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劳动教育案例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3 09:25:14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1)

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若只有学校而没有家庭,或只有家庭而没有学校,都不能单独承担起塑造人的这一细致、复杂的任务。”家庭教育被看作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之间必不可少的桥梁。因为社会教育虽然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和范围,但无论如何,都需要从家庭教育开始、延伸、扩展。家庭是社会中各个机关组织赖以存在的细胞,家庭教育则成为社会教育的根本和基础。同样地,学校教育若想实现其教育目标,就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家庭教育基础上。苏同时也强调,“学校不能没有家庭的配合,家庭是一个人应该学习做好事的起源之地。家庭每日、每时都在和学校集体的精神生活相接触;学校不能没有家庭的配合;学校里集体主义的道德文明在许多方面,就是开在家庭里的许多花朵的果实。”

二、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培养孩子的义务感

培养孩子的义务感包括两方面:1.从小培养他们做父母的义务感。这是苏霍姆林斯基从现实教育案例中得出的结论。在他研究的200多个年轻家庭离婚的案例中,有189个离婚案件是由于之前从未受到过义务感的教育,对家庭没有责任感的意识,所以才草率地离婚。所以他强烈地呼吁:“亲爱的父亲们和母亲们,要从道德上培养自己的孩子做好父亲和母亲的准备。”[2]2.从小培养孩子的劳动义务感。苏认为,“劳动是最伟大的美,同时也是最艰巨的事业。认识这个真理,是教育的奥秘之一。”家长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情感。即树立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意识。二是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劳动,经过锻炼形成习惯。

(二)培养孩子爱的能力

苏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对孩子爱的能力的培养,按照由低至高、由浅入深的顺序主要从五个方面培养。1.爱自己。苏认为爱护自己的尊严和荣誉,这是最基本和最首要的任务,也是人的真正的、美的源泉。2.爱父母。使孩子明白父母所付出的辛勤劳动都是为了自己,自己同样要爱父母。因为“父母给了你生命并为你的幸福而操持。要爱惜他们的身体,使他们安宁。不要给他们带来痛苦,不要使父母伤心和感到忧愁。”3.爱家庭。要让孩子意识到自己是家庭中的一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父母和家庭,培养孩子形成家庭荣誉感。4.爱他人。“要珍惜孩子们的爱人之心,要不断巩固他对人的信心。”使孩子懂得,“一个人只有在他爱人们的时候才能成为人。如果孩子不善于去爱,他就不可能生活,不可能真正地在道德上得到发展,也就不可能逐渐地进入公民生活的大世界。”5.爱祖国。苏认为爱祖国是人最崇高的爱的表现,教育孩子从小就关心祖国的现在和未来。“像珍惜自己的声音、自己家庭的荣誉,珍惜这一种神圣职责。”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2)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102-02

《2011-201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与HR外包调研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显示,到2013年我国劳动力用工的“人口红利”将彻底消失,HR转型势在必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传统应用形式将直接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使大学毕业生能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既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课程需要处理的难题,又是高校案例教学法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本课题组正在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HR转型条件下对高校毕业生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团队合作意识

上述报告中的结论表明,所有的用人单位关注其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这也是用人单位中高级人员高稀缺性的能力。职工的团队合作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是大中型企业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避免人才频繁跳槽的有效手段。

(二)自主学习能力

所谓的自主学习能力,是指劳动者本人主要通过个人的努力,利用各种条件和资源进行自主学习,以便个人获取所需要知识的能力。

当今的社会是学习型社会,一个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单位员工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该能力是职工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其所在的单位或团队,来解决和处理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它是职工把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具体表现,是用人单位办事效率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这也是很多用人单位为何在招聘大学毕业生时选择班干部或者学生会干部的主要原因。

二、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双师型教师的缺乏

我国高校大多是理论型研究学校,一直以来各高校均重视学生的理论教学,轻视学生的实践教学。在这种思想理论的指导下,教师脱离实践的现象日益严重,高校也成为脱离社会的象牙塔,尤其是高职高专学校,许多都是从中专、中技学校升格而来。这些学校在案例教学法应用中的普遍问题都是缺乏双师型教师,学校的案例教学实践课大多流于形式,有的学校根本就不开设这门课。

(二)典型案例教材不足

要把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教好,没有高质量的、适合教学对象的案例教材是行不通的。可现实中能够适应该课程教学的典型教材严重不足,无法满足高校教学的需要。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基本上都是上课教师临时在网上或报刊上寻找一些案例来讲授,这不可避免的会存在诸多问题:时效性差、适应性不强、脱离学生的实际等,上课的效果无法达到理想的目标。

(三)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老师把案例内容告诉学生,让学生在课堂讨论并回答老师的问题,然后教师点评。这种形式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强。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教师基本上会让成绩好的或者表现积极的学生回答,其他同学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讨论,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这无疑会影响到案例研讨的实际效果。

(四)缺乏相应的管理与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需要任课教师提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更需要学生的广泛参与,这会明显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对教师的教学技巧和教学艺术要求也很高。

一方面,由于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总课时不多,教学任务较重,让教师花大量的学时用于案例教学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我国的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老师的上课多少、上课的质量高低不直接挂钩,其看中的仅仅是教师的科研实力――主持过多少个部级或者省部级课题、发表过多少篇高水平的论文、做过多少个有价值的咨询项目等;加上各高校对案例教学课大多没有相应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等,导致案例教学课名存实亡,更无法培养出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材生。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形式改革分析与探讨

针对上述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着诸多弊端,对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本课题组的成员经过长期探索,总结出下列多种有益的案例教学法应用的新形式:

(一)模拟法庭

首先任课老师要把经典案例选好,提前一周把案例和具体要求布置给学生;其次,要选择当前社会中有重大影响、有教育意义、适合教学的热点案例;再次,把各种角色让学生们分配好;最后,对没有直接参与模拟法庭的其他学生,都要给他们分配任务――提问。

在活动过程中,任课的老师要根据每个同学的表现及回答问题的质量高低逐一地给他们打分,计入平时考核的成绩。

(二)社区法律问题调研

高校学生一般都注重理论学习,忽视和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本课题组为了弥补学生们这方面的缺陷,专门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多家大型社区中心联系,与它们共同合作,给学生们提供了许多法律问题调研的机会与场所,让学生们真正地融入社会,了解现实,学有所用。在调研之前,首先要确定好每小组的调研主题,让学生们带着问题去调查,在回来后要把调研问题的解决方案拿出来,每小组代表都要向全体同学汇报,接受其他同学的询问,让同学们对这些方案的利弊进行研讨、相互评比打分。

(三)现场法庭旁听

大学生对法庭庭审比较陌生和好奇,我院社会与公共管理系在本课题组成员的参与下,每年都定期组织学生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去开展现场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件的法庭旁听活动,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劳动法是如何实施的,使学生们真正懂得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重要性。旁听后,要求所有同学写出参加法庭旁听的感受,并对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形式及判决结果做出自己的客观评价,找出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并着力进行弥补。

(四)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

为了落实高职高专的实践教学任务,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实践型、应用型人才,本课题组在学院与系部的支持下,先后与安徽省高级法院、合肥市中级法院、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专门组织学生定期到上述单位进行实习实践锻炼。在实习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实习实训的同学搜集整理出各自在岗位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并向老师与同学们进行汇报。

(五)课堂案例研讨

为克服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诸多弊端、活跃课堂教学气氛、调动学生学习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的积极性,本课题组的老师开发了课堂案例研讨的教学法形式。在教学某一章节前,老师通知学生们,让他们自己准备案例研讨的内容,形式不限,任课老师通过初步审查后,由班委组织完成该案例的研讨任务,老师参加到学生的分组研讨活动中。在整个活动结束前,任课教师要对该研讨活动进行归纳总结,指出其不足部分,表扬其优点,以便学生们能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改革带来的重大突破

通过对前述多种形式的应用,本课题组给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带来诸多突破:

(一)极大地增进了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

经过模拟法庭、课堂案例研讨等教学形式的训炼,学生们深切认识到离开团队合作,他们很多事情都无法完成,在工作和学习中,一个人的力量往往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需要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共同配合。这样,学生们的团队意识与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本课题组所采纳的每一项案例教学应用形式,都需要学生自己去搜集、整理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或者对其他同学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些无不需要每个学生自己去开动脑筋来进行主动学习。

(三)较好地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社区法制调研、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活动、课堂案例研讨等形式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都需要学生来解决,他们在处理上述问题时,都要借助不同的渠道,想尽所有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更能很好地提升学生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充分有机的结合。

(四)有效地促进高校教育、教学制度的深度改革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3)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中央与地方分担的比例为6∶4;国家助学金地方分担部分,由省、市按3∶7的比例分担;市以下分担部分,按照学校的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市财政负担;县(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县(市)财政负担。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见附件2)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第六条每年元月五日前,各县(市)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本县(校)中等职业学校本年度在校学生数及生源状况等,向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在市教育局)提出国家助学金预算申请,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于1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于1月底前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8月20日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国家和省、市应分担的经费预算下达到各县(市)和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8月底之前,各县(市)财政、教育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上级下达的经费预算和本级财政应分担的经费预算以及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下达到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教育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级财政、教育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所辖学校批复审核意见。尚未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地方,由教育部门按上述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学校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开始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学校应按实际受助学生名单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及时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由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教育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11月10日前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4)上报至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11月底前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上报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全市使用国家统一建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支持。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十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学费标准、扩大招生就业渠道、完善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一条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公办学校每年应提取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鼓励各地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4)

缺乏对未来前景的美好希望。很多职校学生由于觉得自身家庭不能为之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以及对自身能力的否定,往往会觉得自己的未来没有希望,对就业前景持一种悲观态度。因此,他们缺乏追求事业有成的动力,没有更高的职业诉求。中职生的以上几个特征都表明了在中职院校开展有关《劳动法》课程的必要性。首先,由于家庭环境和教育的缺乏,很多学生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往往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找不到正当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而偏偏对这些学生和家庭来说,这种利益的维护恰恰比其他家庭来说显得更加重要。其次,对于缺乏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的中职生来说,未来通过自我教育方式来学习《劳动法》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学校教育中添加《劳动法》的内容可能就是他们接触《劳动法》的唯一途径。最后,《劳动法》的内容往往会让学生看到自己就业的基本保障,增加他们的职业安全感,激发他们努力工作的信心。

确立符合中职学生特点的劳动法的教学内容

在为中职学生设计《劳动法》教学内容时,只有结合中职学生的特征,才能使这门课程不流于形式,让他们真正受惠。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应该作为教学重点内容来讲授:第一,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职业学校中学生毕业后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很多企业出于各种原因,存在一些用人合同不规范的情况。因此,就必须对中职学生进行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普及教育。

第二,有关试用期的内容。试用期是学生正式工作前必经的过程。面对目前很多企业存在的随意延长试用期时间、降低试用期劳动报酬等问题,让学生对劳动法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有所了解,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大多是基层单位中的技术岗位,很多工作内容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是职业学校培养人才的方向性决定的。因此,对职校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内容的教育对其日后有意识地保护自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四,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内容。目前,社会上因病致穷、因伤致穷的事例层出不穷。中职学生很多来自于社会底层家庭,经济条件本来就差,而疾病或伤残无疑会使他们原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社会保险和福利能够有效规避疾病和伤残带来的风险。

第五,有关劳动争议解决的内容。《劳动法》中对劳动争议的解决的规定,一方面对劳动者个人维护正当权益提供了法律途径;另一方面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中职学生进行有关劳动争议解决内容的教育,能够使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选择适合中职学生的教学方法

为了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就必须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来设计课堂教学。针对中职学生基础知识薄弱、意志力欠缺等特点,笔者认为应该多运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5)

一、留守儿童产生的背景

改革开放的经济浪潮促使我国人口突破封闭状态,进行大规模流动。目前我国有将近1亿人处于流动状态,很多家庭因为部分家庭劳动力的外出打工而处于“分裂”状态。据2000年五普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2000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22%。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儿童不能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在全部留守儿童中超过了半数,比例高达56.17%。因家庭成员缺位,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道德滑坡、性格怪癖等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存问题与主要原因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运行机制的转轨,社会对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掌握专门的生产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迫使家庭对子女的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转交社会承担。家庭对子女的社会化教育成为家庭教育的主体。正确发挥家庭教育功能是家庭和谐的必要条件,只有家庭和谐,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发展。然而,在面对多元文化价值体系的冲击和挑战,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出现异化,由此产生一系列问题。

(一)道德价值观的异化。家庭的道德教育是在潜移默化中完成的。教育者将自己的道德价值观通过榜样的作用传递给受教育者,受教育者通过同化作用,逐渐形成自己的一套行为方式习惯和道德信念的体系,借以调节自己与他人、社会的关系,采取亲社会或行为。留守儿童家庭中,以隔代教育为主。在道德价值观方面,监护人通常采取两种教育模式。一是上一代人无法适应新环境,仍保持原有的价值观,对孩子的道德教育采取打骂形式,强行用自己的行为方式代替社会主流行为规范。个案1李明:“平时奶奶都不和我说话,我犯错的时候不讲道理,她很暴力,写错字就打,觉得打的对,错了就该打。要是考好了就给我买块蛋糕。她也不让我唱歌”“奶奶平时也不太和人接触,就自己看电视,说不能出头,会被欺负”“我不太和同学讲话,别人是要笑我,我就躲到一边,奶奶不让我打架。”在李明的观念里,一方面做错事就可以用暴力惩罚,另一方面又接受传统上的“忍为高”思想,逃避竞争,在矛盾中形成孤僻,懦弱,潜暴力性格。二是上一代误导社会主流规范和道德标准,向子女灌输一些错误的道德观念。从小把孩子束缚在家庭、自我的小圈子里,向孩子灌输的多是些利己主义的思想,与公而忘私,舍己为人,贡献社会,实现自我的社会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个案2王晓“当犯错误时姥姥会骂一顿。心理很难过,但认为对。”“当和同学发生矛盾时告诉姥爷,姥爷会说他们。谁要欺负我,踢我,老爷就踢他,还找他家长。姥爷不会批评自己我觉得姥爷做的对”“放学后要隔十天出去。平时只能看别的小朋友一起玩。不允许一起,怕被欺负。姥姥说会被别的小孩领回家(怕丢)也不能和大人走。但想和他们一起玩”“不喜欢同学,他们不和我玩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教育模式无形中助长了孩子自私任性、霸道蛮横、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加强其对社会的不安全感,对人的不信任感,使得孩子对人冷漠,缺少亲社会行为。

(二)生活技能教育的淡化。生活技能教育是培养孩子独立生活能力的必经途径。但是由于家庭劳动的机械化和社会化,使教育重点倾向于智力教育而忽视体力教育。在“学习好就行”“我们当年受的苦太多,现在不能让孩子再受罪”等心态的驱使下,凡事包办代替,导致孩子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技能,独立生活的能力非常差。据一项调查研究,美国小学生参加劳动的时间是72分/天,中国12分/天。个案1李明“奶奶要是有事离家就留钱给我买馒头包子吃,不让自己做饭,怕着火。平时放学后奶奶做饭我要帮忙她不让,让我学习去。”个案2王晓“在家什么都不做,就学习看电视”。“班级打扫卫生我就会擦桌子”长时间的重脑力轻体力造就的无疑是高分低能的学习机器。也不利于孩子吃苦耐劳,独立自主精神的培养。

三、留守儿童问题解决措施

(一)解决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根本问题就要留守儿童回到父母身边。各级政府继续加强贯彻执行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策规定,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关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政府应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流入的农民享有平等权利和社会权益,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入学贵的门槛。

(二)充分发挥基层学区、学校和共青团、妇联、工会、村委会和派出所等组织的作用,建立起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系统。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功能。家庭教育工作是妇联的传统领域和优势所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妇联组织在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妇联要与社会团体协作,吸取各地经验,开展“妈妈”活动、留守儿童团(队)活动、“打电话给爸爸妈妈”活动以及“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子等活动,加大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此外要开展培训留守儿童监护人活动,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水平。

参考文献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6)

小学品德课的理解、掌握和感悟要依靠生活的案例。对于年龄较小、理解能力较差的小学生来说,抽象的道理、繁琐的道德规则等可能给其理解带来诸多麻烦,课堂教学如果仅限于这些道德说教,会因晦涩难懂让学生失去兴趣,影响了教学效果。但来源于生活的案例,帮助了学生理解。

在同学交往中感悟礼貌,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习《学会和谐相处》中,教师可以将同学之间的关系引入课堂。比如,借助情景剧,让学生扮演教师、学生、家长等角色。作为学生,当给老师问好,他不予理睬,或者态度不友好时,你的感受是什么?作为教师,当你的学生不尊重你,甚至躲着你走,你的感受是什么?作为家长,你的孩子不听从你的建议,惹你生气时,你的感受是什么?通过引入这样的案例,学生的感受很深,当有人对自己不礼貌、不友好时,自己会感觉很伤心,换位思考,自己要礼貌对待他人,才能换来别人对自己的尊重。

向班级中的榜样学习,培养爱学习的好美德。在小学三级中教材中有《我们爱学习》的内容。任课教师鼓励班级中的学习标兵现身说法,与大家分享学习的喜悦,帮助同学们学会快乐学习。同时鼓励在学习上进步较大的同学,分享学习中的困难以及克服困难的成就感。有的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播放班主任和家长的寄语。在学习上,不仅教师看到同学们有进步了,你们的家长也看到了。听了这几位家长的话,老师随机采访几位同学:听了爸爸、妈妈的话,此时此刻你的心里有什么感受?同学们体会到每个人每天都在进步,这些进步既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有爸爸、妈妈和老师的功劳。

二、家庭生活的小事情,帮助学生认识家庭美德

培养学生爱劳动的好品德。在“爱劳动”的教学过程中,指导学生观察,今天妈妈生病了,卫生没有人打扫的麻烦,一边观察一边记录,没有妈妈搞卫生的日子家里的卫生状况,引导学生体会劳动的重要性。针对这一课的内容,布置家庭作业,妈妈出差的日子里,我家卫生我来做。进而引导学生体会妈妈劳动的重要性,理解妈妈劳动的辛苦,为避免妈妈的重复劳动,要尊重劳动成果,讲卫生,不乱扔垃圾。

培养学生孝顺父母的好品德。在讲述“敬爱父母长辈”内容时,通过舞台剧或者情景剧等教学方法,使学生知道家庭成员之间应建立相亲相爱、民主平等的关系,让学生懂得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友爱兄弟姐妹。教导学生对父母长辈有礼貌。比如,父母长辈和自己说话要认真地听,离开家或回到家时要主动热情地向父母长辈打招呼;要关心、体贴和照顾父母长辈,父母生病时要细心照顾,关心体贴。

三、公共生活的“小事情”帮助学生认识社会公德

培养互助合作的公德意识。通过多媒体给学生播放一个生活事件《众人抬车救伤者》,故事发生在马路上,一个汽车撞倒了一个老人,且把老人压在车底下了,过路行人自发加入到救援行动中,徒手把汽车抬起来,救出了伤者,引导学生感受集体的正能量。与此对比,播放视频《行人乱过马路,导致交通拥堵》,视频中一个行人不遵守信号灯过马路了,其他行人纷纷效仿,阻碍了交通,耽误了大家的时间。这个案例也说明了集体力量的强大,但其起到的作用是相反的。通过两个案例的对比,让学生感受到社会公德的重要性,养成塑造遵守公共交通、爱护公物的好品质。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7)

我市妇女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成为制约全市妇女发展的重要因素;妇女就业和再就业面临困难较大;妇女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不高;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妇女权益保护存在新的问题和矛盾,社会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妇女群体需高度关注,妇女事业发展的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快速发展,根据省妇女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妇女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市*—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总目标

“*”期间,我市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政治参与、科技素质、卫生保健、法律保障以及社会环境等领域的优先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妇女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与男性实现平等就业。

2.强化妇女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共享社会资源的程度。

3.促进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4.减少城乡贫困妇女数量,逐步消除妇女贫困。

具体指标:

1.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女性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和就业层次,女性在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教育、信息、金融、科研等领域中就业比例分别增长5—8个百分点,不断增加妇女劳动力转移数量。

3.大力推动妇女创业,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发展民营经济,到2010年,民营企业中女性管理者比例达到35%左右。

4.提高技术工人岗位等级中女性比例,到2010年,全市高、中级工女性比例增长5个百分点;女性技师和高级技师达500人。

5.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平均覆盖面达90%以上。

6.建立妇女生育基金统筹机制,切实保障妇女生育权。

7.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与女性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侵犯妇女劳动权益案件的受理率达100%。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退休待遇。

8.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土地补偿权等权利。

9.提高城乡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在城市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群体中,妇女比例控制在60%以内,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策略措施:

1.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法规和政策,在净增的就业岗位中确保女性有合适的比例,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2.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提供宽松的政策条件,为妇女自主创业提供扶持和服务。

3.拓宽妇女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机会和就业岗位,加强适合城乡女性特点的就业技能培训、择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从事私营、个体企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再就业。

4.确保妇女平等地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经济资源的权利,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城镇从业妇女,普遍享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

6.加大劳动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开展“*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格单位”的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外资、合资、个体和民营企业女职工劳动安全和五期保护。

7.重点监测贫困、残疾妇女群体的劳动收入情况,设立预警指标;制定减少城乡妇女贫困的政策和措施;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及服务网络,为低收入、残疾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条件。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层次。

2.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3.提高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程度。

具体指标:

1.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候选人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女性人大代表建议数、政协委员提案数以及采纳比例逐年提高。

2.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3.80%的市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60%的县(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

4.县处级正职女领导干部不低于同职干部的10%。乡镇(街道)女性党委书记配备率不低于10%,女性乡镇长(主任)配备率不低于20%。

5.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

6.重视培养后备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市、县(区)、乡(镇)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应分别不低于20%。全市年发展女党员比例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左右;新增加公务员中女性比例不少于30%。

7.村支两委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女性比例逐年提高;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应占相应比例。

策略措施:

1.制订*—2010年*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2.在选拔干部、录用公务员及职务晋升时坚持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原则,促进女干部进入决策和管理机构。

3.加强对女性领导人才、女性公务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轮岗锻炼,激发和强化女性参政热情,提高女干部宏观决策、参与竞争的能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4.全面提高女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在实践中提高能力。

5.重视各级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代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促进各级各类先进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

7.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利。

8.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注意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能力,提高女性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比例。

(三)妇女与科技教育

主要目标:

1.切实保障妇女与男性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缩小两性受教育差距。

2.加强女性职业教育,提升女性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3.开展性别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女性自强意识、创新精神、人文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具体指标:

1.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全市新增女性劳动者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4年。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以上;初中女生毕业率达100%,

3.中高级女科技人员比例在“*”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点。

4.提高城乡妇女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率和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

5.发展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做好“*职业技术春蕾班”的创办与管理工作。

6.开展性别意识教育,逐步在中小学、党校开设性别教育课程。

7.加强女性文化出版和宣传教育,全市每年出版妇女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精品)1个以上。

8.市及各县(区)主要传媒,设置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相关地方性政策,依法保护妇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2.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帮助特殊女童完成学业。

3.完善终身教育、职业教育及培训制度,大力发展各级各类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增女性劳动力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4.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党校和高等学校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把性别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课程。

5.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女科技人员的作用,市有关部门每三年联合组织一次妇女科技成果评比和展览,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科技人才。

6.在妇女中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妇女科技知识的知晓率。重点加强农村妇女的职业技术培训,引导妇女科技致富,自主创业。

7.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及女童教育,把流动妇女儿童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发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加残疾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8.支持筹建女性职业教育机构和妇女发展网站,大力实施家庭网络工程。

9.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妇女好新闻、优秀妇女题材文学、影视作品的评选表彰。

(四)妇女与卫生保健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2.建立和完善妇女健康社会保障体系。

3.提高妇女心理卫生和生殖健康水平。

具体指标:

1.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6%,城市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100%和95%。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以下。

3.全市农村妇幼保健覆盖率到2010年达到85%。

4.全市妇女病普查率达85%。

5.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

6.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开设妇女心理健康咨询门诊和治疗服务机构。

策略措施:

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妇幼机构及乡镇医院妇产科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条件,在各级医院间建立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生命健康。

2.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切实把妇幼卫生事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对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

3.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和社区妇女保健保偿、妇女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保障妇女享受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4.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制度,强化对其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深化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大力提高产科质量,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培训学习,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取缔非法接生。

5.发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健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和健康教育体系,同时对重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和禁毒知识宣传,减缓艾滋病传播。

6.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生育妇女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提高流动人口中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和健康状况,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传播科学的生殖保健知识。

7.广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城镇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农村妇女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查治经费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

8.加强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服务工作,开展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普及性科学知识。初中以上学校要普遍开设性健康、性安全讨论和课程。

9.加强妇女心理保健工作。对儿童期、青春期、生殖期、更年期、老年期妇女及残疾妇女进行有针对性的身心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妇女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

10.进一步落实有关法规和政策措施,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积极倡导少生优生的社会新风。

(五)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体系和监督机制。

2.大力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5.健全和完善妇女法律保护和援助的社会网络。

具体指标:

1.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

2.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社会普及率达95%以上。

3.依法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有关侵害妇女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子女抚养权、住房等的各类案件受理率达100%。

4.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妇联和妇女干部参与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的数量。

5.把遏制家庭暴力纳入法制化轨道,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及措施。

2.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家庭为重点,集中组织妇女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家庭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

3.严厉打击各种针对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行为,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继承权和抚养子女等民事权利。定期组织有关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

4.坚决惩治贩卖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食、注射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及其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对女性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和跟踪帮教。

5.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逐步建立保护妇女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网络,建立妇女伤情鉴定中心和救助中心。

6.充分发挥女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她们参与涉及妇女案件陪审的能力。

7.加强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降低女性犯罪率。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妇女进步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2.市及县(区)要建立各类妇女活动中心,为妇女提供学习、活动、休闲的场所。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4.切实保护弱势妇女群体。

5.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具体指标:

1.大力宣传妇女进步以及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提高优秀女性形象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率。

2.深化“五好文明家庭”户的评比表彰活动。

3.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4.保护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城市空气按功能区达到国家标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5.完善城乡妇女活动设施和基地网络。到2010年,各县(区)建成妇女教育、培训场所及文化设施1处以上。

6.提高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老年妇女的福利设施、老年公寓、活动场所大幅度增加。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将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中,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及有性别歧视色彩的内容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为妇女在传媒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提高妇女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程度。

3.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减轻妇女家务负担,使妇女有更多的支配时间发展个性、完善自我。

4.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美在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倡导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建立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5.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创办为弱势妇女群体服务的公益事业,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6.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减少家庭、工作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

7.加强对女性用品及女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其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

8.增强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倡导绿色消费。

9.建立和完善各类妇女活动阵地,满足妇女文化学习和休闲娱乐的需求。

三、重要实施项目

(一)组织妇女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制定出台有关遏制家庭暴力的政策性文件。

(二)各县(区)全部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三)组织女性科技成果评比和展示活动。

(四)建立“*妇女发展数据库”。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市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纳入本部门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指标的达标情况。

2.县(区)政府应根据当地妇女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为实施《规划》提供有力的组织、财力、人力保障,接受人大常委会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

3.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全面推动《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交流,通过年度监测和阶段性评估,对《规划》的目标和指标加以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4.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实施规划工作会议,每三年进行一次实施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通过设立“妇女儿童发展实事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奖”等奖项,推动妇女实事项目的实施。

5.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配齐、配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经费由本级政府拨款,并列入财政预算,可按所在地区妇女儿童人均0.5元予以安排。

(二)监测与评估

1.县(区)政府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要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全市《规划》执行情况和各项数据资料,分析妇女发展现状和趋势,评估《规划》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8)

一、我校女性法律课素质程改革的意义

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指出:“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论,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性别观念。”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人学法用法,建立积极良好法治思维方式,遇到问题首先想到要用法律方式去解决。为了落实纲要要求和倡导性别平等理念,落实“依法治国”重要理念,同时体现西安培华学院女子学院办学特色,提升女性素质尤其是女性的法律素质,创新课程体系,更好地服务社会,我校女子学院开设《女性与法律》课程。该课程与女子学院的其他课程《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女性营养保健知识》等同为女性素质教育课程,这种课程体系符合培华学院培养女性应用型人才要求,凸显培华学院女性素质教育办学特色。

二、女性法律素质课程改革的设想

(一)教学内容改革设想

1.围绕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改革

《女性与法律》课程针对女性的生理、心理特点,从女性就业、工作、社交和婚姻家庭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培养提高女性的法律知识修养水准,特别是了解掌握与女性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其确立法治观念,养成良好守法护法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进行自我保护,学会依法进行领导管理,学会依法进行生产经营,使其毕业后能适应社会实际工作的需要,成功应对各种复杂社会关系,文明理智地去化解工作、生活中各种矛盾纷争,成功做人、做事、处事。该课程同时能培养学生创造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和知识运用能力。该课程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能力,增强学生维权意识、性别意识,树立健康的婚恋观,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维护自身和他人权益,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2.重点进行课程内容建设《女性与法律》

这门课倡导男女平等,弘扬先进的社会性别理念,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共同目标,在培养女性应用型人才方面发挥着积极的、重要作用。这门课程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围绕女性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

(二)教学状态改革设想

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热情、增强课堂“气场”的分析。《女性与法律》课堂上,师生关系是平的和民主的。学生是课堂中的主体,在课堂中鼓励平等互动,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和探索问题,用学生眼光去发现一些社会性别歧视,培养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可以让学生制作教学课件,学生结合自己身边性别歧视问题展开激烈讨论。课堂中强调协作学习,采取小组合作学习形式,在讨论中启发思维,激发学生想象,然后推选代表陈述本组观点。课程把学生看成学习主体,尊重学生的个人经验和主体差异。

(三)教学方法改革设想

1.本门课程采用的案例教学方法分析

“案例教学法”由于可以根据不同目的来选材设计不同案例,让学生身临其境去摸索、学习处理各种现实问题的经验,从而可高效地使学生得到能力训练,增强直面社会生活的本领,培养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女性职场性骚扰案例;女性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纠纷案例;家庭暴力离婚案例;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等等。通过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本学期案例教学法的实施重点

“案例教学法”案例选择很重要。在选择案例方面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案例要具有有效性,每个案例都有其自身应用价值、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案例中所蕴涵问题,具有启迪性,引发学生的思考,所以案例教学注重学生创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发展,它解决如何更有效获得这些知识,并在生活中加以运用。第二,案例要具有典型性。学生通过案例教学获取内化知识,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逐渐学会如何处理众多疑难问题。

(四)优化实践教学场所的设想

该课程充分利用校内教学场所组织实施实践教学。例如,在《女性与法律》课程中涉及到反对家庭暴力一章的实践教学,我们利用模拟法庭教室,开展学生模拟审判活动,借助法律方法解决社会问题。

三、总结

女性法律素质教育倡导男女平等,弘扬先进的社会性别理念,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共同目标,在培养女性法律素养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要求在宪法基础上,推进国家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进展,还要重点发展女性法律素质教育,提升女性自身法律素养,对家庭和谐稳定,社会文明进步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王庆昱 赵洁 单位:西安培华学院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9)

1、养成良好的坐姿习惯

一个人的坐姿显示出这个人的精神状态和个人修养。而且良好的坐姿对自己的身体有益处。对人的眼睛也是一种享受。要让学生从小就逐步养成良好的坐姿习惯。让学生坐时腰挺直,两脚平放在地上,“眼离笔尖一尺,手离笔尖一寸,胸离课桌一拳”。

2、坐好课前准备工作

有一句话叫做“成功总是为有准备的人而准备。”一个人的准备工作大到一项工程、一次竞选,小到一次作文、一次上课,让学生学会事前准备,养成做事有准备的习惯,从课前准备工作开始培养。

让学生在课间就将下节课中的课本等用具放在课桌左上角。朗朗上口的的儿歌,孩子们易学易背,学校特设置了课前三分钟的铃声,利用班会时间和学生一起编创《课前三字歌》,以督促学生利用这3分钟的时间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其内容为:铃声响,进课堂,一支歌,唱得亮,复习完,做预习,坐端正,等老师。别小看这3分钟,孩子们在唱完一支歌后大概用1分的时间,剩余的两分钟他们足以把上节课的内容做一简略的复习,或对新课进行一点预习,这就为下一节课做好充分的准备。

3、养成有礼貌的习惯

案例是最好的教育材料,让孩子在案例中查找对错,明辨是非,对孩子而言,潜移默化的就影响了孩子自身习惯的养成。结合材料,使学生分析获知:想获得别人的尊重,自己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对别人有礼貌。结合碰到长辈、老师要主动上前问好,碰到同学要主动打招呼。在公共汽车上碰到伤残病、老人等要主动让坐等案例,学会说“请、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礼貌用语。这样来让小学生从点点滴滴中懂得并初步养成有礼貌的习惯。

4、养成爱卫生的习惯

爱卫生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座城市、一个国家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体现。因此一定要培养小学生爱卫生的习惯,就不仅仅成为一句口号,而是必须见诸行动的具体事实。要让小学生从最简单的做起,不乱扔垃圾,将用过的废纸伸平等下课装入纸箱子里,碎纸屑等下课后倒入垃圾桶。并且,每人准备一块擦布,用来擦桌椅,正是在他们擦桌椅的过程中,让他们体会到要创造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是不容易的,要保持这种环境、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就必须爱卫生,养成爱卫生的好习惯。

5、养成勤劳节约的习惯

家校合作,深化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要培养小学生勤劳的习惯,须从学校和家庭两个环境入手。在学校里,老师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具体落实到每天的清洁扫除中,扫地擦地、擦黑板、擦窗户、擦桌椅等;在家里,家长要多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扫地、擦桌椅、择菜、洗菜、等等。这样从学校、家庭二方面共同培养小学生勤劳的习惯,促进他们尽快地养成。

叶圣陶认为,“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多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我教育,其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让孩子始终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家庭的作用不可忽略。有些孩子,在家中和在学校是完全不同的表现。家庭作为儿童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以言传身教、情境影响为主,更具有感染性和潜移默化的特点,在儿童的教育中起重要作用。对此,要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情况,希望家长能配合老师的工作,共同将孩子培养成人。现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现在的孩子更是生活得相当优裕,根本不知怎样做是“勤劳”,“节约”又为何物。而不论是从国家高度,还是从学生个人成长的高度来看,勤劳节约生活习惯都是必要的。

家庭劳动教育案例篇(10)

*县是劳务大县,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连续三年超过50,本县现有农村劳动力32万人,外出打的达20万人之多,而妇女就占有一半以上,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随着进城务工人数的年年增加,劳务人员被侵权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把孩子留在家里,由此,产生了一大批“留守儿童”,也产生了比如亲情缺失、自控能力差、价值观念扭曲、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等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针对以上情况,县妇联依托法律援助站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妇联职能,切实为外出务工的妇女和“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

1999年,*县妇联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路子,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制度;首先制定法律援助接待日制度;定为每周四上午为援助站外接待日,接待法律援助来访者接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特别是妇女群众和有关法律咨询的申请援助。二是开通法律援助热线电话,为受援妇女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信访等单位参加,政法委、妇联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典型侵权案件,调研工作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统一协调、各方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工作格局,扩大了妇联维权工作的领域。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妇女维权良好氛围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要依据法律武器,才能把维权落到实处,而妇联则是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唤醒女性维权意识的重要力量。*县妇联主要开展以下宣教活动:一是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以“送法进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和“三八”维权周等多种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等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氛围。二是以演讲比赛、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或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进行宣讲,使法制教育更贴近群众,更具实效,以此来提高受害妇女的抗争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大外出劳务人员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县妇联和县司法局宣教科联系,制定一年至少两次到本县妇女较为集中的杭州、苏锡常等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开展“千里送法维权到江南”活动,举办了8期法律讲座,向务工妇女送去1万余本《宪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和2万多张“*维护外出劳务人员法律联系卡”,讨回拖欠工资款45万元,受理各类工作、工伤等纠纷26起,调处17起,追回各种欠款97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和务工妇女的一致好评;如:2005年11月份,*籍在杭州某环卫所务工的刘孝忠夫妇从1999年来一直都是每月372元,而杭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620元,此前,刘孝忠夫妇和他的老乡曾两次要求环卫所增加工资,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理睬,正在杭州维权的*妇联、工会的同志知道了此事,立刻和当地妇联、工会联系,出面与当地环卫所协调,圆满解决了此事,使包括刘孝忠在内的翠苑环卫所*籍工人及时达到了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次有了加班工资,并且从2005年7月起一次性补算了他们被克扣掉的工资。同样,在杭州的别墅、下城等地,不仅仅是*籍务工人员,就连外省在杭州务工的人员也落实了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健全维权网络,发挥妇联在妇女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为了切实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原有网络的基础上,以县妇联法律援助站为龙头,在各乡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外出劳务人员密集的地方成立妇代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目前已在苏州、无锡、上海、杭州等地设立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司法维权网络。

一是强化信访窗口建设,信访是接受妇女群众个案投拆的重要窗口,是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有针对性法律咨询服务阵地,建立领导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值班负责制,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二是强化乡镇维权站和联系点建,维权站是最基层的工作阵地,是维权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妇联工作最贴近群众,维权工作重心下移,为方便群众,县乡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热线电话和联系卡,聘请专家参与,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展系列法律咨询活动。

三是强化维权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自身培训,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执法能力,法律援助站所有同志紧密联系,互相支持,相互连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特邀陪审员的作用。形成统一的规范化运行网络。

(四)实行齐抓共管,增强妇女法律维权合力

援助站成立后,县妇联十分注重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解决妇女问题,对在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严重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有关部门共同查处,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如本县三口乡女青年宋某在苏州某发廊卖淫被当地警方抓获,该女青年盗用同村邻居女青年封某的名字,苏州警方未经审查,即用邻家女封某名字对卖淫决定劳教一年,并向其家里邮寄劳教通知书,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封某知道权益受侵害后,但是家里贫穷,无力为自己讨回公道,无奈之下到妇联上访,在妇联法律援助站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调查研究后,指派王德智律师负责,王律师两次南下苏州,深入地调查了解案件,经过做工作,终使受害者挽回了影响,并得到一万元的精神赔偿金;《连云港日报》、《苍悟晚报》等媒体报道了此案。

(五)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解决务工妇女的后顾之忧

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但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留守儿童”成了“问题孩子”,就不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因此,关爱“留守儿童”,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应该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方方面面协同配合的综合工程。*县妇联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县妇联和县教育局联合搞调查,充分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与他们交朋友、做知己,通过妇联、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尽可能多地关心帮助他们,通过“一帮一”和上门补习、分担家务等形式,使他们从被动到主动参加集体活动,融入到大集体中去,通过家访、通电话等情感教育的形式,通过学习指导和理想教育等情感教育的内容,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引导“留守儿童”正确认定自我,帮助他们树立成长的信心,让“留守儿童”生活在一个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大家庭中,切实感受到生活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2、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留守家庭”的子女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平时受的批评较多,往往有自卑心理,因此,县妇联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通过教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教缺失。使他们的心理能够健康发展,提高教育实效。

3、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与关工委、教育局、文明办联合组织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采用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生动有效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儿童”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耐心教育引导,预防青少年犯罪。与学校和公安、司法、法院、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及时清理、整顿、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刊登未成年人教育有关法律、管护知识或以案说法的案例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引导家庭对“留守儿童”成长问题的共同关注。通过发放有关家教知识的宣传材料,让监护人通过阅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成长环境等因素,增加管护知识。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大家庭。县妇联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奉献爱心,争当社会妈妈“活动,从精神上关爱他们,从学习上鼓励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经济上资助他们;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形成整个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目前已成功结对帮扶300多名“留守儿童”。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平等观念,创造良好氛围。

在外要消除少数人歧视打工妹的陈旧观念,正确评价她们对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真诚地理解她们、认可她们、接受她们、把她们作为“新市民”进行管理,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内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解决“留守学生”教育缺位,还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要对她们进行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建立学习、考核、发证、上岗的管理机制。要切实提高她们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还要不断地对她们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使她们尽快融入城市文明的大环境,并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而对“留守儿童”则建立村组干部对生其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把“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构筑维权网络,铺设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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