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3:20

全球经济论文

全球经济论文篇(1)

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争端的新特点

经济全球化产生之后,在上世纪80年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国际格局上,东德和西德实现了统一、东欧发生了巨变、苏联解体,这样一来,原本的东西对峙因为缺乏对抗的基础而变得没有意义。新科技革命之后,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国际社会中,经济贸易发展成为主旋律。以上世纪80年代为界限,国际贸易争端发展出了很多的新的特点。

1.国际贸易争端领域的新特点

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最容易发生国际贸易争端的领域为货物贸易领域,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之后,争端领域发生了变化,由单一的贸易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投资领域。服务贸易领域之所以会得到快速的发展,是因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专业化分工的程度越来越深,由此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所以服务贸易领域的争端就逐渐的多了起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交易不再是单纯的货物,非货物也变为交易的对象,由此争端就扩展到了知识产权领域。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逐渐增强,促进了间接投资和直接投资的发展。基于此,国际贸易争端的领域发生了新的变化,体现出了新的特点。

2.国际贸易争端内容的新特点

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争端的内容主要是削减关税壁垒,而在经济全球化之后,争端的内容变为拆除非关税壁垒。国际贸易在八十年代之前,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平稳发展的影响,一直呈现出贸易自由化,因此争端就主要集中于关税壁垒上。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出现了非经贸领域的问题,使得国际贸易争端的内容呈现了新的特点。

3.国际贸易争端主体的新特点

在过去,发生国际贸易争端的主体多为发达国家,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壮大,在争端主体中,出现了大量的发展中国家。一般来说,贸易主体之间的贸易量越多,那么发生争端的频率越大,反之则频率越小。在上世纪80年代前期,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国际贸易,因此发生争端之后,解决争端的规则也是由发达国家来决定,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其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大地提高,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出现了发展中国家的身影,当发生国际贸易争端时,发展中国家会利用已有的争端机制来保护自身的合理利益。由于主体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的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

4.国际贸易争端原因的新特点

各国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水平各不相同,这种差异性导致在国际贸易中会会发生争端。以农业为例,美国和欧盟的农业都比较发达,但是美国的农业发展水平要高于欧盟,在美国与欧盟争夺世界农产品市场时,欧盟为了取得争夺的胜利,就制定了一系列出口补贴政策,这样一来,美国与欧盟之间就发生了争端。除了经济水平的差异之外,各国之间的政策、国内法、国际法之间都存在着差异性,在国际贸易中都会形成争端。

二、WTO解决争端机制的完善

1.引进否定协商一致原则

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会遇到程序性或者实体性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办法,如果出席会议的成员国没有一致的反对,那么该问题的决定予以通过。这样一来,争端解决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不会因一方的阻止而终止或者拖延。

2.建立统一的争端解决程序,设立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

在关贸总协定中,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由理事会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后,对这种状态做出了改变,争端解决不在由理事会负责,而是设立了专门的解决机构DSB。争端解决的规则及程序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DSB负责执行,另外,在协定中磋商和争端解决条款也由DSB来负责。

3.引入自动程序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由多个阶段组成,各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时限,这在谅解及附件中做出了明确的固定,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磋商出结果或者不理会磋商,那么在进行第二次争端解决申诉时,就会自动成立有关的专家组。专家组成立之后,会向DSB提出报告,DSB要在60日内通过该报告,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阻止其中一方当事人有意上诉。报告通过之后,如果没有否定一致同意的情况,那么就会引入自动程序。通过自动程序,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预,进而促使争端得到有效的解决。

4.引入交叉报复

对于中止和减让的问题,专家组在进行审理时,要与专家组处于相同的部门中,然而,在同一个部门中,中止和减让比较难以实现,因此,当事人就会用其他的办法将另一有关协议项下的减让中止,这就是交叉报复。通过这个做法的引入,可以更好地执行裁决结果。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争端的应对对策

1.中国要积极地加入国际贸易中

近年来,国际贸易争端的数量急剧增加,并且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我国加入国际贸易后,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但是我国不能因此就拒绝加入,反而要积极地加入到国际贸易中。对外开放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为了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我国的实力,就需要大力推行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科技、文化的合作与交流,并积极地吸收先进的东西。不过,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切忌盲目乐观,要对国际贸易争端有一个清晰地认识。

2.加强与发展中国家、亚洲国家的合作

实际上,国际贸易争端的本质为利益之争,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达成协作、协同利益。我国也属于发展中国家,在与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贸易时,由于分工定位趋同导致争端的发生,对于这类型的国际贸易争端,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实行产业升级,或者进行地区间的合作,进而有效的减少争端。

3.发挥行业协会在避免和解决争端中的作用

所谓行业协会,是指一种特殊的中介组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属于民间组织,WTO规则无法直接管辖行业协会。在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时,行业协会可以直接或间接代表会员企业参与其中,利用其自身的优势促进争端解决。

4.完善我国的产业救济体系

在WTO中倡导贸易自由,但这并不能说明其一概排斥贸易保护,在法律框架中,设定了许多的例外,主要目的在于允许成员国实施国内产业救济。有些国家为了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胜出,会采取不恰当的倾销、补贴措施等,通过法律框架中例外条例,成员国就可以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等。完善的产业救济体系,可以保证我国的国际贸易,并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

5.培养国际贸易人才

作为国际贸易人才,不仅需要懂得相关的国际贸易知识,还需要掌握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规则,同时还要精通外语,通过国际贸易人才,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我国应建立严格的国际贸易人才上岗制度,避免非专业人士上岗,让其在国际贸易中发挥成分发挥自身的技能。

四、结论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国际贸易争端。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国要在充分认识国际贸易争端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贸易争端应对策略,在国际竞争中有效的增强我国的实力。

经济全球化的论文范文二:中小企业经济全球化下的发展路径

经济全球化逐渐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的主要趋势,其表现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全球化产生的重要基础是贸易全球化。从世界范围来看,社会生产力在二战以后大大提高,并很快被卷入世界市场当中。世界上国家之间的交易逐渐增多,并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频繁地进行交易,这样就使各个国家之间在贸易结构、贸易规模以及贸易流向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二,许多跨国公司在经营和生产上变得更加全球化。从小的方面来说,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跨国公司的推动。因为跨国公司在规模上逐渐扩大,并且在国际化的生产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范围内的影响更加广泛,其重要性程度也不断提高。第三,世界范围内的金融联系更加密切。首先是国家间的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并且投资规模逐渐扩大,然后是世界范围内的金融贸易不断发展。最后是金融机构变得更加全球化。在这方面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区域性的或全球性的金融机构逐渐增多,而国际性金融机构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很多中小企业在技术水平和相关必备设施上较为落后。由于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较多的资金,因此在相关的装备和设施上存在着较大的改进空间。还有些中小企业在技术水平上严重落后,所用设备也较为陈旧。没有规范的办公场所和工具,条件较为落后。

2.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不高。由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较为完善的管理结构,并且在公司或企业内部往往都是独断式管理。也就是领导一人说了算,这样就容易使企业的决策缺乏科学性。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没有较为完善的发展计划和较为长远的发展目标,并且也没有形成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和企业管理制度。有许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式的管理和结构,这样容易造成企业管理秩序的混乱。

3.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较高的质量和档次。中小企业的装备水平决定了中小企业的产品没有较高的品质。这是因为中小企业在管理水平上较为落后,而且极为缺乏具有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因此中小企业的产品没有较高的质量。另一方面,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产品大都属于初加工,没有较高的产品附加值。所以,很多中小企业相对来说都发展得较为缓慢。此外,中小企业的外部监督缺失也是导致中小企业产品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4.广大中小企业在融资上难度较大。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没有完善的信用评价制度和体系,并且在信用担保体制上也不够健全,再加上中小企业自身的实力较差、不能抵御较大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我国的中小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融资难问题。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并且也使我国中小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大大增加。

5.中小企业在经济指标上不及大型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在管理、技术、人员以及设备等方面相对比较落后,因此其经济指标远低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当前的产业结构中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技术水平比较低,产品附加值比较低。所以,中小企业的资金利税率以及产品的销售率与大型企业相比也有较大差距。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小企业在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上较为落后。

中小企业应该如何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取得较快发展

1.中小企业自身要不断努力。第一,不断增强中小企业自身的实力。要注重引进先进的经营人才,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实现企业的不断创新。加快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建设,通过电子商务的开展来实现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就必须要创新当前的营销策略,以国际化的市场新观念来代替传统的企业推销和生产观念。并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特征,再结合自身实际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组织生产并积极开发新产品,从而使企业在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为企业赢得利润。在当前时期,国际化的品牌确实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经济效益。就目前来说,名牌经济的实行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中小企业只有不断增强自身的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才能够不断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从而使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市场上取得一个稳定的地位。在实行品牌战略的同时中小企业还要不断加大企业自身的科技创新力度,中小企业要积极鼓励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和资本参与到企业的分配中来。对于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员工企业要及时予以奖励和赞赏,特别是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科技创新人员。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不断推动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以及成果转化力度。同时,政府也应当要制定鼓励创新的政策。

全球经济论文篇(2)

如果将经济全球化定义为经济增长要素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日益突破国界限制的过程,那么,经济全球化已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历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决定了该生产方式之下的经济必将是全球性的,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50年前即已做出深刻的论述。然而,经济全球化规模的扩大和进程的加快则是最近几十年中的事情。从下列数字,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状:1997年世界商品与服务贸易额合计已达6.7万亿美元,预计2010年将增加到16.6万亿美元;国际金融市场年金融交易量已达500万亿美元;作为经济全球化载体的跨国公司目前已有4.45万家,其设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多达27.6万家;1990年国际直接投资额为2430亿美元,1996年这个数字已增长到3600亿美元。

既然经济全球化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已得到蓬勃的发展,那么,以国际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经济法就不可能对此无动于衷。事实上,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也一直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可以说,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早已做出、而且正在不断地做出回应。这种回应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国际商法统一进程的加快

经济全球化首先意味着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人的交易的增多。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预期利益,除了其他方面的努力之外,就需要为商人之间的跨国交易设立规则,特别是推动世界范围内商法规则的统一。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国际商法的统一进程已取得快速发展,其主要表现为,第一,商人通过自己的机构创设或统一了大量的商法规则;第二,一些国家制订出与多数国家相一致的商事法律规范;第三,国家以国际公约的方式制订出相当数量的统一商法规则。

关于商人自己的立法,可举出国际商会近几十年来所主持制订的各种商事惯例。国际商会是1919年由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等国的工商界领导人发起建立的世界各国工商业者的国际团体。推动国际商事立法的发展是国际商会的重要功能之一。1936年国际商会就编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此确定了若干国际贸易惯例规则。1953年、1967、1976年、1980年、和1990年,国际商会根据实践的需要对该《通则》分别做了修订,而目前适用的则是最新修订的2000年版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被公认为是最重要的商人自己的立法之一,在实践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国际商会还于1933年编订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51年、1962年、1974年、1983年和1993年分别做了修订),适用于跟单信用证支付;1956年编订了《托收统一规则》(1967年、1978年做了修订),适用于所有商业单据和资金单据的托收。这两项惯例规则已成为国际支付领域中最重要的规则,被各国银行所广为采用。国际商会的上述造法实践的意义,在于将商人们于实践中所形成的习惯做法确定化,便于更多的商人采用这些规则,从而使这些规则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成为统一的商事规则,以便利商人们所从事的跨国交易。

国际商法统一进程加快的另外一个重要表现是各国国内商事立法的趋同。众所周知,世界上不仅存在着各具特色的三大法系,而且,每个法系之内的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各不相同。但就商法而言,直到最近一、二十年,最重要的差别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把法律规范的性质作为划分法系的标准,就可能划分为两大集团,即‘资产阶级的’或‘资本主义的’法和社会主义的法。……如果采用这种二分法,以下基本法律原则最能表明资本主义这组法律制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然要受到某种规定的限制和约束);强调个人自由并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对政府权力的行使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宪法上审查和制约。”社会主义法与资本主义法的上述差别,可说明为什么商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时期的不发达。在实践中,为了克服这种差别所带来的对外商业交往上的不便,社会主义国家往往寻求“国际惯例”(其实是西方国家惯例)的适用。然而,这种情况在过去的十几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已经纷纷选择了资本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越南等国也从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这种制度的改变或改革所带来的法律上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这些国家的商法向西方国家的商法的靠拢。十几年前,一位同中国商人交往的美国商人或律师还可能因为中国法律中缺乏“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而心怀忧虑,而今天他们则可以从中国法中看到他们所熟悉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国际商法的统一还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近几十年来大量的国际公约的制订。仅在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货物运输方面,已制订的国际公约就有:1964年4月在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1974年制订的《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1980年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78年制订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80年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等。当然,这些确立国际商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影响范围并不一致,有些公约至今尚未生效或仅在很小的范围内发生效力,但是,它们在国际商法统一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则是不应忽视的。

(二)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弱化

规范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法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这部分法律规范在过去几十年间所发生的变化,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呈弱化趋势。所谓管理的弱化,是指国家对商人的跨国交易的限制在不断放松。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二战结束后所缔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即以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作为其核心宗旨。经过50多年的努力,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非关税壁垒措施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在国际直接投资领域,各国市场的准入条件也逐渐放宽。多数发展中国家已从排斥外资的立场转为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投资者前去投资。

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弱化,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商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要求市场规律突破国家疆界的限制(其实是各国的管理措施的限制)而在全球范围内发挥作用;二是各国政府认为扩大的对外经济交往从总体上是有益于本国的发展的。国家管理的弱化还有一个比较具体的原因,即冷战的结束导致西方发达国家重新设计其因政治原因所实行的出口管理制度。

国家管理的弱化并不当然意味着管理措施的弱化。事实上,由于管理的弱化是以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自由化为原则的,因此,对于妨碍经济自由化的行为,甚至需要采取以前未曾采取过的、或者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如知识产权的关境保护措施。

(三)国家之间在经济领域中彼此约束的加深

国家对商人的跨国交易的限制的放松,可以是单方面的行为,也可以是协议行为。国家通过协议确定彼此在对外经济活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本来可由一国自行决定的事情须受其他缔约国的约束。近几十年来,国际条约所涵盖的国际经济领域不断扩大,而且其调整的经济关系也趋向具体,使得国家之间的彼此约束不断加深。例如,最初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涉及国际货物贸易的政府管理问题,而且主要是规定关税问题,对于非关税管理措施只做了笼统的规定。但在随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总协定条约体系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至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世界贸易组织条约体系已从国际货物贸易扩展到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在贸易管理措施方面,已具体到反倾销、反补贴、政府采购、许可程序、海关估价、动植物检疫、技术标准等各个领域。目前,几乎所有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已置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类规则之下。一国已不能任意确定其关税水平,也不能任意行使配额、许可等进出口管理措施,除非其准备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国际法后果。某些国家可以在经济区域化、经济一体化方向上走得更远。欧盟成员国之间已取消了商品、资本和人员流通上的限制;一些成员国甚至已放弃了货币发行权。

国际经济法在以上三个方面所出现的变化,无疑是对经济全球化所做出的积极回应。这些变化既是经济全球化力量推动下所产生的结果,也是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如果没有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就不会产生今天这样的国际经济法;而如果没有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经济全球化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水平。

二、决定国际经济法未来走向的几大力量

未来国际经济法的走向显然将受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趋势的影响。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的斗争、妥协将决定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在这一过程中,商人的力量、国家的力量和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将是对未来的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决定性作用的三大主要力量。

(一)商人的力量

在当今世界,商人力量的代表者应该是那几万家跨国公司。它们有足够的力量引导世界经济走向。据统计,目前跨国公司的年生产总值已占西方发达国家总产值的40%,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和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约占全世界贸易总额的60%.跨国公司还控制着75%的技术转让、80%以上的对外直接投资。全世界100个最大的经济实体中,有一半以上是公司,而不是国家。1982年,世界200家大公司的销售量占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4.2%,到1995年,这个比重已达28.3%.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因此,商人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量。为了追求最大的商业利润,商人将力求冲破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限制,将价值规律推向全球。正如一位外国学者所说的那样:“全球化是一个将近1000年前始于地中海,并随着15、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而取得了决定性大发展的过程的继续。它不过是重新恢复了资本主义那既是国际的,更是跨国的原始使命,这就是把疆界和国家,传统和民族统统踩在脚下,迫使一切更加服从惟一的价值规律。”

为了更好地实现其追求的目标,商人们也将推动国际经济法向有利于经济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构造新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方面,商人自己可以做到的是编撰统一的商事规范并使其得到普遍运用和政府的承认,而其他方面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创设,商人则必须借助国家的力量,推动国家创设他们所需要的法律规则。可以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商人将主要推动国家在以下领域充实国际经济法的内容:

一是要求政府赋予其更为优惠的投资条件。他们不仅有能力迫使发展中国家赋予其更为优惠的投资条件,“即使在北方,政府也无法控制跨国公司。如果某项法律有碍于他们的扩张,他们就威胁要离开,而且立即付诸行动。他们跑遍整个地球,自由选择到最好的地方去,那儿有最便宜的劳力、几乎不受法律保护的环境、最低的税收、最多的资助。”在跨国公司的这种撤走资本的压力之下,政府有时不得不做出让步。

二是要求政府进一步放松对商品、资金和人员流动的限制。尽管在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之下,商品国际流通的限制已大大降低,但无论在关税方面还是在非关税措施方面,政府的管制还依然存在,所以,商人将继续对政府施加压力,以使商品进出口的政府限制进一步减轻。与商品的国际流通相比,资本的国际流通所受到的政府限制可能更为严格,特别是在直接投资领域,绝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产业领域的限制,对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的产业领域,通常都禁止外国资本的进入。然而,由于资本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所以,对于商人来说,对资本流通的限制将是最不能容忍的限制。因此,在未来的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商人将以推动政府削减资本流通障碍作为主要的努力方向。事实上,世界贸易组织有别于原先的关贸总协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将资本市场的准入问题纳入多边谈判领域。《服务贸易总协定》在确立各成员国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开启了相关领域的资本准入的谈判;《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更是直接涉及了直接投资问题。尽管这两个协议还都不是专门规定国际直接投资问题的协议,但是,这两个协议的签署已传达出明确的信息,即资本市场的准入问题将归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范围。

三是要求政府对本国商人的海外利益给予更为严格的保护。商人所要求的对其海外利益的保护将体现在货物贸易、技术转让、直接投资等各个领域。例如,随着世贸组织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商人的知识产权国外保护将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其他发达国家很可能步美国的后尘,以类似“301”条款之类的机制来保护本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又如,认为在外国受到“不当的”反倾销、反补贴指控的商人,也可能会求助本国政府通过外交手段寻求“公平的”或更好的结果。此外,在一些传统问题上,商人也会推动本国政府迫使外国政府做出新的让步,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众所周知,在外资国有化的补偿标准问题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在越来越多的场合接受了发达国家的“充分、即时、有效”的补偿标准。在其他方面,例如在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司法管辖豁免问题上,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主要是经济发达国家)也可能迫使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做出新的让步。四是要求本国政府对来自国外的竞争加以限制。来自国外的竞争可分为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两类。对于来自国外的不正当竞争,一国商人自然可以要求本国政府依法加以保护。一国的反垄断法、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协议都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法律依据。问题在于,对于来自国外的正当竞争,商人也可能寻求本国政府予以限制。在这里,我们需要将商人加以区分。有国际竞争力的商人希望市场不受国界的限制,他们不怕来自国外的竞争,并希望能够不受限制地竞争于其他国家的市场;而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商人则希望以国界挡住外来的竞争。他们将推动本国政府在各种借口之下采取貌似合理、合法的措施(如环保措施),将强有力的竞争者挡在国门之外。可以看出,缺乏国际竞争能力的商人将是经济全球化的拦路者;在他们的影响下所形成的法律规则当属国际经济法演进过程中的一股暗流。

(二)国家的力量

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制订者,但国家在制订国际经济法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商人的利益,反映商人的意志。经济全球化要求尽量扩大市场规律的作用范围,尽量减少政府对国际商业交往的限制。在最近一、二十年当中,政府的确在向市场力量让步,其表现就是政府对国际商业交往的管制的放松。

然而,国家对经济全球化也不能采取完全放任或一味支持的立场。这是因为:

第一,市场经济除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等优点之外,还同时具有盲目性、自发性和置后性等缺陷。资本扩张可带来经济发展,但不一定带来综合的社会发展,因为资本扩张的目的是高额利润。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财富在大量增加,但财富的集中程度也更为提高。据统计,1960年全世界20%的最富有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占人口同样比例的最贫穷国家的30倍,而30年后,这一差距已扩大到60倍。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今天,我们的社会就像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社会一样,正面临着同样一个问题,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过度放纵。……例如:在金融与工业产业部门的数量日益增多的条件下,存在着走向寡头政治结构的强烈发展趋势。在加强本地区全球竞争能力的借口下,进行区域或全球范围的公司联合兼并;政府放弃对劳动岗位的管制,削减甚至逐步取消社会福利纲领,与此同时,大规模的失业成为今后15年以至20年内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促进本国公司的竞争能力被说成是创造劳动岗位的最佳途径;对受社会排挤的居民越来越冷漠;在保护竞争能力的借口下,越来越频繁地要求推迟或者干脆废除生态保护决定。”第二,经济全球化还对国家权力的行使带来挑战。在相对封闭的社会中,一国的政治、经济的稳定,主要受国内因素的影响,而经济全球化则使维护国内政治、经济稳定的工作变得更加艰巨。例如,当今的“通讯革命……打破了国家对信息的垄断,穿越国界,使人可以听到和看到外国人是如此以不同方式行事的。它也使富国和穷国之间比50年前更了解它们之间的差距,刺激人们进行合法的和非法的移民。这些变化使社会甚至整个国家都越来越难以控制本身的命运。”

第三,在世界范围内,本来就缺乏政府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的机构和机制。经过近100多年的实践,政府已建立起国内市场调控制度,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政府可通过各种措施来纠正市场经济的缺陷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而在国际社会中尚不存在可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有效调节的机构和机制。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放弃必要的政府控制,经济全球化将意味着很大的社会风险。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使各国政府强化了这种意识。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在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也会积极探求建立某种有效的调控机制,以减少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考虑国家力量对国际经济法的走向的影响时,还应该意识到: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影响力,而且各种力量的作用方向也会不同。尽管依据原则、平等原则,每个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立法的过程中均应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但事实上,国际经济法总是更多地表达了强国的意愿。同时,“一般说来,国民经济最强大的国家总是要求最迅速、最广泛、最强烈地推进贸易、资本、人员、服务流动的自由化。”尽管从法律角度看,任何国家都没有义务参加经济全球化的过程,然而,如果经济落后的国家不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则会处于被进一步边缘化的境地。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相应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创建过程中,将充满着不同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三)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当今,无论是在国内社会还是在国际社会,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简称NGOs)都已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力量。《联合国》即已对非政府组织予以关注,该第71条规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得采取适当方法,俾与各种非政府组织会商有关本理事会职权范围内之事件。此项办法得与国际组织商定之,并于适当情形下,经与关系联合国会员国会商后,得与该国国内组织商定之。”经过战后50多年来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扩展和加深。例如,许多人将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主要归功于非政府组织。

在国际经济及相关领域,非政府组织也在、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不能不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影响。例如,在1999年年底世贸组织在西雅图举行会议期间,美国的劳工团体与环保团体曾发动持续的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反对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政策。虽然当地警察向数千名示威群众发射了橡皮板子弹和催泪瓦斯。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使得世贸组织的这次会议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果。

对国际经济法的未来走向可产生重大影响的非政府组织当首推环境保护组织和工会组织,至少在国际贸易体制方面会是如此。环境保护组织将进一步推动各国政府提高环境保护标准,而这些标准将成为限制自由贸易的屏障。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则将继续推动政府推行最低劳工标准,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制度也将对经济全球化发生影响。已有学者指出:在今后几十年,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世界贸易体制所面临的“一项重要的挑战将是遏制在环境和劳工标准问题上保护主义的操控。”而这种挑战之后的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不可低估。

三、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已经做出的回应,以及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未来发展的影响都在提示我们,国际经济法正在走向体系化、完备化。因此,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在过去的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许多学者为国际经济法学在中国的成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同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果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面前检讨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还有什么不足话,我认为其中最主要的不足是我们经常对现实中的国际经济法与理想中的国际经济法未加区分。因此,我们经常依据我们自己的理念来描述国际经济法,将那些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的规则看成是法律规则。“传统理想的国际道义主张诚然是值得称赞的,但在今天这样远非和谐的国际状态下,国家间的协调和合作很难以特定的道德和价值标准来加以规范和判断。合乎实际的选择只能是制定出为大多数国家认同和接受的国际准则,通过促使国际关系走向法制化来规范国家的行为和国际间的利益分配与协调。”当经济全球化使得国家之间、私人之间以及国家与私人之间的法律约束变得更加广泛而具体时,如果我们不是认真地研究这种在现实中的实际发挥效用的规则,而仍然以理想中的国际经济法作为关注重点,那么我们的研究就会同现实脱离开来。我想以下面几个问题的研究来说明我前面的判断。

(一)关于南北关系与国际经济新秩序

我们常从南北关系的角度来讨论国际经济新秩序问题,这固然是一个正确的角度。但问题在于我们往往高估了发展中国家的力量,并对国际经济新秩序抱有过多的期望。事实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最不发达的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正日益被边缘化。南北互相依赖的神话不复存在,最穷的国家并不被依赖。1980年世界102个最贫困国家在世界商品交换中所占的比例,占世界出口的7.9%,占世界进口的9%;仅10年之后,这个比例就分别降到1.4%和4.9%.与此相反,北美、西欧、日本及南亚和东南亚新近工业化国家这3个发达区域在世界出口中所占的比例从54.8%上升到64%,在世界进口中所占的比例从59.5%上升到63.8%.发展中国家所得到的国际直接投资的数量也在不断下降。1960年世界投资总额的1/3投向这些地区,1980年有1/4,而1990年只有1/5.

南南合作也已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实践。到目前为止,发展中国家内部已建立起近百个区域性经济集团,但这些区域集团的内部贸易额通常很小。有人将南南合作举步维艰的原因归结为以下4点,即: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狭小,难以大量吸纳其他成员国的商品;发展中国家难以形成紧密的分工关系;发展中国家之间政治体制、经济政策乃至文化传统的差异阻碍了集团内部经济政策的协调;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集团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普遍很低,在大多数产品上都不具有成本优势,又无法通过发展区内贸易而达到促进本国技术进步和提升本国产业结构的目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当中,发展中国家又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相互之间的竞争。“竞争的原则与实践使每个国家都把主要力量用于自我改善,努力使自己能够被西方经济大国与经济活动主体所接受。为了能够更多地获得来自北美、西欧、日本的直接投资,每个贫困的发展中国家都被迫进行反对其他国家的斗争。”这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分裂。一些发展中国家正在成为发达国家,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几乎被国际社会所遗忘。此外,还存在着石油输出国、群岛国等这样一些具有特别利益和要求的国家群体。

上述现实都将促使我们重新考虑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所一直倡导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与现实中的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

(二)关于公平原则

我国的许多学者都认为,在国际经济法体系中,公平原则已取代了平等原则。这些学者们所经常提出的证明就是互惠制的出现。应该说,普惠制确实反映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平等原则向公平原则的过渡的趋势,但以此证明公平原则的确立似乎为时尚早,因为普惠制自身还很难说是一项稳定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

普惠制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的关税待遇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回报,并且不得将这种优惠待遇给予其他发达国家,这冲破了以互惠制和最惠国待遇制度所体现的平等原则,为实现国家之间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创造了条件。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国际社会中所实行的普惠制还远非理想,给惠国与受惠国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稳定的法律基础。从表面上看,普惠制的法律依据颇为充分,既有众多的国际组织决议、宣言,又有关贸总协定的有关条款;既有给惠国的详尽的国内立法,又有给惠国(集团)与受惠国(集团)之间的双边协议。但是,如果我们能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的角度对普惠制进行一下认真的分析,就会发现,普惠制的法律基础其实是相当薄弱的。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国际组织的决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许多国际组织的决议,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都对普惠制问题作过不同程度的规定,但这些国际组织的决议通常都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不能期待这类国际组织所通过的决议之类的文件会实际约束普惠制之下的各方。

其次,我们也看到,像《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这样的具有确定的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也对普惠制问题作了规定。但是,不是说一项法律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可以为人们创设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关贸总协定这类法律文件在规定普惠制问题时,都在使用十分笼统、模糊的语言。而根据这种规定,任何一方都无法向他方提出确定的权利主张。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通过联合国大会这样的机构使得发达国家就普惠制承担确定的义务的话,我们当然也就无法期待发达国家会通过签订有约束力的条约的方式,把这种义务接受下来。

再次,一国的国内立法当然可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但却不能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普惠制所涉及的是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国内立法作为基础。作为权利方,它不可能通过本国的立法来给它方设置义务;作为义务方,义务的内容不应该通过本国单方面的立法来加以确定和变更。当美国宣布某个国家从其普惠制方案中“毕业”时,被宣布“毕业”的国家无法就此提出什么主张,因为其原先的未“毕业”的资格本来就是美国的国内立法所单方面确定的。

最后,国家(集团)之间的条约当然具备法的约束力;而且,由于双边条约对普惠制内容的规定多较为具体,因而这类法律文件应该认为是普惠制作为一项国际经济法律制度而存在的比较确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国际条约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自由同意原则。任何国家不得强迫他方接受自己的意志,任何国家都可以自己决定如何通过条约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和确定自己的义务。因此,在是否向其他国家提供单向的优惠待遇问题上,每个国家仍是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做出最后的决定。

因此,仅以普惠制来论证公平原则的存在,不免是对国际经济法的理想化。

(三)关于联大决议的法律效力

全球经济论文篇(3)

唐子来(1999)在研究了城市化的一般过程和发展规律后发现,新世纪里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趋势仍然是城市化。与城市化的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当今世界还面临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趋势。城市化、信息化和全球化交织一体,使城市(特别是大都会地区)在全球城市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表现为以下特征:第一,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突出,管理/控制-研究/开发-生产/装配三个基本层面的空间配置已经不再受到国界的局限。第二,各国的经济体系越来越开放,国际贸易额占各国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上升。第三,各种发展资源(如信息、技术、资金和人力)的跨国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第四,信息、通讯和交通的技术革命使资源跨国流动的成本日益降低,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第五,在全球化进程中,空间经济结构重组导致城市和区域体系的演化(城市规划原理,2000)。

受经济全球化影响,城市从工业时代过渡到信息时代,第三产业成为城市发展的后续动力。随着工业化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开始崛起,并逐渐取代工业而成为城市产业的主角,并由它继续推动下去。这种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生产的增加和消费的增加。《世界发展报告》的统计表明,在1960-1980年期间,发达国家在制造业中就业的人数比重一直徘徊在30%左右,制造业产值比重则从40%降为37%;但同期城市化水平却从68%上升到78%。其原因正是第三产业的拉动所致,这段时期的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从44%提高到56%,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也从54%提高到60%。

二、城市发展突破了传统的等级体系框架,正在形成新的城市网络体系

伴随着生产业的快速增长,主要城市的金融服务和专门化服务水平迅速增长,由银行、投资公司、法律机构、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所共同组成的金融综合体已经成为各部门的决策中心(Green,1993)。这些大都市金融综合体正在成为日益增长的全球一体化系统的节点(Mitchelson,1994)。传统的城市体系基于国家的框架,分为首都、区域中心等级别,但随着经济全球化下的生产、流通、交换系统的机制的形成,传统城市体系的框架立论基础正在改变。城市作为城市系统的一部分,不是按照传统理论的领土的连续性,而是建构在功能节点(中心城市)以及节点间的轴(商品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之上。

Castells(1996)进一步指出,这种空间的逻辑“以流的空间”为主宰,建立在把生产和管理的战略节点全球性地联系在一起的电子线路上。不过这并非这个社会唯一的空间形式,相反,人们见到“地方的空间”一如既往地作为绝大多数人日常生活领域的组织形式。应当说,主宰当今世界的重要机制是基于“地方的空间”之上的“流的空间”。并且,我们的社会已经演化成为基于“流的空间”的网络社会。Borja和Castells(1996)在《地方与全球》一书中阐述:全球化最为直接和最为突出的地方影响是城市的空间和社会结构。全球经济网络的控制性节点是商务产业(advancedservices)和研究开发活动(researchanddevelopment)最为发达的城市。在全球竞争中,城市必须提供这些产业所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telematics)和相应的人力资源所需要的生活环境。同时,信息技术使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可以分散在全球范围的不同地域,同时仍保持了生产过程的整体性。

正如Batten(1993)所指出的,未来世界城市的发展潜力将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能否把所有有形的实体网络(即基础设施)的节点、密度和效率连接到世界各地;

第二,能否在世界无形的网络体系中发挥人口、知识、资金、货物和服务的全球换作用;

第三,能否创新性和适应性地不断发挥网络中固有的协同作用,并起到超前示范导向作用。

三、城市化的主流转向东亚地区,给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随着经济活动的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从全球范畴而不是国家、地区的范畴认识城市化过程是十分必要的。客观认识“经济全球化”背景,对研究我国城市化政策、制定城市化战略步骤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发达国家的经济重构产生了所谓的新的国际劳动分工。一方面是生产业向大都市集聚,产生所谓的“世界城市”,因而有了“功能以世界城市体系”的提法;另一方面,制造业的转移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机会,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凭借这个机遇迅速崛起,如亚洲四小龙的崛起,相应地城市化进程也大大加快(陈振光,2001)。

根据阿锐基(2001)对20世纪社会、经济根源的研究,资本积累的世界性过程的中心从美国逐渐转移到东亚地区。东亚的资本积累过程中的程度,可以从(图1)中描绘的趋向来测定。该图显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明显的赶上资本主义世界经济“核心组织[1]”的人均收入水平的例子。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只有日本的成就非同一般,优先于并带领地区腾飞。到了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80年代,韩国和台湾地区离开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而香港和新加坡地区加上西班牙则离开了低收入群体,稳步进入中等偏上收入的群体。

附图

资料来源:WoytinskyandWoytinsky(1953);WorldBank(variousyears);EconomicPlanningCouncil(1977,1982,1988).

图1从比较的角度看东亚的兴起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组织核心=100)

联合国根据1990年世界各国最新人口普查数据,对全球未来城市化进程进行了分析和预测,详见(表1)。

表1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未来年平均城市人口增长率(%)

地区1970-19751986-19901995-20002020-2050

发达国家1.50.80.80.5

发展中国家3.74.53.82.2

资料来源:“全球城市化展望”,联合国,1990年。

由此可见,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城市人口都将经历一个持续高速的发展期,从而使世界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其结果是全球特大城市聚集区的数量和分布发生了

显著变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特大城市的数量近几十年大大地增加了。1950年全球800万人口及以上城市集聚区只有2个,全部分布在发达国家;1970年有10个,5个分布在发达国家,5个分布在发展中国家;1990年,增加到20个,其中6个分布在发达国家,14个分布在发展中国家;联合国分析2000年将会进一步增加到28个,其中6个分布在发达国家,22个分布在发展中国家。

四、中国城市化进入加速期,具有后发优势

1998年底,中国城市化水平达到30%,城市化进入了中期阶段,这是一个城市化快速增长的阶段。根据诺瑟姆(RayM.Northam)的"S"型城市化发展轨迹,城市化发展速度在30%-70%之间呈加速状态。在50%时加速度达到最高点。可以预测,2010年之后,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会以每年至少1个百分点的递增速度上升,至2020年达到60%左右的水平。中国城市化的发展长期以来较工业化的发展处于滞后状况,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城市化发展的推动力将越来越大,因此,中国出现加速城市化的过程已属必然。

赵宝江指出,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将存在着较大的发展梯度,这种发展梯度已经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态势。东部沿海地区有可能出现普遍的繁荣,并带动一部分城市率先进入信息城市的行列。

经济全球化为中国的城市化提供了新的机遇,使中国有可能发挥后发优势,进而抢占若干技术制高点,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构造新的城市网络体系。未来中国的城市化将出现难以避免的快速发展过程,导致更多设市城市的诞生。中国有必要建立世界城市和自己的创新中心城市,使之尽快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经济的新节点,并把中国各级各类城市融合到新的城市网络体系之中(顾朝林,1999)。

【参考文献】

1FriedmannJ.TheWorldCityHypothesis.DevelopmentandChange,17:69-83,1986

2CastellsM.TheinformationalCity,London:Blackwell,1989

3唐子来.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城市管理的新议题.城市规划汇刊,1999(3):75-76

4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5GreenM.B.AGeographyofInstitutionalStockOwnershipintheUnitedStates.Annals

oftheAssociationofAmericanGeographers,Vol.83,pp.66-89,1993

6MitchelsonR.L.andJ.O.Wheeler,TheFlowofInformationinaGlobalEconomy:the

RoleoftheAmericanGeographers,Vol.84,pp.87-107,1994

7CastellsM.TheSpaceofFlows:ElementsforanUrbanTheoryoftheInformation

Age,NewMedia:TechnlogyScienceandCulture,No2,1996

8BorjaJordiandManuelcastells,LocalandGlobal:ManagementofCitiesinThe

InformationAge,EarthscanPublications,London,1996

workCitiesVersusCentralPlaceCities:BuildingaCosmocreative

Constellation.InAndersonA.E.,BattenD.F.,KobayashiK.andYoshikawaK.:The

CosmocreativeSociety,Heidelberg;Springer,pp.137-150,1993

全球经济论文篇(4)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经济法学则是适应解决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的客观需要,在二战后突破传统的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叉学科。(注: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念和范围,法学界的认识还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分歧。请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64页。)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是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发展起来的。在过去20年历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走过了一段蓬勃发展的路程。(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过去20年中的发展情况,可参见曾华群教授《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一文,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9页。)

在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都在关注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全球化将对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产生深刻影响。现不揣冒昧,拟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总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与习惯构成的综合的法律体系,要认识和把握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必须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考察和分析。

正如众多经济学家共同指出的,进入21世纪,由于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引起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加强,这是未来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深远的,其意义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就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而言,至少促使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出现如下几个新趋势:

1.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造成各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各国经济关系日渐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状态。正如主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1]这种相互依存的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协调则"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范"。[2]因此,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各国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必然促进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的长足发展。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的形成,以及负责全面落实和监督这些多边协议规则执行的常设行政机构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WTO的多边协议规则调整的关系内容不仅扩大了GATT调整的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范围,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在这些历来属于各国国内法管辖的领域里确立起一套新的国际统一原则规范。我们应该看到,目前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多边协议确立的新的国际统一规则,仅是调整有关跨国服务、技术和投资关系的初步法律框架。随着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初步框架如何运作的具体规则和程序将会进一步健全、丰富。同时,WTO已经开始新的"千年回合"谈判,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和竞争政策等议题,从而可能导致上述领域内新的国际统一规范的形成。此外,像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也将会推动区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标准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继续发展。上述这样一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决定了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中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多边统一原则规范的数量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其所调整涉及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会愈益深广。

2.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的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更趋激烈

经济全球化发展是建立在南北贫富悬殊并继续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仍然充满着矛盾和问题。据世界银行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20%的最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比例最不发达国家的30倍;而在90年代,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成为60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2]因此,未来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巨额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和外部援助匮乏等紧迫问题,改革现存的造成南北经济发展失衡的旧的国际经济体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就决定了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然贯穿着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的新时期国际经济法发展变化的另一重要特征。

3.作为国际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趋同性逐渐增强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各国在普遍选择实行了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对内也先后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市场经济作为国内经济动作基础。在早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对国内一些尚未市场化的产业领域,如民航、铁路、电讯等公用部门和服务业,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政策,如放开对服务业部门的价格管制、经营范围和企业进出产业的限制,打破少数企业对一些部门的垄断,以促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进行了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对外资开放更多的产业部门。经济转型国家则从废除指令性计划入手,解除价格管制,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过渡。这种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促使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涉外经济法制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减弱,而趋同性增强。这不仅表现在各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部门,而且也反映在像反垄断法、竞争法这类公法方面。[3]各国政府为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市场机制接轨,必然要参照有关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来调整、修改国内的经济政策法规。这也是21世纪各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4.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正在形成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的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以及税收征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各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调整手段和规范措施。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为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正加紧研究制订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注:自1996年11月以来,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财税部门先后发表了各自的政策研究报告,经合组织也在1998年8月了《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这些报告和文件分别就如何解决现行的税法和税收协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困难,提出初步的对策思路和方案。参阅:LucHinnekens,LookingforanAppropriateJurisdictionalFrameworkforSource-StateTaxationofInternationalElectronicCommerceintheTwenty-FirstCentury,IntertaxVolume26Issue6-7,1998.)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构成的,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会是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内容。二、经济全球化与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任务及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是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我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宗旨,在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和中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提供科学的法律理论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方案。在新世纪要进一步贯彻这一宗旨,使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为此,必须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在分析研究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在更高的起点上确立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战略思想,确定我们的研究任务。

基于前述关于经济全球化对未来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我们认为,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20世纪,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南北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国际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争,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障碍是各国在关境边界上执行的关税和进出口限制贸易政策制度。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各国的进口关税已降到很低的程度,进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已被明令废除,各国的商品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21世纪影响市场准入的主要因素已由各国的边界政策制度转为各国边界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也从商品不等价交换之争转向经济政策和规则之争。落实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框架协议,需要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内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上更加协调统一。例如,有关农产品、纺织品和服务协议的实施,关系各国的农业和产业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则涉及各国的技术政策、投资鼓励措施和企业经营体制;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要求改革国内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消除各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规则的差异给跨国经济活动造成的障碍,南北国家之间意见分歧。这些分歧本质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继续。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该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南北国家的矛盾斗争这一主线,抓住中国加入WTO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进行动态追踪研究,比较借鉴研究和对策研究。这是新世纪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应有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确定今后的研究任务的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笔者以为,在新的世纪里,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应着重对以下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1.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原则的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关系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理论问题。经济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和斗争,在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确定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各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每个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有制定法律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力。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原则。[4](P71-82)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传统的法律原则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前所述,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修改。例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有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的实施,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5](P364,140)而且发达国家进一步主张,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议题必须包括与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体制有关的问题,如贸易竞争与劳工标准问题;出口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国际多边贸易原则与各国竞争政策的一致性问题等。传统的经济领域随着市场的开放,正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侵蚀。西方的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向,是民族国家界限的模糊和观念的淡化。[6](P13,15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原则?是否需要重新认识经济原则的涵义?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2.中国"入世"后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WTO的法律框架体制趋利避害,在发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庞大复杂,在它目前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框架下,还有许多具体的运作规则将随着国际法律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健全和完善。对WTO体制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过去对"入世"利弊的分析,往往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其实利与弊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运用多边协议的有关原则规范,使其利的一面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弊的一面降到次要位置。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其金融、证券市场为例,它既有利于中国今后大量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资金,也带来了日后外资对国内银行和证券业的竞争和冲击,以及国际游资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但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ATS金融服务附录》中有关慎重措施的规定,就能在逐步放开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使外资的竞争、冲击和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要充分地认识和研究WTO体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和例外条款的运用,追踪分析WTO对有关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注意吸取有关国家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如何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的问题

这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课题,主要包括如何逐步实现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法与内资企业法、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制的并轨问题,国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问题等。这些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正确认识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与鼓励、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关系,考虑到符合国际惯例规范要求的公平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建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应重视对有关国家相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大胆吸收其中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和合理成分。

4.现代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

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难以调整和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经济关系和利益。例如,传统的商标权概念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解决互联网上域名争端的困惑,现行所得法中的所得分类和来源地识别规则在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方面存在的适用问题。研究解决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对策方案,要解放思想,随时跟踪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注意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技术法律问题。例如,在解决跨国电子商业利润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如果局限于从传统的物理存在的概念框架来寻找来源地国家对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的课税依据,则难以找到公平合理地协调和解决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税收权益分配问题的方案。因为各国现行税法上的营业机构、场所和履行地等概念用语,是在适应传统的商业活动方式下征税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而跨国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市场中进行的。我们应该突破以非居民在境内有某种固定有形的物理存在作为承认来源地国行使征税权前提的传统观念束缚,寻求更能在网络数字经济条件下反映经济交易联系和营业实质的来源地课税连结标志,才能实现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国际税收的合理分配。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要在上述这样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取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的成果,必须善于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尤其注意采用综合联系的方法、比较借鉴的方法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我们之所以强调综合联系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是一个由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组成的综合的法律部门。[7](P26)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交叉渗透。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增加,对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需要联系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经贸惯例;研究有关国际经济条约,也必须结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范。因此,你们只有突破传统的法学分科界限的束缚,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方面,比较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有关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考察研究,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趋向可能对彼此间经贸交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各种双边和多边性国际经贸条约空前发展的形势下,除了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外,还应重视对同类性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比较研究,尤其是这些协定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从而对我国谈签和执行类似条约实践应采取的立场、原则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国际经济法调整规范的对象是跨国的经济关系,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必须结合对国际经济关系和跨国经济活动现象的分析。离开了法律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基础,就法论法,就不可能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在21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发挥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揭示国际经济法律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参考文献】

[1].在俄罗斯国际关系学院发表的演讲〔N〕.人民日报,1994-09-04.

[2].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4-11-16.

[3]王晓华.反垄断国际统一立法的现状和前景〔J〕.外国法译评,1995,(1).

[4]陈安.国际经济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全球经济论文篇(5)

全球化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军事、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过程。全球化的基础是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化的动力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革命,这为全球化提供物质手段;二是生产关系和制度,资本为了获取更大、更多的利润,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扩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经济全球化作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浪潮,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衡量经济全球化的利弊与得失,最关键的问题是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提供了哪些机遇,带来了哪些风险和挑战。综合起来说,全面客观地看待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就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搞好了会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搞不好则会遭到挫折和损害。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的经济在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之后正在积极地走向世界。我们不断扩大开放,发展同世界各国的交往和联系,并通过这种开放的联系成功地促进了自己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应该说首先是利于我们,是我们能够有更多机会吸取国外经济及发展的好的经验和成果,引进和利用技术、资金等国际资源,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素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的,我们在全球化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种种压力和风险;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实力差距很大的全球竞争,同时还要面对同发达国家所主导的这种不合理的经济秩序,包括各种不公平乃至苛刻的条件和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能否抓住机遇,历来是关系革命和建设兴衰成败的大问题。过去我们抓住了重要历史机遇,也丧失过某些机遇。现在全党一定要高度自觉,牢牢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迈出新的步伐。”从80年代兴起的全球化浪潮为中国复兴带来了机遇,中国应抓住这次机遇,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克服困难的原则,主动、健康有序地参与和融入全球经济大潮之中,自觉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迅速发展经济,摆脱贫穷落后状态,最终实现现代化。

(一)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

我国底子薄,人口多,科技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发展经济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而关起门来搞建设只会越搞越穷。邓小平说:“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国要使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必须实行对外经济开放。事实上,在对外开放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质量显著提高,对外经贸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八五”期间,我国共吸收外商投资1845亿美元,预计“九五”期间会达到2300亿美元。“八五”期间,货物满意额由2808亿美元,增加到3606亿美元。2000年突破了4000亿美元。

(二)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改革攻坚阶段棘手问题的解决。

改革既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又要与国际接轨,遵守国际规则和惯例。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从解决原有经济体制僵化封闭的弊端入手的,经过放权让利、全面改革、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等几个阶段后,现在进入了解决棘手问题的攻坚阶段,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住房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许多做法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有很大出入,达不到国际要求的水平,所以一些发达国家以此为借口对我国的贸易加以封锁和限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要按世界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遵守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与世界各国发展正常的贸易关系,从国际规则的遵守中获得利益。因此,在改革的攻坚阶段,一定要解决改革中积攒下来的棘手问题。

另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在压力,也会变成改革的内在动力,因为这种压力有助于我们实现政企分开,机构精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经济全球化对于深化改革,完成改革攻坚阶段的任务是个良好的机遇。

(三)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处于相对封闭和较为落后的状况。产品市场主要依托国内,也可称之为以国家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经济。经济全球化必然打破我国经济的自我封闭,促使其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之中,其进出口贸易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快速增长的国际贸易也给我国获得了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更大经济空间。我国应不失时机地实施对外开放和对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尽可能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扩大的投资和商品市场。同时只要发达国家不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采取保护主义的强硬政策,不对贸易自由设置阻碍,只要能够建立起资本流动的合理规定──保护生产性投资,预防如投机之类的负面影响,那么,经济全球化完全有可能提高我国的经济效益。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除了有赖于国内经济体制的转变外,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此外,在贸易保护的条件下,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可以享受到许多来自政府政策上的优惠,实际上进行的是不平等竞争,使国内企业对提高自身素质缺乏紧迫感。加之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作用,企业的设立、经营和产出往往不根据市场的需要,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浪费严重,经营粗放,集约化程度不高。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相互开放市场,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必然带来国外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大量涌入,从而对我国国内同类商品和服务行业带来冲击。为了把这种冲击减至最低程度,政府、行业和企业都要抓紧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利用世贸组织允许的过渡期,实现结构优化和素质提高。

(四)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能够学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搞市场经济,我们还缺乏经验,这就要通过对外开放,在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和接触中,考察和总结各国活生生的实践,使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世界上各种经济体制的优点和缺点,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利弊得失,从而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可以借鉴和选择的经验。80年代兴起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体制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从体制上讲,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不同,它在政府的作用、企业制度、市场规则、信用制度、贸易方式、国际协调等方面都实施了改造和创新,发展出了几种不同模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今天,我们已经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等同于社会制度的思想束缚,认识到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我们应当向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和借鉴有用的知识和经验,汲取别国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但是我们不允许也没有必要从传统的市场经济开始,沿着西方资本主义老路慢慢地发展到现代文明、有序的市场经济。

此外,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提高国际地位,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等都有很大发展,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也在不断增强。但是,综合看来,中国并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国。

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名列世界前八名,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属于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对国际社会、世界问题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世界经济事务中,中国现在已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所以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从而也不断地增加中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推进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建立,改变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

二、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威胁。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贸易和投资不断自由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想在一国范围内保持我国经济的自给自足已经不可能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处于世界经济的普遍联系之中。我国的原材料、技术、劳动力和市场的供求状况都有国际因素的影响。我国对国民经济干预权的削弱正在成为普遍现象。同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种冲击对一些产业来讲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据有关方面分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冲击我国汽车、制药、农业、电信、航空、计算机、金融等七个方面,同时将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形成严峻剧烈的竞争局面。其中就汽车行业而言,汽车工业是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主要表现在:第一,面临缺乏规模经济的冲击。汽车工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只有规模上去了,价格才能降下来。而我国1998年全国汽车产量是163万辆,轿车是50.71万辆,只相当于外国一家汽车制造厂的产量,甚至只相当于外国汽车制造厂一条流水线的产量。第二,面临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的冲击。目前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2000万辆,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几大生产巨头纷纷加大开拓海外市场的力度,中国目前200人拥有一辆汽车,显然是一个潜在的汽车大市场,必然会受到外商的青睐并尽最大可能挤入中国市场,这无疑会对我国汽车工业产生严重的冲击和威胁。第三,面临关税逐步下降的冲击。目前我国汽车平均关税为80%~100%,尽管正式文件尚未面世,但关税降低20%是起码的,这意味着关税降低后的进口汽车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此外,汽车工业自主开发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下、缺乏竞争优势等都使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巨大的压力。虽然中国的轿车工业可以作为幼稚产业进行保护,但保护的时间也只有五年左右,充其量十年。那些规模小、成本高、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难以生存。汽车工业进入大规模资产重组将是大势所趋。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挑战。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的互相依赖空前加强,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世界各国陷入失衡和危机的境地。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有个最好的例证。这就要求我国务必提高经济管理智能,防范经济波动和金融风险的发生。健全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货币政策、较为灵活的汇率安排是减轻失衡和外部冲击的有效手段。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的挑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际经济组织的挑战,一是跨国公司的挑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面对诸多的贸易、投资等问题,哪个国家也无力单独解决,不得不求助于国际组织。这就使国际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意味着原来国家部分经济管理权利的消失或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显得至关重要。否则,国家的经济就会受到威胁。跨国公司对我国政策和措施有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它们经常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大搞投机活动。因此,经济全球化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受到国际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使其作用的发挥要困难得多。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加以调整。否则,就会殃及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三)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的稳定带来的挑战。

政治稳定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稳定的威胁和挑战加大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为西方的干预主义提供了很多的借口。美国一直奉行干预主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美国更以各国利益的相互依存为借口,打着“人权高于”的旗子干涉别国内政。美国的一些政客和学者宣称,在冷战后的世界里,国家内政与国际问题之间的区别一直在减少,推广民主、对付动荡及非人道主义、建立集体安全是美国对外政策目标的三项内容。美国必须帮助那些“没有能力保护本国少数民族、种族和宗教的政府”履行其职责。北约就是以民族问题为借口,对南斯拉夫动武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许多民族和宗教问题,还有诸如、问题等等需要处理,如果解决方法失当,就有可能成为西方干涉我国内政的借口。

2.为西方的经济政治化倾向提供了方便。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集团出于对抗的需要,为了笼络住盟友,将政治问题经济化,竞相对集团内部的成员实施经济援助。如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给欧洲和日本进行大量的援助和贷款,帮助它们恢复和发展经济。苏联也用同样的办法使一些东欧国家与它靠近。冷战结束后,以经济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加剧,经济成为最大的政治。发展中国家把经济的发展作为政治成功的标准,发达国家把经济问题政治化,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比如,西方国家为了制止波黑战乱,通过安理会对南斯拉夫实施经济禁运;为了消除伊拉克的军事和政治威胁,迟迟不解除对伊的经济制裁。在与中国的关系上,多年来西方更是把经济问题政治化,压迫中国就范。1989年中国发生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了经济制裁。在中国“复关”和“入世”问题上,西方更是漫天要价,把单纯的贸易问题变成了一个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外交问题,使这一谈判持续了十多年。

美国国会把中国正常贸易关系待遇与人权问题挂钩,每年审议一次,就是要把美国的人权观念强加到中国人民的头上。西方一些怀有“西化”和“分化”图谋的人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中国在这方面必须高度警惕。

此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提出了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传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西方文化日益明显地呈现出一种霸权化的趋向。西方意识形态正有计划有步骤的侵入我国,一些有害的文化价值观念也随着经济交往的频繁愈来愈多地被输入我国。这些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念极其严重地动摇着中国人传统的思想价值观念。如,在理论的层次上,他们宣传“人权高于”、“经济自由化”、“政治多元化”等等,抵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大众文化层次上,他们把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通过各种手段传播进来,消除人们的意志;在民族宗教问题上,他们给分裂主义分子以国际活动空间,授予其“和平”奖章,提供先进武器,支持其分裂活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反渗透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在各种领域和渠道上表现和展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将始终受到来自西方的威胁和挑战。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策略。

应从总体上明确,我国对外开放的方针不能也不应有任何的动摇。邓小平同志曾一再强调指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就必须继续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际,我们决不能采取消极退缩的做法,而必须以积极进取的态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因此,在这里,我们的策略关注点也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大力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信息网络化是当今全球化四大潮头之一,也是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动力。全球体系得以形成的现代科学基础是微电子学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而推动的信息工业的蓬勃兴起,微电子计算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特别是光导纤维通讯技术的运用,将使世界进入一个信息革命时代。今天,以无线电话、电视、电脑、人造卫星等现代信息手段为主体的传播网络,已使全球结合成一个紧密的信息整体。这种信息传播、处理的共时性,不仅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通讯化、计算机化和自动控制化的进程,而且也大大缩短了现实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使人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活动范围和创造能力。根据有关资料,全球互联网的用户每年以高达162%的年增长率递增,几乎可以说已在全球普及。如今,国际互联网络已扩大到155个国家和地区,它使几万亿美元的贸易、投资和金融业务片刻之间就能在国际间完成,这不仅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且加速了经济全球化高潮的到来。正是因为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我国在“十五”计划中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并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事实上,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也是我们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要对策。我们必须以积极、务实和奋进的态度,把握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和信息化给我国带来的难得机遇。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深刻影响,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人类文明进程以及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态势,已不允许我们再次与机遇失之交臂。我们必须正视挑战,形成共识,整合力量,统一行动,努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我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与未来的重大抉择。

(二)加强我国对外开放力度和快速融入国际市场。

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的体制环境发生变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政策性开放变为体制性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是全球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基础,市场经济规则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各国必须遵守的规则。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使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的配置和重新配置变得越来越快,对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影响深刻而频繁。适时开放市场,只有市场开放了,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不能马上无条件地全面开放,而是要有条件、有步骤地在适应自身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开放,这样才能产生对贸易双方都有利的效益。同时必须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因为市场经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制经济,所以中国必须遵守规则并参与规则的制定。还须发展资本市场。任何一个想要让企业家大展宏图的国家,都必须发展其资本市场。

但中国虽然拥有高储蓄率,却只有很小一部分流进了私人企业,流入高科技公司的储蓄更是少之又少。在这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竞争力还处在劣势,因此在准入领域和准入时间上一定要与国家的长远发展相适应。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快,中国企业是做了很大贡献的。努力搞好国计民生的国有大型企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机制转化和结构调整中暴露出来的棘手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我们要把中国企业的实践经验认真地进行案例研究,上升到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专家学者要深入到企业里,总结中国企业的经验,然后上升到理论。

这些应是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应具有的条件。

(三)努力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和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明显差距。在面向未来的国际竞争中,面对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必席卷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强化中华民族的忧患意识以及知难而进的顽强斗志,积极创造竞争优势。应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体系。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加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包括贸易依存度和投资开放度,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为微观经济主体进入国际市场创造宏观环境。拥有标准占领技术高点,现在我们造成财富差距主要的原因是知识差距,就是由于我们现在没有自主创新和自己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少,技术依存度有50%是依靠我们自己国家,50%依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包括标准、品牌,也包括技术、专利等等,这些东西的价值是很难用实物跟它比较的。比如说标准,谁拥有了标准,谁就可以说占领了技术的高点。因此,在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我们必须实行社会塑造与自我强化双管齐下,使我国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得到真正的开发;在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方面,我们必须着力于创造知识的创新和应用知识的创新两个层面,真正激发蕴藏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创造潜能,使创新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我国兴旺发达和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此同时,我国应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胜利和成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几年来,我们在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本的还必须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入手,建立实行民主和法治所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规则和形式。我们应该努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从总体上看,我们的经济发展战略应注意将以下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固然要借助于全球化而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尽可能地吸收国外的先进成果,力求实现某种程度的“跨越式”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急于求成,要在增强经济发展的坚韧性上下功夫,要认识到我们得要面对的压力和冲击力会是很大的,只有依靠坚韧的努力,才能站稳脚跟,才能以此为基础而寻求发展,寻求“跨越”。这两个方面应该是一致的和统一的。

21世纪,国际竞争和综合国力的较量将会更加激烈,与国际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还很脆弱;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的优势有限,信息化整体水平还很低;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我国也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立足现实,正视差距,直面困难,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从差距和困难中找到发展的潜力、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4.

全球经济论文篇(6)

1.保护产业安全。WTO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组织形式之—,目前有144个成员,其中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在WTO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原则下,发展中国家从商品市场到投资领域全面开放,民族产业安全问题因此变得十分突出。首先表现在发展中国家不少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与发达国家相差较大,在规模经济方面也落后于它们,外国商品的涌入将极大地冲击这些比较劣势产业,威胁其生存和发展。其次是外资可能控制发展中国家部分产业与市场。和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相比,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外资进入国内,有可能导致一些产业主导权转移,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再次是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将加剧。在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加速把传统产业、夕阳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外商投资大都集中于资金回收期短、见效快、能够保证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的加工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低度化、趋同化问题严重,加工工业存在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妨碍其产业的升级换代。最后是国家对产业宏观调控能力下降。外资企业一般从自身利益出发制订其发展规划,而不以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重,其活动往往与发展中国家的一些产业政策不相符合,而且由于外资(主要指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一般都有强大的政治背景,发展中国家不能完全控制其活动,导致产业政策的效力减弱。

为了确保本国的产业安全,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该建立一套综合的产业安全保障体系。一是按照国际惯例、WTO有关协议和各国实践,建立科学的产业保护机制。包括严格的保护程序,客观的判断标准,完善的法律依据和健全的执行组织。二是采取切实的产业保护措施。根据WTO对发展中成员的优惠条款,在遵守WTO协议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关税制度,建立不违背WTO规则的非关税壁垒,实行特定商品的数量限制,提高货物出入境监管水平与效率等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本国产业。三是提升本国民族产业的竞争力。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运用市场力量加快企业间的购并联合,改善民族企业组织状况,提高产业整合度;加大对企业的技术支持力度,提高民族产业技术水平。通过这些政策行为提高民族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竞争力,增加安全系数。四是制定科学的引进外资的策略,合理引导外资的地区和产业流向,将引进外资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适时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2.保护经济资源。20世纪50年代以后,发展中国家逐渐摆脱殖民统治,纷纷建立起独立的民族国家,被帝国主义通过公开手段全面掠夺经济资源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发达国家(尤其是超级大国)变相掠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资源的现象依然存在。它们或者通过附加条件的“援助”方式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各种不平等条件,或者利用价格“剪刀差”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遭受损失。在经济全球化加速的今天,这种变相掠夺愈演愈烈。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既要学会利用外国资本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争取更多外援,也要防止外国资本的掠夺性资源开发行为,通过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地切断经济剩余的外流;既要善于利用发达国家已经拥有的先进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手段,也要增强民族经济的自主性,依靠挖掘本国经济资源来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和避免由于外国势力的“经济制裁”带来灾难性的经济损失。

3.保护生态环境。在发展中国家中,除了一批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外,大多仍然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工业化早期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严重困扰这些国家,尤其是今天经济全球化形成的国际分工使发达国家将越来越多技术水平较低资源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污染环境的企业向这些国家转移,加剧了这些国家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程度,影响它们的可持续发展。发展中国家政府要积极履行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职能,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关系,在国内通过环境立法和环保教育,强化国民的环保意识,提倡一种有利于生态稳定的消费方式,并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尽可能降低自然资源的消耗量;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要更加重视环境安全问题,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要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和技术标准,限制国外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进入,并通过国际组织督促发达国家停止无休止地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原材料用以大肆挥霍的做法,共同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实现本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育职能。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培育职能,包括三个方面:—是培育市场职能,即促进市场发育,加速市场体系形成,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培养人才职能,即大力发展教育,重视人才培训,造就千百万现代化建设人才。三是培育新经济增长点职能,即努力培育和扶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三大培育职能都是由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决定的。

1.培育市场。从某种程度上说,经济的全球化就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直接决定着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程度都比较低,突出表现为:人为垄断严重;市场主体缺乏或错位,即企业没有成为市场主体;国家缺乏真正的企业家;各生产要素市场欠缺或发展不成熟,导致市场机能长期处于无法运作的状态;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中介组织力量薄弱;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窄;市场规则不完善等。这种较低水平的市场发育状况很难支持和保证本国经济的高效和快速发展,也导致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担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达到赶超目标,就必须加速市场发育进程。为此,政府要充分发挥培育市场的职能,包括明确市场主体,划定市场边界,通过构建市场主体立法体系,保持对市场主体待遇的公平性,这是公平竞争的首要条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强化市场秩序法的功能,特别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政策法规,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长期固定的市场支配力的形成和市场支配力的滥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提供市场信息、纠正经济行为的外溢性、补充不完全市场、扩大竞争范围即在公共部门和政府管制行业引入竞争机制等措施维护竞争的公平性。

2.培育人才。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一国的经济竞争力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该国的科技水平和劳动者素质,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教育还是科技,都存在较大差距,人才不足是发展中国家加速经济发展的重要约束因素,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一批善于经营的企业家队伍,没有一批高素质的科技人才,没有成千上万的掌握现代技术的熟练劳动力,没有一批善于宏观管理和献身于现代化事业的政府管理人才,就不能保持经济的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该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大力发展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积极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根本保障。

3.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往往依托于传统产业的发展,因为传统产业(如初级产品)生产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可实现静态比较利益。但传统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有限,要实现赶超目标,必须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新兴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一些比较成功的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也证明:政府只有重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现代支柱产业,才能形成稳定的增长基础,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学习职能。经济全球化扩大与深化了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能夜郎自大、自我封闭,而要在日益扩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加强学习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长处,不同民族文化的优点。对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种学习又具有特殊的涵义,这就是向先进的国家学习现代化的生产技术、科学的管理经验、经商本领、社会文化和经济制度等。这是—个向先进国家全方位学习的过程。这种学习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民(个人)自发的学习,一是有组织的学习。发展中国家的后进性和实现赶超目标的任务决定了它们不能单纯采取个人自发学习的方式,而要采取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学习方式,即要求政府履行特殊的组织人民向先进国家学习的职能。与个人自发的学习相比,政府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和推动向发达国家学习的活动,目标明确,阻力小,影响大,能够减少向先进国家学习的时间和成本,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较理想的效果。政府的学习职能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派员。即有计划地选派一些素质好的官员、技术人员、学生及工人到国外参观访问、留学、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等,使他们较快地掌握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成为推动本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先驱力量,并通过这些人回国后发挥扩散效应,加速学习进程。

2.技术引进。即通过大力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聘请外国专家等,把外国的先进技术移植到国内,使更多国民不出国门就能学习到先进的技术和经验。

3.制度借鉴。即政府依靠其自身优势和整体功能,将先进国家实践证明有效的经验和管理制度吸收进来,为我所用,从而加速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4.信息传播。即通过各种知识和信息传播手段(包括书籍、广播、影视、通讯、学术交流等),介绍先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生产手段、信息网络、文化观念等,使众多的人了解国外的技术、体制和文化,了解本国与他国的差距,从而引起观念的更新,增强加速本国经济发展的紧迫感。

5.鼓励个人自发学习行为。即政府在采取有组织的学习行为的同时,鼓励个人自发学习行为,通过各种优惠措施鼓励个人自费出国深造和鼓励他们学成后回国工作。

(四)创新职能。创新是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人类历史的近展特别是当今世界的竞争表明,哪个民族和国家善于创新,它发展就快,就强大,就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谁因循守旧,谁就落后,在世界上就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哪个民族和国家在历史上某个时期善于创新,这个时期它就发展迅速,就强大,什么时候它创新少了,它就开始落伍。发达国家无一不是通过创新才取得今天的成果的。发达国家走前人未走过的路,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创新。发达国家的政府通常是创新的最大保护者,甚至是创新的诱导者和推动者。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政府如果不重视创新的作用,过分强调仿效发达国家已走过的发展道路,把着眼点放在营造发达国家当时发展经济所需要的条件上,充其量只能做一个“好学生”,只能沿着他人的足迹缓慢前进,不可能实现跳跃式的经济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要在较短时间内用较小的代价赶超发达国家,同样离不开创新。

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有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和体制上的创新。即从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上把握有利的发展机会,把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本国国情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二是战略上的创新。即在吸收先进国经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具有创新性的经济发展战略。三是技术上的创新。即在技术选择上跳过发达国家经历的某些环节,直接选择最新技术,并转化为适用技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保护、诱导、推动创新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通过政府才能有效地建立国家创新体系。政府在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要任务是:逐渐形成一个有利于创新的社会大环境,形成尊重知识、重视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树立创新观念,建立创新机制,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实现科技与经济的密切结合,提高科学研究的针对性,缩短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时间,提高科技在整个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培养创新性人才,为科技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后盾。政府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政策行为包括:成立管理创新的专门机构,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围绕这一规划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增加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改变教育模式,推进知识创新与传播;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鼓励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协调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政府为主导,产学研三位一体的科研体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国际间的创新合作,等等。

当然,发展中国家政府也要履行一般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必要职能。如通过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来维持经济总量的平衡,确保金融的稳定,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与收入分配的公平化;提供基础教育、基础科学和新兴科学研究、交通与通讯事业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控制人口增长,保持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等等。只不过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于发展中国家政府来说,履行上述四大经济职能显得尤为紧迫,具有突出的意义。

[收稿日期]2002-03-29

【参考文献】

[1]李宗.经济全球化潮流中的发展中国家[J].世界经济,1997,(5).

[2]袁秀华.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河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2).

全球经济论文篇(7)

加入WTO为我国提供了新的改革动力。加入WTO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全面开放阶段,逐步放开包括金融、保险、电讯、会计、咨询、旅游等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我国加入WTO,目的是通过开放市场来解决经济转轨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放倒逼改革是未来几年我国经济转轨的新特点,以全面开放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大破除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以形成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从而在改革开放中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加入WTO,给我国经济改革留下的时间和空间都十分有限。进入新世纪,改革更具紧迫性。加入WTO,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经济转轨的紧迫性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强烈,改革受到严格的时间限制。同时,改革又要面临国内外的双向压力。既有国内压力,又有国际压力。前20年我们的改革虽然存在国际压力,但是因为没有加入WTO,一些规则的遵守带有很大弹性,今后不遵守就要受到惩罚。因此,改革的内容必须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规则。从这个意义说,加入WTO是我国的第二次开放,第二次改革。

二、经济全球化将促进经济转轨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的结构性重大变化。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我国应当积极推进结构性改革

我国按照WTO的规则参与经济全球化,必然使原有的产业结构、体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此,未来几年,我国经济转轨的重要任务在于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性推进。在保持宏观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抓住机遇,适时地实施和推进结构性改革,就能加快体制创新,从而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的较快发展提供真正动力。

结构性改革是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强调制度框架的改革和经济调控规则的改变,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及规制环境。我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经济体制转轨正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其一,我们采取的渐进式改革的方法在实践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改革中积累和遗留下来的深层次问题、结构性矛盾日益集中地突现出来,日益对改革进程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形成制约;其二,无论是在宏观经济层面或经济运行层面,结构性调整和结构性改革交织在一起,结构调整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结构性改革,结构性改革为结构调整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这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重要特点;其三,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和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从外部对我国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进程提出新的要求,带来新的动力和压力。

由于体制性的结构问题成为改革的突出矛盾,因而实行并加快结构性改革是新形势下改革的重要选择。推进结构性改革,对我国“十五”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对促进经济的较快增长,对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都会产生重要的作用。应当说,20多年的改革实践已为结构性改革创造了很好的基础。在当前宏观经济和社会都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实施结构性改革的条件也是比较有利的。

推进结构性改革是实现制度创新的关键所在。经济转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不仅仅是一种运行机制代替另一种运行机制,它实质是体制创新与新体制结构逐渐积累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又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转轨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整体。实施并推进结构性改革,就是面对新旧两种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加快培育发展新体制因素,并逐渐形成新体制的合理结构,以充分发挥新体制结构的整体优势和作用。因此,结构性改革阶段既同以往的改革相联系,又表现出这一阶段改革的重要特征:

——强调体制创新在推动经济改革中的根本性作用。结构性改革不仅仅在于注重一项新制度的安排,更重要的是重视制度结构的合理性。因为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其结构性,都以其他制度安排为补充。制度的互补性及其合理结构是一项新制度充分发挥效应的基础和前提。

——强调改革的配套性。由于体制的结构性特点,配套改革的结构性改革阶段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结构性改革注重整体改革的配套性、系统性。我国现阶段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国有企业要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配套;深化农村改革要与加快城市化改革相配套;经济体制改革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结构性改革既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相互配套,同时也要求与社会改革、政治改革的密切结合。伴随经济改革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已超越了经济本身。全面的配套改革将成为一个大趋势。

——强调法制化建设对推进改革的作用。以立法来保证体制创新的自觉性和目的性,同时制度化、法制化又是结构性改革的基本目标。没有法治的体制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就难以确定。保护已有的改革成果,规范未来的改革行为是结构性改革对法制化提出的基本要求。一是与产权保护(包括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制建设对结构性改革的成败具有关键作用;二是依法行政,用法律和制度约束政府行为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三是加快与重大改革措施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例如,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这对我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十分重要。

经济体制转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不仅是一种运行机制代替另一种运行机制,它本质上是体制创新与新体制结构因素不断积累的过程,并且这个转变过程必然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以及政治结构有机结合、整体转变的过程。顺应效率和发展的要求逐步推进和实现这种结构性的调整和改革,对经济转轨国家来说最具实质意义。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适应于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推进结构性改革,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寻求出路,也是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正在共同致力实现的目标。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和经济体制转轨国家,我国推进结构性改革既有与其他国家相同的共性,又有特殊的规律性。当前,我们既要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经济结构矛盾,比如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等,但更要关注在我国经济转轨的特定时期,优化制度性结构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性作用。

三、把握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转轨的特点,我国应当通过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改革目标

实践证明,经济全球化正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即如何防止全球范围内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我国的经济转轨已把缩小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差距提到重要议程。为此,要把对重大社会利益关系进行有效协调作为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并由此使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政治结构之间相适应。经济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和重新调整,在此过程中必然有人受益,有人受损。关键是经济改革能够兼顾利益相关各方,并通过相应的社会改革对利益受损者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合理的补偿和救助。伴随改革开放的过程,我国原有的社会利益机制、利益格局以及相应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改革新阶段,迫切需要对重大社会利益关系做出主动的、积极的调整。这已成为当前我国改革所面临的突出矛盾。

以人

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的归宿,将在新时期改革进程中更加突出。使人民群众在改革过程中受益和得到实惠,是过去20多年我国经济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我国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广大百姓的共同富裕。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原有的利益格局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现实生活中与人民群众利益相背离的现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们对改革的预期,挫伤了人们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进程的积极性。这突出地表现在各种收入差距不合理拉大;政府部门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突出,腐败蔓延;伴随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口增多,城市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并由此产生种种结构性矛盾和问题。

在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在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我们的改革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并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实施并推进结构性改革,应当客观地分析改革的基础和条件,注重分析和把握改革的主要推动力。新时期推进结构性改革,需要格外强调广大群众在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广大群众拥护改革的程度和参与改革的热情。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应当始终是改革的根本出发点。

市场经济的优势在于它在不同社会及文化中的差异性及适应性。在某种意义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人民市场经济,是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主要获益者的市场经济。因而它的根本优势在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获取利益基础上的广泛参与。作为顺利推进我国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证,明确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增强改革的透明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改革的进程和内容,并使他们中的多数在改革中获益,过去是、下一步仍然是我们顺利推进结构性改革应予坚持的重要原则。

全球经济论文篇(8)

关键词 全球化 经济 文化

全球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从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在1492年率领船队横渡大西洋,远航美洲起,重大的地理发现就使人类有了“全球”的观念,并逐步开始了全球化的进程。二战以后,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步伐明显加快。全球化首先表现为经济全球化,同时,由于经济与文化、政治等密不可分的关系,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了世界多元文化的交融。从全球化到经济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是一个不断深化,并且速度越来越快的过程。

一、全球化

“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任何一项研究的进行,都以对象的确定为前提。然而在对全球化问题的研究中,却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即:随着研究的展开,“全球化”成了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但对这一概念本身,却始终缺乏基本的界定,这就阻碍了讨论的深入。有鉴于此,我们拟对全球化做一个限定。

1985年,T?莱维提出了“全球化”一词,以此来概括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生的巨大变化,即商品、资本、技术、服务行业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等领域的扩展已经突破国家的边界,走向全球化。从这个最初的涵义来看,“全球化”显然指的是经济全球化,而不是别的什么全球化。

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一个非常模糊和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对全球化问题的系统研究,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在陆续出现的一系列的全球化思潮中,阿明和弗兰克等人的“依附理论”,萨伊德、德里克等人的“后殖民理论”,沃勒斯坦等人的“世界体系理论”,杰姆逊等人的“晚期资本主义文化批评理论”,吉登斯等人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和亨廷顿的“文化冲突论”是影响较大的几种。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及与国际的接轨,全球化问题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不同学科的学者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据《中国哲学发展报告1999》统计,对全球化的理解,至少可以概括为5种基本观点。在对这些观点进行仔细研究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从根本讲,全球化是一种社会历史过程。具体地说,它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加强,最终使人类活动突破了区域的限制,并使世界成为一个统一的发展整体。

全球化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会得到不同的认识。为了进一步深入地理解全球化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去分析。首先从事实的角度看,全球化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想,而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再者从综合性角度看,全球化不仅仅是经济的全球化,它还包括以经济全球化为载体的文化、科学、政治等综合性的全球化;第三从存在方式的角度看,全球化不是一个既定的、已完成了的结果,而是一个未完成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最后从发展的角度看,全球化不仅属于现在,更加属于未来,它是一个趋势,一个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今天之所以如此关注全球化问题,就在于它不仅对现在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未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为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综合性的全球化社会。

二、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商品和生产要素,包括技术、劳动力、资本、信息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和配置,它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日益加深,即生产要素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以寻求相应的位置进行最佳的资源配置。经济的全球化是世界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高度发展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它意味着生产的全球化、消费的全球化和竞争的全球化,这使得国际分工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全球经济论文篇(9)

【英文摘要】ResearchintothescientificmethodofMarxisteconomicsisofsignificanceinscientificallyprobingintotheproblemsofeconomicglobalization.TheapplicationofMarxistoverallmethodologyrequiresapproachingeconomicglobalizationfromcertainaspects.Itshouldalsobeincorporatedinthenewstudyofinternationaleconomicrelations.Tendencytowardsbeingnon-socisl,non-institutional,andnon-historicalineconomicglobalizationstudyinoneofthemainrootsofobstaclestothedevelopmentandinnovationofMarxisteconomics.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总体方法论

Marx/economic/globalization/overallmethodology

【正文】

中图分类号:F0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506(2003)06-0004-06

任何一种理论的建立和完善都离不开一定的方法。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全球化的论坛上,之所以观点林立、论争四起,除了研究者本身的立场、观点外,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研究者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因此,科学的经济全球化理论有赖于科学方法论的确立。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对于当前以科学的态度探讨经济全球化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创立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系列科学方法,严密地构思了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结构。构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方法和结构问题上重大突破的内在势能,就是《导言》所创立的总体方法论。总体方法论是马克思留下的极其宝贵的理论遗产。笔者就这一方法论的基本内容及其在经济全球化研究中留给我们的重要启迪进行分析。

一、马克思的总体方法论

马克思总体方法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研究的对象和对象的研究中把握总体的生成和再现

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确立是总体方法论形成的必要前提,而总体方法论的形成及运用,则进一步完善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而为科学地理解这一对象的内在结构及其在理论体系上的再现奠定了坚定的基础。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把政治经济学的主题看作是“富国裕民”,大卫·李嘉图看作是对“分配规律”的研究,西斯蒙第看作是“人们的物质福利问题”,他们都没有科学地理解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由他们所处的阶级地位的局限性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他们没有建立科学的方法论造成的。19世纪40年代初,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时,就从社会的和历史的整体关系上理解政治经济学的独特地位。他已敏锐地觉察到:对社会整体结构关系的把握,是确立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必要前提。以此而论,马克思就已超越了他之前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的成就。

19世纪40年代后半期,在创立唯物史观过程中,马克思形成了以“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力的运动形成)——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理论、观念”为主要序列的社会结构理论,形成了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现实和历史过程相统一的整体观念。在这一基础上,马克思选取生产关系这一特定层次,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理论、观念的相互联系上,确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在《导言》开始部分,马克思就提出了“生产是总体”的命题。这个命题包括四方面内容:(1)作为总体的生产,尽管都有其一般规定性,但有意义的是生产的特殊的社会性,是为了不至于因为有了统一性而忘记本质的差别性。(2)作为思维的客体,生产总体是既定的,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时代的生产总体。(3)生产总体不仅具有特殊社会性和既定的历史性,而且还有“科学的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问题,即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再现关系问题。(4)在生产总体内的各构成要素之间,既不是彼此分裂的,也不是相互并存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有序的结构关系。

在“生产是总体”命题的基础上,马克思在《导言》“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一节中,进一步把总体分解为具体总体和思想总体,科学地阐明了具体总体和思想总体的序列关系。他认为,在“现实的人”的面前,作为总体的生产,一开始只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是一种“实在和具体”,是一种“具体总体”。这里的“具体总体”只有经过思维加工,并且在思维中使之作为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时,才成为“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这一“总体”不再是作为客体的总体,而是作为主体的总体,即作为再现在人的思维中的“思想总体”。因此,思想总体起始于具体总体,另一方面,思想总体又再现具体总体。

从总体生成和再现的全部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总体方法论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基本要点:(1)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具体总体,是社会关系整体这一大系统中的最深层的结构。(2)思想总体对具体总体的再现是一个过程,过程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因为具体总体作为社会经济运动客体,是独立于思想总体而存在的,是用思维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3)构成思想总体的基本要素是经济范畴。其基本特征是:范畴所反映的“主体”及范畴本身的既定性;范畴对“主体”反映的局部性和单面性;在总体内,范畴的先后次序的排列,并不取决于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而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即取决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中的地位。

(二)总体结构中范畴的二重性和完备性

构成思想总体结构的基本要素是范畴。其具有自然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的二重性,或者一般规定性和特殊规定性的显著特点。在《货币》章中,马克思提出商品“二重存在”的问题。(1)商品所具有的二重存在形式:作为产品的自然属性和作为交换价值的社会属性。(2)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总体中的商品范畴,它的社会属性——交换价值——也具有二重的存在形式:作为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的商品和作为“象征性”交换价值存在的货币。在《资本》和《价值》章中,马克思结合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对总体结构中范畴的二重性的基本性质作了补充论述:第一,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劳动及其物质对象尽管都包含着社会规定性的范畴,它们之所以成为总体内的要素,并不在于它们具有“一切生产时代”都有的一般的社会规定性,而在于具有适合既定的总体所具有的特殊的社会性。第二,一般地说,总体结构中范畴的自然属性,只起着社会属性的物质承担者的作用,范畴的自然属性本身并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清晰地阐明了范畴中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转化的特殊规定。因此,笼统地认定,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完全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范围,并不符合马克思对总体结构的理解。

构成思想总体要素的范畴,不仅具有二重性,而且还具有完备性。作为总体要素的范畴,并不是历史上正在形成的范畴,而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中的最成熟、最完备的范畴。“最现代的社会”意义上的范畴,并不断开历史的链环,相反,它要极力映现出范畴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这是因为:(1),完备的范畴中留下的历史的印迹,对探索过去社会中范畴发展的过程具有最重要的意义。(2)完备范畴自身的完善过程,也就是范畴在历史上的形成过程。在既定的总体结构中,范畴的完备性就是范畴内在规定的纯粹性和一般性。总体结构中,各种现实关系同它们范畴的规定都被看作是相一致的,或者说,范畴所概括的只是各种现实关系的一般性质和纯粹形态。

(三)总体结构中范畴转换的有序性、关联性及开放性

构成总体结构的要素是范畴,而范畴间确定的联系受制于总体又决定了总体结构的性质。首先表现为范畴转换的有序性。马克思对有序性问题做了以下三方面的论析:(1)在总体结构中,范畴的次序并不以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为根据,而是完全取决于它们在既定总体内部结构中的地位。(2)在一定限度内,范畴转换的有序性与现实历史过程中范畴形成的次序具有同一性。(3)总体结构中范畴转换的有序性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表现为规定性不同的范畴之间的层次转换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同一层次间规定性不同的范畴之间的转换关系。

总体结构中范畴运动的关联性指的是范畴运动中同时性和历时性的统一。马克思对资本积累和资本原始积累这两个范畴转换关系的理解,集中反映了范畴运动关系性的基本性质。在总体结构中,资本原始积累范畴和资本积累范畴之间的转换,必然呈现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积累之间的历时性。第二,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积累之间的同时性。通过对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积累范畴历时性关系的考察,一方面深化了对总体各范畴运动连续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深化了对总体自身的运动趋势的认识。不难看出,马克思对总体结构中范畴运动关联性的论述,不仅深刻地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性和社会性,也为我们理解总体方法中历史和逻辑之间的统一性关系开辟了广阔的思路。

总体结构的开放性突出地表现在马克思从整体意义上对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重构与反思上,即马克思从提出《政治经济学批判》“五篇计划”,到提出“六则计划”,最后到提出《资本论》四卷结构的变化上。批判了西方学者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结构变化问题的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方法论上的确定性,并不能取消马克思政治经济结构上的可变性。“五篇计划”和“六册计划”,只是马克思构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外在结构,只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上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的内在结构,只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上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的内在结构的外在表现形式。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内在结构的理解,并不是一次完成的。思想总体是在对具体总体的反复的探讨中发展和成熟起来的。因此,随着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内在结构理解的深化,必然引起外在结构形式的局部变化。总的来看,马克思最后形成的《资本论》体系尽管没有舍弃“六册计划”,但它也不单纯是原先“六册计划”中的第一册《资本》的一部分,而是做了许多修改的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从来不认为自己既定的理论体系是一个终极的、封闭的结构。相反,随着对既定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研究的深入,马克思也不断完善和发展反映这一结构的理论体系和理论范畴。通过对具体的反复研究,通过对具体总体发展中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反复研究,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结构也不断做出修正,以使思想总体更准确地再现具体总体。这正是马克思总体结构开放性的实质所在。

二、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特征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时间,有的学者上溯得较早,认为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写作《共产党宣言》时,已经出现了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同时也认为,《共产党宣言》已经对经济全球化的性质和特征作了基本的论述。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并不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事实。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确实指出:“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1]但是,这些并不构成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征象。实际上,经济全球化的出现是以两个基本事实为前提的:一是跨国公司规模和力量的迅速膨胀并成为连接各国、各地区经济交往的纽带;二是国际垄断资本的形成及其势力的扩张。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可从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起点,至今已经走过360年的历史进程。这360年,大体可以120年为一时段分作三个阶段,即从1640年到1760年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确立阶段;从1760年到1880年为自由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从1880年至今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撇开前两个阶段不说,从1880年开始的最近120年,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演进和调整是以垄断为主线的。其中前60年为私人垄断,接着40年为国家垄断,最近20年为国际垄断。正是由于在120年间,私人垄断发展到国家垄断,再发展到国际垄断,才使经济全球化具有现实可能性。如果说,跨国公司的迅速膨胀是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微观基础,那么国际垄断资本的形成就是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宏观条件。所以,对经济全球化的理解,既不可能脱离跨国公司发展的基本事实,也不可能脱离垄断资本国际化的基本事实。这两个基本事实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逐步形成的,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最近20年来世界经济关系发展的现实。

对经济全球化的理解,已经成为经济理论界的热点问题,其“热”的程度甚至超出经济学界。许多研究者从五个方面来概括“全球化”的内涵,即把经济全球化视作对生产、贸易、投资、金融和信息等五个方面全球化的概括。这是有其合理性的。第一,这是从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角度来理解问题的,所涉及的生产、贸易、投资、金融和信息等资源、要素或条件,都同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直接相关。第二,这是从市场经济作用和范围的扩大角度来理解问题的。经济全球化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大大突破了资源配置的界限,使资源配置由一国范围扩展到国际范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积极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就是期望本国资源或要素能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最优配置;经济全球化也确实为各国资源或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不容否认,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结果,是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演进的结果,是人类文明在经济形式方面进步的重要表现。对经济全球化只作以上这些理解,显然是有局限性的。因为这些理解主要还只停留在生产力层面和资源配置层面的分析上。既然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我们就不能只作生产力和经济体制层面的分析,应该提出新的任务,要研究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部发展所蕴涵的国际生产关系的实质,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或国际生产关系性质。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经济全球化,要着力于国际经济关系新变化中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伊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就提出了“世界体系论”。我们未必赞成“世界体系论”的所有观点,但“世界体系论”毕竟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即如何从国际经济关系的整体上来理解世界经济体系的新变化。这些新变化就是最近30年来逐渐演变而成的经济全球化(20世纪70年代初,还没有经济全球化的说法)。沃勒斯坦提出的“中心一半—”的“世界体系”学说,既从整体上描述了世界经济的体系性,强调了世界经济运行上的统一性,又分解了世界经济体系的各个层面,研究了“中心”、“半”和“”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阐述了三者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对立的格局及其性质。沃勒斯坦的观点,对理解当今经济全球化的现实是有重要启示的。

在对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本质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存在的三个并行但却相悖的事实:第一,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效率在不断增长,但这种效率增长产生的“红利”却在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着不公正、不合理、不公平的分配,效率与公平背道而驰。第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并没有越来越走向“趋同”,而是越来越走向“两极分化”。经济全球化与经济在全球范围的两极分化是并行的并且是严重对立的。第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人们往往强调全球经济的所谓“一体化”、经济利益的所谓“共同性”,但在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世界经济格局的急剧变化更加突出了国家的安全问题。面对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如何维护国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问题提到了重要的位置。在推进经济全球化的同时,突出维护国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对这三个并行但却相悖事实的深刻理解,必然进入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层面。

三、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对经济全球化研究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的总体方法为我们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导意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总体分析方法分析研究经济全球化问题,就是要从总体上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本质,要透过经济全球化的现象看到经济全球化的本质。

1.对经济全球化概念的把握,一是必须从总体上而不是从某一方面进行整体的理解,二是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范畴出发对其给予较为准确的阐述。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服务、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不断地进行着物质生产的全球化过程和一定生产关系的全球化过程。既是指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在全球化范围内相互融合的历史过程,也是指各个不同类型的国家、各种不同类型的生产方式在全球经济中的现实体现。从生产力方面来看,经济全球化指的是在货物、资本、生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加速发展的条件下,全球市场经济进一步形成,国家和其他政治经济力量出现整合和重组,各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高度融合,并通过不断增长的各类商品和劳务的广泛输送,通过国际资金的流动,通过技术更快更广泛的传播,形成相互依赖关系和各国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考察,经济全球化是由于资本的扩张本性和增值需要而使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济相互融合日益紧密,逐渐形成全球性的经济关系的过程。由于资本的本质是追逐最大化利润,因而资本的扩张必然带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经济全球化在—定的生产力水平下产生,并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性质。社会属性体现经济全球化下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经济全球化的二重属性,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能量和利益的同时,也给国际生产关系带来了新的变化,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超越与国家的矛盾和对立以新的形式表现了出来,世界经济中新的大量不平衡、不平等和不稳定现象正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发展起来的。

2.确立经济全球化研究的视角。当前国内理论界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大多是从生产力层面的角度,集中于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的基本资源和要素配置的变化上。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要重视生产力层面的研究,因为经济全球化既是世界生产力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必然会促进全球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和产业结构的最优调整。但是,作为对一种国际经济现象的分析,经济全球化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生产力层面的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上,而必须研究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研究经济全球化中体现的国际经济关系或国际生产关系。因为如果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研究中把生产关系从经济全球化的整体研究中分离出来,就不能从物质生产中剥离出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就不能真正理解一定的经济全球化的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本质,就不可能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更谈不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

当然,这绝不是说,研究经济全球化时只是抽象地、孤立地研究国际生产关系,而是要联系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国际层次上的上层建筑来研究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生产关系,并且把这种研究放在特定的地位,因为正是由于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相互依存度的提高,才使经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全面的、自由的流动,世界各国经济更紧密地联结为一个全球经济的各种资源流动方式,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与整个世界经济的变动相互影响、互相制约,从而使经济全球化得以产生和发展。然而,由于资本主义在经济全球化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或者说,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向全球的扩张,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经济关系才有利于垄断资本对垄断利润的追求和发达国家经济利益的获得。因此,研究经济全球化必须联系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来研究国际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

总之,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必须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从社会的和历史的整体关系上理解国际生产关系研究在经济全球化研究中的特殊地位。一方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必须把国际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来研究经济全球化的本质,从根本上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基本特征、影响和作用。另一方面,还必须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理论、观念的相互联系上确立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生产关系的研究,把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放在“世界生产力发展——国际生产关系(国际经济基础)国际上层建筑”为主要序列的社会结构当中,形成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发展中现实和历史相统一的整体观念。

3.运用总体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生产关系,主要是运用马克思提出的“生产是总体”的命题和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的构成总体方法论的两个基本用语:具体总体和思想总体来研究国际生产关系。

(1)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既要研究其一般规定性,即研究“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但更有意义的是其特殊的社会规定性,即在研究经济全球化的生产力层面问题的基础上,研究世界经济中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出现的新的大量不平衡、不平等和不稳定现象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

(2)对国际经济关系历史性质的认定,是理解经济全球化下的全部国际经济关系现实运动及其发展趋势的前提,因而也是揭示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关系内在本质及其运行过程和趋势的前提。也就是说,要把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经济关系当作一个历史范畴,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对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寻找其固有的内存联系,揭示其发展规律。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总体方法运用时所研究的经济全球化,并不是历史上正在形成的范畴,而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中最成熟、最完备的范畴。也就是说,尽管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是从资本主义的最初扩张时期就开始了,从自由市场制度的建立时期就已经具有经济全球化的萌芽,马克思也就这种资本主义的世界扩张进行了大量的分析和说明;但是,作为最成熟、最发达的范畴,经济全球化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才形成起来的,这才是我们运用总体方法分析的经济全球化。它也没有切断而是要极力映出经济全球化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因为,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成熟的、完备的经济全球化所留下的历史的印迹,对探索资本主义360年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具有最重要的意义。而且,完备形态的经济全球化自身的完善过程,也就是经济全球化在历史上的形成过程。

(3)运用思想总体把具体总体的结构和过程的认识和理解再现出来。即从理论上透过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互相作用的现象把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揭示出来。即从现实来看,经济全球化是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的基本资源和要素的最优化配置,生产、贸易、投资、金融、信息等能够或者相当大程度上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经济全球化反映的是市场经济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可能或者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的经济现象的总和。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生产技术发展的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我们运用思想总体再现的经济全球化的具体总体决不是这种生产力层面的表面现象,而应该是市场经济蕴涵的国际生产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存在的上面提到的三个并行但却相悖的事实。

4.运用马克思总体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要突出对马克思总体方法的理解。笔者认为,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可以概括为总体性、社会性、制度性、历史性和阶级性五个基本方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深刻地蕴涵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总体规定性、社会规定性、制度规定性、历史规定性和阶级规定性的理解。这些对我们现在的经济全球化研究是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的。在对经济全球化问题的认识中,我们应该从总体上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理解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研究经济全球化中不同制度的规定性,研究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历史规定性等等。我们应该把马克思的总体方法结合于现时代国际经济关系新的实际的研究之中。经济全球化研究中的非社会性、非制度性和非历史性的倾向,是当前阻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和创新的主要根源之一。

全球经济论文篇(10)

要重建国际经济新秩序,就必须建立全球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约束机制(制约以实力替代规则和不遵守规则等问题),就必须确定危机发生时的全球调整责任和解决机制(全球预防危机的政策协调等问题),就必须管理和协调全球化发展中的不平衡、不稳定增长问题(全球的宏观调控),就必须建立促进发展和保护弱者利益的再调节机制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全球经济协调体系。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早解决,一旦各种矛盾交织激化到一定程度,全球化进程仍可能会出现逆转和倒退。 目前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谁来主导国际规则的制定。过去全球利益矛盾的激化往往导致武力和战争。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当今的全球利益矛盾和冲突应更多采取谈判与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即使如此,当今的全球市场机制和规则,并不能有效解决全球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和国际合作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全球发展机制中的政策协调问题。如果全球贫富不均的“马太效应”日益扩大,被边缘化的国家、组织及弱势群体势必将成为经济发展不稳定的一个主要根源。因此,在当代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一方面要逐渐形成一套国际通行的市场开放规则和规范,另一方面在新规则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同时制约用实力誊代规则的不良倾向。中国入世后,将在这两个方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建设和新规则制定做出贡献。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现有体制的新挑战 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是全球开放,这就必然加剧全球竞争,改变现有的国际分工和交换格局,形成对世界各国现有体制的激烈冲击。

这种冲击和影响是全面、深刻的。它不仅要求世界各国进一步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和开放市场,而且市场开放的范围从传统的货物市场扩大到服务市场、农产品市场、知识产权市场、金融市场、电信市场以及各类要素市场,最终实现全方位的市场开放;不仅要求有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以便利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且要求各国经济的微观基础和财产结构对外开放,以适应企业跨国并购,建立全球生产和经营网络的需要;不仅要求开放贸易、投资和生产等经营性活动,而且要求开放各国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通讯和金融基础设施,以适应IT革命、物流革命、组织管理革命以及推行全球供应链管理的发展需要。同时,经济全球化还要求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必须是开放透明的 ,实行非歧视原则,并接受国际监督。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各国的宏观经济调控体制正面临着重大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综合国力的较量已取代军备竞赛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内容。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这就要求世界各国的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贸易体制、科技教育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形成改善供给效率,挖掘增长潜力,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平台;就要求各国调整本国的企业制度、企业组织管理、企业创新机制,形成适应全球化的微观基础;就要求开放本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电信、物流等领域,发展全球竞争力。

在现阶段的全球竞争中,金融创新和跨境金融联系的不断扩大,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和虚拟经济的发展,使全球化进入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在跨国公司的推动下,跨国并购已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发展全球生产和经营网络,已成为全球化中“超国家”的重要力量;提升全球综合物流的运作能力,重视人才、知识管理和创新活动,已成为现代企业取得竞争能力的关键。这一系列变化,对各国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提出了新的挑战。 民族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从两个方面对民族国家提出了挑战。一方面是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在逐步让渡给“超国家”的组织和机构。

这包括:(1)国际多边协议和规则要求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部分让渡。如WTO规定的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实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多边贸易协定;IMF规定的实行货币可兑换、资本账户开放以及健全国际金融监管机制等规定。(2)各种国际机构规定的经济主权部分让渡。如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劳工和妇女权利保护等,都会制约本国政策的实施和有效范围。(3)地区一体化组织规定的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一体化协定以及各种跨境宏观政策约束等项规定。在欧洲,已明显出现了各民族国家融合为大邦联经济体的趋势。另一方面,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正面对着微观组织变化的蚕食。如跨国公司、非政府机构以及其他微观组织形成的对民族国家政府作用的影响和制约等;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产生的跨境扩散及影响,对民族国家的传统管理方式也带来诸多的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经济管理体制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转变。 从历史上看,早期的经济全球化是由资本主义国家推动的,表现为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在当代,一方面传统的资本主义转化为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如美国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欧洲大陆的福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其他国家实施的各种混合体制的市场经济;同时,全球化也把资本主义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大大拓展了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也通过市场化改革,走向市场经济。在全球化时代,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同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制度竞争成败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全球化必然是各种不同的市场体制相互混合、相互竞争,各种体制同时并存、不断变革的时代。只要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存在,探索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就不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因此,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各种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各国经济管理体制能否适应未来的变化,能否通过体制创新创造出更有生命力的新体制,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三、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体制上。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国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正在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客观上迫切要求加快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一)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 本轮经济全球化仍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主导的,这就必然涉及在积极参与全球化过程的同时,如何保持和发展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问题。在 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既处于全球化的上升阶段,同时其固有的内在矛盾也不会消失,而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不断激化和爆发。因此,从长期看,社会主义将在资本主义全球化中获得复兴而不是终结。 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一是加剧了制度竞争,必然形成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压力。在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模式和发展经验的情况下,就迫切需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制度创新。 二是加剧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竞争,必然形成综合国力较量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进行科技创新,加快调整束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传统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与中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能够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加快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是增强中国综合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中国科技创新的重点:一方面是把国外和本国自主开发的科研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并应用创新科技改善传统产业,发展新兴服务业;另一方面,则迫切要求提高中国的全民族文明素质,包括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基础教育体系。

三是加剧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必然加大社会经济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微观基础和产权结构的改革,培育和发展一批有核心竞争能力的跨国公司,扶持和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化的实力及能力。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及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尤其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城镇与农村地区的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健制度、扶助贫困地区及弱势人群的社会自愿援助体系;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等。 在中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经济制度,就要从实际出发,把富民强国放在首位,充分利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成果和发达国家创造的先进生产力来发展自己。同时,要在全球体制竞争中保持、发展和完善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

(二)经济全球化对完善中国市场体制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新变化,势必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全球化扩大丁市场配置资源的边界,使大企业有条件在本国、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选择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微观规制改革,放松政府管制巳成为各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重大政策调整;股东资本主义正替代法人资本主义,促使各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势必对僵硬的经济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冲击。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不仅要求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开放,而且要求中国未来的体制对全球变化趋势有更灵活的反应能力和调整弹性。

二是将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将导致国际经济环境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国内经济,从而影响国内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稳定。国际作用机制主要包括:(1)周期的影响。如全球经济减速甚至陷入衰退,将通过对外贸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股市、汇市以及对未来的预期等渠道对国内经济增长和发展前景产生严重影响。(2)政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占世界经济总量大的发达国家,根据本国宏观经济形势而采取的货币、财政收支、利率、汇率政策以及对外经贸政策,都会通过国际传递机制对中国宏观政策产生影响。(3)外部冲击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外部冲击主要影响中国宏观增长态势。而在中国结构转型和大的体制调整过程中,外部冲击很可能加剧国内经济的不稳定。(4)产业的影响。当国际上出现大的结构转换时,国际产业新分工体系及产业转移,跨国公司的竞争战略调整及创新浪潮,都将对中国的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产生影响。这就要求中国及早建立适应全球化变化的新调控体系,从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短期稳定与长期发展、需求变化与增长潜力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抵御和消除国际经济变 化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三是对中国经济的微观基础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球化环境中,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占据主体地位。

要提升企业竞争力,就要创造更便利的企业创业环境,更宽松的企业创新体制条件,更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平台,以及以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为中心的微观规制制度。现阶段,西方跨国公司的竞争力重点已转向了服务经济、知识管理以及发展全球运营和管理网络体系的阶段;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跨国公司,其竞争力重点也开始转向高增值制造业、应用和创新科技产业以及为大跨国公司提供配套的制造、营销与研发等领域。发展中等技术、中等增值含量的制造业,发展精细、高效,特色的多元化现代农业,发展金融、电信、物流和专业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中国下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将转变为全球化的综合战略。这将对中国传统的微观经济管理体系提出更大的挑战。 四是将对中国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当前,金融一体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动力。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之上的贸易全球化规则体系,正在向建立在后工业文明基础上的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方向转变,由此将引发全球经济体系的根本变化。在金融、技术和服务成为国际竞争的新手段的条件下,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在内的风险管理市场体系,发展与国际连接的信用、结算和信息网络体系,有效打击网络诈骗和犯罪,加快金融和信息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新的挑战。 (三)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影响 本轮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传统的进口替代体制或出口导向体制开始转向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无疑是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基准。要适应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建立一个对内外资、内外贸、内外企业都适用的非歧视性的、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市场体制,既是WTO规则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从国际的一般发展规律看,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首先要求国内有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包括:运作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都共同适用的竞争政策,比较完善的市场秩序管理规则体系。国内市场经济的一体化程度越高,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才能更有效。而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则是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推进的,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全球化环境中发展开放型经济,比在国内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大的挑战性。从这个角度分析,中国加入WT0后所面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压力和难度,甚至超过了1979年的改革开放。 因此,在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规则的基础上,要及早研究和制定符合中国具体国情、发展阶段和长远目标的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战略。

这包括:一是始终把握住市场开放不能损害中国根本利益的原则;在短期内不能形成对中国主要产业、企业、就业和国际收支的过度冲击;不能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产业安全和制度安全的底线,做好应对预案。二是在全面履行市场开放承诺的基础上,下大气力从体制上解决阻碍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创造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制定以供给效率为中心的税收、外汇、信贷、研发支持等激励机制,完善定位明确、廉洁高效的政府职能。三是研究和制定开放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扶持和保护政策体系。充分利用WTO的例外条款、特别保障条款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对待的相应条款,在履行承诺和重守诚信的条件下,通过立法、行政和社会力量,扶持和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基础产业和敏感产业。同时通过立法制定相应的扶 持和保护措施的执行、终止、奖惩、修订及监督程序,以及这些措施有效性的评估机制。四是要建立宏观预警、监控和保障机制,把可能发生的外部冲击、内部不确定性扰动以及中长期结构转型时期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的范围内。

同时,进一步完善微观的风险管理体制,包括建立抵御外汇风险、资产风险、价格风险等风险的管理工具。 四、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在全球化竞争中,体制竞争是第一位的。要建立有利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体制软环境,政府职能转变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这就要求我们以加入WTO为契机,把企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地归还企业;把政府的职能真正转变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来,加快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和完善。目前,中国现行的政府管理方式和政策手段,在许多方面还不适应这个要求。包括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完全确立起来,一些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比较严重;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行政管理体制、方式在许多方面不符合应对全球化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经济运行和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调整、清理和解决,将严重制约中国企业应对外部竞争压力的能力。

因此,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建立适应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在未来5-8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其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产权结构。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要求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要有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现阶段所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又要求所有制结构是开放的,在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会有更多的外资企业到国内来投资办厂,并且会同更多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组成各种形式的合资企业。因此,只有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保持所有制结构的开放性,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外国企业到国内投资的需要。实际上,包括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有利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也要有利于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个体以及外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为各类企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要由国家控股外,鼓励非国有制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以适当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 再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全球化环境中,进一步加强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及相关立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避免无序恶性竞争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难度更大、范围更广、任务更加艰巨,不仅要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来确定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宏观调控手段,防范和化解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国内经济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保持宏观经济的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促进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后,参与经济全球化还要求建立和完善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体制,使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有利于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的差别,主要在于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除了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之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其他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机制以及宏观调控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共同点。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而且要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建立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规则,便于企业参与国际竞 争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五、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 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在外贸体制、利用外商投资和扩大对外投资,汇率制度和形成机制,以及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等方面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要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关税、减少数量限制和规范配额管理,按照非歧视原则对外国产品和服务实行国民待遇。同时要借鉴和采用国际标准,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有效实施健康、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检查检疫和疫情监控,防止有害物质和生物通过贸易渠道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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