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道德论文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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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道德论文

科技道德论文篇(1)

二、科学技术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武器,它本身并不存在伦理道德问题。但是,科学技术事业是一种活动,科技工作者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并对社会产生影响和作用。在此,科技工作者必须处理好个人与社会、自然和他人之间的关系,从研究的目的、课题的选择、论文的发表,直至成果的应用等等,都存在着许多伦理道德问题。它要求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优良的科技道德,才能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许多国家都认识到,在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依靠科技的力量是不可想象的。美国政府曾宣称:只有对任何国家都保持技术上的优势,才能确保美国的安全。新世纪是实施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时期,要求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地位,不断增强我们的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科技道德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任务。科学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特殊部分,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重要方式,一直都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有利杠杆。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每一次突破与进展都给人们改造自然、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带来新的希望和曙光。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两次科技革命开启了伟大的科技变革时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表明,科技在创造人类文明,造福人类社会的同时,也产生了与之俱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它好比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极大地改变着社会生产力,更新着社会经济结构,不断创造着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另一方面又带来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的生命的摧残,以及利用高科技进行各种犯罪活动。既然科学技术是“双刃剑”,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兼有正、负效应,那么,具有理性控制能力的人类理所应当对之进行道德的规范和导引,以兴利除弊、扬善抑恶。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技发展迅猛,超过了过去数千年的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产生经济效益的周期日益缩短。调查表明,18世纪周期约为100年;19世纪为50年;一战前为30年;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为16年;目前一些发达国家更新产品只需5-8年,甚至2-3年。但是,科技的发展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其中大多数体现在伦理道德方面。首先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随着热带雨林的过度砍伐、土地荒漠化形势日益严峻、许多稀有动植物的相继灭绝、臭氧层空洞、海洋污染、酸雨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人类才开始认识到自己的生态环境在恶化。其次,生物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基因技术的进步又使基因隐私、基因歧视等问题日益突出,防患于未然,避免引发诸如二战时期的“优生运动”在我们今天看来并不是危言耸听。克隆人的争论、人体芯片植入和人造子宫技术的应用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变化,这些高新技术研究、应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给社会、他人、全世界、全人类带来道德上与法律的冲突。再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又引发出许多网络问题,据调查显示,全世界每20秒发生一次黑客袭击事件。美国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我国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损失也多达数亿元。科技的进步不能以牺牲一代人或几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所以,科学自由必须在一定的道德规范下实现,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2]许多科学家在反思之余大声疾呼:“科技工作者一定要有道德良心!”正是由于许多科学家认清了自己科学活动的社会后果,明确了科学研究的道德责任,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第五次大会通过的《科学家》,对科学家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更详细的规定,要求科学家保持诚实、高尚、合作的精神和为世界公民献身的道德使命,防止科学的错误应用,重视与发展科学技术所具有的人性价值。超级秘书网

三、在高科技时代,科技道德引起人们前所未有地关注。大学生掌握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知识,无论将来成为专职科研人员,还是走入社会成为各项技术的应用者,都是科技高速发展的新世纪的领军人,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引下,大学教育不光要教给学生改造世界的本领,更要教会学生驾驭这把“双刃剑”的功夫。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科技道德教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世纪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科技道德教育主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造福人类,奉献祖国。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推进社会文明,为人类谋幸福。古往今来,许多科技工作者正是抱着这一崇高目的来从事科技事业的,可以说为人类社会造福是发展科学技术的根本宗旨。热爱祖国是中国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历史文化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爱国主义精神,是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向前发展的巨大力量,作为一个有德性的科技工作者,都应以报效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第二,勤于探索,勇于创新。勤奋是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品格,一个人要想在科学上取得成就,必须勤于探索。科学劳动是探索未知领域的艰苦劳动,充满艰难险阻。正如马克思所说:“在科学上面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3]勤于探索是取得成功的阶梯。第三,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科学的根本就是事实,科学研究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所以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品德。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学科的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导致科技的整体化综合化趋势日益加强,这就要求科技工作者要有集体协作精神。事实上,我国许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成就,如核技术、运载火箭技术、宇宙航天器、人造地球卫星、人工合成胰岛素、水稻杂交等等,无一不是集体协作的成果。在集体协作中还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创造性,把集体的智慧和个人的创造性紧密结合起来,争取智能的最大化。

[注释]

科技道德论文篇(2)

二、科学技术对道德的影响

1.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利处。

科学技术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它的发展使人们传统而保守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得以改变,并逐步地渗透进道德情感中,使之得到升华,人们的价值观渐趋科学、合理,并促进了智慧的生成,进而带来了很多创新,又进一步带来了科技的更新与社会的发展。

2.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危害。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征服自然的力量。科学技术所表现出的工具理性转化为操纵人类一切生活的手段时,人自身也成为工具理性所任意摆布和支配的工具,人为物所奴役,失去了各种精神的追求。于是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问题。计算机的兴起与网络技术的繁盛,使得世界越来越虚拟化、隐蔽化,网络的不真实引发了很多道德伦理问题,如网络欺诈、网络色情……青少年更是整日沉迷在游戏与聊天中不能自拔,甚至出现亲情淡化冷漠现象,更有甚者走向自杀。网络像一根纽带,联系着人们的方方面面,但也像一堵墙,导致了人际关系的疏远。生物技术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伦理难题。基因技术使人类揭开了遗传的秘密,也为人类疾病的医治带来了希望,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相当多的问题。人们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克隆人的商品化、商业化,还有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安全。人们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心灵的空虚、恐怖、焦虑和绝望成为了当代人的精神面貌。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运用得是否得当合理,这是科学技术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因为它的工具理性价值必须有一个正确导向才能使自身优势实现最大化、最优化。而伦理道德正是这样一个人文精神工具,所以,我们应当用伦理道德去关怀科技,对它进行规范和导向,才能使其真正服务于人类,服务于社会。

三、如何进行人类伦理道德教育

1.从知识出发,形成哲学思维方式。

正确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精神武器。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说过:“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这一点已为科学发展的事实所证明,我们应当努力使这种“最重要的思维形式”成为人们普遍掌握的思维形式。只有掌握辩证的思维方式,才能正确认识、说明和把握以空前速度向前发展的客观事物,才能认识任何事物都不是永久不变的,从而树立变革的观点和革新的精神。不能把任何一种知识奉为绝对真理和固定的信条,除按常规一点一滴积累以外,还要打破旧规范,树立新规范。我们应具备辩证法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想,使自身具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也要加强马克思主义道德研究,并对西方的道德思潮加以选择性地吸收,突破传统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

科技道德论文篇(3)

“科学”一词在梵语中指“特殊的智慧”,其含义随着实际运用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深化,科技这一概念是现代科学和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产物。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却像一把双刃剑,既为造福于人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也带来了危及地球生命和人类社会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深刻地反映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科学与价值的矛盾,从根本上说,是人类自身的问题,因为科技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因此必须充分发挥道德的约束与导向作用使科技向善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更好的遏制科技之弊,从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一、科技之利

科学这特殊的智慧自从第一次工业革命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以来,充分显示了它的魔力,使人类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实惠。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发现和发明使人类逐渐强大起来,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科技使得人类社会异彩纷呈,就像有人所说的那样,望远镜和显微镜是眼睛的延伸,使人类能够探测到更广阔的和更微小的世界;从古代的以步步远到现在的上天入海(飞机、航天飞机、火箭、宇宙飞船、潜艇等),人类已经可以驰骋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各种交通工具是脚的功能的延伸,大大拓展了人类的活动范围,甚至月球上也留下了人类深深的足迹;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网络的完善是嘴巴和耳朵的延伸,使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们能相互沟通与交流,大大缩短了世界各地之间的距离,地球已经开始变成一个地球村……科技对人类文明所产生的物质影响和非物质影响是无可估量的,人们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历史前进的步伐,领略到科技发展给人类带来的无穷魅力。

随着现代高科技的飞速发展,必将继续引起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许多方面的重大而深刻的变革,而所有这些变革都将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今天,科学技术对我们人类而言已经像空气和水一样重要,它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总之,科学技术是人类智慧与劳动的结晶,是人类文明哺育出的最精致绚丽的花果。它为人类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也必将为人类开创美好的未来。

二、科技之弊

科技的发展让我们对未来充满希冀,但当人类为科技高奏凯歌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意识到科技也有损害人类的负效应一面,对其使用不当也会给人类、给地球带来灭顶之灾,最典型的莫过于目前面临的全球温室效应、核武器威胁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科技的发展趋势具有毁灭人类的潜在威力。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其不确定性因素也在随之增长,加上利益因素的驱使,使处于加速创新中的科技更是伴随着越来越难以预测的风险,可能会造成现行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失效与颠倒,甚至摧毁整个人类和地球。科技的毁灭性威力,集中表现在人类的两个科技新宠,互联网和基因技术。互联网已成为信息社会的基本工具,成为影响巨大、最具潜力的大众媒体,成为各种信息的集散地。但是,在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信息和服务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黑色污染”、“黄色污染”、“灰色污染”,使一些人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里不能自拔。互联网的勇士们早就宣布,要将网络变成一种生活,可是,当虚拟替代了真实,作为社会的人的存在也就消失了。

生物技术的日益进步,使得科技这把双刃剑更加锋利。生命科技能够治疗疾病,经过基因改良可以产生更多新物种,另一方面由于它干预自然,使人类可以对生物生命进行“任意修改”,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即所谓的遗传基因污染,这种新的污染源很难消除。基因改造的完人究竟是人类还是高科技产品呢?人类基因组计划与以往科学计划有很大的不同点,基因技术对人类内在自然的改变更直接冲击人类精神家园的最后一道防线——伦理道德,它将产生复杂的人类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科技对人类社会的全方位扭曲,正毁灭着我们的社会基础和精神世界。

另外人类在享受科技进步营造的舒适生活环境时,并没有及时意识到所付出的生态代价。很多人没有形成根本的环保意识,从而肆意挥霍和破坏生态环境为我们所提供的一切,造成天空不再蔚蓝,空气不再清新,河流不再清澈,结果是人类被迫面对日趋枯竭的资源、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这不仅影响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还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这是威胁人类现在和未来的最严重的问题。

三、科技需要道德

我们提出科技之弊,并不是呼吁世人去阻止现代科技的发展,而是让世人及时看到科技的双重性,从而采取积极的步骤,趋利避害,消除或降低科技对人类的负面影响。科技的负效应追究其深层次的内在原因在于人类自身,科技的主体是人,它的负效应和人类的贪婪、非理性以及人类社会制度的种种缺陷有关,因此可以说:科技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关键是人的问题,科技在善的手中,便为善,恶的手中便为恶!因此消除科技之弊,除了依靠科技本身,人类还需要通过伦理道德与法律规范等措施来创建一个科学的防范体系,使一个个单项的技术发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整个体系中得到制约。而这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要加强对科学伦理道德的研究,通过道德的导向和约束作用促使人类反思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摆正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都必须要有一种严格的道德制约。

第二,加强科技伦理的教育,要让科技人员重视伦理问题,自觉地用伦理价值规范及其精神制约其研究活动,并在科技—伦理实践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遵循客观公正性和公众利益优先性的基本伦理原则,在科技与社会伦理价值体系之间建立有效的缓冲机制。

第三,加强科技伦理常识在全民中的普及。相关科技工作者、管理决策者和新闻媒体,应尽可能保障公众对科技的知情权,这样公众才能对科技所涉及的伦理价值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具体的讨论,通过磋商,对当代科技在伦理上可接受的条件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

第四,在宣传伦理知识的同时,建立配套的规章制度。只有建立完善的调节科学工作者行为的评审体制、社会法规和政策制度,并通过这些运行机制获得强制性时,才能有效地吓阻违规行为,同时使遵守规则者获得心态的平衡。

总之,科技不能完全独立地发展,人类的智慧必须时刻关注这把“双刃剑”,才能开辟一条通往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何国正.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2]庄嘉.人类要关注科技进步这把“双刃剑”[J].长白学刊,2001,(2).

科技道德论文篇(4)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4-166-02

一、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概念

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科学与技术各自都有相对确切的概念。现代所用“科学”一词,是近代日本学界初用于对译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而侠义科学仅指自然科学,本文所指是其侠义的自然科学。英文中的技术一词technology由希腊文techne(工艺、技能)和logos(词,讲话)构成,意为对工艺、技能的论述。到20世纪初,技术的含义逐渐扩大,涉及工具、机器及其使用方法。伦理学,在古希腊,“ethos”一词最早见于《荷马史诗》,特指一群人所共居的地方,后来,词义扩大为一群人的性格、气质及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伦理学发展到今天已被认为是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科学。“道德”一词被赋予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道德境界和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二、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几种观点

自古以来,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一直以来被大家争论不休,但主要分为相关论、不相关论和等同论。相关论者又可分为伦理道德决定论和科学技术决定论。下面我们就分别进行阐述。

(一)不相关论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把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区分开,他著有《物理学》是研究科学技术,他的《尼格马克伦理学》是研究伦理道德的,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而后者研究对象是人。法国数学家、哲学家彭家勒(1854-1912)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一个追求“真”,一个追求“善”,“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1711-1776)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1889-1951)、卡尔纳普(1891-1970)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中国的《易经》就有“形而下为之器,形而上者为之道”,把伦理道德所指的“道”和自然科学所指的“器”区分开来。他们太注重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区分,实质上是否定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本质联系。

(二)等同论

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前468-前420),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把美德作为知识的一部分,将二者结合起来考察,是苏格拉底对人类科学技术史和伦理思想史的巨大贡献。但是,知识与道德毕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在没有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的情况下“等同”对待,实际上等于忽视或取消了两者之间的差别,这一观点后来成为导致科学技术乐观主义和科学技术决定论的思想渊薮。

(三)科学技术决定论

中国先秦墨家学派崇尚自然科学,主张兼爱非攻、天志明鬼,《墨子》有“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主张人人平等,反对战争,天志既掌握自然规律,明鬼既继承前人的经验。在近代自然科学盛行一时的阶段,这种观点占据了主导。从弗朗西斯?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哥白尼的地心说革命,伽利略确定了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方法,笛卡尔认为,所有物质的东西,都是为同一机械规律所支配的机器,甚至人体也是如此。十七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牛顿,他认为世界就像一个运转的大机器,上帝给了第一脚的推动力,于是世界便在三大定律作用下开始运转。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一些机械论者认为科学技术主宰世间的万事万物,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能带动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显然这种观点太过于极端化,事实表明,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原子弹、克隆人等例证就能表明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弊端。

(四)伦理道德决定论

中国的儒家思想一直把个人的伦理道德放在高于其他知识地位,《论语》就有“君子入则孝,出则悌,凡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问”,《中庸》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反映了伦理道德才是最根本的前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现实社会只是理性社会的一个模版,理性社会的人都是追求最高的伦理道德――善,人类学习知识只不过是为了运用知识更加认识理性世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科学的威力不断增加的同时,科学的利用越来越不高尚,越来越粗野,而且越来越不道德”。他们甚至主张用“完全刹车”的办法,来阻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三、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能动作用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科学技术不仅带来政治、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而且带来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观念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进步决定了伦理道德的完善,中国先秦的管子在其著书《管子》中说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生产力的发展,才能生产出更多的生产资料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知礼让礼。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们认识世界的知识、方法和手段,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改变着人们的利害关系,对新的价值观、伦理观的形成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总体而言,从最终决定意义上来说是以促进作用为主的。具体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进步的基本趋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直接改变了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和道德习惯,改变了社会的道德舆论,促进人类新的道德规范生成,促进了人们价值观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倾向于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道德生活、处理伦理关系,强调人类智慧,促进了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等。

(二)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反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它在改变一些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同时,也冲击着那些仍然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仍在发挥着重要社会协调和约束作用的伦理道德,削弱和挑战着它们对现有社会秩序的维系作用。例如:盲目追求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忽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人类价值观趋向的改变,盲目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去大规模开发利用自然来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忽略伦理道德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保护作用,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生物技术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更为深刻和严重。基因技术特别是人体生物遗传信息的破译,在促进人类揭示遗传基因秘密,为人类自身疾病的诊治提供依据和手段的同时,带来了如何尊重并保护人们的遗传信息隐私权,如何确保人们受到公平合理的评价和对待,而不是“遗传决定论”或“基因决定论”的观点,避免对遗传信息的误用和滥用,产生“基因歧视”等社会问题,以及如何真正善待我们的后代,不至于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既损害了当代人的身心健康,又侵犯了后代人的权利。

(三)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辩证作用

然而,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作用犹如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作用一样也具有两面性。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规范,体现在科学技术伦理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可以更好地指引科学技术导向提高社会生产力、造福人类社会的方向,限制科学技术滥用,危害人类和自然生态环境。相反,当社会的伦理道德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且失去了对现实社会生活的调节作用的时候,往往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束缚,产生阻碍作用。例如中世纪西方封建国家的宗教神学的伦理道德观念严重束缚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时就要打破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扫清道路。

科技道德论文篇(5)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科技道德论文篇(6)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

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科技道德论文篇(7)

一、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之间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作为一门科学,唯物辩证法研究并揭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则是“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

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中,矛盾的对立属性即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在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这对矛盾中表现为在追求科技、或者说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中忽视了环境保护等一些道德层面中的问题,在过度追求纯粹环保主义等道德问题而使得生产力得不到更好发展,缺乏生产力需求,从而导致无法带动科技进步;矛盾的统一属性即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倾向和趋势,在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这对矛盾中寻求科技进步与道德文明的协调发展方式,是一种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去追求科技文明,达到社会物质生产的极大丰富。

因此在对待科技文明和道德文明关系的时候,应该把二者当做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统一体。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就谈不到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斗争性意味着矛盾的相互排斥,这是对立面的相互排斥使它们处于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另一方面,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也总是和同一性向联结,为同一性制约。

二、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的重要性

想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视域下将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的关系分析透彻,首先需分别分析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的重要作用,讨论二者的区别性,即用“重点论”的方法一一阐明。

1、科技文明及其重要性

科技文明是在工业革命时期进入了突飞猛进的新阶段。工业革命使人类跨入了机器时代,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以及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使得生产力水平急速提升。

我们这里讲科技文明,主要讲科学技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的巨大推动力。早在一九七八年十月邓小平同志会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新闻代表团时他就指出:“六十年代前期我们同国际上科学技术水平有差距,但不很大,而这十几年来,世界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差距就拉得很大了。同发达国家相比较,经济上的差距不止是十年了,可能是二十年、三十年,有的方面甚至可能是五十年。”可见他意识到我们国家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差距的重要原因在于科学技术的落后。他强调我们引进先进技术,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邓小平著名论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他认为我们的根本问题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原则,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为此就必须开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我们的实际也充分证明了科技的巨大推动力。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一再强调科学技术强大推动力。党的十报告中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实力提升是基本的前提,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是关键环节,促进经济实力提升是首要任务,促进综合国力提升是根本目的。当前,经济竞争、国力竞争已前移到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的竞争。”由此可见,我国一直把科技文明放在举足轻重的位置上,推进我国科技文明的不断进步,就是不断将我国生产力推向新的历史高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和谐社会的推进中,科学技术一直具有不可替代的话语权。

2、道德文明及其重要性

道德文明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体现人类文明进步的情况。道德是人类为了维持社会的有序运作而提出的内在自我约束。无论是东方文明还是西方文明,追求道德文明是全人类社会价值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我们这里讲道德文明,主要是旨在分析其与科技文明的关系,实际上科技文明象征着追求生产力的发展而达到的物质丰富,而道德文明则是与之相对的精神文明的极大满足。二者主要的冲突在于过度追求科技进步、生产力发展而带来的生态问题,而道德文明在此就必须要起到协调作用。加强道德教育特别是生态文明的道德教育,自觉地养成良好的道德文明习惯,增强现代社会所要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所需人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特别是生态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德育是解决社会所出现的各种危机,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重要途径。因为人们的行为往往受到思想的支配,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正确的价值观的导向作用。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当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关系的时候,并且当人们意识到这种利益关系需要人们调节的时候,道德就应该闪亮登场了。

我国一向重视道德文明建设,倡导核心价值体系,近期又提出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就是要在全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文明建设,充分发挥道德的引领作用。

三、正确对待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之间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视角下看问题,我们通常采用的是“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反对用片面的、静止的观点去看待问题,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时刻把矛盾双方看成是对立统一,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两点论”要求我们在分析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孰轻孰重的问题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看到在追求科技文明的时候忽视了道德文明的进程,亦或是在将关注点放在道德文明建设而停滞了推动科技文明的重大举措,还要看到二者之间的统一,看到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并不是也绝不是势不两立的对立体;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着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在看待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关系的问题上,必须要看到在科技文明进程中出现的道德缺失问题以及在道德文明进程中出现的科技进步过于缓慢的问题,这就是在科技文明和道德文明带来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要矛盾。

同时,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不是均衡的“两点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它要求把握矛盾的不平衡性并把它贯彻于对矛盾的分析之中,在分析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关系的时候,可以分阶段地讲,因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应是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发生变化,不断改进的。不能用僵化的思维去考量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的关系,要看到它们各自的发展有益于对方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如果科技文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带动生产力飞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得到满足,自然就有精神层次的需要,从而为道德文明的道路排除干扰;当道德文明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人们不再为了一己私利而斗争,都能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集体利益而做长远考虑,那么生产力水平自然而然就会提高,进而带动科技文明的不断发展。

由此看来,在马克思主义学科的视域里看待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的关系,必然是把二者看成是相辅相成,共同进步的统一体,对立中有统一,统一中又蕴含着对立,而后在这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寻求解决二者矛盾的协调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方法论。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并且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列入我们的指导思想,在我们所处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我们在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必然首先选择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统一的科学方法,在对待如何处理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的关系问题时,我们一贯秉承马克思为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方法论――辩证统一的观点,即既看到二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各的益处,也要看到二者对于对方的发展进步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进而在对立统一中找寻科技文明与道德文明共同进步的协调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李秀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72.180.

[2] 《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06.

科技道德论文篇(8)

一、科学技术的伦理审视

(一)科学技术罪恶论

此种观点认为,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非但不能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正比,相反会使人们的道德越来越堕落。这种思想最早的代表为老庄学派。“只有无知无识的婴儿才保持着高尚的道德品质”老聃如是说。在资产阶级的伦理思想家中,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的道德越来越趋于沦丧的地步。卢梭认为:科学艺术和文明的发展,是社会一切恶习产生的根源和资本主义社会越来越严重的道德败坏的诱因。“科学和文艺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愈来愈坏了”,“一切甚至道德本身,都诞生于人类的骄傲。因此科学与艺术的诞生乃是出于我们的罪恶。”这些思想,把科学技术看成人类道德堕落的原因,以致最终走上主张人类应当回复到无文化、无科学、无法律的自然社会的道路。虽然这种观点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片面强调科学技术而不重视道德品质的批判,但也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道德日益堕落的控诉。

(二)科学技术自善论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会使人们的道德水平自然而然的提高是这种理论的主要观点。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等人认为,道德和幸福的客观基础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谓道德是使自己和别人都有幸福生活的行为。他们一致认为,“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利益和需要,这也是人类道德努力的准确尺度。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的前提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同时人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观念也会依据社会的和个人的现实利益而变化。”同时,他们也都认为科技越发达,物质财富越丰富,就越能使个人得到幸福,越能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达到和谐。

(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最终意义上说,必将有利于人类道德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才是决定道德这一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所在。”这是在一定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并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推动劳动者能力的提高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导致社会生产力的变化,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引起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从而推动着人类道德进步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

同样,科学技术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必须被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加以辨证地考察。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整个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在客观上务必将比已往任何历史条件下更有利于人们道德水平和道德觉悟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即不能决定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也不能成为判断社会道德水平的直接依据和标准,虽然他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对人类的道德状况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判断一个社会的实际道德水平,应该主要以居于这个社会的主导地位的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为依据。无论哪个社会的道德体系,都主要以它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来为这一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相应的阶级利益服务。因此,判断社会道德水平进步与否,是不能只参考科技的发展的。

科技道德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11-0000-02

一、科技与道德的内涵

要理清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搞清楚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基本含义。在人类的早期,科学没有分类,是指人类知识的总汇,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所谓科学,就是人类探求客观物质世界的结构及其运动与变化的规律而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认识与实践活动,它是通过理性的批判、分析、综合等一系列的逻辑过程,以及想象、直觉、灵感等非逻辑的过程,来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构成一定的理论体系。科学的本质特征是尊重事实、实事求是、不迷信权威;科学的基本要求是尊重不同的意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科学的灵魂在于不断探索、不断创造。科学不仅是一种理论体系,它更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动过程,因此科学也是推动物质文明昌盛、精神文明进步、政治文明发展、促进社会结构变革的最根本动力。“技术”是一种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应用于实践的方法。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技术主要来源于人们的实践,与科学没有必然的联系。近现代以来,科学推动技术不断进步,出现了科学技术,并且科学和技术日益融为一体并互相促进。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的反应并为经济社会服务。道德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越来越大,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一方面,科学技术活动是人类揭示和掌握自然规律并利用规律的过程,是人类改善生存条件、实现自我超越的实践活动;另一方面,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方式,是为了让整个人类追求“善”,包括个人的,团体的,社会的“善”,是使人类社会更加和谐发展。科技活动要体现有利于人类社会和谐发展和个人自我完善的目的,这是人类所有活动的最高目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这一目的,从根本上决定了科技活动是否实现了与人类道德价值取向的一致性。由此可见科技和道德之间不是两个互不相干的分离体,它们两者之间有着共同的目的性,在现实社会和人类的实践活动中相互作用,互相影响,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关于科技与道德的几种观点

科技与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而存在,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对于二者之间的关系的争论形成了许多不同观点。概括起来,大体上可将其分为无关论、对立论和统一论三种。

(一)无关论。科技与道德无关论又称科技中立论或道德无用论。经验论者休谟认为,把人类知识分为“事实知识”和“价值知识”,且认为这两类知识毫不相干,伦理学在科学之外。这种观点在西方近代中、后期的科技伦理学领域占据统治地位,为多数人接受。逻辑实证主义者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科学是关于真伪的判断,伦理道德是关于善恶的判断,二者分属人的理性和感情两个不同领域,互不相干。因此科学家的信条应是:凡是能做的就去做,不必受什么“良心”“人道”之类伦理道德的约束。无关论者认为: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追求真理,因而判断科技知识的标准是真与假,而不是道德上的好与坏;工程建设所依据的是自然界本身的客观法则,判断技术发明与应用的标准是先进与落后,而不是道德上的善与恶。因此科技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它不是伦理道德的研究对象。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事物是相互联系的,我们认为科技和道德也同样不是分割的,两者之间有联系。科技是探求“真”,探求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科技发生作用过程中的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后果,这个后果就会对人类社会有着必然的影响,社会的道德就要按照标准来规范这个结果,如果违背就会扰乱整个社会的秩序,人们将面临不可想象的后果。社会要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规范来调节人与人的关系,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循和尊重调节规范。那么作为科技也同样要遵守社会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就是道德的底线,是最低的道德要求。突破了这个底线科技就会变成洪水猛兽,对社会的影响后果是灾难性的。只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发展,就都要遵守我们人类的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会有序健康运行。科技是由人来操作的,在操作的过程中每个操作者也就是我们的科技工作者有着目的性的,那么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员,科技工作者也要遵循社会的法律法规,这是任何和会都有自己的规范和要求。法律法规就是我们最低的道德要求,是道德的底线。

(二)对立论。这种观点认为,科技发展与道德伦理相冲突,社会的科技发展越快,人们的道德困惑就越多,道德水准就越低。道家老子认为“为学日增,为道日损”,他把文明视为罪恶,把人类发展史视为堕落史,主张放弃文明。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科技进步与人类道德水平提高是对立的,一切科技皆源于卑鄙目的:天文学源于占星术迷信,几何学源于贪婪,物理学源于无聊的好奇。卢梭在《论科技与艺术》中写到,“科技与艺术的诞生,是出于我们的罪恶”,“科技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却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技与艺术的完善,我们的灵魂腐化了……随着科技与艺术之光的增强,美德消失了”。他认为科技家的产生是人类的不幸,并向往“幸福的无知状态”。现代西方仍有一些人认为,科技的进步是以人类道德的堕落为代价的,现代科技的发展造成了社会伦理基础不可挽回的破坏。对立论者认为,人类的罪恶不但没有随科技进步而消失,相反,却因高科技的使用而变本加厉。对立论把社会道德的失范归咎于科技进步,认为科技与道德就是逆向运动的看法是偏颇的。

在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人们见证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威力,同时认识了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给我们巨大的物质财富的过程中,也给我们带来挑战。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要辩证的看待一个事物。科技产生的后果有好的方面也就有不好的方面,这是我们人类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给它定义的,但是这里要澄清的就是科技是否就是道德沦陷的决定力量?这个问题值得商榷,伦理道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约定俗成的调节规范,它的变化也是多方面影响的结果。上面决定论的观点把科技说成是道德沦陷的决定因素是有失偏颇的。科学技术本身是没有好与坏的,它只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工具。如果把工具当成决定因素这是不科学的观点。

(三)同一论。科技与道德同一论认为,科技进步与道德伦理进步是同向运动的。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在他看来,没有人有意作恶或无意为善,一个人除非知道什么是德性,知道克己、勇敢、正直和虔诚及其对立面的意义,否则就不会具有德性。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认为,科技越发达,物质财富越丰富,就越能使个人得到幸福,越能使社会达到和谐,从而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同一论认为,对于社会的发展,只有科技才是至高无上的,而道德总是附属的或苍白无力的。

这种观点对道德的相对独立性估计不足,对道德的作用认识不够。伦理道德规范的好可能会对社会发展产生良好的效果,如果相反,那么后果也可能是灾难。例如我们的核技术,人类如果用来发电,那么会对社会进步发展产生有利影响,如果用于战争,将是对人类的毁灭性打击。这种观点只看到了科技与道德统一的一面,夸大了科技的作用。

三、科技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就是要辩证统一的认识一个事物。科技与道德的关系也要用辩证统一的观点来分析。

(一)科技与道德相互影响。一方面,科技促进道德发展。科技是社会第一生产力,为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物质财富,让人类得到更多的物质享受,使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同时为人类的道德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有利于消除落后的道德观念,有利于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进一步促进了社会进步与发展。技术进步必然带来思想解放,进而影响道德取向的变化。深刻原因在于:随着技术体系的发展,新技术体系作为社会经济结构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之一必然带来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变迁,这自然会产生新的思想和意识,进而会形成新的道德规范。技术的发展使人类摆脱了自然的盲目束缚,赋予人类更多的自由与空间,人类生存问题也日益依靠技术来解决。技术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改变了人类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伦理道德也会形成冲击。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人类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最终就是要解放人类自身,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人们摆脱旧观念、旧思想,减少异化劳动带给人类的至酷,可以更加自由的活动,也就进一步解放了人本身。另一方面,道德可以规范科技发展。科技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他在作用于社会的时候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和后果。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就要对影响和后果加以规范和引导,使科技可以按照有利于人类自身的方向去发展。道德规范可以使科技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为人类造福。没有道德规范的约束科技这把双刃剑可能要对人自身产生不可想象的后果。

科技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道德的是解决的人与人的关系。但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最后还是要归结的人与人的关系。科技和道德是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中社会存在。人类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依靠科技,社会要有序健康发展也离不开道德,两者是相互联系的。

(二)科技与道德的关系的多面性。科技与道德的关系也不是我们想象中的这么美妙。一方面科技给道德造成多方面的冲击和影响。科技与道德的发展不具有同步性,在这种情况下,科技就会给道德带来各种超前的影响和冲击,例如克隆技术,高科技犯罪等等。科技对人类家庭,人类自身坚持的道德底线等产生了很大影响,造成人类自身价值取向混乱、信仰缺失。这就使人类面临很多新的问题与困境,这些问题与困境不是发达的科技就能解决好的,科技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可能会制约科技的进一步发展,道德是一定时期人们的调节规范,有时间和地域上的区别。那么当下的伦理道德取向就可能阻碍科技发展的许多良机。再者,科技与道德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之间不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间接的,是复杂多样的。

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进行关注和探讨是要探寻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的共同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科技也不是万能的,并且科技是一把双刃剑,需要规范和引导,因为它本身并没有选择的意识,需要与伦理道德等其它学科的力量和社会的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出自身的力量。伦理道德观念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地吸取科学进步成果的丰富营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充实和完善自己的内容,永远保持鲜活的生命力,才能够真正成为正确指引科学技术发展的前导。

参考文献:

[1].李佑新.现代性问题与中国现代性的建构[J].北京大学学报,2005 (2)

科技道德论文篇(10)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着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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