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有资金投资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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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自有资金投资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1)

作者简介:1、袁宏泉(1968-),男,云南大理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中国民生银行联合培养博士后,主要从事证券和资本运营方面的研究;2、赵燕(1972-),女,安徽人,北京大学与中国民生银行联合培养博士后,主要从事法律职业伦理与规则和金融学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7)04-0121-03 收稿日期:2007-06-22

一、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中国金融业进一步加速改革。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进展顺利;利率市场化进程将不断加快,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走向消亡,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格局将打破原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市场集中度将呈下降趋势;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进一步连接,外汇衍生市场逐步开展,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市场品种不断增加;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一大发展趋势,银行、证券、保险相互渗透的局面已经出现,业务经营自由化势不可挡。

1、金融业对外开放对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挑战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的进一步扩展,中国将全面融入世界经济金融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对外开放银行业市场,而在完全开放之前,觊觎中国庞大金融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参股中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断扩大经营的业务品种,以各种方式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逐步完成其战略部署。其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服务的优势进一步显现,吸引了大批国内的高端客户。

与外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虽然在经营网点、本土投资选择、本土经营及技术选择上具有优势,但外资银行在后台混业经营、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客户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以及离岸投资工具的选择上具有较大优势,创新能力强。可以预期,随着外资银行机构网点的扩张、投资和经营本土化的发展,外资银行将携其成熟的理财产品系列、长期专业化的市场运作经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充分发挥其后台混业经营和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的优势,不仅在外汇存贷款业务、在个人理财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领域,而且还会在公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与中资银行展开全方位的激烈竞争,将给中资银行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

2、我国银行业的脱媒效应明显增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银行业的脱媒效应开始显现。

银行业的脱媒效应主要表现为:部分贷款被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票据市场工具、股票融资等替代;而部分存款则被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居民股票投资所替代。

首先,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股票融资快速增加。2006年以来,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不断加大,特别是自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来,股票市场开始恢复融资功能,股权融资逐步扩大规模,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银行的贷款,脱媒效应将进一步显现。据渣打银行统计,2006年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票据的融资金额达到80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私募股本和风险资本);同时,尽管银行贷款仍保持主导地位,但近期这种主导地位正在减弱,如相比2005年有85%的企业外部融资来自银行贷款,而2006年只有79%。

其次,居民储蓄向证券市场投资转化。2006年5月份以来,股指不断上升,股票市场交易持续活跃,储蓄存款的一部分被分流到股票市场,直接表现为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证券开户数不断增加,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据央行的金融运行数据显示,2006年全年,居民户存款增加2.09万亿元,同比少增1125亿元,而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余额则同比大幅增长。

此外,2007年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可以预计,随着今后金融创新发展、票据市场工具的丰富、企业的融资工具更加多样化,银行业的脱媒效应将进一步显现。

3、中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考验

银行业作为一种服务行业,其服务特性更多地是体现在其中间业务领域。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的银行主要是依靠利息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各银行来自中间业务的收入比重都很小。

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之比从20世纪30年代至今经历了高-低-高的轮回,这与美国混业-分业-混业的历程有很大关系。美国商业银行1934年的非利息收入与总收入之比为24.57%,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非利息收入占比达到最低点,在1981年仅为7.09%;1990年后,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逐步增加,特别是1999年以后,占比上升到40%以上,2005年的占比为43%。其中,在2005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收入占比不到20%,并且有下降趋势,大量的是其他非利息收入。其他非利息收入较多,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从而商业银行投资工具多、以及混业经营有很大关系。

与美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明显偏低(表1),而且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手续费收入。这充分反映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特点,银行基本上没有来自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化业务等方面的收入,只能依靠网点优势赚取结算、等收入;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银行也没有来自存款账户管理的收入。

目前,国际一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行业务基本上占总收入的30%以上。2005年全球十大投行业务排名中,以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等为代表的“银行系”金融机构占据了半壁江山,资本市场及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和潜力如何,正日益成为国际投资者对上市银行估值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市场结构、竞争格局和经营环境已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实力强大的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不断进入市场,使国内银行在规模与业务创新方面具有强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融资结构失衡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外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向更广阔的资本市场拓展成为必然选择。

二、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业

务创新

虽然国内商业银行具有客户资源、信息、资金、网络等优势,但由于长期处于分业经营,没有投资银行业务牌照,缺乏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业务平台和创新产品,难以系统地开展业务;同时,还面临着国内外专业投资银行以及国外综合性商业银行的有力竞争。因此,应通过进行组织创新、业务创新、人才发展、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迅速弥补劣势,建立有效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模式,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并通过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培养人才,打造出自己的品牌,逐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从我国情况看,根据现有法规,除证券承销与经纪等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外,其他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可从事或以财务顾问的形式参与,包括: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银团贷款、公司理财、兼并收购、项目融资、资产及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等。

为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客户源、网点、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快速有效地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具有的优劣势建立投资银行各业务运营平台,采取相应的策略,与商业银行当前开展的业务形成较强的互补性,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准确地细分客户并提供优质的、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商业银行可以搭建的投行业务创新平台主要有:

1、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平台

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是当前商业银行主要垄断的业务牌照,是企业进行低成本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是增强为大型优质企业服务的重要方式。通过该平台可以与企业建立新的银企关系,并带动其他业务开展的重要渠道,如财务顾问、贷款、并购、企业结算等。如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以短期融资券为主要业务重点。

2、银团贷款平台

通过牵头组织银团贷款,商业银行可以增强为大型优质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能力,拓宽与企业的合作空间,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金融服务。如工行在这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3、资产管理业务平台

随着监管逐步放松,多家银行已经开展了综合经营试点,工行、建行、交行已经设立了基金公司。通过基金公司为富裕个人客户提供的各类理财服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票据投资、委托贷款等业务。

4、并购业务平台

国外许多产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该行业R并购整合发展史,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通过购并重组,将企业规模不断做大。因此,可以结合商业银行贷款的客户行业分布和特点,为企业进行并购策划,进行行业

整合。如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将为后者在重组央企房地产资源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5、与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平台

通过与外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规避利率市场化和资金脱媒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解决商业银行贷款行业集中度和资金来源问题;同时,还可以开展杠杆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满足企业股权激励、股权融资、收购、兼并等资本经营活动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获得良好的收益。

6、房地产金融平台

通过发展房地产开发贷款,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专门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融资平台,进行专业化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及管理服务。民生银行投资银行在房地产金融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创出自己的业务特色。

7、股权投资平台

通过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间接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获得更多收益。

此外,投资银行部还需要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资银行业务的需求。

三、商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任重而道远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2)

(一)资本市场的概念。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的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二)资本市场的主体。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说,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一)投资银行业发展简史。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的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家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二)投资银行业务

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来自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投资银行承销证券有四种方式:包销、投标方式、尽力推销、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和佣金。

(2)证券交易。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3)兼并收购业务。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七十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来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需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同步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2003年增长了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增长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3)

投资是最重要的一类金融中介机构,产生于欧洲,在西方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现资银行业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银行(investmentbank)这一称谓也主要流行于美国,在英国、澳大利亚以及原英联邦国家习惯称之为商人银行(merchantbank),在日本则称为证券公司(securtiesCo.Ltd)。

目前理论界对于投资银行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较广义的投资银行是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资本等,但不包括证券零售、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银行业务等。

(二)特点

与商业银行相比,投资银行主要有下列特点:

1、从本源上看,商业银行是存贷款银行,其本源业务是存贷款,其他各项业务也是随着存贷款业务衍生起来的。而投资银行是证券的承销商,证券承销业务是其最为核心的业务。

2、从功能上看,商业银行行使间接融资的功能,主要是把资金从盈余方转移到短缺方,具有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全部风险,为了减低风险,其活动场所主要为短期资金市场。投资银行行使的是直接融资的功能,只是作为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媒介,并不介入投资者与筹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活动场所为长期旗本市场。

3、从利润构成来看,商业银行的利润首先来自于存贷款利差,其次此才是资金运营收入和表外业务收入。投资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于佣金。

4、从管理方式看,商业银行更加注重安全性,因此他的资产除各项贷款外,资本营运主要在同业往来和国债与基金等低风险证券投资商。投资银行更加注重高收益,其资金运营主要是在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债券、外汇及掉期、衍生金融工具等契约形式工具的投资上。

(三)主要业务

1、证券承销。投资银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代为承销证券并以此获得承销手续费收入,这是其基本业务和本源业务。

2、证券交易。主要是在二级市场上充当证券经纪商和自营商的角色。

3、项目融资。利用项目的未来现金流作为担保条件的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

4、企业兼并收购。投资银行在其中主要提供信息和筹集资金。

5、基金管理。利用其在证券市场的特殊地位,以及丰富的理财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分别承担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等职责。

6、除此之外,投资银行还从事风险投资、理财顾问、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等。

二、投资银行的主要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金融体系中最常见的一种风险,是市场变量,例如加个、利率、汇率等市场因素的变化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投资银行最为最重要的一类金融中介机构,对于市场风险异常敏感。

(二)政策风险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者必须要熟悉国家最新的政治、经济形势,了解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是投资银行能够走在政策变化之前。

(三)法律风险

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变化,也会对投资银行产生影响。投资银行管理者必须时刻保持与市场的联系,了解最新法律的动向。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往往是指其持有的资产流动性差和对外融资能力枯竭而造成的损失或破产的可能性。

(五)其他风险

除此之外,投资银行还面临着信用风险、系统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政府加强对投资银行监管的必要性

(一)通过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使金融体系更加安全与稳定

由于投资银行是高风险、高收益行业,而且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旦投资银行发生危机,可能危机到整个金融体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旦投资银行发生重大危机,对于全球经济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这次的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加强对投资银行的监管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二)通过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开展公平竞争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4)

近年来,宁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在促进优化产业结构,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培植产业集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高新技术发展对融资服务提出了新需求,为开展投贷联动提供了标的。

(二)金融与科技结合日趋紧密,为投贷联动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宁夏金融发展迅速,金融业实现增加值占GDP比值逐年升高,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实力也不断提升,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日趋紧密。一是商业银行纷纷设立专业性科技支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近年来,宁夏银行业机构共组建科技支行4家,结合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特征,创新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加快发展。二是组建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科技资金建立担保资金池,商业银行按照大10倍提供融资担保贷款。同时,对企业贷款开展研发活动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形成政府、企业、银行、担保公司风险分担合作共赢机制。三是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与银行的合作日益增多,近年来自治区、各市财政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创新创业投资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已经开始涉足投贷联动,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筛选和推荐,根据综合成本和期限的要求,编制整体投融资规划,与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

(三)政府相关政策落地,为投贷联动营造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自治区相继出台的《关于印发宁夏促进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宁夏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投贷联动探索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贷主体均在银行端,缺乏有效风险隔离

从投贷模式看,投贷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决策均集中于银行,易加大风险集中。尤其是缺乏集团专营机构的中小银行,其投、贷运作仅是在银行内部由不同部门负责,而同一机构部门风险文化大体趋同,对风险识别存在一定的局限;加之投贷主体缺乏独立性,影响资金独立运营、独立决策、独立核算,难以有效隔离投资风险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传统上缺乏熟悉资本市场的人才,对初创型企业的风险评估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有效管控投资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较大的考验。

(二)银行缺乏股权投资资质,难以实现真实股权投资

在国内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行体制下,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受到法律和监管规则的限制。俯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限制了商业银行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对外开展股权投资。尽管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以曲线方式规避监管开展了部分股权投资活动,但理财资金很大程度上尚未打破刚性兑付,风险容忍度较低,导致开展的股权投资普遍为明股实债模式,若没有财政资金进行风险缓释,很难做大投资规模。另一方面,银行本身作为“投”的主体不合格,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来实现直投,关联主体多、链条过长,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点。

(三)银行审慎经营理念阻碍投贷联动业务发展

传统的银行信贷文化强调低风险,追求稳定的回报率,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宏观环境下,不良风险持续暴露的压力促使商业银行维持更加稳健的经营。在此背景下,银行机构在选择融资支持企业时,更加注重其盈利指标,并且多数银行倾向于在存量信贷客户中择优追加支持。这一经营理念实际与风险投资的初衷有所背离,很多高科技创新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但其早期的盈利状况并不乐观甚至持续亏损,按照商业银行的准入标准,该类企业融资需求难以被覆盖。如何平衡股权投资的覆盖面和资金风险管控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大考验。

(四)区域金融环境有待继续完善

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发展滞后,投贷联动缺乏必要的退出渠道。投贷联动最终需要实现股权的成功退出并获取收益,但宁夏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活跃度较低。同时,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和体系发展滞后。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在金融领域实力不强,为创新型企业、科技企业提供专门服务的担保、交易、法律咨询的专业机构更少,金融中介服务发展滞后,可能使投贷联动具体操作面临一定障碍。

三、加快推动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法规

一是建议加快修订俯业银行法>等法律规范,特别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等一系列不适合当前银行机构未来创新方向的条款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为商业银行开展“自投自贷”模式的投贷联动业务破除法律障碍。二是加强对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及关联贷款的监管,如采取比例控制等原则,对商业银行投资总规模和集中度进行相关限制,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按实际投资额提取一定比例的拨备,并以商业银行资金占整个股权基金的比例调整风险资产计量权重,以达到加强风险管控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配套体制机制

一是加快设立各层级政府背景的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流人,合作建立面向各类特定产业主体的股权投资基金。二是鼓励区域内风投机构,特别是政府背景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辖区内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为银行与风投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营造外部环境。三是完善投贷联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投贷联动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投贷联动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投资风险缓释措施或贷款损失风险补偿,撬动更多银行参与投贷联动模式。四是加快发展区域股权市场,利用好基金类金融工具,引导更多资金参与投贷联动业务。同时要抓紧培育科技企业融资相关的专业中介机构,优化区域金融环境。

(三)鼓励商业银行规范有序地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5)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现状

(一)金融投资业务不断增多但产品同质化严重

2002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脱离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开始涉足在政策允许范围以内的金融投资业务,如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业务、项目融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务顾问业务、资信评级业务等。时至今日,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在进入投资业务方面取得的成绩正在逐步显现,目前,我国几个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的金融投资业务如表1所示:从表1可知,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种类都较多,但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更为剧烈,金融投资业务的收费空间遭到挤压,对整个金融投资业务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业务收入水平收缩且总体收入水平不高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相关数据统计结果会因为统计口径的差异和财务报表描述的差异而表现出较高的隐蔽性,为了便于分析和比较,本研究仅以各商业银行的财务年报中的数据为准。2014~2015年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收入及在总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虽然在营业收入规模上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规模有所差距,但对于投资业务的重视程度也较高,从发展趋势来看,所有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收入都有所增长,其在总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呈现出增长态势,但总体而言,投资业务的总体收入水平依旧较低。

(三)经营模式逐步多样化但普遍不够完善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经营模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站在商业银行自身角度,我们可以将其金融投资业务经营模式分为以下两类:1.外部经营模式。外部经营模式,即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主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金融控股的方式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这种模式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两种:一是银行集团模式,指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投资设立小型投资银行或创立投资银行子公司的方式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的模式,目前我国国有控股银行就是主要采用银行集团模式,如中国银行的全子公司就联合其他企业共同设立的中银国际证券,以及由中国建设银行控股并联合摩根坦利国际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组建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等。二是银行持股公司模式,商业银行通过持有金融投资公司的股份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这一方式主要被我国商业银行应用在信托业务当中,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为发展金融投资业务而控股的信托公司如表3所示:2.内部综合经营模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采用的金融投资业务内部综合经营模式也可以细分为以下两种模式:一是以工商银行在地方成立的投资银行部为代表的实体职能部门模式,即在进入投资业务需求较大的区域设立投资银行的方式来开展金融投资业务,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高效率的利用已有客户资源,劣势在于制约了从业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二是在总行设立投资银行事业部,并在主要区域设立办事处的方式,这种模式以民生银行为代表,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与市场的融合程度更高,其劣势在于银行内部部门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发展。无论哪一个商业银行所采取的哪一种经营模式,其经营业务都在我国相关政策法律范围以内,但除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与农业银行之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收入水平都相对较低,并且对比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遍布各个领域的状况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经营模式普遍不够完善,这与我国银行业监管模式不无关系。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创新的制约因素

(一)经营制度与监管政策的约束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以及《商业银行法》的修2016年第11期下旬刊(总第643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11,2016(CumulativetyNO.643)订虽然使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大幅度扩大,但相关法律、政策及监管制度却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依然以投资顾问、咨询等业务为主,业务创新进展十分缓慢。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长期处于分业经营的状态,部分商业银行至今依然没有发展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金融投资业务经营模式,既是是在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这些金融投资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的商业银行当中,依然难以将自身综合服务优势充分应用于金额投资业务的发展与创新当中。此外,对于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监管而言,相关部门的权限划分依然比较模糊,易出现监管漏洞或重复监管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加之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于金融投资业务创新的保护力度不够,这些都不利于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二)新技术应用不充分

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除了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撑以外,还需要高水平的技术支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在技术应用方面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对技术的应用没有足够的主动性,并且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在清算系统与客户服务系统的应用方面,还受到一定的地域制约。同时对客户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利用效率也不高。

(三)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大部分已经开展金融投资业务的商业银行当中,依然存在各业务部门之间协调性不足,缺乏联动协调机制,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主要依赖总公司分派业务任务,金融投资业务的绩效考核指标主要以业务收入为主,忽视了地区经济的差异和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差异,这一状况直接限制了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业务积极性与创新能力,同时也使得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完善

银行岗位虽然至今依然是热门职业之一,但较之前几年,其热度已消退了许多。这一方面是因为银行业竞争激烈,商业银行出于成本考虑,适当缩减了员工规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激励机制不够合理,这一点在进入投资业务相关岗位上体现得十分突出,向往该职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士较多,但银行内部金融投资业务却面临人才短缺的状况。在激励机制方面,金融投资业务岗位所承担的业务风险所对应的惩罚措施与业务绩效所对应的薪酬不够均衡,在人才素质方面,从业者知识结构单一与岗位复合型人才需求难以协调。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策略

(一)不断优化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制度与监管政策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已成定局,我国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前金融市场的现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在已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经营制度及监管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对其进行修订和优化,为稳定金融市场的发展,增强境内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及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提供法律支持。

(二)创新金融投资业务服务及产品

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服务的创新和产品的创新这两个方面。在服务的创新当中,应当在已有财务顾问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融资增信、资产证券化、信托融资、选择权贷款等业务的发展,通过发展多种金融投资业务,积累金融投资业务服务经验,为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打下基础。在业务产品创新中,针对当前我国个人资产不断增长的现实,应当进一步提高高端客户的财务管理业务产品的质量,帮助其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不同的商业银行应当深入研究自身在行业竞争中所具备的优势,并尽可能的通过创新金融投资业务将这一优势发挥到极致,以此来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通过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和高质量的产品来推动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是当前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创新的必要途径之一。

(三)依托新技术增强创新能力

对新型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是互联网金融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成绩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不断的开发和研究新技术,不断的深化新技术在金融投资业务中的应用,以此来促进金融投资业务与新技术的融合,以进一步提高金融投资业务中的网络服务增值。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市场对金融投资业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商业银行如能抓住这一机遇,依托新技术,不断增强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能力,必然能够改变当前商业银行发展乏力的局面。

(四)优化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运作组织结构

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金融投资业务资源比较分散,现有内部组织结构则难以将这一资源优势发挥出来,因而不能够有效的推动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运作模式,加强各职能部门的联动能力,高度整合金融投资业务资源,通过集约化经营与专业化管理来促进金融投资业务的高效化运行。

(五)完善金融投资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无论那一项业务的创新都力不开人才的支持,商业银行想要在进入投资业务上进行创新,必须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首先,应当从长远出发,建立阶梯式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对有基础的员工进行跨业务培训,对于新员工应当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其次,引进专业人才,一方面对后进员工提供合理的指导,另一方面也增强金融投资业务的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再次,应当建立与职务风险相匹配的薪酬制度,增强业务岗位的吸引力,最大化的发挥员工的创新潜能。

四、结论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发展速度已大规模放缓,传统业务收入已大幅度缩水,商业银行应当大力发展金融投资业务来改变这一局面。只有不断的对金融投资业务进行创新,并加强对业务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必然会进入新的发展态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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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承天.浅析商业银行金融投资业务的创新[J].中国投资,2013(S1).

[3]陈友平.新常态下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发展策略分析[J].清华金融评论,2016(01).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6)

银行理财委外投资起源于理财业务的高速发展,目前各主要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均超过万亿元,但银行端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却无法与规模增长匹配,加上一些地方性银行资产投资方面受制于监管部门的限制,于是才有了委外投资一说。目前理财委外投资业务一般采取如下模式。

设计筛选评价体系,注重从银行体系之外选择投资管理人。银行理财委外投资的当务之急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投资管理人。就目前国内资产管理市场的现状来看,证券基金公司因为其市场定位、投资管理经验、薪酬机制等原因,理所当然成为了银行理财委外的首选。随着资产管理市场的蓬勃发展,基金和券商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私募投资机构也参与到银行委外资金的争夺之中。对于委外投资管理人的筛选,银行端主要通过设计评价体系来进行,形成准入白名单,此后再根据具体业务需要,从白名单中确定合作机构。如根据候选机构的管理资产规模、资本金规模、行业排名和监管评级等形成白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机构,通过考察其投研团队素质、过往产品的投资业绩、风险控制手段等进行多因素分析考量,分项指标打分,并考虑投资策略的匹配性等,最后确定具体业务的合作机构。当然有的大型企业的下属投资机构也可能直接入选,这主要是银行需要考虑银企合作的因素。

从银行理财委外的入选合作机构类型来看,公募基金和证券公司相对占比较大,主要是这两类机构的业务本来就侧重于金融市场业务与资产投资,对资本市场和投资管理较为熟练,具有历史和现实的优势。除此之外,保险资管机构逐渐异军突起,获得了一定业务量,而私募机构因为银行后台风控接受度等问题,目前还处于双方的接触了解的过程中。

业务模式兼顾产品模式和投顾模式,银行端强调高度定制化。银行理财委外投资从具体实现方式来看,主要有产品模式和投顾模式两种。在产品模式下,银行理财资金通过购买公募基金、券商、信托公司和保险资管等机构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并约定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标准和业绩比较标准等,以此实现资金注入。在产品模式下,理财资金涉及的投资账户开立等事项转化为资管计划来进行,这有助于实现理财资产投资范围扩展、投资策略多样化和操作中的加杠杆操作等,最终有利于投资收益的提升。该模式下,实际上委外机构的产品成为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通道,银行端的管理工作相对简便,故而各家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多采用此种模式。而在投顾模式下,所有围绕理财资金的投资操作集中于银行体系内,外部投资顾问机构通过提供资产买卖指令等指导银行进行操作。在这种模式下,先不说银行的交易员能否适应工作要求,单说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就会受到一定限制。如有的银行可能规定理财资金仅限于买卖银行间市场债券,不能参与衍生品和股权类产品投资等。应该说,从目前业务实践情况看,产品模式是银行理财委外投资的主流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业务模式,本质上来讲银行理财委外投资是一种高度定制化的业务。即理财资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风控规则均由银行主导,整个投资理念和资产配置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银行端的要求。如在理财资金委托之前,银行往往会制定具体的投资方案,初步确定投资总体框架和模式,明确相应的投资范围、品种、信用比例、集中度等内容,明确投资规则,然后交由委外机构去执行。就投资范围和投资品种来看,目前银行理财类委外资金侧重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货币市觥⒏咂兰墩券和债券基金资产,面向高净值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可能增加股票型基金、二级市场股票和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但所占比例仍旧属于点缀性质。

投后管理相对粗放,仍处于手工处理向IT系统转型的阶段。随着银行理财委外规模的增加,相应的业务管理、风险监测、合规管理、投资评估等投后管理事项成为银行端关心的问题。目前银行理财委外的投后管理一般通过日常监控、定期的投资管理报告和投资管理人评价三个方面来进行。仅就日常监控而言,银行端需要关注投资组合构成及仓位变动、资产估值、资产收益波动情况、产品净值变化、投资品种及比例的合规性审查等,内容较为繁杂。目前许多银行通过委外机构报送的数据报表来进行监控管理,难以做到实时监控和分析,且手工管理成分居多,并集中于线下操作,缺乏IT系统的支持。严格来说,这种投后管理的方式仍旧无法摆脱粗放经营的味道,效率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理财资金投资的大致情况有一了解。而对于更为精细化的数据分析和评判,诸如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进度,实时加减仓情况,以及对委外投资的定量风险和绩效评估等仍难以完成。

管理思路

银行理财委外投资的目的是借助于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和经验,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理财资金的投资效率。鉴于这项业务与银行过往的金融业务不同,本身的业务模式也与传统银行信贷存在差别,银行端作为委托人,对委外业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就显得比较重要。

加强对委外机构的投资额度管控和动态管理,有效约束其利益一致性。起步中的银行理财委外投资并没有成熟的管理模式,银行在挑选委外投资管理人时,需要考虑不同机构的投资策略和管理特长,以实现风险有效管控下的收益最大化。目前,FOF和MOM是国际上流行的两种委外投资管理模式,国内银行也在积极引进使用。本质上FOF和MOM都是通过挑选行业最好的投资资源来优化组合,达到理想的投资结果。FOF通过购买子基金份额构建投资组合,力图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符合业界多元化资产配置分散风险的理念;MOM则通过设立子账户或专户的形式,将理财资金直接交给精选后的数家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由于目前理财委外资金规模较大,银行往往同时选择几十家机构进行委外投资管理,因而FOF和MOM模式均具有运用的价值,至少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节约银行端的人力资源,避免大量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但选择何种模式还需要考虑银行具体的实际情况。

对于委外投资机构的管理,在常规考察其投资实力和历史业绩基础上,需要对其设置不同投资额度的限制,明确其投资权限,进行额度管控,并且这种管控应该是整个银行理财条线的管控。由于信息共享不畅通,现实中常常出现某些委外机构在某家银行出现巨额投资亏损,然而转身又到另外银行担任重要管理人的情形,这类现象不应该出现在一个银行内部,至少不能在银行的理财条线上演。除此之外,银行端应定期评估委外投资机构的投资业绩、合规内控、风险管理情况和配合自身工作的力度,定期进行资格重检,动态调整委外投资机构的准入,优胜劣汰。理想的目标是可以根据对每个投资管理人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动态调整银行理财注资的金额,直至取消准入资格。另一个需要提及的是应考虑约束委外机构与银行端的利益一致性。例如要求委外机构进行一定额度的资金跟投绑定,要求机构准入时的投资经理不得变更等,增加委外机构的责任感。

加强委外IT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委外投资全流程风险管理。目前银行理财委外投后管理依赖于线下数据对接和手工化处理,反映出这一业务还处于粗放经营的现实。理财委外投后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对委外投资进行监控。例如,需要对理财资金投资的基础资产进行实时监测,掌握其底层持仓和分布情况;需要对投资组合的头寸、仓位及行业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确保组合构建符合当初制定的投资方案;需要对理财资产持仓集中度、仓位增减、久期和杠杆比例等进行计算和监控,以满足自身管理和报送监管报表的要求;需要进行不同机构间投资业绩和业绩归因进行实时对比分析;需要及时掌握委外机构的投资额度使用情况,以便进行动态管理调整等,这一切都需要强大的IT管理系统支持。于是,加强理财委外IT系统建设,将管理理念和思路根植于系统之中,成为理财委外投资的应有之意。

至于银行理财委外投资的全流程风险管理,这一直是银行后台审批和风控部门看重的重要问题,并直接关系到后续理财业务能否顺利进行。事前的投资方案需要在事中进行消化和监控,需要对每笔委托资金投资方案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测,实时掌握其组合头寸及仓位变动情况,并对投资组合中不同类型资产配置情况进行风险度量、风险调整后的回报分析。还需要掌握资产持仓分布、投资集中度和杠杆比例等,及时提示合规性预警,以及避免投资风格发生过度偏移,投资业绩波动幅度过大等现象,以达到持续关注和控制风险的目的。事后则需要对委外投机构的投资绩效、业绩比较和业绩归因等进行分析,保证投资结果与委托目标一致,并为后续投资管理人筛选提供数据支持等。只有针对委外投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现了全覆盖的全流程监控管理,才能保证这一业务得到银行内外各方面的支持,稳健发展。

注重自身投资管理能力培养,实现委外投资与自我判断的统一。目前,很多银行采取将理财资金委托给投资机构,双方约定一个预期收益,事后简单评估,银行端对委外机构的投资更多采取的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需要提示的是,委外投资仅仅是银行理财投资的一种方式,某种意义上委外投资只能定位于银行理财暂时的权宜之计,银行端不能也不应将其作为主流的投资方式,银行理财最终还是需要培养自己的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从更为持久的角度来看,委外投资实际上对委托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银行端对于理财资产的投资策略和组合构建自己的思路,并指导委外机构去执行自己的决策部署,尽管这一能力需要逐步培养。鉴于此,银行需要培养理财大类资产配置和制定多样化策略的能力。目前指导大类资产配置的理论很多,从均值方差模型到风险评价模型等不一而足,国内一些资产管理机构也根据这些理论建立了相应的投资策略。银行端作为理财资金委托人,不应将理财资金顺利委托出去就觉得万事大吉,而是需要充分熟悉资本市场和市场上主要的投资策略和运作思路,对国内外主流的投资操作做到心中有数,再根据自己的判断去市场上挑选委外机构,保证委外投资与自我判断的一致,这样才不会跑偏。

创新

银行理财委外投资是创新事物,随着金融市场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委外投资业务模式往往随之而变。正如证券监管部门刚对流行的委外定制公募基金的设立进行了规范限制,银行理财委外的运作路径就可能要进行调整一样。理财委外业务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才能真正体现出生命力,得以持续下去。

通过精细化挑选委外机构“ 精品店”,最大限度创造委外投资的超额收益。国际上一些专事资产管理业务的C构也将一部分资产采取委外投资的方式,如美国信安金融集团会定期将其资金委托一些具有专长的机构进行投资,这被称为“精品店”方式。考虑到社会分工已经比较精细化,术业有专攻,这种做法不难理解。国内资产管理机构中,有的基金公司专长于投资二级市场,有的券商具有长久的投行优势,一级市场抓项目能力较强,这些项目本身可能是较好的投资标的。而一些私募机构债券投资能力相对较弱,但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能力很强,或者长于量化投资,等等。银行理财选择委外投资机构时,需要对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和“食物链”非常熟悉,应该既看重机构的整体实力,也注重分析其“精品店”特色,充分考察其在行业产业链上的地位。在现实当中,往往银行理财的后台审批风控部门比较看重委外机构的规模与名气,银行理财部门应该加以解释和引导,力争将合适的资金委托给合适的机构去投资,从而提升投资的超额收益。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7)

(一)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为投贷联动提供了基础

近年来,宁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在促进优化产业结构,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培植产业集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高新技术发展对融资服务提出了新需求,为开展投贷联动提供了标的。

(二)金融与科技结合日趋紧密,为投贷联动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宁夏金融发展迅速,金融业实现增加值占GDP比值逐年升高,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实力也不断提升,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日趋紧密。一是商业银行纷纷设立专业性科技支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近年来,宁夏银行业机构共组建科技支行4家,结合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特征,创新支持各科技企业加快发展。二是组建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科技资金建立担保资金池,商业银行按照大10倍提供融资担保贷款。同时,对企业贷款开展研发活动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形成政府、企业、银行、担保公司风险分担合作共赢机制。三是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与银行的合作日益增多。近年来自治区、各市财政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创新创业投资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已经开始涉足投贷联动,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筛选和推荐,根据综合成本和期限的要求,编制整体投融资规划,与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

(三)政府相关政策落地,为投贷联动营造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自治区相继出台的《关于印发宁夏促进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宁夏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投贷联动探索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贷主体均在银行端,缺乏有效风险隔离

从投贷模式看,投贷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决策均集中于银行,易加大风险集中。尤其是缺乏集团专营机构的中小银行,其投、贷运作仅是在银行内部由不同部门负责,而同一机构部门风险文化大体趋同,对风险识别存在一定的局限;加之投贷主体缺乏独立性,影响资金独立运营、独立决策、独立核算,难以有效隔离投资风险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传统上缺乏熟悉资本市场的人才,对初创型企业的风险评估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有效管控投资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较大的考验。

(二)银行缺乏股权投资资质,难以实现真实股权投资

在国内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行体制下,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受到法律和监管规则的限制。《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限制了商业银行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对外开展股权投资。尽管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以曲线方式规避监管开展了部分股权投资活动,但理财资金很大程度上尚未打破刚性兑付,风险容忍度较低,导致开展的股权投资普遍为明股实债模式,若没有财政资金进行风险缓释,很难做大投资规模。另一方面,银行本身作为“投”的主体不合格,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来实现直投,关联主体多、链条过长,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点。

(三)银行审慎经营理念阻碍投贷联动业务发展

传统的银行信贷文化强调低风险,追求稳定的回报率,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宏观环境下,不良风险持续暴露的压力促使商业银行维持更加稳健的经营。在此背景下,银行机构在选择融资支持企业时,更加注重其盈利指标,并且多数银行倾向于在存量信贷客户中择优追加支持。这一经营理念实际与风险投资的初衷有所背离,很多高科技创新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但其早期的盈利状况并不乐观甚至持续亏损,按照商业银行的准入标准,该类企业融资需求难以被覆盖。如何平衡股权投资的覆盖面和资金风险管控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大考验。

(四)区域金融环境有待继续完善

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发展滞后,投贷联动缺乏必要的退出渠道。投贷联动最终需要实现股权的成功退出并获取收益,但宁夏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活跃度较低。同时,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和体系发展滞后。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在金融领域实力不强,为创新型企业、科技企业提供专门服务的担保、交易、法律咨询的专业机构更少,金融中介服务发展滞后,可能使投贷联动具体操作面临一定障碍。

三、加快推动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法规

一是建议加快修订《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范,特别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等一系列不适合当前银行机构未来创新方向的条款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为商业银行开展“自投自贷”模式的投贷联动业务破除法律障碍。二是加强对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及关联贷款的监管,如采取比例控制等原则,对商业银行投资总规模和集中度进行相关限制,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按实际投资额提取一定比例的拨备,并以商业银行资金占整个股权基金的比例调整风险资产计量权重,以达到加强风险管控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配套体制机制

一是加快设立各层级政府背景的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流入,合作建立面向各类特定产业主体的股权投资基金。二是鼓励区域内风投机构,特别是政府背景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辖区内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为银行与风投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营造外部环境。三是完善投贷联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投贷联动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投贷联动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投资风险缓释措施或贷款损失风险补偿,撬动更多银行参与投贷联动模式。四是加快发展区域股权市场,利用好基金类金融工具,引导更多资金参与投贷联动业务。同时要抓紧培育科技企业融资相关的专业中介机构,优化区域金融环境。

(三)鼓励商业银行规范有序地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8)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混业经营一、引言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逐渐壮大,金融监管也在逐渐地放松。考虑到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是全球性趋势,国内监管部门也逐渐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有限度地放松了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约束。2001年7月5日中央银行出台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提出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证券业务、投资基金托管以及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

2004年,商业银行开始可以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近年,国家为今后国内商业银行实行综合化经营提供了较为便利的外部法律政策环境。现在我国商业银行逐步从分业经营走向一定程度上的业务交叉融合。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意义

首先,当前国际银行业出现混业经营的局面,为了顺应这种发展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投行业务。其次,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使我国商业银行向全能化,专业化迈进,实现综合化经营,提高银行整体竞争力。

同时投资银行业务还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不同需求,在这样严峻的竞争格局中可以从容应对来自国内外银行的挑战。最后,发展投行业务可以使我国商业银行这么多年来一成不变的的盈利模式得到改善,调整并优化自身的收益结构,从而扩大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

目前,根据我国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开展除了证券承销与经纪等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以外的其它投资银行所从事的业务。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可从事或以财务顾问的形式参与,包括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银团贷款、公司理财、兼并收购项目融资、资产及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等。其中的财务顾问所包含的服务主要有融资和投资方案,出具咨询报告,提出公正意见,开展委托理财等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商业银行投行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两个阶段

20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政策制度的逐渐放松,我国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向混业经营的模式发展。至今为止,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1.采用迂回模式间接开展投行业务

采用迂回模式间接开展投行业务又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也是最早的一种是国内银行证券保险合作推行跨市场的业务。最早是在2001年商业银行可以开始办理银证通业务,后来又陆续推出了资产管理、基金托管、保险、债券发行、基金发行等业务。这一阶段,投行业务的收入只占商业银行收入和利润来源的极小部分。

第二种就是新设立独立法人来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活动。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商业银行设立投资银行、资金管理公司等,控股母公司实行混业经营,但没有从法律上明确控股金融集团的形式。

第三种是以具备初始形态的控股公司模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这种控股公司又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控股公司为金融机构的模式,例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中信集团为例。中信集团在2002年12月成立了中信控股有限公司,其对集团金融类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中信银行、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心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还有香港的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从而实现混合经营。这种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因为业务全面而专业化又可以产生品牌效应,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第二类是控股公司为产业集团的模式,例如山东电力集团控股了英大信托投资公司、蔚深证券公司。

2.在银行内部直接设立投资银行部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在商业银行还不能获得债券和股票的承销、经济等牌照类投资银行业务经营权的情况下,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首先在银行内部设立投资银行部门,探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类可以在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的投资银行业务。

经过10多年的努力和奋斗,工行现在已经开展了咨询顾问类、并购重组顾问、资产转让与证券化、直接融资顾问等投行业务,并且势头良好。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的投行客户数量已近3万户,全年实现投行业务收入155.06亿元,同比增长23.7%。

至今,包括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国内大多数银行都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门,投资银行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进行盈利模式和经营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正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时间较短,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处于刚刚起步的初期发展阶段,并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总的来说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业务不全,品种单一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投行业务发展时间较短等问题,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品种比较单一,还有很多国际投行的主要业务都没有开展起来。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品种单一、业务不全的问题对商业银行的利益收入有较大影响。

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其2003年的股票承销业务收入达21亿美元,占全年收入的14.7%,为其带来巨大收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涉及此业务,给利润收入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2.缺乏品牌优势

投资银行往往很注重品牌知名度,国外有很多在投资银行领域内久负盛名的金融集团,它们拥有众多专业化的高级人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还处于探索创新的时期,大多数都没有名气,尤其是缺少国际名声。企业在选择合作者时肯定会选择享有盛名的大投行,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这块领域中与国外银行相比很难具备品牌优势。

3.存在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过程别注重安全性和稳健性,而投资银行主要依靠佣金来获取利润,而要获得佣金就必须拥有积极进取精神和进行金融创新,所以投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采取比商业银行更大胆的经营方式。在风险配置方面,商业银行以成本最小为经营理念,为了降低风险而极其看重负债的安全性。

然而投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最看重利益的最大化,投资银行最主要的业务就是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组合的金融工具。两者的冲突使得商业银行或其投行部门在与投资银行争项目时,常常会借用银行庞大的资产负债表,而这种做法可能会造成银行风险急剧增加。

(二)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金融政策的限制

国内商业银行进行投行业务的制约主要来自于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

例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对于投行业务的法律限制,因此,国内商业银行从事的投行业务范围很窄,金融创新能力也较差。

2.专业人才缺乏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金融中介服务,它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十分广泛,而大多数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都比较单一,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具有符合投行所需要的跨学科知识的高端人才。

人才的缺乏对我国投行业务的开展与创新会产生直接的而且是较大的影响,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现有投行业务品种单一的重要原因。

3.科技力量不足

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对于高科技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有着强烈的依赖性。投资银行业务需要的金融工程知识也需要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来进行模拟、编程等。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将现代电子、信息、通信等技术运用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中,但各行科技应用的先进性、成熟性以及系统性并不理想。

4.缺少开展投资银行的动力

对于商业银行自身来说,没有足够的内在经营动力是导致投资银行业务不能迅速发展的原因。另一方面,国内居民对利率变动不敏感,不管存款利率如何变动大多数老百姓都会进行储蓄存款,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的存款仍然很可观。

对于在商业银行中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来说,商业银行并没有建立相关非常有效的激励机制。投行业务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行业,需要从业人员积极主动地进行业务的创新并寻求开展业务的机会。而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就不能提高相关业务人员主动性,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活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建议

前文已对我国商业银行在面对当下金融行业残酷的竞争局面和经营环境时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出现的问题作出了总结和分析,以下是针对我国投资银行的现实格局和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不足作出的一些建议。

(一)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与投行业务的融合

当今全球金融业都隐约出现了混业经营的局面,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是全球性的趋势,同时也是我国壮大投行业务的捷径。投资银行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属于起步初期,与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在客户资源、产品种类、业务规模、人才技术等各方面都不在同一个水平。所以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优势,来发展壮大投行业务。

(二)提高自身竞争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专业品牌

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时必须要建立强烈的品牌观念,在某一块投行业务的领域中突出自己的的特色服务,树立品牌形象,并在此基础上提供相关的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具有优势的传统业务来带动投行业务发展,向老客户推销新的投行业务,或者以打广告的方式宣传投行业务,让更多的客户对于投行业务有所了解。

(三)加强科技投入,创新产品,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用新兴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组合,利用高科技与金融工程知识相结合创造出多元化、个性化、系统化的投行产品,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必须赢得客户的信任,激发客户对他们的信心,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着想。满足客户的这些要求是投资银行提高其竞争地位的最好方式。

(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根本是培养和引进综合素质高的金融人才。培养投行人才就必须加强对商业银行中投行业务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投行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

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引进一些优秀的经验丰富的投行人才,并让这些人才组建成专家团队专门为大型客户办理并购、承销、证券化等业务的开展。对于优秀的投行业务人员,实施收入与业绩挂钩的机制,从根本上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五)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控制

一方面,相应的监管部门应该对于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级准入制度。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研究,之后对商业银行中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产品风险进行评估之后拟定合理的分级业务准入条件。这样就可以保证不合格的银行机构和产品难以进入投行市场,而风险管理水品较高、业务能力强的银行就可以进入更广阔的投行业务发展平台。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必须完善自己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要严格限制信贷资金和投资银行业务之间的资金交易,同时对投资银行部门的资金用途加强管理,甚至可以设立单独的投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来进行监管。

五、总结

由于投资银行业务在管理制度、组织结构、风险控制等方面都与商业银行现存制度有着巨大差别,而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所以要形成具有成熟系统的投行业务仍然任重道远。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日益开放,监管部门也慢慢渐放开了对于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限制。而且国内很多大型的银行都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有不少银行在某些投行业务领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综合本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相信,只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组织管理系统,并加强业务创新,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1]曹明:《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路径研究》,《现代金融》,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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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薛磊:《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的金融监管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

[7]肖宇:《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及拓展思路》,《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9月15日。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9)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使用者和资本供应者的中介。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应的一个概念,它区别于其他相关行业的一个显着特点是属于金融服务业,服务于资本市场,是智力密集型行业。

    2、金融危机对投资银行的影响

    任何一场金融风暴和金融危机的爆发都不是偶然的,同时金融危机的爆发往往伴随着中小企业的大量倒闭,失业率的急剧飙升,社会经济的普遍萧条,甚至社会局面的不安和国家政治局面的动荡。2007年3月13日,美国着名的住房按揭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因濒临破产被纽约证券交易所停牌,这一事件标志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2008年9月15日,美国华尔街正经历着一场巨变;雷曼兄弟倒闭、美林证券公司委身于美银……全球股市暴跌,投资银行一家接一家倒下,全球正经历着一场金融海啸的洗礼。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对欧美的投资银行业带来了严重的打击,全世界的银行亏蚀约1万亿美元。

    3、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是指资本市场中的收费中介,其业务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传统型、创新型与引申型。传统型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买卖、证券自营等金融性业务;创新型业务则包括公司并购、重组以及项目融资等策略性业务;引申型业务则包括基金管理、金融工程、资金证券化、风险管理、风险资本投资、委托理财等业务。

    4、投资银行的现状

    投资银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是从80 年代后期,为了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应需而生。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但是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涉猎投资银行的业务。而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是由中国建设银行,摩根·斯坦丁共同入股成立的。我国的证券行业和证券市场规模虽然扩张很快,但现阶段我国的投资银行业还处于一个萌芽式的发展阶段。

    中国的投资银行业是随着1988年证券业的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而开始进入起步期的,其业务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91年以前是以经纪业务为主;从1992年到1995年,经纪业务、发行承销和自营业务三足鼎立;1996年以后,新兴的投资银行业务进入蓬勃发展期。

    二、中国发展投资银行业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的资本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我国的金融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我国金融机构向更广阔的资本市场拓展成为必然选择。

    1、完善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需要

    中国的金融改革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与挑战。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定需要非常强大的、完善的金融系统来支撑。从整体上看,近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以中介贷款融资为主市场,证券融资为辅的格局,银行体系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同时,资本市场过小与银行过多的融资负担又使得金融体系整体发展水平落后,效率低下。因此,中国目前的这种融资体制不利于长远的金融稳定,经济增长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只有改善中国的金融结构,使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互动发展,才能使金融系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能力。

    2、中资商业银行改善盈利模式的需要

    由于历史原因,国内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利息收入,中间业务的收入在各大银行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均较小。在2005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收入占比不到20%,并且还有下降的趋势,大量的是其它非利息收入。这与美国的金融市场发达,商业银行投资工具众多以及混业经营有着很大关系。与美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明显偏低,而且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手续费收入。这充分反映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特点,银行基本上没有来自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等方面的收入,只能依靠网点优势赚取结算、等收入。

    三、我国投资银行存在问题

    分析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目前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

    1、生存的市场环境有碍于投资银行的规范运作

    与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相比,我国的投资银行具有一个显着的特点,即它的产生与发展不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自然演进过程进行的,而是在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条件下产生的。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之中,现有的经济体系中还保有许多传统体制的烙印,带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这就决定了我国投资银行在其发展中有许多先天不足。如原有的投资银行属于国有,大多数企业的领导人由金融机构委派,没有完整的法人治理制度。在历经产权转换和体制变迁的过程中,证券公司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法人治理制度没有健全,委托一关系不清,造成资产管理、经营管理混乱和界限不清,其中滋生了许许多多的问题。这一切与我国投资经营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对投资银行业的高速发展显然不利,尤其不利于吸收新的投资主体。

    2、基础薄弱,发育不足,竞争力弱

    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时间短,资金基础相当薄弱。我国近百家证券公司中,注册资金大多数在一亿元以下,平均资金只有3000万元。一些信托投资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总资产虽已达数百亿元,但其业务分散,调配资金的能力有限。目前,各从业机构的资本规模已成为其拓展业务的重要制约因素,资金捉襟见肘的窘境时常出现。而且我国对信贷资金有严格的限制,这大大制约了投资银行从业机构的融资能力。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投资银行必将进入我国的资本市场,各从业机构现有的规模和融资能力显然无法抵抗来自外国同行的竞争。

    3、投资银行涉足的业务范围偏窄,金融创新能力偏弱

    投资银行号称金融百货公司,其业务范围相当宽广。并且,投资银行业的特色之一是不断地寻找客户,开拓市场,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创造市场,创造需求。而我国现在的投资银行业,业务多局限于证券承销、经纪和交易等传统业务,大部分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充当证券二级市场的经纪商和一级市场承销商,业务品种单一,各机构只好在承销和经纪业务领域恶性竞争,而对企业并购、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业务则涉及较少,导致了竞争无序,开拓业务过于依赖“公共关系”的情况。

    4、从业机构违规操作严重

    我国现有的投资银行从业机构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难免鱼龙混杂。一些机构违规经营,在股票发行承销过程中,帮助企业进行过度的上市包装,甚至弄虚作假,进行上市伪装;在二级市场上与上市公司合伙操纵,欺骗公众投资者,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在企业购并中肆意侵蚀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由于运行机制与管理不规范,内部风险控制不严,违规自营、挪用客户保证金、透支和内部交易等现象大量存在,加之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职业道德低下、缺乏社会贵任感,为谋取一己私利,刻意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空子,甚至违法违规、铤而走险,严重危害着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

    5、法律基础薄弱,金融监管力度不够

    投资银行是高负债企业,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外部投资者,主要运用于高风险的资本市场,属于风险密集的金融行业,个别投资银行的破产将通过“ 多米诺”的效应而危及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甚至引发地区性或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因此,为维护竞争保护公共利益、解决因市场失灵而带来的问题,必须加强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以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投资银行业人才短缺

    从投资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其越来越成为高智力的金融咨询产业。投资银行向社会提供的是全面的金融咨询服务,出售的是智慧谋略,是高智力集体智慧的结晶,需要有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金融工程师、投资银行家等。我国目前从事证券承销方面的专业人员太少,尤其是缺乏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队伍。传统的承销业务尚有困难,对于创新业务只能勉为其难,引申业务无从谈起。即使我国已拥有了一支由证券咨询人员以及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组成的数千人的专业队伍,但是从投资银行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来看,还存在着很大的缺口。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外国投资银行的进入,将会使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大量流失。由于投资银行间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如何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已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四、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思路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开放,我国投资银行业也必将按照国际投资银行发展的趋势,步入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轨道。为此,在吸取美国投资银行重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设与发展的思路,相信将有助于我国投资银行业更好地发展。

    1、完善立法建设,为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立法建设,规范投资银行的业务操作。针对我国法规不健全的现状,我国立法机关应借鉴西方投资银行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尽快出台一些规范资本市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法规,如《投资银行法》、《投资银行管理条例》、《投资顾问法》、《企业兼并收购法》、《风险投资法》、《投资者保护法》等。

银行自有资金投资篇(10)

一、三大投资银行发展模式

(一)德国投资银行发展模式

德国是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的最典型代表,与之类似的还有瑞士等一些国家。在这种混也经营的模式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业务相互联系,相互渗透,银行可以为社会提供非常全面的金融服务,如证券发行与承销、存贷款业务、外汇结算、抵押担保、金融租赁等。混业经营的风险点就在于利益冲突、自身的风险控制和监管上的难度。

(二)美国投资银行发展模式

在上个世纪30年代之前,美国跟德国一样也是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1929年的以后的大萧条改变了这一格局,股票市场的狂泻,投资银行成为了首当其冲的受害者,美国政府认为这样的风险应该从传统的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于是,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尔格法案》规定了投资银行要传统的商业银行分离,自此,美国进入了分业经营的时代。“大萧条”过后,美国经济平稳运行了几十年的时间,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法案》,为美国后来的混业经营打下了法律基础。在那之后,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再度融合,逐步演变成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金融服务银行,为金融市场提供一条龙的金融服务,直至今天。

(三)日本投资银行发展模式

严格意义来讲,日本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也是沿着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大方向变革,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不同的是,在日本,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由金融类证券公司来进行。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学习了美国的经验,对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做了严格的划分,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由金融类证券公司操作。

从结果看,无论是德国投资银行市场发展所经历的长期混业经营的模式,还是美国和日本的“混业-分业-混业”的经营模式,目前现资银行运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混业发展”的模式是由市场证明效率较高的运营模式,既可以兼顾分业经营的银行体制的安全和稳定,又可以兼顾混业经营的高效益的优点,这一分析也给予了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道路的选择一些启示和参考。

二、投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直接从法律上决定了我国投资银行的基本运营模式,就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及监管经验来看,这种做法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2008年爆发的次债危机,更是引发了人们对目前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更深入的探讨。

三、投资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功能

经过了近百年的发展,投资银行的相关业务在目前的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繁荣的资本市场为现资银行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投资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前进。

(一)优化资源配置

投资银行的一个最主要的功能是发行与承销,投资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自身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从政府财政角度,国债和政府债的发行使得国家财政的职能得到显现,政府通过发行或回购债券有效的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从社会资源角度,投资银行所提供的各项融资服务,企业IPO等可以集中社会闲散资金,为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为有需要的企业,特别是亟待获得成长机会的企业,通过向社会公开或私下募集资金,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达到社会资源的最大发挥。

(二)价格发现和资产定价

在投资银行进行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同时,也发挥了其价格发现和资产定价的作用。在金融市场,个人是无法利用复杂的金融工具等对市场上即将上市或已经上市企业的股票价格进行定价和分析的,投资银行在人力物力方面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专业开发研究能力,可以协助社会和相关的投资者对标的物进行系统科学的分析,并帮助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物定价。

(三)促进金融创新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愈来愈发达,市场对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有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当企业出现闲置现金的时候就将寻求更高收益的金融产品,各种类型的投资机构寻求的股票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超级富豪的私人财富管理的要求等等,均给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了动力。

四、我国投行业与国外投行业发展的差距

我国投资银行发展于上个世纪80年代,在我国改革开放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快速繁荣的大背景下,证券市场的规模逐渐增大,我国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逐渐增强。但是,受到我国政策,法律,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限制,我国的投资银行业跟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有较大的差距。

(一)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监管能力仍需提高

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晚上,目前在我国投资银行业务中违法犯罪,违规操作的事情依然频繁发生,且监管难度较大。例如:在一级市场方面,投资银行为了获得更好的收益,经常夸大实际情况或对承销企业的情况进行虚假说明。较早前爆出的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管获得非法所得案件,也反映了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投资银行规模较小

在我国,大部分的投资银行属于大型券商的某个业务部门,有小部分商业银行参与。因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我国的证券公司规模较国外知名金融机构相比均不大,整个行业的规模也较小。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更大规模的投资银行和金融控股集团,我国的证券公司在抵御风险的能力上明显不足。

(三)我国投资银行经营范围较小,金融创新的能力较弱

从国外投资银行的情况来看,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证券的发行与承销,金融租赁业务,企业间的并购重组业务,以及与此业务过程相关的金融咨询业务等。我们依旧以金融市场最发达的美国为例,如果将金融行业作为一个金字塔的话,投资银行的相关业务应该是处于金字塔的最顶端的,市场的知名度高,口碑好,专业强,拥有大量的优质客户是这类投行的特点。

(四)投资银行相关从业人才较为匮乏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落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金融从业人员的经验和积累远远不够,投资银行作为高端的金融行业,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国际知名投行背后均有一批强大的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银行家们支撑,在我国,高端人才依旧非常匮乏,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只有优秀的人才与高速发展的投资银行业相匹配,才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否则,人才匮乏将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五、我国投资银行的功能定位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适逢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从这个角度出发分析,我国的投资银行本身就肩负着协助国家政策调控重要工具的重任,帮助国有企业的股份改革,就成了当时投资银行的首要任务。

在企业间的并购重组方面,投资银行应该发挥资金媒介的作用,使得社会限制的资金和其他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加速管理不善,经营不善的企业加速淘汰,推进行业内,行业间的优胜劣汰,使得产业中经营更好的企业更快速的发展,通过并购和重组,产生规模经济,完成正常的产业升级和转型。

我国投资银行的高端金融服务功能也仅仅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从国际的经验来看,投资银行业务已经由我们前面提到的“传统型”服务发展到目前的高端金融服务,投资银行已经渗透到金融行为的每一个环节。投资银行也有了金融创新的能力和动力,开发更多的金融服务产品,获得传统业务外的超额收入。但是在我国,类似金融顾问,资产管理等创新投资银行业务虽然也有很多投资银行做了尝试,但是由于经验不足,能力受限,目标市场较小等众多原因,我国的投行对于此类创新业务还仅仅处于“试水”阶段,这样的能力和发展的缺乏导致我国投资银行难以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也让我国的实体企业在与国外投行进行交易和合作的过程中经验不足,无法有效合理的运用投行提供的金融工具。

(一)巩固投资银行传统功能地位,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为企业集团提供融资服务是投资银行发展的根本,未来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和功能定位应该依旧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资金渠道和经营环境为中心,完成优化资源配置的最主要功能,同时应该利用法律及相关法规严格控制“圈钱”,不真实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传统的融资功能形成异化,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形成负面效果。

(二)加速发展并购重组,为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服务

我国未来经济结构的转化需要投资银行的更多参与,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均要求企业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众多行为需要投资银行的协助参与,如企业的资本金不足,负责的债务重组等问题。在这一过程如果没有投资银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协助企业或产业完成重组或整合,将大大影响经济活动的实际效率。未来,我国的投资银行应该更多的发挥企业并购,重组,破产,等过个金融环节的服务,提高效率,充分发挥投资银行金融媒介的作用。

(三)重视金融创新,为金融活动提供更多附加服务

创新是任何行业发展的动力,无论对与发达的金融市场还是我国处在起步阶段的金融市场来说,创新发展都是投资银行本身和经济活动的根本推动力。利用投资银行在整个金融行业所处的地位发展财务顾问,经营顾问业务,为产业提供相关的专业指导。同时,针对有资产管理需求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有避险需求的企业和个人,为他们提供更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成为风险的转移媒介和社会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的重要媒介。

我国的投资银行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法律法规、经营规模、人才缺口等均是制约我国投资银行进一步繁荣发展的阻碍,然后这些问题在未来随着我国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进一步发展,均会得到解决,在目前阶段,我们应该对投资银行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做好定位,才能保证投资银行业在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大背景下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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