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建筑的认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5 16:21:47

古代建筑的认识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1)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01-02

引言

作为特色的旅游资源,以“山海关”、“老龙头”为代表的古建筑已是秦皇岛市众多旅游地的标志之一,成为秦皇岛市的“旅游名片” 。如何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做好对秦皇岛市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以达到经济、文化、生态等效益之间的和谐统一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规划

我市不少地方编制了多种类型的规划,但古建筑的保护未能很好地纳入建设规划中,且古建筑的保护规划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各项规划之间缺少合理、必要的衔接,其实施部门也各行其事,容易对古建筑造成“建设性破坏”。

(二)管理混乱,立法滞后

古建筑的管理部门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文物、建设、规划、旅游乃至宗教等多部门管理,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相互干扰的局面,出现协调合作难和管理“ 真空”等诸多问题。在古建筑管理机构中,真正懂保护管理的人为数甚少,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对古建筑作出科学、及时的保护决策。在古建筑保护立法方面,需要完善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规。

(三)保护意识淡薄

管理部门在如何协调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上有待提高,保护与持续发展意识淡薄。受实用短视的利益驱动,许多古建筑成了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古建筑原真性的丧失,在许多地方其物质形体也荡然无存。中国市民受教育程度总体不高,素质较低,自觉保护古建筑意识比较淡薄。当地居民生活观念和文化习俗是构成古建筑原真性和完整性的重要部分,这些无形文化的流失,给古建筑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

(四)人才和资金匾乏

人才匾乏是困扰我市古建筑保护的重要因素。古建筑保护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对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极高。我市古建筑保护人才十分缺乏,至今没有完善一个人才培养制度,且人才知识结构也不全面。此外,修复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甚至比新建建筑更多,各地在修缮古建筑时经常面临资金缺口的窘境,而资金的缺乏也不利于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

二、保护古建筑的措施

(一) 搞好城市规划

要保护好秦皇岛市古建筑,首先要搞好城市规划,城规若有失误,将造成古建筑无法估量的损失。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事关社会各界,但首要的责任在政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市政府皆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第一要任。

(二) 理顺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制

旅游发展使古建筑重获新生的同时,又使各管理部门的利益纷争更趋激烈,直接危及到古建筑的保护。在当代社会,保护与旅游发展已是古建筑管理的主要目标,古建筑保护机构的管理职能应与其适应,随之改变,但保护必须处于第一位。针对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当务之急是要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一个从属于政府的、统一的专业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古建筑保护朝着有利方面演进。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制体系法律法规能够强制性规范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和管理者的行为,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

(三)提高科技含量

保护古建筑,就是保护古建筑的原状、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在古建筑修复中要充分认识到其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古建筑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这是至关重要的。古建筑保护的每一项干预、修复活动均需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以前期周详的史料和考古研究、调查、勘测、记录、分析等为基础和前提,并开展相关的多学科合作。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相互配合,运用各学科的知识对古建筑进行研究,有助于达到对古代建筑保存的科学认识。在古建筑的修复过程中,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科技。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可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古建筑,采取的保护措施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科学。如随着计算机及相关技术的迅猛发展,现在数字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虚拟现实等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保护与复原开始用于古建筑保护中,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现代科技手段虽然有上述优势,但不能代替传统技术,甚至不应该设想去改造它,应该做到两者之间有机的结合,各展所长,各有侧重。

(四)加强对古建筑的维护

由于我市古建筑的材料主要是木材,其主要损坏原因是木材的腐烂,定期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和修复十分重要。对古建筑的维护应该坚持原真性,即保持古建筑本身和它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仿照古代建筑风格,利用现代科技使古建筑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

(五)增强保护意识

古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市民自觉地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古建筑才能永久长存。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全民的共同义务,全市上下应提高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市民更要提高自身素质。

(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我市古建筑保护理论知识薄弱,专业性人才缺乏。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向国外和其他城市学习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来解决新时期我市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结语

古建筑是秦皇岛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将会促进秦皇岛旅游业的发展。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2)

中国古代建筑溯其源流,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从现有的考古材料来看,古代中国在新石器时期已经有了维持生存的农耕技术。农耕技术的出现意味着古代先民已经脱离了居无定所的原始居住状态,开始有意识地构筑与生相随的居住场所。伴随着周而复始的耕种劳作与不断变化的周遭环境,唯一不变的就是躲避风雨的安身之处。不难看出,建筑便成为古代先民生存自由的自觉选择,有意识地构筑安身之屋与本能寻求栖身之处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中国古代建筑自此便开始了它的历史进程。

农耕生活的认知方式决定了建筑方式的选择。古代先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寒来暑往,一枯一荣的自然现象;播种、收获,收获、播种的互动过程;与自然和周遭环境紧密相连的命运联系,构成了当时人们生存状态的全景图画。正因为处在为生存而忙碌的自然环境下,天时变化,节气交替,仰仗春夏秋冬耕种的古代先民,在得到自然的恩惠时,俯仰天地之间体察到宇宙万物循环往复、彼此联系的生命秩序,从而也认识到宇宙自然的不可抗拒,也确认了人与自然亲和融洽的相互关系。经年累月的观察和日常生活经验的积累反映在中国古代知识系统里便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基于这样的认识,天与人的关系便建立在一个互动合理的范围内,绝不是一味地向自然索取。尽管这一思想的历史背景,与当时人们自身的认识水平和有限的生存力量有关,但只有顺应自然,人的生存才得以发展,形而下之器的创造与形而上之道的自然规律才能和谐统一,天人合一才能获得生命存在的确认。“在世界古代各文化系统中,没有任何系统的文化,人与自然曾发生过像中国古代样亲和关系。”①所以,亲和之道在早先的境况下一方面是环境的驱使,另一方面又是文化价值上的取向。从此,中国古代建筑始终依恋在自然的怀抱里。

由于有了天人合一的建筑体认,中国古代建筑无论从形态上还是材料上都极力从宇宙自然中寻找创造的来源。与我们朝夕相处的树木是自然万物中的有机生命,不同的季节以不同的生命形态与人发生密切的关系。因此,中国古代建筑在材料的应用上特别钟情于木材。面对随处可见的石料而选择木料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这是建筑观念和文化信念的使然。不仅如此,选择木材还在于木材优越的物理特性和易于加工的材料性能,透过所加工的形态从中体现出柔韧、温和的品质,柱、梁、门、窗所散发的木质气息,以及那记录生长历程的纹理,都处处体现了与人的亲和关系,用木材营造的建筑自然会弥漫着家园的温暖。中国古代建筑之所以选择木材,无论是自然之木,还是心性之木,都反映出古代中国人心性对木性的认同,然而木性也适应心性的要求。

中国古代建筑由于把木材作为主要建材,木材良好的物性特质以及易于安装拼接的物理属性,为中国古代建筑构架体系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基本保证。中国古代建筑这种构架体系,柱、梁之间十分强调上下左右相互联结、互相共存的结构关系,以相对稳定的构架秩序来应对多变的建筑需求。同样的柱、梁构架可以在往复延伸上构成宽大开敞的空间场所,可以在纵深的推进里形成重重庭院。显然,柱、梁相互共存的结构关系与农耕社会特有的认知方式一脉相承,天人合一的建筑体认无疑建立在统一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上,植根在有无相生的变化里,融汇在循环往复的发展认识上。因此,中国古代建筑的构筑方式从一开始就从天人合一的理念出发,并始终认为人不能从宇宙自然中抽离出来,建筑不应该游离于自然之外。所以,中国古代建筑不刻意追逐房屋的高度,任何脱离地球引力的尝试,均归依到重重的院落里与树木为伴,与山水为邻。在建造房屋时其营造法式规定了“上分”“中分”“下分”,也就是屋顶、屋身、台基,与之相对应的便是天、人、地,天人合一的观念已经渗透到建筑的营造之中。“当西方建筑因应功能而改变时,传统中国建筑却以因应维持一种文化的价值或理想而保存,中国文化有多悠长,这三个部分的组合便多悠长。所以,当我们开始去看这几个看来只是基本部分时,其实我们也是在端详着整个中国文化的面目。”②中国古代建筑在木构架的体系里以“三分”的法式,不断满足并组合为各种功能要求的建筑。由此可见,古代中国的建筑从来以亲和的姿态回应自然,并从中寻找创造的灵感,从剖析具体的建筑营造中更能体会出中国古代建筑的特别之处。

中国古代建筑由于采用木柱、木梁组成房屋的基本框架,木梁和木柱承受来自屋顶和楼面的重量,建筑的墙壁实际上并不承重,这就赋予建筑物以极大的灵活性。它可以做成四面毫无遮挡,有顶无墙的亭榭。也可以做成四壁严实、空间封闭的仓房。由于木构架的原因,对于室内空间的划分同样也十分自由,为了在室内获得大面积空间,无须任何隔断,仅剩柱子的排列。与此相反,可以在柱子之间进行围隔,从而获得较小空间。特别是采用半通透的落地罩等隔断样式,既划定了空间范围,又不阻挡视线,做到隔而不断,虚实相间。木构架结构能灵活地适应各种地形,既能把单体建筑聚合成重重院落,形成庞大的建筑组群,又能依山傍水建构楼阁亭榭,不受高低不同的限制,这就为建筑组群的空间布局带来极大的可能性。以木构架为主体的中国古代建筑,从单体建筑来看,一般都是矩形的平面空间,房屋的几何形体不会有很大的变化,要想获得建筑空间的丰富性,解决的办法是通过单体建筑的排列组合形成院落,以满足人们对建筑空间的多重要求。如果一座座单体建筑通过平面纵深推进,就会产生迥然相异的空间聚合,如果作横向推移时会形成宽广的空间场所,沿四周修筑房屋和墙体就变成相对封闭的庭院。由此看来,中国古代建筑并不寻求突破自然的高度来体现征服自然的人工伟力,任何寻求建筑高度及征服自然的尝试都消解在平面的展开上,与自然相拥成为中国古代建筑所遵循的不二法则。中国古代建筑平面布局的规划既有中轴对称形式,又有依环境而顺势的自由展开方式,从而达到了既有理性的规范又有自然的巧妙。在借用自然的问题上不露痕迹、巧用天工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理想追求。

如果单从外部观看中国古代建筑组群,好似一组封闭而没有生命活力的房屋,但走进中国古代建筑的庭院内,明显感到人与自然密切相处而生机勃勃。庭院空间作为各个单体建筑的联结纽带,促使每一单体建筑的使用功能、交通联系归于一统,形成了一个共享的空间单元。特别是在民居建筑的庭院里房间的通风采光、人流、物流的交通联系、种树养花、儿童游戏、休闲聊天均在这个共享空间里进行。“从庭中阳光的移动,可以感觉‘天时’的变化。从庭中阴雨风雪的来临,可以知道‘节气’的变化。从空气的新鲜、阳光的温暖,可以感到人的生命与大自然的活力息息相关。”③人与人、人与自然在庭院里和谐相处,人们在这一方庭院里呼吸到生命自由的气息,一种与自然密切交流的回应。

庭院的建筑功能在中国古代建筑中成为人与自然对话的场所,而中轴对称则是获得整体空间布局的有序方式。中国古代建筑其布局采用对称形式,一方面满足功能上、技术上的要求,这是“天道”。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宗法礼仪、人际规范的要求,这是“人道”。基于以上原因,无论是宫殿、衙署、寺观,还是南北地方的民宅院落,都毫无例外地采取对称方式,在中国古代建筑体系里以宫殿、坛庙为代表的正式建筑都严格地按照以纵轴为中心左右对称的空间格局。由单体建筑排列组合而形成的对称布局,呈现出一种方正、规整、井然有序的空间美感,营造出庄严平静、肃穆平和的环境氛围。一般而言,中轴对称的空间格局,其表现为主要建筑在中轴线上,次要建筑随横轴左右展开,其他的房屋则以主要建筑为中心沿周边布置,共同形成相对封闭的庭院。重点建筑被周遭的房屋和围墙所围系,在围合的环境下具有压倒一切的中心地位,也形成了通盘布局里的视觉焦点。在对称轴线下的建筑组群还可以沿着纵轴串连成若干院落,每组称一“进”,所谓庭院深深便是这层含义。然而更为宏大的建筑群落还可在主院落的侧边营建次要的庭院和多进院落,形成多条纵轴并列,主轴线称“中路”,两侧为“东路”和“西路”。有鉴于中国古代建筑在平面上纵深发展而取得建筑组群与庭院空间的多重变化,才使人们在穿行重重院落的进程中,把人的兴奋情绪调适到恰如其分的程度,起到起承转合、一收一放的心理调节作用。

中国古代建筑对自然的尊重,还体现在利用自然而不破坏自然的态度上,从建筑非对称的自由布局方式里可以看出践行这一建筑理念的积极表现。中国古代的大多数园林和一些民居建筑,因不规则地形和高低起伏的地势,而采取不对称的组群方式。由若干单体建筑沿着地势轴线作纵向移动,单体建筑之间的距离可长可短,在为数不多的建筑物之间便形成了纵深的空间序列,各座建筑之间的联系主要靠人流动线而串联。体察建筑空间的转换则以人流动线的时间过程来完成,形成了步移景移的动态变化。虽然单体建筑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然而采用流观的方法就很容易产生空间的节奏感,细微体察与瞬间把握在静止和流动中完成,不难看出,这是轴线距离的长短变化所带来的空间感受。在中国古典园林平面布局里,其轴线往往偏离直线的规定,根据起伏错落的自然景观,而采取灵活多变的应对方略,单体建筑可大可小、能方能圆;联通路线能曲可直;空间转换更显得曲折有致。所有建筑在起伏交错中进入曲径通幽、别有洞天的境界,把人工的迹象隐于自然境地里而不露声色,这是自由布局的基本手法。在中国古代建筑体系里,还有一种更为开放自由的散点式平面布局,以大隐于山、于水的手法,仰卧山水之间尽显自然亲情。由此可以看到:建筑房屋以点状的方式自由地散布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散点布置的建筑房屋,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苦心经营,它没有沿轴线布局的霸气,也不看重曲折的线性串联。建筑组群的空间聚合、开放,以点的情状围绕在特定的自然区域里,依形就势,顺应构成。有的就山势而高低错落,起伏进退。有的依水流沿岸散布,没有明显的人流动线。散点式布局,不以方位朝向、规则定式为准绳,而是无拘无束、融洽地投入到自然环境之中,借景筑屋、自由空灵。因此,宁静致远、自然淳朴是散点式布局所祈望的空间境界。

我们考察了在“天人合一”的建筑体认下,中国古代建筑的构筑方式和空间布局,置身于自然之中的中国古代建筑对自然的回应方式,从来都是建立在天人互动的合理关系上,利用自然而不破坏自然,这是中国古代建筑的核心价值所在。

注释: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3)

中国古代建筑溯其源流,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从现有的考古材料来看,古代中国在新石器时期已经有了维持生存的农耕技术。农耕技术的出现意味着古代先民已经脱离了居无定所的原始居住状态,开始有意识地构筑与生相随的居住场所。伴随着周而复始的耕种劳作与不断变化的周遭环境,唯一不变的就是躲避风雨的安身之处。不难看出,建筑便成为古代先民生存自由的自觉选择,有意识地构筑安身之屋与本能寻求栖身之处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中国古代建筑自此便开始了它的历史进程。

农耕生活的认知方式决定了建筑方式的选择。古代先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寒来暑往,一枯一荣的自然现象;播种、收获,收获、播种的互动过程;与自然和周遭环境紧密相连的命运联系,构成了当时人们生存状态的全景图画。正因为处在为生存而忙碌的自然环境下,天时变化,节气交替,仰仗春夏秋冬耕种的古代先民,在得到自然的恩惠时,俯仰天地之间体察到宇宙万物循环往复、彼此联系的生命秩序,从而也认识到宇宙自然的不可抗拒,也确认了人与自然亲和融洽的相互关系。经年累月的观察和日常生活经验的积累反映在中国古代知识系统里便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基于这样的认识,天与人的关系便建立在一个互动合理的范围内,绝不是一味地向自然索取。尽管这一思想的历史背景,与当时人们自身的认识水平和有限的生存力量有关,但只有顺应自然,人的生存才得以发展,形而下之器的创造与形而上之道的自然规律才能和谐统一,天人合一才能获得生命存在的确认。“在世界古代各文化系统中,没有任何系统的文化,人与自然曾发生过像中国古代样亲和关系。”①所以,亲和之道在早先的境况下一方面是环境的驱使,另一方面又是文化价值上的取向。从此,中国古代建筑始终依恋在自然的怀抱里。

由于有了天人合一的建筑体认,中国古代建筑无论从形态上还是材料上都极力从宇宙自然中寻找创造的来源。与我们朝夕相处的树木是自然万物中的有机生命,不同的季节以不同的生命形态与人发生密切的关系。因此,中国古代建筑在材料的应用上特别钟情于木材。面对随处可见的石料而选择木料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这是建筑观念和文化信念的使然。不仅如此,选择木材还在于木材优越的物理特性和易于加工的材料性能,透过所加工的形态从中体现出柔韧、温和的品质,柱、梁、门、窗所散发的木质气息,以及那记录生长历程的纹理,都处处体现了与人的亲和关系,用木材营造的建筑自然会弥漫着家园的温暖。中国古代建筑之所以选择木材,无论是自然之木,还是心性之木,都反映出古代中国人心性对木性的认同,然而木性也适应心性的要求。

中国古代建筑由于把木材作为主要建材,木材良好的物性特质以及易于安装拼接的物理属性,为中国古代建筑构架体系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基本保证。中国古代建筑这种构架体系,柱、梁之间十分强调上下左右相互联结、互相共存的结构关系,以相对稳定的构架秩序来应对多变的建筑需求。同样的柱、梁构架可以在往复延伸上构成宽大开敞的空间场所,可以在纵深的推进里形成重重庭院。显然,柱、梁相互共存的结构关系与农耕社会特有的认知方式一脉相承,天人合一的建筑体认无疑建立在统一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上,植根在有无相生的变化里,融汇在循环往复的发展认识上。因此,中国古代建筑的构筑方式从一开始就从天人合一的理念出发,并始终认为人不能从宇宙自然中抽离出来,建筑不应该游离于自然之外。所以,中国古代建筑不刻意追逐房屋的高度,任何脱离地球引力的尝试,均归依到重重的院落里与树木为伴,与山水为邻。在建造房屋时其营造法式规定了“上分”“中分”“下分”,也就是屋顶、屋身、台基,与之相对应的便是天、人、地,天人合一的观念已经渗透到建筑的营造之中。“当西方建筑因应功能而改变时,传统中国建筑却以因应维持一种文化的价值或理想而保存,中国文化有多悠长,这三个部分的组合便多悠长。所以,当我们开始去看这几个看来只是基本部分时,其实我们也是在端详着整个中国文化的面目。”②中国古代建筑在木构架的体系里以“三分”的法式,不断满足并组合为各种功能要求的建筑。由此可见,古代中国的建筑从来以亲和的姿态回应自然,并从中寻找创造的灵感,从剖析具体的建筑营造中更能体会出中国古代建筑的特别之处。

中国古代建筑由于采用木柱、木梁组成房屋的基本框架,木梁和木柱承受来自屋顶和楼面的重量,建筑的墙壁实际上并不承重,这就赋予建筑物以极大的灵活性。它可以做成四面毫无遮挡,有顶无墙的亭榭。也可以做成四壁严实、空间封闭的仓房。由于木构架的原因,对于室内空间的划分同样也十分自由,为了在室内获得大面积空间,无须任何隔断,仅剩柱子的排列。与此相反,可以在柱子之间进行围隔,从而获得较小空间。特别是采用半通透的落地罩等隔断样式,既划定了空间范围,又不阻挡视线,做到隔而不断,虚实相间。木构架结构能灵活地适应各种地形,既能把单体建筑聚合成重重院落,形成庞大的建筑组群,又能依山傍水建构楼阁亭榭,不受高低不同的限制,这就为建筑组群的空间布局带来极大的可能性。以木构架为主体的中国古代建筑,从单体建筑来看,一般都是矩形的平面空间,房屋的几何形体不会有很大的变化,要想获得建筑空间的丰富性,解决的办法是通过单体建筑的排列组合形成院落,以满足人们对建筑空间的多重要求。如果一座座单体建筑通过平面纵深推进,就会产生迥然相异的空间聚合,如果作横向推移时会形成宽广的空间场所,沿四周修筑房屋和墙体就变成相对封闭的庭院。由此看来,中国古代建筑并不寻求突破自然的高度来体现征服自然的人工伟力,任何寻求建筑高度及征服自然的尝试都消解在平面的展开上,与自然相拥成为中国古代建筑所遵循的不二法则。中国古代建筑平面布局的规划既有中轴对称形式,又有依环境而顺势的自由展开方式,从而达到了既有理性的规范又有自然的巧妙。在借用自然的问题上不露痕迹、巧用天工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理想追求。

如果单从外部观看中国古代建筑组群,好似一组封闭而没有生命活力的房屋,但走进中国古代建筑的庭院内,明显感到人与自然密切相处而生机勃勃。庭院空间作为各个单体建筑的联结纽带,促使每一单体建筑的使用功能、交通联系归于一统,形成了一个共享的空间单元。特别是在民居建筑的庭院里房间的通风采光、人流、物流的交通联系、种树养花、儿童游戏、休闲聊天均在这个共享空间里进行。“从庭中阳光的移动,可以感觉‘天时’的变化。从庭中阴雨风雪的来临,可以知道‘节气’的变化。从空气的新鲜、阳光的温暖,可以感到人的生命与大自然的活力息息相关。”③人与人、人与自然在庭院里和谐相处,人们在这一方庭院里呼吸到生命自由的气息,一种与自然密切交流的回应。

庭院的建筑功能在中国古代建筑中成为人与自然对话的场所,而中轴对称则是获得整体空间布局的有序方式。中国古代建筑其布局采用对称形式,一方面满足功能上、技术上的要求,这是“天道”。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宗法礼仪、人际规范的要求,这是“人道”。基于以上原因,无论是宫殿、衙署、寺观,还是南北地方的民宅院落,都毫无例外地采取对称方式,在中国古代建筑体系里以宫殿、坛庙为代表的正式建筑都严格地按照以纵轴为中心左右对称的空间格局。由单体建筑排列组合而形成的对称布局,呈现出一种方正、规整、井然有序的空间美感,营造出庄严平静、肃穆平和的环境氛围。一般而言,中轴对称的空间格局,其表现为主要建筑在中轴线上,次要建筑随横轴左右展开,其他的房屋则以主要建筑为中心沿周边布置,共同形成相对封闭的庭院。重点建筑被周遭的房屋和围墙所围系,在围合的环境下具有压倒一切的中心地位,也形成了通盘布局里的视觉焦点。在对称轴线下的建筑组群还可以沿着纵轴串连成若干院落,每组称一“进”,所谓庭院深深便是这层含义。然而更为宏大的建筑群落还可在主院落的侧边营建次要的庭院和多进院落,形成多条纵轴并列,主轴线称“中路”,两侧为“东路”和“西路”。有鉴于中国古代建筑在平面上纵深发展而取得建筑组群与庭院空间的多重变化,才使人们在穿行重重院落的进程中,把人的兴奋情绪调适到恰如其分的程度,起到起承转合、一收一放的心理调节作用。

中国古代建筑对自然的尊重,还体现在利用自然而不破坏自然的态度上,从建筑非对称的自由布局方式里可以看出践行这一建筑理念的积极表现。中国古代的大多数园林和一些民居建筑,因不规则地形和高低起伏的地势,而采取不对称的组群方式。由若干单体建筑沿着地势轴线作纵向移动,单体建筑之间的距离可长可短,在为数不多的建筑物之间便形成了纵深的空间序列,各座建筑之间的联系主要靠人流动线而串联。体察建筑空间的转换则以人流动线的时间过程来完成,形成了步移景移的动态变化。虽然单体建筑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然而采用流观的方法就很容易产生空间的节奏感,细微体察与瞬间把握在静止和流动中完成,不难看出,这是轴线距离的长短变化所带来的空间感受。在中国古典园林平面布局里,其轴线往往偏离直线的规定,根据起伏错落的自然景观,而采取灵活多变的应对方略,单体建筑可大可小、能方能圆;联通路线能曲可直;空间转换更显得曲折有致。所有建筑在起伏交错中进入曲径通幽、别有洞天的境界,把人工的迹象隐于自然境地里而不露声色,这是自由布局的基本手法。在中国古代建筑体系里,还有一种更为开放自由的散点式平面布局,以大隐于山、于水的手法,仰卧山水之间尽显自然亲情。由此可以看到:建筑房屋以点状的方式自由地散布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散点布置的建筑房屋,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苦心经营,它没有沿轴线布局的霸气,也不看重曲折的线性串联。建筑组群的空间聚合、开放,以点的情状围绕在特定的自然区域里,依形就势,顺应构成。有的就山势而高低错落,起伏进退。有的依水流沿岸散布,没有明显的人流动线。散点式布局,不以方位朝向、规则定式为准绳,而是无拘无束、融洽地投入到自然环境之中,借景筑屋、自由空灵。因此,宁静致远、自然淳朴是散点式布局所祈望的空间境界。

我们考察了在“天人合一”的建筑体认下,中国古代建筑的构筑方式和空间布局,置身于自然之中的中国古代建筑对自然的回应方式,从来都是建立在天人互动的合理关系上,利用自然而不破坏自然,这是中国古代建筑的核心价值所在。

注释: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4)

中图分类号: TV867 文献标识码:

0 引言

人类历史长廊中的建筑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脉,并作为其历史见证。该类建筑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往往以其独特的风格和传统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忠实的反应着人类的历史。现代人类应将该类古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避免因破坏而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更好的认识我们的生活环境,从中汲取民族营养。而如何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已经成为当代人类刻不容缓的大事。

1 古建筑保护的意义[1]

古建筑作为人类文化精神的载体,通过了解古建筑可理解其丰富的文化内涵,由于其可见证所在城市的沧桑变化,而被认为是该城市的“历史记忆的符号”和“城市发展的链条”,一旦其被破坏则难以恢复和接续。同时由于古建筑均是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诞生的,因而其是最为直接的历史实物例证,其可真实的反应当时的技术水平、艺术风格等,其也是无数工匠在长期建筑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经验,因而其对现代相关专业人员而言具有极大的启迪和示范作用。因此说对古建筑进行有效保护的真正意义主要是可记录历史和展示文化,并可对古代建筑的历史因素进行完整的传承和表达,并可透过外在的美学特征研究其内在的文化魅力。

2 古建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拆保失衡

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一旦城市发展和老城区保护中存在矛盾,人们往往牺牲后者,最终导致大片老城区消失,尤其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规模现代化城市改造给遗留下来的古建筑甚至历史文化名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导致该类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人们没有正确认识到古建筑存在的意义,导致人们不能将古建筑向对待艺术品一样对待,因而导致“整旧如旧和焕然一新”间矛盾的发生,并往往将焕然一新作为古建筑保护的最终标准。

2.2 建筑整体性被破坏

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老城区改造往往将数百年形成的复杂的社会人文环境破坏掉,大规模的现代建筑往往缺少了昔日的人情味,改变了古代建筑散布在城区内并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现状,即使有零星古建筑被保存下来,由于其周围的环境已不复存在导致该类建筑也失去了其保护意义。

2.3 城市文脉被切断[2]

任何城市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自己独特的文脉,最终形成其历史和文化的结晶,而当代城市建设中往往忽视了对城市文脉的保护和延续,最终导致所在城市的历史和意韵逐步消失。而在古建筑的保护过程中人们往往大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材料进行修缮,违背了古建筑保护中“整旧如旧”的方法,违背了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不仅应保护其外表而且应保护其采用的工艺和材料。导致该类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古建筑保护的概念模糊,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也主张除旧布新和推陈出新的理论,导致古建筑保护对多数国人尤其是年轻人而言成为陌生的概念。

3 古建筑保护方法

3.1 迁建保护

对部分古建筑尤其是现代化城市建设中所涉及的古建筑可采取迁建的方法对其进行保护,在迁建过程中应遵循古制朝向,即保持古建筑主体不变的原则,并应保持建筑朝向和当地气候、区域脉络以及居民习惯间的和谐关系不被破坏;同时应保证布局经济合理,在迁建过程中应尽量使所涉及的地块趋于整合,并应将建筑内各区域进行合理的分区以延续古建筑的原有风貌。

3.2 合理规划

在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应从整体着眼并进行多方位、全系统的研究,并应在现代城市规划过程中全面统筹考虑老城区的历史性、现实性和发展性,并应对国际上对老城区及古建筑保护的文化理念和方式以取长补短,同时也应坚持以人为本,提倡公众参与从多角度、多方位考虑对其进行保护的方法和措施。

3.3 合理更新

在现代城市规划过程中对所涉及的古建筑应首先保护其原真性以求将历史文物完整的保存。对所需修缮的古建筑应尽可能采用原有工艺和施工原材料,在修葺过程中应坚持“拯救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同时应保证古建筑的整体性,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应尽量保护其所在环境和景观等,以求最大限度的体现其历史原貌,真正实现建筑上历史的延续;并应坚持古建筑的延续性,在保护过程中应用发展的眼光对古建筑进行修葺,并将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代代相传。

3.4 古为今用

在现代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古建筑精心保护并充分利用可增加城市品位,并可产生良好的美感效果,同时可充分发挥古建筑在现代旅游业中的作用,最终实现开发和利用间相互促进并协调发展。部分古建筑在现代生活中已经失去其原有的实用价值,因而在现代城市建设中应赋予古建筑新的实用功能,并适当挖掘其再利用的价值,实现其在现代社会中获得新生的效果,最终实现古建筑同现代建筑相互融合的效果[3]。

3.5 延续原有用途

对部分古建筑尤其是处于现代城区内部的古建筑应尽可能保持或恢复其原有的用途,如部分临街宅店和仍继续使用的庙宇宫观等建筑,在对其保护的过程中应避免由于传统商业职能的退化导致临街宅店它用,对庙宇宫观等建筑则应延续其原有应用价值并尽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6 增强商业服务职能

对相应古建筑传统商业和文化职能的恢复,并利用其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可作为对部分古建筑保护和发展的战略措施。应最大限度的实现古建筑在现代城市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载体,可通过采取对非商业性建筑进行功能性改造以增加其商业功能,继而带动当地经济活力,实现其为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7 作为博物馆或陈列馆

对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或准文物建筑则应结合其现状布局将其改造为当地历史博物馆或具有当地民族风情的博物馆或具有当地传统工艺的陈列馆等,通过该类措施既可充分发挥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并可增强当地文化职能,同时其重要地位也利于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保护。

4 结语

古建筑对当地经济文化历史研究具有深刻意义,对古建筑进行合理保护对研究当地及人类历史具有极高价值,但在现实古建筑保护中应充分认识到人们对古建筑保护意识的淡薄,保护方法的不当等现状,导致对众多古建筑保护未能实现良好的及时的保护,在未来古建筑保护中应摒弃原有的单纯意义上的保护,而应延伸为对古建筑文化和风格的保护,最终实现古建筑原有风貌和内部设施,并最终最大限度的实现其商业价值。

参考文献: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5)

0.引言

古建筑是城市文明发展的标志,是祖先所留下的历史遗物、智慧、生活环境的综合体。保护和利用古建筑是加强对中华民族文明历史研究发现的物证所在,因此,保护具有艺术价值又有实用价值的古建筑进行有效的利用,使其转化为旅游文化产业项目,创造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经济建设、旅游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古建筑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建筑的生存和保护面临着的巨大挑战。主要表现在:

1.1.缺乏保护和利用意识

不少地方对古建筑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保护工作没有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行之有效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偏面强调现代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基层文化文物部门对规划建设无权干预,文保单位经费紧缺,使古建筑不能得到积极的保护,不适当的现代建设开发,加剧了古建筑的破坏和毁灭。同时,全民保护古建筑的意识不强,还没有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随意处置事件时有发生。

1.2.古村居建设生态环境恶化

在现代高楼别墅建筑的冲击下,大批具有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古建筑原始面貌遭到破坏,原始的建筑结构被现代的装饰所替代,周边高楼林立,失去了原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内涵。

1.3.古建筑流失状况严重

现在留存的古建筑大多无人居住或只有老年人留守,对保存工作存在很大困难和问题,往往出现不是毁于火灾就是被贼偷盗部分有价值的雕刻构件,使古建筑不能保持完整而失去保护价值。几年来,无序收购古建筑构件和其他文物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地方还公开或半公开的开设古建构件和古玩交易市场,违法收购、倒卖民间古建构件和其他具有历史文化研究价值的民间藏品。由于交易市场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给一些不法分子开了方便之门,给保护古建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1.4.古建筑保护抢救资金匮乏

大多古建筑已年久破损,修复价格高昂,资金无法着落(改成落实到位),仅凭个人力量将无济于事,所以有的古建筑只得让其倒塌损坏。

面对严峻的现实状况,本人认为,古建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文化风貌,充满着“原生态建筑文化”的魅力,为大都市人们的鲜奇关注,在中国辽阔的大地上,迄今还遗存着无数的古建村落。从保护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独立性,强化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维护文物保护的严肃性,从延续中华文明的高度,重视古建村居保护和利用工作,建议各级政府把保护工作列入城镇乡村规划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美丽城镇、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保护抢救工作是古建保护的当务之急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是古建保护工作的立足点。首先要把古建村落的原生态保护下来,要像保护文物一样,分级负责。古建筑保护工程是以保护物质文化为主要对象的。我们今天保护的物质文化遗产是由祖先创造和保护发展的结果,我们只是在对它们进行看护中,无论是对之重视,还是疏忽怠慢都将影响到我们后代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让祖先们创造的劳动财富物质遗产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消亡,否则,我们会沦为千古罪人。然而,可怕的是不少人对古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旧的不去新的就不来,所以偏面追求城镇乡村建设规划现代化、整体化,将古建城镇村落作为陈旧破损,有损美丽城镇乡村建设形象而被列入旧城镇、旧村庄改造建设规划之列,取而代之的高楼别墅,宽敞明亮的铝合金门窗,使原生态的古城镇、古村落不复存在,在大地上消失了。这无疑是一种缺乏文化素质修养,目光短浅,不负责任的行为。

本人认为,我们对待古建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要像荷兰人保护风车一样,要有长远打算,要有先见之明……像荷兰人民,因自己的国土上保留这些风车而被国际社会公认为荷兰的象征而感到自豪。

全国各地古建筑、古村居,星罗棋布,我们应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保护和抢救进程,积极稳妥地推荐(开展)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针对现实问题,我觉得对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各地古建筑和古村居进行普查、登记,按历史年代进行分类,建立全面反映各地古建筑、古村落基本面貌的档案资料数据库,基本摸清全国各地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家底(现状)。只有摸清家底(现状)、弄清历史、分析评估,才能对古建筑、古村落进行有效的抢救和保护。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6)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中国建筑文化,是东方所独具的一种“大地文化”。

一般而言,凡是建筑,无论古今中外,都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展现于广阔地平线之上的、一种巨大的空间文化形态,建筑是人类按一定的建造目的、运用一定的建筑材料、把握一定的科学技术与美学“语汇”所进行的大地营构。雄伟古老的中国万里长城、举世闻名的明清北京故宫、意境宁静深邃的江南园林建筑,正如严正重拙的埃及金字塔、典雅静穆的希腊“帕提农”神庙、巨硕华美的罗马凯旋门以及清丽纯和的印度泰姬陵一样,无一不是一种在时间的流逝中矗立于大地的空间存在,在现实的无言沉默之中,给人以深沉的历史感,不断地向人“诉说”着这个国家、民族、时代甚至地域、个人的独特的“文化”,并且无可逃避地对建筑文化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世界建筑体系

古代世界曾经有过的主要的独立建筑体系大约有七个,其中有的或早已中断,或流传不广,成就和影响也就相对有限,如古埃及、古代西亚、古代印度、古代美洲建筑等。只有中国建筑、欧洲建筑、伊斯兰建筑被认为是世界三大建筑体系,其中又以中国建筑和欧洲建筑延续时代最长,流域最广,成就也就最为辉煌。

中国最早的史前建筑,诞生于距今约10000年前的旧、新石器时代之交,即原始农业开始出现,人们的定居要求开始增强的时候。而最早显现出初步的关于美的即广义艺术要求的建筑,则出现于公元前4000年新石器时代中期。从一种结构体系而言,中国传统建筑终结于二十世纪初。

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建筑始终完整保留了其体系的基本性格。从其全部历史可以分出几个大的段落,商周到秦汉,是萌芽与成长阶段;秦和西汉是发展的第一次高潮;历魏晋经隋唐到宋,是成熟与高潮阶段;唐宋的成就更为辉煌,是第二次高潮,可以认为是中国建筑的高峰;元至明清是充实与总结阶段;明至盛清以前是发展的第三次高潮。可以看出,每一次高潮的出现,都相应地伴有国家的统一、长期的安定和文化的急剧交流等社会背景。例如秦汉的统一加速了中原文化和楚、越文化的交流;隋唐的统一增强了中国与亚洲其他国家,以及中国内部南北文化的交流;明清的统一又加强了中国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并开始了中西建筑文化的交流。与其他艺术例如诗歌常于乱世而更见其盛的情况不同,可以认为,统一安定、经济繁荣、国力强大和文化交流,正是建筑艺术得以发展的内在契机。

二、中国建筑文化起源

中国古代是怎么看待中国建筑文化之起源这一重要问题的呢?

墨子云:“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宫室之时,因陵丘掘穴而处焉。圣王虑之,以为掘穴,曰冬可以辟风寒。逮夏,下润湿,上熏,恐伤民之气,于是作为宫室而利。”墨子又说,“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易传》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雪,盖取诸大壮。”《韩非子・五蠹》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辟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礼记》则指出,“古者民泽处复穴,冬日泽不胜霜雪雾露,夏日则不胜暑蛰。圣人作,为之筑土构木,以为宫室,上栋下宇,以蔽风雨,以避寒暑,而百姓安之。”

这里所记,难免挂一漏万,其意不外有三。其一,上古宫室之起源,始于自然环境之恶劣;其二,宫室之前期居住文化方式,为穴居与巢居;其三,上古穴居与巢居的创造者,为“圣人”、“圣王”。

如前所述,中国建筑文化之起源种种,所处时代有异,而所论大同小异。其中主要之点,是将上古宫室之发明权,归之于黄帝之类。这反映出一个共同的文化观念与文化心态,即强烈而执拗的崇祖倾向,往往将“人文初祖”黄帝指为中国建筑文化的创始者,这大概是中国文化史上所流行的阴阳五行观在祖宗崇拜观念中的反映了。

三、中国建筑的“宇宙”精神

在文化观念和时空意识上,这关系到历来中国人所认识、体悟到的“建筑”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中国人所认识、体悟到的“建筑”,是一种人工创造的“宇宙”。宇宙即建筑,建筑即宇宙,这一点,早在先秦的文化观念与时空意识中,已经光辉地体现出来了。

宇宙之“宇”,指“宙”(时间)的空间存在方式;“宙”,指“宇”(空间)存在的运动过程。宇指空间的广延性;宙具时间的延续性。时空并存,不可分拆。然而,如果仅仅知道“宇宙”即时空这一意义却不去追溯“宇宙”的本来义,必将无力解开宇宙即建筑、建筑即宇宙这一中国建筑文化的理论之谜。

“宇宙”的本义,指建筑。

所谓“宇”,屋檐之谓。《说文》:“宇,屋边也。”“屋边”即屋檐,许慎可谓深谙“宇”之底蕴。此说肇自《易经》。《易经》大壮卦有“上栋下宇,以待风雨”之说,即取“宇”之本义。“宙”的本义为梁栋。高诱说得很清楚:“宇,屋檐也;宙,栋梁也。”

建筑是一种空间存在,它以屋顶、屋檐为代表的立面是这一空间存在的主要标志,但是,仅有这“宇”还不能成“屋”,只有同时有“宙”,才是宫室在东方大地之上长久屹立的现实存在。中国建筑的传统型式的木构梁栋,具有举足轻重的撑持、负重的物理功能。就中国土木建筑而言,假如抽去了房屋的“宙”即梁栋,那么屋就倒坍,也就“屋将不屋”了。

因此,那支撑屋顶重载的梁栋(宙),实在是中国传统土木建筑的生命。建筑物是否能在大地之上持“久”屹立,全凭梁栋的撑持。

从中国文化及其建筑文化分析,“宙”与“宇”字一起,共同揭示了中国古代宇宙观的形成与建筑的文化联系,或者可以说,中国古代素朴的宇宙观,是从建筑实践活动与建筑物的造型中衍生而成的,它其实就是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时空意识。

总之,中国建筑的文化性格,表现为观念上的“宇宙”观,体现出一种人工宇宙(建筑)与自然宇宙相同构的“宇宙意识”,具有人与自然相亲和的特点,使中国建筑文化的哲思境界和美学意蕴显得深邃而气度不凡。同时,以伦理代宗教及其强烈的政治伦理色彩,说明中国建筑在一般地接受儒道释文化思想影响的文化历程中,其主导文化性格的形成,无疑与儒家文化具有更多的历史联系。从以土木为材这一点来看,中国建筑的“亲地”与“恋木”,说明它对东方大地真正的血肉相连的依赖,塑造了令人深为感动的东方大地文化之情、理交融的品格。在技术与艺术上,中国建筑是空间与时间、材料与结构、方形直线(中轴)与圆曲韵致、阳刚与阴柔、庄重与活泼、理性与情感之间所进行的一场严肃而美妙的文化“对话”方式。

参考文献:

[1]儒家文化的人学视野王杰 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2]中国建筑的文化历程王振复 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7)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必须增强古村落中古建筑保护的危机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好千百年来形成的文化遗存和文化传统,走出一条保护古村落、建设新农村的和谐发展之路。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古村落中古建筑、园林绿地是地方精神难得的保存地,对地方精神的表达不仅仅是形式,而且还是一种体验。建筑是物质生产的产物,它既要受到建造时当地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生产材料、结构技术、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同时还要受到当时政治、经济、民族习惯、、审美观点等的制约,所以各个时期的古代建筑,不仅反映当时当地的建筑水平和建筑艺术,同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部分情况,因而对我们今天来说有较高的价值。

有关专家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即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也要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可以这么说,每个古建筑都有几百年、上千年的历史,有着它存在的历史渊源,这是祖先留下来的不可估量的财富,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好这些古建筑,不但可以教育子孙后代,而且还有相当丰富的研究价值,同时它还能让中国和世界了解中国的过去,为当今社会创造丰富的社会经济财富。

1.保护古建筑的意义

1.1农村中的古建筑蕴含深厚的历史和人文价值

农村中的古建筑是该地历史的记忆,乡土建筑的精华,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它不仅仅是一个古建筑群,更是民族深厚历史的载体和传统文化的记忆[1]。它以古老的物质元素,建筑艺术,来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鲜明地折射出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民族文化的传统[2],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成为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研究古建筑,可以了解村庄的建筑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从不同地势高程角度可以分析村庄密度;通过古建筑的结构、组群布局、艺术风格等可以反映不同时期的建造技术和经济状况。由此来看保护好古建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农村中古建筑是地域文化和地方风俗的写照

不同地区的建筑有着不同的风格,反映不同地区的民风和地域文化。各类古建筑、桥梁、庙宇、名木古树等物质文化遗产,也蕴含各类民风习俗、传统节日、民间信仰、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比较完整地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无论从建筑学角度还是从文化传承的角度都亟需保护。不同地区的建筑风格,在色彩、形式、建筑材料等方面均有它各自特色。这里面包含着各个地方人们的生活习惯、地域文化、、生态环境、气候特征等方面的影响,古建筑反映各个时期人类文明及自然变迁,是自然发展和人类进化的历史载体。由于经济和人们保护古文物意识欠缺等各方面的原因,农村中古建筑保护目前很有限,一些农村中古建筑已经遭遇了不可挽回的毁坏,还有一些正在或即将被破坏,为保护我们自己文化根基的牢固,对农村中古建筑的保护迫在眉睫。

1.3 农村中古建筑是在有形环境中发展出来的,有着深厚的考古研究价值

农村中的古建筑是在有形的环境中发展出来的,它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载体,必然有适合人生存的特征[3] 。建筑最能形象反映人类的聪明智慧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把建筑美誉为“石头的史书”、“凝固的音乐”。乡土建筑在人类文化遗产中占有重要位置,它已成为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重点,并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也首次将农村古建筑列为独立的普查项目。同时,古建筑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一向受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广泛关注。古建筑从广义上看,可以泛指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建筑,包括古民居、古栈道、古村落、古寺庙、古戏台、古书院、古巷道、古河道、古石桥、古井等;从狭义上看,多指农村地区的传统建筑,不少农村古建筑,往往蕴含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是先民创造的物质文化精华,承载着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数千年农业文明的缩影,凝聚着历代先民的智慧和汗水,富有浓郁的历史人文信息,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它不仅能帮助人们了解乡土文明的进程,更能唤起人们对故土的热爱,同时也是弘扬民族文化的教科书。保护古建筑是为研究古代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建筑艺术的实物例证。由于古建筑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所以它又是许多研究社会科学方面的参考资料。此外,古建筑中与它并存的壁画、塑像、雕刻、书法等又是研究各时代艺术的重要参考资料。

2.古建筑存在的现状分析

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原本已非常脆弱的农村古建筑更加岌岌可危,不少在秀丽山水中的古建筑已遭摧毁,即便有幸存的,也是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保护乡土建筑已是刻不容缓。

2.1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古建筑的大规模拆改,已经失去原有的风貌

我国暂无古建筑保护法,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对古建筑价值认识的不断加深,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在逐步加强。近年来,很多地区依据文物保护法制定出保护古建筑的有关政策和条例,但由于各个地方对古建筑保护的力度不一,使一些尚未得到保护的古建筑加快了被破坏的步伐,一些地方的领导还没有认识到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只是一味的为了个人的政绩,把一些古老的村落夷为平地,重新在原址上盖楼房、建大厦。如浙江永嘉林坑古村落始建于明代,竹木繁茂,三面环山,溪多谷深,古村落以素木蛮石砌筑的房屋朴素真实、野趣天成为特色,线条流畅的木屋紧贴山势起伏,高低错落,被誉为“中国最美的山村民居”和“真实的桃花源”。 2002年,永嘉委托清华大学编制古村落保护方案,其中重要一项便是严禁村民在景区内兴建极度不协调的“小洋房”。然而,随着越来越多游客的到来,少数村民不顾三令五申让洋房“安营扎寨”,这座桃花源,她的古朴、自然、和谐的韵味正在被东一处西一处粗劣的砖瓦房所侵蚀,她的野趣天成的特色正在被粗暴地抹杀,还有皖南古村落、侗族古村落等,这样的大拆大改大建,古建筑也随之遭到严重破坏,有的甚至严重消失。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作为古村落主体的农民富裕之后,开始向往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村民纷纷营造新房或翻新旧房,而且大规模拆建改建,使一些有文化价值的古建筑永久消失。而建设新城、新乡、新镇后,和一些古建筑混杂在一起,显得不伦不类,既没有现代化都市的时尚通达,也看不出古建筑的富贵典雅,古建筑失去了它存在的环境,其存在的价值就会令人深思。

2.2古建筑分布零散,不利于集中保护

目前依然完好的或是破坏不太严重的古建筑,一般分布在交通不便利的深山老林,以及经济不发达,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当地的自然生态保护较好。在那些偏僻贫困的地区,人们对古建筑的认识不深刻,甚至可以说丝毫没有保护古建筑的意识,有的人竟然把古建筑上的木料拆掉当材烧,零散而复杂的分布显示出人力、财力的不足,从而使古建筑保护工作面临极大的困难,如楠溪江风景区虽然保留着农村古代耕读文化和宗族文化,卵石原木堆彻的古建筑非常有特色,这些建筑都保留宋元明清的建筑风貌,但是地理位置偏僻,楠溪江大部分地处山区,古建筑分布零散,不利于集中保护,正面临着遭毁坏危险。

2.3“空心村”的出现加快了古建筑消失的速度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一些农村的年轻劳动力大量外流,致使一些古建筑因长年无人打理而更加破败不堪[4]。主动维护的投入基本消失,而是把资金用于新建现代建筑上,他们对古建筑已不再维修,而是直接另辟新宅基地重新在交通方便,条件优越的环境中建设现代建筑,而老祖宗留下的古建筑舍弃不管,这就加快了古建筑的消失速度。

2.4大工程项目的施工,致使一些古建筑永远消失

如三峡、小浪底水库,库区人们的搬迁,库区里面的古建筑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永远消失。在政府下达搬迁文件以后,地方政府强制执行,人刚搬出,拆、挖机械就很快进入,就将一切夷为平地。其中只有文物勘测部门对整个地区进行了简单的勘测,但是他们收益颇深,出土了不少有价值的文物,而那些有价值的古建筑,从此永远消失。

2.5过度的旅游开发,是一些有价值的古建筑遭到破坏

随着近些年旅游业的兴起,加大了旅游开发力度,致使古建筑在开放的过程中遭到破坏,当古建筑分布的地区成为景区后,一些辅助设施(如餐饮、娱乐、宾馆、道路交通等)开始建设,使古建筑分布的环境失去了原来的儒雅和幽静,大量游客的进入,使很多古建筑遭到了更为严重的破坏。

2.6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都市村庄的改造,造成开发性的破坏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城市周边的村庄中古建筑的保护带来极大的挑战[5]。一些都市村庄改造项目,开发商保护意识淡薄,拆除一些具有很高文物价值古建筑,造成的损失严重,致使部分古建筑和历史文化加速蜕变、消解。目前,这类事情仍在发生,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致使这种蜕变、消解有明显蔓延趋势。

3.农村中古建筑保护的现状分析

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对古建筑的保护认识程度不同,以及气候特征、建筑类型、各个地方的古建筑存在的形式、状态也不一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清楚各个地方的特征进行分类保护,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保护计划 。当然有保护较好的地区,他们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3.1经济发展和开放程度不同的地区,对古建筑保护的情况不同

经济的发展程度对古村落中古建筑保护影响十分明显,例如经济发展速度较高的沿海地区,虽然对古建筑保护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人们的文化素质较高,对古建筑保护意识较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在不断的扩张,一些古建筑不得不随着现代化都市的膨胀而消失。在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的内陆地区和偏远山区,一些古建筑由于缺乏资金而无人管理,无人保护,尽受风吹、日晒、雨淋,裸的立在破坏者的面前,但受经济发展的限制,破坏或彻底毁灭的行为暂且波及不到的那些古建筑尚得以幸存下来。

经济发展对古建筑的保护是一把双刃剑,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古建筑的保护要趋利弊害,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3.2人们对古建筑价值认识不足、保护意识淡薄,保护工作进展缓慢

由于受环境条件和经济状况的影响,不同地区人们的知识水平、文化程度、不同层次人员分布,以及对古建筑的理解不同,造成不同地区对古建筑的认识和保护更是参差不齐。一些落后地区对古建筑的历史形成、外观结构、古建筑形式不甚了解,古建筑保护意识更是无从谈起。即使有一些宣传,也很难对一些落后的地区产生影响。造成保护工作者工作很难有起色,保护效果不明显。

3.3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管理机制是保护工作难以进行的又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缺乏对古建筑的认识,甚至某些地区就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更不用说成立专门的保护小组了。没有地区专门的制度政策,保护很难进行,对于那些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更不用说村民保护的自觉性了,微乎其微。

3.4 有些地区古建筑产权不明确,不利于保护

有些古老的村落中分布的古建筑产权不明确,如古戏台、古书院、古巷道、古石桥等产权归国家还是属地区管理,归公家还是个人所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在修护中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民居属于部族所有,如土家古民居,古民居产权共有,保存经年的土家古民居一直处于自生自灭的生存状况。大多数土家古民居产权归属家族共有,其内住户、人口众多。而一些从古村落整体搬出后那些古戏台、古书院、古巷道、古石桥从此处于无人问津,无保护状态。

3.5保护经费严重不足,致使保护工作难见成效

我国目前在古建筑保护上投入的资金与经济发展水平大不相称。在文物保护上的投入,不同地区相差很大,这也是不同地区古建筑保护不均衡的又一因素。资金的缺乏是制约古建筑保护的重要因素。有些地区甚至还没有把对农村古建筑保护提上日程,出现无管理机构、无保护经费、无管理人员、无保护措施的“四无”现象。

4.古建筑保护的方式与措施

新农村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建设性的保护,保护性的建设。古建筑作为物质文化形态,对其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保持建筑时代特征和文化空间。对于古建筑的恢复和重建,还要注重文化空间,要注重它的布局与周围外部环境的联系,以及和地形地貌的结合关系。

4.1对于农村古建的保护应规划先行

4.1.1规划先行应该切实提高农村建设规划的起点,把规划与古建协调起来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同时要让专家和村民都参与村庄的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从发展理念上让城市文明向乡村辐射[6]。古建筑的保护与村庄规划的协调,就是要全盘考虑、综合协调,而不是简单的拆房子、搬村子的行为,更应该借鉴国内外城乡发展的经验教训,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兼顾社会文化体育等场所的协调发展,在拆旧建新的同时,要注重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古树、名木和古建筑。

4.1.2规划要注重各方面的系统性

避免各规划之间的冲突,规划不是单一部门的规划,它要综合考虑,如村庄布局与土地利用、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古建筑的保护与拆除旧房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统一协调性。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情的居民住宅,把新建设与古建筑有机结合起来,在布局、色彩、形式上要规范,使其保持它原来的风范,让后人能看到它原本的历史风貌。

4.1.3规划要进行对古建筑分布地区的调研

现场调研,理解村民对住宅、生产、建筑空间的传统需求特点,引导新的生活方式和现代生活方式,并对由此产生的新建筑空间需求进行设计,重视村民的现有生存条件、居民心理感受和对未来生活的需求,尽量保护保存原有建筑[7],做到宏观调研,从大环境出发,令各个地区发展自己地区的特色,尽量保留各地的风格。俗话说:“地域主义的设计师是从具体的情景中创造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风土人情,应该有不同的保护措施。

4.2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古建筑保护重视程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所以保护农村中古建筑文化遗产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保护了古建筑文化遗产,也就保护了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便得以保存。

4.2.1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要尽快制定对新农村建设中古建筑的保护政策,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将农村古建筑纳入全国的文物普查行列,对有价值的要加以重点保护,对于保护较好的乡村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要先行保护。深入研究和探索土地置换的相关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执行力度。

4.2.2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存的古建筑进行研究

建立一支有文物、城建、旅游、生态等单位组成的专家小组,对古建筑保护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其存在的文化和生态价值,并依据研究结果制定出一套激发村民自觉保护机制,培养和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此外,还要加强队伍建设,对古建筑的保护要责任到人。

4.2.3 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

政府可加大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也可以和旅游资源相结合,拓宽古建筑保护资金的来源渠道,同时也要控制破坏性的开发,鼓励农民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古建筑保护,也可以向社会征集保护基金,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最终达到保护古建筑与农民增收的双重效益。

4.2.4 重视保护合理利用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8)

农村古建筑是一个地区特殊的文化资源,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农村古建筑不单是建筑物,还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它集中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区域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是当地区域乡村风貌、人文习俗的真实反映,农耕文明、社会变迁的历史见证。第三批全国文物普查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新发现古建筑263885处,占新发现文物登记总量的34.42%,其数量位居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之首,农村古建筑在其中占很大比重,可见农村古建筑在全国文物中的地位之重要。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生存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生活质量获得了极大的提高。随之而来的农村社区化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对千百年来保存下来的农村古建筑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农村古建筑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使古建筑生存空间存有很大隐患。与此同时,许多居民仍然生活在古建筑中,闲置、失修、无力维护、翻新改造、农民固有的生活方式等使古建筑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坏和毁灭。因此,农村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在目前就显得非常重要,也为今后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命题。

笔者通过参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农村古建筑的状况有了切身体验,认为农村古建筑在保护和管理、利用上主要面临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保护意识不强,大量的农村古建筑被拆除,尤其是农村中的宗教建筑面临重大挑战。首先、很多人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片面,使反映农村宗教文化寺庙等古建筑受到了较大冲击。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树立了新的价值理念,不再信仰上天的恩赐,更加注重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换取美好幸福的生活。所以散落在农村的宗教建筑备受冷落,年久失修导致了建筑的破损,甚至坍塌。其次、产权多样化也是导致农村古建筑数量锐减的重要原因,有的古建筑属个人所有,有的属集体所有,有的属国家所有,所有权的多样化使得古建筑的管理和维护成为了一道难题。所有权人对农村古建筑价值认识不同,保护意识缺乏,造成了保护措施的缺失,从而导致了大量历史古建筑的消失。

第二,专业修复知识缺乏,农村古建筑很多沦为“古今结合”的建筑物。此类情况主要是经多年雨水侵蚀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导致屋面瓦片碎裂,进而漏雨开始侵蚀屋面结构,所有者不忍任其倒塌,于是用现代的修葺方法进行了修缮,原有的灰色板瓦被替换为红色普通板瓦,虽然保护了古建筑的主体结构,但是却改变了古建筑的建筑风格,古建筑原有的古朴韵味减色不少。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个人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保护新发现的农村古建筑:

第一、加强认识,充分领悟保护古建筑的重大意义。古建筑是一中文化精神的载体,通过古建筑可以了解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文物的价值主要是精神价值,其中古建筑的价值显然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物质上的价值也非常重要,精神层面的价值正是通过其独特的物质结构方式和展现风格向世人传达着它所独有的精神价值和时代特色,是实物的史书、历史的年鉴、文化的载体。比如:袁氏避暑山庄,有的书中将其称为袁紫兰避暑山庄,从该山庄的物质层面看,其功能就是为了方便袁氏家族避暑所建的别墅;但是其依山而建、层层递进、回廊相接的独特建造方式,反映出当时袁氏家族的财势和地位,同时也反映出当时建筑工人的巧妙构思和高超建造水平。并且由此建筑可以同焦桥袁氏文化体系联系在一起,认识袁氏家族的兴衰史,加深了对邹平历史人物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了解。

第二、政府主导,把农村古建筑保护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它可以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各种社会行政资源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进行加强和支持,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农村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中都离不开规划和资金的问题,也就是人力和财力,而政府可以通过协调,为农村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争取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以通过新农村呈现规划为农村古建筑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而保证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顺利实施!如浙江省建德市通过出台《建筑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国土部门对需要建新房的历史建筑产权户,另行安排建房宅基地,原有的历史建筑土地收归村集体所有,从政策上鼓励历史建筑的产权户建新不拆旧,解决历史建筑产权户的新区建设用地问题,同时健全农村房屋产权交易制度,适当放松产权交易,允许有经济能力的集体或国家购买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等条款,为妥善解决农村历史建筑保护中较棘手的产权问题、土地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

第三、科学统筹,吸引民间资本的加盟。古建筑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很多专家都认为“旅游开发”是一条重要的渠道。农村古建筑的科学统筹就是要统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加强、完善古建筑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这里的统筹主要是针对文化资源的统筹,比如袁氏避暑山庄,其主人袁紫兰曾有“山西康百万、山东袁紫兰、河南沈万三”的传说(民国初《文明杂字》),这本身就是一个品牌,如同袁氏家族的故居、发家史、官宦史以及家族墓葬等各类文化资源统筹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袁氏文化旅游系列。就可以提高游客的到访率,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淄博市的周村大街(因电视剧《大染坊》而出名)、山西乔家大院(因电影《红高粱》而使游客暴增)都是很好的例子。另外,现目前大部分农村古建筑的所有权大部分属于个人,所以可以通过协商,让所有人将古建筑所有权以入股等形式加入到农村古建筑的开发利用中来,这样不仅可以尽量减少古建筑开发利用中的阻力,而且能够充分调用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整个古建筑保护工作中来,为古建筑保护开发的成功实施献计献策,临沂市竹泉村的开发就很有说服力。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9)

随着人们审美口味的变化及人们对住宅等建筑需求的高速增长,各种类型的建筑“专用体系”(将本体系独特的建筑部品汇集起来,生产出专门的建筑产品的建筑体系)顺应变革的潮流,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随着时代的演进,更为高效、多样化的建筑“通用体系”逐渐成为工业化的主流,这种“通用体系”更能满足人们对建筑多样化、个性化的心理需求。时至21世纪,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里,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同时,建筑工业化也走进了“结合CAAD与CAM”的新时代。古根海姆博物馆见图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建筑体系,建筑师避免了繁重的重复性劳动,建造者提高了建筑业的生产效率,通过使用CAAD与CAM技术,建筑师的想象力更加得到释放,建筑的设计建造过程更具有可操控性,可以说建筑的这种时代变革是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促发的,更要看到拥有了更深厚技术内涵的建筑业对时代经济的巨大推动。

2技术思维、艺术思维与建筑师的技术价值观

广义的思维是哲学意义上的思维概念,它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指人的全部意识活动;狭义的思维至今有许多不同的表述,但是公认的一点是:它是与感性认识相对应的理性认识。技术思维是从狭义角度上来讲的,我们认为它是人们在进行技术研制、开发、创新等活动过程中,通过接受、存贮并处理各种技术信息,导致对技术客体进行加工的一种认识活动。简单地说技术思维是解决技术问题过程中的一种特有的思维活动,艺术思维就是艺术创造活动中的思维过程。建筑师的技术价值观是关于技术价值的社会心理和习俗观念,有时也称技术价值意识。就观念文化来看,技术价值观直接反映了人们关于技术、技术实践、技术职业的认同程度,对技术领域影响很大。

人们观察建筑的眼光总是随着时展而变化的,我们常常评论说“某些建筑切合了时代的主题”或者“某些建筑具有历史的局限性”。纵观中外建筑史,不同的时代的确孕育了建筑师各有偏好的建筑思维,以技术思维与艺术思维做两分,前者聚焦于技术的自然价值,后者则关注技术的人文价值。

建筑师的技术思维和艺术思维交替领导着建筑的时代潮流。不同时代,何种思维占据主流反映了时代的建筑师技术价值追求的整体偏向。中国古代的宫殿,寺庙,民居远看宛如绚烂的画卷,近观恰似精雕细凿的工艺品,具有很高的艺术境界,同时在中国古代建筑的成熟时期确立了严格的营造规范,那可谓是重技轻艺的时代,千年的建筑艺术成就依赖着千百万匠人口手相传,艺术创造的风头明显低于技术传承的要求。西方古典建筑是另一个成功的反例,在西方建筑的古典时期,建筑的艺术性就早已得到明确,建筑的艺术创造时而超越理性的选择,因而才有了哥特式建筑的巍峨震撼,巴洛克建筑的畸形美幻,洛可可建筑的繁复奢华……这是一个艺术为先的时代,尽管它同样产生了关于建筑技术的古典规范。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现代建筑的狂潮席卷全球,这是西方对古典的变革,也是资本主义工业迅猛发展的时代变革所促成的。建筑的技术美得到更深入的挖掘,时势造就了一代建筑大师,柯布西耶的“房屋是居住的机器”发出了机器美学的最强音,将技术理性价值推向极致。密斯通过对钢结构和玻璃的探索,立足于新材料、新工艺的新形式使现代设计呈现出秩序严谨与技术精美的新风格,发展了具有古典式均衡和极端简洁的理性美风格,技术与美的逻辑衍生出崭新的形式与审美价值。建筑师是在以技术思维探索艺术,借助于技术理性发展建筑艺术。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建筑已经走进了数字时代,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高科技技术的辅助下,建筑的技术内涵进一步拓展,技术思维第一次贯穿于建筑师控制建筑设计、建造、使用、维护的全过程之中。

古代建筑的认识篇(10)

古建筑是一种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旦受到破坏,就很难复原。在过去二十年的城市发展历程中,为实现城市化建设目标,有许多古建筑被破坏、拆除,造成巨大的损失。我国古建筑保护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没有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因此,需要加强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了解其发展历史,分析当前现状,提出有效策略,才能有效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

1 古建筑保护的发展

我国古建筑种类繁多,上到宫廷府邸、陵墓以及宗教寺庙、祭祀性建筑,下到商业、民用以及纪念性、生产性建筑,还包括水利、桥梁等建筑,各种不同的古建筑都有着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应加以保护。

在我国古建筑保护发展中,历代保护的目的主要是延长古建筑使用寿命,通常会通过大兴土木的方式,来对古建筑加以改造、重塑,导致古建筑的风格、形式等发生较大改变,缺乏正确的保护意识。

新中国成立后,文物保护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由文化部下属文物局专门负责,并制定了一系列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古建筑作为文物的一种,也被列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由于特殊历史时期的影响,许多古建筑在此期间被摧毁,古建筑的保护在此期间基本没有进展,甚至是衰落。在动荡期结束之后,古建筑保护又再次得到重视,古建筑保护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各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也开始对古建筑加以保护[1]。

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受经济发展工作核心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导致城市土地资源、住房资源日益紧缺,各种新建、改造和翻新工程不断涌现,城市旧街区和古建筑的拆除再次兴起,大量古建筑惨遭破坏,古建筑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直至上世纪90年代,古建筑保护成为一项战略性国策,在立法、管理体制等方面逐渐完善,为古建筑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对古建筑保护提供了条件。

2 古建筑保护问题与策略

2.1 古建筑保护问题

在古建筑保护的曲折发展过程中,古建筑保护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古建筑保护的进展,具体问题有:

(1)城市规划缺乏科学观和历史观,唯长官意志,历史建筑得不到有效保护,拆除很多真古董,兴建很多假古董;受利益驱动,许多开发商出于经济效益的角度,无视古建筑保护,改造、摧毁古建筑事件屡见不鲜。

(2)古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水平较低。在古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中,有许多实行的是内部现代化,外部保持本色的方式,使古建筑失去了原有的韵味、意义,降低了古建筑再利用价值,违背了古建筑保护的原则与目标。

(3)古建筑保护缺乏整体性。许多地方古建筑保护只关注重点,单个古建筑的保护。没有从整体、全局的角度出发,对历史文化区进行保护。加上执行力度有限,也降低了古建筑保护的水平,许多古建筑周边的历史街区被破坏殆尽[2]。

(4)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存在不足。在我国古建筑中,材料多以木材为主,极容易发生火灾。虽然许多古建筑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但消防设备数量不足,设计不合理以及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并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火灾。

2.2 古建筑保护策略

2.2.1 完善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为古建筑保护创造良好条件,使古建筑保护工作有据可依,避免古建筑保护的无序、混乱,有效提高古建筑保护的效果。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要从我国古建筑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其他国家文化保护的先进经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古建筑实情,合理可行的古建筑保护法律,从法律层次上来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2.2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在古建筑保护中,公众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要充分重视公众的力量,鼓励公众参与到古建筑保护当中。为此,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古建筑保护宣传的力度,在社会中形成古建筑保护的舆论,介绍古建筑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古建筑重要性的认识,使其逐渐养成良好的古建筑保护意识。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设置公众平台、意见箱等方式,让公众有发挥自己意见的途径,还要结合适当的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自身的知情权、监督权等,监督社会上出现的古建筑破坏问题,及时反映不良现象,为古建筑保护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3]。

2.2.3 采取差异化、针对性保护方式

我国的古建筑类型较多,一刀切、统一的保护模式并不适用,所以,在古建筑保护中,需要根据古建筑的具体类型,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的保护。比如纪念性古建筑,基本不具备学术价值,主要是为了纪念历史人物或者事件,应当采用就地保存的方式,保证古建筑的继续使用,使其象征意义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学术价值较高,具有科研意义的古建筑,其价值体现在古建筑本身上,与地址无关,在保护时,应当侧重于古建筑的完整性、详实性等方面;对于艺术价值较高,达不到文物保护标准的古建筑,可以将其作为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代表,将其融入到城市景观当中,起到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的作用。

2.2.4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

在现代古建筑保护中,为提高保护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还需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力度,来辅助完成古建筑保护工作。以近些年来古建筑保护普遍应用的GIS技术为例,可以为古建筑建立详实、全面的数据库,包括地理位置、空间分布、建筑风格、平面图、实际测量图、三维扫描图以及历史维护记录等等,在这些信息基础上,可以为古建筑保护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确保古建筑保护方案制定的合理、科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2.5 做好古建筑保护人才的培养

古建筑的保护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包括历史、民俗、建筑、技术等等,对人才素质要求相对较高,需要有专门的保护人才。因此,政府要与高校之间进行联合,针对古建筑保护的需求,开设相应的专业课,组织高水平教授进行授课,并与企业展开合作,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促进古建筑保护人才培养工作的进步,以成立高素质的古建筑保护队伍,做好古建筑的文化知识普及,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提高。

3 结语

综上所述,古建筑保护工作在近些年来发展迅猛,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加强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视,了解其存在的价值及其意义,探讨有效的策略并加以实施,从而实现古建筑保护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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