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共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9 09:15:53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1)

二、后现代公共管理分析方法的框架和功用

后现代公共管理的分析过程就本质上而言是对作为“元话语”的现代性理论在宏大叙事制约的背景下进行的怀疑和否定过程,事实上是文化代码在语言层面上的解码和再编码。作为以否定和批判为特色的研究方法,后现代公共管理拥有自身独特的话语分析框架和研究模式。以福克斯和米勒为代表的建构性后现论认为,随着行政环境的变革,传统行政管理运作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大量社会问题已然无法在现代性的分析框架内获得解决。更有甚者,传统的治理“惯性”还强大地消解着诸如主义、社群主义等替代模式的发生,为此必须用后现代反思和批判的理念去重构公共管理的价值体系,以此引导和塑造行政体系新的行为模式、管理方法等。建构性公共管理分析方法的核心在于“倡导开放、平等、注重培养人们倾听、学习、包容和尊重他人的美德,鼓励多元的思维风格,提倡对世界采取家园式的态度等。”直击现代性行政统治所导致的“单向度独白”和异质性“次文化”盛行所造成的语言和理解障碍,有针对性地构建了后现代的分析架构。首先,引入了“公共能量场”的概念,为话语的沟通打造了良好的情境。“公共能量场”是公共政策得以制定和修改的社会场所,即将公共事务还原到由人的意向性控制的现象学的在场[2]。通过这一场所,公民和政府可以进行各种对抗性的讨论和“面对面”坦诚的交流,使具有不同意向性的政策话语在实践语境中有目的地进行争论。其中,“对话的基础是充分的信任、学习和倾听,其话语规则是交谈者的真诚、表达的清晰、表达内容的准确以及言论与讨论语境的关联性。”毋庸置疑,该话语体系和对话机制的确立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共管理公正、民主的发展价值,从而端正公共管理的发展航向。其次,建构性公共管理理论还对现实中的政策对话种类进行了剖析。它认为“少数人的对话”和“多数人的对话”形式都存在着客观的缺陷而无法满足公共治理和政策话语的要求。

而“一部分人的对话”形式因为拥有切合情景的意向性与真诚性等突出的优点,故其更加接近真实话语形式和政策网络建构的要求,在现实中更具有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解构性后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法默尔,他将后现代公共管理视为“对现代性之核心思想的否定”[3],认为后现代的研究方法的本质是一种解放的尝试,它要求公众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并实现充分的对话,提倡一种反行政的精神,打破传统公共管理中僵化等级体制和非人格化管理模式,消除官僚独占话语的种种特权。法默尔认为采用解构性的后现代方法能够质疑据以建立现代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开辟一种新的思维观念,为摆脱传统理念之定势束缚而扫清障碍。同时,随着现代公共管理不可治理性日益增加,作为一种解释和催化的力量,其能够用一种反思性的话语分析视角去超越和弥补现代性行政范式的缺陷。为了给后现论构建一个分析架构,法默尔深入考察了现代公共管理之特殊主义、科学主义、技术主义、企业精神以及解释学在具体应用中的偏失,对其进行了科学的解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构性后现代主义的四个核心要件,据以推动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其中,“想象”作为后现代主要的特征语词,是一种不依赖现代主义正统规则和程序的行政精神,它对于拒斥官僚体制范式的影响和培育新的理论作用巨大。“解构”的价值在于透视和反思现代公共管理的支撑理论和基础假定,使我们更好地认知当代政治和官僚体制的符号特征,从而在批判的基础上扩大公共管理的语言体系。“去领地化”的本质在于消解现代公共管理僵化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结合公共问题的情境破除垄断和隔栅,从而为探索公共管理话语体系的创造力服务。“变样”则通过反行政概念的描述,鼓励一种公共管理体系反叛态度的塑造,即以质疑和批判的思维去审视所有现存的政府制度和官僚机构。上述四大要件彼此作用和相互配合,促使公共治理活动持续突破传统统治思维和方式的限制,也为公共管理改革路径的探索提供了不竭的研究动力。尽管两种研究方法在分析路径和视角上存在着差异,但就总体上而言,二者在“反”的理论立场上却是相同的。其目标都在于将公共管理的发展与公共政策的运行置于崭新的研究框架之中,从而推动其研究视阈的转换和价值的重塑。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做出了变革。后现代一改传统公共管理的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结合客观情境提出了更为系统的研究方法,即知识获得的解释方法。该方法“更加关注价值(而不只是关注事实),关注主观的人类意义(而不只关注客观的行为),并且更加关注现实人们之间的关系所蕴涵的各种情感”[4]。从而促使人们以更加全景的视角透析公共管理的演进规律和发展目标,从而纠正了将民主、公正等价值排除在公共管理研究之外的狭隘思维。后现代分析认为,当前公共管理面对着的是一个多元化发展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复杂化和公众需求的多样化,必然要求公共管理在发展目标中全面回应效率、民主、公正等多种价值追求,在管理和宪制之间寻找平衡,做到事实与价值的相互协调和并行发展。其次,在治理方式上进行了创新。后现代公共管理反复强调了多元参与的重大价值。面对着复杂多变的行政环境,传统公共管理所强调的中心性、一元性以及等级观念、权威统治的理念已然过时。对此,无论是建构性还是解构性后现代主义都认为必须要开辟新的思维模式,摆脱传统行政发展定势之束缚。在其研究方法中更加强调多元共生,主张打破绝对主义,消解一元化垄断和等级隔栅,实现对立面间的差异共存和互动参与,使其后现代时期碎片化、开放化和多元化的生态特征相匹配。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从“公共领域”到“公共能量场”的转向,即通过公共能量场的打造,实现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相互交织、彼此博弈,使具有不同意向性和利益诉求的群体得以对抗性的交流和争论,在广泛参与和真诚对话中决定政府行为与公共政策的内容,保证公共管理的平等、公平和正义。再次,在管理重心上实现了转移。传统公共管理的研究基础是自由主义,其以代议民主为其治理模式,并始终将理性和高效作为公共管理追求的目标,从而过分关注其工具性价值。而随后产生的社群主义,则以集体主义为其理论的基石,以参与式民主为治理模式[5],一定程度上批判和纠正了自由主义的“效率至上”价值偏颇,但由于其在制度设计上缺乏统筹理念以及在应用中脱离体制的路径依赖,最终也变为了空洞的政治理想。后现代分析方法对前述两种模式均进行了批判和解构,认为攻克上述难题的关键在于形成一种新的话语体系。

福克斯、米勒等人认为在传统公共管理效率至上的目标规制下,导致行政权力至上,政府和官员垄断了公共话语权,而公民往往处于被支配的状态,这种“单向度独白”的对话形式与治理的要求背道而驰。对此,建构性后现代公共管理认为政府必须摒弃以往自身作为唯一话语者的角色,推崇开放性的思维方式,广泛倾听社会力量和公民的呼声,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话语交流来实现善治。同时,解构性公共管理也持类似的观点,法默尔认为后现代公共管理作为对现代性的反叛力量,其应当致力于深刻解释和修正传统的官僚体制,而最有效的途径便是反思性语言范式的应用,即通过一种具有游戏性和协调性的对话过程,来弱化传统公共管理的正统教条,彰显公共管理的民主价值,从而为公共管理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道路。最后,在研究范式上进行了转换。后现代公共管理分析方法通过自身的语言体系和话语系统的构建,推动了公共管理认知和研究范式的转变。在批判传统公共管理认识论的基础上,后现代主义提倡将语言和话语作为公共管理研究的核心问题。其中,法默尔将公共管理视为一种独特的语言体系,认为可以通过对行政信息的解释、整理和安排来分别从公共管理语言的表层和深层探讨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这种新的范式作为语言的解码和再编码,其实质就是公共官僚机构语言的潜在内容进行反思、协商和交流的过程,进而为公共管理的发展探寻解释和提供催化之力量。而福克斯、米勒等人则从另一视角论证了语言、话语体系对于认知和建构公共管理理论的重大价值。他们在梳理和归纳现存话语体系和对话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政策网络中的“一部分人对话”的核心理论,修正了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理论中“元话语叙事”的框架。他们认为在公共能量场中,对话的达成必须有规则,这些规则必须确保公共话语的正当性,而“一些人的对话优于少数人的对话和多数人的对话,其针对特定语境的话语和不愿遭受愚弄与任意差遣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参与,切合语境的意向性和真诚性的提高大大超过了它的缺点[6]”。因此,部分人的对话形式一方面消解了自由主义的范式,使单向度的独白让位于了切合语境的多元对话;另一方面又防止了缺乏制度规约的社群主义以及无政府状态,最终形成了一个卓有成效的对话平台和共治系统,推动了现代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范式的转型。

三、后现代分析方法对我国公共管理发展的启示

后现代主义作为对现代性发展的一种辨证的“反”,其开放的思维方式和独特的话语分析视角,以及所提出“去中心”和“多元化”的建构主张均对我国当前的公共管理学研究和发展产生着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其中以下方面尤其值得关注:第一,后现论及其研究方法与公共治理的理念和分析框架自然吻合,有助于推进我国治道变革之进程。后现代研究方法高度关注客观行政环境的特征考察,结合公共事务复杂化和公共利益多元化发展的时代特征,其尤其强调开放化、差异性和多元整合的价值理念,致力于打破一元化垄断和等级隔栅的传统统治模式,提倡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多元共存和合作共治。它在科学地整合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之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主张构建“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定共同的目标等途径,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从而致力于推进社会权力分配格局的重大改变。上述分析思路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和行政改革攻坚阶段的我国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后现代分析方法力图使公共管理变成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话语系统和行动体系,政府在其中不再是公共资源唯一的享有者和分配者,也不是公共管理的“元话语”,而应当将自身的职能收缩在理性的疆域之中,并积极支持和培育社会力量的发展,将垄断的权力合理地分放、让渡于市场和社会,整合各种力量,将各类民间资源有效地导入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行列,打造权力共享、责任分担、各司其职、各守其位的合作治理局面和多中心互动的公共话语体系,从而高效地解决公共问题和最大化地增进公共利益。

第二,后现代研究方法有助于科学探索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模式和策略。后现代的公共管理的研究方法,批判了传统公共管理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在信奉“对话”的理论基础上,尤其强调解释方法的应用,促使人们更加关注公共管理发展的终极价值。它科学地调试了管理主义和宪制主义辩证关系,将民主、正义等价值植入公共管理的范式研究中,纠正了公共管理发展的偏向,并在批判和整合多种分析理论的前提下,结合情境设计了合理的发展范式和对话方式。我国的行政发展既不能完全照搬西方自由主义的唯理性的行政模式,也不能重新回到古老的唯价值的社群模式。而正确的方法是将自由主义的合理性和社群主义的合价值性统筹起来,寻找一条居间的改革、发展道路。具体而言,行政改革要始终遵循行政发展的民主化价值取向,即在公共管理中始终坚持开展广泛和真诚的对话,建立政府和民众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做到以民为本、以民为先,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和公共服务的高品质。另外,应加大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的力度,积极借鉴工商业界和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策略、技巧和方法,从而持续管理的水平和绩效,彰显公共管理的工具性价值,以在效率、民主、公正的关系统筹和平衡中,稳步推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之步伐。

第三,后现代研究方法所建构的全新的公共管理话语理论,对于我国公共决策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后现代研究方法将“公共能量场”作为其话语理论的核心,“场”具有显著的意向性和目标性,其反映到实践层面便是政府的行为、政策和公共物品必须符合特定的情境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能量场”的提出为公共政策的制定、修改以及各话语主体进行对抗流提供了场所,秉持着开放、民主的治理思维,后现代方法倡导多元主体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能够持续进行互动参与和坦诚讨论,从而彻底改变传统模式下政府垄断话语权之“独白”状态,要求政府制度化的保障民众的知情和参与权,认真倾听一切人的“声音”,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在上述思路的引导下,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事实上形成了一种科学的结构模式,其功能在于持续协调和整合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形成多元主体权力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格局,从而有效推进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最终消除政策执行中的各类阻滞因素。同时,后现代研究方法还对公共政策中管理者单向决定和民众多元选择两种模式的矛盾境况做出了分析,其中,作为精英政治的“少数人对话”,往往使公共政策制定权过于集中,从而令其民主性、正当性丧失,并且直接影响其科学性;而“多数人的对话”是理想化的政策模式,但由于实操性差和规则的欠缺,又往往易于导致无政府和无秩序之状况。因此,两者均无法与现实环境的要求相对接。基于此,后现代便提出了“一部分人对话”的理论,即从特定的语境出发将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反馈置于由一定数量的政治参与者协调、对话和博弈的过程之中,克服了集权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双重弊病,使做出的公共问题解决方案既不失公共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又确保了公众的意向性和目标性,从而有效地拓展了公共政策理论发展的路径。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2)

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新问题公共管理探究通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管理者的立场和公众的立场。站在管理者的立场上,公共管理探究主要关注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公共部门,如何才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管理探究主要关注“公民怎样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注:HowardFrant:UsefultoWhom?PublicManagementResearch,SocialScience,andtheStandpointProblem,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2,1999,p.324.)。显然,这两种立场都没有脱离公共利益这个核心新问题:前者以“公共部门如何实现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为焦点;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样被实现的”为焦点。进一步对比可以发现,前一种主张所说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种主张则意指现实的公共利益,它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实上,探究公共利益时有两个关键新问题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虚幻的)还是现实的(具体的)?第二,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吗?围绕这两个新问题,本文将在区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别的基础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进而力图阐明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新问题。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轻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和其相对应,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和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一)共同利益和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1.共同体的规模和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轻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轻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假如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办法。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平安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平安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平安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2.共同体的性质和共同体利益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索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和‘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和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3.共同体的层次和共同体利益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平安和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和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办法。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假如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索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在探索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功能,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假如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和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假如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假如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假如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和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论”,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非凡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一)公共利益的内涵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和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心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和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和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熟悉,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和公众有关的”,它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现代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再次,公共利益和中心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熟悉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会主体的补充功能。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和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和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2.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给。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假如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需要非凡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法律等制度布置,国家平安和防务,发展初等教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和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布置以及国家平安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现代公共管理探索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三、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新问题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影响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新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探究对象。这对于探索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内容。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和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和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和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第二,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功能。政府究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第三,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布置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和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可见,政府的核心功能是不可替代的。这种核心功能还表现在它为其他管理主体进行公共管理提供了制度化的途径。在这里,其他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利他性、自愿性的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虽然也参和其中,但其营利性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上升为公共管理主体。由此可以认为,公共管理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化的开放主体体系。这也是和国外公共管理仅仅聚焦于公共部门相区别的一个标志。这种制度化的途径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组织基础。同时,以公众为立场并不代表公众只是被动的、挑剔的消费者,因而也并不是和公共管理主体相对立的群体。既然公众可以从公共物品中“共同受益”,他们也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除了以税收等方式集体地购买不特定的公共物品之外,公民参和也是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它不仅是集体表达利益需求的途径,也是和公共管理主体合作从而降低管理成本的方式。综上所述,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公共管理都应该以公共利益为核心。而探究立场从管理者向公众的转变则要求公共文化的转型。新型的公共文化同样需要关注公共利益这个本质新问题,需要关注政府的公共管理,但更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体系、建立和公众之间的良性合作关系。这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战略性管理框架。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3)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一)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

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

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

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3.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

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二)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

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

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页。),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页。)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为“公众的或与公众有关的”,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现代公共管理转向公众立场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公众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为公众利益既有纯私人性质的,也有公共性质的;公众除了消费公共物品之外;还大量地消费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则应该代表公众利益,否则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为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决定的。尽管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谁都无法否认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一方面,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因为政府是代表者和维护者,而认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来维护、增进和分配。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会主体的补充作用。事实上,西方国家大量出现的志愿性团体、社区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也同样可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

2.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以上两种特性都是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讲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虚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现实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页。)如果将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产权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话,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质。而非竞争性则从实际上保证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这决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质表现形式;进而,公共物品的现实性决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这种特征往往被误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为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不能否认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确存在,但不能借此认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应该具有这种特征。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事实上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物品来实现的。

从纵向上来说,我们可以根据共同体利益的层次性来界定公共物品的层次性:(1)全球性或国际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种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一个统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务市场和基本知识,都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2)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国家安全和防务,发展初等教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国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础设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处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属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区性公共物品:社区绿化与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基础设施等乃是社区性公共物品。

从横向上来说,同一层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1)基础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础设施一类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宪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国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会保障、疾病防治。(4)服务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保健等服务性公共项目。

由此可见,公共物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实际上代表着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了。这是现代公共管理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从而确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和公平分配的基础。

三、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从上述对公共利益本质属性的阐释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对普遍的影响力,那么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就应当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传统观点基本上秉持着管理者的立场,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为核心研究对象。这对于探讨政府这个最大的管理主体如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却力图改变这种立场,顾客取向和结果取向并不仅仅是政府公共价值观念转型的目标,它也蕴含着公共文化转型的核心内容。同时,市场化供给机制的引入似乎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甚至是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的参与同样能够带来有效的产出和更高的绩效水平。因此,转向公众立场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现实基础。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利益是现实的。它表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与公众个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自由选择、自主决定而得到实现;而前者则需要集体行动、有组织的供给方式才能得到满足。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大的、有组织的供给主体,这由政府传统的公共责任所决定。但仅仅有公共责任并不能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政府的能力和绩效状况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批判的焦点在于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满足公众的需求。即使对这一相对普遍的现实忽略不计,也应当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这两大前提,必然要求寻求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从西方七十年代以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来看,基本上都倾向于放手让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供给。改革的成功经验都贯穿着“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体信念。这一信念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是必然的理性选择,也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公共利益的组织基础。

第二,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也就是说,主张多元化供给并不能全盘否认政府的作用。政府毕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体。

第三,这一信念意味着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性的制度安排来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供给,也可能通过集体购买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这样,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够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4)

公共性价值的内涵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公共性”内涵尚未形成统一的理解,但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伦理价值层面上,“公共性”必须体现政府活动的公正与正义。其次,在公共权力的运用上,“公共性”要体现人民和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支持公民社会,体现公开与参与。第三,在利益取向上,“公共性”意味着公共利益是政府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必须克服私人或部门利益的倾向。

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内涵可以归结为公共精神。

现代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应包括四个方面:民主的精神,即人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法的精神,它意味着政府的一切活动应受到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制约;公正的精神,即承认社会公民应具有平等的权利并不受公共权力所侵害;公共服务的精神,即政府的公共服务应尽可能公平分配,政府的施政过程应平等、公正和透明。这四种公共精神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实现方式应是:逐步实现政府与公民平等化;行政权力既受到保护又受到制约;行政活动既有效率又有责任;公共行政是由民众驱动的、积极的、合作主义的、参与的过程等等。公共性价值的内在要求在2004年国家统计局新颁布的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划分规定里,明确了税务部门“公共管理”部门的行业性质。税务部门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具有与其他公共部门相同的价值取向。它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其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第二,用来从事税收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

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因此,税务部门应该是一种“公益组织”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组织”。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当然我们需要澄清的问题是,公共性不是税务行政管理的主导价值取向,而不是唯一。

在实践中,人们发现除了正义性和公平性以外的主导价值,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也有安全、自由度的价值要求,也有成本——效益的核算问题。按照公共性的要求,作为税务部门的公务员,其道德价值坐标应包括三个主要向量:其一,税务公务员必须建立对公共利益的信仰;其二,必须对其执掌的公共权力,如征税权、检查权、稽查权、核税权等,以及自己的定位有着充分的自觉;其三,必须确定无私奉献的价值目标。

前三个维度反映了社会对税务部门行政管理绩效量的要求;秩序、公平和民主的价值取向是一种解决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冲突的互动行为模式,反映了社会对税务行政管理质的要求,后者在税务行政管理效率评估的过程中,可通过纳税人的满意程度这一价值判断来体现。

公共性价值根源在经济学领域,由于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的存在,便有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划分。人类为了满足私人欲望,在经济上需要有一些物品供自己消费,以维持自身的存续和繁衍。

此外,由于人类还存在着一些不同层次的公共欲望,因而还需要有一些物品来满足,这些物品便被称为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因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而不像私人物品那样具有独占性、消费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因而它不能或不适宜由市场来提供,而通常由政府来提供,由此产生了公共部门,公共部门产生的特殊背景使其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对公众利益的追求和公共服务的重视。

可见,公共部门的公共性价值导向根源于“公”、“私”二元结构所产生的矛盾。税务行政管理就是税收征管资源的配置问题。具体来讲,税收征管资源是在贯彻各项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遵从水平而开展的税收管理活动中能够起主体作用的各种资源的总称,特指对税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能够投入和控制的各项资源要素,这些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税收征管资源是整个社会资源的一部分,来自于公众的委托,其根源是公共需要即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是公众为了取得公共产品而必须付出的代价。税务部门负责组织收入,其征税权是公众的赋予,与公众形成委托关系。另外,如果借用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理论(企业是对于市场的替代)来看待公共部门,公共部门及其权威也是对市场的某种替代。

因此公共部门存在的理由是:政府通过垄断赋税进行公共管理的成本,通常要低于社会成员在完全市场化之下从事公共事务的交易成本,即在社会资源分配给公共部门之后,社会总效益较分配前应该是增加的。当然,不管从公共财政的角度还是从交易成本的角度,一方面说明税务部门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其价值导向的基础。

优化税务行政管理近年来,在加入WTO、体制改革、经济转型三大合力的推动下,中国正在迎来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最深刻的大变革,在职能转变上,突出表现为管制行政的传统正在被摒弃,服务行政正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被注入到政府职能设计和政府行政中来,政府发挥作用的重点正在逐步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管理部门,税务机关也要进行相应的职能定位和转换。按照前述公共性价值导向的要求,税务行政管理的变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税收立法的民主性现代税收概念也被学者称为“民主税收”。在此前提下,税收只能是满足人民自身福利需要,并经人民同意而征收的由人民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费用。在实践中,税收的民主性则主要体现在税收的立法上,而且民众参与是民主概念的题中之义,税收立法民主必然要求民众参与。200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召开了听证会,迈出了税收立法民主化的重要一步。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5)

(二)关于马克思公共管理思想的基本内容西方学术界有人认为,公共管理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语,马克思主义内含公共管理思想。德国学者李博(WolfgaugLippert)经过考证,发现汉语中“共产主义”一词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汉学家造出来的,内含“公共财富”,因此,可以把“共产主义”直译为“公共主义”。西方现代公共管理学的创始人伍德罗•威尔逊认为:“行政学的博士都产于欧洲。”在这些博士中,施泰因第一次提出了“行政学”的概念,可称为现代行政学的奠基人。而与施泰因同时代的博士马克思,阐述了共产主义的公共管理思想。施泰因的公共管理思想侧重于“管理”。而马克思的公共管理思想则侧重于“公共”。美国学者德怀特认为,“美国现代行政管理理论与英国费边主义有许多相似之处,而费边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有一定的渊源。”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指出:“马克思的公共管理思想是对近代资产阶级公共管理思想的批判和扬弃,其基本内涵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人本性、历史性。马克思公共管理思想为建立‘现代福利’制度提供了有益启示。”

二、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西方现代公共管理学。同时,恢复建立了中国行政管理学,出版了一些中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的著作和教材,代表作有:戴大祝主编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李福玉等主编的《中国行政管理学讲座》(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田禾撰写的《中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导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李世英主编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通论》(中国展望出版社,1987年)、徐学武主编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教程》(湖北科技出版社,1987年)等。这些教材与著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批判地借鉴西方现代管理理论中有价值的成分,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理所当然,其中,包含着一些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思想。我国高校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设立行政管理学科,并在20世纪90年代形成了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共管理学正式定为一级学科,而以往的行政管理学则成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此后,学术界开始重点研究西方公共管理学,而一度中断了对马克思主义行政管理思想的研究。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理论来源国内学者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批判地继承西方传统的公共管理思想的精华而产生的。武汉大学李和中教授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以公共权力的特质为主线,总体性地描述了公共管理的历史嬗变,阐释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观。从理论来源的角度分析,它渊源于古希腊的政治思想、自由主义价值观念、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是多种政治思想的扬弃和整合。全面分析其理论来源,有利于理清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观的理论脉络,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思想。”

(二)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文本依据在学术界,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体系中,不存在明确的公共管理思想,即使有,也是零散的,不成体系的。因此,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从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文本中寻找理论依据,很少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寻找理论依据,“甚至有人干脆就否认马克思恩格斯有政府公共性思想,”针对这种错误倾向,有学者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为依据,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具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思想。曾峻在《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研究———可能性、必要性与基本取向》一文中,比较详细的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文本为依据。他指出:“马克思恩格斯使用过‘公共管理’概念。该词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中至少出现过三次。”“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的场合使用和分析过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制度、政府职能、行政改革、廉洁政府、廉价政府等概念和相关现象,对市民社会、官僚和官僚制度、中央集权和联邦制也有大量论述。”

(三)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基本内容唐铁汉比较系统的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思想的基本内容,他把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概括为四个方面:政府管理的内涵及其本质;政府职能的观点;市民社会的理论;政府管理方式和方法的观点。王振海把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基本内容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二重属性;二是政府的公共管理本质;三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四是政府的公共管理方式;五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王同新在《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研究述评》一文中,把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作了总结性论述。他说:“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府职能的两重性及其相互关系理论和政府职能的动态性特征,笔者认为无论政府的职能内容、职能重心、职能方式和职能关系如何变化,但以公共性为本质追求的社会公共职能始终是政府职能的基础,尤其是在当前应上升为政府的主要职能。”

(四)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当代价值国内学术界大多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管理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是当前建设民生型政府、高效型政府、廉洁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依据,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根本指针。王同新指出,“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及其中国化成果为指导。”曾峻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是唯一科学的公共管理思想,是批判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尖锐思想武器,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管理思想体系的灵魂。因此,必须“用马克思主义重塑公共管理学之魂”。

三、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研究的反思

国内外学术界已有一些学者开始重视对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研究,发表了一系列研究论著,涉及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理论来源、文本依据、基本内容、当代价值等诸多方面,无疑为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提供了不同的素材。为了进一步发掘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当代价值和意义,我们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当前学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还没有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解读体系尽管国内外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研究涉及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理论来源、文本依据、基本内容、当代价值等诸多方面,但学者们往往根据各自的研究领域和兴趣爱好进行“碎片化”研究,没有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研究体系。因此,需要尝试对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进行系统深入的探讨,避免“碎片化”地阐释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以期建构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解读体系。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6)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实践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形成的背景

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企业界改革的成功,政府公共行政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传统的官僚制行政模式已显得日益力不从心,并且在传统公共行政模式指导下的政府机构内部也危机重重,政府行政改革迫在眉睫,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管理应运而生。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及要义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努力发挥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作用,积极借鉴私营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提升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它以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委托――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为其支撑点。其倡导者从“理性经济人”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交易成本理论的成本――收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其要义为:

1、改变了传统公共管理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而形成新的“顾客”“客户”关系,并把这种顾客至上的理念带进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理论当中来,使政府服务以顾客为导向。

2、更加注重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通过这样能更好的产生所谓的经济、效率和效果。

3、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等。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坚持引入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现状

戴维奥斯本和彼德普拉斯特里克在他们的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明确提出摒弃官僚制的主张。戴维奥斯本与特德盖布勒合著的《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由于描绘了“造政府”的“路线图”而风靡全球。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在其专著《公共管理导论》中完整系统地研究了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的不同概念和特点,阐明了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并研究了新公共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一般趋势,从理论上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等欧美国家进行的行政改革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将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统称为“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盖伊彼得斯第一个系统评价了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彼得斯在对传统治理和全球行政改革进行多年潜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治理的四种模式,并对每种模式进行了深刻的比较分析。

随着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兴起,国内一批学者开始著书、撰文对其进行介绍,一批介绍性书籍及文章相继出现。如:周志忍教授主编的《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卓越教授的《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走向分析》(载《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第1期)等。这些书籍及文章成为国内学者了解研究西方新公共管理的主要资料,为推动我国公共管理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到了90年代末期,国内结合新公共管理的相关主题讨论我国行政改革的文章逐渐增多。而这其中又以讨论我国究竟能不能借鉴新公共管理的做法,实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居多。此外,这方面研究的相关文章还有张国庆教授的《公共行政的典范革命及其启示》(载《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卢明教授的《公共管理学管理范式的演进》(载《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期);唐钧教授的《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视野》(载《新视野》2000年第5期)等。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实践

1、实践成效

(1)它不同程度解决了发达国家面临的财政危机和信任危机,提升了政府运作能力,回应了在全球化中保持国际竞争力的内在要求。(2)不仅在西方,也对包括东方在内的一些国家,它提供了当代公共部门管理的新模式,在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的改革上,也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3)新公共管理理论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对传统的公共行政进行了许多创新。从理论上讲,它改变了传统行政学的研究范围、主题、理论基础等。它为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奠定了更广泛、坚实的理论基础,开阔了公共行政学的理论视野,建立了一个更加全面、综合的知识框架。从实践意义上讲,它为政府的行政提供了许多的新模式、新方法。

2、实践中的不足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2)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3)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很难付诸实施,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4)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的腐败和。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实践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形成的背景

基于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总结与反思,对“新公共管理”的各种质疑的理性思考,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罗伯特V登哈特和珍妮特V登哈特于 21 世纪初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新公共服务理论。登哈特夫妇指出:“所谓新公共服务,指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及要义

所谓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指以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社区和公民社会、组织人本主义和后现代公共行政等理论为基础,以公民为中心的公共管理理念。其要义为:(1)政府的职责是服务而非掌舵;(2)追求公共利益是主要目标;(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身份,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即公务员不应仅仅关注市场,亦应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6)重视人而不只是生产率。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现状

关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大多比较分散和不成体系。英国著名学者E费利耶(EFerlie)在《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The New Management in Action) ―书中关于政府治理改革模式探讨中提及到了“新公共服务取向模式”(new public service orientation)。美国纽约大学学者保罗C莱特(PaulCLight)在其《新公共服务》(The New Public Service) ―书中,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三个特征。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著名教授詹姆斯派瑞(JamesLPerry)在其著作《民主与新公共服务》(Democracy and the New Public Service)对学者Frederick Mosher在《民主与公共服务》(Democracy and the Public Service) ―书中关于民主与公共服务的关系重新加以审视,并且认为新公共服务已不同于以前的公共服务。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最为全面系统、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得算是罗伯特B登哈特(RobertDenhardt)和珍妮特V登哈特(Janet VDenhardt)夫妇合著的《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The New Public Service:Serving,Not Steering)以及罗伯特登哈特的《公共组织理论》(Theories of Public Organization),《公共服务中的行政领导》(Executive leadership in the public service)以及登哈特夫妇的论文《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The New Public Service,Serving Rather than Steering)等。

国内学界对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主要是来自对西方有关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著作和论文的翻译,以及关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介绍和评价的期刊论文。但是,从总体上来讲,国内学界对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借鉴和吸收主要体现在“服务型政府”的研究中。与新公共服务有关的研究论著包括:刘俊生教授翻译的登哈特夫妇的论文《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对新公共服务理论做了精炼的概括和阐述;丁煌教授翻译的登哈特夫妇的著作《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是对新公共服务理论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扶松茂和丁力共同翻译的登哈特的《公共组织理论》,对新公共服务理论有所涉及和阐述。其他与新公共服务有关的译著还包括学者吴琼翻译的《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和后现代性》(戴维约翰法默尔著)和《公共行政的合法性:一种话语分析》(麦克斯怀特著),李学翻译的《民有政府:反政府时代的公共管理》(谢里尔西姆拉尔金,卡米拉斯蒂福斯主编),孙柏琪等译的《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理查德博克斯著)等著作,这些著作虽未直接提及新公共服务,但从很多方面对其理论的建构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支撑,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从中吸取了相关理论和元素,并以此为基础。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实践

1、实践成效

(1)新公共服务理论完善了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方法。它将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好的方面与民主治理融合了。这种兴起的理论模式填补了旧公共行政的不足,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构建现代公共行政研究规范基础具有重要意义的同时,为理论与实践上推进政府改革具有借鉴作用。(2)创新了行政管理新的实践模式。新公共服务理论试图在承认当初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的价值所在,在抛弃新公共管理理论缺陷的基础上,建立出一条更加关注民生与公民利益,更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状况的一种新的模式选择,是新公共管理的发展。(3)提升了公共性质的思想和方法的解释力。新公共服务理论是较为全面的理论,它不仅强调了公平与正义、民主价值与公共性的论述,还重新规划了新公共行政理论的传统蓝图。(4)突破了限于政府失灵和市场竞争优势的眼界,提出了政府在以公共服务、民主治理和公民参与置于中心地位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角色的一套新的观念。从理论上说,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人们所熟悉的新公共管理模式的超越。从实践上讲,新公共服务理论重新回归到关注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的轨道上来,对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起到了重要作用。

2、实践中的不足

(1)新公共服务毕竟是产生于西方特有的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的话语体系,在面对发展中国家公共行政发展问题,产生西方发达国家现实背景与话语体系下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有其深刻的话语局限性。(2)从责任的定位来看,政府责任与公民责任的界定如何在新的理论框架下定位,新公共服务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面对现实中公民的政治参与冷漠,如何提升公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民,如何提高公民参与的效能感,新公共服务也没有提供良方。(3)相对于管理主义的思想和方法而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倡议和宣扬多于实际的可操作的科学方法和技术,甚至作为政治途径的一种,新公共服务理论在一些涉及根本性政治问题时做出有成效的回答。

结语

以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理念主要是以效益为导向,建立企业家政府,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等;政府的作用就是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而促进自由选择和实现效率,公民就是顾客,公共行政官员被视为旨在以低成本、低消耗和高效率来促进市场活动完成的市场参与者。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则主要是追求公共利益,奉行服务理念,凸显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公民身份和公民价值,强调民主对话沟通协商基础上的政府与社区、民众的合作信任和互动共治;政府的作用不是控制或激励,而是服务,民主的观念与对公民权和公共利益的崇尚,不仅应贯穿于公共行政的运作中,而且应在行政组织内部牢固加以确立。

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作为当代公共行政的两个主流理论,彰显了顺应时展的先进性。新公共管理的根本特性是追求效率价值,新公共服务的根本特性是追求公平价值,二者各有其核心理念,各有其发展空间。我们研究它们的理论逻辑和实践,并非要舍去其一,而是希望在二者间找到一种平衡的方式,使它们在当代政府治理与改革中共同发挥作用。

因此,我们完全赞同将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纳入有学者提出的多元行政观的思想图谱里。在其理论发展和实践当中,我们更应该注重二者的理论互补关系,充分发挥双方的积极因素来共同指导社会及政府的发展与建设。(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V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 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高校不仅肩负着培养人才的重任,每年都向社会输送数以百万的高校毕业生;而且高校也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国家很多重大科技项目都由高校承担,很多重大科技发明、科研成果都来自高校,很多科技大师也出自高校。“高校是国家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领域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聚集了大量丰富的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以江苏大学为例,仅2014年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4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项,国家博士后特别资助19项,国家博士后面上项目30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72项,全年科研总经费达6.61亿元。获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44项,其中一等奖9项。授权发明专利485件,SCI收录论文1210篇。4个学科进入了ESI全球前1%。201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心全球大学排名学校进入TOP1000,列中国大陆高校第62位;《2015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实力列全国高校第55位,学校的办学声誉进一步提升。高校在我国科技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伴随着高校科技工作的蓬勃发展,“高校科技管理人员在我国科技事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高校科技管理也成为我国科技发展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科技浪潮汹涌澎湃,我国科技事业突飞猛进的新形势下,要做好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就必须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精神,认真汲取和借鉴世界上各种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和改善高校科技管理工作,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值得借鉴的一种先进的管理技术理论。

一、 新公共管理的背景及主要思想

起源于20世纪70-8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 NPM),是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西方国家普遍流行和影响较大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将现代经济学理论和现代私营企业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相结合而应用于公共管理部门的结晶。“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是社会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运用复杂的信息技术、组织技术、物质形态的商品生产技术等来有效地管理劳动力要素,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的保证。”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管理的政治性质,崇尚市场取向的管理,推崇自由化的管理,倡导企业家型的领导者。

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运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实行福利国家政策,经过古德诺、威尔逊、韦伯等人的进一步发展完善,逐渐形成了传统的行政管理理论和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中叶,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和福利国家制度。但是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发展,传统行政管理理论和模式不断受到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挑战与冲击。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造成的通货膨胀、经济衰退、福利国家导致的高税收、财政危机以及政府工作效率低下等诸多弊端,引发社会民众的普遍不满,最终导致意识形态领域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的改革运动。在这样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新公共管理理论应运而生。

20世纪70-80年代,在英、美等西方国家出现了一场改革力度、时间跨度都空前绝后、声势浩大的以新公共管理为旗号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运动,产生了极其深远的社会影响。人们普遍认为,有别于传统公共行政管理的、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正在出现。在这场改革运动中,西方国家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行政管理改革模式实践。英国在1980年推行了财政管理创新和减少政府机构规模的改革措施,继而推进政府改革和发挥市场机制在公共行政管理中的作用。美国从联邦政府到地方政府则积极推行“重塑政府”运动,借鉴私营企业管理的理念、技术和方法,来指导政府管理的改革,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其他西方国家也开展了各种不同模式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运动。这场行政管理改革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严肃的批判,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经济学及现代私营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这场行政管理改革运动摒弃了官僚制度,公共行政管理由过去重视“效率”转向重视管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由自上而下的控制模式转向争取成员的认同和争取对工作绩效和组织使命的认同。“重塑政府”运动的积极倡导者盖布勒和奥斯本,总结了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改革实践和经验,宣扬政府管理的新改革模式。胡德把西方国家推行的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所体现出来的政府管理新模式称作新公共管理典范。“新公共管理”实践催生出有别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理论新范式。这就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背景、时代特征和复杂原因。

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现代经济学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其主要思想是主张在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门广泛采用现代私营企业成功的管理理论、技术、方法和竞争机制,重新定位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政府的管理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公共管理人员要具有在政治环境下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能力。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分权管理模式,实施绩效型管理。追崇服务理念,强调服务型管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成功经验,坚持“顾客驱动”的价值导向,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提高管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充分借鉴和利用各种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积极进行公共管理改革创新。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晋升、工资及其他人事行政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更加富有成效的服务型管理机制、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高校科技管理的借鉴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西方国家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条件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代表了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改革的一种发展趋势和方向,在具体实践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西方国家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水平。高校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社会组织,高校科技管理体制是一个复杂的管理系统。作为公共管理一部分的高校科技管理,其管理具有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随着高校的改革开放步伐与国际化趋势,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进步,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令人欣喜的进步和成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现代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应该有它独特的、实用的、符合新时展要求的工作体系。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以改革的精神进行深入地探索,改进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方式。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工作效率越来越高,新公共管理理论已被更多的管理者所接受。新公共管理理论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手段,相对于常规公共管理是一个更高层次的理念。对于改进和加强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如何借鉴新公共管理理念,在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中,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使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实现虚功实做,取得成效,提升高校科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这就是本文致力探索的一个问题。

1.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推行分权管理。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公共管理部门采用现代私营企业成功的管理方法,而现代私营企业管理的一个成功秘诀就是用人为善。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高校的科技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人才管理放在首位。以人为本是一切成功管理的源泉,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人是管理的核心和动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确立人在科技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以人为本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既是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内容,也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要求。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对责任和结果的强调,建立适应高校科技管理队伍特点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分权管理制度,提高科技管理者的权威、权能和灵活性,对科技管理者的能力和权力给予更多的信任而非施加更多的行为控制,就像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倡的那样,“让管理者来管理”。在管理机制上强化岗位聘任和岗位考核,打破职务终身制,增强科技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促进高校科技管理队伍朝着人性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 追崇服务理念,实行服务型管理。管理的本质就是服务,高校科技管理的宗旨就是服务于科技研究。借鉴新公共管理对服务理念的追崇,在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中要突出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实行服务型管理。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高校科技管理人员要克服官本位的观念,转换功能角色,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向“顾客驱动”和“服务”转变,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建设服务型管理部门。高校科技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高校各学术梯队构成及研究方向、研究进展,为他们提供国内外有关研究方向的信息资料,发现和搜集科学问题。同时应积极解决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服务社会过程中的问题,为科研人员和地方经济发展搭建对接平台,当好科技成果转化的红娘。从被动的、封闭的、传统的服务功能模式转变为主动的、开放的、创新的服务管理模式,更加切实有效地促进高校科技工作的发展。

3. 强化目标控制,实施绩效管理。中国和西方国家具有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因而在公共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西方国家具有长期以来形成了行政法制化传统,其公共管理问题主要集中于管理绩效。中国的公共管理则面临行为的法制化和管理能力不足而带来的双重困境。特别是高校科技管理工作,高校科研人员从事的是创造性活动,对高校科研机构、科研活动和科研人员的管理,尤其需要淡化具体行为和具体过程,注重强化创新目标和实际绩效。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提升科技管理能力和改善科技管理绩效方面,毫无疑问具有明显的借鉴价值。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和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只有当科研效益大于科研成本时,高校科研管理的行为才是合理的、有效的。将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高校科技管理中,由过去重视工作过程和投入,转向重视结果和产出,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制定奖惩措施,发挥其激励作用。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突出资源配置与人员的业绩和效果结合起来,实施绩效管理。不仅将绩效在宏观层面上与资源配置挂钩,也在微观层面上与个人的分配、奖惩、晋升相关,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增加其荣誉感和成就感,激发其进取心和创新意识,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 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竞争机制是基于市场导向的自然延伸,是现代企业管理及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灵魂。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竞争机制可以激发活力,鼓舞士气,促进革新,提高工作效率。借鉴新公共管理倡导的竞争机制,在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中,在用人机制上,由过去的身份管理转变到岗位管理,因势利导,创造合理公平科学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活力,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切实有效的双向选择激励机制,通过组织激励、目标激励、经济激励、评价激励等手段,做到能者优者上、庸者劣者下,提高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在高校科技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必须坚持适度、适当的原则,防止竞争过度和竞争失当。

5. 利用互联网+,提升管理水平。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思想是主张在公共管理部门采用现代私营企业成功的管理理论、技术、方法,而现代私营企业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借鉴和利用一切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不断进行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现代私营企业管理理论的灵魂。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创新发展,现在互联网技术几乎融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我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及其不断创新进步,催生了众多的新生产业和新生经济形态,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医疗、互联网交通等,这也为提升高校科技管理水平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技术手段。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务院《“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给“互联网+”的发展前景绘制了清晰明确的路线图,标志着“互联网+”的部级顶层设计正式亮相。“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对于实现科学技术研究的科学选题,避免重复研究,监督学术道德和诚信,实现研究数据共享复用,进行研究成果转化对接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高校科技管理要乘“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东风,“整合更多互联网数据平台,构建一体化科研管理信息数据平台,加强外部需求数据库和高校科研成果库建设、匹配和对接,加强‘大数据’宣传,推动科研人员转变观念。”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促进高校科技管理标准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提升高校科技管理不断迈向新的更高台阶。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其所提倡的一些积极的思想和方法,比如以人为本、分权管理、竞争机制、服务管理、绩效管理、管理创新等,对我国高校科技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高校科技管理中,充分借鉴和利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其它先进的管理理论、技术、手段和方法,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但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发源于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和管理模式,显然对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管理不能全盘照抄照搬,就像西方国家的民主自由理念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国一样。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地看待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我国高校科技管理,只有通过辩证地分析,详细地论证,才能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剔除其糟粕,吸收其精华,促进我国高校科技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林卓玲.提高高校科技管理人员素质,推动科技服务社会[J].科技管理研究,2011(12):11-13

[2] 袁寿其.在江苏大学三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R].江苏大学,2015-03-01

[3] 曾D,王刊.浅谈高校科研管理价值观[J].科技管理研究,2011(18):61-64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8)

20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严峻挑战,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各国,成为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

新公共管理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规模扩大,权利扩张

二次战后,在福利国家观念的推动下,政府的权力不断扩张,政府的职能范围也不断扩大,政府的角色多样化,尤其是为保障公民的福利,政府大量透过立法管制干预人民的生活其结果是一方面政府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以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为支付大量公共开支所采取的重税政策也导致经济竞争力的下降和民众的不满,在此情况下,政府遭受到越来越多的抨击。

2.传统的官僚体制遭到质疑

新公共管理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理论的批判基础上形成的,传统的公共行政学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人们的怀疑、挑战。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以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有人认为官僚体制是一种过时的、僵化的和无效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等级划分、权力集中、严密控制的官僚体制的组织模式在50、60年代的私人部门管理中首先被打破,然后在70、80年代的公共部门中逐步被打破,新的组织模式及类型相继出现。传统的公共行政学理论还认为,公共物品和服务只能由政府机构来提供。但在现实中,官僚机构或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唯一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经动摇,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采取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但政治与行政二分法被人们批评为一种不真实的假定,政治事务与行政事务实际上是无法分开的。

3.经济全球化与新技术革命的推动

经济全球化的出现是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一个推动力,全球化趋势加强了西方各国对本国经济竞争力重视,政府如何引导和调控国民经济运作,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促进经济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经济全球化对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技术革命尤其是也是当代西方政府改革原因,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建立起灵活、高效、透明的政府创造了可能性。

二、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新公共管理这种新的模式是在几种思想理论的影响下形成的,有管理主义理论、公共选择论、产权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即组织经济学)、博奕论等。其中,管理主义理论、公共选择论、组织经济学中的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的影响较大。

管理主义由科学管理之父的弗里德里克?泰勒开创的。管理主义认为,管理是一种纯手段性的活动,它具有共通性,它所包含的一系列原则既可用于私营企业,也适用于公共部门。

公共选择论又称理性选择论。核心论点就是认为人是理性的,都想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因而人类的所有行为都是受自我利益支配的。这一理论的主张是:其一,政府官僚极大地限制了个人自由,它的权力应当在“选择”的名义下缩小。这一观点要求缩小政府规模,自由比奴役好,消费选择比官僚命令好。其二,传统的官僚模式没有提供市场提供的那种相应的激励和奖励结构,因此它的效率比市场过程来得低。公共选择理论主张个人基于个人自由和效率的理由而做出最大限度的选择。

理论把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理解为一系列委托人一方与人一方发生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关系。根据合同条款,人代表委托人完成各种任务,而委托人同意为此以一种双方均接受的方式付给人报酬。一开始,理论主要用于因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分离引发的问题。但人们很快就认识到,这种问题存在于一切组织之中,它是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一个根本特征。如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选民与政治家的关系,都体现了这种特征。理论的基本假设之一是也人是理性的,都追求自我利益和效用最大化。正因如此,人和委托人的利益易于发生冲突。特别是由于经常会出现信息不完备、不对称的情况(如人对委托人的情况比较了解,而委托人对人的情况所知有限),以及委托人难以对人的行为进行监察等原因,因而许多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管理十分复杂。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关注如何确定最优的签订合同的形式,即找到谈判、说明和监督合同的最满意的方式,以防止双方特别是方寻机违背合同为己方谋利。因此,理论最关注的是人的选择以及对人的激励。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人是自利的、自制的,这一点同人理论一样。然而人认知到“权威关系”的重要性,因此,在行为发生时“严肃”的将社会及结构变数加以考量。将这一理论用于公共部门,即就是,如果一些签约出去的活动减少了行政开支,并提供竞争,那么一些交易的成本就会下降。具体地说,当提供服务者行为的不确定性低、所需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易于衡量、潜在的供应商数量多时,将公共服务承包出去最好,如垃圾回收、卫生清扫、伙食供应之类的事务;而如果条件相反,特别是当保持所供物品或服务的质量特别重要时,由政府内部提供则会更好,如国防、外交、警察等领域的事务。新公共管理在利用市场机制、承包公共服务、界定政府作用等方面,显然从上述理论观念中吸取了营养。

三、新公共管理的内容与特征

新公共管理有不同的名称,如新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学、后官僚制模式、企业化政府等,对于它的主要内容与特征,公共管理学者及实践者们作了不同的概括和描述:

胡德在《一种普适性的公共管理》一文中最早提出新公共管理概念。胡德将新公共管理的内涵及特征刻画为如下七个方面:1.向职业化管理的转变;2.标准与绩效测量;3.产出控制;4.单位的分散化;5.竞争;6.私人部门管理的风格;7.纪律与节约。

美国行政学者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提出政府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企业家政府”的十大原则,这十条原则就是两位作者理解的新公共管理的内涵:1.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2.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3.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4.有使命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5.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人拨款。6.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7.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是浪费。8.有一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9.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10.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

美国行政学者帕特里夏?格里尔概括了新公共管理的内涵:1.公共服务组织的非集成化,即分散化。2.对高级人员的雇佣实施有限任期的契约制,而不是偏好传统的职位保障制;全面货币化激励,而不是传统的通过精神、地位、文化和货币等因索的混合和单一的固定工资制的公共部门的控制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地约束一线管理人员的行为来“自由地管理”。3.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生产分开。4.强调降低成本。5.重点从政策转向管理,主要重视服务提供的效率和成本,更加重视绩效和评估的量化方法和效率标准。6.从程序转向产出的控制和责任机制。波立特在《管理主义和公共服务:盎格鲁和美国的经验》一书中的说法,新公共管理主义主要是由本世纪初发展起来的古典泰勒主义的管理原则所构成,即强调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及模式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英国学者温森特.怀特认为新公共管理强调职业化的管理、明确的绩效标准和绩效评估\以结果而不是程序的正确性来评估管理水平、看重金钱的价值、对消费者而非公民的需要保持敏感、强调公共服务的针对性而非普遍性。

罗德斯指出,新公共管理有如下几个中心学说:以管理而非政策为焦点、以业绩评估和效率为焦点、将公共官僚机构分解成各种建立在使用者付费基础上的处理事务的机构、准市场的使用和合同承包以培育竞争、一种强调产出目标!限制性项目合同!金钱诱因和自由裁员的新管理风格。

德国学者GernoGruning指出,新公共管理的特征至少包括20种,有削减预算、绩效责任、绩效稽核、民营化顾客观念分权化战略规划、生产和供应的分离、竞争、绩效测评、管理风格变革、签约外包、自主管理、审计的改善、人事管理、使用者付费、政治和行政的分离、财政管理的改善、信息技术的更多利用。

经合组织(OECD)1995年度公共管理发展报告《转变中的治理》把新公共管理的特征归纳为八个方面:转移权威、保证绩效、控制和责任制、发展竞争和选择、提供灵活性、改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信息技术、改善管制质量、加强中央指导职能。

我国行政学者陈振明将“新公共管理”的内容归结为八个方面:1.让管理者进行管理。2.衡量业绩(明确的绩效标准和绩效评估)。3.产出控制(项目预算与战略管理)。4.顾客至上(提供回应性服务)。5.分散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分散化和小型化)。6.引人竞争机制。7.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8.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公众的关系。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在不同学者眼里,新公共管理有着不同的内涵及特征。但以上这些观点都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否定,标志着公共行政研究领域的一次范式转变。与传统公共行政相比,新公共管理具有如下内涵与特征:

第一,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公民的关系进行定位: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公民作为“纳税人”,是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强化公共服务质量意识。

第二,新公共管理改变了政府的服务效率、服务成本意识。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人,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赋予“一级经理和管理人员”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改变了政府提高行政绩效的方法。在传统的公共行政时代,提高行政绩效的唯一方法是不断努力完善韦伯式的官僚制度;而新公共管理者则主张,彻底改变僵硬的官僚制模式,通过采用私人企业的管理方法,加强竞争和市场导向的策略,实现行政绩效质的飞跃。

第四,新公共管理改变了政府内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关系。首先,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与政治的融合性,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助与渗透关系,强大的政府目标不一定要保持中立性。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大公共部门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应该依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决定部门的增减,新公共管理特别主张某些公共部门实行私有化,或者通过合同出让的方式,让更多的私人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再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僵硬的人事管理制度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实行灵活性的制度。

四、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

有些学者对于新公共管理的模式和具体内容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例如,美国学者格林和哈伯尔在《论治理和重塑政府》一文中对企业化政府模式提出了五点批评;另一位美国学者查尔斯.古德塞尔则提出与企业化政府模式十条原则针锋相对的十条原则针对新公共管理改革内容的批判也从几个方面进行,主要有:1.新公共管理体现了保守主义倾向2.新公共管理是一种经济学帝国主义3.新公共管理忽视了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的差别4.新公共管理逃避了政府责任。

有些学者批评新公共管理对公共价值观的削弱,认为新公共管理追求三E (效率、效益、经济)标准,其基于经济人假设的理论基础和对绩效的重视都与公共价值观相冲突。罗顿在对不同国家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尽管不同的国家存在着差异,但共同的趋势是与公共服务组织相关联的基本价值观正在被改革所破坏"他认为:以更少的资源开展工作会使管理人员的士气大大受挫;市民的直接要求会导致个人利益与广泛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社会的碎片化增加了人们对政府能力和责任感的忧虑;过度的权力下放和不断增加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将不断侵蚀政府的服务道德观;不断扩张的公共)私人交接面会使合同的签约双方关系加深,从而导致对道德标准的破坏。贝伦则揭示了企业化政府模式内包含的四大价值冲突和价值矛盾,以及它在实践中所遇到的种种难题。

还有人对新公共管理的普适性进行了批判。世界银行的资深公共管理专家尼克.曼宁提出三个基本问题,并试图通过对这三个问题的解答来证明新公共管理模式已经过时:1.新公共管理在与旧公共行政的对阵中真的获胜了吗?2.在执行的范围之内,新公共管理确实发挥作用了吗?3.在实践中,它是否足够成功,可被看做是成熟的理论模型?他用事实证明新公共管理模式本身存有缺陷,不应该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普遍应用。

在诸多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中,以罗伯特.B.登哈特为代表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渐成体系,该理论在对新公共管理模式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学说.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出,在进行方法和技术的创新以提高政府效率的同时,不应忽视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公民权利的尊重。

参考文献:

[1] 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为何改革着公共部门[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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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成福.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反思与批判[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1).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9)

本文主要拟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后现论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的影响和渗透。首先,我将简单阐述一下什么是现代性、后现代话语的产生以及后现代性,其次,我将就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一些基本观点加以初步探讨。wwW.133229.coM

1现代性,后现代话语的产生以及后现代性

“现代性”是一个令人困惑和难以精确界定的概念,而且在当前,对这个概念更是充满着批判与解构的尝试。在关于现代性概念的界定中,有三位学者的观点比较著名:首先是吉登斯,他从社会学的角度,将现代性看作是现代社会或 工业 文明的缩略语,它包括从世界观(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态度)、 经济 制度(工业生产与市场经济)到 政治 制度(民族国家和民主)的一套架构。他着眼于“从制度层面上来理解现代性”,因此他的现代性概念主要指称在后封建的欧洲所建立、并在20世纪日益成为具有世界 历史 性影响的行为制度与模式,等同于“工业化的世界”与“资本主义”制度…。第二个是哈贝马斯,他从哲学的角度把现代性视为一项“未完成的设计”,是一套源于理性的价值系统与社会模式设计,它旨在用新的模式和标准来取代中世纪已经分崩离析的模式和标准,来建构一种新的社会知识和时代,其中个人“自由”构成现代性的时代特征,“主体性”原则构成现代性的自我确证的原则。在他看来,现代性的一个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它的自我理解和自我确证的问题。第三是福柯,他同样足从哲学的角度出发,不过他将现代性理解为“一种态度”,而不是一个历史时期,不是一个时间概念。对他来说,现代性从根本上意味着一种批判的精神。

说到现代性,我们就无法绕开欧洲的启蒙运动,因为我们通常把现代性的产生归功于启蒙运动,正是启蒙运动的精神孕育出了现代性的基本观念。这些精神主要包括理性主义的精神、科学的观念以及自由主义思想。这其中,康德作为启蒙哲学的杰出代表,其所谓“先验”的理性主义精神正是对现代性精神的最好诠释。而理性的批判与建构、理性神学、自由的权利以及民主国家的理念等, 自然 也就成为现代性的应有之义。

随着对现代性概念的不断解读与对现代性理念的不断实践,我们逐渐发现随现代性而来的虚无主义成为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现代性的自我确证性在面临“存在”与“虚无”的追问时显然无计可施。同时,随着罗素(bertrandrussel1)、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穆尔(g.e.moore)、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卡尔纳普(rudolphcarnap)等人的分析哲学以及随之而来的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开始,再加上解构主义领袖德里达的推波助澜,后现代这个概念自然而然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正如“现代性”一样,“后现代性”也是一个令人困惑、众说纷纭、有着多重歧义的概念。作为一种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逐渐在西方开始流行起来的社会思潮,经过分析哲学、符号学、语言学、叙事学、解构主义等等诸多流派和专家的诠释,以及消费社会的兴起与全球化的进程,后现代的思想和内容可以说已经覆盖了文化和社会诸多方面,同时也丰富、庞杂到了混乱不堪的地步。

关于后现代思潮的起因以及“后现代”的性质,有专家将之大致归结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社会动因说,这种解释将后现代思潮的兴起归结为它的社会政治背景,认为一种全新的社会秩序应该被确立。二是后工业化或信息社会说,它将信息社会及其知识状态作为观察问题的一个基本视角。三是消费社会说,它认为后现代社会表现为一种消费文化盛行并支配着社会成员生活的“消费社会”的生活方式。四是文化反叛说,代表人物是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bel1),它从价值体系、宗教和文化的角度来反思现代主义。五是叙事危机说,其代表人物利奥塔(jean~francoislyotard)以“叙事危机”作为切人点来展开对后现代的阐述,以“语言游戏”的范式来解决后现代思想的核心问题,将追求差异性、多元化作为后现代的游戏规则。上述五个解释中,前三个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后面两个则从文化的角度来探讨后现代话语的产生。

“后现代性”作为一种脱胎于“现代性”的思想与行为方式,无论其理论面临多少对抗与反对,作为其精神实质的“主体去中心化”、多元主义、不确定性、微小叙事、消解权力的中心主义等诸多观念已经被广泛接受,并且正在触及、渗透到各个不同领域,尤其随着信息技术及其手段的普及、经济的全球化,这种影响正在深入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就包括我们社会政治生活领域的公共行政管理。

2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几个基本观点

正如本文开头所描述的那样,后现论在公共行政领域的跨学科繁殖产生了后现代公共行政的概念,这个概念的核心仍然是对现代性的反思、对意义的解构以及对主体中心主义的消解。在现代性的视角中,公共行政被建构为一种科学、一种技术、一种 企业 、一种阐释,其寻求的是科学性、客观性、效率和确定的意义,而从后现代性的角度来看,公共行政应该是通过对相像、解构、非地域化和他在性的强调来掀起一场变革官僚制的革命。现代公共行政相当于规模生产,它只能对共同的公共利益进行批量化满足,如果非让它去满足公民的个性化要求,就相当于定制,成本太高,不可能实现。

后现代公共行政开始转向流程再造。在批量化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大路货需求(比如安全、义务 教育 等)的同时,开始考虑响应复杂多变条件下的个性化公共需求,所以要进行流程再造,提高响应速度和响应能力。但作为流程再造成果之一的新公共管理和政府治理理论模式的施行,还是要以正规体制为条件的。这种体制,好像大炮,可以打大象(满足普遍性需求),但不能打蚊子(满足个性化需求)。如果非要在现有体制框架下,解决公共产品需求的个性化响应问题,成本仍然偏高。于是,为了解决对公共产品的个性化需求的响应问题,后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应运而生。

奠定后 现代 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基石的,正是戴维·约翰·法默尔(davidjohnfarmer)所著的《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和后现代性》(thelanguageofpublicadministration---bureaucrary,modemity,andpostmodernity)这本书。而真正使该理论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的内容,则出现在查尔斯·j·福克斯(charlesj.fox)和休·t·米勒(hught.miller)合著的《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postmodernpublicad-ministration…towarddiscourse)-书中。

福克斯与米勒在《后现代公共行政》中指出,就符号的层面而言,所谓的“现实”不过是社会的、 历史 的符号建构的产物,在后现代状况下,符号的能指与所指的脱节导致了“超现实”的出现,后现代文化最典型的特征就是高雅文化或大文化的日趋没落和亚文化的日益强劲,后现代意识的碎片化和关注于超现实的媒体形象的新部落主义使得任何形式的管理都变得困难,因此,需要找到一种新的框架:一方面,它能承受后现代的状况;另一方面,它能提出与民主理想相一致的主张。这就是所谓后现代公共行政的话语理论。

在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角度来看,官僚制在历史中是以决定论的、有意识地控制的术语定义的,同时,这些被软化为控制和理性的术语又逐渐让位于满意、统计意义、趋势等术语,决定论的或韦伯式的官僚制是一个控制的封闭系统模型。这显然与当代开放、多元的社会 政治 生活环境极不协调。

因此,对官僚制的突破与解构势在必行。公共能量场是话语理论的核心概念,它是现代物 理学 的能量场理论和现象学的方法相互修正的结果。场是作用于情境的力的复合。场的结构并不遵循固定的公式,而是取决于生活世界正在发生的事情。而能量这一概念则意味着:场中有足够的目标和意图。这些目标和意图使得人们被吸引、被激动、被改变。公共事务就是这样一种能量场,在那里,有着各种能量或力的作用,它们各自有自己的意向性或目的,从而形成一个公共的能量场。

公共能量场是表演社会话语的场所,公共政策在这里制定和修订。这一制定和修订的过程同时也是各种话语进行对抗性交流的过程,是具有不同意向性的政策话语在某一特定的实践环境中为获取(或实现)其意义而相互斗争的过程,换句话说,公共能量场就是“回到事务本身”的那个“具体”场合,也就是所谓的“现场办公”。在这里,没有一个意义先天地是真的或者说是本体论地确定的,意义就是为了被抓住而确立的。换成我们熟悉的语言,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现代公共管理论文篇(10)

概言之,这一客观进程的内在逻辑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导致了公共需求的日益丰富和复杂,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的科技、文化、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等,以及城市公用事业产品如公共交通、水、电、煤气及城市卫生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是市场不能自发解决或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解决的基本的公共需求;随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企社分开”改革的展开,随着对传统的以分房制度和保险制度等为基本内容的传统福利制度的改革深入,以往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职能被逐步剥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人”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人”转变单位福利逐步转为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保障成为公共需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形成的社会公众的生活日益技术化除了传统的邮政、电话等外以现代数字通讯为核心的无线通讯、互联网等已成为社会公众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在信息资源的共享有并效地提高人们经济和社会活动天地的同时也使“信息服务”和“信息管理”成为公共需求;随着经济的增长,环保及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人口问题日益突出,成为新的公共需求不仅如此由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展开的实际上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整体转型,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诸多的困难,因而在上述某些公共需求表现得十分强烈的同时,又产生诸多新的更为重要的公共需求 。

第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日益明确并得到社会和国家正式承认的个人对利益的正当追求的出现,以及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使以公众参与为一个基本形式的现代民主发展有了坚实可靠的现实基础,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条件、文化层次逐步提高的基础上,自主意识、利益保护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及能力都在不断增强,并开始首先集中地表现在要求对政府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的整个过程进行参与和监督。这无疑对整个政府公共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以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为自身存在合理性的基础和基本职能的政府,无可否认地仍然是当代中国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和核心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职责权相统一而建立机构处理公共事务,基本上以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唯一的提供者,几乎靠财政作为唯一支撑的公共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当代中国的公共需求。

第三正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使作为公共管理模式从干预走向市场的重要因素——以民间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为基本组织形式的社会,在相当程度上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具体而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从两个方面催生着民间组织的出现:一是公民社会所要求的私有产权、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法治原则、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自治性质、个人的选择自由等基本特性,也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是相生相伴的因而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为非政府组织的成长打下了必要的基础。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也对非政府组织的建立提出了需求开拓了发展空间;即随着“单位人”向“经济人”和“社会人”的转变以往属于单位管理但实际上应由社会管理的事务从单位中逐步剥离,同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公民的生活需求也日益提高并多样化,这就大大增加了社会管理的任务,传统的政府以行政方式对社会的全面管理方式已不适应现实公共需求的发展而政府让出的空间也难以全部转交给营利性企业因此在一些事实上是政府和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也就逐步交由社会的自组织承担从而促进着社会的发育。

实际上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时地认识到了当代中国公共需求的发展变化和公共管理发展的内在逻辑,提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来确定政府职能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并且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民间组织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如明确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及一系列原则提出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任务[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出要努力提高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公共管理素质建立一个既与当代公共管理发展总体趋势相一致又符合中国特点的新型公共管理体制,等等。而在实践中,随着政府职能的调整,以及管理方式的改革再到具体的如城市公用事业行业民营化改革在全国普遍的展开,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改革等等,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已开始出现。一句话,当今中国,公共管理模式的转换应该已是一个不争的现实。

而转换模式作为一场现实的人的感性实践活动,就如同当代西方的“新公共管理”在实践上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或者说公共管理有明显的不同,因而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形成了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进行重大变革进而形成“新公共管理理论”一样当代中国公共管理模式的转换作为一种正在中国的客观现实一场在中国未曾有过的新的公共管理实践,同样呼唤着新的公共管理理论,即中国化的公共管理学,为这种新的理论的构建提供了现实的社会基础。

涉及到公共管理理论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作为理论的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或公共行政的关系问题目前,国内外对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关系的认识并不统一,或认为公共管理就是公共行政,或认为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的技术性的部分或认为公共管理是一种在公共行政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同于公共行政理论的新的理论或学科。无疑,从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存在的公共管理干预模式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几乎是唯一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甚至垄断者的情况看,在这一时期可以说公共行政即公共管理。然而如果充分考虑到当代公共管理模式下的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等因素更为确切的似应该是公共管理是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新的研究范式、新的研究领域甚至是新的社会治理方式。从学科而论“由于公共管理所涉及内容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公共管理学实际上是一门建立在多个学科基础之上、由多个视角进入的综合性的学科,一门新的研究以社会公共组织为主体、以政府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如何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基本方式、影响因素和机制的学科。从我国的学科历史和改革现实来看公共管理作为一门学科是我国一个全新的管理类的应用性学科。

在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如何构建,进一步说是否应该建立中国的公共管理学?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由于任何公共管理都是在特定的政治体制下展开的,由于作为公共管理起点和基本内容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产品既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历史文化传统有关在当代更主要决定于具体的制度安排尤其是产权制度因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公共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应该如何构建呢?概言之适应时代要求和切合中国现实是研究的两个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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