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市场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2:57

银行业市场论文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1)

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利率、汇率等金融工具在国内外的金融市场所开展的投融资以及交易业务。这些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商品市场等。金融市场业务可以利用的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汇率、利率、商品以及股票和债券等不同的金融手段。从广义上来讲,资产管理、托管以及某些金融业务也属于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范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面临着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新形势,商业银行应该紧紧抓住金融市场业务发展的政策机遇,提升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业务方面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具有如下特点: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业务的开展来实现多元化的资产配置,优化资产和负债结构,对银行资金头寸进行平衡并有效降低金融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开展可以有效降低资本占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银行资本的充足,缓解了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压力,实现了盈利增长模式的转变。

一、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可以开展投融资业务

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开展的投融资业务分为投资业务和融资业务,是市场主体为了获取收益并满足自有资金的流动性需求,利用货币和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进行的投资和融资等业务活动。投融资业务是商业银行获取收益的重要渠道,其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的投资品种。融资业务主要是指通过同业拆借、短期证券、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来进行资金的融入和融出。

二、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可以开展利率交易类业务

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可以通过即期、远期以及掉期利率等金融工具进行投资、套利等交易活动来规避利率风险并获取收益。政府债券、金融机构债券等债券交易和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利率衍生产品交易都属于利率交易。我国商业银行利率交易类业务主要体现在现券买卖、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以及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和债券结算业务等业务品种方面。

三、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可以开展汇率交易类业务

汇率市场内在特定的交割日遵循一定的汇率而进行的不同货币间的兑换业务就是汇率交易类业务。我国的银行汇率交易类业务分为人民币汇率业务和外币汇率业务两个部分。

四、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可以开展商品交易类业务

商品交易是指市场主体利用期货、即期等金融工具开展的与商品有关的交易活动以实现自身套期保值以及套利等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开展黄金、白银和铂金等贵金属的实物或者账户交易。为了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推进债券组合管理,考虑到各类券种的流动性水平、税收效应、信用风险,及时对资产进行优化处理。

五、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可以开展信用交易类业务

直接以信用风险为交易对象的金融业务种类为信用交易,而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合约,将信用风险从贷款、债券等基础资产中剥离出来并进行转移的金融业务种类为信用衍生产品。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是一种中性的金融风险管理工具,然而在实际的交易操作过程中,监管的不到位以及某些激进的投资者抬高杠杆率的投机行为都会导致其规避风险作用的削弱和丧失,甚至会由于杠杆率过高而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

六、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可以开展承销交易类业务

承销业务是一种债务和融资的发行工具,可以为政府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提供服务,进行股票和债券的承销以及资产证券化服务。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承销业务获得迅猛发展。同国外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在投资品种、资金配置、业务结构以及投资收益率来看都和国外有着很大的差异。究其原因,国内外监管环境和投资环境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进行诸如股票类的投行业务时,在投资的业务种类和投资规模上面我国的银行机构受到很大约束和监管,导致我国的金融市场存在资产证券化水平较低,债券市场规模较小,信用类产品的发展相对落后的问题。我国金融市场创立较晚,金融机构数量少,使得境内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数量少,缺乏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市场的流动性受限,金融市场无法获得快速发展。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境外投资的经验少,缺乏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需要经验的不断积累。

参考文献:

[1]阮永平,何雨晴,王琨鹏.上海自贸区银行业发展的创新转型之路[J].对外经贸实务,2015(10).

[2]陈捷.构建新型投资金融业务经营体系——基于海南省金融市场的实证研究[J].海南金融,2015(10).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2)

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重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决定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1996年以后,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了境内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试办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逐步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尤其是2004年,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步伐:1月1日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3月25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10月29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央行只确定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

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是一个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向高水平、由简单形态向复杂形态转化的过程,商业银行在迎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利率风险的加大,将会扩大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利率波动所引发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1.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率而言)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着利率的变动而变化。在分析这类资产时,须对可能受到利率波动影响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加以分析,即对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加以分析。如果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为正缺口,当利率下降时商业银行有利息损失;如果利率敏感性资产小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为负缺口,当利率上升时商业银行有利息损失。缺口越大,银行所承担的利率风险就越大。例如,如果银行以短期存款作为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的融资来源,当利率上升时,贷款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但存款的利息支出却会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增加,从而使银行的未来收益减少和经济价值降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较低,不产生利息的不良资产较多,资产负债结构匹配布合理,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间相对固定的负缺口较大,资产负债结构原未调整到有利于应对重新定价风险的状态。

2.收益率曲线风险

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也会使收益率曲线斜率、形态发生变化,即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形成收益率曲线风险,也称为利率期限结构变化风险。斜率为正的收益率曲线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没有收益率曲线风险;而斜率为负的收益率曲线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低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有收益率曲线风险。

我国银行间国债市场2004年底的收益率曲线在6年半至13年之间的斜率为负值,这表明我国已经发行但尚未到期部分国债面临较大收益率曲线风险。根据中国国债信息网公布的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商业银行2004年底所持有的国

债面值已经超过3万亿,如此大的国债余额在负收益率曲线的情况下,市场风险非常大。

3.基准风险

基准风险也称为利率定价基础风险,是另一种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所依据的基准利率变动不一致的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重新定价特征相似,但因其现金流和收益的利差发生了变化,也会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例如,一家银行可能用一年期存款作为一年期贷款的融资来源,贷款按照美国国库券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而存款则按照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每月重新定价一次。虽然用一年期的存款为来源发放一年期的贷款,由于利率敏感性负债与利率敏感性资产的重新定价期限完全相同而不存在重新定价风险,但因为其基准利率的变化可能不完全相关,变化不同步,仍然会使该银行面临着因基准利率的利差发生变化而带来的基准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调整存贷款利率,每次调整中存贷款的利率变动都是不同步的。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最大利差达3.6%,存贷利差处于起伏不定的变动中。在利率市场化之后,这种存贷利差的变动将更为明显。

4.期权性风险

期权性风险是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隐含的期权。一般而言,期权赋予其持有者买入、卖出或以某种方式改变某一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的现金流量的权利,而非义务。期权可以是单独的金融工具,如场内(交易所)交易期权和场外期权合同,也可以隐含于其他的标准化金融工具之中,如债券或存款的提前兑付、贷款的提前偿还等选择性条款。一般而言,期权和期权性条款都是在对买方有利而对卖方不利时执行,因此,此类期权性工具因具有不对称的支付特征而会给卖方带来风险。比如,若利率变动对存款人或借款人有利,存款人就可能选择重新安排存款,借款人可能选择重新安排贷款,从而对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客户有权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偿还贷款,每次利率调整后,都会出现大量提前提款或还款的现象,可见我国商业银行所承受的期权性风险之大。

三、对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1.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控制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偏重于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而对利率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重视不足,没有专门的内部机构来管理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要成功应对市场风险,必须树立强烈的利率风险意识。商业银行必须认识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利率风险必将成为其主要业务风险之一,利率风险将渗透其各种业务活动,且将影响其盈利模式。商业银行必须从经营观念上高度重视利率风险管理,设立专门的利率决策机构,从产品设计、风险控制等各个业务环节全方位落实利率风险管理,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在利率市场化的大潮中生存发展。

2.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适时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来转移凝聚在我国商业银行头上的市场风险。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等,既增强风险的分散化效果,又不会对既有的客户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3.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人的业务。我国商业银行90%的业务仍是传统的存贷业务,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所承受的市场风险将越来越大。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业务规模小,收人水平低,与外资银行差距非常明显。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已普遍占到总收人的60%左右,多的达80%。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增强金融创新意识,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对

传统业务的依赖,逐渐降低利率风险。

4.提高资本充足率

银行资本金是决定其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利率的走向是难以预测的,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强弱。因此,必须尽快使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达到《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增补资本金最快的途径:一是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二是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筹资。总之,银行应从多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5.建立合理的产品定价体系

利率市场化使我国商业银行进入自主风险定价时代,产品定价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定价不合理会使商业银行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是商业银行有效配置资源参与竞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商业银行应从传统的信贷定价模式中跳出来,主动加强金融资产风险度及盈利能力的分析与研究,为合理定价与有效配置资产奠定基楚。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确定每一时期的利率定位、利率政策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建立以效益为中心,高效协作的产品定价机制。

6.加快人才培养

利率市场化导致银行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必须有一支靠近市场、贴近客户,对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具有敏锐分析能力的专业队伍,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增强自身竞争力,应对利率市场化大潮的到来。

7.银监会应加强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监控

银监会应定期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完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监管中发现的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问题,商业银行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银监会可以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整改建议,包括调整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模型、假设前提和参数等方面的建议。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有效采取整改措施或者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采取严厉措施,防止其市场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2005、1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3)

1.国家调控宏观经济,银行经营风险增大

①国家经济运行机制发生根本性改变,银行业原有的经营优势逐步丧失。从我国国内的经济环境来看,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深化,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重要变化,主要表现在市场供求结构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由供给制约转向需求制约,经济波动的周期也由计划周期转向商业周期。经济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销售困难,国有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国民经济生活中的系统性风险增大,开始逐步进入高增长之后的大调整时期。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结构和效益有待改善,社会平均利润率降低,这都将深刻地影响到城市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方式和盈利能力,使城市商业银行原有的经营优势逐步丧失。

②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到位,国内金融环境暂时陷入萧条。一方面,受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因素影响,1990年代末,我国市场物价曾连续几年出现负增长,对企业生产发展、经济效益和投资信心都产生了明显的不利影响,致使我国金融运行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通货紧缩现象。通货紧缩对商业银行的直接影响就是各层次货币供应量增速偏低和金融深化过程放慢,这导致银行负债业务资金来源减少。具体对城市商业银行而言,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惜贷和企业投资信心不足,派生存款减少,给城市商业银行存款负债业务的增长带来较大阻力;二是大中型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企业改革滞后、效益低下且负债率较高,使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中累积的不良资产总额迅速攀升,有的银行甚至已经接近国有商业银行水平。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储蓄存款所占比例很小,资金来源稳定性差,通货紧缩更加大了其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为启动内需和拉动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如2001年起对储蓄收入征收20%的利息税。从宏观上来看,这一政策的确起到了预期的效果,储蓄存款增长率明显回落,社会经济也有了新的起色,然而在微观上却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其直接表现就是储蓄存款增幅急剧下降,有的甚至在存款总额上也出现了负增长。这部分稳定性较好的存款减少,既给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匹配带来了很大难度,也对其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加入WTO,业界竞争日趋激烈

①金融业对外逐步开放,外资银行开始竞争国内市场。长期以来,银行业在缺少竞争的情况下导致服务产品单一,服务质量较差,政府不得不设置大量壁垒,以分隔内外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逐步消除,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的外资银行无疑对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构成了极大威胁。面对世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浪潮,银行业面临着日益增强的竞争压力,从目前已经对外开放的长江、珠江三角洲的实践情况来看,外资银行的引进已经给当地的城市银行业带来了冲击,其主要表现在:市场份额下降,中间业务量减少,大批业务骨干和优质客户群流失,“南京爱立信投奔花旗银行事件”就是一个实例。此外,从世界金融发展的态势来看,与经济全球化伴随而至的金融一体化,辅之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传统的银行业务都提出了挑战,金融业未来将面临着国际化、市场化和知识化的三大发展趋势。就城市商业银行而言,国际化意味着其要面对国内大商业银行和发达国家跨国银行的双重竞争;市场化则意味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城市商业银行将失去政府在业务、地域等方面的保护;知识化虽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但对城市商业银行却可能意味着经营成本、融资成本的扩大,因为其资金实力能否支撑设备的更新与网络的维持是一个问题。

②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国内竞争加剧。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国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并非是在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后才产生的,其实在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初我国政府对金融业进行深化改革时便已经开始,只不过一则遵循的是潜移默化渐进式发展模式,另一则又都是国内企业,因而并未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事实上就算是在入世五年后,我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外资银行也可能会因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在某些领域内(如信用卡)与国内各商业银行展开厮杀,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竞争只可能发生在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随着国内外市场经营环境的改变,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市场定位重新部署战略,城市商业银行来自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也将越来越明显。首先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和体制上的原因,我国传统的大宗业务绝大部分仍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如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部级企业集团(部委)结算往来、事业经费拨付等基本仍由指定银行办理。资金的趋利性原则在计划指令和政策干预下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市场竞争的不平等仍然存在。同时,由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改革转轨步伐,并将业务发展中心转移到中心城市,使平均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小,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开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而且城市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重点被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和结算领域,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优势和网点优势相比,明显处于相对劣势地位,竞争的结果必将导致城市商业银行在利润和收益上付出代价。其次是跨区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承担着四大国有独资银行所不具有的生存发展压力,因而从一开始就注重按照标准的现代商业银行管理运营模式确立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基本上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结构,产权清晰,制约力强。它们虽然没有政府补贴,但不承担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很少有政府干预,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生存发展的行为目标指引下,管理严密、机制灵活、经营规范、服务完善,利用竞争手段开拓市场,其行为特征的市场化和竞争性远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甚。中国银行业的并购重组行为也首先出现在这些银行之间。如1996年广东发展银行收并中银信托投资公司,1999年3月中国光大银行整体收购原有中国投资银行29个分支行的137家营业网点。这些都表明区域性银行通过克服自身所处的不利境况,初步打破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度垄断的状态,并以优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确立了竞争优势。

③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深化,政策环境日趋严格。第一,国家利率连续下调和财税制度改革,使银行利润空间缩小。1993年7月到2002年3月不足十年的时间里,央行连续八次下调利率,而且从我国新发行的国债利率低于银行利率的情况来看,在近期内央行极可能将继续下调利率。由于我国金融产品的单一现状,银行的主营收入是存贷利差,利率的迅速走低致使存贷利差明显缩小,银行失去了高利润收入的政策空间。此外,金融新政策出台,使金融业利润趋于平均化;而财税新政策的施行,包括“坏”或“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的改革和税率结构的调整,又进一步压缩了银行业的利润空间,使得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形势日益严峻。第二,国家大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银行资金与用户大量分流。近年来,为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完善,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鼓励三类企业、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和个人投资者入市,这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大大分流了银行的资金来源,特别是保险资金入市后,对银行的资金来源和经营管理影响巨大;二是分流了银行的优质客户,一些公司直接通过一级或二级市场筹资后,其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明显削弱,而这些企业通常是效益较好且具有发展前景的客户,这部分客户的分流和退出,使得银行贷款客户资质相对下降。尽管这种情况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在目前分业经营的条件下,其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冲击要远远大于国有银行。可以预见,随着开放基金的推出,其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影响更大。第三,国家对银行监管力度加大,限制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一方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金融安全防范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我国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更引起了央行的注意,出于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的考虑,中国人民银行全方位加大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票据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专门的法规性措施的出台,都表明了金融当局对商业银行业务监管日益加强和规范。但由于现行法规在很大程度上过于粗略,以及政策执行本身存在随意性与模糊性,又制约了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在公平、有序、健康的原则下拓展。其最直接表现在产品品种和网点的设置上,现行政策限制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使城市商业银行的政策优势已经基本丧失,在市场份额较低的条件下,造成其经营困难和优势下滑,陷入不利的竞争地位。

二、对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1.积极争取上市筹资,提高资本充足率

银行企业与传统的企业不同,它的发展往往是通过资本金的增加来扩大规模进而提高效益。银行最大的无形资产是“信用”,银行最大的风险是经营风险,而风险是大是小,信用度是高是低,关键要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根据《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核心资本的充足率至少应达到4%.从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状况来看,虽然远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好,但与发达国家的城市银行相比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提高资本充足率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而与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不同,由于种种原因,国家不可能对城市商业银行注入太多的资金,因此,争取上市成了其提高资本充足率、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关键和不得不走的一招棋。从已经成功上市的我国四个股份制银行深发展、浦发展、民生和招商银行的情况来看,上市后其资本充足率得到了跨越式的增长。如深发展,2001年底和2002年上半年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0.72%和18.96%;而浦发展,1999年11月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资本充足率即从不足8%大幅跃至19%,远远超出了《巴塞尔协议》中规定的8%的标准。

2.努力增强自身实力,寻求资本重组与合并

“大企业是有效率的,规模成为效率的代名词”,在20世纪中叶以前,经济学界流行着“以大取胜”的主导观念,虽然到1970年代以后,这种观念受到了来自企业规模大小取决于“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关系的冲击,并且根据美国银行规模管理实践,当资本超过10亿美元时,再扩大规模,单位成本反而会增加。尽管如此,随着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步伐的加快,银行并购案依然层出不穷,规模越来越大,走资本重组与合并的道路依然是银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抵御市场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而这一手段对于总资产只有一两百亿的我国许多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则显得尤其重要。城市商业银行寻求重组与合并,主要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增资扩股,由金融投资人发起兼并、重组,降低地方财政的控股比例,把自身建成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二是由个别相对而言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牵头,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成功实现联合,组建强有力的新兴的银行集团;三是引入外资银行参股投资。不过,资本具有趋利性,银行与其他微观经济主体一样,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因此不管是哪一种重组合并的方式,其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千方百计壮大自身实力,只有这样,才可能获得更多合作对象的青睐和更多的合作机会,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重组与合并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

3.准确进行市场定位,夹缝中求发展

市场定位是指银行对其核心业务或产品、主要客户群以及主要竞争地的认定或确定,从而根据自身特点,扬长避短,选择、确定“客户—产品—竞争地”最佳组合的系统步骤和方法,以达到银行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利用。简而言之,就是银行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正确选择自己的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行业和业务品种等。纵观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无不经历了激烈市场竞争的洗礼,从幼稚到成熟,从实力薄弱到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了适合自身特点的市场定位。一是体现在客户群体上,多数中小商业银行都将自身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实践也证明,城市商业银行在自身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支持了大量资信低、规模小、风险大、难以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并开发出许多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二是体现在金融产品上,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市场需要,为中小企业度身定做了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资金、技术、市场和人才方面的便利和服务。三是体现在服务区域选择上,城市商业银行往往以地理条件作为选择放贷对象的重要参考,一方面利用中小企业选择面的限制,在筹措资金上对邻近的银行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和较高的忠诚度,不仅保证了稳定的客户源,而且能够取得较高的利润率;另一方面,也迎合了地方性商业银行“支持地方企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创办初衷,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保护。此外,从中小商业银行角度看,属地原则的运用,能够充分地发挥与客户地域联系密切、熟悉客户资信与经营状况、容易监督,能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优势,充分保障了放贷的安全性和提供金融服务的效率。

4.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进行金融创新

虽然在发展的初期,由于种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定位战略上一般选择了跟随型,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上,在目标客户选择以及主要竞争地确定上,显示出强烈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同或相似的现象,但随着国家金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营环境变化,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经过激烈市场竞争的洗礼,对内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激励与约束机制,确定了“产权明晰、职责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灵活的多种优势”,对外则形成了良好的、具有较高市场灵敏度和效率的金融服务,更可贵的是,在市场战略上还逐步形成了“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的求异型定位。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商业银行行长座谈会,戴相龙行长充分肯定了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化金融改革、健全银行体系、引进竞争机制、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事实也的确如此,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成果之一的城市商业银行,如果没有探索、没有改革、没有突破,那么这些城市商业银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为对这些中小银行而言,其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发放了多少贷款,支持了多少企业,发展了多少经济,更重要的在于其为我国银行业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和新的手段,在于通过自身的改革创新,推动了整个行业从计划垄断经营向公开竞争经营的转变,在于通过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了我国银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虽然,从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实力对比来看,在现在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始终会占据着银行体系的核心位置,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地位在日益凸现。一是由于城市商业银行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金融需要;二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体制新、包袱轻、机制灵活的特点,同其他跨区域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样在金融创新方面起到了“领头羊”作用,获得了一定的社会认同。例如“电话银行”、“壹平方住房金融中心”、“24小时自助银行”等新产品就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创新。按照国务院商业银行的总体改革思路和要求,除农业银行外,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适当向大中城市收缩,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这种转变留下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与中小城镇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二是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国有大商业银行从这两个领域收缩后,国民经济体系在区域与行业中所形成的资金空洞,就给城市商业银行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将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争取较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

5.提倡城市商业银行联合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贷款

目前,四家国有银行都先后建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并剥离了一万多亿元的不良资产。相比之下,城市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改革比较滞后。从总体情况看,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和资产总额呈现继续上升趋势,但到目前为止,处理和化解这些不良资产仍然缺少有效手段,不能像国有银行一样,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资产转让与销售、资产重组与企业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全银行资产。这就给城市商业银行带来了问题,不良资产的处理和化解成本高,损失大,缺少有效转换的途径和方法。要解决这一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参照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的模式,多个商业银行联合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市场原则,城市商业银行以适当的价格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其在这方面的优势,进行专业化的处理。这样既能减轻城市商业银行在处理和化解不良资产问题上的压力,使各级经营者能够集中精神,抓好银行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而且也能使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价值回收做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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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容明高,莫建强。城市商业银行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探讨。[J]桂林发展研究,2001,(5)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营销已受到国内商业银行的普遍重视。但由于营销活动在我国金融界尚属一个新领域,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处于探索阶段,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并借鉴工商企业和国外商业银行的做法,以期尽快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体系,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一、银行业市场营销的提出

长期以来,银行业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主导地位,缺乏实施营销策略的内在动力。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金融自由化的蔓延,企业的直接融资逐渐盛行,使银行的金融中介地位大为动摇,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欧美的商业银行开始尝试用市场营销原理指导经营管理,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绩效。但是,当时市场营销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还是浅层次的,主要以广告促销为主。到了20世纪70年代,西方银行业以金融工具创新为契机,对延续一个多世纪的银行常规管理方式提出质疑,从而,市场营销在银行业的应用成为广泛话题。到20世纪8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银行业已把工商业市场营销的精髓应用于银行管理,市场营销便成为能有效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反馈外部市场信息的分析、规范、控制系统。

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在我国出现是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银行业正经历一场从未有过的根本性变革:国有银行向商业银行转换,非国有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发展壮大,外资银行开始逐步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银行服务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为了适应这种变革,市场营销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全新理论和方法,在我国银行业受到了推崇和积极的运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现状及存在的误区

(一)当前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业经过近年来的演变与发展,初步形成与市场相适应的业务拓展,同时也反映出与营销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还未真正引进营销管理,没有真正建起市场营销理念;我国商业银行在应用市场营销上还只是浅层次的,没有形成完整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体制;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服务营销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展;商业银行的金融工具创新尚未大力开拓。

近年来的金融创新主要表现在存款、储蓄的诸多新品种上,一大批适合于中国实情的金融创新尚未引进、开发投放市场。可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营销管理理念和水平上处于幼稚期,业务发展不全面、不系统、远没有体现出长远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误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还存在许多误区,主要有:强调金融产品营销,忽视服务营销;热衷于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忽视了引导客户进行消费;重视市场竞争,忽视自身准确的目标市场定位;侧重存款营销,忽视贷款及其他业务的组合营销;片面追求“拉关系”,忽视真正意义的关系市场营销;偏执于银行的“外包装”,忽视真正意义的形象建设等。

三、商业银行实施市场营销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商业银行市场营销观念的教育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刚刚起步,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营销知识的普及和营销人才的培养工作仍显薄弱,亟待加强。一些人至今对营销与市场、营销与推销的区别等最基本的概念缺乏导致工作的被动。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营销人员在营销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推行全面市场营销管理策略

推行全面市场管理策略,就是要求商业银行改变把营销应用在浅层次表面的做法。改变简单地、随潮流地、被动地运用广告等浅层次的促销活动的特点,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统的营销管理体系。市场营销计划、实施、控制应成为银行经营活动中自觉的主动的经营行为。具体地说,就是不能把市场营销看作是单个的广告、促销、创新或定位、而必须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为充分了解市场并掌握客户要求,银行要对营销环境进行认真的分析、预测,为使银行的营销目标符合其全面战略,银行要编制出合理的营销计划,包括短期计划与中长期计划。有了营销战略与计划后,商业银行要灵活运用产品、价格、促销与分销组合策略来实施计划。同时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及营销工作人员的能力限制,在营销过程中为保证营销目标的实现,必须对营销工作实施全面的控制。营销管理应协调银行各部门关系,激励各部门员工的营销积极性,共同以顾客需求和满意为营业宗旨,达到为顾客提供最佳服务和为组织创造理想利润的经营目标。

(三)实施服务营销和关系营销

首先,商业银行实施服务营销,在观念上应当树立服务质量的有效延伸的思想。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业更应重视搞好优质服务。商业银行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也才能得到顾客的长期支持和合作。其次,银行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制定新的服务项目、服务目标,追求周到、迅速、准确、安全、便利、热情的服务,同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

实施关系市场营销,也是商业银行“以顾客为导向”开展营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关系市场营销是指企业与其顾客、分销商、经销商、供应商等相关组织或个人建立、保持并加强关系。通过互利交换及共同履行诺言,使有关各方实现各自的目的。保持并发展与客户的长期关系是关系市场营销的核心内容。

要做好关系营销,商业银行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应积极维持和发展忠诚客户。市场竞争的实质是争夺客户,客户忠诚于银行上营销追求的理想境界。其次,应发展与竞争者的合作关系,避免无益竞争,达到双赢双胜目的。再次,应协调银行同政府机构间的关系,努力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为银行营销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以金融创新为核心,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发展状况,应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第一,大力推进产品创新。今后一个时期,产品创新要突出中间业务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继续以信用卡、储蓄卡为媒介,发展电子货币、网上支付、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等中间业务;发展理财和商人银行业务;进一步发展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基金托管、中小银行支付结算等业务;大力发展信用证、国际结算、外汇买卖及衍生产品;大力发展以住房信贷、汽车信贷、教育消费信贷、大额消费品信贷及旅游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第二,积极创新服务方式。结合国情,创新客户服务模式,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稳定客户关系;创新服务内容,积极满足客户的需求。

(五)树立整合营销观念,塑造、宣传商业银行品牌形象

整合营销是一种从用于营销的每一元中获取最佳效果的沟通战略。该观念认为,从各种媒介传递同样的信息可以达到最佳沟通效果。银行应经由广义的媒介如大众传媒、员工媒介(员工服务态度、质量、工作效率等),有形设施(环境、外包装等)传达银行信息,宣传银行的良好形象。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5)

2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实证分析———以中国银行为例

2.1研究范围的选取实证研究范围选取2007年至2013年,该研究范围包含两个升息周期和一个降息周期,并在2012年7月6日出现回调拐点。这段时间呈现利率频繁波动的状态,有助于研究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所面临的利率风险,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本文实证研究数据均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各年度报表整理所得。我们从易受利率波动影响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即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出发,运用利率敏感型缺口模型进行数据的分析,以衡量中行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所面临的利率风险,并对其加以有效控制。

2.2指标的选取与计算根据上文所述,本文采用利率敏感性缺口法,选取利率敏感性缺口(GAP)、利率敏感性比率(λ)、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θ)和缺口率(Δ)四个指标对中国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实证分析。对2008~2013年我国中国银行年度报告公布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将利率敏感性缺口(GAP)、利率敏感性比率(λ)、利率敏感性比率偏离度(θ)和缺口率(Δ)分别从短期、长期和总量三方面进行计算、统计。

2.3指标分析从利率敏感性缺口角度来看:只有在升息期,GAP>0;在降息期,GAP<0,银行才能获得更大收益。如果GAP>0,银行应该适当的减少资产,增加负债,以规避降息带来的风险;如果GAP<0,银行应适当的增加资产,减少负债,以规避升息带来的风险。虽然在2008年底开始的升息周期中,中行的总缺口为正,为其在升息周期下带来可观的利息收入,但是,由于短期内中行存在负缺口,因此将会产生较大的利息损失,存在较大的短期利率风险。从表中可以看出,除个别年份外,中行一般呈现为长、短期正缺口,总量正缺口的状态。如果处在降息周期,银行将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而且,中行受利率的周期性变动影响较大,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但是数据显示出一种政策调整的滞后性。这可能与中国银行自身资产规模巨大,相比中小商业银行来讲,其资产、负债结构调整的灵活性较差的原因有关。从利率敏感性比率角度来看:根据利率敏感性缺口的分析可知,当处于升息周期时,λ>1;当处于降息周期时,λ<1,商业银行才能有效防范利率风险,并且获得更多的收益。由总量指标可以看出,在2010~2013年之间,无论处在升息周期还是降息周期,一直在不断减小,越来越趋向于1,说明中行在此期间采取了被动性的策略来防范利率敏感性风险。无论利率如何变动,这种保守型策略都可以较大程度地降低利率风险,确保中行收益的稳定。而在2009年开始的升息周期中,虽然刚开始维持在1附近,但是总体上呈不断上升趋势,这会降低银行的利息收入幅度,若不及时有效调节,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银行利息损失空间将会进一步扩大。从长期指标来看,均与1严重偏离,但呈逐年下降趋势,可以看出,由于中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其面临较大的长期利率风险;但是工行对资产负债结构进行过一定的逐年调整,使得长期利率风险有逐年降低的趋势。从缺口率角度来看:总量方面,中行的缺口率从2009年开始波动较为平稳,且数值不大;短期缺口呈现波动状态,长期则由2009年开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说明:中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和总资产相比而言不大,现有的资产可能达到全面防范利率风险的目标。但是,其应注意调整长、短期缺口率,并对长、短期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匹配。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6)

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产业化政策的逐步实施和金融业在第一二产业领域内的投资稳定与饱和,各金融实体在教育业尤其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争夺日趋激烈。以我校(山西财经大学)为例: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市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在两年内先后进入学校设立点(以前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各商业银行对教育领域如此看好,根本原因在于高等教育领域的资本市场的潜在利润有待开发。

高校之所以最后成为各大金融主体青睐的对象,是和高校市场的特点和金融业的拓展分不开的。理论上讲,高校是没有产出的行业,当然,这里的产出指的是商业利益。而银行(指商业银行)是以利润为最终目的,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教育产业看作一项福利事业,银行一直没有介入高校市场的拓展,但近年来,随着教育产业化的提出和发展,高校越来越需要足够的资金给于支持和发展,同时高校也形成一个相对庞大的资金供给者,跟高校合作越来越频繁并形成一种趋势。

一银行在高校的业务现状

目前,各银行在学校的主要业务有:代收学费,发放助学贷款、教职工工资、学生补助、奖学金,吸收存款和代收电话费等。从上述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内容来看,其主体集中在中间业务以"手续费"或"折扣"的形式来获取较微薄的利润。事实上,就我国目前金融状况来说,其主体收入尚在银行的传统业务--资产业务(发放贷款)和负债业务(吸收存款),所以,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争夺尚未达到高峰阶段。

就此而言,高校市场似乎很狭窄,可开发的空间不大,但是,高校市场有其独特的地方。现在许多高等院校都是面向全国招生,有近1/3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他们每学年的学费、生活费近万元,主要是通过邮局汇款和银行异地存取服务获得。2001年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在校总人数为1175.05万人,如果省外学生的费用全部通过银行获取,以中国工商银行现行0.5的手续费结算,仅此项业务银行每年可获取196万元的手续费。然而,地方性商业银行由于其地域局限性将失去这一市场。

具体说,地方性商业银行由于其经营业务范围仅限于某一城市(如太原市商业银行只在太原市有业务)或某一地区而不是全国联网经营,事实上,其业务已经被局限在狭小的范围之内。加之各地方性商业银行均是以其前身"城市信用社"转型而来,无论其资本实力还是服务质量范围上都无法与四大商业银行相抗衡。所以,笔者认为,除非地方性商业银行开拓出别具特色的地方内容,否则必然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拖垮。

与此同时,各银行进入校园后都是采取同样的占领方式,即大量发行银行卡。这是否真正意味着他们已经占领该市场呢?事实上,某一金融实体是否占领高校市场,其标准还在于所吸纳存款(尤其是定期存款)的数量以及所承揽服务内容的多少而定。如何开拓高校市场,如何才能在竞争中获取更大的利润,有必要对高校市场进行深入剖析。

二高校市场的特点

(一)消费主体的特殊性

对于高校市场来说,其消费主体一分为二:一是有稳定收入的教职工,他们有自己的家庭、相对固定的工作,其消费主要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较多。因此,他们属于社会消费群体。二是完全依靠家长的90的在校学生,他们人数众多,不但无固定收入,而且还占了学校消费绝大部分。事实上,学生消费可以归为社会消费的一部分(其消费收入来自家庭)。但无论是教职工还是在校学生,他们作为资本需求者和资金供应者,都应是各个金融主体市场战略的重要组成。

(二)学生消费的差异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增长势头明显,官方统计显示,我国社会基尼系数为4.8-5.0之间,已接近世界警戒线。而把高等教育作为产业来发展,使得这一差距体现得更为明显,从而造就了学生消费具有较强的差异性。可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

1.以完成学业为基本目的的资金需求

这部分学生有的是来自经济不发达的农村,或是计划生育超生的家庭;有的则是由于父母下岗,或是家庭离异所造成的城市新增贫民。以华南理工大学为例,2000年新生中有30的家庭连每月300元的生活费也提供不了,更别说每年几千元的学费。他们迫切需要获得助学贷款使之顺利完成学业。

这种状况为商业银行进军教育市场提供了基本市场需求,而事实上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民营商业银行均未在这一层面打开其资产业务。根本原因在于消费群体的信用体系和担保制度很不完善,加之国家政策对学生贷款的优惠政策(一般均为低息或无息贷款)使各商业银行即使冒高风险也未必有利可图。所以他们均以放弃"高校资产业务"为代价来避免风险。

2.以个人消费为目的的消费群体

此类学生家庭条件较好,消费的步伐气息浓厚,追求时尚品牌,其消费水平已经超过一般的工薪阶层,他们迫切需要更便利的条件来满足其消费需求。

3.介于其中间的消费群体

他们有着正常消费习惯,据调查,2000年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四所高校学生的月消费均在400-600元之间。

以上两类学生的主要消费为娱乐(包含旅游,电脑,手机,CD机等),服饰和生活日用品等,这为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商品买卖还主要以现金交易为主,刷卡消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有待于银行网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笔者以为,这应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的有益探索。

(三)学生消费的周期性

在高校市场中,学生是消费的主要群体。由于学生的时间相对集中,假期也较长,紧张的学习之余,假期旅游已成为学生最好的放松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假日经济"的带动下,这一现象正呈日趋上升趋势。此外,假日购物、回家探亲等在我国经济领域中已形成了一股不可小瞧的力量。

同时,随着大学就业、择业竞争的激烈和复合型人才的走红,各种"考证热"成为大学校园的消费新热点。如现今流行的"四证一照"(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托福、GRE和汽车驾驶执照),"商务英语","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等。而各类考试的时间比较固定,如每年的1月、4月、6月和9月都是考试的高峰期,便使得在这一领域的消费具有周期性。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假期消费和考证、考研大军,另一方面,传统的定票、报名、报班等已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人们迫切需要有一种方便、快捷的服务来满足其愿望,这对以中间业务见长的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其开拓金融市场提供了可选的方向。

(四)网络消费的到来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又成了学生消费的另一增长点。2000年中国高校共有1041所,中国教育科研网覆盖了全国160多个城市,国内已经有1000多所高校的校园网高速接入该网,联网主机达120多万台,用户超过800多万人,而且正在快速上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1999200020012002

高校学生网民数量(万)496636800913

网上购物人数(万)--76160288

购物者人均年花费(元)--50120300

(居于历史数据得到)

由上表不难看出,如果每一位高校学生一年之内用于网络购物的支出是300元(2002年为例),那么学生网民的网络购物支出将达八亿六千四百万人民币。

到目前为止,网上购物支付主要局限于各类信用卡,普通拥有储蓄卡的用户还得通过邮局汇款。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而且由于时间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如果商业银行加大网络建设,提供方便的网上支付服务,那通过这一服务也将得到不小的利润。

(五)创业基金的来源

现在,在国家大力倡导创新的今天,学生创业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创业所需的原始基金成为制约大多数创业者的瓶颈。同时,学生创业担保制度极其不完善,一般而言,创业基金来源有以下三方面:1.由学校提供,但由于学校资金有限,而申请人数较多,因此只能实现少部分人的愿望;2.向家人或亲朋好友筹款,但这种筹资方式所能筹到的资金有限,不能满足较大数额的资金需求;3.向银行贷款,但由于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以稳健经营为原则的银行一般不愿意对这些项目进行融资。再者,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的要求过高,难以吸引资金投入,因此,筹资难一直是制约学生创业的主要障碍。如何打破传统的贷款信念是银行开展风险投资并获取更大利润的关键所在。

(六)金融与电信在高校市场的潜在竞争

据调查,大学生较中学生在消费上有明显提升的方面主要为服饰消费、休闲消费(主要是旅游和进出娱乐场所)、网络消费和电话卡。事实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已在大学生电话消费上大得其利。

目前,在高校校园中,主要存在以201卡、IP卡和各类手机卡并存的局面。电信网络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带来了危害,一方面,各式各样的电话卡涌入市场,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随处可见的废卡也污染了环境;另一方面,银行卡在完成了传统的存取和支付功能后就无所事事。如果银行和电信在某些业务上兼容,以银行卡代替电话卡,同时开通电话银行服务,就不仅能够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还能通过巨大的电信网络把银行业务扩冲到每一个角落,双方均有利可图。

(七)未来消费的制高点

高校学生即将走出校门,高等教育使其在消费观念和品牌意识上有了不同的转变和加强,他们是未来的"白领",有着巨大的市场消费潜力。各银行在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他们今后的消费动向,银行应在此期间不失时机的扩大宣传,提供优质服务,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创造无形资产。据笔者推测,各商业银行进驻高校的另一重要目的便在于抢夺未来消费的制高点,在高校消费群中互打"印象战"。

(八)高校建设的资金需求

随着高校的扩招,许多学校的硬件和软件设施都受到了相应的挑战。教育体制改革后,经费的投入已远远满足不了学校建设的要求,他们正在寻找其它渠道来解决学校发展的滞后因素。

三商业银行的市场拓展

商业银行主要有债权、负债和中间三大业务,就负债业务而言,由于高校消费主体的特殊性,学生的资本市场主要是社会中居民(家长)资本市场的一部分,而其流动性较强,因此,只要抓住居民的资本市场也就抓住了学生的资本市场。那么,怎样在高校进行市场拓展呢?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变相地抓住学生的消费市场是其关键所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严格完善信用担保制度,把银行的资产业

(包括助学贷款、创业基金贷款和学校建设资金贷款)逐步渗入高校市场。

鉴于目前中国教育处于由福利事业向产业转化的过度阶段,国家政策对此具有明显的对比性:一方面,主张在校学生自负求学阶段的一切费用(助学贷款就是比较明显的政策倾向);另一方面,对于相对比较贫困的学生又放宽政策要求商业银行给予优惠条件,这使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被强制执行国家政策,让渡了部分商业利润。由于学校建设资金由各院校本身法人资产做抵押,同时银校合作,资金-人才相结合的模式使学校建设资金的获得变得相对容易,而助学贷款、创业基金贷款由于基本上是对无产者的资助,担保制度又相对不完善,一般而言,学生助学贷款的担保人是学生本人的老师或校长,平均资金收回率仅为30,事实上该担保是纯粹意义上的信用担保,没有任何资产做抵押,风险系数极高,所以各银行大都把还贷期限定为学生毕业前。而这实际上并未起到助学贷款的作用,因为很少有学生能够在毕业前具备+还贷能力。至于创业贷款,更是高风险投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高校市场拓展银行资产业务,关键在于担保制度的完善,具体有以下措施:

1.改变以往教师作为担保对象的现象,改为以学生本人的家庭成员作为担保人,同时以家庭财产为抵押,建立有形资产抵押制度,取消或完善信用担保。

2.对于家庭相对贫困又不得不完成学业的学生而言,可以放宽限制,但措施要得当。具体讲,在银行、学校和学生本人之间订立两个有效合同。第一,把学生对学校交纳的费用转移为银行对学校的负债。第二,学生对银行负债。

有必要解释的是,银行应一次性清偿对学校的负债,而学生对银行的负债可以分期付款,但学生应在协议中保证,在获得就业岗位时,有义务第一个通知所负债的银行,并在工作2~3年后,银行有权从学生的收入中依次扣减,直至还清债务。至于学生与工作单位的有关事项应自行协商。同时,学生应将自身具体家庭住址、状况等如实在协议中载明,以便银行执行其权利。

3.对于创业基金,银行应严格要求和审阅其投资创业计划报告,把其作为贷款的第一要求,其次,在取得创业基金后,学生应定期向银行呈递有关财务经营报告,接受监督,并从利润中依次扣减所负之债。对创业学生的家庭财产也应列为备抵押对象,视风险情况而定。

4.转移风险,即把学生负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银行投入一定的保险费,一旦学生无力偿还,则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二)加强银行与商业流通的联系,实现银行与终端消费市场的结合,

同时完善网上支付服务。

随着零售业成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银行与超市、商场的联合日益明显,而高校的学生是零售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之一。银行应尝试把中间业务介入零售业,尤其是高校密集的地方。周围的各大中型超市、商场全面实行购物刷卡,银行便可获取"折扣"或"手续费"。一方面,零售店可既定只要使用某银行卡即可适度优惠(比如9.5折),这样可以鼓励学生使用该银行卡。同时,由于持有该银行卡即可享受优惠,学生也会增加对零售店的商品消费,这样一来,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零售业均有相当大的利润可图,而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取实惠,应当一项是比较理想的尝试。

(三)扩大中间业务,各种外出旅游、车票和各类考试的报名、报

班及资料等。

其主要目的不仅在于通过各种服务获得一定的手续费,而且还能提高银行的知名度和增加其在高校市场的"印象值",为将来消费奠定基础。

(四)实现金融与电信合作,共同开发高校市场。

高校学生的电话消费是学生消费里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应当提高银行卡的含金量,扩大其使用范围,以更快捷的方式赢的市场,如:以银行卡代替电话卡,开通方便的电话银行服务。这不仅使银行与电信合二为一,双方均有利可图,还可以实现电话卡的冲值功能,避免以前电话卡的一次性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

(五)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无形资产。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7)

信号传递模型中,对于信号的定义是指通过自身的努力,并付出一定成本后,所取得的可以直接被识别的良性改进,如银行投入一定资金组织员工培训,事后客户发现每笔信贷业务的操作时间大大缩减了,效率得到提升。除了信号以外,市场主导者的信念也十分重要,信念的改变会使模型的均衡也随之改变。MichaelSpence(1973)的研究中,雇主会根据求职者发出的信号来修改自己的信念,信念的每次改变都会把市场推向另外一个均衡。

本研究中应用的模型是贝叶斯纳什均衡模型和Spence的信号传递模型。由于信号传递博弈的局中人需要有一个主导者,这个主导者在博弈中占据有利位置,他可以设计对自身有利的游戏规则,使其他局中人在这个规则下做出最优选择,Spence的研究中这个主导者是雇主,但信贷市场不同于就业市场,信贷市场中,企业和银行都有可能是博弈的主导者,这取决于市场的发展阶段,当银行处于垄断地位时他便是游戏的主导者,反之企业则可以主导信贷博弈的规则。信贷市场与就业市场的区别是利率不像工资那样自由浮动,因此笔者假设利率是非固定的,允许风险的存在。在研究银行主导的信号传递博弈时采用利率作为传递信号使其达到贝叶斯纳什均衡;研究企业主导的信号传递模型时采用Spence信号传递模型。

贝叶斯纳什的均衡模型是指在一般博弈中,由类型为的局中人i的信念指派这个模型中,局中人i在设定自己的信念以后,自身所获得的期望盈利便取决于其他人行为,当其他人的行为改变并发送出不同的信号,局中人i便会修改自己的信念,并在新的均衡中获得最优的期望盈利。由局中人信念、行动信号和盈利函数所形成的博弈均衡称为贝叶斯纳什均衡。将该模型应用于信贷市场研究,局中人可定义为金融机构和企业,信号可以是利率、资产、信用等级、利润等因素,根据各自的偏好、风险、收益等特性求出期望盈利函数,根据各自的投入产出最大化原理定义市场的均衡。

Spence的信号传递理论模型是开放式的,其采用一个闭合的信息反馈循环来定义信号传递市场的均衡。该研究基于一个重要的假设,即信号传递的成本与个体的生产能力成反比,这个假设条件可以很好的将局中人分类,使资源的分配可以对号入座,防止逆向选择的发生而给局中人带来福利损失。笔者欲将这个均衡用于信贷市场,因此假设条件为信号传递成本与银行或企业的生产能力成反比,与此同时得到信贷市场的信息反馈循环图。根据图1所示,银行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决定进行信号传递是否可以使净收益最大化,企业观察银行传递出来的信号与工作效率的关系,据此进一步确定自己的信念(不同信号下各种结果发生的概率),信念确定不同信号下的利率水平(再次重申这里企业是市场的主导者,如果银行业过渡繁荣,便会存在企业选择银行的情况),银行根据利率水平决定如何改进成本获得最大效益。这个动态均衡会一直循环下去,信念的改变是影响信号传递均衡的最关键因素,信念的修改可以产生无数个均衡,所有的均衡都可以包含在这个闭合的信念反馈循环中。

银行主导的信号传递理论研究

假设企业进入信贷市场后,操作方式会影响现金流的状况,操作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风险运作,一种是无风险运作。风险运作会产生不确定的现金流u(投资额为I),其程度可以分为高(H)、中(M)、低(L)三档,u取决于企业的状况根据公式(6)可知,值越高,信贷的利率越高。银行作为市场主导者只需根据公式(4)来确定企业的类型,再根据类型确定信贷利率。资信良好的值低,利率低,资信差的值高,利率也高。这种激励使资信良好的企业努力传递信号(调整现金流组合决定值),使银行知道自己的类型,以便获得优惠的利率。要使信号能够发挥作用还应保证在这个相对低的下,资信差的企业不会去模仿资信好的企业,而是选择自己的阀值率,尽管借款利率较高。因此,在银行作为主导者的市场内,资信好的企业应努力传递信号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具体方程如下:公式(7)是资信好的企业的最优化问题;公式(8)约束了资信差的企业伪装成资信好的企业的动机,因为这样做会使其情况更差。银行根据公式(9)来判断企业的好坏:值由公式(7)和公式(8)解出,R表示银行借款利率水平。由此可见,阀值作为信号可以帮助银行将资信好的企业区分出来,并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这种机制下,资信差的企业也找到了自身的均衡点,他们只需真实报告自己的类型,否则他们的净效应会减少。

企业主导的信号传递理论研究

当信贷市场的资金供给大于需求或者说银行数量过多时,企业便会成为银行竞相追逐的客户,这时企业便成为信贷市场的主导者。假设利率是市场化的,资信良好的企业面临流动性压力的时候,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银行,企业判断银行好坏的标准是服务效率,效率越高,企业愿意付出的利率越高,假设银行效率用信贷审批时间来衡量,即从业务受理到放款的工作时间。这个假设条件基本符合实际,企业在面临流动性压力的时候,往往急于借入资金,对于信贷的审批速度要求很高,许多企业进入昂贵的高利贷市场,其原因就是高利贷的放款速度快。不同银行改进服务效率所花费的成本也不同,这里重申信号传递理论的一个重要假设:银行改进效率的成本与其提高收益的能力成反比。研究中将银行分为两类,优等(Ⅱ)和劣等(Ⅰ),各自占银行总数中的比率为1-q和q;边际收益为2和1;效率改进的成本为c/2和c,即优等银行改进效率付出的成本少而收益提高多,劣等银行付出的成本多但效率改进少(符合重要假设条件)。

企业愿意向效率高的银行支付高利率,向效率低的银行支付低水平利率。具体的数据和假设条件见表1和图2。根据图2所示,为了寻找市场均衡点,需要推断企业主的信念确定后,以上的假设情况是否符合基本模型中提及的Spence信息反馈循环机制。假设企业主的信念是当c≥c*时,企业主完全愿意支付2的利率;当c<c*时,企业主完全愿意支付1的利率。在图2的约束下,两类银行都要做出最优的选择,他们各自的最优均衡如图3所示。图3表明,企业主的信念和效率改进的成本函数确定后,银行Ⅰ的最优选择位于坐标轴的原点,银行Ⅱ的最优选择在c*点。此时银行Ⅰ在0点的收益为1>2-c*,银行Ⅱ在c*点的收益为2-c*/2>1,两个不等式可以解出1<c*<2。

假设银行的生产力与效率改进成本成反比,市场的均衡取决于企业主的信念,当信念修改后,均衡也会随之修改。现假设企业主的信念修改成以下形式:当c<c*时,企业主认为该银行有q的概率是Ⅰ型,有1-q的概率是Ⅱ型;当c≥c*时,企业主认为银行是Ⅱ型的概率为1。这时的信贷市场均衡如图4所示。由图4可知,企业主修改信念后,即当c*>2q时,信贷市场存在均衡,均衡点均为原点,两类银行不用付出成本改进效率,均会得到2-q的收益,因为当c<c*时,被认定为银行Ⅰ和银行Ⅱ的概率分别为q和1-q,有q+2(1-q)=2-q(当c<c*时的利率水平)。银行Ⅰ的均衡很明显,银行在c*点的收益为2-2/c,由于c*>2q,有2-q>2-2/c,得出均衡点为原点。

假设继续修改企业主的信念:当c<c*时,企业主认为是银行Ⅰ的概率为1;当c≥c*时,企业主认为该银行有q的概率是Ⅰ型,有1-q的概率是Ⅱ型。这时信贷市场的均衡再次发生改变,详见图5。由图5可知,当企业主再次修改信念后,即当c*<1-q时,两类银行的市场均衡均变为横轴上的c*点。这时银行Ⅰ的收益2-q-c*和银行Ⅱ的收益2-q-c*/2都大于无效率改进时的收益1。企业主还会根据市场的信息反馈修改自己的信念,每一次修改都会形成新的均衡点,或者说均衡取决于企业主的信念,这种动态均衡就是前文所描述的信贷市场信息反馈循环。从宏观视角来看,相对于前两个均衡,这个均衡点是企业主导的信贷市场的最优均衡点,因为在企业主信念的作用下,所有银行都致力于服务效率的改进,不仅使企业自身获益,还可以使其他企业从中得到实惠,也可以将其称为效率溢出效应。

信号传递可以使银行在信贷市场内找到最优均衡,但从福利的角度来看,这种均衡也许并不是帕累托最优的。按照图3所示的情况,如果不存在信号传递,所有的银行将获得收益q+2(1-q)=2-q,这一收益大于银行Ⅰ的1。对于银行Ⅱ来说,假设q=0.5,其信号传递均衡的收益是2-c*/2,c*>1,此时银行Ⅱ的收益小于1.5(2-q=2-0.5=1.5)。由此可见,信号传递的均衡并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可以改进使整个体系的福利提升,当c*/2<q,q>0.5时,银行Ⅱ的收益为2-c*/2>2-q,银行Ⅱ的数量少于银行Ⅰ时可以得到福利的改善,或者说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有助于福利的改善。将以上情况用于一般分析,假设银行Ⅰ和银行Ⅱ的效率改进成本分别为笔者着重研究企业主信念确定后,银行如何做出收益最大化选择,并未考虑信贷风险因素。为了方便研究,假设这个主导型企业是优质的、安全的,其完全可以还本付息,信贷风险记为0。

结论

笔者研究了在信息不完全的信贷市场内,企业和银行为了实现自身的最优化选择,是如何通过信号传递来进行博弈的。分别研究了银行主导的信贷市场和企业主导的信贷市场的信号传递理论,现对两个市场的研究分别进行总结。

存在信号传递的银行主导型信贷市场内,银行作为市场的主导者会确定自己的信念,并确保这个信念有助于其能够正确区分企业的好坏,防止逆向选择的风险。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8)

实践证明,有效的通路管理能使企业获得长期的竞争优势。"分销通路的成员商品分销通路中包含着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的组织和个人,这就是分销通路的成员。从组织的角度来看,通路成员除了制造商、用户和消费者以外,还包括生产厂商的销售机构、商、分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从原则上来说,制造商有充分的理由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然而中间商却至今仍然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制造商直接从事销售活动财力不足、身份不合、利益不足和效率不高,因此中间商的存在有其无可否认的优势和必要性。通路中的每一种组织所承担的职责、销售任务及服务对象是不同的。

制造商的销售机构一般都控制着一些大型的直接用户和一级商;一级商面对的则是一些二级分销商或某些专业用户;分销商面对的则是一些批量较小的用户和小型零售企业,它们往往因为批量较小而无法直接与厂商或大型批发商进行交易;零售商则是面对大量的、零散需求型的用户或众多的消费者。这里,分销商起着一个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分销商的作用%&’帮助供应商迅速掌握市场分销商通常对其分销区域的市场较为熟悉,并且拥有一批基本客户。利用分销商从事销售工作,虽然不能完全控制其销售,并且无法完全要求其充分配合企业的行销目标,但是设立销售分支机构,自设销售网络,需要大量的投入,而且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有所成效。

因此,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可以利用分销商的优势。

1回避交易风险与投资风险由于分销商对本地市场较为熟悉,对客户的信誉状况也较为了解,因此能获得较多的订单,并且收回货款也较为容易,可以避免交易风险。所谓回避投资风险是指若当地投资环境不适合于投资建点,或者在当地市场潜力不足时,可利用分销商在当地销售,而不进行投资建点,从而回避了投资风险。

2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分销商进行交易,可以减少自设销售网络所必需的高昂的固定成本,如营业地点租金、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的购置费、仓库费。同时也节省了可变成本,如不需支付推销员的工资,零星通讯工作的减少,邮电、人工、照明等费用的减少,也可大大降低销售成本。

3减少交易次数分销商可以将用户的零星订单汇总,一次订购,可以避免零星订单的交易,减少了接洽次数

4分销网络的建立

5制定分销战略分销战略是企业为了长期生存和发展而选择和制定的适当的分销通路计划,用以指导整个企业的分销管理工作。分销战略的正确与否直接关乎企业的兴衰成败,如果企业的分销战略正确,即使计划得不好,经营管理不善,效率不高,或许还有赢利的可能。反之,若企业的分销战略不正确,执行得越好,效率越高,赔钱越多,甚至破产倒闭。在动态市场上,企业为求得长期生存和发展,必须善于发现良机和及时调整分销战略,随机应变,使企业的分销管理与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相适应。

6选择分销商分销商的选择会对供应商的销售状况带来巨大的影响,供应商应当从分销商在特定地域内的覆盖程度、互补型产品的销售以及其在特定目标市场上的全部销售额来对其进行评价。除此之外,仍有一些关键的因素需要考虑,如:经销商不良的财务记录,拒绝遵守供应商的价格政策,声誉不佳,不能提供有效的服务或索价过高等。同时在选择分销商时不应冷落了现在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商。一般来说选择具体的分销商必须考虑以下条件。

分销商的市场范围。市场是选择分销商最关键的原因。首先要考虑预选定的分销商的经营范围所包括的地区与产品的预计销售地区是否一致。其次是考虑分销商的销售对象是否是供应商所希望的潜在用户。!"#"#分销商的地理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即位置优势,选择分销商最理想的区位应该是产品的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因此,对分销商的选择要考虑它所处的位置是否有利于产品的批量存储和运输,通常以在交通枢纽城市为宜。!"#"!分销商的销售经验。选择对产品销售有专门经验的中间商会很快地打开销路,因此,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的特征选择有经验的分销商。!"#"%预期合作程度。分销商与供应商合作得好会积极主动地销售产品,对双方都有益处。供应商应根据产品销售的需要确定与中间商合作的具体方式,然后再选择最理想的合作伙伴。!"#"&分销商的财务状况及管理水平。分销商能否按时结算,包括在必要时预付货款,取决于财力的大小。整个企业销售管理是否规范、高效,关系着中间商营销的成败,而这些都与供应商的发展休戚相关。!"#"’分销商的销售政策和技术。采用何种方式推销商品及运用选定的促销手段的能力直接影响销售规模。有些产品广告促销比较合适,而有些产品则适合通过销售人员推销。

银行业市场论文篇(9)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国务院于2006年11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我国银行业将自12月11日起全面对外开放。这是我国兑现WTO承诺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银行业对外全面开放迈出的重大一步。作为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核心内容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其承诺水平到底如何、在世界中大体处于什么位置等,已成为国内外金融界、监管当局和众多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将对正确判断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现状,进一步确定未来的金融开放和金融发展目标,并在对外开放进程中能始终正确防范、控制风险,维护和保持银行系统的稳定与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国或一地区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是反映该国或该地区银行业对外开放具体承诺水平的基本内容。到目前为止,对银行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已有很多研究:Mattoo(1998,2000)曾首先对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加入WTO所有西欧成员的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进行了初步研究[1-2];后来,Valckx(2002)利用同样的方法对世界不同区域和不同收入群体国家的平均市场准入承诺水平进行了测量;而Pontines(2002)和Dobson(2002)不仅对APEC成员国和主要OECD国家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进行了估计,而且还测量了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的真实水平[4-5]。Qian(2006)对WTO成员国1995年和1997年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并与主要发达国家进行了比较。以上对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定均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服务的具体提供模式进行的,尽管它们能在一定程度上刻画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但并没有给出全面衡量一国或一地区银行业整体承诺水平的同一方法。

国内学者薛伟贤等(2002)、方友林等(2004)、郭根龙等(2004)和李雁玲等(2005)众多学者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了研究[7-10];姜学军(2003)等初步探讨了对外开放承诺的金融监管[11];另外,李国安(2003)、李金泽(2003)、贺小勇(2004)、周菊(2004)、李祎征(2006)、邱润根等(2006)从法律法规角度,系统地对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承诺的内容、新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与入世承诺的差异性、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局限性以及银行业对外承诺的法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研究[12-17]。但是,对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以及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等方面的测度研究,尚未涉及。

论文具体内容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将构建测度银行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具体模型;第三部分将利用所构建的模型对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进行测度和比较分析;最后给出主要结论和建议。

二、银行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测度模型的建立

本节试图给出能定量刻画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与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基本模型。为此,下面首先介绍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之间的关系,然后构建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模型,进而给出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具体测度公式。

1.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之间的关系

根据金融服务贸易规则WTO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其《金融服务附件》、《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及1997年达成的《金融服务自由化协定》(GATS第五议定书)和各成员对金融服务贸易所作的承诺等。,市场准入承诺是指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条款、限制和条件。而国民待遇承诺是指对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在遵守其中所列任何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每一成员在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根据以上定义,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共性”和“差异性”两个方面:

(1)从共性方面看: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是一成员国向其它成员国开放本国金融市场时承诺的基本义务,是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最低标准,并且这些承诺均通过法规的形式体现出来,具有可预见性和透明性,这无疑对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的顺利实施与今后国际金融服务自由化的顺利实现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2)从差异性方面看:市场准入承诺是一成员国对任何其它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市场的限制所作的承诺,是允许进入本国市场的限制性规定,其开放对象是所有成员国。与市场准入不同,国民待遇承诺要求对进入本国境内的非居民享有与本国居民同等的待遇,即对于本国领土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和非居民,国内法律应平等适用;并且规定,国民待遇的标准是事实上的,而非仅法律上的,其开放对象是对已进入本国从事服务贸易的成员。因此,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所处的层次是不同的,国民待遇承诺是以市场准入承诺为前提的,是建立在市场准入承诺基础之上的,它是对市场准入的又一次深化。

一般而言,银行业的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和货币经纪业务由于货币经济业务量相对有限,影响力较小,因此,本文主要考察存款和贷款业务。,并通过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和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ePersons这四种服务提供方式来具体实现跨境交付是指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这也是国际贸易理论中所谓的“跨国界可贸易型服务”,如一国银行向另一国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境外消费是指在成员方境内向来自任何其他成员方的金融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一国银行对外国人的旅行支票进行支付的服务;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这种跨国金融服务是目前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形式,为全球性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进一步渗透的重要战略手段;自然人流动是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自然人提供的服务,如风险评估、顾问咨询、经纪等。。基于此,可建立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模型。

2.市场准入承诺水平测度模型的建立

本文所建立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测度模型,其测度指标共分为三个层次:目标层、准则层、因素层(如图1所示)。需要说明的是,在因素层指标中,类似于Sorsa(1997)和Mattoo(1998)的处理方式,由于与“自然人流动”模式有关的金融服务项目在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项目体系中所占比例很小,影响甚微,所以本文将不予以考虑。

3.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公式与计算

(1)“因素层”指标的计量

根据市场准入承诺水平测度模型的指标结构,因素层指标的计算主要按照银行业中“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和“商业存在”这三种服务模式所涉及到的金融服务项目及其法规限制来进行,而这些指标可根据Mattoo(2000)和Pontines(2002)对金融服务承诺的具体赋值来进行计算(具体赋值结果见表1)。若某一项目的受限不止一个时,可取其平均值。

(2)指标权重的设定

根据Mattoo(2000)等对权重的设定方法,本文对“因素层”指标权重的设定如表2所示表1—2是Mattoo对世界绝大部分国家或地区金融业中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所作的研究,是对金融服务业务度量方法的基本概括和总结,因而对中国以及其它国家对外开放承诺水平的测量是同样适用的。;“准则层”权重的设定为各具体项目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即银行业的存款权重=银行业存款额/(银行业存款额银行业贷款额),银行业的贷款权重=银行业贷款额/(银行业存款额+银行业贷款额)在对我国加入WTO过渡期间(2001年12月11日—2006年12月10日)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进行测度时,其权重的计算可采用过渡期间具体项目资产和资产总值在这一段时间内的年均值来表示;而在下文计算过渡期后(2006年12月11日以后)对应项目的权重时,由于当时还没有统计出具体的资产数额,因此本文将采用2005年1月—2006年6月对应项目的资产数额的年均值来近似计算。

(3)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公式

设i=1、2分别表示图1中对应的存款和贷款项目,k=1、2、3依次表示“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这三种服务提供模式。B1i,t表示图1准则层中第i个项目下t时刻的具体承诺测度值,α1i,t分别为B1i,t对应的权重;r1i,t表示图1因素层第i个项目、第k种服务模式下的最低限制措施取值;m1i,k,t分别为r1i,k,t对应的权重。如此,根据因素层指标的具体赋值或其平均值(如表1)及其对应的权重,就可以利用公式(1)计算出图1准则层中第i个项目下t时刻的具体承诺测度值。

然后,利用公式(2)即可得到银行业在t时刻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测度值市场准入承诺水平测度模型的建立是依据GATS中的金融服务建立起来的,是金融自由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因而更具有一般性。对于世界各国,无论是否加入WTO,市场准入的具体内容均涉及到该模型的具体指标及其具体内容,因此,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衡量均可采用此模型。

另外,利用完全类似的方法,即可得到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公式;即,将公式(1)和(2)中对应的“市场准入”的具体指标,依次替换为“国民待遇”的相关指标,可得到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F2t。

三、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及比较分析

根据上述测度模型及其计算方法,下面将对我国加入WTO过渡期间(2001年12月11日—2006年12月10日)和过渡期后(2006年12月11日以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和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进行测度,并分别与世界各主要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进行比较。根据现有数据本文所用数据主要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国际金融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有关银行、保险、证券的国内、外网站,IMF、WTO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金融网站,等等。,利用公式(1)—(2)即可求出我国及其他14个国家或地区过渡期间与过渡期后银行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如表3所示)。根据表3,本文将对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和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

1.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纵向”比较

(1)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纵向”比较。加入WTO以后,我国市场准入承诺水平在过渡期间的测度值为0.616,在本文所选择的国家和地区中处于第14位;而市场准入承诺水平在过渡期之后的测度值为0.690,处于第12位;相对于过渡期间,过渡期后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值提高了12%,名次提前了两名。其主要原因是:在过渡期间,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在境外交付方面,对接受公众存款和其它应付公众资金、所有类型的贷款等业务没有作出实质性承诺;在商业存在方面,仍然存在人民币地域、客户限制以及营业许可限制等。然而,在过渡期之后,根据我国入世承诺,我国将向外资银行开放对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并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其它非审慎性限制我国政府于2006年11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已全面履行了扩大开放的承诺,全面提高了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向在我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并且,对于在我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实行与中资银行统一的监管标准,全面体现了国民待遇原则。;因此,与过渡期间相比,过渡期之后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有所放宽。

(2)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纵向”比较。我国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在过渡期间的测度值为0.862,在所选择的国家和地区中处于第14位;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在过渡期后的测度值为1.000,与其它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同处于第一位;相对于过渡期间,过渡期后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提高了16%。其主要原因是:在过渡期间,我国银行业的国民待遇虽然在跨境交付、商业存在方面没有限制,但在商业存在方面,也仍然存在关于本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客户限制。然而,在过渡期之后,根据我国入世承诺,我国将在过渡期间承诺的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这意味着我国外资银行将享有完全的国民待遇基于WTO审慎性风险管理的思想,我国也在规则框架内实施了审慎监管措施:自在2006年12月11日起,我国对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同时,对已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除允许其继续经营原有的业务外,新增了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业务,简化了业务许可层级,下调了营运资金数额。这体现了我国政府既要扩大开放又要控制好风险的战略思维。

2.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横向”比较

(1)国内外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比较。在我国入世过渡期间,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值从排名来看,相对靠后(处于第14位),其测度值与排名第一的日本相差很大(测度值相差0.230);然而,过渡期之后,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值与排名第一的日本的差距已有较大缩小(测度值相差0.165)。

(2)国内外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比较。在我国入世过渡期间,我国银行业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水平的测度值排名也非常靠后(处于第14位),其测度值与第一名相差0.138;然而,过渡期之后,我国银行业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与其它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已无差异。

产生上述状况的原因可通过“作出承诺的国家”和“提供服务的方式”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从作出承诺的国家来看,发达国家因其金融业发展水平高而普遍愿意开放银行业市场,对市场准入和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的限制相对很少;对我国银行业而言,虽然我国也愿意引入外资银行,但由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为保护我国银行业在短期内免受外资银行的巨大冲击,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然而,在5年的过渡期中,我国银行业成长很快,已拥有一定的竞争实力与防范风险冲击的能力,所以过渡期结束后,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开始放宽人民币等业务经营的相关限制,以保证外资银行享有完全的国民待遇。另一方面,从允许提供服务的形式看,发达国家允许其它国家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在本国设立银行机构,以向本国消费者和公民提供跨境服务;而我国在不违背入世规则的同时,仍采取了更为审慎的管理方式,以便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例如,对在我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而对没有在境内注册的外国银行分行只允许其经营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业务。这主要是为有效保护国内存款者利益以及我国金融体系安全而采取的措施,理由如下:外国银行分行是母行的组成部分,一旦母行发生流动性风险或者支付危机,我国在外国银行分行进行存款的存款人将无法得到优先清偿保障;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在任何地区、任何业务领域的风险都可能传递到分行,我国监管当局难以对外国分行实施风险隔离;而对于当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我国监管当局可以对其进行风险隔离,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存款人利益。

(3)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比较。由表3中过渡期间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来看,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相比,二者还很不均衡,这与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的承诺水平都比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表3中可以看出,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值与第一名的日本相差0.235,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与第一名的差距仅为0.088,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相差较大;与此相反,表3中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承诺水平排在前7的国家或地区,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差距很小,二者的承诺水平呈现出同步协调均衡的状态。

过渡期之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值由过渡期间的0.616提高到过渡期后的0.690;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由过渡期间的0.862提高到过渡期后的1.000。因此,相对而言,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测度值与第一名的日本相差0.165,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值与其它发达国家或地区一样,同处于第一名。由此说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呈现出同步协调的趋势,但相对而言,二者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处于不均衡状态。

之所以仍存在上述不均衡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我国对银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较为严格,而对其国民待遇的限制相对宽松所致。

总之,相对于过渡期间的我国银行业,过渡期后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均有大幅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仍存在较大差异,市场准入的承诺水平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四、结论与建议

为探究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以市场准入为前提的国民待遇承诺的具体水平及其在世界主要国家中的位置,本文首先构建了市场准入承诺水平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测度模型,并给出了具体的测度公式;然后对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下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进行了测度,并与我国入世过渡期间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及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进行了比较研究。主要结论为:

第一,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纵向”比较看,我国银行业过渡期后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为0.690,比过渡期间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0.616提高了12%;而我国银行业过渡期后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为1.000,比过渡期间的国民待遇承诺水平0.862提高了16%。由此表明,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承诺水平的提高幅度较小,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提高幅度相对较大。

第二,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横向”比较看,全面对外开放以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仍不高,与排名第一的日本的差距仍较大;而国民待遇的承诺水平则与其它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差无异。由此说明,虽然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的提高幅度均较大,但相对而言,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第三,通过比较入世过渡期前后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二者之间的测度值差距来看,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呈现出同步协调的趋势,但相对于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比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而言,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相比,二者还很不均衡。

通过以上结论容易看出,相对于发达国家,全面开放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而且从自身来看,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也还存在着不均衡的情况。那么,面对上述状况,我国应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呢?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我国银行业不应只为减少差距而加速开放,而必须根据我国国情保持适度开放。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既要避免开放过度的冒进倾向,又要摆脱开放不足的保守倾向。因此,我们应根据全面开放后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利用本文方法对我国市场准入承诺水平进行准确定位,并通过与其它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比较分析,发现和改进不足,对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开放是否适度进行准确测定和判断,然后进一步找到并实施适合我国银行业未来稳步发展的对外开放路径,同时应不断适时地确定、调节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和速度,以防止未来任何时候出现开放过度或开放不足的情况。

第二,解决我国银行业所存在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不均衡问题是需要前提条件的,不可一蹴而就。首先,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进展过程中,我国银行业应继续坚持有针对性的深化改革,加大金融制度、法规和监管等方面的建设力度,逐渐解决我国银行业所存在的脆弱性问题,尽快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特别是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这是我国银行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解决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不均衡问题的前提与基础。其次,在对外开放的驱动机制方面,适当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适时加大开放外汇市场的力度和步伐,逐步完善人民币利率与汇率的市场形成机制,为我国银行业内部改革与对外开放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协调发展建立良好的运行驱动机制。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适度地扩大我国银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步伐,逐渐解决我国银行业所存在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与国民待遇承诺水平不均衡的问题,确保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充分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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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市场论文篇(10)

(一)导入形象(CIS)战略,统一经营理念。商业银行引进科学的现代企业形象策略,内部构筑统一的企业文化,外部设计统一的机构实体显示和识别系统,是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基础。当前,商业银行之间在金融品种、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差距日益缩小,因此,只有通过实施CIS战略改善银行整体形象,进行自我推销,才能不断提高银行的知名度,增进公众的信任度。实施CIS战略的流程包括对商业银行的竞争环境、企业文化、传统和现状、未来发展目标和方向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意策划,首先确定银行的经营理念、行为规范等文化要素,继而提出银行的发展战略定位报告和市场营销策略规划,最后规定银行的门楣标识、灯箱、建筑物装潢、服装、礼品、名片、信封包装等统一的规格和模式。

(二)树立营销观念,构建营销管理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应把市场营销与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一样纳入到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来,突出市场营销的地位和作用,使现代金融营销观念渗透到银行的每个领域,每位员工中。要牢牢把握市场营销的主动权,尽快研究制定银行市场营销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市场营销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同时,落实银行市场营销部门职责,并将其纳入管理体系,是市场营销管理机制对组织体系的特殊要求。日本住友银行在仅有的五个职能部门中,客户往来课就占其一,主要活动就是“外勤”,与客户打交道,拜访客户,同客户合作新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资信调查,在银行内部属参谋式的职能部门。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可供选择、适宜营销的组织形式有:一是单设专门机构,即专门组织人员研究银行各个领域的市场、客户需要以及银行新业务的开拓和新产品开发,分析国家经济金融政策,适当提出本行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及短期行动方案,直接为行长决策起参谋作用。二是让现有机构人员担负起研究银行市场营销的职责,如对信息部门、调研部门、计划信贷部门等内部机构赋予制定吸收存款、贷款投向、市场占有率、业务开发和市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以提高决策水平。三是主管行长负责,按照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市场研究课题按专业来下达任务,反馈后供最后决策参考。另外,还要积极培训造就一大批懂业务、会公关的营销人才,为形成一个高效的市场营销运行机制创造条件。

(三)发现、分析和评价市场机会,确定目标市场。市场机会就是客户未满足的需求。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都经常存在未满足的需求,存在着可利用的市场机会,银行只有不断去寻找、发现、分析和评价新的市场机会,并采取适当的营销组合策略去满足客户未满足的需求,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银行可以利用市场细分的方法去发现市场机会,根据客户的异质性,选用一定的可衡量标准,将市场细分为更小的子市场,这样呈现在银行面前的就是明晰的有不同特征的市场,银行从中就可以发现未满足的需求,发现市场机会。此外,银行还可利用“产品燉市场发展矩阵”来寻找、发现市场机会。在发现市场机会后,还要对机会进行分析和评价,看这种机会是否与银行的总体战略相适应,是否具有盈利性,是否发挥银行的优势,是否能形成新优势、企业是否有能力利用等,从而选择和确立目标市场。

(四)进行市场定位,树立银行形象。银行在选定目标市场后,还要采取适当的市场定位战略。所谓市场定位,就是针对本银行现有的资本实力和服务方式在市场上所处的位置,考虑到当前客户的需求特点,开发出能代表银行形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显示其鲜明的个性,从而在目标市场上确立自己的适当位置。市场定位是一种基于竞争的战略行为,即在从事市场营销活动中,虽然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但又不能无视竞争者的客观存在,而应该在客观环境的框架内正确处理银行与客户和竞争者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可供选择的市场定位策略主要有:力争成为市场领袖的迎头定位、采用迂回战术的避强定位、产品属性定位和“另辟蹊径式”定位等。

(五)设计营销战略,发挥整体功效。商业银行在采取适当的市场定位战略之后,应就其可控制的四大因素即产品、价格、分销和促销分别制定适当的策略,并将它们适当组合,以争取最佳的整体营销效果。

1产品策略。商业银行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服务,是一种与货币信用连接在一起的一系列服务的总和。各金融企业在办好传统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的同时,必须深化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开发创新金融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产品开发创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在负债业务方面,应着重放在融资成本和效果上。比如,根据经营的需要发行银行本票、可转让支付命令、货币市场存款等新型活期存款业务,可以开办工资、通知存款、保险箱、旅行支票等业务以方便客户,扩大和稳定存款。(2)在资产业务方面,需要不断改进和推出新的资产品种,如卖方信贷、循环贷款、浮动利率贷款、分期支付消费贷款、住宅抵押贷款等。(3)在中间业务方面,要适当增加新的服务项目,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服务,如电话查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上门服务、代保管服务以及代收税款、代收水电费、代收电话费等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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