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经济学被看作是运用实地实际数据来进行研究的“非实验性”科学,如失业率、工资水平、教育年限和收入水平等均属于实地实际数据。既然实地实际数据如此丰富,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地进行实验并创造自己的数据呢,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析实验研究方法在劳动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优势。
(一)实验研究对相关影响因素的严格控制
锦标赛理论得名于体育比赛,是指员工通过竞争以获得某项奖励(如薪酬增加或晋升),胜出者由相对绩效排序决定。在锦标赛理论中,员工的均衡努力水平被定义为边际努力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的努力水平。边际收益取决于奖金数额以及获胜的机率,并与后者呈负相关关系(LazearandRosen,1981),给定均衡努力的选择就可以直接导出最优奖励的水平和结构。现以锦标赛理论的检验阐释实验研究具有可控制性的潜在优势。
若对锦标赛理论进行直接的实证检验,首先要求研究者知道参与竞争的员工数目,奖励的确切大小,员工努力的成本函数,以及生产函数(包括误差项的性质)。同时,为了确定最优奖励水平,还需要了解企业的支付函数与员工的参与约束。所有这些信息在实验室实验中都是确定的,研究者可以清楚地予以设定。通过观察实验被试所选择的努力水平和获奖情况,就有可能对最优报酬作出精确地预测并进行检验,而采用实地实际数据对锦标赛理论进行直接检验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使用实地数据时,研究者很少能确切地知道以上提及的各种因素;而且研究者也很难保证实地环境与理论假设的环境高度相似。例如在锦标赛理论中,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员工在竞赛中有消极的破坏竞争对手绩效表现的行为,努力与奖励的最优水平同不存在破坏行为情况下的结果将是大相径庭的。
相同的道理,使用实地数据的研究者很少能知道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是一次博弈还是重复博弈,然而重复博弈的理论预测往往明显不同于一次博弈的结论。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如员工彼此之间了解程度如何?员工之间的沟通及同伴压力怎样,有无形成共谋的可能?员工之间的互动方式是公开还是匿名?在实地实验中,以上因素及其他环境细节都会影响研究对象的行为,却不能被有效控制。与之相反,在实验室实验中,这些环境因素能够被严格控制,因此能够进行系统的研究。例如,在实验室实验中,对一次博弈与重复博弈情形进行比较研究,或者对匿名互动与“面对面”互动关系进行比较研究,将是非常方便的。
当然,这种能对影响因素进行更好地控制的优势不局限于锦标赛理论的研究。例如,在关于不同行业间工资差异的争论中,很难判断所观察到的差异是反映出的真实“租金”,还是不可观察的异方差性(GibbonsandKatz,1992)。同样地,几乎不可能依据实地数据来判断失业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即很难判断失业员工在低于现行工资的情况下是否真的愿意继续工作。然而,在劳动力市场中采用实验室实验研究,控制员工的外部选择,则能对上述问题轻易作出回答(FehrandFalk,1999)。以上例子极具说服力地表明,实验室研究较之于实地研究,能对相关影响因素实施更好的控制。
(二)实验研究能够推断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实验室实验的另一个主要优势在于形成因果关系推论的可靠性。在实地研究中,许多有意义的变量是内生决定的,多数情况下最多也只能确认变量之间是相关的,而很难确认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通过合理的实验设计,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断变量间的因果关系。实际上,实验研究是确认变量间因果关系的最有效手段。
(三)实验研究的结论易于重复验证
实验研究具有易于复制的特征。传统的经验数据作为检验数据,具有不可重复性的缺陷,即所谓的“历史不能重演”。而对理论的证实或证伪都需要大量的检验。Smith(1962)指出,实验研究的可重复性克服了所有观察结论所普遍存在的一次性的缺陷。其他研究者可以很容易地复制实验设计,进行独立验证,从而证实或者证伪专题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实验数据的应用可避免某些理论没有经过一个可重复的严格证明或证伪的过程而被称之为所谓的“传教士的理论”。
二、实验研究方法的反对意见
首先,由于实验中的被试常常为学生,实验研究常被批评存在被试选择偏差,批评者认为学生对所要研究的问题缺乏实践经验。其次,主要针对实验中的支付(payoff)问题,由于一般情况下被试在实验中获得的支付较低①,他们可能不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决策。第三种批评主要针对被试数目太少的问题,实验研究结论往往受到置疑。第四种批评主要来自于实验研究结论能否推而广之,对现实是否具有预测和指导作用,即实验研究的外部有效性问题。尽管这些批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通过细致周详的实验设计,这些问题完全可以克服和解决。
(一)被试选择偏差
研究者之所以选择学生作为被试,主要是出于方便性的考虑。学生容易招募,能够迅速理解实验规则,而且他们的机会成本相当低。但是,并没有根本的理由来排斥其他对象,而且非学生被试的使用也在逐渐增加。其次,通过细致周详的实验设计和与实施,有可能发现不同被试样本在行为上的有趣差异。List(2003)对市场经验是否能消除禀赋效应问题进行了研究。Cooperetal(1999)利用中国学生和中国中层经理作为实验被试,检验了起源于效率工资激励的棘轮效应理论。同样地FehrandList(2003)以企业CEO作为实验被试,研究他们使用显性激励方式的程度以及如何对这种激励作出反应。
List(2003)的研究结果表明缺乏市场经验的经纪人表现出了禀赋效应,而在拥有市场经验的经纪人身上却没有发现这种效应。拥有市场经验的经纪人之所以没有体现出禀赋效应,不是由于选择效应,而是由于市场经验本身。Cooperetal(1999)在实验研究中观察到,经理和学生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收敛于混同均衡。因此,被试样本之间的行为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在实验的初期,他们观察到不同样本之间的确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如果实验指导语用一种抽象的、无关经理决策的具体环境的语言来描述,那么学生的行为较之于经理将更快地收敛于均衡点。相反,如果实验指导书中含有大量的与企业计划者和经理间的相互作用相关的内容,那么,经理的行为将更快地收敛于均衡点。FehrandList(2003)发现学生和CEO之间的确存在行为差异,CEO明显比学生更信任他人,而且也更值得他人信任。虽然如此,两个被试样本仍然作出了使用显性激励方式的相同选择,尽管该方式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这些例子均表明,被试样本差异可能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是,这些研究也显示出了不同的被试样本在行为上并没有表现出根本性的不同。在Cooperetal(1999)的研究中,学生和经理们的行为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是高度相似的。同样,在FehrandList(2003)的研究中,根据理论推断,如果假定所有实验的参与者是完全自利的,信任行为则不会存在,但作为被试的学生和经理们都表现出了非常强的信任行为。此外,两类被试样本都显示出大量利他的、互惠式公平的行为。因此,虽然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被试样本选择偏差,但是不同样本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却是非常相似的。
(二)被试所获支付较低
被试在实验中所获得的支付水平(stakelevel)较低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研究者一致认为更高的支付水平能显著地降低被试行为的方差(CamererandHogarth,1999)。这就表明当被试在实验中能获得更高的利益时,他们会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参与实验。但是CamererandHogarth(1999)在回顾了大量检验支付大小效应的研究后发现,核心的行为趋势极少因为支付水平的变化而改变。尽管支付(利益)对于实验被试而言是重要的,但是,利益大小的变化往往不会改变核心行为趋势。一个有趣且重要的例外出现在HoltandLaury(2002)的研究选择实验中,随着平均支付从70美元增加到230美元,实验被试表现出明显增强的风险厌恶型特征。相反,在公平偏好实验中,支付水平的增加很少或者不会影响公平行为反应的发生。
(三)被试样本量太少
关于实验被试样本数量较实际数据过少的问题也是能够克服的。首先,增加或补充实验的观测数目是可能的;其次,以国家宏观经济中的代表性问题为对象进行大规模的实验研究也已成为可能。近来,Harrison,LauandWilliams(2002)采用丹麦人口总体的一个典型样本,推导出了贴现率;而BellemareandKrger(2003)则以荷兰为样本,进行了信任博弈的实验。其研究结论显示并不存在被试选择偏差。
(四)外部有效性问题
对实验室实验更为普遍的批评涉及到内、外部有效性问题,内部有效性指从某一实验中获得可靠性的原因和结论的可能性,而外部有效性是指从试验研究的外部环境联系中归纳出可靠结论的可能性。内部有效性涉及到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实验控制、敏感度设计及正确的数据分析问题,相对而言,外部有效性的问题则更为严重。批评者认为把实验室的研究结论推广到实地中去,其可能性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外部有效性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从一般意义上说,当归纳法原理成立时,外部有效性将会是较高的。根据这个原理,只要绝大部分相关的潜在条件保持不变,那么,行为规则在新环境中也会持续不变。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即便保持所有条件不变,也难以保证实验结果在现实环境中可以被完全复制。虽然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但是这种批评也不是仅仅针对实验研究。事实上,没有任何实证研究能够确保在同样的条件下复制出完全相同的结果。第二,实验研究是否抓住了现实中的主要条件。置疑者认为某些实验因为忽略了现实中的许多关键性特征,从而不具有外部有效性,也就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验研究者的回答往往是尽可能模拟出这些被忽略的条件。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验研究和经济学模型一样都是不太现实的,因为它们都是对现实的高度抽象,这种抽象也正是一种优点,惟其如此才能够使人们增加对相关变量之间相互作用机制的理解。由于对现实性的强调实际上取决于实验的目的,在很多情况下实验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检验理论,或者理解理论失灵的原因。因此,实验证据对理论构建非常重要,但是对理解现实却不那么重要。
三、增加实验研究现实性的途径
(一)实地实验
无庸置疑,实验的可控性是其主要优势。然而关于实验室环境和现实生活环境是否一致的问题,可能将备受争议。可以说实验室实验不是对传统的实证经济分析方法的替代,而是对其的有益补充。将二者有机结合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实地实验,让研究者在自然的环境中研究经济主体的行为。FalkandIchino(2003)进行了一个典型的实地实验——将实验控制和现实环境的优点结合起来,研究同伴压力对工作行为的影响。实验是在日常工作环境中进行的,被试被分为处理组和控制组,其产出被分别测量。在处理组中,两个被试在相同的房间中一起工作;而在控制组中,每个被试分别在一个房间内单独工作。从技术上来讲,实验被试所从事的任务彼此完全独立。研究结论之一显示,与被试单独工作情形下的产出相比,随机选择的配对被试工作时的产出有了显著的增加。在另一个实地实验中,FehrandGtte(2002)研究了一个企业中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努力的跨期替代问题。在某一段时期内,他们对公司的一半员工按照更高的计件工资给付薪酬,而对公司的另一半员工按照固定的计件工资支付。采用这种方式,他们创造一个控制组和一个处理组,用以测量计件工资的增加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程度。
(二)“真实努力”实验
使实验室实验环境更贴近现实的另一个途径是进行所谓的“真实努力”实验。在一个典型的实验室实验中,工作努力的选择由一个递增的货币函数来表示,被试不是选择真实的努力水平,而是选择一个有经济意义的数字。这种方法被广泛应用于锦标赛实验中(Bulletal.,1987)和效率工资实验中(FehrandFalk,1999)。然而在“真实努力”实验中,努力代表的是完成一种真实的任务。例如,在FahrandIrlenbusch(2000)的研究中,实验被试的任务是剥胡桃;vanDijk,SonnemansandvanWinden(2001)要求实验被试利用计算机解决难度较大的双变量优化问题;在Gneezy(2003)的研究中,实验被试需在计算机上解决“迷宫”难题。“真实努力”确实能够增强实验的现实性,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是以失去可控性为代价的——因为如果实验者不了解员工的努力成本,那么也就不可能得出准确的数量预测。
(三)项目评价实验
实验技术在项目评价领域也具有很高的价值。不幸的是,基本上不能够获得来自随机的大规模社会项目实验的数据,尤其是在欧洲,政策制定者对实施这样的社会实验往往持着犹豫不决的态度。尽管如此,研究者自己收集数据也是可能的。例如,Falketal(2002)提出了一个新颖的项目评价方法,它允许在弱假设条件下确认参加培训项目与被邀请参加面试的可能性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基本思想是通过在较短的时间间隔内对参与项目的同一个体实施前测和后测,以此对项目进行评价。其程序如下:首先,研究者招募一些失业者参与一个特定的培训项目,然后在这些人完成培训课程之前,向外投递求职申请书。当这些人已经成功完成培训课程并获得证书后,又发出第二次求职申请。两次求职申请内容完全一样,只是第二次多了一个课程证书而已。由此可以检验参加培训项目对获邀参加面试的概率是否有影响。相似的方法已经应用于对女性员工的歧视(Weichselbaumer,即出)和失业粘性的(OberholzerGee,2000)的研究。
四、展望
过去的20多年,经济学领域的实验研究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其应用也呈现出稳步增加的态势,这种增加的趋势将持续下去。事实上,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DanielKahneman和VernonSmith,可能使实验经济学家们获得更广阔的舞台。实验研究方法在诸多经济学领域都大有用武之地,其中很多领域都与劳动经济学相关。值得注意的是,经济理论与实验方法不可偏废,二者各有所长,相得益彰。经济理论使我们能够在制度或者参数族(如税率)的框架下对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测,而实验方法能够为不同制度环境的运行效果提供经验证据,从而对经济理论进行检验。此外,在实验过程中对于人类行为的观察,也将促使研究者更严肃地对待个体动机和有限理性问题。从长期来看,这有助于我们对人的本性进行更现实的刻画。实验研究已经成功地应用于公平、互惠、损失规避、过分自信、非指数贴现等现实经济社会现象,通过研究它们对激励和契约的影响,对组织设计的影响,以及对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可以大大增进对企业、家庭与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的理解。
注释:
①一般而言,研究者为了模拟出真实的市场环境,往往为被试在实验中的绩效表现支付一些数额不大的报酬,以增强所研究问题的现实相关性,提高被试的认真程度,并以此确保实验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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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036-02
1 经济学方法及方法论
1.1 经济学方法
在西方国家,方法一词源于古希腊,主要表示研究和认识各种事物的途径和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方法”一词的含意逐渐扩展和演化为做任何事情所需要的手段和办法。统观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有许多杰出的思想家对方法都作了许多颇有建树的研究,并给予了哲学上的界说。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是这样描述方法的:“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关系。”黑格尔从人类认识的角度,给出了方法一词极富哲理的定义,方法就是手段,是工具,是思维方式。西方学术界对“方法”一词有众多研究,我们可以大致概括为:方法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目的所选取的手段、途径和活动方式。
1.2 经济学方法论
(1)经济学方法论的内涵。
所谓经济学方法论,是指经济学家关于其理论与用这些理论得到的关于现实世界特征所使用的方法之间关系的观点。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似乎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但是,我认为经济学方法论不像它初看来那么明显,方法论的运用不应总是被视为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作为一种规律,方法论被理解为领悟思想方法的理论时的逻辑。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它是为了解决诸如方法的基础、起源、构成规律适用范围等问题而产生的。
(2)经济学方法论概述。
经济学方法论是现代经济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涉及到经济哲学中的本质论、发展论、意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所以一直受到西方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关注。当前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倾向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同经济本身的特性和进展密切结合,注重经济研究过程以及经济分析中的方法论;二是运用现代科学哲学方法论思想研究经济学方法论问题。从科学哲学角度定义经济学方法论,它是一门有关经济理论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的规律和规则的学问,是科学哲学运用于经济学的学问。从经济学技术角度定义经济学方法论,它是考察人们认识经济现象,从事经济研究和进行经济管理的一系列方法研究。它同经济学本身的特性和进展密切结合,特别注重经济研究过程及经济分析方法中的方法论特点。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史表明,经济学方法论是经济学发展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实证研究方法的发展历史
实证主义是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传统,也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反映。在整个工业化时代里,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一直很好地服务于西方社会的经济发展,甚至它所追求的政治民主、社会平等也是建立在实证主义方法论之上的。
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继承了马赫的经验论原则,也标榜反对一切形而上学,承认最后的证实活动要经过对事实的观察和直接经验,但在如何应用经验证实的问题上却与后者有所不同。他们认为,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它的证实方法,强调了可证实性而不是得到证实,并把“证实的可能性分为经验证实的可能性和逻辑证实的可能性”认为一个不能直接证实的命题,只要能通过已经得到证实的命题的逻辑推理而被证实也是允许的。
实证主义虽前后历经三代,观点亦有所变化和发展,但其经验证实与客观主义的实证主义精神实质却是一致的。实证研究方法就是建立在实证主义的基础上,领会实证主义哲学的真谛进而建立的经济学研究方法。
3 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方法
3.1 实证方法的含义
实证方法又称实证分析。规范方法的对称。实证研究方法作为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中的核心或主流派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实证研究方法所覆盖的经济理论内容――实证经济学因而也就成为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关心的主要对象。20世纪二、三十年代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现代物理学和数学统计学的发展对西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方法和方法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西方科学哲学中的证伪主义思想对实证方法论的影响;在实证方法中,用密切从实际出发的数理统计手段进一步充实了以往经济学研究中近采用古典数学精美的函数运算的实证研究技术,使经验实证技术迅速发展起来。所有这些使西方经济学研究更加走向实用化。从而使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过程进一步统一和完善起来。
3.2 研究方法的实证化
(1)实证化的趋势。
实证化,是经济学研究和表述中,越来越注重对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进行客观的、不带有主观选择意味的研究。这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迫切要求。这种趋势注重具体经济而非一般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政策而非经济理论研究。 表现为经济学研究目的的实用性,也表现为现实经济问题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要求。从长期来看,实证化和专门化的倾向仍然在加强,但二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加大的迹象。如非线性分析这类跨学科分析方法的引进,也许会引起经济学的较大变化。
(2)实证化趋势的原因及局限性。
实证化趋势原因。经济学自诞生起就是一门致用之学,无论是重商主义、重农主义还是古典主义都是以关心公共政策为压倒性目标的,早期的经济大师也都是对公共政策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即使是新古典之父马歇尔也宣称经济学的首要目的是要有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并且,他和他的弟子庇古和凯恩斯等都对世界产生了而重大的影响;凯恩斯甚至将经济学家比作牙科医生――他们都具有使人们生活得更好的目的。但是,当新古典经济学把经济学研究对象从公共领域转向私人领域,经济学就走上了抽象思维的道路。
实证化的局限性。尽管逻辑实证主义与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联系在一起,在 20世纪80年代实证分析在预测和政策实践上却遭受了重大失败。但是实用主义经济学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是无法避免的:不能把物理学运行机制中的内在逻辑引入到经济学中去;形式化在经济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经济学中语言的多元性暗示了方法的多元性,形式化不是最根本的要素;经济学的科学性质是建立在研究方法之间的特定联系和研究领域之间的特定联系的基础之上的,是一种既非包罗万象的也非结构式的方法论;把经济学发展史解释为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即从前科学和教条阶段到形式化了的当代科学的正统理论阶段,是不正确的。
3.3 实证研究方法的一般过程
简单地说,现代西方经济学所谓实证方法论的基本思想与证伪主义是一致的,其方法的基本形式是演绎法,或者说是假说演绎法;因此,实证研究方法的一般过程与演绎法的推理过程是一致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提出理论假说的有关假设条件。一般来说,大多数经济因素在短期内的变化较为稳定,故一般在研究短期问题时可看作是不变的;因此在实证研究中,往往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把所要研究的问题限制或假设在短期之内。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数学模型建立和其经验检验的要求。第二、建立理论假说的数学模型并推导出主要结论。在提出假设条件和理论假说构思的基础上,进一步构造其数学模型的主要问题就是要寻找模型的具体数学形式,即在把握各主要变量及其相互作用机制、方向和作用数量化的基础上,作出其明确的数学表达式。第三、理论假说模型的经验检验(经验实证)。经验检验的主要内容有,对某些假设条件进行检验,但这不是主要的;对理论假说及推导出的主要结论进行验证。在检验时应注意,所利用的统计资料或数据应具有充分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应避免主观因素对数据和选择数据的影响。第四、验证理论假说,并由此展开深入的理论分析。一般来说,如何解释经验检验的结果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解释的效果往往直接涉及到理论假说本身的价值,不应简单轻易地否定或肯定。
4 经济学方法论对中国经济学研究的影响
从现代经济学方法论传入、传播和中国学者的讨论过程来看,作为科学哲学以及经济学应用基础的经济学方法论构成了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尽管从数量上来看,20世纪 20-40年代经济学方法论相关的成果并不能称为丰硕,但是无论从内容涵盖的广度、理论辨识的深度,以及所占据的前沿性而言,无论是对中国经济学体系的构建、经济理论范式的转变,还是对中国经济的实践都起到了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
经济学方法论与中国实际经济问题的研究。在努力掌握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中国学者致力于对其进行辨识和筛选,并且应用于认识中国的实际情况,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从西方经济学方法论演变的历史和演进趋势来看,解决真实世界经济问题成为发展的导向,体现出“经世致用”的特征。在经济学方法论的探讨中,学者们并没有局限于纯粹的理论,而是重视研究方法对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重要作用。学者运用当时经济学研究的主流方法,对中国当时的各种经济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不仅成为客观认识现实情况、合理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研究理论的进步。
经济学方法论对于经济理论发展的影响。只有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之后,并且在和传统的中国经济思想相融合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体系才逐渐形成并发展,而对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引进和讨论则推动了中国经济学向更加系统、完整的方向发展。
5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学的范式也会不断创新,庸俗的东西被消解,合理的东西被升华。不可否认,来自经济学内部和外部,大量形形的或极端模糊难懂的理念、信条、概念等对西方经济学的主流与支流都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力,为了重建和发展他们自己的理论以反对和解释来自对方的理论,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或放宽假设,或修改前提,或一反传统逆向假定,以构建和拓宽其研究领域。经济学的细分和日益规范化表明,经济学有没有充实完善的方法论,不仅是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而且是它能否得以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再也不可能回到古典的老路上去了,它的进步是一种方法论的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经济学研究方法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而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证分析也处于不断进步的阶段,不容置疑的是它在分析西方及其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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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学方法论;科学哲学;启示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30年。身处中国纷繁芜杂的经济社会中,各种经济现象光怪陆离、引人入胜。经济工作者如何探明这些复杂经济现象背后所蕴含的一般性经济规律,以及是否能借用对已有经济事实的分析来预测未来经济发展趋势,这都成为我们研究经济学方法论的出发点。
一、经济学方法论内涵及范畴
经济学方法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经济学方法论指论证经济学理论正确的某种原则,广义上则包含着什么是科学的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理论创新的方法论。具体来讲,西方学者研究经济学方法论主要围绕对一个核心问题的回答,即如何衡量与选择经济理论。换句话讲,有无一套标准来区别开“科学的”与“非科学的”理论?如果有,用什么标准?或者如何从所有理论中鉴别出哪种是“最好”的。现实意义上,这套标准就成为经济学家在建立与发展理论时必须遵守的方法规则。
经济学本质上属于社会科学,是经济学家面对经济理论难以消解的现实,试图提出自己的尝试性解释,也是作者的主观认识对客观现实的一种认识和把握。经济学方法论在其发展过程中深受西方科学哲学的影响。亓学太认为,经济学方法论属于哲学的认识论范畴,主要探讨经济学知识的性质、认识论地位以及获得途径等问题。严格意义上讲,方法论属于哲学的范畴,经济学方法论为经济理论构建提供了方法上的哲学观,即方法论哲学。
二、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阶段划分以及主要思想
针对西方经济学方法论阶段划分的问题,国内学者并无统一的看法,傅耀按照科学方法论的内在逻辑将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演进分为四个阶段,即前实证主义阶段、实证主义阶段、证伪主义阶段和历史主义阶段。亓学太则以20世纪70年代为界,将经济学方法论划分为两个时期,即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方法论研究的兴起与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繁荣时期。以下以傅耀的四阶段划分法来了解各时期的主要经济学方法论思想。
(一)前实证主义阶段
前实证主义阶段的经济学方法论是一种不定型的、朴素的、自发的阶段,还处于朦胧的状态,但这一阶段的经济学方法论启迪了人们思想的火花。
(二)实证主义阶段
实证主义阶段是经济学方法论史上第一个具有较完整理论表现形态的发展阶段。比如这一时期,西尼尔将李嘉图的抽象法发展到当代意义上的假说演绎法的过程中,充当了不可或缺的中介环节。
(三)证伪主义阶段
波普尔证伪主义在20世纪70-80年代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经济哲学界,引入波普尔的科学哲学思想、形成波普尔证伪主义流派的重要学者是哈奇森、布罗格。布罗格与哈奇森在解读与应用波普尔思想过程中着重吸收了其证伪主义的观点。他们认为,波普尔的理论是在批判逻辑实证主义的基础上产生的。逻辑实证主义强调经验证实是评价选择理论的唯一尺度。但波普尔否认这种理论,强调“休谟归纳问题”使得达到经验证实是不可能的,“我们根本无法证实一个理论,即使它在十万次检验中被证实了,没有人能够保证它在十万零一次会继续被证实。但相反,只要有一次被证伪,我们则完全确信该理论是错误的”。因此,评价选择理论“不应当根据逻辑客观主义所主张的‘证实’而应当根据它能否可被‘证伪’”。
在证伪主义传统中还有部分学者坚持拉卡托斯的科学思想。他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本质上是一个研究程序,其基本前提与假定虽然被质疑但却仍占据主流,这种事实可以用“硬核”来解释(这些基本前提与假定正是新古典研究程序中的“硬核”)。但多数经济哲学家对拉卡托斯的理论持批判态度。他们否认主流经济学研究有什么“硬核”,而且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发展取得了所谓的“经验前进”也表示怀疑。
(四)历史主义阶段
历史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经历了从旧历史学派到新历史学派、制度经济学到新制度经济学的变迁。但在主流经济学派眼里,都被视为异端而加以排斥。制度学派与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在构建他们的理论体系时,尤其是制度经济学,更多地专注于从历史资料的归纳中总结出带有一般性的规律,因为他们对实际历史的看法就持有这样一种归纳主义态度。无论制度经济学派还是新制度经济学派,都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紧密的学派,十分类似于肇始于库恩的科学哲学中的历史主义传统,他们遵循着共同的范式,形成一个稳定的“科学共同体”。这种特点在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中体现的更加明显。
三、经济学方法论对经济学研究工作的启示
经济学方法论应该是无地域和国家界限的,并不存在独立于他国的经济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林毅夫认为,任何现有的经济学理论都是经济学本体,也就是一个理性的人,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之下所做选择的一种因果关系的描述。对于任何现有的理论,都应该将其视为可能对、可能不对的“前识”。在解释一个现象的时候,要以“常无”的心态,从现象本身出发,去发现谁是决策者,他面临的限制条件和可能有的选择是什么,说明他为何在这些条件下,做了我们观察到的选择。
(二)理论构建是一个往复循环过程
我们学习现有的理论,最重要的是要学习有成就的经济学家是如何构建理论的,学习著名的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以及从经济现象中抽象出关键限制条件的能力。关于构建理论方面,他给出了建议:第一,在建立经济学的理论时必须对所研究的问题和给定的条件有明确的定义;第二,方法论规范化的第二个要求是严格检验那些依照这个理论的逻辑推演产生的推论是否与所要解释的经验事实相一致。如果不一致,这个理论就必须受到修正或摈弃。从而更进一步去了解经验现象,再根据经验现象构建一个可以解释这个现象的理论。
(三)解释现象的理论越简单越好
对于如何构建的问题,张五常也提出了看法,他认为“事实是不能解释事实的”。“当事实不能解释事实时,就要有一点理论,并且加上些条件上去,然后来解释这个事实。可是解释这个事实的理论是有系统的”。他提出“解释现象的理论越简单越好”。从整个科学方法来说,一个极端是套套逻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殊理论,理论分析应该从一个极端开始或者从另外一个极端往中间走。
(四)理性使用数学工具
西方经济学理论研究经验表明,数学工具在分析工作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甚至引致了实证主义与规范主义之间的现实鸿沟。但是,我们应正确对待数学这个工具,如果仅仅追求数学模型的复杂和艰深,而忽视了理论是用来解释经验现象的,那么一旦数学模型的推论和经验现象不一致,这样的模型充其量只是数学游戏,不能称为经济理论。但同时,数学又是个很好的工具,我们应该让数学为我们的经济学研究服务。
参考文献:
1、新的会计实务呼唤新的会计研究方法,新的会计研究方法催生新的会计理论,会计研究方法与会计理论相伴而生。“初期研究的障碍乃在于缺乏研究方法,无怪乎人们常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方法所获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方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因此我们的头等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巴甫洛夫,1995)①。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中也指出,会计理论的演进过程就是会计研究方法的演进过程。
2、会计研究方法是会计理论体系的核心。“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而成为一门学科,关键所在不是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研究方法”(加里。s.贝克尔,1992)。这不仅说明了经济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还将经济研究方法上升到与经济理论同等的高度。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吴水澎(1996)也曾说道:“我们认为会计研究方法是一种更为本质意义的理论,并把它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会计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3、会计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与层次性。不同的会计研究方法服务于不同的会计研究目的并形成不同的会计理论,目前会计研究方法有实证法、规范法、评估法等数十种,其多样性显而易见;同时多样性的会计研究方法又分处不同层次,有划分为传统方法与科学方法的(吴俊、段闻祥,1994),有分为上层哲学方法、中层一般科学研究方法及下层特殊研究方法的(卢永华,2000),有分为实证法与论述法的,也有分为实证研究、实验研究、分析研究、表述研究、会计史研究及其他研究的(苏锡嘉,1992)。
4、会计研究方法体系具有互补性。会计研究方法是个相互联系的有机体系,任何会计理论的研究都必须是多种会计研究方法的密切配合。实际上各种会计研究方法的界限并非那么清晰,如就很难严格区分归纳法与演绎法,熊彼特甚至曾经说过“要对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作清楚的区分近乎不可能也毫无意义”②。在会计研究方法体系中,各种会计研究方法取长补短密切配合,共同满足会计理论研究的需要,这由各自的优缺点所决定。以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为例,一些人认为,规范研究不可避免研究者的主观判断,“经济学之所以保留早期沉默科学的称号,是因为太多的经济学家一直试图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对待政策”,规范研究缺乏严格的证据支持,“不能用确凿的证据验证的理论是模糊不清的”,而实证研究的诞生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精密的科学、令人激动的科学”(张五常,2000)。但另一些人认为,实证研究也并非无懈可击,但我们并不会“仅仅因为理论无法完美地进行预测并不足以促使研究人员或使用者放弃该理论”(齐默尔曼,1999)。
二、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间,会计研究“采用了规范研究方法”(陈信元,1999);期间,“由于受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潮的影响,会计工作和会计理论研究都进入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陈信元,1999);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会计界才开始恢复性的工作,忙于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会计研究方法也只局限于规范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西方会计理论的引入以及新一代会计学者的成长,一些成熟的西方会计研究方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但尚未付诸实践。因此我们的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统计的内容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与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为主。
(一)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情况
总的来说,我国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较少。据笔者对《会计研究》创刊以来所刊文章的统计③,直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共计25篇。我国第一部西方译著是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实证会计理论》,我国第一部论述会计研究方法的专著是周忠惠编著的《会计研究方法论》,此后张朝据也出版了专门介绍实证研究方法的论著《实证会计研究入另外一些有关会计理论的著作都或多或少地介绍了会计研究方法,如吴水澎主编的《中国会计理论研究》。单从文章和论著的数量来看,我国对会计研究方法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但正是这些寥寥可数的文章为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和舆论宣传,直接推动了新会计研究方法的传播及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
我们的统计以《会计研究》为主,为了比较时有所参照④,还统计了《经济研究》上所刊文章中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按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问卷调查、案例研究⑤四类统计(见表1、表2),结果显示了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运用的现状。
1、会计研究方法单一,是制约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使我国的会计研究仅仅局限于规范会计行为而无法前瞻性解释、预见会计实务。
2、无论是会计还是其他学科的理论研究,研究方法均以规范研究为主,说明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水平总体偏低。同时期,美国最著名的会计专业刊物《ac-counting review》和《journal of accountancy》95%以上的文章都是实证研究。当然美国也有大量以规范研究为主的会计刊物,还不能妄下实证研究优于规范研究的结论,但有数据事实作为佐证总比逻辑演绎的结论更具说服力。
3、我国实证研究开始于1991年并逐年上升,现占文章总量约10%的份额。
4、会计研究方法有逐渐多样化的趋势。问卷调查一直被人们喜闻乐用,实证研究的比例逐年上升,案例研究在经济研究上广泛运用但会计研究未足够重视。
5、会计实验研究方法根本未被我国会计研究人员所接受。实验研究是指在一个模拟的环境中通过观察受试者的行为来检验假设的方法,用于管理控制与管理报酬方面问题的研究。这种方法在西方已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国内会计界尚未见到此类文章的发表。
(三)会计研究方法涉及的领域
由于规范研究涉及的领域过于广泛,我们只统计了其他三类所涉及的领域。
1、实证研究主要涉及的领域。这类文章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功能锁定或过度反应现象,如张人骥等的《上海证券市场过度反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研究,1998),沈艺峰与吴世农的《我国证券市场过度反应了吗?》(经济研究,1999),赵宇龙与王志台的《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锁定”现象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2)盈余管理或利润操纵,如陈小悦等《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经济研究,2000),陆建桥的讲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9);(3)资产重组,如陈信元等的《资产重组的市场反应——1997年沪市资产重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4)系统风险,如施东辉的《上海股票市场风险性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吴世农等的《我国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风险度量方法与金融资产配置模型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我国上市公司系统风险与会计变量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陈浪南等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0);(5)股利分配,魏刚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吕长江等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杨淑娥等的《我国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会计研究,2000);(6)资本结构,如陆正飞的《企业适度负债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忻文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分析》(经济研究,1997),陆正飞等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8),陈晓等的《债务融资是否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经济研究,1999),孙永祥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绩效》(经济研究,1999),陈晓等的《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经济研究,2000)。
2、问卷调查涉及的领域。问卷调查是采用邮寄方式从大范围的样本中收集跨部门或跨行业数据,进行行为描述和假设检验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缺点是,问卷设计和结果分析过程难以避免调查者的主观偏见,问卷回收率通常不高,回收样本的结构可能不同程度地脱离原抽样框架的结构设计,从而导致代表性偏差。但由于简单易行,还是受到了我国会计研究者的广泛青睐,问卷调查也成为最早运用的除规范研究方法以外的会计研究方法。我国会计研究问卷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裘宗舜的《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1988),曲晓辉的《关于我国会计准则建设问题的问卷调查及分析》(会计研究,1998),王立彦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会计研究,1998),林文雄的《中国管理会计实务调查报告》(会计研究,1998);吴联生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情况的调查》(经济研究,2001),南京大学会计系课题组的《关于中国会计、成本方法等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2000、2001)等。
3、案例研究涉及的领域。案例研究主要是一种定性研究,通过研究企业管理会计制度的运作,为大样本的实证研究提供微观基础,为新理论的构建提供素材和指导。案例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对组织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定性研究方法有较好的掌握。由于我国的会计教师和学生还不具备全面的素质,加之我国会计教学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我国目前的会计本科生、硕土生及博士生课程几乎没有涉及此类,会计教师也很少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尽管如此,我国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还是不乏优秀的案例教材和案例分析文章。比如:《企业改组、兼并与资产重组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的《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方法选择:案例分析与现实思索》(会计研究,2001),《管理会计运用与发展典型案例研究》课题组的《作业成本法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运用的案例研究》(会计研究,2001)等;除此外,还有大量的著作: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汤谷良编著的《点评中国财务案例》,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文贤编著的《中国会计案例选》,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宝震编著的《审计案例》,另外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乔世震编著的系列案例教材也很有影响力。
三、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运用情况之原因分析
上述统计显示,我国现阶段包括会计在内的经济理论研究仍以规范研究为主导,实证研究的比例约占10%,而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落后西方国家达半个世纪之多,我国的会计理论水平也远远落后于西方。究其原因是,实证研究主要用于资本市场研究与行为研究两大领域,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具备数学、统计、哲学、思维、逻辑、计算机、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
(一)实证研究方法在我国缺乏实践的基础
资本市场是实证研究赖以生存的土壤。虽说我国上市公司经过十数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质量还很差,不能纳入实证研究的范畴。
1、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自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近来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和财政部所作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的结果显示,这一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以这样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的实证分析的意义自然不大。
2.资本市场数据不全面,缺乏可比性。首先,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成长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呈几何增长,样本不具可比性。我国目前的实证研究中有相当比例的文章,存在用部分样本谁知总体量特征的逻辑错误。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形成的时间过短,还不能满足时间序列分析的需要,我国目前就有用三年时间的数据提炼出会计实务规律的实证研究。最后,我国没有权威的数据库系统,实证研究所需数据由研究者个人搜集,费时成本过大且真实性难以保障。
(二)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养这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我们还注意到了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发表实证研究论文的作者,赵宇龙、王志台、陈小悦、吴世龙、沈艺峰、原红旗、陈晓、吕长江、魏刚等人无一例外是学院派或有海外经历的工作者,而且集中于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精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等高校。这说明高校教师开了我国实证研究的先河,并艰难地扛起了实证研究的旗帜,但曲高和寡终难成气候。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训随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1、会计教学内容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时代需要。依据我国会计教学大纲,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按通才、通专兼顾、专才的目标培养,教学技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三个层次进行。通过登录主要财经院校网站,我们浏览了各院校会计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并作了粗略的比较,发现绝大部分院校的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均为会计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区别在于广度和深度的不同。遗憾的是,除了本科阶段开设有简单的经济数学与统计常识外,研究生阶段再没有这类课程。然而据笔者所知,美国的博士生有一年的时间学习数学和管理统计,而我国的会计教学根本上是轻视数学的。
2、会计教学观点落后,重理论灌输轻方法介绍。给我一条鱼我可以活一天,教给我钓鱼的方法我可以此过一生。我国的会计教育从来就是向学生灌输现有会计理论,一味告诉学生应该怎样做,从而批量生产了大量“死才”。只有加强会计研究方法介绍,告诉学生为什么这样做,才能培养出合乎时代要求的“活才”。
1、新的会计实务呼唤新的会计研究方法,新的会计研究方法催生新的会计理论,会计研究方法与会计理论相伴而生。“初期研究的障碍乃在于缺乏研究方法,无怪乎人们常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方法所获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方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因此我们的头等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巴甫洛夫,1995)①。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中也指出,会计理论的演进过程就是会计研究方法的演进过程。
2、会计研究方法是会计理论体系的核心。“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而成为一门学科,关键所在不是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研究方法”(加里。S.贝克尔,1992)。这不仅说明了经济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还将经济研究方法上升到与经济理论同等的高度。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吴水澎(1996)也曾说道:“我们认为会计研究方法是一种更为本质意义的理论,并把它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会计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3、会计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与层次性。不同的会计研究方法服务于不同的会计研究目的并形成不同的会计理论,目前会计研究方法有实证法、规范法、评估法等数十种,其多样性显而易见;同时多样性的会计研究方法又分处不同层次,有划分为传统方法与科学方法的(吴俊、段闻祥,1994),有分为上层哲学方法、中层一般科学研究方法及下层特殊研究方法的(卢永华,2000),有分为实证法与论述法的,也有分为实证研究、实验研究、分析研究、表述研究、会计史研究及其他研究的(苏锡嘉,1992)。
4、会计研究方法体系具有互补性。会计研究方法是个相互联系的有机体系,任何会计理论的研究都必须是多种会计研究方法的密切配合。实际上各种会计研究方法的界限并非那么清晰,如就很难严格区分归纳法与演绎法,熊彼特甚至曾经说过“要对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作清楚的区分近乎不可能也毫无意义”②。在会计研究方法体系中,各种会计研究方法取长补短密切配合,共同满足会计理论研究的需要,这由各自的优缺点所决定。以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为例,一些人认为,规范研究不可避免研究者的主观判断,“经济学之所以保留早期沉默科学的称号,是因为太多的经济学家一直试图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对待政策”,规范研究缺乏严格的证据支持,“不能用确凿的证据验证的理论是模糊不清的”,而实证研究的诞生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精密的科学、令人激动的科学”(张五常,2000)。但另一些人认为,实证研究也并非无懈可击,但我们并不会“仅仅因为理论无法完美地进行预测并不足以促使研究人员或使用者放弃该理论”(齐默尔曼,1999)。
二、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间,会计研究“采用了规范研究方法”(陈信元,1999);期间,“由于受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潮的影响,会计工作和会计理论研究都进入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陈信元,1999);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会计界才开始恢复性的工作,忙于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会计研究方法也只局限于规范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西方会计理论的引入以及新一代会计学者的成长,一些成熟的西方会计研究方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但尚未付诸实践。因此我们的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统计的内容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与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为主。
(一)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情况
总的来说,我国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较少。据笔者对《会计研究》创刊以来所刊文章的统计③,直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共计25篇。我国第一部西方译著是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实证会计理论》,我国第一部论述会计研究方法的专著是周忠惠编著的《会计研究方法论》,此后张朝据也出版了专门介绍实证研究方法的论著《实证会计研究入另外一些有关会计理论的著作都或多或少地介绍了会计研究方法,如吴水澎主编的《中国会计理论研究》。单从文章和论著的数量来看,我国对会计研究方法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但正是这些寥寥可数的文章为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和舆论宣传,直接推动了新会计研究方法的传播及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
我们的统计以《会计研究》为主,为了比较时有所参照④,还统计了《经济研究》上所刊文章中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按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问卷调查、案例研究⑤四类统计(见表1、表2),结果显示了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运用的现状。
1、会计研究方法单一,是制约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使我国的会计研究仅仅局限于规范会计行为而无法前瞻性解释、预见会计实务。
2、无论是会计还是其他学科的理论研究,研究方法均以规范研究为主,说明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水平总体偏低。同时期,美国最著名的会计专业刊物《AC-countingReview》和《JournalofAccountancy》95%以上的文章都是实证研究。当然美国也有大量以规范研究为主的会计刊物,还不能妄下实证研究优于规范研究的结论,但有数据事实作为佐证总比逻辑演绎的结论更具说服力。
3、我国实证研究开始于1991年并逐年上升,现占文章总量约10%的份额。
4、会计研究方法有逐渐多样化的趋势。问卷调查一直被人们喜闻乐用,实证研究的比例逐年上升,案例研究在经济研究上广泛运用但会计研究未足够重视。
5、会计实验研究方法根本未被我国会计研究人员所接受。实验研究是指在一个模拟的环境中通过观察受试者的行为来检验假设的方法,用于管理控制与管理报酬方面问题的研究。这种方法在西方已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国内会计界尚未见到此类文章的发表。
(三)会计研究方法涉及的领域
由于规范研究涉及的领域过于广泛,我们只统计了其他三类所涉及的领域。
1、实证研究主要涉及的领域。这类文章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功能锁定或过度反应现象,如张人骥等的《上海证券市场过度反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研究,1998),沈艺峰与吴世农的《我国证券市场过度反应了吗?》(经济研究,1999),赵宇龙与王志台的《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锁定”现象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2)盈余管理或利润操纵,如陈小悦等《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经济研究,2000),陆建桥的讲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9);(3)资产重组,如陈信元等的《资产重组的市场反应——1997年沪市资产重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4)系统风险,如施东辉的《上海股票市场风险性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吴世农等的《我国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风险度量方法与金融资产配置模型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我国上市公司系统风险与会计变量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陈浪南等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0);(5)股利分配,魏刚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吕长江等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杨淑娥等的《我国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会计研究,2000);(6)资本结构,如陆正飞的《企业适度负债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忻文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分析》(经济研究,1997),陆正飞等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8),陈晓等的《债务融资是否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经济研究,1999),孙永祥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绩效》(经济研究,1999),陈晓等的《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经济研究,2000)。
2、问卷调查涉及的领域。问卷调查是采用邮寄方式从大范围的样本中收集跨部门或跨行业数据,进行行为描述和假设检验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缺点是,问卷设计和结果分析过程难以避免调查者的主观偏见,问卷回收率通常不高,回收样本的结构可能不同程度地脱离原抽样框架的结构设计,从而导致代表性偏差。但由于简单易行,还是受到了我国会计研究者的广泛青睐,问卷调查也成为最早运用的除规范研究方法以外的会计研究方法。我国会计研究问卷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裘宗舜的《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1988),曲晓辉的《关于我国会计准则建设问题的问卷调查及分析》(会计研究,1998),王立彦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会计研究,1998),林文雄的《中国管理会计实务调查报告》(会计研究,1998);吴联生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情况的调查》(经济研究,2001),南京大学会计系课题组的《关于中国会计、成本方法等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2000、2001)等。
3、案例研究涉及的领域。案例研究主要是一种定性研究,通过研究企业管理会计制度的运作,为大样本的实证研究提供微观基础,为新理论的构建提供素材和指导。案例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对组织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定性研究方法有较好的掌握。由于我国的会计教师和学生还不具备全面的素质,加之我国会计教学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我国目前的会计本科生、硕土生及博士生课程几乎没有涉及此类,会计教师也很少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尽管如此,我国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还是不乏优秀的案例教材和案例分析文章。比如:《企业改组、兼并与资产重组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的《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方法选择:案例分析与现实思索》(会计研究,2001),《管理会计运用与发展典型案例研究》课题组的《作业成本法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运用的案例研究》(会计研究,2001)等;除此外,还有大量的著作: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汤谷良编著的《点评中国财务案例》,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文贤编著的《中国会计案例选》,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宝震编著的《审计案例》,另外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乔世震编著的系列案例教材也很有影响力。
三、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运用情况之原因分析
上述统计显示,我国现阶段包括会计在内的经济理论研究仍以规范研究为主导,实证研究的比例约占10%,而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落后西方国家达半个世纪之多,我国的会计理论水平也远远落后于西方。究其原因是,实证研究主要用于资本市场研究与行为研究两大领域,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具备数学、统计、哲学、思维、逻辑、计算机、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
(一)实证研究方法在我国缺乏实践的基础
资本市场是实证研究赖以生存的土壤。虽说我国上市公司经过十数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质量还很差,不能纳入实证研究的范畴。
1、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自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近来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和财政部所作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的结果显示,这一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以这样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的实证分析的意义自然不大。
2.资本市场数据不全面,缺乏可比性。首先,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成长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呈几何增长,样本不具可比性。我国目前的实证研究中有相当比例的文章,存在用部分样本谁知总体量特征的逻辑错误。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形成的时间过短,还不能满足时间序列分析的需要,我国目前就有用三年时间的数据提炼出会计实务规律的实证研究。最后,我国没有权威的数据库系统,实证研究所需数据由研究者个人搜集,费时成本过大且真实性难以保障。
(二)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养这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我们还注意到了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发表实证研究论文的作者,赵宇龙、王志台、陈小悦、吴世龙、沈艺峰、原红旗、陈晓、吕长江、魏刚等人无一例外是学院派或有海外经历的工作者,而且集中于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精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等高校。这说明高校教师开了我国实证研究的先河,并艰难地扛起了实证研究的旗帜,但曲高和寡终难成气候。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训随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1、会计教学内容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时代需要。依据我国会计教学大纲,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按通才、通专兼顾、专才的目标培养,教学技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三个层次进行。通过登录主要财经院校网站,我们浏览了各院校会计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并作了粗略的比较,发现绝大部分院校的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均为会计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区别在于广度和深度的不同。遗憾的是,除了本科阶段开设有简单的经济数学与统计常识外,研究生阶段再没有这类课程。然而据笔者所知,美国的博士生有一年的时间学习数学和管理统计,而我国的会计教学根本上是轻视数学的。
2、会计教学观点落后,重理论灌输轻方法介绍。给我一条鱼我可以活一天,教给我钓鱼的方法我可以此过一生。我国的会计教育从来就是向学生灌输现有会计理论,一味告诉学生应该怎样做,从而批量生产了大量“死才”。只有加强会计研究方法介绍,告诉学生为什么这样做,才能培养出合乎时代要求的“活才”。
关键词
观察-归纳逻辑;假说-演绎逻辑;证实与证伪;解释性理论;逻辑批判
一、国内文献及其缺陷
国内学者对西方经济学方法论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黄少安(1994)认为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为:经济学的基础或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经济学的思维原理或方法;经济学的技术方法。在逻辑主义和证伪主义上,张斌(1998)指出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经验主义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特征。蔡仲(1998)对证伪主义在经济学方法论中的起因及其发展的线索进行了探讨。韩永进(1999)对波普的证伪主义及其对二十世纪经济学方法论的进行了阐述和评价。桂起权(1999)认为研究纲领方法论是评价经济学理论的一种可以通用的概念框架,并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纲领进行了比较,并(2002)扼要的阐述了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脉络和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若干代表性成果。在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上,林岗、刘元春(2001)对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个体主义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制度个人主义将陷入“人与相互决定、无限倒推”的二律背反的困境之中,汪浩瀚(2002)则认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将出现整合的趋势。在方法论发展问题上,郭箭(2001)指出新古典经济学和进化经济学在经济理性、多样性以及时间和过程等问题上的差异。杨燕青、吴佳(1998)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仍在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内。汪浩瀚(2001)认为主流经济学的演进正出现方法论、范式转换;为宏观经济学寻求微观基础;为微观经济学构建宏观基础;非主流经济理论不断融入主流;基本假设宽泛化等特征。付耀(2002)将科学方法伦的发展划分为四阶段:前实证主义;实证主义;证伪主义;历史主义,并认为历史主义方法论将取代逻辑主义方法论成为经济学方法论的未来发展方向。
然而上述文献集中于西方方法论中的若干科学哲学问题而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分析逻辑或完整的解释框架,从而给人以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
本文认为,关于理论的方法论必须回答下述四个构成递进关系的问题:1.理论是如何形成的;2.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3.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4.理论是如何发展的。上述四个问题的递进逻辑如下:理论是如何形成的?形成的理论是否正确?如果理论正确,那么理论是否有效?理论又是如何发展的?前三个问题关乎理论本身的科学性,第四个问题则关乎理论的发展问题。 本文将遵循上述逻辑展开对理论方法论的论述。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
二、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及其发展
(一)理论是如何形成的
显然,我们需要理论来对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解释。然而紧随而来的问题是理论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我们是如何获得理论的?
1.观察-归纳逻辑及其缺陷
按照经验主义认识论,理论的发现和形成来自于对经验的观察与实验并进行归纳。穆勒(J. S. Mill)在《逻辑、推理和归纳体系》一书中对归纳逻辑作了系统的阐述。然而,休莫(Hume) 指出观察-归纳逻辑所隐含的一个难题:即单纯由过去的经验推断未来在逻辑上是否可行。没有什么正确的逻辑论证容许我们确认“那些我们不曾经验过的事例类似我们经验过的事例。”因此,“即使观察到对象时常或经常连结之后,我们也没有理由对我们不曾经验对的对象作出任何推论”。波普(Karl Popper)继休谟之后重新提出归纳逻辑的缺陷。“理论,至少是一些基本的理论或期望,总是首先出现的,它们总是先于观察。”如果我们一直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越来越原始的理论和神话,“这里并没有无穷倒退的危险。”最后我们将找到无意识的、天生的期望。波普认为人生来就有期望,就有“知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规则性。波普由此反对休莫将人类因为类似现象在经验中多次重复而产生的认为类似事件今后还会发生的习惯、联想和信念作为归纳法则的心解释,波普声称,科学发现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试探错误的方法,即“猜想和反驳的方法”或“演绎检验的方法”。
2.演绎逻辑的心理学基础
然而波普对理论发展的回答是有缺陷的,人们生来可以有期望或需要,但期望和需要与知识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心理学或遗传学先天所给予人们的并不是知识,而是人类头脑的记忆和思维功能,人类根据大脑记忆的信息进行逻辑推理,即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人们思考因果关系问题的唯一方式。归纳推理正是来自于人类头脑的演绎推理能力,由此,归纳逻辑只是演绎逻辑的反面,或者更进一步说,归纳是一种演绎。
一旦我们将人类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作为观察和归纳推理的前提,观察与归纳便不再仅仅是对事物属性的“客观”描述。观察总是以逻辑演绎推理能力为基础,这种演绎推理能力包括,对观察的事物要问一个为什么,即寻求因果关系的答案,这一点是与目的性相联系的,另一方面是,演绎推理使人们能够从观察中推论出因果关系的结论,并根据演绎推理使用已有的知识或理论。这样,演绎逻辑成为归纳逻辑的前提,演绎推理成为问题的来源从而成为理论的源泉,而归纳推理仅仅是演绎推理的一个环节。当我们将逻辑演绎推理作为人类思考因果关系的唯一思维方式时,我们也将不得不放弃理论形成的观察-归纳逻辑,转而寻求基于人类生理和心理的、与人类演绎推理思维方式相一致的假说-演绎模型(Hypothetica-deductive Model)。
3.假说-演绎模型
观察-归纳逻辑由于上述无法解释的难题而被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假说-演绎模型”所代替。逻辑实证主义包括6 项主要原理:1.科学论题的一致性;2.理论结构的有前提演绎模式,所有的学科都使用理论,这些理论可能被正式表达为公理、有前提的理论结构;3.间接验证原理:并非所有的判断都具有经验主义的解释,特别是包括概念的判断。但这些判断并非便是被认为“缺乏认识意义”的,在其所嵌入的理论被证实时,这些判断也便被证实从而间接的获得了认识意义;4.内涵实证原理(确认主义):作为理论判断的原则,理论是可证实的,则是科学的,从而是可接受的,可接受的程度取决于可验证性的程度。若经验主义的标准不适用,则采用非经验主义的评价标准如简洁、优美;5.演绎列线逻辑和归纳或然性涵盖科学科学解释定律:所有的学科解释必须采用演绎形式来表达;6.对称命题:科学解释和科学预言在逻辑推理结构上是相同的,唯一的差别是临时性:科学解释所描述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是事后概念;而科学预言则是事后概念,事情尚未发生。在亨普尔和奥本海姆(1965)看来,这种对理论的逻辑结构的公理化的表述被称作“假说-演绎模型”,用以表明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做出预言。
逻辑实证主义者将公认的作为理论结构的三段论演绎推理的前提假设解释为一种假说从而避免休莫难题,并通过上述间接验证原理得以证实。这样,假说-演绎模型重新获得了经验论的基础,理论演绎前提来自于由经验观察和对这些经验观察的不完全归纳所获得的假说。
(二)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
然而我们如何判断我们所得到的理论是正确的理性呢?在穆勒看来,理论本身只要是从真实的假设前提出发进行逻辑推理得出,那么理论本身在任何场合都是正确的。凯尔恩斯(John Elliot Cairnes)认为,要否定经济原则,必须要么否定其演绎的前提假设,要么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但无论何时都不应将被否定的预言作为抛弃某项经济理论的理由。
按照上文的逻辑,要判断理论是否正确,我们只需要通过逻辑实证来判断该理论在从假设前提到逻辑推论过程中是否保持逻辑一致性。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对理论的逻辑正确性与经验有效性作出区分,在讨论理论的逻辑正确性时,我们既肯定凯尔恩斯将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作为否定理论的理由,又不同意他将否定前提假设作为否定理论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默认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的“假设无关论(Irrelevance-of-assumptions sis)” 。只有在涉及理论的经验有效性时,我们才对理论演绎前提假设的合理性或科学性进行判断。
如果理论不能保持逻辑一致性,那么我们称该理论存在逻辑悖论。然而理论是否都存在逻辑悖论呢?罗素所说的逻辑悖论的普遍性只是一种可能性,虽然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最终的公理,但只要在理论演绎推理过程中将研究对象严格限定在假设范围之内,对概念的也严格限定在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范围之中,那么我们将可以避免逻辑上的矛盾。一旦我们超出了定义所允许的假设和概念范围,逻辑悖论就会出现。而一旦我们发现理论本身存在逻辑不一致或逻辑错误,那么就可以断言,理论本身肯定是错了。我们将这种通过寻找理论本身的逻辑错误来否定理论的方法称为逻辑批判。在这里,我们仍然没有涉及理论的有效性或经验的证实和证伪。
(三)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
如果形成的理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再考证理论是否有效。在这里,理论的正确性是指通过逻辑实证判断理论在形式逻辑上的一致性,而理论的有效性则指通过经验检验即证实和证伪来判断理论与其现实解释和未来预测是否一致,从而二者事实上是两个不同的命题。
1.原理论对证实与证伪的拒绝
然而,如果经验能够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有效的,或理论被证实呢?而如果经验不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无效的,或理论被证伪?证实的逻辑由于休莫难题而难以成立。波普证伪主义采用了休莫的非对称性论断进一步对归纳逻辑进行批判:如果A为真,则B为真;B假,则A假;因此,不存在证实的逻辑,而仅仅存在证伪的逻辑。波普由此对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进行否定:“应作为分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一个经验的科学体系必须可能被经验反驳。”弗里德曼在《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也以充满波普主义色彩的文字写到:“事实证据从来不能‘证明’一个假说的正确性;它只能证明假说的不正确性。”
然而波普证伪主义(Falsificationism)本身由于理论的假说-演绎逻辑结构而存在逻辑缺陷。“杜海姆认为没有哪一个个别科学假说可以对之进行结论性的证伪,因为我们总是检验全部前提,特定的假说是和辅助的论证连结在一起的,因此我们永远不能肯定我们所证实的或拒绝的是假说本身。这样,任何假说都能够不顾反对的证据存在下来。”。这即是著名的杜海姆不可驳斥性论题(Duhem Csirrefutability Thesis)。波普意识到了证伪主义方法的这种困难,他写道:“从事实方面看,永远也不能得出对一个理论的结论性的反驳;因为人们总是有可能说实验的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断言在实验结果和理论之间存在的差异仅仅是表面的,这些差异随着我们理解的进展而消失”。波普朴素证伪主义陷入尴尬局面:既不能构成证伪的逻辑,也不能构成证实的逻辑。
2.解释性理论的证伪
按照假说-演绎逻辑构建的理论拒绝证实与证伪,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无法通过证实与证伪触动到该理论呢?事实上,当我们进行经验解释和预言时,我们并非直接根据原理论进行,而是自觉不自觉的在原理论狭窄的假设前提和概念基础上加入新的假设和概念以符合检验现实的要求,我们称其为解释性理论,用以对经验事实进行解释和预言,从而所有的经验证实和证伪问题,事实上都是与解释性理论有关而与原理论无关。
然而对于解释性理论,证实的逻辑同样是不存在的,而证伪的逻辑是否同样不存在呢?由于解释性理论在原理论基础上新加入的假设或变量是经验的或现实的因素而非定义式因素,因此证伪的逻辑是存在的,杜海姆所谓的不可驳斥性并不成立。这样,当实际中出现了反例或根据解释性理论进行的预言失败了,我们就可以否定这种解释性理论。然而否定解释性理论并不等于否定原理论,因为并不是原有的理论错了,而是我们在应用原理论时即加入新的假设和变量构建解释性理论时可能构建得并不恰当。只要没有出现一种新的更好的理论,人们总是会在原理论的基础上再加入新的因素来解释那些反例。
(四)理论是如何发展的
当我们不能用经验或归纳法去证实和证伪原理论,也不能用归纳方法去形成一种新理论时,原理论是怎样被否定和被发展或新理论是怎样产生的呢?
1.波普的理性批判
波普对科学理论或知识的来源的回答是:通过批判其他人的以及我们自己的理论或猜测。波普声称,该回答概括了他所谓的“批判理性主义”的立场。波普关于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如下:
P1TTEEP2
其中P1表示问题:指的是一种理论内部,或两种不同的理论之间,或理论与观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TT为试探性理论;EE为排除错误:通过观察和实验的严格检验,对尝试性的猜想,假说或理论进行批判、反驳或证伪;P2为新问题。由于科学理论都是可以被证伪的,因此,科学知识的增长就是四个阶段的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然而假说-演绎逻辑的结构导致波普朴素证伪主义既不构成证实的逻辑,也不构成证伪的逻辑。这样,上述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便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理论不能被经验所证伪,那么人们是怎样提出问题的呢? 波普的回答是,我们所凭借的是猜想和反驳。这样,在波普看来,科学发现依然是一种猜想、直觉和非逻辑过程的跳跃。
2.理论发展的逻辑:从理性批判到逻辑批判
波普的理性批判主义并未告诉我们如何批判。事实上,在前面采用假设和变量表示的演绎逻辑理论结构中,一个逻辑要求就是,作为模型的各个变量和参数必须相互独立,从而使模型保持稳定并通过比较静态方法来讨论参数值的变动对变量的影响从而作出预言。这一点是通过定义式的假设来保证的。而对于解释性理论,其理论结构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原理论模型中的假设和变量而得到的,正是这种根据经验现实加入假设和变量对理论进行应用的方法,蕴含着解释性理论逻辑矛盾的可能性,这时,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解释性理论的正确性而不是有效性。
在讨论理论正确性时我们曾经指出,一种逻辑一致的理论在其假设和概念范围内肯定不存在逻辑矛盾,但只要超出其假设和概念的范围就必然会产生逻辑矛盾,经验证伪就会出现。当解释性理论被经验证伪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理论本身的正确性或逻辑一致性出现了悖论。解释性理论的这种逻辑悖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否定(或肯定)原理论的方法,即逻辑批判。由于加入了新的假设和变量,我们转而需要重新检验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或正确性,借助逻辑批判由解释性理论指向原理论,而经验证实和证伪却无助于我们将问题指向原理论,因为经验不可能检验最初的理论,而检验的解释性理论却可能是一种带有逻辑错误的理论。逻辑批判要求我们指出解释性理论中新加入的假设前提的合理性,或新加入的变量与原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即变量向量之间的相关性,并通过重新建立假设或对变量进行重新定义来解释包含新变量的问题以保持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不同意弗里德曼的“假说无关论”:假设条件的科学性对于理论能否经受经验检验而不产生逻辑错误同样是重要的。
通过逻辑批判,我们可以在新理论的假设和变量向量中包含新的因素而不导致逻辑悖论,从而可以比原理论更能够逻辑一致地或更有效地解释更大范围的问题。只要排除掉新加入的因素,这种新理论就可以还原为原理论,或者说原理论只是新理论的一个特例。这样,我们可以明确地断言,这种新理论是我们所获得的知识增长或理论增长。然后我们再检验新理论的有效性,如此循环。
借助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解释性理论作为通过逻辑批判从一种旧理论到一种新理论的过渡阶段。正是逻辑批判使科学家的研究建立在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或牛顿所说的“巨人肩膀上”并使观察建立在演绎推理的基础上,它使理论研究不再是靠波普意义上的直觉、猜想或非逻辑过程而变成非常的确定:只要我们知道原有的理论和所要研究的问题,依靠我们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即逻辑批判方法必然会使理论获得发展。
3.理论发展的形式
可以肯定,每一种解释性理论都可能带有逻辑悖论,那么是否每一次证伪和逻辑批判都将导致一种新理论的产生?这一点显然与科学史不相符。库恩(Kuhn,1962)由此向波普的证伪主义发起了反击,一种理论一旦产生后将会是相对稳定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成为理论科学家解释问题的基础和应用科学家的有效工具,这就是库恩所谓的规范科学和范式(Paradigm)。拉卡托斯(Lakatos)试图将波谱的进攻性方法论(Aggressive Methodology)和库恩的防御性方法论(Defensive Methodology)相融合并提出“科学研究框架(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s)”概念及其退化和进步性质。与朴素证伪主义不同,人们并不是根据经验证伪来否定原有的理论,一种旧的理论要被否定和取代,需要一种新的理论体系或科学研究框架与之相竞争,该理论必须不仅能够解释另一个研究规划所不能预测的事实,而且还要能够解释更多的能够被经验证实的事实。也就是说,需要一种更一般的理论来取代旧理论,以免出现科学的真空而使人们无所适从。
三、结论
上文分别回答了我们所提出的关于理论的四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西方主流经济学正是遵循本文所提出的理论发展的逻辑而得到发展的,而其对方法论的讨论则无非是对上述四个问题的回答。限于篇幅,我们不再进行探讨。
[1] 波普著:《猜想与反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67页
[2] 波普著:《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270页。
[3] 蔡仲:“西方学论中的证伪主义”,《辨证法》,1998年,Vol.14,No.11。
[4] 付耀:“试析经济学方法论演进的四阶段及其内在逻辑”,《当代财经》,2002年第5期。
[5] 桂起权:“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之走向”,《经济评论》,2002年第2期。
[6] 桂起权:“研究纲领方法论的经济学”,《经济学家》,1999年第6期。
[7] 郭箭:“新古典经济学与进化经济学方法论的比较”,《财经研究》,2001年,第27卷第1期。
[8] 韩永进:“波普尔与二十世纪西方经济方法论”,《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Vol.15,No.4。
[9] 黄少安:“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南京科学》,1994年第3期。
[10] 纪树立编译:《科学知识进化论》,三联书店,1987年,第28页。
[11] 考德威尔(Bruce J.Caldwell):“实证主义(Positivism)”,载约翰·伊特韦尔等编,陈岱孙主持翻译,《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
[12] 廖士祥主编:《经济学方法论》,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
[13] 林岗、刘元春:“制度整体主义与制度个体主义——马克思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方法比较”,《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14] 马克·布劳格著,石士均译:《经济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16页。
[15] 汪浩瀚:“经济学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经济科学》,2002年第2期。
[16] 汪浩瀚:“论主流经济演进的若干新特征”,《经济评论》,2001年第1期。
研究方法论规定着研究的出发点、路径及结论,因而在研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论进行考察,对于廓清当前农村经济研究 指导 思想、技术路线、成效并思考今后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论方向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考察
综观我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不难发现实证研究是主流方法。所谓实证研究是指从大量的经验事实中通过科学归纳, 总结 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或规律,然后通过科学的 逻辑 演绎方法推导出某些结论或规律,再将这些结论或规律拿回到现实中进行 检验 的方法论思想。体现这种方法论思想的研究目的在于分析经济问题“是什么”,侧重于廓清经济活动的过程和后果以及经济运行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而不使用任何价值标准去衡量“是什么”是否可取。
首先,实证研究是我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主流方法。在我国农村经济研究中,理论工作者主要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研究领域主要涉及现状分析、特征分析、模式分析、关系或原因分析、制度变迁分析、行为分析、绩效分析等。另外,深入实际进行 调查 研究是我国农村经济理论工作者的一贯传统,在目前的研究成果中,调查分析、调研报告占有相当比重。同时,近些年来,在原来模式分析的基础上,借用其它学科较为成熟的分析框架,在农村经济研究中逐步引入了案例研究方法,虽然这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多,但却昭示了实证研究倾向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其次,农村经济研究中的规范研究大都建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我国农村经济研究除了实证研究这一主流方法外,也运用了规范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是探讨经济运行“应该是什么”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主要依据一定的价值判断,给出达到这种价值判断的步骤。由于我国农村经济正处在体制和结构转轨时期,对今后的体制、制度及经济运行与结构“应该是什么样”的设计自然纳入了理论工作者的研究范围。但绝大多数规范研究是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几乎所有的规范研究都是对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趋势实证研究成果的进一步理论提炼,从而使规范研究本身带有浓厚的实证研究方法论色彩。
中图分类号:D9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6)06-0155-07
在法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根据研究中心和理论传承等影响因素形成诸多学术流派,如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弗吉尼亚法经济学派和耶鲁法经济学派等①。芝加哥大学作为法经济学的诞生地,以其为中心形成的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在法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和体系完善中起着引领作用,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法经济学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细梳法经济学发展的历史,从《法经济学杂志》在芝加哥大学创刊到罗纳德・科斯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从卡拉布雷西和阿尔钦把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的具体领域,到理查德・波斯纳出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和其引领的“法经济学运动”,再到行为法经济学、法与社会规范和法律博弈论等问题的深入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堪称法经济学发展史中里程碑意义的成果皆源于芝加哥大学或者与芝加哥大学有着不可割断的联结。
法经济学在经历初创、发展和完善阶段之后,朝着模型化、精细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近20年来,法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有哪些新的突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有哪些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这些理论的传承和新的发展呈现出怎样的特点?这是本文要阐述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基础:重新认识功利主义与法经济学的关系
(一)法经济学视角中的功利主义
从学说史的角度考察功利主义,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作为19世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哲学学说或者说是一场哲学思潮,功利主义深深影响着法学的发展进而形成法理学领域非常重要的法学流派――功利主义法学派。杰里米・边沁作为功利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其在功利主义法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他主张“立法者要想保障社会的幸福,就必须努力达致四个目标:保证公民的生计(口粮)、富裕、平等和安全”[1]。同时认为,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判断一个国家幸福和昌盛的标准。在边沁系统论述功利主义与国家、立法的关系时,并没有真正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此意义上,功利主义并没有和经济学联手形成对法学理论的实质性植入和改造,这也就为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探讨功利主义是否能够成为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提供了空间。
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审视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功利主义既是一种个人道德的理论,也是一种社会正义的理论。好人就是努力最大化幸福总量的人,而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最大化幸福总量的社会”[2]51。功利主义是一种既塑造好人又能成就好的社会的理论,从功能和价值层面看,它是一种评价标准,而作为评价标准其终极目标在于追求社会正义的实现――最大幸福。波斯纳作为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集大成者,在30多年前便奠定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基调。但是波斯纳对于功利主义的态度并非完全肯定。因为边沁在论述功利主义时,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范围和边界[2]32-33,86,波斯纳认为,边沁从最大幸福或效用原则演绎出他关于立法改革的理念,并且转化成一系列在他手上变得非常细致的公共政策。但是效用原则把边沁带向了两个方向――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和深入的、道德化的并常常是家长式的政府干预。但是他又认为,可以把财富最大化理解为有限制的功利主义。。范围的不确定性和边界的模糊性使很多法律问题无法用准确的经济学方法进行定量计算并进行有效的经济分析。功利主义虽然有诸多不确定性,但是这种不确定性也成就了它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这些不确定性的理由不足以否认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作为法经济学理论基础的功利主义
近15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开始重新认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法经济学理论中,经常被述及的是法经济学的经济学基础,而没有关注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因为在法经济学的发展早期,特别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过度强调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应用,所以出现其他学派对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这种研究视角和方法的抨击。伴随着法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们逐渐认识到,法经济学的研究应该是从法学和经济学的双向视角中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只能作为研究法律现象、分析法律问题的方法,而无法成为其法理基础。
波斯纳在《法官如何思考》一书中,对于功利主义的态度相比于之前的论著发生了转变。他在论述“司法行为的九种理论”中,提到“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理论视法官为理性、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他有一个效用函数,像经济学家那样称呼指导理的复合目标”[3]。这里的“效用最大化”原则实质上与功利主义理论中的效用原则不谋而合。在研究司法行为过程中,波斯纳修正了原来“财富最大化”的判断标准,转而使用“效用最大化”。司法效用或者司法效用函数可以说是功利主义效用原则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同时,法官是理性并且自利的,这里的自利与边沁提出的“避苦趋乐的自利原则”一致。虽然波斯纳并没有明确指出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奠定了法经济学分析的法理基础,但是效用原则成为所有法律问题的客观评价标准,而自利选择也在人们的理性选择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功利主义作为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最直接的体现是在刑事法律领域。法经济学的研究扩展到非市场领域之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许多学者关注对犯罪与刑罚进行经济分析的法理基础问题。在功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法律规范是控制或者降低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损害的一种手段。根据对于产生最大幸福的能力而评价一种刑罚的正当性,通过预防或者遏制而降低犯罪率从而实现刑罚对社会总幸福的效果[4]。以波斯纳为代表的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强调对于犯罪成本的计算,并通过刑罚的实施来降低犯罪率或者遏制犯罪发生,从而实现社会总幸福或者社会总福利的增加。对于刑法的经济分析是法经济学最近几年研究的重要方向,不断强调细致的实证研究
See Alan O.Sykes. New Directions in Law and Economics[J]. The American Economist, 2002, 46:10-21.。理查德.H.麦克亚当斯认为,法官对于一些罪犯适用假释或者缓刑不判处监禁,而是在这些罪犯实施其他犯罪时才被判处监禁的原因在于从降低司法成本的角度考虑,并且期待社会总福祉的增加See Richard H.McAdams. Present Bias and Criminal Law[J]. University of Illions Law Review, 2011,5:116.。这种对于定罪量刑的观点是功利主义在刑法领域的典型体现。
正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法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找到实质的渊源和最原初的基石。虽然在法经济学发展早期,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们认为要在边沁的功利主义与法经济学运动之间确立一种因果联系十分困难,但是伴随着法经济学运动的深入推进,法经济学向非市场领域蔓延和渗透,具体到刑法与刑罚的功利主义分析,其本质就是关于刑法和刑罚的经济分析,就必须回归到功利主义这个理论起点和法理基础上。
二、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的广泛应用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方法源自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实证主义思想。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法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方法,它包括社会调查、历史研究、比较研究、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等一系列的方法。“法理论应该避免牵涉到探讨道德判断之一般地位的具争议性之哲学理论”[5]。一般遵循从假设研究命题开始,确定具体的研究样本,进行量化分析这样的研究路径。实证研究的方法是在价值中立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其研究结果最大限度地排除了非理性因素的制约以保证其具有客观性和说服力。从近期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看,实证研究方法受到越来越多的芝加哥学者的关注和青睐。
法经济学的原生点是为了研究普通法,但是伴随着法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法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几乎囊括了法学研究的各个部门。实证研究的方法也伴随着法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扩大而向纵深发展。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法经济学的研究进展进行评估并对其影响进行定量分析。确定研究样本之后有针对性地搜集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并且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库资源进行分析和比较,从而得出说服性和客观性较强的结论。法经济学的这种实证研究的进路虽然在初始阶段会增加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本,但是从总的收益来看,解决法律问题的成本是降低的。早在20世纪90年代,威廉.M.兰德斯和波斯纳就通过对索引数据库、法律学者和法学杂志的数据的量化分析来评估法经济学的影响See William M.Landes & Richard A.Posner.The Influence of Economics on Law: A Quantitative Study[R]. Chicago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1992,9:51.。这种全新的引文分析方法一开始遭到很多批评,但是这种技术方法和推理路径都是客观准确的,得出的结论自然具有说服力。经过近20多年的法律理论和实践考验,这种量化分析的方法在研究法学的新兴领域和创新理论中尤为适用。
兰德斯认为,通常情况下,实证分析方法在法经济学中的运用没有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广泛。而且他认为这可以从经济因素上解释。在学术市场中,学者通过比较收益和成本来选择研究的论题。因此法经济学的研究者更趋向于选择理论性强的论题,因为他们能够保证理论问题比实证问题有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收益。但是,他通过对美国《法律研究杂志》和《法经济学杂志》发表文章的类型进行定量分析,对比实证研究的文章和理论研究的文章数量发现,在同样的时间段内(以过去30年发表同样的文章数量计算),《法经济学杂志》发表的实证研究文章的数量是《法律研究杂志》文章数量的两倍多。而在对《法经济学杂志》文章的统计中超过80%的文章使用的是实证分析方法,《法律研究杂志》中使用实证分析方法的文章主要集中在普通法的经济分析和程序法的经济分析方面 See William M.Landes.The Empirical Side of Law & Economics[J].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3,70:168-171.。鉴于兰德斯对于文章数据的分析不只是芝加哥学者在上述杂志发表的文章,所以,通过对文章数量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在法经济学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偏好实证研究的方法,而不仅仅限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
实证研究的方法尤其明显地体现在近几年对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研究中。对司法行为进行实证研究,是用数量经济学的理论分析近年的诸多数据和司法行为,对现实的司法效用函数进行一系列的实证研究 See William M.Landes & Richard A.Posner.Rational Judicial Behavior: A Statistical Study[R], 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2008,404:1.。如前所述,司法效用最大化是在法经济学的视角下分析司法行为追求的目标,而善用司法效用函数来计算一系列司法行为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就不可避免。通过司法效用函数的现实模型来解释司法行为,并通过实证的分析检验来拓展在联邦法院中运用丰富的统计数据的方法。李・爱波斯坦、兰德斯和波斯纳通过设问的方式提出,为什么以及何时上诉法院的法官,包括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和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会提出异议。传统的解释是当他们不同意多数意见时会提出异议,但是这种解读是建立在对法官们的激励措施不完全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在此意义上,我们引入“异议规避”异议规避(dissent aversion),是指有时候法官即便在不同意多数意见的时候,依然不会提出异议。异议(aversion)是近些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在研究行为法经济学中最常使用的一个概念。“这种激励预测的现实概念,这一概念不适用于最高法院”[6]23。提出异议其实是增加了多数意见的成本,因为当提出异议时,持多数意见的人会考虑修改他们的意见以期解决异议的问题[6]13。通过提取最高法院的具体案件,对异议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三人通过列出诸多表格的形式,设定异议函数,运用数学公式定量计算异议的成本和收益问题,最终解释异议规避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对于实证研究方法在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中的广泛应用,波斯纳在《不确定性、经济危机和法经济学的未来》的演讲中给出了这样的评论,即“经济学更脆弱、提供了更少的理解经济行为和改善经济政策的有效基础。这应该是对实证研究重要性的一个提示。大量的经济学研究是理论性的,大量的经济政策是基于粗略(但归纳)的现象,而不是细心的实证研究。幸运的是,实证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包括法律经济学,快速发展的领域……对法律经济学假设的实证检验在近期无论在期待和深度上均有了长足的进展”[7]。这些都昭示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法经济学的研究已经步入富有希望的实证研究阶段,同时这一阶段也是法经济学发展的关键阶段,关系着未来法经济学发展的总体走向。实证研究方法的深入推进为法经济学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的扩大和深化提供了方法指引,为法经济学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新内容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三、研究内容: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内容
(一)对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
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解释法律的效果和内容构成了法经济学最核心的组成部分,而对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正是伴随着实证研究方法的广泛应用和行为经济学的兴起而出现的。作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法经济学研究内容最新动向的代表,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尤为关注这方面的研究,以凯斯.R.桑斯坦为代表,直至今日依然引领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方向。
行为法经济学所关注的行为与法学概念中的法律行为有别。行为法经济学关注的是现实的人类(真实的人)行为对于法律的意义(例如法律如何实际影响人们的行为,法律怎样改善人们的生活等),而不是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假设的“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和真实人区别在于,经济人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假设,具有完全理性,能够作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真实人是有限理性、有限意志和有限自利的集合体。。而法律行为作为法学体系中最为关键性的概念,研究指向社会人所实施的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研究进路决定了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实则处在一种起步的初始阶段。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是,“通过提出一个法律经济分析行为方法的体系框架,然后用行为知识对法律经济学一直关注的主题提出具体的模型和方法”[8]。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和研究范式在一定程度上质疑法经济学已有的理论成果,包括理性选择理论和科斯定理。
桑斯坦认为,法经济学的未来在于对决策进行全新和更好的理解和选择。例如,法律体系经常要求法官或者陪审团作出某些判决,同时要把这些判决转化为一定金额来衡量。这种转化如何发生?是否能够做好?研究表明,在很多情况下,这些规范判决是非恣意且可预测的。但是,当规范判断转化成不受限制的金额时会遇到很多困难,例如对于诽谤、性骚扰、痛苦和伤害等损害赔偿的认定See Cass R. Sunstein.Behavioral Analysis of Law[R]. Chicago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1997, 46: 17-18.。也就是说,在市场之外或者说在非市场领域,把规范判断转化为可量化的金额存在着问题。这种论断的提出实质上是对法经济学已有研究理论和成果的质疑。因为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和成果显示科斯定理有时候是不正确的。同时可以看到,“法律内容中的标准经济理论,是基于不恰当地限制潜在的解释范围,即法官确定的最优(或次优)规则,以及被利益集团拉选票决定的寻租式立法。行为经济学提供了潜在解释的其他来源――其中最突出的是对公平的感知……行为法经济学的方法对如何使法律体系更好地运转提供了很多具有新意的对策。这些对策能够降低分析的成本”[9]。
行为法经济学的方法虽然能够为法律体系的运转和完善提供动力,但是也有诸多局限性,它受到解释维度、制度背景和规范难题的制约 See Daniel A.Farber.Toward a New Legal Realism[J].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1, 68: 296- 302.。所以行为法经济学应该克服这些局限性才能向前发展。随着研究的深入,法经济学学者发现,个体在经常反复面临一个选择时会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则,通过对这种重复行为进行法律的实证分析得出,法律体系已经采用各种机制来克服概率匹配引起的低效率问题 See Ehud Guttel and Alon Harel.Matching Probabilities: The 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of Repeated Behavior [J].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5,72: 1235-1236.。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同时整合了经济学、行为理论和法学的相关理论,不同理论的相互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整个社会如何在法律的影响下灵活而又高效地运转 See Owen D. Jones, Erin O’Hara O’Connor, and Jeffrey Evans Stake.Economics, Behavioral Biology, and Law[J].Supreme Court Economic Review, 2011,19:141.,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是行为法经济学研究要达致的目标。
(二)对法与社会规范的研究
对社会规范的研究是近几年法经济学研究中非常重要、发展较快的领域,对法与社会规范的关注也是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的新方向。如果说罗伯特.C.埃里克森的《无需法律的秩序:邻里如何解决纠纷》一书是法经济学研究中关注社会规范研究的开创性著作的话,那么波斯纳的儿子埃里克.A.波斯纳所著的《法律与社会规范》便是社会规范研究的集大成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埃里克.A.波斯纳把社会规范视为“法律的非合作机制”,通过研究发现,“即使没有法律,或者法律没有效力,大多数人在大部分时间里也会抑制自己,不会有的行为”[10]5。这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空白地带,所以必须找出人类遵守社会规范的原因,才能沿着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继续前行。
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理性个体使自己不断适应集体的规范和惯例,并按照它们的要求行事,但大部分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依赖于人类行为的理性选择模式,而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诸如社会规范的力量在个人决策中发挥的作用。对社会规范进行研究强调被习惯、风俗、传统和社会规范所浸润的价值观影响下的人类行为,这种研究意味着一定行为模式的产生不仅能通过法律变更,也可以通过习惯、风俗、传统和社会规范的改变而实现[11]。这种研究进路不同于法学研究的传统进路,而是采用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它实质上触及了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法经济学对社会规范问题的关注最终还是回归到法理层面的基础问题上来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法与社会规范关系的研究发现,“非法律制裁在家庭生活中比在普通商业生活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10]105。人们以社群为单位生活,社会规范在一个社群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不能忽视社会规范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作用,尤其是作为社会重要组成单元的家庭,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缔结婚姻和组建家庭的过程中,人们又会使用策略博弈的方法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或者实现幸福的最大化,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博弈理论可以为理解社会行为提供补充。“进化博弈论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包括管理组织关系、婚姻、团体表现和集体决定等在内的其他社会规范形式”[12]。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近几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行为法经济学的关注和对社会规范的研究逐渐深化,并且引起了对与之相关理论的重新认识和探讨。从20世纪末期到现在,法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日趋多元化,对行为法经济学和法律与社会规范的研究只是这些多元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很多新内容,诸如对包括种族主义等在内的人权法的经济分析,对法律博弈论的专门论证和对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的经济分析。
四、结语: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的新特征
芝加哥法经济学派近20年对基础理论和方法的关注,使法经济学研究在传承历史的同时又积极面对未来。回归法理研究的基础和根基问题,真正使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融入法学研究之中,注重实证研究方法,保证了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说服力。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一些新内容,使法经济学的研究在兼具宏观和微观的同时其研究视野更加开阔,研究领域和内容更加全面。纵观近20年法经济学发展的新动向,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是法经济学发展中的亮点。芝加哥大学作为法经济学理论的诞生地,其研究的理论和内容以芝加哥大学为中心,辐射、引领并影响美利坚乃至全世界的法经济学研究。概括而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发展呈现出前沿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特征。
第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基础理论的研究具有前沿性。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的前沿性集中体现在其研究内容的前沿性上。芝加哥大学的学者走在法经济学研究的最前沿,相比耶鲁法经济学派、弗吉尼亚法经济学派等其他法经济学派而言,其研究视野开阔,研究触角敏锐,能够洞察到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走向。例如,波斯纳和芝加哥大学的学者展开了对法官行为、法官薪资和司法效用函数等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 See Stephen J. Choi, G. Mitu Gulati, and Eric A. Posner.Are Judges Overpaid? A Skeptical Response to the Judicial Salary Debate[J]. Journal of Legal Analysis. 2009,1:47-48.。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对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研究,早于美国其他法经济学派,耶鲁学派紧随其后开始关注司法行为的法经济学问题。同时对环境法的经济学分析也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关注的前沿问题之一。随着气候变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开始关注环境法的经济分析。埃里克.A.波斯纳和桑斯坦专门撰文就气候变化进行法经济学分析,讨论气候变化与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关系问题 See Eric A. Posner and Cass R. Sunstein[R].Climate Change Justice.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07,354:1-6.,这就把环境法的经济分析推到了法经济学研究的前沿位置,进而引起诸多学者对于环境法问题的经济学解读和研究。同时,对于法律博弈论的研究也是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的前沿问题。由此可见,前沿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为关键的特征。
第二,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发展具有系统性的特征。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自成体系,既有对历史理论的承继和深入研究,又有对前沿问题的关注和创新研究。交易成本理论、实证的科斯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 实证的科斯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区别在于法律的效用。实证的科斯定理认为,当交易成本为零时,不管如何对合法权利进行初始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达到最佳配置。规范的科斯定理认为,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生活中,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和经济学基础 笔者认为,上述理论构成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和经济学基础,但是不能成其为法理基础。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应该回归到法理学的问题和范畴内进行考量和解析,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派的理论和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成就了法经济学的发展,功利主义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起点和法理基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至今,其理论体系一脉相承。科斯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作为法经济学研究的发端,继而把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引入法经济学的研究中,把产权制度作为核心制度并视为稀缺资源。如果说科斯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奠基人,那么波斯纳便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至今的关键性人物。波斯纳始终关注法经济学研究最前沿的理论问题,或者说他引领法经济学研究的前沿。他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广泛运用到到部门法的分析之中,尔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其他学者全面系统地进行部门法经济学的研究。芝加哥大学法经济学派的研究是把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之中,其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可以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始终在自身构筑的理论体系中寻求自我发展并借鉴吸收其他学派的理论和观点以期自我突破和完善。在此意义上,系统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根本的特征。
第三,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具有针对性的特征。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没有宏观的论述和阐发,而是始终针对具体问题而进行,关注社会现实和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例如,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关注移民法的经济分析,很多学者针对移民政策和移民法的修改问题运用法经济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并给出可行性建议See Adam B. Cox and Eric A. Posner.Delegation in Immigration Law[R]. 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11,572:2-4.。对于移民带来的种族歧视问题,有学者针对种族主义进行法经济学研究。同时针对性别歧视问题和反向歧视问题在内的国际人权法问题进行经济分析,还有学者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经济学分析,探讨不公平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等See Omri Ben-Shahar.One-Way Contracts: Consumer Protection without Law [R].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R]. 2009,484:37-38. Omri Ben-Shahar and Carl E.Schneider.The Failure of Mandated Disclosure[R].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10,516:62-66.。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是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部门法的问题进行事无巨细的法经济学分析,微观法经济学问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宏观法经济学问题的解决。这种有针对性的研究使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在对很多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上相比其他学派而言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说,针对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显著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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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的标准观点是:科学始于对种种事实的普遍定律,通过进一步的归纳得以说明更广泛的通则即理论,最后将其经验结果与所观察到的实施相比较,判断理论或定律的正确与否,以检验其真理的内容。最终,实证主义想使经济学成为一门严格科学的,梦想幻灭,究其原因主要是:一、实证主义对可选的定义过于严格,忽略了科学赖以产生发展的人文背景,这违背了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的社会性。二、其作为基础的归纳法也有缺陷,归纳主义和约定主义有一定的主观色彩,无检验判定的科学性。三、经济学不可能价值中立。韦伯认为客观性就是对实际发生事件的一种不带有任何偏见的描述,但人性有弱点,不可能达到价值中立的客观描述。四、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只是一种防守式的方法论。波普尔否认归纳法,其经验证伪的深刻含义在于,科学理论的最终来源的客观性是不可靠的,否认科学理论的形成存在着可靠的基础。
二、观点阐述:贾孝敏、刘剑在《波普尔证伪主义与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说,波普尔证伪主义基本思想主要分为三部分:一、反归纳。自休谟以来,归纳法的合理化和有效化被肯定,所有归纳主义者认为,科学知识之所以真实可靠,因为已经被经验所证实。而波普尔彻底否定归纳法,经验告诉我们的只是个别知识,我们不能通过逻辑导出个别普遍性论断。二、证伪原则。波普尔认为,一个证实只能肯定个别经验事实,而一个证伪却能够整个否定科学原理或定律。三、划界标准。他认为科学只能被证伪不能被证实。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就应该是经验证伪原则:一切知识命题只有能够被经验事实证伪才是科学的,否则就是非科学。
经济学和哲学联姻的必要性。从波普尔哲学思想对经济学产生的广泛影响来看,哲学与经济学的互相合作可以成为科学进步的新的突破,经济学方法论作为经济学发展演化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衡量尺度,直接影响和推动经济学进步,而科学哲学就是它方法论的基础。我国经济学方法论研究比较落后,更加迫切需要经济学方法论来指导和推动经济学发展。
三、波普尔哲学对西方经济学的影响:钟群英认为,证伪主义哲思对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波普尔理性主义是一种深入的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思考,读他的书总带给我们一次次思想解放。波普尔证伪主义对当代国际金融思想的影响巨大。量子基金创始人索罗斯是波普尔的学生,索罗斯手波普尔影响,在金融危机来临时,能够很好的控制这种不确定性的风险。韩永进认为,波普尔哲学进入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对50年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争论的影响,在哲学上对波普尔也是突破。刘军大认为,波普尔为西蒙有限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为决策科学的发展给予了方法论的支持。贾孝敏、刘剑认为,最早将波普尔证伪主义方法论引入经济学的是经济学家哈奇森,随后经历了萨缪尔森、弗里德曼、奥地利学派的哈耶克,马克.布劳格和利普西,波普尔证伪主义影响深远,把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带到了从未有过的繁荣时代。
四、观点结论:波普尔哲学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实证性的重要标志,它被广泛应用于分析评价经济学理论,波普尔证伪主义的优点:不仅仅给严格科学探究行为提供了相对简单的划界标准,而且提供了一套容易实施的方法论规则,对经济学家有很大吸引力。其次,经济学研究脱离现实的抽象话是证伪主义兴起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最后,证伪主义吸引经济学家可能与波普尔自己的理智兴趣和关注有关。科学理论的表达一般为全称命题,而经济的对象是个别的。证伪主义可以避免错误理论的辩护和教条。当然,它也具有自己的不足:1、不确定性问题。经济学中人类行为的复杂性要求使用很多初始条件和强有力的简单假设。2、对波普尔观察陈述理论负荷问题和经济基础的可错性问题态度与哲学家普遍任何的结论之间存在张力。3、波普尔无法提供一个适当的“逼真性”理论。4、“合理性原则”和“情境逻辑”无法轻易地与证伪主义相调和。证伪主义经济学方法论和波普尔自己的实际的社会科学哲学或经济学哲学极为不一致,这对经济学中的证伪主义者无疑是最大的难题。
五、启示:虽然波普尔的方法论曾受到热情欢迎,但用一个独立的哲学去指导一切科学研究必然失败。波普尔的证伪理论既有合理的认识论因素也存在着局限性。不过, 正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指出的, 任何理论都不是不变的真理, 它总会有局限性和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波普尔的证伪理论虽存在一些理论弱点, 有些是主观的, 但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他提倡以怀疑、批判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 神对待科学研究和科学理论, 鼓励人们敢于向权威挑战, 使科学处于不断创新的动态之中, 不断地向前发展, 为科学方法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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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