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环境的组成元素和作用
凯文·林奇将城市意象归纳为路径、区域、边缘、地标和节点五种基本元素。从校园环境的物质形态而言,这五种元素同样是构成校园环境意象的基本元素,校园环境的规划与建设,需要对这五种元素进行有机组合,形成有整体性的校园环境意象。
校园中的路径,包括车行道和步行道系统,既是校园各区域的交通联系纽带,也是校园各种活动发生的重要场所;校园中的区域,指具有特定景观环境特色或风貌特征的不同功能区;边缘是指校园各个特色区域的交界处以及校园与城市的交界处;地标是指能使人产生强烈印象的建筑物、雕塑、小品等;节点是指校园环境的视觉焦点、端点或转折点,泛指校园环境的精彩片段。校园环境的营造就是通过上述五种元素的交织,组织起具有吸引力的、连续的空间序列,从而形成生动而富有内涵的校园环境意象。
校园环境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内涵,美好的校园环境,良好的配套设施,不仅能给院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给莘莘学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且也可以陶冶学生情操、净化学生心灵、规范学生行为,体现院校的文化和内涵,对学生产生激励作用,在浑然不觉中发挥育人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个性发挥。
2营造育人校园环境的原则
校园作为育人的场所,要通过科学的规划与建设,使构成校园环境的基本元素组合效果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
2.1功能性与教育性原则
功能合理是环境营造的基本要求,只有满足功能需要,才能塑造出富有人文秩序的学习、生活空间和交流环境;同时,在大学校园里,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满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与学、相互交流、师生生活等物质需要的同时,还应赋予校园环境教育性,以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给师生以精神营养和熏陶。
2.2文化性与艺术性原则
校园文化是院校的灵魂和精髓,是院校总体面貌和特征的结晶,也是一所院校个性的反映。从构成上看,校园文化由外在的物质景观和内在的精神景观两个方面组成,其可以体现在院校的专业办学特色或传承的人文精神中,可以体现在特定的地域环境中,也可以体现在校园的公共空间环境和建筑中。在校园环境规划与建设中既要延续校园文脉特色,营造空间的文化性,也要寻求艺术性,做到技术和艺术的完美结合,体现高雅、淳朴、自然的格调。
2.3生态性与特色性原则
因地制宜地结合原有自然环境,反映区域自然环境特色,实现校园环境建设的生态化,是校园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从“环境育人”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出发,校园育人环境的营造要以尊重自然生态为基础,要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对原生的自然环境进行保留和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要坚持特色性,院校都有自己辉煌的历史、性质和特色,校园环境的规划与建设不可忽略这些要素。
2.4经济性与实用性原则
校园环境营造不同于园林建造,要顾及到校园环境现状及财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要遵循经济性原则,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地对校园环境进行合理地规划、建设、改造和美化,以较小的投资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还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的安全、舒适、便利以及情感和心理等因素,充分考虑教学、科研、生活、文化等多方面的需求,体现出实用性。
3营造育人校园环境的着力点
营造高标准、高水平的育人环境,必须立足高起点规划,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育人校园环境的营造原则,注重实用有效与审美价值的和谐统一、注重自然与建筑的和谐统一、注重历史延续性和营区风格的和谐统一、注重景观与文化氛围建设的和谐统一,并对规划成果进行环境评价与评估,以营造出最优育人环境。
3.1交通组织。交通组织是构成校园环境基本元素中的路径,是连接校园各功能区的纽带,主要包括校园道路网络结构和分级。
3.1.1可及性。可及性是对校园车行系统与步行系统的一个综合评价指标,校园道路系统及出入口的设置,应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直接地与校园的各资源相连接,便于校园活动的开展和后勤保障社会化。
3.1.2步行优先。步行系统是校园内使用频率最高,也是最具有活力的交通系统。要坚持步行为主,人车分流的原则,优化步行道路与建筑空间序列及绿化景观空间的组织,营造出多样的环境效果。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的步行交通系统依据不同的功能区域,设置了不同等级的步行道,其中教学区步行系统结合环境特点,采用了多样的空间形式,营造出了丰富的景观效果(图1、图2)。
3.2功能分区。功能分区是构成校园环境基本元素中的区域与边缘,主要分为教学、科研、办公、生活、活动等功能区域。
3.2.1弹性。弹性规划旨在建立充满活力,具有多种适用性的校园骨架。功能分区的划分要科学、合理、可行,要有利于进行宏观控制,其形态既要对现有教学模式及功能组织等具有灵活的适用性,也要对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性,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教学区的规划设计采用模块化布局,在保障现有教学模式和功能的同时,为以后的发展也预留了弹性空间(图3)。
3.2.2特色。校园的功能分区在规划与建设效果上要形成不同的空间主题,以产生可识别性和归属感,特别是要在容易建立明显印象的地方,通过空间氛围的差异性来强化校园特征,形成特色,如国防科技大学一号院北门的规划建设,利用紧邻城市主干道的区域位置,将学校的科技成果馆与大门合并建设,巧妙地实现了“门”馆“合一,在节约建设成本的同时,营造出了学校的特色与性格,提升了学校形象(图4)。
3.3建筑。建筑是构成校园环境中地标的重要载体,院校建筑是典型的育人空间,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要赋予其艺术性和人文性,使其具有高品质的文化氛围和内涵,在校园环境中起到统领作用,并达到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3.3.1历史延续性。校园环境经过历史积累和沉积,已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和特色,在新时期的校园规划与建设中,传承和延续这些风格与特色,有利于体现院校文化和底蕴,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二期规划中沿承一期建筑组群布局的风格和形式,并结合山地特色,对建筑体量进行了调整(图5、图6)。
3.3.2自然和谐。校园环境建设要坚持“以单体建设带动环境建设,以环境建设突出人文特色”的建设思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到“建一个,成一项,配套一片”,实现规划、单体和自然环境的融合,为建设生态化育人型营区奠定基础,如国防科技大学在以丘陵地貌为主要特征的三号院规划建设中,通过具有山地特色的建筑空间及外型的塑造和环境配套,使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和谐相融(图7)。
3.3.3多样化空间。随着教育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校园环境形态也需呈现出多样性与层次性,校园环境的规划与建设要以人为本,科学布局,增加空间使用的灵活性和实用性,注重完善公共服务空间、营造交流空间,以适应不同活动功能的需要和不同层次的心理需求,给人不同的视觉和心理感受,以增强校园环境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3.4景观。景观是构成校园环境基本元素中的节点,是校园环境中最有活力的场所,要按照人文化、生态化的原则进行。
3.4.1人文化。具有鲜明人文特色的景观是展示校园形象,唤起师生共鸣,提升校园活力与品质的关键。景观作为校园精神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应反映出科学文化的理性与秩序,体现人文精神和氛围,如国防科技大学三号院规划在南门主入口区域,利用原有水塘作为水源,设置可循环的景观水系,广场等组成丰富的入口景观,并沿步行系统规划设置了富有军校文化特色的名人雕塑园等多种文化建筑小品,以塑造富有军校人文氛围的校园环境(图8)。超级秘书网
3.4.2生态化。校园景观环境的生态化不仅仅是校园绿化,其既包括绿地、水体等自然环境建设,也包括建筑、道路等人工环境建设,还包括市政环卫系统的配套与清洁能源的利用,要达到人工环境与文化、地域、自然相融合,形成人、人工环境、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使整个校园成为良性循环的有机体。
4结语
总之,校园环境,重在建设,贵在规划。育人校园环境的营造,必须强化规划意识,把握营造原则,选择恰当的着力点,深化其人文内涵,强化其教育功能,才能为师生提供一个和谐、人性,富有文化气息的校园环境,实现环境育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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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驰.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规划理念[J].安阳工学院学报.2006(4).
近几个世纪,我国一些地区的人口急剧膨胀,造成了特殊形态的人口过剩。在人地紧张的压力下,我国许多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的自发性人口流迁运动,以稀释其日显拥挤的人口能量。不同区域的人口消化和在对外来人口吸纳过程中,往往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因此,确定某一地区作为考察对象,解析其人口流动的特点,进而探讨移民的经济活动与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变迁之关系,是极有意义的。本文主要以清代浙西山区的外区域人口流入为讨论内容,并兼及浙西山区本地的原有人口状况,探究外来移民在本地的经济活动及对该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浙西山区人口流动状况分析
据方志记载,清代浙西山区接纳外来人口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乾隆、嘉庆年间和清末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其移民活动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前期移民以江、闽及本省温、处流民为主,多在山地搭棚为居,志书中称之为“棚民”或“蓬民”,如湖州长兴县,“有福建、江西棚民携妻子挟资本陆续而至,与乡民租荒山,垦艺白苎”(乾隆《长兴县志》卷十);严州府建德县,亦曾招“江闽无业闲民开山种麻”;而寿昌县也因为招徕了江闽流民前来垦荒,本地才有了麻、靛两种物产(乾隆《寿昌县志》卷一《物产》,乾隆《建德县志》卷一《方舆》)。杭州府之于潜县则接纳了安庆移民,嘉庆年间有这样的记载:“邑中山多于田,民间藉以取息者,山居其半。近年人图小利,将山租安庆人种作苞芦,谓之棚民。”(嘉庆《于潜县志》卷十八《物产》)另据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杂缀》记载,“嘉庆初年,忽有民自他方来,云愿垦荒赁种,询所自,皆曰温州”,“山地价值不多,棚民多温处流入”。此类外来人口多向荒山野地、森林深处索取土地,开垦农田,属疆域开发型的移民。后期移民则以两湖、河南等外省民为多,在一些府县甚至超过当地土著,这类移民在志书常称之为“客户”或“客民”。《长兴志拾遗》卷下《风俗》载:“客民垦荒,豫楚最多,温台次之,农忙作散工者夏来冬去又数千人。”同治《安吉县志》卷七《风俗》亦有类似记载:“自兵燹后,本乡人少田亩荒芜,宁绍温台及两湖江北之民云集。”这些客民大多属战乱恢复型移民。
任何地区的人口问题都不是孤立的,浙西山区既然有外来人口的吸纳,就必然关联到其他地区的人口流出。探究其人换,首要关注的是人口流出的原因,这是一个“源”的问题。在传统社会中,当一个地区的人口越来越多,而集中的耕地又极其有限,人满为患,过剩人口就必然外溢。江西、福建、安徽、两湖等地区在明清时期均先后出现大量过剩人口,人稠地狭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江西“吉安南昌等府之民,肩摩袂接,地不能使之尽农,贸易不能使之尽商,比比游食他省”(《海瑞集》上编《兴国八议》);吉安府吉水县“土瘠薄物力无所出,计亩食口仅得十三,民取四方之资以为生”(光绪《吉水县志》卷九《风俗》)。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四处流徙。福建依山傍海,山多田少,地土瘠薄,早在明代,迫于人口的压力,其山区已经得到相当程度的开发,“闽中自高地至平地截截为田,远望为梯,真昔人所云‘水无涓滴不为用,山到崔嵬尽力耕’,可谓地无遗地矣”(谢肇制《五杂俎》卷四《地部》)。然而相对于剧增的人口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大量人口不得不到他省谋生度日,从而出现“人尚什五游食于外”的情况。安徽安庆县也是清代前期和中期长江流域人口输出中心之一。实际上,明清人口过剩一直是个全国性问题,就连一向被认为垦殖程度较低、人口稀少的两湖地区某些地方也出现了人多地少的现象。如湖南平江“至明万历时,人满地尽,更无可垦之土”(同治《平江县志》卷十四《赋役》)。到清代更出现了“湖广填四川”的大规模人口迁徙运动。在这种人口形势下,与这些区域相毗邻的浙西山区出现外来移民就不可避免了。虽然浙西山区的开发早在清代以前就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如宋代已有梯田,但是在那些陡峭的山坡上,当地的土著依然无法开垦,“查山土高燥多石,不利稻麦,种苎最为相宜。本地乡民未谙其法,有用之土向来概置之无用。兹异省之山民,辟荒芜以收地利,与古者货恶弃地意颇合”(乾隆《长兴县志》卷十),于是善于“凿岗伐岭”的省内外移民纷纷涌入。
而且,战乱与人口迁移亦密切相关。战争的力度及波及范围将制约一个区域的人口增减及地区移迁面积。在1644—1911年间,江浙一带虽出现了几次较大规模的战乱,但浙西山区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受到的影响并不大。真正对浙西山区人口秩序带来巨大影响的战争是19世纪中叶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在这次战争期间,即使是偏远的山地也不可能成为人民的避难所。如地处浙西丘陵山区的严州府,便是太平军与清军多次厮杀之地。关于这一地区人口死亡的情形,何炳棣先生在他的书中引用了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的观察报告:
“桐庐、昌化、于潜、宁国等地到处都是废墟,每城仅数十所房屋有人居住,这些都是十三年前的太平天国叛乱者造成的。连接各城的大路已成狭窄小道,很多地方已长满难以穿越的灌木林。……无论是河谷中的田地,还是山坡上的梯田,都已为荒草覆盖,显然没有什么作物能在这枯竭的土地上繁衍。”[1]284
位于浙西山区其他府州的人口亦是损失惨重。如杭州府之临安县,“同治初年兵燹之余,招集流亡,仅存丁口八九千人”(宣统《临安县志》卷一《风俗•善政》);昌化县,“洪杨之役,由淳窜昌,首当其冲,民气凋残,垂六十余年,未易恢复原状”(民国《昌化县志》卷首);湖州府长兴县,“兵燹之余,民物凋丧,其列于册者孑遗之民仅十之三焉;田赋之入仅十之四焉。故家遗俗十不存五;而城垣桥庙官廨之修复者仅十之三,而颓废者十之七焉”(同治《长兴县志》卷首,光绪元年长兴知县恽思赞《序文》);而在孝丰县,战后户口仅剩三十分之一(光绪《孝丰县志》卷四《户口》)。
由于战争持续时间太长,加之灾荒和饥馑以及同治元年由安徽传播过来的瘟疫,使得浙西人口损失惨重。如湖州孝丰县,“同治元年六七月瘟疫,民遭兵戈者半,遭瘟疫者亦半”(同治《孝丰县志》卷八《祥异志》)。这样,浙西山区人口在战争期间的或死或逃造成了一些府州县出现了人口“真空”或“半真空”的状态,从而引起了此后外地区人口的填补活动。一些地方官也积极招徕客民进行垦种,如严州知府说道:“查严郡各属田地荒芜,人民稀少,较他郡情形,蹂躏更甚。……今欲招垦,必须外来之户乐于耕种。……无如外来垦户,由江西者则有衢之荒田可耕,由宁绍来者则有杭属之荒田可耕,惟严郡居中,止有徽州一路。徽、严交界地方皆系荒产,断不肯舍此适彼。惟查有棚民一项,向来以种山为业,地方农民不与为伍。自咸丰十年后,粤匪滋扰,棚民僻处深山,未受大害,较农民尚胜一筹。昔日无田可种,而不能不种山;今日有田可种,而能改种山为种田,田之出息究胜于山。各棚民非不愿种,实不敢种,须设法招之使种。”(戴槃《定严属垦荒章程并招棚民开垦记》,《皇朝经世文编》卷十)
在这种情况下,外来移民随之涌入。如战后的昌化县,“客民纷纷盘踞,以四、七都及外五都占大多数,不似他处之纯粹族居”(民国《昌化县志》卷首);临安县,“同治初年兵燹之余,招集流亡,仅存丁口八九千人。三年,劝招开垦,客民四集,自此休养生聚。二十年余年始有丁口土客四万余人”(宣统《临安县志》卷一《风俗•善政》)。
最初来浙西山区开垦荒地的客民是本省人多地少的宁、绍、温、台诸府农民。如余杭县,据光绪《余杭县志稿》记载,各籍移民中,以来自绍兴府的最多,达50.3%,次则宁波和温州,分别占15%和11%,再次则为河南、苏南和本省台州府,分别在4%~6%之间。[2]又如严州府,李希霍芬对战后的移民曾有以下观察:“外来移民已经开始进来了,在分水河谷我发现相当数量的新移民,大多来自浙江的宁波和绍兴,但也有少数来自其他省份。”[1]285这些地区农民受战争影响较小,同治三年左宗棠给朝廷的奏报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他在提及浙江各地的残破情形时说:“计浙东八府,惟宁波、温州尚称完善,绍兴次之,台州又次之。”(左宗棠《浙省被灾郡县同治三年应征钱粮分别征蠲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九)
不过,由于浙西杭嘉湖平原地带在战争中受创也重,人口的缺口实在太大,而宁波绍兴等地本身亦在战争中受创,向外输出人口有限,何况一些客民的流动性较大,一俟家乡情况有所好转,常常弃佃返归,致使田地垦而复荒。又因为平原农民不适应山地耕作,所以向山地移民进展缓慢。就在这时,更远的两湖、河南、安徽、江西、福建等省的移民蜂捅而入,“自粤匪乱后,客民垦荒,豫楚最多”,“两湖客民入境,争垦无主废田”(同治《湖州府志》卷十八《金其相建玖磬山书院碑略》)。其中就有不少人迁入浙西山区占耕荒旷山田。当时外地客民主要迁入湖州府的西部和南部,时人指出:“郡西山田荒旷尤多,温台人及湖北人咸来占耕。自同治至光绪初,湖北人蔓延郡东。”(民国《南浔志》卷三十)
据此可知,浙西山区的移民活动均属人口稠密的地区向地广人稀地区的流迁模式,即依靠提供空旷的山地来吸纳周边地区的过剩人口,仍然属于向山区要土地,进行农业垦殖的人口流动模式。这与浙江平原地带对过剩人口的吸纳是大不相同的。因为后者主要是依靠突破原有的经济结构模式即通过非农化的转移来完成的。因此,这些移民的经济活动直接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的变化。
二、人口流动与当地生态环境变化
生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状态。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认识程度,人类实践对生态环境的改造,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生态环境。一个地区生态环境的形成和变迁,除受当地的自然条件影响外,还常常受到人口的负载量和生产配置及产业结构的影响。因此,清代大量涌入浙西山区的移民及其经济活动方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迁往浙西山区的移民主要从事农耕活动,但并非从事单一的粮食生产(山土高燥多石也不利于种植稻麦),而是大力种植经济作物和杂粮。他们所种的农作物包括苎麻、靛、落花生、玉米(苞芦)、番薯等。如迁往湖州以西一带山区的温州人,“其人剽悍多力,荷锄成群随垦,结厂栖身。所种山薯或落花生”(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杂缀》)。寿昌县,“然如麻、靛两种,亦自近年江闽蓬民有之”(乾隆《寿昌县志》卷一《物产》)。时人张鉴在其《雷塘庵主弟子记》中也说:“浙江各山邑,旧有外省游民搭棚开垦,种植包芦、靛青、番薯诸物,以致流民日聚,棚厂满山相望。”其中种植玉米与番薯等转杂粮主要是解决自身的口粮,产品进入市场的较少。然而苎麻、靛青、花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却主要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带有明显的商品生产性质。如在安吉,种植苎麻者“自闽人及江右人租乡村旷地设厂开掘而种莳壅既工,获利始倍”(乾隆《安吉州志》卷八《物产》)。
在热衷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杂粮的同时,这些外来移民也充分利用山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从事筑窑烧炭、砍竹造纸、烧制砖瓦等带有显著山区特色的手工业活动。如炭为安吉山区土产,二三月间,“万家岸、马家渎小市诸处肩卖者络绎不绝”。其中生炭(亦称硬炭)多为徽宁人居此筑窑烧制的。炭又可以用于烧制砖瓦缸甏,安吉北乡烧缸甏者“有百余家,皆宁波人,颇获厚利”。而砖瓦则大多由徽宁江右人“租地设厂砌窑,烧砖瓦以售”(乾隆《安吉州志》卷八《物产》)。竹亦是山区特产,同时竹也是造纸的好原料。在安吉,来自本省的萧山、富阳的移民大多是造纸工匠①。(注:新版《安吉县志》第三编《居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转引自陈学文《明清时期安吉县的社会经济结构》,《浙江学刊》1996年第1期。)
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开发的蔓延,浙西山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山区社会经济、文化得到了发展和繁荣,生态环境包括生态平衡与土壤条件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其最直接的后果便是为浙西山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活力,改变了当地山区人烟稀少的面貌。“流民之来益众,则棚益广,西至宁国,北至江宁,南且由徽州绵延至江西、福建,凡山径险恶之处,土人不能上下者,皆棚民占居”,“联络盘踞,岁引日多”,“由是地日以辟,类日以聚。厥后接踵来者益多,深山之中,几无旷土”(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杂缀》),使大量荒漠的山地得以开垦,而且促进了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大量农副产品通过市场进入了流通领域,丰富了当地农村市场。特别令人瞩目的是,有些移民租用或开垦大片土地从事商品性农业垦殖,其间亦多有采用雇佣劳动从事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使山区农村经济结构发生嬗变,在较落后的地区出现了带有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萌芽。
浙西山区移民的迁入与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还促进了山区小市镇的发展与繁荣。有些山区小市镇的兴起甚至完全是因为移民的迁入。如长兴县的鸿桥镇,就是在太平天国时期因战乱流入大量难民应运而生。“阖邑难民及四处商贾,俱麇集于兹。帆樯林立,(缺)尘嚣,俨然一哄之市。”(同治《长兴县志》卷一下《建置汾革•镇市》)虽然这些小市镇仅仅是地方性的小市场,远不及浙江平原地带诸如双林、菱湖、南浔等巨镇的发展,但也颇有自己的特色。如长兴县施渚镇成为山货集散地,“街道宽长,山货骈集,茶笋时尤盛”(光绪《归安县志》卷六《舆地略•村镇》);武康县的三桥埠是竹木集散地,“舟楫交通,商贾辐辏”;上柏镇,是浙西竹木山货的集散市场,“西南余杭、安(吉)孝(丰)货陆运者,皆出于市。省会郡城操羸者胥来市购焉,而悉达于镇市之河”(乾隆《武康县志》卷八,刘守成《开湘西市河记》)。山区市镇的繁荣又吸引了外地商贾来开店设肆。如施渚镇,清中叶“居民约上千家”,与平原地区部分市镇相比也不逊色(同治《湖州府志》卷二十二《舆地略•村镇》)。昌化的栗树溪市成为“商民聚集,舟楫停泊之所”,白牛桥市“居民稠密,水陆交通”(民国《昌化县志》卷一《疆域》)。安吉的四安镇由于各地商人汇集于此,同治中曾建立新安公所于西门,光绪十七年宁绍商人亦建宁绍会馆于四安南门,以地缘纽带联络乡谊,保护同乡的利益(光绪《长兴志拾遗》卷上《公建》)。
不过,前来开垦浙西山区的移民大多数是自发性的封建流民,他们“聚散无常,往来莫定,其间良顽不一,易於藏奸”(光绪《严州府志》卷之九《食货》)。一些流民性情凶悍,为了生计,往往“强垦人土,或掠人妇女畜产”,扰乱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随之而变,“奸猾时闻”、“斗殴争论之事繁矣”,引起当地官府的惊慌和本地人的痛恨(同治《安吉县志》卷七《风俗》)。
他们来到当地,往往“视土所宜”从事各式生产,是一种盲目的无组织生产活动。据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载,在山区其垦殖扩张所及,多为“山径险恶之处,土人不能上下者”、“崇山峻岭,密菁深林”之处,在此类地方进行农业开发,只能是采取毁林开荒、广种薄收的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尤其是玉米、番薯等耐旱作物的引种,更使得这种经营方式在山区非常流行,农业经济效益一时似乎显露,但时间稍长,这种盲目性、掠夺式的开发便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后果。
其一,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而且松动的山土砂石冲入河流,堵塞水道,淤积下游田地,淤塞河溪、湖泊以及其他水利设施,导致水旱灾害频繁。关于这方面的记述在清代方志中多有反映。道光《建德县志》卷二十一《杂记》记载:“近来异地棚民盘踞各源,种植苞芦,为害于水道农田不小。山经开垦,势无不土人松石浮者,每逢骤雨,水势挟沙石而行。大则冲田溃堰,小则断壑填沟,水灾立见,旱又因之。以故年来旱涝濒仍皆原于此。”嘉庆《于潜县志》亦有外来移民垦山种植玉米导致水土流失的记载。此外,在地方官的禁令和上奏的奏折中也有许多相关的记载。如嘉庆二年浙江巡抚颜检上了一道奏折,指出棚民“翻掘根株,种植苞芦,以致土石松浮,一遇山水陡发,冲入河流,水道淤塞,濒河堤岸多被冲决,淹浸田禾,大为农人之害”①。[注:《浙江巡抚颜检为遵旨酌议稽查棚民章程事奏折》(嘉庆二年),刊于《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嘉庆六年的《抚宪院禁棚民》也指出,“棚民佃种山地惟苞芦一项,苗壮根长,必须掀松砂土,一经雨水冲激,溪河每致淤积,地方屡受水患”,“山土砂石乘雨流淤下游田地,易起争端,大为目前水利之害”。
其二,造成垦殖之山地物产枯竭,地力尽失。由于客民、棚民来到山区一般都是以租赁的形式从事生产活动,“初至时以重金谄土人赁垦土地,赁之值倍于买值,以三年为期。土人不知其情,往往贪其利。三年期满,棚民又赁垦别山,而故所垦处皆石田不毛矣”,“湖州以西一带山,近皆棚民垦种,尤多植包谷,一孝丰人云,山多石体,石上浮土甚浅,包谷最耗地力,根入土深,使土不固,山松遇雨则泥沙随雨而下。种包谷三年,则石骨尽露,山头无复有土矣”(沈尧《落帆楼杂著》,光绪《乌程县志》卷十八《风俗》)。这种开垦山地,习种杂粮的行为对山地地力和山土极具破坏力。数年之后,所垦山地往往变成不毛之地,很难再恢复山力、地力。
山地的过度垦殖,既损害了原山主的利益,又使下游农民利益遭受惨重损失。因此,生态失衡也加剧了当地土著居民与外来移民的矛盾冲突,以致浙西山区一些府州县的土著居民以此为契机,要求政府驱逐外地移民。如于潜县,由于垦山种植玉米引起水土流失,“奉阮大中丞出示严禁,产限驱逐,渐见安辑,然犹有年限未满而延捺如故者”(嘉庆《于潜县志》卷十八《物产》)。建德县也在道光年间了禁止棚民垦山的命令,迫使棚民不得不撤离。而移居长兴县的福建、江西移民是因为擅长种植苎麻才获得了永久居住权。同时,为了将外地人口纳入当地的统治秩序之下,官府对有大量外地人口的府县则“别编棚户,各设棚长,以专约束”(乾隆《建德县志》卷一《方舆》),严厉禁止当地土著居民将山地出租给非“编甲”的远方流民(光绪《淳安县志》卷一《旧序•刘世宁序》)。对有棚户留住的地方,每年年底派员视察,并责成山主田主监督检举,否则一体查办(光绪《严州府志》卷九《食货》)。
三、结语
人口迁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这是因为一定的人口分布受一定的经济环境和经济过程的制约,而人口分布的合理与否又是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清代浙西山区接纳了大量区域外移民,这对输出地而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日趋紧张的人口压力;对本地区而言,则不仅解决了山区劳动力资源匮乏的难题,又引进了新的作物和新的生产技术,推动了山区经济的发展。
但是这种自发调整所形成的人口分布并非是合理分布。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要,有限的山地资源遭到掠夺性的开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诚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结果又取消了。”[3]山区过度垦殖的恶果又激化了土客之间的冲突,外来移民受到驱逐或限制,山区经济的繁荣最终成为昙花一现。
参考文献:
二、法的本质与环境法的本质———内容与形式的体现
作者认为,法的本质是调整关系,调整是促进、抑制、保护、协调等,它有很多种方法;关系有很多种,利益关系、身份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这种本质是客观存在的,环境法只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有些学者提出法的本质是变化的,但是这种变化的核心是利益,法的本质是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同时发生着改变的,作者同样认同法的本质变化的观点,但是这种变化的根据是物质基础,也就是生产力,这是从意识根源到物质根源的转变。法的本质在于调整自然界中各个生物之内和生物之间的法则。法的价值、目的等都是法的本质的体现,以为在不同时期环境条件下,法的这些体现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基础不同,所以体现的内容和形式也就不一样。
三、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宏观方法———公法与私法的重新界定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从古罗马时代就有法学家提出过,他的分类标准是根据法律调整的主体和调整对象是否涉及社会利益。这种划分方法虽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作用,但它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法律公私性质的划分应当是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才能够进行的。例如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就超出了传统法律公私划分的边界,呈现“法律理论的基础与社会生活的状况极不一致的现象”。作者想指出的是,这种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对法律的划分,不是对法的划分,是对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区分,而不是对法这个客观存在进行的分类。这也就说明,这种叫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公法律和私法律。那么,以类似的标准———调整对象,对法进行分类的话,公法应该是自然之法或宇宙之法,私法应该是人类之法,私法调整人之间以及人组成的社会组织、团体、机关、国家之间的关系,公法调整其他物种之间以及人与它们的关系。
【英文摘要】 in the history of mankind,human beings created variousethnic cultures in an immense variety of survival environments.the various ethnic cultures are the precious items in thehuman treasure house of wisdom. to protect the cultures isconducive to the human survival environment and is importantto help stop the deterioration of survival environment.
【关 键 词】民族文化/生存环境/文化类型ethnic culture/survival environment/cultural types
【 正 文】
人类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梦想彻底征服自然。开始是凭巫术,以后是凭信仰、凭人类的科学和技术及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人类经济秩序。其结果是人类在局部问题上使自然按照人类的意志发生了改观,但在总体上却不断地遭到了自然的报复。那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协调还是控制,是利用还是征服,是依存还是对立?本文拟从民族文化多样性与人类生存环境的关系加以分析。
人与其他生物物种不同,其他生物物种完全是凭借自身的生物属性,在生态区域内参与生态系统的协调运作,任何一个物种在其间失去平衡,该生态系统内的其他物种都会相应按生物规律做出反应,使之重归于平衡。人则不同,就其生物性而言,他与其他生物物种无异都得摄取生物能,消耗生物能,都得接受同一区域并存物种的生物性制约。而就人的社会性而言,人与其他生物物种就迥然不同,他能够创造属于自己的特有文化,凭借文化结成社会,维系成个体集合——民族。用人类特有的手段——文化去摄取和消耗生物能,因而和人并存的生物,只能在生物性上层面上对人的生息和繁衍加以制约,而在生物层面之外对人类却无能为力,人类却能在生物层面之外凭借文化按自己的意志对于伴生生物加以控制甚至彻底征服。这样一来,矛盾酿成了,即人类超越于生态系统之外,它可以左右生态系统,却不受生态系统制约。终有一天人类这个脱控的生物物种会打破生态系统的均衡运作,使所处的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这一天目前已经迫近了,这就是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降临。
人类在生态系统内的脱控既然导因于人类的文化,那么要使之在生态系统中重归于平衡,也得惟文化是问。要使人类这一物种在生态系统内重归于平衡,当然得靠一种制约力。这种制约力只能是文化,文化又只有人类才有,因而不能靠其他生物种的文化来制约人类,只有靠人类自身的文化来制约人类自身。如果这个制约的方案能够行得通,人类这一生物物种在地球上的失衡也就随之得到解决。人类生存环境恶化问题也就彻底缓解了。
我们知道文化可以划分为具体的类型,类型之下又可以划分为具体的样式。要使文化对生态失衡发挥制约作用,当然不能靠文化的整体,而只能靠文化的不同类型、不同样式之间的交互作用去实现。为此,我们得按照文化的类型一一分析,看看他们各自对生态系统失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如何去加以制约。
属于狩猎一采集类型的文化,由于是在伴生生物的运作中获取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这种文化类型也能够积累有限的代偿力,但是这样的代偿力仅作为转换生活区域、对付生存环境不测因素的变故之用。一旦所维系的民族成员个体数量超过所处地带生态系统所能承担的生物个体数,随之而来是该种文化在该区域内适应度的锐减。人们的反应只能是扩散或出现该种民族的分裂。在这种文化类型中,人类虽然超越生态环境的生物性,但是由于他们所拥有的文化仅仅用于人类转移生存环境和对付生存环境的不测变故之用,而不是在生态系统之外按自己的意志,迫使生态系统改观来适应自己,因而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的阻滞,即生态环境运作仍能按其生物性正常延续。
斯威顿耕作类型的文化也是在所处生态系统中凭借伴生生物在该系统内的生物正常运作从中获取生活资料。在这种文化中可以积累较多的代偿力,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从所处的生态系统中划分出由人严格控制的生产区,于是仅具有生物性的生态系统开始接受来自人类文化的强制性控制。这时所积累的代偿力已经可以使自然生态系统局部地改观,但却不会使这种改观延续下去,否则,人类在生存区域内所构建的生存环境,就会与其对应的文化失去平衡,导致适应度的降低。于是,在这种文化类型下的人们,为了避免适应度的降低,同样只能向新的生存环境扩散,去构建新的生存环境,使暂时的生态系统阻滞迅速得到恢复,而不能在使生态系统改观中找出路。因而在这样的文化类型下,人们仍然没有完全脱离生态系统中生物性特征的制约。由于代偿力的积累,人类可以局部地扰乱生态系统中生物的正常运作,但那仅是处于构建生存环境的临时需要,并非以此为目的。因而在该类型文化下,人类对其处的生态系统造成的阻滞是暂时性的。
关于斯威顿耕作是否会造成生态危机,曾有过不少的偏见,处于一般进化类型较高的民族,往往指责斯威顿民族靠毁林烧畲谋生,是生态资源破坏的罪魁。这种提法,带有很大的民族偏见色彩,近年来很多切实细致的研究工作已对这种偏见进行了有力的匡正。尹绍亭在云南边境地区所作的研究工作,使这种带有传统性的偏见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在国外也有很多卓越的学者,同样地证明了这一点。拉巴婆特在对岑巴甲玛凌族的生计生态研究后,明确地指出,该民族的斯威顿耕作与其所处的生态系统呈相当和谐的平衡状态,并未造成生态系统运用的阻滞。
畜牧类型文化不是用代偿力去使所处的生态系统暂时改观,而是凭借控制大型的食草动物去谋求生存,其所控制的大型食草动物,是在其所处生态系统中按生物性参与生态运作,人类则在这一运作中实现自己的目标。在该类型文化下,人们所控制的仅是饲养的动物本身,不是这些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因而这些人类手中的动物一直在接受着生态系统中生物运作规律的制约,一旦这些动物的繁殖超过该系统所能容纳的数量,造成生态运作阻滞,受到制约的首先是这些动物本身,依赖这些动物为生的人类则受到间接的制约。由于这种类型中,人类没有直接控制生态系统的运作,因而不存在人为的生态运作阻滞。生态系统规律却间接地控制着人类的过分活动。很多中亚和北非的草原尽管从局外人看来条件十分险恶,但是生存其间的游牧民族却得到长期的延续,这间接地证明了在畜牧类型文化之下,生态运行阻滞是极为有限的。
在历史上很多农业民族都曾蒙受过来自畜牧民族的威压,因而从感情上难以公平地对待处于这一类型文化的民族,总是谴责处于这一类型的民族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但是,这种内容的指责与畜牧民族自身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人为破坏并不相关,因为畜牧民族一旦离开了他们的固有生存环境,必然被农业民族所同化,所谓畜牧民族专事破坏生态环境的指责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农业类型文化和以往的生产类型都不同,它必须积极地使生态环境改观。使生态环境按人的意志只适应特定的由人类驯化的植物生长,凡干扰该种作物生长的其他生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一律从生态系统中被人驱赶出外。随着人类农业水平的提高,这种驱赶伴生生物的做法越来越彻底。这样一来,作物的生长不是靠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体的自然运作而生存,而是在人的监护下以打乱生态系统正常运作为前提而得以生存。一旦作物生长越过生态系统所能容许的范围,人类所积累的代偿力又足以匡复,那么,长期性的运作阻滞就必然产生,随之而来的是文化在其生存环境内的适应度锐减。加上在本类型文化中,生态环境的改观是固定化了的,避免适应度锐减的办法就只能是靠强化代偿力投入来加以暂时的维持,于是长期的生态运作阻滞就可能诱发为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性改变。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终止人类的过分活动才能使生态环境重归于均衡运作。
在一些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的地区,人类曾经一度建立起高度的农业文明,但在一度的文明之后诱发成了局部性的生态危机,这些繁荣的农业文明,在历史上昙花一现之后就消失了。中国西北地区的大夏政权,曾经一度繁荣昌盛,而今却埋没在荒凉的沙漠之中。不过在农业类型文化中,由于它所要求的生态系统改观,并不是在人力的全部控制下实现文化运作,因而诱发生态危机的可能性并不普遍,只有生态环境自身较为脆弱地带,才可能出现局部生态危机,比如降雨量较少的地带,又比如土层较薄、坡度较大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至于宽旷的平原、水量丰富的江河三角洲,人类通过文化的特殊进化也可以长期地保持文化的高适应度运作。汉族在长江三角洲长期稳定的发展并保持着人口的高聚合度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此外,在17世纪的西欧也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特别是莱茵河下游的尼德兰族和佛来芒族就十分成功。
农业类型文化对人类的生存环境来说并不会导致大面积的生态危机,但是该类型文化可以积累大量的代偿力,可以诞生出强有力的稳定性大帝国,而这样的大帝国就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滥用积累起来的代偿力,比如为了增加财政的收入,可以迫使非农业民族接受涵化,迫使非农业民族向他们交纳农产品,其结果必将造成被它控制的弱小民族在不适宜农业生产的区域强行进行农业生产。这往往导致这些民族所在地区生态环境的长期性运作阻滞,甚至诱发为生态危机。萨珊王朝时期的中亚、奥斯曼帝国时期的马格里布和巴勒斯坦都曾局部地出现过类似情况。
工业类型文明与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的文化都不同,它是立足于最终性地彻底改变所在地区的生态系统为其文化运作的基本前提。这种改变随着工业文明的成长而与日俱增。由于这是按人为意志凌驾于生态系统上而从事的活动,因而生态系统的正常运作对它完全失去了控制,这种文化运作的本身就必须建立在生态运作阻滞之上,是靠人力来加以平衡的生存方式,一旦人力超出了生态控制的极限,必然酿成生态危机,这种状况在本世纪初已经开始在局部地区露头。比如北美的草原局部退化、莱茵河下游的海水倒灌、英伦三岛的环境污染,都是这方面的明显征兆。但是,由于该类型文化可以积累巨额代偿力,局部性的生态危机不足以从全面动摇该文化类型的运作,因而往往被掩盖下去,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一直延续到了近年,人类才日益感到对自然的束手无策,生态危机的话题才引起了全人类的关注。
工业类型文化由于伴随有巨额代偿力积累,还带来另一个生态恶果。为了维护本类型文化的运作,为了大幅度地提高其生存环境的适应度,工业类型民族往往赁借其代偿力的直接投入,控制其他类型文化的民族,强迫他们提供廉价的原材料,成为接受工业产品的市场。也就是说,凭借实力推行全球范围内的涵化政策或同化政策,打乱其他民族文化运作的外部环境,迫使有关民族不得不按工业民族意志人为构建的外部环境去调适其文化。然而,工业文明自身的弱点导致了他自身生存环境的不稳定性,同时也必然造成他为其他民族人为构建的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这就必然导致有关民族文化运作调适上的混乱,迫使这些民族超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而不考虑因此而造成的所处生态系统的运作阻滞,一旦工业类型民族不能维系他为其他民族所构建的外部环境,有关民族的文化运作阻滞就有可能爆发为大面积的生态危机。当前世界上已出现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征兆,而且这些征兆在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中更为严重。埃塞俄比亚全国性的干旱、撒哈拉沙漠的扩大化、亚马逊原始密林的破坏、印度和孟加拉的水患、巴基斯坦的干旱,都是这方面的例子。
在这里我们必须严格地区分生态运作阻滞和生态危机两个截然不同的学术概念。生态运作阻滞是生态系统内有关物种的个体数比例失调而造成的生态运作暂时性失衡,一旦外来因素消失,生态系统的自身协调律可以使之重归协调和达成新的平衡。生态危机则不同,生态危机是由于对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改变而造成的生态系统运作混乱,单纯凭借生态系统的自身协调律无法恢复正常。对人类总体的生存而言,生态运作阻滞并不可怕,其最终极的严重后果仅止于导致某些民族的兴盛衰亡,从人类总体而言,只需换用另一种文化去从事开发利用,同样可以使之趋于正常。
就农业文化类型而言,在其有效生存环境内,虽然改变了生态环境的原有面貌,打乱了原有生态运作结构,但这样的文化还必须接受生态环境适应度的制约,一旦适应度降低,有关的民族就只有暂时地部分地中断该种文化的运作,同样不导致生态危机的爆发。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仅止于有关民族文化的蜕变和民族的衰亡。这与生态危机的出现没有直接关系。农业类型文化诱发生态危机不是在它的有效分布区内,而是在它的代偿分布区上。由于不是有效分布区,在出现危机时,可以轻易地退出,自然会促使原来的文化在该地区的重新启用,所造成的危害经过相当时间后,也能趋于缓解,都能够有一定程度的恢复。
真正酿成祸患的倒是某些农业民族高度发达,人口聚合度极大,能够持续地积累巨额的代偿力,因而对已经出现生态危机的地区出于军事、政治的需要,强行投放代偿力,以维持该民族势力在该地区的存在,这就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该地区生态危机的质变和扩大其规模。历史上汉民族在内蒙古西部和塔里木各绿洲的活动正是这种情况。要缓解这些地区的生态危机,惟一可行的办法是换用其他类型的文化代替汉族农耕文化的代偿性存在,才能救治这一地区的生态危机。
工业类型文化由于需要最终地改变自然生态环境,因而造成生态危机的隐患是人力的控制限度,而不是生态系统运作本身。换句话说,工业类型文化是造成生态危机隐患的根本原因。而这样的危机隐患又不能靠自然力加以节制,只能靠工业民族的自我约束,这乃是生态危机被人类注意到并作为重大问题提出来的文化背景。更为严重的事情还在于工业类型文化还把积累的巨额代偿力强加于其他民族,使之为其提供有利于本民族文化运作的外部生存环境,又无需为这些民族承担任何责任,以致于生态危机可以扩展为全球性的危机,并且把祸水泼向其他民族,这才是当代人类最大的灾难。这种损人利己的生态危机转嫁办法得以扩大推广,正是当前生态危机的根本性的特征。
环境污染与资源危机一样都是世界统一经济秩序的派生产物,在世界统一经济秩序下,只容许一种经济计量体制存在,而不容许多种体制并存,因而处理污染物无利可图,不能纳入文化正常调适之中去加以解决,而最终诱发为全局性的环境污染危机。
在统一的经济秩序下,人口越密集,经济越有利可图,作为20世纪高度繁荣的都市化进程,正是这一不合理需求的表现形式。而高度都市化导致了污染物的集中排放,加上对资源的浪费性消耗,又促成了废物的超量排放,这是环境污染激化的另一个原因。
环境污染的激化还导致资源的单向倾斜消费。自然界本身是一个庞大的整体,污染物的存在是早已有之的事实。只要对自然资源消费不过分地单一化,有限的污染完全可以凭借自然的运作去加以平衡,问题在于人类的消费高度单一化剥夺了自然力平衡的必需时间,从而构成了全局性的环境危机。
环境恶化对任何一个民族来说都不是好事。而文化的可调适性本身具有对付恶劣环境的能力,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同样具有抑制不利作用的牵制能力。问题在于这样的调适从无序到有序得有一个过程。20世纪的超速发展和对资源超前消费,使不利因素的出现频率加大,从而加速了无序状态的延续时间,使各民族文化的调适难于形成定型的反馈,也使各民族之间的互动牵制力难以有序化,从而无法抑制环境污染因素的蔓延。
基于上述原因的并存,同时导致了同一的结果——全球范围的人类生存环境恶化。
针对环境恶化的症结,对待人类生存环境形势,如下一些认识应当逐步地建立起来:
第一,20世纪末,环境专家在评估污染危害时往往与短期的经济利益纠缠在一起,没有将短期的经济损失与人类长期的延续加以严格的区分。举例说,人们在评估二氧化碳的超量排放时就有如下几种相互关联的结论:一是二氧化碳过量排放会造成温室效应,致使原先富饶的农业区会因为过热干旱而蒙受经济损失;二是温室效应的出现加速两极冰雪的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从而造成足以代表人类高度繁荣的濒海城市彻底报废;三是温室效应会导致某些寒生物的生存危机,而这些生物具有经济价值或者具有生态价值,这些生物生存危机也会带来人类的经济损失;四是温室效应的出现将造成世界气候的震动,使很多原先有效的经济活动变得无利可图,甚至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等等。我们不难看出在这些评估的背后,短期的经济利益在起着潜在的关键性作用。
比如说温室效应导致一些原先的农业区干旱,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局部问题不是全局问题。因为在同样的太阳能补给下,全球的水蒸发量应当趋近于一个常数,总蒸发的水蒸气结成雨时,回落到地面也应当接近于一个常数,因而局部地区的干旱的同时,在另一些地区又会有多的雨量,使原先不能耕作的干旱地区重新变得可以利用。因而雨量的重新分配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一个局部问题而不是全局问题,从全局来看,得失是相抵的。
又比如海平面上升的问题,这虽然会使一些已经高度繁荣的大都会,使一些极为宝贵的工程设施被淹没掉,但是凭心而论,这被破坏掉的仅是人类构建的经济产物,而不是人类本身。人类完全有能力凭借经济活动重新加以构建,经济损失是短期的,人类修复损失的能力是长期的。这同样不能最终毁灭人类本身。
气候震动和气象的超常肯定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这并不足以造成全人类的创伤。得失相较,同样处于人类可以调适的范围之内。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对环境恶化的评估,必须将短期的经济损失、局部的毁损与人类长期的延续和全局性的威胁区分开来。关键的目标是要让污染的变动不至于太突然,以至于人类无法发挥文化的调适能力,也无法让各民族文化的多样化并存发挥有效的相互牵制力去缓解环境恶化的速度。
第二,环境污染诱发的后果具有多重性。对环境质量的评估如果停留在线性思维模式上,就必然限制人类思维的正常发挥,使人们无法看到因果的多重性,进而把环境的恶化看死,无法让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应对环境的变动。以上述的二氧化碳排放为例,目前学术界谈得最多的是二氧化碳排放过多导致的温室效应,而二氧化碳浓度的提高对刺激植物生长的作用,却没有形成问题的热点。事实上,二氧化碳的浓度提高后肯定会加速植物的生长。地质学研究表明,地球表面二氧化碳的浓度曾经一度较高,但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后,二氧化碳的浓度也就相应降低了。这样的过程虽然需要较长的时间,但却具有稳定的可持续性。而植物的快速生长对人类来说是具有长远经济效益的。此外,二氧化碳浓度的提高也会诱发目前尚不显著的化学反应,进而较多地消耗掉二氧化碳。总之,二氧化碳浓度的提高,不光作用于人类社会,同样作用于自然,以至于自然的正常运作全为之而出现相应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二氧化碳浓度的快速提高,这样的变动对人类来说同样得失参半,只有加以有效的扬长避短,环境的危机才不会像线性思维模式得出的结论那么恐怖。
第三,同样由于20世纪末对环境评估使用的是线性思维办法,所提出的对策也脱离不了线性思维的影响。这些线性思维的特征就在于片面地依赖于对污染物排放的硬性控制,而不在于诱导人类社会对此作出有效的调适,也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发挥各民族文化多样化的交互制约力上去有效地调控“三废”的排放。鉴于此,我们有理由说,这种评估是一种被动的评估,提出的对策也是一种消极的对策。
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后,我们就可以按照非线性思维的模式去讨论人类文化多样化与各民族文化环境的关系。环境污染既然是族际关系多样化被忽视的必然产物,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对策就得从各民族文化的多样化入手。
首先,应尽力维护全球范围内多元文化的并存,以缓解环境的恶化。在这一点上,对付环境恶化的对策与对付经济震动、资源危机的对策是同步的,只要解决资源消费的单一化,就能一举而三得。这从经济投入的效率上看,人类社会是可以承受的。比如说只要多渠道能源的获取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消费,哪怕是部分地替代,化石能源的资源危机就可以得到局部的缓解,利用化石能源造成的污染也可以得到缓解,经济秩序单一化的弊端也可以得到解除。对付其他形式的环境危机在本质上与此相同,解决的思路也可以比照执行。
其次,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威胁具有相同性,但造成污染的直接责任在不同民族间却是有区别的。因而在族际关系互动过程中,各民族的利益和损害是有差别的。“三废”的排放,完全可以通过文化的互动去形成有效的制约力,以放缓“三废”的排放,事实上在20世纪后期这种制约力已经有所表现。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民族和国家已经遭到其他国家和民族的谴责,从而使“三废”的排放者和因事故污染肇事者受到应有的制裁。问题在于在统一经济秩序下,总是抑制这种制约力的形成,致使消除污染的效益并不显著,不能真正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举例说很多发达国家为了怕污染自己的环境,把那些高度污染的产业以资本输出、技术输出的方式移置到欠发达地区,又利用统一的经济秩序以低价吸收高污染企业的产品为自己赢得好处,这实质上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做法。如果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形成的制约力能够行之有效的话,完全能够抵制这一不合理的行为。遗憾的是统一的经济秩序在作怪,致使明知不合理,发展中民族也只好被迫接受。随着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出现,这种损人利己的做法肯定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抵制,随着各民族文化多样化抵制力的凝聚,这种转移环境污染的短期行为肯定会被最终制止。
再次,人类社会的调控能力也不容低估。20世纪环境污染的症结在于污染物排放的集中与污染物排放的超量,致使自然力无力在短期内消耗这些废弃物,重新使环境清洁。但是当“三废”排放达到一定的限度后,原有的生产成本必然会提高,比如说水质污染必然使用水的企业要耗费一定的成本去提高水质才能正常生产,这样一来,产品的成本就会提高,原有的生产秩序就会被打乱,从而迫使当前的人们极力地支持保持水体资源的对策,即使是耗费经济的对策也在所不惜。因此环境污染导致成本的提高,会反过来促使企业为治理环境而努力。有效的对策就应是及时地将治理环境的经济代价有效地分散到现有企业的生产成本中,迫使造成污染的企业参与到治理的行业中来。通过社会的调控让当事人合理地负起责来,环境污染问题就可以获得有效的遏制。
最后,20世纪环境污染的症结还在于污染物排放的速度超过了必需的调控时间,致使各民族文化对于污染的反馈长期无法定型,因而加剧了环境的恶化。同时抑制恶化的定型反馈不能稳定,有效的对策就应当针锋相对,利用环境监测的结果针对污染物的排放施加压力,有效地压低不顾后果的经济膨胀。一方面降低了强污染企业的增长速度,为各民族文化的调适赢得可贵的时间,再一方面又直接减少了对环境的压力,同时还使自然力的自我复原能力有发挥作用的可能。只要这种监测和抑制合理,就能够收到多重性的环境治理实效。
总而言之,环境危机是经济秩序统一化的派生产物,核心问题是各民族文化的多元并存的调适能力是否发挥实效,只要这种调适能力有效地发挥其效能,同时又为自然界的复位能力创造一定条件——不言而喻,创造这种条件同样得依赖文化的调适,只要能兑现这些做法,人类的生存环境绝不会像线性思维模式所预言的那样可怕,21世纪的环境对人类来说同样具有光明的一面。
我们认为要解决全球性的生态危机问题,必须明确责任,依赖人类自我节制,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具体的解决方案,必须明确以下三条指导原则。
第一,多种文化类型、多种文化样式的并存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必要前提。维护现有各种文化的合理并存是医治生态危机的根本大计,因而某些民族为了其文化运作需要,使用代偿力企图改革其他民族的文化运作的做法必须加以制止。
第二,代偿移置往往是造成局部生态危机的根源,因而代偿移置的规模和代偿移置所推行的地区,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应当保证代偿移置所涉及的民族拥有最大限度的发言权和最终的否决权,个别民族的需要必须通过民族间的协商解决,不允许强加于人,在这种情况下,被损害的民族有权做出强烈的反应,这是正当的,是维护人类总体利益的正义举动,应当得到世界人民的支持。
第三,工业类型文化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高文化类型,但是对其必须一分为二。在承认其对人类所做贡献的同时,必须充分地注意到,其对人类生态危机应承担的责任,其他类型文化的民族应当动员起来,有效地限制其规模。而工业类型文化民族也应当自我节制,不应当把其他民族的限制看作敌对行动。事实上,人类的创造拥有巨大的潜力,其他民族的限制,虽然造成了外部环境的不利,但是却有利于促使工业类型文化民族向更高的层次更新文化。把这种形式下的民族关系理解为敌对行动,是民族本位偏见在作祟,不应当使之合法化。只有按上述三大原则达成各民族之间的谅解和相互制约,生态危机才能最终地解决,全人类的永世其昌才有希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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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中含有大量的化学元素。在这些元素中,除碳、氢、氧、氮能形成各种体内的有机物质以外,其他元素都各以一定的化学形态和结构形成各种生物配合体、功能蛋白质、酶等存在于人体组织中,或作为组成人体结构的材料。或作为血氧运输的载体、或作为酶的激活剂、或作为体液中电解质平衡的调节剂,或作为人体细胞间的信息传递的通讯员,这些元素协同作用,共同完成人体的新陈代谢功能。
但是,由于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并没有形成对现代社会环境中,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方面的巨大变化的元素的生态适应机制,环境中有些元素对于人体是必需的,有些是非必需的,不是可有可无的。而人体中任何一种化学元素超过一定的标准都会成为对人体的有害元素。例如,铁是人体必需的元素,具有造血、组成血红蛋白、传递电子和氧,维持器官功能的作用,但人体摄人过量的铁,就会损伤胰腺和性腺,甚至引起心衰、糖尿病和肝硬化。氟也是人体的必需元素,氟对防龋齿、促进牙的生长有积极作用,氟还参与人体内各种氧化还原反应和钙、磷代谢。但是,过量的氟会引起氟斑牙、氟骨症和骨质增生。其他很多元素也如此。
现代人与古代人人体中的微量元素的变化是由环境污染而造成的。随着人类新技术的发展和对地球资源的开发利用,现代环境中的很多元素大大超过了古代环境。因此,现代人人体中各微量元素的含量水平也大大超过了古代人.
现代人体内大多数元素的含量高于古代人,而其中许多元素对人体的健康构成危害。它们在人体中有隐藏毒性,当高于某一阈值时,人体便发生中毒,甚至死亡。例如,铜的过量摄人曾导致了轰动世界的日本富山痛痛病,患者长期食用含铜量很高的米,全身自然骨折达72处之多,呼天叫地,痛不欲生。铅也是一个潜在的危害,目前它的主要来源是汽油中的防爆剂——四乙基铅。在汽油时代开始以前,古代罗马人已经开始大量使用铅了。古罗马人用铅制成贮存糖浆和果酒的容器,贵族妇女痴醉于铅做的化妆品。有的历史学家认为,铅中毒引起的死胎、自然流产和不孕症是罗马帝国上层阶级出生率低,从而导致古罗马最终衰亡的原因。随着铅的开采和汽油的使用,环境中的铅越来越多。铅中毒引起人体寿命缩短,情绪低沉、疲倦、贫血,甚至影响儿童的智力。 二、人体对污染物的富集
人类利用自己的智能得到的物质越多,“潘多拉魔盒”效应也越明显。据统计,已有96000种化学品进入了人类环境。这些化学品在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环境问题。100年前,“滴滴涕”的发明者(瑞士人缀勒)由于发明了“滴滴涕”而获得诺贝尔奖,而现在许多国家因其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已将“滴滴涕”列为禁用品。
科学家发现,人体对环境中某些元素具有惊人的富集效应。美国的科学家在长岛河口区做过这样的实验,大气中“滴滴涕”浓度很低,但经过食物链放大,进入人体的“滴滴涕”浓度可达大气“滴滴涕”浓度的 1000万倍以上:大气“滴滴涕”(富集1.3万倍)浮游生物(富集14.3万倍)小鱼(富集57.2万倍)大鱼(富集85.8万倍)水鸟(富集1000万倍)人体。
现代科学证明,人体对有毒物质的富集放大是惊人的。世界上有名的公害事件,包括日本水侯县受汞毒害的水俟病,富山县的痛痛病及农药的污染,研究表明,工业厂矿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到环境中造成环境镉污染,从而使当地居民种植的水稻等农作物含镉量超标,居民长期食用被镉污染的粮食、蔬菜等,导致体内镉负荷逐渐增高,镉在体内的生物半衰期长达10-30年,为已知的最易在体内蓄积的有毒物质。镉的不断累积,可使接触者产生各种病变。急性或长期吸入含镉烟尘可引起肺部炎症、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纤维化乃至肺癌。长期、低剂量接触镉污染主要产生的肾脏病变,表现为肾小管吸收功能降低,尿中低分子蛋白含量增高。镉中毒时,肾脏对钙、磷的吸收率下降,对维生素d的代谢异常,长此以往,可导致镉接触者的骨质疏松或骨质软化。镉还可引起肺、前列腺和睾丸的肿瘤。都是由于食物链和生物富集放大的结果。著名物理学家牛顿在1692年由于患严重的失眠、消化不良、健忘、忧虑及妄想等症状而与世长辞。100多年后,人们分析了这位大物理学家的头发样品,发现牛顿死于铅、砷、镉中毒。这些元素都是牛顿用金属做炼丹实验时,从“潘多拉魔盒”中跑出来的。牛顿当年万万不会想到,自己的身体吸收了他的炼丹元素,并因此而丧生。
三、环境污染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及危害
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包括城市垃圾等。环境污染物影响人体健康的特点,一是影响范围大,因为所有的污染物都会随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而流动,并且对所有的接触者都有影响;二是作用时间长,因为许多有毒物质在环境中及人体内的降解较慢。
环境污染物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呼吸道和消化道,也可经皮肤和其他途径进入。气态污染物一般是经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的。由于呼吸道各个部位的结构不同,对污染物的吸收速率也不同。人体肺泡面积达90平方米,毒物由肺部吸收速度极快,仅次于静脉注射。进入肺泡的污染物直径一般不超过3μm,而直径大于10μm 的颗粒物质,大部分被粘附在呼吸道、气管和支气管粘膜上。水溶性较大的气态物质,如氯气、二氧化硫,往往被上呼吸道粘膜溶解而刺激上呼吸道,极少进入肺泡;而水溶性较小的气态毒物(如二氧化氮等),大部分能到达肺泡。污染物进入人体后,由血液输送到人体各组织。不同的有毒物质在人体各组织的分布状况不同。一般来说,重金属往往分布在人体的骨骼内,而“滴滴涕”等有机农药则往往分布在脂肪组织内。毒物长期隐藏在组织内,并能在组织内富集,造成机体的潜在危险。 除很少一部分水溶性强、相对分子质量极小的污染物可以原报排出体外,绝大部分都要经过某些酶的代谢或转化,从而改变其毒性,增强其水溶性而易于排泄。人体的肝、肾、胃肠等器官对污染物都有一定的生物转化作用。其中以肝脏最为重要。污染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氧化还原和水解,这一代谢过程主要与混合功能氧化酶系有关;第二步是结合反应,一般经过一步或两步反应,原属活性的有毒物质就可能转化为惰性物质而起解毒作用。但也有增大活性的现象,如农药1605在体内氧化为1600,其毒性更大。
各种污染物在体内经生物转化后,经肾、消化管和呼吸道排出体外,少量经汗液、乳汁、唾液等各种分泌液排出,也有的通过皮肤的新陈代谢到达毛发而离开机体。
人体除了通过上述蓄积、代谢和排泄三种方式来改变污染物的毒性外,机体还有一系列的适应和耐受机制,但机体的耐受是很有限的,超过一定的限度,人体就会出现中毒症状,甚至死亡。影响环境污染物对人体作用的因素主要有:剂量、作用时间、反应条件和个体敏感性等。总的来说,不同的污染物对机体危害的临界浓度和临界时间都是不同的,只有当环境污染物在体内蓄积达到中毒阈值时,才会发生危害。
关键词: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关系
一、建筑设计
人是环境的人,环境是人的环境,形式是人和环境所需要的形式。人和环境的交互作用主宰了设计的全过程,这就是建筑设计。长久以来一直困惑大家一个问题就是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到底是人主宰环境还是环境影响了人?其实人在空间之中,人和环境的交互作用表现为刺激和效应,效应必须满足人的需要。需要反映为人在刺激后的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和活动空间状态的推移,也就是人的行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建筑设计是解决室内空间的使用、美观的要求,同时在外部形体上,具有一定特性风格的前提下与周围环境、城市文脉及城市控制性规划相协调的结果。一个全新的观念进入了建筑师的思想和他的人民生活之中。此后,建筑逐渐成为空间的,被认为是一连串相互联系的空间。而何以为空间呢?空间的概念到底是什么?著名建筑学者冯纪忠教授在讲课中提出过———建筑是空间,并生动的拿茶壶作比较,壶身是大空间,壶嘴是小空间。空间一词用于建筑是近百年的事情,后来对城市进行设计,空间便移植入城市中,成为城市空间……一直以来,建筑物被西方人看作实体,被看作塑造的主体,建筑师们如同雕塑雕像一样极力刻画着建筑物本身。上世纪末,建筑界发生了一场革命,人们看见了原先看不见的“空间”,建筑师们先前的理念殿堂轰然倒塌了,似乎一切都“黑白颠倒”过来。中国人一直以来就不曾把建筑单体当作主体来刻画。中国建筑工匠的注意力一直在建筑群体上,李允铢曾在《华夏意匠》中讲到:“中国的建筑是在平面上展开的”,中国建筑工匠考虑的是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院落”。中国古代建筑,以“院”为中心组织单座建筑,“院”被称为一个基本的组织单元,若干院落组成建筑群,所谓“无院不成群”,而院与院的空间感受是绝不相同的,从而产生了丰富多彩的建筑空间效果。西方建筑师则更多的注重了建筑物单体本身,很大精力花在建筑单体的形体塑造上。因此,西方建筑的形体要比中国古代建筑形体复杂得多。另一方面,在城市空间设计上,中国是城市较早的,中国很早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建筑与建筑之间上了。西方建筑师这样教授我们什么是空间:这是一种图底关系。把房子当作实体,周围环境作底,我们只看得见房子;如果把房子当作底,房子周围的形状就出现了,这便是空间。
二、建筑设计与环境艺术的关系
建筑仅仅是环境的一个部分,建筑美从整体上说是服从于周围环境的。“建筑”作为稳定的不可移动的具体形象,总是要借助于周围环境恰当而和谐的布局才能获得完美的造型表现。绿色植物的季节性变化和易修剪的特点使其在营造建筑外部空间环境中成为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独特的地域景观建筑的外部空间环境不仅同建筑形象有关,而且同建筑室外绿化景观密切相关,空间环境的特定性是建筑不同于其他艺术门类的重要特征。生长环境和民族文化喜好的不同使各地域的自然植物景观呈现出巨大的差异,而建筑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结合,不仅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且造就了丰富多彩的地域景观。虽然现代资讯共享带来人们生活方式、审美取向的日渐趋同,使建筑风格的同化现象不可避免,但迥异的建筑室内外绿化景观却为城市面貌带来迥然不同的人文视觉景观,这种不易消融的特点使其成为一幢建筑或一座城市最不易磨灭的印记。从城市区域规划出发设想建筑与大环境的结合:建筑的整体轮廓上,与周围的现有建筑呼应,立面上虚实对比、色彩处理与环境格调相协调,流线上,符合环境的肌理;从人的感觉出发想象建筑局部小环境的处理:通过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塑造空间,“环境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包括人工干预下形成的第二自然)力量(物质和能量)或作用的总和。”环境问题是一个复合而复杂的问题,环境问题的可变性也就决定了“环境问题实质是发展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界“是我们人类即自然界的产物本身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的存在和生命的延续都依赖于自然界所馈赠的给养;同时,自然界也只有被纳入到人的生活轨迹中,才能成为人的现实生活要素。人类的建筑活动作为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种创造性劳动,毫无疑问具有明显的实用功利目的,但同时又必须兼具审美意识和精神情趣。而地面绿色植物系统作为功能最复杂、结构最庞大的生态系统之一。一直同建筑有着最为广泛的联系。
节能生态型建筑的塑造
三、生态环境艺术
建筑设计中除了建筑本身优美动人的造型外,其配套设施也是衡量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在保持城市生态平衡、改善城市面貌方面,具有其他设施不可替代的功效。是我们创造生态环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依托条件。只有搞好城市绿化,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才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目前全球环保人士呼吁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地球是我们唯一家。作为设计师尤其是建筑设计师,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创造宜人的生活空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前言:法律所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和运作的。这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就是法的调整对象,他对于确定一个法律部门的调整范围、权利产生的基础以及权利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到环境法,深入理解和认识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对于理解环境法的本质,理解环境法的内部结构。认识环境法上的权利的种类和内容。构建环境权利体系,进而充实、扩展环境法的理论基础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一、对与环境法调整对象的相关观点
我国环境法学界对于环境法调整对象并没有展开专门的研究,几乎没有相关的专著或论文,学者大多是在环境法教科书中论及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的。总体上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环境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即环境社会关系:近年来也有学者对主流观点提出挑战。认为环境法所调整的不仅是人与人的关系,还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两者共同构成环境社会关系。
二、关于法律调整对象的传统理论的分析
(一)对新理论的否定态度
对于近十年来国内外环境法学界提出和发展的“环境法也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观点,我国的传统法学观点大部分持否定态度,其理由主要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和环境的关系。
1.从环境的角度看。它是一个非人的“物”,没有意思表示和外在的法律行为,不可能对人履行什么对应的义务,也不可能主张什么权利,更不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从人的角度看。人人都保护环境.也就可享受环境法规定的私法益和所反射的非法益性质的生态利益。该私法益与反射利益不是环境给予的而是国家给予的。所以人和环境之间不存在任何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法律是调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调节器,因而环境法不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二)传统理论的局限性
在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关系等问题上,主流观点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这就是说法律不调整孤立的、不与其他人有关的单个人意志行为,而是调整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即人与人的关系中的意志行为,调整了这种意志行为,实际上也就是调整了这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主要包括自然人主体、集体主体、国家等。法律只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是法学理论之中的基本理论之一,以人或人的集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理论是分析,适用法律的重要工具。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之中的思路,在上述理论面前遇到了巨大障碍。法律只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主流的法律关系理论,只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之下、受一定的哲学观的影响而形成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不应将其当作普适的、终极的真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理由如下:
1.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上看。马克思说法律调整人与人在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他并没有明确否认法律不调整人与人关系之外的在历史上形成的包括人与环境关系在内的其他关系。既然如此,法律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观点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所反对的。
2.从法的功能来看。传统的法学者认为的“法调整人与人关于物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法规范人与人关于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关系,这个“物”是传统意义上的即被传统的物权法和债法规定并被纳入“人”的生产和生活范围了的“物”,它必须有主或能够被人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对于一些有主的环境因素,人与它的关系可以被理解成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关系。对于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无主的环境因素(如大气和流动的海水),人与环境的关系可以被理解成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占有、使用、收益关系。但是,对于一些已经纳入到人类的环境因素但人类不可能与之发生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关系的外层空间环境,再谈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则无实际的意义。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环境法只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人关于环境的关系是难以全部解释所有的环境法学问题的。实际上“法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观点早就被国内的许多法学者接受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环境法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其他部门法也有这个功能和作用,只不过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其调整人与环境关系的力度或程度要比其他部门法大。有的学者甚至认为,环境法着重或主要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
三、新环境伦理道德观――环境法应调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理论基础
(一)环境伦理观的转变――从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转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早在20世纪20年代,当环境问题尚未成为“全球性问题”时,就有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保护地球环境的重要性.提出保护地球是人类的义务和责任。60年代以后,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从规范人们的行为人手,为现代人提供适合当代生态文明的环境伦理,更成为学术界和社会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迄今为止,人类从保存和爱护自然环境出发,提出了关于环境伦理学的各种观点,包括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
(二)生态文明下的新型环境伦理观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伦理现
在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和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贯穿所有全球问题的轴心。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高级形态――生态文明,是迄今为止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一种新的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它是人类在充分认识自然、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在利用自然造福人类的过程中,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进程中所取得的全部文明成果的总和,其全新理念与价值取向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指引下,出现了新的和谐自然观,它是以追求人与自然相和谐为目标,本身包含着对自然、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形式的尊重,它的法律观应当显现为对其他物种的内在价值、生存和继续存在的权利的认可。
四、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环境法不仅调整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而且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如下意义:
(一)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决定着环境法律部门的基本价值定向
环境法律部门的基本价值应定位于承认环境的价值、尊重大自然的尊严、促进环境正义的实现。如果将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限定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则环境法保护环境的目的将成为单纯地保护人的利益,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将被扭曲为单纯地保护人的价值,自然环境将被降格为供人类生息的客体资料。只有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才能使环境法既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也尊重自然环境的价值和尊严,从而促成环境正义的实现。
(二)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法部门建立的基础
一般法学原理认为,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与调整手段的特殊性是法律部门建立的基础。环境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需要的新的理论作为基础。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是环境法部门得以建立并与其它法律部门相区别的重要理论之一。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是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主的,而环境法部门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同时也调整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这就使得环境法部门与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形成明显区别,避免了许多无谓的理论争辩。
五、结论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的确立是环境法部门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传统的法律调整对象只限于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受一定的哲学观念的影响而形成的,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应成为认识新问题、发展新理论的障碍。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纳入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之中,是新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念在法律中的反映、是实现环境正义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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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伴随着人们环境意识越来越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使得环境问题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环境问题的产生多事因人类的自然观和系统观造成,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就应从人类的观念和行为上出发。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理论思想出发,寻求中国文化传统理论中的一些理论思想,构建起环境文化管理模式,以促进当前人们的生活、消费和发展方式,从而改善环境问题。下文就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理论思想展开分析,就如何构建环境文化管理模式展开具体的研究。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环境伦理思想的作用
1、“仁爱”凸显的环境管理基本关系
就中国传统来看,“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思想体现了一个人的一生应做到首先孝顺父母,然后将这种仁爱扩大到爱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博爱,扩大到爱社会、爱国家以及爱护自然环境和天地万物。而我国传统学说,儒家学说也说到,要以“仁”找作为个人道德最基本、最普遍的原则,而应将其适用于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并推广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充分发挥仁爱精神和情感,关注到自然万物中。要实现仁爱人民、爱护环境、保护自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思想对于环境文化管理存在一定的关系。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另一方面还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例如,当前全球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全球变暖问题,全球变暖不仅会导致全球岂会变暖,海平面上升,使得很多太平洋岛国和沿海地区沉没,严重的可能会危机到相关地区的人类生存和发展。而人都有仁慈之心,看到人类同胞正在受到侵害和苦难,都会有一定的仁爱之心,主动从自己的生活中改善生活作风、行为以及方式,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提倡绿色文明出行等一系列的减缓全球变暖措施。这种仁爱的思想不仅有利于社会发展、家庭幸福、更有利于全球环境,为子孙万代的利益考虑。
2、“天人合一”体现的整体性思维
事实上,就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来看,中国传统文化视角对于人和自然的想法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认为天与地、人和自然属于一个整体。在《庄子・齐物论》中又“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之本也”等理论思想;在《朱熹・朱子语类》中也有“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等语录。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其实质就是人类社会系统、经济技术系统以及自然系统的一个整体系统,是将其作为一种整体而言的。如果只顾及到经济技术的发展,而未得到自然环境无止境的资源消耗,势必会引起最终严重深刻的生存危机。
例如,地球的淡水资源以及石油资源已经逐渐呈现匮乏的情况,很多地区的石油和淡水资源甚至呈现出枯竭的情况,这不仅影响到了当前部分地区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更严重危害到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不仅如此,恶劣的环境和枯竭的资源还正在朝着越发严重的情况发展,这也严重影响到了人类的共同繁荣发展,更危机到了经济技术的持续发展。
3、“求同尚俭”突出的社会性思维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关系,在《孟子・公孙丑下》一文中孟子就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理论,他认为人应“性善论”的思想生活,认为只有将人的先天本性普及到每一个人身上,建立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谐社会构建。人在社会上生活必须要关注到衣食住行等方面,但通过这些基本需求要建立起一个系统化的物质供给系统,以把保障社会制度等。实施上,要实现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和谐,社会的财富要累积到一定的程度,通过不断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系统化的物质供给系统,并逐步扩大到全社会。
由此可见,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视角,提倡“求同尚俭”的理论思想,以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团结合作的力量以促进进一步长足发展。合理的利用资源和自然能源,促进环境文化管理模式的构建,并充分发挥社会基础与物质基础,最终实现人类社会色和谐发展。
4、道德人格思想体现的永续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人类社会自身的主体意识与修养,提倡人应努力达成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事业理想,积极努力的参与到保护地球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和责任担当中去。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人的精神需求重要性,强调“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就是说生命与道义不能兼得,舍生取义也变成了自觉的选择。而传统文化更强调求新求变,不仅要最求财富和资源的占有,更追求人生的只会和精神所得,最后更要以精神财富等方式流传后世。也就是说,一个人应追求良好的道德与修养,以汇聚成强大的道德约束力量并影响人类文明。
而建立这种合理化的社会文明氛围,有助于促进人们合理的消费观念养成,更能促进人们珍视资源,合理运用资源,以改善逐渐严重的环境问题。从根源上抑制环境问题产生,构建平稳的环境文化管理模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综合发展。
三、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视角下的环境文化管理模式实施策略
1、环境文化管理模式定义
所谓环境文化管理就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环境伦理思想与现代环境管理基本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紧急技术体系,促进人类自身行为的调整,以减少环境污染,重视保护自然资源,进而促进人类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经济技术的和谐稳定发展。事实上,人类社会应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出“仁爱”“天人合一”“求同尚俭”的传统思想理论,利用已有的环境管理理念,逐步完善环境文化管理模式。
2、阐释环境文化管理模式
由上文可知,中国传统文化的“仁爱”思想观念,明确了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爱,也实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既体现了自然对人类的包容,又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保护。而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天人合一”的理论思想更凸显出了地球是一个生态系统整体,是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总原则。这就需要我们将三大系统看成是一种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并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我们必须在经济开发、生产生活的过程中,以整体性出发,做好环境问题的预防,实施全过程的控制,以实现对地球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样,中国传统文化中“求同尚俭”的理论思想指出,人类的行为改变是保护地球,实现可持续改变的基本路径和措施,而“崇尚道德”则支出,人类的行为改变更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事实上,这样的环境伦理思想与管理是有一定联系的,通过以制度为方针、发展理念等形式展现出来行为,通过创新科技与实施控制再作用于经济技术熊,并利用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人类生活习惯作用于生态系统,构建完善的环境文化管理模式。
3、构建环境文化管理模式基础氛围
在实际的环境文化管理工作中,要实现高效的环境文化管理,我们应加强对其的宣传力度,争取将环境保护工作扩大到整个社会、人类共同担当的责任中来。就当前我国环境管理工作的情况来讲,尽管已经有很多优秀的理论与实践,但就大多数的理论和实践来讲,大多都缺乏深入社会的分析,没能影响到个人的生产消费和生活,因此,根本起不到预防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重视效果。因此,对于未来的环境文化管理工作,要构建完善的环境文化管理模式,一方面应加强环境管理的有限性,以保证现有的社会工作效果的稳步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环境管理的理论观念普及和推广,从根本上缩小环境问题的覆盖面以及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应充分挖掘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理论思想,并将其应用到环境文化管理模式的构建中,以突出环境保护意识与节约资源能源意识,从根本上缓解问题。
4、环境文化管理模式的教育调控措施
就中国传统文化视角下,思想道德培养的重视程度非常高。通过加强国家政体对社会观念的影响,在追求经济化的同时还要注重市场的理性化约束,既要保证刺激发展,又不能过于放松思想建设。正如孔子在其教育理论中支出的礼乐教化,强调的是国家对于人民群众的教育的积极影响,从而实现“仁而爱人”的广泛现象。所以,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应助力与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人类生活消费、道德文化的影响。通过加强文化发展,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坚持四项原则,在保证稳步发展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共同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对于环境问题来讲,要实现完善的环境文化管理模式构建,应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视角,充分运用传统文化中多种思想理论,包括“仁爱”“天人合一”“求同尚俭”以及“崇尚道德”等理论思想,并通过各种有效的影响措施,提升环境保护的意识,促进人类意识的提高以及行为的改善,以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应的公共发展。(作者单位:青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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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1-0067-17
环境科学特殊对象是指城市、乡村和荒野地环境,关于这些特殊对象的哲学与伦理学研究是环境科学整体研究的组成部分,其研究内容、基本观点和切入点、研究的方法依据以及路径选择是本文的研究图谱,也是研究的基本纲领。
一、研究内容
环境科学基本理念是环境科学工作者的工作哲学,也是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从理论观念走向实践观念的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其研究内容主要有环境和生态的科学哲学问题研究、重大环境实践中的理论问题研究。
(一)环境和生态的科学哲学问题研究
当前我国环境科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环境(水、气、路和建筑物)的规划和设计,人造废弃物、污染物的分类、化合与分解规律,污染标准、污染物技术处理工艺标准以及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和再用以及资源无害化和节能减排等,也创造了一些新的核算方法,如生态足迹、绿色GDP、低碳经济、生态文明等核算和排序方法。特别是在城市景观设计、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城市、生态示范省、绿色教育、绿色大学等实践探索方面,需要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的基础建构。生态科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森林、植物、动物、人类等层面的生存状态及其相互依存和作用规律的研究,提出了生物圈的性质、本质、评价标准等生态理论问题,开始触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哲学和生态伦理学层面的基本问题。关于环境理论的研究集中在大气环流规律、生物地球化学规律、生物物理元素的迁移规律,以及城市物理环境变化机理和改善方法、污染物的理化和生化理论等;关于生态理论研究重点是从非人类的个体、物种、生态系统、景观角度研究动物、植物、微生物生态规律。这两方面的理论研究,都提出了生态进化与文化进化、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人类的生态限度与生物的“生活方式”和“底线福利”等理论问题,开始关注以往被忽视的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哲学理论研究,关注人所在的地理环境生态、保护区相邻的经济发展区位、人口的量和质、文化生态基底、生态意识和主导社会舆论倾向以及培养生态文明公民等问题,涉及人的环境观念、生态信念、生态价值和行为规范方面的定位和本质等问题,这些问题也与环境的立法基础或环境法理学有密切联系,这也是开展恢复自然、保持自然、保存自然和明智地利用自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因此,跟踪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研究前沿提出来的具有哲学和伦理学意义的新概念、新问题,开展环境的生态哲学或生态的环境哲学问题研究,可以为环境或生态实践决策提供理论基础。
(二)重大环境实践中的理论问题研究
围绕着黄河断流提出来的“维持河流健康生命问题”,展开“河流伦理学研究”;针对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践提出来的“本土生态文化建设问题”,开展“林业职业生态伦理和森林多价值管理研究”;针对原始湿地恢复和保存提出来的“有偿供水问题”,开展“水权的价值定位和伦理评价根据问题的研究”以及“湿地伦理和多价值湿地管理研究”;特别是积极吸收西方环境保护的积极成果,开展荒野环境及其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的哲学和伦理学问题研究。
针对我国普及环境意识和提高全民环境素质的需要,配合、教育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开展创建“绿色大学”活动,开展绿色教育理论、绿色大学指标体系和管理模式的研究。这些研究紧密联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实际,使环境哲学和生态伦理学研究充满生机和活力。
开展环境或生态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完善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理论,能够为我国环境规划、决策和立法奠定环境哲学和伦理学基础;批判地吸取西方环境哲学的成果,挖掘古代民族优秀文化智慧,建构中国环境哲学和生态伦理学,有助于丰富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关系,面向实践作出理论应答,能够加速促进科技的生态转向、民族环境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有助于加快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二、立论的基点和基本观点
我们开展上述问题的研究,坚持学术共同体的研究范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立论的基点
1 “一个地球,两个世界”的生态环境世界观
地球是一切生命存在的环境,这个生态环境生育和繁衍千百万物种――人类和非人类。他们共同处于地球生态环境中却是“两个世界”的存在方式:人类是在经济世界中,以经济为特征不断地发展壮大的;其他物种是在生态世界中或在荒野世界中,以它们在荒野中趋向自身善的方式即以实现它们自身内在价值的方式不断地繁衍。今天我们认识到,地球是按生态配置的,不是按照经济配置的。因此,我们人类必须自己创造自然没有的东西使之进入人类的经济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类的繁荣。这是今天我们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客观原因。要解决这种生态环境问题,就需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观念,确立“一个地球,两个世界”的世界观:一是人类世界与非人类世界相互依存,人类是自在和利他在的统一,人与其他非人类作为种的存在不可分割;二是人类与其他非人类相互作用,关注作用的限度和彼此承受能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 地球环境不仅是“资源”更是“根源”的价值观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自然环境系统有两方面功能:一是为社会经济系统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资源,是自然资源的提供者;二是接纳社会经济系统的垃圾和废弃物,成为垃圾和废弃物的堆放场所。然而当今全球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源面临耗竭以及生态环境的污染。这两类问题使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处于紧张局势:资源耗竭问题将使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将使自然环境失去维持生命(包括人类)生生不息的机能。这两类问题归根结底是“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由此我们发现生态环境系统折射出地球环境不仅是我们的资源,更是根源。我国古代把天(乾)地(坤)称为父母,古希腊人也有“大地母亲”之说。她不仅具有工具价值――生养万物,也具有内在价值――为了她自身的生存和健康呈现的内在自组织功能,她具有系统价值和固有价值。
3 从社会契约到“自然契约”的生态权利观
社会契约论是17―18世纪最有名的政治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霍布士、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社会契约论有两个基本功用:解释国家起源,规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契约”是一种新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约定。认识这种契约有两个步骤:第一,从自然规律到自然法则,体现在“农民按节气种地、收割”,“渔民观天象出海捕鱼”,否则将一事无成;第二,从自然法则到“自然契约”,一条大河把上游植被与下游居民的生存有机地联系起来,“上游砍树下游遭殃”,所以“禁止砍伐上游的森林”,不仅是生态学规律的描述,也是环境伦理学规定的“应当”,即“应当放弃砍伐上游的森林”,“应当”意味着“该做”,不做不仅是违背生态学的“事实”,更是违背伦理学张扬“价值”。反过来,“能做不一定应当做”,因为以“人是生态共同体中的一部分”的信仰为特征的“自然契约”,它的一个前提和公理,即生态学潜在着伦理学。如两个角斗士在沼泽地中的厮杀,他们没有赢家,打斗得越激烈,沼泽地吞噬他们越迅速!沼泽地的“自然契约”决定了他们的命运。人类之间,今天的世界经济角斗,如果忽视地球“自然契约”,其结果不外如此。
首先,自然(界)是有名分的,有按照自然的方式生存下去的自组织机能,包括自我更新、自我调节和自我繁殖能力。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愿为转移的自然秩序,是宇宙历史在地球这个星球上积累的“能生育”的优秀成就。人类迄今为止还不能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模拟或控制这种自然过程。1993―1996年美国“生物圈二号”试验失败,1亿美元买来的教训就是“地球生物圈白调节机制不可替代”。根据这个事实,如果人类世界还是疯狂地掠夺自然资源,仍然奉行“以大欺小”、“以强欺弱”,而且拼命地“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无视“自然契约”的警告,那么地球生物圈的自调节机制就会发挥作用,即遭到所谓的“大自然的报复”。
其次,地球产生自然万物,也产生人类文化。当今时代已经进入人类自然阶段,即所谓“人类世”。在“人类世”,人以前的自然一去不复返,人现在的地球自然正在危及人类和其他生命的生存,人类的未来和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未来取决于人类现在的抉择。我们今天正在开展的环境革命就是在这样危机的背景下发生发展的观念革命,由此引发一系列传统观念、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我们怎样变革,都不可回避人类要生存就必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资源的现实,这样势必造成人与自然的冲突。由此,有三种选择:顺从自然、征服自然、不顾自然,问题的本质在于自然是什么。笔者认为,今天人与其他生命物种在地球上形成的自然,符合非平衡生态学的解释――一种远离平衡态的动态稳态的自然,这种稳态的自然状态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度。
这种自然之度,从地球地质过程和生物进化过程的协同进化而言,一方面表现为地球环境具有“能生性”和“养育性”,使地球生命生生不息;另一方面体现在地球的地表形态和生物形态具有“协同性”和“进化性”,呈现由单一到多样、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系列,这是一种所谓的地球环境的正向演替。如果人类未来的抉择符合地球“生生不息”和“正向演替”,那就是对的,否则就是错的。
再次,我们要学习其他物种乃至生物圈的生态智慧,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任何其他物种都要进入食物链环,都要以捕食的方式利用和改造自然,以维持自身的繁衍,在结果上考察:一是捕食与被捕食者相生相克,形成互为需要、互为满足的健康生活的关系;二是不同物种间具有斗争性,种群或群落则具有稳态性,群落之间具有波动性,系统层次则具有稳态性,以此类推,符合“整体支配并决定部分”的规律。这些其他物种间、群落间、系统间不会出现资源耗竭,也不会出现环境污染,其根源在于物质的封闭循环、能量的梯级转换和种群增长的自然阈限。
(二)基本观点
根据上述生态环境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利观,考察环境科学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中涉及全局性的、共性的一般实践观念问题,主要呈现为以下十大方面,由此分析也体现出本文坚持的基本立场和观点。
1 新“公地悲剧”――中国环境问题的解决,不仅要教育民众,更要教育干部
“公地悲剧”是美国学者伽勒特・哈丁在1968年提出来的环境社会问题。他的主要观点是:对于公共土地的私人利用,政府不能采取放任主义的态度,否则公地就必然遭到破坏。哈丁列举了在公共土地(草原上)私人养牛放牧的例子:每个养牛户都在市场经济的拉动下,倾向于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增加牛的数量,最终超过草原的自然承载力,结果是草原环境被破坏,牛的头数锐减,这个例子可以类推到我国土地沙化的原因探究,即公共草原的利用不能放任市场经济的自由驰骋,政府应当制订相应的干预政策。
但是,在我国造成“公地悲剧”的重要原因与哈丁所指的主体对象不同。哈丁的“公地悲剧”主要是指由牧民的个人主义被市场经济放大的机制而产生的,而在我国造成“公地悲剧”的主体不是老百姓,而主要是某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即不仅仅在于不少老百姓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而且在于有些地方领导安于无知,或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听之任之,或无知加胆大,或明知故犯。如某些地方的乡镇领导不懂得土地生态规律,不知道他们的草原是不能开垦的,不懂得“自然界原本是什么植被就应当保留什么植被的道理”,也不认真思考为什么这样的土地在过去几十年都被划为草原而没有被列入开垦的土地范围,更没有研究当把这样的土地承包给当地农民时为什么农民提出坚决的抗议。然而,当地人不敢开垦的草原却被当地的领导承包给外地人,外地人是为了钱财,那些领导是为了当地尽快致富。经过几年的大丰收,随之而来的是沙尘暴。不仅无法维持继续耕作,就是其他邻居的好土地也被快速扑来的泥沙所掩盖。受害的农民不知道自己是被害者,更没有想到为维护自己的环境权利而,往往以为这是天灾,不得不忍气吞声,搬迁他处。实质上,这些现在是草原的地方,它们的形成是地质演化历史上经历千百万年的河水冲击筛选形成的泥沙基底,后经草类植物登陆固化沙面,逐渐构造成今天的草原。这些地方是不能乱动的,一旦植被遭到破坏,原本固定的泥沙随风蚀而活化,特别是在我国的东北地区,春季干旱少雨,西北风又大,这就必然导致扬沙或沙尘暴天气。由此看来,北京、哈尔滨和齐齐哈尔等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扬沙天气甚至沙尘暴,就不足为怪了。
2 要破除“企业科技不断革命,经济无往而不胜”的神话
在世界上建立第一个工业企业是在17―18世纪的英国曼彻斯特市。当时工业企业运转有两个前提性的假设:提供给企业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是无限的;自然界自然而然地会消解企业排放的废物。因此,传统的企业发展理论只关心企业内部的经济性问题。一方面,企业推向市场的产品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企业家根据市场拉力调动科技研发新产品,形成企业科技推力,即不断地开发并推出新的替代产品上市,以此类推,形成“产品1-产品2……产品n”的产品更替系列;另一方面,企业新产品的不断开发和批量生产,需要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只要科技不断创新,新产品不断上市,企业经济就会不断增长,社会也就会不断发展。这就是所谓“企业科技不断革命,经济无往而不胜”的神话(图1)。
然而,当代全球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面临浩劫问题出现以来,已经使这个神话彻底地破灭。其症结就在于“企业外部生态环境的不经济性”以及对自然资源价值的曲解(只有劳动价值)和误用。实质上,企业既是连接人与自然关系的环节,也是接通人与社会关系的中介。在企业内部生产,必然受到企业外部资源、环境和社会需求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决定企业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所以,企业科技与经济的关系并非线性决定。企业利用的自然资源总是有限的,生态环境同化人类废弃物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因此企业科技投入研究和发展新产品的能力,既受资源的类型、稀缺度的影响,也受环境同化废弃物的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对于为石油开采业提供开采工具的工业企业来说,尽管企业内部不断研发出新的开采工具,推向市场,但是由于石油开采难度日益增大,效率下降,也就直接导致企业收益递减。此外,用于电力传输的导线,已经历过铜线――钢铝线的产品替代;用于制造门窗的原料经历了木材――铁材――塑钢材的产品变化,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总的趋势是资本投入逐渐增大,收益呈现递减规律。
3 要警惕“顾客是上帝”、“用户第一主义”的陷阱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消费活动与生产活动被称为最基本的人类日常活动。生产是为了消费,消费是为了促进生产。消费与生产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正反馈关系。因此,作为生产单位的企业家和作为服务单位的销售商,通常打出“顾客是上帝”、“用户第一主义”的招牌,表达顾客需要什么就满足什么的态度和企业行为规则。如果单纯地从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的关系考察,企业的行为就是为了盈利,只要能盈利,顾客的需要就是“绝对命令”。但是,如果从“资源、生产、消费和环境”相互作用方面考察,作为社会需求行为的消费,在消费什么和怎样消费方面受到资源和环境因素的限制和约束。因为顾客或用户的需求不一定都是合理的。首先,顾客的基本生存和社会需求是合理的,而奢侈的需求则是不合理的。其次,扩展消费的概念,不仅仅对人工产品的耗费是消费,对自然产物的磨损也是消费。再次,顾客消费活动与企业生产活动不仅仅是在经济场域中支撑社会发展的经济结构过程,而且也是在社会场域中引导社会文明的社会建构过程。因此企业与顾客的关系、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不仅仅要有经济尺度,还必须有生态环境尺度。凡是符合社会走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过程的消费,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错误的。
4 “自然的社会构建”是有限的
社会建构论是当下流行的重要的社会学理论,这种观点认为“我们认为世界是什么,主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它,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则又取决于我们是哪种社会关系的一部分”。由此,所谓“事实”、“自然界”和“知识”,以及“观点”、“情感”和“欲望”都可以归结为一种社会构建。由此得出:自然是通过我们的知识、语言和利益途径自己创造的;自然界不仅仅是外在于我们,“在那存在”。因为我们总是不断地改变我们所知道的“外在存在的”意义。这种观点有两方面的弊端:一是自然被人变成人类主义的真实,似乎自然本身不真实;二是受工业建造主义的影响,自然客体是主体在思想上的建造。事实上,自然存在先于我们人类,它能自我建造。所以,不能将“自然的社会构建论”无限扩大化。首先,1993年“生物圈二号”试验失败,表明我们现在对科学规律的认识和评价是很有限的,我们还不能把握地球生命支持系统极其复杂的关系,因而不可能用技术设备或技术方法无副作用地取代地球经过几十亿年演化过来的精致复杂的自调节机制。其次,我们的科学认识和工程建造伴随风险,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如1986年,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升空不到7秒钟就突然发生爆炸;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突然发生泄露等。第三,荒野环境不能用社会建构。荒野在人之前产生,可以独立于人存在,也不受人的控制。
5 局部环境决策是正确的,相对整体环境变化不一定正确
2004年5月,黑龙江流域局部江段出现断流现象,引起了环境社会学者的关注。事实上,黑龙江的断流不仅仅是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既有其深刻的历史、经济和政治原因,也有对生态环境的属性和特征无知的原因。考察黑龙江荒野地的开发历史,近半个世纪以来,农业部和农垦总局为了解决国民的粮食问题,积极开发“北大荒”,形成了今天的“北大仓”;国家林业部(局)组建森林工业总局,在黑龙江开发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上的原始森林,目的是支援国内工农业和国防建设,以及支持国外抗美援朝的正义之战;国家黄金局一直在黑龙江原始林区内开采黄金。可以说,各个部门对生态环境价值的挖掘和利用都符合局部主管部门的利益,由此从各个局部利益上评价和当时国家最主要的任务是发展经济的情况来看,他们的局部开发行为都是必要的、迫切的、正确的。但是,从黑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上看,则是有问题的――当时还不知什么是环境问题。决策者对环境性质和特征的无知是造成今天黑龙江流域出现“间歇式断流”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地球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体。自从人类在地球上产生至今,地球环境就成为人的利益的组成部分,人们的利益也成为地球生态环境利益的组成部分。因此,人的利益与生态环境的利益具有关联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依存的稳定性和波动性、作用的有限性和时滞性特征。任何建立在局部利益基础之上的环境决策备选方案,都必须经过生态环境整体利益的选择和评价。实质上,近年来我国黄河流域局部出现的断流现象,显然是局部环境决策违背环境整体利益导致的一个结果。同理,环境无国界,各个国家的环境规划也应当将局部人的利益与环境整体利益相权衡,寻找各种局部利益与环境整体利益的张力的平衡点,这是做好局部环境决策的重要方法。
6 “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局部问题需要整体考虑才能解决
当今世界任何环境问题都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环境的破坏具有长期的历史积累性,解决环境问题也是“持久战”,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局部环境破坏对环境整体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局部环境破坏的治理,需要各方面的鼎力协助,不可能自己能够解决自己的环境破坏问题。如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从2000年以来,每年春季都出现火灾。多年来扎龙湿地保护局千方百计地开展湿地环境的治理,但是效果甚微。其原因有三个方面:(1)扎龙湿地风水系统遭到破坏。扎龙湿地水源乌裕尔河到达扎龙湿地之前已经干涸,主要是大气环流和上游地区种水稻、建水库所致。(2)居住在扎龙湿地中的人口剧增以及人为活动与湿地生态冲突严重。湿地是根据生态规律运行,而人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特别是当人们的生活处于生存线上下波动时,即使懂得湿地生态与人们生存的依存关系,也几乎不可能有余力保护湿地景观。如果政府不加以干预,不需很长时间扎龙湿地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就会遭到破坏,按此下去,不超过10年作为国际重要湿地的扎龙,就会在地球上消失。(3)扎龙湿地屡次着火,已经不是扎龙湿地一地的生态环境问题或当地人的生存方式问题,现在已经逐渐升级为黑龙江省和国家的问题,甚至成了国际性的问题。国家现在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本质上是我国原始森林长期过度砍伐,局部地区的林业局进入森林资源危机和林区经济围困即所谓“两危”不能够自救的结果。也就是说,局部环境恶化的治理需要整体协调和运作。
7 要关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承载限度――短板原理
这就是所谓人与环境关系的“木桶原理”。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几乎所有的人类因素和环境因素都起作用,但是,对人与环境关系起决定性影响的限制因子往往局限于某一类因子而不是全部因子。就人与自身的身体环境而言,以往我们突出人们干工作的大无畏精神,认为“小车不倒只管推”,“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同志是好同志”。实质上,人的精神和文化力量确实是表现人的本质特征的重要标志,“人活着总是精神活着”,这似乎是人生价值的根本意义。但是,如果我们懂得了一点环境理论,懂得环境伦理学,有了生活的环境科学意识,那么,在评价自身的能力限度,就会不仅仅停留在人们以决心和毅力为基础的对社会贡献的量,也会考虑到自己的生物身体是否健康和可持续,而且后者的状态往往决定着前者。在知识分子中“英年早逝”的现象,就是忽视考虑自己生物身体健康和可持续这方面限制因子的典型事例。如果我们以此理论扩展到人与自然关系,那么,其道理也是如此。即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作用限度,不应当以人类的文化的和科学技术的能力为尺度,而应当以弱化的一方即其他生物维持生生不息的承受限度为尺度。当代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主要表现为野生物种的加速灭绝,反映了地球生态系统恶化的程度,这是向人类敲响了警钟。
8 解决“越是‘绿’的地方越穷”的办法是需要将生态环境效益折算到当地的全社区进行补偿
全球生态环境状态与经济发展程度有负相关性特点,即越是发达国家其原始荒野地越少,越是欠发达国家或贫穷国家其荒野地就越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大多数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在保护共同的地球家园的投入方面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即各个国家对地球环境的保护承担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际义务。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负责管理主动承担本义务的国家上缴的费用,并通过非政府组织的行为,资助“越是‘绿’的地方越‘穷’的那些国家的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如全球环境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资助我国原始湿地保护的重大项目。
在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国家在“绿”和“穷”的地方展开的恢复生态环境功能的紧急救助工程。因为不开展这个工程森林就保不住,这个工程解决了部分国有森工企业职工的吃饭问题,缓解了林业职工的生存与森林生存的尖锐矛盾。但是,这个工程的出发点和目的不是补助当地社区的人,而是按照劳动价值论核定发放给林业职工保护天然林的工资。如按照“远山管护”和“近山管护”原则行事,而当地的非林业居民――农民,付出的是机会成本――从森林得到效益的机会,则根本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此外,现在,林区原来的工人,由“砍树人”转变成了“护林人”,可是至今他们的身份却没有变化,仍然是产业工人,而不是“国家在林区的人”,“护林人”应当把保护森林作为一项国家事业,由此应当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天然林保护工程”已经过第一阶段10年,第二个10年已经开始,这类问题不解决直接影响未来的保护结果。
事实上,保护环境要付出代价。环境是一个整体,一地保护环境,其他地方受益,受益方应当出资对保护环境方作出补偿,这是应尽的道德义务。否则,保护环境付出代价得不到道德支持和经济补偿,即使是环境好的地方,也很难保持得住。现在,在一些发达国家核收环境税,有一定的必然性,值得借鉴。
9 社会与和谐自然相互依存
人类世界与其他生物世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存在方式。“人走人道,兽走兽道。”但是,他们在存在的生态价值、生态权利和生态利益方面具有同一性和统一性。从人与自然的决定性关系来看,只有可持续的生物圈,才有可持续的人类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学习社会,是不断地培养新人、养成良好人性的过程。和谐自然,也是一个学习过程,不仅仅局限于人的学习,事实上,其他动物也是在学习和进化。正如人性的养成一样,其他动物的野性也是后天养成的,那些非人类生命不仅需要清新的淡水、特定的光通量和气候、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也需要适合他们生存和健康成长的生态条件,包括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与我们人类社会的相互依存和适度作用。因为我们的社会决策和个人行为的结果,对他们可能有利或有害,因为他们“有其自身的善”。因此,我们在建构和谐社会的时候,不要忘了同时也要把对“自然王国”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避免单纯地一切都从人的需要出发,一切事情以人的利益为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
10 人类由“征服”自然走向与自然协调,需要持久战
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发展过程经历了百万年的时间:由采集一狩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到现在的后工业社会或微电子社会,人类中的一部分真正可以体面地生活,尽情地消费和休闲。但是地球生态危机的胁迫和人类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形成明显的反差,人们不得不向自己提出人类社会发展生态转向的任务,即在21世纪人类由“征服”自然走向与自然的协调,走向可持续发展。我国在近年来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党的“十”又把生态文明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中一体建设,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实施战略,更加坚定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并举的国策。似乎理论已经走向实践,人们征服自然的观念已经或正在改变,事实上远非如此,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如果说人类学会“征服”自然用了二三百万年,那么人类要真正走向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至少也需要一个纪元。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生态伦理现在仅有少部分先知先觉者认同,甚至有人干脆奋起反对的原因。实质上,生态伦理是未来的伦理,其道德优越性和普遍性认同需要几十代有识志士的不懈努力。
三、研究的方法论
客观地说,在我国有以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为对象的各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有不少专门研究这方面的学者,也发表许多相关理论问题研究的论文和著作,它们代表了大多数我国不同门类的人文社会科学硕士点和博士点的研究成果,但是究其学科传统和学术研究范式往往是纯文科或纯社会科学的概念和逻辑的研究,目的是创造理论观念而非实践观念。主要表现为忽视或不顾环境科学的历史和逻辑、科学理论和科学事实,以及在环境科学实践中提出来的迫切需要人文社会科学参与研究的问题信息,所以,尽管他们是以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为研究对象,但是他们问题的提炼、研究方式的选择以及理论观点的破和立,则来源于国内外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经典作家的理论和逻辑,这也就是在人文社会科学界把这一类针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称为理论的文本研究或至多称为理论的应用研究的缘由。
还有另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群体,他们对环境科学发展呈现出来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需求感兴趣,针对环境自然科学关于特殊对象的研究,展开相配套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这种关于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被称为实践的理论研究,其目的是创造实践观念和决策依据。实质上,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既需要理论的应用研究,吸取理论观念的研究成果,也需要实践的理论研究,确立实践观念和决策依据。这种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理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是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式,是在观念上掌握世界的基本认识途径。
人们在观念上把握外部世界即把握“世界1”(自然界)需要“世界2”(精神世界),有两种最基本的方式:一种是理论观念的方式,另一种是实践观念的方式(图2)。所谓人把握外部世界的理论观念方式,是指人在实践基础上认识、反映、再现外部世界过程,追求的是人的观念对外部世界的符合程度,即对外部世界进行科学的认知。所谓实践观念方式,是介于理论和实践之间的中间“环节”,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它是作为一种在本质上仍然属于精神领域对世界的掌握方式,实践的观念以实践概念、实践方针、实践政策、实践路线和纲领以及战略、策略,或计划方案和设计蓝图等形式出现。它与改造和创造外部对象世界所没有的物质客体为目标的各门科学相匹配,以社会建构(政策、体制和机制)的方式直接指导或支配人的实践活动。
事实上,上述指出的以应用理论为特征的人文社会科学共同体,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是走进社会去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而是回到“世界3”文本的世界,在书本中发现社会问题并在书本中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包括解决实践观念的问题。因此这一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又被称为“文本研究学者”。这部分学者群是理论观念的发现者和创造者,也是理论观念的应用者和传播者,是正统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因为这类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共同体有完整的社会建构,有人文社会科学正统的学术建制,也有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舞台和渠道,包括学会、学会会刊、研究生培养制度、定期的年会制度等。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有一部分非正统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即上述所谓的以实践的理论研究为特征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他们往往具有自然科学知识背景的,对生产实践、生活实践和科学实验呈现出来的问题感兴趣,特别是对环境自然科学关于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实践研究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很敏感,但是他们却很少有“专业名分”和“学科待遇”,因此他们研究的成果――环境实践观念很少被正统学术共同体接受。出现这种状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类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没有自己的“学术话语权”,社会也没有给予他必要的承认,即缺乏必要的社会建制和学术建制,直接影响这一类学术共同体的发育和成长,主要表现为被边缘化,即正统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共同体把这类实践观念研究者视为“另类”,而以实践问题为对象的环境自然科学学术共同体也把他们视为“另类”,因此,这类连接理论和实践、连接正统人文社会科学与环境自然科学桥梁的“另类”,被边缘化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跨学科相关学术共同体的再组织、再整合,也就延缓或阻碍了新的研究范式的形成。这在当今需要多学科交叉、多学科合作的时代,弊端是显而易见的。这种情况在我国环境科学与工程学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发起和组织的每年召开的“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可见一斑。
从“4个世界”的观点考察,理论观念和实践观念把握世界的总体认识框架,能够为我们开展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哲学和伦理学问题研究方式提供合理解释。
环境科学特殊对象的哲学与伦理学问题主要来源有四个方面:一是来源于“世界1”,这作为环境科学所指的环境,既是人类的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也是人类的家园和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同时也是其他物种的家园和资源,我们应当怎样对待环境,如何把握好人与自然关系的度,显然既有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也涉及价值观和认识论的问题。二是来源于李伯聪教授所谓的“世界4”,人造物世界。从景观层面上说,“世界4”包括城市、乡村、道路和桥梁以及一切人工设施和建筑等人工自然环境;从局部区域上说,包括建筑物、产品和废弃物等人造物。它们的共性问题在于要解决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的关系问题,这不仅需要环境自然科学的定量研究,制定相关的约束人类盲目发展的指标,还需要环境哲学和伦理学的辅助,以调整和解决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三是来源于实践活动中环境科学与工程提出来的环境实践观念问题和环境社会行为的规范问题。四是来源于理论观念应用到解决实践问题时产生的理论分歧和争论。这种争论不仅是观点的差异,更是学术传统和研究范式的根本差异。
四、研究的路径依赖和优化选择
(一)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环境自然科学家与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家联盟,这是从环境问题发生发展的历史得出的经验教训
美国科学史学家萨顿告诫我们,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洞察科学的起源和进化,我们就不能理解当代科学。同理,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认识环境科学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也就不能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环境科学。事实上,环境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主要来源于环境问题以及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态度变化。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谈论环境问题如同“谈虎色变”,觉得危机重重。后来持续20年的环境悲观论和乐观论的争论,以及环境社会政策、体制和调节机制的不断建立和修正,使人们像关心国家大事那样关心环境问题,并逐渐对环境问题进入理性的理解。到20世纪最后10年,我国环境污染处理工程开始在城市普遍建立,环境宣传教育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并在全社会普及,“环保”成为做好事的代名词。今天有的人对环境问题的关心已经超出了环境保护的范围,更关注环境与政治的关系问题。2012全球环境灾难没有如期到来,人们很少像以前那样求真,刨根问底。关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坎昆会议,无论会议把“低碳经济模式”说得多么好,但是总是掩盖不了潜在的“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的后法西斯主义的逻辑。也有人对环境问题开始忽视,似乎在环境方面该解决的问题正在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也难解决,甚至有一些环境问题,如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化石燃料危机乃至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改善等问题已经超出了环境科学问题的范围而成为社会难题。也有不少人有一种乐观的估计,今天的环境问题是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造成的,科技和经济发展必然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当然也有人持对环境问题漠不关心的态度,好像那种“天塌下来有大家顶着”的习惯思维和态度。事实上,环境问题需要科学技术的解决方式,也需要社会变革,尤其是社会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我们当务之急,不仅要关注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态度和行动,而且我们学者自身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理论修养也要再提高,需要教育的不仅是公众,也包括我们自己。由此需要发展的学科不仅是环境自然科学还包括环境人文社会科学。
(二)解决环境问题需要环境自然科学与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相互依存、相互支持
环境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环境自然科学,目的是发现自然规律并转化为环境科学技术知识和环境工程技术标准、设备和设施。环境自然科学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门自然科学学科在环境问题中的应用,认识自然界的内在本质联系,为人类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科学解释,进而在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提供科学方法、技术标准和工程措施。
另一方面需要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目的是配合环境自然科学新成果的社会应用,搞好社会建构。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1)关注自然科学家在环境问题探索中遇到的科学技术前沿的理论问题,开展环境科学技术哲学的问题分析、基本概念的清理和新概念和新逻辑的创造工作;(2)利用环境自然科学在解决环境问题中产生的科学解释的信息,进行社会传播和普及,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科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3)关注环境自然科学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污染治理方面研究的新进展,参与这些科技和工程成果的社会转化活动,特别是对那些在社会应用中具有先导意义的环境科学技术成果的社会示范工程的应用,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大有用武之地。配合环境科学技术和工程专利的转让,中试工程结束后转向社会示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创新工程”的辅助和支持,包括创造新的概念,规划和设计适合新科技和工程可持续运行的新的社会政策、体制和机制。
环境自然科学家和环境社会科学家都有他们各自工作的领域和活动的空间和时间。环境自然科学家大都在自己专业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可能偶尔也参加社会环境运动,甚至有的成为环境主义的倡导者,如美国生物学家卡逊就是环境悲观主义的先驱。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家主要立足于各自的社会科学专业领域,关注和研究环境问题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层面,并通过把他们的研究成果转变成新的社会建构的概念和理论的过程实现职业价值。因此,他们通常都是社会活动家,他们工作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以环境主义代表的身份进入环境运动过程并参与社会决策。
(三)环境问题的解决,不仅要依靠环境自然科学知识,还要借助环境思潮和环境理论,统一人们的思想,形成有利的决策
我们在开展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能够清晰地区分环境自然科学和环境主义。环境自然科学是通过观察和实验以及数学方法解决环境问题,解释环境对人类的影响以及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科学技术的解答。环境保护主义又称环境保护论,是随着环境运动产生的环境保护思潮。环境保护主义是在环境矛盾甚至是环境冲突的刺激下,利益相关者为解决问题而把环境科学知识和其他经济、政治、历史以及伦理道德的观点结合起来的社会反映。面对全球问题,如热带雨林的破坏或者极地冰盖的溶化,环境科学家通常能够明确地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尽管他们对造成这一现象的结果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环境保护主义者对此的反应,可能更加广泛地涉及非常复杂的经济的、政治的和一些其他的社会和文化因素。由此也可以认为,环境主义需要环境自然科学知识,可能更需要环境人文社会科学提供的理论支持。如宇航学者拉弗洛克(James Lovelock)既是大气环境学者,也是环境主义者。他提出“盖娅假说”,既是科学命题的假设,也是环境主义思潮的哲学根据。他不仅根据大气科学提供的二氧化碳与氧气之间的平衡关系,揭示地球作为生命星球的特色,而且还选择古希腊大地女神的名字盖娅(Gaia),作为他提出的“生命地球有机体”假说的名字。
环境科学是一个发展中的“朝阳”科学群。它的发展潜在着各分支学科之间的内敛交叉和整合趋势,呈现越来越整体化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性的环境理论创建需求,作为环境科学理论的《环境学》(佐玉辉,2007)的创立和发展,就是这种环境理论创建需求的现实表达。在西方,早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一些自然主义科学家就开始对环境理论问题感兴趣,发表了至今尚有意义的论文,具有代表性的有: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加勒特・哈丁的《公地的悲剧》,保罗・埃尔利希等人的《人口、资源和环境》以及《人炸》,巴里・康芒纳的《封闭的循环》等。相比之下,我国环境自然科学家却很少在一般环境问题方面有所建树。
(四)环境科学家与其他自然科学家不同,在从事环境科学问题开发和研究过程中需要环境哲学和伦理学思想和文化的补充
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与环境”系统,环境科学家的专业工作与其他自然科学家的专业工作相比,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联系在于他们都是在“实验室工作”,遵循各门自然科学的规律,包括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规律,运用逻辑经验主义、批判理性主义和科学历史主义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理论基础,不断地引导他们的思路朝向真理、剔除谬误的方向发展;区别在于他们的“实验室工作”的哲学不同,环境科学家的工作者哲学是环境哲学,其他科学家的工作者哲学,或者是物理哲学,或者是化学哲学,或者是生物学哲学,或者是机械哲学等。但是,无论是环境科学家还是其他科学家,他们的“实验室工作”都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自然科学的“操作”,包括知识和经验、方法和技能;二是渗透在自然科学“操作”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包括科学信仰、科学态度和科学伦理学规范。在这些自然科学家中,越是专门研究那些大自然中的事物或“接近自然”的事物的科学家,就越容易接受敬畏自然的思想,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然保护文化;而那些越是专门研究数学、物理和化学的科学家,就越容易产生“征服”自然的思想,形成“征服”自然的文化。这样一来,从环境科学及其分支学科形成的角度考察,至少是含有这两种不同文化熏陶的科学家走进了环境科学家的队伍,因此环境科学家的工作者哲学具有显在和潜在的价值多元化倾向。
在我国环境保护成为国策,任何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项目都必须经过环境评价,重大的工程建设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政府公务人员政绩的考核也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保护环境在我国家喻户晓,已经形成社会风气。环境科学承载着强大的个人和社会的信任。因此,环境科学家目前的价值多元化状态应当改变,至少是由“征服”自然的文化转向敬畏和保护自然的文化。这不仅仅是环境科学家作为普通学者的个人责任,也是作为环境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荣誉和形象。
一、成就与问题
2012年中国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学科目录,艺术学成为独立学科,下设音乐、美术、设计学等门类。在学科目录中,“环境艺术设计”更名为“环境设计”,与工业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并列成为设计学门类下的专业之一。之前,环境设计专业已经几经更名: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成立时期,为室内装饰(1957年)、之后为建筑装饰(1958年)、建筑美术(1962年)、室内设计(1980年)、环境艺术设计(1988年)、环境设计(2012年)。其中,1988年专业名称从室内设计改为环境艺术设计的初衷是将设计范围由室内扩大至室外,包括建筑内部与外部空间设计、中小尺度的公共环境与景观园林设计等,这一调整,也是当时国内外形势所导向,有其必然性和深远意义。而2012年“环境艺术设计”再次更名为“环境设计”,其初衷应该是希望该专业在教学目标上更强调“环境”而淡化“艺术”。这在艺术学下的设计学科已有先例,“工业设计”也曾将“工业美术设计”中“美术”二字去掉,以强调“工业”的重要性。回顾历史,1957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室内装饰系成立之初,全系中心工作是为国家建设中的重点工程服务,主要从事室内与建筑外立面设计。这一期间著名的成果有人民大会堂、中国历史博物馆、民族饭店等室内设计与建筑装饰设计作品。经历最初成功后,1960年—1975年是该专业的低潮期,全中国每年十名左右的建筑美术专业毕业生竟然难以对口分配,当时能到城市公园绿化部门工作算是较好待遇。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中国启动改革开放,出现由于对环境设计需求剧增而产生的设计真空,使设计学科的天平向室内设计等专业倾斜,并持续给环境设计专业带来了近四十年的发展机遇。与同时期重要建筑常由国外建筑师领衔设计不同,大量部级建设项目的室内外空间设计几乎全部由中国自己培养的设计师完成。大量的设计实践,取得了令人惊奇与瞩目的成就,并使一大批室内设计师和景观设计师快速成长为环境设计专业中坚力量。几个约略数字可以概括这一时期的发展:全中国开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大专院校由1977年之前的一所,增至现在的一千余所;每年培养的该专业毕业生由1977年之前的十几人,增至现在的十余万人;2000年后,全国与环境设计相关的设计或生产从业人员维持在一千万人左右,产值年均二万亿元以上。[1]如果说环境设计的辉煌成果源于其一直倡导的设计实践,那么存在问题也在于由于偏重实践而欠缺对专业理论的梳理与研究。环境设计专业大多设在美术或设计类院校、少部分设在工科院校中,环境设计教学的理论主要是从艺术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等学科理论“拿来主义”式的应用,自有的专业理论一直没有形成体系。以作者所在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系为例,本科学生在低年级的理论课程为艺术哲学、艺术史、设计史等,高年级的理论课程为设计程序、建筑史、园林史等。针对环境设计专业自身理论研究的不足,使得学科发展与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如:环境设计专业的学术地位与其对社会的巨大贡献不相匹配;对专业水平的评价标准在艺术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各自评价标准之间游走,缺乏本专业自成体系的评价方法与理论;部分学生或专业人员缺乏恒长的专业自信,难以终身投入环境设计事业等。
二、专业定位与理论依托
环境设计是由“环境”与“设计”二词构成,“环境”是对“设计”的定位与约束,“设计”是对学科与学术方向的表达。环境是个总体概念,从尺度区分,可以被表述为宇宙环境、地球环境、国土环境、生态环境等“大环境”;也可以被表述为城市环境、社区环境、建筑环境、室内环境等“小环境”。在教育部学科目录中对环境设计服务范围的解释是“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等”,明确地表述环境设计专业研究所指的环境为“小环境”。无论是“大环境”或是“小环境”,“环境”是环境设计专业的关键词,是专业研究的的核心概念。研究环境,是要研究在环境之中的所有关联者,包括人、其他生命共同体、物与事等各个要素在环境中的关联关系与变化关系。关于理论与实践孰先孰后问题,某些特定学科中,是理论指导实践,如在物理学、化学等理科研究中。在建筑设计学科中,理论与实践是交互跟进的。而在环境设计专业,实践先行、理论跟进是目前设计专业的一般常态。在当代学科互动的大背景下,艺术设计学学科的理论体系也在进行着交叉、重构的重大调整,原有的艺术学、建筑学、园林等经典理论与原则也被不断质疑和重新诠释。基于此,作者认为,在环境设计的专业理论探讨与教学过程中,除了已有的艺术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等学科理论外,应加入对当代环境学、生态学、人类学、地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特别是强化对环境学与美学交叉研究的成果——环境美学的研究,应使环境美学成为环境设计专业的重要理论依托。对环境美学的深入研究,特别是弥补当代环境美学对中、小尺度环境与美学关系研究的空白与不足,可能是环境设计专业建构自主专业理论框架的主要基础与路径。
三、理论研究的重点
作者认为,当代环境美学与传统美学的思辨与论争对环境设计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环境设计理论研究的一部分重点应从此处开始。传统美学是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哲学观点探讨艺术问题,运用艺术来探讨美的哲学。传统美学源远流长,18世纪,由于康德的思想体系和启蒙主义运动,美学开始摆脱对宗教的附属地位,绘画、音乐、舞蹈、艺术与设计等在此背景下获得长足发展。时至今日,传统美学是中国乃至世界大部分国家艺术与设计教育的主要理论来源,传统美学的审美认知经验和艺术规律,如对称、均衡、节奏、对比、变化、统一等形式美原则一直左右着艺术与设计的审美方法和评价模式。长期以来,传统美学认为:高层次审美是通过对静止的艺术作品“无功利静观”而获得,而欣赏自然环境是无法达到“无功利静观”的。自然环境可以被普通大众欣赏,而艺术美只能被艺术工作者创造,并被艺术“熏陶”,懂得“美学趣味”的鉴赏者所感知,所以,艺术美始终高于自然美。自然美被置于艺术从属地位的另一个观念是作为传统美学分支的“如画性”(Picturesque)美学观,“如画性”环境就是适宜入画的环境,其主旨是像欣赏风景绘画一样地欣赏自然环境。在此理念下,自然环境被贬低为欣赏“如画性”环境的客体与素材,画家从大自然中挑选出诸如高大伟岸的树木、曲折有趣的小路、婉转的河流、巍峨的远山、神秘的建筑等入画,而人们依此“美学趣味”对大自然进行有选择的欣赏。“如画性”环境支配了人们的环境观与欣赏文化,并在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运动中达到顶峰。应当客观地承认,“如画性”美学观对人们认识自然美、保护自然起到一定的历史作用。直至当代,这一美学观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人们的环境审美模式,成为整体与深刻地理解生态环境的“障眼油画布”,即使是专业人士,如环境设计专家或设计者在评价设计作品水平高低时经常有意无意地将“如画性”作为评价依据。当代环境美学对传统美学将自然美置于艺术美之下和“如画性”美学观的批判构成了其理论建构的起点。当代环境美学认为:自然环境是一个整体,所存在的一切都有其内在联系与存在意义,都是美丽的,而非只有“如画性”才是景观;自然环境的美不仅在于传统美学所关注的形式、线条、色彩或构图,也在于隐藏在自然表面下的生态关联带来的健康的美。因此,将环境审美定义为风景画一样的主观审美是一种不成熟表现;除了“如画性”景观,包括湿地沼泽、雪山沙漠、海洋深处、平凡的日常景观在内的一切自然环境都应该成为审美对象。应借助生态科学、地理学、自然史等知识帮助人们对自然环境进行正确、深刻的鉴赏。在此基础上,当代环境美学提出“自然全美”的理念,倡导培养人类对于自然环境具备包含伦理关怀和整体意识的新审美观。自然全美理念打破了传统美学对自然环境“有选择审美”的旧有意识,使当代环境美学与环境学、生态学一道,站在了哲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环境美学是衔接艺术学与环境学的重要桥梁,对环境美学理论体系的深入分析与参与研究是环境设计专业教育与理论工作者不可回避的选择。当代全球学者对环境美学理论的研究尚属开端,其在宏观目标与大尺度自然环境(大环境)领域的研究比较深入,但对城市环境、人工技术环境以及中、小尺度环境(小环境)与美学关系的研究多有欠缺,对这些理论盲区的探讨,应是当代环境设计专业理论建构的主要课题。
四、专业理念的再调整
以人为本,为人类生活而设计,是设计界一直遵循的定理。设计界据此理念,在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与福祉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当代,以人为本的信条正在逐渐被动摇。与以往思想观念的变革经常开始于艺术界或设计界不同,这一次变革的声音始于生态学界,尤其是深层生态学。1973年,哲学家阿伦•奈斯发表了《浅层生态运动和深层、长远的生态运动:一个概要》一文,该文对当代人类面临的整体环境问题进行思考,开创了当代环境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深层生态学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首先,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与逻辑思维,“深层生态学所持的是一种整体主义的环境思想,是把整个生态圈乃至宇宙看成一个生态系统,人类只是该系统的一部分,是生态圈网上或内在关系场中的一个结。人类的生存与其他部分存在状况紧密相连,因此,人类无权破坏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如果自然受到损害,人类也好不了。据此,人类应该对与自然的关系作批判性思考,并对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根本性变革。”[2]其次,在对待自然资源与自然伦理问题上,深层生态学主张人类不是地球的主人,只是客居大地的居住者,地球资源由生态圈所有生命共同体共享,因此,作为具有强势的人类应该自觉发展一种使用较少资源满足基本需要的生活方式,当对资源的需求与其他生命共同体的基本需要发生冲突时,人类要学会谦让。再之,在环境教育问题上,深层生态学认为要通过教育的方式使大众认识到当代消费经济的不可持续性,人类从自然环境中索取已经非常多、日常消费品已足够充足,应该认识到当前社会发展模式、人类价值观都是生态危机的主要根源之一,并将重点放在对环境的保护而非开发上。改变危机的方法只有对现有社会、经济、文化模式的深刻改造。在对待人类发展与建设问题上,深生态学呼吁应该最小而不是最大地影响环境与生态(最小干预原则)。对必须的建设行为应“手段简朴,目的丰富”(Simpleinmeans,richinends)。[3]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恶化已经持续几十年,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这种状况加速了深层生态学观念在学术界、理论界和普通大众中的认同感与支持率。深层生态学理念对设计界的影响早已存在,无论是理念探索、艺术创作,还是设计作品都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生态与环境问题,并从各种角度回应环境保护、生态圈生命共同体繁荣与共存等时代问题。作者认为,环境设计专业作为以“环境”为本的设计专业,应当率先从宏观整体考量设计的本质与当代目标,适时审视“以人为本”原则是否仍可诠释环境设计的全部责任?是否应该把对生态环境、全生态圈与生命共同体的整体利益作为新的服务目标加入专业理念中?
结语
通过全文分析,作者有以下几个结论:第一,环境设计专业是中国特有的专业,在国外学科目录中没有与之名称相同的专业,而在中国,它是具有本土特色、在特定历史时期创建,并逐渐发展成熟的独特学科专业。第二,环境设计专业有以设计实践为主的专业特征,设计实践的多元与丰富,是该专业对国家、对社会的重要贡献。第三,环境设计专业的进一步发展与提高,需要有其专业自身理论建设及学术支撑。除了已有的艺术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理论基础外,也要融入对当代生态学、环境学、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深入探讨与研究。第四,建立在对传统美学反思与批评基础上的当代环境美学应成为环境设计的重要理论依托,对其研究与发展,应该是环境设计专业建构自主专业理论框架的主要路径之一,而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质疑与修正,体现出环境设计专业对当代全球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同步共行。本文试图通过梳理环境设计发展脉络,尝试对其学科专业理论建设进行深入思考。文章定有偏颇之处,希望得到关注、批评与讨论,以共同促进环境设计专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曙旸等课题组,《中国艺术设计教育发展策略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2]杨文臣,《当代西方环境美学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10
[3]雷毅,《深层生态学:阐释与整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4]江滨,《环境艺术设计教学新模型及教学控制体系研究》,中央美术学院博士论文,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