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主义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01 09:52:04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1)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式

新老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都是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但两相对比,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政治上的便利性,技术上的歧视性等特点。具体来说,其主要的壁垒形式有:

1.绿色壁垒。20世纪90年代中以来,在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平衡观得到进一步弘扬的背景下,西方学者进而提出了所谓“绿色保护主义”的新概念。即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名,主张对那些凡是可能对环境与健康带来危害的商品和服务加以限制和制裁,从而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为其贸易保护行为寻求名义上的合理性。

2.技术壁垒。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各国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日益科学与成熟。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依其经济和技术优势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认证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认可制度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具有强烈的主观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对有关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构成了技术障碍,使其难有作为。

3.其他壁垒。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简称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迫使很多企业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从而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贸易管理适用于发达国家对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达到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其政策主张大多涉及自愿限制出口、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隐蔽性、不易察觉性等特点,因此它的影响也从多方面表现出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频繁遭受反倾销调查。在关税壁垒不断削弱的今天,利用反倾销这种被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合法手段来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做法,已成为大多数国家进行新一轮贸易保护的有效工具。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信息显示,截至2006中国已连续13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和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大的国家。2.频繁遭受反补贴调查。在中国出口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各国在大肆进行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开始使用另一种手段反补贴。2004年4月,加拿大率先对原产于中国的户外烧烤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产品提起反补贴的先河;之后,加拿大又分别于同年4月28日和10月4日对原产自中国的钢制紧固件和复合木地板进行了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与此同时许多国家开始效仿加拿大的做法。2005年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在向国会提交的反补贴年度报告中,明确表示在收集我国补贴资料和政策。

3.形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对我国的影响日趋严重,2003年6月10日《国际商报》的商业部,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遭遇技术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限制,39%的出口产品遭遇技术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170多亿美元的损失,相当于总出口额的5.2%。损失达90亿美元。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每年受影响的贸易额超过500亿美元。相当数量的我国传统优势产品由于技术贸易壁垒影响而退出国外市场,技术贸易正逐步取代反倾销措施成为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

三、我国的应对措施

面对当代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纷纷采取应对措施,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所受到的伤害更大,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的学者研究我国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来应对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2)

摘 要:贸易保护主义自古有之,从17世纪的重商主义开始经历了传统贸易保护主义、超贸易保护主义以及20世纪70年代产生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在理论发展的不同阶段,主要发达国家采取相应的对外贸易措施来达到扶持民族产业和巩固优势产业的垄断地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形式、保护对象和政策手段上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 论文关键词:重商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 1 贸易保护主义发展概述 国际贸易的发展可追溯到中国的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西北丝绸之路”,而关于理论方面的研究,学术界普遍认为始于17、18世纪期间的重商主义,主张国家通过贸易保护增加国家财富,通过管制金银货币和垄断对外贸易,大力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等手段扶植本国产业的发展,实现贸易顺差。 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英国的制造业在整个世界生产中占了1/3。为促进本国产品出口,占据尽可能多的世界市场份额,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提出了与贸易保护政策相对立的自由贸易政策。与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相呼应,自由贸易理论也在这一时期产生和发展。亚当·斯密提出的国际贸易基于绝对优势,以及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都认为通过对外贸易实现产品在各国间的交换,各国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益。斯密和李嘉图都是主张解除国家对贸易的管制,降低关税和保护力度,倡导自由贸易。 与英国相比,同一时期的美国、法国和德国实行的都是贸易保护政策,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农业、民族工业和扶植新兴工业的发展。经济理论上以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为代表的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主张经济落后国家通过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促进其发展,实现工业化,但保护只是暂时的,等幼稚工业成熟壮大后,还是要实行自由贸易。 20世纪初,美国逐渐取代英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其工业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但在对外贸易政策上,继续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具有一定的侵略性,也被称为超贸易保护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及外汇管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进口限额,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对出口商品予以补贴或关税减免。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的垄断价格和夺取国外市场。但美国由此而遭到贸易伙伴的报复。这一时期,世界的主要国家均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政策,如高关税、外汇管制和货币贬值;一些国家试图通过减少进口实现贸易盈余,结果导致了国际贸易体系的崩溃,使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 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期间,在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世界贸易政策出现两种主要倾向:为了占领国际市场和使用廉价资源,发达国家均倾向于贸易自由化;而同时期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大多数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来扶持民族产业。20世纪8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进入缓慢发展时期,货币危机、石油危机、债务危机以及世界性的经济衰退给发达国家以沉重的打击,各国又重新考虑对国内市场保护的问题。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在世界倡导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也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2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般特征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2.1 形式上的隐蔽性 在自由贸易理念盛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贸易保护措施具有隐蔽性。在GATT/WTO 体制下,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但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如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越来越严,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等形形色色的措施成为合适的选择。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自由贸易、公平贸易和其它为促进世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由的掩护下来实施贸易保护,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2.2 保护范围的扩大化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 的是幼稚产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主要涉及有形货物与农产品。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一方面是本国正在衰落的垄断产业如钢铁业;另一方面是本国已经高度发达且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如金融业等,因此保护范围不仅扩大到货物贸易的一切领域,而且扩大到服务、技术、资本等领域当中。除了扩大保护对象外,新贸易保护主义还鼓励出口,由国内市场的消极防御转向 向国外市场的积极进攻,并形成了从出口补贴、出口信贷与国家信贷担保等一系列的体系化制度 3 保护手段的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 4 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随着中国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劳工等贸易壁垒的限制,涉案金额猛增,国内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贸易摩擦进入了高发期。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400亿美元。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有不同特点。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技术壁垒。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11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13%。发展中国家则主要采用反倾销等传统手段。其中,印度、阿根廷、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数增长较快。1995年以来,这4个国家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178起,占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总数的41%。从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来看,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已成为影响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因素。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达到了1141亿美元。 研究表明,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在产品出口中的致命弱点而提出的各类壁垒措施,尽管从静态的角度上看有失公允,但从动态的角度上看则不失公平,因为它在规范贸易行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推动经济发展上有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正面临来自多方的压力。这些压力既有来自市场方面的,也有来自花样不断翻新贸易壁垒方面的,更有自身竞争力缺陷等方面的。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我国应加快外贸发展战略的调整。今后,我国应逐步建立管理贸易政策体系。管理贸易政策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突出了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主张国家采取法制化的政策手段管理对外贸易,并通过广泛参与双边和多边的国际经济合作,协调各国的经济贸易政策,增强本国在国际谈判中的博弈力量,维护、提高本国企业和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3)

关键词:新贸易保护主义;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

引言

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其目的是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的目标。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在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研究中,关于理论来源和特征的研究比较多。本文拟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发展的实质进行归纳分析,并试提出新贸易保护主义将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存在的观点。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则是通过对当今国际经济形势的分析,根据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状,提出运用贸易规则、规避贸易风险;发挥中介作用、建立预警机制;加大政府协调、实现公平竞争;提高商品质量、冲破贸易保护;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具体有效的措施。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研究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渊源

贸易保护主义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5世纪的“重商主义”思想,之后经历了“保护幼稚工业”理论、超保护贸易理论、新贸易保护主义四个里程碑式的阶段。

1、重商主义(15-17世纪)

15-17世纪,随着新大陆和新航线的发现,商业活动的范围空前扩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开始产生。通过对美洲、非洲、亚洲的殖民掠夺,西欧积累了巨额的货币财富。与此同时,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封建自然经济的迅速瓦解,社会各阶级的经济生活对商业资本有着很大的依赖,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也在增加。当时充当交易媒介的货币,主要是黄金和白银等金属货币,它们成为社会各界追逐的对象和社会财富的象征,而拜金主义也成为当时社会思潮的主旋律。社会经济的这种剧烈变化,必然反映到上层建筑中来。在经济思想和政策方面,表现为重商主义的兴起,这便是贸易保护的起点。

重商主义可以分为早晚两期:早期的重商主义流行于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的西欧各国,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威廉·斯塔福。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在对外贸易中少买多卖或不买,用以积累货币,而且积极鼓吹国家采取强制手段禁止货币输出。晚期重商主义盛行于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资本高度发展,工场手工业已产生,信贷事业开始发展,商品货币经济迅速发展。当时的封建王朝和商业资产阶级更加需要货币,“他们开始明白,一动不动的放在钱柜里的资本是死的……人们开始把自己的金钱当作诱鸟放出去,以便把别人的金币引进来。”硕士论文

晚期重商主义以“贸易差额论”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TomasMun,1571-1641),他指出:“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应该允许货币输出到国外,购买本国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进行转口贸易,发展生产。但晚期的重商主义者仍然坚持买少卖多的原则。贸易差额论在认识上比货币差额论向前推进了一步,但不论是货币差额论,还是贸易差额论,都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认为一国拥有的黄金和白银越多,就越富有。总之,财富就是金银,金银是财富的唯一形态,是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

重商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当时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但它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而且只局限于流通领域,认为财富和利润都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对外贸易是财富和价值增值的源泉。这反映了商业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货币差额论将货币与商品绝对地对立起来,设法要把侥幸得到的货币保存在国内并把它贮藏起来,而且孤立地对待货币运动。贸易差额论才开始认识到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的内在联系2、“保护幼稚工业”理论(19世纪40年代)

19世纪20-40年代,资本主义工业尚处于萌芽状态或正在成长时期,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要求保护幼稚工业,特别是当时的德国。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与自由贸易理论相对立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形成了。“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List,1789-1846)。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他提出了保护贸易理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提出:各国经济发展必须经历五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不同时期应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他从德国当时所处的现状出发,认为德国正处于农工业时期。而想要过渡到农工商业时期,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依靠国家实行高关税等保护贸易政策,进而建立强大的工商业基础。经过比较,他认为使用动力和大规模机器的制造工业的生产力远远大于农业,所以保护和发展工业生产力需要特别重视。而对于农业的保护,他认为,通过保护使工业发达以后,农业就会随之得到发展。

“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在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中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应该说保护关税政策对于当时的德国资产阶级是必要的,它使德国的大工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加强了资产阶级的力量,提高了他们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对经济不发达国家,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该理论在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也予以承认的基础上,提出保护对象应以将来有前途的幼稚工业为限,保护贸易为过渡时期,自由贸易才是最终目标。

但是,李斯特的整个理论体系是错误的,不科学的。他把自己的生产力理论与古典学派的价值论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是以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为前提假设。

3、超保护贸易理论(20世纪30年代)

20世纪初,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过渡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使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失业使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经济大危机之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积极干预对外贸易,实行高关税、外汇限制、数量限制、鼓励出口等措施,以改善国内的经济状况。在上述历史背景下,各国经济学者提出了各种支持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根据,其中有重大影响的是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及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理论。凯恩斯主义主张,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政策能够保证经济繁荣、扩大就业。他们认为,政府应该仔细分析贸易顺差和逆差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以解决当时社会存在的大量的失业问题。贸易顺差可以为一国带来黄金,可以扩大支付手段、压低利率、刺激物价上涨、扩大投资,有利于缓和与扩大就业量。而贸易逆差则会造成黄金外流,使物价下降,最终导致经济萧条和增加失业。

超保护贸易主义旨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它把保护的对象由幼稚工业,扩展到包括国内高度发展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也由培养自由竞争能力,转变为巩固和加强对国外市场的垄断。保护的战略由防御转向进攻。凯恩斯主义超保护贸易理论同样有其局限性。理论中提出的对外贸易乘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规律性。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4)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构筑高关税壁垒以达到保护本国企业,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的目的。虽然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也采用一些非关税壁垒的方式来限制进口,如通过国内立法、设置进出口配额、实行进口许可证制、有意制造海关壁垒等,但这些措施仅被用作关税壁垒的补充,或曰“帮凶”而已。且无论是重商主义者的“货币差额论”和“贸易差额论”,还是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抑或是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其核心无不是强调“关税”在贸易保护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即便是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的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其核心理念仍然是由两大关税政策模型构成,即布兰德和斯宾塞的“夺取进口商垄断利润的关税政策模型”,以及克鲁格曼的“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关税政策模型”。当然,基于利益寻租、选民政治、现状偏见和国内政党政治等因素,传统贸易保护主义者的借口还通常包括国家安全、贸易赤字、国内就业和公平贸易等。总之,传统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明显的“粗暴性”、攻击性、破坏性等特点,也往往会招致贸易伙伴的报复,最后造成两败俱伤,陷入“双输”的局面。

(二)现代贸易保护主义

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对象仅限幼稚产业不同的是,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触角延伸至了农业、纺织、钢铁、家电等深陷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并蔓延至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之中,且逐渐由微观层面的单个产品扩展至整个产业的宏观层面。因此,在保护手段上虽然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有所交叉,但却与设置高关税壁垒等“裸”的方式相去甚远,而是转向更多地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标准等“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非关税手段。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并已成为各国政府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借口”。现代贸易保护主义非关税壁垒的各种手段之所以受到各国的青睐,主要是因为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隐蔽性和限制性,且表面上并不违反GATT和WTO等相关国际贸易的协定和原则,即以其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其贸易保护之实。

(三)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

所谓“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即相关国家通过制定或利用国际上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制定的有关自然生态、社会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标准来规避WTO框架下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以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资源环境和人权的幌子下推行贸易保护。正如有学者通过对ISO9000、ISO14000和SA8000等国际认证标准体系的研究发现,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人文化”趋势不断增强(陈志友,2008)。对此,笔者虽深有同感,但并不赞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人文化”的提法。虽然ISO9000、ISO14000和SA8000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文关怀的因素,但细究之下不难发现:第一,ISO9000强调的主要是产品质量,“人文化”的内容和因素并不明显;第二,ISO14000是一套有关环境管理标准的体系,“人文化”因素难觅踪迹。如果说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的保护体现的是人文关怀的话,这本身就是一个掩耳盗铃式的悖论。因为,只有坚持“去人类中心化”的理念,心怀生态伦理观,才是对自然真正的呵护;第三,SA8000的宗旨虽然是保护基本的人权,但从其内容来看,更多的是对企业生产活动的道德伦理约束。即便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2010年的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中,“一切皆基于伦理道德”也是其坚持的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因此,基于上述标准而形成的贸易保护主义实际上暗藏着“泛伦理化”的转向,并主要表现在生态、社会和知识产权三个维度之上。

二、“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泛伦理化”转向

(一)生态伦理向度

“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的生态伦理向度除了学界通常所称的“绿色壁垒”或环境贸易壁垒之外,还包括基于动物福利保护的壁垒。它主要是指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甚至以全球的名义)自然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动物福利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法规和标准等。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动植物检验和检疫要求、包装与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及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其实,将国际贸易与生态环境挂钩并非近年才出现的新事物。早在1971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时任大会秘书长的斯特隆(Strong)就呼吁在GATT的框架内增加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第二年,“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工作组”应运而生,但由于各方分歧太大,这一组织直到1992年才开始实质性的运作。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召开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后阶段,各国签署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DTE),标志着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在WTO和GATT的框架内取得重要进展。DTE指出,在国际贸易中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它们各自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符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1996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了首个国际环境标准化管理体系(ISO14000),并在此后对其不断地进行扩充和修订。ISO14000可谓是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化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自之日始便迅速成为一种国际潮流,为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国家所广为采纳,并成为国际上最权威的环境认证标准。然而,尽管ISO14000有助于将各国差异化的环境标准统一起来,理论上有助于减少甚至消除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但由于该标准的制订主体仍为西方发达国家,反映的仍是西方的主流价值观,因此,对于掌握先进环境管理经验和环保科技的西方国家而言,ISO14000已成为它们设置国际贸易壁垒最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一。2010年11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这是全球首个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也是ISO首次涉足社会领域的国际标准。在ISO26000七大核心主题中,环境就位列其中。为减少组织对环境的影响,ISO26000在环境条款的一开始就设定了环境责任、预防性措施、环境影响管理和污染者付费等四项原则。而在具体实践中,ISO26000则要求组织从整个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其决策和活动的环境影响,并将消极影响最小化,积极影响最大化。ISO26000中环境这一核心主题还包括四个议题,分别是预防污染;资源可持续利用;缓和并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栖息地恢复,并就每一议题提出了具体的期望与行动建议。可见,ISO26000对于环境的要求并不比ISO14000低,它给出的社会责任标准可谓是当今世界上的最佳实践,因此反映的还是发达国家的水平,其相关条款仍然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不仅仅体现在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上,也体现在对动物福利保护的诉求方面。动物福利通常是指动物作为一种生命存在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2003年,WTO农业委员会在《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第一稿和修改稿中首次将“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之中。所谓的动物福利壁垒就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相关国家将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紧密挂钩,打着保护动物或维护动物福利的幌子,制定一系列措施以限制甚至禁止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有关动物福利保护的问题,ISO26000也在其“道德行为”原则中指出,组织不仅要关注人和环境,还要关注动物、尊重动物福利。可以说,动物福利壁垒是绿色壁垒的深化和拓展,它与社会道德伦理水平紧密相连,因而具有表面的合情、合理、合法性,极易博得世人的同情。由于发展中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的道德伦理意识普遍较低,因此,动物福利壁垒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一种变相的歧视和不公。

(二)社会伦理向度

“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的第二个重要的特征是社会伦理向度,即通常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CSR),主要关注的是随着资本的全球扩张而引起的一系社会矛盾,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必须摒弃和超越“唯利是图”的传统理论,强调企业要在生产过程中关注人的价值及对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的贡献。“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的社会伦理向度主要体现在进口国以SA8000和ISO26000中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为托辞,从而人为地制造贸易壁垒。SA8000于1997年由美国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制定和,是全球首个企业道德规范国际标准,与ISO9000和ISO14000一样可用于第三方审核认证。其制定依据和原则是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系列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等既有国际协议。它从童工、强迫和强制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报酬和管理系统等9个方面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并就每一项要求都列举了相应的行为准则。由此可见,SA8000的核心诉求就是要保护劳工权益。虽然跟其他国际标准体系一样,SA8000也有它积极的一面,但由于西方发达国家一直试图将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SA8000自推出之日起就受到它们的追捧,已经并将必然继续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可以说,作为以美国人主导和炮制的国际标准认证体系,SA8000无疑迎合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所谓的“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的口号,从而极易沦为西方发达国家用来限制发展中国家较具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出口的有力工具。ISO26000与SA8000虽然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二者在制定机构、履行主体、宗旨、适用对象、内容、社会责任及其要素界定、实施方式等诸多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性。ISO26000认为社会责任是组织核心战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组织在探讨和实践社会责任时应尊重如下七项原则:第一,担责,即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承担责任;第二,透明度,即组织在影响社会与环境的决策和活动方面应当是透明的;第三,道德行为;第四,尊重利益相关方利益;第五,尊重法治;第六,尊重国际行为规范;第七,尊重人权。ISO26000在第六章重点阐述了社会责任的七大核心主题和与之相关的议题,并针对每个核心主题,就其范围、与社会责任的关系、相关原则与考虑,以及相关行动与期望提供了指导。这七大核心主题除了上文已经提到的环境之外,还包括:组织治理、人权、劳工实践、公平运营实践、消费者问题、社区参与和发展等,每一个核心主题下面都包括一系列社会责任议题。尽管ISO26000自之日起,国际标准化组织就宣称它既不是管理标准也不作为认证标准,仅是一个自愿性的国际标准指南,但正如有学者担忧的那样,在国际贸易游戏规则仍为西方发达国家所主导的格局下,ISO26000成为“柔性贸易壁垒”的可能性明显存在(黎友焕等,2012)。而且事实也证明,已经有包括丹麦、瑞士和法国等西方国家将ISO26000用于认证,或对企业进行评级,还有少数企业(如中国国家电网)也利用它来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或者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个事实上仍然以西方国家意志为主的国际标准,ISO26000一旦被推动作为认证标准,不仅会对大大增加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且会对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带来挑战。更为严重的是,由于ISO26000不仅涉及组织内外部各相关利益方,而且强调在法律或其执行与国际行为规范存在冲突的国家中,组织应尽最大可能地尊重国际行为规范,因此,该标准一旦被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就很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形成潜在的威胁。

(三)知识产权伦理向度

“后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泛伦理化”转向还体现在基于知识产权伦理而形成的贸易壁垒。它通常指的是一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享有著作权的图书、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的措施,或凭借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滥用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设置不合理障碍的其他措施。归纳起来,其实现限制进口的目的不外乎数量控制和价格控制两种机制,前者是指一国通过诉讼等途径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口,后者则是指通过收取知识产权许可费,降低进口产品在其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进而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徐元,2012)。不过,无论是哪种类型,还是何种作用机制,知识产权壁垒都是知识产权保护超出其合理的固有垄断性的结果,只会扭曲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此外,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壁垒的形成源于西方的知识产权伦理理念,即将知识产品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从而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观旗号下寻求法律的保护。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西方主流价值观与伦理观的指导下,西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得以逐渐成形,并在国际贸易中被日益广泛地应用于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而与之相对的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文化、教育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大多缺少一种健全的知识产权伦理观,对产权的尊重与保护的伦理意识也相对淡薄,因此,当前和未来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壁垒的最大受害者无疑仍是发展中国家。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除了依据国内制定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造贸易壁垒外,还利用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强化对其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而且还通过推行《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以及各种区域性贸易协定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规则。然而,TRIPs虽然专注于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却对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视而不见。而ACTA则是由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在2005年G8峰会上发起,由美国、日本和欧盟主导,其制定不仅缺乏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且其谈判过程和协议内容严格保密。可见,尽管该协定声称旨在全面加强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其背后欲行贸易保护的用意却昭然若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富国“游戏阴谋”。除了上述协定之外,前文提到的ISO26000虽然没有将知识产权单独列为其社会责任原则和核心主题,但在其多项表述中也潜藏着贸易壁垒的知识(产权)伦理向度。一方面,在ISO26000的社会责任原则框架下,“道德行为”、“尊重利益相关方利益”、“尊重法治”和“尊重国际行为规范”等原则有被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能性。前两条原则中的“利益相关方”显然包括知识产权的拥有者,第三条中所谓的法律法规,显然包括各国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第四条原则更是将国际行为规范凌驾于国内法和国家之上,其潜在的负面性不言自喻。另一方面,在ISO26000的七大核心主题中,公平运营实践这一主题下的第五个议题就是尊重产权。该议题要求组织尊重的产权既包括有形产权和知识产权,也包括土地和其他有形资产的权益、版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基金权、著作人身权及其他权利。以此观之,ISO26000的产权概念远比传统知识产权壁垒涵盖的内容广泛和全面,是西方知识(产权)伦理的集大成体现。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5)

[摘 要] 贸易保护主义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贸易保护主义表现出更多的新的特点,引起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本文对各个观点进行梳理,研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式、特点、影响,以及面对保护主义所产生的新特点我国该采取怎样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新贸易保护主义 影响 对策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式 新老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都是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但两相对比,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政治上的便利性,技术上的歧视性等特点。具体来说,其主要的壁垒形式有: 1.绿色壁垒。20世纪90年代中以来,在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平衡观得到进一步弘扬的背景下,西方学者进而提出了所谓“绿色保护主义”的新概念。即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名,主张对那些凡是可能对环境与健康带来危害的商品和服务加以限制和制裁,从而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为其贸易保护行为寻求名义上的合理性。 2.技术壁垒。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各国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日益科学与成熟。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依其经济和技术优势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认证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认可制度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具有强烈的主观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对有关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构成了技术障碍,使其难有作为。 3.其他壁垒。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简称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迫使很多企业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从而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贸易管理适用于发达国家对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达到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其政策主张大多涉及自愿限制出口、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 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隐蔽性、不易察觉性等特点,因此它的影响也从多方面表现出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频繁遭受反倾销调查。在关税壁垒不断削弱的今天,利用反倾销这种被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合法手段来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做法,已成为大多数国家进行新一轮贸易保护的有效工具。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信息显示,截至2006中国已连续13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和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大的国家。 2.频繁遭受反补贴调查。在中国出口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各国在大肆进行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开始使用另一种手段反补贴。2011年4月,加拿大率先对原产于中国的户外烧烤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在世界范围内首开对中国产品提起反补贴的先河;之后,加拿大又分别于同年4月28日和10月4日对原产自中国的钢制紧固件和复合木地板进行了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与此同时许多国家开始效仿加拿大的做法。2005年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在向国会提交的反补贴年度报告中,明确表示在收集我国补贴资料和政策。 3.形形色色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对我国的影响日趋严重,2003年6月10日《国际商报》的商业部,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遭遇技术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限制,39%的出口产品遭遇技术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170多亿美元的损失,相当于总出口额的5.2%。损失达90亿美元。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每年受影响的贸易额超过500亿美元。相当数量的我国传统优势产品由于技术贸易壁垒影响而退出国外市场,技术贸易正逐步取代反倾销措施成为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 三、我国的应对措施 面对当代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纷纷采取应对措施,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所受到的伤害更大,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的学者研究我国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来应对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 1.强化理论研究,构建有自己特色的技术贸易壁垒体系。在经济全球化、贸易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用技术性的共同语言来维持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成了各国政府的必然选择。技术上的认证与认可在维持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有其独特的市场效应,备受各国政府的青睐,具有很强的市场壁垒效应,对一国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2.推进自主创新,加快海外投资。必须看到,许多贸易壁垒都是针对我国出口商品档次不高、技术水平低提出的。政府应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战略,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对科技和教育的扶持,努力促进基础研究、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激励企业重视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增强国内企业的内在竞争力。对于发达国家树立的贸易壁垒,进行海外投资也是避开贸易壁垒的有效方法。 3.全力提高企业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和品牌营销能力。企业要努力贯彻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广泛推广国际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按照国际标准安排生产,以更好的攻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品牌”的价值,在品牌培育、营销、保护等方面要舍得投入,着眼长远。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F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023-02

一、马克思主义人文贸易观的理论概念

贸易,也被称为商业,是自愿的货品或服务的交换。贸易出现的原因众多,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劳动力的专门化,人们只会从事一个小范围的工作,必须以贸易来获取生活的日用品来维持个体的正常生活。所以,贸易的根本目的是人,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

1848年1月9日,马克思在布鲁塞尔民主协会的公众大会上的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中曾经指出:“在现代的社会条件下,到底什么是自由贸易呢?这就是资本的自由。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不管商品相互交换的条件如何有利,只要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继续存在,就永远会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那些自由贸易的信徒认为,只要更有效地运用资本,就可以消除工业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对抗,他们这种妄想,真是令人莫解。恰恰相反,这只能使这两个阶级的对立更为显著。”“先生们,不要受自由这个抽象字眼的蒙蔽!这是谁的自由呢?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个人在对待另一个人的关系上的自由。这是资本家压榨劳动者的自由。”马克思认为,自由贸易的本质仍然关注的是“物”而非“人”,这种自由贸易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不是关注劳动者的自由。所以,马克思强调真正自由的贸易应该是关注“人”的贸易,即:人文贸易。

我们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将人文贸易的内容归于以下几点:第一,在人与自然的和谐方面。马克思曾经指出,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文贸易提出在贸易发展的过程中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两个方面。第二,在人文关怀方面。马克思强调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是劳动者,不是物质财富。所以,人文贸易与传统国际贸易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前者重“人”,而后者重“物”。人文贸易强调在贸易往来的过程中要注重人的健康、劳工标准以及知识产权等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方面。第三,在公平贸易方面。马克思强调在贸易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各国之间的往来是公平的和道德的,人文贸易强调国家间的“最惠”、“普惠”、“互惠”的道义观。人文贸易强调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要牢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目标,是着眼于全球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时期生产与贸易的发展,而造成对人文关怀的忽视,以至从根本上动摇国际贸易的基础,降低人类的生活水平。人文贸易的盛行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社会进步的象征。

但是,人文贸易也经常被一些发达国家所误用,他们经常打着人文贸易的幌子对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设置重重壁垒,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这种利用人文贸易而形成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可以说是人文贸易应用上的一个污点,它在使各国的利益评价标准逐步趋向统一的同时,也使国际贸易的目标和规范逐步偏离公平而走向歧视,并成为了西方国家推行霸权主义的工具。

二、马克思主义人文贸易观应用的缺憾——新贸易保护主义

所谓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相对于传统贸易保护而言的,是指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环境下,国际贸易保护逐渐出现了技术化(技术标准成为最为复杂、苛刻的贸易壁垒)、绿色化(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政治化(发达国家利用人权、劳工标准阻挡低成本产品进口)的特点,形成的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的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类型也出现了多样化的态势,主要有:技术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社会责任标准贸易壁垒。新贸易保护主义凭借着保护对象社会化、保护范围扩大化、保护主体集体化、保护的技术化和绿色化等特点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往来,进而将马克思主义人文贸易观引向歧途。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评价

1.使各国在经济贸易与合作中逐步认同了新的贸易利益评价标准。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各国逐步形成了新的贸易利益评价标准。在传统国际贸易中,贸易理论主要以一些空洞的经济数字作为贸易利益的衡量指标。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这种片面追求贸易额的发展已经越来越不符合各国进行国际贸易的要求了。所以,各国发现不仅要关注贸易的总量,还要关注贸易的实际质量。因此,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使国际贸易的评价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以物为中心发展到以人为中心,从追求短期利益发展到追求长期的综合利益。

2.使国际贸易的目标和规范逐步偏离公平而走向歧视。随着一批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60~70年代的崛起,在某些产业领域对发达国家的产业发展逐渐构成竞争压力,发达国家的一些学者开始主张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开展所谓的“公平贸易”,要求发展中国家必须以本国市场的对等开发、放开,适应发达国家市场,借此为自己的贸易保护行为寻找新的借口。

目前,发达国家越来越倾向于使用反倾销,这个所谓公平的贸易方法也正被很多国家作为一种补救性贸易保护措施所应用。而且日益使这种明显是防卫性的保护措施,变成一种新贸易保护的攻击性武器,进而越来越成为推进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的障碍。就美国为例,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美国企业要求保护的申诉需求中,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诉一直占90%以上。那么这种表面追求公平,实质带有歧视性的贸易做法正日趋增加,所以说由于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国际贸易的目标和规范逐步偏离公平走向歧视。

3.成为发达国家推行霸权的主打工具。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造成了日益严峻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人文贸易的出现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在国际贸易中,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这类产品以牺牲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代价,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低且不稳定。而发达国家为稳定就业,缩小贸易逆差,利用人权意识、环保意识、环保技术方面的优势,打着人文贸易的幌子制定各种苛刻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质量标准以此来限制进口,这也就形成了新贸易保护主义,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环境、技术等优势制定很好的标准,这些标准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的承受能力,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恶化,影响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进一步成为其推行霸权主义的主打工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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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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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亚飞.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及其表现特征[J].理论导刊,2007(6):98-100.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7)

【论文摘要】 本文主要探索现阶段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采取的以贸易保护主义为主要特点的各种“反全球化”行为,通过创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的国家生产函数来分析其原因和动机,并为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 反全球化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关于经济全球化相关的文献:赵晓、刘阳(2005)从宏观国际经济的角度对中国经济的现状与地位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正经历20年左右的国际显性摩擦时期,而中国作为新的大国被国际接纳,达到新的国际均衡时期还需要20年,这是现阶段中国遇到发达国家各类经济摩擦的重要原因之一。三好将夫在其论文“全球经济的抵制场”中特别对全球化中跨国公司的行为做了研究,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越来越不受政府控制,离开国家和民族,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抛弃民族自行其是。他们选择具有稳定政治结构、廉价劳动力、适当基础设施和较低税率、对环境要求较低的国家进行资本输入。 关于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文献:赵瑾(2005)认为当代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十大特点,分别是保护的焦点由经济问题扩展到社会问题;手段主要依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环境技术标准、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为主;保护方式由限制进口变为通过出口补贴等措施扩大出口、通过多边贸易保护发达国家的技术比较优势、通过劳工标准、技术标准达到全面禁止进口的目的;其动机由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转变为从根本上削弱甚至使对方丧失国际竞争力。梁丹(2005)分析了当今发达国家国际贸易政策中“新人文主义”倾向及其背景,认为如SA8000等人文壁垒是发达国家推动经济全球化为己所用的产物,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需要,也是跨国公司树立企业社会形象的要求。Benoit Laplante & Jonathan Garbutt(1992)则对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中的环境保护主义进行了研究,认为需要国际环境政策的共同协调来防止环境政策变为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非关税壁垒。 二、近年发达国家“反全球化”的表现 1、国际投资方面 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的干涉。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受到美国政府相关部分干涉、中海油并购尤科斯失败等等。 2、反倾销 以中国这个最大发展中国家为例,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来看,我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年到2006年6月,世界范围内共发起2938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以500起的总数量排名第一,占世界总量的17.02%,为第二位韩国的2倍多。 3、技术性贸易壁垒 主要包括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包装和标签、标志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等。近年来呈现迅速上升趋势,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技术性贸易壁垒占到世界贸易壁垒的10%~30%,而最近几年几乎占到了80%。有关数据显示,入世以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每年对我国出口额的影响约为450至500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25%以上。 三、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1、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为了用于分析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动机以及技术创新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本文将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根据新增长理论,若假设经济增长是希克斯中性的,则一国的生产函数一般写为:Y=Af(L,K)。 其中A代表技术水平,L代表一国劳动力,K代表本国资本。这里将要根据全球化背景对其进行一些改进。首先,在全球化下可以将生产资料分为易流动与不易流动资源两类,其中劳动力目前根据现状仍然属于不易流动资源。其次,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它可以购买本国劳动力和各种生产资料。考虑到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可以借由国际直接投资进行全球优化配置,一国可以利用的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源事实上是世界易流动资源能够被本国利用的部分加上本国劳动力能够被利用的部分。第三,假定一国的技术研发投入是总资本存量的一定比例,那么技术的进步也取决于本国总资本的数量。尽管内生增长理论的研究开发模型得出技术水平的稳态值与研发资本投入比例无关的理论推论,但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证明科技投入对技术进步的促进效应还是十分 明显的。第四,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其技术在生产函数中的作用小于技术密集型发达国家,因为其生产过程主要依靠劳动投入,同时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即产出的价值较低。这样,归结以上四点变动,全球化下a国的生产函数可以改写为以下形式: Y=Aρf(Laθ3(Ka+Kf),Swθ4(Ka+Kf)) 其中,La代表a国的劳动力数量,θ3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能够开发使用本国劳动力的比例,Sw代表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总量,θ4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可以由本国利用的比例。 此外,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产出必须有相等数量的需求才能保持稳定,总产出若超出总需求,则会由价格水平变化减少至实际需求水平,即Y=D。 同时,在消费全球化背景下,假设任何国家对所有产品的需求量取决于该国的人口和人均收入,而其中有一定比例的需求将通过a国产品满足。这个比例应当取决于a国产品的价格和综合垄断程度,它又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不可代替程度等因素决定。因此,a国产品面临的需求包括a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对a国产品的需求量两部分组成。即: D=θ1Da+θ2∑DW θ1=θ1(k(P,A)) әθ1/ әP<0 әθ1/ әP>0 θ2=θ2(k(P,A)) әθ2/ әP<0 әθ2/ әP>0 Da=f(la,ia) әDa/ әla>0 әDa/ әia>0 Dw=f(lw,iw) әDw/ әlw>0 әDw/ әiw>0 其中,k表示a国产品的综合垄断系数,它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决定。一般来说θ2<θ1,因为本国需求通过本国产品满足的比例通常要大于外国。l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口,i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均收入。 由以上几个方程可以基本了解经济全球化下一个国家生产函数的全貌,它将用于本文分析全球化对发达国家采取“反全球化”行为动机。 2、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长期动因 全球化给部分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发展契机,开始挑战发达国家国际地位。随着世界交通、运输、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化在世界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迅速发展,其中又以经济全球化最为直接和深刻,包括生产、消费与收入分配的全球化。不断壮大的跨国公司与国际直接投资将大量资金注入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且政治比较稳定的发展中国家,在那里将它们的资金与被投资国的大量劳动力与技术结合起来,以用低成本生产出产品,再销往包括被投资国在内的广大世界市场,从而获得高额企业利润。这种资金及其代表的易流动生产要素向拥有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聚合的效应使得部分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工厂。根据全球化下的生产函数:Y=Aρf(Laθ3(Ka+Kf),Swθ4(Ka+Kf)),必然造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快速增长,并附带使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企业制度、国内就业、人均收入迅速提高和优化。可以说,全球化给予部分发展中国家绝好的历史契机,使他们在不久的将来在经济方面有可能挑战美国与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世界霸 主地位。而历史告诉我们,任何新兴国家的崛起必然会遭到现存霸主国家在各方面的阻挠和压制,直至新兴国家完全崛起为止。而在当今社会,经济成为决定国家地位的最核心力量,因此采用以贸易保护为主的经济手段来压制新兴国家的经济崛起便是发达国家政府有意愿采取的最好方法。这也是它们在这个全球化时期采取反全球化行为的长期动因。 3、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短期动因 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利益与发达国家利益分离的后果迫使发达国家政府在现阶段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经济全球化的深刻影响,使得跨国公司取得了越来越独立的经济实力和地位。在这个意义上,跨国公司的所在国与其它国家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跨国公司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要实现的只是自己的最大利润。这种跨国公司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分离在短期内立即产生了以下两个结果:(1)发达国家部分制造业空心化,跨国公司将那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或者技术密集产业的劳动密集环节转移到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些产业在发达国家成为夕阳产业,从中释放出的大量劳动力一时难以转移至新的就业岗位,近年来造成了失业问题。(2)跨国公司带动的这些产业的转移使得发达国家对于这类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地依靠向发展中国家进口,结果导致其与吸收了大量FDI的部分发展中国家出现越来越大的贸易逆差。 四、应对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举措与意义 针对全球化经济背景与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中国家的最好应对举措就是利用全球化跨国公司转移资金和生产要素的契机,发动民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并努力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以下四点。 第一,抛弃低价产品的战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与价格,防止发达国家使用反倾销。 第二,通过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破除发达国家的标准壁垒,便利自己的产品进入世界市场,并提升国家地位。 第三,加强技术创新,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加快经济增长,同时可以促进对本国产品的需求程度。根据现有经济增长理论和全球化下生产函数,技术进步对产出的增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假定本国的产出总能拥有相应需求,那么技术进步带来的产出增长就可以直接表现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我国许多学者已经从各种角度和各个国家、地区对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都得出了正面的结论。 第四,加强民族企业的技术创新,可以有效提高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根据市场原理,产出如果没有相等的需求,供过于求,或者说产品没有销路,就会通过价格的下降逐渐减少,直至与相对的需求量相等,也就是说这种缺乏相应需求的产出是不能持久的。因此,保证本国产品有相应需求量对于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说是十分关键的。 【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8)

【论文摘要】 发展中国家越来越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受害者。本文拟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些新手段和新措施进行分析,并试着就我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一些理论上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 贸易保护主义非关税壁垒政府作用应对措施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与美日欧贸易摩擦逐渐升级,至使发达国家也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发源地。尤其是近年来,世界经济的持续不景气,加剧了行业间乃至国家和地区间贸易的不平衡,使得新贸易保护主义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严重问题。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手段和新措施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其理论依据、政策手段、目标对象和实施效果都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发达国家采用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变化和新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加大使用传统贸易壁垒限制措施的力度。在频繁对我国使用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外,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开始利用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特保条款,以及纺织品出口措施针对我国实施不公平贸易手段。 第二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开始由采用传统的关税壁垒转向采用隐蔽性较强的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等形式为主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 第三类:频繁使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进行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历来是发达国家维护其技术和产业的垄断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失压的重要工具。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借助知识产权等法律形式,貌似公正合理,制约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扩大贸易投资活动,由此产生的争端和纠纷也日渐增多。在未来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337调查可能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第四类:各种贸易手段轮番使用。反倾销手段打的是“价格”牌,特保措施打的是“数量”牌,技术性贸易壁垒打的是“质量”牌。美国、欧盟和日本一直变换手法,对中国实施严厉的贸易保护措施,他们主要用“提高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技术法规变化”等方法来形成贸易壁垒。同时,绿色贸易壁垒作为新的限制手段,打的是“环保”牌。 二、对中国所应采取的应对策略的一些思考建议 1.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扩展对外贸易有相应的策略。一些专家学者撰文立著,从古典政治学先驱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到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引经据典的论证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国际贸易是自由贸易,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却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理论。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责问美国和欧盟:“200年前欧洲人就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今天,当中国工人生产的价廉物美的纺织品运往他们的市场时,为什么这些自由贸易的鼻祖们摇头说‘NO’呢?”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资本竞争。国际贸易的实践和马克思的理论揭示告诉我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在本质上是为资本服务的,认“利”不认“理”,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自由贸易理论是为资本谋取最大利益服务的,有利可图就讲“自由”,无利可图就不给你“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在对外贸易的不合理设限时,既要据理力争,又要从最坏处考虑,善于在“不自由”、“不合理”的处境中扩展对外贸易,要有相应的策略。 2.在应对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中,各级政府必须负担起引导、调控、保护和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实,世界上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完全自由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假设。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正确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要被其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自己都不相信、不去付诸实践的不科学理论观点所误导。我国还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生产力水平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和发展不足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能该管的也不去管。 3.继续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加深,企业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联系和来往更加密切,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需求也愈来愈多 。仅就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就不仅仅是要求有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实际上需要一系列社会服务,才有条件应对各种名目的贸易纠纷。 4.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结构升级,错位发展。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所占比重不高。我国出口的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是由外资完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转变增长方式。在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 5.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突破“非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更多实例。由于中国经济地位上升,周边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兴趣越来越大,只要我们运作得当,通过推进区域一体化逐渐消除不利条款的影响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WTO规则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要善于利用WTO规则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要善于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9)

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经选择,自由主义和保护主义作为一对并存的矛盾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面对自身经济发展和对外竞争时必须要考虑的核心因素,一方面,如何选择经济发展的原则往往取决于多个因素,如一个国家或地区自身的发展水平、自身与外界的相互关系等,另一方面,政策的选择往往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修正,在竞争中不断升级、完善。

相对于经济自由主义而言,贸易保护主义更关注外界因素对自身的消极影响,其主要是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作为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上世纪末期,新贸易保护主义方兴未艾,保护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商品经济的范畴,通过绿色壁垒、社会责任壁垒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达到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进而保护本国就业,维持本国在国际分工和交换中的支配地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和发展既有竞争加剧、经济理论发展的推动,也有多边贸易体制自身的原因,但根本原因依然是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自由和保护的相互交织必然贯穿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而后危机时代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作为自上世纪90年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一方面保留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全部特征,另一方面又呈现出自身的独特性。

一、后危机时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及发展趋势

所谓的后危机时代,一方面是区别于暂时已经过去的全球金融危机,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世界经济并没有明显脱离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经济的反复随时可能出现,因此,此阶段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更多的是对之前新贸易保护方式的延续和精细化。具体而言,有如下特征:

1.实施主体的全球性和区域性

一方面,当今的世界经济格局有所变化,世界各国和地区由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而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影响着世界各国和地区,通常一国对他国采取保护贸易措施,会引起他国“报复”,这样一来会引发贸易保护“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新贸易保护向双边化、集团化和区域化方向发展。为了缓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世界各国纷纷利用双边协调和FTA,区城性经济集团,集团成员国内要素自由流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构筑贸易壁垒,以此保护成员国的市场,提高整体竞争力,共同应对外部国家的报复行为。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区城化的趋势。对于中国而言,目前,中国迄今共加入了9个自贸协定,同时,官方和民间机构也在不断推动更多FTA的构建。

2.保护措施更加复杂和隐蔽

一方面,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层出不穷,日趋复杂,其超出世界贸易组织现有协定与协议的约束范围。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开始由贸易政策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经济甚至社会政策,主要表现为:要求对方国限制国内商业行为,管制对方国家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妨碍竞争的行为和干预对方国家经济政策等。此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从传统工业品和农产品转向高级工业制成品和劳务,并且开始进人高技术产品领域,以上这些方面也使得我国应对和解决其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新旧贸易保护主义区别的根本点在于旧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关税壁垒,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手段以非关税为主。其中新贸易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主要是进口许可证制度、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而世贸组织规则对以上这些非关税措施的约束越来越严。在这种情况下,新贸易保护主义国家更多的采用更为实用的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质量认证,检验程序,环境保护与国民健康等。

3.保护措施表面日趋合法化

如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WTO规则的约束下,经济发展都在向自由贸易的方向迈进,可现在的多边贸易体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这样贸易保护主义总是设法从中寻找“合法”的生存土壤。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以保护本国的利益,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腾出了余地。另外,当前,WTO规则保留各成员国的经济自主性,不仅包括发达国家,而且还包括发展中国家。因此,采取与WTO不直接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形态。此外,各国同样通过自身立法来绕开WTO规则的规制,如美国337条款,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它主要规范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方法和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的行为,337条款并不要求实际损害为前提。若ITC裁决原告胜诉,ITC可向美国公司提供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等救济措施,但实践中,337条款更多起到的是一种敲山震虎的作用,往往程序一经启动,未等裁决,出口国方面即会规范自身行为以达到相应标准。

此外还有以SA8000为代表的社会责任壁垒,它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劳工权利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目前,全球的一些大采购集团都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促使很多企业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从而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目前也正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积极争取参与如ISO26000等相关规则的制定,以保护本国权利。总之,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日趋表面合法化,可其实质并没有改变。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化主义的发展,全球竞争必然不断升级,对于中国而言,其工业自1949年后经过了几十年的保护发展,自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步面对国内外竞争,在这些竞争下中国的多数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从历史的角度看,今日中国面对的挑战跟19世纪初英国面对的类似,一方面要继续开发海外市场以扩大出口,另一方面需要不断从国外进口各种资源。此外,由于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廉价劳动力市场,中国必须保证极大的海外市场以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也必须通过外资继续引入外来竞争,避免由于发展初期对国内经济的过度保护而导致的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垄断对经济带来的伤害。当今,中国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1.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2009年我国整体出口市场受到阻碍,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2207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9%,其中货物出口12017亿美元,下降16.0%。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非常明显。其中,2009年美国政府对我国轮胎增收35%进口附加税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极大的影响了我国轮胎行业产品的出口,还使得我国其他行业出口产品也遭遇到同样的待遇,总的来说,出口企业订单直线下降,利润严重下滑,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部分企业倒闭,失业率提高,还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继轮胎案之后的中国玻璃、无缝钢管等都遭遇无辜调查,影响恶劣,甚至于其他国家也都纷纷效仿,对我国产品不断的采取变相抵制措施,这些行为对外贸依存度高达70%的中国影响是极为负面的。此外,我们可以看到,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中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2.我国的外部经济风险开始向宏观层面渗透

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增加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在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往来中,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影响着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美国对我国实施新贸易保护主义,正是为了调整两国间的贸易顺差,维护其在世界市场的支配地位。美国不仅对对中国产品进行贸易制裁,而且在人民币汇率、对华投资、技术出口等领域对我国进行全面的施压,影响着中美之间的贸易关系。欧盟也对中国产品频繁设限,激化了当地企业与中国相关企业的矛盾,发生了砸店、烧货等事件,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也影响着中国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在欧盟各国家开始形成针对中国产品的“民间壁垒”。再者,中日“政冷”的常态化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两国在东亚区域合作主导权方面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难度。

3.“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由于中国在宏观管理和调控上存在一些问题,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而另外,发达国家提出的“中国”也是中国遭受到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原因。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的发展,政治地位得到提高,引来许多发达国家提出“中国”,认为中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他国的发展及世界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希望借以中国广阔的市场发展其经济,使其成为其成熟的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另外,又担心中国不断的发展壮大,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的提高,会使得发达国家自身遭受经济发展的障碍。如今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三、我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对策

在全球经济危机、国际贸易环境恶化情况下,仅2010年第一季度,就共有10个国家对中国发起19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直接涉及中国出口金额12亿美元。而回顾2009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据WTO统计,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被发起反倾销最多的成员。此外,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高筑绿色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出现了主要针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保护主义倾向,限制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能源、金融等领域的投资,甚至把经贸问题政治化。针对以上新情况,我国应在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寻求经济发展之策,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1.宏观层面--政府

(1)我国应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必须联合世界各国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首先,中国应利用各种国际组织和对话机制,如联合国、WTO协商机制、G20峰会,与其他经济大国进行充分沟通,坚决反对少数国家以邻为壑的短视政策,遏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争取形成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其次,在制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及采取相关的行为中,应把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尽可能保护我国企业,带动整体国民经济发展。这样也会在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变得更有力量。最后,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订和修改,争取改变现有不合理的国际贸易与金融制度安排,推进符合各国利益与多边贸易体制的WTO多哈回合谈判,通过制定和修改多边贸易规则来约束和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2)发挥主导作用,尽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我国政府应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功能,利用其在人才、技术和信息上的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再者考虑到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种类多、门槛低、不规范,在当前有关法规大调整的有利时机下,力使自己的思想脉络与国际思潮保持一致。

(3)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领域中形成的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虽历史不长,但其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的发展,无论在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还是在技术法规的合理性方面,其对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负面影响更为巨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应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完善和提高体制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加强政策的艺术性,进一步地提高技术手段的多样性。我国应争取通过规则的不断创新,力促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4)加强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与FTA建设。当前,区域性贸易集团使贸易保护措施添上了集团的色彩,其对内实行自由贸易和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区域内国家经济发展,而对区域外国家则实行贸易歧视,不利于区域外国家发展。针对以上情况,我国自身也应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去,争取在贸易自由化的世界浪潮中扩展国家利益的实现范围和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另外,我国还应积极参与和发展双边及多边FTA,在区域一体化中发挥积极作用并获利。

(5)完善贸易保护主义立法。在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等诉讼中,应认识到我国贸易保护主义立法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而只有我国熟练掌握了贸易保护主义的策略及技巧,贸易保护立法更加完善,才能在其他国家向我国提出贸易保护主义诉讼时应对自如,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便于保护我国涉诉企业的利益。

(6)引导我国企业认识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实质。我国企业应认识到新贸易保护主义又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其是随着世界经济竞争加剧,最初由发达国家为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而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一系列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保护贸易的措施。我国企业应一方面检讨自身的倾销行为,另一方面应主动参与到贸易保护主义诉讼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身在国际市场上能够受到公正的待遇。

2.中观层面—行业

中国应该转变观念,要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方面,对行业协会的定性决不应仅仅将其定义为政府的“二机关”,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独立性与中立性,这样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便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充分代表本行业,为规则的制定,行业自身利益的保护和救济等贡献力量。

3.微观层面——企业

(1)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我国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以使在应对和应诉他国企业时,可以避免遭受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贸易壁垒打击。如今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呈现出新的特征,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更趋复杂性和隐蔽性,我国企业只有通过认识和掌握这些新贸易保护手段和有关贸易调查的相关知识,才能在对方采取一些不利于我国的保护手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积极应对和应诉,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权益。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篇(10)

【论文摘要】美国对中国的巨额贸易逆差主要是美国自身的产业结构问题造成的,并且美国实行限制对中国高技术转让的贸易政策,自己封闭了实现贸易平衡的渠道。在WTO机制下,美国一方面坐享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另一方面又不愿其他国家也分得一杯羹;旨在推行世界贸易自由化的世贸组织,也对各国的贸易争端持务实的态度,承认贸易保护在双边和多边谈判中的重要作用,这是美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本质原因。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严重损害了我国的贸易利益,我们必须妥善应对。 【论文关键词】美国;新贸易保护主义;WTO;贸易摩擦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美国对外贸易摩擦的根源 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无论是美国商务部统计的超过2000亿美元,还是中国商务部统计的1632亿美元,都明白无误地表明了一个事实:这是美国有史以来对单一国家贸易的最大逆差,也是中国对单一国家贸易的最大顺差。 贸易不平衡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经常发生,也很正常,但美国的议员们却总是将矛头指向中国。事实上,导致美中巨额贸易逆差的最根本的因素恰恰在美方。美国目前的贸易赤字与严重的制造业失业率是由于美国传统产业受到新兴市场出口的冲击造成的,并且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正如分析人士指出的,美国制造业的竞争力薄弱是其自身的产业结构问题造成的,将其归咎于中国,既无根据,也没道理。…这主要是美国自己的问题;自己得病却让别人吃药,显然难以奏效。我们看到,美国对中国产品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中国廉价的商品是美国低收入者的首选,并且这些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很难找到替代品。同时,中国贸易顺差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美国企业获利颇丰,作为受益者的美国没有理由对中国横加指责。但这种情况却直接导致了美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主张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制裁”以及“封杀”的论调不断出现;这种倾向也在美国的现实经济政策中得到了体现。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在WTO规则的框架下,世界经济总体上正在向自由贸易的方向发展。但WTO作为一种多边贸易组织,为了保护各成员国的利益,在成员国遭到不公平贸易待遇时,允许其利用有关协议进行反击,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借口实行贸易保护留下了空间和舞台。WTO规则的不完备性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提供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采取与WTO不直接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形态。美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就是从WTO规则中寻找到了“合法”的依据,频繁利用规则进行贸易保护。 美国处理国际事务奉行的是实用主义原则,“美国利益至上”是其政策制定与运用的最高标准。从理论上说,国际法应高于各国的国内法。但是由于至今世界上对如何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并无统一的规范,从而对于如何对待已承诺的国际条约及其在本国的适用,各国的态度和做法并不一致。对美国而言,当国际条约符合其本国利益时,其遵行国际条约;而在其他许多情况下,当国际条约与其国内法相冲突而后者更符合其本国利益时,则往往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条约之上。如近年来美国动辄启动或威胁启动的美国贸易法案中的“301”条款,对其认定的来自国外的“不公正”或“不公平”的贸易行为采取单边贸易制裁,将其国内法施加于对外贸易活动,以保护美国自身的贸易利益。这种将国内法置于国际法之上的做法是对WTO规则的无理践踏,遭到了有关贸易国的强烈反对,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也为其他国家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起到了反面的示范作用。 为了维护美国的利益,美国制定实施了战略性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核心是强调国际贸易中的国家利益,旨在保护本国的核心竞争力。其政策要点是政府通过确立战略性产业,主要是高技术产业,并运用国家的贸易政策,通过国家干预贸易,提高和维护本国产业的战略地位,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国际竞争力。这一政策正为其他许多国家所效仿,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美国的贸易保护形式不断翻新,手段更趋多样化,呈现出传统保护手段与新型贸易壁垒并举的贸易保护格局:在频繁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的同时,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新型贸易壁垒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由于新型贸易壁垒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名义上的合理性、手段上的隐蔽性、范围上的广泛性、措施上的灵活性以及保护效果上的显著性等特点。因而更受美国人青睐,被美国人发挥得淋漓尽致。美国人善于凭借其在科 技和环保方面的独有优势,制定更高、更严格的技术、环保、商品和劳工标准,借以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于国门之外,对其国内产业给予有效的保护和扶持。由于WTO规则对这些贸易措施的规制并不明确和统一,一些技术和环保标准是以提升技术水平、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掩护,以维护公平贸易为幌子,因此更具有欺骗性,保护效果也更为明显。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困扰美国贸易政策的顽症 中美之间的贸易不平衡,既有经济结构和贸易结构上的原因,也有贸易政策上的原因。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在国际分工日益深化的背景下,美国以其雄厚的科技实力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确立了龙头老大的地位,占据了全球产业链的高端,而大部分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国际分工的发展则向海外转移。但是这些传统产业却是可以容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的领域,美国失去这些产业的竞争力,必然会导致其国内就业形势的恶化。由于美国未能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成功地将这些传统产业的就业容量转移到新的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则必然要受由此带来的就业问题的困扰。相反,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发展和演变,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由于及时发现和充分利用了其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比较优势,成为了这些传统产业的承接者,并凭借其低劳动力成本形成的竞争力,逐步占领国际市场,由此取得了经常项目下的大量贸易顺差。中国就是其中的一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日益将本国经济全面融入到国际经济体系之中,其中包括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取向。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仅实现了自身的经济发展,也促进了贸易伙伴和投资伙伴的发展,达到了“共赢”的效果,并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美国却无视中国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和对美国经济的积极促进作用,将其国内经济停滞和失业率上升的责任归咎于中国。此时,取得了国际分工主导地位的美国反而从“受益者”的心态变成了“受害者”的心态。客观上看,美国的高技术储备占全球高科技术储备的60%,原本高科技产业这一美国人主导当代国际分工体系的强大物质基础,可以为美国创造巨额的国际贸易顺差,但美国却制定了一套既损人又害己的贸易政策体系,限制对华高技术转让就是这种贸易政策的体现。美国人担心高技术出口会培养竞争对手,动摇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于是这些本能够成为美国创造巨额国际贸易收入的条件,却变成了制约美国扩大贸易出口的羁绊。这一贸易政策的实施,一方面使美国放弃了其最强有力的国际竞争手段,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大量进口其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的产品。美国经常项目下日益扩大的赤字就是这种贸易政策长期实施的必然结果。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美国自己封闭了实现贸易平衡的渠道造成的。将贸易逆差的责任强加给中国,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中国一直在努力扩大从美国的进口。2006年4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访美期间,中国贸促会与美国商务部签署了《全面促进美国企业对华出口协议》,这是中国首次和单个国家签署推动对华出口的协议。近年来,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增长很快,美国企业和商品在中国市场上的份额逐年增多。据中国海关统计,2001年至2005年,中美两国贸易额年均增长27.4%,美国对中国出口年均增长21.5%。2005年美国对中国出口比2001年增长118%,是美国对全球出口增幅的4.9倍,远高于美国对其他所有主要出口市场的增长率。2006年前11个月,美国对华出口增长33%。现在,加上香港,中国是美国的第三大出口市场。但是美国仍不满意,还要制造贸易摩擦。美国的一些政客,患上了贸易保护主义的顽症。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中国必须应对的挑战 从国家利益出发,推动贸易自由化与实行贸易保护都是美国等西方国家追逐本国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途径和手段。当贸易自由化对其有利时,它们会不遗余力地倡导和推动自由贸易;而对其不利时,则会毫不留情地挥动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世界经济这块“蛋糕”终究有限,而各国追逐本国最大利益的欲望则是无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贸易保护主义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仍将存在,花样也会不断翻新。 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贸易问题日显重要,开放市场与贸易保护则成为各国在国际贸易领域利益博弈的焦点。各国通常把开放本国市场作为换取进入他国市场的成本,在推动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保护之间权衡利弊。而在WTO机制下,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方面坐享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另一方面又不愿看到其他国家也分得一杯羹;旨在推行世界贸易自由化 的世贸组织,也对各国的贸易争端持务实的态度,承认贸易保护在双边和多边谈判中的重要作用,这便是美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本质原因。 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贸易摩擦进入了高发期。中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的限制。1995~2005年间,WTO成员向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调查达到716件。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400亿美元。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11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23%。2005年,美国和欧盟对我国纺织品实施的特保措施使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达到了高峰。尽管通过反复磋商谈判,最终我国采取主动配额暂时平息了这场争端,但在配额时代结束的第一年,中国纺织品出口未能充分享受到纺织品自由贸易释放的市场空间,却仍要受主动配额的约束。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我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严重损害了我国的贸易利益,使国内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融人世界经济程度的不断加深,今后美国等有关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将有增无减,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形势和环境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妥善应对。一方面,应理性地处理贸易摩擦问题,控制贸易摩擦的发生。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对世界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中国与世界各国经济上的依存度日益加深,维护经济贸易的稳定发展符合各方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贸易摩擦具有可控的一面,完全可能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以内。加强合作、避免对抗,方为处理国际经济关系的明智之举;寻求合作共赢的平衡点,比实行贸易报复更为理性和主动。因此,在解决经济贸易摩擦问题上寻求双赢,应成为我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考量。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我国管理贸易的政策体系。管理贸易政策兼有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者的特点,突出了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主张国家采取法制化的政策手段管理对外贸易,并通过广泛参与双边和多边的国际经济合作,协调各国的经济贸易政策,增强本国企业和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这对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应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新的国际市场;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的法规、标准及认证体系,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环保、安全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以跨越国外贸易保护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限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等手段,积极化解贸易摩擦,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并有效运用WTO规则,对不公平的贸易待遇给予有力的反击,为我国对外贸易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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