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考核内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7 16:07:28

财务总监考核内容

篇(1)

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纽带由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等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企业群体。一方面集团公司可按独资或股份公司组成,按《公司法》规定,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责权关系体制和相互制衡的自我约束机制。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董事会与所聘任的经理层之间存在明确的权责规定,其中关于财务管理问题是双方权责规定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要强调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与控制;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又是母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外投资,掌握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实施产权管理,也存在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监督问题。结合这些内容,构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应体现以下原则:第一,要与《公司法》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相符合。第二,要形成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处理好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财务关系。第三,要充分体现出所有者意志,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和保证企业资产安全与增值。第四,财务管理要与财务监督紧密结合,即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把好财务监督关,在设立财务管理机制中,溶进财务监督思想。第五,按照企业集团特点,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统一与灵活关系,保持一定的集权和统一模式是尤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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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原则,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构及其运行设置如下:

说明如下:

1.集团公司是整个企业集团的权力中心,在财务管理方面起着对整个企业集团的筹资、运用、收回与分配等的战略决策作用。集团公司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直接委派代表所有者意志专司财务管理与监督的专职、专业人员。为便于财务总监职责的履行,财务总监直接向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财务部直接受命于财务总监。

子公司在法律上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但由于其受母公司产权控制,这样在财务机构的设置上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安排上要统一由集团公司决定。关联公司与此基本类同。

分公司、直属分厂由于对外不具法人资格,因此,其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可集中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即有关筹资、投资决策的业务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其只负责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2.由于董事会本身的职责规定和人员构成等因素,其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也难以对经营者实施日常专业性监督,实际上董事会的管理和监督在及时性和有效性上尚存不足之处。可考虑在总经理(经营者)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委派财务总监专司财务监管之责,双方分别走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两个职责系统。按内部控制原则,企业最高经营者(经理层)应属“不相容职务”,不应赋予过多的强权或独权,即人、财、物等诸大权不能归集于一人,该层需设定制约与分权机制。分别设立经营者与财务总监,是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所要强调的是,董事会在选择经营者或委派财务总监时,必须事先明确双方各自的责、权、利,以保证双方相互配合、相互联系、相互约束,共负企业发展重任。

3.财务总监应按高层职位设置。

4.监事会是专司企业监督之职的基本组织,其设立与功能是依法规定,非公司制国有企业是依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组成,公司制企业是依据《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设立。

5.由监事会(或董事会)直接负责内部审计,以提高内部审计地位,保证其监管监督职能发挥。尽管财务总监也具有监督职能,但由于其本身也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组织财务收支活动,故其不具备独立性身份。所以经营者、财务总监的工作状况以及在其监督下的财务收支过程及结果本身又要受到独立的内部审计再监督,从而完整构成企业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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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除设置相应管理机制外,还应考虑以下内容:

1.以垂直领导为主的“双重”财务会计工作体制。在多层次管理体制和多元化投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集团化经营企业,可考虑建立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垂直”领导和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横向”领导相结合,以“垂直”领导为主的财务工作组织体系。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整个企业范围内财务会计组织工作,包括财务机构的设置与下属主要财务负责人的统一任免(有些财务岗位或主要负责人须经董事会批准后再由财务总监执行任免决定);与这种组织体系相关的财务人员业务考核,工作评价,提任晋级,奖罚等主要事项由财务总监统一负责;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则性规定也统一由财务总监负责;下属财务负责人要向财务总监和本单位负责人共同报告其工作。这种自上而下以“垂直”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的财务工作组织体系,一方面使所有者对其资产的监管要求一开始就有了组织上的保证,从而为日后有效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可保证所有者的意志和最高层次的各项决策、指令自上而下得到迅速贯彻执行,并保持自下而上的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各项决策建立在准确、及时、可靠的信息基础上。当然,一旦“双重”领导中出现指令各异情况,在这种工作体系下处于“一仆二主”地位的财务人员可能在许多问题上陷入矛盾和困惑之中。对此,首先由企业统一按《会计法》和国家、企业有关财务会计方针政策和企业具体情况,建立明确的财务人员职责职权,使财务人员所做所为均有制度、标准去约束、衡量和评价;其次,要认识到财务人员工作的严格化、制度化、标准化是整个企业对财务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原则,也是保证整个企业有效、高效运转和企业财产安全与完整的重要措施,争取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此达到共识,并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再次,若财务人员认为是违法、违规或违背上级有关政策的财务收支,应按照《会计法》和职责权限规定去办理,要求财务人员的做法是有根有据,有法可依的;最后财务总监对下属企业主要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价既要按照财务工作的专业标准和财务人员职责要求去考虑,也要充分参考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意见。

2.“上检下报”工作制度。与“双重领导”工作组织体系相适应,实行“上检下报”工作制度。所谓“上检”是指财务总监作为集团公司最高财务负责人要对整个企业范围内各项财务制度、财务计划、各项决策的实际遵守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这些工作已在财务总监职权、权限中明确,这就要求财务总监或其委派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有关部门和下属各企业单位检查了解情况。所谓“下报”是指企业有关部门,特别是下属各独立核算单位要定期向财务总监上报会计报表(包括汇总会计报表或合并会计报表、基层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并及时上报其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有关需要财务总监掌握和解决的财务问题(除财务人员外,企业任何人员,也都有责任上报有关财务问题)。财务总监通过“上检下报”及时掌握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及时发现、控制和上报存在的各种财务问题。这样做,在保证企业政令上下贯通的同时,也使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反映到有关决策部门,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并使发现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3.以统一管理为特征的权责规定。第一,对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总监领导下,以财务部为主体,承担下列职责:(1)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办法,母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建、报废、盘盈、调入、调出、投资等资产变动的经济行为,以及折旧计提方式,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办理审批。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与核算,确保资产收益率的实现。(2)统一管理资金,对内是资金调度中心,对外是筹集资金“窗口”,实行统存统贷、开户集中、内部借贷办法。(3)统一财务报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实行财务报表汇总核算。(4)统一上缴税利,子公司由集团一个口对外缴纳税利。(5)统一投资权,子公司技改开发,对外投资等方案,经核准,由集团公司统一投资实施。第二,对于子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2)建立以成本利润为内容的财务管理体系。(3)承担本公司资产运营、资金活动的增值任务。(4)编制财务报表,按期上缴利润与税费。

4.以资产增值为主的经营考核制度。(1)要按资产经营方式,体现资产增值为主的考核内容,实行资本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利润率、资本增值率、资产负债率、社会贡献率等效益指标的考核。(2)由财务总监负责,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指标考核。一是对子公司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二是对子公司的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报告董事会。

篇(2)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不到位,所出资企业存在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诸多问题。如何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摆在国有企业面前一个比较现实和迫切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所以,对所出资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是一个比较可行和有效的措施。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地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谈一些看法。

一、建立财务总监委派相关制度

虽然目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但作为企业内部,为加强管理,应该制定相关制度,以便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

(一)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这是最基本的制度,核心要点是要对派驻范围、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聘任与任期管理、考核与薪酬、联签、工作报告及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让被派驻企业知道财务总监是干什么的,该怎么配合财务总监工作,同时财务总监也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事。

(二)财务总监日常管理办法

为提高财务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在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基础上,有必要制定日常管理办法,主要是对会议、报告、学习培训、调查研究、纪律与考勤等予以明确,便于加强财务总监管理。

(三)财务总监报告制度

财务总监报告分为常规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专项报告。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重大事项报告采取口头或电话等方式报告的,事后应以书面形式补报。

(四)财务总监考核制度

财务总监履职效果如何需通过考核予以量化。考核的组织机构、内容、方式、流程等均应明确,制度中可以附相关考核具体评分标准。

二、财务总监应具备的素质

(一)职业道德

选聘财务总监首先应该考虑的因素就是职业道德,主要包括对企业、社会的责任感,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的同时要代表股东的利益,要增强廉政意识、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风险意识。

(二)专业能力

一个优秀的财务总监不一定具有非常高的学历,但必须要有扎实的专业素质,除财务知识外,还必须懂得审计、金融、法律、税务、投资、管理、运营等各方面的知识,并能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真正成为一名复合型管理人才。

(三)沟通能力

沟通是一门艺术,有效的沟通是管理成功的关键,无论是对内、对外、对上、对下,财务总监的工作决定了他需要与各种相关利益者打交道。只有把方方面面的关系处理好了,才能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决策能力

有些工作需要财务总监来拍板,所以财务总监的决策就至关重要,这就要求财务总监应具有高度敏锐性、前瞻性、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要系统、有顺序地综合思考企业的方方面面,洞察企业价值链与增值过程,准确进行事态发展预测,迅速作为有利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判断和决策。

三、明确财务总监职能定位

目前财务总监委派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作为派驻企业管理层,隶属董事会,领导并参与财务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独立性受到一定影响;二是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种比较超脱的外部监督,由于没有真正介入派驻企业管理活动,其监督的有效性受到较大影响。笔者认为,应将这两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监督为主,同时需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妥善处理派出企业、派驻企业与财务总监的关系。财务总监要参与派驻企业各项重大经营活动的研究,从派出企业的利益角度发表意见。派驻企业应积极、主动向财务总监汇报、沟通、交流相关工作,听取财务总监的建议和意见。财务总监应对派驻企业的财务决算、预算、损失核销、投资、改革改制、融资、担保等重大经营活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于财务总监的风险提示及否定意见,派驻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修改完善并提出有效措施。对于财务总监的意见与派驻企业不一致的,财务总监应及时与派出企业沟通,最大限度维护派出企业权益。财务总监的职能应在制度中明确,以便于操作和管理。

四、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薪酬

财务总监不能与派驻企业有任何的经济利益关系,其薪酬、福利由派出企业负担,人事关系隶属派出企业,必须保证其独立性。

(二)任期

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制和定期交流轮换制度,每个任期为三年,任期期满后经派出企业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但在同一派驻企业连任一般不得超过六年。

(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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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概述

在存在多级公司,事实上形成分权管理的体制下,企业集团如何实现整个企业集团的规模化效应,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政策目标的贯彻落实,便成为集团公司一个重要性的问题。在集团内建立起一个健全有效的财务监督管控体系,对于企业集团长远的良性发展影响重大。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就是为了维护集团公司层面的利益,加强母公司对下级公司的管控能力,通过母公司向下属公司派驻财务总监,并由母公司对财务总监进行管理和业绩考核的一种控制方法。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能够明显提升集团公司对于整个集团的运营能力,增强整个集团之间的协作及执行力。

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关键问题

(一)委派人员具有双重身份

这种委派制度下的财务总监,既有代表母公司管理下级子公司的角色,又要行使其在派驻公司财务总监的角色和职能。他不仅要很好地履行起母公司对于下属公司实施财务控制、财务监督的要求,同时还要担负起日常财务管理活动的责任。因为有母公司授权派驻这一背景,财务总监通常能够有充足的权利来执行母公司的管理目标和意图,能够更好地促进集团公司整体目标、整体战略的实现;并且在实现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同时,还可以改进提升子公司财务管理及日常运营的能力。

(二)业绩考核应由母公司负责

通常,在业绩考核的具体安排上,有单项考核和双向考核两种形式。单项考核指的是子公司无权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和决定具体奖惩措施,双向考核则是由母公司和下级公司共同执行业绩评价与考核,但通常子公司的考核意见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最终的业绩好坏及奖惩还是要由母公司进行定夺。由母公司考核集团财务总监的职责履行情况和薪酬水平,可以使集团母公司的管理要求和意图得到彻底的贯彻、实施,可以较好发挥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作用。

(三)同总经理执行联签制度

在财务总监委派制下,要执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的联签制度。母公司应当确定不同子公司的具体联签业务事项,事项的确定要符合母公司的管理意图,并且要遵循重要性原则,以避免低效率。联签制度包含的事项通常有:公司账户的开立、分设;对外实施的担保、资产的质押、抵押等。联签制度的实行,可以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在在权力分配方面实现有效的平衡。

(四)建立向母公司的报告制度

财务总监和集团母公司之间应建立起稳定、有效的沟通、交流渠道,以保证母公司及时获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信息。向母公司的报告内容通常包括: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现金流量状况;投融资方面的事项;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集团总体的定期报告制度由集团母公司统一组织召开,旨在及时了解子公司的详细经营情况,传达母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意图,提升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发展意识。

(五)建立年度述职制度

加强对下级单位管控,更好地评价财务总监业绩的一个重要制度就是开展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年度述职制度。在每个会计期末,集团公司应召开统一的公司年度述职会议,由集团主要领导层、人力部门等作为主评人员,根据财务总监的述职情况对其业绩好坏作出评价。财务总监述职的主要要点包括对本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情况、本单位财务活动中的缺陷和解决思路以及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状况描述和今后的建议等。在评价财务总监的年度业绩时,述职报告是一个很有参考意义的项目,公司在综合评定财务总监的业绩优劣之后,应明确对不同业绩的奖惩措施,以激励财务总监在今后期间更具责任心,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度仅仅是解决集团财务问题的手段之一

使整个企业集团保持共同的行动意图和目标的难度比对单一企业的控制要复杂的多,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是由于企业数量的增多,在众多企业之间统一思想自然变得十分困难;第二则是空间的因素,由于成员企业散布于不同地域,在管控上存在实际的难题;第三则是由于集团公司通常具有多个管理层次,如何提高多管理层次中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协调问题,也是一项复杂的问题。一个完善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应该涵盖以下方面:在内容上应该包括具体的财务制度、财务信息传递及人员控制;具体管理内容则有日常财务运营管理、资产的运营及管理、资本性投资的管理等,财务总监委派制只是集团财务控制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二)对委派人员的选择要严格

由于财务总监处于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的利益夹缝之中,财务总监要能够妥善解决来自各方的利益冲突,平衡处理各方的利益。在这种交错、复杂、多层次的人际关系下,财务总监不仅要具备很强的业务能力,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及人格魅力,才能妥善的处理复杂情况,具体来讲财务总监应具备处理以下问题的能力:应具备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职业理想;应具备扎实的关于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及熟练的业务能力;能够很好地处理同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冲突等。

(三)集团企业要加强对集团企业财务控制的思想重视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能否完成预想的财务管控目标,很大方面取决于集团企业对财务控制工作的重视性。凸显财务总监在派驻公司的地位、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体系及奖惩机制,可以帮助财务总监履行好其工作职责。例如,在很多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财务总监的薪酬要高于派驻班子成员的其他经理层,以凸显其代表企业总部履行财务控制监督的职能。

(四)建立对财务总监的激励制度

要使财务总监委派制起到好的效果,合适的激励措施是不可或缺的。从委托代理理论来说,建立合适的建监督制度也是保持这种委托代理稳定性的不可或缺的措施。财务总监与集团总部形成了委托和代理的关系,其中难免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如果没有合适的激励措施作为保障,就很难保证财务总监能够忠于职守,完全履行自己的监督责任,甚至还会出现子公司同财务总监“合谋”损害集团层面利益的情况,从而使财务总监委派制失去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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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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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征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相比具有独特的背景,因此其财务管理上也具有与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不同的特征。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机构担负着整个单位的筹资、投资,同市场经济的细胞“企业”一样,其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由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预算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分析等几个方面组成。但事实上,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一般是一个多层次、多法人的联合体,其主要由许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通过资本的相互参与与渗透形成的,在这一联合体中,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总部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因此,对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而言,其财务管理的对象已经超过了传统财务管理目标下的自身范畴,而扩展为一个集下属单位投融资、资本经营以及总部自身传统财务管理内容为一体的综合体系。所以,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就具备了不同于一般的企业财务管理的特征。

(1)财务管理目标的二重性质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首先自身是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其要最大限度地去创造和实现本身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但同时,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通常也是其下属法人及其他非法人单位的投资者和资本经营者,还要指导下属的各单位实现其价值最大化,监督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与组织结构较为复杂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通常是行政组织与产权组织的混合体。其不同于单纯市场经济层面的企业,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总部与下属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只是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而且具备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其主要是通过行政组织,以控股的方式组建而成的集团型经济组织。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各单位之间或者总部和下属单位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持股方式,既有垂直持股方式,也有环状的相互持股(或交换股份)方式,还有环状持股与垂直式持股混合的方式,因此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的产权关系十分复杂。

(3)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职能多样化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作为一个在以产权关系和行政关系为纽带的集团型经济组织,军工事业单位总部是整个集团组织发展目标与战略的制定者,也是实施这些目标与战略的组织者,其职能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其自身简单的科研经营,而也要注重对下属单位的资本进行经营与运作管理,推动并监督下属各单位的日常科研经营与财务管理,使整个组织凝聚为一个整体,并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行,实现整体的总价值最大化目标。

(4)财务管理内容决策化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发展战略、财务指标、审计监督以及人事管理等方面去影响和控制各成员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使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总部在制定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投资、筹资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心。

(5)财务管理活动层次化、体系化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下属各单位财务部门是出于不同层次的同一只能机构,由于行政级别上的层次性,决定了两者管理权限的不同;但从垂直组织结构上来看,两者之间有着明确的丛书关系,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可以对下级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控制,在垂直权利结构下,自上而下层层监控,自下而上层层反映汇报,形成体系化的财务管理格局。

二、军工事业单位稽核监督体制的目标与框架

(一)建立军工事业单位稽核监督体制的目标一个有效的管理模式,这样的模式应当有着这些要求:首先,这样的体系应当是被最高级别的管理层掌握的。其拥有绝对的权威;其次;稽核体系必须有具体、切实可行、便于衡量的实施细则,要保证不同人员在同一规则下得出的结论能够相同;再次,这样的体系需要能够完权独立,特别是在机构设置及财务方面,并且不受到其他单位的约束,当然也不能有政治和经济利益上的联系。因此,从以上条件可以看出,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关于稽核监督方面的体制的目标应着重于:在下属单位的执行工作,要做好下属单位的执行工作,那就必须做好内部稽核部门的真实可靠,稽核部门的监管、核证、评价都不是空话。都应当切实落成。这样,才能促确保各项资财的完整与安全。

(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稽核监督体制的基本框架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应努力完善管理部门,如:发展监督委员会,总稽核,总稽核的监督局。以及下属单位机构中的各个监督体系。总部稽核机构应该能够完全独立,并超过下属单位的级别,对于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可交由与下属单位同级的总部稽核机构的派出机构代为执行,对于重大的问题则有总部稽核机构做最终的决定。也就是在组织和财务上稽核体系一定要完全独立,不被别的单位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凸显出稽查体系的地位和权力。这样的独特的地位是为了良好的促进市场经济,进行整合,完善。同时,军工事业单位稽核监督体制框架的建立还必须考虑到关联各个层面。在考虑单位总体集约化运营需要的同时,又要照顾到下属单位的发展前景。不仅如此,还必须考虑经济区划,行政区划,的需求。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又要考虑到改革体制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做好改革各方面制度之前一定要端正态度,一丝不苟。

三、有效发挥军工事业单位总稽核的监督作用要注意的问题

(一)稽核要自主,权威,超脱,要做到稽核有效性这些是前提。近些年来,一些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稽核部门在履行职责时,由于受到同级主管领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有时候难免会预,稽核结果很难具备完全的独立性、超脱性、权威性,稽核部门的工作不具备说服力。强化稽核部门的工作首先要做的是建立起由总部垂直领导的稽核体制。总部稽核部门在下属单位设立常驻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相关开支,应当由总部制定。稽查部门对他们进行工作安排,受到稽查部门的领导,指挥。稽查部门要做到的自主性、权威性与坚韧性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第二个要求是建立起协调的稽核工作环境。总部单位的各项制度、规定、计划的组织于实施安排都要提前为稽核部门安排独立了解或审核的程序,这样才能够让稽核部门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形式它们的职权发挥出相当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稽核部门的自主,权威,超脱可以适当调配稽核部门的行政级别,赋予一些特定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稽核也更能是稽核部门更具有独立性、超脱性、权威性。

(二)做好稽查部门的全方位自我检测和内部评价工作,这样可以使稽核更加有效力。目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普遍都具有一套基本的自身监控体系,并能够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发挥一些基本的稽核作用。如会计部门的自身监督,特别要做好银行对账,信贷部门,等各方面的审核工作。但是,不少企业还缺乏一个能够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总部及各下属单位和部门进行自我监控及内控效果进行评价和监督的职能部门,这个部门就是稽核部门。稽核部门的作用在于监督内控制度的实施,并检查评价实施的结果,反过来又指导内控制度的建设。因此,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要建立起包括人事、财务、会计结算、存贷款业务、资金营运、安全保卫、内部监督等工作在内的全方位的监控体系和内部评价制度。要科学、合理、客观、全面、自主的开展各方面的稽核工作,特别是内控评价方面稽核总部应起带头作用,把好第一关。要在保障好各个业务都正常运行,及对各个业务部门的制度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监察,督管。确保稽核部门的全面性,准确性,做到各项工作真正落实。

(三)在确保工作落实性的同事要不断改进稽查的工作方式,提高有效力。一直以来,不少军工事业单位的稽核部门还是传统的工作方式,即采取人工现场稽核的方式,稽核的工具就是简简单单几支笔和计算器,稽核的程序就是翻翻帐和传票,这显然已落后于现实工作的需要,导致稽核部门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因此,改进稽核工作方式成为必然。稽核工作方式的改变要以现代化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的应用为载体,稽核方式要从传统的现场稽核向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其实,对内控制制度的建设也至关重要。由于稽核部门长久以来一直偏向于稽核的业务是否符合规格,因此在内部控制方面的研究,以及关注度比较少。所以稽核部门应当从多方考虑问题,不能只关注外部规格,内部结构内容也一样重要。同时要注意将稽查监督经营风险性作为稽核监督作用的重点,以此在合规性和监督风险性的内容之间进行一次转变。并且在稽核的程序上,要加大队稽核工作的事前调查,以及事中内容的评价工作。同时尽可能地使稽核工作具有超前意识,使之能够起到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

(四)建立和执行稽稽核处罚制度。建立这样的制度是为了提高稽核的效率。在集合工作体系中,建立这样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样可以维护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各方面财务和内部结构的严谨和规范。对于任何经济组织而言,处罚制度的建立是提高稽查部门监督工作的最有效,最严明的手段。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稽核处罚制度应该是以促进落实稽核整改意见为目的的,处罚的具体情况可视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设定,下面就来介绍一些处罚的几种基本形式:通报批评,经济、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总之,稽核处罚制度在各个下属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视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而不追求所有单位的一致,为了维护处罚的权威性,所以一般在处罚规定的建立之后必须严格执行,随便进行改动,评论都是不允许的。在衡量处罚力度的同时,要考虑到被处罚者的违纪,违规程度,以及各方面的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才能判别处罚力度的轻重。当然负责人也应承担起连带责任。要突出处罚的严肃,威慑力。

四、结束语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是特殊的集团型组织,其有着区别于一般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财务特征。

要充分发挥军工事业单位总部总稽核的监督作用,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强化稽核的独立性、超脱性、权威性;

(2)建立完好的评价制度和监控体系;

(3)稽查时工作方式不好的要进行改进;

(4)建立和执行稽核处罚制度。

当然,随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自身的不断发展,稽核工作的内容也必将越来越重要,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摸索发挥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总稽核的监督作用尚需更多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范曙光.对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稽核工作的思考[J].当代审计,2003,1.

篇(5)

一、财务总监及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

财务总监即CFO,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主管财务的领导。财务总监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企业制度下,财务总监受董事会聘任、委派,为维护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以满足企业所有者经济监督的需要。

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是指财务总监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承担着理财、控制和监督职责,包括价值管理(理财)和行为管理(控制和监督)两个基本方面。在公司智力结构中的具体角色包括四方面:一是财务总监作为“战略计划管理者”,要将公司战略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结合起来,制定建议并监督实施公司财务战略以支持公司推行其经营战略;二是财务总监作为“公司的价值管理者”,要将价值与财务管理融为一体,全过程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战略的制定,并与CEO一起全方位培养公司的价值管理能力;三是财务总监作为“流程系统管理”者,要负责实施与公司战略计划相配套的价值管理系统和流程管理策略;四是财务总监作为“公司控制管理者”,要发挥卓越的能力,集战略管理控制能力、价值管理控制能力和业绩管理控制能力于一身。

二、财务总监委派制两种模式的比较及建议

实务中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纯监督型”财务总监,即企业集团总部向子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另一种是“实职型”财务总监,即委派的财务总监既参与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又代表股东对其他经营班子成员进行财务监督,这种模式被许多股份制企业采用,特别是在上市公司采用较多。

(一)“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模式的利弊

1.“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点。(1)制度设计相对简单。这种模式下,企业集团总部制定一整套详细的制度,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和完善,再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这些制度进行微调即可。(2)财务总监的独立性相对较强。外派的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所以其独立性相对较强。(3)集团总部对委派财务总监的管控力度相对较强。集团总部与委派的财务总监签订劳动合同,财务总监作为集团总部的员工,人事关系保留在集团总部,享受集团总部的各种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集团总部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绩效奖金。若财务总监工作有渎职行为,派出机构可以扣发工资和绩效奖金,甚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因此,集团总部对委派财务总监的管控力度较强。(4)财务总监汇报的情况会相对客观。由于委派财务总监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因此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与财务总监无直接关系,集团总部对财务总监的考核着重其工作表现,一般不与子公司经营业绩好坏直接挂钩。因此,委派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等切身利益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无关。财务总监没有业绩粉饰的动因,汇报的情况会比较客观。

2.“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模式的缺点。(1)“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的法律地位欠缺。《公司法》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权分立,各司其责,监督职责由公司监事会承担,而“纯监督型”财务总监游离于公司法设置的法人治理机构之外,其法律地位欠缺。(2)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可能会受限。“纯监督型”财务总监不参与子公司决策和运营,不分管公司的财务部门,没有纳入子公司财务管理的正常签批流程。因此财务总监无法深入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很难完全行使监督职责控制和降低企业风险,很多情况下只能起到形式上的监督和审查。(3)“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的委派可能会影响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和谐和团结。“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的定位决定了其与企业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处于一定的对立面,往往会被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排挤和孤立,不利于企业经营班子的整体和谐和团结。这种情形下,财务总监也无法掌握足够的信息和线索,无法起到真正的监督职责。(4)集团总部无法对财务总监实施有效激励,导致财务总监队伍稳定性较差,人员流动性过大。由于“纯监督型”财务总监只负责监督,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运营,集团总部对委派财务总监的考核往往不与子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而只看其工作表现,而工作表现往往又难以量化。因此,财务总监实际工作的好坏在绩效考核中很难得到体现,考核所起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二)“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利弊

1.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优点。(1)“实职型”财务总监法律地位明确,聘任依据充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由子公司董事会进行聘任,该财务总监相当于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因此,“实职型”财务总监的聘任依据充分,法律地位明确,成为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一。(2)“实职型”财务总监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实职型”财务总监是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相当于企业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能深入企业内部,完全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全过程监督公司各项业务,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财务总监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时,还可对董事其他经营班子成员是否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进行关注。(3)“实职型”财务总监有利于企业经营班子的和谐和团结。“实职型”财务总监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公司领导班子中的核心一员,该定位避免了他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处于对立的地位,有利于领导班子的和谐和团结,更有利于实现价值的最大化。(4)集团总部能对“实职型”财务总监实施有效的激励,财务总监队伍的稳定性会较好。“实职型”财务总监是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分管企业财务,因此,财务总监工作好坏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相关。集团总部对其进行评价和量化考核比较容易,一般将其直接纳入子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通过子公司董事会进行有效激励。由于财务总监工作的好坏通过考核得到了直接体现,且其薪水与同级别的企业副总经理一致。因此,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财务总监队伍的稳定性会较好。

2.“实职型”财务总监模式的缺点。(1)“实职型”财务总监独立性相对较弱。由于“实职型”财务总监既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又负责监督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因此,与“纯监督型”财务总监相比,其独立性相对较弱。(2)集团总部对“实职型”财务总监的直接控制力可能有所减弱。“实职型”财务总监虽然是由集团总部委派,但由于其人事关系工资薪酬在子公司,其利益关系与子公司一致。因此,集团总部对财务总监的直接控制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3)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可能有所减弱。这种模式下,财务总监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并且其工资、奖金等切身利益与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相关。财务总监也成为“内部人”之一,有可能进一步成为“因内部人控制而损害股东权益的”一员,特别是当某些经营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与业绩指标好坏相背时,财务总监就做出与其监督定位相背的职业选择。

三、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选择及其关键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从法律角度、实务角度看,“实职型”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大型企业集团委派财务总监的最终选择。“实职型”财务总监委派制在运行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一)财务总监设定双重身份

双重身份是指财务总监既是集团总部派驻子公司的财务总监,代表集团总部履行对派驻子公司财务监督的职责,同时又是派驻子公司的总会计师,组织、管理派驻子公司的所有财务活动。在履职过程中,当两种职责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财务总监要对集团总部负责。在双重身份下,财务总监可以相对充分地行使职权,通过直接参与派驻子公司决策,促使集团总部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得以顺利实现和严格贯彻,及时发现派驻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止和纠正派驻子公司的不规范行为。

(二)财务总监接受集团总部业绩考核

对委派的财务总监实行有效的约束控制、业绩考核及激励机制,是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安排上,可采取单向考核和双向考核两种方式。前者是指财务总监只接受企业集团总部的业绩考核,薪酬水平由企业集团总部决定并发放;后者是指财务总监同时接受企业集团总部和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但以母公司的考核为主,薪酬水平由企业集团总部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决定。企业集团总部在考核和薪酬安排上的绝对话语权和决定权,是财务总监有效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这样能保障财务总监的财务监督职责能够充分发挥,保障企业集团总部的管理意图和要求贯彻和落实。

(三)执行联签制度

建立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联签制度,明确需要执行联签的具体事项。具体事项的确定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同时要体现企业集团总部的管理意图,可视派驻子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特点、基础工作水平等因素差异确定,并报企业集团总部审批通过后执行。执行联签的重大事项主要有:开立公司银行账户;提供贷款担保、信用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质押;超过年度预算和超过费用开支标准的损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款项结算;超过规定限额的提取现金和银行转账结算;重大经营性垫付款项和非经营性垫付款项等。联签制度的执行,使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

(四)异地委派

异地委派可以保障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和执行力会更强,因为异地委派的财务总监与派驻公司之间没有历史关联,不易发生串通、舞弊等行为。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设初期,为了使财务总监更好地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责,保持其在工作中的独立性,应考虑异地委派财务总监,不宜从派驻公司直接选派。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运行一段时期,可考虑调整异地委派的方式,使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更加人性化,因为当制度执行进入相对成熟期后,财务总监对其身份的认知已更加深入,在经过异地委派后,其独立性的职业要求得到了强化。

(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在集团总部与财务总监之间,应通过报告制度建立稳定、畅通的沟通渠道,以确保集团总部及时获得派驻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做出科学的决策。报告的内容包括:派驻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变更情况;派驻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及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派驻子公司与财务活动有关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派驻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营计划和资金运作方案的实施进展和管理情况,以及派驻子公司相关经营、财务、管理等各方面情况。

(六)财务总监年度述职

年度结束后,集团总部应组织所有派驻子公司财务总监进行集体述职,由集团总部主要高管成员以及财务、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评委组,根据财务总监的述职情况进行评分。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果、财务运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对派驻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的整体评价以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及计划。述职程序包括述职人做述职报告以及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等环节,并根据述职报告结果进行奖惩。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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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粮食企业集团缺乏全局的预算工作以及预算执行工作

不少的粮食企业集团在集团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预算工作,即使有些企业集团用于简单的财务预算,也没有对企业的预算进行必要的事中控制。德州粮油集团的财务管理存在虽有事前审批,但主要还是集中于事后控制的问题。集团总公司缺乏必要的财务预算工作,对集团总公司的财务没有进行必要的营业收入、成本以及利润的预算,并且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可行的预算,导致集团总公司无法对企业日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我国绝大多数的国有粮食企业对企业的年终考核较为重视,所以,集团总公司较为重视企业的事后控制以及年终审计考核,但是没有必要的事前预算以及事中控制,导致企业的事后控制以及年终考核缺乏一定的数据依据,从而缺乏准确性。

三、国有粮食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

对于国有粮食企业集团来说,企业集团的财务监督主要是来自于政府部门的监督、会计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等等。政府部门的监督以及会计事务所的监督有着较强的监督能力,但是,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督以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并没有贯穿企业集团的日常经营,存在一定的监督的漏洞,因此较为重要的还是企业集团自身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但是,我国不少的国有粮食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较为散漫,内部审计流于形式。这些企业集团将内部审计仅仅作为国家要求的一项任务来进行,缺乏审计的严肃性。此外,企业集团的财务监督没有做到贯穿企业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企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缺乏力度。

四、对国有粮食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目标的建议

(一)实现国有粮食企业集团的财务权责管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对企业集团旗下的各个子公司的财务进行管理,以便于能够对整个企业财务内容进行了解,以便于有效的进行资源配置,达到促进企业集团共同持续发展的目的。有效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必须要控制好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控力度,不仅要保证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管,又要保证子公司对自身经营的决策能够有足够的独立自主性。粮油集团总公司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四家企业的自主优势,选择了分权制的管理模式。分权制管理的模式极端化可能出现过度分散的行为,因此,可以选择针对粮食行业特点的集团集中式权限管理,在保障粮油集团总公司与旗下四个企业的统一性的同时,又不干扰德州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德州市第五粮油仓库、德州市德城粮食收储中心、德州鹏达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四家国有粮食企业日常粮食经营。在企业权益的基础上,明确产权管理,在给予子公司足够的自助权限的前提下,母公司拥有一定的监控权限和措施。

(二)实现国有粮食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制度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实现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现金流的监督控制,包括库存现金、银行贷款等,并且能够保障企业集团内部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因此,必须要完善国有粮食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制度。首先,集团总公司必须要有合理的资本结构,并且建立专业化的企业集团财务中心。将企业集团的财务中心作为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核心控制部门,负责整个集团的财务结算、融资以及企业集团的资金调配工作,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借助计算机高速发展的成果,采用网络化的计算机财务管理手段。例如,集团总公司可以采用“用友U871”来进行联网财务管理。确保企业集团之间的财务信息能够迅速、准确的进行传递。

(三)实现国有粮食企业集团的系统化预算机制虽然,现阶段不少的企业集团逐渐的对企业的预算管理加深了重视,但是在进行集团管理的过程中,企业集团的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我国不少的国有粮食企业并没有做到预算集中管理。各个子公司的独立预算内容并没有统筹到企业集团的预算之中,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预算内容不了解或者是了解的不够细致,导致企业集团在日常预算监督的过程中无法对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集团总公司应该建立系统化的预算机制,集团母公司应该将各个子公司编制的独立的预算内容集中管理,将各个子公司的预算融入到集团经营预算之中,并且根据整个集团的发展战略对各个子公司的预算进行调控和修改,并依此为标准对各个子公司的日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年终考核的过程中,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以提高企业集团上下执行预算的积极性。

(四)实现国有粮食企业集团的内部监督职能我国国有粮食企业现有的财务监督机制较为多元化,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在国有粮食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方面,还有待改进。为了保障企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监督,提高国有粮食企业的内部审计的独立以及有效性。可以选取专业的审计人员成立审计部,专门负责集团和各个子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并与社会中介审计相结合。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个子公司进行财务检查,规范企业集团上下财务工作。加强集团总公司的财务披露工作,保障国有企业财务透明,确保国有企业内部利益分配能够更加的合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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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财产核算;核算质量;内部控制;五要素

作为企业财务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财务核算发挥着监督、控制、决策参考等多项财务职能,其质量高低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是否可以顺利完成。企业内部控制作为企业财务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影响财务核算质量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内部控制“五要素”,对于财务核算的落实与效率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五要素”的落实过程中,把财务核算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进行财务核算创新研究。

一、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要素分析

企业财务控制实务中,一般将控制元素总结为五项内容,统称内部控制“五要素”。

(一)企业内部环境

企业内部环境包括企业文化环境、纪律体系、经营管理机构构成以及经营管理方式等多项内容。企业内部环境的诸多因素,决定着财务核算能否顺利开展。如企业文化重视诚信理念建设,则财务核算人员较为重视自身荣誉,进而降低了人为因素对财务核算质量的影响;又如企业经营机构中监事会权利得到保障,则财务核算监督质量就会得到有效保障。

(二)财务风险防范

企业财务风险包括内部和外部两种风险因素。实际工作中防范企业风险,成为了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目标与工作环节。同时在企业财务核算中,风险管理也对核算质量起到了较大影响。同时,风险因素核算也成为了财务核算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企业现金库存是否充足、资产债务是否平衡等核算内容。财务风险管理这种双向的财务特点,共同影响了财务核算与内部控制的开展。

(三)内部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活动包括企业各项管理活动开展的各环节,如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监控;管理者对经营、财务的各项管理工作;各科室开展的各项财务工作等,都属于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活动的质量与效率,在客观层面支持着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如财务制度执行与监控质量,侧面影响着核算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各科室财务管理质量等内容。

(四)控制中的信息沟通

企业内各科室间有效的信息沟通,有利于内部控制衔接的顺利完成。同时企业财务核算,也需要企业各科室的协作支持。建立企业整体的财务核算体系,将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等各部门纳入财务核算整体体系,将是财务核算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五)对控制的内部监督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有利于内控完成质量提升。内控监控的因素包括了制度、人员、方法与处置。而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过程,也与财务核算监督过程出现了重合。如对预算控制的监督过程,也是为预算核算提供数据的过程。而对企业财务账目进行控制监督,可以使企业账目清晰,便于财务核算的开展。

二、内部控制要素对企业财务核算影响

内部控制“五要素”既是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也影响着企业财务核算质量。提高内部控制要素支持,可以很好地提高企业财务核算质量与效率,继而起到对企业整体财务管理的支持作用。

(一)改善企业内部环境,建立整体化核算模式

企业财务核算工作是在企业内部环境支撑下完成的,为此企业管理者应采用以下措施,改善当前企业内部环境。(1)建立以法人为核心的财务核算体系。法人在财务核算过程中的主要作用,包括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等内容。所以企业应建立起以法人为管理核心的核算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内各管理层、科室等对财务核算的重视,同时提高财务核算决策、执行的工作效率。(2)构建完整的核算控制体系。核算控制体系的建立,应围绕财务管理科室发挥出企业内部控制作用。如财务科室的专业核算作用、办公室财务核算协调作用、监事会的财务监督作用、生产部分的成本数据管理作用等,都应纳入财务核算控制体系。(3)以诚信文化为基础,提高核算人员素质。企业文化中企业诚信文化占据着重要位置。企业财务核算人员以诚信为理念的核算工作将很好地降低人为因素对核算质量的影响。(4)推广制度管理理念。在企业管理环境中推广制度管理理念,将企业整体纳入制度规范化管理体系,有利于财务核算制度的执行。

(二)以风险防范为目标,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内部控制与财务核算不仅注重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同时也将其作为两者开展的重要目标。为此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发挥其风险管理作用。(1)将风险因素作为核算重点。财务风险因素具有较强的可预测性特点,所以将财务核算工作的重点集中在风险因素,可以极大的提高风险防范质量。如在金融危机环境下,加强企业资金流动情况与信贷资金核算,将极大地提高企业财务风险防范质量。(2)建立风险预警应急核算机制。企业财务核算应与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联动关系,在内控风险预警信息后,财务管理者应对风险预警内容进行应急核算。如成本风险预警发生后,财务人员应对已发生的企业成本,进行核算梳理,寻找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及时处理,就会很好地降低风险危害。(3)建立一体化核算过程。将企业风险核算与财务核算进行合并,利用财务核算工作寻找财务风险因素,将两者进行一体化核算可以很好地提升风险核算效率。

(三)结合内部控制与核算过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与核算过程,将两者进行结合将极大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第一步构建统一的工作构架。两项工作结合过程,首先需要管理者构建统一的工作构架,用于开展财务管理。一般情况下,企业主管财务副经理或财务经理应是两项工作管理责任人。同时企业财务科室应针对内部控制与财务核算,安排专人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两项工作虽然应由不同人员进行管理,但是两者之间应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提高其结合质量。第二步共享控制责任人。企业内部控制网络,在各科室、部门都建立专人负责制,开展控制工作。这些控制责任人员具有一定的财务能力与意识。实现这些财务控制人员的资源共享,将极大地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如成本控制人员提供的财务数据,其数据内容更加真实可靠,可以极大地提高成本核算质量。第三步实现资源共享。除了信息共享外,内部控制与财务核算资源的共享也是提高财务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如财务核算网络平台的应用,可以使内部控制管理者提高财务数据查询效率。而内部控制数据挖掘出的数据资源,也可以为财务核算提供参考作用。

(四)在企业财务核算中,建立全面信息沟通网络

财务核算也需要企业的全员参与,才能保证其核算质量。为此财务管理者应以内部控制网络为基础,建立起企业整体化的财务核算信息沟通网络。(1)以核算内容为基础建立沟通网格。财务核算信息沟通过程,可以由若干网格组成。这些网格主要由核算内容组成,如成本财务信息网格、预算财务信息网格、风险信息网格等。财务核算管理者首先按照核算内容建立信息网格。网格内财务管理者可以有效的开展交互性的财务信息沟通,便于单项核算(如成本核算、预算核算、现金核算)信息汇总效率与质量。(2)网格信息收集、汇总与分析机制。为配合财务核算信息网格机制,企业需要建立高效的网格信息的接收、汇总与分析机制。这种机制一般可定为双重管理模式。财务专业信息内容由财务科室负责财务专业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同时由企业办公室发挥其沟通协调专业能力,做好各科室财务信息协调与沟通工作,提高信息文字与信息质量,实现有效的信息沟通管理。(3)形成网格信息沟通平台。财务信息收集、汇总完成后,财务人员应根据信息内部建立网格间信息沟通品台。平台包括数据信息交换与共享两种模式。信息数据交换即指财务运行过程中的转换,如现金支出、资产折旧等核实信息,都应进行信息数据转换。而共享则主要指各项核实共享的财务信息,如预案执行、库存现金等信息数据。

(五)发挥财务管理双向监督模式作用,提高监督效率

财务管理监督不仅是单独针对财务核算或内部控制开展的单向工作,而是针对两者开展的双向监督工作模式。为此财务监督人员在双向监督模式下,需要在对两项工作利用统一标准与制度准则开展监控工作。如建立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定监事会对财务核算与内部控制的最高监督权利;财务科室设定专人对各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等,都是企业财务双向核算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结语

企业财务核算质量保障,离不开内部控制工作的有力支持。特别是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改进,对于财务核算质量起到了较强的正面促进作用。将内部控制与财务核算进行结合,实现两者质量共同提高,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未来主要发展趋势。

作者:郭玉馨 单位: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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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适合的会计制度,其会计核算必须针对资金运动的特点分门别类地进行,以便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客观、准确地反映和核算。2.搞好资金管理。收入管理工作制度。现代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主要包括企业资金的筹资、融资和有效使用。集团与分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制度主要通过分公司上报现金流量表进行监督考核。会计核算上应根据来自不同渠道的收入,通过具体的资金性质进行分类,并设置不同性质的会计科目。3.建立健全成本和费用的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永恒主题。通过预算管理严格核定分公司主要成本费用支出,拓宽成本考核范围,建立以财务为中心的成本考核体系,推行分公司责任成本考核,使其与职工收入、福利直接挂钩,加大成本、费用考核力度。例如实行经费的单项承包,工资总额的承包,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标准之内,奖金的发放应与经济效益挂钩,改变过去那种不论是否实现收入和利润都发效益工资和奖金的现象,堵塞费用开支漏洞。实行原材料、维修材料等经济指标的划定、以及绿化、维修分片总额包干等财务经济核算方法。4.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集团在资产管理方面侧重于对分公司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进行考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例如设立固定资产财务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的台帐。5.建立财务分析与考核制度。集团对分公司财务分析与考核制度主要是对企业财务分析与考核的指标体系、考核内容、方式、奖惩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其具有可操作性。集团不仅要对分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加以审核,分析其未来现金流量及风险,并对其经营管理水平、经营环境加以分析,及时提出对有关经营者的奖惩建议,真正体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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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委派制是母公司为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强化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由母公司向子公司直接委派财务总监,并纳入母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编制,实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罚的财务控制方式。它是企业集团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出资人对企业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一个较好的结合点。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委托关系是其产生的根源。实践证明,委派财务总监有利于畅通信息渠道,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有关企业的财务信息,强化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有利于维护集团的整体利益,使子公司能及时贯彻集团公司的意志,进一步夯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确保出资人的权益不受损害;有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和集团规定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然而,认为财务总监“徒有其名”、不合乎逻辑的观点同样存在。本文中,主要对被派出财务总监遭遇的现实矛盾,以及如何完善我国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进行探讨。

一、被派出财务总监遭遇的尴尬

从我国集团母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的实践看,主要有两大类、四种模式:第一种是进入董事会,向母公司与所在子公司董事会双重负责,但侧重对派出单位“母公司”负责;第二种是进入子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第三种是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监事会都不进入,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第四种是派出财务总监既是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又是经营班子成员,参与子公司生产经营。其中,第一种和第四种模式属于“管理监控型”,财务总监在人事上由集团任命、管理和调度,但属于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子公司发放工资奖金,从而接受集团与子公司的双重管理与考核奖惩;其他两种模式属于“纯监督型”,被派出的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管理层分离,主要行使外部监督职能,与子公司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从实践效果看,“管理监控型”财务总监集监督、决策管理于一身,制度效率较高,但在利益驱动下,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很容易虚化;“纯监督型” 财务总监身份独立、监督到位,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容易使财务总监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时会流于形式而逐渐被孤立,反而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实现,甚至会处于“爹不疼,娘不爱”的尴尬境地。

首先,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首要的是对被所派驻子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在自身利益驱动下,经营者自然会设置重重障碍,阻挠财务总监信息的获得,乃至监督职能的发挥。

其次,财务总监在被派驻子公司中没有明确的组织地位,尤其是“纯监督型”的财务总监。而在企业这样讲究层级结构的社会组织中,财务总监到底处于子公司哪一组织层次,非常模糊。此时很容易出现“既两边都靠,又都靠不上”的尴尬局面。当需要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时,财务总监就会遭遇一些协调的难度,监督力度难免削弱。

再次,当财务总监是纯监督型时,他(她)与所在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后者负责企业的财务运作,财务总监也主要是单枪匹马的进行事后查账,这种浮在表面、不能深入了解企业财务运营的现实状况决定了财务总监只会“徒有虚名”,根本不能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清华大学教授于增彪更是深刻的指出,财务总监委派制不合乎逻辑;这一“人盯人”的战术,对于监督子公司总经理财务上的弄虚作假和不可能有效。他认为,财务总监是被派出监督子公司总经理的,但子公司总经理同样是母公司派出的。对专门行使监督职能的财务总监的委派本身就是对委任总经理的不信任。而且,实际上,财务总监并不具备监督总经理的资格,因为会计人员的本质还是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团队的成员,是总经理的下属。当其与总经理“平起平坐”时,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速完善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

为改变当前财务总监监督作用弱化的现状,切实实现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强化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的初衷,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速完善我国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

首先,应对财务总监有正确的职能定位与组织定位。财务总监的首要职能是财务监督,是对与派驻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一切经济合同、会计资料进行的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与控制,其中包括对子公司总经理违法乱纪行为的监督、制止与及时汇报;财务总监的另一重要职能是参与子公司的价值与行为管理,如进行产权管理、营运资本管理、现金流量管理与增长管理等。此职能主要通过参与公司战略、投融资决策、经营计划、全面预算制定和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日常财务运作与财务收支管理等来实现。让财务总监同时肩负参与子公司管理职责的好处在于,使其能够在参与管理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企业运作,尤其是财务运营,而不再浮在表面、信息闭塞,以有理有据的开展监督。

为避免财务总监被孤立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外,同时提高财务总监的监督力度与权威,还应提升财务总监在子公司中的组织地位。财务总监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子公司出资者――母公司在子公司的产权代表,因而财务总监应进入子公司董事会,或者保证财务总监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

其次,做好财务总监的选派工作。被派出财务总监能否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是否具备必要的政策、法律、财务、管理知识与战略财务管理、沟通协调、信息技术能力等,直接关系到财务总监在参与子公司管理过程中能否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这就要求母公司选派的财务总监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严格财务总监的考核奖惩制度。为促使财务总监积极、富有成效的开展监督工作,必须对财务总监进行业绩考核,并与其收入奖惩挂钩。企业集团应建立财务总监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财务总监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续任、奖惩的依据。对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财务总监给予奖励;对发生与其职务不相称行为的财务总监,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强化业绩考核对财务总监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促进作用。

最后,应理顺财务总监与监事会、内部审计的关系。在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的子公司层次,监事一般监督同级公司的包括财务状况在内的所有方面,包括财务总监,但其监督重点是总经理和董事;财务总监负责对所在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及其相关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加强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其核心职能就是协助母公司检查其对子公司实施资金控制、制度控制、人员控制的效果,以及验证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包括财务总监)是否忠实、有效地履行了财务监督职能。

随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发展与职能的加强,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将成为内部审计的有益补充,主要是做好事前与事中的监控工作,通过及时制止经营者违背母公司意志的行为、对财务收支进行动态监督等,为事后进行的内部审计奠定基础。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能也将演变为与所在子公司总经理一起,共同行使集团母公司产权代表的各项职能,并在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过程中,携手完成使母公司资本保值增值的使命。

主要参考文献

何利民.2003.委派财务总监 加强财务监督――广钢集团委派财务总监的实践与思考.冶金财会,12

于增彪.2004.委派制不符合逻辑.新理财,4

朱以明.2004.对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思考.国有资产管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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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中,财务内控管理属于重要内容,是医院财务管理部围绕经济收支活动,实行的资金预算、资金调配协调、流向监管等。财务内控管理目的在于维护资金安全与完整性,降低成本支出,以保障医院健康长久发展。尽管国内多数医院开展了财务内控管理,然而总体发展形势不乐观,存在的不良问题比较多。所以,新医改背景下,应注重完善医院财务内控机制。

一、医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含义与内容

(一)基本含义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多是医院财务管理人员整合资金计划、预算与支出,实行全面财务控制与管理。对于医院货币安全、资金流动与投资,实行全面管理与控制。第一,医院货币控制,多是国家对货币资金内控的规范要求,分开管理账务与钱财,二者之间工作分明且牵制,由会计人员管理财务。第二,资金流动,主要是管控医院收入与支出,遵循国家规范控制收费标准,保证收入资金合法性。支出多是医院办公费用,药物与设备置购与医护人员福利待遇管理。第三,投资问题,主要为医院投资行为,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都必须加大控制力度。

(二)医院财务内控内容

医院财务内控内容包括日常财务行为、财务风险防范等。注重财务内部控制,能够提升财务信息真实度与完整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进部门间交流沟通,便于部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财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失,以促进医院全面化发展。医院财务内控内容,涉及以下三点:第一,控制医院财务收入:医院科室比较多,药物种类多,且内容详细。不同项目的收费不同,相应增加医院财务收入来源。为了确保医院财务管理科学性,维护财务管理过程合理性,展示出医院服务优势,医院必须保证收费合理且合法,严禁出现贿赂行为。注重各类收费项目透明化与公开化,保证收费票据规范化,合理使用和存储票据。第二,注重医院财务支出控制,严格控制医院费用支出,维护医院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浪费与闲置。在经费支出中,建设严格经费审批制度,确保经费支出权责分离,包括记账与保管分离、经费与印鉴分离,确保资金支出由管理人员职责制约,维护医院经费支出的合法性与安全性。第三,控制医院各类资产,当医院资产种类比较多,必须定期清查资产类别,减少资产损失与流失,避免资产闲置。分类管理不同类别资产,不能混为一谈,影响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医院整体效益。针对货币资金,加强审批制度、权责分离制度,明确人员职责与权利,减少相互推诿情况。采购原材料与药品时,比较预算与价格,降低医院成本,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购置固定资产时,购置人员应按照标准程序与流程实施,避免为医院增添麻烦,影响医院公信力与社会效益。

二、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问题

(一)成本配置合理性不足,财务流通监管意识薄弱

注重监督和管理成本支出,对医院财务内控监管的影响大。成本监督与管理属于重要内容,特别是统计和分析成本结构,必须严格控制医院各项费用支出,以降低医疗费用、减少医院额外支出。当前,国内多数医院统计分析成本结构时,所应用的方式方法单一,很难科学配置医院成本。此外,医院自身属性较强,财务部门的资金流动监管意识薄弱,且资产流出与资产投放回报率研究不足。

(二)收入与支出管理系统不健全

当前,国内多数医院为业务收入,现金业务涉及多个部门与人员,且现金业务流通率高、金额数量大。医院行业具备特殊性,按照医院管理能够总结违规操作情况,在医院内部控制中完善制度规定。然而,医院不注重现金流通性,项目研发、设备采购、专业培训的完善性不足。

(三)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性不足

多数医院未建立科学的医院财务监管系统,且医院未设置独立属性审计部门,以全面跟踪管理医院风险,在重大决策上存在较多漏洞与问题。医院建立全面评估体系,做好审批、跟踪与管理一体化,优化医院资产利用情况,减少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风险因素。然而,我国多数医院资产购置不合理,资金流动的合理性不足,缺乏资金储备。在诊疗服务中,医疗纠纷赔付控制不合理,医院总体风险管理存在不足。

(四)医院缺乏独立审计部门

当前,医院监督管理面临管理条例比较少的问题,特别是在财务内部控制中,条例规范性与严格性不足。医院注重加强审核监管力度,对财务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和监管,对内部控制条例的影响大。然而,国内多数审计人员的素质低下、审计能力薄弱。医院内部审计工作中,过度关注形式,审计目的不明确。审计监管工作中,对工作人员知识水平与经验要求高,注重提升审计人员思想道德水平。然而,医院缺乏高素质审计人员,对审计与监督工作的影响非常大,无法有效开展正常工作,且财务内部控制难度大。

(五)监管与审计督查机制不完善

当前,多数医院内审计形式化严重、独立性缺失,无法发挥出内部审计功能,影响财务信息真实度与完整性。部分医院未设置内部审计部门,由财务部门兼任数职,影响审计独立性。医院财务内控制度,落实到医院日常业务与经济活动管控中,要求审计人员审查和考核财务内控制度,由于不能发挥出内审计职能,因此财务内控制度的监管与审查不到位,阻碍财务管理工作发展,影响医院日常活动开展。

三、新医改背景下医院财务内控制度的创新

(一)强化预算管理与约束

第一,将医院支出和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中,以此确保预算的全面性,防止出现无预算开支现象。医院应当在内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例如预算编制、审批、实行、考核等,同时细化预算不同环节的原则与程序。第二,医院应当实行“经批复”预算,逐级分解预算,将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医院在执行预算时,应当全面反映出预算管理水平,比较预算执行率与预算结果,以此发现偏差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实现预算目标。第三,在新制度下,医院应当注重分析和考核预算执行结果,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考核内容,与收入分配、年终评比相挂钩。通过此种方式,不仅可以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还可以避免由于预算约束力不足,导致预算形式化问题。

(二)优化完善财务体系与成本核算软件

注重医药财务体系的优化,新增设政府补助支出、现金流量、建设收入、净资产变动等。同时在财务说明书内增设成本控制、负债管理、资产变动等。此外,为了确保成本核算数据的准确度,全面提升成本核算效率,应当注重信息化网络建设,开发成本核算软件,还得联合医院实物管理库、行政后勤、医技客户与收费点,保证软件可以快速收集和汇总成本核算数据,同时实现数据共享。为了确保成本核算效果,软件可以形成多种成本报表与基础数据,且预测管理功能、考核控制功能和分析评价功能完善,可以全面提升成本核算效率与水平。

(三)基于成本管理,提升医院运行效率

成本管理要求医院开展成本核算与分析,全面实行成本控制措施,以此减少医疗成本。在提出医改方案后,注重核算和控制公立医院的成本,定期测算医疗服务成本,注重医疗服务效率考评。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将成本管理单独列在章节内,全面展现出成本核算和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关系。在新制度中,比较关注成本管理要求,明确规定成本管理目标、核算对象、分摊流程与成本控制等,可以有效指导医院成本核算,支持医院运营管理,最大限度提升成本控制与核算水平,相应加强医院的市场竞争实力,为后续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提供参考。

(四)优化固定资产核算

第一,提升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度。在新会计制度内,增加了累计折旧科目。由于折旧会影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按照资产总值比例提取基金,以此维修和更新固定资产。此种方式存在较多不足: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符,在提取检修基金后,没有减少账面价值,因此只可以反映出原值,从而导致固定资产的真实度不足。②医院建设时间早,运营时间长,构筑物原值低,从而导致修建资金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第二,提升负债信息准确度。资产总额属于扣除折旧的净额。在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可以确保资产总额的真实性,资产负债率准确性高,可以披露出资产负债信息,注重防范财务风险。在旧制度下,固定资产计提修建基金,不计提折旧,因此,固定资产项目只可以反映出原值,无法反映出修建基金,从而导致财务指标的真实度不足。

(五)完善医院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资产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加大重视度,维护特定性资产的安全性。财务部门掌握资金、财务数据、财务账号,需要授权与认证后,才可以接触财务工作。为了避免医院资产流失,相关人员注重医院资产定期备案登记,做好全方位检查工作。第二,员工分工,明确划分职权,确保职权分明与分工明确。针对医院相关业务,应当参与到人员职权中,涉及直接负责人、签收人员、经办人员,确保人员积极参与到业务中,然而却要相互不影响不干涉,实现相互监督与管理,贯彻落实业务执行、核查与监督,同时降低经营与资产流失风险。

(六)完善收支系统、风险监管体系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大资金监控力度,合理控制资金流通,审批制度监管资金流动,合理分配医院资金。此外,定期审核和清算资金,对于大量资金投入的项目,必须开会讨论,深入研究之后判断通过。第一,基于审计层面设置审计部门,注重核查财务账目,及时发现和揭露医院违规问题。第二,摒弃传统落后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应当处罚的人员,奖励表现优秀的人员,实行多元化财务管理模式,避免出现违规现象,提升财务人员自觉性与积极性。第三,注重加强决策审批控制,医院重大决策对巨额资金流动的关系密切,不能忽视重大决策,针对高财务风险,要求管理人员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确保决策在可控制范围内,才可以落实决策措施。

(七)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平台构建

医疗服务范围广泛,专业分工精细,且业务流程复杂,且医疗服务遵循项目计费,成本核算难度大。如果应用传统手工统计核算法,则无法确保精确性。因此,注重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广现代计算网络,优化医院信息系统、财务核算软件,便于获取信息数据,提升成本核算管理网络化与自动化,增加核算数据收集与存储工作。财务内控内容涉及客户往来、供应商往来,包括项目辅助账目数据。辅助核算作用在产生经济业务后,应当归纳到总分类账、明细账账簿中,同时可以归纳到辅助核算账簿中,维护科目稳定性。应用辅助工具后,医院无须明细会计科目,能够确保科目稳定性,提升财务总体核算效率。

(八)提升医院资金使用率

新医改政策下,医院财务控制管理人员注重资金使用率管控,科学管理资金,以增加医院经济效益。医院财务管控人员,应用医院资金筹集率与使用率,增加现存资金使用率,确保医院稳步发展。比如,医院财务管控人员采购医疗器具时,联合医院经济能力,注重医疗器具成本控制,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医院财务控制人员,参考医院工作经验丰富人员的建议,提前做好医疗器具费用调研,以提升医院财务资金使用率,确保医院快速发展。同时,医院财务控制人员派遣人员定期检修和维护医疗器具,延长使用寿命。医疗器具检修人员发现损坏问题,必须及时检修更新,确保医院检测结果准确性。财务控制人员工作中,为了确保医疗器具检修人员操作质量,按照表现情况给予奖励。通过此种方式,不仅可以提升工作效率,还可以控制资金流动率。医院财务管控人员与医疗器械检修人员交流,明确医疗器具使用情况,确保预算合理性,提升现金使用率与流动率。实际工作实践中,医院领导人员应重视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全面提升医院资金利用率。

结语

综上所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遇到较多内部控制问题,例如成本配置不合理、收入支出系统不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缺失等。所以,针对医院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优化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收支系统使用效益,落实风险监管体系,注重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平台构建,提升医院资金使用率,优化固定资产核算,以维护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创新效果。

参考文献

[1]李莲蔚.强化医院内控制度建设对医院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研究[J].经济管理文摘,2021(18):122–123.

[2]王琛.新医改背景下医院财会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思路解读[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1(13):26–27.

[3]王向荣.新财会制度下构建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体系的探讨[J].经济管理文摘,2021(12):132–133.

[4]李慧.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关键思路分析[J].商讯,2021(15):17–19.

[5]朱晓燕.基于多种支付模式探讨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设计要点[J].经济管理文摘,2021(01):58–59.

[6]刘婷婷.新医疗体制下全面预算管理在医院财务内控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9(09):52–54.

[7]王小荣.基于新医改形势下的医院财务内部控制问题与策略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8(0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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