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知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8 16:51:19

科技创新知识

科技创新知识篇(1)

(一)建立有利于科技人员流向企业的政策和制度机制

科技人员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是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科技人员特别是创新性强的科技人才的数量、结构和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成败。从我国从事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看,尽管绝对数量不低,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数量非常落后。西方国家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科技人员大都来自于企业,由于企业面向市场经济第一线,研究开发成果能够紧跟市场行情,从而能够比较好地实现技术创新。在科技体制和科技资源配置方面,我国科技资源配置存在不合理现象,特别是企业科技人才比重过低。据统计,我国科技工作者280多万人,其中高级科技人才90%以上分布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只有7%分布于企业。再从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所占比例来看,我国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所占比例在企业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相当低,以2006年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例,当年比例为1.63%,而发达国家相应比例则为8%~20%,甚至达到30%[2]231。结果,每年的科技成果只有30%左右来自于企业。这样的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成果产出结构,很容易造成科研与生产脱节、研究开发技术与市场脱节、研究开发成果难以及时转化为生产力、科技成果实施效率低下等缺陷,不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科技两张皮问题。又据武汉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调研提供的数据,武汉地区科技人才集中于高校和科研院所,2006年高校38579人,占45.7%,独立研究开发机构11631人,占13.8%,工业企业34272人,占40.5%。在企业技术人员分布方面,地区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的抽样调查为例,2008年该区代表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活动人员平均179人,其中研究开发人员96人,拥有高级技术职称者18人,拥有博士学位者仅1人[3]。在国家创新研究的项目中,面向企业的比例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科技人员在企业的比例偏低造成的。未来科技体制改革的思路之一,应是建立鼓励科技人员向企业流动的政策、制度和机制,从源头上保障企业获得科技创新资源。早在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即指出:要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在实践中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也要求,“建立科研机构、高校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为此,需要完善企业科技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机制、激励与奖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具体而言,应特别重视以下对策:第一,改革现有科技管理体制,特别是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向企业流动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和制度。进一步深化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其在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中发挥骨干作用。第二,加强对企业科技人才培养的力度,健全企业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产业转型升级等需要,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创新活动的研究,提升科技人才在企业生产经营战略实施中的地位。第三,建立企业科技人才的激励机制。例如,对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以及完成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实行重奖,探索激励企业科技人才投身于科技创新的路径和方法,对完成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人才采取重点措施保障计划的完成。以企业科技人才激励措施为例,根据调研的情况,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对科技人才未予足够重视,科技人才的收入与其对企业的贡献不成正比,分配和激励制度不够合理,影响了科技人才从事创新的积极性。为此,需要探讨对企业在创新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采取的激励创新措施,如晋级、技术职称聘任、收入分配等方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第四,建立企业科技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评价的情况与科技人才的职称、工资待遇等结合。

(二)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组织与运行机制

在我国,企业科技创新人员的缺乏直接影响了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和技术创新的实现。同时,企业缺乏高效运转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创新部门,没有建立起促进创新的运行机制,也是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创新成效不佳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就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其科技创新队伍、技术储备与创新机制反而落后了。例如,在减员增效中一些企业向研究开发部门开刀,研究开发机构和人员不仅没有强化或充实,反而遭到削弱。由于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活动面临的风险大、周期长、投资高,加之企业科技创新人员和研究开发经费不足,很多企业不大愿意投入自主创新活动,而是热衷于直接购买设备和技术,甚至认为独立研究开发不如争取科研经费购买国外设备和技术快,直接购买产生的收益更大。其结果是,大量企业采用的是国外进口技术、设备、仪器仪表等,对组建创新机构、投入创新资源和培养创新队伍兴趣不大,从而缺乏健全的创新组织体制和创新运行机制。这必将严重制约我国企业整体技术能力的提高,从长远来说将危及我国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为此,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组织与运行机制是当务之急。其中,企业科技创新组织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为基本原则,以建立创新中心、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等为具体表现形式;企业科技创新运行机制则应以建立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实现技术创新,提高技术能力为目标,以激励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为基础,以创新组织为依托,以科技创新资源和人才队伍为保障,以创新文化建设为精神支柱的内在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

(三)进一步改革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建立科技

管理体制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科技管理组织、科技资源分配、科技成果归属与利益分配、科技成果商业化与产业化、科技管理制度与政策、创新激励与科技创新环境等诸多内容,其中重点应是消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科技经济两张皮、忽视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确权与管理、企业在科技创新中重要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重视的弊端,建立科技管理体制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地位。一方面,科技管理体制中应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成果管理模式,将科技管理与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融合,在科技管理中引入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和内容,以技术创新目标为指引,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科技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及时获得知识产权,实现技术创新目标。另一方面,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大力加强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这就要求科技体制改革应重视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建立科技创新人员流向企业的机制,对此前面已作论述,在此不赘述;二是建立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以此激发企业科技人员和全体员工投身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三是在科技创新政策上,将其与知识产权制度与政策挂钩,尤其是在科技管理制度中融入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避免科技政策、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脱钩的现象;四是将企业视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国家科技中长期计划、国家科技创新计划、国家重大攻关项目,以及涉及财政、金融、投资、贸易、税收等政策和制度中,充分体现树立企业科技创新重要主体的思想。

二、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完善

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属于国家创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创新政策的重要内容。关于知识产权政策的内涵,有学者认为,从狭义的角度看是指通过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调整来影响个体的行为决策,实现对效率的改进或者协调利益冲突。广义上则可以将知识产权权利行使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种政策措施看成知识产权政策[4]38-39。还有学者则将知识产权政策从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结构的角度加以划分,即分为法律形态的知识产权政策和非法律形态的知识产权政策,其中前者是以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制度安排,如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条例等,具体体现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其他法律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后者是指知识产权法律形式以外的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进行指导和规制的配套措施,如政府出台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远景目标。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应从后者的角度加以认识,即“政府为实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经济社会目标而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用进行指导和制约的各种社会政策的总和,它通常表现为一系列的规定、规划、计划、措施、项目及战略等。”[5]笔者认为,上述对知识产权政策的理解是妥当的。具体言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包括了对知识创新成果的产权界定和保护政策,市场竞争和管制政策以及涉及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营的各类税收、财政、金融政策等。

科技创新知识篇(2)

1.1科技创新平台成立初期资源知识共享、协助以及互信问题

科技创新平台作为一个政产学研集成创新资源,共同建设的组织或机构,参与者来自不同的利益集团,政产学研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因此,在各方合作共建的初期难免会出现信任问题。例如,在科技创新平台成立初期,由于互相不信任,导致科研院所、大学不会将自身的先进技术以及创新经验等交给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产业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不会为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此来缩短产业化进程。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它们将有保留地进行资源交换,这样将严重影响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的效率,进而会影响到科技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不利于整体以及各方实力的快速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成立初期,并未建立平台的知识信息库,而且各方也只是进行试探性知识交流,保留自身大量的核心知识,这样让知识无法在平台之间以及各方之间形成良性创新循环,同时会导致显性知识无法存储和隐性知识的外显化过程受到影响。

1.2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期的知识流失、知识健忘问题

科技创新平台就是汇集资源,进行科技研发,然后将科技成果迅速产业化的一种组织或机构。但是研发项目存在独特性,而且每个项目的研发都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很多时候由于时间限制,组织会忽略对知识的积累以及发展过程中的学习,这样会严重影响到科技创新平台的知识化管理。其次,在很多情况下,平台各方的管理者认为项目的不可重复性,或某个研发项目对其没有借鉴意义,从而忽视了知识管理,因此,在下一次面临类似项目时会导致时间和资源的再次浪费,进而导致新的研究思路在时间以及价值上的延迟。不论是人还是一个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或多或少的出现知识健忘,科技创新平台也是有各个机构和个人组成,因此出现知识健忘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处于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时期,不论是平台内部还是外部知识都会呈现暴涨趋势,大量信息会在创新平台内外部传递和分享,难以避免的是创新平台内部组织以及个人的知识健忘问题,如果没有一个良好地知识管理系统或机制,会导致大量的资源以及人员的浪费。

1.3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成熟期知识创新以及发展思路问题

随着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以及创新平台内部知识的不断积累,基础知识的集成趋于饱和,大量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被应用到不同产品研发、制造以及推广的产业化当中,经验型知识得到多次重复使用,节约了大量的资源,在不断的知识循环使用的情况下,往往对科技创新平台内部知识管理的发展产生惯性影响,惯性发展成为惰性成为平台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在科技创新平台的成熟时期,也是其发展的瓶颈时期,进行相应的转型或知识创新会遇到很大的障碍,如何突破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的瓶颈,让知识进行创新成为困扰科技创性平台发展的一大桎梏。若想驱动平台继续向前发展,必须要进行相应的知识创新。

2科技创新平台动态演化阶段性建议

2.1培养共享合作意识,搭建知识管理平台

通过研究了解到,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初期会存在知识共享、协助以及互信问题。创新平台的成员来自官产学研不同方面,因此首先在意识层面就有很多差异,在合作上可能就存在不同的意见,要想进行顺利地合作必须先从不同成员的意识着手,让不同的成员意识集中到知识、资源共享,合力创造更大社会价值,做好各个方面的协同工作;其中,在开展合作之前,来自不同方面的成员领导必须要树立知识管理的合作意识,高层协商共同传达进行知识管理的决心;通过宣传会、理论学习内部讨论会等方式将知识管理的意识传播到官产学研各个成员以及各个层面,定期举行知识管理的类似活动,将知识管理的思想融入到每一个成员的脑海里,充分营造知识管理的文化氛围,初步建立起进行知识、资源交流的平台和制度体系。

2.2完善知识管理体系,促进资源充分流通共享

根据以往的研究,进行知识管理的企业大多都建立起本企业的知识库和知识地图,以便更加顺利地进行不同时期的知识提取和交流。科技创新平台作为一个集官产学研为一体进行共建创新优势的长期性组织,因此,建立起平台的知识地图和知识库显得更加重要。通过构建知识库和知识地图来借鉴以往不同成员的研发经验和知识,将整个研发团队的内部知识进行共享;集合不同成员的专家,将专家的隐性知识在本平台上显性转化,通过不同成员的知识共享,从而为知识的创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2.3协同知识创造,发展知识管理体系

通过以上两个阶段的知识获取与知识共享,已经建立起相应的知识管理体系,在不断的长期发展中,知识管理体系逐渐趋于成熟,要想让知识管理体系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进行知识的创新,达到发展知识体系的成效。首先,初期的知识创新主要是让来自不同方向的成员进行冲突碰撞和沟通,使得问题的解决形成创新性知识。通过长期的知识积累,使得来自官产学研不同方向的成员获得长足收益,但是仅仅局限于此总会产生知识管理发展的桎梏,因此,在此阶段有必要进行国内外知识管理经验学习,进行取长补短,通过不同平台之间的交流和碰撞,进而产生平台层面的知识创造,从而促进本平台知识管理水平的提升,创造更高的价值,实现科技创新平台的跨越式发展。

科技创新知识篇(3)

科技期刊与知识创新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科技期刊一方面记录创新成果,另一方面又是创新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开始,也是科技成果向市场过渡的桥梁。正是通过科技期刊的这种桥梁作用,创新成果才能被充分利用,才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与创新能力是知识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知识创新体系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基础。知识的传播系统是知识创新体系重要的支持系统,是知识创新的资源。科技期刊是传播科技创新知识的主渠道。因此,从知识创新到应用,自始至终渗透着科技期刊的贡献,科技期刊担负着记录知识、传播信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人才的重任,在科技知识传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知识经济时代科技期刊的载体作用

知识的传播分为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直接传播是一种面对面的活动,非常局限;间接传播是通过图书、期刊、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间接实施。众所周知,出版物形式的图书、期刊、电子期刊、报纸较之广播、电视等更利于知识的存储和积累。与图书相比,期刊避免了出版周期长、传播滞延的弊端,而在传播内容上却发挥了图书所具有的专门性和系统性的优点;与报纸相比,期刊避免了缺乏系统性、学术性的弊端,却具有报纸的多样性和连续性。科技期刊所记录的创新知识是经过期刊编辑工作的严格筛选、审定、加工整理的知识信息,具有可靠性、规范性、权威性。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社会,信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的价值与信息传播速度密切联系,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只有及时发表才能被称为创新。另外,新的成果发表以后,其他人会在这项成果基础上作出新的探索,促进这一学科的发展,所以科技期刊的出版周期也对科技发展产生很大的作用。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科技期刊应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缩短出版周期,及时传递科技信息。因此,科技期刊可以引导知识创新者的科研方向,帮助知识创新者完善和提高创新成果,使创新知识的传播和交流更系统、更深入、更有利于诱导新成果的诞生,同时,科技期刊也是展示学术思想的平台。

二、科技期刊的中介作用

科技期刊是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期刊的发展水平,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中,科技期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中介作用。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科学技术需要中介环节才能与生产活动相结合,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期刊是科研工作者发表科研成果的园地,也是人们获得信息的基地。科技期刊为知识的创造者、技术的发明者与工程的设计者之间提供了一片相互合作、相互交流的天地。科技工作者只有通过相互交流和探讨,才能使模糊的观念变得清晰,片面的认识得到纠正,散乱的概念得到整理,有缺陷的知识得到补充,创造性的火花得到触发。科技期刊把科技成果分布于世,传播为社会所知,从而转化为社会知识的组成部分,进而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实现知识应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都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创新。科技期刊是广大科研工作者进行学术交流和探讨的平台,它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知识创新、科技发展的必备条件。据有关资料记载,当今世界平均每分钟产生一个发明创造,并且这些发明创新很快被写成文字信息,在世界各地广泛传播。正是由于科技期刊的这种传播和纽带作用,使科技创新成果充分得到利用,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由此可见,从知识创新到应用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科技期刊。

三、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的作用

知识经济的发展最终取决于人才及人才的素质。与以往的经济不同,知识经济中知识是经济的最基本资源和生产的最核心要素。而科技的飞速发展使知识的更新越来越快,这使得获取知识成为终身任务,终身学习将是知识经济时代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科技期刊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的园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期刊多样化载体,如光盘版、网络版等的出现,使科技期刊的这种教育功能将会越来越大。

另外,科技期刊在发掘人才和扶植人才方面,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编辑通过大量地审阅、比较、选择、修改和编辑加工,发表本专业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论文,这既是科技期刊编辑“人梯”作用的体现,也是社会赋予科技期刊的使命。而论文的作者由此而获得人们的肯定和支持,并引起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如历史上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华罗庚等的成名,是与《物理学年鉴》、《科学杂志》那些独具慧眼的编辑分不开的。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素质的人才资源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科技期刊发掘人才、培养人才、扶植人才的功能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尤为重要。

编辑工作是通过生产有精神文化内容的出版物来为社会服务的,科技期刊的编辑要顺从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审时度势。观念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同样也是创新工作的动力。第一,科技期刊编辑在认识和思想上一定要牢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管理、运营机制上有所创新,走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之路,扩大业务创新范围、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如掌握计算机、网络新技术和方法,电子排版和办电子杂志、光盘杂志的业务知识,还要掌握并精通英语。英文是世界第一国际语种,世界上70%的科技论文是用英文发表的,SCI收录的英文期刊约为80%。英语水平差是许多科技期刊难以进入SCI的原因之一。因此,除写好外文参考文献,英文文题、单位名外,还应写好英文摘要,这是国际交流时专家获取有效信息的唯一来源。

总之,科技期刊是科技普及的园地,也是科技创新交流的平台,更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科技期刊是知识传播与信息传播的重要推动力和重要支柱之一,也是社会赋予科技期刊的使命。

参考文献:

科技创新知识篇(4)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就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自此,我国的科技发展在光明大道上扬帆远航,科技创新由此步入正轨,进入飞速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各类创新企业也不断取得喜人的科技成果,我国的科技发展正在迅速成长。

自“科教兴国”,“863计划”等施行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53个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区,高校科技教育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虽然创新数量不断增加,创新质量却不高,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远低于韩国日本等国家,而且,大量的创新单位和产业区创新实力不够,只是空有其表,无法最大的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尽管国家对此大力支持,然而现实情况仍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尽管我国的科技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某些领域十分落后,甚至有空白,由于起步较晚,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科技基础薄弱,创新机制不够完善,企业规模多数不大,缺乏足够的创新人才,国家投入力度缺乏后劲,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不足,高校及研究机构等对于人才的培养水平不高,科技对于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

三、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实力的途径

1.企业应当增强企业的创新投入。增加研发经费就是给企业的创新“加油”,投入越大,创新后劲就越大,实践证明,大多数科技创新实力强大的企业,对于创新的投入是惊人的,因此,企业的创新活动,都要保证科技创新经费的绝对充足,否则,多么好的科技项目也只能落个“流产”的下场。

2.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多的国外先进科研技术为我所知,企业可以确立“洋为中用”的原则,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国外的技术封锁,研究自己的科技创新成果。

3.国家政策扶持。 国家的支持,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来说,无疑是坚强的后盾,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的企业,国家应当加以保护和鼓励,推广其成功经验,由点及面,培养大批的优秀创新企业管理者,获得优秀人才的培养经验,提高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为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和规范,建立并完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好知识产权,增强创新人才的信心。

4.提高创新教育水平。国家应当提高高校的教育水平,加大对高校科技创新科目的重视力度,完善对高校科研创新的奖励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同创新企业之间的合作,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的支持。

5.加大R&D资金的投入。以此来调整企业创新经费的支出的结构问题,使之趋向于合理,向发达国家看齐,使得企业创新技术支出达到其主营业务比例的3%~4%。与此同时,可以建立企业的风险应对政策,减轻企业面对风险较大的科技创新项目时的压力。

6.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优势。 中小创新企业是创新主体的弱势力量,他们受到自身规模小,科技实力弱,经济基础差,竞争实力差等方面的限制,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国家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予其政策优惠,提供优惠贷款等措施促进中小创新企业的发展。

7.确立科学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对于企业来说,人才的缺乏是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应当确保“发掘得了人才”,“留得住人才”,学习应用好“一捆绳子”,“一条鞭子”的管理制度,例如华为,他们通过给予人才充分的奖金,股份话语权,上升空间的支持,又建立了“末位淘汰制度”,促使企业人才不断地学习和进步。

伴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创新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的解决就是一个不得不面临的严正课题,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科技创新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自20个世纪80年代,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的思考和探索道路上一路风雨兼程,我们紧随世界发展潮流,努力与国际接轨,同时根据本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借鉴??外管理经验,不断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条例,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问题。

四、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问题

由于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人民群众及企业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全,导致很多专利成果申请不及时,甚至导致一些专利成果流传到国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由于对知识产权战略的不了解,缺乏全局观,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缺失,不完善,漏洞太多,无法有效的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1.企业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与世界接轨,努力了解世界上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信息,进行综合的分析和掌握,切莫片面的追求企业的效益和规模等问题,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细节问题的忽略恰恰是导致企业损失的重要原因。企业领导者及企业创新人员都要认真的学习和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知识,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2.企业应当快速全面地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外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经验,国外常见的管理体制有,集中式管理体制,分散式管理体制,行列管理体制等,企业在认真学写这些管理经验的同时,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引进一批具备丰富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以此来为知识产权的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增强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优势,使得知识产权的管理更加科学有效,避免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出现手忙脚乱的局面。

科技创新知识篇(5)

一、知识经济对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

邓小平曾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学技术正是知识经济的一部分。与当今大数据时代中数据的急剧更新相对应,科学技术也需要不断更新。作为个人,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学习各种新出现的文化知识,否则就会明显地感受到社会生活的不便利。以电脑和汽车为例,这些二十年前还比较少见,如今随处都是,不会驾驶技术或不会电脑操作都会给生活带来许多不便。作为企业则更为明显,企业更要在技术上、生产经营模式上不断创新,否则,企业依照原有的模式必定不能和当代的知识经济相融合,企业几十年前甚至几年前的生产经营模式很快会体现出和当下社会相排斥的部分。知识的更新会推动技术的创新,正如所讲的,“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今时代下,创新不再是一种独立的活动。创新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环节,从知识的提出,到与技术相结合的开发,再到商品的生产以及其大规模的产业化,每一个环节都成为整个创新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与创新的各个环节相对应,分别要求科研部门、企业和政府部分共同合作,实现从知识创新到技术创新的转化,从而推动经济创新的发展。具体来说,新知识的提出需要科研队伍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从而为生产制造奠定理论基础。而从理论到实践的转换则需要科研人员和企业的生产制造人员共同合作开发,直到生成产品。最后,商品的大规模生产需要企业联合制造商,而最后的销售则需要企业多和政府打交道。这样全套的开发生产销售过程形成了完整的新机制。

二、建立良性科技创新体制

结合我国的国情而言,我国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全球化的纵深推广给我们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一个极力寻求民族振兴的国家,我们更不能落后,必须在当下的境遇中迎难而上。当今信息更新迅速,科技创新更是日新月异,从理论提出,也就是科技创新,到产品开发的过程越来越迅速。每个国家都力争在各个领域获得领先地位,而这需要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和更生产力的迅速转化,只有这样才能占据制高点。我们中国要想在未来的科技竞争和经济战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在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当然,科技创新不仅包括高科技,同样还有工业和农业的创新。对于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创新体制,我们要从政府和企业与科研部门的关系入手,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的联系,从而提高我国理论转化为实际的速度和效率。

1)科技和政府的关系。就目前的状况而言,科技和政府的关系十分紧密。但是最初科技的本身独立的,与任何其他领域无关。由于科技在一个国家的生产生活中扮演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逐渐插手科技的发展。在我国,科技和技术是分别独立的两个部门。科技创新主要依靠国家扶持的研究机构和高校等,最终获得的是理论成果。而技术创新则主要由企业负责,最终获得的是产品。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主体虽然最后都由政府统辖,但是二者的脱节依然降低了从理论到生产过程的效率。这首当其冲要求政府作出改变,政府不能再像之前一样对科技和技术掌控过严,可以给企业各研究机构更多的自。其次,政府必须加强立法对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成果予以保护,否则,长期松弛的管理可能使得相关人员失去探索创新的积极性。最后,政府要建立良好的机制,给相关人员提供更好的创新工作学习环境。政府最终应该起到统摄的作用,应该在宏观的角度进行操控,而不应该事事俱到,从而拖累了其下各个环节的效率。当然,政府在科研和企业遇到困难时,要伸以援手,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势,让各个环节能够拥有更好的环境。科技创新至关重要,它是技术创新以及各个环节创新的基础,需要我们花足够的精力和金钱去经营发展。

科技创新知识篇(6)

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威尼斯共和国,15世纪,地处地中海沿岸的威尼斯共和国,商品审查和商品交换比较发达,科技创新活动非常活跃,出现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为了维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威尼斯共和国在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物理学家伽利略发明的“扬水灌溉机械”在1594年获得了专利权,保护期20年。

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也同样表明,知识产权制度是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形成的。1978年后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空前活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深入人心,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使我国科技创新主体开始走向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形成科技创新的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开始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相对应,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驶入了快车道,《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都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2001年我国加入WTO,根据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对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陆续加入了有关国际组织和公约,保护其他公约成员国的合法权益,加强了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在初级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并在执法方面也是积极主动、严肃公正的,形成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系。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互动关系

1科技创新的发展促使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

由于科技创新具有可传播性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也就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给予相应的协调和保护。由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产生,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知识产权制度得以不断的完善,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

科技创新是始于技术设想、终于商业上成功应用的过程。这一创新过程围绕着技术、工艺、设备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展开,通过参与这一过程的诸项函数的多次重新组合,使某项知识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并获得市场化的经济利益。

3科技创新拓宽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当代科技革命蓬勃发展,新发现、新发明层出不穷,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将专利保护范围几乎扩展到一切领域。

实施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进科技创新

1知识产权检索、检验制度

专利文献数量巨大、内容广博,据统计,90%-95%的最新技术资料首先反映在专利文献上,查阅专利文献可以缩短可以时间约60%,节省40%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因此知识产权检索和检验制度是贯穿于单位的整个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科研项目构思、立项、实施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检索和检验,以防盲目开发,重复研究,也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项目立项前,可通过专利文献系统,详细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最新技术情报,可以开阔设计人员的视野,提高研究与开发的效率;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也要密切跟踪国内外专利动态,保持研究的先进性;项目实施时利用专利文献对技术与经济进行预测,了解把握新技术的分布状态、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制定技术竞争对策和科研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更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享社会给予的丰厚回报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研究和跟踪科技发展的最新动向,进行新一轮的创新。

科技创新知识篇(7)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0-0001-04

1 概述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一词最早出现于17世纪中期,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又为比利时学者皮卡第所发展。但该词在出现之后并未得到普遍使用,直到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公约”)的问世,该词才被国际社会所承认并流行起来。在WIPO公约里面,知识产权被分为两大类:一是保护智力创作活动,包括著作权和专利权;二是保护产业活动的识别标志,主要指商标权、商号权。

我国近几十年经济增长飞快,但我国过去的工业类型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在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中国许多企业都努力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其中也确实有一些企业成功突围,如联想、华为等等,但多数企业都失败了。2012年4月,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出炉,选取宁波、深圳、杭州三地相关企业比较分析为例,原因有三:一是深圳市与杭州成功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对于宁波企业发展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借鉴意义,其中,深圳作为全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其人均摊专利拥有量居全国第一,可以作为全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典型代表。而杭州与宁波其地理位置、地方政策等客观环境较为相似,能为宁波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一个范本。二是以这三地相关企业的比较分析探索出我国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未来发展知识产权战略的道路。三是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1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包括:深圳11826件、杭州4509件、南京3457件、广州3146件、西安2738件、武汉2585件、苏州2486件、成都2403件、无锡1819件、长沙1767件。由此可看出,深圳和杭州两个城市的知识产权意识较其他城市要强,所以被认为是我国城市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

2 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概述

2.1 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含义与特征

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指高科技行业中具有很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因此要理解什么是高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什么是高科技行业以及界定创新型企业的标准。

高科技产业,一般指电子信息产业以及一些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依托的其他产业,比如互联网、IT硬件制造、精密仪器制造等。其主要特点可以用“八个高”来概括:高技术密集、高知识密集、高资金密集、高难度、高竞争、高速度、高效益、高风险。世界各国都是根据其生产要素配置的状况来界定高科技企业的。

2.2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概念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

冯小青(2005)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将知识产权战略定义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持或获得竞争优势,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做出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相关手段和策略。

谭佐唏和黄威(2007)在《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中指出,知识产权战略是以知识产权制度为基础,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化、应用,提高创新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行动方案和相关措施。

作者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持竞争优势并获得最大经济利益,所采取的一系列以创造、保护、应用知识产权为目的的措施和手段。

2.3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特征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四点:

2.3.1 全局性。知识产权战略的全局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基本地位的认识,二是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实际起到的作用。

2.3.2 保密性。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的经营战略息息相关。它常常涉及一些带有商业秘密性质的内容,比如:市场预测、情报分析、新产品研发、企业经营战略等,一旦外泄,势必会给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和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应该对这些内容加以保密。这使得知识产权战略具有了保密性的特点。

2.3.3 时间性。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日期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日期,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2.3.4 地域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地域性表现为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必须考虑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第一,一项发明创造在一个国家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但在另一个国家并不一定也能获得知识产权;第二,由于各国的法律不同,国家间对于专利权的授予也是不同的。

2.4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2)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3)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4)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的形成。

3 宁波、深圳、杭州三地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比较

3.1 宁波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宁波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个案分析-吉利汽车。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利集团)创建于1986年,是我国最早最大的生产汽车的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吉利集团内部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来管理集团内部知识产权的研发、保护以及应用,在汽车行业创造了多个第一。同时,吉利集团为了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聘请了知识产权方面的具有多年实战经验的美国专家亲自指导。表1是吉利集团自成立以来到2010年的申请专利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截止2010年,吉利集团共申请专利将近3500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最多,达到了2624项,占到申请专利的75.6%。2010年,吉利集团发明专利340项,可谓是专利的丰收年,同比2009年的申请专利,增长了4%。

2003年8月,由于汽车商标权和汽车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我国第一起知识产权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诉讼案的原告是日本丰田,被告则是吉利集团。日本丰田认为吉利汽车商标侵害了日本丰田的汽车商标权,而且在吉利汽车销售过程有构成对日本丰田产生的不正当竞争。该有关汽车知识产品的诉讼案例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首起案例,因此被称为“中国汽车知识产权第一案”。

下面将从本案所设计的两点争议进行分析:第一点争议就是吉利汽车的所使用的商标是否对丰田汽车的商标构成侵权;另一个争议的焦点就是吉利汽车在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丰田”是否构成了不正当的竞争。

最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吉利汽车的商标图案以及所使用的丰田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均不构成对丰田汽车商标图案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这是因为,尽管从一定的角度分析吉利汽车的商标图案和丰田汽车的商标图案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这种相似还不能使得公众产生混淆,消费者可以很清晰地分辨出二者的不同。关于吉利汽车所使用的发动机,而且在宣传中使用“丰田”字样,在我国的现有法律当中,还未能达到让公众对产品性能或者用途误解的程度,同时吉利汽车所使用的发动机本身来源就归属于日本丰田,而且在宣传中不会对丰田品牌产生任何的影响,因此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商标法》以及《不正当竞争法》认为,原告的理由不充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且判决原告丰田公司赔偿吉利集团诉讼中所产生的8万多元的诉讼费。

3.2 深圳市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深圳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个案分析――华为公司。华为公司也就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简称,创建于1987年,总部设在中国深圳,是全球第二大通讯供应商,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通讯硬件设备和产品。2011年,华为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向美国芝加哥联邦法院提讼,将摩托罗拉其中一个公司告上了法庭,也就是现在摩托罗拉分拆成两个公司之后的其中一个叫做摩托罗拉解决方案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托罗拉),该诉讼案成为中国企业在国外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国外公司的第一案,也被人称为是中国企业走出的第一步。华为公司将摩托罗拉告上法庭的原因是由于摩托罗拉将其无线电网络业务出售给华为的竞争对手,也就是与华为在无线电网络业务方面竞争的诺基亚西门子网络有限公司。

就在华为向美国芝加哥联邦法院提交之后的不长时间内,芝加哥联邦法院的莎伦・约翰逊・科尔曼于1月25日发起了一项限制令。芝加哥联邦法院限制令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立即终止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有限公司的这项交易,因为这两家公司都还处于仲裁中,所以在此期间不能发起任何的交易。

综上述,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整个诉讼过程中,限制令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受害方的利益不受损失,有效组织了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继续。同时,根据知识产权的实务操作来看,大部分的知识产权侵害案都是通过庭外进行和解的,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本身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地域性,而知识产权的案件诉讼,不仅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耗时很长,甚至要几年的时间,而这达不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本案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提出限制令的动议申请,是依法走民事诉讼救济的主要手段之一,这样也是美国企业常常用到的方式。可以说禁止令的颁发是对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3.3 杭州市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杭州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个案分析――阿里巴巴公司。2001年1月18日,北京正普公司将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告上了法庭,北京正普公司认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因为中文域名“阿里巴巴”侵害了其合法权益。4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这成为我国由于中文域名而发起的第一个案件,也是第一个由于中文域名而被法院审理的第一个案件。

阿里巴巴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电子商务公司,其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B2B的电子商务服务。当前,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旗下有四大业务群:分别是淘宝、雅虎、阿里巴巴和支付宝业务。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是一家域名管理机构,此次案件也是首次以被告的形式出现。

此次案件的基本情况是,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在推出了中文域名试验系统之后,北京正普公司通过在线注册申请了“阿里巴巴”中文域名,而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对此域名进行了申请,并且最后被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得到。为此北京正普有限公司认为,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构成了对北京正普公司的侵权和违约。而对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公司而言,在申请注册“阿里巴巴中文域名前,明知道会产生纠纷仍然注册了“阿里巴巴”中文域名,侵害了北京正普公司的合作权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们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由中国网络信息中心制定并出台的《中文域名暂行管理办法》仅仅是提出了中文域名申请的一般程序和条件,并不是针对特定的人的,该暂行管理办法是面对社会大众的,因此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不能构成我合同法中所提到的要约,也就是说,《中文域名暂行管理办法》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要约,鉴于这一点,北京正普公司所申请的“阿里巴巴”中文域名也就不能算作是合同上的承诺,所以北京正普公司认为,中国网络信息中心未能履行北京正普有限公司申请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请求属于违约和侵权,针对这样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的分析,最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北京正普公司诉讼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和阿里巴巴中国网络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侵权一案不能得到支持,并且判决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阿里巴巴”中文域名合法有效。

4 从三地比较谈我国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4.1 三地各自的问题与成因

4.1.1 宁波。从目前看来,虽然宁波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知识产权对高科技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缺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缺乏专业人才。

(2)专业人才的匮乏是妨碍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因素。

(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滞后,许多企业对于宁波目前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了解不多,应用不够,同时宁波的专利机构仅有6家,从业人员120余人。学历结构一般为本科,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数量较少,而且具有专利人资格的比例较低,能够撰写外文专利的人数相对更少,专利机构的整体水平亟待提升。

(4)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待完善,机制尚在探索起步阶段,与先进国家和地区比,宁波的发展仍相对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4.1.2 深圳。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深圳市在知识产权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行业分布不平衡。2010年,深圳发明专利申请的前23家单位共申请国内专利18493件,其中发明专利15132件,按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分类(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暂时不能提供专利申请中的行业情况,现通过发明专利申请前23家单位的专利数据进行初步分析)。深圳市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IT等产业优势领域,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专利申请较少,不足以支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科研院所的申请量也很小。

(2)高科技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进行专利申请数量少。2010年,深圳仅有64%的企业有一件以上专利(比2009年的调查结果提高了6%)。大量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2万多家从事技术类的企业和机构,仅有不到20%申请了专利,反映出深圳的高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

(3)企业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以申请专利为主。目前,深圳的专利申请还主要是专利申请,核心专利申请、国外专利申请还较少。核心专利指的是制造某技术领域的某种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企业不能也无法通过采用一些规避设计或手段绕开;专利是相对核心专利而言的,它的研究、改进是基于核心专利进行的。

4.1.3 杭州。杭州市高科技企业目前在实施产权战略问题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企业缺乏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管理机构。

(2)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是企业无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原因。

(3)企业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缺乏研究,许多杭州高科技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缺乏对知识产权战略进行深入的、系统的研究,导致了展示产权战略结构单一、规划不系统等问题。

4.2 从三地看我国发展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整体现状与成就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量增幅高达56%,国际专利申请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2006~2010年,中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45.1万件,是十五时期总量的2.6倍。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十一五期间达到145.1万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分别达到了128.9万件和155.4万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十一五期间达到了3.6万件,是十五期间的4.3倍。

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资源的能力显著增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正在逐步提高。2007年,国内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为7.3893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2851万件,占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8.3%和40.2%,和前5年前相比分别提高了5倍和8.8倍。

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在发展和运营中的作用,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有效地保护和使用了知识产权,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为自身的良性长期发展打下了基础。在一些高科技行业中,涌现出了一批重视高科技研发、创新的企业,比如:吉利汽车、阿里巴巴、华为、三生、高科等。

一些企业在内部成立并建设了专门的职能部门,管理专利的申请与授权、侵权与被侵权、对外关系等。同时引入了一定数量的专利理人才和技术人员。同时还定期参加有关机构举办的知识产权论坛、讲座等,了解相关的最新资讯。

4.3 从三地看我国发展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不足

从对宁波、深圳、杭州三个城市高科技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来看:

4.3.1 宏观上,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立法不配套,司法环境不乐观。

4.3.2 微观上,企业知识产权的制定与实施严重脱节。

4.4 我国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对策

4.4.1 加快知识产权战略组织结构组建。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不配套,是阻碍一些企业制定和施行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因素。企业必须建立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负责管理有关企业知识产权的一切事务。

4.4.2 形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文化。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复杂而完整的体系,要建立企业文化,首先要将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能力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自下而上地转变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其次要提高企业的专利意识。这种专利意识应体现为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注重创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4.4.3 构建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促进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企业应在内部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对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认定、对于成果的分配、相关的奖励措施与惩处措施、关于专利保护的具体要求等。

4.4.4 建立企业人员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机制。奖励办法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完成目标奖、技术创新成果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奖等。将奖励与完成技术创新项目的难以程度和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挂钩,设立不同的奖励等级,使员工的发明创造能够体现其应有的机制。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都建立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因此,对于一些无法自行制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企业,可以去参考或照搬一些著名企业、国有企业的激励办法,同时要注意,在制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时,必须结合自身的现实条件。

4.4.5 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体系与步骤。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必须要对企业的现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要确保所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必须是完善的、分阶段逐步进行的。对于企业在不同阶段所要完成什么任务,达到什么目标效果,都要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为获得短期利益,没有从长远角度出发,盲目建立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导致知识产权战略成了

空话。

5 结语

知识产权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重要的资源,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促使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为了获得、运用、保护知识产权,并获取最大化经济效益所采用的策略与手段。目前,在我国,许多企业都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使知识产权在生产与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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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冯晓青.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5,(1).

科技创新知识篇(8)

“北美省钱快报”转载的这条微博几天内就被转发了3000多次,并被跟了700多条评论。很多人表示,见识了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厉。

有媒体报道,其实,这些年陆续有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留学时下载电影或美剧被学校警告,甚至被电影公司告上法庭的情况也有发生。在国内习惯了通过互联网下载电影、歌曲,到了美国却成了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甚至对以后这些学生在美国申请工作等其他事务带来影响。

记者发现,微博上也有很多人庆幸国内在这方面要宽松得多,现在在网络上用下载软件下载电视剧、电影和歌曲,几乎是随随便便的事情,很少有人会为此而付出代价。由于维权难度大,相应的版权方一般对此种行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但是从国家层面上讲,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这种宽松并不是好事情。

知识产权本质是一种私权,是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人们从事发明创造,并公开发明创造的成果,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知识传播与科技进步。

更为重要的是,在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后,知识产权往往蕴含着极大的经济能量。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让创新者、创造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激发他们创造、创新的热情,从而推动一个国家新科技、新技术的发展,并为这个国家积累巨大的财富。也由于这样的原因,目前美国、英国和德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都制定了比较严格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尤其是在美国,正是有比较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才促使微软、苹果、Google等一些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从而涌现出了比尔·盖茨、乔布斯等一些创新领域中教父级的人物。

如今在美国,甚至有时你刚有一个创意,或者一个想法,就马上会有人来告诫你,这个是你的专利,需要利用知识产权来保护。

近些年来,我国也有不少人反思:中国为何出不了乔布斯?中国为何不能崛起像苹果手机那样的产品?

科技创新知识篇(9)

引言

 

对于肩负知识创新与知识传播重任的高校而言,知识产权既是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又是自主创新发展的风向标。但是目前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现象在高校还十分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大部分高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另一方面与当下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缺损有关;当科技成果产出后,科研人员不是去申请专利,而是急于、申报奖项。致使很多成果因没有专利授权而得不到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山寨、盗版、剽窃等现象日见严重,以学术腐败为名的新的腐败形式在高校蔓延开来。

 

据2010年对湖南省的25所本科、60所高职专科共计85所高校的专利调查报告显示:仅有27所高校申请过专利,其中获得专利授权的仅有11所。70%以上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处于无管理、无制度、无经费的“无政府”状态。“零专利”高校大量存在。究其原因,知识产权文化的缺失当为众因之首。国家“973”首席科学家沈义庆院士早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性,他提出“知识产权文化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与氛围”,“知识产权文化是科技创新文化”。文化的基本内涵。通过科技创新可以积累新知识、创造新学说、探索新规律、追求新发展。而鼓励科技创新则是期望培养广大师生勇于创造,敢于面对失败的一种顽强的科学精神。通过创新使所在高校赢得声誉,把握生存的主动权,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国内高校依靠科技创新赢得发展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国防科技大学因“银河”、“天河”系列计算机的创新而享誉国内外,中南大学则因连续荣获国家科技创新进步一等奖而获得同行的赞誉。

 

1.2是一种崇尚诚信守法的文化

 

高校教育与科研讲求的是勤奋努力,严谨规范。它恰好反映了高校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内核。据中新网2011年10月13日讯:近日在教育部会同中国教科文制定的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高校教师应尊重自己及他人劳动学术成果,要保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力戒浮躁,诚实守信,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的行为。”该征求意见稿应当是对目前存在于高校的学术道德失范,学术丑闻屡见报端,学术环境不断恶化,学术评价体系不尽如人意现象的及时回应;同时也是创新和知识产权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崇尚诚信守法,要求高校师生规范自己的科研行为,带头不做违规、违法的事;同时促进科学、公正、并更具可操作性的机制(包括诚信教育体系、诚信制度体系、诚信评价体系、诚信监督体系等)建立与完善。

 

1.3是一种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及人才的文化

 

人力资源是高校承担教育重任、从事科技创新的重要资本和源泉,是高校创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诉求。同时,若假以良好的文化环境,构建一个优质的建设平台,营造一种健康积极的促进师生科技创新的文化,形成一种“创造、创新本位”的价值观,而不是“官本位,权利本位”的利益观,那么高校的研发创造者将会真正以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为荣,并伴随着创造、创新的巨大能量,他们的科技成果将井喷产出,而不是目前所面临的“零专利”高校大量存在的尴尬局面。如果我们的社会对知识产权创造者像英雄一样去崇拜、去保护,那么创新将成为一种社会主流文化,模仿、剽窃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市场与环境,将自然地退出历史舞台。

 

2 知识产权文化与高校科技创新

 

高校肩负着传播和生产新知识,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参与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重任。而知识产权文化本质就是这种科技创新的各项活动的文化形态。

 

积累新知识、追求新发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与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的知识产权形式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也促进了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知识产权文化通过对知识产权认知的评价、结构的分析 、价值的引导、行为的约束为科技创新提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因此,知识产权文化与科技创新密不可分,科技创新的成果是知识产权文化的物态表现,科技创新的机制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法律及管理体系的形成基础,是知识产权制度文化的最重要的载体。基于科技创新是一种在知识产权意识形态影响下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的行为方式,它受知识产权观念文化的影响,反过来它又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导向。因此,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积淀、传播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形为模式、管理机制及创新成果的产生。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文化是一种在不断互动中促进的,以精神为导向的,以物态为动力的,以制度为保证的良性有机体。

 

3 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培养

 

科技创新知识篇(10)

中图分类号G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5-0012-02

0引言

现代人类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财产的范畴已经由传统的有形物发展到有形物与无形财产并存,甚至无形财产逐步表现出其在社会中更加重要的作用。以前,对于有形财产的保护主要依靠所有权制度。现在,无形的财产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知识产权。对于我国而言,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已经大幅度修改了法律,当然包括知识产权法。那么,在追求国富民强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以促进技术进步以及经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个体性。它的复杂性就体现在个体性上,这往往与一个社会的发展阶段、文化、民族精神等因素有关。例如,在我国,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大,才能保护权利人利益进而刺激人们的创造激情,从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另一方面,有人主张,我国应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门槛,因为我国现在的技术创新水平较低,为了更好学习与借鉴外国的先进技术而不被认为违法,所以,极力呼吁降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不难看出,如何维护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适当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的探讨,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话题。

1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的综述

关于二者的关系,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国与国之间,一个国家内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分歧。但是,不可否认,在科技领域同经济领域一样,发达国家往往在科学技术方面也表现非常优秀,可以称之为科技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一般可以称之为科技追赶型国家;落后国家往往可以称之为科技落后国家。

知识产权纠纷大量发生在科技发达国家与科技发展型国家之间,问题产生的原因即在于科技发展竞争日益激烈,还在于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所持理念的差异。一般来说,科技发达国家经过长时间的科技发展,人们普遍形成了对于科技创新成果予以尊重和保护的观念。但是,在科技发展型国家,人们对于科技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持有不同的看法。这种分歧看法的折中方案就是建设一个与本国发展国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于是,一个普遍的较高保护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一个折中的模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生冲突就在所难免。这如同一个成年人与一个未成年人之间的较量,未成年人在不占优势情况下采取了一些非常规做法,成年人认为这样的竞争不符合游戏规则。国家之间彼此观念的分歧会渗透到一个国家内部人们持有的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理念中,例如,我国对于外国的科技创新成果所持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态度就会影响对国内科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这和有些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国内与国外有别的看法相矛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案例可以说明对于国外与给予国内科研成果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确实是相互影响的,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个相互影响愈加强烈。

基于此,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讨论在两个层面展开:1)科技发达国家与科技追赶型国家中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问题;2)中国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关系问题。

2科技发达国家与科技追赶型国家中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的活生生的案例就是中国与美国之间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纠纷问题。美国属于科技发达国家,它经常指责科技追赶型国家中国没有尽心保护知识产权,中国反过来说中国已经采取积极措施并继续采取更多措施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而且还讲到有些美国的指责没有根据。特别是美国有些政客夸大其词攻击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当然,这种带有政治目的的指责除了具有渲染色彩外,对于问题的解决毫无建设性帮助。对于二者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认识还须回到问题本身。

首先,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不过,有些学者反对说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他们认为任何权利都有地域性。当人类社会没有进入大同世界之前,国家的存在就使得法律具有属地属性,在这个层面上讲,上面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是与传统物权相比较而言具有地域性。例如,美国一项专利的权利人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那么,这个专利权人在中国很难获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即在美国获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并不一定会在中国获得保护。

其次,科技发展呈现阶梯型。科技创新活动是人类的智力活动,它往往必须符合人类思维活动规律。一般来说,科技创新活动是破浪式向前发展,即后浪推前浪阶梯式循序前进。当然,也有偶发因素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在大体上讲,没有好的教育体系,优秀人才培养,大量的科研投入以及前人的开拓性工作,很难产生整体性科技不断发展状况。中国作为一个科技追赶型国家,有着大量的受教育人才,每年不断加大科研投入,而且在政策上也强调科技创新立国,加之,积极吸取其他国家文明成果,科学技术发展呈现出更强的竞争力。不过,积极吸取他国科技文化成果可以通过购买专利或者版权等,也可以通过逆向工程了解技术特征,然后再自己另行研发,还有就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取技术资料或者产品等,当然,对于处于公共知识范围的科技成果则人人皆可以利用。所以,中国科技水平的提升不外乎靠自己努力与国外合作。

最后,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到科技活动艰难性以及科技成果保护的地域性使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纠纷不断上升也就不难理解。WTO下的TRIPS协议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在所有成员国家之间达成的对于知识产权最低保护条款。但是,该协议仅仅是在立法层面要求成员国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协议要求最低保护标准,并没有过多触及各个国家的司法问题,而是把这个问题留给各个国家自己解决。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须依靠司法人员来执行法律的规定,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理念、文化以及社会环境都会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在科技追赶型国家中,经济发展模式正在从模仿阶段转向自主创新阶段,人们的思想也就在这个转型阶段表现出想保护又难以保护的状态。知识产权违法产业链很长,涉及大量的从业人员问题,另外,思想上还多少保留着为了民族工业的发展不要建设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想法,加之,国内智力创新活动处于萌芽时期。上述观念的产生看似非理性,但是却有着阶段性经济与科技发展的现实支撑。不过,当一个国家的内部科技发展到了因为这样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而受制约时,那么,依然坚持现有的做法就值得深思。

3中国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关系问题

现阶段,中国作为一个科技追赶型国家,它不但面临国际间的科技竞争压力,而且,国内的科研活动也处于非常活跃的状态,如何鼓励人才投身于科技创新活动,以及如何维持公平的科研竞争环境以保证科研活动持久进行都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例如,近些年,音乐制作人持续表现出创作的低迷、原创性作品的日益萎缩、还有汽车工业的创造力缺乏等与音乐市场和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市场有需求但是我们没法满足,因为我们没有一个健全的保障创新主体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有我们缺乏一个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科技创新活动是由有血有肉的自然人来完成,虽然有些科研活动是由组织体来实现,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依赖一个个自然人参与完成,如何激发人们的创造激情是现有制度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没有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主体的利益得不到维护,他本人不但失去创造动力,而且,更为可怕的是给了那些想投入创新活动的人员一个警示:你的智力创造、时间投入以及物质投资可能打水漂。那么,谁还愿意投身于创新活动?这也就解释了当下我国诸多产业面临的摆脱低级的复制加工模式进入依靠品牌、创意与技术创新的高附加值模式的困难。

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反思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关系对于国家提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意义重大。观念的转变应该先行一步。如果没有制度设计者以及社会大众的观念的转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也是举步维艰。目前,尽管社会中存在大量侵犯知识产权人利益的行为难以在司法层面得到立即的解决,但是,社会大众至少要有个是非观念“认为这些行为是非法的,是不道德的。可是,现实的状况令人担忧,到处可见的盗版制品、任意的下载、肆意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假冒他人的商标的情况愈演愈烈。尤为痛心的是消费者以及销售者已经习以为常。社会中弥漫着不尊重他人创新成果的气氛。所以,在根源上解决保护创新主体合法利益的举措势在必行。

总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人类为了激励创新活动而设计新的产权保护模式,它已经经历时间与现实的考验,并取得显著的效果,我们应该坚决地学会运用此制度为我们创新型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

[2]李明德.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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