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主义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8 17:07:42

贸易自由主义

贸易自由主义篇(1)

在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各个国家为了确保自身健康、长久发展不断调整战略,应对国际市场的各种挑战和机遇。在国际文化贸易体系中,文化贸易额的比重分配并不均匀,其中发达国家的比重为3/4,发展中国家占不足1/4,转型经济国家所占份额甚微。发展中国家文化产品的进口额远低于发达国家。文化贸易不均衡的格局在1996-2006年间稍有变化。从2005年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世界文化产品的出口方面的差距逐渐减小,表现在出口份额方面,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开始稳步上升。以中国为例,在进口额度上中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比重较小,这便加大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中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不同于普通的发展中国家,又一时无法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它自身政治、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具有特殊的影响力。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集中着当前的国际文化贸易中主要的部分,美国一枝独秀地引领者国际文化贸易。之所以国际文化贸易中自由贸易与捍卫文化这两种理论具有很大的争执,是因为贸易格局严重失衡成为文化贸易领域最突出的难题,而全球文化产业结构的变动又直接地导致了贸易格局的失衡。总体上来说,在国际贸易体系的整个脉络中保护主义贸易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是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分支。下面从文化贸易学的理论、发展历史为基础对文化贸易保护和文化贸易自由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国际贸易理论简介

(一)古典的贸易保护主义

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生和发展最直接的原因在于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商业本位”)和重农主义(Physiocracy,也称作重农学派)的诞生。这两种理论导致了欧洲各国的资本开始大力扩张。斯密作为绝对优势理论的提出者,他之前的贸易保护主义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特殊条件。首先,在内部需求上来看,在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国内产业发展对资本积累具有很大需求。这为古典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提供了历史的时代背景;其次,从外部市场需求来看,对海外的市场就当时的欧洲各国而言,并未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前瞻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产品可以自给自足;再次,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稳固,为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带来繁荣,为此制定的政治策略也是为发展现代工业积累财富;最后,从国际市场的角度来看各国贸易往来较少,没有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国际贸易体系,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各国分工程度较低,替代性和互补性不强。由此各国把重点放在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用贸易保护的理论来保护本国的市场,将积累的资本用于国内的经济建设,最大限度发展国内经济产业。这就形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贸易保护。

(二)古典到新古典的贸易自由主义

自由贸易思想的出现和发展经历了以下的过程:斯密(Smith,1776)是最早提出自由贸易思想的人。李嘉图( Ricardo,1817)在绝对成本(优势)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成本(优势)理论。赫克歇尔(Heckscher,1919)和俄林(Ohlin,1933)最终提出了H-O理论。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具体体现。各国应该遵循贸易政策,即重视市场在贸易中的作用这也承认保持了国际市场的自由。在自由资本主义盛行时期形成了自由贸易基本思想,由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为资本主义工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扩大了生产的规模,产量也不断扩张。贸易保护理论开始逐渐地阻碍了贸易发展,约束了经济自由。为了宣扬自由贸易的巨大贸易利得,李嘉图便以比较优势的理论来驳斥保护主义。在北欧的一些国家由于资源稀缺,赫克歇而和俄林以分工体系为基础创立了他们理论的基础框架。由此可见,自由主义是在国家立场上而形成的理论产物,这便是同正义主义或者博爱主义最大的差异。

通过对以上两种国际贸易理论历史演进和现实争论的回顾,可见“保护主义”与“自由主义”理论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分析的。各个国家都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切实利益和具体政治经济现状来制定贸易保护或者贸易自由的贸易战略。因此很难单纯地规范判断两者的“好”与“坏”,只有“保护”多少、“自由”多少之分。“保护”和“自由”如若抛开国家的基本利益,在理论上便是不切实际的和虚幻的。

二、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

(一)国际文化贸易的大背景

当今文化渗透文化强权问题较为明显,持有强势文化的发达国家对文化贸易开展相对滞后的国家及地区带来的威胁更为学界所普遍公认。随着全球化在各个领域的广泛深入,强势文化裹携着异质化的、充斥着西方意识形态的、夹杂着作者的主观思考和理念涌入发展中国家。这让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创造者们不自觉地产生了文化被入侵的危机感并要改变被入侵国的价值观念。

在西方强势文化中,美国的负面影响最为明显,影响范围之大涉及明显身处弱势地位的国家和地区,同时还包括一些在文化贸易领域发展较好的国家。鉴于这种趋势愈发明显,许多国家和地区逐渐认识到“文化例外原则”的重要性。

文化例外原则是一种为了保护本国的文化不被其他文化侵袭而制定的一种政策。“文化例外”这个词最早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关于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法国人敏锐地意识到国家和民族文化独立的重要性,坚决而果断地提出反对把文化列入一般贸易。①

加拿大是较早在文化例外原则方面对美开展行动的国家,加拿大在此领域里危机感一直很强,担心本国文化被同化。因此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即提出,文化不能视为一般的国际贸易品,要将文化与其他传统贸易区别开,并制定相应的细则,对文化例外的坚持最终有了积极的结果,《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前身——《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其中规定了涉及 “文化例外”的内容。如免除文化产业产品的关税,如照相机、磁带、乐器、摄影器材等等;如果在加拿大的美国公司因为资本的国别限制,不得不将资产出售给加拿大公司,加方要按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购;加拿大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版权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缴费制度来解决当加拿大的有线电视台和广播公司转播美国的节目时,加方要支付版权税。②随即,墨西哥在1992年加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与美、加两国一同签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其间保留了文化例外的原则。之后以此为范本在与智利等拉美国家签署贸易合作协定时,也都加入类似条款。

文化例外原则的作用虽被广泛肯定,不过文化贸易的形式依旧在不断发展更新,因此相应的理论也需不断调整校正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就在这种挑战和变化中,我国于本世纪初也加入了世贸组织,当时我国业界人士对其普遍表现出担忧和恐惧,文化领域更是一片忧虑之声。但是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努力与改变,之前的担忧并未成为现实,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经历住了国际市场的考验,并在国际文化产业中赢得一席之地,中国文化产业蒸蒸日上,引领者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在国际浪潮中乘风破浪。

中国的文化贸易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确经历着严峻的考验并受到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中国文化贸易在全球的比例经历了一个由逐渐降低转为逐渐上升的V型的发展走势。尤其在电影产业方面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电影的进出口逆差也经历了由逐步扩大到逐步缩小的发展趋势。我国的文化贸易经过了一个波动的过程不仅在全局上还是从某个局部中我们都在努力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前进。所幸波动幅度不大,这也使得我们更乐观,积极地去应对更多的挑战。在中国入世初始,我们维持了比较高的文化贸易壁垒,对那些最易冲击我国文化产业的贸易方式以及最缺乏竞争力的文化部门,我们做出的承诺很有限,且大多附带着一定的条件,这些保护的措施起到了缓冲作用,以备接下来更好地应对更多风险。

在中国,出版单位和影视摄制单位是行政性的文化贸易壁垒主要针对的对象。在自由贸易中,文化领域的壁垒通常来源于监管,对报刊杂志、图书、电影电视都是从源头上就开始监控,在体制上设立出版社对其监管,同时利用国有化的媒体、宣传机构、行业组织共同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网络对文化产业进行控制。

(二)中国文化贸易壁垒的实际效果研究

在我国现有的文化管控体制中,依然存在有待改进的方面,如不成体系、管控部门散乱等问题都没能找到有效的改进办法。如与文化有关的的部委多达4家(文化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国家广电总局),加之省级以下的文化部门实为繁杂,不利于形成系统、统一部署。同时随着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传媒技术的发展,网络新媒体逐渐取代传统宣传方式,博客、微博等为我国监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于我国的文化管制主要针对传统媒体进行,对新媒体的监管并未及时作出可行性的方案和政策管制,新媒体庞大的受众群也逐渐吞噬取代了传统媒体,导致文化管制的“盲区”越来越大。新媒体最大的目标受众群是广大的青少年,很多不良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思想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文化管制的主要方向。由于传统媒体监管方式并不能完全应用到新媒体的管理中,这就难免造成管理上的错位。

我国文化贸易一度出现内忧外患的处境,这是由于我国的文化贸易壁垒在应对新媒体出现的时候并未及时作出应对措施,监管方式和保护壁垒尚未坚固,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受到外国传媒集团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侵入,大幅度地渗透到我们的核心阵地—广播影视、图书报刊、互联网、音像这些传统媒体中,他们切入中国文化市场采取了一系列的方式措施主要可归纳为前期铺垫和渗透。可见,中国建立的文化贸易壁垒仍然留下来某些缺口,在应对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我们不但要做好保护措施更要积极地应对一切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并作出相对的措施,出台政策,允许一定的条件下的中外合资与合作。

三、基本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见,单纯地进行贸易保护或者贸易自由都无法给世界市场中的各国带来贸易共赢,各国都是以本国最基本的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世界各个经济体都都是寻求各自利益并不断调整实现财富的手段,这就使得在一个阶段做出的保护措施到下一阶段未必能够同样适用,需要适时地格局国际环境和所处阶段作出调整。没有长久的保护主义也没有完全的自由主义,发展中国家为形成稳固的产业基础制定一些列贸易保护措施对产业中薄弱、落后的环节适当地进行保护,以此促进产业健康,迅速发展。这种保护措施的确保证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文化各领域稳定发展,同时也对发达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发达国家也积极应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壁垒,并在缺口中突破,寻找一切可利用机会进行渗透入侵。所以,自由是暂时的,保护是永远的。贸易自由尽管一直被世界各国倡导,但贸易保护不可能彻底消除。任何国家都无法仅仅用贸易保护的措施去应对国际贸易市场的竞争与挑战。发达国家也只是其保护的范围、程度上较小地运用贸易保护的措施。各个国家如今想要在国际市场中健康、快速地发展,就要在机遇与挑战中及时地做好应对措施,贸易保护主义亦或贸易自由主义都是为应对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所产生的理论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兼顾国内、国际经济政治的具体条件实施调整战略,在国际贸易市场中乘风破浪。(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注解

①http:///view/6719927.htm

②国际文化贸易中文化保护所面临的局限性,?张斌,湖北社会科学,2011.3

参考文献

贸易自由主义篇(2)

就在欧盟对产于中国的T恤和亚麻纱做出是否采取“特保”决定的最后一天,欧盟贸易委员彼特・曼德尔森与中国贸易部长就限制中国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问题进行了疾风骤雨般的谈判。经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此看来,气氛再紧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仍不失为良策。

曼德尔森曾在其总结性发言中表示,“我的观点是,当贸易摩擦发生时,一定要寻求对话解决,与波音和空客有关的争端当初就该尝试对话”。此番外交辞令似不够圆滑。

之前观察员们曾就曼德尔森的能力提出质疑,尤其是在美欧就空客与波音补贴问题的贸易谈判破裂之后。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重重压力,曼德尔森终于与中国就未来三年中国对欧盟纺织品出口的增长达成了协议。该协议被誉为曼德尔森就任欧盟贸易委员以来所取得的第一个真正的成就。

中国商务部部长评价此举为“欧洲外交的胜利”,这与美国单方面采取对抗的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美国已对从中国进口的包括人造纤维裤子、棉纱、衬衫、女外套等在内的几类纺织服装产品重新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然而,曼德尔森与中国达成协议也并非得到普遍一致的好评。

《金融时报》在其近日的头版文章中指责这位来自哈特尔普尔(译者注:英国英格兰东北部港口城市)的前议员在贸易问题上“卑劣地迎合狭隘的利益”;急不可耐地构建新的贸易壁垒保护欧洲“娇生惯养”的纺织业,是对“自由贸易的嘲弄”。对于欧盟相对贫穷的消费者来说则意味着要支付更多的钱购买诸如衣服之类的基本生活消费品。《金融时报》同时指出,曼德尔森的做法将导致其他部门,如自行车和鞋的生产商也纷纷提出保护的要求;而这些保护措施一旦实施,只能进一步损害欧盟的竞争力。

然而从长远看,无论对错,曼德尔森达成的协议至少在2008年之前保住了欧洲成千上万人的饭碗。根据中欧双方达成的协议,中方同意在2007年之前将包括T恤衫和亚麻纱等出口增长较快的10类纺织品限制在8.5%―12%之间,而欧方则克制使用中国入世报告书第242段条款。

曼德尔森最近在《金融时报》公开发表的一封信中就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中欧此次达成的协议是为了解决经济冲击和由贸易保护主义松弛引发的社会问题而作出的过渡性安排。在我看来,这种可操控的过渡性安排要比实施自动保护措施好的多,后者将损害与中国的关系,而且将严重影响我今后与中国就欧洲其他方面同样重要的利益关注进行协商谈判能力的发挥。”

令人失望的是,事隔不久,曼德尔森再次未能抵挡住欧盟另一产业部门一哄而上维护其狭隘利益的活动。为此,曼德尔森建议,欧盟委员会应就中国鞋是否以低于成本价格在欧盟市场上倾销展开调查。根据调查,欧盟将对中国的进口鞋征收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长达40年的配额体制以来的高达400%的额外关税。

欧洲制鞋业已发出警告,在接下来的2年间该部门的工作岗位将由2004年底的29万个减少一半,其中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受到的影响将最为严重。

但曼德尔森最近的言辞表明他并非贸易保护主义的俘虏。他告诫欧洲企业界,除非他们对中国正在崛起的生产力做出迅速的反应,否则将被淘汰出局。他说,他们应该加快改造,“向价值链的高端移动”以抵消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

中国释放积聚的能量,美、欧陷入恐慌局面……

全球其他方面的贸易早就获得了解放,但西方纺织品生产商自20世纪60年代起直到2005年1月1日期间却始终被保护着,免于参与全球范围内的充分竞争。

1974―1995年的《多种纤维安排》(MFA)表明,当时的纺织品和服装是作为特殊情况对待的,而且不受《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的约束。发达国家的国内纺织工业也因此得到了双边配额保护网的庇护。《多种纤维安排》于1995年被世界贸易组织的《纺织品服装协定》(ATC)所取代。该协定规定,配额要逐步取消,纺织服装业要在2005年1月1日前逐步纳入到《关贸总协定》的框架下。根据2001年达成的世界贸易组织单独协定的有关规定,在全球配额取消之后,一旦中国出口的纺织品扰乱进口国市场,中国的贸易伙伴保留最高可征收7.5%的保护关税的权利。

中国人一直渴望纺织品贸易市场的自由化。作为交换,他们已向西方公司部分开放了他们的农业和服务业市场。有关的讨论构成了20世纪90年代中国入世谈判的一部分。

为迎接全球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到来,充分释放在长期配额体制下积聚的能量,中国在1月1日前加大了对纺织产业的投资,提高了生产能力。据估计,仅过去3年间中国对纺织品服装产业的投资就高达210亿美元。2004年上半年中国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额达420亿美元,而2005年第一季度与之相比增长了29%。

这引起了欧洲和美国纺织生产商的恐慌。他们指控中国“倾销”,造成了“市场的扭曲”。但中国却认为这是极为不公平的。

专为欧洲纺织品生产商作说客的欧洲纺织服装协会(Euratex)指责中国的纺织服装公司在不公平的贸易环境下获益:人为控制的汇率,不严格的劳动法和国家扶持的银行。该组织宣称,中国纺织品的大量涌入造成欧洲每天1000人失业。

一位曾参观过中国纺织工厂的工业人士对此也随声附和,“你在那里看到的有些东西真可怕,有的纺织工厂生产经营竟然根本不符合欧洲的经济回报原则。”

美国加工贸易行动联盟担心中国生产的裤子对美出口由2004年的210万条上升到今年的1500万条――大约每个美国公民一条。

但美国的强烈抵制除维护其自身利益之外,还意图保护其他新兴市场的利益,这些国家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纺织品贸易。

美国厂商担心他们在40年的配额体制期间帮助洪都拉斯、多米尼加共和国、墨西哥等建立的纺织服装企业在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上竞争会不及对手。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土耳其的厂商们也忧心忡忡,他们的纺织工业也曾由于配额的保护而得到发展和繁荣。

国际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人协会驻布鲁塞尔的秘书长尼尔・科尔尼称,中国产品的激增就像“大地震”,威胁摧毁世界上其他地方3000万个纺织服装工作岗位。

科尔尼透露,就纺织品占整个出口额度的比例,莱索托高达99.14%,孟加拉国为94%,海地88%,柬埔寨86%,巴基斯坦75%,洪都拉斯75%,斯里兰卡63%;而且这些国家的纺织服装业是唯一能提供就业的加工产业。

虽然上述数字似乎是被夸大了,但自今年初开始,失业率确实急剧上升。斯里兰卡有36家工厂关门,26000个工人失业。柬埔寨则有20家工厂停业。

苏格兰纺织集团道森国际的主席迈克・哈特雷不知该如何评价自由贸易的益处。原则上,他也赞成并相信仅靠配额的力量来维护生产能力几乎注定是一种不健康的经营方式;但他同时承认,6个月前配额的取消已最终导致公司在金罗斯郡的一家工厂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与维也拉法兰绒公司合作10年并于2003年掌管道森的哈特雷说:“我是一个自由市场主义者,但自由贸易最终从长远看是一种威胁。总而言之,我们的处境将更加困难;我们集团内部的一些企业会失去一些利益,但也有一些企业会赢得一些利益。”

借贸易赤字之名,美国对人民币汇率施压……

纺织品争端折射出关于中国货币的争论。人民币自1995年以来对美元的兑换率一直固定在8.27。但美国政客和评论员认为这赋予了中国出口商在世界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优势并导致了美对中的贸易赤字(2004年高达1620亿美元)。美国已发出警告,除非北京果断地采取行动,在6个月之内将人民币升值10%,否则这个共产党领导的共和国将遭遇贸易保护措施的风险,其中包括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货物征收27.5%的关税。

但摩根斯坦利的一位经济学家安迪・谢相信,中国不会贸然回应来自美国的压力。他说:“中国还不具备硬通货的条件,也不会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而采取可能导致国内经济混乱的决定。”

美国对自由贸易失去兴趣,却无意背离世贸组织……

美国对中国的恫吓以及美欧之间围绕波音―空客的补贴问题而引发的贸易争端是否意味着我们可能已处在贸易战争的风口浪尖?

美国政府称欧盟对空客工程的补贴违背了贸易法;而欧盟则辩称,美国通过上百亿的武器合同提供给波音大量的隐蔽性的补贴。双方的争论最终提交到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进行裁决。曼德尔森称:“这将是世界贸易组织历史上最大、最复杂和最为昂贵的诉讼案件。”

乔治・布什总统领导下的美国似乎变得越来越像一位孤立主义者。这个世界上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已退出了《东京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抗国际刑事法庭,最终超越联合国安理会侵略伊拉克。但尽管美国对空客和中国的纺织品采取了强硬手段,贸易专家几乎都认为美国还不会轻易背离世界贸易组织。

爱丁堡大学国际经济法讲师劳兰德・巴特尔斯博士称,世界贸易组织已向世人展示了它是如何化解处于贸易战争边缘的双方之间的争端。美国确实对自由贸易已经失去了兴趣,因此将会做一些违规动作。但据此就断言我们已进入了一个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时代似乎有些言过其实。这位出生于澳大利亚的学术专家在谈到人权滥用与贸易之间的关系时补充说,诸如香蕉、空客―波音、转基因食品之类的问题都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因而也被大肆宣扬。常常让人觉得这些争端将会削弱整个世界贸易组织体系的效力。但实际上,世界贸易组织面对纷繁复杂的贸易争端大都能低调妥善处理。世界贸易组织精力充沛、充满活力,能够成功裁决至少80%的贸易案件;而且近年来反倾销措施的运用急剧下降,这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事实上,专家认为,确保非洲和其他区域的发展中国家更好地融入全球贸易体制的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其积极意义大于消极意义。

贸易自由主义篇(3)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席卷下,全球贸易增长自1982年以来出现了首次下降。《华尔街日报》2009年6月1日的报道中指出联合国在《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2009年度中期报告》中开始调低2009年世界经济增长预期,2009年第一季度世界贸易下降了40%,预计2009年全年的世界贸易量将下降11%,创造了自上个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以来的下滑最大幅度。而作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的欧美市场,在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期间,美国和欧洲银行的市场资本总额下降了60%,蒸发掉2万亿美元。国务院新闻办在2009年7月16日新闻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09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39862亿元,同比增长7.1%,可以看出中国2009年经济“保八”的增长目标依然十分艰巨。来自2009年7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的消息显示美国在2009年1~6月份的失业率分别是7.6%、8.1%、8.5%、8.9%、9.4%、9.5%,创26年来的最高,而且这一势头还在延续。所以金融危机下的全球经济复苏的前景依然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性,而这种经济的衰退更是加剧了全球的贸易保护主义。

世界银行曾经在2009年3月份名为《贸易保护:正在萌芽但趋势忧人》的报告中向在危机背景下再度兴起的新一轮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发出最强警告,报告指出尽管去年11月的全球金融峰会已针对新形势下保护主义的抬头打了“预防针”,但自那时起G20集团中有17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新保护主义措施。世行的报告还指出,尽管G20去年11月一致承诺避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但其中 17个国家已经设立了新的贸易限制。尽管在2009年4月2日的伦敦峰会上二十国集团的领导一致同意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摈弃贸易保护主义,巩固经济繁荣的基础,并签署了《G20伦敦金融峰会公报》加以确定,但是随后的数月中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硝烟似乎愈演愈烈,仅以中美为例就出现了美国对中国出口轮胎进行特保调查、美国对中国油井管等多项钢铁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美国财政拨款法案中限制中国禽肉出口等事件。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也曾经在2009年3月发表声明警告说,经济孤立主义会使世界重蹈上世纪30年代贸易萧条的覆辙,加剧经济困境。

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之下中国所受到的影响

(一)国外市场的委靡,加大出口难度

这些年中国经济较高的增长量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出口的拉动,而美国等西方国家释放的强硬的贸易政策无疑是对本已萎缩的市场雪上加霜,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09年1~6月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23.5%,出口同比下降21.8%,进口同比下降25.4% 。

(二)国内企业短期内难以走出困境

一方面,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海外市场的国内企业面临资金短缺、开工不足、冗员压力等多重问题;另一方面,企业基于市场结构、投资结构等方面的战略调整存在时间上面的滞后性,所以,国内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就业问题将面临考验

早在2008年年底,就出现了广东、福建、浙江等地由于企业开工不足而导致民工返乡等现象,出口导向型的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开始减弱。国务院新闻办在2009年7月16日新闻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农村外出务工人数有所增加,二季度末,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比一季度增加了378万人,增长2.6%。其中,东部地区增加56万人,增长1.6%;中部地区增加80万人,增长1.8%;西部地区增加242万人,增长6.5%,但就业问题依然十分严峻。除此之外,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海外人员的就业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区域贸易自由化成为新宠的原因

从近期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实施的政策来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已不可避免,而此时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呼声为当前低迷的全球贸易市场注入新动力。以下几项是推动加强当前区域贸易合作的主要原因。

(一)避免全球贸易与投资大幅缩水

全球贸易与投资的增加在过去几十年为全球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从当前情况来看,区域贸易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全球经济的衰退。目前各经济体都不愿为阻止世界经济衰退承担过多的责任,但是又不想陷入到贸易保护主义的泥潭,进而使世界经济卷入更严重的衰退,所以各经济体都倾向于区域贸易自由化这一次优的选择,试图继续分享国际贸易与投资带来的好处。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曾经在3月份在悉尼的一次演说中提到,贸易保护主义将影响美国出口部门1200万人的就业,以及依赖出口的金融行业620万个就业岗位。

(二)缓解国内国际压力

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在包括美欧在内的众多发达经济体中,失业率攀升引发的社会问题已经开始引起政府的重视,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相应的刺激经济恢复的政策,而其中带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政策已经开始挑动各国贸易伙伴的神经。以美国为例,当奥巴马政府颁布带有“购买美国货”条款的经济刺激方案时,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加拿大立刻对其进行批评,并通过积极的游说促进美方对“购买美国货”条款进行软化。奥巴马曾在2月份对加拿大访问期间承诺,经济刺激方案中的“购买美国货”条款不会损害双边经贸关系,也不会修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所以,区域贸易自由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缓解国际国内双重压力的一剂良药。

(三)保持对外贸易的可持续性

考虑到贸易保护主义可能引发贸易伙伴的报复,并由此引发多米诺效应而加剧全球经济的进一步下滑,各国纷纷转向发展区域贸易自由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有利于规避贸易保护主义的风险还体现在对外贸易与投资的可持续性上。以美国为例,得益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加拿大和墨西哥一直是美国出口的前两大市场。2004~2008年间,美国对加、墨两国出口额占其总出口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1.7%~36.7%之间 。

可以看出,北美自由贸易区对于美国的贸易出口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美国出口市场的稳定性。除此之外,有关数据表明,欧盟约60%的进出口贸易是在其内部市场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欧盟在经济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到外部市场的影响也较小。

目前中国已经与3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14个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其中7个自由贸易协定已经生效,分别为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其中7个自由贸易协定占到2008年对外贸易总额20%左右,涉及到5000亿美元。区域贸易自由化对世界市场动荡的减震作用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四)为危机后的贸易自由化提供缓冲

尽管由于金融危机,全球资金流动和货物流动受到严重阻碍,但在经济全球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自由贸易依然是世界经济运行的主流。在自由贸易推进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贸易保护主义的阻碍。各国为了不影响危机过后自由贸易的开展,纷纷转向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区域贸易自由化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执行,其通常在地理位置上比较接近、文化上比较趋同、消费偏好等都比较相似的国家和地区内实行,基于双边的或多边的区域自由贸易实施起来比较容易,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并能实现双赢。

(五)迎合国内贸易自由化群体的政治需求

一国最终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还是贸易自由化政策取决于该国国内政治团体的博弈,全球贸易自由化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为众多的企业、民众、社会其他群体带来利益,而这些群体一直以来都是自由贸易的推崇者和捍卫者,各国政府在权衡政策效果的同时势必要将其作为一个参照的基准。

四、当前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新特点

世界贸易组织将欧盟、东盟自贸区等作为区域贸易协定的典型例子。与以往情况不同的是,包括这些传统自贸区在内,目前各国和地区实施的区域贸易合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注重对原签署贸易协定的修改与执行

对原有贸易协定的修改以美国最为典型,奥巴马提名的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曾经在3月份就讲道:“并不是所有美国人都从贸易中获益,而我们的贸易伙伴并不都是按规则行事。”从其言辞中透露出对与韩国签署的贸易协定的不满,除此之外还表示将重新审视与哥伦比亚以及巴拿马签署的贸易协定。

(二)更为广泛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也为部分地区贸易自由化向纵深方向发展提供契机。以东盟为例,在1月1日的东盟首脑会议中,与会国领袖签署《东盟共同体路线图宣言》,以期于2015年发展成为与欧盟类似的经济共同体,并抵制贸易保护主义。

中国政府也积极支持贸易自由化。在区域贸易方面,中国积极推进与东北亚、日本、韩国、东南亚及中亚在内的区域贸易自由化建设,努力营造出一个能够抵抗贸易保护主义病毒的经济圈。

(三)新贸易协定的谈判与制定

根据WTO的数据,2007年新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为10个,明显低于2006年的15个;2008年略有增加,达11个;2009年截至6月26日是5个。值得一提的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8年10月至今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数目多达10个。从签署的国家与地区来看,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区域贸易协定更具有影响力,参与主体包括美国、日本、中国、澳大利亚、欧盟等世界主要经济体。按照目前的市场状况,新的贸易协定必将继续成为各国力争抗击金融风暴的有效手段。通过分析WTO提供的数据,我们还可以发现,截至2009年6月26日已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以欧盟成员国为最多(每个成员国大约25个),此外智利(17个)、印度(8个)、日本(8个)、墨西哥(14个)、新加坡(14个)、泰国(7个)、乌克兰(14个)、美国(11个)、中国(7个)等国家对区域贸易自由化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专家预计,新的贸易协定将以更快的速度带动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五、中国应该采取的做法

目前,以自由贸易协定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协定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由于全球贸易自由化难以展开从而催生了区域贸易自由化。按照这一逻辑,目前金融危机破坏性还在延续,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也有逐渐盛行之势,所以区域贸易自由化必将成为各国家和地区的避风港。可以预见,各国家和地区将把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作为规避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一大举措,区域贸易自由化也将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势必也应该顺应这一潮流,具体来讲,应对金融危机,笔者认为中国的做法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释放自由贸易的积极信号

针对美方释放的强硬贸易政策,以及中国国内的宏观经济环境,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应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依然坚定地支持与推进自由贸易,中国政府的海外采购计划很好地表明中国应付国际金融危机的决心与姿态,以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来阻止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这一方面可以为中国争取到新的贸易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谈判中获得应有的话语权。

(二)切实落实好扩大内需政策

中国的国内市场吸收能力强,发掘和开拓好国内需求能够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后劲,缓解生产能力过剩所带来的压力,将国家4万亿刺激经济的方案、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结构性减税、消费补贴等政策落实到实处,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努力实现区域自由贸易

如果无法阻止全球贸易保护的盛行,那么,中国应该需要努力实现区域自由贸易这一次优选择,进一步促进“10+1”等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努力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营造自由贸易的平台,在区域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运用好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

目前国内的钢铁、纺织业、汽车等产业都面临了出口的寒冬,如何运用好政策倾斜这一杠杆可能会影响到众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应付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应该运用好财政税收、信贷、商贸服务等手段,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积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出口提供融资担保;扩大出口信用保单融资规模,也可以引入有条件的境外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短期险的经营;通过拓展人民币结算试点,减轻出口企业汇率风险;通过优化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缩短结算周期,稳定汇率预期、减轻汇率等一系列风险。

贸易自由主义篇(4)

(一)非贸易利益的获取

Perroni and Whalley(2000)认为那些包括大国和小国的非对称FTA或CU之所以能够形成,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小国会向大国支付一部分利益,从而使得大国从FTA或CU中获得的利益高于其成本,这部分利益主要是非贸易领域的,例如,NAFTA中加拿大作出的保护外国制药厂商(主要是美国)专利的承诺和墨西哥作出的加大环境保护和强化国内政策改革的承诺,以及能源价格等。欧盟也是如此。这种小国的让步可能是显性的也可能是隐形的,但是做出让步的主要都是小国。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小国的谈判能力和国际贸易中的报复能力比较低(详细分析见Johnson,1954;Syropoulos,2002),为了能够进入大的市场和防范贸易战的损失,小国通过非贸易领域等的让步和大国建立贸易协议来获得一种保险。全球贸易冲突风险越大,则大国的价值越大,而大国则会利用这一点不断以区域贸易协议的方式来从小国获得“保险费”,从而比传统的对称性或互惠型区域贸易协议更有可能破坏多边贸易自由化的稳定性。

Limao(2007)同样认为EU和美国提供贸易特惠的核心动力是从PTA伙伴国那里获得非贸易领域的让步,主要包括劳工标准、人权、知识产权保护、移民控制和禁毒等,甚至包括在反恐上的合作。与Perroni和Whalley(2000)不同,他将其中的有些非贸易问题一般化为区域性公共产品:在一个区域内,一个大国和一个PTA合作国,存在会发生外溢的区域公共产品,合作国由于权重问题,导致提供的公共产品低于大国的要求,而大国可以使用关税来抑制合作国的出口,它们便可以通过PTA来内部化这些效应。如果大国稍微增加PTA产品的多边关税水平,由于贸易条件因素,并不会导致额外成本增加,并可以为合作国提供特惠,使其增加公共产品,并从中获益,但对于非PTA产品,则不存在这种效应。Karacaovali and Limbo(2008)以EU为例分析了这种非贸易利益对多边自由化的影响途径:如果EU通过特惠协议给某个国家提供某些产品的免关税市场进入的特惠,则该国在这些产品(称为PTA产品)上会比其他竞争者有关税上的优势,如果EU取消这些产品的多边关税,则会消除PTA对该国的价值,所以该国会一直反对EU的多边贸易自由化,而EU为了获得该国在非贸易领域的让步,也会在这些产品上放慢多边自由化的步伐。他们还指出如果PTA可以实现完全进人(即EU扩大成员国),则不会影响多边贸易自由化,因为EU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对特惠伙伴国的直接现金转移来抵消由于多边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特惠边际的减少。在他们的模型中,PTA对多边自由化的影响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特惠关税是零,不能够继续降低,因此他们建议:在禁止PTA不可行的今天,为了最小化这种影响,应该放松对特惠关税的非负性限制,允许进口补贴,通过特惠授予国、接受国和非参与国之间合作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

(二)第三国的外部激励效应

Ornelas(2005a)认为考虑到外部国家的激励和反应,FTA依然可能会损害多边自由贸易,其基本机理是:(1)FTA外部关税降低到某个程度会提高非参与国对FTA的市场进入。却不需要减少自己的贸易壁垒,而这是多边贸易自由化必须要求的,这表明FTA的建立减少了非参与国从多边自由化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从而降低了非参与国对多边自由化的支持;(2)如果FTA的参与国政府更偏向于某些特殊利益,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外部关税,加强了贸易创造效应,强化了上面的机制,而非参与国在政治上偏向生产商的话,便会加剧减少非参与国对多边自由化的支持;(3)如果FTA的潜在国预期到这种效应,希望通过推迟FTA的建立来促使非参与国加人多边贸易协议来提高自己的利益,而非参与国则可能希望推迟多边贸易协议来促使FTA的建立,这样便形成了“消耗战”博弈,每个国家设定非合作的关税来彼此施加压力,除非非参与国作出让步,否则会一直阻碍多边自由贸易。

(三)“意大利面碗”和WTO规则的变动

该术语最早是由巴格瓦蒂在国际贸易领域内使用的,它一般指的是国际贸易规则的不统一会给自由贸易带来损害,也是巴格瓦蒂反对区域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后来的学者研究对巴格瓦蒂的分析进行了扩展。Estevadeordal等人(2007)认为“意大利面碗”的核心是原产地规则,并最早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定量研究,他们调查了58个RTA的原

产地规则,结果发现,虽然原产地规则呈现出区域性收敛,但是在许多产品上还是存在广泛的差异,平均起来只有1/3的RTA会在某个给定产品上具有相同的原产地规则。

这种规则的不统一不仅仅体现在“原产地规则”上,还包括WTO规则和RTA规则的差异。Pauwelyn(2006)做了一个实例研究,他分析了美国和加拿大的软木及与墨西哥的甜料争端,是NAFTA和WTO在贸易争端处理上的规则之间的冲突,他认为这种WTO国际法和区域贸易协议章程之间的差异会引发无休止的诉讼等法律问题。尽管作者并没有分析这种差异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但是规则的冲突和重叠无疑会影响贸易的自由化。

有些学者从WTO规则的变动分析了RTA的阻碍作用。Lloyd and MacLaren(2004)认为由于RTA中许多超越GATT/WTO的内容和规则也被纳入其中,例如乌拉圭回合中的有关服务、知识产权的规则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议最初都是在RTA中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尤其是EU和美一加FTA,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EU和美国利用RTA的网络来形成联盟,并将它们的观点逐渐转化为WTO的新规则。这有可能会加强发达国家的力量并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从而使WTO的规则不利于合理的多边贸易。Davis(2006)同样指出:PTA的存在会把一些贸易争端处理从多边转向双边,交给RTA的组织机构,使得大国有更多的选择,减少了小国的谈判力量,在争端处理上可能会不利于小国,这是由于WTO的争端处理机制更透明,并且容易和具有共同看法的国家形成联盟,以平衡大国的力量。

二、促进作用

(一)多米诺效应

Baldwin(1994)认为一个国家的政府是否决定加入区域集团是由“反加入”和“亲加入”两种力量的平衡决定的,“亲加入”力量主要是向该集团出口的企业,“反加入”力量主要是进口竞争型企业以及非经济目标。由于集团区域一体化的深化,会对非成员国企业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会面临更多的歧视,另一方面无法进入一个更大市场所导致的机会成本增大,因而鼓励出口商利益集团加强对政府的游说等政治活动来推动加入区域集团,而“反加入”的力量也会上升,只要出口部门的产出高于进口部门的产出。由于政治力量与部门规模相关,从而打破原先的力量平衡,使国家加入到集团中。随着集团的扩大,非成员国的成本劣势不断上升,引发新一轮的非成员国内的“亲加入”政治活动,从而导致集团的进一步扩大,产生“多米诺”效应。Baldwin与Rich-ard(2006)进一步详细分析了打破这种力量平衡,从而加强“多米诺效应”的三个方面:一是Olson式的游说不对称性。他利用Melitz(2003)和Eaton等人(2004)发展的新新贸易理论,指出最大的和最有效率的企业出口,而小企业只在国内销售产品。互惠贸易自由化增加了大的出口企业的利润,同时,由于国内市场的竞争加强,减少了同类行业中只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小企业的利润,导致一部分企业退出,减少了该类企业的规模,而大企业会从外国市场获益来抵消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此外,国内小企业的部分退出也会带来收益。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分散、从关税削减中损失较小等原因,不如大企业那样更容易在政治上组织起来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而区域贸易集团的建立和扩大正是影响这些具有游说优势的出口企业的利益,最终形成Olson式的”部门内特殊利益政治”的不对称性。二是母市场效应。在贸易成本很高的情况下,一国加人一个区域贸易集团,从而形成一个更大的市场,产生对产品的更大的需求,根据克鲁格曼的“母市场效应”理论,会使得企业的数量增加程度超过市场需求扩大的程度,为了满足一个更大的需求和规避关税等贸易成本,其他国家的企业会转移到该区域内,从而形成投资转移和企业区位转移,对未加入的国家产生压力。即使在关税等贸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区域贸易集团的建立和扩大必然会恶化未加入国家企业的市场进入,也会导致企业的区位转移。三是不可逆投资。虽然McLaren(2002)和Freund(2000)认为不可逆投资与沉没成本会阻碍一个国家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选择,但是,Baldwin则认为当一个区域集团外国家的企业在区域集团内的一国的不可逆投资已经变成沉没成本,并且构成企业的准租金,此时,区域集团一体化的深化会破坏准租金,因为一体化的深化意味着对非成员国投资的新的歧视,推动跨国企业游说本国加入区域集团,强化“多米诺”效应。

Egger and Larch(2008)利用1955年-2005年的面板数据对Baldwin的理论进行了经验分析,结果支持了“多米诺”效应的存在,还发现过去的PTA形成会明显引发新的PTA的建立,但同“多米诺效应”相比要小一些,已有的PTA或新建立的PTA对其他国家的影响效应随着贸易成本增大而减小,证明了贸易转移效应是导致这种影响的重要因素。

(二)“轮轴与辐条”式扩张

虽然Baldwin认为“多米诺效应”会最终实现全球自由贸易,但他的分析是建立在其他国家可以自由加入贸易集团的假设之上,Yi(1996)和Goto and Hamada(1999)认为贸易集团的扩张由于已有参加国的反对可能会停止吸收新的成员国,从而构成了“多米诺效应”理论的挑战。Hiroshi Muku,nok和Kentaro Tachi(2006)则从“轮轴与辐条”型FTA这个角度分析了FTA是否会导致多边贸易自由化。他们构建了一个线性需求函数和古诺垄断竞争的三国对称模型,使用序贯扩张博弈方法,结果表明:通过新成员加入的方式无法达到多边自由贸易,但是通过“轮轴与辐条”型FTA的方式,多边自由贸易是惟一的马尔科夫完美均衡解,基本的逻辑是:如果集团已有的成员国不欢迎外部某个国家的加入,集团中的一国A会和该国签订双边贸易协议,从而使A国成为“轮轴”,其他国家成为“辐条”,由于轴心地位使得本国可以提高消费者福利,并能够自由进入新的合作国的市场,从而抵消本国市场上厂商利润减少带来的负效应,而辐条国的总福利则明显下降,甚至有可能会低于没有区域贸易协议情况下的福利,所以会刺激辐条国签订“辐条一辐条”型协议,尽管轮轴国会预期到这种可能对自己不利的结果,但是短期利益依然会促使其成为轴心,此外每个国家也会签订新的贸易协议来避免成为辐条,这样增加了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可能性。他们据此还指出FTA在达到多边贸易自由化方面要优于CU。

(三)“战略效应”和“分配效应”

Ornelas(2005b)认为两个方面会使产生导致外部关税下降的力量:一是“战略性效应”。由于两国签订FTA协议,一国的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到另一国市场中,也会获得由于该国高关税带来的保护效应,而原先这些保护只是给本国企业的,这种贸易保护的“转移”会削弱FTA参与国增加外部关

税的刺激。二是“分配效应”。假定政府容易受到要求增加贸易保护的国内厂商力量的游说,效用采取GH形式,政府使用关税作为一种分配手段,将部分消费者剩余转给生产商,由于FTA的签订,另一国厂商自由进入本国,增加了在本国市场上的份额,所以政府将消费者剩余转给本国厂商的能力下降,还会将其部分转给FTA合作国的厂商,从而可能会导致政府降低外部关税,提高消费者剩余,从而增加政府总效应。在其构建的寡头垄断竞争的政治经济学模型中,假定成本和需求函数线性条件下,由于外部关税导致的贸易创造效应会高于贸易转移效应,会同时促进和FTA伙伴国与第三国的贸易量,从而FTA对所有方都是有利的。

(四)国外利益集团的游说

传统的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集中于对国内利益集团或投票者的分析,但Hansen and Mitchell(2000)指出外国企业对政府的游说强度和游说支出和本国企业基本相似,Gawande等人(2006)进一步指出,外国企业的游说也会影响政府的贸易政策,尤其是行业的关税结构。从某种意义来说,外国游说也可以看作是国内贸易保护力量的一种表现形态。Stoyanov(2009)第一个分析了FTA条件下,外国利益集团的游说对FTA参与国外部贸易壁垒的影响。他认为FTA伙伴国的利益集团在FTA建立之后,会像本国利益集团一样对政府进行贸易保护游说,会抵消甚至会大于Ornelas(2005b)所认为的效应,从而产生更高的FTA外部关税的压力。由于大部分的国家至少是一个特惠贸易协议的成员,所以贸易协议伙伴国的游说会增强FTA的贸易保护倾向并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即使WTO限制FTA设立后的外部关税提高,外国利益集团的游说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关税减少,并有可能促使政府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方法来加强贸易保护,而这种阻碍作用在一个大国和小国的FTA中的小国表现最为明显。

三、不确定

(一)时间动态性

Bagwell and Staiger(1997a)分析了自由贸易区的“转换期”(即一个区域贸易协议谈判到正式执行的时期)对多边关税合作的影响。他们的研究表明自由贸易区的形成会导致暂时性的多边自由贸易政策的倒退,在转换期内,由于非参与国预计到区域贸易协议实施以后的贸易转移作用,参与国对多边贸易伙伴的依赖程度降低,而在转换期内贸易类型由于时滞没有改变,使得之前的形成的合作博弈均衡的平衡被打破,所以多边关税水平将上升,但是当区域贸易协议对多边贸易的影响已经定型以后,初始的均衡将重新出现,多边自由贸易政策将恢复,关税水平甚至有可能低于初始水平。BagwelI and Staiger(1997b)使用相似的方法,分析了关税同盟的市场力量效应对多边关税合作的影响,并得出相反的结论:在转换期内,关税同盟的预期会对多边自由贸易政策产生“蜜月”效应,多边关税水平降低,但是转换期结束后,关税水平会恢复到原先。这是由于关税同盟提升了参与国的市场力量,参与国发现采取更高的关税将有利,这是对非参与国不敢采取对峙或发动贸易战的威慑,而在转换期内贸易类型由于时滞还没有改变,从而降低多边关税,但关税同盟实施后,市场力量已经发生作用,新的关税合作均衡将形成,多边关税将提高,并可能超过初始水平。他们同时指出,导致这种不同效应的原因在于,对非参与国来说,自由贸易区只有贸易转移效应,而关税同盟还包括市场力量效应。如果同时考虑两种效应,结果将比较模糊,取决于两种力量的大小。

Bond等人(2001)分析了一个关税同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入对贸易集团与第三国之间的多边贸易协议的稳定性的影响,这样便剔除了贸易谈判中市场力量的作用。构建了一个三国三产品的对称的关税同盟模型,所有的消费者具有不变替代弹性,贸易自由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同盟与第三国的多边协议由一个无限重复博弈过程来决定。随着集团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导致贸易转移,从而减少了第三国保持原先多边协议的吸引力并提高了违反协议的动力,为了阻止多边协议的崩溃,关税同盟必须降低其外部关税。他们指出芷Cobb-Dou出s偏好形式、初始多边协议是激励相容的等条,牛下,伴随着Kemp-Wan关税调整的关税同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化将对所有国家来说都是激励相容的,没有国家有动力来违反初始的多边协议,即不会阻碍原先的多边贸易自由化。在他们的模型中,决定这种激励相容性的关键因素是关税同盟内产品和第三国产品之间的消费替代弹性σ,而关税同盟的禀赋结构和相对规模则没有影响,如果σ≤1则是激励相容的,否则Kemp-Wan关税调整是不可维持的。而使用欧盟1986年数据,估计出σ为0.85,表明欧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化可以通过对外部关税的Kemp-Wan调整来保持多边协议的激励相容。此时,关税同盟内部自由化的深化不会影响原先的多边贸易协议,反而会降低关税同盟的外部关税,从而促进多边自由化。此外,他们按照Grossman and Heloman(1994)的框架将同盟的共同关税由特殊利益集团的游说内生决定对模型进行了扩展,在游说对称性(如同盟内各国进口竞争部门的游说是对称的、同盟内各国出口部门游说的力量是相等的、第三国内不同进口竞争部门游说的组织是相等的)的假定下,发现要保持这种激励相容可能要求同盟对外部关税作出的调整不等于Kemp-Wan关税水平,具体调整幅度由游说部门的相对组织程度、比较优势大小和关税同盟的相对规模来决定。此时,关税同盟的深化有可能增加多边关税水平,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为了获得和提高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条件收益会有“战略性”动力来限制成员加入,即最大的CU的规模会有一个上限。此时,CU的建立会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使用相似的模型,Yi Sang-Seung(2000)分析了FTA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分析表明:无论在哪一种规则下,全球自由贸易并不一定是惟一的均衡解,是否会导致和维持一个全球FTA,严重依赖于产品替代程度和国家数目,究其原因,在“开放型区域主义”规则下,他认为是由于FTA建立中潜在的“搭便车”问题:假设一开始有一个全球FTA,其中一个国家偏离自由贸易,并对未偏离的国家征收福利最大化关税,当N很大时。这种偏离的收益会大于其他国家对该国征收的关税所带来的福利损失,每个未偏离国都想搭其他国家来制裁偏离行为的便车,从而使得全球自由贸易不稳定,但是当N值较小时,偏离行为的收益较小,所以没有国家会偏离自由贸易;在“一致同意型区域主义”规则下,他认为原因是:虽然单个国家可能没有动力偏离自由贸易,但是存在几个国家联合构建FTA以最大化其福利,从而偏离全球自由贸易的动力,由于其他国家无法加入到该FTA中去,也可能会自己组建新的FTA,从而形成几个FTA共存的局面。

四、实证研究

(一)支持性的经验研究

关于“区域主义”对“多边主义”影响的最早的实证研究是Foroutan(1998)所做的,她发现乌拉圭回合之后参与PTA的拉美国家有更低的平均多边关税水平。但由于:一方面,她没有控制其他变量,另一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拉美放弃进口替代战略,实施了相当程度的单边贸易自由化,所以一般认为,她的发现并不能说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Mag,ee and Lee(200i)利用1968和1983年51个行业平均外部关税变化的51个观测值,认为EEC(European EconomicCommunity)的成立使得成员国降低了外部关税。近期比较有影响的支持性的实证研究主要包括:一是Bohara等人(2004)利用1991年一1996年阿根廷的贸易和关税数据,分析在Mercosur贸易协议下,巴西(较大的FTA伙伴)的进口渗透和贸易转移对阿根廷外部关税的影响;二是Estevadeor-daI等人(2008)研究了1990年-2001年10个拉美国家的情况,发现FTA的形成促进了外部关税的减少,一国在某个部门给伙伴国的关税优惠越大,该国越可能在这个部门减少外部关税,但关税同盟的这种“关税互补”效应很小甚至没有。

(二)反对性的经验研究

Limao(2006)使用美国贸易数据发现,美国从PTA进口的产品的关税减少小于那些只从非PTA进口的相似产品的关税减少,他认为美国PTA的一个直接效应是导致PTA产品的MFN(most-favored-nation)关税高于不存在PTA时所做的合理的反事实模拟值,平均起来,一个非美国PTA国的出口商向美国出口一个PTA产品与出口相似的非PTA产品只能获得52%的利益(以价格增加来衡量),当某种产品全部是从PTA进口的或者该产品在PTA伙伴国向美国的出口中的比重很大时,这种作用更加明显。美国通过PTA还会产生间接效应,指的是美国由于PTA没有降低MFN关税,而GATT多边谈判的基石是互惠性,所以美国的多边贸易谈

Bond,Riezman and Syropoulos(2004)用类似的方法分析了FTA动态变化的影响,并强调了不同国家之间的互动。他们构造了一个三国模型,两个对称、相同的国家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假设外部关税由每个国家在一个单期非合作的博弈条件下最大化各自国家福利来内生决定,结果发现当未参加国保持关税不变时,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会导致成员国的外部关税低于Kemp-Wan关税水平,使第三国贸易条件改善,并提高了第三国的福利。当第三国采取最优化行动时。FTA参与国外部关税的下降会提高第三国的关税,即FTA的外部关税与第三国关税是战略替代的,这是由于FTA的外部关税的增加会减少对第三国产品的需求,降低了其出口的市场力量并提高需求的价格弹性,但是FTA内部关税和第三国的关税是战略互补的,随着FTA内部关税逐渐降低,第三国的关税将逐渐降低,所以第三国关税的变化取决于FTA是否处于“转换期”。

(二)贸易集团形成规则的差异性

Yi Sang-Seung(1996)区分了“开放型区域主义”和“一致同意型区域主义”,前者指只要外部某个国家遵守同盟的规则都可以自由加人该同盟,包括两种具体形式:同步行动博弈和有限期界序贯行动博弈,后者指某个国家要加入某个贸易集团必须征得所有成员国的同意。通过构建包括N个对称国家的世界模型,消费者消费一个基准品和一组差异化产品,并采用拟线性效用函数,首先,他发现一个效用最大化的CU的建立会使非参与国福利恶化,并且一个CU参与国的福利与CU的大小正相关,然后,他证明了,在“开放型区域主义”规则下,全球自由贸易是同步行动博弈的惟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解,同时当CU的规模不对称时,也是序贯行动博弈的惟一子博弈完美均衡解,这是由于一国会不断脱离小的CU来加入大的CU,最后形成一个全球CU,此时,CU会促进多边贸易自由化。在“一致同意型区域主义”规则下,全球CU则并不是一个稳定解,这是由于大的CU的成员判国对来自于美国的产品提供更少的关税减免,而那些出口同类产品的其他国家也会面临该国的更高的MFN关税,从而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Karacaova|i and Limbo(2008)使用东京回合与乌拉圭回合之间的产品水平上的关税数据,发现EU的PTA阻碍了其多边贸易自由化,具体来说,EU对那些不受PTA影响的产品的平均多边关税减少的估计值是PTA产品的两倍,而EU在上世纪80年代和1995年的扩大没有明显影响其多边贸易自由化。对于样本的PTA产品集来说,没有特惠条件下反事实估计出的关税应该是1.4%,而现实则是4.7%。Limao(2007)研究了通过实证数据,研究了美国通过Caribbean Basin Initiative(CBI)和Andean TradePreference Act(ATPA)两个贸易协议向加勒比地区和安第斯地区的国家提供一系列产品的单边优惠,以获取在劳工标准、知识产权和禁毒合作等非贸易目标上的收益,对美国相应产品的MFN关税的影响,获得了类似的结论。

Stoyanov(2009)利用加拿大加入NAFTA前后的数据实证研究了外国游说对加拿大多边关税的影响,结果表明,美国企业在加拿大加入NAFTA之前游说加拿大政府削减贸易壁垒,而在加入NAFTA之后则相反,平均来说,美国企业游说会增加关税0.21%,非关税壁垒1.87%,保护份额4.26%,虽然比不上加拿大国内企业的1.33%,7.31%和7.81%,但是NAFTA的建立无疑会通过外国游说影响了多边贸易自由化。

Estevadeordal等(2008)分析了为什么他们的研究和Li-mao(2006)以及Karacaovali and Limao(2005)的研究结果相反,认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前者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后者研究的是发达国家,由于前者关税较高,贸易转移的成本以及对自由化的动力要远大于后者。另一个原因在于后者分析的是由多边贸易回合导致的外部自由化,而前者分析的是单边的外部自由化。最后的原因在于特惠的目的,发达国家经常利用特惠来获得非贸易领域的让步,而发展中国家的特惠一般是相互的,主要以贸易为目标。

五、评论与启示

贸易自由主义篇(5)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高潮。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著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都在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新的保护主义和传统的贸易保护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1)非关税壁垒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非关税壁垒。具体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一些非关税壁垒目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外贸、限制进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有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有些技术标准要求严格,使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发达国家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开始使用绿色贸易壁垒进行保护。

(2)集团化和区域化

随着国际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种各样的经济贸易同盟,集团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团和区域组织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外来竞争,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和区域化组织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贸易保护性。以欧盟为例,从1958年来欧盟不断排斥成员外的贸易,导致内部相互进口的比重不断上升:1958年为33.8%,1971年为51.0%,1985年为57.0%,1992年为58.9%,1998年为63.2%,2000年为79.2%。

(3)在自由化掩盖下的贸易保护

为了实现本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各国政府纷纷借助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名义来实现贸易保护,更有甚者高举自由化的旗帜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例如,近几年欧盟各国借环保为名而频繁使用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借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的各种保护措施等等。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各种贸易组织如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东京回合后,欧共体平均关税为6.0%,日本为5.4%,美国为4.9%,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又进一步降到4%,但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强,到乌拉圭回合后,非关税壁垒已达2700多种,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条款、利用公平贸易的借口,逐步走向双边和歧视性贸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保护制度和机制,限制的范围已扩展到劳务和高技术领域,出现了许多经济集团搞集体贸易保护政策的情况。在自由化的旗帜掩盖下的各种贸易保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矛盾性和欺骗性,因此也被称谓“超级保护主义”。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美国举双手赞成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参与GATT和WTO的谈判,同时又不断地带头实施各种贸易保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而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也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款,都是贸易保护的典型代表。

二、贸易保护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1.贸易保护的规律性

(1)它经常出现在这些时候:当一国经济比较落后或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当一国原有的优势面临威胁或即将失去的时候;爆发战争期间。(2)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基本是交替进行的,而且自由主义的历史非常短暂。19世纪40年代之前西方工业国都在实行贸易保护措施,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纪70年代各国主要实行自由贸易政策;19世纪70年代各国又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二战以后至60年代末实施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新的贸易主义政策又被各国逐渐采用。(3)谁变成强国谁就率先打破贸易保护而提出自由贸易。19世纪40年代的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的强国英国率先提出和实施;20世纪40年代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强大的美国率先提出和实施。(4)世界经济处于增长和繁荣阶段易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世界经济面临或处于萧条阶段易实施贸易保护措施。(5)理论上自由主义占据霸主的地位时间较长,在现实中真正的贸易自由发生却很短暂。自由主义更多时候是宣传的口号,可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达:自由贸易只是高高举起的旗帜,但在这面旗帜下没有更多的国家跟从。

2.贸易保护的发展趋势

贸易自由主义篇(6)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高潮。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着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都在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新的保护主义和传统的贸易保护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1)非关税壁垒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非关税壁垒。具体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一些非关税壁垒目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外贸、限制进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有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有些技术标准要求严格,使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发达国家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开始使用绿色贸易壁垒进行保护。

(2)集团化和区域化

随着国际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种各样的经济贸易同盟,集团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团和区域组织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外来竞争,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和区域化组织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贸易保护性。以欧盟为例,从1958年来欧盟不断排斥成员外的贸易,导致内部相互进口的比重不断上升:1958年为33.8%,1971年为51.0%,1985年为57.0%,1992年为58.9%,1998年为63.2%,2000年为79.2%。

(3)在自由化掩盖下的贸易保护

为了实现本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各国政府纷纷借助于 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名义来实现贸易保护,更有甚者高举自由化的旗帜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例如,近几年欧盟各国借环保为名而频繁使用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借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的各种保护措施等等。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各种贸易组织如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东京回合后,欧共体平均关税为6.0%,日本为5.4%,美国为4.9%,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

又进一步降到4%,但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强,到乌拉圭回合后,非关税壁垒已达2700多种,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条款、利用公平贸易的借口,逐步走向双边和歧视性贸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保护制度和机制,限制的范围已扩展到劳务和高技术领域,出现了许多经济集团搞集体贸易保护政策的情况。在自由化的旗帜掩盖下的各种贸易保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矛盾性和欺骗性,因此也被称谓“超级保护主义”。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美国举双手赞成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参与GATT和WTO的谈判,同时又不断地带头实施各种贸易保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而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也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款,都是贸易保护的典型代表。

二、贸易保护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1.贸易保护的规律性

(1)它经常出现在这些时候:当一国经济比较落后或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当一国原有的优势面临威胁或即将失去的时候;爆发战争期间。(2)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基本是交替进行的,而且自由主义的历史非常短暂。19世纪40年代之前西方工业国都在实行贸易保护措施,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纪70年代各国主要实行自由贸易政策;19世纪70年代各国又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二战以后至60年代末实施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新的贸易主义政策又被各国逐渐采用。(3)谁变成强国谁就率先打破贸易保护而提出自由贸易。19世纪40年代的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的强国英国率先提出和实施;20世纪40年代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强大的美国率先提出和实施。(4)世界经济处于增长和繁荣阶段易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世界经济面临或处于萧条阶段易实施贸易保护措施。(5)理论上自由主义占据霸主的地位时间较长,在现实中真正的贸易自由发生却很短暂。自由主义更多时候是宣传的口号,可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达:自由贸易只是高高举起的旗帜,但在这面旗帜下没有更多的国家跟从。

2.贸易保护的发展趋势

贸易自由主义篇(7)

    美国单边主义贸易政策及其现实特点

    1.美国贸易政策的两次转变

    第一次转变是从战后鼓吹“多边自由贸易”转向20世纪70-80年代的“自由与公平贸易”,强调双边主义和单边主义。二战后,为实现其全球霸权目标,美国在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持下鼓吹多边自由贸易。其标志是促成GATT的成立并牢牢地操纵该组织的活动。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的经济地位受到德国和日本的冲击,《1974年贸易法》的出台显示了这一时期美国的保护主义开始复苏。1988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88年美国贸易和竞争综合法》,对《1974年贸易法》做了实质性修改。主要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确定美国政府在参加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授权和目标;二是强化双边贸易中保护主义的法规。它体现了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大变化——从大力倡导自由贸易转为主张管理贸易,进而转为主张自由与公平贸易,从积极鼓吹多边主义改为双边主义和单边主义。

    第二次转变是从80年代的“自由与公平贸易”转向90年代的“公平贸易”,美国采用强硬的进攻性政策。克林顿政府执政后明确指出美国的国家利益向经济利益倾斜,并把贸易利益放在经济利益的首位;同时强调拓展贸易是增进美国人民福利和提高美国生产力的重要方式。为此政府提出了新的“公平贸易”论调,将贸易政策由“自由与公平贸易”转变为“公平贸易”。克林顿将其贸易政策的目标明确为四个方面,其中打开外国市场列为首位。美国一方面强调开放美国市场,另一方面强调这种开放必须是公平和对等的,外国市场也必须向美国的商品和劳务开放,否则美国可以实行单方面的贸易制裁。尤其是竞赛规则公平方面判断的标准是美国的法律,该法律允许美国单方面对其所认定的“不公平”的外国竞争伙伴实施贸易报复或制裁。这实际上是扩大了美国法律的域外管辖权。

    近年来,布什政府在经济贸易领域的单边性与美国在这一时期政治、安全领域的单边主义政策取向是一致的。布什政府贸易政策的调整包括将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自由化并举,“通过多条线路共同推进,美国将运用自己的实力促进贸易开放”;同时强化贸易保护(例如2002年3月征收进口钢材附加税,同年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将这一单边措施作为在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向贸易伙伴施加压力的重要工具。

    就美国贸易政策的实质来看,无论自由与公平贸易还是公平贸易,它们都是基于单边规则的公平贸易政策的滥用,带有侵略性单边主义和贸易霸权主义色彩。

    2.贸易政策的单边主义侵略性

    当今,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有四种不同的形式,两种与单边主义有关,另两种与特惠贸易有关(见表1)。单边模式包括:

    (1)侵略性的单边主义,通常以威胁的方式要求对方削减其贸易壁垒(如美301条款)。

贸易自由主义篇(8)

【原刊期号】200211

【原刊页号】61~63

【分 类 号】f52

【分 类 名】外贸经济、国际贸易

【复印期号】200302

【 标 题】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趋势分析

【英文标题】the evolution and prospect of trade protectionism in western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zhang zhi-min

【 作 者】张志敏

【作者简介】张志敏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100081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西方工业国家不同历史阶段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的发展变化,归纳了贸易保护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贸易保护仍然是各国政策的支撑点,进一步分析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和贸易的重要启示。

【摘 要 题】贸易保护

【英文摘要】in this essay,the autho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s of trade protectionist theories and policies in western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summarizes the regularities and prospect of trade protectionism,and concludes that trade protection is still the focus of the trade policies in every countr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the author further examin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spect of the new trade protectionism,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our country to practicip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and trade.

【关 键 词】贸易保护/历史/规律/趋势

trade protection/history regularity/trend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f75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549(2002)11-0061-03

一、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的历史演进

1.亚当·斯密之前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高潮。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著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贸易自由主义篇(9)

【原刊期号】200211

【原刊页号】61~63

【分 类 号】f52

【分 类 名】外贸经济、国际贸易

【复印期号】200302

【 标 题】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趋势分析

【英文标题】the evolution and prospect of trade protectionism in western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zhang zhi-min

【 作 者】张志敏

【作者简介】张志敏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100081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西方工业国家不同历史阶段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的发展变化,归纳了贸易保护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贸易保护仍然是各国政策的支撑点,进一步分析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和贸易的重要启示。

【摘 要 题】贸易保护

【英文摘要】in this essay,the autho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s of trade protectionist theories and policies in western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summarizes the regularities and prospect of trade protectionism,and concludes that trade protection is still the focus of the trade policies in every countr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the author further examin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spect of the new trade protectionism,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our country to practicip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and trade.

【关 键 词】贸易保护/历史/规律/趋势

trade protection/history regularity/trend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f75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549(2002)11-0061-03

一、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的历史演进

1.亚当·斯密之前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高潮。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著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贸易自由主义篇(10)

1 当前贸易保护主义与历次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

(1)本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推动主体不同。传统贸易保护是落后工业国或农业国为保护本国产业提出,所以常常是由发展中国家或在产业领域处于相对落后地位的国家提出,发达国家处于开拓世界市场的需要常常倡导自由贸易,致力于推动经济一体化,但这一次的贸易保护主义却是由美英等最发达国家推动实施的。

(2)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涉及更为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以往的贸易保护主要从经济利益出发,较少涉及政治关系,现在的贸易保护不仅基于经济利益,还涉及政治博弈和文化因素。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希望在不承担过多国际义务的情况下享受最大的全球治理权利,掺杂了较多政治目的,尤其是出于对中国崛起的遏制需要,采取了较多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

(3)本轮贸易保护主义的行为特征不同。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抛弃了“自由贸易”这个基本分析框架,反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比如“脱欧”事件),只强调权利而不愿意承担责任(比如修筑美国与墨西哥边界的墙,宣称成本要通过向墨西哥征税来补偿),力图绕过全球正式组织治理的约束,赤裸裸地宣扬贸易保护。简单粗暴是本轮贸易保护的特征,“破窗理论”效应不断凸显。

2 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贸易课堂教学的挑战

(1)传统贸易教学注重WTO等全球正式治理组织的介绍,强调自由贸易和经济一体化,对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潮介绍较少。国际贸易理论是在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两大思潮间展开,自由贸易起源于亚当?斯密,认为自由贸易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各国收入水平,促进各国经济发展。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则源于重商主义,经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发展成为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在传统的贸易教学中,一般基于自由贸易的基准框架、从正式组织治理视角进行分析,对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认识不足,尚未纳入课程教学实践,因此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2)教学实践中较多注重绿色、技术和环境等非关税壁垒,然而当前的关税壁垒卷土重来,贸易战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传统理论对此关注不足。根据世贸组织的统计,国际贸易增速在2009―2015年间为3%,2016年为1.7%,预计2017年世界贸易的增速为1.8%~3.1%,贸易增长陷入低迷,原因之一便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国不断出台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破窗效应”不断呈现,逆全球化行为暗流涌动。2016年英国的“脱欧”公投、特朗普宣布退出TPP、重新谈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美国对边境的税收计划等,表明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盛行,贸易环境进一步恶化。在此背景下,传统的国际贸易教学在非关税壁垒泛滥时把教学重点放在了非关税壁垒等技术性手段对贸易的冲击方面,显然是舍本逐末,未能正本清源。

(3)关于当前新形势下的贸易保护主义视角的案例教学和讨论还比较缺乏。近年来,我国在发达国家的投资并购失败案例大大增加,投资风险高企的原因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不无关系。发达经济体为应对经济低迷,在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纷纷启用贸易保护手段,导致我国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并购屡现失败案例,比如:中航油投资期货、上汽集团并购双龙、中铝公司介入两拓合并等失败案例。目前,此类案例在贸易教学中还比较缺乏,亟待更新。

3 贸易保护主义新动向下的贸易教学改革的思路和对策

(1)关注当前贸易措施实施动向,把握教学内容更新。国际贸易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是服务于实践的。国际贸易的教学一方面要为当前的国际贸易形势从理论上找到合理的解释;另一方面更要把适宜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以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不能长期停滞在固有的教学方法、教学领域和教学手段上,要关注当前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及其思潮――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新动向,及时更新国际贸易的教学内容。

(2)配合大学生“挑战杯”和课程论文对当前国际贸易动态进行调查。“挑战杯”是为了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活动的积极发展,发掘一批在学术上有潜力的科研人才。国际贸易的课程论文是应用所学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方法来写作论文,篇幅短、选题热,通常针对国际贸易学习过程中的一个点进行深入阐述,通过实证研究检验该贸易理论假说,帮助学生拓展对贸易理论的理解和思考。把国际贸易的理论教学与大学生“挑战杯”活动和国际贸易课程论文三者结合在一起,形成系列研究和思考,对当前贸易保护的形势、思潮和我国破解贸易保护主义的动向进行深入思考,最大限度地达成贸易教学效果。

(3)在贸易的课程体系中,要适当增加“互联网+”模块,关注跨境电商平台在破解新贸易保护中的作用。当今社会的“互联网+”和跨境电商平台越来越发挥其独有的优势,使得人们能够突破传统实体经济的范畴,将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破解新贸易保护开辟了新路径,因此我们在国际贸易的课程体系中,要适当地增加“互联网+”模块,提醒学生关注跨境电商平台,以便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时能顺利快速地融入工作,发挥专业所长、避之所短,以促?M贸易的平稳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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