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经济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5:11

自然经济论文

自然经济论文篇(1)

首先从自然经济说起。

什么是自然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人们对它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表述。马克思主义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所反映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出发,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出发,来考察自然经济的。凡生产是直接用于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换的经济,不论它在人类历史上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可以认为它是自然经济。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就是这种经济的本质特征。我国学术界通行的这种理解和表述,体现着自然经济一般。

自然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曾经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在这几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质变。探讨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讨这个经济范畴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封建地主、个体农民以至个体手工业者,都经营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如在中国,封建国家经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业,封建地主经营有“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以赡衣食”的自给性生产等等。然而个体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农民家庭是社会基本生产单位,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都集中通过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来。

当时的社会经济中,自然经济已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而存在。从农民来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足以把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结合于家庭内部。农民为了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就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他们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并形成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结构。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多样化。由家庭经营和个体劳动所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的这种特点,就迫使他们卷入市场交换,从事商品性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持续自己的生产,维持一家的温饱。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给性生产,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商品性生产,就相辅相成地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也就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

当时,自然经济又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通过缴纳封建赋税或封建地租,养活封建主阶级。缴纳封建租赋,是农民获得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必须把封建租赋同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一样,摆在自给性生产范围之内,当作使用价值生产出来。自然经济成为农民既为自己消费需要,又为封建地主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就体现着自然经济与封建经济的本质联系。

尽管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整个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封建国家、封建地主和手工业者所经营的自给性生产所不可比拟的巨大规模,自然经济就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存在于封建社会之中。

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存在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仍然会同其他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具有体现自己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我曾经在《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农民启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会各不相同的。在整个小农经济中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这个结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自给性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即农民自然经济保持程度的多层次结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里所说的总产品,是指农民所生产的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品和其他副业产品在内的全部产品。自用有余的产品,可能是属于其中的这种或那种产品。

这种农民的生产,不但自给性生产占有显然的优势,而且其出售的产品,本来是为了自用而生产的,即不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换,才具有商品的性质。这是一种具有自然经济痕迹的、在流通领域里形成的商品,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这种农民少量产品的出售,只能补偿少量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不可能更新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还是自己生产的,即经济条件的“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2]。尽管已经有了商品交换,但生产循环仍然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农民直接消费其产品的绝大部分,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的生产,叫做“真正的自然经济”[3]。

第二,半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前期,这部分商品还会包括一些是自然生产物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尽管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实现的,但一经由“任土作贡”的方物,转化为商人贩运贸易的商品,农民的狩猎,采集、捕捞等活动,也就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广种农民的区别所在。

这种农民已经有了部分商品性生产,他们的生产也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生产分工的体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给性生产比重大,商品性生产比重小,其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部分,并没有超过自己生产的部分。因此,从整体来看,这种农民的生产,还基本上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恩格斯说,这是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换型生产。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除了缴纳封建租赋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费,大部分用于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种在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还没有脱离自给的内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由于商品性生产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成为或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交换型生产的另一类是,农民商品性生产的比重更大,自给性生产比重更小,甚至已无足轻重。他们从事商品生产,已不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润,即交换价值增值,以发财致富。其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这种农民已属于从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过渡形态。

上述这四种类型的生产,以具有部分质的差异相区别,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阶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着多种运动形态和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就是由其主要的质所规定的。当其次要的质的量变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仍然会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质,而不会转化为另一事物。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因此,它们就应当属于或基本属于自然经济范畴,成为封建社会中体现自然经济关系,即自给自足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是自然经济单位在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具体形式。

自给自足是对自然经济本质的一种通俗概括。现象总是以丰富多变的形式表现本质,特别是在事物具有多种质的条件下,现象与本质之间更会出现差别和矛盾。所以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对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事物质变和量变错综复杂的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区分主要的质和次要的质,如果不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的数量界限,而是机械地把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作为衡量小农家庭是否是自然经济的绝对尺度,必将导致对自然经济过多过早的否定,这无疑是不适当的。

封建社会的农民,已是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并具有自有经济和一定独立性的生产者,他们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生产者,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更优越的生产条件,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封建社会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相比较,生产者产品自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的小生产方式为生产条件,这就是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它体现着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二

在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具有强大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会逐渐削弱,并随着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会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都经营有使用徭役劳动、奴婢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还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农业和手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因此,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可以说主要是小商品经济。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5]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这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封建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作为一切生产首要条件的粮食生产,还不能在农民满足自己消费之后,有更多的剩余,从而为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手工业的人,为从事食物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提供实行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给型农户这时就必然占有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

这时在市场上,特别是在农村市场上交换的产品,既有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和手工业者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又有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这时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已不是偶然的、间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断反复出现的剩余品。广大自给型农户把这种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使它在整个市场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经说过,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不是基于社会分工而生产的。生产的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时的商品经济还不具有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欧洲的封建社会就有过这样的阶段,马克思说过,“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6],(马克思所说的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9-14世纪)在中国,《孟子》所说的,农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的阶段,是否属于这样的时期,有待于经济史学者的考证。

尽管剩余品的生产还不是交换价值的生产,但是,农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种以流通、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趋势”[7],经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它们朝着交换价值生产的方向发展,推动自给型农户逐渐转化为半自给型农户和交换型农户,从而使整个市场逐步从以使用价值生产为基础,转向以交换价值生产为基础。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趋势。

半自给型农户由于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它们的生产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在封建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中,如果半自给型农户在整个农户中占有多数,它们投入交换的商品,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时商品经济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也就是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完备。

在封建社会中,各种生产力因素经过长期积累,会出现一系列发展变化。劳动人口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系列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水利设施、陆路和水路交通的发展,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劳动条件;自然资源的开发,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耕作技术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到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会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为商品生产的发展,提供比较充分的农业基础。

在上述条件之下,商品生产就会得到较快的发展。通过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逐渐向交换型农户转化,会出现大量主要生产粮食和其他食物的农民,主要生产原料作物的农民,和“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8]的农民。通过农民家庭手工业以一定规模与农业分离,会使许多农民转化为手工业者,并逐渐形成从事各种原料加工的独立手工业部门。

这种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不同,他们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产品,必须在市场上补偿他们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要素,甚至包括种子和口粮。他们的生产已经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成为“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转化为货币和再由货币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9]他们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就具有质的差异。

封建社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赋之外,还能“生产出一个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余额”[10],也就是在封建租赋以外的剩余产品。这是一个变量,在封建租赋既定的条件下,就决定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成果的大小。交换型农户和独立手工业者是最有能力生产这种剩余产品的个体生产者。这种剩余产品都是要投入交换的,因此,这种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个体生产者。

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如果不从事自给性生产,“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11],他们就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列宁在讨论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时候,就是以这种小商品生产者为准绳的。他说,“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12]。这种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确实是存在的,如城市独立手工业者。列宁在此加以强调,是理论彻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13],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刚在发展的时候,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而是不完全脱离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即具有一定程度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

出现这种情况,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在封建社会中,最大量的是生产粮食的农民。他们的商品性生产不论如何发展,也不会脱离粮食的自给性生产,这是毫无疑义的。

农民的商品性生产从一开始出现,就“已经包含着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萌芽”[14]。在交换型农户中,商品性生产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其生产和生活就会出现危机。保留一定的自给性生产,特别是粮食的自给性生产,就可以缓解危机,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论是生产原料的交换型农户,还是生产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粮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给性生产。

特别值得提出的农村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增多,会引起农村手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方学者把西欧各国出现的这种发展叫做前工业化阶段。这种农村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不是封建剥削者,而主要是广大劳动群众,就必然要求成本低,价格廉,生产就必须接近原料产地。这种大众化的产品,质量不必精细,生产技术容易掌握,因之这种手工业必然首先从农村中发展起来。农民从农业转向手工业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农民保持着一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的生产。就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基于上述应付市场变动的原因,农村手工业者也会自然地保有一定粮食或者原料的自给性生产。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没有充足的稳定的粮食供应,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也无法切断自己的自然经济脐带。

这种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与属于自然经济范畴的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是不相同的。所以马克思把“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农民,叫做“新的小农阶级”[15]。根据这一原则,那些生产粮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也同样可以视为新的小农阶级。

自然经济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地域范畴。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自然经济不会在全国各个地区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经济也不会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发展。它们的发展变化,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样,总是在不平衡的运动中实现的。各个地区由于气候、交通、土壤和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经过人们长期开发,又会出现社会分工发展程度的差异,即出现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从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经济强大、比较强大和比较薄弱的各类地区,也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比较发达和发达的各类地区。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中,还会形成具有不同专业分工的地区,有的是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自给性生产,成为粮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专业性生产地区;或者是手工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成为手工业品专业生产地区。因此,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由于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的大量出现,由于各种专业分工地区的形成,商品经济就会具有更为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总之,任何封建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都会通过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通过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着不同的自然经济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经济水平。在任何一个封建国家中,我们都不可能获得各种类型农户比例配置的数据,也不可能获得自给性生产产值和商品性生产产值的精确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在封建社会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具有强大的地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的产值则可能大于自给性生产的产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以至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无论多么发展,也不会导致自然经济的消失。这种历史连续性甚至可以延至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的时代。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许多雇佣工人或者是自己拥有土地和菜园,或者是通过租佃拥有土地和菜园,以从事自给性生产。他们的这种“园艺业和耕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曾经是保证工人阶级物质状况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的基础”[16]。

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终封建社会之世,自然经济还会始终存在,商品经济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发展。这都有待于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7]。因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18]这是马克思总结西欧历史发展所得到的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相对纯粹的自然经济,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对立统一中消长,然后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纯粹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三

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一样,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以至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其性质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也会出现阶断性的部分质变。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由各种类型农户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经济,既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又会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经济痕迹,因而呈现出部分质的差异。试以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作点粗略比较。

首先,从农村市场看。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农民生产的自给性水平还很高,农民和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种生产者自用有余产品余缺调剂的交换,那种生产者必要产品同特殊需要发生关系时品种调剂的交换,会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这两种交换都具有使用价值生产的自然经济痕迹。因之,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假手于商人的情况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场交易量要分散在广大农村,市场因之是狭小的,一般不能摆脱小范围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墟集贸易为主体,以市镇贸易为补充的“地方小市场的网”。[19]这种农村市场一般只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能满足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的需要。

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但是个体农民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定地区,如一县一州,必需有自己的产品,能与其他地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就会形成一定的地区间的贩运贸易。因此,某些农村市镇,特别是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镇,除了具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之外,又会具有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使它成为农村外销商品贩运贸易的起点,农村输入商品贩运贸易的终点。在这种农村市场上,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互通有无的直接交换就会缩小,而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会扩大。

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体还会保持封建社会前期农村市场的那种状况。但在其他地区,由于粮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业品的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市场就会发生变化。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商业资本主要是以自己的运动,使农民的产品发展为商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却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农民和手工业者已无法自己在当地销售全部产品,也无法互相提供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能要求商业资本为他们的产品实现价值,并为他们的再生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因之,这里的农村市场已由主要是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主要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并且会突破地方小市场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业市镇和手工业市镇,建立起长途运转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区以至跨越国界的市场网络。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还会在生活资料市场之外,形成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在生产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雇工市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借贷增多的基础上,从传统的高利贷资本中出现金融市场,从而构成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体系[20]。这种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证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的、以市镇贸易为主体、以墟集贸易为补充的农村市场,就为农民扩大再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但是,生产者之间余缺调剂、品种调剂的交换仍然会存在,甚至会有一个较大的绝对值。只是在商品成交总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缩小了。

其次,从贩运贸易看。在封建社会中,通常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剥削阶级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费的,以农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要内容的贩运贸易。同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需求的多样性,他们也必需与外地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互通有无,也会形成一定规模的贩运贸易。因此,贩运贸易就成为当时的重要商业活动。

在封建社会前期,贩运贸易的商品,除了手工业者的产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所提供的。它们每家每户投入交换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万户的投入,也会成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可以形成繁荣的贩运贸易。它们出售一些农产品或者家庭手工业品,虽然标志着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开始分解,但它们还主要从事农业,它们的手工业和其他副业还从属于农业,基本上没有专业分工。没有生产的专业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区分工。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由它所带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这种地区的贩运贸易,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具有自然分工性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比如粮食这种重要的贩运贸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丰歉,或籴之使来,或粜之使去”的地区间丰歉调剂市场。这种地区间籴来粜出的市场,就不是由地区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经济正是这样的贩运贸易中保留着自己的痕迹。

在封建社会后期,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品流向城市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地区间特别是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与手工业品产区之间的贩运贸易,会有明显的发展。如果说,前者是地区间的一种纵向联系,后者则是地区间的一种横向联系。前者主要是体现农民、手工业者和封建剥削阶级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资料,后者则主要体现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说明它已大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和手工业品产区之间出现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重要发展。

再次,从城市市场看,在封建社会中,城市市场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从、军队等以自己的收入,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他们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赋的转化形态,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换,就会出现繁荣的城市市场。封建赋税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实物形式。它们是由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使用价值生产出来的,只是因为投入交换才成为商品。这种商品可以说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没有商品的生产方式。这就使城市市场既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之上,又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之上。因之城市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也就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经济。尽管实物租赋会逐渐向货币租赋转化,使城市市场的商品生产的基础有所发展,但这种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商品生产基础的不够完全,是封建社会城市市场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城乡商品生产不够发展,城乡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就不够发达。尽管城市中有比较发达的手工业,但其产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费,并不流向农村,与农民的产品相交换。因此,城市市场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投入市场的封建租赋价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场保有较多的自然经济痕迹。

到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地区间贩运贸易的发展,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具有贩运贸易的中转市场,或者形成新的中转贸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业在发展中逐渐向城市转移,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手工业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业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展,在这些城市市场的商品成交总量中,封建剥削者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会缩小。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商品交换所形成交易量(包括体现在贩运贸易中中转的部分),其比重必然会扩大,后者甚至可以超过前者。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无疑已大大下降。当然,封建租赋投入这种城市市场还会有一定的数量,加以还会有许多消费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总之,在城市市场,以至在整个国内市场上,封建租赋所形成的市场交易量,在封建社会前期和后期,是会各不相同的。它在整个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市场促进生产和分解自然经济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许多经济现象总是交错地存在,难以划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种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相比较,已具有不同的生产基础,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流通规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结构),不同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形成,不但会为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而且会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扩大和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其他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生发展提供历史前提。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正是通过这种不同层次的发展,即部分质的变化,逐步排除自然经济的制约和痕迹,逐步趋向完善。

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以怎样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会反映出自然经济历史地位变化的阶段性,会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反映出封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生产对于任何社会经济都具有基础的作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其生产基础的具体变动而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历史地位,考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发展水平,首先应当对它们生产基础的发展变化,作出正确的估量。不论在什么生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商品,一经在市场上出现,都不会改变它作为商品的性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它们不同的生产基础作具体的分析。否则,就容易夸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把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同等起来,把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与不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等同起来,从而模糊对自然经济历史地位的认识。这就不能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研究中,更好地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四

商品经济所以能适应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分工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在封建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既是封建经济(包括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封建经济又可以容纳小商品经济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甚至可以容纳以工场手工业为代表的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之,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领主制下,在统一的封建国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国家中,还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广大农民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把市场机制引入千家万户的生产领域,扩大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推动他们改善工具,提高技术,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发挥各个地区自然条件的优势,扩大农业基础,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社会积累,都会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但农民商品经济的个体比自然经济的个体,具有较高的发展生产的活力和能量,也会使整个社会经济含有市场机制,可以较灵活地较有效率地进行,从而有利于满足消费,促进生产,加强地区间、民族间的经济联系,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封建大国说来,也会为封建国家处理集中的政治与分散的经济的矛盾,为征收赋税、加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封建社会中,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社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总之,封建生产方式如果能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就说明它还具有生命力,还没有达到它的历史终点。这是判断封建生产方式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中,对立统一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无庸赘述。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它们又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对立物相互补充的这种深刻的辩证关系,充分地体现在社会经济过程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既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又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他们总是通过二者的相互补充,使自己的生产得以完全。在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中,是商品交换对于自给性生产起补充作用;在交换型农户中,是自给性生产对于商品性生产起补充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就使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地运行,使小农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得以顺利地实现。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既都是互相分离、互相独立的,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持续自己的生产。但是,他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为他们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产单位,而更多的是消费单位。作为生产单位,它必须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作为消费单位,也必须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消费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就必须以商品交换为纽带,把农民、手工业者和地主家庭联系起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使整个封建经济成为一种一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

要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实现,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封建社会,社会生产的技术构成低,不论是进行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靠投入劳动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产资料。而且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不经过交换无偿地养活封建剥削者,因此,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必然要大于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而扩大再生产更需要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优先增长。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这种比例关系,主要是由农民的自然经济来保证的。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如前所述,是农民既要为自己的消费需要,又要为封建地主的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因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摆在优先的地位,以安排好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的关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各种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时,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谓“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在粮食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发生矛盾时,农民就会去开垦荒地,开发山区,以至围湖围海造田,以解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会中,粮食尽管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商品,却又总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农作物。

农民的这种遵循自给自足目标运行的经济活动,就会使全社会劳动力与土地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的分配,首先保证了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保证了封建经济顺利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如果说,封建经济因为有了商品经济,可以更灵活地运转,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为有了自然经济,才能保证它顺利进行,保证它可以稳定地发展。

自然经济这种基于人类生存本能需要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繁衍,保证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从而促进了封建国家、法律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尽管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租赋之外,还可以生产出另外的剩余产品,扩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艺术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强大的封建国家和繁荣的文化艺术,始终主要是建立在作为使用价值生产的封建租赋基础之上的。

但是,自然经济的这种基本历史作用,又必须依靠商品经济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获取大量实物封建租赋之后,除了直接消费一部分之外,他们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赖于出售这种剩余产品。同时,他们又必须把大量的封建租赋,通过商业渠道转化为商品,转化为各级官吏,文人学士、仆役和军队的收入,并且进一步转化为多种多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通过市场以实现社会总产品的最终分配,从而保证封建政治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总之,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自然经济,就是一种片面性;如果只强调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商品经济,就会是另一种片面性。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

[3]《资本论》第3卷,第8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第7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页。

[8]《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9]《资本论》第2卷,第226页。

[10]《资本论》第3卷,第893页。

[11]《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2]《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64页。

[17]《资本论》第2卷,第43-44页。

自然经济论文篇(2)

关键词: 自然垄断;市场经济;政府管制;规制 内容提要: 市场经济强调自由竞争,而垄断通常被视作是竞争的最大敌人。各个国家往往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垄断进行规制,然而,各国在对垄断进行严格规制的同时却往往“特赦”了自然垄断,普遍将自然垄断作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来看待。在政府的“照顾”下,自然垄断行业中的企业享有了许多一般企业所没有的特权。政府的管制对规范自然垄断企业有作用吗?自然垄断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应该是依法治理还是应该依靠政府治理?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 引言: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更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经济通过竞争实现了优胜劣汰,合理配置了资源,但市场经济的竞争必须是在公平、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否则,市场机制就会扭曲,就会导致市场失灵。然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参与竞争的主体并不总是规规矩矩地参与竞争,有的市场参与主体会采取各种非法的手段排挤竞争对手从而实现自身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这样必然会导致市场竞争难以在一个良性的环境下进行,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相关的规范竞争秩序的法律应运而生。他们的出现就是为了破除市场恶性竞争,还市场一个纯净的竞争环境。 市场经济更是法治经济。不仅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的资格需要法律进行确认,市场经济的运行更需要法律来“保驾护航”,法治是市场经济主体独立和意志自由、参与公平交易、正当竞争的重要保障,于是,作为市场上的主体的政府和经济主体的各种活动必须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是市场机制。但仅仅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却往往达不到我们所期望的效果。这是因为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可能会产生一些无效率的结果,比如垄断导致的效率损失和分配不均、恶性竞争导致的生产力破坏等等现象。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干预市场就成为了理论上的必然,在现实中的确也是这样,“市场失败”是政府干预市场行为的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充足的理由。 各国纷纷通过立法的手段实现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一系列规制竞争的法律就是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干预市场的非常典型的实例。在这些法律中,各国政府普遍针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做出了非常严厉的规制,但却有一个例外,即各国立法在对垄断实行严厉法律规制的同时却普遍给“自然垄断”留出了生存的空间,均将其排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之内而由政府政策加以管制。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垄断行业中的企业就有了傲视其他竞争主体的资格,说是以市场经济平等主体的身份参与竞争,可他们却从不把竞争放在眼里。 一、什么是自然垄断——关于自然垄断的基本理论 自然垄断是指因产业发展的自然需要而形成的垄断状态。在传统理论中,导致自然垄断的“自然”的或是技术的因素是某些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过高的沉淀资本。这些行业的生产活动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专门资本的,况且资本很难转移到其他用途中,从而就形成了很高的沉淀成本。下面笔者将从经济学和法学两个层面对自然垄断产生的理论基础做一番深层次的剖析: 1、自然垄断产生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西方自然垄断理论从产生到发展大概经历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成本次可加性三个阶段,它们各自解释了自然垄断出现和存在的原因。在总体上推进了对自然垄断的认识。 第一、规模经济。任何企业进行社会生产时,它总会面临生产成本问题。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则其必然会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则它就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但是,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除了技术等因素的作用,即使在相同的条件下,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也可能随着生产总产量的增加而趋于下降,原因在于当企业的总产品不断扩大时,原先的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这在固定成本投资较大的企业表现的尤为明显。当长期平均总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时,规模经济就出现了。当社会对某些行业的长期 平均成本的降低速度与幅度提出要求时,这个行业往往就是自然垄断。规模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单一领域行业的自然垄断。如果一个行业有着规模经济的特点,则规模大的企业在生产成本上会比规模小的企业具有优势。 在这样的情况下,越早进入行业的企业、越拥有大的规模,其成本就会越低,因而必然会扩大自己的规模以求达到独占市场,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在行业内存在垄断的条件下,任何新进入该产业的企业必然面临较高的壁垒,很难与早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进行竞争。 第二、范围经济。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并不仅仅生产或提供单一的商品和服务,往往是多元化经营。如果由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几个企业分别生产它们的成本,就表明存在着范围经济。由于单独生产某一产品的企业的单位产品定价高于联合生产的企业的相应单位产品定价,因此单独生产的企业就会亏损,这些企业或者退出该生产领域或被兼并,这也会形成垄断的局面。因此美国着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指出,有着范围经济的产业也可产生自然垄断。 对此,我国的大部分学者是持相同的观点。从理论上来讲,范围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具有综合性领域存在的自然垄断。 第三、成本次可加性。1982年,美国着名经济学家夏基(Sharkey)、鲍莫尔(Baumol)、潘泽(Panzar)与威利格(Willig)等人认为,即使规模经济不存在,或即使平均成本上升,但只要单一企业供应整个市场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的成本之和,由单个企业垄断市场的社会成本最小,该行业就仍然是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的定义或者最显着的特征应该是其成本的劣加性。换句话讲,就是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平均成本下降一定造成自然垄断,但自然垄断不一定就是平均成本下降。只要存在成本弱增性,就必然存在自然垄断。成本的次可加性理论的提出,掀起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自然垄断理论的变革,从理论上进一步解释了自然垄断存在的根源。 经济学主要从效率的角度解释了自然垄断产生与存在的根源,而法学尤其是经济法则从更为广阔的视野进一步对自然垄断作了深层次的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2、自然垄断产生的法学理论基础 第一、社会本位的需求。虽然人具有个体的私利性,但也正是人个体的私利才使得国家与社会有着存在的必要。个人与国家、社会利益重心的转移导致了法律本位的变化与发展。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法律本位发展的最终方向。法律社会本位的确立促使国家、个人与社会组织在作为或者不作为时,必须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并作出相对的利益平衡决策。虽然自然垄断存在的历史覆盖了所有本位的法律,我们还是必须客观地承认自然垄断是社会本位在法律领域深层次作用的产物。 第二、竞争与垄断的二重性。竞争是市场的灵魂,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但过度的竞争可能带来资源的浪费;垄断虽然压制和排斥竞争,损害民众的福利,危及社会民主政治,但它也有积极的一面,如规模经济等。竞争与垄断的二重性必然要求社会对竞争和垄断作出思辩性的规定,在反对垄断同时也要建立合理的反垄断法适用例外制度。 第三、现代经济法价值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是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它不仅含摄了经济学的效率和生态学伦理学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将它们与现代法律本位和法律价值有机的融合为一体。在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的价值的指引下,社会在考虑多方面综合因素基础上对自然垄断做出了肯定性的评价,给予其合法的社会地位。 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法学上的自然垄断概念不仅涵摄了经济学上自然垄断的内容,还突出了现代竞争法的精髓。这是社会进步的客观反映。 二、自然垄断为什么能够存在——自然垄断的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从自然垄断的来源和存在状况的进行比较分析,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垄断,他有着自身独特的性质 ,这也是他之所以能够“享受”到其他垄断所没有的待遇的主要原因:首先,自然垄断具有效率主导性。 从自然垄断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来看,无论是规模经济还是范围经济或者是成本的次可加性,自然垄断之所以存在的主导因素是经济效率而不是其它。规模经济意味着生产更多产品时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越来越小,范围经济意味着在追加生产相关新产品和服务时进行联合生产要比单独生产的成本低,成本次可加性则意味着独家垄断经营的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的成本之和。自然垄断建立在效率目的基础上并且保障效率的实现;其次,自然垄断呈现出网络经济的特征。综观世界各国的自然垄断存在的行业和产业,如供水、电力、煤气、热力供应、电信、铁路、航空等行业。我们不难发现采取自然垄断经营的产业一般具有网络经济的特征即依赖一定的产业网络为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如果离开这些产业网络,企业所生产或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是无法流转到社会消费领域。衡量这些产业网络作用的最佳指标是网络上的流量(交通、电力、通讯信号等),而网络上的流量将随网络节点的几何级数增加。网络节点数量越多,边际投资收益越大;再有,自然垄断的资产具有沉淀性与专用性。由于自然垄断依赖于网络经济为整个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因此企业在经营自然垄断行业时,将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产业网络的建设。这些产业网络形成了大规模的固定资本,它们折旧时间长,变现能力差,从而导致了整个垄断产业大量的资本沉淀。另外,由于基础产业网络占有的资产往往具有相应产业或者行业的专用性,所以资金一旦投入也就很难收回,所形成的企业资产也难以改为其他用途。最后,自然垄断的产品具有日常性。供水、电力、煤气、热力供应、电信、铁路、航空等自然垄断行业,他们所提供的产品都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须品,具有日常性与必须性的特征。自然垄断行业通过它们的网络触角将这些日常生活必需资料转流到千家万户去以保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有序。 自然垄断所具有的特质使得他在市场经济中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垄断都是不可或缺的: 1、从经济效益角度来看,自然垄断的存在是合理和必要的。由于自然垄断行业主要是以管道、线路或网络为依托,而铺设管道和线路不但规模大、风险高、资本与劳动力密集,而且投资回收期长、利润不高,但用户增多成本逐渐下降,具有明显规模经济效益,这一点在投资初期尤为明显。在具有明显规模经济的情况下,如果允许竞争,势必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不能为社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甚至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从经济的合理性来看,引入竞争机制会导致自然垄断行业的不经济。况且,私人资本往往不愿介入或无力承担而只有大集团或超大集团的力量才有这个实力。 2、从资本的本性——逐利性来分析,一定时期的国有或垄断是必然的。资本具有逐利性,趋利避害的本性必然使其流向低成本、低风险、高收益的部门而回避高成本、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因自然垄断行业牵涉国计民生,在私人资本不愿或无力介入的情况下,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对这些行业实行特殊的保护政策:国有化或国家控股;或通过财政补贴、特许经营等引导私人资本进入,以消除经济发展的障碍。当然,国有化和垄断都不是目的,市场化的国家均强调国家超脱于市场竞争,不“与民争利”。 3、从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来分析 ,自然垄断行业提供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其发展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前景,处于“瓶颈”地位。这些行业一旦出现问题,必然危及制约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产生活乃至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因而,无论从可持续发展还是从经济的稳健运行以及社会的稳定来看,都应保证该行业正常运营。 4、自然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益性。自然垄断所涉行业均关系国计民生,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基本服务,事关经济安全与社会的整体利益,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其公益性被视为是第一位的,但强调其公益性并不否认其营利性,以维持其发展和正常运作。 三、在市场经济法治条件下的自然垄断——自然垄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化道路 1、改革——自然垄断继续存在的必由之路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对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开始拉开了序幕, 到目前为止,石化、电信、电力、民航、铁路、邮政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革。经过分拆重组,除了石化、邮政、铁路行业外,我国电信、民航运输、电力等自然垄断行业在形式上都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建立了多家市场主体相互竞争的企业运营体制。 虽然我国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改革形势并不令人乐观。在这场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中还存在很多重大的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改革思维模式过于单一化。改革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改革者应该结合社会具体情况对改革对象采取合适的改革措施以取得理想的改革效果。考察我国目前对传统的自然垄断产业改革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分拆包括横向分拆、纵向分拆和纵横分拆。对电信、电力采取的是横纵双向分拆。这虽然从理论上讲可以造成竞争,但从改革后所形成的实际局面来看,这种分拆或者是稍微改变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的类型而已即将独占变为寡头竞争(将综合垄断改为专业垄断或者将全国垄断改为地域垄断)或者造成了行政性分割和集团分立使某些行业如航空航天工业的整体性受到破坏,改革并未取得应有的效果。 第二、改革后产权仍然单一。在改革之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所有业务,包括相关的可竞争性业务均由国家垄断经营,所以导致了自然垄断产业产权的单一化。改革后的自然垄断行业中具有独立产权的主体基本为国有性质,民间性的资本很少。这影响了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对于改革后自然垄断产业产权单一局面,这固然与自然垄断行业资本的大规模性有关,但并不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 第三、法人结构治理改革严重滞后。与对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所采取措施的严厉程度和所涉及的广泛程度相比,对相关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还不到位。改革后自然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在其法人治理结构上仍然存在很多的传统问题,如行政上的超强控制和产权上的超弱控制 、董事长超强控制、股东缺位、三会失衡、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等。这严重影响了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效果。 第四、政府管理滞后。虽然我国早已开始推进“政企分开”的改革工作,但到目前为止,政企分开的明朗度还比较低,导致了政府职能缺位与越位严重并存。这在传统上由政府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第五、相关配套立法严重滞后。就当前我国针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立法来看,比较之国外,明显是处于滞后状态:我国不仅没有相应的产业法,而且也没有专门的对垄断行业实施监管的法律法规,这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产业改革的效果与进度。 2、规制——当前条件下自然垄断的法治化生存 无论自然垄断行业如何改革,他们都必将受到法律的规制。这不仅是由自然垄断行业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1) 关于自然垄断的规制主体: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和利益的多方面性,因此对自然垄断行业依法进行管理的主体就不可能单一化。从维护和保证自然垄断行业健康发展所需要的资源的角度来看,自然垄断行业的管理主体主要涉及到反垄断主管机关、产业主管者、其他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反不正当竞争机关、价格部门等则在各自的权限范围依法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配合前面主要的自然垄断产业主管者做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理工作。尽管需要多个执法主体的协作,反垄断主管机关和产业主管部门仍是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管理最为重要主体。 (2) 关于自然垄断的规制法律: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对日常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在较早的时期,各国对自然垄断行业多采取国有化的办法并将其置于政府的严格管制之下。后来,由于政府管制措施的失灵以及技术发展等因素地作用,自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自然垄断产业改革,逐步趋于放松管制并适当的引进竞争。过去,政府将自然垄断行业牢牢置于自己的管制之下,鲜有专门立法规制自然垄断行业,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法治的不断完善,单纯依靠政府和政策来管制自然垄断行业显然已经不能符合法治化的要求了,于是《电力法》、《铁 路法》及《民航法》等一批针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立法就成为了必要。市场经济法治化的条件下,就是要求转变观念,把由传统的政府管制自然垄断行业的观念向着由法律规制自然垄断行业的观念转化。 3、展望——自然垄断在法治化下的发展方向 实践证明,自然垄断行业不仅可以而且应当在市场经济的法治条件下更好地存在,但如何管好自然垄断行业,或者说用什么方法管好自然垄断行业就成为了各国政府不得不首先面对的重大课题。政府的政策往往有相对不稳定性,因此,用政策来管制自然垄断行业显然不是高明之举。政策之下的管制不仅让自然垄断行业中的企业在面对重大抉择的时候无所适从,对整个市场的其他参与者把握市场的能力也提出了其无法达到的高要求。政策的相对不稳定性为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运行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我国早就提出了“依法治市”,虽然这里提到的“市”并不完全指的是市场经济,但这句话活用到市场经济上也是一样,因为市场经济不仅是竞争经济,更是法治经济。在法治的条件下实现市场经济的良性和谐发展不仅仅是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也是市场参与者对整个市场环境所提出的最为基本的要求。政府在市场经济法治化的进程中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笔者认为,现代政府在市场中应当甘做一个“隐身人”,他在制定完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之后,就不宜再在市场上频繁现身了,他应该隐身到市场大舞台的幕布之后,仅用“警惕的双眼”注视着市场经济舞台上的“演出”就可以了。只有当“舞台上”出现了其自身难以协调的问题之后,政府才应当伸出援助之手。 对自然垄断也是一样,过去总是认为自然垄断行业都关系到国计民生,放松不得,于是政府就对他们格外关注,不断用政策加以倾斜保护,可经过实践证明“温室里的花草经不得风雨”,一旦受到外界市场的冲击,那些本来看起来非常强大的自然垄断企业就经不得一击。这一切都是根源于政府的“娇生惯养”:由于自然垄断行业有了政府的保护,能保证获得一定稳定的利润,这极易导致这些企业不思进取,在技术上因循守旧,滥用其垄断地位,随意提高产品的价格,降低服务质量。 一旦遇上问题就把责任推向政府,这样下去,最终的结果必将危害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的经济安全。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最重要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逐渐放松对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行政管制,放手他们于市场,让他们慢慢适应市场的竞争环境,让他们和其他企业一样在市场竞争中搏杀,而这一切应当从加强对自然垄断企业的法律规制开始。当然,放松政府放松管制并不意味着政府彻底撒手不管,依法管制自然垄断企业也绝不意味着对自然垄断行业采取和其他行业相同的立法。毕竟,自然垄断企业有着他自身性质的特殊性;毕竟,他们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行业。 那么针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立法应该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应该搭建这样的一个针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法制框架: 1、 自然垄断行业进入立法: 这里所采取的市场进入的法律管制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设立产业进入门槛是有很大区别的,在这里它有两个层次:一是对资本性质的法律管制。法律原则上允许不同性质的资本进入自然垄断行业。例如不仅允许国有资本参与电网的运营,也允许民间性质的资本参与电网行业的运营。这不仅仅有利于改变投资单一化的局面拓宽自然垄断产业投资资金的来源,更有利于相关激励机制的功能发挥。但不同性质的资本最终必须融汇到独占或者寡头的企业形态之中,这是由自然垄断行业效率要求。但是由于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同等地涉及国家安全或者稀缺资源,为了兼顾效益与安全等因素,民间性质的资本进入要受到完全的禁止或者份额的限制。这一般仅仅局限在自然垄断行业的非竞争领域范围内;二是市场进入经营者的法律管制。自然垄断行业的业务可以分为两大块即非竞争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非竞争业务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不允许市场主体(包括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的随便进入。管制部门依据合法合理的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确定产业的经营者,并实行独占或者寡头经营;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可竞争业务,根据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的发展需要合理准确的允许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进入参与竞争,形成相对规模的市场竞争。&nbs p; 2、 自然垄断行业运行立法: 目前,我国为促进自然垄断产业的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制定了《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电力法》、《邮政法》、《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自然垄断行业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有了这诸多的自然垄断行业立法,但这些法律却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立法理念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基础设施安全,但在某些时候却成为自然垄断行业利益的保护伞。有的行业立法尚且缺位,如《电信法》。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运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言,我国对各类自然垄断行业的基本法的制定和完善具有紧迫性。 3、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管制立法: 依法建立完善的定价机制是规制自然垄断行业的有益之举。虽然我国《价格法》规定了价格听证制度,但并不完善。这主要表现为:一是定价实体的缺位。相对政府严格的价格管制而言,我国的自然垄断企业只有价格建议权,而没有价格决定权,这是不合理的。由于自然垄断行业存在的定价两难问题 ,因此自然垄断企业有权利根据合理的条件与具体的环境进行产品或者服务的定价,但企业的定价必须合理公平,不得滥用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二是价格管制混乱。目前我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权分散于各个不同部门之中,表现出行业价格制订时的非统一性和部门性。各部门在决定自然垄断价格时,不可避免地顾及部门利益;由于价格管制机关的多元化,经常造成价格监管不到位,导致各自然垄断企业的价外加价或价外收费现象相对突出。三是价格决策程序不科学。 国家计委在2001年7月颁布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听证办法规定,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有较大分歧,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或由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然而,听证办法对于听证会代表尤其是消费者代表不同意定价方案,法律规定最终的定夺权仍在价格决策部门,这极可能在事实层面中形成垄断价格,难以真正落实民主化和科学化。针对上面我国价格管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积极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价格制度。首先是建立价格委员会制,即由价格管制者、生产者和消费者按一定比例派出代表,由他们在充分对话中逐步消除彼此之间的利益碰撞与冲突,最终确定三方均能接受的合意价格政策。其次是集中对自然垄断行业产品或者服务的定价权限,在物价部门设立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管制机构。第三是在定价决策制度中引入行政诉讼机制,允许有关主体对侵犯自己合理定价权利的行政主体提起行政诉讼。 4、 自然垄断行业的退出立法: 所谓的自然垄断行业退出立法是指的被定义为自然垄断行业内的企业,由于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等各种原因而不宜再被定义为自然垄断行业中的企业,从而向一般性企业转化过程中的相关立法。此类立法应当确定自然垄断行业中的企业转变为一般企业的标准、方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在过去被视为是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典型企业如今都已经不宜再被作为自然垄断企业看待了。在这样的条件下,就应当为这些企业设置一种机制,让他们适时的退出有政府政策优惠的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退出立法应该是这样一种法律:首先,该法律应当确定自然垄断行业的认定标准。由法律所确定的认定标准应该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依法所制定出来的这个认定标准应当是相对基础性的、具有原则性的;其次,应当依法确定企业由自然垄断企业向一般企业转变的程序或者方式,这个程序或者方式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利益,使他们在转变的过程中不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四、结语——自然垄断由政府管制向法律管制的转变 微观规制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成熟程度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机制调节范围不断扩大,市场失灵现象逐渐凸现,政府规制随之建立并对微观经济运行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效用。当一个行业存在自然垄断,在这种场合,政府的作用就是维护垄断、限制进入;防止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谋取超额利润,保护公众利益。政府通过微观规制弥补了市场缺陷,在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一,阻止了低效率的非规模经济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有利于提高资本和生产的集中度,一定程度上 避免了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使稀缺的经济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和运用。第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些公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不断供给,抑制了他们滥用经济优势,制定垄断价格、实行价格歧视及差别对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第三,避免了公用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剧烈波动,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 在当前情况下,我国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主要采取进入管制与价格管制。在进入管制上,主要依靠行政权力阻碍非国有资本的进入。这不仅造成了投资的单一化使得自然垄断产业缺乏强劲的资本支持,也导致了在缺乏有效健全的激励机制下自然垄断行业效率低下;在价格管制上,虽然建立了价格听证制度,由政府代表、消费者代表、生产者代表共同商讨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的决定,但由于政府代表、消费者代表和生产者代表实质地位的不平等和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缺陷,导致很难达成社会合意的价格。正是因为我国过去对自然垄断行业在管制方式上存在的缺陷导致了自然垄断行业出现了众多的问题,使得社会大众误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自然垄断,从而引发了社会强烈要求分拆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呼声。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确实需要改革,但改革内容并不是简单的分拆。自然垄断的基础理论和特征决定了自然垄断产业的非可分拆性,如果忽视经济规律盲目的进行改革,那么我们所能得到的将是惩罚。中国的自然垄断行业在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出路在于管制方式的转变,由过去简单的政府加政策的管制方式向以法律管制为主,辅之以政府和政策的管制方式转变。只有这样,自然垄断行业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充分的生命力,最终实现和谐、健康的发展。 注释: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人民邮电出版社(第17版) 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人民邮电出版社(第17版) 参见丁茂中:《自然垄断及行业改革的思辩与法律规制》,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4160,2008年4月20日访问 参见郑鹏程:《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垄断特征与法律规制》,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六期 参见李勇军:《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自然垄断规制路径的反思与选择》,载《斯为盛评论》2007年第一期 参见张泽中:《关于自然垄断法律问题的探析》,载《北方经贸》,2006年第二期 参见呙晶晶:《论我国自然垄断的法律规制》,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七期 从经济学上讲,自然垄断行业可以分为强自然垄断行业和弱自然垄断行业。强自然垄断行业存在产品定价两难的选择,按照一般产品定价原则,一方面,为了维持企业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可持续经营,产品定价不能低于平均成本;另一方面,根据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只有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社会的总福利才会达到最大。企业的边际成本一般高于其平均成本,上述两条定价原则可以同时满足。但是强自然垄断行业的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这两条原则不可能同时满足。弱自然垄断行业不存在定价两难的问题。 参见郑翔:《自然垄断产业价格管制法律问题探讨》,载《生产力研究》,2007年第二

自然经济论文篇(3)

长期以来,我国自然资源的产、供、销几科完全在计划体制的控制下运行资源产品的绝大部分被国家以指令性计划调拨的方式拿走,价格低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几成甚至更低。资源产地及其企业使产品进入市场的自和活动余地极小。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资源型产品的价格显得越来越不合理。“资源无价、原料低价、制品高价”使加工型产业部门可以因原料低价而毫不费力地取得良好的效益,而资源型产业部门却负担着巨额的行政性亏损。于是,加工型产业部门毫不珍惜廉价的原料,资源型产业部门更无积极性去提高资源产品的产出率,从而造成了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增长依赖于资源的高投入。据统计,我国能源投入系数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中高居首位,资源的浪费十分惊人。另外,资源的计划配给还造成了隐性的浪费:资源产品被国家指令性计划调出产地,而产地的资源加工型产业部门又被迫去资源非产地购回这些产品(例如黑龙江省的原木被源源为断地调外省外,省内造纸等行业每年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省外购买原木),这对于运输部门的压力无疑是巨大的,而且还造成了资源产品的损耗及人、财、物的浪费。

可见,自然资源的计划管理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是我国高消耗、低效益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层次低、转换慢的根本原因。此外,自然资源的计划管理还造成了其他一些消极影响,计划体制使基层单位的领导者没有主动性、创造性和责感,造成企业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计划体制损害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公平竞争不能得以体现,严重阻碍了技术的进步;计划体制常使资源产品的消费者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常出需要者无供给而不需要者却又被迫购买的现象;计划体制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还引发了环境的严重污染,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二、自然资源市化与资源节约型产业结构

1.自然资源市化对资源型产业的影响

自然资源进入市场之后,由于需求大于供给,各需求者竞争的结果必然使资源产品的价格上升。摆脱了长期以来计划体制制约的资源型产业部门的经济效益将在短期内显著提高,困扰我国资源型产业部门的“经济危机”将得到缓解。经济状况的改善使资源型产业部门的积极性有所提高,自然资源的产品产出率也随之有所提高。但是为了追求更大的效益,自然资源的开采强度也必然会上升,在我国许多地区的自然资源已处于超强度开采的情况下,如何避免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成为自然资源市化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其实,自然资源过度开采的问题在计划体制之下已经存在了,是需求大于供给的必然结果,并非市场经济的产物。计划体制下的过度开采,一方面是由于管理部门为满足加工产业部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而对资源产业部门下达超强度开采的指令性计划,另一方面是由于资源产业间门为补帖计划内产品的政策性亏损而自行大开采强度,使企业能够获得以高于计划价格出售的超额产品的收入。其他一些因素,如集体和个人违反政策私自开采等也是造成资源的过度开采的原因。

可见,正是由于计划体制的约束才使自然资源不能在市场机制下达到供需平衡,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低产出和过度开采。解决自然资源过度开采问题的合理途径是自然资源立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有健全的法制才能使市场经济得到健康发展。自然资源立法中解决问题的最重要方式仍然是经济手段。自然资源立法中主要应解决的问题有:①自然资源产权关系。要改变目前那种“谁开发就归谁”的现象,真正的将自然资源所有权收归国有,使所有权与使用权完全分离;②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的使用者要向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代表――资源管理部门交纳合理数量的税金;③实行自然资源消耗补偿制度。根据自然资源的性抽和数量等收取自然资源消耗费,,以使自然资源的再生和环境的保护得到资金上的保障,这一费用的收取要随着资源开发程度的增加而递增,递增的速度要大于资源开发强度的冲加速度,以避免超强度开发;④对破坏自然资源及无视自然资源法规者进行弄事和经济制裁。

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避免自然资源的超强度开采无疑比单纯的行政手段要有力得多。资源型产业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市场中价格升高对面求的限制,必然会把着眼点放在自然资源的产口产出率上,这对于自然资源充分利用和节约是十分必要的。

2.自然资源市场化对加工型产业的影响

我国的许多企业,尤其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在长期受到计划体制约束的同进,还受到许多保护,廉价的自然资源产品的供给便是其中之一。在目前原材料价格很低而成品价格相对较高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仍存在亏损,一旦自然资源进入市场,资源产品价格上升,这些企业所面临的困境是可想而知的。那么自然资源市场化是否应该暂缓呢?

我国各产业部门所面临的竞争不仅来自国外。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使我国的经济运行与世界经济接轨,并融入世界性的经济竞争之中。“入关”之后,能够接受保护的产业部门是很少的。大部分产业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工产业必须要以质优、价廉而取胜。目前廉价的原料来源使企业缺乏提高原料利用率的积极性,于是出现了加工产品成本虽低而原料消耗却很高的奇怪现象。自然资源进入市场是必然的,一旦失去了廉价原料的供应,加工型产品的成本会随之升高,竞争力会被极大地削弱。现在世界上技术进步飞快,自然资源市场化越晚,加工型产业部门所拥有的对市场原料价格的适应期也就越短,所面临的冲击也就越大。如果在与世界市场接轨之后才能放开对然资源的计划管理,脆弱的加工型产业的生存将更加艰难。因此,我们必须尽快扫国际惯例,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加工业的原材料价格和产成品价格。

3.自然资源市场化将促进资源节约型产业结构的形成

自然资源市场化可以使资源型产业部门加深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可以使加工型产业部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还可以使其他产业部门(例如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增强珍惜自然资源的意识。这些作用的结果,是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有效需求量(供需平衡时的需求量)在经过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必然出现的波动之后稳定下来,这一需求量将低于目前自然资源的有效需求量。可见,自然资源市场化对于抑制产业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提高其产出率及减少其浪费,均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自然资源市化对于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结构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换言之,要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结构,必须将自然资源推向市。三、自然资源市场化与产业布局优化

1.自然资源市场化对资源产地的影响

由于资源型产口指令性计划的下降直至取消,使资源的就地加工成为可能。资源型产品经加工后产品技术附加值增加幅度很大,效益明显。例如1吨原油卖价1200元,加工成汽油价格为2800元,加工成睛纶价格就猛升到1.4万元,可见产品加工程度越深,所获效益也就越高,多年以来,一直试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资源产地将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工业,提高资源产品的深加工能力。

资源产地的加工工工业在与原加工区域的加工工业的竞争中,存在着与原料产地距离近的优势,但多数地区由于长期以来只注重对资源型产品的生产,在加工工业的技术方面处于劣势,在资金等方面也困难重重,于是造成加工产品的质量低下,加工工业投入不足等问题。在“肥水不外流”,这些地区将可能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地方保护主义使市场的自由平等竞争受到影响,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增长。如何避免和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成为自然资源市场化后所面临的又一个问题。

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出现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转换政府职能,使政府不能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②切实明确产权关系,并以法律的手段保护资源使用者的权利不受地方政府的左右;③以立法的方式保护自由竞争,防止地区性垄断现象的出现。

2.自然资源市场化对资源匮乏地区的影响

我国地域差异上存在这样的现象:较发达的地区一般资源都较匮乏,其优势在于地理位置、经济技术基础和丰富的劳动力。而资源较丰富的中西部地区经济一般都不很发达。自然资源的加工工业一般都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大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仅能输出资源型产品。

自然资源进入市场之后,资源匮乏区域失去了廉价资源产品的计划供应,被迫加入对资源产品的竞争之中。这些地区将很快意识到资源加工工业并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这些地区的产业发展将着眼于发挥其经济技术、劳动力、地理位置等方面的优势,而不是对资源产品的争夺。这些地区有较大发展前途的产业有劳动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大进大出”的外贸型产业等。这些地区原有的资源加工产业一方面进行技术改造,着眼于产品的精深,另一方面其产品原料来源由单纯依靠国内转向国内与国际并重,产业发展的弹性极大地增强。

3.自然资源市场化对乡镇企业发展的影响

目前,资源产地的乡镇企业利用其优势发展起了一些资源型和资源粗加工型产业,这些乡镇企业对于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即的促进作用。但这些乡镇企业由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长期以来,由于自然资源立法不完善,使这些问题难以彻底解决。伴随自然资源市场化的一系列自然资源立法和有偿使用、消耗补偿等制度将使乡镇企业失去原有的价格低廉等方面的优势,而其产吕质量差等劣势却会很快地显示出来,这些企业的生存将受到极大威胁。

我国经济较争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多是建立在丰富的劳动的优势之上的。市场经济对这些企业所起的促进作用要远大于其消极作用。可见,劳动密集型产业才是乡镇企业发展最有利的方面,资本密集型的资源型产业对乡镇企业并不适合。

4.自然资源市场化利于产业布局的优化

自然资源市场化使产业布局受到一定的影响,使资源产地的资源加工业得以发展,并间接促进了资源匮乏地区的高新技术等产业的发展。于是将出现资源产地资源型产业和资源加工型产业并重,资源匮乏地区资源加工型产业和高新技术型、劳动密集型等产业并重的产业格局。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将会使区域的产业向着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的方向发展。资源的配置在市场作用下进一步体现出效益优先的原则,产业布局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结论

1.自然资源市场化可以消除由于计划体制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利于资源节约型产业结构的建立和产业布局的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进入市场不可避免,但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市场化。那么逢然资源应以何种形式进入市场,在何种程度上实行市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应在多大程度上对自然资源的配置起作用,哪些资源可以完全放开,哪些资源可以部分放开,哪些资源必须完全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这些问题均需要进一步加以探讨。

自然经济论文篇(4)

一、以机械目然观为哲学基础的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及其局限

机械自然观的建立始于英国那个被称为“机械宇宙绘图员”的霍布斯以及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儿,后来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机械自然观强调从部分和个体角度认识整体,认为整个世界与机械类似,由部分组成又可以还原为部分。这种哲学观经过工业社会的实证后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成为各门学科发展的指导思想。如生物学将生物细胞与人体器官当作机器的零部件理解;医学将人的精神和肉体分开进行治疗;管理学的泰罗主义将人看作生产工具,和机器一样被当做时间和动作的研究对象。

机械自然观是19世纪西方学术界有关世界的一种主流认识。受牛顿经典物理学伟大成就的影响,19世纪初很多社会哲学家开始谈论“社会物理学”,主张将社会科学建设成类似数学和物理学一样精密的科学。这种观点无疑对边际革命的创始人瓦尔拉斯等人产生了巨大影响。瓦尔拉斯就是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运用数学来构建他的经济学一般均衡体系,目的是用自然科学的理性原则构架起一套经济宇宙的客观法则,在这样的经济宇宙中,人们可以用尽可能少的公理演绎出经济生活中的规则。为此,他秉承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并对其做了进一步简化①,将社会归结为同质自利个体的总和,遵循先分析个体规律,而后将个体规律直接加总为社会规律的路径研究经济现象,并且这一路径是不可逆的。这种方法论也就是新古典经济学一直遵循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其哲学基础显然是机械自然观。

通过个体来认识整体,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机械自然观将个体组成整体的过程过分简单化了。整体并非个体的简单组合,这一过程不是物理过程,而是化学过程。机械自然观对这一过程的简化是其哲学思想的一个重大缺陷。瓦尔拉斯将经济学数学化时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缺陷,他将社会看作同质个体的机械加总,忽视了个体在习俗、道德等方面的诸多差异,也没有深入研究个体组成社会的有机过程。以系统论的“蝴蝶效应”②为喻,建立在机械自然观基础上的经济学实际上只研究了蝴蝶扇动翅膀的动作,并没有研究这一动作引起龙卷风的整个过程。在这种哲学观的指引下,新古典经济学只研究了经济运行的一个横截面,并没有关注经济发展过程。所以199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批评说,新古典经济学只研究了经济运行,而没有研究经济发展。

二、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经济学注重个体与竞争传统的强化及其局限

如果说机械自然观只是从学理层面为经济学片面强调个体主义方法论提供哲学指引,那么,社会达尔文主义则进一步渗透到社会层面对经济学注重个体、强调竞争的传统进行了强化。

1859年,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理论,将这一原则应用于社会领域就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不过达尔文本人并没有将自己的理论由自然界扩展到社会领域,这一过程是由斯宾塞等人完成。早在1850年,斯宾塞就在其著作《社会静力学》中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当《物种起源》发表后,斯宾塞为其社会进化思想寻找到了更多的生物学论据,于是就有了其后来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辩护的《第一原理》。1890年,马歇尔在斯宾塞《第一原理》的基础上将社会达尔文主义引入经济学,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经济学原理》有那么多词句与《第一原理》相同。马歇尔的经济学体系所受进化论思想影响的深刻程度,可以从他的一句名言看出,他说:“经济学家的目标应当是经济生物学,而不是经济力学”。

达尔文认识到自然界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但他并没有忽视生物问的共生现象。而社会达尔文主义却无视自然选择过程中的合作,片面强调了这一过程中的生存竞争。这是对达尔文本意的曲解,因此博尔丁意味深长地说,达尔文显然不是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对竞争的片面强调意味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缺乏道德基础,这与强调理性分析与竞争、忽视道德研究的经济学在思想上是一脉相承的。I司时,从方法论角度来看,社会达尔文主义实际上坚持的也是一种典型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因为它也只是从单个物种间关系来认识竞争,然后将总结出的所谓规律推演至整个自然界乃至人类社会,这与建立在机械自然观基础上的经济学牛顿体系产生了深刻的共鸣。虽然进化论的思想最初萌生于经济学,但社会达尔文主义远比经济学流传更广、更“深入人心”,所以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深刻影响着经济学的发展,而不是相反。

社会达尔文主义既然存在着如此巨大的缺陷,为什么还能够在西方社会成为主流?除了历史局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社会达尔文主义为西方国家对非西方国家的掠夺提供了理论辩护。盛洪在分析经济学本身所具有的天下主义与和平主义精神②在西方得不到弘扬的原因时指出:“在现代经济学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西方列强正走着一条用武力向外扩张的道路。尽管连年征战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西方对非西方的掠夺和榨取却减少了西方国家战国状态的残酷性,使得西方文化较少对战国规则产生憎恶之感,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为主流。”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危害感受不深并且能够从中获得切实好处,人们有意无意地坚持或支持社会达尔文主义,使它得以长期存在。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社会达尔文主义当然也就不能得到反思与扬弃。

三、系统论哲学思想对经济学发展的重要影响

20世纪以来,随着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对人类认识的拓展,系统论这种新的哲学思想得以产生。系统论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大系统,这一系统虽由各部分组成,但各个部分并不能与系统机械地分合,因为系统与部分之间除了线性关系,更多的可能是远远超出人们想像的非线性关系,这种非线性关系使得人们的决策往往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与机械自然观不同,系统论哲学认识到整体、关系、过程和动态的重要性,强调从整体的角度来认识个体,认为关系和整体是首要的,个体必须在动态的整体过程中才能够界定,而且各个相互联系的部分在整体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无所谓主次。这种哲学观对众多领域的研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强调身心统一的整体医学观、管理学当中的系统管理理论以及各学科中的自组织理论等等。

系统论哲学思想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1927年海森堡发表了《量子论运动学和力学的直观内容》,提出了著名的“测不准原理”,1930年奥地利数学家哥德尔证明“在数学中总有一个不可知”,提出了“不可判定性”。这其中蕴涵的不确定性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原理,而精通数学的凯恩斯接受了这一原理并将不确定性引入其1936年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的分析中③。这可以看作是系统论思想最早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而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混沌经济学、演进经济学等非主流经济学的发展更体现出系统实在观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和交易费用的强调,将意识形态、社会科学知识等也纳入了经济分析,使得经济学不仅接近了现实,而且有突破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趋势,其对集体主义方法论的强调将促使经济学反思机械自然观。混沌经济学尤其关注一些新古典经济学解释不了的模糊现象,发展下去似乎也会在哲学上改进经济学:因为以机械自然观为基础,只能解释运动状态能够复制的周期性现象,而对于那些路径界定非常模糊、经常有涨落、且运动轨迹很少或者根本不能够复制的波动性的非线性变化,则需要借助系统哲学观才能够解释清楚。演进经济学则进一步阐发了经济学的经济生物学性质,而不是经济力学性质,这既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批判,也是对经济学牛顿体系的挑战。

不过,必须承认的是,上述经济学的新发展还没有从哲学基础上真正扬弃机械自然观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因为它们还没有突破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经济人”假设这些东西,从而使它们的批判很大程度上发展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丰富。凯恩斯虽然将整体性和不确定性引入经济分析,但他并没有从根本上清除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经济人”假设的影响,很快被希克斯-汉森的LS-LM的模型同化,被萨缪尔森综合进“新古典综合派”,后来还引出了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和卢卡斯的“理性预期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范式的分析仍然采用的是“边际分析”和“经济人”假设等,更重要的是它们缺乏一个统一的主体理论框架。用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由纲领不变的硬核和可变的保护带两部分构成”这一模型来分析,上述非主流经济学只不过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带”做了调整,并没有触及其内核。用库恩的话来说,新古典经济学目前还只处于“危机阶段”。因此有人说,所谓的“现代经济学”其实不过停留在19世纪哲学和物理学的水平上,还没有实现“现代化”。“在现代经济学与当代哲学之间是一段沉默的距离”。也就是说,经济学并没有完成在系统论基础上的哲学重建。

四、中国古典哲学对经济学发展的可能贡献

由上述分析可知,经济学要想获得新的长足发展,在哲学基础上必须突破两个局限:一是机械自然观的局限与束缚;一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局限与束缚。对于第一个局限的突破,需要借助系统实在观的贡献,一些非主流经济学已经做了初步的尝试。尽管在系统实在观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分析框架依然任重道远,不过依靠西方的历史资源与努力取得进一步的突破还是有可能的。对于第二个局限的突破,由于文化无意识的作用,仅靠西学的资源就要困难得多,必须考虑引入新的文化传统来改造西方原有的社会哲学和人们认同的旧的行为规则,而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古典哲学是为数甚少的可资借鉴的非西方的文化资源。事实上在系统实在观的基础上对第一个局限有所突破后,经济学应该向何处去,西方至今没有找准方向。

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是天下主义,这种天下主义也必定是一种和平主义,它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哲学思想。社会达尔文主义将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引入到社会领域,是以民族主义为现实基础的。所谓民族主义是指人类中的一部分人因生理或文化方面的特征而达成的一种身份共识。由于它只认同本民族的利益,低估其他民族的利益,从而更倾向于用强力或暴力手段来改变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财富分配与利益冲突,使之更有利于自己。社会达尔文主义为民族主义的这种暴力行为提供了理论辩护,因此只要有民族主义就必然会有社会达尔文主义。而天下主义则持“世界大同”的观念,认为人与人是同等的,国与国是平等的,根本就没有也不应该有民族之分。由于强调对全人类的认同,从天下主义很容易导出“天下为公”的原则,在它看来,以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去谋求另一部分人的福利实际上毫无意义。因此,天下主义更倾向于用和平的、自由贸易的方式,而不是用暴力或者强力手段去获得财富。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为增进全人类的整体福利,我们需要的是天下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或者社会达尔文主义。因为在民族主义下,为侵略或防止侵略,不同的国家将主动或被迫将资源用于发展暴力手段,而在天下主义下,这些资源将会完全被配置到社会生产中去。更为严重的是,坚持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民族主义还很有可能使人类社会最终走向灭亡。因为在民族主义“以暴制暴”的行为规则下,民族国家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确保自己在武器制造方面的领先地位,长期竞争的结果是“不合作冲突”不断升级,发展到现在便是人类拥有了数万颗核弹头,足以将地球毁灭几十次。社会达尔文主义或者民族主义已经将人类社会带到了灭亡的边缘。

要发扬天下主义就必须要倚重中国,因为中国是人类历史上惟一以天下主义文化传统为主流的国度,她为今天整个世界天下主义文化发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资源。天下主义要成为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文化主流,至少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长期的和平统一;二是幅员辽阔。长期的和平统一才允许一个国家利用和平的方式去促进该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并发展出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而不是去发展民族主义;幅员辽阔才可能促使一个国家在与世界其他国家隔绝的状态下把自己“作为一个世界以发展,而不是作为一个国家”。中国在秦朝便结束了战国时代,并形成了一个幅员辽阔的统一国家,这非常适合天下主义精神的发展。用汤因比的话说,由于长期的和平统一,再加上“独尊儒术”等文化政策的实施,中国自汉以后便发展出持久的世界主义(即天下主义)。虽然中国历史上也不断有朝代的更替战争,但中国的文化成功地将国家和天下区分开来,以确保天下主义的发展,顾亭林的一段话深刻地反映了二者的不同,“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反观西方,他们至今也没有结束战国时代,而国与国争必然滋生民族主义,所以西方文化的主流目前仍然是民族主义。虽然欧盟正以和平的方式统一欧洲,但这并不意味着西方民族主义的结束,因为欧洲的统一只不过是一个放大了的民族主义。①

自然经济论文篇(5)

笔者认为,经济哲学的研究应从体系结构出发,通过建立经济哲学的体系结构,并按这种体系结构去展开经济哲学全部的研究内容,达到对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经济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经济与人的关系的全面理解。体系结构不是单纯为了好看,而是因为体系本身担负着整合经济哲学思想的任务,从体系出发去研究经济哲学能更完整地把握经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这种研究方法不是单纯对经济现象做哲学思考,而是从哲学理论出发去系统研究经济与自然,经济与社会文化,经济与人的关系,并在研究中解释和把握各种经济现象。

国内学者目前在研究中所应用的哲学方法都比较传统、陈旧,缺乏时代性、先进性和创新性,表现在:所用的哲学方法基本上是传统哲学教科书上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这必然影响经济哲学研究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笔者认为,面对当今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发展,应力求在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运用现代关系哲学方法对经济哲学进行研究,是一种较好的研究方法。现代关系哲学是关于事物关系(特别是系统关系)的哲学,它研究事物关系的最一般的形式、结构、状态、演变规律,及其关系间量的规定性。我们已经进入关系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一切事物都必须从系统关系中才能得到完整的理解,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关系经济,因此,关于市场经济的哲学自然应该用关系哲学的方法去加以研究,这样才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才能达到对现代经济关系完整准确的理解。

运用关系哲学的方法对经济哲学进行研究,从哲学的高度,文化的广度,对马克思之后世界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规律和新特点进行价值论、本体论、本质论、认识论、实践论和方法论的探讨,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经济实践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从理论意义上说,马克思之后,世界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越来越占主导地位,“情报机构”、“咨询机构”、“智囊机构”“专利机构”大量出现,信息产品、知识产品大量充斥市场,“物质生产”已不再是社会生产唯一的生产部门,代之而起的是“物质生产”和“信息生产”、“知识生产”、“人才生产”的同时并存。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物质生产占统治地位的时代,所以,他建立起来的经济理论主要以物质生产和它的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产物,马克思以后的100多年里,世界发生了第四次产业革命,进入了物质生产、信息生产、知识生产、人才生产并立的时代。信息生产、知识生产、人才生产与物质生产在许多方面是不同的,因此,从物质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人才经济的转型不仅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而且改变了人们的经济观,并对传统经济理论的许多规律和原则提出了挑战。

例如,社会再生产理论,在物质经济的时代,马克思把整个社会生产分为两大部类,第一部类是生产生产资料的部类,第二部类是生产消费资料的部类。今天,从大经济观的角度去划分社会生产部门,就应该把整个社会生产划分为三大生产部类,第一部类是人才生产部类,第二部类是信息生产和知识生产部类,第三部类是物质生产部类。

再如,帝国主义基本特征理论,在物质经济的时代,列宁只讲了5个,今天,就该有第6个——信息垄断,第7个——知识垄断,第8个——人才垄断了。除此之外,劳动价值论、社会平均利润下降趋势理论等也面临着与上述相似的挑战,这些挑战迫切需要经济学加以全面的回答,这是从微观上说的。

从宏观上说,以往的经济发展中,由于过分强调物质经济的高速增长,即所谓“高投入、高增长”,“高生产、高消费”,造成资源的短缺,能源的危机,环境的污染,生态的失调,反过来影响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文明和人类的繁衍,人类经济活动的目的和手段、途径发生了尖锐的对立,也要求经济学提出新的经济发展理论和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去解决人类经济活动中目的与手段、途径的对立。

今天,由于知识经济、信息经济、人才经济等新的经济形式的出现,使人们的经济观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更加宽泛的经济概念,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把整个文化都理解为经济,例如,人口、资源、环境、生态、制度等文化学、社会学的概念,今天似乎都变成了经济学的概念。与此同时,经济也在文化化,“经济中文化的、知识的、信息的、科技的乃至心理的因素将越来越具有重要的、主导的甚至某种决定性的作用,而文化作为日益强大的产业结构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的甚至是支柱性的产业”。[1]总之,今天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关系这样地密切,以致于完全可以说,经济的危机实际上是文化危机的具体表现,而经济的创新从根本上说是文化的创新。

面对当今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种种矛盾、问题和疑问,面对现代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的发展趋势,传统经济学落伍了,尽管当代西方兴起了形形的经济理论,但是,西方经济理论过分注重经济生活现象层面的数量分析,强调经济研究的数学模型化和实证分析,而没有从文化的广度和哲学的高度去总结这个经济时代的经济价值、经济本质、经济规律、经济方法,这样,人类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在全面、系统、正确的经济哲学理论和经济观的指导下来进行,于是,就必然要出现经济越是发展,经济领域的异化现象就越是严重,社会生活的矛盾和危机越是尖锐,人类的文明越是走向陷阱。

从现实意义上说,中国的改革,没有前人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可借鉴,一开始完全靠摸索和试验。后来,西方经济理论、经济方法被大量引用到我国经济建设之中,但并没能完全解决经济改革遇到的现实问题,因为西方的经济理论是产生于西方经济发展的现实的,而中国的经济毕竟有其特殊性,中国复杂的社会问题是西方经济理论所不理解的。因此,从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性上说,建立一门从文化的广度和哲学的高度去思考重大经济问题的学说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

从经济学说史的角度说,经济学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多样,从定性到定量的发展,经济学的这些发展,一方面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却又引发了许多关系到地球和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于是,经济学不得不要反身自问:到底经济是什么,经济进步的最终标准是什么,未来经济发展的模式怎么样,以及21世纪的经济学应该研究些什么等等,这就必然要导致一门新的学科——“经济学学”的产生。当今理论界兴起的“经济哲学”其实就是“经济学学”的代名词。

从学科性质看,经济哲学与其说是经济学与哲学的联盟,不如说经济学本身就是哲学的经济学,哲学本身就是经济学的哲学。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哲学就把社会最基本的关系看作是经济关系,它主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的向前发展,主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成为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人类几千年文明史表明了,人类是通过经济活动而走向社会的,而社会经济运动反过来又促进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经济活动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的缩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哲学本身就是经济学的哲学。

同样,任何社会,任何历史时期都不存在纯粹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因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而人是有思想、有意识的,人的行为与人的心理过程密切相联系,是受人的思想意识控制和支配的。于是,研究人的经济行为就不能不研究人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人所处的地理环境、文化背景、民族心理及其消费习惯,而这些都是哲学研究的内容。更主要的是,哲学作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括,研究的是自然、社会、人、思维发生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它必然要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研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况且经济学的研究也无法脱离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所以,我们说经济学本身又是哲学的经济学。

经济哲学是对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研究。因此,笔者认为,其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首先,经济哲学必须回答经济活动的最终价值是什么。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提出共产主义是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一致的思想。自然主义把自然界看作是世界的唯一真正本体和基础,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本主义强调人是世界的真正主人,人本身具有最高的价值,同时人还是人类社会历史上的一切创造物的主体本质和基础。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这种表述实际上就是共产主义的价值观。

按照这种理想的价值观,共产主义经济也应该是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统一。在这里,自然主义是指对财富的索取,这不仅包括对自然界财富的索取,而且包括在经济行为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人本主义则是指经济行为的合乎人性,在对自然的索取中要考虑到自然与人的关系,考虑到子孙后代,考虑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社会经济行为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要防止经济统治一切,经济压迫人、控制人,对人的生理、心理造成伤害等等。因此,这种合乎人性实际上又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经济学家马歇尔在表述经济学的时候也指出:经济学不仅是一门关于财富的学问,更是一门关于人的学说。按照这种理解,经济哲学必须从经济活动出发,站在哲学的高度,文化的广度,首先研究经济的价值,经济对人类的意义。这样,经济哲学体系中必须有经济价值论,它是经济哲学的核心和灵魂,规定着经济哲学的全部内容。在研究经济价值中,经济哲学不仅要研究人类未来理想的经济价值思想,而且要研究过去和现在经济价值的异化和复归。

其次,经济必须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经济活动应该以什么为本,这不仅是个经济学问题,而且是个哲学问题。经济行为的主体是人,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也是人,但是,在经济发展史上,人并没有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仿佛财和物才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真正动力,人反而从属于物,这似乎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决定的。但是,生产力要发展到什么时候才能使经济从以物为本转化为以人为本,又从以人为本转化为以能力人(人的智能)为本呢?这是经济哲学必须研究的,我们称之为经济本体论。21世纪的经济发展应该以什么为本,这是每个国家,乃至全人类必须认真加以回答的。

第三,大经济观下经济的发展规律是什么,经济的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生态、制度等的关系是什么?这是新世纪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把现代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到经济规律的研究之中,是经济哲学的主要任务,因此,经济哲学体系中必须有经济规律论。

自然经济论文篇(6)

一、经济价值的含义及其局限性

经济价值直接与人的物质生活相联系,因此,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79对于这样用以创造经济价值的生产劳动,马克思曾经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它是一刻都不能停止的人的生存之根,“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1]77可见,任何淡化或拒绝经济价值的貌似“清高”,都是于人类生活无补的异想天开的理论悬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价值的基本形式是商品价值,商品价值是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商品中的凝结,或者换一种说法,商品的价值是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吸纳”。这样一来,劳动也就被视为经济价值的源泉。于是,经济价值便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首先,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次,该商品能够用来交换到何种商品;最后,该商品及其等价物能够用来满足人的何种需要。

由于经济价值直接与人的物质生活相联系,是人的生活和生存不可须臾离开的基础,所以它无疑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但是,经济价值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和限度,如果把经济价值无限泛化,用以覆盖一切价值领域,或用来代替哲学的人文价值,那就必然引起思想混乱和理论误区。这是因为:

第一, 劳动并不是创造价值或社会财富的唯一源泉。创造经济价值或社会财富的不单有劳动这一要素,同时还有土地、设备、原材料等非劳动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劳动和各种非劳动生产要素共同构成社会财富(经济价值)的源泉。这就是说,创造经济价值的主体不仅包括劳动的自为主体,而且包括自然界的对象主体,商品并不仅仅是对于劳动要素的“吸纳”,它同时还“吸纳”了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因此,马克思曾经严肃地批判了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哥达纲领》中关于“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的错误论点,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2]298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来源除了劳动产品以外,还包括自然物品和服务产品。商品是在市场上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其中有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尽管商品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劳动产品,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人无论怎样都不能凭空生产出劳动产品来。如果从源头上说来,大多劳动产品都是取之于自然物品。例如,人们吃的粮食是农民通过耕种土地而获得的劳动产品,粮食是庄稼结出的果实,庄稼是农民把种子种在土地里而生长的植物——这里就出现了诸如土地、肥料、种子、阳光、空气、水和其他自然条件等等。

第二,人的劳动或对象性活动,并不只是限于向着经济产品的投射,而同时投向人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审美生活的各个领域,其结果必将在超越经济价值的意义上表现为人类生活的全面生成。近年来,英国学者皮尔斯等人在理论上系统地讨论了环境资源经济总量的构成问题。他认为,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其中,间接使用价值类似于生态的服务功能;选择价值是人们为保护某种自然资源以备未来之用所预支的费用,类似于保险费;存在价值则意味着环境资产的价值评估,如原始森林由于具有很高的潜在性存在价值(其中包括环境价值和审美价值),所以,人们就愿意投资保护它。国内许多学者的论著已采纳或吸取了这个观点。资源经济学将自然资源分为产出物和非产出物两大类,与之相应的便有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 前者指自然资源可直接用以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的经济价值,如饲草,或其转化物——肉、乳、毛、皮等,这部分价值还包括其他的使用效能,但它们并不直接用以生产过程或消费过程,不直接或不可能直接在市场上交换,属于非使用价值,其价值只能间接地表现出来,甚至可以在人的心理生活、感情生活、文化生活和审美愉悦中得到体现,是人在经济领域之外的价值目标的实现。这时候,人的活动的投射所生成的价值,并不是可以用来交换的有形商品。

第三,直接的经济需要远不是人的全部需要。诚然,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社会物质财富普遍匮乏的历史条件下,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经济价值将是基本的或被人普遍关注的主要价值形式。但是,人的需要不限于经济需要,在物质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基础上,人的需要旨向将随之向其他的社会生活领域拓展,诸如社会交往的需要、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和审美愉悦的需要等等,而这些非物质、非实体的价值形式,是不能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换原则用货币去购买的。马克思曾经意味深长地指出,如果劳动本身的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那就是有害的、造孽的。把劳动与创造财富相提并论不是马克思的本意。一味追求财富而破坏自然环境的劳动创造出来的经济价值,与它造成的环境损失相互抵消以后,对人类的总福利将会是一个负数;它所产生的“有害的、造孽的”效果不但使人的发展、社会发展、环境发展不可持续,甚至必将危及人类的生存。当一个社会的价值追求只是限于围绕经济价值的轴心运行时,不仅会导致经济活动本身的不可持续,而且必将导致人本身的异化。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不仅消耗了自然物质,同时还降低了自然的质量,自然的生态系统因此就需要有一个休养生息和修复补偿的过程。于是,人类要持续发展,必须依托于稳定、健全与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这就要求人类必须对自然生态系统不断地提供必要的补偿,包括实物补偿和价值补偿。充实和发展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也就因此被提上了议程,即这种补偿不能仅限于两大部类之间的补偿,还必须考虑对自然的补偿。具体说来,就是在产品价格中必须追加环境损耗的成本。因此,当代人在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时,应尽量避免给后代人造成环境损失的后果,如果这些行为不可避免,就必须采取合适的“储蓄”、“贴现”方式进行补偿。

二、人文价值高于经济价值

在人的全部生活需要中,物质生活需要一直居于基础地位,因此,经济价值就是最基础的重要价值形式。但基础并不等于一切,人的物质生活需要不能掩盖和代替人的其他生活需要,否则,人的存在就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甚至是与人相异化的。

国内有关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中,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认为,在原始社会,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劳动,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价值的生产要素相继扩大到了土地、资本、经营管理和科学技术等等,劳动价值一元论就相应地扩展到生产要素多元论。但是,这种观点对于拒绝将环境因素计入生产成本、普遍低估自然价值并突出地表现为在环境问题上的“市场失灵”现象,还不能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比如,马克思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 [3]20。从经济维度看来,在一个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里,没有商品,劳动甚至也不表现为价值,自然就更无所谓有没有价值了。但是,私有制关系的出现,使自然成为供人们占有的对象,而资本主义则把这种关系放大到了极致,使自然完全沦为工具性的经济价值,资本原则作为绝对的普适原则驱动着整个社会的运转。

其实,从经济维度说来,“价值”通常表征着人的效益评价和主观偏好,而环境价值的分类则是人们在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不断加深了对自然效用的认识,或者说不断发现了自然的新的价值(包括自然的内在价值、使用价值和系统价值等)。在经济领域,人们之所以“在观念上和语言上”赋予自然以价值,是因为自然具备了满足人们需要的属性,“然后人们也在语言上把它们叫做它们在实际经验中对人们来说已经是这样的东西,即满足自己需要的资料,使人们得到‘满足’的物” [3]406。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对自然的需要层次不断提升,为了让自然更好地有序运行和全面满足人自身的需要,人们的活动样式也大大丰富了:不仅使自然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而且还使其满足人类发展、生命安全、美感愉悦等等的需要;不仅令其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还使其满足人类世世代代繁衍生息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然,人们为此就必须学会全面地理解和把握自身的的需要,学会尊重和善待自然。

近代以来的人们把自然过度地经济化的实质,在于片面地突出了自然对人“有用”意义上的工具价值,相应地弱化和取消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类的大多数为了‘积累资本’而自己剥夺了自己。这样,我们就应当相信,这种克己的狂热本能必定会特别在殖民地最充分地表现出来,因为只有在那里才存在着能够把一种社会契约从梦想变为现实的人和条件。”[4]879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生态危机的根源已经远远超出了社会政治的或社会制度的领域,由于单纯追求经济目的而导致环境破坏和文化失落的生态危机,无论是在资本主义世界,还是在社会主义或其他社会制度的现实生活中,都普遍地存在并有继续蔓延的趋势。这即是说,当今生态危机的根源,不是单纯的政治原因,而是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心理的综合原因所致。

以赢利和生产为目的的经济,其后果必然是浪费的经济。工业文明时代的大生产造成了大消费,大消费又维持了大生产,从而导致经济价值对于人本身的异化。美国女哲人哈娜·阿朗特早在1958年就曾这样评价美国的经济:“我们的整个经济已变成一种浪费的经济。在这种浪费经济中,所有的东西都得飞快地吞掉或扔掉,几乎跟这些东西问世一样快,以便使这个过程本身不遭到一个灾难性的停止。”[5]304在这里,手段和目的神奇地发生了置换——生产不是为了消费,消费反而是为了生产。即使生产毁掉了整个生态环境,以至于使整个人类的生活难以为继,它也仍然难以停顿下来。这里就发生了一个被舒马赫所揭示的判断幸福的不同标准问题:“近代的经济学家总是以消费较多比消费较少的人‘生活要好’这样的信条为出发点,根据每人每年消费总量来衡量人们的‘生活水平’。但佛教的经济学家认为这种做法极不合理。因为他们认为消费只是实现人们幸福的一种手段,人们的目的应当是以最小限度的消费来获得最大限度的幸福。”[5]306那些在生产中仍在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人们,很有必要深思何为幸福的问题。

把环境价值单纯经济化、工具化的倾向,始终立足于或局限于劳动价值论的阵地,尽管它也承认马克思的关于“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的论点,但是,由于过分地强调自然的经济价值或工具价值,从而不能不忽略甚至排斥自然的内在价值、系统价值和人文价值,所以它就只能在真理的门槛以外徘徊,而难以走进真理的殿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价值并不是任何预成的实然存在,而是主体选择和创生的随机生成的应然过程。并且,“满足需要”的活动本身并不一定就有价值,因为主体的需要并非天然都是合理的,其中既有积极的需要,也有消极的需要;既有正面的需要,也有负面的需要;既有适度的需要,也有超度的、过分的、虚假的需要。当今世界范围内普遍追求经济发展的目标选择,往往在不同程度上赌上了人文价值失落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沉重代价;并且,在生产类型上,仍然局限于传统的两种生产理论——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而把人的环境需要以及经济以外的其他需要置于发展经济的视野之外,无视人和人的生境的彼此统一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然而,千秋功罪,自有后人评说。经济维度所关注的价值并不总是真正“合目的”的,并不必然导致实现主体应然存在的全面生成。假若与人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应然生成相背离,那么,即使人在实践活动中多么的轰轰烈烈、叱咤风云,在主观上以为自己取得了空前绝后的伟大成就,也难免导致人和自然的双重异化,从而终究是以经济活动成功的外观创造着负价值,虚度或扭曲人生。

长期以来,发展生产力、繁荣经济被片面误解为“物的发展”、“工具的改进”和“财富的增殖”,忽略了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的实质,以偏概全地用经济价值取代了人文价值,用物质生活需要淹没了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和审美需要。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曾经深刻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对这种心理学人们至今还没有从它同人的本质的联系,而总是仅仅从外在的有用性这种关系来理解” [6]88。如果把发展生产力、繁荣经济的意义仅仅局限于外在有用性的经验价值层面,而忽略其中所蕴涵的人的全部本质的超经济价值,忽略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和人生意义的文化价值,那就是用外在工具价值淹没人自身全面发展的内在价值,用经济价值取代人文价值。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全面理解经济价值与人文价值关系的当代意义

在全球生态危机依然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与持续发展的当今时代,全面理解经济价值与人文价值的辩证关系,具有切实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首先,在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同时,发展和完善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按照历史的辩证法则,一种理论在它创立时无论多么科学,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个别问题的解释上都难免带有历史的局限性,因而需要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例如,马克思关于土地有价格无价值及其相关的商品价值的一些具体结论,是在当时人与自然矛盾尚不十分尖锐、作为商品交换的自然资源种类不足够繁多(主要是土地、矿山)的条件下做出的(尽管这些具体结论至今仍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学性)。如今,人与自然的矛盾已经上升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主要矛盾,人类所利用的自然资源基本上都已呈现严重匮乏的条件下,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价值理论,无疑将需要进一步地修正、充实、完善和发展。坚持完善和发展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并将其拓展到自然价值论域,可以使我们对自然资源价值来源问题作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符合新的时代特点和生活现实的科学回答。

其次,确立全面的生态价值观,矫正和协调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们逐步认识到,正是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和经济价值观念的支配下,人类采取了全面现代化、工业化的生产规模与发展模式,从而造成了全局性的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鉴于当代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资源匮乏与环境困扰,国际政治经济关系都已深深地烙上了自然资源的特征。因此,传统经济学理论和经济价值观念,都必须按照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彼此协调模式,进行实事求是的更新发展。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自然资源价值理论,无疑将有利于促进新的经济学理论的建立、完善和发展。

再次,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当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模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与难点之一,就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资源价值理论以及更加完善的商品价值理论,有助于建立一套合理的以自然资源价格、采掘与种植业产品价格到工业加工品及消费品价格的价格体系、价格形式与运行管理机制;也有助于我们掌握价值规律,按照经济发展与资源再生产、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生态法则,正确调节商品生产者之间、国家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再生产方面建立科学的调节机制。总之,对自然资源价值理论的研究,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为全面满足人的需要、防止人与自然的双重异化、促使人的全面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在当代能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能否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能否正确处理和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衡量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如果一个社会一边发展经济,一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一边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一边掩盖或忽略人的精神文化需要,那它就必然导致人与自然的双重异化。可见,正确理解和处理经济价值与人文价值的辩证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理论任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人民出版社,1963.

自然经济论文篇(7)

新中国建国60年以来的经济建设,概略言之,前30年主要以《资本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念作为指导,后30年主要借鉴以《国富论》为发端的亚当·斯密自由主义经济理念进行经济改革。两种实践都证明了生硬地照搬西方经济学理念,结果只能差强人意;反而在融会贯通的自主转化之后,经济实践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就。在融汇古今中外的经济理念基础上,中国逐渐在经济发展模式上走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中国模式”。

当我们以“中国模式”的理论基础来源之一的视角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状时,我们会发现她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实现了经济理念的创造性转化,完成了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基因相契合的转化过程。

历史地看,这一转化过程分四个阶段:

一是经济理念传入时的吸收和学习阶段。20世纪初期,马克思主义先是以政治思想在中国传播,直到20世纪30年代郭大力、王亚南翻译出版《资本论》三卷全译本(郭伟伟:不应遗忘的《资本论》翻译者,北京日报2012年5月14日),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的全面传播阶段,这一阶段一直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

二是在中国实践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反思阶段。新中国的建立,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获得了全面实践的机会。但是阶级斗争的思想和计划经济的模式使国家经济临近崩溃的边缘。穷则思变,其中的问题和反思贯穿了1949年到1992年前的中国政治经济实践活动;

三是总结经验教训开始创造性转化的阶段。从1992年到2008年,从经济实践上看,一方面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环境破坏、贫富悬殊、社会阶层分化、分配不公等问题。从经济理念上看,人们几乎出现了抛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念,而一边倒地投向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怀抱;

四是对转化的初步成功进行检验和总结确认阶段。2007年至今,在世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中国领导层和学术界开始全面反思向西方学习的心态、内容和方式,开始提倡本民族文化在借鉴当今世界先进文化基础上的复兴,并明确提出“中国模式”的理论概括。

二、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从走“俄国人的道路”到走“中国自己的路”

由于苏联和中国革命的成功,马克思学说的有效性被推到极致,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下,《资本论》就成了至高无上的经济学指南。所以,计划经济成为必然选择,苏联的模式就成为经济建设的样板。其实当时的领袖也很清楚,中国走的是“俄国人的道路”(语),结果中国经济走向了崩溃的边缘(任登第,牛淑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载《大家都学弟子规》,世界经济出版社2012年4月第14版,第63页)。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始选择走“中国自己的路”(邓小平语),30年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经济成就。中国《易经》云:“与时偕行”,中国的经济实践已经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完全转化为中国人自己的智慧结晶。“就是说,我们党奉行的已经不是马克思社会主义,而是邓小平社会主义,就是中国共同富裕社会主义。邓小平社会主义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中国马克思主义以中华文化为主导。”(同上,第48页)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中国的经济建设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真正指导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事业的经济理念,是经过本国人民创造性地发展和转化了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理念,而不是马克思写在专著里的那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后,西方经济学奉为圭臬的资本主义经济陷入难以自拔的危机,越来越多的问题和越来越严重的挑战,使各世界经济体都在寻找稳妥的变革道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思想价值和借鉴意义,甚至是指导价值受到了一种恢复性的尊重。

三、自信者人恒信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发展出“中国模式”是逻辑必然

“中国模式”首先不是理论概括出来,是先在经济实践中确立起来的,而后被理论界认识到的。从1979年开始,中国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经济结构和质量显著改善,到2010年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成就之际,“中国模式”的说法开始被提及并在国际上获得认同。提出“中国模式”,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真正地融入了中国的经济建设。被尊为西方经济学经济史大家的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认为:马克思推断资本主义灭亡的方式是错误的,但是预言资本主义必然崩溃却是对的。

经济学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的福祉,如果有其他解决的办法,马克思在《资本论》经济学中呈现的逻辑结果也不一定是革命性的结论。就如我们国内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的那样:两种不同主义和不同制度的国家,有由过去完全对抗逐步转向互相兼容、互相合作的趋势。《资本论》发表以后的150年里,许多实践都已经突破了马克思当年所能够设想的界限。例如,中国实行的“一国两制”,就是在尊重历史、尊重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正确选择,两种制度各司其职,各行其道,同样保持了经济的繁荣稳定。如果教条地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里没有这样的论述,如果辩证地看,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获得了新生,成为她自己的“中国模式”实践。

历史表明,任何优秀的外来文化最终都会在中国文化中升华为与本土文化水融的新模式,这一点恰恰同时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和中国《易经》揭示的自然变化规律。由于中国坚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那么中国的经济建设必定呈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念特征。而这些实践经验一旦理论化,就必然要呈现中国特色。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中国模式”发展问题,是一个必然的逻辑结果。

四、经济理念实现创造性转化的路径:西方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中国本土经济学的融会贯通

中国经济在世界上已经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甚至在经济危机期间带动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之不相匹配的是,中国经济学界仍然在国际上没有什么作为和发言权,因为她还拿不出“自家的东西”,还处在对西方经济学“人云亦云”的阶段。可是,当我们认真对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中国模式”时,可能这种尴尬的局面会迅速改观。“中国模式”不是根据外来理论或者经济制度样板模仿构建的经济政策和规则,而是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在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实践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经济制度,她已经被预先概括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者会把这一事件在学术上概括为“内生性制度安排”。

在理论总结的关键时刻,我们应当回顾和借鉴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开创时期作者的经验,或许能够为我们更好地提炼、总结和创新中国模式的经济理念提供帮助。

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当前的现实中,通称“西方经济学”或者“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1723年生于苏格兰,长期生活在格拉斯哥。格拉斯哥是当时工场手工业最为发达的地区,斯密得以详细观察和亲自感知了分工带来的效率,劳动分工理论就成为他的经济学理论的基石。由于斯密本人更加注重“道德情感论”,阿玛提亚·森(1998年的诺贝尔纪念奖得主)认为斯密之后的学者忽视经济的伦理因素导致了西方经济学的伦理分裂和理论上的贫困。国内学者钟永圣认为应该把斯密的《道德情感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同时作为西方经济学的开创之作,这样才是完整的斯密经济学,才能把“他利”和“自利”圆融地结合起来,使西方经济学的贫困得以弥补(钟永圣:《关于财政的本质》,《财政研究》2009年7月号,第7页)。

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当时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雄冠世界。在世界各地拥有广阔的殖民地。为了亲历和研究最典型、最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变迁,马克思由德国迁往英国,在大英博物馆查阅了大量的有关英国经济的研究资料,最后完成了规模巨大的《资本论》手稿,构建了自己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理论。与亚当·斯密开创的经济学需要经过众多学者的丰富和完善不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建仅仅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个人完成的。

中国始于1979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实践,为经济学者研究、发展和创新经济理论提供了历史机遇。近水楼台的中国经济学者如果能够把已有的经济理论结合中国的经济实践进行创造性地转化,最有可能对经济学作出原创性贡献。其实,30年来的实践表明,在中国领导层和社会现实层面,经济理念已经实现了创造性转化,只是滞后的中国经济学术界还没有充分意识到,或者意识到后还没有拿出合乎国际学术规范的研究成果。

中国本土经济学的总结和出现,给因为经济危机而显得茫然无对的经济学界打开了另一条思路。当前中国经济学界的学者,眼界局限于时代所提供的现实机会,常常忘记了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上,运用过人类最根本、最彻底的经济学理念。也就是说,当下的中国,在将要形成“中国模式”的经济理论总结的时候,如果忽略了“学究天人之际”的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存在,很难得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成果。

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行讲话以后,奉亚当·斯密为鼻祖的西方经济学在中国大行其道,高等财经学府中的有关“计划经济”的专业几近消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事实上被贴上“过时”的标签,或者因为其强烈的“意识形态”特征而被西方经济学者抓住把柄。攻击其“统治性”远胜过“科学性”,留学欧美的西方经济学博士们在国内获得了压倒性的经济学话语权,几乎全民都被西方经济学理念“洗脑”,人都是在局限条件下自利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成为尽人皆知的“经济学常识”,也成了市场经济中见利忘义的挡箭牌,市场的经济资源配置功能被奉为金科玉律推向神坛,鼓吹竞争才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等观点,不一而足,充斥媒体荧屏。直到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席卷全球,随后欧债危机泥足深陷,一筹莫展,解说无由的西方经济学家才稍稍回头反省自身理论体系的缺陷,苦苦寻求补救的方案。

世界经济史已经表明,无论是市场失灵寻求政府拯救,还是政府经济计划的僵硬寻求市场经济活力,都是半斤八两的水准,如果不能有一个摆脱这种左右摇摆、五十步笑百步的经济理念,就难以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经济危机问题。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关键在于领导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研究成果的时候遵守了邓小平同志独立自主的主张,对经济理念的把握超越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教条,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进行了创造性的转化。

就在这百年一遇的历史时刻,新近出版的著作表明,中国本土经济学已经涅槃重生了(钟永圣:《中国经典经济学——对中国本土经济学关于自然、人生和财富的本质及其关系的贯通式总结》,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年1月第1版)。深深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国本土经济学的现代表达,或许更适合中国经济实践。这一新的理论构建从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物理学的研究成果两个方面论证表明:经济学是人通过完善道德行为达到幸福的学问,“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制度上无论如何完善,技术上无论如何先进,如果市场中的人不遵守诚信,不遵守天道伦理,不遵守五伦八德,就不可能有持续、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结果。而中国人的经济理念是自利利他的;市场的动力不是竞争而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政府和市场同样是自然秩序的产物;政府要履行伦理自觉的责任,恪守“治道之要,贵在不扰”;市场要保持自己的伦理自由,通过自律达到自由。

由此可见,摆在我们面前可供借鉴的理论成果,有三个体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亚当·斯密开创的西方经济学和根植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中国本土经济学。就中国的现实而言,忽弃哪一个体系,其经济理念都很难服众,其经济理论都很难不受诟病,只有取长补短、融会贯通,才能有一个适合当代国情的经济理念及其体系。

五、结论

综合以上所述,本文结论如下:

1.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拥有“中国模式”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理论总结会有差异。不同的阶级立场、利益目标、知识结构和现实条件,会产生不同的版本。

2.中国的经济实践已经对马克思的经济学作出了时展,和亚当·斯密开创的西方经济学一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只有接受后来杰出研究者的时代贡献甚至是相反的论证,才能生生不息,不断发展。

3.当代指导中国实践的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是已经创造性转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她对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分配关系、经济理念等的解释,都已经具有“中国模式”的特点。

4.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是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土壤,也是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借鉴。

自然经济论文篇(8)

( 一) 主要内容。一是关于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认为经济社会形态是自然历史发展的过程,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变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人类与社会及自然界的发展共存。同时,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人化发展是相互统一的,自然与人类社会是和谐共存的,离开了自然,人类社会将不会存在,离开了人类社会自然界的改造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二是世界历史的形成。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认为世界历史的形成前提是各国之间的经济、政治以及文化交往,15 世纪科学家的地理发展是世界历史的发展前提。同时,世界历史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世界市场是经济全球化的关键。但是,世界市场的形成也是资本主义国家扩张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要求; 三是东方社会发展。东方社会的发展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内容,而近代东方社会的发展处于一种被动状态,例如,中国就是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下而被迫打开国门,走向世界的。

( 二) 基本特征。一是实践视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采取实践的视野,要求理论知识要受到实践的检验。无论是经济生产理论还是历史发展理论都要受到社会实践的检验;二是人文关怀。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将人以及人的活动作为世界理论历史的中心,围绕人以及人的社会活动来探究世界历史的发展,并在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充满着人文关怀,重视人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

二、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与经济全球化

( 一)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与经济全球化的通融。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历史的开展时间持此相同态度,都认为世界历史的来使是从15 世界的探险家发现新大陆开始的。15 世纪的探险家环球探险加强了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使不同制度和不同社会背景下的国家开始相互交流,打破了各国的孤立性,是经济全球化的开展。同时,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和经济全球化理论都认为各国之间的交往和相处需要一定的交往机制。世界各国之间的交往大多起源于经济交往,然后涉及到政治领域,进而引起文化领域的国际交往。另外,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历史的结构观念具有一致性,都认为世界历史的结构是由世界的中心向延伸的。由此可见,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与经济全球化的理论在部分领域具有共通性。

( 二)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对经济全球化的批判。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西方资本主义扩张的必然要求,因此,很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经济全球化进行了批判。例如,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者对经济全球化的工具性进行了批判,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工具性以强制性技术来支配人们,使人们陷入了资本主义世俗社会中,失去了自身自由。同时,他们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是西方资本主义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而采用理性管理方式使资本主义制度向全球扩散,进而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又如,生态社会主义者对经济全球化中的生态问题进行了批判。部分资本家为了一己之利而毁坏人们共同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导致全球经济危机更加严重。

三、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对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指导

( 一) 辨证对待经济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背景下,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指导下,辩证对待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是应加强重视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要注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反对全盘西化,保证自己的发展特色; 二是应积极反对关于经济全球化的错误理论,使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指导下走正确发展道路,反对霸权主义,追求共同发展。

( 二) 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要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应坚持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指导,注重维护国家安全。虽然,现阶段,世界和平是全世界的共同追求,但是世界上仍有很多不和平因素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应积极面对全球化的进程,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积极运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来解决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中国的国际化发展。

( 三) 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要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科学技术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要重点发展的项目。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对经济全球化的过程进行了描述,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科学技术占据着突出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国际地位。同时,国家的教育事业直接关系着这个国家的人才培养,决定着人才的质量,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力量。因此,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要大力发展教育和科技。

( 四) 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要深化改革。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西方资本主义扩张的必然要求,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占据世界市场的重要手段。因此,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要积极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坚持自己的发展特色,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加活力,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自然经济论文篇(9)

关键词:生态文明;经济学;人才培养;价值

当前,经济学人才培养仍以工业文明所倡导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工具主义为价值取向,并以此衍生出物质主义、经济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念,完全背离了生态文明的价值要求。生态价值是生态文明视域下经济学人才培养的根本取向。因此,生态文明社会呼吁重塑经济学人才培养的本源性价值,实现经济学人才培养的价值转向。

一、生态文明与经济学人才培养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趋势,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是既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真正文明形态,它摒弃工业文明追求单一经济目标的发展方式,力求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解为价值取向,这一生态价值是现代经济学人才培养的根本取向。

目前,经济学人才培养在我国高等院校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培养的价值取向正确与否直接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由于我国经济学人才培养一直效仿于西方,以西方传统经济学理论为范本,在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上深受西方物质主义、经济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取向影响。在人类由工业文明步入生态文明的进程中,经济学人才培养必须由独断科学主义、理性主义、经济主义转变到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解的生态价值取向上来,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兼具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我国经济学人才培养的价值审视

现代价值观体系充斥着独断理性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经济主义、功利主义和物质主义等观念,且已深深地渗透在现代社会制度之中,成为多数人的信仰。在现代经济学人才培养的价值定位上始终只注重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忽视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目标,陷入了经济主义、功利主义和物质主义的困境,缺乏整体主义价值格调。

1.科学主义价值观念强化,人文精神价值缺失

当前经济学人才培养以至高无上的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为价值导向,强化在封闭经济环境中,分析经济各要素间的数量关系,以求得出正解,对人类社会经济关系进行全面的物化。比如企业在选址决策时,从现有经济学理论来看,只需要考虑原材料、土地和劳动力等被纳入经济运行范畴的要素,并从经济学“理性经济人”角度出发,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选出那些原材料、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相对较低的区域进行生产活动。然而这一思维和行为过程源于当前科学主义价值观念的强化,企业管理者始终只考虑如何科学地、理性地决策,企业俨然成为了一个“生产的装置”,而不是一个社会的有机生命体。反观企业的经济活动,足以窥见当前经济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人文精神价值缺失,经济学人才培养中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回避,把经济学当作自然科学来研究,见物不见人,这种研究范式又必然把社会文化全面导向庸俗化,把人的精神全面发展片面地引向唯一的金钱方向发展,使培养的经管人才丧失了人的本源性,沦为了追求物欲的“工具”,培养的是精于算计而毫无血肉的“残缺人”,未能体现经济学的人文价值。

2.经济主义价值观念至上,自然资源价值虚无

现有经济学人才培养中的经济至上主义价值观与经济学固有的理论研究范式分不开。现有经济学人才培养一直以西方经典经济学理论为蓝本,从未将自然资源纳入经济理论,无视自然资源的价值,其在理论研究范式上存在环境缺陷。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西方经典经济学理论还在为人类大肆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环境摇旗呐喊,并为人类无限膨胀的物欲提供理论基础,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主义、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等价值观念。奉行经济至上主义价值观的经济学理论已渗透到整个经济学人才培养中,直接助长了经济学人才的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倾向,导致在实践管理工作中无视自然规律和自然价值,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目光短浅,行为短视。

三、生态文明视域下我国经济学人才培养的价值追求

生态文明视域下,以至上的科学主义、理性主义、经济主义为价值取向的经济学人才培养已完全不能适应生态文明社会的发展需要,必须按照马克思关于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经典理论重塑经济学人才培养的本源性价值,实现经济学人才培养的价值转向。

1.立足于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并重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

追求人性的圆满应是当代经济学人才培养的圭臬。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坚守的理论旨趣和追求的革命目标。马克思立足现实诠释 了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的全面发展是自由发展的条件与结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最大限度地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同时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是人类在实践中创造出的最为宝贵的两种精神。从人类的漫长的发展历史来看,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一直呈现出相互交错、交相发展的融合态势。当代经济学人才培养应着眼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适应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融合态势开设人文类课程,挖掘经济学理论中的伦理意蕴,达成人性、人格的完美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2.立足于培养具有生态价值观念的经济管理人才

树立生态价值观念是生态文明社会对经济学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生态价值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基础,是处理自然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观。马克思在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同样也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当前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正是人类无视自然价值带给人类的惩罚。为此,在经济学人才培养中应转变传统经济学范式,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把自然价值论渗入经济学课程体系中,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培育具有生态价值观的经济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1]乔洪武等.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的经济理论教育[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

[2]袁芳.生态文明视阈下高等教育价值的取向[J].宁夏社会科学,2013(5).

[3]李利军等.高教经济学教学中的环境意识缺陷问题探讨[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1).

[4]袁红辉.中国传统经济学教育与环境问题[J],鸡西大学学报,2013(6).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自然经济论文篇(10)

关键词:《资本论》 生态经济 当代借鉴

引言

生态经济思想是马克思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其经济学力作《资本论》中以商品分析为起点,从中深刻剖析了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并且揭示了在人与自然异化背后隐藏的制度根源。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我们应该以马克思生态经济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借鉴《资本论》中的生态经济思想,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理顺经济发展方式、创设生态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助推生态环保的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资本论》生态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础

劳动价值学说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论》的重要内容。几乎马克思所有的经济学思想都是奠基于这两大学说的基础之上的,当然马克思的生态经济思想也势必从中汲取营养。

(一)劳动价值论是生态经济思想的理论奠基

《资本论》这部鸿篇巨著是马克思基于古典经济学派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劳动价值论中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建构的,深刻指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正如他所说:“只要承认某种产品的效应,劳动就是它的源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1975)。“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本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2000)。在这里,马克思着重强调了劳动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创造价值的源泉,比如原始社会劳动还不具备这一职能,只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达到特定的历史阶段,劳动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时,抽象劳动才成为了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强调,不仅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而且价值量的大小也是由劳动时间来衡量的,当然这里的劳动时间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正如他所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现有正常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1975)。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和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和资本家也处于异化的状态,究其这些异化的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故此,只有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消除这些异化现象,物质资料生产的目的才会摆脱价值增值的束缚,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将打破价值增值的魔咒,从而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异化最终得以消除,进而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才能实现平衡发展。

(二)剩余价值论是生态经济思想的理论前提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经济思想的核心所在,是其建构的庞大的经济学大厦的基石。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创造,却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本身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唯一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追求剩余价值。为了进一步明确剩余价值创造的源泉,马克思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部分,进一步指出剩余价值是由可变资本带来的,从而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现实存在。可变资本就是资本家用来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增值,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资本论第1卷,2004)。剩余价值理论的建构深刻揭示了资本家进行生产的实质,指出了资本家和工人对立的经济根源。为其建构人的自由解放学说奠定了经济学基础,人的自由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追求的终极目标,资本主义没有实现人的解放,更谈不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只有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从而达到生态自然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由此可见,剩余价值理论使工人看到了自身异化以及人与人异化、人与社会异化的经济根源,从而为其阐释生态经济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石。

《资本论》生态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运动是从商品二重性开始的,商品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细胞”,也是马克思建构其经济思想的逻辑起点。

(一)商品二重性中蕴含的生态经济思想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人类生产劳动的结果和凝结物,是人类进行社会劳动所追求的终极目的。物品必须同时满足“有用”和“用于交换”两个条件才能成为商品。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清晰表述,“价值只有在使用和消费中才能实现”,“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972)。商品的二重性根源于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和抽象劳动创造的商品的价值。人类一方面通过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物的物理、化学、空间结构的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进而实现了“自然物与人类劳动的结合”,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了商品的生态自然属性,使人类获得了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形态各异的商品之所以能够交换并不在于其自身具有的生态自然属性,而在于衡量劳动产品本身物的性质的恰恰是反映这些物的天然属性的社会属性即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972)。

商品的二重属性相互依存辩证统一。尽管商品交换主要依托其社会规定性,然而却无法剥离商品使用价值的自然生态关系,缺少它商品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只认清商品的自然生态属性,而忽视其社会规定性同样不能达到对商品的完整认识。因此,商品必然是自然生态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统一体,在表面上呈现出的人与自然关系的背后必然隐藏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二重性所展现的生态经济思想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完商品的二重性后紧接着就揭示了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的二重性。在这里,所谓的劳动二重性绝不是指所有的人类劳动而专指生产商品的劳动,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马克思指出,一方面在生理学意义上所耗费的人类劳动力,就其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一属性而言,它形成商品的价值;另一方面在其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上,就其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属性而言,它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由此可见,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只是生产同一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不同侧面,而绝不是两个劳动。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具体劳动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过程,它使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条件得以改变,进而使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向更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转化;另一方面,抽象劳动则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换过程。社会活动的顺利开展必须依托每个个体借助一定的社会物质力量,进行合理的分工与合作,有机联系在一起,单个个体是无法完成生产商品的活动的。由此可见,生产商品的二重劳动同样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是自然生态属性和经济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

(三)生产过程所折射出的生态经济思想

社会生产过程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运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就其实质就是人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和人与人进行劳动交换的过程。马克思对此曾明确指出,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的生产过程,也是一个在历史上经济上独特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过程,是生产和再生产这些生产关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1974)。这一论述显然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生产过程生产人类所必需的各种物质资料,这一过程是自然物质的生产过程;另一方面这一过程也生产着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因此,社会生产过程是生态自然过程与经济社会过程的统一体,是生态自然过程和经济社会过程的相互交融。这种统一与交织存在于任何社会历史形态中,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发生改变和不同的只有这种统一和交织的形式。

生产过程的劳动二重性又源于人的二重性。无论是人的自然属性还是社会属性都统一于人的生产实践。无论在生态自然系统中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还是在经济社会中的社会关系的形成都要通过实践本质得以体现。由此可见,人的本质在于人的实践活动,故此,处在劳动中的人的二重性也就势必决定了生产过程中劳动的二重性。

(四)社会再生产理论中所蕴含的生态经济思想

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的最根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改造自然和创造财富的开始。人类要想永续的生存和发展下去,就必须不断地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故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物质资料生产部分引入了两大部类范畴。第一部类—生产资料是为了再生产的持续进行,第二部类—消费资料则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由此,马克思把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置于生产和消费关系中,认为消费是保持工人自身体力和劳动力,维持生产延续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为了再生产出新的工人的需要。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生产关系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1974)。

人类在进行物质生产和自身生产的过程中也进行着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可以称之为交往形式的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形式生产的存在是为了其他生产和再生产的顺利进行,马克思对此也有所论及,他曾经指出,为了进行生产,人们必须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一定的联系和关系范围内,人们才能与自然发生关系,才能进行生产。

(五)物质变换与物质循环理论中的生态经济思想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马克思生态经济思想的核心,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关键在于厘清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发生物质变换的中介是劳动,正如他所说的:“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活动来引起、调控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972)。人类的劳动过程实际上就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过程,离开了劳动,人与自然不可能有任何的物质交换,人类也就不可能获取自然的任何物质,对此他也有所论述,“自然界没有制造出人和机器……,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1980)。劳动在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中也在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人类劳动既是社会生产活动,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人类劳动过程也是把社会经济活动引入自然生态的过程,是使两者相互交织的过程。在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过程中,人类绝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主动的。通过自己能动性的发挥去改造自然,使自然为人类服务。但是人类在发挥自身能动性的同时不能过分陶醉其中,必须尊重自然界自身固有的规律,运用这些规律为人类造福,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否则势必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阻碍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

物质变换是社会生产过程,而物质循环则更多的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这一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中实现的,尤其是在社会和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不断变化过程当中实现的。人类进行经济活动首先必须从自然界中索取所需物质,经过人类的具体劳动使其具有有用性,符合人们需要,助推人类不断繁衍、发展,同时在这一交换过程中也会产生无用物质,这些无用物质重新返回自然,回归自然生态系统,再次为人类提供自然物质,这样循环下去以至无穷。反过来,自然生态系统在为人类经济系统提供物质需要的同时,经济系统也不断向生态系统输出能量和进行相应的补偿。两者的相互交换是通过人类生产实践这一中介环节实现的,通过这一桥梁和纽带,社会和自然有机联系,经济和生态浑然天成,它们有机统一、动态平衡。

《资本论》中生态经济思想的现实借鉴

《资本论》这部著作中关于劳动过程、商品二重属性等问题论述时曾分析了森林、土壤肥力对生态平衡的重要性,也曾多次提及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物质循环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生态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和必须探讨的问题。因此,深入挖掘《资本论》中所蕴含的生态经济思想对于我们搞好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为“经济建设生态化”理念确立提供智力支持

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我们必须及时转变经济发展理念。首先,必须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理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止一次提及自然资源的重要性,而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是马克思生态经济思想的核心问题。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理顺上,必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当前,我国土地流失、资源浪费,自然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这些现象的出现究其根源就是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和眼前利益,漠视自然规律的后果。为此,我们要自觉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自然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理念,同时要珍惜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浪费,及时补偿可再生资源。其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倡导循环经济。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往往出现经济越发展,污染越严重,资源消耗越大的怪圈,致使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不协调。面临生态危机的日益加深,必须把自然资源环境与人口、经济、社会相协调,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节约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生态化生产经营模式,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转变,努力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自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再次,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是一种适度节制的消费理念,这种消费模式提倡敬畏自然,节约资源,主张量力消费、适度消费,反对奢侈浪费。绿色消费不仅对消费者的节约消费、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有所约束,而且对生产者也有从事绿色生产的规约。

(二)为保护生态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出新的制度建设要求

建设生态经济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牵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了创设良好的生态经济发展环境,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与生态经济相关的各项制度。首先,明确政府在生态经济建设中的角色定位。政府应对破坏自然生态的经济行为进行干预,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对经济发展中可能影响到的自然资源环境因素进行科学评估与预测。其次,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经济的法律法规。我国之所以出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不相协调,很大层面上归因于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或孱弱无力,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其法律法规的地位,同时形成严格规范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监管,切实为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保驾护航。再次,加强人口管理,提高人口素质。人口过多、素质不高无疑是造成人与自然矛盾冲突的重要因素,老龄化问题加大了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严重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此,必须大力加强科学文化教育,全力提升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生态意识,继续采取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有效缓解环境生态的承载力。

(三)为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观的确立提供理论支撑

《资本论》创作的制度前提是着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过程中充满了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给人和自然带来了的灾难,证明了这种生产模式与自然的对立。基于以上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及物质变换的新形式的思想,进而达到自然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些思想把人、自然和社会的发展相统一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同时这些思想也为中国共产党树立全新的生态文明观提供了巨大的理论支持,为建设生态文明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了“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五位一体”是党的十报告中出现的新理念,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这一生态文明理念明确了由过去农业文明时代人统治自然、凌驾于自然之上的发展理念向尊重自然、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的科学发展观念的转变。新时期,我们党要在马克思生态经济思想的指引下,立足我国的现实国情,以深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扎实推进马克思生态经济思想的中国化、具体化,着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也是和谐社会的终极追求。

(四)为生态环保的社会建设插上腾飞的翅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释的生态经济思想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造成了种种异化,破坏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提出了通过变革社会制度方式达到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这也充分表明了其呼唤的社会建设更加理性,通过制度变革消除各种对立,达到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最终达到人类社会的理性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得益于马克思的理论指引,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契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理性社会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M].人民出版社,1975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人民出版社,2000

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M].人民出版社,1975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2004

5.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人民出版社,1972

6.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人民出版社,1974

7.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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