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创新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24 16:42:25

保险创新论文

保险创新论文篇(1)

2现阶段保险企业实质性创新内容

2.1营销管理创新营销管理创新,就要针对不同的险种,提出不同的管理思路。以机动车辆保险为例,车险管理要真正做到“随车又随人”,即要根据车辆驾车人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每辆车每个驾车人的风险状况,实行高风险者要交高保费,低风险者交低保费。在人的因素被评价之后,还有地区因素同样要正确评估,要建立起多样化、地区化的保险产品结构,在不同地区,针对当地需求,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再如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在保险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率均在80%以上,而我国即使是上海、广州这些保险市场相对活跃的城市,真正投保家庭财产险的家庭也不到15%。家财险创新,关键要在做深、做细上下工夫。做深,就是对老家财险种重新设计,扩大保险责任,增加保障功能;做细,就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保户购买该险种设立便利的购买渠道,例如:银行或超市销售、网上销售、电话销售等。另外,保险企业还应从展业方式上进行创新,变“单险种式展业”为“综合配套式展业”。以企业为例,如果保险公司针对一个企业同时进行多个险种的宣传攻关,其所花费的展业成本显然比单一险种展业要低得多。在这方面,平安保险利用集团优势,推行产寿交叉销售,利用保险集团强大的个人营销网络,销售家财险、摩托车险、个人车险等分散型产险业务,为实现产寿共同发展、分散型险种上规模探索了一条有效途径。2.2产品创新随着金融混业程度的不断加深,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互相交叉,互相融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险企业必须在产品创新上下苦功,以独特的产品服务来取得竞争优势,建立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国内保险公司已开发险种达数百种之多,但相当一批产品随着市场的发展,已进入衰退期。当前,亟需对现有产品进行结构调整和功能改造。一是险种结构的调整。重点是大力发展以责任险为代表的新型业务,以家财险为代表的分散性业务,以工程险等特大项目为代表的高风险、高技术业务。二是加快现有产品的改造。对传统型骨干险种改造,要贯彻“以客户为中心”思想,努力使其更具个性化。对市场潜力大的老险种,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新的包装和组合。三要细分保险责任,调整保险费率,开发组合式保单或“保险套餐”,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在产品创新过程中,要做到逐步规范开发,遵循有层次、有秩序的开发原则,集中力量选择那些有市场潜力,能产生市场规模和效益的险种优先开发。同时,要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在注重开发新产品的同时,更不能丢掉主力产品的发展动力,“两条腿走路”是迎接竞争与挑战的客观选择。

2.3服务创新为保户服务是保险公司的核心职能,而服务创新是保持市场长久生命力的关键所在。伴随着社会进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今天的保险服务可以说发展到了只要社会有需要,保险人就可以提供服务的水平。要利用电脑网络实现服务创新。可以通过网络宣传企业形象、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还应该利用网络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保险经营中同保户进行交流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利用网络来完成这个功能,可以打破时空和传统习惯的限制,为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全球性的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保户也可以通过网络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险种,在网上完成保险的全过程,如:填投保单、承保、交保费、出险报案、索赔等。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保险公司的竞争不再限于费率和险种,将转向向保户提供与保险有关的边缘服务,甚至提供与保险业务无关的服务。在国外,被保险人家中佣人突然患病,可向保险公司求助,保险公司会为客户找到满意的临时保姆;被保险人的车辆受损或被窃,保险机构可提供相同车型的车辆以供客户应急之用;客户钥匙丢了,保险公司也会为客户开锁,并赔偿换锁费用。社会生活的日益丰富化为保险公司设计全方位的创新服务提供了无穷无尽的思路,这些思路和做法对国内保险企业的服务创新不无启示。

3创新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险创新是遵循市场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保险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投入和产出不是物化的转变,其内在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是服务于社会保障和经济补偿,因此在创新前必须明确:首先,产品创新要与国内市场消费结构,消费群体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相一致,适应社会总需求增长的客观实际,为社会群体需求升级提供有效的服务;其次,要面向国际市场,在险种设计、费率厘订、风险评估、责任范围界定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准,增强竞争能力;第三,新开发的险种,要有较高的产品关联度,应能在业务总规模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并与险种结构优化的要求相一致,以便带动各险种的业务增长和整个保费规模的升级。第四,要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一切创造性的工作归根到底要由广大员工来开创,如果员工队伍的素质不高,创新创效就没有基础保证;第五,从长远利益考虑,要有资金投入的保障。先期可以对新的险种和具有市场开发潜力,需要培育的业务实行倾斜扶持,从资金上予以优惠,长远来讲,各保险企业建立和完善服务硬件建设也需要资金的保障。

论文关键词:保险创新产品开发管理服务

论文摘要:本文阐述了创新对于我国保险企业的必要性,提出了现阶段保险创新的具体思路和实质性内容,并对创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提示。

参考文献:

保险创新论文篇(2)

加入WTO后,保险业作为金融领域开放力度最大的行业,在3年过渡期结束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其后再保险、产险和寿险业分别全部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大幅度增加,这对国内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护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趋利避害,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坚持开放的前提下,创新保险监管,不断开创保险开放的新局面。

创新保险监管工作

实现保险监管工作创新,就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按照WTO基本规则的要求,尽量减少制约公司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实现偿付能力监管,确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要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思路。保监会自1998年成立以来,始终把适应发展需要、创新监管思想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加入WTO给保险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WTO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尽量弱化政府的行政干预,对此,国内保险公司必须进一步转变监管思路,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也管不好的由市场去管,尽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充分考虑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逐步提高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逐步建立公司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保险监督体系。

要依法行政,减少监管随意性。依法监管首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监会成立以来,一直对《保险法》中与保险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一些条款的修订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同时,在清理已有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但是,由于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起步较晚,与《保险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还不完善。

要逐步实现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是保险机构一切经营活动的综合反映。因此,按国际通行做法,偿付能力是保险监管的核心。保监会成立之初,根据当时保险市场较为混乱的状况,提出了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方针。目前要在继续抓紧市场行为监管的同时,加大偿付能力监管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包括健全法制、完善内控、建立信用体系、改善监管手段等,逐步转向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方式上来。当前,要在偿付能力监管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风险评价和风险预警系统。

开创我国保险业新局面

要认真学习外资公司风险控制、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和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实现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自1992年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已有34家外资保险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市场公司获准进入中国市场,有111家外国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85个代表处。实践证明,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不仅带来了新的经营理念、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也促进了市场的竞争和业务的发展。仅以寿险营销方式变革为例,个人人营销模式给我国寿险业的销售带来巨大变化。如今这种营销模式已被国内各寿险公司普遍采用,促进了我国寿险业的发展。

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变挑战为机遇,缩短与外资公司间的差距。开放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中、外资公司在很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各有所长,中资公司具有先入优势、地缘文化优势、短期成本优势和后发优势。只要冷静思考,沉着迎战,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就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借助外力促进发展。当前,要充分利用好即将结束的过渡期,加快体制改革、机制转换步伐,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建立合理客户群体定位,开拓具有潜力的市场,占领有利的细分领域;进行品牌宣传,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公司知名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广纳人才,做好人才储备,稳定职工队伍。

要利用好过渡期,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过渡期结束,我国保险市场全面开放,外资保险公司将全方位参与竞争。我们要努力做到既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又利用这些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既严格履行承诺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水平、扩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又适应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考虑国家金融安全有步骤分层次地扩大开放步伐。我国保险业面对保险市场全球一体化的挑战,这对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国保险业只有积极探索实现保险监管创新,努力学习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先进经验,才能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开创保险开放的新局面。

保险创新论文篇(3)

一、保险服务创新是关键

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险公司的创新成为必经之途。根据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观点,创新就是把一种过去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在生产销售及企业组织管理上另辟蹊径独出心裁的新生意经,都可称为创新。在保险领域,创新表现在保险经营的各个层面,包括经营理念、组织结构、保险产品、保险技术、保险营销、保险理赔等方面。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在公司各个层面开展服务创新是关键。这种论点的根据在于保险业的特点与保险业所面临的新的竞争压力。

(一)保险业的特点

保险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机制;保险产品是在未来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承诺,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保险费率的厘订涉及对未来损失分布的正确预测;保险合同的解读需要一定的金融与法律知识。所有这些都导致保险消费者的信息劣势。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突出与保险产品无形化的特征,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选择会产生一定的困难与疑问。除了需求动机外,影响消费者投保行为的主要因素就是保险公司的形象和服务。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将无形的服务有形化。所以有人认为买保险就是买服务。

(二)新的市场环境带来的压力新的环境带来了新的竞争。金融监管的放松、私有化与全球化的浪潮与层出不穷的技术革新等各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崭新的市场环境,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充满了空前激烈的竞争。而互联网的出现更加快了竞争的速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中国必须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服务贸易总协定》。在从事保险服务贸易活动时,遵守以下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准人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鉴于中国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大量的外资保险公司在5年缓冲期后将涌入中国市场。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来说就是融人国际市场,外资与中资保险市场将遵循同样的游戏规则,公平竞争。相对于外资保险公司,中资保险公司在资本实力、管理体制、技术水平、专业人才、服务营销等方面都稍逊一筹。中资保险公司面对的竞争激烈程度将是空前的。

(三)消费者的期望不断升级带来的竞争压力一方面消费者要求得到及时和全面的服务。例如可以每天24小时,每周7天,全年无休地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消费者购买保险,不仅仅是要求得到保障,更多的是把保险当作投资理财的工具,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泛保险”产品的诞生,保险公司的职能也由提供风险保障向资产管理转变。另一方面,消费者日益增加对个性化的需求。这里的个性化指消费者个人的偏好得到了考虑。无论是产品的宣传还是对个人的咨询都有其针对性,尽可能包含使消费者感兴趣的内容。否则,无论对消费者的时间还是保险公司的资源来说都是一种浪费。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不断加深和调整对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认识与了解,更好地瞄准那些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真正感兴趣的消费人群,从而将公司提供的服务与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倾向有效匹配。

激烈的竞争环境与消费者期望的提高决定了这样一个事实:21世纪,服务已成为一个企业“生死攸关”的大事情。保险产品的特点决定了服务对于保险公司尤其重要。所以我们要倡导服务创新。

二、保险服务创新的内容

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是多方位、多层次的。它不仅包括服务理念的创新,服务手段的创新,还包括制度的创新。

(一)保险服务理念的创新

服务理念的核心在于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该从以业务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公司的一切活动包括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营销、保险理赔等皆以客户至上为原则。

注重服务理念的保险产品设计要反映客户的需求与偏好,应时而变。消费者的需要产生于消费者的主观偏好与所处环境的客观状态两个方面。不同的消费者由于年龄、性别、民族、文化水平、成长历程,以及所处的人文环境等多重变量导致了作为独立个体的消费者的偏好差异很大。随着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的改变,消费者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例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家庭结构的改变,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新的风险与新的保险需求将不断涌现。在现阶段,人们急需的保险品种包括老人护理保险、医疗意外事故保险、特殊疾病保险、贷款人信用保险、人体器官特殊功能保险等。这些险种,在目前我国保险业的经营中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虽然个别险种已在一些保险公司中试办,但离市场要求还相差甚远。

注重服务理念的保险营销应从传统的交易性推销转变为关系营销。交易性推销强调获得销售定单,忽视销售以后的时期。关系营销强调产品或劳务的整个生命周期,买卖双方是伙伴关系。关系营销是买卖双方为减少冲突、促进双方利益关系的长期协议。通过伙伴关系,买主应该得到有质量保证的产品和劳务,供应商负责确保买主的订单。这种伙伴关系能确保买卖双方在彼此都满意的价格下长期获益。应用关系营销的营销哲学在于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拥有忠诚的消费者是企业保持长期成功的关键。在高度竞争的环境中,保持现有客户比开发新客户带来的效益更加显著。贝恩顾问公司调查了很多行业后发现,若维护忠诚消费者的努力增加5%,企业收入可增长25%-100%。这种情况在提供复杂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努力维护忠诚客户所创造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维护忠诚客户取得的成效直接影响对新客源的开发;随着时间的推移,忠诚的客户会逐步增加其消费的规模与数量,例如,某人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后,可能会到该公司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或其他险种;为长期客户提供服务的成本比较低廉,这些消费者对公司的做法和规章制度都很熟悉,耗用的资源因而会相应减少。忠诚的消费者是最好的“口头宣传队”。据西方企业界调查,客户从某一个企业转向另一个企业的原因,70%是服务质量问题,业务人员怠慢一位顾客,会影响40位潜在客户,而一个满意客户会带来8笔潜在生意,其中,至少会有1笔成交。在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用服务来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才是上策。

注重服务理念的理赔要求快速、准确、及时、周到,不惜赔、不滥赔。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补偿的表现形式就是理赔。理赔服务使遭受损失的企业绝处逢生,使惨遭不幸的家庭重建幸福。对于保户来说,他们购买保险最关心的莫过于出了事故能否得到赔付,赔付是否及时准确。国内保险市场普遍存在“投保和理赔两张脸”的现象,这也是保户对保险业不满的主要原因。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理赔程序包括报案、登记、调查取证、提供要件、做卷、复核、审批等。其中只有2—3项需要保户直接参与。但从报案登记开始,保险公司的人不一定马上就进入调查取证的阶段,需要集中安排时间才能进行,这就无形中延误了理赔的进程。调查取证回来,是否马上做卷,做卷之后是否随即复核,复核完是否立即审批,期间都可能发生拖延的现象,日积月累,便形成了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保险理赔缓慢而且麻烦的抱怨。如果保险公司真正树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这些现象都应该逐渐根除。

除此以外,对服务理念的贯彻还体现在保险的延伸服务领域。保险延伸服务就是普通保险服务的一种延伸,是保险公司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扩大为客户提供保险责任以外的附加服务,如风险咨询、风险管理、防灾防损等。如与信贷消费有关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和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一些有关投资咨询、理财顾问、信息交流等方面延伸服务。与养老、医疗保险相关的保险延伸服务包括定期免费体检、健康咨询、附加康复护理等。欧美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甚至有自己的急救医院、康复中心,客户可以在那里享受优惠的服务,投保数额大的客户还可享受免费疗养。保险延伸服务已成为国外各保险公司竞争的主要手段。

(二)保险服务手段的创新

由于我国保险事业才刚刚起步,与国外保险业的百年历史相比,我们的差距还很大。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发挥后发优势,学习外国保险公司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要结合具体的发展阶段与社会文化环境,创造属于自己的服务特色。

通过引进学习国外保险公司的先进服务手段,巧借他山之石,国内的保险服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2年友邦保险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率先引入个人营销员制度,国内保险公司纷纷效仿,开拓了寿险业的蓬勃发展势头。在友邦保险公司陆续推出海外交费、海外理赔、美国国际支援服务、电脑度身定做保单服务、全国范围全年24小时免费查询电话、网上服务、电话自动应答查询服务、一站式服务后不久,其他国内的保险公司也迅速跟上。

保险创新论文篇(4)

一、准确理解把握保险商品营销的内涵

目前,对“市场营销”的理解并未统一,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指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的一种企业的活动”;二是美国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看法:市场营销是一咱“通过交易过程满足需求与欲望的人类活动”;三是美国西北大学的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浦·考特勒的观点:“市场营销是与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它的基本作用就是“识别目前未满足的需要与欲望,估量与确定需要量的大小,选举本企业能最好地为其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和计划,以便服务于市场”。目前第三种看法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赋予了市场营销较全面、完整的内涵,能够科学地反映市场营销的职能。

基此,我认为保险营销就是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即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展开的总体性的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与预测、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合理拟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保险营销,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不仅仅包含保险推销,而且还包括保险市场预测、设计新险种、协调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活动的目标,促进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等内容;保险营销还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也就是在注重促销的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企业的形象,为保险企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与决策,而保险推销则侧重于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的销售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虽然保险营销和保险推销都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营销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而保险推销则是通过直接的销售来获得利润,所以,从营业员的角度来看,营业员要与顾客很好地沟通以保持密切的联系,淡化卖保单的商业行为,强化作客户永远朋友的服务行为。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销复杂的营销系统,来完成包括调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一价格一般不能轻易提高或降低。因此,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保险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而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二、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数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销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保险营销及创新则应首先了解保险市场的营销现状。

1、保险市场还处于较高的垄断地位,新的市场定位格局仍未形成。1988年以前,中国大陆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市场处于完全垄断状态。即使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也不过6家左右。如果我国算上区域性保险公司和真正开始营业的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30家上下。而美国有约5000家保险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有220余家。与保险市场垄断相应的是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未按市场细分的原则定位,例如在寿险中,各大公司都在拼命争夺、抢占小儿险市场;在产险上,各公司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企财、车辆、货物运输等少数几个大险种上。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医疗保险等却相对冷落。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在一个大市场上进行竞争,都不同程度受到了相互模仿的冲击,没有明显的经营特色,致使有些险种竞争激烈,有些险种无人问津。

2、近年来,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仍不能适应保险市场需求。为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是寿险险种。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比如在抵消通货膨胀因素的保单设计方面,难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各保险险种结构的相似率达90%以上。这样一种状况不仅使各保险公司在一种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造自身的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

3、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严重扭曲了保险营销更适用非价格竞争的原则。据民革北京市委所作的“北京保险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市保险从业人员总计35000人,其中保险公司员工3000人左右,保险营销员3100人左右。与北京市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这些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许多公司在招收没有任何风险及其保险知识营销人员后,经过2个星期左右的培训,即上岗推销保险。据调查,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

三、保险企业营销的创新思路

随着保险独家经营的解体,保险市场上多个竞争主体的出现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化,各家公司的服务水平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保险公司要想吸引客户,只有更新保险营销观念,在认真研究市场、调查市场的基础进行市场细分,根据企业自身优势及经营特点进行准确的保险市场定位,同时在选准并确定目标市场后,按照客户的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保险产品线的长度和宽度,占领并不断巩固市场份额。但作为保险营销创新,除了强调保险营销的一般原则外更注重以下两点:

第一,要注重关系营销。在公众的消费价值观由感性消费时代、理性消费时代跨入感情消费时代的过程中,消费者更多地注意在商品的购买与消费过程是否带来心灵上的满足,即追求商品的“附加值”。购买保险是高层次的

保险创新论文篇(5)

一、引言

加入WTO后.我国保险业将在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下.直接与外国保险机构进行市场化、国际化竞争。这种竞争的实质是保险人才的竞争.是处于核心层次、核心岗位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竞争。这种保险人才不能简单依靠海外人才的回归与引进,必须立足于国内的培养.保险业本来就是一个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广泛联系的产业而且随着保险业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保险业现有的运行机制或规则必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化。由此可见,保险学教学面临着新的保险环境和时代要求只有不断进行保险学教学改革.才能提高保险学教学质量,为我国保险业培养出符合时展要求的高层次、复合型保险人才。近年来,作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基地,我国高校顺应保险业发展的要求,纷纷开设了保险学专业,为保险业输送了大量人才,有力地促进了保险业人才队伍规模的扩大和素质的提高。然而,对于大部分学校来说,保险专业都是相对年轻的一个专业,在教学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在保险学的教学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现象,加上保险是一个新专业,由于一些传统观念对保险业的偏见,学生对保险专业有消极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

二、目前我国保险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保险学是保险专业的一门必修主干专业课,在保险专业课程的设置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这一门课的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保险专业大学生的素质,因此,搞好保险学的教学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保险学的教学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了教学效果。这些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对保险在认识上的误差导致的学习动力不强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较短,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较少,而一些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的存在很多偏见,认为很多保险都是骗人的,保险从业人员就是那些整天挨家挨户、低三下四求人买保险的人。这种认识对保险专业的学生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一些新开设保险专业的高校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许多学生在参加高考后,根本就没有填志愿保险专业,而是被学校调剂过来的。由于社会的偏见,学生本人及家长都不愿报考保险专业,认为上一个重点大学将来毕业出来卖保险是很丢人的事情,所以他们心里对学校的调剂存在着很大的抵触情绪,但是为了上一个重点大学也不得不服从学校的调剂。但是这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带来了相当大的消极影响,有的学生谈不上好好听课,甚至怨气冲天,把不满情绪发泄到教师身上,虽然这只是一小部分学生,但是对整个保险专业的学风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教师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教师缺乏保险行业的实践经验从而其教学效果不佳保险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然而,在教学环节中,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当今各大高校保险学的教学仍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即“老师讲,学生听和记”。对于已接受过十几年传统教学的本科生来说,已经厌倦了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课堂上学生有效参与不足,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有效实现。而近来所提倡的教学创新也仅是在教学工具上有所改进,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了一些高科技电子设备,老师的教案也由PPT所代替。不可否认,现代化的教学设备给教学带来了一定便捷,但并未触及到教学方式的根本转变,填鸭式教学、应试性教学手段等仍根深蒂固。教师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在实践方面的经验不足,懂得理论知识的教师很少或根本没有机会去从事保险实践工作,而富有实践经验的保险工作者也进不了保险教师队伍。在教学过程中,多数教师以讲授理论知识为主,鉴于保险专业的实践性要求,也有不少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然而,由于教师本身缺乏实践经验,所用的都是从书本上或是从网上下载的现成案例,并没有包含自身的感受,所以在讲授过程中难以做到生动形象,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

(三)学校对保险专业的投入过少使得教学所获支持不足良好的教学效果一方面来自教师的努力,另一方面与学校对专业的投入和支持也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个年轻的新专业,保险专业在大部分学校的地位都不如那些老牌专业,尤其是高校近些年热衷于搞名牌专业精品课程,把大部分资金及力量都投入老牌和名牌专业中,而像保险这些新专业,由于其力量薄弱,没有多少话语权,因此很难获得学校的支持,无论从教学的硬件还是从软件,无论从资金还是从资料设施的投入,都处在一个弱势地位。某高校近年虽然引进了几位教师,但是新设立的保险系基本上没有新投入的专项资金,对保险教学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几年之内都没有添过什么新的教学辅导材料及影像光盘。教师也没有机会没有渠道去保险公司从事人身保险的实践工作,个别教师自己联系去了也得不到经费及时间的支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教师在保险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常常感到无所适从。

三、保险学教学的创新策略

针对上述问题,要搞好保险学课程的教学,必须从加强对学生专业观的教育、加大对保险专业的投入力度以及着力提高老师队伍的素质等方面出发,努力创造保险学教学的有利环境,真正把高校建设成培养高质量保险专业人才的基地。

(一)加强保险专业本科学生的保险意识的教育在进行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对学生进行专业背景的介绍,可以和学生一起畅谈保险业最新动态等,也可以以自身的经历为例帮助学生逐渐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再者,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可以细分,根据学生兴趣和发展需要设置不同的主攻方向,例如可

设置从业资格考试、保险理论研究、保险法学、精算和保险营销等学习小组,这样学生可以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和方向并加深对保险专业的认识。此外,在保险专业本科教育中,还应强调挫折教育和诚信教育。保险属于服务性行业,且有其特殊性,尤其是保险营销这一领域,需要从业者有极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而这些是需要日积月累而达到的修养,因此,保险专业的本科生应该尽早有意识的培养这方面的品质。

(二)注重加大对保险教学软硬件设施的投入以满足教学的需要保险学作为一个新的专业,迫切需要得到各方的支持才能迅速成长,否则就有可能一蹶不振,所以加大投入力度是事关新专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在专业投入方面,一是要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从保险学科建设的实际出发,为教师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二是要加大人才建设步伐,除积极引进保险专业教师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力度;三是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要拨出一定资金用于购买书籍影像、举办保险研讨会、送教师去保险实际部门参加实践工作以及请相关人士来为教师和学生讲授保险实践经验等。

(三)创新教学手段,优化师资

要加强保险学教学的实践性,可以在高校成立“保险咨询”等一类实践性教学团体,组织学生到城市社区等地方进行义务咨询活动。这不仅为学生提供积累实践经验的机会,也能服务大众,充分体现了保险的人性化,为保险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再次,要充分发挥业界与学界互动作用优化保险教育师资。一方面,充分利用业界的各种资源培养和提高师资队伍,即建立充分利用和有效培养的互动交流机制。例如,高校和保险公司实行联合办学;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实验基地、课题合作等方式,为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提供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使教师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完善知识结构,增加感性认识,丰富自身经验,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应该大胆聘用业界专家型人才,吸纳其成为教师队伍中一员。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业界出现了一大批懂理论、谙实务、会教学的专家型人才,这些人才是发展我国保险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近几年在我国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一些教师弃教经商,而与此同时,业界却有不少热心保险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有意投身保险教育事业。国家和高校应采取优惠政策鼓励这些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人弃商从教,从而完善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保险教育的师资。

【参考文献】

保险创新论文篇(6)

一、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的构建

1.服务价值链基本介绍。服务价值链的思想是20世纪末哈佛商学院Heskett等学者提出,其核心观点是:利润、顾客忠诚度、顾客满意度、顾客获得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员工的能力、满意度、忠诚度及其生产率之间存在直接、牢固的关系,利润和回报的增长来自忠诚的顾客,顾客忠诚又来源于顾客满意,而顾客满意受感知的服务价值的影响,服务价值是由那些满意的、投入的、生产性的员工创造的,员工满意产生于对信息技术和培训的投资及员工授权的政策。

具体应用到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认为,保险企业的利润和回报的增长来自忠诚的顾客,顾客忠诚又源于顾客满意,而顾客满意受感知服务价值的影响。进一步推导,顾客的满意是来自于员工的服务,员工的服务主要来自员工的满意度。因此,归根到底,保险公司的服务价值是由那些满意、投入的、生产性的员工创造的。保险公司员工满意来自于岗位设计、工作环境、员工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及服务工具和技术支持等。保险公司员工满意度、顾客满意度,及其对企业利润的作用机理如图所示。

2.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的构建。服务价值链的根本点在于服务价值链主动地把相关的企业与机构组织起来,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时间的服务。同时,服务价值链是一个不断与顾客沟通、交流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和发现问题,设计并调整方案,为顾客解决问题,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控制和评估。同时,由于顾客服务导向型特征,专业服务非常具有针对性,强调每个顾客的特殊性并凸现各个客户的独特性,为顾客提供度身定制的服务。因此,服务型企业的价值链具有定制化特色,不像制造企业价值链那样定形和标准通用,往往会因不同的顾客和需求,甚至合作关系的持续时间而发生变化。

对于保险企业而言,服务价值链就是要把各项工作串起来,形成上工序为下工序服务、职能部门为基层服务、领导为员工服务的意识和氛围,并为此建立相应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流程畅通无阻,最终给客户提供最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打造企业服务价值链,需要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和业务流程重组等相关工作都围绕这条主线进行规划和实施,保证各种业务活动单元价值观的一元化和在创造“最大化”价值时的同向性,从而提高协同的效率。同时服务价值链需要向上下游拓展,实现与外部价值链的对接。

二、保险企业价值创新路径分析

1.企业的价值创新的基本理论。企业价值创新是W·钱·金和勒妮·莫博捏在蓝海战略中所提及的,在他们的逻辑框架中,价值创新是蓝海战略的基石。企业价值创新的战略逻辑是,企业不应该把精力放在打败竞争对手上,而是放在全力为买方和企业自身创造价值飞跃上,并由此开创新的无人争抢的市场空间,彻底甩脱竞争。

对于企业价值创新而言,“价值”和“创新”同样重视。一方面,如果只重价值不重创新,就容易使企业把精力放在小步递增的“价值创造”上。这种做法,虽然也能改善价值,却不足以使你在市场中出类拔萃;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重创新,不重价值,则易使创新仅为技术突破所驱动,或只注重市场先行,或一味追求新奇怪诞,结果是常常超过买方的心理接受能力和购买力。因此,要把价值创新与技术创新及市场先行区分开。

研究显示,开创蓝海的成功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分水岭,不在于尖端技术,也不在于“进入市场的时机”。这些因素在更多时候并不存在。只有当企业把创新与效用、价格、成本整合一体时,才有价值创新。如果创新不能如此植根于价值之中,那么技术创新者和市场先驱者往往可能会为他们所用。

2.保险企业价值创新的路径。保险企业需要对价值创新的全过程有一个系统的理解。从行业内部来看,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彼此链结,相互关联,组成了行业内的“价值系统”。再进一步,如果将保险企业至于金融行业作为流通大环境中的一个价值环节来考虑,那么保险企业的整个价值传递过程包括从保险订单、服务的供应到保险中介及销售渠道、再到终端客户、消费者等所有环节。

保险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销售服务。保险企业的目标是以客户为中心开展工作,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因此,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核心策略只有转变为价值链竞争,即转变为争取客户最大满意的服务竞争,企业才能得以生存与发展。保险企业的任务不得不从销售提升来创造和传递价值,而企业创造和传递价值的过程就是为客户服务。对于企业而言,员工比客户重要,只有员工管理好了,才能管理好客户。因此,企业价值创新的核心环节在于,企业应首先打造好企业内部的服务链,通过企业服务价值链驱动外部价值链。因此,打造企业服务价值链是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将客户的价值系统纳入企业的价值系统即企业的服务价值链,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生存。

因此,保险企业价值创新对于整个大环境来说是价值链系统中的一个传输增值环节,企业的价值创新链需要向两端延伸,向上下游拓展,实现保险产品在整个价值系统的增值。

三、服务价值链是保险企业价值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1.价值创新驱动来源之一:服务价值链可以优化顾客价值链,提高顾客价值。实际上,企业竞争差异性优势的来源有两个,即要么使客户的价值链更有效率,要么能增加客户的价值链的差异性,进而使得其产品和服务具有差异性。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的构建有组于保险企业优质服务的提供。保险行业是服务性较强的产业,顾客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产品本身,更有赖于高质量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的服务,也包括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通过为顾客提供送货、培训、安装、咨询、售后等一揽子服务,增加顾客价值是保险企业差异化营销的重要手段。

同时,服务价值链的构建有助于提高产品的柔性。高新技术产品的更新换代比较快,为了避免顾客的损失,打消顾客的疑虑,产品的柔性(兼容和升级)非常重要。提高产品的柔性就意味着提高了顾客的价值。

2.企业价值创新来源之二:服务价值链能够发挥价值信号的作用,提升顾客的价值认同。产品的独特价值能否创造有效需求有赖于顾客认同。保险产品市场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会影响产品独特价值的发挥。产品价值的不易感受性使得消费者在使用产品之前不可能全面了解产品的独特价值和企业为实现这种价值所做的一切努力。因此,企业能否使顾客清晰完整地感知、认同其产品的独特价值对于企业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

因此,应该认识到,保险企业的价值链和买方的价值链等对企业机制创新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否拥有高效率、高质量的上下游价值链就成为能否获取价值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之一。

3.企业价值创新来源之三:员工满意驱动企业价值的创新。员工满意度是员工对其工作中所包含的各项因素进行评估的一种态度的反映,据权威机构的研究表明,员工满意度每提高3个百分点,企业的顾客满意度将提高5个百分点;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公司,平均利润率增长要高出同行业其他公司20%左右。

(1)员工忠诚度推动员工生产力。忠诚度是指员工对其所属社会团体的目标、象征和宗旨等方面的坚信不疑的品质。高忠诚度的员工在处理单位内成员之间的问题时通常坚持单位内的规范和信条。同时,他们在面临外单位比本单位有更好的经济待遇时,仍然会选择继续坚持留在本单位工作,且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忠诚是效率,是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忠诚管理可以带来可观的回报。相反,对企业缺乏忠诚的员工给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使生产力下降和顾客满意度降低。经验表明,员工不忠将会影响20%~50%的公司业绩。

(2)员工满意度推动员工忠诚度。企业如何对待员工,员工就如何对待顾客。正如顾客忠诚度取决于顾客满意度一样,员工满意度提高的同时也会使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提高,对企业不满的员工将会导致其对企业的“不忠”,员工对企业不忠会导致顾客流失。对员工而言,满意乃指“对工作付出”与“从工作获得”之间的关系,且“满意是经由对工作评价后,所产生的喜悦或正面的情绪状态”。将员工视如内部顾客,使其能感受到如同外部顾客一样地满意,继而造就出更为忠诚的员工,甚至为企业带来实质的收益。

据权威机构的研究表明,员工满意度每提高3个百分点,企业的顾客满意度将提高5个百分点;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公司,平均利润率增长要高出同行业其他公司20%左右。因此,为使顾客满意成为一项事实,企业必须先让员工满意。只有员工拥有了这样一种对企业满意的正面情绪,才可能对公司忠诚。员工满意与忠诚,最终将决定顾客的满意与忠诚。

保险创新论文篇(7)

一、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的构建

1.服务价值链基本介绍。服务价值链的思想是20世纪末哈佛商学院Heskett等学者提出,其核心观点是:利润、顾客忠诚度、顾客满意度、顾客获得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员工的能力、满意度、忠诚度及其生产率之间存在直接、牢固的关系,利润和回报的增长来自忠诚的顾客,顾客忠诚又来源于顾客满意,而顾客满意受感知的服务价值的影响,服务价值是由那些满意的、投入的、生产性的员工创造的,员工满意产生于对信息技术和培训的投资及员工授权的政策。

具体应用到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认为,保险企业的利润和回报的增长来自忠诚的顾客,顾客忠诚又源于顾客满意,而顾客满意受感知服务价值的影响。进一步推导,顾客的满意是来自于员工的服务,员工的服务主要来自员工的满意度。因此,归根到底,保险公司的服务价值是由那些满意、投入的、生产性的员工创造的。保险公司员工满意来自于岗位设计、工作环境、员工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及服务工具和技术支持等。保险公司员工满意度、顾客满意度,及其对企业利润的作用机理如图所示。

2.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的构建。服务价值链的根本点在于服务价值链主动地把相关的企业与机构组织起来,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时间的服务。同时,服务价值链是一个不断与顾客沟通、交流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和发现问题,设计并调整方案,为顾客解决问题,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控制和评估。同时,由于顾客服务导向型特征,专业服务非常具有针对性,强调每个顾客的特殊性并凸现各个客户的独特性,为顾客提供度身定制的服务。因此,服务型企业的价值链具有定制化特色,不像制造企业价值链那样定形和标准通用,往往会因不同的顾客和需求,甚至合作关系的持续时间而发生变化。

对于保险企业而言,服务价值链就是要把各项工作串起来,形成上工序为下工序服务、职能部门为基层服务、领导为员工服务的意识和氛围,并为此建立相应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流程畅通无阻,最终给客户提供最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打造企业服务价值链,需要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和业务流程重组等相关工作都围绕这条主线进行规划和实施,保证各种业务活动单元价值观的一元化和在创造“最大化”价值时的同向性,从而提高协同的效率。同时服务价值链需要向上下游拓展,实现与外部价值链的对接。

二、保险企业价值创新路径分析

1.企业的价值创新的基本理论。企业价值创新是W·钱·金和勒妮·莫博捏在蓝海战略中所提及的,在他们的逻辑框架中,价值创新是蓝海战略的基石。企业价值创新的战略逻辑是,企业不应该把精力放在打败竞争对手上,而是放在全力为买方和企业自身创造价值飞跃上,并由此开创新的无人争抢的市场空间,彻底甩脱竞争。

对于企业价值创新而言,“价值”和“创新”同样重视。一方面,如果只重价值不重创新,就容易使企业把精力放在小步递增的“价值创造”上。这种做法,虽然也能改善价值,却不足以使你在市场中出类拔萃;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重创新,不重价值,则易使创新仅为技术突破所驱动,或只注重市场先行,或一味追求新奇怪诞,结果是常常超过买方的心理接受能力和购买力。因此,要把价值创新与技术创新及市场先行区分开。

研究显示,开创蓝海的成功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分水岭,不在于尖端技术,也不在于“进入市场的时机”。这些因素在更多时候并不存在。只有当企业把创新与效用、价格、成本整合一体时,才有价值创新。如果创新不能如此植根于价值之中,那么技术创新者和市场先驱者往往可能会为他们所用。

2.保险企业价值创新的路径。保险企业需要对价值创新的全过程有一个系统的理解。从行业内部来看,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彼此链结,相互关联,组成了行业内的“价值系统”。再进一步,如果将保险企业至于金融行业作为流通大环境中的一个价值环节来考虑,那么保险企业的整个价值传递过程包括从保险订单、服务的供应到保险中介及销售渠道、再到终端客户、消费者等所有环节。

保险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销售服务。保险企业的目标是以客户为中心开展工作,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因此,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核心策略只有转变为价值链竞争,即转变为争取客户最大满意的服务竞争,企业才能得以生存与发展。保险企业的任务不得不从销售提升来创造和传递价值,而企业创造和传递价值的过程就是为客户服务。对于企业而言,员工比客户重要,只有员工管理好了,才能管理好客户。因此,企业价值创新的核心环节在于,企业应首先打造好企业内部的服务链,通过企业服务价值链驱动外部价值链。因此,打造企业服务价值链是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将客户的价值系统纳入企业的价值系统即企业的服务价值链,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生存。

因此,保险企业价值创新对于整个大环境来说是价值链系统中的一个传输增值环节,企业的价值创新链需要向两端延伸,向上下游拓展,实现保险产品在整个价值系统的增值。

三、服务价值链是保险企业价值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1.价值创新驱动来源之一:服务价值链可以优化顾客价值链,提高顾客价值。实际上,企业竞争差异性优势的来源有两个,即要么使客户的价值链更有效率,要么能增加客户的价值链的差异性,进而使得其产品和服务具有差异性。保险企业服务价值链的构建有组于保险企业优质服务的提供。保险行业是服务性较强的产业,顾客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产品本身,更有赖于高质量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的服务,也包括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通过为顾客提供送货、培训、安装、咨询、售后等一揽子服务,增加顾客价值是保险企业差异化营销的重要手段。

同时,服务价值链的构建有助于提高产品的柔性。高新技术产品的更新换代比较快,为了避免顾客的损失,打消顾客的疑虑,产品的柔性(兼容和升级)非常重要。提高产品的柔性就意味着提高了顾客的价值。

2.企业价值创新来源之二:服务价值链能够发挥价值信号的作用,提升顾客的价值认同。产品的独特价值能否创造有效需求有赖于顾客认同。保险产品市场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会影响产品独特价值的发挥。产品价值的不易感受性使得消费者在使用产品之前不可能全面了解产品的独特价值和企业为实现这种价值所做的一切努力。因此,企业能否使顾客清晰完整地感知、认同其产品的独特价值对于企业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

因此,应该认识到,保险企业的价值链和买方的价值链等对企业机制创新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否拥有高效率、高质量的上下游价值链就成为能否获取价值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之一。

3.企业价值创新来源之三:员工满意驱动企业价值的创新。员工满意度是员工对其工作中所包含的各项因素进行评估的一种态度的反映,据权威机构的研究表明,员工满意度每提高3个百分点,企业的顾客满意度将提高5个百分点;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公司,平均利润率增长要高出同行业其他公司20%左右。

(1)员工忠诚度推动员工生产力。忠诚度是指员工对其所属社会团体的目标、象征和宗旨等方面的坚信不疑的品质。高忠诚度的员工在处理单位内成员之间的问题时通常坚持单位内的规范和信条。同时,他们在面临外单位比本单位有更好的经济待遇时,仍然会选择继续坚持留在本单位工作,且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忠诚是效率,是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忠诚管理可以带来可观的回报。相反,对企业缺乏忠诚的员工给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使生产力下降和顾客满意度降低。经验表明,员工不忠将会影响20%~50%的公司业绩。

(2)员工满意度推动员工忠诚度。企业如何对待员工,员工就如何对待顾客。正如顾客忠诚度取决于顾客满意度一样,员工满意度提高的同时也会使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提高,对企业不满的员工将会导致其对企业的“不忠”,员工对企业不忠会导致顾客流失。对员工而言,满意乃指“对工作付出”与“从工作获得”之间的关系,且“满意是经由对工作评价后,所产生的喜悦或正面的情绪状态”。将员工视如内部顾客,使其能感受到如同外部顾客一样地满意,继而造就出更为忠诚的员工,甚至为企业带来实质的收益。

据权威机构的研究表明,员工满意度每提高3个百分点,企业的顾客满意度将提高5个百分点;员工满意度达到80%的公司,平均利润率增长要高出同行业其他公司20%左右。因此,为使顾客满意成为一项事实,企业必须先让员工满意。只有员工拥有了这样一种对企业满意的正面情绪,才可能对公司忠诚。员工满意与忠诚,最终将决定顾客的满意与忠诚。

保险创新论文篇(8)

(一)风险的集中性。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产品和服务本身就是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物质和利益损失风险。保险公司通过承保活动,集聚了大量风险,这就需要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合理的分散化处理。同时,保险公司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形式,积聚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在保值增值的运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管理和运用风险。这就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成本的后发性。除了管理费用之外,保险业经营的最大成本是保险赔款。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据以收费的价格(费率),是根据大数法则,由保险标的过去的损失概率作为基本依据(即纯费率),加上一定的趋势修正系数、营业费用率和预期利润率(即附加费率)确定的。采取的是收费在先、赔款在后的经营方式。因此,建立在历史统计分析基础上的定价,与保险责任期满之后的实际损失赔款成本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一特点,客观上既要求保险公司具备较高的精算(损失率成本预测)管理水平,也要求保险公司具有良好的承保风险标的的同质性选择管理水平。

(三)产品和服务的同质性。保险产品和服务就其形式而言,不具有核心技术的独占性,也不受专利保护,极易模仿。任何一个新的产品和服务举措,只要竞争对手愿意,都可以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引进、移植或改造。因此,由产品的差异化入手打造公司的差异化,在保险行业是极其困难的。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异化特征,更多的要依靠管理的差异化形成法人行为的差异化,进而通过其理念传播、组织效率、员工行为等方面综合表现出来。

(四)经营的广泛社会性。有风险就有保险。保险公司的客户遍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其经营也随之带有较为广泛的社会性。客户类型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既要求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具有更加广泛的适应性,同时又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显然,这一特殊要求不但是对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一个巨大挑战,而且也是对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经营和服务素质的巨大挑战。

(五)经营管理活动的较大弹性。如前所述,由于保险服务对象的情况千差万别,风险事故损失情况各不相同,加之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在注册地的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在其经营管理活动中,保险标的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发生保险事故后损失金额鉴定等主要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弹性,使得保险公司在定价管理、成本管理、人员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上难以全面实现标准化。同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点多面广,管理幅度大,管理层次多,客户及其风险分布存在很多地域差异,这也拉大了保险公司管理的弹性。

二、保险公司管理创新的重点

(一)建立健全与公司目标高度一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基本保证。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创新,必须坚持为公司目标服务的方向,保持与经营目标的高度一致性。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的主要目标,较为适当的定位重点,是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综合经营、全面发展,而不是急于强调市场细分、精耕细作和品牌战略,必须重点关注以下三个环节:

1.关键业绩指标体系建设。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关键业绩指标体系的建设上,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主要表现在“核算方法不尽合理,财务统计指标所反映的情况与实际经营状况脱节,盈利能力评价指标缺乏应有的准确性;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缺位,短期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有针对性地探索建立符合公司目标要求的关键业绩指标体系,是国内保险公司改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来看,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盈利能力指标,包括利润率、赔付率、费用率等;二是发展能力指标,包括保费收入(销售额)、市场份额及其变化趋势等。需要完善的重点在于使其符合保险经营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完全对称的特点,消除会计年度与业务年度的不平衡性,使大数法则在时间上的影响得到合理体现。

2.关键行为标准建设。加强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和引导,是公司内控前置、确保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一环。找出关键行为,制定行为规范,实施标准化管理,无疑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达成目标的一个有效手段。同时,对执行关键行为标准情况的评价,也可以成为我们区分员工、评价干部、衡量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需要重点加以约束和调整的关键行为,主要集中在承保和理赔环节上。标准的制定,则主要应集中于有关行为在程序上的合规性,以及在结果上的有效性。

3.公司价值分享机制建设。保险公司以信誉为支撑,其经营具有永续性,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二者都不可或缺。因此,其激励和约束也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特点,把公司经营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同经营管理者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使其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目前,国内已有许多保险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了年薪制,但限于公司股权结构或资本市场发展水平,国内保险公司至今还没有一家上市,国际通行的以期权期股为重点的长期激励制度尚未建立。总体而言,处于短期激励尚可,长期激励欠缺的局面,而且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在此情况下,有必要从滚动养老年金、任期综合奖励等方面研究实施符合现阶段实际的长期激励制度,建立健全公司价值分享机制。

(二)构建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公司是否能够有效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结构是否合理。保险公司的组织管理模式,必须符合保险业的特点,从现实的情况出发,我国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创新的重点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大区执行管理模式。即由总公司在各大区设立总部派出机构或事业部,把原属总公司的部分执行、监督职能前置下移至各大区派出机构负责实施。此举似乎有增加管理层次的弊端,但也有管理幅度适中、执行监督到位、分类指导有效等优势。如果职责划分得当,应当不失为一个有利的选择,值得深入研究探索。

2.资金集中管理模式。这一模式虽已被国内保险公司广泛采用,但集中的程度和效率却各不相同。其中的差异,主要在于科技应用水平和制度安排适应性不同,组织管理模式已不再是主要问题。

3.以渠道管理为主导的销售组织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尚未得到普遍认同和广泛采纳。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采用了按团体、个人、银行等渠道管理为主线划分的销售组织管理模式,但财产保险公司却仍然习惯于主要按产品区分部门,渠道管理职能重叠,效率偏低。由于多数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需求上都具有综合性,同一个客户往往要购买多个保险产品才能满足其风险保障需要,因而,为了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销售组织结构必须有利于销售活动的多产品并举。同时,各个分销渠道所针对的目标客户群一般都具有特定性,抓住了渠道,也就等于抓住了特定的客户群,其作用和地位不容忽视。以渠道管理为主线组织管理销售活动,既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各个险种的联合销售,又有利于保险公司对不同渠道的分销效率进行评估,研究制定不同的分销策略,提高销售组织绩效。因此,销售管理创新在保险公司不仅必要,而且大有可为。

4.以产品为主导的内部经营管理模式。是指保险公司按照各险种的特点划分不同类别,以相似的类别为基础建立管理职能部门,从而对各类产品的适应性、盈利能力进行评估、精算,进而作出恰当的计划、控制、调整决策,并适时提出产品开发需求。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主要对象是各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主要任务是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促成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随着保险产品体系的不断丰富发展,各险种的专业化程度也日益提高,客观上也需要保险公司在专业化管理上不断创新,以产品为主导划分管理组织,应该是一种有利于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的选择方向。

5.以项目管理为主导的研究发展管理模式。最大的优点是富有效率,便于核算。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这类任务明确、阶段性强、涉及面广的活动当中,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因此,在产品研发、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及其管理方面,应当逐步推进项目管理制。

(三)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导向不断改进业务流程

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导向改进业务流程,要求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设计上,不仅要考虑自身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需要,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其本质都在于提高保险活动的效率,对双方都是大有裨益的。保险公司业务流程的变革创新,重点在三个方面:

1.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是改进业务流程的基础。在客户和保险标的基本情况、当前和历史投保情况、保险标的风险评估及其变化情况、出险索赔情况、产品实际经营状况等信息管理方面,我们改进工作的余地还有很多,通过技术创新推进流程创新的空间仍然很大。

2.整合客户服务部门和流程,是改进业务流程的关键。整合面向客户的部门和岗位,本着内繁外简的原则调整其工作流程,建立集中统一的客户服务平台,既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又有利于提高客户服务效率。一方面,在良好的信息技术平台上,通过建立集中的承保理赔审核处理中心,可以把管理和服务活动变分散为集中,变多层为单层,变无序为规范,从而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另一方面,引入网络数字化管理手段,通过建立无边际标准化服务网络终端,可以增强大量一般标准业务处理的快速通行能力,进而大大提高客户服务的快捷性。

3.“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历来是企业管理追求的一个理想运行境界。目前,在国内保险公司中,基于机构和人员行政职级的授权比较普遍,而基于具体业务操作人员技能、操守的授权授信制度则普遍缺失,造成“外行拍板、内行经办,责权错位、以政代专”等现象大量存在。这既是授权不当的突出表现,也是用权无度的制度根源。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首先应当建立类似“文官制度”的技术管理队伍,并使之相对独立于行政管理序列,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业务技术管理人才。其次,应当合理调整授权对象,使行政管理授权与业务管理授权适当分离,把各种管理职权授予具有相应技能的专业人员。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业务处理流程的进一步畅通,才能充分保证公司稳健经营、规范管理基础的稳固。

(四)持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1.要从内部组织结构的标准化抓起。如前所述,不同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确定的不同目标,选择不同的组织结构模式。但同一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则不宜再以“因地制宜”为理由,各自为政,各搞一套。否则,组织内部的协调性、一致性必然受到严重削弱,公司目标的实现就会失去有力的组织保证。

2.要从行为规范入手。正确的程序,是获得正确结果的前提。新的《保险法》颁布实施,对保险公司的诚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员工服务行为管理、提高诚信服务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在行为管理方面,尤其要抓住销售服务行为、核保核赔行为、理赔服务行为等与公司经营目标关系最为密切的重点环节,尽快实现统一化和标准化。

3.不能忽视标准本身的简洁性和兼容性。近年来,多数保险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建立健全了标准化管理制度,不少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甚至通过了ISO认证。但从实施情况来看,普遍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所制定的标准缺乏简洁性和兼容性,掌握执行困难,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贯彻精简的原则,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大力加强和改善人力资源管理

1.职业培训管理。培训是满足公司人力需要的最有效的手段。训练有素的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资本。目前,舍得培训投资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多,但“投资”针对性不强、系统性不高、规范性不够却是效果不佳的症结所在,尤其是产险公司,存在的问题就更多一些。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首先,应当尽早摒弃“师傅带徒弟”的员工培养模式,着力提高新人培训的标准化和全面化水平,尽快形成合格操作人员的快速培养机制;其次,要把员工培训当作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保险创新论文篇(9)

中国保监会和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为一直发展滞后的旅游保险市场立下了规章,进一步加强了对旅游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指明了旅游保险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人数规模巨大,旅游各环节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风险和违约责任等风险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然而,旅游保险业的发展却一直不尽人意。因此,深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加大旅游保险的创新,是保险监管机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和旅行社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旅游市场现状

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均快速增长,旅游产业规模日渐庞大,已成为全球第五大旅游国。经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统计结果表明: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2029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到292.96亿美元,国内旅游出游人数达到12.12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到5286亿元,国际国内旅游业总收人为7686亿元,公民出国(境)人数达到3103万人次,各项统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旅游市场壮大的同时,风险保障必不可少。令很多保险公司感到困惑的是,与热闹的旅游市场形成了巨大反差的国内旅游保险,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在一些地区甚至会遭遇出行者的冷眼。就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的旅游保险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而且将成为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发展旅游保险为旅游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服务是保险公司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旅游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

(一)我国旅游保险起步较晚

1997年国家旅游局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将旅游意外险明确为强制保险,由此确立了我国旅游保险的基本框架。1999年,中国人寿在国内首家推出了《旅游意外保险条款》,随后其他公司也纷纷效仿,旅游保险渐成规模。

在国外,旅游保险由来已久,在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国几乎成为旅行必备。然而,旅游保险进入中国消费者的视线还是在近些年,而且是随着一些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保险”才渐浮出水面。

前不久,一家调查公司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旅游消费者进行的调查中显示,7成以上受访者近两年内有过两天以上外地旅游经历,但其中一半以上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其中,出境游购买情况好于国内游。而国内一些旅游风险系数较高地区或特种旅游、探险旅游等需要购买保险的人更多一些,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机制及政策措施的不健全,使旅游保险的发展一直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

(二)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认知程度较低

一家专业调查公司曾对旅游保险市场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在7成旅游者当中,一半以上的消费者在旅游时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另有2成的消费者说不清楚自己是否购买过旅游保险;购买旅游保险者仅占3成左右,且购买金额多在10元以下。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旅游者数量之所以如此少,主要在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外出旅游时间短,不会有什么风险。另外,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同时,旅行社保险公司出售相关的旅游保险,由旅游者自愿选择。由此,不少旅游者认为旅行社已经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自己就不必再投保意外险。

据了解,近80%的旅游者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是旅游局要求旅行社必须为旅客投保的险种,属于强制险,它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当旅游者因个人原因、人身意外等出险,而与旅行社无关时,旅游意外险保障的则是游客的利益。

(三)旅行社责任保险尚不够完善

根据规定,旅行社年检必须签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有的旅行社的经营者并没有真正重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作用,投保的目的是为完成年检的一道手续,因此多少交一点保费有个合同就行了。对此,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实际上旅行社责任险并没有起到责任保险合同应有的作用。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内容,取决于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然而实践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的不少内容与规章有很大差别,而保险合同中的一些内容对保险公司本身并没有约束力。同时,有些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在责任范围认定方面不清楚,责任和免责范围划分上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理解上存在分歧,导致旅行社风险无法通过保险转移,保险人容易逃避保险责任,拒绝理赔。

目前,旅行社责任险还不够完善,比如保险公司明文规定,旅行社组织的赛车、赛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最终该由谁来承担呢?由于旅行社责任险有很多除外责任,因此,旅行社责任险并没有解决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的转移问题。

(四)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存在认识误区

一份旅游意外险所需的费用并不高,大约是在10至20元左右,那么,这个市场应该在100亿元左右,相信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这一数字都不会无动于衷。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反应不如预期。尽管有个别保险公司已经看到旅游保险这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但是,国内保险业漠视旅游保险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产品种类简单

目前各保险公司开办的险种仅为人身意外险、医疗险等产品,责任范围保守,投保方式固定,缺乏选择余地,无法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保险保障需求。旅游者在旅行期间可能从事的潜水、骑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通常属于“除外责任”,并不在保险公司办理旅游保险业务范围之内。目前开办的这些保险很难囊括旅游者在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无法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要。

2.宣传比较乏力

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的宣传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宣传投入不足。通过旅行社投保的游客多数不清楚是否投保、投保了什么险种、拥有哪些权益以及如何索赔。更多的自助旅游者(约占90%)则成为旅游保险的盲点。

在近几年黄金周期间,多家保险公司虽然都推出了新的旅游保险产品,但很多产品只是基于市场竞争的“应时应景”的需要,至于产品出来是否热销,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不抱乐观的态度。因此,也没有组织大的宣传和产品推介活动。3.销售渠道单一

目前,各保险公司开辟的投保渠道非常有限,仅有旅行社、上门购买、业务员展业三种形式,各保险公司主要依赖旅行社代办这种销售方式。目前多数保险公司都满足于这条“主渠道”,在探索更加有效的销售手段方面无所作为。当意外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手续也十分烦琐。

由于对旅行社来说推介旅游意外险,并没有直接的收益,所以他们也就不会全力推介,不能为游客做详细而耐心的说明。有些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受询问时,甚至习惯以旅行社责任险“包括行程中的所有安排”作为解答,从而直接导致游客对风险与保护自身利益意识的薄弱,进一步消退了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热情。

三、新形势下旅游保险创新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近几年,游客遭遇意外事故的频率越来越高,旅游意外的不断出现加强了游客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打破了人们旧有的旅游消费观。同时,越来越多的旅行社都在考虑如何有效地规避、转嫁旅行风险,在服务游客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当前,不少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再只顾价格和线路,更多的人开始考虑安全系数,关注旅行社的品牌。游客及旅行社风险意识的增强,客观上将为我国旅游保险的健康发展打开广阔的“上行空间”。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旅游保险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对旅游保险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同时,要充分调用公用社会资源来增强宣传效果。一是在国家“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中增强旅游保险的提示,黄金周期间,中央电视台中消协“交通事故不属于旅游责任险范围,提醒旅游者参加旅游意外险”的新闻提示就是成功的案例。二是要求旅行社等中介机构在销售旅游保险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真正扩大旅游保险的宣传覆盖面。三是通过专业或旅游网站介绍旅游保险的产品特点和购买指南等相关内容。

(二)整顿与规范旅游保险市场

首先,应该把“旅行社责任险”变为“法定保险”,这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现在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险,只是商业保险,是各保险公司制订的,而规章所指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在性质上是法定保险。商业保险和法定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由保监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依据规章制订统一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统一费率,将“旅行社责任险”这个商业保险真正变成由政府颁布的法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旅行社责任险的作用。再之,要切实解决旅游保险同质化严重、市场恶性竞争、游客满意度下降、保险服务滞后等问题,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保险的抗风险能力。中国保监会与国家旅游局应进一步加强旅游保险市场的规范,逐渐完善各项制度。将普及旅游保险工作作为旅游主管部门的一项监管职能,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把旅游保险纳人旅游行业管理和年度考评之中,依法强调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真正成为普及旅游保险的主渠道。

(三)开发旅游保险新产品

从目前的旅游保险产品本身来看,存在着保险产品不完善的问题。目前虽然市场上开发了一些旅游意外险产品,但旅游市场上急需的险种还不少,如饭店公共责任险、旅游景区公共责任险、特种旅游保险等。只有丰富险种,才能给人们以较大的选择余地。保险公司要加大旅游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根据市场特点开发设计满足旅游者住、行、游等各方面需求的保险产品,为旅行社提供有效的防范风险的“保护伞”。在丰富保险条款内容的基础上,提升旅游保险产品品质,通过开发贴近市场的产品,为游客打造出更多个性化的旅游保险产品,以提升其内涵和品质来吸引游客。

传统的旅游保险绝大部分都是对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的风险提供保障,但日益成熟的消费者越来越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旅游保险所承保的范围,越来越显示出对保障高风险运动、24小时紧急救援、个人钱财、行李盗抢、旅程延误、个人责任等的“保镖”式的保障产品的需求。

目前正在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已将保险公司推上了旅游保险的前台,保险公司要从普及保险的层面来看待旅游险的销售,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让更多的游客了解旅游险,同时加大个性化产品的开发,促进旅游保险的消费。和保险业相似,我国旅游业也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但发展至今,旅游形式已经充分多样化,自助游、探险游、自驾游,各种新奇的旅游方式层出不穷。而这也从另一方面要求旅游保险及时更新,跟上旅游业的变化。

在完善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创新方面,一是着力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改进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三是要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四是积极推进旅游各环节保险。例如,在对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的规定中,对自驾车、自由行、自助游等新兴旅游业态,要在其开发推广过程中,加强旅游与保险的合作,提前做好新兴旅游市场的风险管控工作。要深人研究老年旅游、滑雪、探险、漂流等特种旅游类型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相关的特种保险产品,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四)健全销售体系

要进一步延伸拓展销售渠道,除保险公司、旅行社外,还应在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交通部门等旅游服务网点广泛设立机构,同时,应借助银行、邮政业务的蓬勃发展,在各网点推出简便、适时的旅游保险套餐服务。还可通过营销手段的创新,打破目前旅游保险营销格局,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投保、手机投保等拓展现代销售渠道,如在2006年“五·一”黄金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移动浙江分公司推出的航意险,只要发送短信即可购买,同时也使被保险人的权益的保障更为可信。短信投保的推出,被业界视为走出销售渠道窄、利润空间小的一次创新。短信保险大大简化了过去签署保单的繁琐过程,降低了业务成本和时间成本,即方便投保,也克服了原来手工出单的种种弊端。保险公司还可以把旅游保险做成卡,放在超市里,跟食品、电话卡一起卖,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真正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分销渠道,使旅游保险成为人们出门旅行可以随时、随地、随意购买的日常消费晶。

(五)探索提升保险附加值的有效途径

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拓展,旅游保险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延伸保险服务和提升保险附加值将成为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保险市场的手段。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SOs)联合推出的商务旅游计划及境外紧急救助行动、境外旅行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人保财险为境内旅游者设计的“走遍神州”保险卡、太平洋财险最新推出的“君安行”卡式服务、平安公司与慕尼黑再保险联合推出的“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等,都是提升保单附加值的一种有益尝试。参加保险的旅行者在商务、旅行期间,如遇到困难,只要拨打24小时专线服务电话,即可获得旅游咨询,行李、物品、旅游证件遗失援助,旅游救助等多项服务,将保险公司传统的事后理赔变为提前介入和及时有效的援助,突破普通保险产品“先自付,后理赔”的传统操作模式,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保障需求。在扩大保险服务范围的同时,还体现了一种人性化的服务和关怀。

保险创新论文篇(10)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政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3.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骗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1.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2.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3.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参考文献:

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77.

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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