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制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1 17:01:01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1)

关键词:

阶梯就医 研究成果 研究不足 趋势展望

一、“阶梯就医”的研究成果

“阶梯就医”指的是“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社区首诊、社区与医院双向转诊”的就医模式。

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是优质的医疗服务供给量小于病人的就诊需求量。当前很多文献借助“阶梯就医”理论探讨解决看病难问题,其中一种观点认为,解决“阶梯就医”落实困难的关键是将“阶梯就医”的概念变指导意见为法律条文,使其法律化 。另一种观点认为,“阶梯就医”难以实现主要在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运行缺乏激发机制,能将社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效果发挥到实处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下面笔者就简要阐述一下相关文献关于“阶梯就医”的障碍分析:

(一)供方分析:

在此基础上研究的学者,主要就大医院和基层医院的卫生医疗服务进行分析。李晓斌在《浅谈双向转诊实施中的障碍与对策》指出“阶梯就医”的发展障碍主要体现在:第一,社区医院和大医院存在竞争关系,以患者为利益群体,两者存在明显的倾利主义;第二,基层医院的医疗设备条件,医疗人员配置、转诊标准和转诊宣传力度等存在缺陷;第三,大医院和社区缺少交流沟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另外,有些文献利用多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了其难以实现的原因,如大医院怕承担责任不主动下转,大医院怕病源流失不主动下转,基层人员、设备和技术差等 。

(二)需方分析:

在此基础上研究的学者,分析了病人不愿到下转到基层社区的原因。第一,病人对当前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不足,对基层社区不够信任。第二,由于医疗信息的不对称性,患者不了解自身疾病,治疗听从医生安排,无法提出自己的看法,“双向转诊”难以实现 。

(三)第三方分析:

基于第三方分析的学者认为,政府需要对当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医疗机构建设问题进行统一规划。当前状况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部分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收入较低等因素有关,也与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和医药卫生资源利用的方式不当有相当大的联系。具体来说,一是预防资源与医疗资源失衡。长期以来,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重治轻防,政府对公共卫生投入不足,预防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防病效益,一些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没有得到有效预防。二是城乡卫生资源分配不均。一些贫困地区仍然存在缺医少药、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三是城市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资源过度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基层社区缺少卫生资源 。还有学者认为,医疗人员素质问题也是重要障碍。此外,基层医院还缺少合理的转诊标准和程序,导致转诊流程不明确、缺乏首诊医师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不匹配,只能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1。

(四)“阶梯就医”的可持续建设机制

1.“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手术在医院、康复回社区”机制研究

在这一制度上研究的学者主要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民众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分析 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影响因素等进行分析。“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手术在医院,康复回社区”这一新模式,通过丰富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共享,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型综合医院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也是通过社区医院和大医院的资源共享,加强社区卫生事业的建设。

2.大医院和社区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

当前学者在“双向转诊”这一制度上同样对社区卫生服务存在“单向转诊”未实现“双向转诊”的原因进行经济学思考。探讨“双向转诊”的优点,充分利用各地医疗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目标。一些学者还对“双向转诊”下转难问题进行了对策分析。李晓斌在《浅谈双向转诊实施中的障碍与对策》中认为:第一,客观全面的认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转诊的现状,提出相应的政策革新,以加强大医院和基层医院的转诊合作,建立实际的机制。通过立法,建立“双向转诊”的制度法规,明确转诊标准和流程,并规范病人就诊的具体路径和基本准则。第二,建立监督机制。医院任务的分工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从事诊疗活动。第三,发展社区医院卫生医疗建设,建立社区全科医生首诊制度。第四,加强医院间、医院和患者间的信息沟通。建立统一的网络通信系统,使转诊服务有序的进行。第五,调整卫生资源,一体化管理。卫生资源的共享,合理分配,使得基层医院也能够拥有先进的设备,优秀的医疗人才和技术 。第六,加强基础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只有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才能实现“双向转诊”的合理运行。

二、“阶梯就医”研究成果的不足

1.研究对象的不足

当前的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医疗体系和城市社区的基层医疗体系,忽略了占中国9亿人口的农民群体。尽管现如今很多属于农村户口的居民都居住到了城市,享受城市的医疗卫生服务,但是留在广大农村的“留守人员”绝大多数是老弱病残,与在城市的青壮年相比,这部分群体更需要完善的医疗服务的辐射。笔者认为,对“阶梯就医”的概念认识及理论研究,不应仅仅局限在城市社区,更应兼顾到医疗体系尚不健全的农村等欠发达地区。如此得到的“阶梯就医”的研究成果才能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2.研究方法不科学,理论深度有待提高

以往学者在研究“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时候更多的是通过走访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以及作者亲身经历,并结合一些新闻报道来指出现阶段就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措施。但这些文献都缺乏相应数据的支撑,没有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科学地分析社区卫生服务站遭受冷遇而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原因,以及它们之间“上转容易,下转难”的困境。因此,研究成果在理论深度方面倾向于“就事论事”解决现实问题,学术性的理论深度有待提高。

3.研究角度不全面,缺乏实证研究

“阶梯就医”不仅包括以“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社区首诊制,还包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现在国内许多的研究都只考虑了这其中的一个因素,而在构建完整的“阶梯就医”理论体系中,探寻“看病难、看病贵”的过程中必定不能将这两者孤立开来。对于研究的主体和客体也要有全面的把握和认识,要充分考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政府部门和病人自身的就医意愿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将研究的方法由专门走向综合。

三、“阶梯就医”模式研究的趋势与展望

“阶梯就医”的目的是为了使社区医疗走出软硬件不配套、有设备缺人才的困局,使普通民众能花更少的钱获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纵观我国这些年来进行的新医改,大病医疗保险和社区卫生事业都发展的蒸蒸日上,“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现象得到了初步的缓解。通过之前对“阶梯就医”模式取得的成果和不足的分析,我们对该模式发展的现状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对“阶梯就医”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自启动第二轮医改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等众多惠民政策。这期间,国家一方面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投入,另一方面还着手打破公立医院在医疗资源垄断的局面,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来化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人们的整体健康水平有了大幅提高,生活幸福指数与日俱增。但是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过程中,政府只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引导者,要真正解决这一难题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建立起对社区医院的信任,将更多的医疗资源留给需要的人。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一件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庞大工程,它既要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看病需求,又要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使百姓能够真正享受老有所医的福利待遇。但鉴于目前的国情要实现这样一种全民共享医疗服务的局面尚需时日,因此对于“阶梯就医”模式的研究应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而讨论,通过实地走访以及数理分析,运用归纳等方法总结出一些普遍的规律,不断加以整合与完善,使研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给地方医疗卫生工作提供借鉴与指导。

参考文献:

[1].北京医改不再要求小病进社区鼓励医生个体行医[J].中国全科医学,2009,v.12;No.19609:830.

[2]王宝玉,张启瑜,潘景业,金嵘,朱茸茸,杨虹霞,陈华.城乡对口支援医院双向转诊的路径探讨及实证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09,v.12;No.19911:1028-1029.

[3]田福运,唐晓君,张名均,于露,陈涛.重庆市社区人群卫生服务需求调查及分析[J].重庆医学,2009,v.3811:1273-1274.

[4]郭力文.全科医生诊疗思维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10,v.13;No.23210:1096-1098.

[5]李辰.社区卫生服务的经济学思考及可持续发展建议[J].中国卫生经济,2010,v.29;No.33109:66-67.

[6]王娜,陈琦,王君丽,潘岳松,梁万年.北京市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实施对广大社区居民看病就医的影响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1,v.14;No.26801:26-28.

[7]黄卫东,王芳华,孙平辉.居民对疾病认知与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的关系[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1,v.3109:1627-1628.

[8]顾建钦,马振萍,李卫华,华兵.郑州市“片医负责制”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全科医学,2011,v.14;No.28010:1151-1154.

[9]杜文娜,许璐璐.全科医生制度下全科医学教育的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v.30;No.21604:69-71.

[10]陈起坤,陈燕奎,吴金泉,郭小聪.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就诊制度的思考――双轨双诊制度[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v.29;No.28806:415-416.

[11]周珉.强化政府责任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J].中国卫生经济,2001,05:8-9.

[12]姚岚,陈启鸿,刘华,陈迎春,卢祖询.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影响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1,05:17-18.

[13]周亚夫,丁晓芳,潘睿,黄辉,王洁,卢建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难题[J].中国学校卫生,2004,06:759-760.

[14]冯鹏程.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调查报告[J].保险研究,2007,No.22602:91-93.

[15].时讯[J].中国社会保障,2007,No.15202:4-5.

[16]熊茂友,甘筱青.创建“112”双向转诊模式:中国双向转诊的难点与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v.29;No.29210:731-733.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 R197.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4(a)-0153-03

基本医疗服务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财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卫生服务能力和大多数人的卫生服务需求,保证向全体居民提供一定水平的、负担得起的成本低、效果好的医疗服务[1]。在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居民普遍反映看病贵、看病难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基本医疗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我们将国内对基本医疗问题的研究及地方实践做一简要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1 基本医疗的提出背景

1.1 历史背景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我国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也逐步推向了市场,医疗费用快速攀升,而政府受财政能力的约束发展卫生事业的能力有限,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益加重。1978年第30届世界卫生大会的《阿拉木图宣言》后,我国随即承诺实现其提出的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1.2 国际背景

20世纪70年代,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向凯恩斯主义发起了挑战,各国政府对卫生领域放松了监管,卫生费用快速增长。随着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世界上多数高福利国家也开始面临筹资与服务困境,大众对卫生服务普遍不满。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使人们对政府的作用又有了新的认识;世界卫生组织深入研究了基本卫生服务工作方法与发展,于1978年在阿拉木图召开国际初级卫生保健会议,发表了《阿拉木图宣言》,提出“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初级卫生保健则作为“人人健康”的实现手段,得到了全体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的认同。1984年世界银行的《中国卫生部门报告》提到,中国正在走高度资本密集型的治疗道路,这样只能满足极少数人的医疗需求,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中国仍然需要依靠劳动密集型的卫生发展战略,包括适宜技术的医疗[2]。1993年,世界银行的《投资于健康》报告,提出选择性的基本卫生保健(SPHC);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及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医疗费用持续快速增长,世界各国卫生系统均面临着成本控制与服务可及性、公正性以及质量的共同压力[3]。多数国家也都面临着筹资与福利困难,不得不思考有效利用有限卫生资源的方法和途径。美国俄亥俄州的卫生优先重点项目取得成功,给世界各国解决卫生系统的筹资与福利困境带来新的思路。

1.3 基本医疗提出的认识前提

基本医疗问题的提出,即有当时特定的历史与国际背景,又有人们对医疗卫生相关问题的基本认识作为前提: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已成为全球共识;市场解决不了医疗问题,需要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在医疗领域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同类型医疗服务的成本效果是不同的,利用基本设施、基本技术、基本药物与适宜人力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具有较好的成本效益,应当优先得到保障。

1.4 基本医疗的正式提出

在当时的历史与国际背景以及对医疗卫生问题基本认识的前提下,时任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在1993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的报告中提出了“三保”、“三放”的方针:即保证预防保健,医疗可以放开一点;保证农村,城市可以放开一点;保证基本医疗,特殊医疗可以放开一点[4]。由此,基本医疗的理念在国家层面正式被提出,并作为我国卫生改革的基本思路。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了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2 基本医疗的主要学术研究观点

基本医疗的理念提出后,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兴趣,积极探索其内涵与外延以及实施策略,在关键问题上开展深入研究探索,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2.1 基本医疗的认识及定位

目前,基本医疗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定义,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基本医疗是成本效果良好的、政府社会能够承担的起的服务;从社会学角度看,基本医疗服务是那些最能惠及公众的普遍服务;从伦理学角度看基本医疗是涉及人的尊严的、影响健康的服务;从法学的角度看,基本医疗是确保公民享有平等健康权利的服务。

学者们对基本医疗的定位基本达成共识,普遍认为基本医疗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是人的基本需要、基本权利,有学者认为基本医疗就是医疗卫生领域中的“义务教育”[5-6];发展基本医疗是我国卫生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必然选择[7-8]。

2.2 基本医疗服务及其界定的原则与方法

基本医疗服务的科学界定对确定制度缴费率和待遇水平、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维护制度公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是完善医疗保障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基础性问题[9]。虽然目前国内对基本医疗服务尚无具体的界定标准,但对于界定的基本原则已经达到一定共识,体现在基本、公平、利贫的政策目标上。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卫生部提出,它的界定可以从基本设施、基本诊疗技术、基本用药和基本费用四个方面考虑,而且提示基本医疗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有变动性、地域性和阶段性[1]。学者们在基本医疗服务的界定方法上也做了一些探索,复旦大学的胡善联[10]通过对主要疾病负担及其干预措施的成本效果分析来界定基本医疗服务;上海交通大学的赖伟[11]从医疗机构的类别上界定基本医疗服务,对不同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做出限定,认为除三级医院外,其余医疗机构都可以设定为基本医疗的服务机构;山东医科大学的袁长海等[12-13]通过医疗需要与成本、健康效益之间关系模式来界定基本医疗的模式和层次,认为如果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是很有效的,那么它就是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险应首先满足和保障的;还有学者建议根据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弹性与收入弹性来界定。

2.3 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及其实现路径

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理念[8],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同,并将基本医疗服务的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就是要使每个公民都有相同的机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不因性别、年龄、户籍、民族的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14],防范片面追求医疗服务的经济效益所导致的公共风险和危机。

基本医疗服务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物品的范畴,这意味着单独通过市场机制来提供是不足的,国家有责任保障每一个公民享有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15]。理论上说,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由市场提供服务实现,也可以由政府税收筹资直接提供免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实现[16]。有学者从医疗服务及其市场的特殊性方面进行阐述,认为政府应当直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17],可以依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路径,由政府出资,统一服务项目标准,实施全国统一的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在开始阶段,不同的行政区域或规划区,宜根据当地的医疗服务需要,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参照“国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确定其享有的内容,之后在这个“基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终走向全省、全国的统一[18]。也有学者认为,政府只要出台政策,确定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服务项目内容,列入医保给付范围,就能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均等化[19]。

2.4 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面临的问题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体居民在健康方面应享有充分并且均等化的制度、卫生服务和经济风险等保障,即全民统一健康保障[20]。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实施依托于全民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但目前在整体框架上,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多元的制度设计,而在多元体制内部,各个制度间还呈现一种碎片化的特征[21],身份不同、地域不同,所适用的制度、待遇标准就不同,不同制度之间形成“壁垒”,不利于医疗保险关系衔接及异地转移、个人账户和参保年限续接等,不仅给参保、参合者就医带来不便,也给经办管理带来了困难,严重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实现[22-23]。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关于解决医疗保险携带问题的文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如统筹地区财务平衡问题与转移接续中的待遇权问题[24]。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界定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方法探索,并没形成共识,边界不清晰,可操作性差,给制度的设计及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19]。政府在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和补偿方面的责任定位不明晰,在基本医疗服务补偿的政策制订、机制设计和责任落实过程中主观随意性强,缺乏系统性、连续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25]。

3 部分地方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不少地方对基本医疗的实施路径进行了探索实践,山东省潍坊市将“小病社区低收费以补供方为主、大病住院有保险以补需方为主以及公共卫生政府管以财政投入为主”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产品选择[26],将基本医疗服务“打包”向居民提供,设计了“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包”,基本检查项目和基本治疗项目由社区卫生机构免费提供,基本康复项目也以较低价格收取[27]。宁夏在银川和固原两市的10个县(市、区)探索以分级打包的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探索实行了五级包的实现方式[28]。宁夏的分级打包模式,既是筹资和支付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又是对服务模式、服务行为和就医行为进行规范的有效途径[29]。陕西省子长县以创建“平价医院”为突破口,政府全额承担了医疗机构的基本运营、公共卫生服务和医院发展所需资金,从而以较低价格向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30-35]。

4 讨论

基本医疗是人人都应当得到的普惠服务或者根据需要应当得到的服务,其组成要素包括基本设施、基本装备、基本技术、基本药物、基本人力、基本服务规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界定基本医疗创造了条件,当前不建议以疾病、诊疗项目来界定,认为从医疗机构级别和属性来界定比较合理,当前可以从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逐步向二、三级公立医院延伸,做到“六基本”。

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顺利实施,不仅要解决基本医疗服务是什么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同步解决筹资问题。基本医疗的理想状态应当通过公共财政来支持,普惠公众;非基本医疗中的非特需服务应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来解决,特需医疗服务应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来解决。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后,基本医疗的价格也应当调低,作为过渡期,可以采用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混合筹资,但需要调低服务价格,务必在价格体系上做到区别于非基本医疗。

[参考文献]

[1] 徐荣凯,曹荣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学习辅导材料[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64-66.

[2] 郭清.城市初级卫生保健管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6:9.

[3] 王倩云,鱼敏.初级卫生保健体系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7):483.

[4] 徐盛鑫.论如何界定基本医疗与特殊医疗[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4,10(1):4-6.

[5] 孙婧.基本医疗卫生的公共产品属性与供给干预研究[J].卫生软科学,2010,(4):313-315.

[6] 朱耀志.基本医疗涵义的初步探讨[J].医学与哲学,1997,18(6):298-299.

[7] 薛义.论发展基本医疗[J].中国卫生经济,2006,25(12):12-14.

[8] 周寿祺.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之辨[J].中国医院院长,2010,(17):50-52.

[9] ,孙爱芬.基本医疗范围界定的一般逻辑体系[J].医学与社会,2007,20(8):7-9.

[10] 胡善联.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界定和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1996,(2):7-11.

[11] 赖伟.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改革探讨[J].现代医院,2010,10(10):1-4.

[12] 袁长海,付淑花,张洪福,等.常见住院疾病基本医疗需要的界定[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0,(2):22-24.

[13] 袁长海,边荣江.基本医疗需要界定的原则和方法探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1996,(11):29-30.

[14] 符壮才.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09,(2):34-35.

[15] 杨月珉.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政府责任[J].中国医药导报,2009,(26):164-165.

[16] 刘潇.论基本医疗体系中的政府责任[J].医学与社会,2007,20(12):35-36.

[17] 李少冬.政府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J].中国卫生经济,2004,23(12):1-4.

[18] 周寿祺.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条件、问题和建议[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7):52-56.

[19] 周寿祺.新医改下,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建议[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10,(15):23-28.

[20] 雷海潮.关于全民统一健康保障的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2011,27(6):410-412.

[21] 杜长宇.开放视角下我国多元基本医疗保险体制的辩证分析[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7):32-38.

[22] 王东进.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城乡统筹[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10,(7):1-5.

[23] 夏迎秋,景鑫亮,段沁江.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的现状、问题与建议[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1):43-48.

[24] 汤晓莉,姚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可携带性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1,30(1):53-55.

[25] 付强,孙萍,孙俊红.论新形势下政府基本医疗服务补偿责任定位[J].中国医院管理,2011,30(12):1-3.

[26] 马安宁.潍坊市普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验研究的理论成果[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25(1):1-3.

[27] 单杰,盛红旗,李战胜,等.潍坊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文件体系的构建[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25(2):1-2.

[28] 李春虹,马海燕.宁夏开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的实践与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10,(1):8-11.

[29] 李林贵,张俊华.对宁夏开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探索和思考[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0,24(1):5-6.

[30] 俞卫.“子长医改”模式剖析[J].中国卫生,2010,(12):14-15.

[31] 董永喜,贾卫东,朱树昌.浅谈如何使“医、患、保”三方互惠共赢[J].中外医学研究,2011,9(7):113-113.

[32] 蒋晓煜.公立医院改革的现状和对策[J].中外医学研究,2009,7(7):16-17.

[33] 周莉.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结合的思考[J].中外医学研究,2009,7(11):100.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3)

关键词 :社区 医疗 社区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区居民的健康息息相关。十八大报告提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此可见,国家的长远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则是基础,因此,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资源,也可以减轻国家和病人压力。

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保障体系的完善,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发展的同时势必暴露出重重的矛盾和问题。本文从实际出发,并结合相关理论针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以期改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现状,为社区的建设和居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帮助。

一、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2009新医改的提出,我国逐渐将社区医疗卫生改革放在了首要位置,对于社区医疗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大提高。医改实施三年来,中央投资630多亿元,支持了3.3万所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数已超过13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我国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2013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持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1.政策、制度、法律的不完善

第一,法律的不完善。政府对社区的管理缺乏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的约束有利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无向健康完备的方向发展;政府对其监管有利于缓解医疗腐败,有利于政策制定与制度建设。第二,政策的不完善。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虽不断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央对地方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从而导致财政投入不够,社区卫生医疗设备以及医务人员培训不够;此外,地方政府对社区的建设规划不详,没有严格落实中央政策。政策的缺失是阻碍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因素之一。第三,制度的不完善。社区还没与公立医院之间建立起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和协作机制。医疗救助机制能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在短时间内做到及时受理、即时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标准及时给予救助,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2.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化团队的缺乏

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政策、制度、法律的不完善严重制约着社区医疗团队的服务水平及发展。因此,促进社区医疗服务与发展,需要在医疗制度、政策、法律完善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对医疗团队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及监督,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医疗队。

三、提升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路径

1.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

(1)加大对社区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财政投入不足直接阻碍着社区医疗的发展,对此,中央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同时,通过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而促进其发展。各地方政府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基础医疗卫生设备,并对社区一线医务人员的培训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各社区人口比例、质量及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服务数量和项目等给予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2)制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通过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等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在各社区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政府制订社区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护理院、医务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对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机构,应加以完善和补充。要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的友好关系。调整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与承担。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实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区各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分级医疗与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的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制度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医疗救助制度,创新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制度。一方面,推进医疗资源的共享。将公立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移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实现内部管理一体化;将检查设备共享,实现设备与技术一体化;将社区居民的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实现健康管理一体化。医疗资源的共享使社区卫生服务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公立医院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诊疗能力,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同时,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格局,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首诊,将危急重症、疑难杂症送往医院,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性就医模式。

4.建立专业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团队

构建高效能专业化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将社区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加强对社区医疗全科医生的培养,实现与世界先进医疗水平的对接,完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选拔、晋升、考核机制,并制定激励机制和年终绩效考核机制。发挥每一位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团队精神,为社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医疗服务。

总之,社区医疗服务是全国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医疗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因此,当务之急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这对建立新型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对优化城市以及全国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4)

医疗卫生体制是公共管理研究中的重要领域,也是当代世界公共管理面临的一个带有共性的现实难题。我国是农业大国,全国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在整个卫生医疗体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体制的良性运转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三农”问题,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举措。近3年,中共中央连续制定出台了关于“三农”问题的3个一号文件,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6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7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8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滞后和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健康是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希望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含及特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它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举办的一种具有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经过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发展,到70年代取得辉煌的成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赤脚医生队伍一起被称为农村卫生的“三大法宝”,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实行合作医疗,覆盖了85%的农村人口。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一部分干部认为合作医疗是“搞平均主义”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等因素影响,全国大多数社队的合作医疗快速地走向解体、停办,绝大部分村合作医疗站变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致使合作医疗覆盖面大幅下降,由1980年90%骤降到1983年20%以下。1989年统计资料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4.8%,农村合作医疗跌入了低谷。自费医疗制度再次成为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到20世纪90年代初,合作医疗仅在上海和苏南部分地区存在(李楣,2003)。90年代初,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到2000年我国将全面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1993年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和卫生部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加快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和建设》研究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合作医疗对于保证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落实预防保健任务、防止因病致贫具有重要作用”,“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1994年,国务院研究室、卫生部、农业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全国7个省14个县市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研究工作,为合作医疗立法谋求根据,但未能取得好的效果。1997年底,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也仅占全国行政村的l%,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仅为9.6%。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见不鲜。贵州省社科院刘庆和(2001)对贵州世界银行扶贫项目区的一项研究表明,合作医疗解体后,农村人力资本的损失相当严重。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及时加以改变,势必使农民的“健康贫困”长期化,并最终大大降低反贫困战略的效果。黄庆杰等(2003)针对政策行动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农民)面临的约束条件和激励机制,从不同的政策行动者相互博弈的视角解释了农村医疗保障这项公共政策执行困难的原因。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证明,合作医疗确实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是解决我国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03年,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和财政补助政策,规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基金管理和运行监督制度,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推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保障农民健康,实现统筹城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与传统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个人、集体、政府的筹资标准以及筹资方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保证了政府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获得了财政保障。二是加大了政府的管理责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设在县及县以上行政部门,管理层次有所提高。经办机构及监督管理机构由政府组建,管理经费由地方政府承担,不得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四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放在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贫困问题上,在考虑到农民参合积极性,对门诊进行适当补偿的基础上,重点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提高了农民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五是增加了透明度。通过吸收农民代表参加管理委员会及监管委员会、经办机构定期公开报销制度及其运行情况等方法,赋予农民知情、参与监管的权力。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论支撑

对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兴于21世纪,但对农村医疗卫生研究的理论依据各有不同。国外的研究中,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医疗卫生的研究,但其相关理论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政府责任理论视角下的透析

以“人民”、“公民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等理念为核心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和民主思想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确立和确保责任政府实现奠定了理论基础,责任已成为政府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1688年英国革命以后,责任政府作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体制的一部分,逐步发展成为一种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责任政府是一个发展的概念,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责任政府因政府体制不同,表现形式亦不一样,如在采取总统制政府体制的美国表现为“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在采取内阁制政府体制的英国就直接称“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行政学者费斯勒和凯特认为政府责任有两个方面:一是负责(accountability),表现为忠实地遵守法律,遵守上级的命令和经济与绩效的标准。二是道德的行为(ethical behavior),即坚持道德标准,避免出现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斯蒂瓦特认为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及其组成人员能对其所负有的责任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政府必须对其行为向议会或人民做出合理的说明、解释以证明其行为是负责任的。我国学者对政府责任的也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中国人民大学的张成福教授认为:“从最广意义上来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能够积极地对社会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的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从广义层面来看,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履行其在整个社会中的职能和义务,即法律和社会所要求的义务。从狭义层面上看,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时承担的否定性后果。”王成栋在《政府责任论》中认为行政(政府)责任在以下3种意义上使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特定的政治义务而导致的政治上的后果;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行为直接违反宪法所应承担的贵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为或行政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从广义上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履行其在整个社会中的职能和义务,即法律和社会所要求的义务,主要应当承担宪法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伦理责任。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责任的必不可少的方面。社会福利作为公民的权利,而政府最重要的功能,应该是承担保障人民福利的责任(马歇尔)。从福利哲学的观念来看,高质量的医疗保健应当作为一种全体国民可以获得的权利,而不管他们的生活状况或经济地位如何。福利多元主义也强调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家庭与社区4部门共同来负担,政府角色逐渐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福利服务的购买者、物品管理与仲裁者以及促使其他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的角色。从国民生存权的角度看,医疗保健是国民生存权的一部分,国家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保障国民生存权,各个国家虽然国情不同,但无不对国民的医疗保健担负着或多或少的责任。由于弱势群体具有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决定了这一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脆弱性。同时,也意味着弱势群体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钱再见、高晓霞,2002)。这就对政府在保护社会弱势群体过程中的责任问题提出了必然要求。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发展权问题,是政府的基本行政责任,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护是法治社会对政府的必然要求,对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护是政府德治的体现,对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护,是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中贯彻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农民是最应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农村医疗卫生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组织与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政府干预,甚至在一些领域必须依靠政府直接组织,农村的一些诸如传染病控制、健康教育等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这些是市场及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和不愿干的,有关责任只能由政府承担(才娟,2005)。政府的组织和引导是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办好合作医疗是政府公共管理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应在制度的建设、实施、监督中起主导性作用,应当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

(二)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的透析

公共财政理论诞生的标志是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出版。亚当・斯密崇尚经济自由主义,认为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求双方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每个人各自理性地追求自身的利益,可以带来整个经济的高效率。他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竞争,认为政府只是充当“守夜人”角色,并提出“最好的财政计划是节支,最好的赋税制度是税额最小”等观点。这个时期的公共财政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作为“守夜者”这一角色能够正常运转。约翰纺吕铡⑽巳⒘执锒⒄沽怂睦砺邸?0世纪3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发生的经济危机,导致自由放任的古典经济理论破产,凯恩斯政府干预理论的兴起。凯恩斯主义主张政府干预经济,以弥补市场缺陷。但随着20世纪7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滞胀”,政府干预经济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自身的缺陷。理论界又开始重新认识“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关系,产生了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他们主张减少国家干预,恢复自由经济。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共财政思想的提出,许多国家开始重新审视政府干预政策。西方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能够在自发运行过程中,依靠自身力量的调节,使社会上现有的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但是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市场固有缺陷会导致“市场失灵”,包括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外部效应、市场垄断、不完全信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宏观经济总量失衡等。由于市场机制在上述领域失效,为政府介入和干预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理论依据。政府职能主要是克服市场失效,而公共财政则是支持政府行使其职能的主要手段。美国著名财政专家理查德・马斯格雷夫在其经典著作《公共财政理论》中把政府的经济作用或财政的职能分为3种:稳定经济、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公共财政具有3个基本特征。一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二是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能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三是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我国学术界从1998年开始,探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研究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概括起来包括5方面:支持经济体制创新的职能;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建立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的职能;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稳定经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

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农村医疗卫生支出应是公共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学意义上的纯粹的公共产品并不多见,对于农村医疗卫生这一特殊的物品,按照产品产生的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间的关系可分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特需医疗,三者分属于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韩宏伟,2006)。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德国的农民健康保险和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还是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国家――印度克拉拉邦的非正规经济的医疗保障模式、泰国的“30侏计划”和巴西的“家庭健康计划”,所需资金几乎全部或部分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支持,从而保证了这些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相比,政府财政的支持更多的偏向农村是国外构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惯例。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历来是各国政府财政预算必要的项目之一。近年来,我国国家财政用于该农村医疗卫生的支出虽然也在逐年增长,但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低下的问题仍较严重,导致我们对既有的公共卫生的投入不足,医疗卫生设施非常薄弱,严重影响公共卫生设施功能的发挥。我国医疗卫生支出比重如表1所示。

学术界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和研究。对于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投资不足是政府公共投资方面的一个失误,即使是用目前政府公共投资总额的一个很小的份额(2-3%)向农村公共卫生投资,就能够对提高西部人口的总体健康水平产生长远的促进作用(朱玲,2000)。实行分税制后,财力向上级政府集中,而越到基层政府财力越弱,相当数量的基层乡镇政权是负债运转,不少县市财政属于“补贴财政”。实行税费改革和基层乡镇体制改革后,基层政权财力增长能力进一步削弱,基层政府更加缺少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的财政能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随着县、乡两级财政的恶化而逐步恶化,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共财政政策严重缺失。中国社科院杨团(2003)在对陕西省洛川县农民健康保障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试点思路中提出,建立由政府、农民、乡村卫生服务网络系统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合作医疗体系,政府在其中应承担主要责任。政府财政支持是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前提,适时的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成功的保证(代志明、何洋,2005)。根据公共财政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应主要由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共同负担。但由中央政府决策支出将使得社会福利水平更高,建立新型农村农村医疗制度,应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三)社会保障理论视角下的透析

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最早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在其《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中,论述了通过“看不见的手”来推动个体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共同增长,进而来实现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提高的思想愿望。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针对社会保障问题,提出改革收入分配以增进社会福利,加强对贫穷者的救济。当代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开始于福利经济学,其代表人物庇古,他主张国家实行养老金制度和失业救助制度,建立了福利经济学的社会保障经济理论。他运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这一功利原则,论述了社会保障政策的经济意义。主张增加必要的货币补贴,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的患病、残疾、失业和养老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的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反对对低收入者发放差额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主张采用负所得税,通过负所得税,既帮助低收入者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又不挫伤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供给学派从其自由主义原则出发,指责社会保险削减了个人储蓄,抑制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他们主张大幅度削减政府开支,对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改革,采取“紧急援助、严格的福利和对儿童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社会保障理论,全世界己有193个国家建立了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其指标体系各具特色。庇古认为,富人对穷人的转移支付可分为自愿的和强制的两部分,自愿的转移支付显然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实行强制的转移支付,把富人缴纳的一部分税款用来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他主张增加必要的货币补贴,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的患病、残疾、失业和养老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向低收入劳动者增加失业补助和社会救济,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从而增加普遍的福利效果。我国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研究农村合作医疗的文献还比较少,多数是研究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任保平(2001)从我国现存的“二元社会结构”的状况出发,提出在城市以“机制模式”为核心,以各企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突破口,建立城市社会保障模式;在农村以“补救模式”为核心,以养老保险、社会救济为突破口,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孟凡华(2006)认为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这一制度应当奉行的基本原则,它通常包括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责任分担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互济性原则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政府以财政负担的形式参与到合作医疗制度中来,是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主要功能就是充当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该功能是通过社会保障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来实现的。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城乡居民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日趋严重,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有统计资料显示,1985年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为1.88∶1,差距额为407元,到1994年这一比例上升到2.86∶1,差距额则扩大到2281元。到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快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的增长率,两者差距进一步拉大到创记录的2.9∶1。医疗保障是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保障需求,为解决占全国80%人口的农民医疗保障问题,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成为政府化解农民疾病风险、满足农民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制度选择。

上述理论尽管分析的角度不同,但都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政府责任理论来看,农村医疗卫生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其组织与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政府。公共卫生如传染病的防治、预防接种、疾病检疫、卫生监督基本医疗服务属于效益外溢性活动,而环境污染、不良生活方式等容易产生外部负效应,如果缺乏政府的公共干预,卫生服务市场难以消除这些经济活动的外部影响,导致社会公共卫生问题更加严重。在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的责任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设计制度的责任。政府应负起组织调查研究、设计具体方案,制定法律、法规和制度等责任。二是增加投入的责任。政府应增加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外,尽快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支出的比重。国家应就政府和集体对合作医疗的投入做出具有权威性、约束力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以保证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同时要注重从医疗服务需方投入,优化投入结构。三是组织管理的责任。政府不仅对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而且要建立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四是改善环境的责任。政府要努力完善公共卫生保健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恢复与发展,加强对医疗定点单位的监管,加强对乡村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加快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真正发挥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有的作用。从公共财政理论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如传染病控制,健康教育等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这些是市场及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和不愿干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存在下列特征:首先,显著的排他性。农村医疗服务遵循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即“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因此一般医疗的消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其次,明显的竞争性。由于医疗资源的稀缺性,必然导致对医疗服务的消费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再次,较强的外部性。疾病的治疗与预防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因为它可以使家庭及单位的工作保持正常运转,减轻社会的负担。医疗卫生的社会公益性在世界上是得到了普遍认可。从社会保障理论来看,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社会保障是是市场经济社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制度安排,本应是惠及全民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一直游离于社会保障系统之外。我国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医疗保障层次和水平有着巨大的差异。城镇形成了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商业医疗保险并存的局面,这几种制度相结合,大致能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然而在我国农村,由于缺乏相应的医疗保障制度,农民成为自费医疗群体,为数众多的患病农民陷入了“小病扛,大病拖”的悲惨困境。这显然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总之,政府责任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分别从保护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公共产品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了理论依据,构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才娟.论述建立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中的政府责任[D].吉林大学,2004.

2、代志明,何洋.国外医疗保障制度的解读与借鉴[J].经济纵横,2005(2).

3、韩宏华.农村医疗保障的公共财政支持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6.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11(a)-0014-03

Literature review on domestic difficulties of medical treatment

ZHANG Yan WANG Xi-xi QI Wen-bo WANG Jun-hua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ochow University in Suzhou City of Jiangsu Province, Suzhou 215123,China

[Abstract] Difficult medical treatment issues are related to state plans and people′s livelihood,which has become an significant domestic proposition. In the wake of the medical and health system reform,the government promulgated and carried out a series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difficult medical problems have achieved a certain degree of ease. Meanwhile,around the difficult problem, academic community put forward their views and solutions. Through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can clearly recognize the trajectory,contents and festure of related fields,as well as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research in recent years. Therefore,we can better look into the future in the field and then push forword solution of practical problems.

[Key words] Difficulties of medical treatment; Health care reform; Medical Service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化改革以来,看病难问题就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近几年来,有调查显示,看病难问题甚至超越住房问题,跃居国人首要难题。从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6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基层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到2009年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再到2012年底党的十报告中提到的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2013年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从中能看出政府解决看病难问题的坚定决心和迫切愿望。期间社会各界学者们关于该问题的相关研究也大量涌现。本文主要就国内学者对于看病难问题的研究作一系统总结综述。

1 看病难问题研究的进展与内容

本课题研究采用CNKI的主题检索,共检出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献近500篇。由于看病难问题直到近些年才显现出来,因此该领域直到近年来才被研究者们所广泛关注。从年度变化来看,2005年相关量有了首次大幅提高,达到24篇。之后,每年的相关文献数量都居高不下。可见2005年以来,随着看病难问题的日益严重,该领域的研究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广泛阅读和分析,笔者发现看病难问题的研究主要涉及现状分析、原因分析和对策分析这三大方面。现状分析方面,就区域资源而言,何志高[1]认为看病难问题主要难在农村,而非城市;就年龄层次而言,汤啸天[2]指出看病对老年人尤其难不堪言;就资源供求而言,张录法等[3]认为看病难体现在总体供求基本平衡而结构性供需失衡;就看病过程而言,秦国杰等[4]提出看病难在大医院三长一短现象严重。而对于看病难问题原因及对策的分析研究,笔者主要从以下四个视角进行了归纳:政府管制视角、市场化视角、医院服务视角、公众就医视角。

1.1 政府管制视角

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由政府配置还是市场配置,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如今我国政府主导与市场支持相结合的手段为多数人接受。金今花等[5]从部门利益冲突、政策信息不对称、多元利益博弈和医药卫生政策的短视效应等方面分析了医药卫生政策失灵,进而导致难以解决“看病难”问题的原因,指出了政府在推行医改政策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困境。石化龙[6]认为,政府卫生投入与大众医疗需求之间的较大差距是制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大矛盾,因此对应做法就是要增加政府财政卫生投入,向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倾斜,并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以构建多元化投资和多渠道办医新格局。冯凯等[7]从政府职能出发,认为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不力为看病难现象的原因,主张加强监管,配合以大力的财政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以解决看病难问题。

1.2 市场化视角

对于医疗卫生及诊疗服务是否应该推进市场化的问题,学者们的分歧比较大。吴春官[8]认为医疗卫生体制强化商业化、市场化的倾向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和公益的性质,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是造成看病难的体制性原因,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道路。翁舟杰[9]则提出异议,从西方租值耗散理论的视角创造性地提出了看病难源于非价格机制的采用,即排队机制使得货币和时间结合来交换诊疗服务从而造成看病难,基于此该学者提出医疗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并坚持以诊疗服务市场化改革为核心。吴晓东等[10]认为简单的“政府主导”或“市场主导”有失偏颇,从医疗服务的效用及其收入弹性分析得出,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必需品和奢侈品的双重特性,提出医疗卫生服务必须划分出公共的、准公共的和私人的医疗服务三类,以便政府分类管制,同时还要结合私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医院服务视角

如果说体制原因是看病难问题的根本,许多学者认为在当下体制中的医院和医生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方对于看病难问题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寇宗来[11]指出,医院诊疗费过低和医生拿药品回扣直接导致药费过高,在中国现如今的经济水平下,看病贵也就直接导致了看病难现象的出现。冯精洁[12]从思想根源上探讨了看病难的原因及对策,指出医院领导认识的偏差及职工队伍素质的滑坡是看病难问题的思想根源,从而提出加强医院领导及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及其考核管理的对策,见解独到创新。高强[13]认为,导致看病难的重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严重滞后,社区和农村卫生机构力量弱、条件差、水平低,缺乏优秀医务人才,因此必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彭鸿林[14]建设性地提出要对公立医院进行兼并重组,形成“名院”连锁,使医疗资源在品牌价值上更“势均力敌”,从而消除结构性看病难。从技术层面出发,陈起坤等[15]具体阐释了“社区首诊制”与“双向转诊”模式对于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作用,提出严格执行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从而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

1.4 公众就医视角

公众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者和消费者,对于看病难这一问题应该是最有体会的。虽然公众是看病难现象的受害者,但其本身也是看病难问题的成因。罗瑾等[16]认为,收入差距过大,社会收入分配不均造成了看病难现象的产生,一方面富人阶层要求住高档病房接受特需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大部分老百姓却连基本医疗需求都不能满足。姚中杰等[17]则指出,人口增长、百姓健康意识增强、体质下降均导致医疗服务需求激增,并且对于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就医秩序方面,患者“小病大治、过度求治”的行为屡见不鲜,造成大小医院医疗资源双重浪费。黄卫东等[18]通过问卷调查和实证研究发现,居民对于慢性病的必要认知,尤其是女性居民在慢性疾病预防与控制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会影响到其本人及整个家庭的保健就医观念,从而也影响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效率。夏挺松等[19]从居民就医期望角度和城乡差异出发,通过问卷调查得出,在市级、区级医院看病难的直接原因是居民对就诊方便快捷的高期望,而在社区医院看病难的直接原因是居民对医疗服务质量的高期望。

2 看病难问题研究存在的局限与发展趋势

2.1 研究的局限性

通过以上文献研究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鉴于看病难问题本身的重要性以及国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相关领域的研究相当广泛和深入。与此同时,该领域研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2.1.1理论基础 从理论基础角度来看,该领域研究学科整合匮乏,理论性不强。看病难这一问题实际牵涉医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众多学科领域,而当前该领域研究主要集中于技术和体制层面,且从事研究的主体有较大一部分是政府卫生部门、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虽然这对于该领域研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有很大意义,但是从学科理论的角度出发进行深入专业研究的成果并不是很多,学科之间的整合研究更是缺乏。

2.1.2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来看,目前学术期刊中的多数研究成果是采用描述性分析的方法,缺乏实证研究和数理分析的支撑,以致研究结论说服力不强;而看病难问题在网络报纸等媒体中的广泛讨论更是缺乏研究的规范和严谨性。

2.1.3研究内容 ①学者们在研究相关问题时多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放在一块讨论,关于看病难问题研究的针对性不强,且两者的逻辑交叉关系分析得不够透彻。如在国家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录的狭窄范围、基层医疗机构的过度市场化、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及水平的高要求等原因如何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延续。②从文献数量分布可以发现,虽然研究中涉及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很多,但是对于农村看病难问题的研究,相较于城市社区医疗,却较为缺乏,研究者们对于乡镇农村医疗和农民就医问题关注不够。

2.1.4 研究结果 从研究的结果应用来看,目前该领域的研究结果在实践中的应用并不广泛,当然这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如体制改革、医院营利性质转变、医务人员正确价值观树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居民保健就医观念转变等过程必定是渐进而缓慢的,且在这些过程中必然还面临诸多阻碍困难。

2.2 发展趋势

通过分析我国看病难问题的成因,回顾政府为解决看病难问题出台的政策及国内体制特点,我们大体可以把握该领域研究的现状、已取得的成效及不足。

2.2.1学科整合,研究理论深度进一步拓展 随着相关领域的研究队伍的逐步扩大,来自各学科领域的研究人才也会越来越多。看病难问题的研究将不仅仅停留在体制和技术层面,会深入到众多学科领域中,加强多学科的整合,进一步拓展理论深度。如何从制度操作层面、临床路径层面、医患关系层面等方面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使之更趋向于专业性和科学性,从而有效推动实际生活中的看病难问题的解决。

2.2.2研究规范化程度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 鉴于目前该领域研究中实证研究和数理分析匮乏,使得理论说服力略显单薄,今后研究将向着更规范、更严谨的方向发展,由描述性分析向实证研究发展。对于看病难问题将有更具针对性和细致的研究,使之区别于看病贵问题,形成独立的研究领域。对于乡镇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和农民就医问题的研究也会逐步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从而建立起全面的框架结构。

2.2.3研究结果应用广泛,理论与实践结合 随着看病难问题研究的深入,以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该领域研究的成果需要广泛地投入到实践应用中。政府管制与市场化选择之间如何平衡,医疗机构服务与个人就医观念及需求之间如何平衡,社会各层面的障碍如何消除,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何去何从,这些实践中的问题需要在该领域的理论研究中寻得解决方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3 小结

看病难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已成为当前国内一项重要课题。随着国家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系列政策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看病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我国在该领域的发展应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以切实解决好这一大难题。该领域的理论研究方面已取得诸多成就,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值得改进的地方,有待于国内研究者们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 何志高.“看病难、看病贵”之我见[J].中国药房,2007,(13):961-963.

[2] 汤啸天.“看病难”,真的没法逆转?[J].社会,2000,20(11):12-13.

[3] 张录法,黄丞.新医改能否短期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J].人口与经济,2010,(5):43-51.

[4] 秦国杰,黄峪生,马希贤,等.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调研与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4):42-43.

[5] 金今花,胡凌娟,张金,等.医药卫生政策失灵:新医改难以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深层原因[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3,30(1):4-5,19.

[6] 石化龙.购买卫生服务缓解“看病难”[J].中国财政,2007,(5):20-22.

[7] 冯凯,宋莉.试析“看病难、看病贵”成因及缓解对策[J].中国医院管理,2006,26(10):10-12.

[8] 吴春官.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探索[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6,(5):9-11.

[9] 翁舟杰.“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经济分析——西方租值耗散理论的视角[J].经济学家,2012,(10):65-70.

[10] 吴晓东,程启智.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基于政府管制的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2009,(9):209-214.

[11] 寇宗来.“以药养医”与“看病贵、看病难”[J].世界经济,2010,(1):49-68.

[12] 冯精洁.浅谈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思想根源及其对策[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10):77.

[13] 高强.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J].求是,2009,(5):38.

[14] 彭鸿林.看病难、看病贵:热议中的冷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7):44-45.

[15] 陈起坤,陈燕奎,吴金泉,等.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就诊制度的思考——双轨双诊制度[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29(6):415-416.

[16] 罗瑾,毛宗福.试析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存因及对策[J].现代预防医学,2008,35(14):2679-2680.

[17] 姚中杰,尹建中,徐忠欣.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形成机理解析[J].山东社会科学,2011,(9):134-137.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6-0277-02

0 引言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健康则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它是体现人权、生存权、公平权的标志。2009年7月,财政部等部委下达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对基本医疗保障将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公共财政等一系列政策支持,有利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

1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其均等化内涵的界定

1.1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Basic health services)的概念最早是由Winstow提出的,最初以初级卫生保健的形式成为各国政府和卫生部门的实施策略[1],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马安宁等[2]给基本卫生服务的定义是“从现实性出发,指现阶段能够实现的、最大效用的、充分体现公平的、基本免费的、在基层卫生机构可以获得的服务”。杨永梅[3]指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政府利用权力或公共资源,为满足居民基本健康的平等化,在分担居民健康风险的条件下,提供居民需求导向型的卫生服务。周寿祺[4]认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含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个方面。综上所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该主要由政府负责提供,为了满足广大人民民众最基础的健康权而开展的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基本的医疗保障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服务。

1.2 均等化的内涵 从字面理解,“均等化”包含着均衡、相等的意思,而均衡有着调节、平衡的过程,最后达到相等。对于均等化的涵义,学术界的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理解。管永昊提出,均等化核心在于为每个人提供大体上平等的竞争机会[5]。安体富等[6]认为均等化应该包括机会的均等和结果均等两层含义,同时指出,这里的相等只能是大体相等,不可能绝对相等。常修泽[7]对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内涵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均等化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与原则应该相等;结果应该大体相等;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社会成员应该享有自由的选择的权力。钟镇强[8]总结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须有以下六个特征:相对性、是地域性、是层次性、城乡一致性、同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地区一致性、不同基本公共服务间的水平相等。同样。在医疗卫生领域,均等化应该在结合区域经济文化差异、地方财政能力的基础上强调机会的平等,结果的大致均等。

1.3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具体内涵 我国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奠定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改革方向。我国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范围包括“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9]。符壮才[10]同样认为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就是指全体公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同,并强调应该将基本医疗服务的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以内。

还有一些学者从健康、卫生服务需要、卫生筹资、卫生服务可及性以及政府卫生投入的角度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阐述。于风华等[11]认为,健康是最大的福利,卫生保健与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政府在卫生保健与医疗保障制度中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应该考虑健康公平性,尽量使每一个人都拥有同等的、公平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冯显威指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应该从服务的内容看,根据公民的卫生服务需要来确定[12],即指有相同卫生保健需要的社会成员,能获得同样的卫生服务,而有更多卫生保健服务需要的社会成员,应能获得更多的服务提供。梁万年[13]指出,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应使经济收入低的人受益,即必须重视政府对卫生投入的公平。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7)

关键词 :医疗卫生;财务内部控制;重要性

一、前言

当前我国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于财务的内部控制并没有给与充足的关注,还不存在一个较为科学完善的控制系统,因而造成了医疗卫生机构当中财务内部控制责任不清楚、基本财务信息混乱,从而导致了职务侵占、虚假报销等对公共医疗单位以及国家利益产生严重损害的情况出现。对此类有损公共医疗单位以及国家利益的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要增强财务内部控制,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保障了国家对公共医疗单位投入的资金能够有效的被使用,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二、完善医疗卫生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1.医疗卫生单位迅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环境当中,各类的医疗卫生单位都依照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趋势与规律,解决了计划经济制度当中的监管体系不足的问题,增强了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管,减少了运作资金的投入,增加了医疗卫生单位的绩效,充分的发挥了国家投入资金的价值。构建一个全面的医疗卫生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是当前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的首要解决问题,是保障医疗卫生事业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2.增强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效用

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都逐渐的构建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也设计了配套的评价方式,然而却依旧是没能构建出一个完善的、有效的、可信度高的、统一的内部控制体系。这种情况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迅速发展的管理标准是不配套的,其展现的方面主要有如下几个:(1)理论界对于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比较落后跟不上发展需求,系统的结构没有构建成型;(2)医疗卫生单位当中相关负责部门的监管意识、对内部控制的认知都存在着不足;(3)医疗卫生单位资金成本的校对存在着缺陷;(4)对于单位所使用的物资选购缺乏控制;(5)在数字信息化系统下内部控制监管不足,数据被修改不易被察觉。而相对于数字信息化系统,手工记录系统所展示的记录就相对十分的明显直观,记录人员的笔记也能够成为监管方式的一种。然而内部财务控制就能够很好的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给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打下基础。

3.顺应政策的发展要求

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方式,其是管理规范化、会计讯息质量提高的主要方式,当前已经受到了会计理论研究以及实际运用研究的关注。我国的《会计法》当中指出各类单位一定要构建一个完善了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在财政部下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相关文件当中都对此做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构建与完善是顺应了政策发展的要求,是保障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道路的正确性。

4.有利于单位货币资金控制

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求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全面的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文件当中的相关规定,遵照不兼容的职位实施剥离的准则,进行财产与账目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还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检测各个收费人员进行的实际收费数额以及开出发票金额是否相符合,保障了收费金额的准确性。此外该部门还应当安排人员对银行的账目实施校对,同时据此绘制出银行存款金额变化表,从而保障了银行账目当中显示的财产数目与银行提供的账单是相一致的。因此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构建是有利于单位的货币资金控制,杜绝了腐败现象产生。

三、完善医疗卫生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1.增强单位系统控制

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组织系统控制就是医疗卫生单位为了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加,从而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一些在政策法律条文的被切实的落实,因此所制定出的有关监管制度、方式、步骤、方案。一个合理有效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组织结构的构建,应当是包括了对一系列的相关负责部门的组成构建。制定职位明确分工与责任制度就是要将每个职位所需要做的事、所拥有的权利以及所需承担的责任明确,因此在每项工作都是落实到个人,促使各个部门、各个职位都能够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对职位的责任进行承担。

2.支出与成本控制

加强对于指出审查批准制度的建设,实施管理范畴内的“一支笔”审查批准原则,财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的遵循经审批的预算金额与专项金额的拨款方案实施。如果出现超出预算以及计划金额,需要增加投入资金。此时应当向上级进行申请,经过上级的批准之后财务部门方可进行拨款。增强对单位当中的开销凭证的审查。此外对于一些没有合理性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开销,应当进行上报。

3.增强内部审计控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依据当前我国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所指出的要求规范,对单位的内部进行内部审计控制工作,重点对一些部门进行财产开销情况的审计,单位内部应当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配置相应的专业审计人员。清楚的界定各个工作岗位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与所拥有的权利,一方面参照相关的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条款,依据这些文件当中的规定对单位内部各个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单位内部进行审计应当增强内部之间的交流,针对一些内容不同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单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穿插审计,进行内部审计资料的交流,总结审计的要点,找出在审计工作当中存在的缺陷加以改善,增强内部审计的质量。

四、结语

伴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医疗卫生单位相关的经济往来以及关系都在进行着本质的改变,医疗卫生单位需要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局面,随时迎接新的挑战。医疗卫生单位需要生存与发展,因此就需要在监管当中找效益,在竞争当中求发展,所以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就需要能够顺应时展的要求,否则将会被淘汰出局。医疗卫生单位想要获得最佳的经济收益就必须在服务上做文章,用高品质的、高效率、价格低的服务来服务大众,构建出一个系统优质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系统,对于其生存发展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马跃. 我国医院内部会计控制问题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09年05期.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8)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直在争议中进行,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并且呈愈演愈烈趋势,如何改革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学者、媒体关注的焦点。此前的研究比较重视对政策内容和效果进行规范性分析和评价,很少关注形成当前医疗卫生相关政策的内在原因,尤其忽视了各种政策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然而,恰恰是众多政策主体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影响和塑造了现有的医疗卫生政策,并导致相关问题的产生。因此,要探讨解决目前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出路,必须理解现有中国医疗卫生政策领域中各种政策主体之间形成的政策网络以及他们之间互相影响的动态过程及其内在联系。

一、政策网络理论简介

20世纪80年代,政策网络理论被认为产生于美国,对于它的定义目前学术界无统一定论。大体而言,政策网络是政策过程中国家与社会之间不同互动关系类型的总称。政府部门间及与社会组织间的相互合作形成了一个动态的网络结构。多元的参与者相当于政策网络的各个“节点”,而网络中的“链”则是参与者基于各自利益与目标进行博弈而形成的互相依赖的复杂关系。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必然涉及到网络内部中各个利益主体的协商与互动,这种协调互动的模式是政策网络系统内部运行的主要方式。

作为治理结构的政策网络,展现了公共政策责任主体多元化的图像,预示着政府推行公共政策过程中“既要避免单向的控制机制,又要充分注重政策效果反馈的回路”。当某一政策问题成为政治系统关注的对象时,相关利益群体就会出于交流信息的需要、交换资源的需要、结盟的需要、追求权力的需要与利益协调需要而聚集起来,在相互作用中形成政策网络。在政策网络中,政府不再是政策制定的唯一主体,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公民个人都可以成为主体,政府在这个网络中依然起主导作用,但不是依靠传统的政治权利来主导政策的产生,而是转为对其他团体利益的整合和对整个网络的管理。由于政策网络理论强调政策主体的多元性和独立性,强调决策过程中各种主体之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互相妥协,以形成解决问题的共识,进而实现政策目标。政策网络理论为理解中国医疗卫生政策过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工具。

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政策网络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社会转型不断深入,利益多元的趋势日益明显,不同利益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由此产生了不同“节点”穿插而成的政策网络,有时各个节点之中又形成了一个次级网络,医疗卫生政策系统正是如此。以下具体考察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政策网络中的各个利益主体。

(一)国家主体

中央政府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决定和价值判断为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例如,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完成了一份研究报告《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指出中国的医疗改革总体上不成功,也就是说否认了医改的市场化改革道路。这给医疗体制改革今后的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在这层网络中,与医疗卫生政策紧密相关的卫生、财政、发改委、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构成了次级网络,由他们主导着市场化的医改道路。

1、中央政府与人大。权威行动者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具有自主性及权威性。在医疗卫生制度制定中,中央政府负责提出和制定政策,具体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同时,医疗卫生政策属于行政政策,是由各相关部委提出政策及实施的,并不是一项“法律”,人大没有主动权,而只有监督和提案的权力。

2、财政部、卫生部、发改委。自1985年开始,中国的医改被提上日程,改革以公共财政从医疗体系中退出,增加医疗机构的自开始,这意味着降低财政部门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经济职能。同样,卫生部对医院的管理也逐渐变得宽松。因此,由这两个部门主导着目前我国的公立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和“管办分离”的运营策略,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医疗服务公共性的缺失,进而带来医疗服务这一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发改委承担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任务,它对医疗卫生的发展会更倾向于公平性,切实提高社会总体医疗卫生服务的医改政策。因此,在这一次级网络中,3个“节点”的互动既有合作又有矛盾,但由这三个部门主导的医改主要朝着市场化道路进行。

3、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以后,国务院将药品生产监管职能、药政管理职能和中药监管职能,一并集中交由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从此无论是经营许可证还是营业执照均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批。同时生产已有标准的药品和申请新药生产也需集中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行政审批权进一步集中到国家药监局的手中,这种做法似乎有利于解决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但又带来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4、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既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者,又是地方具体政策的制定者。一方面,地方政府与上一级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又联系着医院与制药商等医疗服务的供给者。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所拥有的经济和其他资源大相径庭,为了提升政绩和自身利益考虑,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政府会重点扶持本地的医院和制药商,这势必造成不同地区内医院医疗水平不平衡。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不同地区医疗服务参差不齐的重要原因。

(二)社会主体

1、医院。医院在医疗卫生体制中扮演着特殊角色,一方面它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另一方面在现行医疗卫生体制中,政府财政对医院支持很小,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向患者收取较高的费用来维持经营,造成了医院目前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现实,这是与医疗服务公共性相违背的。同时由于医疗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目前医生乱开药、多开药的问题。由此看来,医院在原有的网络中处于被动地位,但要推进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医院掌握的信息十分重要,他们对社会总体的医疗健康水平相当了解。所以,今后医改方案的调整如何定位医院在网络中的角色是十分关键的。

2、制药商和供应商。制药商和供应商凭借其经济实力以及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利益同盟关系,在医疗卫生政策领域发挥着很大影响。一方面,垄断信息,影响舆论,一定程度上主导着高药价;另一方面,作为经营者,力图争取医疗卫生的市场化,反对政府干预药品价格。

3、舆论。舆论包括新闻媒体的报导以及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舆论监督和专家参与制度,在医疗卫生改革进程中,舆论的力量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政府给予的资源较少,不能客观、全面、及时地反映这个领域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造成积极性不高。

4、普通民众。作为医疗卫生政策的最主要承受体,我国普通民众在政策网络中的位置较为被动。源于力量的分散,渠道的狭窄,政策的梗阻和信息的不对称,普通民众对住房政策问题的形成、确认,方案的选择和执行等领域影响甚微。

以上分析表明,在医疗卫生领域政策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它们各自占据的政策网络点是影响政策产出的决定因素。总的来看,一些强势主管部门,趋于从推动和维护经济增长,片面注重效率来制定相关政策导致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几乎完全等同于市场化的商品供应。政府部门与强势利益团体在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中构成了一级网络,而将舆论、普通民众等排除在外,造成了网络中的参与主体的有限性和封闭性,各个利益主体不能得到充分的资源交换和利益诉求,从而造成了政策公共性的不足,这是今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三、开放政策网络,扩大主体参与是解决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问题的有效途径

要解决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中的矛盾,就必须打破既有的政策网络,使得更多的利益主体和政策相关者进入新的政策网络,使他们获得参与政策过程的渠道。

(一)医疗保险模式多元化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保障性机制,这方面政策的完善与否对解决我国医疗供需矛盾有着很大的作用。我国人口基数大,人群类型复杂,目前医疗保险制度的灵活性不够,导致我国目前涉保人群不足。如农民工人群,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都是十分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国家应该制定多元化覆盖城乡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真正提高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

(二)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多元化

不可否认,医改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性有所增强。一是在原公有制医疗服务体系之外,私人医疗服务机构开始出现并迅速扩张;二是原来的公有制医院出现了全面分化,由过去的国有、集体所有转化为私人所有或其他所有制形式。2008年非公有性质医疗机构数目以达到201117家,从数目的绝对值上看已经超过了公有制医院,但其市场份额却微不足道。2008年,非公有制医院收入为1657.9亿元,公有制医院为7938.1亿元,占总收入的82.7%。因此,可以认为医疗市场依然还是以公有制为绝对主体。事实上,民营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存在较多的制约。税收政策的不统一和把民营医院排除在医保定点医院之外,对民营医院的生存发展影响最为明显。

(三)政策制定主体多元化

理论和实践表明,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都是存在的,它们自身的弊端不能有效满足全社会成员,我国先前医疗改革的不成功最主要的原因也在于此。所以,医疗政策制定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的作用,更加突出医疗服务公共性这一特点。这就要加强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媒体、普通民众的沟通与协作,建立起多方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与机制,最终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的开明互动构筑开放的政策网络,通过打破政策产出的封闭性,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顽疾”。

参考文献:

1、王春福.政策网络与公共政策效力的实现机制[J].管理世界,2006(9).

2、蔡晶晶,李德国.政策网络中的政府治理[J].理论探讨,2005(4).

3、王春福.政府执行力提升的内在机制――基于政策网络视角的分析[J].人大复印资料,2007(2).

4、封进,余央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市场化,激励机制与政府的作用[J].世界经济文汇,2008(1).

5、王锡源.破解医改难题关键在于纠正市场与政府失灵――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与管理,2007(8).

6、孙柏英,李卓清.政策网络治理:公共治理的新途径[J].中国行政理,2008(5).

7、米切尔・黑尧.现代国家的政策过程[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9)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展了分税制改革,经历了分税制改革之后的我国财政分权体制,一方面推动了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于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不足的问题日益严重。其中在公共医疗卫生领域,普通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巨大隐患。

本文探讨了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各省公共医疗供给状况,利用1995-2005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指出了在解决地方政府公共医疗供给问题时,分权财政体制本身并不是造成公共医疗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才是根本途径。

我国公共医疗供给改革历程

1994年,国务院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启动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由此揭开医改序幕。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导致落实艰难,个人逐步成为医疗费用的主要提供者。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付占据了56%,政府投入仅占了17%,而在德国,至少有80%左右的公共卫生支出由国家负担,在美国,政府也承担45%左右的支出。中国现有人口近14亿,年医疗消费为3500亿元,只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4%。

2006年9月,国务院成立了十多个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2008年3月,十套医改方案提交两会,各大高校和研究机构根据自己的研究提出了各不相同的方案。综合这些方案,各界人士的医改方案可基本分为“政府主导”和“政府与市场主导”两类,后者的支持者更多,只是承担份额各有侧重。2009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医疗改革方案。

医疗卫生不同于一般消费品,大部分医疗卫生具有公共品性质,尤其是公共医疗卫生,是纯公共品,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导致市场调节的失灵,为了弥补这种失灵,需要政府的介入。而由于医疗市场专业性,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负担着监管医疗卫生事业的责任。然而完全的政府主导是不适合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的。市场和政府相结合便成为必然的选择。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存在严重的纵向和横向差异,纵向方面主要是财权层层上缴,事权层层下放,导致地方财政尤其是基层财政的困境。而公共医疗的实施主体基本上是基层财政,因此财政分权情况下的公共医疗供给成为我国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纵向方面的财政能力差异主要由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由于地方财力差异而导致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同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然而,我国的现实状况并不具有普遍性,财政分权并不是我国医疗改革出现困境的直接原因。

财政分权理论分析

西方主流的财政分权理论认为,财政分权通过“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机制可以提高辖区内居民的教育、卫生等社会福利水平。地方公共产品理论可以用来部分地解释全国人口在不同财政管辖区的分布情况。为此,假设人们都选择最能满足其个人偏好的社区居住。马歇尔提出,人们对于不同的地方税率和辖区间的不同支出的反映是,从一个辖区迁移到另一个辖区。这种财政性的迁移是内生的。辖区越小,性质越相同,公共产品符合当地所有居民需求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实际上,我国现阶段的财政分权体制并没有受到“用手投票”机制和“用脚投票”机制的激励与约束而对我国的经济产生显着的影响。

然而中国作为一个典型的中央集权国家,中央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官员具有集中的人事权,由于上级政府在决定地方政府官员的人事变动上享有绝对的权威,这导致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对上级官员负责,而不是对普通百姓负责。加之普通居民对政府的支出行为并没有硬约束。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度激励上并没有动力去重视当地居民的需求。这样,西方主流财政分权理论中主张利用居民“用手投票”约束和激励地方政府改善社会福利的机制在目前的中国并不适用。

另外,蒂伯特模型的“用脚投票”机制在现阶段的中国也不适用。中国严格的户籍制度严重限制了人口的自由迁徙,通过实现劳动力在地区之间的自由转移来约束或者激励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方向与规模的设想难以实现。

一方面,由于“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机制的缺乏,辖区内居民是无法对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在我国现阶段劳动力供给充分的条件下,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来改善地方居民的社会福利以吸引劳动力流入。在追求经济增长最大化的政策目标的激励下,地方政府的整体财政支出能力以及用于公共福利财政支出能力由于地区间财政竞争(如减税、高速公路及机场建设等)而削弱。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单纯追求GDP增长率政治考核机制一方面促使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将过多的资源投入到对于经济增长显着的领域,不可避免的导致了政府对于公共医疗领域的相对投入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财政分权体制中居民通过“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机制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方向的影响力非常微弱,地方政府在公共福利支出规模的选择上缺乏约束,在财政收入一定的硬约束下,地方政府倾向于挤占原本的公共卫生支出用于经济建设。由以上分析综合起来看,地方公共医疗供给与经济增长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负相关关系。

实证分析

(一)模型选取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在以GDP增长为考核标准的仕途晋升激励下,对于卫生供给的扩大可能损害经济增长从而不利于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利益最大化,而追求地方经济增长有可能会导致挤占公共医疗支出进而导致公共医疗供给不足。因此,本文选用以下两个计量模型用于分析经济增长与公共卫生供给之间的关系:

Yit=α0+α1?X1it+α2?X2it+α3?X3it+α4?X4it(1)

X1it=β0+β1?β1it+β2?β2it(2)

模型1用于考察经济增长对于公共医疗供给的影响;模型2用于考察医疗卫生供给的扩大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

(二)指标选取

Y:选取人均病床数作为反映被解释变量的指标,用于公共医疗卫生的供给。有鉴于公办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优势地位,可以认为,医院等卫生机构的病床数可以反映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供给状况。

X1:各省实际GDP增长率。在1978年的不变价格基础上计算出1978-2004年的实际GDP,然后再计算相应的实际GDP增长率。

X2:选取一个反映地区的财政分权程度的指标作为一个解释变量的指标,本文选用乔宝云等利用地方人均预算内支出/人均总财政支出的方法,以地方人均预算内支出/(地方人均预算内支出+中央人均预算内支出)衡量地方财政分权程度。

X3:各省的人均实际GDP。在1978年的不变价格基础上计算出1978-2004年的实际GDP,然后计算出各省的人均实际GDP。

X4:选取一个反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的指标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本文以各省预算内支出/各省预算内收入衡量。这个变量主要用来描述财政收支调整对于公共医疗卫生供给的影响,特别对分税制改革以来分权财政条件下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上出现的不对称性进行刻画。

本文所设计的计量模型试图说明,在上级政府以地方经济增长作为最重要政绩考核指标的激励制度下,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并不利于政府卫生供给的扩大。因为,无论是通过本文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还是以下的实证检验其结果都表明,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以公共卫生供给的削弱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政府扩大卫生供给,将会不利于追求GDP增长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三)检验结果

模型1的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模型采用为随机效应模型形式。模型2也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形式。模型2的实证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从以上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得出:经济增长与公共医疗供给之间存在着反向替代关系,这印证了本文在理论分析部分的结论:一方面,经济的增长是以卫生供给的削弱为代价;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扩大公共卫生供给,将会对GDP增长产生负面影响。财政分权对于医疗卫生的影响基本上为正。人均GDP与公共卫生供给成正相关关系,而衡量地方政府支出压力的的指标则与公共卫生供给成负相关关系,即人均GDP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地方政府公共医疗供给状况,而支出压力增大扩大不利于政府扩大卫生供给。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公共医疗支出受到财政收支不平衡状况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消极的。这是因为,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状况凸显,地方财政收支不对称压力增大,这使得原本就较为困难的地方财政收支情况雪上加霜,则地方政府考虑到自身资金周转方面的问题倾向于减少公共医疗支出,从而导致地方政府公共医疗支出不足。

结论

综上,财政分权本身并未对政府卫生供给支出起负作用;但是单纯追求GDP增长率为考核目标的激励体制,则让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卫生供给不足的代价。

从本文的结论分析,在我国现在的分权财政机制下,要想改善公共医疗卫生供给状况,应该对单纯追求GDP增长的考核机制中引入新的评价标准,激励地方政府更重视公共福利支出。另外,我国应该注意到分税制改革带来的财政压力对公共福利支出的负面影响,有关部门需要出台配套措施来分担分税制改革所带来的成本。

参考文献:

医疗卫生制度论文篇(10)

2008 年3 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2008 年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及需要把握的原则时,就“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温家宝强调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从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讲话看医改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2008年1月8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2008 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作总结讲话。讲话中谈到关于医改的内容有: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二是立足中国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三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建设;

改革的主要政策措施,是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和健全完善的卫生法律制度体系。

三、从卫生部部长陈竺报告看医改总体框架和重点工作

2007 年12 月26 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做了《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透露了医改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二是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三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实现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完善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第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第二,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四,加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第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新医改,医改没有定论,我们还在期待!

新机遇,机遇大量存在,关键在于把握!

上一篇: 金融营销学论文 下一篇: 社区医生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