可以有不同费用的方案,决定权在医生,保险公司很难对此进行干预,一旦形成医疗服务垄断,医院可能会偏向于采用高费用的诊疗方案。三是采用医疗经费承包制,固然能减少浪费,但却容易造成被保险人治疗条件的恶化。定点医疗的做法,使医院可以随意控制医疗标准,致使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可能被侵害。

2.专业人才缺乏,人员少。经营医疗保险所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它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要求其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准备金提取、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这就需要一批从事风险、风险选择和风险鉴别的专业人员,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仍很欠缺。

3.经营时间短,经验少。广州市的医疗保险是从1986年下半年由原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开办的,而且大多都是团体承保的附加医疗险,到1995年引进个人营销体制后,个人购买医疗险的比例才有所增加。1997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率先在市场上以主险的形式推出住院安心保险,随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推出了颇受市民欢迎的“住院医疗保险”,但总的来说,医疗险从开办至今经历的时间较短,取得的经验较少。

4.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据统计,人一生的死亡高峰期有三次,即婴幼儿时期、15-20岁青少年时期和老年时期。而现在市场上的医疗险种的可保对象都为全体人群,没有针对某一特定群体的险种。另外,现在市场上的医疗保险主险大多数为住院津贴型,而住院费用型的较少,门诊型的可以说还没有,虽然个别保险公司的防癌保险包括了门诊医疗的责任,但如果是癌症门诊,一次只有10元津贴,达不到保障效果,属于纯商业性的宣传目的。

(二)加快发展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建议

1.明确目前推出医疗保险的目的。在目前的医疗制度及医疗单位存在不正之风的情况下,推出医疗保险的目的还不是为了真正的在医疗保险这方面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是为了:(1)提高公司声誉,树立公司形象;(2)促进其他主险业务的发展;(3)扩大客户群体。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一个规范的、高效率的医疗服务市场是医疗保险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必须采用另外的医疗模式来代替目前采用的定点医疗方式,在新的医疗模式中,保险公司允许被保险人在任何允许开业的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或私人诊所自由就医。各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以形式强制实施。这样一来,各医疗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无法提高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只好竞相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否则就会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医疗费用的合理化,使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以保障。这种自由医疗模式,一方面打破了医院的垄断,约束了医院的医疗行为,将由于医院的道德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降至最小;另一方面可以规定,被保险人在领药时要自付20%的药费,这样就可以防止被保险人任意消费带来的损失。如此一来,医疗保险中的各种利益得以相互制约,形成良性循环。

3.搞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需求。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带来了保险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因而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和个体需求上的差异性。为使医疗保险条款能够被市场所接受,就必须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产品的需求情况,设计出的、合理的医疗条款,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4.加强医疗险种的开发、销售和管理。要根据市场变化,对目前经营的一些医疗险种进行淘汰和再开发,加强对险种的管理,推出受市场欢迎的新险种。及时开发新险种是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开发医疗险应是我国寿险业“九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从现在起就将医疗险的开发、销售和管理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此乃寿险公司比较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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