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竺
二九年五月一日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科学、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咨询、视频医学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章设
立
第五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第六条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
(二)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
第七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申请表。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网站类别、服务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内容分类(普通、性知识、性科研)、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主办单位名称、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对历史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八)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八条从事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审核意见。予以同意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公告,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十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中审核同意的项目;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主办单位的基本项目;
(三)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原审核机关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第三章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对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链接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不得虚假信息;不得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非医疗机构不得在互联网上储存和处理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并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登载。
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刊登违法广告。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淫秽内容。
第十五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
第十六条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登载的新闻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载的药品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或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的编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主办单位提供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开展审核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日常监管:
(一)开办医疗机构类网站的,其医疗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提供性知识宣传和普通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是否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资格,是否超范围提供服务;
(三)提供性科学研究信息服务的,其主办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违规向非专业人士开放;
(四)是否利用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的名义传播淫秽内容,是否刊载违法广告和禁载广告。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上网用户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上网用户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予以改正;对超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责令其停止提供。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和监督管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已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提出监管处理意见,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审核同意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
(二)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
(三)未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的;
(四)提供不科学、不准确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借开展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违规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作出审核意见的,原审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批准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乡镇医疗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相较于传统的医疗档案的管理方式,信息化的建设有着更多的优势,在档案的保存和管理上更加的快捷,对于医疗档案的快速检索,提升档案检索的准确性,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医疗档案的共享等,此外对于医疗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都是极大的提升。(一)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医疗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改变了医疗档案管理者的手工劳动,每天医院都会需要为大量的患者建立医疗档案,其中也会经常性地出现人为性的错误,医疗档案的信息化推行,对医院的人力资源进行优化,档案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方式实现对医疗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工作效率得到极大的提升,同时也慢慢地提升了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提升医院的档案管理水平。传统的医疗档案管理模式,操作十分复杂,当医疗需要调取一些医疗档案时,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寻找档案的保存目录,然后去库房中进行档案的查找,费时费力,工作效率偏低。而医疗档案的信息化可以通过建立档案的网络信息平台,通过网络来进行档案的多种查询,例如分类查询、模糊查询等,网络化的医疗档案管理方式,不仅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方式,提升医院的医疗档案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乡镇医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档案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及时化、标准化。乡镇医疗档案管理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在乡镇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将医学病案、医学研究、药品信息等内容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进行管理,采用现代化技术,编制医疗检索工具,医务人员就可以快速地实现对医疗信息的检索,实现医疗档案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及时化和标准化。首先,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进行医疗档案信息的网络储存,将传统的纸质档案转换为数字化档案,做好档案信息数据的保护工作。其次,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实现网络档案信息的资源共享,提升医疗档案检索的效率。最后,实现乡镇医疗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制定医疗档案的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实现管理的标准化。(二)加强对医疗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强对乡镇医疗档案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这就要求医院部门,围绕自身的日常医疗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各个部门对于医疗档案信息的需求,进而对医疗信息系统进行完善。通过对工作部门信息需求的搜集,挖掘医疗档案信息中的价值,为各部门工作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还要注意对医疗档案的信息反馈工作,了解当前医疗档案的使用情况,对医疗档案信息化的建设进行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完善医疗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此外,医疗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突破地域、部门之间的限制,为了更好地满足医疗研究、教学活动的开展,应该实现医疗档案的信息资源共享,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实现对各种医疗档案的检索和下载,这样就可以提升医疗档案的利用率,使其更好地为医疗研究提供案例支持。(三)提升医疗档案工作者的素质。乡镇医疗档案的信息化建设,离不开人才的支持,这就对于医疗档案工作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优于乡镇医疗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医疗档案工作者必须有着良好的工作态度,较强的事业心、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与此同时,还要求医疗档案管理者掌握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具备扎实的医疗档案管理知识和相应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可以熟练地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尤其是网络传输工具,医疗档案的管理工作都是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上传、保存、管理、共享等。因此,只有加强医疗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提升自身的医疗档案管理能力以及网络信息的应用能力,才能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三、结束语
乡镇医疗档案信息化建设相较于传统的医疗档案管理有着极大的优势,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医疗档案的信息化也成为必然。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提升医疗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医疗档案的资源共享,提升医疗档案的利用率,更好的挖掘其自身价值。加强医疗档案的信息化建设,首先,要求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计算机信息和档案管理的相应知识。其次,医疗档案信息共享,提升利用率。最后,医疗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管理的标准化。
作者:任秀峰 单位:孝义市大孝堡中心卫生院
【参考文献】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1
一、医疗档案管理信息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对医疗档案信息化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支持度不够,档案管理体系难以健全。档案管理所需要的设备和各种相关信息资源的开发能力不足,造成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以及档案资料的利用不到位。比如,医疗档案管理一般会分为几个层次,各个业务部门负责自身档案管理,综合档案部门则重点管理行政档案,并定期将各个业务部门的档案收集上来。由于各个部门并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很容易导致一级资料残缺不全或者丢失,造成档案材料浪费。
(二)医疗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完善
在信息化时代,建立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于档案管理意识不强,对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不足,导致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程度较低,尤其是医疗档案管理系统功能不健全,信息数据平台未能形成全面的共享,信息化管理所必备的查询、录入、借阅等许多功能尚未完善。虽然医院在档案管理中引入了信息技术,但一些医疗档案管理信息化仍处于起步阶段,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仍是由人工操作完成的,然后使用计算机操作进行档案信息录入,医院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加之档案管理人员较少参与软件设计与开发,档案管理软件的设计很难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由于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对于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职责分工也不够明确,对于档案从归集整理到归档保存整个流程也缺乏有效的规范和完善。
(三)医疗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档案管理工作长期不受重视,导致档案管理人员无论是理论水平,还是专业素质,都难以达到专业要求,一些医院的档案管理人员甚至由行政部门人员兼任,档案管理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职位。档案管理人员中年轻人所占比例相对较少,整体年龄偏高,对现代科学知识的接受程度不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难以满足医院需求。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且人员流动性大,医疗档案工作中材料的收集以被动接收材料为主,几乎不与各业务部门往来,文件材料难以在有效监督下收集齐全。
二、加强医疗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夯实档案管理基础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大医疗档案信息收集、归类和管理力度,并且强化对医疗档案信息的保管与应用,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归档范围、管理评级机制,从制度层面上有效落实档案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从制度上解决协调问题,并且将专业性、技术性相对较强的档案管理与机密等级建立区别开来。医疗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室、行政以及后勤管理基础之上,对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医护人员而言,均应当从思想层面上真正地认识和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协助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有价值的信息,提升医院全体职工人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积极性。
(二)全面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医院的档案管理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全面提升医疗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通过职业培训、招聘或引进高水平人才,才能实现对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以及责任意识的整体提升。在此过程中,医院应当立足实际,构建一支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出众的医疗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在医疗档案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吸收、应用新的档案管理方式和方法,打好档案管理基础,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从而使其能够更好的实现档案管理为社会服务这一根本目标。目前国内医院的各个部门都会产生文件方面的材料档案信息,而且材料形成的分散性,可能会医疗档案收集工作表现出一定的促进作用。在该种情况下,要求医院必须构建有效的档案信息收集机制,提升全院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使全体职工档案工作实现系统化。实践中,为了确保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实效性,必须在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上多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才能实现档案信息的价值。
(三)加强医疗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手段逐渐进入到我们的生产生活之中,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医疗档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在当前医疗档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应当保持与时俱进,在具体管理工作中积极引进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更新和转变传统的管理意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从根本上有效提高医疗档案的管理应用效率和水平。实践中可以看到,要实现医疗档案现代化管理目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比如利用先进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和平台来收集、传递和应用档案信息,并且将档案内容分门别类地输入到计算机之中,从而使医疗档案检索更加的快捷、准确,使医疗档案信息资料的处理以及传输等,能够得到前所未有效果。在此过程中,还要配备先进的档案扫描系统,以此来提高医疗档案管理水平,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的规范化、现代化。
三、结语
总而言之,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方面很多。因此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医疗档案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丰富档案管理新系统模块设计,完善档案管理信息化制度,以提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才能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
第三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需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注明信息来源。登载或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有关卫生信息时必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第五条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所提供的医疗卫生信息必需科学、准确。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载,不得扩大功效或宣传治疗作用。禁止制作、和登载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第六条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料理经营许可证或料理备案手续之前。
:第七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网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平安保证措施等。
第八条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资料lO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初步审查合格后。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获准同意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上同时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文号。
第十条已获准开办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
第十一条未经卫生部批准。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第十二条卫生部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和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开展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及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第五条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所提供的医疗卫生信息必须科学、准确,注明信息来源。登载或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有关卫生信息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载,不得扩大功效或宣传治疗作用。
禁止制作、和登载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第六条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网站,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lO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逾期不补齐或者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正式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获准同意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上同时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文号。
第十条已获准开办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开办者主体或者域名、地点、内容等需要变更的,应向原审核同意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第十二条卫生部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开展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及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中,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和卫生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建议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关闭网站。
医院实行的医疗“一卡通”系统,将医院原来的“粗放式”管理转向了“精细化”管理,提升了财务管理效能,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优越性,为医院的经营管理增添了新的活力。
一、医疗“一卡通”的功能
(一)有效地节约了医生问诊的时间。医疗“一卡通”有效地将银行卡的支付功能与个人的各项信息集成一体,医疗“一卡通”的卡号,即是个人的身份证号,当病人来院就诊时,在挂号处挂号后到诊室就医时,医生不用询问病史,调出身份证号,病人的就诊信息就会详细地呈现在医生面前,大大节约了医生询问病史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节约了病人多次交费排队的时间,实现了“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病人看完病后,结算交费、打印汇总发票等可同时完成,避免了病人多次交费排队,大大节约了时间。当病人卡中钱不够时,只要病人有银行储蓄,不论哪个银行都可以自动转账到“一卡通”,以支付医疗行为中的各项欠费。患者不用交押金,这种就诊模式拉近了医患距离,真正实现了“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
二、医疗“一卡通”对医院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影响
(一)简化了医疗收费的多个环节,加速了财务管理信息化进程。医院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经历三个阶段,由最初的单机会计电算化,到医院内部建立局域网,再到医院与银行和社保中心合作,实现医院内外流程一体化,也就是医疗“一卡通”的应用,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管理。由于病人的资金直接划入医院的账户,医院内的现金流量大大减少,省去了现金管理、现金结账、上缴结算等环节,使收费部门工作强度大大减少,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医院内收费管理的同时,也减少了会计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杜绝了收入不入账、账外循环的部门“小金库”现象,从根本上拓宽了财务管理的空间和资金使用收益,加快了财务管理的实效。
(二)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医院的信息化系统,应明确不同层次的财务管理目标,对医院内部各个层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分工,不得越权操作。将各个层级的权责有效结合,提高了财务管理的效率。医院的财务管理者与信息化管理者是相互分离的职务,不得兼职,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交叉设置,但有些岗位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不能交叉设置,如软件操作岗位与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岗位为不相容岗位。财务部门与会计部门进行有效的分离,并且将职责与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并定期对收费员岗位轮换,加强对财务等重点岗位的核查。各个部门各司其职,通过有效的分工与合作全面促进财务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完善。
(三)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的信息化财务管理的网络。目前,由于我国医疗财政经费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决定了医院的各项经营项目和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对于如何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是财务管理者的一项重要课题。这不仅需要领导高度重视,还需要各个科室的大力配合。只有统筹规划,周密配合,才能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建立从纵向到横向的现代财务管理信息化网络,用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对财务运行情况实行有效的把握和监控。
(四)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信息化的财务管理提供条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医疗“一卡通”的实行为医院之间的竞争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也为财务管理效率的提升,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而目前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及信息化水平与医院信息化发展所需要的水平不相适应,导致财务管理活动中信息不准确、无法及时共享,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医院的发展。医疗“一卡通”的实行,要求财务人员不断学习,尤其是对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便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减少实际的操作运行差错的发生。
(五)在医院信息化管理中,应建立健全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医院普遍存在内部控制和监督不到位,直接影响了“一卡通”在实行过程中的作用。审计部门不能从根本上发挥内部控制环节的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在医疗“一卡通”的实行过程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才能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的发生,并保证在医疗“一卡通”的实行过程中,发挥医疗“一卡通”的最大服务功能。
三、不断完善医疗“一卡通”应用的建议
(一)医疗“一卡通”系统的财务安全控制。使用医疗“一卡通”加强财务管理时,对传统的财务管理中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尤为重要。首先,建立会计信息资料的备份制度,对重要的会计信息资料要实行多级备份。其次,加强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对网络会计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采用一些措施,例如采用防火墙技术、网络防毒、信息加密、身份认证等。特别是要防止现代高科技犯罪行为,预防信息系统工作人员和收费员联合篡改HIS系统记录,避免贪污和挪用,给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培养适合医院财务管理信息化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医疗“一卡通”的信息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多系统的组合,它不能只局限于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提高财务的工作效率,还要方便病人治病看病,是“先看病,后付费”的医疗新模式的体验,更能给医院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因此需要既懂财会管理,又对软件应用开发及信息技术比较精通的人,这种复合型的人才比较缺乏,使得医疗“一卡通”的医疗新模式的后续服务不能及时跟上,制约了医疗“一卡通”的实施。
(三)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由于医疗“一卡通”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医疗新模式,必须与社保和银行相互联系在一起,最大限度的减少坏账,保证医院的有效运转,这需要政府部门的协调和大力支持。
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目的,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使用、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卫生信息互联互通高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机构和医药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具备专业能力的咨询公司、软件公司、网络提供商、设备供应商为建设主体。
(二)因地制宜、分期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总体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三)联合共建、优势互补。建立由相关部门、用户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管理机构,实现联合共建、优势互补。
(四)统一标准、保障安全。采用国家和卫生部公布的最新信息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化技术政策,规范顶层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系统数据整合与管理标准体系,采用安全交换和控制技术,实现信息资源整合管理、访问控制和信息安全。
(五)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在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拓展服务功能,使用户能够在权限范围内各取所需,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总体目标
按照区域卫生管理理念,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通过2-3年努力,建成系统安全、运行通畅、标准统一、应用全面、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居委)4级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医疗服务数字化、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化、信息服务智能化、卫生管理电子化、安全保障一体化战略目标,开创全程终身式健康服务和现代化医疗卫生协作管理新模式,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体系1.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集标准(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等相关标准,为区域内每个居民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记录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生命全过程。并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的,建立集基本医疗、基本保健和卫生管理为一体的信息系统。2.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制定数字化医院信息体系基本框架、信息交换平台结构、信息交换基本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医学术语集、医院信息编码标准等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诊疗护理行为。建立门诊、住院、药品管理系统,医生工作站,检验、影像、心电等临床信息系统,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探索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协同诊断等协作机制。完成医院行政、人事、财务、后勤以及绩效管理等事务数据集成,为实现区域协同医疗和推行“就医一卡通”奠定基础。3.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和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与现有公共卫生系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慢病监测及死因报告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出生证明系统)在市、县(市、区)级卫生信息平台的整合。4.加快卫生应急指挥与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成音视频一体化信息平台,将疾病报告、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各类卫生资源数据库有效整合连接并展现;医疗救治信息系统重点建设120车载视频和救治现场移动视频语音传输,提高实时指挥能力。
(二)建立面向市民的卫生服务门户网站和短信服务平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卫生核心应用体系与对外服务贯穿,相关公告,采集公众意见及相关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与公众交流能力,使门户网站和短信平台真正成为政府、专业部门与群众沟通的信息桥梁;医药卫生服务信息(各类许可办理、预约服务、诊疗信息网上查询、接种短信提醒等),提供各类自助(门诊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推行“就医一卡通”,实现远程会诊和双向转诊,使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方便群众。
(三)构建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和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业务和管理数据的采集、整合、利用,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公立医院运行状况、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药品供应情况及不良反应实施监控,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度指挥和社会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定需要,实现群众就医预约制、“就医一卡通”、病历终身制,最终实现医改目标。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引路阶段(2010年8月-2011年8月)。以市人民医院和1个区的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机构为试点,先行完成1家公立医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及5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建设。逐步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同时,构建区域卫生数据中心和信息整合平台,实施“就医一卡通”工程建设,实现试点医院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建立“健康小屋”和公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卫生服务门户网和卫生服务短信平台试点(包括网上门诊预约、诊疗信息查询),结合全市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软件系统,开展短信接种提示等。为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1年9月-2012年9月)。对全市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监管机构等)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管理初步信息化。在区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上,实施卫生业务管理和区域内医院运营监管,实现与医保平台对接和业务联动、“就医一卡通”。
(三)稳步提升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扩展区域卫生信息化范围,横向覆盖所有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医药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单位,纵向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本市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数据互联互通。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成立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管理、运行和维护。
将网络通讯技术与计算机想结合成为医院信息化系统,为医院所属各部门提供患者诊疗信息和行政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换、存储、信息提取等满足用户需求的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这种医学信息学(Medical Informatics)已成为国际的重要分支。医院信息化能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科学地发展和全面建设的根本所在。伴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医院各个部门中,医院的管理者和医疗专家们对于医院的管理系统的重要性给予一致的好评。同时,医院信息化系统将作为一个重要指标来评定医院的管理水平。
1 必要的信息系统成为医院核心
医院信息系统能综合管理医院各部门的人流、财流,数据系统从采集、储存、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再到加工把整个医疗活动中的各阶段加以综合分析生成完整的信息,让自动化的管理全面的为医院服务。
医院信息系统能高效的针对医院的收支、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医院管理,需要建立在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基础之上。因此,当代医院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是信息化管理。为医院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参考信息,使其成为构成医院现代化工作的基石。
2 日常管理与应用
在强大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于医院医疗资源的共享、就诊流程、工作效率的提高、医疗服务的创新、对提高区域间的影响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门诊管理:在网络化建设中,患者从挂号开始就进入到了一套完整的就医流程,从电子叫号、到就诊划价收费等这一过程将一步完成,在这一期间不仅可以把处方信息快速的传递到药房同时也可以出现到收费系统中,患者不仅可以第一时间快速的取药也同时缩短了医院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体制。当患者完成这一诊疗流程后,系统会自动整合患者的医疗信息和个人信息形成患者的个人健康档案,当患者复诊或入院治疗时,医生就可以从系统中查找出历次诊疗信息为医生提供参考,切实有效的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有效的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使医院双丰收。
病区管理: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会分为若干个病区,每个病区都会把本病区的患者的就诊信息存入数据库中,医生可以从系统中随时了解和研究患者的病情,同时病人也可以随时了解自己的费使用情况,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患者的进、入、出、转及医嘱记账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真正的将静态管理变为方便实用的动态管理,能更清晰地掌握本病区患者的病情信息及费用使用情况,使医院走入科学化服务的新高度。
行政管理:系统中能及时地准确的把信息反馈给管理者,使其成为决策中不可缺少的依据。从院长查询系统中可以及时准确掌握医院的运行情况和医院的经济效益以及医院成本核算,把反馈后的信息和数据表,运用统计分析、科学计算的方法做出相应解决方案,使医院管理工作真正进入信息化数字化的新时代。
病案和药品管理:病案管理系统摆脱了与以往传统的管理模式,真正的让病案管理进入数字化模式,更好服务医院的医疗活动,为科研教学活动提供了大量的资料,也能为医院提供法律依据。
在药品管理系统中可以从网上数据库里得知门诊、住院还有药库等部门的出库和入库情况,各部门可以从系统中得知本部门的库存量并及时作出调整,使药品的管理工作真正意义上的高效率。
3 加强信息化建设,改变传统模式
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竞争日益激烈医疗市场必须将管理模式更加人性化,也就是说必须以病人为中心而转移,要改正以前管理中所出现的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而信息化建设正是运用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提取、传输、加工生成综合的信息来弥补之前的不足,使自动化、信息化的管理真正的融入医疗活动中去。
医疗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同步提升。 随着医院信息系统大范围的应用到医疗活动中,在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上有很大的提高,同时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运用医学统计可知,医院运行概况、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患者在院情况、各科室部门的日常工作效率、医疗水平、管理水平、医技科室情况、药品购耗信息都能及时的呈现给管理者们,医疗经费可以通过系统中数据整合来反映给管理者,同时节约了人力、物力等资源,真正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数据在系统中进行分析整合,帮助管理者分析出优劣态势并分析出其原因,并为领导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科学依据,让管理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从而真正意义上发挥了统计学上的主观能动性。
减少就诊时间,提高医疗效率。在信息化未进入医院之前,患者常常奔走于收费处和诊查室时间,浪费了患者大量的时间也降低了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使用信息化管理后,改善了患者的就医流程,使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收费等流程信息化,缩短了这一流程的时间,大大的提高了医疗收费的速度,同时让这一过程更加透明,使就医流程更加方便快捷。
科学管理铸就高效收益。在使用信息化系统以来,不仅规范了医院的流程,而且修补了药品堵塞、经济管理上的漏洞。对于欠费、逃费的现象得以控制,系统加大了对预交金的管理,让跑、冒、漏、滴等现象不在出现,不仅减少了财物的流失和不必要的浪费,而且还降低了医疗成本,对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作出巨大贡献。
利用信息技术为人提供更高的服务质量。今天现代化的医院信息系统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病人为中心”观念,“以医护人员为主体”的整体思想。让患者真的感到信息化系统所带来的全面、高质量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在信息沟通、科室的强化管理中信息系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扩大医院的社会影响力,使其拥有更加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是现代医院管理的有效手段,应全力发展医院信息化建设,善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完善管理水平,建设高水平信息化医院。
参考文献
[1]徐利民.中华医院管理[M].北京:中华医学会出版社,2013(03).
[2]刑孟道.计算机科学期刊[M].重庆:中国信息科学出版,2009.
[3]解圆圆.中国卫生产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社,2010.
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目的,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使用、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卫生信息互联互通高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机构和医药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具备专业能力的咨询公司、软件公司、网络提供商、设备供应商为建设主体。
(二)因地制宜、分期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总体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三)联合共建、优势互补。建立由相关部门、用户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管理机构,实现联合共建、优势互补。
(四)统一标准、保障安全。采用国家和卫生部公布的最新信息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化技术政策,规范顶层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系统数据整合与管理标准体系,采用安全交换和控制技术,实现信息资源整合管理、访问控制和信息安全。
(五)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在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拓展服务功能,使用户能够在权限范围内各取所需,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总体目标
按照区域卫生管理理念,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通过2-3年努力,建成系统安全、运行通畅、标准统一、应用全面、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居委)4级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医疗服务数字化、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化、信息服务智能化、卫生管理电子化、安全保障一体化战略目标,开创全程终身式健康服务和现代化医疗卫生协作管理新模式,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体系1.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集标准(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等相关标准,为区域内每个居民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记录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生命全过程。并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的,建立集基本医疗、基本保健和卫生管理为一体的信息系统。2.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制定数字化医院信息体系基本框架、信息交换平台结构、信息交换基本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医学术语集、医院信息编码标准等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诊疗护理行为。建立门诊、住院、药品管理系统,医生工作站,检验、影像、心电等临床信息系统,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探索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协同诊断等协作机制。完成医院行政、人事、财务、后勤以及绩效管理等事务数据集成,为实现区域协同医疗和推行“就医一卡通”奠定基础。3.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和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与现有公共卫生系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慢病监测及死因报告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出生证明系统)在市、县(市、区)级卫生信息平台的整合。4.加快卫生应急指挥与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成音视频一体化信息平台,将疾病报告、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各类卫生资源数据库有效整合连接并展现;医疗救治信息系统重点建设120车载视频和救治现场移动视频语音传输,提高实时指挥能力。
(二)建立面向市民的卫生服务门户网站和短信服务平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卫生核心应用体系与对外服务贯穿,相关公告,采集公众意见及相关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与公众交流能力,使门户网站和短信平台真正成为政府、专业部门与群众沟通的信息桥梁;医药卫生服务信息(各类许可办理、预约服务、诊疗信息网上查询、接种短信提醒等),提供各类自助(门诊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推行“就医一卡通”,实现远程会诊和双向转诊,使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方便群众。
(三)构建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和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业务和管理数据的采集、整合、利用,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公立医院运行状况、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药品供应情况及不良反应实施监控,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度指挥和社会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定需要,实现群众就医预约制、“就医一卡通”、病历终身制,最终实现医改目标。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引路阶段(2010年8月-2011年8月)。以市人民医院和1个区的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机构为试点,先行完成1家公立医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及5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建设。逐步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同时,构建区域卫生数据中心和信息整合平台,实施“就医一卡通”工程建设,实现试点医院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建立“健康小屋”和公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卫生服务门户网和卫生服务短信平台试点(包括网上门诊预约、诊疗信息查询),结合全市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软件系统,开展短信接种提示等。为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1年9月-2012年9月)。对全市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监管机构等)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管理初步信息化。在区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上,实施卫生业务管理和区域内医院运营监管,实现与医保平台对接和业务联动、“就医一卡通”。
(三)稳步提升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扩展区域卫生信息化范围,横向覆盖所有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医药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单位,纵向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本市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数据互联互通。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成立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管理、运行和维护。
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目的,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使用、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卫生信息互联互通高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机构和医药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具备专业能力的咨询公司、软件公司、网络提供商、设备供应商为建设主体。
(二)因地制宜、分期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总体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三)联合共建、优势互补。建立由相关部门、用户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管理机构,实现联合共建、优势互补。
(四)统一标准、保障安全。采用国家和卫生部公布的最新信息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化技术政策,规范顶层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系统数据整合与管理标准体系,采用安全交换和控制技术,实现信息资源整合管理、访问控制和信息安全。
(五)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在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拓展服务功能,使用户能够在权限范围内各取所需,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总体目标
按照区域卫生管理理念,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通过2-3年努力,建成系统安全、运行通畅、标准统一、应用全面、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居委)4级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医疗服务数字化、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化、信息服务智能化、卫生管理电子化、安全保障一体化战略目标,开创全程终身式健康服务和现代化医疗卫生协作管理新模式,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体系1.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集标准(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等相关标准,为区域内每个居民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记录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生命全过程。并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的,建立集基本医疗、基本保健和卫生管理为一体的信息系统。2.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制定数字化医院信息体系基本框架、信息交换平台结构、信息交换基本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医学术语集、医院信息编码标准等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诊疗护理行为。建立门诊、住院、药品管理系统,医生工作站,检验、影像、心电等临床信息系统,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探索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协同诊断等协作机制。完成医院行政、人事、财务、后勤以及绩效管理等事务数据集成,为实现区域协同医疗和推行“就医一卡通”奠定基础。3.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和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与现有公共卫生系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慢病监测及死因报告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出生证明系统)在市、县(市、区)级卫生信息平台的整合。4.加快卫生应急指挥与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成音视频一体化信息平台,将疾病报告、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各类卫生资源数据库有效整合连接并展现;医疗救治信息系统重点建设120车载视频和救治现场移动视频语音传输,提高实时指挥能力。
(二)建立面向市民的卫生服务门户网站和短信服务平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卫生核心应用体系与对外服务贯穿,相关公告,采集公众意见及相关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与公众交流能力,使门户网站和短信平台真正成为政府、专业部门与群众沟通的信息桥梁;医药卫生服务信息(各类许可办理、预约服务、诊疗信息网上查询、接种短信提醒等),提供各类自助(门诊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推行“就医一卡通”,实现远程会诊和双向转诊,使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方便群众。
(三)构建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和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业务和管理数据的采集、整合、利用,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公立医院运行状况、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药品供应情况及不良反应实施监控,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度指挥和社会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定需要,实现群众就医预约制、“就医一卡通”、病历终身制,最终实现医改目标。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引路阶段(2010年8月-2011年8月)。以太原市人民医院和1个区的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机构为试点,先行完成1家公立医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及5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化建设。逐步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同时,构建区域卫生数据中心和信息整合平台,实施“就医一卡通”工程建设,实现试点医院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建立“健康小屋”和公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卫生服务门户网和卫生服务短信平台试点(包括网上门诊预约、诊疗信息查询),结合全市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软件系统,开展短信接种提示等。为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1年9月-2012年9月)。对全市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监管机构等)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管理初步信息化。在区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上,实施卫生业务管理和区域内医院运营监管,实现与医保平台对接和业务联动、“就医一卡通”。
(三)稳步提升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扩展区域卫生信息化范围,横向覆盖所有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医药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单位,纵向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本市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数据互联互通。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太原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成立太原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管理、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