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监督体系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4 16:41:05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1)

安全问题是政府和人民关心的重点问题,从根本上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要求各企业加大力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企业监控必然成为最有效的监督、监控管理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单位,市局及区级领导以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巡视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各分局运作情况,往往是时间仓促、疲于奔波、工作效率极低,同时也浪费时间。

随着电信宽带网络的迅速普及与纵深发展,企业的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宽带网络正在为先进的新兴应用领域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基于ADSL/LAN宽带网络的视频监控系统已成为近来蓬勃发展的一种新的网络多媒体典型应用。

手视通网络视频系列充分考虑了目前的互联网络具体现状,可以满足各种形式的宽带互联网络接入形式。降低了系统组网所需的经济代价,使用手视通网络视频系列,分支机构众多的管理者可以对位于不同地理位置的监控点的运作情况了如指掌。

设计原则

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的技术实现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稳定性

该系统必须有稳定、可靠的运行系统。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后备以及灾难恢复系统,使整个系统在出现故障时仍然能够提供客户服务,并能很快的排除故障正常运行。

2、扩展性和开放性

设计时应按最经济的原则,设计个扩展性很强且在扩容升级时浪费最少的系统。该系统设计遵循开放性原则,能够支持多种硬件设备和网络。

3、安全性

系统对数据的安全性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黑客入侵。另外,对内部员工以及调度客户也要加强权限控制。提供自动故障报警检测以及一定程度的自动恢复。

4、实时性和并行性

考虑到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的数量,系统应采用传输速度快的网络设计,保证传递信息数据的及时有效;同时系统应当避免采用轮巡的方式进行点对点操作,而应当具备自动并行数据上传和对多个远程监控点并行控制的功能。

方案实施分析

1、监控点设备选型

根据情况在各个监控点配置一台低照度彩色模拟摄像机和一台NS~1040网络视频服务器,直接将网络视频服务器连接到机房交换机上进行传输。网络视频服务器主要完成图像的采集、将模拟视频信号数字化通过局域网、广域网进行图像传输,相关负责人可以对图像进行实时浏览同时可以接受远程控制信息。

2、网络接入方式

结合本方案的网络传输资源――ADSL,需要进行动态域名解析(DDNS)的工作。

要实现Internet上的远程用户访问到局域网上的视频服务器,我们需要向Internet上的动态域名提供商申请动态域名和进行端口映射的工作。通过动态域名解析和端口映射(或者动态域名指向)我们可以通过Internet远程访问到局域网上的视频服务器,实现远程图像监控。

3、远程用户监控

手视通网络视频服务器可支持光纤、无线、ADSL、ISDN、PST等多种远程传输方式,为异地用户提供不同的接入方式;内置wEB-SERVER功能,用户可以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利用浏览器直接查看各监控点的图像。直接将网络视频服务器接入监控网络,网络内的任何一台授权电脑都可以访问所有的网络视频服务器。

4、网络带宽部分

手视通网络视频服务器是基于宽带网络的产品,在320*240分辨率和图像中等压缩的情况下可以达到每秒25帧。考虑到不同的网络应用环境,手视通网络视频服务器提供了带宽管理技术,可根据用户实际情况,自行调节带宽。

网络架构

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旨在建立一个基于移动GPRS、EDGE(2,75G)和未来3G网络环境,实时视频传输的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整个项目充分体现系统集成的思想,网络符合总体规划及长远发展。系统设计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充分保证系统的可伸缩性和可扩展性,具备相当的通信、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信息容量及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超前性,软硬件预留接口,便于维护、升级和扩展,以适应将来整个系统发展的要求。

系统组成

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主要由信息中心、通信网络、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三部分组成。

1、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由相应的应用服务器与通信服务器组成,通信服务器用于与各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的通信;应用服务器用于记录各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的相关信息。

2、通信网络

通信网络作为信息中心与各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进行信息交换的枢纽,是整个系统中的核心部分,其工作特点是通信次数十分频繁,但每次的通信传输量很小。考虑到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将来业务的发展和系统的可扩展性,系统采用专线方式接人到移动公司的GPRS网络中。各终端的信息数据从终端到达GPRS网络后通过专线和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连接,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和GPRS网络之间通过防火墙进行保护。

3、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

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采用GPRS主用、短信备用的方式进行数据通信,所有的信息数据通过GPRS网络进行传输。

组网方案

考虑到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容量大、监控点多而分散、对信息数据的智能处理分析要求高的特点,采用专线接入方案。使用专用接入方案有:进行访问权限的控制、提高安全性、提高可控性、网络传输的优先级得到保证等好处。

1、网络连接

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与移动的GPRS网络、GGSN设备和短信网关使用2M专线相联。各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用GPRS终端通过GPRS/GSM网络连接到信息中心的通信服务器。

2、ADSL

在公网中为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分配专用的ADSL,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激活PDP(分组数据协定)上下文之后可与业务中心互相传送数据。对于没有GPRS覆盖的地区提供短信接入。

3、中心与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之间的连接保持

考虑到GPRS网络的状况,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终端在被GPRS网络激活后,立即发起PDP(分组数据协定)上下文激活请求。通过上位机的软件采用定时检查GPRS网络状态的方法来保持连接。

4、IP地址分配与鉴权方案

在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设置Radius服务器上为安全监督远

程监控点分配内部IP地址。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终端发起PDP(分组数据协定)上下文激活请求后,由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的Radius服务器鉴权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终端的MSISDN或IMSI号码后,为其分配IP地址,若Radius服务器支持为每-MSISDN或IMSI终端分配固定的IP地址,则可保证各监测点终端的IP地址固定不变。

通信流程

1、由手机或PC端发起

GPRS终端携带信息中心分配的用户名、密码呼叫分配给安全监督部门的ADSL网络点。GPRS终端建立呼叫时,GGSN收到终端用户名、密码。

2、认证鉴权

GGSN将呼叫请求以及用户名、密码发送到信息中心Radius服务器。信息中心的Radius服务器收到移动GGSN送来的呼叫请求和用户名、密码后,进行自有IP地址的分配。信息中心Radius服务器将IP地址,通过GGSN和GPRS其他网络设备送回GPRS终端。

3、防火墙过滤

监测点GPRS终端收到信息中心Radius服务器分配的IP地址,携带地址,通过GGSN,并通过信息中心防火墙过滤。

4、通信建立

各监测点与中心相关通信服务器相联,建立TCP/IP通路,进行信息数据传送和监测监控业务处理。

系统特点及功能介绍

1、建设使用成本低

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系统依赖成熟的公共网络系统,无需单独的网络(基站和其他设备)建设;可提供包月方式,使用成本低。

2、监控范围广

由于使用的通信手段是公众网络,因此系统的有效范围限制实际为该公众网络的覆盖范围。也就是说在网络范围内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控,而且网络的拓展意味着实际监控范围的拓展。

3、积木化结构

由于直接采用TCP/IP协议和面向对象的设计思路,因此系统能够支持多级、多中心大小不同的积木化结构,适用于不同权限的各级信息中心。

4、开放性、可移植性好

采用基于TCP/IP的应用层协议,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移植性。

5、技术先进

采用先进的GPRS技术,支持基于J2ME的移动监控端,为信息中心提供了一个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远程安全监督监控解决方案。

6、数据并行收取

由于使用了先进的IP技术,系统能够同时收取、处理多个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的各种数据,无需轮巡就可以同步安全监督远程监控点的时钟。

远程监控系统是将先进的GPRS、GIS、电子控制技术及计算机处理技术等有效的集成运用于安全监督远程监控而建立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2)

1.2因食品领域专业知识普及不足,谣言、流言等异化信息乘机快速流传,并在传播过程中被不断强化、放大,导致食品安全网络舆论监督产生负面效应。食品安全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致使普通公众难以理解和把握。在网络社会中,网民个人素质不一,责任意识相对淡薄,把关人缺失,在海量的信息面前,网民个人局限性的经历甚至臆想与尚未经证实的食品安全事件联系起来,产生了大量非理性和情绪化的言论。这些言论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容易得到响应。网民之间情绪互相感染,舆论中控诉和宣泄成分迅速膨胀。即便政府公布调查结论以后,不信任和怀疑的情绪依然存在,导致在短期内难以消除较大的负面影响。

1.3“意见领袖”的作用更加突出。“意见领袖”通过及时和富有鼓动性的言论,对网络舆论监督产生影响。“意见领袖”影响舆论监督的主题和倾向,不但表现为设定他人的议程(即讨论什么话题),而且表现为设定他人讨论的框架(即如何讨论这个话题)。由于网络媒体突飞猛进的发展,“意见领袖”获得了更为便捷、自主的传播媒介,使他们得以快速地在网上发言,抢占舆论的先机,影响力日益增强[4]。由于“意见领袖”背景复杂,往往在不了解实际情况下就爆料或发表倾向性言论,导致一些错误信息广泛传播,对公众形成误导。

1.4食品安全问题频现“多米诺效应”,食品安全网络舆论监督矛头直指政府监管缺失。个别事件行业化、全国化演化特征明显。食品安全事件一旦曝光,牵涉到的不仅是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品牌,甚至波及到整个行业,迅速形成全国性的舆论高潮,最终舆论矛头往往直指政府监管缺失。

2“管”、“导”并重,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尽管网络舆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公开透明的监督作用,但存在的诸多不足不能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政府有必要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事件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提出完善的对策,提高网络舆论监督的效率和合理性。

2.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仅意味着增加了传播的渠道,更大意义是社会连结关系的深刻改变,社会游戏规则的改变,舆情生态环境的改变—它会引发一系列沟通关系、利益关系,以及彼此之间力量对比关系的改变,所以面对新的媒介发展态势,需要更多的技术和智慧含量的应对,其中也包括制度的“顶层设计”的深刻改造。因此,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是正确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的关键环节[5]。要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舆论监测制度,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掌握舆论动向。要建立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对舆情迅速分析研判,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源,并以权威的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舆论处置预案制度,针对可能引起网民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事先研究制订相关应对预案。

2.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尊重公众知情权

政府部门主动、及时权威食品安全信息,能够减少公众心中的不确定性,减少网络上流言的蔓延。建议各地定期食品安全预警、重大案件反馈等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各类信息,将政府食品监管工作的推进情况、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食品安全预警通告、各政府部门所进行的食品抽验结果等及时对社会进行通报,尤其要利用网络媒体强化实时信息交流,通过这些措施,第一时间向媒体、公众传递政府权威的声音,增强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网民能够及时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科学信息,自然会对随之而来的事情进展有一定的承受力,对食品安全虚假信息也会有一定的免疫力,能够遏制谣言的传播,促使食品安全网络舆论监督工作走上正确轨道。

3注重人文关怀,与公众情感共振

面对食品安全网络舆论监督,只要政府出以公心,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及时出面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并表达重视和付诸实际行动,民众期望被理解的心理就得到了满足,一般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事件都会逐步平息。而某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负责人在网络舆论监督时,高高在上,冷漠专横,就把自己放在与民众对立的立场上,造成一些本来可以控制的食品安全网络舆论不断升级到难以收拾的被动局面。我们简单用摆事实讲道理引导食品安全网络舆论的时候,如果没有在情感共振、关系认同上下大功夫,老百姓会用博弈的心态看待,锱铢必较,造成很高的沟通成本。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既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需要,又是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建立良好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促进医药产业正常发展的要求,更是当前国际形势发展和国家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它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的依托,也是加快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力的重要措施。由于信息化建设具有战略性、长期性、整体性的特点,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发挥系统优势,应将食品药品监督监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规划作为政府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实施步伐,实施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为制定政策措施和实施有效监管提供可靠依据,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现代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服务,为实现我省医药产业“快跑”,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制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草案),其目的就在于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充分调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努力,使我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基本现状

1*9年年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组建,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主管药品监督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20*年机构改革,我省自省到市、县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被赋予了“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的新的职能。在新的形势下,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到行政工作中来,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特别是自20*年以来,在电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网络和应用系统建设

20*年初,我局着重加强了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本着内外网分离的原则,建成了连接互联网的外网和日常办公的内网,内外网之间物理隔离。同时,建设了符合标准的计算机房,将所有网络设备安置其中。整个网络接入端口200个,已基本满足目前和将来办公对网络接入的需要。20*年到20*年底,我局积极探索各种投资途径,寻找合作伙伴,为全省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设了办公计算机局域网,各市、州局通过VPN专网同省局网络连通,形成覆盖全省的食品药品办公计算机监管网络。

在电子政务网络应用方面,我局外网通过环新发高速网接入互联网,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实现浏览互联网站和收发电子邮件等常用功能。内网已接通省政府专网、省政务大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专网。目前在内网运行的应用系统主要有《药品注册申请受理管理系统》、《药品及医疗器械许可证管理系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系统》、《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申请审查系统》,业务已覆盖整个机关工作的50%左右,形成从企业申报到政务大厅受理、局机关办理再到国家局审批的完整业务流程。

(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我局在20*年6月开通并运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邮局系统”。20*年改版后该信息网完全按照《*省人民政府部门互联网站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58号)的要求建设。该网站除具备政务公开等基本功能外,还将我局掌握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并向社会公开。目前建设有药品及医疗器械数据库8个,数据20000余条,药品行业信息1600余条。社会各界可通过该网站查询*省所有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信息,扩大了社会对药品监管信息的了解,降低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为社会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在20*年*省人民政府部门互联网站评议考核中以总分第三的成绩,获得优秀政府网站称号。

(三)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信息安全是网络管理的首要大事。我局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制定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审核、登记制度》、《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及备份制度》、《网站运行管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其次,在网络设备方面,实施了内外网物理隔离;互联网接口加装防火墙;所有计算机安装防病毒软件,确保了网络运行安全。

(四)资金投入情况

从网络基础建设到维护运行及提供信息开发服务等,投入的硬件设备、软件、人员及必要的信息资源采用等近200多万元,全部以有条件的合作方式分期分批给予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1、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服务的核心业务的信息化程度较低,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明显不足。

2、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的硬件和软件都较匮乏,不适应履行监管工作职责,提高监管效能的需要。

3、系统内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不均衡。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差异较大。

4、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电子签名暂时无法取代传统印章。

5、电子政务网络运行总体效益还没有显现出来。

6、身份认证问题。电子政务由于涉及到政府对社会公共资源监管、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管、安全监管、政府信息的和查询、政府的网上办公、与大众的信息交流等对社会的服务工作,为使网上处理的业务可靠、具有与书面处理一样的法律效力,需要对服务对象的网络身份进行确认。但目前还没有有效办法来实施身份认证。

7、网络安全还存在隐忧。

三、2006-2010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初步设想

(一)工作方针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中心,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饮食安全,确保全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局将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努力完成和实现如下主要建设目标:

1、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与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平台;

2、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果,基础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共享;

3、在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系统内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和形成事前监管为主的信息预警机制;

4、为实现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信息管理与信息综合利用机制与平台建立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和完善三个平台:一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办公网络硬件平台建设。在2年内,将*省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到48个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使整个系统覆盖全省。二是安全支撑平台。构建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系统、防病毒系统、内外网络隔离系统等网络基本安全保障环境,逐步建设信任体系、备份容灾系统。三是应用支撑平台,用来承载业务系统的建设与运行,为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提供服务。

2、逐步建立以下四大应用系统:

一是行政准入管理系统。包括药品准入系统、医疗器械准入系统、市场准入管理系统、执业药师管理系统。以法律、法规赋予省局的所有行政许可为切入点,初步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的有效监管。

二是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包括行政检查执法和辅助执法系统,其中行政检查执法系统包括药品抽查抽验系统、药品稽查管理、药品专项治理、案件处理管理系统;辅助执法系统包括举报投诉管理系统、执法公告系统、执法指挥中心系统等。

三是食品药品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系统。主要建立以省局应急指挥中心为领导的,市县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对重大事件进行预防与控制、报告、检查监督与评估的重大事件快速反应体系。

四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系统、产品抽检抽验系统、重点产品(地区)集中监控系统、产品标准管理系统、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等。

3、建立和完善监管数据中心。监管数据中心连接各个相关单位,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息上传下达和交换枢纽,是保存、更新、分发、存证、容灾、备份等全局性政务信息服务的基础环境。

4、推进行政办公系统的应用,开发适合本系统的办公业务系统软件,实现所有办公业务通过计算机网络办理。重点开发和完善《药品注册受理系统》、《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管理系统》、《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与容器注册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网上申报审批系统》、《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广告网上受理审批系统》、《特殊药品网上监督管理系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监管网络系统》、《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系统》、《药品、医疗器械认证信息管理系统》、《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信息管理系统》等。

5、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划和整合重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包括逐步增加和丰富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信息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开展意见征集、信息咨询、网上监督等服务,方便百姓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加强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双向互动和网上办事,拓宽为相对人的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提高网上综合监管服务能力等。

6、加强全系统信息化知识培训和网络操作人员的工作培训和考核。

(四)主要保障措施

1、组织措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应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明确发展战略。必须在省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坚持“集中精力,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早见实效”的工作思路,由省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2、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还必须不断建立完善各项有关信息化建设的制度规定,指导和规范建设行为,并保障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3、人才培养。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熟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专业人才,首先应加大对信息化人才引进的力度,通过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人才竞争机制、人才激励机制、人才约束机制、人才保障机制、人才实用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人才的作用,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应根据国家局和省所规定的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以及全省系统根据系统内部信息化发展需要而制定的队伍培训计划,强化信息化知识培训,并以严格的考核制度监督实施,保证信息化的顺利推进。

4、资金保障。“十一五”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所需资金预算为:9372万元。具体包括:

(1)省、市、县三级电子网络平台硬件基础建设:1300万元

(2)《药品注册受理系统》、《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管理系统》、《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与容器注册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网上申报审批系统》、《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广告网上受理审批系统》、《特殊药品网上监督管理系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监管网络系统》、《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系统》、《药品、医疗器械认证信息管理系统》、《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信息管理系统》等办公业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平台建设7982万元。

(3)系统维护,包括设备维护、网络线路租金等日常费用70万元。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4)

从目前该网运行情况来看,企业和各级监管机构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监控,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网络化监管。

一、网络创建的重要意义

1、网络化安全管理

近几年,内蒙古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其中安全监管的手段单一,不适应我区高危企业多数散落在边远山区的特点,势必难保较好的现有安全形势。

为了改变我区对重点高危行业的监管采用的都是常规的手段这一现状,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信息化,能够及时掌握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和盟市、旗县区监管情况,做到各级监管者和企业都心中有数,更有效的监督、指导重点高危行业重点企业的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这是内蒙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份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是“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去年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和继续。

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结合自治区近年来对高危行业隐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筹集经费42万元,创建了安全隐患网络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目前已进入正常运行,与此同时,全区发生各类事故13209起,死亡2074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92%,死亡人数下降11.59%。在数据上看安全网络的建设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2、安全检查系统的使用

安全检查系统创建运行以后,在传真、邮寄等传统隐患上报的形式上,又增加了网上录报。网上录报不仅是增加了一种上报形式,四级平台的建立减少了工作量,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自治区安监局要求:各盟市每季度负责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每季度对企业进行一次检查,每次检查面不得低于20%,并将检查情况录入信息网;对所监管企业检查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经过详细核实后,要及时录入信息网;及时督办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和所监管企业的重大隐患;每半年对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抽查其所监管企业。

各旗县区每月组织一次对所监管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工作的现场核查;对所监管企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查出的一般隐患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应责令企业制定治理方案并监督其实施,并将检查情况录入信息网;检查企业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经过详细核实后,要及时录入信息网;及时督办企业上报和本级检查出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组织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信息网;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必须向所在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重大险情随时报告;企业各岗位、班组、工段、车间、厂矿、公司都要设立隐患登记台帐。企业应定时将各部位隐患台帐分类统计,经主要负责人核查无误后,录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网;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组织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停产、停业整改;企业负责人负责督办一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安全网络化管理工作成绩

全区安监部门和重点高危企业紧紧围绕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为重点,强化网络建设责任制,加大对网络系统的投入,注重对网络管理员的培训,利用网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受到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的好评。

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将企业纳入网络化管理,企业利用机关网络平台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这在全国还是首家,可以说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为把网络系统建成操作既方便又实用,又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采取了发动群众边试用边征求意见的方法,不断完善和改进网络系统。

为实现对重点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自治区安监局首先明确责任,进行分工负责制,在网站试运行前全区12个盟市安监局,101个旗县区安监局,9个开发区,1297个重点高危企业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区分了任务,形成了四级网络系统管理体系,为网络系统建设和网上办公打下了坚实的组织领导保障基础。

初计划要在三月底完成基础数据库建设,四月一日开始试运行,而内蒙古绝大多数高危企业都落户在边远山区,将遍布全区的1297个企业基本数据采集完并录入数据库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自治区局精心组织,盟市局和旗县区局密切配合,企业积极参与,有关人员加班加点,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完成了基础数据库建设,特别是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安监局在工作量大,困难多的情况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

为使注册到安全生产网络系统的企业、机构、执法人员会使用网络系统,自治区安监局采取了网上培训的方

法进行了有效的培训,呼和浩特市局、锡林郭勒盟、包头市局单位采取办班的方式进行了培训。目前全区12个盟市局管理员、89个旗县区管理员、60%的企业管理员都能熟练应用网络系统,和对本级用户的维护管理。截至2月,内蒙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信息系统注册机构134个、执法人员1515人,发文件322份,并将全区1127家重点高危企业纳入网络化管理。

去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网站已登记隐患5713个(一般隐患5645个,重大隐患56个,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2个),期中,乌海市403个、赤峰市1935个、呼伦贝尔市788个、鄂尔多斯市437个。经企业整改,88.86%的一般隐患、80.88%的重大隐患、75.00%的列入治理的重大隐患验收销案。四级平台的建立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企业和执法人员的好评。

三、网络管理的不足之处

在全区安监机构和重点高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四级网络平台已建立起。企业和各级监管机构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网络化管理和监管,但在实施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内蒙古去年前11个月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上报隐患10398项、危险化学品上报隐患4262项、烟花爆竹上报隐患744项,而网上录报分别只有1175条、1547条、565条,煤矿上报8000多条隐患、网上录报的是1847条,企业不及时如实填报隐患,造成非网上报的隐患和网上录入的隐患数相差甚大,使网络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个别部门和企业领导不重视隐患排查信息网建设工作。一部分是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下发的网络建设的通知,没有意识到信息化管理的先进性和重要性,没有将其当作是今后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没有认识到抓网络建设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落实,不督促操作员和执法人员及时在网上录报隐患、当月的自查和检查情况;三是没有按要求配备专用电脑和操作人员;四是领导不带头学习电脑知识和使用网络系统。

个别单位没有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工作,有些是临时指定兼此项工作,出现了忙时无人做此项工作的现象,人员的不固定和兼项工作过多,使操作员不能专心信息网络工作,不同程度影响了隐患录报工作。

企业和安监机构自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够好。按照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并将自查情况录入到网络系统上。而我们的大部分企业和旗县区安监局没有按照规定办。

目前内蒙古各级安监执法人员不足,安全监管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对所辖区域企业监管存在盲点。从网上统计数据和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看,部分安监执法人员对隐患信息网还不会使用,对企业上报的隐患审核和督办存在滞后现象,有的企业上报重大隐患一周多时间,却无人去审核去督办。

四、下一步工作认识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5)

公共卫生安全信息网络管理作用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6)

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网络舆论监督的行政法规制”(编号SHZLQN1608)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才凤敏,江西警察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2.047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作为舆论监督的新形式,网络舆论监督体现其巨大的影响力,从1998年印尼排华事件、孙志刚案件、躲猫猫事件、天价香烟事件、圆明园铺设防渗膜事件、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雷洋事件及至浙大开除犯强奸罪学生学籍、吉林平安经涉事干部被免职等事件,二十几年间,几乎每起事件均在网民热议下引起社会重大反响。网络舆论监督不仅冲击了传统舆论导向模式,更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利弊观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公众通过互联网形成的舆论对权力以及与权力有关的人或事务进行监督的行为。自互联网兴起以及随着智能手机等技术发展,如何指引网络舆论监督导向并防止其消极作用,是新时代提出的新问题。国内外学者从传播、社会、文化、政治等角度对网络这一新媒体以及由此产生的网络舆论监督问题进行多角度的研究,法学研究的关注点最初集中在私法领域,如网络暴力、网络侵权问题。但从网络舆论监督主体与被监督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关系来看,把网络舆论监督作为监督行政的一种特殊类型来研究,能为网络舆论监督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提供理论支持,更有利于解决网络舆论监督所面临的理论现实困境。

在网络舆论监督大量涌现并运用的背景下,人民享有的相应权利与法律规制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我国每一位个体都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依据是其所享有的法律权利中的表达权利和民主权利。众所周知,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行使监督权的主体是人民,监督权是人民的民主权利之一。网络舆论监督这种形式广大群众更容易参与其中,能体现民主政治的内涵。我们尊重并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归根结底是人民民主在起作用。而民主又和法治紧密相连。因此,人民民主越强大,网络舆论监督的能量越巨大,因其所维护的利益是所有公民的权利。

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行使监督权也是公民行使言论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公民如能真实地披露某些事实真相,切中权力运行中的不足乃至滥用的要害,揭示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使相应受监督对象得到舆论谴责,正是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治腐败的一杀手锏。

网络监督舆论在民意的表达范围、快速传播、施压促压、个性化等方面的优势显而易见,但其弊端也很显著,首先,信息的片面性。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虽说是全体人民群众,但是网民特别是有发言意愿和能力的網民群体是有“限定”的,受年龄、地域、经济条件、知识结构、社会地位等因素影响,往往掌握“网络舆论”的群体是部分群体,而且这部分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群众,这就说明在监督过程中主体参与是不平等的,那网络舆论监督的内容(观点)也不能全面代表全社会,这导致的结果一是非网民群体不能通过“网络”途径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二是表达了自己观点的主体的意愿是有代表性的,或有偏颇。其次,信息的真实性折扣大。网络舆论有随意性,因网络虚拟、开放性并隐匿了发言者身份,使得一些恶意虚报散播假消息的存在,还有发表攻击性、煽动性或侮辱性言论的,更有些盲目从众者,发言、监督等行为非理性。最后,容易产生越位、侵权的问题。网络舆论监督有可能在表达自己的观点、诉求和行使监督权力时形成“网络暴力”,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还影响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的程序和结果。

二、行政法规制保障网络舆论监督良性运行

在我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网络舆论监督主体亦然,网络舆论可以促进民主,也能造成骚乱,其发展需要法律来规制,也只有法律能给网络舆论以规范化、制度化以及程序化的保障。宪法赋予我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和限制的,不存在没有界限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2条①都为公民的权利(自由)设定了边界。

言论自由存在被滥用的危险,因此有必要进行一定的诸如主体、内容、方式等的限制。无法对网络媒体实施统一有效的监督就会导致网络监管的盲目性、随意性、表面性和片面性,影响和制约网络监督的健康有序发展。要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尽量把其劣势扼杀或控制,是需要条件的,法律规制首当其冲。任何网络舆论监督主体享有其民主权利的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规制。行政法规制必然会担当起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的正面影响与负面效应之“调节器”的角色,利用其自身的特有调整机制来规制并促进网络舆论监督良性发展。

三、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现状

网络舆论监督虽然是维护权益、畅达民意的一种便捷而有效的手段,但目前我国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与成熟,无论是从民众表达自由、个人信息等给予保护的立法还是对网络舆论规范管理的执法方面都不尽完善。现有的行政法规制手段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为主,尚不能兼顾互联网舆论特性,不少典型案件也折射出网络舆论监督权规范、正当行使的迫切性。

1997年的《关于利用国际互联网络开展对外新闻宣传暂行规定》对机构入网作出要求、《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对“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进行规范,2000年颁布的行政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②、部委规章《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已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11年修订)、行政法规《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经修订)等也构建了一套网络立法体系,但是这些主要针对互联网的接入、服务和运行安全等方面③,对网络舆论监督不起直接作用。

2016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比较全面、系统地对网络运行、信息安全、检测响应和监管责任等方面做出了细致规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旨在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法律,立法层次较高。不过也正因为是高位阶立法,内容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配套法律法规及机制保障未成体系。

2017年国家网信办的1号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重点从各新闻媒体的总编辑责任制度、审核制度、外资规制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规制与管控。紧接着《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出台——国家网信办2号令也了。这些法律法规构建了网络舆论監督的法律制度框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网络舆论监督行政法规制构建路径

(一)自媒体时代行政法规制的变革

以个人传播为主的自媒体时代,行政法规制也创新和变革,其内容手段方法方式都应有所创新。

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来讲,一是规制内容上,主要从事后惩罚到信息前瞻预防。二是规制方式上,综合运用管理与服务两种手段。三是行政法规制时体现并统筹网络舆论监督法律关系中各主体(比如政府、公权力组织、公众)的价值。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行政法规制内容

网络舆论监督行政法规制的构建,必须放在网络民主的兴起和社会治理模式变革这一大背景中思考。这要求国家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部分,充分考虑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民主权利,采取恰当的法律治理手段,在保证对权力有效监督制约的前提下,减少或消除网络舆论监督负面作用。这样才能使现代科技的文明成果转化为政治文明成果,向善治升华④。

事先重点放在网络通信与舆情的监控,规制网络舆论监督主体,舆论监督只有具有权力效应才会发挥真正功能。应立法明确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权利和义务、形式和内容、违法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网络使舆论监督顺利地实现了从权利向权力的转换,实现普通公众监督主体地位的回归。

事中注重程序正当,公开、公正并确保公众参与。明确界定相关概念,比如保密信息、谣言、人身攻击等,划定非法信息的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及公权力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应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用真实客观公正的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而对于故意制造混淆信息、扰乱公众秩序的网络“谣言”行为,则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及时、坚决地打击。

事后严格网络言论责任的追究,鼓励通过正当手段开展对公权力的监督,比如信访、正规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⑤,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舆论监督主体按照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网络舆论监督的行政法规制工具

选取网络舆论监督的规制工具,处理好各种工具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的良性关系及其互补;借助规制手段,鼓励支持和促进网络舆论监督的良性发展。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7)

文章编号:2095-4085(2015)07-0139-02

随着我国建筑施工规模越来越大,暴露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漏洞,传统的安全监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大型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需求。近年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逐渐被应用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并逐渐形成了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一网格化监管模式,本文将基于建筑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探讨建筑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运行机制。

1.建筑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运行机制分析

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实行中网格化安全监管模式是保障其安全的基础。网格化安全监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4种机制。

①触发机制。触发机制可使安全监管网格体系的正常运作得到有效保障,对于安全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主动发现并及时解决;

②统一监督机制。往往在建筑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属于偶然事件,通常机率较低,导致在安全问题上多数安全监督人员没有引起重视,从而对于某些安全隐患无法预见。而通过实行统一监督机制,确保施工的安全性,能够使建筑施工管理的主动性增强,有利于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③差异化监督机制。差异化安全监管是指根据监督者的不同责任和任务,实现分类监管建筑项目,从而合理应用监督资料,以促进整个网格化管理模式的顺利运作;

④闭环监督机制。在施工过程中,闭环监督机制是保证监督工作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实现信息共享,并对危险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2.建筑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构建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督模式主要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利用网络监控平台、参照相关标准将不同施工部门、监督对象划分为不同网络结构,再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各个网格之间能够协调工作,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质量与效率。目前,网格化监管模式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安全监督组织网络;二是安全监督信息平台;三是安全监督任务。不同的建筑施工项目可根据监督任务灵活分为不同层次,同时根据不同任务层次对监督任务进行合理分配。

2.1安监组织网格设计

目前,建筑施工安监网格均属于三级网格,即:一是市县政府级网格;二是施工项目级网格;三是建筑安监企业级网格。其中,市县政府级网格中包括了质监机构、安监机构等,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监机构主要通过执法、监督等职能来保障安全。施工项目级网络包括各安装单位、分包单位等,是建筑工程的施工者,直接关系和保障着建筑施工安全。安监企业级网格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虽然在工程项目中这些机构的定位不同,但在安全问题中,都负有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对于项目中的危险源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监督。

2.2安监任务网格设计

为建筑施工过程中提供一种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模式是网格化监督模式的主要目的,因此对于整个网格监督模式是否成功会直接受到安监任务网格设计的影响,而整个模式的价值也由任务完成的质量所决定。其中工程设备、材料等是安全监督的主要对象,同时也包括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可通过采取任务分配的形式对工程设备、材料进行监督,尤其是重点监督危险陛较大的部分,将其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3.网格化安监模式运行的难点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8)

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各类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从数量及规模上较之前都有明显提升。与此同时,较高的城市建筑密集性为城市消防带来了巨大压力。近几年,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率明显增多。因此,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社会的安定和谐有着重要作用。将物联网技术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结合也是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环节,能够提升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推进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向现代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2物联网技术

物联网技术作为互联网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对提升整个社会的智能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1]。物联网技术能够将智能化技术和网络传感技术等多种技术相结合,通过综合调度传感装置,实现对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目前,较为常见的信息交互设备主要有红外视频扫描设备、温度感应器及声波感应器等。正是由于这些信息交互设备的运用,能够实现对信息的输送、处理及反馈。如今,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化水平日益提高,将这一技术运用于不同领域之中能够更好地对信息进行分类与筛选。同时,将物联网技术运用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不仅节省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人力及物力的消耗,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能够及时对火灾进行预警,大大降低了火灾发生的概率。

3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消防监督检查中的必要性

消防监督检查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的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大、细节较多,在实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往往是采取抽查的方式,并不能实现对受检单位的每一个点位及消防设备的全面检查。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不同结构及形态的建筑也涌现出来,这进一步增加了消防监督检查的难度。为了最大程度地提升消防监督检查的效率及质量,更加全面地消除被检单位的安全隐患,必须借助网络信息技术的优势,在消防监督检查系统中应用物联网技术,构建智能化及信息化的消防监督系统,这也是我国消防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物联网技术在消防监督安全系统中的应用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升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消防检查人员不需要再深入建筑中的每一个点位来进行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物联网系统终端就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被检单位建筑内的环境及消防设备的情况,还能够进行数据的收集与整理,更加快速高效地完成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减少火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除此之外,城市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及快速反应,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够加强消防系统各部门的联系,从而有效解决多部门联合执法与工作的实际问题,提高消防预警的准确性,大幅缩减报警时间,加快现场处理的反应速度,降低火灾出现的概率。消防系统中物联网技术应用的基本框架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即管理感知、应急救援及辅助决策。其中,管理感知环节包括的系统又分为:消防安全隐患巡远程监控系统,可以实现建筑物内烟雾、明火的识别,通过消防视频监控对现场情况进行观察,及时发现并监控火灾情况。如果发生火灾,该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启动消防喷淋头以及消防供水系统。在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利用物联网系统还能够完成设施巡查、隐患上报以及任务考核等工作。如若发生火灾,物联网系统还能够实现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全面调度,能够极大地提高应急救援行动的速度和效率。在辅助决策时,通过物联网系统提供的相关数据,能够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分析,不断优化消防人员及相关设施等消防资源。

4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消防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

为了适应当前消防工作的新形势,实现各类信息的互联、互通就显得十分重要。消防物联网系统需要有一定的技术支撑,才能实现与现有的消防数字化信息系统的对接,从而达到彼此数据交换、存储及共享的目的。消防物联网系统主要由四个层面的技术组成,即感知层、网络层、处理层和应用层。

4.1感知层面的物联网技术

在感知层面所涉及的技术主要体现在各种信息采集及传感设备中,例如红外感应器、射频识别装置、新型传感器等,这些设备能够便于消防部门对各单位消防状况的信息读取与调控。其中涉及的技术主要有以下三种。

4.1.1传感器技术传感器装置主要用于检测,它能够将感知到的被测信息以设定的信号形式传递出去,从而实现对信息的传输、存储、处理和控制等[2]。由于一些高新技术的推动,如光电技术、微电子技术等,使传感器技术不再是单一功能,而是越来越朝着微型化、智能化与多样化方向发展。传感器有两种分类方法,根据工作原理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磁敏传感器、针对传感器、生物传感器等。根据用途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温度传感器、速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等。

4.1.2电子标签技术电子标签系统利用无线电信号来识别特定目标,并能够将相关数据进行读写。电子标签即RFID(射频识别技术)标签,射频识别技术是消防物联网系统的关键技术,其与网络通信技术的结合,能够实现对物品的跟踪及信息的共享。射频识别技术涉及众多高科技领域,如制造、材料、信息等,同时也覆盖多方面技术,如芯片技术、天线设计技术、标签封装技术等。

4.1.3视频图像采集技术在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的助推下,视频图像采集技术已不再是模拟采集,而是采用数字化采集的方式,并且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势:处理技术的数字化、视频质量的高清化及前端压缩的智能化。由于成像原理的区别,视频图像采集技术分为两种,即可见光视频图像采集技术以及夜视视频图像采集技术。

4.2网络层面的物联网技术

网络层面的主要任务是利用相关的网络技术对感知层面所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与传输。在消防物联网系统中,网络层技术需要满足两点:网络分配技术升级、网络传输技术的发展。此外,消防物联网系统还需要有线及无线网络技术的支撑,进而构建具有层次性的组网结构。这一层面的技术主要有以下三种。

4.2.15G通信技术5G通信的关键技术之一就是增加了D2D通信技术,相比4G通信,5G通信技术具有连接容量大、通信延迟减少、传输速度更快等优势。D2D技术的应用能够使用户间的通信能耗降低,从而提升通信效率。5G通信技术的出现能够进一步优化与提高消防物联网系统的运行性能,实现不同设备之间的通信与交互,进一步丰富网络结构,充分满足消防物联网系统管理的需求,使系统更加智能化、移动化。

4.2.2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是通过128位二进制数码进行标识,是IPv4的升级替代技术。IPv6相比于IPv4有了更多的网络地址资源数量,其地址资源是IPv4的1029倍。此外,IPv6还解决了多种接入设备联网的问题。目前,互联网已经由IPv4过渡到IPv6,较大程度地提升了物联网系统的性能。

4.2.3异构网络融合技术该技术主要是通过选取恰当的技术手段使不同类型的网络能够互联互通,使不同网络相互补充,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异构网络融合涉及业务、控制、接入、传输、空中接口等多个通信系统层面。根据主干网的不同可分为基于互联网和移动IP的异构网络融合技术、基于IP核心网的异构网络融合技术、基于无线自组网的异构网络融合技术等。

4.3处理层面的物联网技术

处理层相当于整个物联网系统的“大脑”,能够对网络层面所传输的数据资源进行处理,从而实现自适应传输,达到互联操作及信息共享的目的。此外,处理层还能够为应用层提供统一的接口以及虚拟化的支撑。这一层面涉及的技术主要有以下两种。

4.3.1大数据技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个行业和领域都产生了海量数据。大数据技术就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快速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大数据技术在物联网系统中的应用,对采集数据的工具以及数据存储都提出了挑战。大数据技术也有许多支撑技术,如数据采集技术、数据存储技术、数据处理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通过这些支撑技术的融合,能够对海量数据进行高质量、高效率处理,还能够实现对未来数据变化的预测。

4.3.2云计算技术云计算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计算模式,是传统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相融合的产物。这一技术能够将用户从终端带入“云端”,用户只针对自己的需求在某一应用中进行操作,而云计算技术则会通过特定方式来实现用户需求[3]。例如,人们普遍使用的搜索引擎就是云计算技术在网络服务中运用的具体体现,人们通过搜索关键字便能够获得与之相关的大量信息。

4.4应用层面的物联网技术

应用层面的主要任务是开发消防业务的应用接口以及解决方案,将消防监督检查与物联网的特性相结合,从而构建起消防物联网系统。该系统通过对下层网络信息的提取,通过对相关信息的封装,从而形成完整的业务引擎供用户使用,能够实现对用户的统一管理,方便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监督与管理工作。该层面主要涉及的技术有以下两种。

4.4.1视频检索技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视频检索技术也日趋成熟。当前,有许多信息是通过视频形式从各种媒体中呈现出来。因此,从大量的视频数据中找到需要的片段是视频检索技术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当前,已经研发并使用的视频检索技术有基于内容的图像检索技术、基于文字的图像检索技术以及视频浓缩技术。

4.4.2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是消防物联网系统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物联网较传统网络更加注重数据的采集与挖掘,这也对物联网的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提出了严峻挑战。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能够对物联网中的数据及分析结果进行有效保护,从而避免对公共安全及商业秘密造成威胁。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9)

近年来,网上曝光的腐败事件数不胜数,网络监督的力量越发强大,网络已逐渐成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一个新平台。与此同时,作为一把双刃剑,网络监督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而,如何积极有效地发挥网络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监督的优越性

1、举报成本低,渠道便捷,程序简单

网络监督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举报者不必在现实中耗费精力和财力进行上访,只要在任意时间在某公众论坛上发表信息,网络自身就可以将该意见在网上高度聚焦,进而引起纪检部门的关注,从而达到网络举报的目的。各种网络形态的并存与互动,使得网络监督不仅快速、便捷,而且廉价、有效。网络举报打破了常规的繁琐的举报程序,形成了点对点的沟通和反映,降低了中间过程人为因素干扰,同时为反腐工作赢得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2、安全性高,举报人隐私权受到保护

与传统监督方式相比,网络监督的一个好处就是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好,它可以很好地避免因层层批转、关系网密、工作人员不负责以及制度不严等造成举报人资料泄密的现象。借助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举报人可轻易隐去有关自己的相关信息,无需实名举报,使得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论变得更加的自由,更不必担心会被腐败分子知晓身份而遭到报复,其人身安全系数大大提高。

3、立体直观,容易形成强大的监督压力

网络上的信息兼文字、声音、图像、动作于一体,可展现的内容丰富多彩。因此网络可以全方位的为反腐败作提供更加具体直观的证据,逼真地展现腐败分子的罪恶行径,使得有关内容展现在广大群众的视野之下,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这势必形成强大的监督压力,这种压力不仅对腐败分子而言,对相关的反腐部门也具有同样效果。

二、网络监督的局限性

在看到网络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应进一步看到网络监督所存在的明显的局限性。

1、从网络监督的主体来看,网络监督主体虽然广泛但存在着代表性不够充分、理性思考不足的问题。截止2014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了6.32亿,在这支庞大的网民队伍中,10至19岁的网民占24%,20至29岁的网民占30%,高中,中专生学历占31%,初中学历占36%,网民队伍在构成成分上主要以年轻、低学历人群为主,网民的非理性现象尤为突出,判断力较弱、分辨是非能力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监督的代表性不够充分。

2、从网络监督的对象来看,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对于网络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虽然大部分干部欢迎并自觉接受网络监督,甚至还出现了以官员博客的方式主动回应监督的现象。但也要看到,不少领导干部消极对待网络监督,对这种监督方式置若罔闻、反应滞后;有的为网络监督牵制而丧失了主动权,从而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有的甚至敌视网络监督,称其为胡说八道,更有极个别地方或部门通过公安机关查找网民IP地址,追查持批评意见的网民身份,实施打击报复。

3、从网络监督的规范来看,我国网络监督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当前,我国网络监督方面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因而网络不能进行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督,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关于网络监督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就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方面的界定和区分,给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的困扰,甚至危及国家的安全稳定。

三、完善网络监督的几点建议

1、扩大监督主体,使网络民意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政府应当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在全国,尤其是在人口众多的农村普及电脑知识,提高上网普及率,引导公民文明上网。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激励措施,鼓励公民积极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反应利益需求,提高网络利用的社会化程度。只有网络监督主体全面了,民意具有广泛代表性了,政府才能据此做出正确的、民主的决策,网络监督的公共性也能得到很好地实现。

2、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应对网络监督

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监督的作用将发挥得更加明显。领导干部应正确对待网络监督,主动关心民声,自觉接受网络监督。相关部门或领导在获得网络举报信息后,应立即进行详细调查,及时向网民披露事件或问题的真实情况,并把处理过程特别是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接受网民的广泛监督,从而使网络成为传达民声与政声的重要渠道,使其成为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

3、发挥网络监督优势,不断完善相关体制

一是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网络传播时代,政府接受人民的监督,首先要实现信息公开,可以使公众能够及时地了解一些事实的真相,不仅可以适时监督政府的工作,而且可以有效地遏制网络虚假信息的散布与传播,确保网络监督更趋理性,并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建立 “网上” 制度,收集民声建议。各级政府可以制定一些具体的制度,使人民可以通过相应的渠道和方式发表意见、建议,同时政府可以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这些信息直接来自于民间,避免了在传统的自上而下式的信息收集过程中的信息流失和信息不实等问题。三是建立网络监督与监督机构的互动对接机制,加强网络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互补配合,充分发挥每一种监督的优势,优化整体监督效果,形成监督合力。

4、完善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将网络监督纳入法治轨道

由于网络监督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制度化程度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起规范和引导作用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为此,我们必须整合现有的法律法规,明晰网络监督的法律责任,明确监督主体的权利及义务。针对网络侵权、网络犯罪等行为要建立相对完整、系统、全面的法律体系,各种法律制度之间要注重互相协调、互相补充,从而保障网络监督能够依法进行。

参考文献:

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篇(10)

面对新形势,科技强检步伐的不断加快,人们的身心素质不断提高,合理利用科技手段,履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法律监督作用,保障社会安定,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要更好地把网络信息化应用到检察工作中去,改革检察机关管理和工作方式,构建网络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熟练掌握网络信息化知识,保证网络安全,实现检察机关网络信息化,拓展检察业务范围。

一、构建网络信息化平台,全面实现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

检察机关信息化网络平台的构建是时代的需要。肩负着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正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责任,现代检察工作对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这种要求,检察机关有必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更进一步促进检察业务网络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利用,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的需要。在检察工作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发挥网络潜力和资源共享优势,通过信息化应用,实现网上流程化办案、网上监督和指挥,加快加案节奏。运用案件管理系统,从控告举报、侦查、批捕、公诉到技术鉴定、监所检察等各环节全部通过网络进行程序流转,为规范办案活动、增强办案的透明度,保证公正执法提供了便捷的手段。减少大量手工劳动、重复劳动,从手工的工作流程转变为网络信息化过程控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检察网络信息技术只有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才能体现其价值。只有不断拓展运用信息技术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才能不断改革完善检察管理、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现代检察工作模式。实现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处理大量的检察业务、检察政务、检察事务,提升检察工作业务水平与管理水平,全方位地履行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

检察机关网络信息化平台是将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网络通信、数据库管理以及多媒体技术运用于各项检察工作中去,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通过检察业务网络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实现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和指导,促进检察工作在适用法律、处理结果等方面的一致性。在每个环节都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电子技术,保证检察业务准确性。全体检察人员要不断强化科技意识,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各个业务环节积极探索和实践,增强对检察科技的有效需求,促进检察科技工作的发展。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信息资源,同时,也要积极促进检察科技资源与社会的共享,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执法公平、公正。

二、完善宣传、监督体系,保障检察机关执法的公开、公正

宣传工作是检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展示形象的窗口,是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途径,是检察队伍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宣传工作的成败得失直接关系着反腐倡廉社会价值的实现。随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和普及,网络作为执法环境的有效载体,在社会上的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大。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新优势,检察机关应该及时建立互联网宣传网站,及时检察工作的新闻动态、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网络法制宣传,为人民群众提供评论、留言等互动平台,向社会开放网络这一透明窗口,可以突出实现与社会互联互动,更是可以有效促进检察宣传工作的开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为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各执法机关的信息互通,使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不再各自为政。建立信息化促进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的,依托网络实行案件督导与提前预警,实现内部监督的三个转变,由结果监督变为过程监督,静态监督变成动态监督,由事后监督、滞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主动监督。利用网上案件督导系统,是对案件整个办理过程进行监督 ,即在线索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等各个阶段,督导人员可以对所有案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督导意见,各级领导可依据权限随时查阅案件进展情况,达到对案件的动态监管。网络的案件审限提示功能及信息自动反馈功能,可以对办案人员及时进行审限提示,避免案件超越审限。可对公安机关捕后案件的处理进行有效监督,对法定时间内没有移送审查、超期羁押等案件及时提出意见,达到监督制约。

同时也要加强信息化促进外部监督体系的建立,架起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诉讼参与人可以利用便民查询系统,随时查询公诉、民行、控告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检察机关审理案件进行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顺检在线互联网站进行检务公开、检察动态宣传,开设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受理,实现检察工作对社会更大范围的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建立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科学规范落实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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