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治理理论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2 16:02:47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1)

(一)内涵的差异。关于财务治理的内涵,许多学者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根据自身对财务治理涵义的理解,概括出了多种财务治理定义。杨淑娥教授认为,公司财务治理是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林钟高教授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制度安排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

“治理”一词,英文为“govern”(动词)、“governance”(名词),据《英汉双解词典》、《韦氏新世界词典》等解释,“govern”有统治、管治、影响、支配之意;“governance”有统治、支配、管理、管理方式之意;现代汉语中,《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解释“治理”为统治、管理、处理、修正。因此,财务治理不仅是一种管理方式(名词形式),即财务治理结构、制度安排,而且是一种管理活动(动词形式),即财务治理行为。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治理定义可以概括为: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公司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中心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企业财务活动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以及其所体现的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二)产生背景的差异。财务治理是随着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以及公司治理等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而产生的。其出发点是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果问题,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来防止内部人控制从而降低委托成本,避免或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公司治理的主要功能是配置权、责、利。在这三个要素中,权力的配置是前提,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权力的配置。同时,权力关系改革本身也能创造出运行更加顺畅的组织。在公司的权力结构中,财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力,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移而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以财权配置为中心的公司财务治理就应运而生了。

财务管理是产生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在20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财务管理基本上只是作为应用经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五十年代后财务管理学界在证券组合理论与资本结构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才使现代财务管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纵观中外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演化过程,它们与公司理论的演化过程是相关联的,是共生互动的。

(三)具体目标的差异。从制度结构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通过一些具体措施来实现,这些措施包括投资制度、筹资制度和分配制度等,这又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从企业创造财富来看,财务管理是为了怎样产出较大的财富,财务治理为了确保这种财富创造能够合乎各方的利益要求;从发展驱动力看,财务治理发展的驱动力是公司治理等理论的发展,而财务管理发展的驱动力是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等的发展。

(四)权力特征的差异。从价值角度看,财务管理是对资金流向、流量和流速的合理协调与控制。从权力角度看,财务治理是对财务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性安排,其中,财务控制权具体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所以,财务治理的规范即财务治理权的合理配置是首要的和根本的。而财务管理是在财权配置的基础上,对相应的筹资权、投资权和收益权等财权的运营权。

二、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之同

(一)理论基础的同源性。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都是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产权制度下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产生问题,而公司治理是处理问题的制度安排,其主要功能是合理配置责权利。其中,财权是众多权利的核心,财务治理是以财权配置为中心的公司财务安排,而财务管理是在既定的财务治理结构下进行价值和资金管理的具体活动。

(二)终极目标的一致性。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都是实现财富的有效创造。财务治理主要是考察构成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利的划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实现相互间的制衡,它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财务管理则是在既定的治理结构下,为实现财务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

(三)对象的同质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两者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关注的主要是关于财务权利的划分即财权,其任务不是着重关注企业的业务层面,而是明确各方责任、建立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尽管财务管理重点关注企业的业务层面资金的筹集、使用与分配等,直接对象是资金运动和价值,但目前许多学者认为财务管理的本质是资金。

(四)体系的统一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属财务范畴,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财务体系,因而具有统一的体系。两者共同作用于这一微观经济主体,统一协调,各司其职,缺一不可,共同保证微观经济主体财务的有效和规范运行。

(五)作用的互补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作用互补。财务治理侧重于公司宏观支配与协调,与公司的治理思想、内在性质和战略方向有关,而财务管理则侧重于微观经营层面的操作与控制,更关注组织具体活动的处理。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共同构成完整的公司财务系统,两者对公司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处理,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一贯性。如,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战略的拟定,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服务与发展方向;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的全面调控,决定了财务管理中财务控制的力度和手段;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政策的选择,决定了财务管理中具体财务制度的基调。

财务管理手段和水平的高低是财务治理的有效性的保证和基础,很难想像一个财务管理基础混乱、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能有有效的财务治理。如果把公司治理比做人的骨骼,则财务治理是人的大脑和心脏,财务管理就是人所必需的营养成分。

三、实施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接

(一)合理分配相关财务权利。企业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经理层)分别享有相应的权力。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分层理论,一般来说,股东会和董事会享有财务治理权,董事会和经理层享有财务管理权,而监事会享有财务监督权。由此看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是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结合的行为主体。所以,必须完善董事会制度,强化董事会的职能,可以通过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方式,提高董事会财务决策与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既要充分发挥决策职能,又要充分发挥对出资人和经理层的沟通与协调职能;同时,必须做实监事会,真正发挥其对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只有如此,才能为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有效对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2)

中图分类号:F530.68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跨国集团公司在治理中存在的核心问题

跨国公司治理机制是属于母公司主导型的公司治理模式,主要可以分为经理选派机制、资本财务机制和经理责任激励机制等几种具体形式,我国跨国集团公司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其存在的治理症结不容忽视:

(一)经理选派机制。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仍由政府任命,而不是由真正承担风险的资本所有者在经理人市场上选择。即使是在上市公司里,本可以借助市场机制来选择经理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二)资本财务机制。国外子公司大多数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资本财务机制。许多子公司财务报表不及时上报母公司。这些子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同时又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手段,子公司报表极易出现失实。

(三)经理责任激励机制。我国跨国集团国外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在物质方面缺乏有效的激励,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自己的道德准则来维持自身行为规范,与此同时,他们又拥有很大的自,从而加大了管理人员的职业风险,强化了其短期投机的获利心理。

二、改进和完善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的途径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条途径,来整治我国跨国集团的治理现状:

(一)以现代企业制为基石,规范法人治理机构。法人治理机构是以两权分离、三会分设、四权制衡为特征的。“三会四权”的企业领导体制构成了公司的权力制衡机制。然而,真正行使好各自的职能权力,才是规范运作的关键。企业董事会要有效地行使职能,需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恰当的董事。董事要充分代表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二是董事会下设一些专门委员会,如财务审计委员会,辅助董事会开展活动。只有真正做到利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才能有效的来整合人力资源。

(二)建立起集权适度、分权合理的管理模式。集权与分权是所有企业集团在处理与子公司之间关系时所无法回避的重要矛盾,处理焦点在于体现要做到集权适度、分权合理。总体来讲,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坚持产权管理原则,以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为根本目标,体现资产联结的管理方式。2.坚持参与决策原则,以参与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管理为主渠道,体现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3.坚持有效监管原则,以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为监控的重要形式,体现集团型的管理方法。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在我国企业集团中,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激励不足与约束乏力同时存在。在政府授权,直接或间接参与国有资产经营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首先,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善于经营并取得业绩的企业家, 应尊重企业家的个人人力资本价值,给予与之相应的奖励,使企业家的报酬与企业业绩、近期与中长期发展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家积极性。其次,激励与约束问题是相辅相成的。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通过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使其自觉规范行为,专注于企业发展。

三、对我国跨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思考

中国的跨国公司在治理上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模式,要根据跨国公司具体情况来确定。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我国跨国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模式:

(一)政府调控要适度平衡。一方面各级政府应积极营造有利于跨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氛围,强化企业对公司治理的重视,增强企业的紧迫感。另一方面,政府不再给予跨国企业集团特殊保护,还应积极鼓励多种经济形式的企业参与竞争,更大限度的允许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参与并购国有企业。从现有的政策来看,政府已经放宽了并购限制,但是在实践中,还需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

(二)跨国企业集团公司自身在治理机制模式中,应坚持如下行为准则:

1.治理结构规模的选择要适度。在建立治理结构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成长状态和发展规模,选择适合自身规模的治理结构,即分情况、有区别地来决定自身应该建立治理结构,而非盲目的跟风。

2.建立起明晰的委托――关系。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委托――关系比较模糊,委托链本身不能产生非常好的传导机制,同时委托链的委托人和人的权责也不明确,极不利用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3.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联动机制。例如,普及国有企业经理人年薪制。此外,还需要建立起集中统一的财务控制网络。比如可以向境外子公司选派财务总监,或者建立财务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的财务。

4.强化公司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企业经营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该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和法律责任,对自己的经营和企业资产的升值负责。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规范来建立一种经营者的进入与退出机制,而非单纯通过行政安排或市场的自发力量来实现。

5.强化媒体监督。媒体数量庞大,形式多样,在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优势非常明显。记者具有采访上市公司的权力,也具有采访公司利害相关者的机会、权力和自由,可以从正面、侧面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情况加以了解。要发挥这些优势,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在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和规定中,明确规定媒体既有刊登上市公司信息的权力。同时,也应有监督这些信息是否真实的权力,从法律上为媒体的监督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赵汉章.集团公司财务治理方法研究.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5

[2]王可瑜.我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现状及对策.江苏商论,2007,6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3)

1公司财务的分层治理

公司财务治理既反映了出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资本”的控制关系,也反映了资本所有者对管理“委托—”的控制关系,还反映了公司内部会计系统对业务系统、会计人员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与控制关系。而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症结主要表现为由于股权结构上的一股独大的现象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体现出“内部人控制”、董事会软弱、监事会虚挂、信息披露不透明、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外部监管不力、绩效评价走过场、决策授权不清晰等诸多症状。因而,体现“协调”、“约束”的现代企业财务治理,必须相应地建立多层次的会计控制体制,才能使各项措施在制度上、程序上得到保证。分层控制是现代企业会计管理与控制的有效形式。即公司财务治理的分层控制包括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财务总监行使会计控制权利和公司会计部门及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控制责任这三个层次。

1.1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

出资者对经营者的控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第一个层次。出资者将其资本投入到企业后,其资本就与债权资本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企业的资本,形成企业的法人财产,出资者失去了对法人财产权的直接控制权;出资者为了实现其资本保值增值目标,只能通过控制其资本的方式操纵法人财产。控制资本既是产权控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财务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具体控制措施是通过由所有者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实现的。应强调董事会在企业财务控制中的主体地位。财务控制首先决不只是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的事情,也不只是企业经营者的职责,而是出资人对企业财务进行的综合、全面的管理。一个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实际上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现;反过来,财务控制的创新和深化,也将促进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治理结构的完善。在这一层次上体现两个控制主体相互制衡的关系:所有者通过激励和约束来控制经营者,保障自身获取最大化的经营获利;经营者通过正确决策和有效经营,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同时获得制度化的、约定的经济利益。

1.2财务总监行使会计控制权利

财务总监行使会计控制的权利是公司财务治理的第二个层次,实质上代表着经营者会计控制与理财。经营者财务控制的对象是企业法人财产。财务总监是由所有者委派的,是所有者利益的维护者,并具体监督和指导企业会计控制过程。财务总监控制作用的发挥首先通过对企业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领导和控制,掌握企业会计系统的运行,对于企业重大的交易、资产变动等拥有审批权;其次通过主持定期及非定期的企业外部审计,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和会计方面已经发生的或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公司内部的会计控制

第三个层次是企业会计部门及会计人员的会计控制责任,即直接面向经营者及经营实体,贯彻企业的财务和会计方面的控制制度。在这一控制层次上,不能将会计控制体制与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混为一谈。在这一层次上,行使会计控制权利和责任的是企业的会计人员,作用方向是会计人员作用于企业经理层和各部门,而监督和评价会计人员履行控制责任的,却是上一层次代表所有者利益的财务总监。由此可见,会计人员对经理人员的会计控制与经理人员对会计人员的行政领导,是不同的管理过程。从实践情况来看,按照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向董事会负责的双轨制思路,以“董事会委派财务总监和主导公司会计审计系统相结合”为核心内容的财务总监制度,取得的财务监督效果最为显著。

2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指会计机构隶属关系、会计人员人事管理、会计人员职责与会计运行机制的总称。企业是由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政府以及客户、社会公众等之间的一组契约的集合点。在这些契约中,会计数据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生成会计数据的会计人员处于受托者的地位,其工作涉及到契约各方的利益。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会计系统,对会计人员的委托权就变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如何配置这种委托权资源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各方利益,并实现最大效益,便成为会计人员管理,乃至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问题。 

2.1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决定因素

会计人员职责的明确,以及会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安排,是影响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两个基本因素。

(1)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包括核算和监督两个基本方面。核算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获取企业的经济信息是所有信息需求者的基本目的。监督包括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和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这两个方面。控制生产经营过程有得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符合所有信息需求者的目的,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也必然是会计人员的一项基本职责。但是,监督经营者要求来自于外部信息的需求者,与经营者的要求相冲突,会计人员是否必须采取这一行为,就要由其委托的配置状况来决定。

(2)会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法律,经济和道德这三种类型。①法律模式通过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会计人员应采取的行为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这种方式提高了会计人员采取有违于委托者利益的行为所必须付出的成本,但不可能将这种行为排除出会计人员的选择空间,特别是在利益大于本的情况下。②经济模式从改变会计人员自身利益出发,赋予会计人员一定的剩余索取权,让其承担一定的风险,使其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出发,选择符合委托者利益的行为。其基本思想是尽可能解决会计人员的“成本—补偿”平衡问题。经济模式因其符合会计人员自身效用最大化原则,应作为选择会计人员管理模式的基本考虑。③道德模式通过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从而使其改变对各种可选择行动的可能后果的评价,使其行为与委托者的预期趋于一致。这种方式只能起局部、短期的作用。

2.2会计管理体制选择的原则

(1)会计人员委托权界定清晰。清晰的委托权界定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能否达到目标的前提条件,委托权的配置状况决定着会计人员的职责和相关的约束机制是否可行,是否有效。

(2)满足所有信息需求者的要求,即委托配置保证实现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这体现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社会效益。

(3)运行成本最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运行成本主要是促使会计人员发行职责的激励约束机制运行的成本,其度量的成本要尽可能。

(4)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主要表现为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的最大化,因为只有增加了企业 的经济效益,信息需求各方才能得到根本的保证和提高。

2.3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理论模式

会计人员负有反映和监督这两种基本职责,根据这两种职责的合一或分离,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模式,从理论上讲有“会计人员独立”、“会计人员双重身份”、“会计人员委派制”和“会计人员回归企业”等四种基本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与这些改革思路相适应,会计委派制是提高公司财务治理效果的较佳选择。会计人员委派制又称会计委派制,是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制度。会计委派制从人事关系上实现了会计独立,将会计人员委托权界定给政府或企业所有者,必然要求会计人员履行核算和监督双重职责。其主要缺陷在于难以建立起对会计人员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1)会计委派制产生的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所有制结构多样化的局势,传统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这主要表现在:①利用所有者缺位、经营权失控的情况,采取各种手段,使国有资产流向特定利益主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②受局部或者个人利益的驱动,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变成谋私工具;③会计群体独立性差,会计监督职能弱化,不能有效遏制财务上的滥收乱支;④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⑤会计规范不能适应证券市场规范,会计与资本市场不能衔接。跳出传统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相协调,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新型会计体制已势在必行。会计委派制作的,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和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新兴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逐渐在我国推行。

(2)会计委派制的实践形式主要有“会计楼”制、财务总监制和稽查特派员制。

①“会计楼”制是指将从企业内部分离出去,统一在“会计楼”办公;“会计楼”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会计楼”负责统一管理发放,类似于记账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会计楼”制度从会计核算的日常工作中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力图使会计人员从双重受托责任中解脱出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其缺点是片面追求会计的监督职能而忽视了会计的管理,且一定程度上干涉了企业自主权中的人事权,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②财务总监制为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甚至于民营、中外合资及外资企业提供了一种要以较为有效地克服“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监督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问题是,财务总监既代表所有者又代表经营者,容易陷入两难境地。如果会计人员仍属经营者领导,财务总监履行职责无法得到保证。

③稽查特派员制由国务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由他们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力。稽查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施财务监督,对企业主要领导人的业绩作出评价。稽查特派员制度能有效解决各个经营者选择和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这两个问题。但要发挥稽查特派员制的预期作用,首先必须挑选好稽查特派员及其助理,其次对稽查特派员及其助理要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

(3)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与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进程相比,我国的会计改革,特别是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相对滞后。在股权结构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环境下,按“董事会领导下的财务总监制度和财务总监领导下的会计人员委派制度相结合”原则构建的企业会计系统,其独立性较高,能较大程度地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不失为一种现实而有效的选择,从某种程度上讲,也代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4)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

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5)

一.对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认识

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内含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于企业财权配置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说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治理结构可理解为:是以财权为基本纽带,以融资结构为基础,在股东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导下,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决策科学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财务治理结构是财务治理发挥效力的依据,只有解决好财务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才能切实地提高财务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财务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公司治理是一种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来解决问题及经营者选择问题,而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公司相关成员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如何协调和解决好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从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来看,可将公司治理分为:财务治理、生产治理、人事治理、市场治理等几个方面,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财务治理以企业财权为核心和纽带,是一种企业财权的安排机制,通过这种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激励和约束。财权是关于企业财务方面的一组权能,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测权、财务决策权等。而这些权能如何配置正是财务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且财务治理的财权配置最终从两个方面影响公司治理:首先是形成一种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制度上影响;其次是形成特定的财务结构(或资本结构),从结构上影响。

三.建立以“财权配置”为核心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一)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一般说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构成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财务治理结构就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责利界区,以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最终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运行。简言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权、责、利。在这三个要素中,财权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财权的配置。在公司的权利结构中,财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利,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变加以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以财权配置为核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是抓住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的“纲”。这种治理思想的优点有:(1)可以加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财权的涉及面最为广泛,大到重要投资、小到日常收支都受其影响。因此,以财权配置为中心构建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提高公司财务治理中的控制力和控制范围,减少失控区域。(2)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的发生。人败德行为的主要目的是谋取私人利益,这种利益集中体现在财务利益上。而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通过财权的恰当配置和约束机制的设立,堵塞资金漏洞,防止利益流失,从而有效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3)反映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本质。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实质是有关公司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这种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公司财务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从总体上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一个有关财权的合约安排,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二)资本结构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资本结构是指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关系,只有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才能协调好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有效的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资本结构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治理效率的高低,股东和债权人如何在企业治理中发挥作用,是研究资本结构在企业财务治理中作用的关键。因此说,资本结构对财务治理结构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三)分层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是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关系,他们之间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依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所有者、经营者、财务经理人员分工协作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具体内容如下表:

财务决策层次财务治理主体财务决策内容

所有者财务所有者,股东(大)会

经营者财务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经理财务财务经理,财务人员①决定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②选举董事③批准企业财务预决算④决议公司清算、分立、合并

①具体财务战略②合理的组织③有效的控制批准预算④动态协调⑤聘任或解聘财务经理

①拟定各种计划②具体日常财务决策③财务分析与报告④实施财务预测

此外,还需专设监事会,对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经理的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权不只是配给监事会,另外还包括委托关系链中上层对下层的监督权,这些监督权的分布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权,董事会对财务经理的监督权等,即对某一财务决策层人员来说,既要接受上一层级的监督,又要接受监事会的专门监督。(四)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是财务治理结构实现的重要前提

现代企业理论研究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由于股东、董事、经理各方各自拥有不同的信息,从而导致了他们各自之间存在着信息非对称性和利益不一致性,于是就产生了经理人员运用其信息优势进行“偷懒”和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出现“欺诈”和“偷窃”现象。因此,经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所签定的合约必然是一份不完全合约,不完全合约必然会影响企业各种资源配置的效率。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费用,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的机制,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

首先,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促进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现代委托—理论研究的结果,通过实行对“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具体实施措施如经理人员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对经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从而激励经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市场价值越大,其自身价值也就越大。当然,激励机制离不开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资本市场,而其作用的发挥则有赖于财务治理结构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其次,建立相应的财务约束机制可以减少经理人员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财务经理人员的制度约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包括透明公开的经理人市场,信息披露透明真实的资本市场,有约束力惩罚措施的接管市场,公平竞争的产品市场等,用以加强对财务经理人员的约束,控制“内部人控制”和防止经理层财务行为的短期化等。②通过监事会加强内部审计,切实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③培养财务经理人员的责任观,强化对财务经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参考文献:

[1]张栋,杨淑娥.论企业财权配置—基于公司治理理论发展视角[J].会计研究,2005,(10)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3]林钟高,叶德刚.财务治理结构:框架、核心与实现路径[J].财务与会计,2003,(4)

[4]伍中信.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结构论纲[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5)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6)

一、引言

一个好的现代企业应该是一个由人事管理、 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以及财务会计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的组织。其中,财务会计则是各项管理活动的基础和支撑,企业管理者需要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做出正确决策。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在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背景下,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就能提升整个企业的全面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可见,财务管理在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专家称:“在新时期,任何智力资本最终都要转化为财务”。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是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密不可分,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并相互协调,是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重要基本职能。鉴于此,文章主要从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着手,明确了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以及财务治理之间的关系,以期企业财务管理水准能够稳步提升,从而促进内部财务牵制能力及总体竞争实力提高。

二、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含义

何为财务管理?简单地说,公司所需的任何一笔资金,无论大小,都要从自己所主管的财务部门中支出;公司所取得的每一笔收入,都无一例外地交到自己所主管的财务部门,财务管理管的就是“钱”。通过合理的、科学的手段控制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明确公司财务关系就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其管理活动涉及企业内部的各个方面。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再仅是管账、编表的简单工作,而是协助公司最高管理当局运筹帷幄的重要智囊、“理财专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资金进行预测、筹集、调度与监控。财务治理是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其对象包括,包括投资者、企业债权人、企业经营者、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等等。公司治理的主要功能是配置权、责、利,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的决策效率。

三、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异同

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都是用一定的经济信息处理手段服务于企业财务工作,以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

(1)制度性关联。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都是以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作为最基本的制度。权利的核心就是财权关系的界定,产权制度就涉及此方面,主要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指定,财务治理就是为公司财务合理安排财权的配置。而如何进行部门划分、职权分配和工作协调以及人员分工和机构安排等企业框架,则是由财务管理来决定,与之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就是组织制度。由此可见,组织制度是财务管理最基本的制度形态,产权制度是财务治理的最基本形态。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财务治理本身不能创造绩效,它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是通过影响财务管理而间接实现的,并因财务管理运行产生绩效而有了意义,而财务管理和公司绩效又受到财务治理的根本性制约。

(2)目标性的关联。从公司制度出发,财务治理是通过一系列的操作实施,来均衡利益各方的要求,如通过资金筹集制度,投资制度,分配制度等协调投资者、企业债权人、企业经营者、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等等。财务管理更注重怎么去管理每一笔资金,为企业创造更大收益,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具体经济活动。简单的理解就是,财务治理更注重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更注重企业管理方式。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就是经济效益,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企业效益服务。

(3)作用性关联。作为财务体系内的两种财务工作方式,两者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公司财务治理是从宏观上对制度进行调整,均衡利益权责,而财务管理则是在微观上处理企业经济信息,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保障企业其他部门的正常运营。两者虽然在职能划分上和最终目标上并不统一,但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两者的相互补充才能使企业财务流动得以顺畅,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当今市场的发展需求。

四、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对接的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发挥公司财务作用,取得好效率的财务控制效果,应精确公司财务权利,完善财务分配机构,有效地实现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对接工作,使得企业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各自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去完成公司财务控制。

首先,赏罚分明是体现企业管理信用的主要指标,所以完善的监督激励机制对企业财务治理和管理对接工作有着重要作用,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监督财务工作的进行,及时的避免因为个人利益而出现的漏洞甚至严重失误造成的损失。其次,保证企业信息的良好沟通,现今的公司管理模式中,由于绝对权力和线性的机构设置,使得信息传达出现失真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信息失真产生的连带效应是无法预估的,甚至对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企业建立良好沟通平台是财务治理和管理的对接的保障。最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如今经济的快速发展,先进的技术条件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为企业带来了更广阔的平台,同时还有复杂多变的风险。最大程度的规避财务风险能为财务治理和管理对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良性运作以及应对危机的能力。

五、结束语

财务治理是协调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以及利益。实现财务利益主体的相互平衡和相互制约。而财务管理是在财务治理的结构下,为企业创造财富,是企业创造财富的动力。由此可见,财务治理是企业良性运作的基本保障,而财务管理是企业创造财富的方法,两者关系密不可分,相互联系和制约相互联系,缺一不可,都是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重要基本职能。公司企业要想彻底地在自身企业中最大化的发展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功能,就必须树立一个战略性发展目标,然后构建一个重要的发展架构,以财务治理为公司企业的宏观财务处理措施,以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公司企业微观发展道路,最大实现二者的对接工作,使得财务治理可以给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基础与责任体系框架,使其可以更好地发展我国公司企业的财务工作。

参考文献:

[1] 郝晓雁.公司财务治理及其与相关范畴的关系[J].生产力研究,2006(06).

[2] 刘坤.公司治理财与务管理体制刍议[J].黑龙江金融,2005(10).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7)

一.对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认识

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内含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于企业财权配置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说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治理结构可理解为:是以财权为基本纽带,以融资结构为基础,在股东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导下,通过财权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决策科学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财务治理结构是财务治理发挥效力的依据,只有解决好财务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才能切实地提高财务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财务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公司治理是一种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来解决问题及经营者选择问题,而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公司相关成员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如何协调和解决好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从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来看,可将公司治理分为:财务治理、生产治理、人事治理、市场治理等几个方面,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种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财务治理以企业财权为核心和纽带,是一种企业财权的安排机制,通过这种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激励和约束。财权是关于企业财务方面的一组权能,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测权、财务决策权等。而这些权能如何配置正是财务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且财务治理的财权配置最终从两个方面影响公司治理:首先是形成一种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制度上影响;其次是形成特定的财务结构(或资本结构),从结构上影响。

三.建立以“财权配置”为核心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一)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一般说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构成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财务治理结构就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责利界区,以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最终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运行。简言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权、责、利。在这三个要素中,财权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财权的配置。在公司的权利结构中,财权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权利,因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变加以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因此,以财权配置为核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是抓住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的“纲”。这种治理思想的优点有:(1)可以加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财权的涉及面最为广泛,大到重要投资、小到日常收支都受其影响。因此,以财权配置为中心构建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提高公司财务治理中的控制力和控制范围,减少失控区域。(2)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的发生。人败德行为的主要目的是谋取私人利益,这种利益集中体现在财务利益上。而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建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可以通过财权的恰当配置和约束机制的设立,堵塞资金漏洞,防止利益流失,从而有效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3)反映了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本质。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实质是有关公司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这种财权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公司财务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从总体上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一个有关财权的合约安排,财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

(二)资本结构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资本结构是指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关系,只有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才能协调好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有效的财务治理结构。可以说资本结构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治理效率的高低,股东和债权人如何在企业治理中发挥作用,是研究资本结构在企业财务治理中作用的关键。因此说,资本结构对财务治理结构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是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

(三)分层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是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关系,他们之间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依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所有者、经营者、财务经理人员分工协作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具体内容如下表:

财务决策层次财务治理主体财务决策内容

所有者财务所有者,股东(大)会

经营者财务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经理财务财务经理,财务人员①决定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②选举董事③批准企业财务预决算④决议公司清算、分立、合并

①具体财务战略②合理的组织③有效的控制批准预算④动态协调⑤聘任或解聘财务经理

①拟定各种计划②具体日常财务决策③财务分析与报告④实施财务预测

此外,还需专设监事会,对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经理的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权不只是配给监事会,另外还包括委托关系链中上层对下层的监督权,这些监督权的分布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权,董事会对财务经理的监督权等,即对某一财务决策层人员来说,既要接受上一层级的监督,又要接受监事会的专门监督。(四)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是财务治理结构实现的重要前提

现代企业理论研究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由于股东、董事、经理各方各自拥有不同的信息,从而导致了他们各自之间存在着信息非对称性和利益不一致性,于是就产生了经理人员运用其信息优势进行“偷懒”和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出现“欺诈”和“偷窃”现象。因此,经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所签定的合约必然是一份不完全合约,不完全合约必然会影响企业各种资源配置的效率。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费用,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的机制,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

首先,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促进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现代委托—理论研究的结果,通过实行对“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应的财务激励机制,具体实施措施如经理人员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对经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从而激励经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市场价值越大,其自身价值也就越大。当然,激励机制离不开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资本市场,而其作用的发挥则有赖于财务治理结构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其次,建立相应的财务约束机制可以减少经理人员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财务经理人员的制度约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包括透明公开的经理人市场,信息披露透明真实的资本市场,有约束力惩罚措施的接管市场,公平竞争的产品市场等,用以加强对财务经理人员的约束,控制“内部人控制”和防止经理层财务行为的短期化等。②通过监事会加强内部审计,切实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③培养财务经理人员的责任观,强化对财务经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参考文献:

[1]张栋,杨淑娥.论企业财权配置—基于公司治理理论发展视角[J].会计研究,2005,(10)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3]林钟高,叶德刚.财务治理结构:框架、核心与实现路径[J].财务与会计,2003,(4)

[4]伍中信.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结构论纲[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5)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8)

一、问题的提出与 文献 回顾

公司的财务治理问题是近年来财务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理论界围绕财务治理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财务治理概念的界定。目前,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一些:伍中信认为,企业财务治理应该是一种企业财权的安排机制,通过这种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黄菊波、杨小舟认为,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子系统,从属并取决于公司的治理结构的根本性质,是公司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的划分与配置。杨淑娥、金帆认为,所谓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

2.对财务治理结构及其基础概念——财权的研究。虽然理论界目前对于财权、财务治理权、财务控制权、财务决策权等概念尚未取得一致意见,对于这些概念的界定也比较模糊,但是,在建立一个以财权为基础的财务治理结构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大体是一致的,基本认同财权是财务治理结构所要协调、控制和分配的主要对象,也是财务治理的主要内容。另外,在对财权概念的深入讨论中,理论界普遍认同财权分层的观点。

3.在财务治理理论体系上,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下,把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方面纳入公司治理研究体系中;二是以财权概念为基础,构建独立的财务治理理论体系onbo从以上的文献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对财务治理概念上,理论界普遍认同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的基础是企业的财权,在对财权的不同配置、激励和约束等方式上形成了不同的财务治理结构。从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来看,这样的研究思路是一种建立在个体主义方法论基础上的思路,针对个体企业为研究对象,以某一基本概念为基础,进而演绎出一个完整的、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体系。

但事实上,企业的财务行为并不仅仅是局限于企业内部发生的,企业必须与资本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关联企业(比如控股子公司)等发生联系,这些联系都会对企业的财务治理行为进而对财务治理效率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我们的财务治理不应仅局限于在个体主义观下进行研究,而应在整体主义观下,讨论企业的财务治理行为,整体主义方法论使我们获得对财务治理活动准确而全面的认识,同时也能对实践作出有效的解释和预测。例如轰动一时的安然财务丑闻,其巨额亏损之所以能隐藏数年是因为利用spe(特殊目的主体)隐藏其巨额债务,而且同时审计方等也为其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在安然造假案中,如果仅仅针对安然公司本身进行分析势必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而将安然放到其整个协作体系中则可以看出其问题的所在。

为此,笔者提出应在整体主义观下开展财务治理研究的观点,并对个体主义观下和整体主义观下的财务治理研究思路作一分析,同时提出,整体主义的财务治理包括企业内部微观层次的财务治理、企业协作网络下中观层次的财务治理和社会经济网络中宏观层次的财务治理三个主要层次,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整体主义观下的财务治理研究思路。

二、个体主义观下的公司财务治理研究

个体主义方法论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对于复杂的事物进行分析,往往先将总体进行细化分割,然后针对若干个体进行独立研究,最后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总体的认识。因此,个体主义方法论也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了经济学和很多社会 科学 研究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方法论o[s]s3不可避免的,在人们进行公司财务治理的研究中,也 自然 而然地将个体主义方法论作为主流的研究方法。这一方法论思想深深影响了财务治理的研究,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财务治理研究的范围一般局限在单个企业内部。根据上述的文献回顾,我们首先从财务治理的概念中就可以看出,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财务治理是企业内部的一种制度安排,而很少有学者从企业对外的协作关系角度讨论财务治理问题。实际上,财务行为并不仅仅包括企业内部的财权分配、财务决策等,还包括企业与外部关联企业、相关部门、资本市场等发生的业务往来与利益分配等,这些活动都会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治理效率产生重要影响,但个体主义观下的财务治理研究却将范围仅仅局限在了企业内部的制度安排上。

2.在对企业内部财务治理展开研究的过程中,又往往局限在单个财务契约上。从对财务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文献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现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探讨如何对财权进行分配、激励和约束以使财务治理效率得以提高,在分配财权的过程中,往往是针对单个的财务契约进行研究,比如研究企业股东的出资者财务、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者财务以及经理人员财务等,这样的分层研究分析深入、逻辑清楚,但是却没有考虑到企业财务活动的整体性。事实上,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高级经理、财务人员不仅会站在自身利益的立场上作出独立的决策,同时,也会考虑到其他相关人的行为预期而修正自己的决策。也就是说,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人——股东、债权人和经理人员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影响关系,这种横向影响关系将会对财务治理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个体主义观下的财务治理研究则对此有所忽视。

3.研究方法上的个体主义。在目前的财务治理研究中,理论界普遍是从经济学的 发展 中汲取营养,利用经济学发展的理论成果作为财务治理研究的工具。例如,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都被用作进行财务治理研究的有效工具。目前的财务治理研究遵循了企业的契约本质论,从财务契约人手,进而探讨财务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配置问题。这样的研究方法在本质上与个体主义方法论中将总体还原为个体,对个体进行条分缕析式的研究方法是一致的,因而也就在这样的还原过程中,忽略了企业作为整体而具有的特性,也忽略了个体作为整体之一部分而具有的意义。因此,对财务治理研究迫切需要引入整体主义观下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比如嵌入理论、共生理论、网络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对作为整体的企业财务活动系统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主流方法,随着新古典经济学对其他相关学科的辐射,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也被其他社会科学所采纳,在财务治理研究中也是一样。个体主义方法最大的缺陷在于忽略了制度性、结构性因素对决策行为的影响,而仅仅局限于针对特定个体,在理性主义、偏好既定与结构均衡等核心概念基础上分析问题。事实上,在财务治理活动中,财务主体的行为不可能不受到制度、环境、网络关系的影响,而个体主义方法论却抽象掉了这些重要的影响因素,势必难以得出对财务治理活动准确全面的认识。

三、整体主义观下的公司财务治理研究

个体主义分析方法虽然可以简化我们的研究过程,便于对复杂事物展开研究,但是仅仅局限于个体主义方法论,难以获得对事物的全面认识。因此,我们需要在财务治理研究中引入整体主义方法论,在整体主义观下开展财务治理的研究。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整体主义观下的财务治理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企业内部微观层次的财务治理;二是企业协作网络下的中观层次的财务治理;三是社会经济网络下的宏观层次的财务治理。从这三个层次的研究中,我们最终可以获得一个对企业整体财务治理活动的全面认识。

1.企业内部微观层次的财务治理研究。从整体主义方法论出发,我们在讨论企业内部微观层次的财务治理活动时,不应只局限于对不同的财务契约进行独立的研究,还要注意从财务契约的横向影响机制人手,研究企业主要的财务契约(股权契约、债权契约、报酬契约)之间的互相影响机制。例如,债权契约的存在将会限制企业股利分配政策、对外投资行为、举债活动等,也就是对企业的股权契约、报酬契约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就企业内部微观层次的财务治理而言,应将主要财务契约统一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体观下进行研究讨论。

2. 企业 协作 网络 下的中观财务治理研究。企业的财务活动不仅仅是企业独立的决策与执行等活动,企业也不是 经济 生活中的孤岛,每一个企业的存在与 发展 ,必然要处在一个协作网络中。在这样一个网络中,笔者认为,主要的协作关系有这样几个:第一,企业的关联控股公司。这里我们并不仅局限于 法律 意义上的控股,而是针对能够在实质意义上影响经营决策、控制资金流动的关联公司。第二,企业的稳定的客户群体。这些稳定客户将为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流人,他们的存在对企业有重要的财务价值。第三,企业稳定的供销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必须要有供应商和销售商,稳定的供销关系的存在不仅有利于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同时对企业财务活动也有重要意义,比如供应商或销售商可以提供给企业资金结算上的支持。第四,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 现代 经济中,企业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虚拟的、动态的、网络型的企业联盟日益成熟,因此,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对企业的整体运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对企业的财务治理效率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对企业财务治理进行研究时,不应仅仅把考察的对象集中在单个企业本身上,而应该从其所处的协作网络人手,分析企业财务决策行为、财权配置 规律 等,企业协作网络应该成为我们分析财务治理的对象。

3.社会经济网络下的宏观财务治理研究。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宏观角度来看,企业协作网络也受到社会宏观制度安排的影响。在这里,我们认为对企业财务活动起到结构性的制度安排影响的主要是这样四个方面:第一是股权市场。股权市场将决定企业的股权资本的来源,是企业资本金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企业控制权的重要市场。第二是债权市场。主要由银行为主体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有着与股东不同的财务治理方式,债权市场的不同组织形式、制度安排等将会对企业财务治理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经常讨论的英美市场治理模式和德日主银行治理模式,其主要区别就在于股权市场和债权市场制度安排的差异。第三是市场监管部门。例如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监管制度及其监管活动将会构成企业财务治理一个重要的外部变量。如果监管失效,则财务治理活动就可能被引入歧途。第四是第三方审计部门。审计活动的存在对于企业财务活动构成一种鉴证和外部监督,在缔结、执行财务契约的过程中,审计方的意见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审计方也是重要的宏观影响因素。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9)

我国公司制企业的财务治理机制主要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企业并非完整意义上的财务主体,财权的独立性经常受到侵害,某些企业的财务目标更多的是体现物质资本的利益而忽略了人力资本的意志,体现了权益资本中大股东的利益而忽略了中小股东的意志;债权人、企业职工等相关利益主体对企业财务的相关治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为了使公司制企业摆脱困境,提高企业的理财水平,我们必须对财务治理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 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近年来,我国财务理论界展开了对财权理论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有意义的成果,并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汤谷良教授认为,企业财务主体所拥有的财权,是原始产权派生又独立于原始产权的一种财产权,这种财产权与法人制度的结合,即构成法人主体的财权。伍中信教授认为,财权是一种“财力”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权力”的结合,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决策权等权能。他认为:“财权”=“财力”+(相应的)“权力”,“财力”表现为一种价值,是企业的财务资金或本金,而相应的权力便是支配这一“财力”的所具有的权能。

本文认为,财权即对财力进行支配的权利。财权应分为两大类: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这与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对应,财务收益权是安排财务控制权的主要依据,而财务控制权则是实现财务收益权的重要保证。财务控制权应分为监督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其中决策权和监督权是主要的权能,而决策权的安排一般居于核心地位。

二、 我国公司制企业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1、股东“剩余财权”安排不当。主要表现在:国有股由全民所有并委托政府代为控制,因此,国有股的剩余财权中剩余财务索取权归国家所有,而剩余财务控制权由政府或国有法人公司掌握,拥有财务控制权的部门权、责、利不统一,做出的决策不是来自资产保值、增值的利益驱动,而是来自上级的行政命令。

2、董事会缺乏独立性。董事会缺乏独立性是指董事会不能代表所有股东的财务利益,它所做出的财务决策不是被大股东所控制就是被经营者所控制。我国公司董事会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方面是董事会与总经理职位的合二为一,另一方面则是经营管理层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形成内部董事占优势的格局。

3、监事会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现代公司中,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但在国有股占绝对优势时,监事实际上由国有股东指定。这样,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都成了国有股东指定的人员,都是代表国有股的股东代表,等于让自己监督自己,监督标准、效率标准必然搁置一边,监事会徒有虚名。而且,我国的公司制企业采用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

4、债权人的问题。在公司财权配置中,债权人的保护及其治理效应受到特别关注。我国基于传统的债权债务理论,所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信用控制措施,如限制贷款期限和用途、抵押和担保、破产清算与重组等。这些保护措施常常是被动的,在极端情况下,债权人权益实际上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解决财务治理问题的对策

1、科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首先应该加强董事会职能。从制度上保证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行使,而不是董事长个人行使;理顺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建议在我国应明确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兼任;加强独立董事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对董事也实施激励和约束。另外还要加强监事会职能,解决目前监事会流于形式的问题。引入外部监事、职工监事,改善监事会人员结构,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必须有精通业务、财务、法律的人员。

2、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其作用在于:一是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滥用控股权进行制衡,协助董事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尤其是维护公众股东的利益,而不是少数大股东或某些集团和个人的利益;二是独立董事凭借其专业优势,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三是通过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等机构,来决定经理人选,评价经营人员的业绩,提出董事和经理的报酬方案,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性问题发表意见;四是发挥独立董事对经营者的监督作用,敦促其遵守最佳行为准则。

3、积极倡导股东参与公司财务治理。股东参与财务治理能更好的确保其权益。具体做法是:应明确规定股东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具有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财务决策程序;重大财务决策应公平、透明,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另外,要大力推动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鼓励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治理。

4、强化债权人相机治理。在相机治理条件下,债权人通过对企业资金收付的监控,可以低成本地获取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由于有充分、真实的信息来源,债权人可及时、有效地干预企业活动,当发现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行使相机控制权,即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其财务控制权便向债权人转移,这样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本文认为,把债权人的相机治理引人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强我国债权人的财务治理作用,关键是规范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即改善公司外部债权融资机制,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银行、政府分开,银行真正成为一个利益主体;银行、企业借贷产权清清晰,对银行、企业关系进行正确定位;银行建立起现代的“相机监控机制”,对公司做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监督。因此,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加强债权人的财务治理,就必须建立适合我国的新型的银企关系。

参考文献:

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篇(10)

一、新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公司规模的不但扩大,上市公司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企业组织形式和财务管理要求,亦难以满足股东、债权人和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理性的财权配置进而权利划分和对剩余的分配。财务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治理的现实、集中、根本的体现,因此只有建立健康、有效的财务治理模式,才能更好地解决公司利益矛盾,保证上市公司运营效率。然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尚存在种种新问题,有必要采取相关办法,敦使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健康稳定发展。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存在的主要新问题

(一)股权结构单一导致财权配置过度集中。虽然我国《公司法》明确界定了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但由于我国公司化改制是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基础上进行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公司产权过分集中,股权结构过于单一现象,使得《公司法》赋予公司法人的自主经营权不能真正落实,公司法人实体地位难以实现。在我国2004年的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绝对持股份额占总股本超过50%以上的有850多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80%,其中摘要:89%是国家股东;75%是法人股东。有统计表明摘要: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4%;国有股在非流通股中占74%,从而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形成了畸形的股权结构,使公司重大财务决策不能得到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比如,在一些重大决策上,很轻易从短期利益出发,忽略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在长远的角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二)董事会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及相应的治理功能。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现象,因此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无论从机制上还是在力度上都不能满足财务治理的需要。由政府委派的原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而且高达60%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极为严重。同时,由于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其对上受上级主管部门制约,决策时只会从上级主管部门或自身利益出发;对下自己监督自己,自己评价自己,监督和评价的效果可想而知。而且我国董事会结构单一,董事责任不明确,普遍缺乏责任心,董事长的权力过于集中,也轻易造成决策失误。

《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权、监督权等多项重大权利。许多上市公司由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人员严重交叉,同时所有者缺位,股东大会的权力名存实亡,董事会实质上是董事长一个人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利益不能在董事会内部得到有效实现。作为公司实际拥有人的广大持股人,并不能在董事会中占有一席之地,股东大会也收效甚微。因此,导致权力失衡和权力高度集中。所有者缺位,导致权力失衡和权力高度集中。严重破坏了公司法人财产权和已形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股东和董事会之间的制衡关系形同虚设。从理论上讲,企业“内部人控制”新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改制后的上市公司仍享有绝对控股地位,形成了国家就是公司大股东的状况。国家作为公司所有者“链”过长,导致“所有者缺位”,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公司的产权没有具体的约束制度。因此,由什么机构或由谁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便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三)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导致利益分配混乱。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为追求利益,随意改变会计政策,操纵会计利润现象。同时,由于关联交易不公开、不及时披露会计信息或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他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往往对有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过量披露,对公司不利的财务信息闭口不谈,主要表现为摘要: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披露不够充分,对企业应收账款分析不够,对企业的对外担保、或有事项等项目进行隐瞒;对企业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很少,甚至有的企业根本就不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对一些重大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对资金去向和利润构成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够细致;不少企业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理由,对企业当期的并购、交易等事项进行隐瞒。和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表外信息披露更是新问题重重,许多公布的信息严重不实,对公众存在严重误导,许多上市公司的盈利猜测报告、投资价值分析盲目乐观,一旦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必然会误导投资者。诱发投机而非投资,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投资秩序,从另外一个方面也降低的证券市场资本化的进程。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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