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医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2 17:31:39

生殖医学论文

生殖医学论文篇(1)

近年来,受婚育年龄推后、环境污染、不良生活习惯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不孕症发病率逐年升高,亟需高素质的生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一门涉及胚胎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妇产科学、男科学等多门学科的综合科学,目前设置专门生殖医学学位授权点的机构并不多,大多仍是作为妇产科学下属的一个专业方向。而原有的妇产科学教学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生殖医学人才的培养,如何更好的培养生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是目前生殖医学教学的难点。

不同于一般的传统学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ART)在临床的应用为医学伦理学带来了新的内容和挑战。为促进ART在临床不孕症治疗中的规范化应用,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于2001年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文中简称原则)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件单独公布,着重强调了医学伦理学在不孕症治疗临床实践中的重要性。我科从2013年开始尝试在培养生殖医学研究生时,增加生殖医学伦理相关教学内容,并通过问卷调查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下简单阐述我们的教学方法及教学体会,以期为促进生殖医学教学改革提供新思路与新方法。

一、 教学方法

(1)科室教学小组根据《原则》指导精神制定教学内容。(2)授课教师根据已定的教学内容,以多媒体方式向学生讲授生殖医学伦理学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理论知识。(3)列举临床涉及伦理问题的典型病例,引导学生借助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4)教师对学生提出的方案进行点评和总结,进一步向学生讲解如何在临床实践中遵守伦理原则,实现最大化保护患者利益。

二、问卷调查方法

采取不记名方式对我科2013-2015级14名生殖医学研究生进行问卷调查,评估教学效果。问卷内容由科室教学小组依据教学目的设计,包括选择题15题,简答题1题。内容主要涉及生殖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必要性、教学方法、授课形式及对生殖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建议。

三、调查结果及我们的教学心得

1.开展生殖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必要性

加强医学生医学伦理学教育,提高其职业素养是目前医学教育的共识。但是作为一门发展迅速的新兴临床三级学科,生殖医学伦理学属于更专业的范畴。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尽管研究生们大多知道医学伦理学,但是在没有接受生殖医学专业培训时,基本是不了解什么是生殖医学伦理学的。而通过生殖医学伦理学授课,学生们对学习生殖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回答“通过此课程的学习,您认为在生殖医学教学中有必要增加生殖医学伦理学课程吗”这一问题时,14份问卷均选择了十分有必要。并认为通过我们定期的生殖医学伦理学授课,有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注意同患者做好充分沟通工作”(92.86%),“增加自己的责任感”(71.43%),“保护患者的隐私”(71.43%),“有助于学习专业技术知识”(50%)。

“提高人群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生殖医学的特殊性在于临床医师及临床胚胎学家是直接对人类胚胎进行操作,并且这些胚胎将会移植入母体子宫,经历发育、生长、分娩,最终成长为一个正常人。我们的每一个不经意的细微操作,都有可能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给患者家庭带来终身的伤痛。生殖医学工作者不仅要有精湛的专业技术,更要重视医学伦理学素质的培养。在日常医疗实践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为不孕症患者服务,促进我国生殖健康的发展。因此,生殖医学高层次的人才在进入临床工作前,接受系统生殖医学伦理学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2.生殖医学伦理学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

临床教学的一大困难在于,为了更好的将宝贵的临床工作经验传授给学生,授课老师主要以临床医师为主,而临床医师的主要工作重心在临床医疗,相比专业的授课老师,在讲课技巧、授课水平上还有一定差距。如何活跃课堂气氛,引起学生兴趣,调动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尤其生殖医学伦理学授课内容涉及较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授课困难。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此次教学中,我们通过列举临床涉及伦理问题的典型病例,首先由学生借助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主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再由教师对学生提出的方案进行点评和总结。调查结果显示,92.86%学生对目前采用的授课形式满意;71.43%的学生认为老师的授课水平较高;92.86%学生认为生殖医学伦理学课程对其有帮助,其中50%的学生认为帮助很大。提示我们此次教学尝试是比较成功的。即使是空洞的伦理法规,只要教学方法得当,也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3.生殖医学伦理学教学建议

为了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在此次问卷调查中我们还请学生回答“您对目前的生殖医学伦理学教学还有哪些建议?”。学生们在肯定我们教学成果的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对这些建议归类、总结后发现,学生们对教学临床实用性的述求比较强烈。医学生以后主要从事临床一线医疗工作,因此学生们非常希望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尤其多列举临床真实病例,增加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以帮助他们如果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置。另外,对我们的教学方式,64.29%的人建议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以增加大家的印象。

总之,生殖医学教学的重要性已逐渐引起大家重视。现在已有学者呼吁,为促进生殖医学的健康发展,应设置专门的生殖医学课程,以更好地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生殖医学专业人才。伦理学在医学实践中具有重要有意义。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ART在治疗不孕症的同时,也使我们面临代孕、供精、捐卵、胚胎冷冻保存等新的伦理问题。生殖医学伦理学教学随着生殖医学本身的不断发展,也将迎来更大挑战。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们应该与时俱进,摸索出一套适用于临床的教学方法,为我国生殖医学人才的培养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祝辉,周作民,沙家豪等.生殖医学课程设置及教学效果的探讨[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2):162-164

[2]李质馨,王柳行,任旷等.生殖医学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J].中国医学创新,2014,11(30):127-129

生殖医学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R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183(2013)11-0325-02

1 传统中医研究方法

1.1 哲学思维是传统中医研究方法的前提和基石

哲学思维方法提供了适用于一切科学研究中最普遍的方法学原则。它概括的程度比其它任何科学方法概括的程度更高,因而,它指导着其它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并为一切科学方法规定了必须遵循的普遍原则。同时,它又不断地从新产生的科学知识中汲取营养,充实和发展自己的体系。传统的中医研究方法就是属于这一层次的方法学。

例如,古代医家在哲学思维的指导下,以阴阳为纲、五行为纬来划分物质世界并研究他们的变化规律,从而形成了中医学的经典理论──阴阳五行学说。再把这一规律具体地运用到人,来判断人体状态正常与否,这就是辨证论治。辨证的核心是阴阳,论治的关键是人体脏腑经络、气血营卫。思而不辨不行,辨而不治更不行。因此阴阳五行学说是辨证论治的灵魂。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就是说,万物都是阴阳所构成。人,也不例外。天地有变,人必随之,这就是天人合一的中医学宏观辨证论治体系的直接源头。治病求本,实为求人生之阴阳,而非“疾病之本原”。

1.2 直观观察和类比演绎是传统中医研究方法的科学方法论

中医理论的思维方法是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独特的思维方法──取类比象、司外揣内、宏观推导等。从中医研究人体具有整体性和过程性这两个特性来看,这样的思维方法具有一定的优越性。虽然这种思维方法指导下所得出的结论有时具有臆测性、模糊性、笼统性和经验性等缺点,但它仍是一种有效的辨治方法。它是中医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至今运用最多的一种科学方法论。

1.3 临床实践是传统中医研究方法的天然实验室

传统中医研究的实验室就是中医临床,中医基础理论的发展不能脱离中医的临床而独自发展,临床实践是中医学发展的基本要素。其次,中医学治病的对象是整体的人,人体在生理病理状态下多呈繁多复杂性,非实验动物所能比拟或代替;又因其病因复杂,体质有异,尽管同一种疾病,也不可能应用同一种方法;加之医家思辨角度不同,可供施用的药物又有数千种之多,因而中医学治病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不可重复性,这就决定了中医的评价体系──其疗效不能完全以实验来说明其理论的现代生理学基础和形态学基础。

2 中医生殖节律理论的形成离不开传统中医研究方法

2.1 月经节律理论与调周法的形成

近半个世纪来,中医妇科学专家运用传统中医研究方法,用阴阳五行的整体观思想从宏观上对经血、受孕过程进行了剖析,并进行了大量的临床观察与实践,提出了女性的月经周期、生殖生育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天,即自然界的变化规律。正如李时珍《本草纲目・论月水》中说“女子,阴类也,以血为主,其血上应太阴,下应海潮,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信、月水、月经。”明确指出了月经与宇宙间月亮的圆缺、自然界海潮的涨落相适应,并形成一定的规律性,即月经的圆运动周期性。

2.2 心肾子宫轴与任督循环圈理论的形成

正由于月经周期的阴阳消长转化与自然界的太极阴阳消长转化节律是一致的,才形成了女性生殖节律所表现的圆运动生物钟规律。著名中医妇科学专家夏桂成教授认为月经周期之所以呈现圆运动生物钟规律,与心肾子宫生殖轴、任督循环圈的活动是分不开的。

心肾子宫轴与任督循环圈的理论观点,乃是在大量临床实践的基础上,在阴阳五行学说的指导下,运用类比演绎推理等传统中医研究方法,总结而成。临床治疗上,只有纠正偏盛偏衰的阴阳不平衡状态,才能维持心肾子宫轴及任督循环圈的动态平衡,从而维持正常的月经节律与生殖节律。这一理论必须贯穿整个调周法的始终。

2.3 生殖节律中数律学说的形成

阴阳五行概念来源于天干奇偶十数。阴阳是天体间的空间运动时间节律变化的象征,五行是阴阳的变量,它由五个“阳”干配伍五个“阴”干,变量为木火土金水五大序列的“子阴阳”,古代医家运用取类比象的逻辑方法,把宇宙万物纳入五大类,再把人体内环境的一切组织都纳入“五脏”,此乃《内经》中五行学说妙用之源。

例如对于月经病的防治重点,量少者可在发病前按原有的奇数律3周、5周或7周进行服药防治;量多者按冬病夏治、夏病冬治的原则在发病前3月、5月、7月调治,注意节令、气候地理的突变,进行服药防治。再如按照3数律进行推导,在女性生殖发育过程中,将女性一生分为童幼期、中壮年期、更年绝经期进行疾病预防,童幼时期从少阴肾进行调治,以助长发育,防治疾病;中壮年时期从厥阴肝调治,既能防病,又可增强体质;更年绝经期从脾胃调治,既可抗衰老,又可防疾病。

3 中医妇科生殖节律理论运用于临床及研究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生殖医学论文篇(3)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20.062

生殖道感染是影响生殖健康的常见疾病之一,包括性传播性疾病、内源性感染和医院性感染。近年调查研究显示,中国农村地区生殖道感染的患病率约35.18%~85.11%[1],妇女缺乏生殖道感染防知知识是发病率持续较高的原因之一。为了解沁源县农村妇女生殖道感染知识的认知情况,为今后针对该人群开展生殖道感染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策略提供理论依据,2011年7-9月,笔者对所在医院门诊因生殖道感染就诊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沁源县妇幼保健院门诊,2011年7-9月因生殖道感染而就诊的妇女。

1.2 调查方法 在妇产科门诊由专门培训过的调查员,按照统一的调查方法和填写标准,采用面对面的询问方式向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学特征,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求医行为、知识来源及意愿等。

1.3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取 字2检验,P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基本特征 本次共调查322人,最小年龄21岁,最大47岁,平均年龄为27.3岁。其中:20~29岁组179人(55.6%),30~39岁组98人(30.4%),40~49岁组45人(14.0%)。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为52人(16.2%),初中为142人(44.0%),高中及中专为112人(34.8%),大专以上为16人(5.0%)。

2.2 生殖道感染防治知晓情况见表1。

表1 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322名调查对象中,以听说过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的知晓率最高,为85.1%,其次是安全套既可避孕又可防性病,为73%,最低为滴虫性阴道炎可通过传播,为50.6%。

2.3 不同年龄妇女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知晓见表2。

不同年龄组的知晓情况各不相同,听说过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和孕产期感染导致宫内感染等危害的知晓率,随着年龄的增加小幅上升;而安全套既可避孕又可防性病、生殖道感染可导致不孕症和性传播疾病需要夫妻同治的知晓率,随着年龄的增加略有下降;30岁组淋病可以治愈知晓率略低于其他两组,30岁组其余3项知识知晓率均略高于其他两组,无论是那项知识的知晓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2.4 不同文化程度妇女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知晓情况见表3。

随着妇女文化程度的提高,各项生殖道感染相关知识的知晓率逐渐增加,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5 生殖道感染知识的来源及意愿 在知晓生殖道感染知识的妇女中,获得生殖道感染知识的途径有:医务人员讲解(48.8%),科普资料(16.7%),自己查阅资料(13.6%),电视、广播(11.7%),同伴交流(9.2%)。在获得生殖道感染知识意愿调查中,88%的人希望详细了解生殖道感染知识。希望获得生殖道感染知识的途径,73%的人选择医生介绍,20%的选择电视、广播,7%的选择书刊、杂志及其他。

2.6 生殖道感染患者求医行为情况见表4。

表4 生殖道感染患者求医行为状况

在所有调查者中,22.0%的患者是出现症状立即就医,32.6%出现症状2~7 d就诊,20.2%出现症状1个月后才就诊。在选择停药时间上,18.6%的人是按照医生的要求停止治疗,50.6%的人是在症状缓解后自行停药。

3 讨论

生殖道感染的预防和治疗已经成为我国二十一世纪生殖保健新要求的重要内容。由于妇女的生殖道感染与不孕征、流产、宫外孕、盆腔炎、宫颈炎等的发生有关,而且还影响妇女的生活质量,因此生殖道感染的防治就显的非常重要。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沁源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相关知识比较缺乏,各个知识面的知晓参差不齐,高的是听说过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为85.1%,低的是滴虫性阴道炎可通过传播为50.6%。提示当前的健康教育,在宣传生殖道感染等相关知识上不够全面,同时也提示今后应该把这项问题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在不同年龄组间,生殖道感染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虽无明显差异,但不同文化程度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大专及以上人群知晓率大多高出小学及以下人群30个百分点,有的高出50个百分点以上,说明文化高低是影响广大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相关知识的主要因素,今后在宣传教育上应根据不同文化程度制定不同的宣传模式。在求医行为上近50%的人就诊较晚,81.4的人未经医生同意就停药,导致原有疾病加重和迁延不愈,反复急性复作。在知识的来源和意愿上医务人员都是占主导地位,说明广大农村已婚育龄妇女,从医务人员处获取的生殖道感染相关知识,不仅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而且可信度较强,最受欢迎。今后应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模式,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文化程度开展适宜的健康教育活动,以增强广大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的防治知识,从而达到改变其不良行为,促进生殖健康的目的。

生殖医学论文篇(4)

独立、创新、一条龙

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是上海唯一一家由自己独立完成微创手术的生殖医学中心。

传统的生殖医学中心一般不具备自己手术的条件,当有生育需求的患者需要进行妇科手术时,通常是转到就近的妇科进行。而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的医生都具有扎实的妇科基础,加之依托长征医院新门诊大楼的顶尖配置,具备在中心内独立完成各种手术特别是宫腹腔镜等微创手术的能力。

而与传统妇科不同的是,在进行各项妇科手术时,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对生殖功能的保护更为重视。对于这一点,李文主任表示,他们通过长期临床实践,创新和发展了独特的手术技巧,对保护患者的生殖功能有非常显著的效果。“对患者卵巢和生殖功能的保护是我们最关心的方面,自然做得更加细致入微。每做一台手术,我们在切除病灶的同时,特别注重如何保护好患者的卵巢,最大程度地保留其生育功能,避免将来宫外孕等生育意外情况的发生等。只有在意的事才会在平时有意识地深化理念,更加注重培养这方面的技巧。”

由于具有妇科手术和辅助生殖技术的完备条件,到这里就诊的患者从就诊的那一刻就进入了“一条龙服务”:从生育能力的评估,是否需要妇科手术,是否需要辅助生殖技术的帮助,直到人工受精、试管婴儿的进行,以及后期需要住院治疗的保胎、妊娠并发症等问题,均在生殖医学中心内完成,这一切都由一个对患者熟悉的团队全程跟进,避免了患者因其他相关妇科疾病而转诊甚至转院的烦扰,医生也能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这也正是令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自豪的特色所在。

硬件关键词:

品牌、先进、国际化

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于2011年年底通过验收,获得国家批准的辅助生殖技术和衍生技术准入证,于2012年1月开始正式运行。

中心从成立之初就始终注重高精尖的建设目标,中心所拥有的设备与配置与同行业相比,均是一流的。长征医院为生殖医学中心共投入1 00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国际先进设备,无论是培养箱、显微镜,还是整个实验室的设计和规范化、流程化管理,均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我们中心购买的都是国际一流的品牌。比如同样一个培养箱,一流的品牌要20万元,普通的品牌花10万就能买到了。”李文主任打趣地说,“就好比一样是电视机,买杂牌和买品牌都能看,但价格和性能是有差别的。”

人员关键词:

专业、朝气、凝聚力

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的医务人员70%以上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0%以上是博士研究生学历,大部分医生都做过相当长时间的妇科医生,有丰富的妇科经验,再加上生殖医学的基础――这是一支专业力量雄厚的团队。

同时,生殖医学中心医生的平均年龄不到40岁,正是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年纪――可以看出,这是一支年轻而有朝气的团队。

年轻与专业让这支团队充满干劲,又拥有超强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生殖医学没有“个人英雄主义”,任何一项治疗都需要团队的合作来进行,讲究的是团队的协调性和凝聚力。生殖医学中心每天都要对患者的治疗方案进行讨论,所有方案都由科室主任李文最终把关定夺,关键问题由李文主任亲自处理,以保证治疗质量的均一性。

而生殖医学中心的遗传咨询门诊,更是拥有两位具备专业注册资质的教授级专家,这在业内整体大环境较为缺乏专业遗传医生的情况下也是相当难得的。

相关热词:卵巢保护

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的诸多特色中,“卵巢保护”不由令人好奇。近年来各种美容院的“卵巢保养”广告充斥大街小巷,不知这与“卵巢保护”是否有所关联?

对此,李文主任解释说,一名妇女一生只有两个卵巢,并且卵巢没有再生功能。一旦受损,想再恢复是不可能的。中心的“卵巢保护”是指,对于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在手术中要格外留意对卵巢功能的保护;根据患者的年龄,对其生活方式、工作环境进行细致的指导;在日常随访中,尽量为患者排除损伤卵巢功能的危险;用特色的中西医结合方式对患者进行治疗,保护其剩余卵巢功能;甚至对于卵巢功能已经明显减退且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如何把她仅有的卵子保护起来等,这些都是生殖医学中心亟需处理和解决的矛盾与问题。

与之相比,美容院打出的“卵巢保养”的牌子,用精油和按摩给出的服务,给人更多的是一种身体上的享受和心理上的安慰。

相关热词:卵巢冷冻技术

目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卵巢冷冻技术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在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就能进行,其卵子及卵巢冷冻技术已相当成熟,并且复苏率及自体移植的成功率也相对较高。由于涉及到医学伦理学,这项技术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方能进行,目前仅针对已婚且有生育要求的妇女,以及需要进行对卵巢有不可逆性损伤治疗的仍有生育要求的患者进行。这无疑为不少原来生育无望的患者开通了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

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目前年门诊量2万余人次,拥有10张独立病床,年出院人数在600人次左右。目前能够独立开展夫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注射、经皮/附睾抽吸术、供精试管婴儿、胚胎冷冻复苏移植、囊胚培养、卵子冷冻、卵巢组织冷冻和习惯性流产的免疫治疗等各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鲜胚移植成功率超过50%,冷冻胚胎的移植成功率接近60%,治疗效果得到了患者的高度赞扬和同行的肯定。

李 文 生殖医学中心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建立了长征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应用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不孕不育症有丰富的经验和方法,特别是对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孕、卵巢功能不良性不孕的诊治具有较深的造诣。擅长应用腹腔镜、宫腔镜等微创技术治疗妇科疾病,对保留生育功能及卵巢早衰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

特需门诊时间:周一上午

专家门诊时间:周三下午

孙树汉 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第二军医大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学科主任,全军医学分子遗传学重点实验室主任,第二军医大学遗传研究所所长。

特需门诊时间:周三下午

孙宁霞 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博士

擅长应用妇科微创技术治疗不孕症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在生殖内分泌疾病如多囊卵巢综合征、排卵障碍等疾病的诊治上有较丰富的经验。

专科门诊时间:周二、四下午

门诊时间:周一、三、五全天,周二、四上午

章 青 生殖医学中心临床负责人、博士

生殖医学论文篇(5)

随着人们工作压力增大和女性生育年龄推后,不孕症发病率逐年增加[1]。当前我国对生殖医学专业人员的需求剧增,但受过生殖医学专业培训的实验室技术人员极度缺乏。胚胎培养是辅助生殖技术的终末阶段和核心部分,其操作精细度直接影响了胚胎质量和临床结局,是辅助生殖技术的关键之一。胚胎培养技术的掌握依赖于实验教学工作,因此,构建适用于生殖医学胚胎实验室技术的教学方法和培训模式非常重要。本文对多元化教学方案和同侪辅助法模式与传统授课和常规实验教学模式的教学和培训效果进行比较,以期找到更为合理有效的教学和培训模式。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将2015~2019届本院48名生殖专业研究生随机分为教改组(20名)和对照组(28名)。2组学生的研究生入学成绩相当,对胚胎实验室技术掌握均为零基础。1.2方法1.2.1理论课教学对照组理论课教学采用传统教学法,具体如下:以教师为主体,运用图片、动画和视频等教学素材,加深学生对受精、胚胎卵裂和胚胎发育等过程的直观认识。教改组采用多元化教学法,具体如下:引入PBL模式和CBL模式,以教师、学生为双重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在多媒体教学基础上,引用典型临床病案,分析促排卵用药方案与获卵数、卵子成熟度、胚胎发育过程、胚胎发育结局等关系。在讨论中获取知识,总结经验,发挥自身的潜力。1.2.2实验课教学对照组采用常规的实验课教学:由带教教师在教学实验室利用鼠胚进行操作演示和训练,学习配子的体外常规处理操作方法,学会查看、录入与整理实验室记录;最后教师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教改组采用同侪辅助培训法:带教教师选取1~2名技术骨干在实验课前进行各项操作技能培训直至熟练掌握。操作课中,带教教师播放多媒体示教后,由技术骨干换位为“教师”手把手地培训该年级所有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带教教师在教室中巡逻,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点评和指导。每人每周进行1次胚胎实验室观摩。1.2.3科研能力的提高每周要求所有研究生查阅与生殖医学相关的文献资料,阅读1~2篇英文文献,每月定期召开文献汇报报告会,以期开阔科研思路,培养良好的科研素养。1.2.4教学效果与方法评价1.2.4.1问卷调查在课程教学结束时,发放调查问卷,就是否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临床思维能力、增强临床实践能力、开阔科研思路等进行问卷评分,各项满分均为10分。分数越高代表学生对教学效果的评价越高。1.2.4.2理论测试在教学大纲要求范围内,拟定3种类型题(填空、选择、简答)、满分为100分的理论测试。1.2.4.3操作技能考核主要操作项目有:(1)优化处理;(2)孕小鼠输卵管中分理出2C胚胎;(3)鼠胚的转移;(4)胚胎的评分。每项25分,满分为100分。1.3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20.0统计学处理软件,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2组教学效果比较教改组的活跃课堂氛围、增强临床实践能力、开阔科研思路这3项得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其余2项得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2.22组学生测试成绩比较教改组学生理论考试成绩、操作技能成绩和总成绩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3。

3讨论

生殖医学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S8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7-0243-1

禽畜养殖的主要主体在我国农村,而我国农村的禽畜养殖大多数是以农户为单位,养殖量少并不足以形成规模养殖。而我国农村的养殖户大多数都缺少必要的畜禽养殖知识,对禽畜疾病的防治意识和知识较为淡薄,致使畜禽极易染病传染。而在农村,兽医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他们的特点是自身的文化程度较低,也没有真正的接受过系统的兽医理论教育,在行医过程中,往往是靠着自身的经验对畜禽进行治疗,致使治疗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误区,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不良后果。

1 兽医在畜禽疾病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兽医的现状

农村中的绝大部分兽医都是根据自身的经验对畜禽进行治疗,他们本身缺乏大量的临床经验,所以在对畜禽进行治疗时,通常是根据自己极少的理论知识或者凭着经验对畜禽疾病进行防治,致使治疗结果往往是药不对症。农村兽医大多数受教育的文化程度较低,很多都是小学毕业或初中毕业,他们没有经过畜禽疾病防治的系统学习,他们加入兽医也仅仅是将其看做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而还有一部分兽医他们仅仅是跟随老兽医学习过一知半解的治疗知识而做起了兽医,他们对畜禽疾病的防治与治疗只是根据也老兽医传授的经验或自身经验来诊治,而这样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1.2 农村兽医在畜禽疾病防治中的盲目性

1.2.1 诊治方法的盲目性 农村兽医受教育的程度较低,对畜禽疾病防治的知识存在着局限性,在对农村畜禽的诊治过程中是见病用药、见热就退、见泄就止、见效就停药。农村兽医在诊治畜禽过程中,最喜欢用抗生素,已经达到了滥用的地步,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需要使用抗生素的,如消化不良、中毒、中暑等常见疾病,如果使用抗生素的话不但不会见效或见效不明显,反而会使病菌的抗药性大为加强,而且使用抗生素会在体内的细胞、组织和器官中留下残渣,人食用后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兽医在对畜禽治疗过程中,只要畜禽的病情稍有好转便停止用药,这样通常会造成病情反复发作,甚至会为农村的养殖户带来经济损失。

1.2.2 用药的盲目性 因为农村兽医对畜禽疾病防治的知识缺少系统的、理论的学习,致使农村的大多数兽医对兽药药理、动物病理以及病原微生物的特征所知甚少或是一无所知,他们并不了解每一种药物都有一定的适应性。在诊治过程中,他们也只是“按签用药”,这样的兽医还算是好的。有些兽医在畜禽诊治过程中,只喜欢凭借自身的经验来用药,全然不理畜禽发病的原因,这样的结果通常会造成畜禽治疗失败。农村兽医在对畜禽诊治过程中,因为其用药的盲目性,会造成畜禽的治疗失败或死亡。

1.2.3 药物使用剂量、使用疗程和用药途径的盲目性 农村兽医在对药物的使用剂量上存在着很大的误区,有一些兽医在使用药物剂量时按照兽药法定标准(标签)在使用剂量上都是按每千克体重来测算的,但却没有标注出使用药物剂量的上限,这就使得部分兽医在用药中私自加大药物的剂量。他们认为畜禽的病情轻的就应该用小剂量的,病情重的就用大剂量的,甚至有许多兽医他们使用药物剂量时是按照动物的体重来划分标准的。农村的许多兽医不会掌握合理用药,从而按照疗程治疗,往往是第一针下去,又来第二针,接着来第三针,这样盲目的使用药物剂量,盲目用药,不按疗程治疗,通常是造成病没治好,畜禽却已死亡的事实。用药途径指的是给畜禽使用药物的方式,如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等,很多农村的兽医不了解不同的药物需要不同的用药途径,而用药途径直接影响到用药的效果。用药途径不当,可能会造成为动物治疗的药量不够或因为注射部分的错误,达不到治疗的目的。

2 畜禽疾病防治中的对策

2.1 提高农村禽畜养殖户的疾病防治的意识

要想从根本上预防畜禽疾病的发生,就要提高农村畜禽养殖户的畜禽防治意识,只有他们的意识提高了,才会了解畜禽疾病预防的重要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户的培训力度,将畜禽养殖的疾病预防列入到培训工作中的重点,让每个畜禽养殖户都能够准确的掌握。

2.2 对农村的兽医进行系统、理论的培训

农村兽医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畜禽疾病的防治缺乏系统的、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因此,我们要对农村的兽医进行系统、理论的培训,务必使他们掌握系统、理论的知识,这样才可能更好的为农村畜禽养殖户服务。

2.3 农村兽医应该努力的提高自身的临床技术水平

农村兽医应多多学习畜禽疾病防治的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多多的进行经验总结,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的提高自身的临床水平。

3 结语

农村兽医虽然受教育水平和理论知识的缺点所限,在畜禽防治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误区,但农村兽医却是农村养殖户的主要服务人员。地方政府一定要多对兽医进行培训,加强兽医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兽医本人一定要为努力提高自身的水平而不断的进行经验总结,丰富自己的兽医诊治水平。

参考文献

[1] 任小如.对基层兽医防治禽病现状的调查[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0,(2):12.

[2] 陈克,李艳菊,王国超.基层兽医临床常见的错误疗法[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9,(3):19.

生殖医学论文篇(7)

随着人工生殖技术的飞速发展,人死之后一定期间内,就尸体提取的仍有生殖能力,可以通过人工生殖技术生育子女。最近台湾地区发生的死后取精事件引发了一场关于死后人工生殖的法律争议。本文即以“孙吉祥死后取精”个案为中心,结合社会各界的评论和观点,讨论死后人工生殖对传统法律的冲击以及对未来人工生殖立法的借鉴意义。一孔之见,谨作引玉。

一、案情简介

在孙吉祥个案之前,台湾地区已经发生一例死后取精案①,一名日本商人在台跳楼身亡,在其妻子强烈要求和检察官同意之下,台北荣民总医院在其死后3小时完成取精。鉴于死后生子开启先例,对台湾冲击太大,对此,“卫生署”国民健康局严正声明:日商妻子一定不得在台湾以亡夫作人工生殖;如果医师为其施行人工生殖手术,不仅违反医学伦理,必要时还可以医疗法相关规定处理[1]。因为台湾地区《人工协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须配偶双方健在始得人工受孕;已移送“立法院”审核的《人工生殖法》(草案)也是以不孕夫妇和子女权益为立法重点,规定,“捐赠人或受术夫妻一方死亡,两个月内,应销毁其保留的、卵子或胚胎”。经过两个月的思考,日商妻子同意销毁丈夫的“最后的遗物”。

2005年9月7日,台湾地区孙吉祥因公殉职,其女友李幸育强烈要求死后取精,为未婚夫留下后代。“卫生署”起初坚决反对,认为死后取精“于法规不合”、“无法可依”;但是“立法委”认为,《管理办法》属于行政命令,已经形同虚设;《草案》正在“行政院”审议,尚未完成立法,目前处于“法律空窗期”,且上述办法的条文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取精是否可行,所以死后取精并不违法。9月9日“行政院”长谢长廷指示“卫生署”“先行取精”,以避免错过取精黄金时间,“至于如何使用的问题,再依相关法令进行研议”[2]。在“立法委”的推动和“行政院”的干预下,“卫生署”只得表示,死后取精“无法可管”、“无权禁止”。得到“卫生署”的默许后,生殖中心立即施行手术,摘取了孙吉祥的、副及贮精囊等组织,并完成萃取、冷冻程序。此间“卫生署”两度召开专家会议,竭力劝说李幸育冷静考虑半年再作生子决定。李幸育意志坚定初衷不改,请求“卫生署”准许她人工受孕;而孙吉祥家属经过反复权衡后,决定放弃保存。12月22日,保存了104天的孙吉祥被销毁。这场跌宕起伏的死后生子案终因孙、李两家矛盾而提前落下帷幕。

死后生子虽然夭折,但是给社会带来的震荡却余波未了,其凸显的情、理、法冲突多少折射出“生命科学时代”法律的滞后和尴尬。死后取精与死后生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密切关联,又互不相属,都对现有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造成强大冲击。事件发生后,有人乐观其成,有人坚决反对,法律层面的讨论更是观点纷呈,莫衷一是[3]。

二、死后取精与权利之争

(一)死后取精与生育权

毫无疑问,死后人工生殖事关人性尊严和基本人权问题,但和李幸育的生育权无关。起初“卫生署”反对取精,台湾地区医界曾竭力捍卫李幸育的生育权。这一点很值得商榷。依照《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施行人工生殖,须首先满足第6条、第8条规定之“夫妻”条件,即人工受孕的对象必须是不孕夫妻。依台湾地区民法第982条第1项“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李幸育尚未与孙吉祥完成结婚的形式要件,依法不产生结婚的法律效力。因此,作为单身女性,李幸育要求提取孙吉祥和指定以孙吉祥的进行人工受孕的行为均属违法。李幸育若想携带到大陆(如吉林)、丹麦等允许单身女性人工生殖的地区进行人工受孕,这条路同样行不通。因为台湾地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4条之1第1项和《人体器官组织细胞输入输出管理办法》第2条第2项的规定,要输出,必须先经过卫生署核准,否则将依《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6条的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从立法例和法学理论上看,侵犯生育权之说也难以成立。生育权是横跨公法和私法的概念,从公法角度看,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属于自由权,这在1968年国际人权会议就已经明确,但是,从国际人权公约和各国立法趋势来看,生育自由越来越受到责任、义务以及法律的限制;从民法角度看,生育权属于夫妻身份权。目前,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婚姻家庭法都把生育权赋予了夫妻共同体。生育权实质上是配偶权之一种,是基于配偶关系派生的身份权利,配偶关系是生育权的前提和基础,生育权是配偶权的派生和延伸,而人工生育又是生育权的行使方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离开婚姻关系空谈生育权就只能是自陷泥沼,空悲切。

(二)死后取精与知情权

相反,未经孙吉祥(生前)知情同意的取精行为是对其知情权的侵犯。作为一项伦理原则,知情同意根源于一个坚强的信念,那就是:任何个体均有权依照其个人的价值观、信仰、生活理念,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去自由决定自己的事务。在医患关系领域,患者有权主宰自己的身体,不受未充分告知的医疗行为的侵袭。这个以患者自我决定权为中心的伦理原则落实到法律上就是“告知同意法则”的建立[4]。在美国,死后取精并未全面禁止,实务上有允许使用死者预存实施人工生殖的判例,但是往往需要半年左右的考虑期,并要充分知情(同意)[5]。当面临死后取精请求时,医师首先考虑的是对死者身体与意志的尊重。否则,医师不得为任何侵入性医疗行为,对死者的遗体也是如此,但若家属能提出证据,显示死者生前曾表达许可意思,则医师较能考虑给予协助。这一法则在台湾地区《医疗法》第46条、第58条、《管理办法》以及《人工生殖法草案》中都有申明。例如《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施行人工生殖技术时,应事前取得“受术夫妻亲自签名之书面同意书”,并告知该项人工生殖技术之成功率、危险性及可能发生之并发症。第15条第1项第2款规定,当受术夫妻一方死亡时,医疗机构应不得再使用受术夫妻之、卵子或胚胎,并于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销毁之。对此,人工生殖法草案第21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因此,除非死者生前明确表示同意死后取精,否则任何侵入性的手术(如切除生殖器,取出、副、贮精囊,萃取,销毁)在人死亡之后进行,都是违背知情同意法则的。本案中,孙吉祥生前未有留下只言片语,更无书面文字表达死后取精之意思,但是,李幸育、政府、医院和医生却联手上演了一幕死后毁尸取精的闹剧。更有甚者,官员与医师居然视死者隐私利益于不顾,将取精过程与照片公开供采访,甚至对亡者生殖能力与遗传方面之细节加以评论、透露予媒体,显然是对死者的不尊重。总之,他们在此次事件中表现的伦理和法律素养的不足,着实令人忧虑。

(三)死后取精与遗体权

从遗体取出,还涉及对遗体(处分)权的尊重问题。身体(包括遗体)完整权是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凡是对人体、组织、器官的使用,即使只是极小部份(例如生殖细胞),都必须得到身体承载者的知情同意,否则不但直接侵犯死者的知情权、自我决定权,而且在台湾地区法律体系之下,还有可能构成“毁损尸体”,成立侵犯遗体权的行为。

这里涉及遗体的法律属性问题,对此学术界尚无定论,大体有“物权客体说”和“非物权客体说”两种观点。目前,肯定尸体具有物之属性的意见已居于学术主流。不过,遗体究竟为何种物,争论颇大,通说认为尸体为物,构成遗产,属继承人的共同共有[6]。史尚宽先生认为,因为遗体的特殊性,除了为供学术研究及合法目的之使用外,不得为财产权之标的,故原则上遗体应属于不融通物[7]。但是,不论尸体是否为民法之物,对遗体的处分权都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死者生前的处分权,往往通过协议、声明或者遗嘱等形式,对自己的身体作出于死后生效的处分,这一权利源于死者生前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是一种具体人格权。二是死者近亲属基于尸体所有权的处分权。人死之后,人体变成遗体,身体权转化为近亲属(继承人)的共有权。但是这种基于所有权的处分权不能对抗死者生前的处分权。如果死者生前对自己的身体作出处分,则近亲属不可以对该尸体作出与死者生前意愿相反的处分意思,否则应认定无效。至于近亲属尸体处分权的行使,通说认为尸体所有权人仅就尸体之埋葬、管理、祭祀及供养为目的之权能与义务,或以无偿方式提供器官以供移植,除此应无法就尸体为其他之使用、收益及处分[8]。

总之,对精、卵等生殖细胞的处分必须遵守公序良俗。遗憾的是,死后取精并非埋葬目的,也非捐献目的,更非死者生前意愿,从理论上看,死后取精不应当被允许。何况,死后取精无目的是人工受孕,显然有悖于公序良俗。据此,死后取精行为大有斟酌余地。

三、死后取精与人工生殖立法

(一)死后取精与人工生殖立法进程

死后取精事件直接影响了台湾地区人工生殖立法的进程,推动人工生殖立法进入实质性阶段。台湾地区对人工生殖的规制大致分三个阶段:首先是1986年之前的“放任阶段”,接着是1986年至1994年的“纲领阶段”,最后是民国83年后的“行政命令阶段”[9]。从总体上看,是一条从自由放任到严格管制的道路,对人工生殖的重大争议问题(如孕母)持保守立场,但到目前为止,“法律”的层次人工生殖母法尚未浮出水面。

在人工生殖技术的草创阶段,“政府”对人工生殖采取自由放任态度,依照医疗法处理,未加以特别立法[10]。自1985年第一位试管婴儿以后,“卫生署”加强了对人工生殖的规制。1986年制定了《人工生殖技术伦理指导纲领》,在代孕问题上,一开始采用“原则禁止,例外开放,由个别医师专业决定”的立场,1997年和1999年两次修正后,改采“完全禁止”[11]。不过,《指导纲领》原则上属于一种行政指导,对外不具有法律拘束力。1994年出台的《管理办法》以“职权命令”的形式出现,具有外部法规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管制程度。但是,这些法律规范的位阶仍然很低,不足以规范人工生殖技术,需要制定一部基本法层次的人工生殖法。

人工生殖立法由来已久,早在1996年,“卫生署”就组成“人工生殖技术咨询委员会”着手起草人工生殖法草案。2001年1月1日,“行政程序法”实施后,《管理办法》因为不符合“授权明确原则”而陷入“无效”境地,人工生殖立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好机遇,2001年“行政院”一读通过了“卫生署”提交的禁止孕母版草案(也称“政院”版、“官方”版),人工生殖法呼之欲出。但此后主张开放孕母的思潮逐渐高涨,先后又有不同版本的草案出笼,主要是台湾地区生殖医学会版和赖清德版(“立委”版),这两个版本在孕母问题上均持开明开放立场,故被称为开放版,与之相对,“政院”版被称为保守版。人工生殖法草案摇摆在是否开放孕母之间一改再改,迟迟不能议决,直到“卫生署”决议孕母单独立法后②,立法的最大障碍消除,《人工生殖法》才露出冰山一角。

李幸育引爆“死后取精生子”议题后,人工生殖法立法再次提速。2005年10月6日“立法院”正式启动立法程序,“政院”版和“立委”版的草案也都列入议事议程。人工生殖法遭遇死后取精生子问题后,面临更大困惑和挑战。死后取精生子涉及情感、伦理、人权、民法等复杂问题,即使态度最开放的“立法委”版本,都始料未及,以致草案始终围绕取精生子问题打转。至今没有达成共识,人工生殖法也再度搁浅。

(二)死后取精与人工生殖法的构架

第一,是单独立法还是合并立法?死后取精个案已经突破了人工生殖法草案的原有框架。《草案》最先只限于捐精、捐卵的人工生殖,以受试者的婚姻关系确立亲子关系,死后取精生子尚未进入立法者的研究视野。死后取精生子涉及身份认定及衍生的亲权、继承权,受试者的知情权、生育权等问题,法律要想为个案量身定做,会相当复杂。因此,有学者建议吸取孕母立法经验,采用单独立法模式;也有学者表达了对单独立法的隐忧,认为,“个别立法因为彼此缺乏联系,导致规范产生漏洞”,建议“对于人体组织采集与利用之重要基本问题(如告知同意、检体管理)”,考虑“订立一框架性的一般规范”,以“兼顾法律体系的完整性”[12]。从台湾地区当前立法现状来看,规制人体组织利用的法律基本上是区别使用目的,进行单独立法,“卫生署”已经明确表达了分开立法的倾向[13]。可见,单独立法已渐成趋势。

第二,是坚持保守严谨还是倾向开放进取?台湾地区人工生殖立法史实际就是保守思想和开放思想既冲突又妥协的斗争史。十年来,草案一直在开放和保守之间徘徊,游移不定。早先“卫生署”在草拟人工生殖法的时候,就因为孕母的争议,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最后,“卫生署”只得采取折衷做法,保留了两派意见,采甲、乙两案并陈的方式,甲案采取禁止的态度,乙案是有条件开放。2001年草案移送“行政院”后,甲案略据上风,并奠定了“政院”版的基础。此后开放思潮越来越深入人心,医学会版和“立委”版草案公开与“政院”版叫板,最后又是“卫生署”再次折衷,对孕母单独立法而这场论战才暂告一段落。2005年的死后取精案再度引发了两派争论,随着“政院”版和“立委”版草案同时送审,两派“攻防战”随即在“立法院”爆发,李幸育和死后取精生子无疑是争论的焦点。虽然,“立委”们的态度多倾向保守,但鹿死谁手,尚难成定局。

第三,是要情感还是要人格尊严(人性尊严)?有道是,科技始终来自于人性,人工生殖的基本原则是提升人格尊严,兼顾情、理、法。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是许多国家宪法的最高指导原则[14]。作为继受西方国家的一员,台湾地区也是把人格尊严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看待的。人格尊严是绝对的,不可以与其他法益称斤论两式地衡量。然而死后取精生子事件,始终是一场情感与人格尊严的拔河比赛,而情感似乎占了上风:死后取精因李幸育失控的“悲情”而引发,媒体和民众纷纷为取精生子推波助澜,是出于对李幸育的“同情”,“行政院长”亲自拍板,指示“卫生署”“先行取精”,是基于“情感”考量,这使得起初还坚持“不得取精”的“卫生署”越来越孤立,最后只得表示“无权禁止取精”。如果不是孙、李两家的矛盾激化,一场死后生子闹剧恐怕就要上演。质言之,死后取精案完全是受情感驱使,这使得作为医疗主管部门的“卫生署”进退失据,不但未能捍卫人格尊严,反而使人工生殖立法无所适从,引发更多的社会及价值冲突现象[15]。人们不禁要问,面对死后人工生殖的冲击,是尊重法律,还是诉诸情感?人权、人道和人情有无调和的空间[16]?面对情、理、法的剧烈冲突,立法者将何去何从?选择“避恶”就一定要将情理斩断[17]?满足情感需要是否一定要牺牲人格尊严?

又次,是要严格管制还是要生育自由?人工生殖事关重大,台湾地区立法一直保持惯有的谨慎作风,坚守以治疗不孕症为目的的立法宗旨,把人工生殖的对象严格限定在“健在的不孕夫妇”范围内,确保不孕夫妻与人工生殖子女之权益(草案第1条)。例如政院版草案规定,精卵存放者死后“应销毁”预存的生殖细胞(即人在精、卵在,人亡精、卵亡),且保存10年即须销毁、须有婚姻关系才能接受人工生殖治疗;立委版仅规定死者的精卵“得销毁”,保存期不设限,并开放单身女性生育权。承认死后取精,就意味着“死亡即需销毁”的限制被打破,单身女性人工受孕也将成为可能。当人工生殖变成“生育自由主义”的工具,以制造生命为目的,这不仅意味着,人工生殖法草案将被颠覆,人工生殖法的方向将被改变,而且意味着人类繁衍的自然法则将被打破,传统的婚姻家庭结构也将被肢解。

余论

人工生殖技术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旦滥用,将贻害无穷。死后人工生殖,不仅违反人工生殖目的,危及子孙后代利益,而且违背知情同意原则。因此,人工生殖立法在满足个人生育自由的同时,应尊重人性尊严,关怀后代福祗。为此,笔者建议:严禁死后取精,禁止使用死亡者的生殖细胞,死亡后寄存在医疗机构的生殖细胞应销毁;严禁死后授精,施行人工生殖手术时,须提偶关系证明和知情同意书,且夫妻双方均须在场,他人不得为行为。

注释:

①过去一年内,台湾地区媒体先后报道三例死后取精事件,均是以人工生殖为目的。其中,以孙吉祥个案非常典型,影响也很大,对此,台湾地区媒体和“官方”分别有死后取精、身后取精、遗体取精等说法,本文统一使用“死后取精”。

②2005年11月25日,《代孕人工生殖法》草案首次开会审议,“卫生署”一改惯有态度,支持有条件开放孕母。参见杨清雄著:《开放孕母半年内定案》,载《民生报》2005年11月26日。

参考文献:

[1]李树人.国健局:绝不允亡夫取精生殖[N].联合晚报.2005-03-25.

[2]谢长廷拍板取精成功[N].香港文汇报.2005-09-11.

[3]吴煜宗.死后取精生子的民法难题[J].月旦法学教室,2006,(40);蔡显鑫.死后人工生殖的规范与亲子关系[J].法学丛刊,2005,(200).

[4]杨秀仪.谁来同意?谁作决定?从“告知后同意法则”谈病人自的理论与实际:美国经验之考察[J].台湾法学会学报,1999,(20):367-410.

[5] [美]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权利——美国法与性[M].法律出版社,2005.162.

[6]王泽鉴.民法总则·修订版[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27.

[7]史尚宽.民法总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51.

[8]李悌恺.论尸体(骨)之法律性质[J].台湾本土法学,2004,(56):9-22.

[9]陈慧雯.人工协助生殖技术管制模式之法律政策分析:以孕母之管制为中心[D].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99.

[10]王英馨.以“政策网络”途径探讨孕母政策[D].世新大学行政管理学系硕士论文,2002.

[11]张永健,吴典伦.孕母的法律经济分析[J].生物科技与法律研究通讯,2002,(13):17-36.

[12]焦点直击:取精留后,于法无据[J].月旦法学@周报,2005,(114).

[13]陈清芳.遗体取精生子案凸显人工生殖立法赶不上时代[N].中央社,2005-09-18.

[14]陈清秀.宪法上人性尊严[C].现代国家与宪法——李鸿禧教授六秩华诞祝贺论文集.月旦出版社,1997.93-122.

生殖医学论文篇(8)

一、培养目标的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简单地说就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目前,经济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要求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也必须是呈现多元化:一是人才的类别要多样化,二是人才的层次要多元化。我校办学定位于学术性偏技能型,也就是在保证学术性知识和理论基础的前提下,必须突出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既为研究型院校提供本方向的专业人才,又能为基层单位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培养目标要将党和国家、社会、学生的需要恰当地反映到培养方案中,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贯穿整个培养过程,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坚持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个性发展与共性提高相结合、学生就业与发展兼顾的原则。

我们结合我省水产养殖规模不断扩大,水产动物疾病发生不断增高的现状,确定水产养殖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和视野,有良好科学素养,掌握水产动植物养殖科学、水产动植物疾病诊断与防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水产养殖、水产饲料和水产药物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从事水产养殖和水产动物疾病控制技术、水产动物疾病和水产药物研究、食品安全与监测、水产医学教育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二、特色课程体系的构建

实现培养目标需要相对应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包括知识体系、能力体系和素质体系,它们的载体是通过培养方案和具体的课程体系来构建和完成。所以,只有构建了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课程体系,形成可行而合理的培养方案,才能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课程设置要以主干学科为主线,整合优化,体系合理。主要课程、主要实践环节、主要专业实验要符合国家专业目录的要求,同时要结合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特色。课程设置要通过“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基础教育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专业方向和拓宽课程模块、人文素质教育课程模块、实践教学模块和创新模块”有机组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实现多样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水产养殖方向的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学和水域环境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要求接受生物学和化学实验、水产养殖实践环节的培训,掌握扎实的生物化学、水化学、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知识,具有水产经济动植物养殖技术、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水产医学方向的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学和基础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要求接受生物学和化学实验、水产医学实践环节的培训,具有扎实的水产动植物疾病诊断、防治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一)理论课程体系的制订

理论课程由主干学科组成,由主干学科引出专业主要课程,而专业主要课程又分别属于课程体系中不同的课程类型。由此,形成以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和全校性选修课构成的理论课程体系,其中,由主干学科派生的主要课程是核心。水产养殖方向的主干学科是生物学、环境科学、水产学。水产医学方向的主干学科是生物学、基础医学。水产养殖方向和水产医学方向的公共课程、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个模块是完全相同的,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形成特色模块。

公共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主要是英语、计算机和政治类课程。培养现代复合型人才的基本知识结构,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应用写作等公共课。

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教育课程模块)主要包括生物学、环境科学和化学三大主干学科的课程,由植物学、动物学、组织胚胎学、水生生物学、普通遗传学、鱼类生理学、水产生物育种学、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普通化学、分析化学、基础化学实验、动物生物化学、养殖水化学、普通生态学、水域生态学等。

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是在突出特色培养目标建设的基础上,开出了水产养殖和水产医学两个方向。水产养殖方向模块专业课程包括:微生物学、鱼类学、鱼类增养殖学、甲壳类与甲壳动物增养殖学、贝类学与贝类增养殖学、藻类与藻类增养殖学、饵料生物培养、水产医学概论。水产医学方向模块专业课程包括:水生生物解剖学、水产病原微生物学、水产养殖概论、水生生物病理学、动物药理学、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生物疾病学。

同时开设了海洋环保技术(36学时)、底栖动物学(30学时)、海洋学导论(36学时)、海洋生物技术(36学时)、细胞生物学(40学时)、水生生物病毒学(36学时)、饲料分析与品质检测(40学时)、棘皮动物增养殖(40学时)、发育生物学(36学时)、水生生物疾病检验检疫技术(36学时)、水产品质量检测(36学时)、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36学时)、环境毒理学(36学时)、科技论文写作(20学时)、专业英语(40学时)、水产养殖工程学(40学时)、渔业经济管理学(36学时)等多达30门次的专业选修课。

另外,通过开设人文社科类选修课、第二课堂、名著名篇选读等途径,重在扩展学生知识视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成为复合型人才。

(二)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

实践教学是新世纪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是高校培养学生创造和适应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进行科学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中强调,必须“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我院在调研其他高校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考察生产实习基地情况,经过集体讨论,制订出适合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培养方案”和“实践性课程教学大纲”,以保证教学实验和实习的科学、合理及前瞻性。

我们建立了“三模块九环节”的实践体系。三个模块是实验技能教学、社会实践教学和专业能力实践教学;九个环节是公共基础课实验(1-2年级)、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3-4年级)、课程实习(2-3年级)、科技竞赛(2-4年级),假期专业社会实践(1-2年级)、生产实习(3年级)、毕业实习(4年级)、科研训练与课程论文(3-4年级)、毕业论文(4年级)。

实验技能教学模块中,公共课实验包括:计算机基础实验、计算机应用实验;基础课实验包括:基础化学实验、大学物理学实验、生物统计学;专业基础课实验包括:植物学、动物学、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水生生物学、普通遗传学、鱼类生理学、养殖水化学;水产养殖方向专业课实验包括:微生物学、鱼类学、饵料生物培养、藻类与藻类增养殖学、鱼类增养殖学、甲壳类与甲壳类增养殖学、贝类学与贝类增养殖学、水产医学概论;水产医学方向专业课实验包括:水生生物解剖学、水产病原微生物学、水生生物病理学、动物药理学、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生物疾病学。

社会实践教学模块中,在3年级给学生开设为期一个月的《水产综合教学实习》生产实习,通过到生产单位参与人工繁殖和苗种培育,使学生掌握主要养殖对象的主要生产环节和关键技术。利用假期,组织学生深入社会,结合两课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参与社会活动,体会本专业社会需求和发展方向,以端正学习态度、满足社会的需要。

生殖医学论文篇(9)

1历代医家对天癸的认识

1.1肾间动气说《金匾要略》:“先天天癸,谓肾间之动气。”《医学入门》:“人两肾之间,白膜之内,一点动气,大如箸头”即肾间动气。

1.2主说以马玄台为代表。他说:“天癸者,也,盖肾属水,癸亦属水,由先天之气蓄积而生,故为天癸也”。

1.3女精学说清·沈尧封《沈氏女科》说:“天癸是女精,由任脉而来,月事是经血,由太冲而来。即认为天癸是女精,为女性所独有的。”

1.4男女之精说如王冰说:“以月事为天癸者非也,男女之精,皆可称天癸。”

1.5男精女血说如明·万密斋在《保命歌括》中认为“在男子为精,在女子则为血,皆曰天癸”。

1.6元阴、元精说张景岳在《景岳全书·阴阳》篇中说:“元阴者即无形之水,以长以立,天癸是也,强弱系之,故亦曰元精”。在《质疑录》中亦说:“天癸者,天一所生之真水,在人身是谓元阴”。并认为主天癸为精血说者,是不明经旨,他说:“天癸之义,诸家俱以精血为解,是不详《内经》之旨也。本经云:“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时下;男子二八天癸至,精气溢泻。则见天癸先,而后精血继之,天癸非精血之谓明矣”。

1.7精气说明·张介宾在《上古天真论》的注解里更为明确:“天癸者,天一之阴气耳。气化为水,因名天癸。是谓元阴,亦曰元气。人之未,则此气蕴于父母,是为先天之元阴。人之既生,则此气化于吾身,是为后天之元气。第气之初生,真阴甚微,及其既盛,精血乃王。故女必二七,男必二八而后天癸至,天癸既至,在女则月事以时下,在男则精气溢泻,盖必阴气足而后精血化耳。然则,精生于气,而天癸者,其即天一之气乎。”说明天癸是化生精血之气,而非精血本身。又如杨上善《太素》云:“天癸,精气也。”

1.8主阴水说张志聪曰:“天癸,天一所生之癸水也”说明天癸是属阴水的一种物质,乃人身的体液之一。

1.9主肾水说张山雷在《沈氏女科辑要笺正》中引徐亚枝语说:“谓天癸者,指肾水本体而言。癸者水也,肾为水脏,天一生水,故谓肾水为天癸”。

1.10主月经说如陈良甫的《妇人良方》说:“天谓天真之气,癸谓壬癸之水,壬为阳癸为阴水,女子阴类,冲为血海,任主胞胎,二脉流通,经血渐盈,应时而下,天真气降,故曰天癸”“天癸过期……”。

医家对天癸见仁见智,争议颇大。众说虽殊,但异中有同,即都承认天癸的物质属性,并认为天癸的物质基础与肾气、精、血密切相关。

2关于天癸的物质基础的认识

明·张景岳《类经》说:“天癸者,言天一之阴气耳,气化为水,因名天癸,此先圣命名之精而诸贤所未察者。其在人身,是为元阴,亦曰元气。人之未生,则此气蕴于父母,是为先天之元气;人之既生,则此气化于吾身,是为后天之元气。第气之初生,真阴甚微,及其既盛,精血乃旺,故女必二七、男必二八而后天癸至。天癸既至,在女子则月事以时下,在男子则精气溢泻,盖必阴气足而后精血化耳。”这里进一步说明天癸源于先天,藏之于肾,是在肾气旺盛时期,肾中真阴不断充实而化生并成熟,天癸及先天之精。对天癸属的物质属性来说,可以理解为“元阴”[1]。

《景岳全书·传忠录》指出:“元阳者,即无形之火,以生以化,神机是也,性命系之,故亦曰元气;元阴者,即无形之水,以长以立,天癸是也,强弱系之,故亦曰元精。元精元气者,即化生精之元神也”。从上述原文可以看出,天癸是元精、,是一种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和生殖功能的物质基础,一种无形的体液,为肉眼看不见而存在体内的一种微量物质。

2.1肾精是天癸的物质基础肾作为人体内最为重要的脏腑之一,被历代医家称为“先天之本”“生命之根”。肾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肾所化生与闭藏之物——肾精是人体生命活动最为重要的物质基础,机体的生殖繁衍、生长发育、各个脏腑组织生理功能的发挥与维持,都无一不是依靠肾精作为物质基础,都无一不是肾精生理效应的体现。

2.1.1关于肾精的认识肾精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肾精是指肾所藏的精微物质的总称。从来源看,包括先天之精和后天之精;从功能看,包括温煦、滋养脏腑之精及生殖之精。狭义的肾精是指肾所藏的生殖之精。其中包括禀受父母的生殖之精(先天之精)和部分后天水谷之精。狭义肾精是构成广义肾精的一部分,并由广义肾精所化生。是在机体成熟阶段转化为生殖之精而具有主生殖作用的部分,它不具备调节全身各脏腑及生髓充骨、填补脑髓、维持正常的生长发育之精的作用。先天之精在后天之精的充养下化为生殖之精,以繁衍生命;后天之精在先天之精的活力推动下不断得以化生。如果表现出生殖效应,则成为生殖之精;如果表现出生气养神、激发各脏腑的功能活动、调控人体的生命进程的生理效应则成为广义肾精[2]。

肾藏精是肾主生殖的基础。对于肾所藏之“精”,郭氏[3]认为肾所藏之精是人体生命的基本物质。有男女媾和之精(为先天之精),是生殖发育的根本;有水谷化生之精(为后天之精),是人体维持生命的物质基础,两者均藏于肾。肾所藏的所谓先天之精的充盈与否,与人体的生长发育和生殖能力的强弱有着密切关系。

2.1.2天癸的物质基础是肾精天癸是肾气在育龄阶段产生的特殊内涵,是肾气的一个重要分支。而“气”属阳,必有其物质基础。肾精可以化生肾气,肾气则是肾精的机能体现,又是肾精所化生的物质之气,肾精足则肾气盛,肾精不足则肾气衰,精化气,气生精,精气互根。无肾气,肾精不生;无肾精,肾气不化。故肾精是女性生长发育和生殖之本。只有肾精充足,肾气盛,才能天癸泌至,冲任通盛,才能经调孕子。所以可以认为肾精是天癸的物质基础。

这种肾精应当是肾中的先天之精,亦即生殖之精。先天之精就是禀受父母、与生俱来的、为生育繁殖,构成人体的原始物质。先天之精藏于肾,在后天水谷之精的资助下合化为肾精,是肾脏各种功能的根本所在。

《景岳全书·传忠录》说:“精合而形使生,此形即精,精即形也。”父母生殖之精结合,形成胚胎之时,便转化为胚胎自身之精,此即禀受于父母以构成脏腑组织的原始生命物质。因此先天之精,藏于肾,包括原始生命物质,以及从父母所获得的各种营养物质。

《灵枢·决气》说:“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以及《灵枢·本神》所说:“生之来,谓之精”,这里所说的“精”即是先天之精,因来源于父母,禀受于先天而名。先天之精封藏于肾,后天脏腑之精又归藏于肾,两者相结合即是“肾精”。如果五脏精气充盛,肾精也就充盛。肾精盈满之后还可以外泄,这就是《素问·上古天真论》中所说的“故五脏盛乃能泻。”这种外泄出来的肾精,因为具有生殖、繁衍后代的作用,所以又称为“生殖之精”。生殖之精与生俱来,为生命起源的原始物质,具有生殖繁衍后代的作用。由此可见,肾精是繁衍后代的物质基础,故天癸的物质基础是肾中的生殖之精。

天癸是人体内主管生殖的活性物质。它是人体生长、发育到一定程度,由肾脏之精产生的,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所说:女子十四岁,男子十六岁左右,肾气旺盛而“天癸至”,人体生殖机能成熟,女子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男子精气溢泄,阴阳和,故能有子。到女子四十九岁,男子六十四岁左右“天癸竭”,女子月经闭止,男子精少,不能再生育。同时,人体也就逐渐衰老了。人体的生长、发育、生殖、衰老无不与肾精的盛衰息息相关,天癸是肾脏发育到肾气充满时,而由肾精化生的一种促进生殖机能的物质,等到肾脏衰弱,肾精不足到某种程度时,天癸也就不能再产生了。人体也同时丧失了生殖能力。

3卵巢、应属天癸的物质基础

由于中西的理论体系迥异,所论内容不易对号入座,但作认识上的思维联系,则有易于认识的深化。笔者认为现代医学中卵巢、应属天癸的物质基础。人胚42d时,约有1000个原始生殖细胞,妊娠21周男性胎儿的组织中已含有精原细胞。女性“胎儿发育到5个月时,卵巢中约有200万个卵原细胞和500万个初级卵母细胞。”可见人类生殖之精在先天孕育阶段已经具备,生殖之精是肾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子代胚胎的原始物质。由于性器官的正常发育是产生生殖之精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而性别在父母媾精之时,胚胎形成之初已经决定,并且在胚胎时期已经形成了生殖器官,具备了生殖细胞,女性胎儿于妊娠12周始,卵巢开始分化,因缺乏苗勒氏管抑制物质及5α-还原酶而使胎儿向女性发育。因此可以把胚胎期卵巢看作是先天之精的物质基础。卵巢排卵、分泌性激素的功能正常与否,是生殖的重要条件。卵巢影响着女性生殖器官的功能及促进第二性征的发育,这与肾主生殖的理论相一致,即肾之精气促进机体生长发育和生殖的功能主要是通过性腺的特性与功能来实现的。人出生以后,在后天水谷精微营养下,随着“肾气盛,天癸至”,生殖器官及机能得到进一步的发育而成熟[4]。

系(卵巢系)的主要功能是产生能促进机体生长发育、发动的物质阴液,同时产生生殖之精。系应包含生殖和内分泌的功能,确切地讲是从青春期开始,但青春期前也有它的功能,如胎儿期有重要的内分泌功能,生殖细胞是个体发育的物质基础,男女生殖细胞积累了机体产生的遗传因素,是机体内的一种特殊细胞,同时系、卵巢系产生精浆、宫颈黏液等物质及其性激素等。生殖之精具有生殖以及遗传能力,生殖之精源于父母之系(卵巢系)[5]。所以笔者认为现代医学中卵巢、应属天癸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天癸是一种源于先天、藏之于肾,受肾气支配和制约的、专门作用于人体生殖系统、生殖机能的精微物质。天癸的物质基础是肾精,现代医学中卵巢、应属天癸的物质基础。所以我们要以中医理论与西医理论的结合点为指导,将中医学与新科技相结合研究天癸,发挥天癸在女性生殖与不孕方面的潜在价值,中医学才能超前而不是落后于现代科学之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宝璋.中医妇科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19

[2]江海身.生殖之精非肾精说[J].中国中医药,2003,8(4):39,

生殖医学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R73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8)05-0907-03

Study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Syndrome Patter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roliferative Factors of Breast Cancer

SONG Aili,YIN Yukun

(Affiliated Hospit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Jinan 250011,Shandong,China)

Abstract:Objective: A study was conducted to fi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yndrome patter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roliferative factors of breast cancer such as DNA haploid,S phase cell percentage and Ki-67. Methods:Choose 160 patients who suffered breast cancer primarily to group into different syndromes. Detect the DNA haploids,S phase cell percentage and Ki-67 expression. Then chisquare inspection. Results: Through detecting, heteroploid percentage,S phase cell percentage and Ki-67 positive expression of the patient who suffered breast cancer grouped in the zhengqi-weak-evil-strong type is the higher than the the other two typies. Through chisquare inspection there is markedness disparity among them(P

Keywords:breast cancer;differentiation;DNA haploid;S phase cell percentage;Ki-67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已位居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率之首,严重危害广大妇女的健康。中医的辨证

论治在其综合治疗中起着重要作用。乳腺癌的DNA倍体情况、S期细胞比例及Ki-67的表达是乳腺癌常用的反映肿瘤增殖的指标,可以提示预后。研究乳腺癌术前中医辨证与肿瘤增殖因子的关系,可反映乳腺癌各中医证型的预后特点,也是肿瘤治疗的切入点。

1 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来源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乳腺科病房部2003年1月-2007年1月收治的原发乳腺癌术前患者,共160例,均为女性,年龄为24~84岁,平均年龄(47.74±11.14)岁。详细采集患者一般情况及症状、体征等信息。

1.2中医辨证

主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ZY/T001.2-94)作为辨证标准,综合乳腺癌患者术前的临床表现,对其进行中医辨证。辨证结果见表1。

1.3指标检测取山东中医药大学附院乳腺科手术切除女性乳腺经病理学确诊为乳腺癌,标本160例,检测DNA倍体及S期细胞比例,其中40例进行Ki-67检测。标本经10%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制成4μm薄切片,进行常规HE、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及DNA图象分析的检测。

1.4统计方法采用SPSS13.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进行χ2检验,P

2结 果

2.1乳腺癌术前中医辨证与DNA倍体的相关性 结果见表2。

3讨 论

随着对乳腺癌的研究,人们认识到乳腺癌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是多因素、多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乳腺癌生物学行为的认识也不断深入。乳腺癌的DNA倍体情况、S期细胞比例及Ki-67的表达是乳腺癌常用的反映肿瘤增殖的指标,可以提示预后。

恶性肿瘤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细胞无限制的恶性生长,细胞核增大,核内染色质增多,其实质是细胞核内DNA 的不断复制。细胞DNA异倍体的出现代表了核染色质数量和结构发生的改变,这种改变不但加速了细胞分裂增殖,同时导致细胞内特异性多肽白的合成失败,使细胞不能从增殖状态转变为分化状态。研究发现DNA倍体也与肿瘤的分期(大小、淋巴结状况)有关,异倍体更多见于体积大、淋巴结转移率高的肿瘤中。细胞DNA倍体反映细胞生长及分化状态,其倍体的测定对判断肿瘤性质、预后具有重要意义[1] 。

S期细胞比例反映了肿瘤的增殖活性,其数值与肿瘤细胞的倍体相关:二倍体较异倍体的S期细胞比例低。许多文献报道,高S期细胞比例乳腺癌的复发率明显增高。此外还有报道测定细胞增殖率有助于预测肿瘤对化疗及内分泌治疗的反应性。有些作者认为治疗后异倍体肿瘤的退缩率较低。DNA倍体联合S期细胞比例作为预后评估指标与腋淋巴结阳性及阴性患者的复发与生存情况有密切的关系[2]。

Ki-67 是目前公认的肿瘤细胞增殖的特异性指标,是由Hodgkinps 淋巴瘤所产生的L428 细胞系的粗制核部的鼠单克隆抗体, 其高表达与肿瘤患者的不良预后相关[3-4],由Gerdes 等首先报道[5-6] 。研究表明Ki-67 表达能可靠而迅速地反映恶性肿瘤增殖率,与多种恶性肿瘤的发展、转移、预后有关。

此外还有报道检测肿瘤细胞增殖率有助于预测肿瘤对化疗及内分泌治疗的反应性,如有些作者认为治疗后异倍体肿瘤的退缩率较低。以上提示,这些肿瘤增殖因子既反映乳腺癌的预后,又是肿瘤治疗的切入点。

中医药的治疗手段在乳腺癌的综合治疗中有重要的地位。大量临床和实验研究表明,乳腺癌患者配合中医药辨证论治,应用扶正与祛邪中药,可调整机体阴阳、气血、脏腑和经络功能,改善机体物质代谢,增强机体免疫功能和抗病力,减轻放化疗毒副反应,提高手术切除率及放化疗成功率。中医药疗法对减少复发和转移,提高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率和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限具有重要作用[7]。辨证论治是中医药治疗的核心内容,中医治疗疾病,选药要根据辨证的结果,如果从现代客观的肿瘤发展机制角度来反映乳腺癌证候的特点,对于指导中医各证型的预后及对证治疗可提供更切实的依据和更广阔的思路。

本文对160例乳腺癌术前患者进行中医辨证,手术标本检测肿瘤细胞DNA倍体、S期细胞比例,其中40例检测Ki-67表达情况,分析之间相关性,探讨中医辨证在判断乳腺癌预后中的价值,从肿瘤增殖角度观察乳腺癌中医证候特点,从而为进一步的中医治疗、研究乳腺癌提供新的思路和切入点。

本研究发现乳腺癌术前辨证与DNA倍体、S期细胞比例相关。乳腺癌患者术前辨证为正虚毒炽者DNA倍体异倍体、Ki-67阳性出现率最高(69.4%,94.4%),冲任失调组次之(41.0%,58.3%),肝郁痰凝组最低(23.5%,12.5%),经统计学处理,3组之间有显著差异(P

研究表明乳腺癌术前中医辨证与肿瘤增殖因子DNA倍体、S期细胞比例及Ki-67表达确有相关性,反映出随着中医证型为肝瘀痰凝证、冲任失调证到正虚毒炽证的不同,肿瘤的增殖能力依次增强,预后也更差,从而从肿瘤增殖角度反映了乳腺癌证候的预后特点。

目前中医药治疗乳腺癌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中医用药需要依据辨证的结果。判断中医各证型与乳腺癌增殖因子的相关性,有助于指导对各证型预后的判断,针对性的选择中医治疗的方法及用药,从而从生物学角度来辅助指导乳腺癌的中医治疗。

中医治疗乳腺癌的另一热点是通过中药来阻断、逆转乳腺癌的进展,而本研究的结果显示了乳腺癌术前辨证与肿瘤增殖因子有相关性,随着证候的发展,肿瘤细胞的增殖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提示,通过早期对证治疗,减缓、阻断、逆转乳腺癌的证候演变,达到减缓肿瘤增殖的可能,进而为下一步的研究开阔了思路。

参考文献

[1] FilipeM I, Rosa J, Fimals AS, et al. Is DNA p loidy and p roliferative activity of p rognostic value in advanced gastric carcinoma[J].Hum Pathol,1991, 22: 373-378.

[2] 沈镇宙,邵志敏.乳腺肿瘤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168-169,308-309.

[3] Papantoniou VJ,Souvatzoglou MA,Valotassiou VJ,et al.Relationship of cell proliferation ( Ki-67) to 99mTc2 (V) DMSA uptake in breast cancer[J]. Breast Cancer Res,2004,6 (2) : 56262.

[4] Mast ronardi L,Guiducci A, Puzzilli F.Lack of correlation between Ki267 labelling index and tumor size of anterior pi2 tuitary adenomas[J].BMC Cancer,2001,31(12):1232130.

上一篇: 生物概论论文 下一篇: 中文翻译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